本章简要记述了清代以前新旧王朝之间的战事和农民反抗统治者,以及民国时期的重要战事,重点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军各部队的主要军事活动情况。
第一节重要战事
咸阳作为中国第一帝都,东控崤函,西扼陇蜀,南临渭水,北依九嵕,军事战略地位举足轻重,自古为兵家所必争。在中国战争史上,有许多重要战事发生于此。
一、古代战事
(一)咸阳平叛之战
咸阳平叛之战发生在秦王嬴政九年(前238)四月,是秦王嬴政平定长信侯嫪毐叛乱之战。
嫪毐与太后长期私通,生有二子,图谋以其子继承王位,太后允诺。秦王嬴政九年(前238)四月,有人告发嫪毐并非宦者之身,秦王派人查验属实,但因成年亲政须往故都雍城(今陕西凤翔县南)蕲年宫行冠礼,故未及时处置。事被嫪毐侦知,极为恐惶,遂冒用秦王御玺及太后玺印,发动京城部队和卫队、官骑、戎狄族首领、家臣,欲要进攻蕲年宫作乱。秦王知道后,即命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兵进攻嫪毐。双方战于咸阳,嫪毐等失败逃跑。秦王即通令全国:有活捉嫪毐的,赏钱一百万;杀死他的,赏钱五十万。秦兵追至好畤(今陕西乾县东好畤村一带),嫪毐等人被全部捉到。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被斩首。追随嫪毐叛乱的家臣,罪轻的罚为供役宗庙的取薪者,罪重者四千余人被剥夺官爵,流放到蜀郡。次年,相国吕不韦亦因嫪毐事受到牵连,被免去官职。
(二)陈胜起义军围攻咸阳之战
陈胜起义军围攻咸阳之战发生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冬,是陈胜部将率军围攻秦都咸阳之战。
秦王朝横征暴敛,徭役、赋税重加于民,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陈胜、吴广于大泽乡(今安徽宿州市南刘村集)起义。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号称“大楚”,宣布“伐无道,诛暴秦”。起义军进展顺利,每到一地,百姓夹道欢迎,并踊跃参加,队伍不断壮大。不久义军就控制了今安徽、河南交界处的大片土地。当抵达陈邑(今河南淮阳县)时,已有战车六七百乘,战马千余匹,步兵数万人。
占领陈邑县后,陈胜受到当地父老和广大将士的拥戴,自称陈王,以吴广为假王(副王),定国号曰“张楚”。
建立政权后,为了扩大起义军力量,给秦王朝以沉重的打击,陈胜决定主力西向咸阳,并分兵夺取其他郡县。此时,秦都的三四十万大军正防守在长城一带,咸阳只有五万人。各郡县慑于义军的声势,无不各自为守。陈胜命吴广西攻中原重镇荥阳,周文出函谷关直捣咸阳,命宋留由武关(今丹凤县东南)迂回前进,逼近咸阳。乘吴广包围荥阳之机,秦二世二年(前208)九月间,周文率几十万军队攻破函谷关,占领了戏地(今陕西临潼东北),距秦都咸阳仅数十里。
秦二世得知消息后极为恐慌,赶紧召集群臣商议对策。秦少府章邯见形势严峻,建议立即赦免骊山刑徒,授以兵器,抵御义军。二世采纳其建议。
章邯奉旨将在骊山做苦工的犯人和奴隶数十万人仓促编成军队,迎击周文军。同时,调回防御匈奴的王离所部军队与章邯共同反击起义军。十月间,鸿门一战,周文部大败,不得不退出关中,屯于函谷关东边的曹阳亭(今河南陕县西)。陈胜闻讯,速调援军西进,但吴广在荥阳城下不得脱身,宋留军进攻武关失利,武臣、韩广、周巿等不愿出兵。就在这时,秦王朝北防匈奴的大军已经南下,归于章邯指挥,使章邯的军力大为增强。十一月,章邯率军出函谷关追击周文部,周文军孤军无援,筋疲力尽而溃败。至此,起义军入关围攻咸阳的作战遂以失败而告终。
(三)刘邦攻夺咸阳之战
刘邦攻夺咸阳之战是秦二世三年(前207)刘邦率农民起义军攻夺秦都咸阳之战,亦是秦未农民起义军推翻秦王朝的最后一战。
先是秦二世三年(前207)二月,巨鹿之战,项羽率部大破秦军。六月,又连败秦军于漳水以南。七月,章邯被迫率二十多万秦军投降项羽。秦军主力的覆没,为刘邦夺取咸阳创造了条件。
在农民起义军的打击下,秦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益激化,宫廷政变接连发生,先是丞相赵高逼杀秦二世,立子婴为秦王,不久,秦王子婴又设计杀死赵高。当赵高杀死二世后,即派人与领兵西向的刘邦私下联系,相约分王关中。刘邦认为这是个阴谋,便采用张良的计策,派郦食其和陆贾去说服秦将,并以利相诱,乘机袭击武关,大破秦军。又在蓝田县南面与秦军会战。
刘邦叫人多设疑兵,多树旗帜,迷惑敌军,并命令军队,凡所过之处,不得掳掠。这一来,秦地人民高兴,秦军纷纷瓦解,刘邦乘机大破秦军。接着又在蓝田县北面打了一仗,也大获全胜。于是乘胜追击,彻底打败了秦军,驻军灞上(今西安市东南),派人约子婴投降。当了46天秦王的子婴被迫无奈,脖子上系着绶带,乘坐白马拉的白车,捧着天子的玉玺符节,在轵道亭(今西安市东北)旁向刘邦投降。
刘邦率部进入咸阳,封闭宫室府库,占领了秦都咸阳,秦朝宣告灭亡。
(四)楚汉争夺咸阳之战
楚汉争夺咸阳之战发生于公元前206~公元前202年,是汉王刘邦与西楚霸王项羽争夺以咸阳为中心的三秦大地之战。
公元前207年,刘邦夺取咸阳不久,拥兵自重的项羽即率部进驻咸阳。
项羽不守楚怀王“先入关者王之”的约言,封刘邦为汉王,把刘邦从关中赶到汉中,并分别立秦朝降将章邯、司马欣、董翳为雍王、塞王、翟王,用以控制关中,防止刘邦东进。雍王章邯统辖咸阳以西一带地方,建都于废丘(今兴平市东南南佐村)。
刘邦到汉中后,积极谋划,伺机反攻。汉高帝元年(前206)八月,关东的齐楚之战爆发,项羽率大军赴山东对田荣作战,刘邦和韩信立即商讨对策,决定乘项羽东讨及内部矛盾加深之际东进。他们一方面让萧何留守汉中,负责筹集和输送粮草;一方面部署军力,安排诸将的作战任务。十月,刘邦派兵修筑栈道,制造欲走斜道的假象,借以吸引章邯用兵守备。十一月,刘邦突然从故道(今甘肃两当县)袭击雍地,雍王章邯措手不及,赶赴陈仓(今宝鸡东)迎击汉军,结果大败。退至好畤,又大败,只得逃回废丘固守。汉军乘胜追击,连续攻克雍(今凤翔县)、斄(同邰,今杨陵区)诸县,直逼咸阳。章邯得到援军后,又沿渭水西进,与汉军战于壤东(今武功县东南)附近。章邯等部大败,再度退守废丘。汉军击破章邯部后,汉将曹参、周勃、樊哙等集中优势兵力,直攻防守好畤南部的章邯之弟章平所部。经过激战,章平军大败,逃入好畤城内。曹、周、樊等乃引兵围攻好畤城,展开了激烈的攻城战。樊哙身先士卒,登上城墙,冲入守军阵营,杀死县令和县丞,章平军阵营溃乱,汉军陆续登城,遂克好畤。攻克好畤后,汉军挥戈向东,直取咸阳。这时,守备咸阳的赵贲和内史保的军队已成惊弓之鸟,望风溃逃,咸阳随即被汉军夺取。此时退守于都城废丘的章邯,虽还负隅顽抗,但已成了孤立无援之军。因此,刘邦只派周勃和樊哙等带领部分军队采取“围而不打”的策略,把其余兵力用于进攻翟、塞两军。
翟王董翳和塞王司马欣在汉军强大攻势下先后投降,三秦地区除废丘外已完全平定。刘邦随即派兵出武关向东发展。公元前205年,樊哙引渭水灌废丘,城陷,章邯自杀。至此,整个三秦地区完全被汉王刘邦所控制。
(五)陈陶斜之战
陈陶斜之战发生于唐肃宗至德元载(756)十月,是安禄山部将安守忠在咸阳县北陈陶斜与唐宰相房琯所部官军的一场大战。
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身兼平卢(治今辽宁辽阳市)、范阳(治今北京市)、河东(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以讨杨国忠为名,自范阳起兵南下,次年正月在洛阳称大燕皇帝。六月攻克潼关,唐玄宗仓惶逃往成都,太子李亨于七月即位于灵武(今宁夏灵武西南),是为肃宗,改元至德。
至德元载(756)十月,宰相房琯自请将兵收复京都长安。肃宗望其成功,特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使,令与郭子仪、李光弼等商议进兵。房琯请求自选将佐,于是以御史中丞邓景山为副,户部侍郎李揖为行军司马,中丞宋若思、起居郎知制诰贾至、右司郎中魏少游为判官,给事中刘秩为参谋。既行,又令兵部尚书王思礼为副。房琯分所部为三军:遣杨希文将南军,自宜寿宫(在今周至县境)入;刘悊将中军,自武功县(治今武功县西北武功镇)入;李光进将北军,自奉天县(治今乾县)入;房琯亲自率领中军,为前锋。十月二十日,进驻渭河便桥。二十一日,房琯令中军和北军先在咸阳县北陈陶斜(今底张镇南)与安守忠所率叛军接战,结果官军惨败。当时房琯用春秋时期车战之法,组织战车两千乘,由骑兵、步兵两翼夹护前行。战斗一开始,叛军顺风扬尘,鼓噪而至,牛皆震骇。于是叛军顺风纵火,牛皆受惊狂奔,人畜车马,前后冲撞,互相践踏,军阵大乱,官军死伤四万多,幸存仅数千人。二十三日,房琯又率迟至的南军与叛军作战,再次大败,南军将领杨希文与中军将领刘悊均投降了敌人。史称房琯“好宾客,喜谈论,用兵素非所长”。而出师之时,军务又全部委于“未尝习军旅之事”的“儒家子”李揖、刘秩等人。陈陶斜之战官军大败,只会纸上谈兵的房琯与其所选将佐不懂军事是主要原因。诗人杜甫听到这个消息后,以沉痛的心情写了一首着名诗篇《悲陈陶》。诗云:“孟冬十月良家子,血作陈陶泽中水。野旷天清无战声,四万义军同日死。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都人回面向北啼,日夜更望官军至。”
二、近现代战事
(一)燕儿口之战
燕儿口之战是清同治元年(1862)夏秋之交,咸阳回民起义军在咸阳县城西关燕儿口击败前来援守咸阳县城的兴平、武功团练的战事。
清同治元年(1862),关中各地回民起义风起云涌。咸阳一带的回民义军以渭城湾(今咸阳市东郊)为大本营,多次出兵攻打咸阳县城,城守频频告急。兴平县团练由武生李玉顺及生员薛闰、周汉章、王惠元、曹映东等人募集团勇两千余人,驰援咸阳。武功县武举王维墉、胡宗海等亦率众赴援,会集咸阳城中。后与回民起义军大战于西关之燕儿口(今纺织机械厂附近)。初战之时,团勇一鼓作气,回民起义军被迫退却。后来回民起义军用大炮伏击,以马队冲锋,兴平、武功之团勇顿时溃乱,一千多人死于乱军之中。此次战役,兴平、武功二县团勇折损过半,回民起义军取得了胜利。
(二)药王洞、塔儿坡之战
药王洞、塔儿坡之战发生于清同治元年(1862)闰八月,是清朝钦差大臣胜保指挥的清军在咸阳北原药王洞、塔儿坡一线打败咸阳回民起义军的一次战役。
清同治元年(1862)闰八月十四日(10月7日),钦差大臣胜保亲临咸阳。十八日(10月11日)黎明,遣提督雷正绾部居左,总兵成禄部居右为主攻,乌勒兴阿与宋景诗部骑兵策应,胜保指挥中军列队向布阵于北原边药王洞、塔儿坡一线的两万回民起义军发起进攻。双方交战四时,回民起义军屹立不动,官军多有死伤。乌勒兴阿与宋景诗见步军不胜,率马队从两翼切入。回民起义军不支,向渭城湾败退。清军三路齐进,围攻张家堡、药王洞等据点。回民起义军登崖陴死守,清军发射枪炮,抛掷火弹,放喷筒火箭,回民起义军死伤数百。清军乘胜攻占张家堡、药王洞、卞家村、海家村四堡寨,回民起义军牺牲四千余人,被俘数百。二十日(10月13日),回民起义军聚集五六千复来夺寨,胜保增派吉林、黑龙江马队,由雷正绾率队分两路夹击,步军从中路阻击,回民起义军死伤过半,败退渭城湾。
(三)毕郢原之战
毕郢原之战发生于清同治元年(1862)九月,是清朝钦差大臣胜保指挥清军在咸阳以北毕郢原一线打败咸阳回民起义军的一次战役。
清同治元年(1862)九月十一日(11月2日),咸阳回民起义军重新集结,准备同清军进行决战。钦差大臣胜保令提督雷正绾、总兵成禄二部马队截击回民援军,调原太原镇总兵马升指挥步兵与王佐臣、谭玉龙、刘效忠、宋景诗等数部万人攻击回民堡寨。回民起义军列队毕郢原(今咸阳市北二道原)上,绵亘二十余里。清军分路并进,用洋枪洋炮逼住回民起义军阵脚,再以马队由两翼包抄,回民起义军誓死不退。激战三时后,回民起义军死伤千余,前队不支,清军乘胜攻击,回民起义军被迫退回老营。十二日(11月3日),清军连夜在泾、渭河上搭设浮桥,调动兵马弹药。十五日(11月6日)黎明,清军以一半人马截援,一半人马攻寨,堡内回民起义军凭崖墙开炮阻击。这时,回民起义军援军从泾阳、苏家沟分路入踞普马寨、任家咀、马王厂等处,分股出击,聚众过万,奋勇冲杀。雷部密集枪炮,回民起义军步兵纷纷倒仆。但回民起义军骑兵相继而上,往来冲突,清军前锋受挫。乌勒兴阿与宋景诗、刘效忠三部马队两路回击,经过激战,方压住回民起义军骑兵攻势。雷正绾下令各军呐喊进攻,短兵冲入,回民援军不支,渐次败退。清军马升部砍开鹿栅,扑至壕边,于堡寨四面竖立云梯,猿攀蚁附而上。回民起义军以矢石沸水滚木自上拒之,清军火箭、火弹、喷筒齐发,回民起义军不支溃走。清军分路截杀,回民起义军遗大车千辆,战死两千余名,余众奔往渭城湾。是日,清军共破马家堡、遮马寨、冶家村、穆家船、任家咀、马王厂、普马寨等七寨,回民起义军大败。
(四)白起茔、苏家沟之战
白起茔、苏家沟之战发生于清同治元年(1862)九月,是咸阳回民起义军在咸阳白起茔打败清朝钦差大臣胜保所指挥的清军的一次战役。
清同治元年(1862)九月十六日(11月7日),清军雷正绾部欲东进攻击回民起义军据点苏家沟。咸阳回民起义军汇合渭南仓头镇西来之回民起义军万余人,由白起茔(今咸阳市东部)以北四面围击清军。雷正绾与成禄督清兵列队为阵,以洋枪阻击回民起义军。回民起义军誓死不退,将雷正绾部前军团团围困,给以痛击。雷向胜保求援,胜保派宋景诗、乌勒兴阿与永庆等部马队赴援“围剿”,又派参将王永胜、文林、都司董有福等率亲军策应;派游击李高启、副将谭玉龙由后路截击。回民起义军四面受敌,激战难胜,分两路退回苏家沟及泾阳长陀湾一带。
十五至十七日,胜保遣兵勇数战不利。十八日(11月9日),胜保调集马步兵勇四万人与回民起义军大战苏家沟,以宋景诗、苗沛霖等为先锋。宋部原系投诚之捻军,既与回民起义军接战,未及交锋即“吹唇而退”,望风逃窜,致使清军自相践踏。回民起义军趁势反击,清军死者数万。在咸阳城头观战的胜保气急败坏,无所归罪,便立斩总兵成禄以自解。后胜保被清廷赐死。
(五)苏家沟、渭城湾之战
苏家沟、渭城湾之战发生于清同治二年(1863)九月,是清朝钦差大臣多隆阿所率清军在咸阳苏家沟、渭城湾地区大败回民起义军的一次战役。
清同治二年(1863)九月初,钦差大臣多隆阿率重兵十七个营,由泾阳县永乐店自左路进逼咸阳县苏家沟。以常星阿马队为后应,遣雷正绾部渡泾河而南,扼守回民起义军西撤之路,遣曹克忠部扼守咸阳城堵御;令穆图善率十四个营由右路进攻,以金顺等马队为后应。其时回民起义军自渭至泾绵亘十余里,列阵以待。初十(10月22日),多隆阿督各军分路进击,以火枪火炮开路,回民起义军无路可退,拼死狠斗,经两个时辰激战,死伤数千,败退苏家沟。清军顺路攻占高阳庄、东穆家寨、南北舍村、钮家堡等地,并将堡寨一律平毁,搜杀无遗。随后并力扑入苏家沟口,抛掷喷筒火弹,烟焰冲天,回民起义军死伤数千,苏家沟失陷。数千回民起义军马队从渭城湾前来增援,被清军击退。清军沿北路追击,破冯家围子堵卡,直到渭城湾。因渭城湾城高壕深,加之回民起义军枪石如雨,清军不能遽下。时二河州等回民起义军首领暗中受抚降清,削弱了回民起义军力量。清军副将孟宗福首先登上城墙,总兵姜玉顺相继越梯上城,打开城门,清军呼啸而入,回民起义军余部数千人由地道逃出。清军烧杀抢掠,老人孩子及妇女多被推入渭河淹死,回民起义军死伤一万八千余人。渭城湾失陷后,回民起义军余部分南北两路向西撤退,继续坚持斗争。
(六)新军咸阳反正
新军咸阳反正指清宣统三年(1911)九月,咸阳籍同盟会会员进入咸阳县城逐走清朝知县接管咸阳县政权之事。
宣统三年九月初五(1911年10月26日),陕西新军大统领张凤翙和张云山派咸阳籍同盟会会员王士骥、董毓秀率二三十名新军战士,骑马携枪挂刀,经河南街渡渭河,从东门进入咸阳城。新军在县府门前鸣枪三响,震动全城。王士骥当街向群众大声疾呼:“今者来之,安我父老也,毋恐!”新军战士把“安民告示”张贴在钟楼四周及各巷道。清朝知县周丕绅闻枪响翻越后墙逃跑,县府官员也逃之一空。王、董二人向各界人士宣传辛亥革命,组织以店员为主体的“咸阳民团”,巡街守城、维护治安。并组建了“咸字营”,营下设连、排。营部驻于凤凰台北关帝庙。省军政府委派陈九皋为咸阳县知事,邱彦彪负责军事,组成县政府。新军控制全城后,又打开监狱,释放被清政府关押的全部“犯人”,并把反正大旗插在西城门楼上,宣告咸阳反正成功。
(七)咸阳保卫战
咸阳保卫战指民国元年(1912)初,驻咸阳新军奋力抵御进犯甘军保卫咸阳县城的战事。
民国元年初,清护理陕西巡抚升允派部将马安良、陆洪涛等率兵从甘入陕,妄图反扑。2月18日,陆洪涛趁新军邱彦彪不备,攻下醴泉县城后直扑咸阳,驻扎于吴家堡一带,伺机攻城。
此时驻守咸阳的新军有由“咸字营”改编的新军四标五营与董雨麓、杨仁天各一营及由醴泉撤回的邱彦彪两个营,形势极为严峻。省军政府派兵马副都督吴世昌主持咸阳军事。吴于2月22日率先锋队一营、薛炎敢死队一营、周寅斌炮兵营及吴善卿一营集聚咸阳。
次日晨,陆洪涛、马安良部2000余人南下攻城,吴世昌亲率各营出击,不幸中弹落马,被部下救回。新军士气动摇,纷纷后退,甘军直扑城下,聚伏于北门外娘娘庙、西关关帝庙中。新军兵马都督府参谋刘幼宾一面部署兵力,调炮队上城助威,一面飞书省城求援。省城援军朱福胜卫队百余人、七标二营李金戊部近一营人由东城外抄敌左翼,城内数百人出东门直扑敌营,与敌在娘娘庙至火神庙(今火车站一带)激战,炮队袭击娘娘庙。新军猛将董雨麓从西城墙跃下,投弹炸焚庙宇,烧死甘军无数。城上守军相继扑下,甘军弃尸抛械逃上北原。
24日,刘幼宾与吴善卿指挥军兵分三路进攻原上之敌,甘军怯战,稍战即退。新军追至双照,因天晚雨大,返回咸阳。
第三日,新军冒大雨追击,过双照抵兴平县店张驿,逼甘军退守醴泉县城,直至议和。
(八)咸阳反围城之战
咸阳反围城之战指1926年陕西国民联军击退刘镇华镇嵩军围攻咸阳县城的战事。
1926年4月17日,刘镇华率镇嵩军从豫入陕,包围省城西安,并占领咸阳县境河南街、三里桥、七里铺等村,严重威胁咸阳县城。当时驻咸阳的国民军有三旅一团共约4000人,中共西安地委负责人魏野畴出面协调各军坚守咸阳县城,同时号召军民同仇敌忾,奋勇抗敌。5月中旬,公推第二混成旅旅长姚震乾为总指挥,第三混成旅旅长姜宏谋(模)为留守,分东、西两路反击镇嵩军。东路陈发荣团由窑店过河,西路李鸿林团由任家咀过河,姚震乾与杨虎城部王保民旅由唐家过河,进驻施家寨居中指挥。经过几天战斗,正当西路李鸿林部占领黄家寨、麻窝,即将收复三里桥、河南街等重要据点时,已攻入西安近郊的陈发荣部在大白杨村陷入敌步、骑、炮三个旅的包围,陈部不支,败下阵来,激战后退回县城,渭河南岸的三里桥等据点复陷于镇嵩军。
6月初,杨虎城派党毓琨率混成旅与李子高部绕道进入咸阳,谋解西安之围。驻咸各军推党毓琨为总指挥。国民军赤身强渡渭河发起反击,渭河南岸诸据点几经易手,得而复失,国民军只得退回县城。此时镇嵩军猛攻三原县城,咸阳诸军调赴增援,城内仅有两营守军,形势危急。驻兴平之卫定一部派王宝发率新编一团进驻咸阳协助防御。8月初,刘镇华命其第四师师长王振为总指挥,率两旅1.7万余人由草滩渡渭河,围攻咸阳。王宝发、萧金玉与2000守军及居民拼死固守。
9月中旬,镇嵩军又派其第26师师师长贾济川增兵8000人,接替王振为总指挥。贾在咸阳城四周设置三道防线,在城垣东、西、北三面设主阵地,在沈家村一高原上搭台架炮。国民军在城墙上挖有1米多深的掩体,封闭了7个城门,将护城壕深挖见水。镇嵩军多次攻城,均被守城军民击退。
镇嵩军强攻未遂,复开挖地道,国民军沿城墙内侧横挖一条深沟,使其地道无法深入城内。9月13~14日(阴历八月初七~初八),镇嵩军在大炮及一架飞机配合下,由轻重机枪火力掩护,派突击队架云梯攻城。守军王宝发团长身先士卒,冒敌炮火,手提双枪城头督战,军民士气大振,镇嵩军死伤惨重。10月初,冯玉祥率部由甘入陕,贾济川向咸阳城发起最后攻击,刚以两棺材炸药在北城墙下轰坍一小豁口,即被守城军民以沙袋堵死。10月7日(九月初一),冯部先头部队孙良诚师到达咸阳,镇嵩军闻信,于6日(八月三十)夜撤往渭河南岸。10月中旬,国民联军第三路进入咸阳,与镇嵩军在猴儿寨、三桥之间激战,相持不下。11月中旬,国民军联军各路分头由包头、宁夏经平凉入陕,与第三路会师咸阳,立即分三路出击。11月22日,镇嵩军全部败逃。
(九)解放咸阳之战
解放咸阳之战指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歼灭国民党军解放咸阳县全境的战事。
1949年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发动了陕中战役,从渭北挥师南下,5月14日解放了三原。此时,胡宗南将其主力西撤至咸阳、乾县、醴泉、永寿及泾阳以南的泾河下游布防,与人民解放军对峙。
5月17日晚,在泾阳、口镇败退的国民党军90军54师159团和骑2旅4团一部逃到咸阳东北的底张湾(今底张镇),在岩村、阎家寨宿营。此时,第一野战军司令部在杨村驻地召开师以上干部紧急会议,下达作战命令:第6军向西挺进咸阳,解放西安。第6军军长罗元发命令16、17师18日12点前急行军赶赴咸阳北原作好解放咸阳的准备,16师攻占周陵林场一带,17师攻占五陵一带。同时令侦察科科长王正臣率侦察部队同两师侦察连连夜出发,侦察敌情。
18日拂晓,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2军军长王震率部突破泾河防线南下,向咸阳挺进。前哨部队在岩村发现逃敌,5连连长傅福成指挥30多名战士向正准备集合逃跑的千余名敌人发起冲击时,恰逢王正臣所率第6军侦察部队赶到,经过一小时激战,全歼敌159团及骑2旅4团1部,俘虏1200余人,并将敌159团团长李以华击毙。同日清晨,敌保2旅闻讯炸断咸阳渭河铁桥和浮桥,将大小船只扣押在渭河南岸,并留下一支爆破队准备炸毁咸阳纺纱厂。当爆破队与护厂队正争持不下时,王正臣的侦察部队和第2军先头部队赶到,敌爆破队逃跑,咸阳县城随之解放。
5月19日,王震将军率第2军经咸阳向西挺进。第6军军长罗元发率全军到达咸阳,16师集结在咸阳东北,占领羊角寨、新庄、李家寨一线阵地。17师集结在咸阳西北之苏家寨、石村、大寨、五陵一线,准备抢渡渭河。17师49团天黑前在咸阳城南和西南的河头堡、沈家村、铁江咀一线渭河北岸修筑工事,16师47团在城东北碱滩、李家堡、任家嘴、林场村以东准备偷渡。17师50团担任主攻任务,在团长刘光汉率领下,19日下午隐蔽于城外金家庄一带,准备沿铁桥实行主攻,在一名渭河水手自愿带领下,与2营某班长趁黑涉河摸清敌火力点及过河登陆路线。各团也派出侦察员选好偷渡徒涉地段,并由水性好的战士组成“先捷登岸组”,炮兵部队也全部进入阵地。
20日凌晨,47团首先开始渡渭河。接着49团偷渡,刚涉入河心时,被南岸国民党军打出照明弹发现,一时间,敌炮火猛烈轰击,形势紧迫。罗元发军长当机立断,立即命令变偷渡为强攻,各师集中火力掩护渡河。在炮火掩护下,突击队员和先头部队迅速过河歼灭了沿岸守敌,按预定计划向铁桥迂回包抄。此时,47团已渡过渭河,占领了预定目标沙梁村附近地区。3时整,50团团长刘光汉指挥全团向守桥的保安6团发起主攻。2营“先捷登岸组”的30名队员以云梯架通断桥,又被敌军炮弹击毁。突击队员跃入河中泅水上岸,用手雷炸毁桥头碉堡,消灭敌一个炮排和一个步兵班,全团部队按预定线路全部涉河上岸,与从两侧迂回至桥头的47团、49团同时向保2旅6团、48旅一个营发起猛攻。黎明,全军数万人在十几里长的正面向对岸发起总攻,不到一小时,全部从咸阳渡河南进,全歼保2旅第6团和48旅一个营。咸阳县全境解放。在解放咸阳战役中,共俘虏国民党官兵1500余人,缴获步枪1900余支、子弹10660发、轻重机枪30挺、炮弹1500发、六○炮4门。
(十)咸阳阻击战
咸阳阻击战是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咸阳人民共同阻击胡宗南、马步芳联军反扑咸阳的一次重大战役。
1949年的西北战场,中国人民解放军从东至西向关中挺进,于5月18日解放了咸阳,5月20日解放了西安。盘踞陕西十余年的胡宗南败逃至关中西部的凤翔、宝鸡及汉中一线。早在1947年3~4月间,青海军阀马步芳为了配合蒋介石的反共行动,就命其子马继援率领主力师和200师由青海出发开往陇东。1949年4月14日,宁夏军阀马鸿逵也到青海享堂和马步芳会晤,商定青、宁联合出兵,共保西北,并向国民党中央推荐马步芳为西北军政长官、马鸿逵为甘肃省主席人选。胡宗南败逃关中西部以后,西兰公路和陇东完全暴露,马步芳感到孤军深入陇东于己不利,一度打算放弃陇东撤回兰州。4月20日,国民党政府发表了马步芳任西北军政长官的命令。马接到命令后立即放弃回兰州的念头,并野心勃勃,幻想代替胡宗南统治西北,遂向蒋介石申请出兵陇东,协助胡宗南、马鸿逵收复西安。蒋介石正处于绝望之际,看到马步芳愿意效劳,即电致胡宗南出兵协同青、宁“二马”反扑咸阳,收复西安。至此,胡马联合作战之势已经形成。
6月5日,马步芳派以马继援为总指挥的青海兵团(下属5师2骑兵旅)和宁夏兵团(马鸿逵部3师3纵队)共10万余人,先后分三路沿西兰公路两侧向咸阳推进,图谋反扑西安。6月10日进抵乾县,在阳峪岭和南北注甘一线向人民解放军前哨阵地发起猛攻。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决定“诱敌深入”,主动放弃泾、渭三角地区,令王震、许光达的1、2兵团分别撤至鄠县、咸阳一线,组织防御,阻击中待机破敌。同时急电调18兵团61军三天内从太原赶赴西安。以181师(原皮定钧旅)进入咸阳,占领阵地,坚决阻击敌人。一个师和军部部署于咸阳渭河南岸为第二防线,一个师驻守西安。6月11日,人民解放军乾县一线部队在消灭大量敌人后主动撤退。11日晚至12日4时,解放军181师全部渡过渭河到达咸阳,以541团在城北,542团在城东北,543团在城西构筑阵地,形成从城东北之中五台、李家堡、张家堡、药王洞,城西北吴家堡到城西之铁江咀、沈家村的半圆形防线。师指挥所设于城墙上居高指挥。
6月12日,马继援以为解放军被击溃,国民党军190师师长马振武又报告咸阳城兵力空虚,遂命令190师、248师、110师和骑8旅越过宁夏兵团的防线,直扑咸阳。由马振武任咸阳步骑总指挥,率四部人马把咸阳城郭围定,扬言“两小时内攻下咸阳,渡过渭河,占领西安”。
12日黎明前,解放军181师侦察参谋王青山带领的侦察班沿西兰公路向北实施侦察。中午,在今双照镇龙泉坊与“马军”先头骑兵遭遇。除命一人骑车回师部报告外,王青山率侦察班战士背靠背在村外坟地构成一个圆圈,12支冲锋枪向“马军”同时开火,激战三个多小时,终因敌众我寡,弹尽力竭,侦察英雄八人牺牲,四人负伤被群众救走。
下午4时,“马军”骑8旅占领了北原周陵一线。4时半,“马军”三个团的骑兵向左右两翼发起集团性攻击,从解放军第6军防守空隙未经大的阻击径直冲入城下。在解放军543团2连阵地前,“马军”骑兵被壕沟拦阻,挤成一堆,有的连人带马栽入沟内,解放军自动火器一齐开火,“马军”骑兵成堆地倒下去,余部仓惶反撤。解放军541团2连3排阵地在激战中被骑兵突近后,1营营长陈钊率3连2排战士一手提日本战刀砍杀,一手扔手榴弹轰击,重新夺回了阵地。542团重机枪排在中五台阵地以猛烈火力杀伤大量“马军”骑兵后,出壕追击。在解放军迎头痛击下,“马军”骑8旅逃往上召村一带等待主力。
半夜,“马军”三个步兵师赶到。13日上午,“马军”山炮向解放军前沿阵地持续轰击。下午5时,又从约6公里的正面向181师阵地发起总攻击,以抢掠的大批耕牛作为前阵掩护进攻。在右翼542团8连的中五台阵地,“马军”两个团赤膊挥刀,居高临下实施集团性冲锋,守军以纵深配备之迫击炮与重机枪进行火力阻击。经过反复争夺,先后击退“马军”五次整营进攻,消灭200余人,遏止了“马军”以三(原)咸(阳)公路侧击咸阳的企图,8连也损失过半,退守大庙主阵地。
人民解放军543团9连某排防守的左翼1号阵地被断后路后,依凭旧壕沟同包围的“马军”浴血奋战,9次击破其进攻和包围,最后以9颗手榴弹和石块守住了中心阵地。
防线中部距城较近的吴家堡由解放军541团2连坚守,前沿阵地在“马军”反复攻击下,只剩下副排长魏海东一人。他用战刀砍杀六七个敌人后被敌人砍倒,仍负伤爬回主阵地。当晚10时左右,“马军”攻占全部前沿阵地和火车站,控制了几个重要据点,马继援立即催令100师星夜赶赴咸阳前沿阵地。
当晚12时,解放军主力部队19兵团从西安赶到咸阳,配合181师向“马军”发起全线反击。城内守军从西门、北门杀出,与“马军”形成激烈的白刃战。马部190师马登曹团与248师韩小侠团首当其冲,死伤累累,副团长和六名营、连长被击毙,士兵死伤600余人。
14日凌晨,解放军181师前沿阵地大部收复。拂晓,中五台及1号前沿阵地全部收复。“马军”连夜逃往上召、石村一线。在解放军乘胜追击下,14日上午又退往乾县。因解放军华北兵团进入西北战场,马步芳调82军企图再次反扑咸阳的计划破产。经过13个小时激战,共歼敌2000余人,俘虏29人。西安各界群众热情慰劳人民军队,给解放军赠送了一面“百战百胜”的锦旗。
第二节军事工作
军事训练、军队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是军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和驻境部队十分重视军事工作,不断加强军队的军事训练,提高广大官兵的军事素质,增强部队应变能力;不断探索人民军队管理的新途径,完善军队的管理艺术,提高部队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能力,使军队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为咸阳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的防空意识,修筑防空工事,制定防空袭预案,开展防空演练,使人民防空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现代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是提高军队作战能力的主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驻境军队和地方武装的军事训练因使用武器装备的不同,训练内容各异,训练方法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的指示精神,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和驻境部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军事训练工作。训练内容主要围绕着“打什么仗、练什么兵”的要求进行训练,从而使部队军事训练达到了依法治训、按纲施训、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目的,并培训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练员队伍和武装干部。
(一)清代及清以前军队的军事训练
明代以前,由于作战双方都以刀、矛、箭之类的武器为主,因而军队的军事训练内容十分简单,主要进行田猎习武、骑射、阵法训练和刺杀训练。
驻境部队中还进行了车战法训练。
明、清时期,由于火药应用于军事,枪炮之类武器应运而生。驻境部队随之以射击、投弹、刺杀和战术为主要内容进行军事训练。清同治年间,咸阳寨堡的回民起义军以渭城湾(今咸阳市区东郊)为大本营,多次进行列队、射击训练。驻境的清军也多次以射击、投弹、队列为主要内容进行军事训练。清同治元年至二年(1862~1863),回民起义军与清军作战以洋枪为主要武器,交战双方屡次相持,最终回民起义被清军血腥镇压。
(二)民国时期驻境军队的军事训练
1.陕西靖国军第三路第三支队的军事训练
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在武昌首义成功,消息传出,震撼全国,陕西革命党人纷纷响应。咸阳籍同盟会员王祥生等即在咸阳编练民团,并兼任义勇队队长,后被编入陕西靖国军第三路第三支队。陕西靖国军以富民强兵为己任,其军事训练注意强身练武,同时还进行夜间急行军训练、自制武器的使用训练和运动游击战术训练。民国元年(1912)2月18日,甘军围攻乾州城时,王祥生组织军民利用群众装酱、装醋的陶罐制造土炸弹,并亲自教练使用,使队员很快学会了使用这种自制武器杀伤敌人。咸阳籍陕西靖国军队员程星伍在军阀陈树藩部攻打富平县施家坡镇战斗中,还运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运动游击战术,以一连骑兵溃其整旅,开创了以少胜多的战斗范例。
2.国民党军队的军事训练
胡宗南军队的军事训练。胡宗南任国民党西安绥靖公署主任期间,驻境内的胡宗南部队基本上按照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发的训练大纲和典、范、令(即操典、教范、要务令)实施。一般情况下,正规军事训练为一年,其中半年为新兵入伍教育和基本军事训练,半年为应用战术训练。训练内容分为学科和技术科两类。学科主要是学习步兵操典、射击教范和战斗教练,并有军事体育、野战筑城等训练。战况紧急时,往往在新兵入伍后,进行临战训练,仅实施短时间的射击训练和基本的战斗动作训练,即令参加作战。由于胡宗南集团主力长期执行“剿共”任务,而且屡遭失败。因而,除少数部队能按计划训练外,多数部队未能按照训练计划实施,只是利用作战间隙,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临战应急训练。甚至有的部队军事训练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的军事训练
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的军事训练1943年秋,在陕甘宁边区赤水县任区委书记的陈吾愚将从咸阳县逃难到陕甘宁边区淳耀县阴坡村的农民自卫队改编为咸阳县武装工作队(简称武工队)。1946年9月,中共咸阳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县工委书记陈吾愚又将咸阳县武工队改为咸阳支队。12月,渭北游击总队成立。1947年5月29日,咸阳支队被改编为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仅为一个中队),龚生满任中队长,陈吾愚兼任政委。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除在渭北一带积极开展武装斗争外,还进行军事训练。其军事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时事形势教育和利用地形、地物进行冲锋、撤退、转移等游击战术和射击、投弹、刺杀等技术训练。1947年秋,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配合人民解放军主力在攻打国民党淳化县铁王镇保安团战斗中,灵活地运用游击战术,巧妙地活捉了其哨兵,一举歼灭铁王镇保安团200余人,缴枪200余支,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军队的军事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军队对军事训练常抓不懈。从1950~2005年,驻境军队主要开展了剿匪执勤中的训练、学习借鉴苏军正规化的训练、贯彻“以我为主”方针的训练、“文化大革命”中的训练和新时期高科技训练等。
1.剿匪和执勤中的训练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内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企图扼杀新生的红色政权。为了保卫新生政权,巩固革命胜利成果,驻境担任剿匪任务的部队积极配合中共咸阳县委开展了剿匪、肃特、反霸工作,并开展了以剿匪战术为主要训练内容的军事训练活动。各剿匪部队利用战斗间隙,组织官兵认真研究土匪的活动规律,总结剿匪作战的经验,演练多路合围、分散进击、设伏、夜袭、化装搜捕等战术和方法,轮换执勤、轮流训练、见缝插针,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官兵的军事素质。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了朝鲜战争,毛泽东主席发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号召,驻境部队纷纷开展了为准备抗美援朝而参战的军事训练活动。军事训练的主要内容有:战术训练,主要是完成单兵到排的攻防战斗科目和尖兵排、排哨等战斗勤务科目训练。技术训练,主要是进行了以学会使用手中武器为主的射击和投弹训练,并由咸阳军分区对炮兵、工兵、通信兵进行了专业技术训练。干部训练,是以集中学习和短期轮训等方式进行了战术指挥训练,团职以上干部还参加了陕西省军区组织的轮训。按照省军区的安排,营以下干部每周以3小时、团以上机关干部每周以6小时时间,集中进行教练员作业和机关干部业务学习。
1952年10月,西北军区转发了毛泽东主席关于《纠正放松军事教育和军纪废弛现象》的指示后,驻境部队调整了军事、政治、文化教育的学习时间比重,军事训练占30%,政治教育占20%,文化教育占50%,并采取措施扭转了文化学习“单打一”和纪律松弛的偏向,规定了军事训练的内容,提出了标准要求。军事训练着重学习1952年中央军委颁发的《内务条令》(草案)、《纪律条令》(草案)、《队列条令》(草案)等,进行了队列训练,整顿了组织纪律,建立了正规的生活秩序,提高了军事训练效果。
2.学习借鉴苏军经验的正规化训练
为适应军队建设发展和现代战争的需要,驻境军队按照中央军委的决定,从1953年6月开始,实施全军统一的正规化军事训练。正规化军事训练,采取学习和借鉴苏军军事训练的经验,译用苏军的训练教材,运用苏军的训练方法,开展军事训练。通过正规化军事训练,提高了驻境部队的作战能力。
3.贯彻“以我为主”方针的训练
1958年,中央军委提出了以毛泽东军事思想为指针,“以我为主”进行军事训练的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发扬人民解放军作战与练兵的光荣传统,有选择地学习吸取外军的先进经验。
(1)学习毛泽东的军事着作从1959年开始,驻境部队有计划地研读毛泽东的军事着作,先后重点学习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战争和战略问题》《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和《十大军事原则》等六篇军事着作。根据总政治部的要求,师职以上干部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66小时,团职以下干部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0小时。学习方法主要是采取短期集训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驻境部队普遍举办了毛泽东着作学习班,对所属干部分批进行了轮训,着重总结人民解放军的作战经验,提高广大官兵的战略战术水平。
1961年,《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出版发行后,驻境部队由学习毛泽东六篇军事着作转为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在通读《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和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作战方针等文章,并开展以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土工作业、打坦克等军事技术训练。
(2)干部军事训练1963年,驻境部队在学习毛泽东军事着作的同时,还组织连排干部学习了反空袭斗争的基本原则及人民防空知识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65年,驻境团职干部重点学习了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井冈山的斗争》和列宁的有关军事着作,团职以下干部重点学习了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林彪的所谓“六个战术原则”和本级战术。团职干部还参加了陕西省军区组织的团职干部集训。
(3)学习郭兴福教学法1964年1月,中央军委发出指示,要求全军学习郭兴福教学法。郭兴福教学法,即南京军区某部二连副连长郭兴福创造的练兵方法。郭兴福教学法要求教练员要做到“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并要按照“思想红、作风硬、技术精、战术活”的要求训练部队。1965年,总参谋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基础训练方法二十条》(简称二十条),把郭兴福教学法条例化。据此,驻境各部队普遍进行了基层干部集训,学习贯彻“二十条”。在学习郭兴福教学法活动中,各单位普遍重视了培养自己的训练尖子,组织尖子比武活动,运用尖子推动军事训练。但由于林彪的破坏,诬蔑大比武冲击了政治,使这场练兵活动夭折于兴起之中。
(4)开展群众性练兵活动驻境部队在“以我为主”训练方针的指导下,改变了单一的官教兵的练兵方法,开展了“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的群众性练兵活动。一是开展“三手”(神枪手、神炮手、技术能手)和“一专多能”活动,每个士兵都学会了与本职技能相关的多种技能。如步兵连士兵会使用步枪、冲锋枪、轻机枪等多种武器的射击技能,成为全能枪手;炮兵部队中的侦察兵会计算,计算兵会侦察,瞄准手会装填炮弹,装填手会瞄准,成为全能炮手。多能训练大都采取“兵教兵”的方法,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在开展“一专多能”军事训练活动中,各部队每年都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统一标准,评选神枪手、神炮手、技术能手,并给予表彰。开展群众性练兵活动,充分调动了部队官兵的积极性,促进了部队的军事训练。二是开展练兵竞赛活动。驻境部队在群众性练兵活动中,开展了“比、学、赶、帮、超”的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大多围绕重点科目和薄弱环节进行。通过竞赛活动,调动了广大官兵军事训练的积极性,推动了部队军事训练的蓬勃开展。
4.“文化大革命”中的训练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林彪、江青“政治可以冲击一切”“军事要给政治让路”的极“左”思潮干扰下,驻境部队担负了繁重的“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正规的军事训练基本停顿,只是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天天练”。从1966年5月开始至1970年的三年多时间里,驻境部队军事训练基本处于半停顿状态,从而使部队的军事素质下降,训练成绩滑坡,纪律松弛,严重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
1970年初,毛泽东主席尖锐地批评了林彪“只搞文,不搞武”的错误,驻境部队的军事训练逐步得以恢复。
1972年4月,咸阳军分区教导队开始举办基层干部轮训,共举办了四期,每期训练时间3~4个月。军事训练与政治教育的时间比例为7∶3。训练内容,步兵分队干部以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土工作业和打坦克等技术训练为主,并进行队列和单兵、班(组)的攻防战术训练。专业分队干部主要学习各专业的武器、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单车、单炮、单机的操作。咸阳市(县级)人民武装部干部参加了基层干部轮训,除学习步兵分队干部所训基础科目外,还学习了民兵工作业务。
1972~1973年,咸阳市人武部干部参加了陕西省军区组织的干部轮训。
在学习了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运动战、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论述和研究我军与外军战例的基础上,进行了以打坦克为重点的连(排)攻防战术,着重训练了加强步兵连对野战阵地的防御之敌、立足未稳之敌的进攻和加强步兵连(排)阵地防御等课题。与此同时,咸阳军分区还组织各县(市)人武部干部、各县(市)中队现役干部参加了陕西省军区组织的打坦克集训。在打坦克训练中,各单位发动群众,因陋就简,就地取材,自己动手,制作训练教材,学会了用土器材打坦克的方法。
5.正规化军事训练的恢复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10年“文化大革命”。随之,驻境部队在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基础上,彻底肃清了“左”的错误影响,全面进行拨乱反正,部队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正规化军事训练得到了全面恢复。1977年12月,中央军委颁发了《关于加强部队教育训练的决定》,对全面恢复部队正规化军事训练提出了具体要求。驻境部队认真贯彻《决定》精神,把教育、军事训练摆到了战略位置。在经费使用上向军事训练倾斜,加强军事训练场地、设施建设,提供器材、教材保障。驻境各部队还普遍加强了干部训练和战术、战术基础训练,加强了“三打三防”(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训练。
1979年,根据当时中苏、中越边境的紧张形势,驻境部队进行了临战军事训练,重点抓了基础训练和实战急需课目的训练,突出了以打坦克、打空降为重点的“三打三防”训练。驻境内的陕西省军区独立第1团各连队进行了战术、技术、内卫勤务等课目的训练,进行了实弹、实爆和实际作业,学会了用反坦克地雷、爆破筒、炸药包打、炸、阻敌坦克的方法。全团基层连队平均完成训练335小时,参训率为83.2%。
1979~1982年,咸阳市(县级)人民武装部及基层武装部,除采取坚持学习日、天天练和岗位练兵等方法,突出抓了干部训练外,还参加了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举办的各类干部集训班17期,学习有关专业知识,提高军事指挥能力,增强军事素质。
1986年以后,驻境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在完成年度军事训练任务的同时,加强了军事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结合所担负的任务和特点,探讨了战区战役、局部战争和建立快速动员机制、加强民兵和预备役建设等问题。在战术训练方面,以加强外军战术研究、增强训练针对性为突破口,突出合同战术训练,着眼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并把对外军的研究成果应用于自身军事训练,增强了军事训练效果。1999年以来,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积极开展了科技大练兵活动和成建制的实兵快速动员集体演练。从部队组建至2006年,全师共完成训练51000多人次的任务,年度训练任务平均落实84%。训练、演练工作多次受到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兰州军区、陕西省军区的通报表彰。
6.新时期高科技训练
1997年以来,秦都区人武部、驻境部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的一系列指示,掀起了一个深入持久的科技练兵热潮。
(1)组织高科技知识竞赛活动1997年9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发出了《关于组织“高科技知识问题答卷”的通知》。从9月16日~10月20日,全区所有人武、专武干部参加了此次竞赛活动。参赛人员认真学习了《高技术战争知识学习概要》《军事高技术知识》和《中国民兵》等书刊,丰富了军事理论知识。在组织高科技知识竞赛活动中,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采取了“三比一看”(比组织领导、比完成时限、比答题质量,看谁榜上有名)的方法,以提高学习效果。通过举办高科技知识学习竞赛活动,更加激发了广大官兵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学习效果。
(2)踊跃参加集训比武1997年下半年,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民兵预备役集训比武解决了经费困难,使参训比武的120名官兵的食宿、器材、场地、服装得到了及时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保证了训练成果。后在咸阳、渭南、西安、铜川、宝鸡五地(市)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比武中,秦都区参训比武人员成绩遥遥领先,为全区人民争了光。2000年6月,中共咸阳市委、市政府、咸阳军分区在兴平市组织咸阳市驻军、民兵、预备役防汛抢险演练,要求秦都、渭城两区各组织两个民兵应急连担负支援任务。秦都区人武部经过严密组织和临战训练,出色地完成了这次支援抢险任务,并且在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
(3)健全教学协作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传统的教学和组训模式很难适应新时期的练兵活动。为了保证民兵预备役能够拉得出、打得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大胆改革教学和组训模式,并于1998年3月27日下发了《关于健全民兵教学协作网的通知》,建立了一支思想基础好、工作作风扎实、军事素质强、教学经验丰富、人员相对稳定的教练员队伍,并成立了组织机构。教学组长由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担任,教员为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此项工作在咸阳市14个县区率先展开。
(4)按专业施教1998年4月2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下发了关于《一九九八年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工作指示》,对全区人武、专武干部和专业技术兵、应急分队、教练员队伍进行了为期22天的集中培训,除统一安排军事方针、政策学习外,还因人、任务而施教。培训内容主要是《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应急分队训练纲目》《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大纲》《教练员训练大纲》等。1998年全区高质量地完成了512名人武、专武干部和专业技术兵等的训练任务,其中民兵应急分队260名,基干民兵85名(高机65名、通信兵10名、民兵干部10名),预备役部队167名(预任军官52名、士兵115名)。
(5)组织首长机关训练1998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制定了首长机关训练计划。从3月到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首长机关训练,并成立了以部长赵旭博为组长、副部长王伟为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训练内容有理论学习、业务训练、学术研究等。理论学习主要是学习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关于军队建设思想、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军事斗争任务、军事高科技知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例》《警备条令》等;业务训练主要有新一代军事训练法规、战时军用公文拟制、识图用图基础知识、微机汉字输入、本级战术、手枪射击等;学术研究主要围绕战术理论研究、训练方法探讨、城市维稳工作研究等。区人武部还要求参训人员认真学习理论,开展学术讨论,并要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学术文章。与此同时,区人武部还组织部机关干部进行了业务训练。10月9日至25日,区人武部机关开展了部机关干部训练活动。训练内容主要有轻武器射击、微机操作、冲锋枪射击、班用机枪射击等。2000年以来,秦都区人武部又多次组织了以防空袭、防汛、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为背景的首长机关训练,以提高首长机关的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
(6)综合演练1999年以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紧紧围绕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这个中心任务,本着共同科目全面训、弱项科目重点训、重点科目强化训的原则,深入开展科技练兵活动,努力提高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遇有情况能拉得出、打得赢。为打好训练基础,注重训保配套,支队狠抓了训练“四落实”(即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并连年在武警陕西总队考核中取得总评优秀的好成绩。机动中队按照快速反应、快速机动、快速到位、首战必胜的要求,在完成规定训练科目基础上,还结合任务特点进行了防暴演练和捕歼战斗综合演练。执勤中队加强了专勤专训,中队平均参训率达到85%以上。全支队所属10个中队综合训练被评为优秀,军事训练被评为一级。武警陕西消防总队咸阳市消防支队2000年以来,多次对全市10多个重点单位的灭火抢险救援方案进行了实地演练。2004年还参加了咸阳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规模较大的“秦剑四号”演练。通过综合演练,大大提高了武警官兵的军事素质。
预备役141师2000年以来,除重点抓好师团机关指挥能力训练,坚持每年首长机关训练不少于60天外,还坚持每年进行战备演练。2003年,完成了两级军区赋予的师首长机关带一个整团实兵实装快速动员集结示范性演练,总参动员部、两级军区首长机关和西北五省区领导、预备役师旅团领导共150人观摩了演练,给予了较高评价。2004年又组织了一个步兵团和炮兵团的整团快速动员集结演练。2005年又进行了两个高炮团的快速动员集结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预备役部队快速反应能力。
二、军队管理
军队管理是增强广大官兵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必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境内各级人民武装部、驻防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依据军队条令、条例严格管理部队,保证了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顺利进行。
(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的管理工作
1986年以前,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属于军队建制时,所有管理工作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和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制定的人武系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1986~1996年秦都区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期间,仍参照军队的条令、条例做好管理工作。但由于人武部参与地方的工作增多,为完全按军队的一整套管理办法执行增加了难度。
1996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为了很快适应体制变化、人员变化、管理方式变化的新形势,秦都区人武部首先对全体干部进行了教育整顿,组织官兵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治军一定要严”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以及陕西省军区制定的《关于开展建设先进县(市、区)人武部三年(1996~1998)规划》,充分认识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重大意义,明确加强人武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把条令、条例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基于这一认识,秦都区人武部注重从教育抓起,每季度进行一次条令条例学习和对照检查。2002年新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颁布后,又集中时间进行了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官兵的条令意识,一日生活条令化、各项工作制度化、行为举止规范化逐渐成为官兵的自觉行动。
在学习、教育、整顿的基础上,秦都区人武部下大力抓了机关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部领导、各科室及各类人员职责;制定了战备值班、考勤、请销假、财物管理、车辆及武器装备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整修了基础设施,建成了“八室三库一堂”(即会议室、作战室、值班室、图书室、微机室、文体活动室、保密档案室、军官学习室;指挥器材库、车库、主副食库;食堂),美化了营院环境,使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逐渐恢复和健全起来。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战士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营造一个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秦都区人武部不断探索行政管理水平的新途径。2000年12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制定了“三级动态”管理,其基本内容是对每个工作人员实行量化打分,然后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并与经济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共性目标与岗位目标。共性目标主要包括政治觉悟、思想道德品质。
具体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理论素质高,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改造主观世界,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言与行的统一;积极贯彻执行部党委的决议和上级的命令、指示;讲团结,注重大局,讲民主,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处事公道,能自觉抵制各种丑恶现象的侵蚀;工作责任心强,有集体荣誉感等。共性目标占70分。岗位目标按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将其量化,对完成任务不好的扣5分,工作中不能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扣10分,业务工作质量差的扣5分,分管的工作在全分区评比中处于落后地位的扣10分。考核满分为30分(岗位目标)。考核程序是个人述职、民主打分,最后由后勤科提供奖励经费,优秀者奖励230元,合格者奖励180元,基本合格者奖励130元。通过实行“三级动态管理”办法,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推动了工作。
2005年,为探索新形势下人武部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人武部全面建设,秦都区人武部根据陕西省军区和咸阳军分区的要求,专门成立了以部长崔世荣、政委贾必胜为组长的正规化建设与管理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人武部正规化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以及落实措施。经过全体干部、职工三个月的努力,完成了国防动员数据库、征兵管理辅助决策系统和战备数据库的开发建立;规范了作战指挥中心、作战值班室、战备资料室、办公室和各库(室)的配套标准,整理完善了各类资料、档案;明确了各类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使人武部的正规化建设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当年7月10日,在陕西省军区召开的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现场观摩会期间,组织与会代表观摩了秦都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试点情况,受到兰州军区、省军区、咸阳军分区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赞扬。年底,秦都区人武部被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部长崔世荣、副部长许四清被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
(二)基层人民武装部的管理工作
针对乡镇、街道武装部机构设置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分散在基层,民兵、兵役等军事工作要落实在基层的实际,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历来十分重视对基层武装部的领导和管理,明确规定基层武装部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双重领导。各基层人武部均制定有工作职责、汇报制度、值班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区人武部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考评和检查制度,使基层武装干部始终处于严格管理之中。
在征兵工作中,各基层人民武装部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照章办事,不徇私情,严把政治关,保证新兵质量,以提高部队战斗力。
在民兵军事训练管理工作中,要求基层武装部部长亲自带队,严密组织,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秦都区古渡街道办事处书记在2000年的民兵军事训练工作中,亲临现场指导;陕西第二印染厂副厂长还亲自带队参加了训练。近年来,秦都区的民兵军事训练成效大为提高,参训率达到99%以上,获得良好以上成绩的达到100%。
在加强基层民兵预备役连队建设和基层武装部建设方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按照陕西省军区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千连大调查”“千部大考察”活动。1995年,秦都区人武部在开展基层武装部“千部大考察”活动中,在马泉镇人武部进行了试点,试点中把基层武装部的职能作用作为检验“千部大考察”成效的重要标志,狠抓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并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分片包干抓落实,使全区基层武装部达到了政治合格、素质优良、机构健全、干部齐备、制度完善、作风过硬、工作落实的要求。秦都区马泉镇人武部还受到了陕西省军区的表彰奖励。从2000年以来,秦都区人武部在抓好对基层人武部管理的基础上,又注重抓了基层人武部的正规化全面建设。2004年,首先抓了沣东镇武装部正规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当年12月15日,陕西省军区在沣东镇召开了基层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现场会,并在全省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的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坚持以江泽民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和武警总部关于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针,按照“突出首位保中心,固强补弱抓落实,培养两级明白人,扭住正规上台阶”的工作思路,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官兵圆满地完成了以执勤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1999年,武警咸阳市支队修订完善了《咸阳市支队干部管理规定》,并对机关和基层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为党委公正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军事工作以开展“红旗哨位”和“优秀哨兵”评比竞赛活动为主,唱响“哨位就是战场、执勤就是战斗”这个主旋律,完善了支队、大队、中队三级查勤网络,广泛开展了规范化执勤等级评定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中央首长来陕西视察和外国元首来陕西访问期间的重大警卫任务,做到了固定目标执勤安全无事故,临时性勤务万无一失,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任务顺利完成。武警咸阳市支队还重点加强了对人员、车辆、枪弹的管理,严格落实了部门包片、股队挂钩、中队干部包班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2000年,武警咸阳市支队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措施》《党委议事规则》《民主建设实施细则》《党委机关按纲指导基层计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并推行了“双考制”(即素质考核制、政绩考察制),大胆改革了干部任用机制,从而促进了支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军事训练工作,受到了武警陕西总队的表彰。
(四)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的管理工作
1998年咸阳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改建为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以来,该师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作为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在组织预备役部队训练中,将军队的条令条例作为必修课目,重点整顿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对预备役士兵的管理方面,摸索总结出了纳入组织管、依靠制度管、军地共同管的经验。根据兰州军区和陕西省军区的有关规定,预备役师制定了《师团机关办公管理规定》《武器装备管理细则》《现役干部管理规定》《预任干部管理规定》和《预编士兵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了值班、值勤制度,狠抓了请示报告、早操、上下班、晚点名、查铺、查哨、军官留营住宿、防案件、防事故等制度的落实,使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
第三节政治工作
人民军队和地方武装从诞生之日起,一直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官兵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积极做好干部工作、文体工作、“双拥”工作、瓦解国民党军等工作和开展“立功树模”活动,巩固和提高了部队战斗力,增强了军民关系。
一、党团组织建设
加强人民军队中共产党和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是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了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青团组织的实击队作用,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了部队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党的组织建设
1.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党的组织建设
1947年5月,咸阳支队被改编为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后,龚生满任支队长,中共咸阳县工委书记陈吾愚任政委,宁志学任指导员,负责支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49年5月,咸阳军分区将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改编为咸阳军分区第一支队,谢兴东任支队长,张为民任政委,负责支队党的工作。
2.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党的组织建设
1950年3月,咸阳县设立人民武装科,何洪涛任科长。1951年1月,咸阳县人民武装科撤销,成立了陕西省咸阳军分区咸阳县人民武装部,邓清辉任政委。1954年6月,咸阳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咸阳县兵役局,杨沛瀛、印瑞祯、李流宇先后任政委。1958年10月,咸阳县兵役局改称为陕西省咸阳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12月,陕西省咸阳军分区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成立,赵忠元任政委。1954年6月,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称为咸阳市兵役局(同时保留人武部称谓),赵忠元、王笃先后任政委。1958年10月,咸阳市兵役局改称为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王笃任政委。
1958年12月,陕西省咸阳县人民武装部并入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王笃兼任政委。1961年6月,中共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先后隶属中共咸阳市(县级)委、咸阳军分区党委领导。
中共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1年6月~1966年5月)1961年6月,中共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成立。1961年9月先后隶属咸阳军分区党委和中共咸阳市委双重领导。
书记:许廷方(兼,1961.6~1962.8)
杨雨亭(兼,1962.9~1966.5)
副书记:许宝卿(1961.6~1963.9)
任献寿(1963.9~1966.5)
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6年5月~
1983年11月)1966年7月,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属西安军分区领导。1971年10月复归咸阳军分区领导。1966年11月,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部党委随之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先后隶属西安军分区党委、咸阳军分区党委和中共咸阳市市委双重领导。
书记:杨雨亭(兼,1966.5~1967.1)
任献寿(1968.2~1969.3)
王锐(1969.7~1976.2)
齐东山(1976.7~1976.10)
副书记:任献寿(1966.5~1968.2)
宫万宝(1966.5~1969.7)
胡益民(1970.1~1976.10)
1979年12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有关指示精神,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由中共咸阳市委书记兼任,市人武部党委领导成员为:
第一书记:王毅然(兼,1979.12~1983.11)
书记:齐东山(1976.11~1981.3)
聂德全(1981.3~1983.6)
蔡正中(1983.6~1983.11)
副书记:胡益民(1976.10~1978.9)
刘鹏江(1978.9~1981.3)
蔡正中(1981.3~1983.6)
程玉宝(1983.6~1983.11)
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3年11月~1986年3月)
1983年11月,咸阳地区改为咸阳市,原咸阳市改为咸阳市秦都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部党委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咸阳军分区党委和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双重领导。
第一书记:王毅然(兼,1983.11~1984.1)
董翰林(兼,1984.1~1984.9)
马铁山(兼,1984.9~1986.3)
书记:蔡正中(1983.11~1986.3)
副书记:程玉宝(1983.11~1986.3)
中共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6年3月~1996年3月)
198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更名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部党委亦随之改称为中共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人武部党委取消第一书记称谓,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区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书记。
书记:马铁山(兼,1986.3~1987.3)
李维亚(兼,1987.5~1988.9)
黄燕京(兼,1988.9~1990.11)
赵德发(兼,1990.11~1993.12)
张立勇(兼,1993.12~1996.3)
副书记:程玉宝(1986.3~1987.5)
夏占荣(1987.10~1992.10)
王西明(1988.6~1996.3)
南洪(1994.4~1996.3)
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6年4月)
1996年4月,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部党委亦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关系未变。
第一书记:张立勇(兼,1996.4~2000.7)
徐新荣(兼,2000.7~2004.6)
李文化(兼,2004.6~2006.10)
严维佳(兼,2007.2~)
书记:苏存江(1996.6~1999.3)
贾必胜(1999.3~2006.3)
管小磊(2006.3~)
副书记:赵旭博(1996.4~2001.3)
赵福岐(2001.4~2003.12)
崔世荣(2004.3~)
3.中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秦都区中队党的组织建设1991年6月,中共武警咸阳市秦都区中队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历任书记为:李宏谋(1991.6~1995.5)、武志宽(1995.5~1996.3)、邸小文(1996.3~1998.5)。
4.驻境部队党的组织建设
1981年3月,咸阳军分区党委批准成立了咸阳市区吴家堡干休所临时党委。1983年6月,吴家堡干休所党委正式成立。与此同时,86882部队、兰后物资供应站等团以上部队也都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先后建立了党的各级组织,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195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了《关于军队成立监察委员会的通知》,规定全军团以上单位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监察工作由党委负责。1961年6月,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党委成立,党的监察工作由部党委负责。1964年7月,根据咸阳军分区监察委员会的通知,咸阳市人武部党委指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兼管监察工作。1969年6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各级撤销了党的监察委员会。1979年,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团以上各级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党委明确了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并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学习班的方式,对纪检干部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纪检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纪检工作能力,使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1986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党委制定了“十不”廉政措施,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贪污公款、不准搞“人情”兵、不准说假话、不准搞宗派、不准公款吃喝、不准滥开滥支、不准参与经商、不准破坏群众纪律。
1996年4月,根据陕西省军区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问题的通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成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认真管理党纪案件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使纪律检查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青年团组织建设
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成立。7月15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布了《关于在部队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定》,开始在部队基层建立团小组和支部委员会。1950年10月,驻境各部队党组织建立了青年工作部门。1951~1952年,各部队先后建立了青年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建立后,一方面积极发展先进青年,壮大团的队伍,另一方面狠抓骨干培训,组织青工干部、团支委、团小组长学习团的基本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了团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能力。与此同时,各级团组织还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抢抓机遇,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在1950~1953年部队开展的以普及小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学习运动中,各级团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向文化进军”,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帮学和竞赛活动,推动了文化学习运动的深入发展。1956年2月,驻境部队团组织又开展了“优等射手、技术能手”竞赛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军事训练,提高了训练质量。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驻境部队中的各级青年团组织亦同时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各级共青团组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部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连队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精神,紧紧围绕部队的中心工作,根据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使广大团员和青年在完成各项任务和部队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1958年4月,出席全国青年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军队代表向全军发出了开展创“五好”(即努力学习好、爱护武器装备和一切公物好、消灭事故好、生产节约好、锻炼身体好)活动的倡议,驻境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此项活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部队的各项工作。1963年,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驻境部队各级共青团组织热烈响应,纷纷组织团员青年阅读《雷锋日记》等,争做“雷锋式”的好战士蔚然成风,“雷锋式”的人物层出不穷,促进了部队的全面建设。1981年,解放军总政治部提出在全军青年中开展“四有、三讲、两不怕”(即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讲军容、讲礼貌、讲卫生,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活动,驻境部队各级共青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共党史和人民解放军军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广泛开展学雷锋、学英模活动,并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促进了部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1982年4月,根据总政治部的规定,驻境部队的团(旅)设共青团工作委员会,营设团总支部,连设团支部。1991年1月,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驻境各部队旅、团级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均改为共青团委员会。共青团组织的建立,充分发挥了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部队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境部队十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科学知识培养人,全面提高广大官兵的思想理论水平,为未来反侵略战争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一)人民军队宗旨教育
1947年5月,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建立后,中共咸阳县工作委员会首先对游击队队员进行了为谁当兵、为谁打仗的教育,使游击队队员认清了红军游击队的性质和任务,提高了为广大劳苦群众翻身求解放而打仗的思想觉悟。每当游击支队行军宿营时,支队都强调红军游击队的任务和群众纪律,教育队员不扰民、不违纪,自觉为群众办好事。每当新队员补入时,县工委都要向队员介绍红军游击队的性质和任务,教育队员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咸阳县和咸阳市,以及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兵役局)每年在征兵工作中都对新入伍的青年进行人民军队的宗旨教育,从而使广大青年端正了入伍动机,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1950年10月,毛泽东主席发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号召,驻境部队组织广大官兵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认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的必要性和正义性。并要求广大官兵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认清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从而使广大官兵克服了畏美、崇美思想,鼓舞了官兵的士气,激励了官兵的求战热情,不少解放军指战员踊跃赴朝参战。
1953年12月,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公布后,驻境团以上部队依据总政治部《关于在部队干部战士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通知》、中宣部编写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和学习提纲》和总政治部编写的《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读本,进行系统教育,从而使“一切为了社会主义,一切为了现代化、革命化军队建设”的思想深入人心,增强了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1957年5~6月,咸阳县和咸阳市兵役机关及驻境部队学习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开展了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通过整风运动,使广大官兵进一步明辨了是非,增强了党的组织观念,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1959~1961年,在国民经济暂时发生严重困难时,不少官兵产生了悲观情绪,革命意志消沉,精神萎靡不振,咸阳市人武部及驻境部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两忆三查”(忆阶级苦、忆民族苦,查立场、查斗志、查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认识和分析当时国内形势,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信党的领导,增强战胜困难的决心。
“文化大革命”期间,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总体上贯彻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在这期间,各部队仍坚持进行了形势战备教育、加强军队组织纪律性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等,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部队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仍保持了高度稳定与集中统一,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仍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先后开展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和“十个应该不应该教育”(即应该不应该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应该不应该坚持无产阶级党性,反对资产阶级派性;应该不应该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应该不应该整顿军队;应该不应该严格遵守革命纪律和规章制度;应该不应该按照接班人“五项条件”搞好老中青三结合;应该不应该强调军队要稳定;应该不应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应该不应该坚持野战军、地方武装、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应该不应该搞好战备,准备打仗)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毛泽东的建军思想和建军路线,澄清了部队建设中的思想政治是非,明确了部队的建设方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咸阳市(含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把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内容,先后开展了新时期总目标、总任务教育,真理标准问题教育,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精神教育,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农村改革和经济政策教育,等等。通过一系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坚定了广大官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
1999年以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先后开展了“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部队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2000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了“从思想上管住,从组织上管严,从机制上管活”的新举措,在实践中收到了明显效果,并在陕西省军区召开的管理教育经验座谈会上交流了经验。
武警咸阳市支队深入扎实地开展以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学英模活动和创建和谐警营活动,为维护咸阳地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革命传统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的作风”。随后,驻境部队开展了延安精神教育,采取座谈讨论、演出、参观、召开报告会等形式,盛赞延安精神,畅谈革命传统,从而使广大官兵继承和发扬了优良革命传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本色。
1959~1961年,国家经济遇到了暂时困难,咸阳市人武部及驻境部队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开展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官兵对照革命前辈,查思想,看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坚定;查斗志,看艰苦奋斗精神强不强;查工作,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好不好的“三查三看”教育,使广大干部战士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延安精神教育,增强了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共渡难关、战胜暂时经济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1975年以后,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遵照邓小平提出的“要把毛泽东同志树立的优良作风发扬起来”,特别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的要求,把延安精神教育作为干部战士的必修课,坚持用延安精神教育干部战士。
1980年以后,咸阳市(含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根据江泽民关于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各级部署,在机关和部队中普遍开展了以艰苦奋斗、爱国奉献为主要内容的革命人生观教育。在教育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目标,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干部为重点,以《邓小平文选》和陕西省军区政治部编印的《写好当兵史,走好人生路》为基本教材,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官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正确对待金钱、名利、苦乐等问题;划清是与非、荣与辱、美与丑的界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和“灯红酒绿”的影响;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科学文化教育
科学文化教育是加强部队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为提高广大官兵的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部队建设的需要,曾多次掀起了科学文化学习高潮。
(一)普及中小学教育
20世纪50年代初,驻境部队战士、干部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盲、半文盲占80%左右。针对这一状况,驻境部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和陕西军区第一次文教工作会议发出的“向文化进军的指示”,认真抓了文化学习及扫盲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文化教育,基本消灭了文盲。1951年12月,中央军委决定从1952年6月至1953年5月开展一次以扫盲为重点的文化学习运动,要求将初小毕业或高小毕业干部、战士的文化程度提高到高小毕业或初中一年级的程度。为此,驻境部队纷纷开办了干部文化补习夜校或速成识字班,组织干部、战士参加学习。经过两年的突击学习,广大指战员的文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基本达到了高小毕业或初中一年级的文化水平。
(二)普及高中教育
1978年12月,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发出了《关于部队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几项落实措施的通知》,要求把科学文化教育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育训练计划。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加强了领导,制订了教学计划,落实了具体措施,建立了学习制度,组织官兵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经过多年的努力,40岁以下的干部、战士基本上达到了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1997年10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还组织了63名专职武装干部,开展了高科技知识学习活动。学习中,采取“三比一看”(比组织领导、比完成时限、比答题质量,看谁榜上有名)的学习方法,开展了竞赛活动。
通过高科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专职武装干部的专业文化水平。
四、干部工作干部工作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与推荐、考核与调配、转业与复员、退休与离休、军衔与授勋等工作。
(一)选拔、推荐后备干部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后,从士兵中直接提拔干部的工作曾一度基本停止。1959年又重新恢复。据不完全统计,驻境陕西省军区独立第1团1976~1979年从优秀士兵中提拔干部97人。1980年以后,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驻境部队停止了从士兵中直接提干,采取了挑选优秀士兵入军事院校培训后提拔为干部的方法。
1965年,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上报了一些军政一把手接班人名单。1984年以后,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主要是向上级负责推荐后备干部的工作。
(二)考核、调配
调整配备干部是干部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驻境部队在调整配备干部中坚持了以工农干部为骨干,同时选配适当比例知识分子干部和工农知识分子与知识分子兼配和新老兼配、老中青结合、梯次配备的原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干部调整配备中坚持按“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调整配备干部。
1986年3月,为贯彻部队精简整编、裁军100万的精神,各级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按照配齐配强的原则和编制方案,协助各基层人民武装部配备了专职武装干部,同时按照量才用人、知人善任的原则,充分发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原在空军某部担任机械技师的周万军调区人武部后先安排在军事科工作,根据其本人特长,区人武部及时调整其到办公室主管军械工作。工作调整后,周万军积极肯干,经常对库存武器进行擦拭保养和修理,使民兵武器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当年“七一”前夕,周万军被咸阳军分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996年3月,各级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时,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对区属20个单位48名专职武装干部进行了考察了解,提出了调整使用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安排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从而使干部的考核、调整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三)转业、复员
转业,即部队干部退出现役后,转由地方政府安排适当的工作,保留其干部身份。1958年1月,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动员十万专业干部参加生产的指示》,驻境部队纷纷响应,一批连排干部相继被转业到地方工作,参加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人民解放军“裁军百万”。为贯彻这一精神,驻境部队先后转业了一批团、营、连、排干部,由地方政府妥善安排工作。1998~2005年,驻境部队每年都安排了一批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或者地方安置干部存在较大困难的实际,对军队退出现役的军官,也曾执行复员安置、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政策。1955年,驻境部队有一批干部被安排复员。1963年,新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根据国家需要和军官本人的条件,由政府分配或复员回乡从事劳动生产”,当年境内又有一批干部被安排复员,除少数由政府分配在工厂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外,大多数回乡参加了农业生产。1969~1975年,驻境部队对退出现役的连、排干部一律作了复员安置。1980年,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规定,各地政府将这期间复员的连、排干部均改为转业安置。1981~1990年,除个别干部本人要求,经组织批准或不宜保留干部身份者外,对军队干部一般不作复员安置。复员干部离队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复员费、安家费。对患有慢性病的,视病情发给一定数量的医疗、生活补助费,自愿回农村的发给一定数量的回乡生产补助费。
(四)退休、离休
退休,是指军队干部因年老、病残、丧失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而退出现役交地方政府安置,按月发给生活费,赡养其终身。离休,是指军队干部离职休养。1954年,咸阳市(县级)共安置军队离退休供养干部12名,咸阳县安置军队供养干部1名。1956年,咸阳市给军队供养干部12户、56人修建房屋40余间,并购置了办公用具及生活必需品,支付供养费20336元,咸阳县支付供养费4869元。1958年12月,咸阳县并入咸阳市后,咸阳市按照国家规定给原军队供养干部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发给了退休金。1985年,咸阳市秦都区成立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1987年,咸阳市秦都区共接收离退休干部54人。同时修建秦都区军干楼2处,设有医务室等,在编管理人员12名。
(五)军衔、授勋
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同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六次会议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根据“条例”规定,驻境部队以军官的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为基本依据,经过民主评议,报上级批准,确定了军衔,并于当年12月至1956年1月举行了授衔仪式。1988年7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驻境部队又有一批军官被授予了军衔。驻境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消防支队亦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中关于“武警部队实行警衔制度”的规定,进行了评定警衔工作,并于1989年1月授了警衔。
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决定对已离休的军队干部授予功勋荣誉章。功勋荣誉章分为三种:即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者)、独立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者)和胜利功勋荣誉章(授予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者)。凡获得功勋荣誉章的离休干部,每月按等级发给定额荣誉金。咸阳市秦都区沣东乡石家村石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干部)荣获二级红星勋章,马庄乡师村桂生芳(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荣获一级红星勋章。荣誉勋章的授予,充分肯定了军队老干部在战争年代的历史功绩,既增强了军队离休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又增强了广大官兵和社会公众对军队老干部的尊敬和爱戴。
五、文体工作
文化的力量、健康的体魄是军队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驻境部队不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十分重视文体工作。
(一)文化活动1
947年5月,咸阳支队被改编为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后,在行军作战间隙,采取文艺演出或组织赛诗会等形式,组织发动群众,宣传革命思想,鼓舞游击队员和革命群众的革命斗志。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第二中队指导员黄涛曾登台为群众说快板《百子图》,以激励革命群众和游击队员的士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和民兵组织都十分重视文化生活,经常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活跃战士和民兵的文化生活。1971年4月13日至5月31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举办了全市民兵业余文艺调演。参加调演的节目有140多个,其中《何德望之歌》《竞赛》《方向盘上找问题》等67个节目系民兵自己创作,先后演出63场,观众达12万人次。1991年4月13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在国营西北第二棉纺织厂俱乐部举办了咸阳市秦都区民兵预备役文艺调演,国营陕西第二印染厂民兵王春、刘宝表演的小品《看病》,真实再现了军旅生活。国营西北第二棉纺织厂民兵王晓云独唱的《英雄赞歌》,博得了台下的阵阵掌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既活跃了部队和民兵组织的文化生活,又造就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
(二)体育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民兵预备役部队战士的身体素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于1990年5月举办了首届秦都区民兵预备役人员篮球友谊赛,马庄乡、国营西北第七棉纺织厂、西北橡胶厂等50多个单位的民兵分队参加了比赛。此后,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经常组织篮球比赛活动。
武警陕西总队第一支队三中队排长董学武于1984年代表陕西省前卫体协参加了全国前卫体协举办的射击比赛,取得了个人半自动步枪立姿射击第二名,被武警总部党委、总队党委各记二等功一次。
六、瓦解国民党军工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和地方武装瓦解国民党军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打入其内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策动国民党军队投诚或起义。
1939年11月,共产党员张一悟被中共组织派往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开展兵运工作。其在兵运工作中积极肯干,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英勇斗争,作出了突出成绩和卓越贡献。1940年1月,在兵运工作中,不幸被敌发现,张一悟等30余名共产党员被国民党第10军团石友三部杀害。
1944~1945年,咸阳籍共产党员梁励生(时任国民革命军第38军中共组织负责人)采取“保存力量、站稳岗位、掌握部队、待机而动”的方针和“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积极做38军上层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终于于1945年7月17日带领38军200余人,并携部分枪支、弹药投奔人民军队。
1946年9月,中共咸阳县工委武装系统负责人李云轩遵照县工委的指示,打入国民党咸阳县保警大队任副大队长兼六分队队长,并以此为掩护,从事兵运工作,多次为陕甘宁边区运送枪支、弹药、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
1949年5月,国民党军王腾肖部170余人投诚起义,后被咸阳军分区接收。
1949年5月17日,冯全忠带领国民党咸阳县自卫队100余人,携100多支枪,投奔共产党,被编入咸阳县大队,并参与了保卫咸阳县城的斗争。
七、“三支两军”工作
“三支两军”工作,是指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解放军参与地方的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工作,也是“文化大革命”期间驻境部队担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1967年初,以上海“一月风暴”为起点,“文化大革命”进入所谓“夺权”阶段。由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方针,加之林彪、江青等一伙的疯狂破坏,全国乃至咸阳地区处于“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混乱状态,地方党政机关及公安、检察、法院等无产阶级专政机关陷于瘫痪半瘫痪之中,导致武斗成风,工矿企业停产或半停产,学校停课,交通严重堵塞。在这种混乱形势下,1月23日,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作出了《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3月19日,中央军委又作出了《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农、支工、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1967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8157、8095、3680等部队联合成立了公安、检察、法院军事管制小组,分别处理相关业务。同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157、8095、3680部队及咸阳军分区、咸阳市人民武装部陆续派出一批干部和战士,到市级党政机关和公安、检察、法院系统,以及驻境企业、大专院校、银行、仓库、电台、农村社队执行“三支两军”任务。1968年2月24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支左领导小组批准,咸阳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归属西安市革命委员会领导),共有委员65人,其中地方领导干部16人、军队代表11人、工人代表18人、学生代表8人、机关干部12人。革命委员会共有常委21人,其中地方领导干部5人、军队代表6人、工人5人、学生2人、机关干部1人。1969年1月2日,咸阳市支农部队和机关干部组成“军宣队”,又分赴基层各人民公社开展清理农村阶级队伍和抓革命、促生产工作。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于1977年支农“军宣队”陆续撤离农村。
在“三支两军”工作中,广大指战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当时形势下,虽然对稳定与缓和局势、维护城乡社会秩序、减少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总的指导思想的错误也带来了很多消极的后果,损害了人民军队在广大群众中的声誉。1980~1981年,驻境部队各级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普遍走访地方单位,虚心听取意见,认真作自我批评,并对广大指战员进行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方面的教育,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使军政、军民一致的优良传统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扬。
八、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简称“双拥”)是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驻境部队都牢记人民军队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密切军民、军政关系,增强军民鱼水之情。
(三)拥军优属
1949年2月,中共咸阳县工作委员会委员魏治钧、韩明珠、王广录等将搜集到的国民党陕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主要负责人姓名、军事编制及军队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枪支和人数,国民党咸阳县政府县长、秘书、各科科长及各团体主要负责人姓名、年龄、籍贯、基本政治态度,中学校长、社会名流、士绅姓名、职务、籍贯及基本政治态度,咸阳县境内国民党军队的军火库地址、库存数量及守卫人员数,县城周围的防御工事,以及咸阳至醴泉一带的碉堡分布、工事大小、防守人数等情报送交陕甘宁边区中共咸阳县工委书记陈吾愚。陈吾愚将这些重要情报编印成《咸阳调查》,送交中共关中地委。《咸阳调查》为解放军解放咸阳提供了重要情报。
1949年5月18日,咸阳县一位可敬的农民水手在漆黑的夜里,冒着飞射的子弹,带领解放军某部突击队第1班班长谢禄生到渭河南岸查看地形与敌情,并在渭河中心每隔十步插一根芦苇作为标记,以免部队抢渡渭河时影响战斗。后人民解放军主力沿着标记抢渡渭河,不到40分钟到达渭河南岸,全歼了防守之敌,乘胜向西安推进。
1949年5~9月,中共咸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为支援解放大军解放大西南和大西北,组织和发动群众,为解放军筹集了大量物资和生活用品,支援解放战争。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筹集粮食3.01万石,饲料4277石,牲口饲草162万斤,磨面粉2.35万石,做军鞋2880双;动员民工1990人次,大车2330辆,担架280副,大小灶具6440件,铁锨2500把。6月中旬,在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咸阳阻击战中,中共咸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动员人民群众为人民解放军运送武器、弹药,抢救抬运伤员。中共咸阳县委书记陈吾愚还率领慰问团将人民群众捐献的40多担青菜、20多条香烟和猪肉等送到前沿阵地。8月1日,中共咸阳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了402人的慰问团前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的三个医院,慰问解放军的伤病员,并向伤病员捐赠毛巾893条,袜子307双,肥皂480条,香烟819包,鸡261只,猪3头,鸡蛋1050个,蔬菜50担,以及白糖、饼干、挂面、牙粉、火柴、扇子等生活用品。同年,咸阳县还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支援粮食690万斤,饲料92万斤,饲草160万斤。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咸阳县人民踊跃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全县人民为中国人民志愿军捐购飞机、大炮款1.6亿多元(旧币),捐赠物品1934件;为志愿军烈军属代耕地2962亩,给烈军属发放优待粮5.08万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共咸阳市(含咸阳县)委、市政府(人民委员会)和咸阳市秦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驻境部队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逢“八一”、春节和重大节日,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都带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分别到部队驻地、烈军属户进行慰问,进一步增强了军政军民关系。
(二)拥政爱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每年农历正月和“八一”前后,都对广大官兵进行了拥政爱民教育,开展了拥政爱民活动,举行军民联欢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党政领导的意见;开展学雷锋活动,为群众做好事;检查部队执行政策、纪律情况,解决影响军地团结的问题,使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1977年元旦、春节期间,驻境陕西省军区独立第1团1营派出150余人到驻地人民公社生产队参加生产劳动,并利用休息时间开展军民联欢会,演出文艺节目。该团1连干部战士还到驻地吴家堡大队,给群众理发200多人次。2连排长李金元带领23名战士,帮助蔬菜门市部义务售菜四天。特务连派出10余名战士帮助商店清理仓库,打扫卫生。春节前夕,该团1营还组织了100多名战士,打扫了驻地街道卫生,搜集土肥200多架子车,并送到了驻地生产队。
1978年元旦、春节期间,陕西省军区独立第1团领导带领机关和分队327人及推土机1台,到支农点咸阳市窑店公社三义大队劳动,移动土方9020方,拉粪400多架子车。
1979年10月~1980年8月,陕西省军区独立第1团多次组织干部、战士到咸阳彩色显像管总厂工地劳动。独立1团还派出19名官兵往返于咸阳和上海之间400多趟,义务为咸阳彩色显像管总厂武装押运器材和设备。
1986年5~9月,驻境86882部队先后派出200余人次,分四次为驻地群众看病体检1000余人,维修电器60余件(台)、自行车20余辆、钟表30余(台)块,理发36人,清除垃圾30吨。1990年1~8月,86882部队又组织便民服务6次,共400余人次,为群众看病体检1500余人,修理电器100余件,清除垃圾30余吨,并在咸阳火车站为旅客看病、送水等300余人次。
1990年3月,咸阳市肉联厂一女工因失恋等问题产生了轻生念头,将一把小剪刀吞下肚后跳入渭河。正在铁桥执勤的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二中队班长曹发斌发现后,纵身跳入渭河,将其救上岸,并送往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过四个多小时的紧张抢救,使其脱离危险。事后,这位女工带着慰问信来到支队,紧紧握着曹发斌的双手,热泪盈眶地说“是武警大哥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1991年6月,我国南方一些省市先后遭受罕见的洪涝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驻境部队广大官兵积极响应“三总部”的号召,踊跃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许多官兵把当月的工资和津贴全部捐给了灾区,共捐款1.3万余元,粮票2000多斤,衣物3000多件,名列总队第一,受到总队通报表扬。
1993年1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延安召开纪念“双拥”运动50周年大会后,驻境部队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拥政爱民活动。1992年、1994年、1996年、1998年,咸阳市四次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授予陕西省“双拥”模范城称号;1994年7月、1997年1月和2000年1月,咸阳市三次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1993年,驻境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副政委朱世义、13中队队长潘再祥、2中队队长郭峰被中共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998年,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政委卫志辉分别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和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咸阳军分区评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
九、争先创优与立功创模活动
开展争先创优与立功创模活动,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始终如一地坚持了这一活动,激发了部队广大干部战士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推动了作战、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开展“四好”“五好”运动
1958~1971年,驻境部队根据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指示,在基层开展了“四好连队”(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军事训练好、生活管理好)和“五好战士”(政治思想好、军事技术好、三八作风好、完成任务好、锻炼身体好)评比运动。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四好连队”以团为单位进行评比,报师级单位审核,由军级单位批准,以国防部名义发给奖状;“五好战士”以连为单位进行评比,报团级单位审批,颁发由国防部统一制作的证书和证章。驻境部队在开展“四好连队”“五好战士”运动过程中,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把军事训练作为连队工作的中心,并重视抓好作风纪律培养,大力改善物质文化生活,使部队基层建设有了明显加强。1971年林彪事件后,创建“四好连队”和“五好战士”运动停止。
(二)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自1982年8月组建以来,先后开展了评选先进执勤中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位、军事训练先进单位、落实《基层建设纲要》达标先进单位、学雷锋先进集体单位和标兵中队等一系列评比活动,先后有12个中队荣立集体三等功;有三个中队被武警陕西总队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有一个单位被评为学雷锋、学英模先进集体;有一人被评为学雷锋标兵、两人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一人被评为学雷锋与学英模先进个人;有一人被武警总部树为优秀带兵干部、一人被树为带兵爱兵优秀班长、一人被树为先进后勤处长。
驻境86543部队所属51团9连班长张军于1982年6月被空军授予模范义务兵称号。同年8月,49团6连指导员许广庚被空军评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锋战士。1983年3月,86543部队营区被中共咸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营院。4月,所属49团9连战士法自领被空军评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青年。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于1986年2月为部机关14年如一日、安全行驶25万公里无事故的驾驶员吴荣福记三等功一次;区人武部机关干部张海深入基层,狠抓基层武装部建设工作,获得了先进个人称号。马庄乡人民武装部在咸阳军分区举办的“千部大考察”活动中,对民兵训练常抓不懈,对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毫不放松,获得了标兵武装部称号。1997年1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表彰了渭滨镇人民部武装等16个先进单位和沣东镇人民武装部李密等20名先进个人。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仅1998年就获得了先进县(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民兵三项军事比武第一名等10多项殊荣。现任部长崔世荣因抓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和其他军事工作成绩突出,2005年被陕西省军区荣记三等功一次。人武部政工科工作成绩显着,被咸阳军分区党委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开展“双争”活动
1996~2005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为贯彻江泽民关于“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建设的方针,全面提高人武部门和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在全区基层人武部、人武干部中开展了争创先进人武部和争当优秀人武(专武)干部、基干民兵(预备役士兵)活动,并制定了开展“双争”评选条件:先进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人武部基本上要达到组织领导得力、军政素质优良、工作成绩突出、规章制度健全、设施资料齐全;先进基干民兵连队要求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优秀人武干部要达到政治思想强、本职业务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优秀基干民兵连要求符合政治思想坚定、军事技术优良、作风纪律严格、完成任务出色。2005年,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武装部对全区8个党管武装先进党(工)委、7个基层武装部、10名党管武装好书记、25名武装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几年来,秦都区通过开展“双争”评选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秦都区人武部决心将这一活动贯穿于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年年评选,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节后勤工作
在古代、近代,由于战争双方所持武器只是刀、矛、箭之类的冷兵器,粮食、草料是后勤保障的必需品,因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成为军队后勤工作的千古名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紧紧围绕勤俭建军的方针,立足实际,千方百计探索军队后勤管理工作的新路子,从物资、技术、卫生、运输等方面保障军队后勤,努力改善广大官兵的生活待遇,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清代及清以前军队后勤工作
西周时期,咸阳为周王朝的京畿之地,常驻有车兵与步兵合编组成的常备军。军队所使用的武器主要是青、铜材料制造的刀、矛、箭等。士兵的口粮、衣服一般自备。征战时所用战车、马匹、兵器等由国家统一配发。防护性器具有甲(由皮制或青铜制)、胄(头盔,青铜制)和干(盾,常为皮制)等。西周军队后勤人员约占兵员总额的1/6,并有专门负责军政、军赋的官吏。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军队后勤人员约占总兵力的1/4。军队出兵主要是车兵和步兵。军事费用由国家以税、赋的形式征收。每576户(称“一甸”)应出车1辆,甲士3人,徒兵72人,马4匹,牛12头。军事装备不是兵丁自备,而是通过“赋”的形式,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农产品。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秦都咸阳及其周围设有警卫部队、京都卫戍部队和郡县地方部队。陆军有步兵、车兵、骑兵,其武器装备全部由国家统一供给,并有专门武器仓库。
西汉时期,军队所需粮草,除征收军赋外,还采取开辟官田,组织戍屯,采取兵农合一的办法解决军队粮草。
东汉时期,其军队的兵器和官兵的俸饷主要由朝廷供给、配发。
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饥荒成灾,民不聊生,曹魏军队费用来源主要依靠控制盐业的专卖和向农户征收租粮解决,同时也实行民屯和军屯。民屯,由朝廷按人口配给土地、农具、耕牛,每年向朝廷缴纳一定租粮。军屯,主要是在营士兵在驻地轮流垦种,且耕且守,耕战结合。军户屯田,即未服现役和现役士兵的子弟家属每户享有50~100亩的耕地,按分成制向朝廷缴租。
西魏、北周时期,军队费用主要是依靠掠夺和搜刮盘剥解决,朝廷只解决部分粮草和兵器。
隋朝为解决军队的粮草问题,实行了均田制和府兵制的军民合籍制度。
诏令将军户编入民户,与民户一样由政府分给田地。民夫征入军府服役后归军府管理。一夫受田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归受田者所有,80亩为露田,受田者死后要交还国家。丁男服役期间的资粮供给由个人负担。
唐时,继续实行均田制,并在此基础上推行耕战兼顾的府兵制度。府兵平时进行农耕和训练。战时,朝廷任命将帅领兵迎战。战事结束,将帅回朝,兵还本府,继续生产与训练。这种制度的实行,减轻了军费开支。
宋代,由于火药应用于军事,武器装备出现了火箭、火炮、火药鞭箭、引火球、铁嘴火鹞、毒药烟球等10多种。但上述武器尚属初创,境内部队使用极少,冷兵器仍在战争中居多。时境内驻有禁军,禁军俸饷,神宗前较为优厚,士兵年俸50贯(1贯为100文),可买良田40亩。各级将领的薪俸更高,且按月发给。
明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其武器装备获得前所未有的进步。火器装备达到驻境部队武器的60%以上。粮草供给由于实行“以军隶卫、以屯养军、守屯结合”的制度,因而军队粮食基本上达到自给,不需地方供应。
清代,由于清政府的闭关自守和腐败,忽视武器装备的发展,因而在战场上屡战屡败。武器装备仅停留在冷兵器上,只有少量火器。同治年间,清军在镇压回民起义军时使用的都是刀、矛等冷兵器,只有少量的枪炮、火弹。1911年10月,王士骥组建的“咸字营”所使用的武器以刀、矛为主,同时还有少量枪弹和带把铡刀。康熙年间,咸阳县境内多有绿营兵屯驻。绿营兵驻境时,使用武器为弓矢、鸟枪、长枪和连架棍,同时还配备有少量的大炮和三眼枪,其军队的粮草供应由驻地粮储仓库解决。官兵俸饷依职级而定,多寡有异,镇总兵官年得俸饷银1561.646两,其中养廉银1187.992两、俸薪银137.284两、公费银236.37两;协营副将年得俸饷银495.807两,其中养廉银380.14两、俸薪银75.956两、公费银39.711两;参将年得俸饷银338.263两,其中养廉银237.602两、俸薪银60.906两、公费银39.755两;都司年得俸饷银161.817两,守备年得俸饷银94.842两,千总年得俸饷银94.82两,马兵(骑兵)12.94两,步兵9.84两。绿营兵整体待遇远远低于八旗兵。
二、民国时期军队后勤工作
(一)国民党军队的后勤工作
民国时期,镇嵩军陆军第二混成旅驻防咸阳时,设置有负责军需、军械、兽医等后勤机构,并配备了承办后勤工作的相关人员。
军队粮食供给方面,采取了划邑就食的办法。民国二十六年(1937)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军队吃粮改由陕西省购粮委员会按分配任务以官价在市场上采购供应。民国二十九年(1940)初,军粮改为随赋征购,配额由中央核定,所需价款以30%发给现金,70%搭发粮食库券。民国三十二年(1943),为缓解国民政府财政困难,遂将随赋征购改为随赋征一借一,搭发现金和粮食库券废止,所征借的军粮5年后分5次逐年以赋粮抵还。民国三十七年(1948),陕西省国民政府改革了粮食供给办法,实行按月配拨或拨款,军队吃粮在市场上自行购买。粮食定量及副食供给标准,民国二十四年(1935)7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制定的给与规则规定,每人每天大米22两或面粉26两(均以每斤16两的旧市斤制计算);副食费按甲、乙、丙等地区每人每天分别为7、6、5分钱。民国三十年(1941),国民政府行政院重新颁发了给与规则规定,即每人每天大米22两或面粉24两;副食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一律交付部队、机关经办。士兵副食费,每人每月4元,由各部门具领,自行经理。官佐主食、副食费一律自理。
被服着装方面,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样制定有给与规则。一般情况下,官佐服装自备,在前方作战的正额尉官之服装,由公货供给。被服发放以发实物为原则,必要时改发代金。
武器装备方面,国民党军队的武器装备比较复杂,有步骑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手榴弹、八二迫击炮、六○炮、战防炮、山炮等,其来源有进口美式、英式、日式、捷克式,也有陕西兵工厂自制和仿制的。同时,还配有骡马等运输工具。
俸饷方面,国民党军队官佐、士兵俸饷标准因职级不同,因时各异。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后勤工作
1947年5月,咸阳支队被改编为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后,其后勤供需主要依靠开展游击战争,缴获敌人枪支等战利品充实装备。粮食供给按照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的规定,凡地方部队、游击队驻地于边缘区和内地(指老解放区)者,吃粮由地方政府按标准供给;出击地区时,内地无法供应,由地方部队、游击队自行筹划,但所筹粮数必须向上一级报告,地方部队、游击队在敌占区活动时,吃粮一律以军用粮票依手续兑取,不得乱打便条;地方武装游击队在敌占区吃了粮,应在原粮食预算内如数扣除在敌占区所吃之粮数。粮食供给,每人每天1.4斤(旧秤16两为1斤);副食,每人每月肉10两、油0.54斤、菜15斤、碳40斤;个人津贴,每人每月4万元(旧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后勤工作
(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后勤工作
1.机构沿革
1983年6月3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根据咸阳军区分区司令部[1983]75号文件精神,部内设立了组训、政工、后勤三个科室。后勤科专门负责后勤保障工作。1996年3月16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共陕西省委文件精神,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部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后勤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财务、服装、装备等的申报、管理和民兵、预备役后勤保障工作。
2.财务管理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军费开支由军事系统编造预算,经总后勤部请求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核实支拨,然后由军事系统逐级下拨;国防战备费(主要用于民兵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费按任务大小及需要,由省军区下拨。1985年后,人民防空经费由中央政府预算支出,划归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自筹资金安排的人防费仍由地方财政支付。与军事有关的兵员征集费、战时支前经费等也由地方政府支付。
1965年,咸阳军分区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党委当家、财务统管、计划使用、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除人、马费用外,其他各项费用全部实行包干,超支不报销,节约不上交。1972年,咸阳军分区根据陕西省军区后勤部通知精神,结合咸阳实际,制定了行政事业费包干的基本标准和部队补助标准,其基本标准为干部、职工每人每月5.50元,战士每人每月2.50元;军马每匹每月5.30元,马车每辆每月3.30元。部队补助标准,县(市)人武部、中队每人每月1.40元,随队家属每人每月1.10元。咸阳市人武部每人每月20元,市(县)中队每人每月3.50元。
装备维修费用也实行经费包干。其标准为:军械器材中的信号枪每月(10支为一单位)维修费1.00元,半自动步枪、冲锋枪每月每支0.50元,手枪每月每支0.20元,班用机枪每月每支1.3元,6~15倍望远镜每月每具0.50元,20~50倍望远镜每月每具0.80元,方向盘每月每架2.50元,炮队镜每月每架4.00元,镐每月(100把)1.00元。防化器材维修费用包干规定标准为:防毒面具每月(5具)1.00元,防毒手套每月(100双)2.00元,防毒靴套每月(100双)3.50元。运输车维修费用规定,每辆每月75元,乘座车每辆每月82.50元。福利费规定,干部、职工每人每月1.60元,战士每人每月0.20元。多年来,咸阳市人武部依照上述规定标准,坚持节约开支,合理使用费用,使经费开支基本上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兰州军区、陕西省军区和咸阳军分区有关后勤保障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经费开支量力而出,计划使用,不搞赤字预算。重大支出,承办部门事先提出开支计划和预算项目,填写经费预算审批表,经会议研究同意后,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预以借支。300元以下开支由军政领导决定,300元以上开支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建立了财务情况报告制度。财务人员不定期地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向领导汇报一次财务管理情况,每季度向党委作一次汇报。
2000年11月,秦都区人武部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理财制度。规定1000元以上的开支,先由业务部门拿出开支计划,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开支。党委每季度要听取财务开支情况汇报,并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及时向上级党委写出书面财务管理情况报告。同时还规定对各类开支发票,经部长、政委审批签字后才能报销入账。在部长、政委均在位的情况下,先由部长审批签字,政委后审批签字。如部长外出学习、休假不在位时,政委也可先审批签字,部长归队后再签字,并将有关情况作一说明。
政委外出不在位时,返回后要及时审批签字。党委要求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对现金存放、借存款情况、财务处理、印章管理、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财务工作安全有序。
秦都区人武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明确规定了接待费用标准和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接待标准,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搞铺张浪费。物资集中采购制度规定,凡各类办公用品、学习用具、贵重电器、微机电脑、电教器材、训练器材、文化宣传器材、电脑耗材、照相摄像用品;营房维修材料和用具、清洁卫生用品、生活保障和日常招待用品;办公设施更换、添置、维修;车辆维修、耗材和油料等必须采取集中采购,尽量节约开支。采购回的物资应造册登记,建立出入库手续。对于基建工程项目开支,按照工程合同执行,如工程费、材料费超过1000元以上的统一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向甲乙方开具县以上税务发票,否则不予转账。
3.工资、津贴
军官(干部)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驻境部队军官工资和津贴实行供给制,干部每人每月发津贴费1万元(旧币,相当于现币1元),另外还发毛巾、牙膏等零星生活用品。1951年2月中央军委下发的《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正式规定了各级军官的工资等级,正军每月463元,正师286元,正团176元,正营123元,正连101元,正排79元;副军419元、准军374元,副师242元、准师198元;副团123元、准团106元,副营70元,副连52元,副排42元。
1955年1月起,人民解放军副排以上干部实行薪金制。工资标准为级别薪金加军龄补助、多子女补助。1965年,按照中央军委关于修改军队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将军队干部的职级改套为国家行政级别,按所定行政级别发放工资,并取消了军龄补助金。新的干部工资标准为:6级月薪325元,7级307元,8级282元,9级257元,10级237元,11级217元,12级191元,13级177元,14级158元,15级141元,16级126元,17级114元,18级102元,19级90元,20级80元,21级70元,22级60元,23级52元,24级45元,25级40元,26级35元,27级32元。
1985年,全军又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加大了职务工资比例。军队干部工资制度的职务工资提高到58%,级别工资占36%,军龄津贴占6%。1988年10月,军队干部工资制度再次进行了调整改革,实行了以职务薪金为主,取消原行政级别工资的职务薪金加军衔薪金和军龄薪金的工资制度。
1995年10月19日,国家人事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了《关于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问题的通知》。秦都区人武部依据文件精神,确定了工作人员津贴档次,即副厅级一档100元,二档105元;正处级一档90元,二档95元,三档100元;副处级一档85元,二档90元,三档95元;正科级一档80元,二档85元,三档90元,四档95元;副科级一档76元,二档80元,三档85元,四档90元;科员一档72元,二档76元,三档80元,四档85元;办事员一档64元,二档80元。并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1996年6月共补发区人武部工作人员津贴34128元。
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执行人民解放军的工资标准。
志愿兵(军士长、专业军士)工资按照中央军委1978年10月19日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精神,志愿兵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制度,按级别发给志愿兵工资,并免费供给伙食和被装。
每人每月基本工资标准为一级36元,二级44元,三级54元,四级64元,五级74元,六级85元,七级96元,八级108元。一级为服役满6年的志愿兵,以后的级别调整,在全军干部级别调整时统一进行。对有特殊贡献的志愿兵提前晋级或越级晋级。
1979年2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后勤部财务部下发了《陕、甘、宁、青四省(区)军队志愿兵工资表》。根据此规定,秦都区驻境部队志愿兵执行八类地区工资标准,即一级每月37元,二级45元,三级56元,四级66元,五级76元,六级89元,七级101元,八级113元。
2000年以来,随着军队工资的调整,专业军士的工资标准有了大幅度提高。
战士(义务兵)津贴1952年以前实行供给制,每人每月5角至1元。
1952~1954年,班长每月约7元,士兵约5元。1955年以后,每月正副班长11~14元,士兵6元。1966~1973年,义务兵津贴费按服役年限分为服役第一年每月6元,第二年7元,第三年8元,第四年10元,第五年15元,第六年20元。第七年以后评定等级,分为1~6级,津贴费每月分别为25元、30元、36元、42元、48元、54元。从1977年7月起,战士服役1~6年的,津贴费仍按以上标准发给。从第七年起到第十一年,分别增加到26元、32元、38元、44元、50元。此后,随着部队工资制度的改革,战士的津贴费也不断增加。
4.军需给养
被装按照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规定,驻境部队官兵的被装按温区标准配发,每年分夏季、冬季两次发放。夏装在5月初,冬装在10月初。
被装的质量、品种和样式,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改进。境内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被装,参照军队的标准购置发放。1997年4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下发了《关于基层武装干部服装配发的通知》,要求对新任武装干部,各单位要第一次为其配齐服装,以后按规定标准配发,其他武装干部按照冬服四年、夏服三年的标准配发。
给养驻境部队的给养,按照全军统一标准,采取实物供应、平价折款、实物供应与平价折款相结合的三种办法供应。1953年9月以前,由部队发粮食代金。9月以后改由地方政府粮食部门统一按规定标准配购。副食品和燃料供应则依据各个时期与驻地具体情况,亦采取上述办法组织供应。
1955年,开始实行了给养按实物定量报销的统一标准制度。1970年,取消了评价制度,实行了固定金额伙食标准。实行粮食定量制度时,驻境部队每人每月口粮标准为22.5公斤。以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规定师、团机关干部口粮每人每月17.5公斤,营以下单位干部、战士口粮为每人每月22.5公斤。1985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粮食供应充足,部队口粮供应不再实行定量制。
伙食管理20世纪50年代初期,部队伙食管理大都以连为伙食单位,连队普遍建有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经济委员会。连队经济委员会除及时反映战士对伙食的意见和建议外,还协助连队领导和司务长管理伙食。县(市)人民武装部则是将粮票发给干部、职工,由个人购买餐票,凭票到食堂就餐,粮票节约归己。
从1958年起,为办好部队食堂,改善干部战士生活,县(市)人武部还开展了争创先进食堂活动。1961年又开展了“五好食堂”(政治思想好、改善伙食好、生产节约好、经济民主好、清洁卫生好)评比活动。1978~1979年,按照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兰州军区关于加强部队连队“五有”(有一个好猪圈、一个好菜窖、一个小作坊和厨房设施有碗柜、蚊罩)的要求,各连队狠抓了“五有”配套建设。1986年,根据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提出的“争取在两三年内达到每人每天‘斤半加四两’(即一斤半菜、一两肉、一两动植物油、一两鱼禽蛋、一两豆制品),实现副食品自给有余”的要求,驻境部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于1986年基本实现了“斤半加四两”的要求。1995年10月,秦都区人武部修建了部机关食堂,并配备了碗柜等设施,做到了食堂干净、卫生、整洁,为干部职工就餐提供了良好环境。
5.装备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境部队为切实加强武器装备管理,各部队都建立了专用武器库,各项安全设施配套,制度健全。武器库的看管有专人负责,节假日轮流值班,确保安全。对存放和配发的武器装备,经常检查核对,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擦拭检修,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情况,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987年前,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由本单位集中保管民兵武器装备期间,按照陕西省军区、咸阳军分区的要求,加强对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工作,连续多年未发生任何事故。1987年以后,由于民兵武器上缴咸阳军分区武器库代管,在武器装备管理方面,主要是做好民兵预备役训练中的武器装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武器丢失事故。
6.车辆使用、维修与管理
1975年,陕西省军区给咸阳市人民武装部配备北京牌指挥车一辆。
1986年3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后,由地方政府拨款和自筹资金,购置“伏尔加”轿车一辆。1996年3月,秦都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又添置国产“桑塔纳”轿车一辆。随后兰州军区又按编制配备给各人武部“解放141型”生活运输车及“北京2020型”指挥车各一辆。
1997年5月,秦都区人武部为确保民兵预备役部队完成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向咸阳军分区请领东风运输车一辆。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制定了车辆使用、维修、管理规定:(1)车辆由军事科负责管理和派遣,后勤科负责保障,动用车辆坚持“过五关、验三证”。(2)节假日和长途用车时,由车管干部填写派车单,由部首长审批。长途出车还需报咸阳军分区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车。(3)车辆外出前,军事科应向司机交待出车任务、时间、行车路线和注意事项,出车途中司机不得改变行车方向、路线或超越指定到达地点。要保证行车安全,驾驶人员返回机关后应及时向军事科或值班室汇报。
不得公车私用。(4)派车命令是司机出车的依据,是后勤科核计加油的凭证,无派车命令不得出车、加油。派车命令要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及返回时间等。(5)驾驶员在不出车的情况下,应与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参加部里的各项活动。(6)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并坚持周五日保养制度,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争创优质服务,争当“红旗手”标兵。(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行车规定,端正服务态度和驾驶作风,礼貌行车;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和带故障行车;严禁超性能使用车辆。(8)车辆维修实行按程序填写申请单,申请单要妥善保管。车辆需要小修,由驾驶员负责修理,中修或大修提前2~3天向车管人员反映,正常修车由车管人员在修车单上签名,由后勤科结账并检查维修质量情况。行车途中临时维修车辆,由乘坐人员和驾驶员共同承办。(9)节约用油。实行行驶公里耗油月核算公布制度,后勤科每月对各车公里耗油进行一次查核登记和公布。(10)除区人武部领导外,其他人员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报告单,经部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
7.医疗卫生
医疗机构1979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2医院进驻咸阳。1983年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医院。1986年精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医院咸阳医务所。后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23医院咸阳分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23医院成立后,主要负责驻境部队官兵的疾病诊治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第323医院面向社会开展医疗服务。
医疗制度1956年,驻境部队医疗单位推行了科主任负责制、计划医疗制和保护性医疗相结合制度。1960年前,实行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免费医疗制度。从1960年开始实行非编职工、干部家属、子女医疗收费制度,收费分为三类,即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实行免费医疗,军官的直系亲属、随军的未成年弟妹、保姆实行半收费,军官非直系亲属实行全收费。1978年后,将原三类收费改为四类,即免费、半费包干、收半费、全费。1981年后,实行定额管理、目标管理等制度,并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医疗制度的改革,使医院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医疗救护质量进一步提高。
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在编干部医疗就诊,凭咸阳军分区转诊介绍信和医疗证、军官证在军队医院就诊。疑难病患者,战区内由体系医院介绍就诊,跨战区的由大军区级单位卫生部门介绍就诊。
卫生防疫1952年,驻境部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了食堂、宿舍无鼠、无蚊蝇,广大官兵讲究卫生蔚然成风。1962年又开展了“四无”(无鼠、无蝇、无蚊、无虱)、“五洁”(个人、食堂、宿舍、厕所和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活动,改变了环境卫生面貌。
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认真贯彻《陕西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后勤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部长任主任,军事、政工、后勤科有关人员参加的爱国卫生委员会,积极开展除害灭病活动,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人武部机关大院每日清扫制度,办公大楼内、外清洁、干净、卫生,无积尘、无蚊子、无苍蝇、无臭虫;对炊管人员健康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发现患有传染病者立即调离。炊管人员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人武部官兵按规定时间进行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率不低于95%。军官每两年由医疗保障体系医院或定点医院负责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及时安排卫生检疫,发现传染病患者,必须迅速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积极预防传染病,做到无烈性传染病发生和无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食物中毒情况等。
8.营房管理
秦都区人武部及驻境部队在修建营房后,制定了营房管理使用制度,适时进行检查、维修,不断完善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确保办公用房、干部和战士职工家属居住,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9.通信工具管理
1996年6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给秦都区人武部领导配备了电话和无线寻呼机。1997年8月,秦都区人民政府又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解决部分经费为人武部领导配备了移动电话,科级干部配备了无线寻呼机。
2000年11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制定了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电话管理实行经费包干和自动控制卡式电话两种方法,即部领导使用的移动电话(住宅电话)每月经费支出实行包干制,各办公室电话实行自动控制卡式电话,凡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2)部长、政委所用电话费用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0元,副部长电话费用原则上每月不超过150元。(3)办公室统一安装自动控制卡式电话,由各科室实行经费包干,即军事科每月150元(含传真电话费50元),政工科每月100元,后勤科每月100元。(4)电话费使用实行节约有奖、超支不补原则。(5)加强电话管理,自觉维护电话设施。各科室电话机人为损坏,由各科室负责赔偿。
10.生产经营
为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负担,增强民兵预备役工作活力,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于1994年成立了“以劳养武”办公室,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印发的《陕西省人民武装系统兴办以劳养武经济实体的暂行规定》精神,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地开展各种“以劳养武”活动。1995年8月,秦都区人武部“以劳养武”办公室与秦都区交通局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楼房租赁合同,从而增加了民兵预备役的训练经费。10月,秦都区人武部召开了“以劳养武”经验交流会,咸阳彩虹集团公司、国营西北第二棉纺织厂人武部作了经验介绍。1996年,秦都区各乡镇人民武装部又开展了以养殖、种植为主的“以劳养武”活动,一方面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另一方面给民兵军事训练弥补了经费上的不足。
驻境部队还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想方设法改善部队广大官兵的生活。1967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133部队进驻陕西后,在咸阳市沣西公社东张村渭河南开垦河滩荒地100多亩,办起了农场。1968年2月,人民解放军8095部队在咸阳市红原公社和礼泉县阡东公社等三个公社开办了军工农场,共征地10052亩,其中咸阳市9346亩。同年9月1日,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3530厂在咸阳市龚家湾建成投产,广大官兵开展了“军农、军工”活动,改善了官兵伙食,弥补了公杂费用不足,为国家节约了资金。
1993年,驻境部队贯彻中央军委关于作战部队不搞经营性生产的决定,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整顿改革,实行归口管理,规范了经营活动。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通知,驻境部队即令行禁止,停止了生产经营性活动。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后勤工作
1999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的后勤管理工作,以加强后勤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加大了基层后勤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强了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突发事件后勤保障方案,并聘请有关专家对后勤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室内集体作业培训,机动中队野炊训练在陕西总队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全支队正规化建设投资109万元,使基层中队营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11个中队的食堂、晒衣场等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保证了早餐让每个战士吃一个鸡蛋和喝一杯鲜牛奶。全支队19个伙食单位节余伙食费24万余元,粮3万公斤;干部战士发病率和传染病发病率都控制在“九五”指标之内,计划生育“四率”继续保持在100%。支队后勤工作在武警陕西总队年终考评中取得了总评第一名的好成绩,后勤处被武警陕西总队树立为先进后勤处。
2000年,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的后勤工作,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制定并完善了《加强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坚持每季度司务长集体办公培训,依托总队共培训炊事员6名,种植、养殖员13名。全年支队争取地方经费140万元,基层争取经费35万元,支队为基层办实事11件。基层中队共生产蔬菜4万余公斤,养猪169头,所属15个中队基本上达到了肉菜自给。
第五节支援地方建设
人民军队和地方武装从诞生之日起,就牢记人民军队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大指战员情系民众,积极参加地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一道,齐心协力,以矫健的雄姿向小康社会迈进。
一、支援地方经济建设
(一)扶贫帮困
积极引导和扶持驻地群众摆脱贫困,走上富裕道路,是人民军队的良好风尚。1985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和驻境部队开展了扶贫帮困活动。
在扶贫帮困活动中,区人武部采取签订责任合同、逐级逐人承包的办法,武装部扶一户,民兵干部包一户,基干民兵带一户,民兵班排帮一户,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经过一年多的扶持,使所帮贫困户脱贫致富,达到了所在村村民收入的中上水平。1986年9月22~24日,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召开了扶贫帮困、振兴经济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6个单位和个人介绍了经验。
1996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开始对秦都区平陵乡白良寨村进行帮扶。支队党委常委实行责任制,每人包扶一户贫困户。
支队给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贫困户各订了一份《农民文摘》杂志,并为白良寨村小学捐赠了价值4000余元的桌椅30套。每年春节前,支队全体常委都要分头到贫困村看望贫困户,给贫困户送去棉衣、棉被、棉鞋、大米、面粉及现金。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的扶贫帮困事迹被《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陕西日报》、《人民武警报》等新闻媒体作了报道。至1999年底,白良寨村已步入小康村行列。
1999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在积极实施咸阳军分区“一部一村”活动中,部领导以帮助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为己任,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扶贫帮困工作,使所包扶的贫困村村民全部越过温饱线,向小康村迈进。
2005年,秦都区人武部根据中共咸阳市委、市政府、咸阳军分区的指示,积极开展了“一部一校”帮扶援建活动,给帮建点双照镇西城小学捐款2100元,捐赠桌椅、板凳300余件,5名贫困学生由5名人武部党委成员分别帮扶,深受群众欢迎。
(二)植树造林
2000年3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共青团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和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共青团员2000余人,在市区滨河路沿岸植树造林,美化咸阳。与此同时,秦都区人武部还组织陕西科技大学1000余名军训学生也参加了全市的植树造林活动。
二、支援地方精神文明建设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引导广大官兵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取得了显着成绩。1986年6月7日至25日,驻境86882部队派出50余名官兵参加了咸阳体育馆的施工建设,共搅拌水泥、砂浆190立方米,吊运高空安装钢架1000余根,平整地面3800余平方米,清除垃圾30余车,喷刷楼顶钢网2000余平方米,卸桌椅3000多张,加快了工程进度。同年8月,咸阳军分区和咸阳预备役师抽调五名干部蹲点,与秦都区中山街办事处(1987年1月划归渭城区)一起开展了“一街一路”军民共建活动。经过四个多月的工作,推动了市容市貌和社会风气的好转。1987年,中山街办事处有22个单位跨入了文明单位行列。1988年,中山街办事处被咸阳市推荐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与秦都区古渡镇苏家堡村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后,充分利用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帮助村委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村上设计发展蓝图,传播致富信息,并出动警力帮助村里建起了水塔,群众亲切地把水塔称为“军民塔”。
预备役141师直属队与驻地吴家堡派出所开展军警民共教共防共治活动,有效地维护了驻地的社会稳定。
第六节抢险救灾
1969年7月23日,国营西北第二棉纺织厂发生火灾,咸阳市消防中队战士、共产党员何德望奋不顾身,冲入熊熊烈火,以身殉职。咸阳市(县级)人民政府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1986年5~9月,驻境86882部队先后抽调了300余人次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扑灭大火五起,抢出小麦8000万斤,保护小麦10万余斤、民房15间、树林100余亩。
1987年8月4日,因渭河上游连降暴雨,咸阳市渭城区窑店段渭河河堤决口300余米,窑店、正阳两地遭受水灾,1400余亩农田被洪水淹没,并直接威胁到13个村庄的安全。8月6日,咸阳军分区立即协调驻咸86882部队及秦都、渭城两区人武部等2200余人、车辆109台,赶赴灾区,担负守护、加固决口处河堤任务,历时三天,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1989年,咸阳市渭城区正阳乡段发生渭河涨水险情,咸阳军分区立即组织渭城区、秦都区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分队和武警官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防洪抢险。秦都区出动200余名民兵、预备役士兵协同当地群众积极排除险情。
1990年7月6日,由于连降暴雨,渭河水位猛涨,河水以每秒2500立方米的流量奔腾而下,距市区17公里的渭河发电厂老灰场河堤多处被洪水冲毁,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驻境86882部队抽调100余名官兵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992年8月13日凌晨,渭河暴涨,咸阳市渭城区正阳乡段河堤出现重大险情,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立即组织200余名民兵、预备役士兵前往抗洪抢险,与驻咸阳86882部队、咸阳预备役师和渭城区民兵应急分队一道,顽强奋战7小时,移动土方1000多立方米,搬运石块500立方米,排除了险情,确保了河堤安全。
1995年6月29日凌晨3时许,位于咸阳市区东郊的国家一○○二粮油储备库因用于熏蒸大米的磷化铝发生爆炸,酿成12万斤大米着火,武警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闻讯后,立即组织机关和机动中队60多名官兵火速赶往现场,与群众一道脚踏火海,奋战10多个小时,将100多万斤粮食转运到安全地带。
1996年7月9日,多年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国家一○○二粮油储备库1100万斤小麦遭水浸淋,在这危急时刻,驻境86882等部队1600余人赶赴现场,连续奋战三个昼夜,搬运粮食80个货位,将800万斤小麦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财产的损失。
1999年6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在咸阳军分区和咸阳市政府、秦都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了羊毛湾水库险段的抢险工作,做到了情况清、任务明、责任实,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羊毛湾水库的抢险任务。
2000年8月28日,秦都区沣东镇造纸厂草垛发生重大火灾,武警咸阳市支队和武警咸阳消防支队迅速出动兵力,在区人武部全体干部和数百名民兵的配合下,经过一昼夜的奋战,终于制服了火魔,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2005年10月1日,秦都区钓台镇王道村曹家滩新河段发生决口,威胁到群众安全。接到区政府的抢险通知后,秦都区人武部全体干部和武警咸阳市支队官兵,以及200多名民兵立即赶赴现场,封堵了决口,避免了重大洪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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