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鲁迅与胡适-最初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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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的分歧从胡适与鲁迅迈出家门那一刻就决定了,与其说是留美与留日的分歧,还不如说是上海与南京的分歧。命运真的充满趣味,很多时候,你不得不用唯心主义去解释他。

    在上海出生又去过台湾的胡适,后来带着认识的一千多个汉字,又回到了故乡上庄。这位被上庄人称为“糜先生”的孩子是个聪明的孩子,九岁那年,偶然在四叔东边小屋里玩耍,在一处少有人去的老房子里,他发现一本被老鼠咬坏、且没头没尾的破书,开篇就是“李逵打死殷天赐”。后来他从四叔那里得知,这本书叫《第五才子》,其实就是小说《水浒传》。他一口气读完了残本,欲罢不能,天天催着四叔要看《第一才子》和《第二才子》。他后来说:“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这一点令人想起沈从文,当年糊里糊涂的沈从文在远房亲戚、民国总理熊希龄家玩,偶然发现一部狄更斯的长篇小说,一片神奇的由文学构成的世界在他面前展开瑰丽的一角,他后来毅然离开封闭的湘西,投身到一片广袤的世界,就是被这件偶然的小事触发。胡适之、沈从文少年的经历都是偶然的,但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必然?

    徽州家家都有在外经商、跑码头的人,很多人家都有敬字惜纸的良好传统,胡适很快又读到了《红楼梦》、《聊斋志异》和《儒林外史》,甚至看过当时令人耳目一新的书《经国谈美》,美国就这样最早进入少年胡适的视野。胡适有一个族叔叫近仁,十几岁就考取过秀才,很早开笔做文章。他与胡适很要好,家中藏书全借给胡适,在外借到的好书全都送来给他先看。胡适一借到好书,马上就向他推荐。两个人都有一个小本子,上面记载着看过的书,他们常常拿出本子作对比,看看谁读过的书多。

    胡适读了很多书,开始喜欢讲书,上庄那些比他大或小的本家姊妹,几乎都听过他讲书——一到农闲或者雨天,那些村女们都兴高采烈地围坐在一起,叫来“糜先生”给她们讲故事,她们手里的活儿并不停下——缝衣服或纳鞋底,耳朵专注地听糜先生讲故事。讲故事的好处就是逼着他将文言文改为白话文,再用徽州方言说出来。故事讲完了,他总能得到一碗炒米糖开水或蛋炒饭。多年以后,胡适仍然记得那些听他讲书的姑娘的名字:胡广菊、胡多菊、胡杏仙……其实胡适后来领导的新文化运动、文化改良刍议,应该早在徽州、在上庄那些厢房里或屋檐下的讲书中,就已经开始现出一些雏形。但是如果他不去上海,如果他一直待在上庄老家,那么他顶多也就是徽州深山古村里、一个老花镜吊在鼻子上的、又酸又臭的腐儒,但是命中注定他来到上海,这完全得益于二哥胡嗣秬。首先他自己就是个读书人,看到人人都说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兄弟能读书,而父亲大人的遗嘱也用白纸黑字写着,更何况学费晚娘说她自己出。而就读的上海梅溪书院,就是家父生前最敬佩的一个朋友张焕纶先生在主持。这样一个徽州贾儒世家,如果让胡适荒了学业,真是天大的罪过。而他此时也正在上海川沙打理着家里的一家老字号茶叶店,他几乎没有办法推辞。在一九零四年春天,胡嗣秬回家接一位肺病晚期的兄弟去上海治病,顺便也将十三岁的胡适带往上海。在那场密密麻麻的春雨里,十三岁的少年胡适离开徽州老家,而那个时候,二十三岁的鲁迅已从南京江南水师学堂毕业,正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里,百无聊赖地背着“麻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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