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戒之情-错过爱,错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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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过你,错过爱

    那是在暑假前的最后一天,我和她正在教室里聊天时班主任带几个同学来批改考卷,我让她先下了教学楼。谁都没有想到她的那次离开竟然会成了永别,第二天早上我就乘上了返乡的火车,在那以后也再没有见过她。其实一个多月前学校放麦假时她就说可能会离开学校,那时候我还着实伤心了一段时间,但在开学时我还是见到了她。

    暑假开学,她经常会出现的那个阳台虽然还是会有女生来来往往,却因为少了她的存在而显得异常空洞。我一时间迷失了自己,原以为她还会再来的。而她可能也觉得我会在第二天早晨去看她。如果不是赶火车,我一定会去找她,甚至我已经打算先让几个同学回家,我陪她度过暑假前的最后一天再走。可是我没有,原来机会当你失去时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得到补偿。而在那以前,我们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说话了,现在每每想起,泪光中泛起的总是她嫣然的笑脸。“你在找我吗?”这是她当时说给我的第一句话。

    她叫叶茗,比我低一届,当她来到那所偏僻的专科院校时我已经在那里坚守了一年的阵地。后来才算明白,我之所以没有开始恋爱就是在等她的出现。当我站在五层高教室的玻璃窗前看到站在学校门口柳树下的她时,第一眼便有了那种奇异的感觉,多么清新而又文静可爱的女孩。

    我第二次见到她是在学校操场北边的草坪上,那天我们上体育课,她和几个新生在跑道的边上打开画板写生。我让罗杰帮我打听一下那个穿黄色衣服的女孩是谁,有什么爱好。罗杰很快就搞定,说很对我的喜好,她也爱好文学。他便把我刚买的那本《十七岁不哭》送给她,那时候我正好十七岁。

    往后没有多长时间就是元旦晚会,一向不好动的我也决定上台演出一个节目,一半也是讲给她听的。结果我跑遍了学校里她可能去的角落都没有找到她。晚会结束时我在教学楼下碰到了她和同宿舍的丽芬,她说时间太晚了想去睡觉,有事明天再说。

    第二天,我在学校旁边的饭店门口看到她和丽芬骑着自行车去车站,便一路追上去,结果在车站却只发现了丽芬。列车远走后我听到了身后的笑声,她带着一脸灿烂的笑容在我的身后问:“你在找我吗?”算是作为我追求她的肯定。

    相互介绍后我们就算相识,她说:“原来那本书的封面写的是你的名字呀,我还一直都认为是出版社印上去的呢。”然后我和她一有机会就聊天,谈学业、谈理想、谈人生,每次我都说很多,她则静静地听着。再往后,班里每当有出版报的任务时我就找她来添画插图,她也经常让我帮着写作文。在交往的过程中我知道了她还有一个睡懒觉爱好,每天都不去上早自习。她还说最初来这所学校时选报的是体育专业,不过因为第一天早上教练让她们在400米的跑道上一下子跑了10多圈就放弃了。听说当天早上她和丽芬就都哭着离开学校,乘车回家了。然后她就转了美术班,而丽芬则没有动,在后来的冬季运动会上还拿了学校3000米长跑的冠军。我和她这种美好的关系一直延续到我们寒假前的年终考试后。

    春节后一起再来到那所学校,她却处处躲着我,起初我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结果却找不到理由。终于有一次我让丽芬在上午吃饭的时间把她留在了教室,过去后我却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留下一句:“我们分手吧。”她没有说什么就出了教室。

    然后我就看到叶茗和李军在一起,他们经常一起出现在学校的各个公众场合。罗杰问:“你和叶她分手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和她拉开一些距离,过段时间或许会好一点吧。”我说。但在那以后我多次找她都被冷淡地回避开。在她第一次生日的那天,我去送给她礼物时还与李军发生了争执,受了点伤。麦假前她说自己会离开学校,但开学后还是看到了她。在那以后她和李军的来往也不是那么密切了,经常看她一个人孤独地学校里行走,便认为她是故做姿态给别人看,也没再理她。直到暑假前夕的那个晚上,叶茗来我们班的教室找我,聊了一会,也没能说什么她就下去了。

    没想到那次短暂的交谈竟然会是最后一次。暑假开学她真得没再来学校。再过一年后我也毕业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给自己找了份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联系到了丽芬,她在一所中学做体育教练。我问她叶茗现在怎么样了,她惊奇的说当年你们怎么会分手,她在那个寒假叶茗可是一直惦记着我的。然后她告诉我说之所以那年寒假到校后不想再与我交往是因为那个寒假她的父亲去世了,而她又不想让我知道。她的母亲又不能支付起她的学费,便只好在第二年中止了学业。丽芬说没有想到我会那么对待叶茗,她说叶茗其实是个很乖的女孩,只不过家里经济不太好,有些自卑而已。

    通过丽芬我知道叶茗现在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员,便拨通了她的电话。她说现在是工作时间,不能多说话。后来在晚上叶茗打电话给我,说那年的元旦晚会她其实一直就都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外,只是不敢进去,不知道我在晚会上讲了个什么故事,直到现在还想知道。然后她说就要结婚了,是与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子。她说当年如果我说喜欢她,可能会对她以后的生活有很大的改变。

    唯一的一次,我在听,她在说。我们没有说再见,我先挂断了电话,突然才感觉到她的存在,而她却不可能再属于我。想再去找她,却觉得不该让她再次错过爱。我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躺在简易的床上,一遍遍地听着陈琳的那首《我不想说再见》:

    我不想说再见/相见时难别亦难/我不想说再见/泪光中看到你的笑脸/一生能有几个这样的夜晚/一辈子能有几次不想说再见/我不想说再见/心里还有多少话没说完/我不想说再见/要把时光留住在今天/一生能有几个这样的夜晚

    闭上眼睛,我就又回到了元旦晚会后的第二天早晨。在车站,列车远走了,我听到了身后的笑声。我回过头,她微笑着站在身后不无得意地问:“你在找我吗?”。

    暗恋手记

    A:七月里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那是七月里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和几个同学正在学校的广场上练舞蹈。而她正好从对面的教学楼里走出来。阳光很好的照着她乖巧柔软的短发,还有她穿着的那条及膝的牛仔连身裙,一双天蓝色的休闲鞋,护住她细弱的脚踝的简洁的白色袜筒。就在我们四目相接的瞬间,我看见她并不漂亮但是非常精致的面孔,甚至还有小巧的鼻子两翼那几颗淡褐色的雀斑在阳光下跳跃。我的一颗浮躁的心突然变的很安静,很安静。午后的清风适时的吹起,校园里各种植物花粉的气味弥漫而来,空气的流转中,我还隐约的嗅到爱情的香甜气味。

    就这样,我在七月里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遇到小爱,然后,爱上小爱。

    B:那个每天坐在窗台上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弹吉他唱情歌的男生

    大学的日子,平淡而忙碌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想念那个有着淡褐色雀斑叫做小爱的女生。而且我也不想破坏这份微妙的爱。我要自己细心呵护它。这个时候,我只想用自己最爱的音乐来抒写对小爱的感情。没有课的时候,想念小爱的时候,我就弹着那把跟了我好多年的吉他,唱着写给小爱的歌。那个夏天,每个从我的宿舍窗下走过的人,都可以看见一个坐在窗台上弹着吉他唱情歌的男生。就这样,那段晦涩的想念和暗恋,在音乐的扶持下找到了出口。我对小爱的感情,就像湍急的河水,在心底肆意的奔涌,然后,汇积成无边的大海。可是,这些,那个和我只有一面之缘,表情乖巧淡定的女生,她又怎么会知道呢?每次想到这些,我的心就涌上淡淡的疼痛。

    C:在秋天的落叶中微笑着相识

    暑假之后,是寂寥的九月,我在对小爱的想念和感情积累里应付闲散的生活。只是我们一群朋友十一去大连的计划带给我莫名的冲击。我觉得,也许会有意外发生,是关于小爱的。十一来临,我在准备上车的一群朋友里面看见那个我一直想念的身影——小爱!她很安静地站在那里,眼神平淡的让人读不出任何讯息。有人走过去和她讲话,她的声音清脆甘甜。小爱的气息又一次逼近,我的脸烫的发烧,手心不停的冒汗。想勇敢的走向前去,可是僵滞的连一个自然的微笑都很难做出,只能局促不安地站在那里。慌乱之中突然与她四目相对,伴着叶子轻轻的滑落,我们相视而笑。于是,在秋天的落叶中,我记住了她唇边那个浅浅的酒窝。

    D:在大连的海边许下美丽的愿望

    在开往大连的火车上,小爱就坐在我的对面。我不停的从背包里掏东西给她吃。她只是礼貌而安静的说谢谢。然后依然听着音乐翻着杂志,或者静静的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山峦,树木,楼群,还有偶尔让人温暖感动的橘红色灯火。早秋的风,呼啸着掠过车窗,我看着坐在对面的小爱,突然想去《圣经》里的一句话:爱如捕风。像小爱这样淡定的女孩,注定不会选择我漂泊的心。我对小爱,也许只能是一场成功的暗恋。我的心又涌上淡淡的忧伤。

    在大连的几天,大家每天都去很多地方,海边的广场、动植物园、海洋馆,或者去商场里疯狂的购物。就在要回去的前一天夜晚,我们又来到海边,把买的食品、啤酒散在沙滩上,可是整个晚上,我的脑子里都是小爱。在这几天的接触中,我隐隐地感觉到,对小爱的暗恋不会有任何结果。我是继续保持这份美好的暗恋,还是选择洒脱的放手呢?我心里乱乱的走向海边。远处是朋友们兴奋的说笑和放肆的尖叫。这群真诚的孩子,面对大海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也许我也应该让面前奔涌的海水帮我做出选择。我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然后向潮水冲击着的沙滩抛去。涨涨落落的海水冲洗着沙滩,我开始在冰凉的海水里寻找那枚硬币。如果我找到了它,那么,不管结局如何我都要坚持这份爱。海水不停的涌上来拍打我的脚趾,就在我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种金属的质感传过指间。我知道,这是上天给我的选择。我把那枚硬币紧紧的攥在手心。也是在这时,小爱过来找我,她远远的冲我喊:快回来吧,我们要放烟花了!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一直喜欢的女孩,我突然涌上灵感,我走到大家面前,拿起吉他,看了看小爱,说:我想给大家唱首歌,给我一直喜欢的一个女孩。在大家意外的尖叫和善意的起哄声中,我弹起吉他,伴着海浪开始唱:

    我不知道我的心是否能停在这角落,我不明了你的心现在在想什么,

    你的人已经冷漠我还能再期盼着什么。冷冷眼神冰凉双手放在我胸口,

    我不要这样的冷漠,我不愿被你再刺痛,心中的伤口已经无法再承受,

    啊……心爱的姑娘,为了你我宁愿去流浪,沉重的脚步该走向何方,

    啊……心爱的姑娘,为了你我宁愿一人受伤,坚强的脚步该走向何方,

    已经迷失了方向,失去了爱你的信仰。

    剩下我一个人去远航,剩下我一个人去流浪……

    小爱依然只是安静的听的坐在那里,双手支着下巴,微笑的看着我的表演。她甚至不知道这首歌是为她而唱。可是,我只想继续守着这份暗恋的感情,可以很安心。烟花在瞬间绽放,我在绚烂的焰火下,又看见小爱鼻子两翼那几颗别致的雀斑。然后,我双手合十,为自己,和小爱,还有,这段晦涩的暗恋,默默的祝福。

    贩卖爱情

    “你的爱情怎么打折?”

    “那要看你的故事能不能打动我。”

    我叫李清流,笔名清流。当初我老爹可能是有先见之明,认为他儿子会成为个文学家,便把笔名连正名一起取了。

    清流,多动听一名字,难怪一拿出来大把人说是假货了。

    曾是靠文字吃饭的家伙。用个“曾”字表示现在吃得少了。可能是人老了,脑子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逐渐发现自己的文字已勾不起别人阅读的欲望,生活窘迫之余,又因父亲一直以来的催促便回到那个被称之为“家乡”的地方。

    从北京到深圳,冬天到夏天,完美地能够一个季节的跨越。

    父亲仍是健朗,而工厂里许多的事物他仍是亲力亲为,于是自己也就闲人一个,整日无所事事,便自找娱乐。既然制造过趁无法短时间内熟悉,至少在销售方面我仍是有专长存在。况且我家生产的还是人见人爱的棒棒糖。

    无趣之余,最大的消遣便是含着棒棒糖在电脑前上网。杂志退稿逐渐频繁后,便让自己停顿了下来,仅是在BBS发些碎碎念的字眼。

    在南方城市的婉约中,人也逐渐收敛了不少,TA们在那些文字后面说到:清流,这样的文字甚是喜欢,除去一些刻薄的菱角后,逐渐见到内心深处的变化。这也许就是杂志与论坛的不同,前者要的是故事情节,后者却是内心独白的共鸣。

    但是,如果他们看到我写那些字时的模样,不知所有的共鸣是否会顷刻间无影无踪。蹲在凳子上,一个大男人嘴里含着棒棒糖,疯狂的敲击着键盘,也许他们该会说:清流,你还是继续刻薄比较符合形象。

    上网时间越久,人就更加空虚。便是在各个网站到处乱转,并四处骚扰人排解那份寂寞。同学在Q上发来**拍拍的地址,小心透露:公司准备花不少人力,物力搞这玩意,你丫的要是无聊,把你家的棒棒糖拿来卖,而且我还可以顺便帮你宣传一下。

    这个主意是不错,但是五毛钱一根的棒棒糖,哪都有,谁那么蠢跑到网上来买啊?这个问题丢了出去,班级群里便讨论纷纷,最后总结:清流你白痴啊,现在年轻人讲究的是包装和浪漫,而且你家老爷子不是研究出很多口味吗?

    是。三个臭皮匠抵一个诸葛亮,何况这里可是有三十多个臭皮匠在。跟父亲商量着,他将所有的主动权交到了我的手里。

    于是,我给小店取了个很煽情的名字:贩卖爱情。

    公告这些写着:棒棒糖,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中都存在的饰物。寂寞,孤独,幸福中陪伴的角色。本店厂价直销。外加如果你给我讲个故事能够打动我,将会根据相应的程度给以打折,甚至免费赠送。并可自行选择口味,订做亦可。

    贩卖爱情,在朋友的假公济私和公告内容的双重攻击下,反应良好。

    在每场交易前,均会出现如此对话:

    你的爱情怎么打折?

    那要看你的故事能不能打动我。

    一年多来,贩卖爱情最高的折扣仅是六折。口味是辣味。一直很难想象居然会有人把棒棒糖做成这个味道。不过她给我的那个故事中,二女一男的纠缠确实适合那个口味。

    那个月,我把那个故事写成《午夜,那一抹寂寞的深蓝》放在BBS上,TA们说:清流,文字来源于生活,这里面有着太多人的影子。

    这一年多来,对于我这个曾靠文字吃饭的人来说,居然只出了一篇稿,真是丢人。放弃后,逐渐将文字的中心放在博客上,嬉笑,怒骂,无奇不有。

    “你的爱情打几折?”那日,正研究博客,并准备在网上商店多加几个口味时,又有生意上门。

    “不过你说折扣之前,我想问问,你的爱情里有没这口味。”没等我回话,对方已发话过来,有着挑衅的味道。

    “没有什么口味,我们做不来的,只要是正常合乎人的味蕾的。”这个战书我接下了。

    “那我要的爱情是中药口味的,你有吗?”

    “中药口味?你是谁?”

    “我只是一个想买爱情的人。”

    中药味,是我家所有口味中最忌讳的一道。甚至连市面上很是流行的人参味也灭有。

    二十五年前,母亲生下我后,便和一个中药医师跑了,原因是父亲太专注于事业而忽略了她。

    一年前,我逃离北京那个以中药为名,即将嫁我为妻的女子回到深圳。

    从此,父亲认为重要与我家相克,便断去了所有与中药有关的味道。

    “对不起,你要的爱情我没有。”

    “你这句话让别人看见可是暧昧的很,要不这样,我给你将儿歌故事,你听完这个故事后再定折扣,我再决定口味好吗?”

    “可以。”

    “那好,但是我的条件是,你不准插嘴,直到我讲完。”

    “恩。”

    三年前的冬天,非常寒冷。我裹紧大衣却依然无法在11月的冷冽中寻找到一份温暖。只能整日漫游在BBS上,寻获一点点相似的疼痛,共享一份孤独并不可耻,至少偶尔还能温暖一下内心。

    往往寂寞总是情欲发展的最初。

    认识他很简单,他在回贴中将我所有的悲伤,疼痛碾碎,丝毫不留点滴怜悯在其中,愤怒满腔与其争执之后,却发现心情不同于以往。

    也许这就是每个人对待内心深处黯淡的不同方式。

    第一次与他见面,在TOUCH吧。有着橘黄的灯光,充足的暖气。有食物也有酒,令心情愉悦。

    第一次见到男人抽ESSE,细细的一跟,夹在手指间。中文名“爱喜”有着人类感情的两大词语。他如此解释着这烟,说的也是喜欢它的原因。

    从表面上看,你并不象一个内心如此灰暗的人,难怪有人说文字仅仅是一种手段,并不能用文字来社稷一个人的容颜。

    听着笑。

    11月北京的深夜,我坐在他面前,问他有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收留我。于是,所有一切顺理成章。

    为何要如此?

    不过因为我寂寞。

    然后,生活继续。

    2004年元旦,他在BBS上对我说:新年快乐。

    一小时后,我在TOUCH吧的门口,见到他,周围都是欢呼声,我对着他说:新年快乐!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

    2004年春节过后,我带着电脑和背包搬进他家。

    新添的床单,海水般的蓝色,躺上去,象睡在梦里。有的时候,半夜睡不着就塞上耳机,一张一张地看片。有的时候会跟他散漫的聊天。他藤出一间空房给我,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我没有添设任何家具,仅是带来烟灰缸,香水,放在桌子上。洗漱用品,摆在共用的卫生间。仅有的财产就只有那部电脑。也许那时的我并没有想过停留太久。

    我是搬来跟你合住的,不是同居。

    仍是在BBS写下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而他却仍是刻薄地在后面留下他的评语,有时仅是隔着一面墙,仍是可以在BBS上叫嚣一阵,在占下风之际,便去到他房间骚扰一番。

    平静而愉悦的时光,心里不会感觉到尘烟涌动。有的时候,我下课回来会心血来潮的给他做饭,有的时候,他会到学校接我下课,然后一起讨论去哪里吃饭。各自有事情,晚上不回来的时候,会打个电话通知。两人住在一起,一起睡觉,吃饭,一起打发多余的空闲时间,像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而我原来的那个房间仍是他的工作间。

    夜里也有一起失眠的时候,窗外的月光是唯一照明,光影交替。

    日子就这般,平铺直叙。别无声色。

    2004年,我毕业,他站在我面前说:嫁给我吧,我们一直等结局出现的那一天。现在时光将给我们一个结局。

    所有的一切按照章法,在我带他见了我父母后的第二天。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控制所有的棋局,不给我任何申诉与动手的机会,顷刻间推翻一切,悔棋一生。

    没有任何理由,任何话语,神速地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我的故事讲完了,可以打几折?”

    “恩,你要什么口味?”

    “中药味!”

    “丫头,这样逼你师傅好吗?明天师傅每个口味给你寄一根,你吃完,最想要哪个口味,师傅让你师祖给你调一大盒?”

    “为什么知道是我?你应该猜是青黛。”

    “确实,唯一能够将我和她的故事说的那么清楚的,只有身为女主角的她。可是你的故事却是讲到我离开就结束了。你并不知道,青黛一年前死于难产。”

    “难产?死了?怎么可能?”

    “苍术,你是唯一我默认师傅称呼的人,因为你同样是以中药为名,因为你和青黛是表姐妹。可是很多事情为人是无法明白的,一年前,青黛死于难产,是我和她的孩子。这些消息是她母亲告诉我的,还有就是你的舅母,青黛的母亲是我那个跟人跑了从未见过面的母亲。现在你该明白所有的缘由。”

    “可是青黛并不是舅母亲生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知道,但是那是在你舅母带着那个孩子来找我以后才知道的。”

    “一切就是这么戏剧化。”

    “贩卖爱情里没有中药口味,因为我母亲,因为青黛。苍术,你以中药为名,生在中药世家,该知道,中药有其副作用,过量均会有致命的危险。”

    “你的爱情怎么打折?”

    “那要看你的故事能不能打动我。”

    这样对口号似的对话仍然存在,只是公告最后多了一句“中药味除外”。

    仍然要相信真,相信善,相信美,并笃信爱的存在。纵然生活本身沉重至不可说,还要相信花朵,露水,她的微笑。

    这是时光给我们最好的结局。

    错了前尘

    我本名佬狐氏:姮娥,是帝喾的第九个女儿。我的父亲是天下最有权力的人,位居诸神之首,掌管人间生死。自我记事起,印象中就没有父亲的笑容,沉稳、内敛、威严,的确是男人中的男人。但是我和他却有着那样深深的隔膜,擦也擦不去。

    母亲生我时难产,紧要关头,她竟然将保命的环珠给了我,撒手而去,换我生。为此,我没有随父亲姓高辛氏,而是跟了母亲的姓氏。在天界,母亲是人人尊敬的王妃,她的名字像后来人间的子民称赞我的美丽一样被频繁挂在嘴边。但是我恨她。没有了护体的环珠,她的三魂六魄四处流散,纵使父亲神力再高,也是丝毫奈何不得,留给我的只是“佬狐氏”、“母亲”这两个词汇。父亲只会对我说,你是天界的公主,要这样,要那样。我连个可以撒娇任性的怀抱都没有,从小到大。

    我越来越恨母亲,真的。只要有人说起“九王妃佬狐氏”,我就会立即潮红了眼睛,低眉敛首,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及笄以前,父亲是不允许我离开宫廷的。每逢我把自己关在房间,总有人会多嘴地报给父亲,他便总是守在门外,一声不吭。在他第一次试图闯进房间,被我死命抵住之后,他再未有过这样的举动,只是站在门外,我多久打开房门,他多久离去,仍是一声不吭,转身就走。这就是我的父亲,一个如此男人得不能再男人的男人,我很奇怪母亲怎么会为了给这样的男人留下骨肉连性命都甘愿舍弃。

    闷。闷得非常可以。虽然我自幼丧母,但并没有让我形成阴暗、孤僻的性格。父亲并不知道,其实我每次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照镜子,一动不动地照。随着年龄的增长,从众人的言辞和眼光中,我知道自己和母亲年轻时分毫不差。其实母亲是永远年轻的,她生我时才20岁,而我,眼看就要及笄了,所以,在我心里,我就是母亲,母亲就是我。我并没有别人那样的悲痛和怀念。我知道,一个人的存在并不仅仅是身体,可是大家不知道。他们看我的举止,以为我真的对母亲恨之入骨。这真是莫大的笑话。怎么可能呢?且不说血缘亲恩,单是这张脸,谁会恨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我只是孤单。而这孤单是不能说的。身份有时候是一张无可跃界的网,没有挣扎的空隙,只能承受,这是唯一的宿命。我常常想,将来我一定不能像母亲,一定要找一个可以让我经常欢笑的丈夫,是发自生命的轻松与开心。父亲这样的男人是我敬佩的,也是能让人信赖和依靠的,但时时如此,着实没有情趣可言。女人,天生都是虚荣的,以及,贪婪。

    贪婪于爱有什么不好?假如父亲在我年幼的时候不吝啬笑容,能抱抱我,用胡子扎我,吻我,哪怕只是偶尔,我也不会如此这般,不会在及笄之日就迫不及待地选择逃离。那日,父亲喝了酒,没醉,微醺都没有,他总是这般的,做事极有分寸,鲜有例外。他说,小娥,一定要出去住么?我点头。那好吧,说罢,起身离去,连挽留劝慰的话都没有。尽管习以为常,但我还是略带惊讶。这可真是我的父亲?这是什么样的男人啊。

    广寒宫真是好地方,寸草不生,荒芜人烟。当初执意选择这里因为这是无极之地,离宫廷很远,清净。关键是,我已习惯了孤单。所以拒绝了父亲指派的侍女,一个人飘飘忽忽就来了。走时,听到父亲轻微的叹息声。他当然会叹。据说母亲是极温顺平和的女人,用人间的话说叫恭顺贤良吧,这是好听的,说白了,其实就是逆来顺受。我那君临天下的父亲,不对,该是君临天上天下的父亲,多么希望他的女儿能如他那才貌双全、仁德兼备的妻子一般,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这叹息才不是舍不得我的离去,而是,他的希望从此破灭。

    我是宁死也不要像母亲的。在我看来,对某人而言,有些词汇指向性是很单一的,比如母亲、父亲、女儿、儿子、妻子、丈夫。除了佬狐氏·澜楝,我不会叫任何人母亲,叫大娘、二娘无非是形式上的礼貌,实际上,在我眼里,她们只是父亲的女人,妻子这个字我都不愿意提起。一个男人说:来,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是我的妻子,这也是我的妻子,这个还是,还有这个。我的天,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只认为母亲是父亲的妻子,或者说,我只承认这个。是有点自私,可谁又不自私呢?我那拥有数不清的妻子和儿女的父亲,我那为了丈夫舍弃了女儿的母亲,还有这天庭里的人,这广寒宫,这苍穹天幕,这山川水域……活着的,死了的,有思想的,没思想的,都是自私的。

    索性坦然了吧。我在广寒宫一住三年,将这不毛之地变成天庭桃源。朱梁画栋,九曲回廊。最让我心情恬淡的是,我将这里栽满了桂花树,一抹雕阑,千丛清香。尤其是月圆的时候,徘徊其间,真是莫以名状的心绪。这样的日子,倒也清闲自在,只是,我已二九年华,父亲不曾再叹息过,眼神却越来越深沉,来我这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开口,跟了吴刚。三年前,他把贴身侍卫派到我这里我就明白他的意图。红得发紫被他宠信有佳的吴刚怎么会突然派到我这里,理由还冠冕堂皇:守卫我。天庭的治安何时潦倒到这般?一个小女子一片荒芜之地竟也需要天帝的侍卫队长亲自守卫?又为何早不守晚不守我来了就守?难道我是恐怖分子么?

    我不知道怎样开口。三年了,如果有感觉怎会三年须臾而过?可怜我的老父亲阅人无数,竟也不明白么?那吴刚,长得细皮嫩肉,做事细微谨慎,每天把我习字的书桌都抹得能当镜子照,对我说话也唯唯喏喏,大气不敢出。我要这样的丈夫做什么?我的丈夫是我的男人,不是奴婢。他要阳刚、粗糙、卤莽一些,他要能穿刺我,收服我,甚至,驾御我。如果男人连让女人服气都不能,又怎么能让她仰起脸来崇拜她的男人?

    就在我和父亲僵持不下的时候,后羿出现了。他的出现让天庭一片动荡,于我,一切的一切都措手不及。

    这一天,天庭异常喧嚣。平素,即使发生再大的事情,也不会波及到我这里,因为这里离宫廷实在太远了。而今天,我这里从午后就开始嘈杂不堪,往常离我永远不出三步的吴刚也寻不到踪影。我疑惑着出门,一路人,人人哭丧着脸,年轻的女子个个面带泪痕,我的心一下子不安起来,慌忙借用法力飘向宫廷。

    “父皇——”我慌张着奔向大殿,叫喊声还未散去,赫然瞥见地上直挺挺横放着九口银棺。如何能不瞥呢?这样的触目惊心是瞧也不敢瞧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勇气面对生死,因此,母亲的选择许是正确的。我那三哥跪在角落,气息全无的样子。父亲瘫软在地,面容憔悴。从未见他如此失态过,我没有再开口询问,默默退出大殿。吴刚就守在门口,适时而体贴的将我扶到庭院。我捂着胸口深呼吸几次才勉强镇定下来。

    原来我那十个哥哥一时兴起,不愿意每天轮流倒班,一个人孤零零的,想也没想便一同出去巡游。他们单独出现可以给人间温暖,人类得他们恩泽,温润生活。可是他们一起出现了,结果可想而知。别说吃着五谷杂粮的凡夫俗子,就是一向耐热抗炙的骆驼、仙人掌都死得死,凋零得凋零。七七四十九天,人间生灵涂炭,我的哥哥们乐不思归,竟然忘了天庭训条,不分白天黑夜玩得不亦乐乎。这一切,我的父亲竟然全不知情,我的叔叔尧帝当初自动请缨掌管人间,是回不得天庭的,万不得已,只好派出神箭手后羿射日救民。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父亲儿女无数,却只有这十个儿子,一下子十子失九。虽说过错在哥哥们,父亲也有失察的责任。但是情与法较量的时候,也要看情有多深,伤有多痛。父亲执意要处死后羿,即使人间天上噤声一片。

    看着后羿一脸无悔坦然平静的样子,想到母亲为了父亲甘愿送命。我不愿意再发生一起悲剧,不愿意母亲付出这么大代价却换来一个晚节不保、徇情枉法的父亲。所以我也很平静地对父亲说:我爱上了后羿,我要嫁给他。

    这真是一场荒唐的故事。我是硬拉着后羿离开天庭,回到人间的,而且死缠烂打霸王硬上弓,终于如愿以偿,成了后羿的人。虽然后羿许久都没有回过神儿,但他不得不娶我,他是个责任心极强的男人,这点,我还没有看错。

    父亲后来冷静下来,懊悔不已。失去九子怕还能良心有安,假如毁了女儿却是良心难安了。这些,都是吴刚偷偷下来人间告诉我的。我佯装平静,心底却丝丝都泛着苦涩。我说,吴刚,我已是后羿的人了,以后……见吴刚傻愣的样子,我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身离去。

    他是聪明人。他懂得取舍的。他不是后羿。

    爱是一瞬间的事,也是一辈子的事。一定要选择,就是一瞬间的事。就像我没有瞬间爱上吴刚便不会再爱上。可是我瞬间爱上了后羿,却也不是一辈子。没有,十年都没有。他的责任心他的沉默寡言他的忠厚诚挚他的为人坦荡,这些以往被我视做优点的东西随着岁月的流逝都变得平常不堪。尤其是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事业越做越大,每天忙来忙去,黎明出门,夜半归家。偶尔早回来,匆忙欢爱,呼呼睡去。作为妻子,我理解他,我也愿意像母亲对父亲一样,默默支持他,做他背后的力量;作为女人,我却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幼年的一切又重演了,还是没有人听我倾诉,陪我说话。我没有要孩子,我不愿意我的孩子像我一样,从小就在亲情的链条上缺失一环,孤单、敏感,小心翼翼地成长。

    这样的日子和我在广寒的日子有什么差别?天上一日,人间十年。不同的,只是我匆匆逝去的容颜。女为悦己者容。无悦己者便自己为自己美丽吧。我已经不指望后羿会有什么改变,要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和生存方式是很奢侈的事情。比如我自己,谁能改变呢?所以我不寄予任何希望在后羿身上。我下定决定要回天庭。只是我已是妇人,法力全失。父亲为了弥补当年的过失,派西王母送药给我。为了不伤后羿,才托词是不老神丹。憨直的后羿乐呵呵地拿回来要与我同享。望着他那孩子一样单纯的表情,我的心底五味陈杂。这样的丈夫,真如鸡肋,食之无补,弃之不忍。

    终究我还是狠下心来做了自己。后羿知道真相后,一夜头白如雪,不久便染疴而去。而吴刚,虽未娶妻,但已官居要职,嫌我糟糠之身,不愿与我再续前缘。在天庭,像我这般自人间弃夫重回天界又没人要的女子,如果没有子嗣,只能选择重生。虽然父亲愿意网开一面,许我独过终身,但我已无心这样生活下去。尤其后羿的死和吴刚的嫌弃,让我明白了许多,爱情、婚姻、生活,以及人性。

    平凡人家,琐碎生活。人的一生,不过如此。我要重新来过。我要去找后羿。父亲允许我不喝孟婆茶,允许我带着前尘去寻今生。

    因为父亲的安排,我、吴刚、后羿都投胎成了孤儿,在同一个孤儿院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大家的性情都没有变,一切都只是重新开始,不同的是,他们没有了前世的记忆,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同一切俗气的故事一样,没有丝毫波澜,他们两个都爱着我,等待我的,也是单项选择题。

    命运有时候就是一念之间的转折。即使我还记得投胎的目的,即使父亲时常提醒我,但我还是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我选择了吴刚。

    一定会不同的。我这样宽慰自己。前世他是爱我的,今生也是。他比后羿有情趣,他细腻,他体贴,他幽默,他会哄我开心。女人,总是希望被人宠的,哪怕是花言巧语。我会幸福的,因为今生,吴刚是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男人。

    起初,我真的庆幸自己没有死守前世的承诺。吴刚让我充分体会到了做女人的乐趣。他总是把我哄得开心十足,连对我的称呼这样的细节都费劲心机去冥思苦想,叫得花样百出。他舌如巧簧,做人圆滑,喜欢闹腾,喜欢名利,喜欢被人包围的感觉。结婚十余年都是一天到晚不停的折腾,朋友繁多,聚会繁多,应酬繁多。家里像流行吧一样,总是high到极点的样子。这次,是他不要孩子,说是要充分享受两人世界,不愿意多个负累。年轻的时候,我真是玩疯头了,竟然没去在意这些。过了而立,我才回过味儿来,孩子怎么能是负累呢?不要孩子才是更多的爱我么?母亲为了我这个负累命都不要了,难道她不爱父亲么?

    我终是未能如愿。此后,我们之间就疙疙瘩瘩的了。相爱的两个人,最初有激情的支撑,爱得欲死欲活,惊天动地。当激情褪去,情感的沙滩便开始裸露,继而一点点蚕食爱的海潮区。沉稳的海可以掩盖泥污,拍打岩石,即使无法一时粉碎,也在长年累月为之努力,从不放弃。浅薄的黄沙却只能放任自己,无限侵袭没,直到滋润生命的颜色全部失去。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当韶华逝去,当我青春不再,我终是没有留住吴刚。一个没有子嗣的女人,一个失去丈夫心的妻子,守着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义?难道世俗的眼光和一厢情愿的爱能代替自己的落寞和半生幸福?

    只有离开,再回广寒。父亲说,你还可以再去找后羿,也许你的前生今世注定是错位。

    是的,我还可以找后羿,可以把前世的前半辈子过成今生的后半辈子。

    可是愿赌服输。后羿不是吴刚。我没有勇气再面对后羿。

    孟婆说,孩子,再投胎一次吧。事不过三,这次,一定会幸福的。

    我笑了。爱情和婚姻无非就两种选择。可叹我连续两次皆错,果真是命运的一大悲剧。如果一道题,答案只有三个,我选了两次皆错,结果已经水落石出。谁会画蛇添足还去选择呢?即使选择,也不是正确,而是羞耻。

    我向孟婆要了茶。毫不犹豫,一口饮下。不是投胎转身,而是忘了前生今世。

    自从孤馆深锁窗,桂花几度圆还缺。我只是嫦娥,一兔一蟾几桂花。冷月广寒。

    夏日的茉莉

    一个夏日的上午,艾筱按习惯地抱着一本外文书,坐在公园树荫下的长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忽然肩膀感到一阵火辣辣的疼,艾筱这才从书的世界里走出来,她慢慢抬起头。一个男孩子正在向艾筱挥着网球拍,随后,他跑了过来,带歉意地对艾筱说:“对不起啊,我刚学网球,不小心把网球打到你这边,你没受伤吧?”

    艾筱是个不喜欢斤斤计较的女孩子,她摇了摇头,说:“没事呢!”

    男孩这才舒了一口气:“没事就好,这次真的对不起了!”

    艾筱轻轻一笑,便又看起了书。男孩见状也去练习网球了。

    那时,茉莉花开得灿烂。

    大概过了几个星期了吧,艾筱又一次在公园看到了那个男孩。他仍旧在练习网球,不过网球技术娴熟了许多。

    艾筱习惯性地坐在长椅上,这次她看的是密密麻麻的化学公式。马上就要高考了,可艾筱的化学成绩还是一塌糊涂,弄得艾筱好几次被化学老师罚站。

    艾筱看着看着眉毛就皱在了一起,她实在记不住那些讨厌的公式。这可怎么办啊,化学如果不及格的话那我的高考就泡汤了!艾筱想着想着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女孩子哭起来可不好看哦!”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艾筱偷偷地抹掉眼泪,昂着头说:“我可没有哭咧!”

    男孩不相信,他看着艾筱手上的化学公式还残留着泪珠浸染的痕迹,立刻明白了一切:“真的吗?偷偷告诉你哦,化学可是我的强项。”

    艾筱听到这句话就像碰到了救星:“你可以教我吗?求你了,如果我这次化学没考好的话我的重点大学梦就泡汤了!”艾筱紧紧地拉着男孩的衣角,生怕他不答应。

    男孩看着艾筱急得满脸通红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要我教你很容易,只不过要答应我以后不能再哭。”

    艾筱这时候哪管什么条件,她重重地点了几下头:“我答应你!现在可以教我化学了吗?”

    之后,每个夏日的上午,在一个公园树荫下的长椅上,有一个男孩在教一个笨笨的女孩化学。灿烂的阳光透过班驳的树影洒在他们身上,这场景像极了油画。可是油画虽美,却不是真实的。如果故事一直就这样下去的话,应该是一个美丽的童话,但是现实中却不允许童话的发生。

    艾筱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考试终于来临了。考试前一天,她还担心地问男孩:“我这次化学真的能考好吗?我真的很害怕……”

    当试卷发下来的时候,艾筱心里真的很害怕,她的手心里全部都是汗,不禁想到男孩的那句:“不要怕,相信自己!”,心里终于不那么害怕了。

    无聊的夏日……

    艾筱在家里等高考成绩等得都快疯了,她也无暇去公园了,偶尔想起那个男孩,但也立刻就抛在脑后,艾筱想:反正我以后有的是时间去见他,现在还是等成绩要紧啊!

    成绩出来了,很高的分呢!据说是全省第一,艾筱笑了,她不单为自己的分数笑了,她也为那个男孩笑了。艾筱现在终于有时间去看那个男孩了,这次如果没有他,艾筱就不会是全省第一了。

    艾筱打算明天上午去那个公园,去那个长椅,给他一个惊喜。

    明天终于来了。

    艾筱满怀欣喜地来到公园,只不过,公园没有男孩的身影。

    没关系的,他等下就会来的。艾筱自我安慰道。

    等了差不多2个小时左右,男孩还没有来。天已经不再是蓝的,变成了阴沉的灰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的味道。艾筱知道,马上就要下雨了,而且是暴雨。

    “啪!”一滴雨珠滴落在艾筱的鼻尖上,凉凉的。

    “啪!啪!啪!……”越来越多的雨珠滴在艾筱身上,很快,艾筱就被淋了个透。

    “啊切!”艾筱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艾筱不得不找个地方躲雨。

    艾筱经过一番观察后,跳入了长椅后的茉莉花丛。艾筱弯着身子,茉莉花丛的空间很小,为了不把茉莉花弄伤,她尽量把身子压得低低的。

    咦,那是什么?艾筱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夹在两朵茉莉花中间的纸。出于好奇心,艾筱把那张纸拿了下来,纸上写的内容大致如下:

    艾筱: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不在这个城市了。因为父母工作的调动,所以我要搬到另外一个城市。你这次高考应该考得很好吧!呵呵,有我这么好的老师,你考不好才怪呢!

    偷偷地告诉你哦,教你化学的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呢!只不过,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了吧!

    我的电话号码是……

    电话号码因为雨水的缘故,变得模糊不清,而且写信人的名字也没写,所以艾筱连男孩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艾筱只知道,她哭了。她没有遵守她和他之间的约定,她还是哭了,哭得脸上分不清哪里是泪,哪里是雨。

    那一刻,艾筱听见心碎的声音和,茉莉花开的声音。

    我和父亲是仇人

    从一生下来,我注定要与这个男人为敌,因为我不听他的话,他也不会什么教育说理,只是打,用皮带用扫帚用绳子用棍棒,象对待苦大仇深的阶级敌人一样,往死里打。有一次他用绳子吊起我来打,如果不是母亲用躯体挡住他的皮带,我差点去向阎罗王报到。我却越打越顽劣了。

    这个脾气和我一样又臭又硬的男人就是我的父亲。我记忆中从来没有与他好声好气地说半句话,往往是他一开骂,我就拔腿就跑,跑慢了就会有皮肉之苦。这是经验。

    我上学了,脑子还灵,玩着学成绩也是数一数二。但是考完试我铁定会挨一顿胖揍,因为我把成绩单上成绩改成了不及格,我好像存心要让他暴怒,让他不痛快,不惜牺牲自己的屁股。

    我的这个诡计在考初中时才被他撞破,因为我是全乡镇的状元,报喜的人敲锣打鼓进了我的家门。父亲一开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红彤彤的录取通知书上白纸黑字写着他给我取的大名“陈家旺”。

    他这个没出息的,竟抱着录取通知书抹开了眼泪,然后他很大声地喊我,我早已跑得无影无踪。我害怕喜怒无常的他,又要高举皮带直取我的可怜的屁股。

    我躲到场院里的草垛里,天黑下来,我昏沉沉地睡去。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父亲在一旁打着粗重的呼噜。

    吃早饭时母亲悄悄告诉我,昨天晚上他找我快找疯了,好不容易找到我,抱我回家。我的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鼻子也酸,但是我绝不会原谅我的仇人。

    上初中后,我在学校寄宿,终于可以不再与他朝夕相对。就是周末我也多在同学家度过,一年难得几回回家,就是害怕他的皮带。

    我的干粮和咸菜一般都是母亲在周三到学校给我送,每次她都要我回去过周末,说是父亲不止一次念叨我,说是想我。我想还不是他的手痒痒了,想揍我,找什么借口呢。

    有个周三他终于憋不住来给我送东西。门卫大爷跟我说有个男的在校门口等我,我听后就是一阵心惊肉跳,硬着头皮去见他。他嗡声嗡气地喊我的大名,把东西放在地上就头也不回地蹬上自行车走了。

    我远远地望着他日渐佝偻的腰,突然心软了,想喊他回来跟他说说话,但是我的喉咙里象是塞了什么东西,一句话也喊不出来。

    打开他给我带的东西,除了干粮咸菜,还有二十元钱和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上次我们父子俩骑着自行车上县城买小狗时,我在书店看上的,我在书架前站了足足有十分钟,硬是没敢翻一翻。父亲不耐烦地拉我走,我还不住地回头看。

    我捧着这本厚厚的书,眼睛有些潮湿。这本书要三十多,父亲要打兩天的散工才能挣这么多钱呀。

    我出事的时候,正上初三,我们几个伙伴在上生理卫生课时,逃课跳墙出去玩。我跳出去,还未落地,一辆农用车冲过来。我的双腿被撞得粉碎性骨折,可能一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了。

    出院后,我痛不欲生,整天就知道躺在床上睡觉。父亲为我办了个休学手续,我以为与心爱的学校和同学们从此无缘再见了。

    但是父亲的心太狠了。他命令我每天都要学习枯燥的功课,否则就不给饭吃。我赌气,不吃饭,好几顿都不吃,饿得昏死过去。

    父亲拿来倒油的漏斗,撬开我的嘴巴,把稀饭倒进我的嘴里。我往外吐,他就往里倒,我吐一口,他就倒兩口,直到我无力地屈服,流着眼泪把饭咽进去。父亲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让我更恨他。

    这次斗争他虽然赢了,但是有半个月他都没逼我学那些让我头痛的功课。后来我也许是因为太闷了,拿起了课本。我不止一次听见父亲在窗外咳嗽,他在偷偷地监督我。他给我买了许多所谓权威的复习资料,再加上我的底子打得很好,所以三个月后我的功课慢慢地赶了上来。

    父亲找我谈话。他坐在我的床边,吸了半根烟,又扔到鞋底下,碾灭了。他说要送我回学校。回学校是我不止一次梦见的事,我破天荒地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他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想要摸我的头一下,我把头一低躲过了。

    他亲自背我到学校。我感到他的背很温暖,结实,仿佛一座坚实的山梁,便怀念起孩提时骑在他脖子上的情景,突然不怎么恨他了。

    在学校上课没几天,我就哭着往家里打电话,说我受不了同学们异样的目光,象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虽然对我很照顾,但他们好像把我当成玻璃做成的,不敢用力碰我一下,远远地就给我让路,象洪水猛兽来了一样。

    父亲接过电话,骂我是懦夫,胆小鬼,不配姓陈,他发了话,要是我放弃了,他就不许我回家。我当时逆反心理很重,他不让我回家,我偏偏要回家。

    我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艰难地拄着拐,一步一步地挪回家。十里路,我用了四个小时,腿又红又肿,脚底磨了好几个血泡,回家时天已经黒透。母亲在家,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哭起来。她告诉我,父亲又去打散工了,到镇上的劳务市场。

    父亲回来时,一脸的血,他在给人家卸车时,让货物砸伤,车老板给他五十块钱要他去包扎,他坚持着把车卸完,忍着痛回了家。

    我倒在床上装睡。母亲在为父亲包扎伤口,父亲疼得大叫了几声,我的心里竟有疼痛的感觉。当天夜里父母说了一夜的话,母亲心疼我说是不要再逼我,父亲火了,说他也心疼,但心疼不能当饭吃,他们总有一天会老,不能养我一辈子。

    也许是父亲的话触动了我,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偷偷地回了学校,从此安心地读我的书。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而且我也没有再改成绩单。

    那天父亲开了酒戒,喝了有大半斤烈酒。他的兴致很高,还笑着让我喝酒。我喝了一小口,剧烈地咳嗽起来。父亲笑得更加厉害,一头栽在地上。

    医院的诊断结果是,他患了严重的肝病,不能再做剧烈的运动,更不能再喝酒。

    但是他留下一张纸条,溜出了医院,偷偷到城里打工去了。一个月后,我收到他寄给我的五百块钱和一本张海迪的《生命的追问》。那一瞬,我的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为我永远的仇人,我的父亲。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废物,我参加了残奥会男子篮球的预选,经过三个月残酷的训练,我以为自己是胜券在握。

    但是我落选了。我趴在球场上号啕大哭。一个人喊着“陈家旺必胜”的口号,绕着场地交疯跑,然后拉我起来,用衣袖给我擦干眼泪,一把把我搂进怀里。我在他的怀里又委屈地哭开了。

    那个人傻傻的男人就是我的父亲,在他眼里我永远是最棒的,虽输犹荣。

    透过仇恨的表相,他对我的爱要比恨深千百倍。这爱与恨,让我感动一辈子。

    “聪明”人偷着乐

    “聪明”二字,耳熟能详,究其含义极为丰富。说小孩“聪明”是夸奖,说大人“聪明”含讽刺,说某人“太聪明”则具有贬义,说谁谁“小聪明”是指没把聪明用在正地方,倘若说“你真聪明”或“谁有你聪明呀!”则是指责了。不管怎么说,“聪明”总比“傻”好吧!那也不一定。有人“傻”,兴许“傻人有傻福”,有些“傻”人其实是好人,有人“聪明”,搞不好“聪明”反被聪明误。像“大观园”里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我所讲的“聪明”人二三事,有褒有贬,且听我慢慢说来。

    崇名是湖西镇中学的职工,瘦高个儿,秃顶,腰板硬朗,戴一副近视眼镜,为人精明,能吃苦,爱劳动,业余爱好是养花、种菜、下棋。不过崇名最大的毛病是“太聪明”,好打个“小九九”,人送外号“小聪明”。近些日子以来,有关崇名的趣闻,在小镇的街头巷尾沸沸扬扬地传开了。

    1990年崇名从老家徐村把妻子柳芬接到湖西镇,结束了10几年的“牛郎织女”生活。学校分给崇名2间砖瓦房,他又自力更生盖了间厨房,开始过上城镇居民的生活。

    柳芬个头不高,胖呼呼的脸,两眼炯炯有神,浑身是劲,搭眼一看就知道是个勤俭持家的好手。学校供给她的煤炭舍不得用,一有空闲就到荒坡野地捡烧柴,以节省生活开支。柳芬捡的柴草一时用不完,就堆放在房前屋后。

    有一天吃过早饭,崇名上班走了,两个孩子上学去了,柳芬收拾完锅碗瓢盆,她把门一锁也到家属站去劳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大约10点钟光景,柳芬家的厨房开始冒烟,有人见了以为柳芬在做饭,谁也没往心里搁。不久,柳芬的厨房冒出火苗,很快燃着了周边的柴堆,火势开始慢延,一瞬间熊熊烈火冲天而起,接着她家的住房也燃着了。附近的群众急忙赶来救火,很快将火扑灭,这时崇名家的财物所剩无几,可怜刚刚建起来的新家毁于一旦。

    崇名的新家被烧毁,引起广大师生的同情,全校教职员工纷纷捐款、捐物。不到3天,棉衣棉被、油盐米面送到崇名家,还有现金5000多元。柳芬感动得热泪盈眶,崇名一个劲地向来人拱手作揖,一声连一声地说:“谢谢,谢谢!”

    崇名看着满屋子里的捐赠物品,突然想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心里转悲为喜:“我家失火是坏事,他人援助是好事,二者相比,得大于失,可惜小厨房没了。”崇名是个勤快人,厨房没了自己盖。于是他借机从后勤库房领来木料、油毡,又从工地拉来砖瓦、水泥,自己动手盖起厨房来。崇名不愧是能工巧匠,一周后一间漂亮的厨房平地而起。人见人夸:“老崇真能干,鸟枪换炮了!”可是也有人说:“老崇不愧‘小聪明’,会算计,借失火之机大捞一把。”还有人后悔:“当初不该为他捐款捐物。”

    崇名爱好钓鱼,人称“钓鱼仙翁”,每逢休息日他就去附近沟溪河汊钓鱼。一般人钓鱼只凭兴趣,手拿钓竿往河边一站,钓多钓少无所谓,意在“钓”,很少钻研钓鱼的技术。而崇名钓鱼,不但会钓,而且懂得钓鱼理论。他善观天气,知道什么样的天气最适合钓鱼;他善看水情,知道什么样的水色有鱼;他善闻气味,知道什么样的气味鱼多。更令人佩服的是他能从鱼漂的细微颤动判断水底的情况。他总在水草边、乱石湾、流水口、凹陷处钓鱼,回回都是满载而归。有时在别人眼中水里无鱼,而崇名却能频频钓上鱼来。有人纳闷,向老崇讨教钓鱼的秘诀,他却笑而不答,或推说“无秘可言”。可他私下却对不爱钓鱼的人大谈钓鱼经,他说:“钓鱼的秘密不能说,尤其是钓鱼地点更不能吐一个字,否则,不出一周这段河沟里的鱼会荡然无存。”

    有一天崇名起了个早去姚美河垂钓,不到中午,他哼着小曲凯旋而归。他今天不仅钓了不少鲫鱼,而且还钓了一条大鲤鱼。他喜出望外,一路上盘算着如何处理这条金色的鲤鱼。

    崇名在苏北彭城有位密友叫杜盛文,他俩是彭城师院的同学。大学毕业后杜盛文留校工作,崇名则分到湖西镇中学任职,二人往来密切。今日崇名钓了条大鲤鱼,决定作为礼物送给这位同学,有一番深意。于是第二天他带着这条大鲤鱼,又从自家菜园里摘了两把嫩豆角、5根带花的黄瓜和一兜青里透红的西红柿,装了满满一小篮,乘长途汽车去彭城看望杜盛文。

    崇名风尘仆仆地来到杜家,杜盛文设家宴款待。酒席间崇名说起女儿小燕新买的自行车在洗澡时被人偷走,上学很不方便,准备回家后再给她买辆车。可巧杜盛文的妻子最近买了一辆轻便摩托,因此她的一辆坤式自行车放在家中无用,于是顺口说:“老崇,你不必再买自行车了,我家现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你拿去给小燕用吧。”崇名听了嘴上一个劲地说:“不必,不必”,心里却美滋滋的。吃过饭,崇名没有乘汽车,而是骑着这辆自行车回家的。他骑着自行车一路飞驰,不知不觉越过金水桥,来到姚美河畔。崇名快到家门口时噗哧一笑,原来他想起姜子牙直钩钓鱼的典故:“愿者上钩”。他用一条鲤鱼钓来一辆自行车,岂不美哉!

    崇名原是湖西镇中学的英语教员,后因嗓疾当了食堂管理员。自从崇名接任食堂管理员后,一改食堂往日工作的懒、散、松现象。他明确了责任,分工包干,多劳多得,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直接从菜农那里进菜,自购原粮加工面粉;蔬菜的下角料不轻易丢掉,芹菜叶、萝卜缨做小菜,白菜疙瘩制咸菜;食堂的泔水养肥猪。由于食堂经营有方,主副食花样多,价格便宜,深爱全校师生的欢迎,崇名也成了学校的大红人。

    崇名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他明白“吃小亏占大便宜”的道理,又深谙“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哲理,所以他的几年辛苦不仅换来了荣誉和奖金,而且家中也跟着沾了光。自他当了管理员,他家用的油盐酱醋、鸡鸭鱼肉都从食堂购买。不过自从崇名当了管理员,人也渐渐发福,将军肚开始隆起。最近听柳芬说,崇名有三高(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而且还有脂肪肝。现在崇名开始喝减肥茶,尽量少吃肉,禁食鸡鸭蛋,还十分讲究营养搭配。

    最近崇名高升到后勤供应站当站长,不到一年时间,他的身体开始变瘦,而他家的小菜园却变肥了,因为他有免费的地膜、农药和化肥。他家菜园里的菜吃不完,经常拿到农贸市场去卖。

    崇名实在“聪明”,工作中得了不少实惠,却丢了人品。现在崇名已经退休多年,据说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的变迁,加上注意修身养性,各方面比过去又进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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