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就由我采取主动吧,”巴登先生说,一边搅拌沉在他那杯掺水白兰地酒底面的糖,朝他的妻子瞟上一眼,看看他宣布了这项决定之后有何作用,“由我来请他这个星期天来我们家吃饭。”
“那么请巴登先生马上给你的表弟写封信去,”巴登太太答道。“只要我们能够把他请来,谁说他不会喜欢我们的亚历山大,并且让他继承他的财产呢?——亚力克,亲爱的,把你的两条腿从椅子扶手上挪下来!”
“说得非常正确,”巴登先生沉思着说,“真的非常正确,亲爱的!”
次晨,明斯先生坐在早餐桌前,每咬一口没有涂黄油的干烤面包,就朝晨报各栏瞥一瞥,他总是从标题一直看到印刷厂的名字,此时,听见有人使劲敲街门,紧接着他的仆人走进屋来递给他一张特别小的名片,上面用极大的字体印着:“奥克塔维厄斯·巴登,阿米莉亚·科蒂治(巴登太太名叫阿米莉亚),斯坦福德坡波普勒道。”
“巴登,”明斯嚷了起来,“有什么事使这个俗不可耐的家伙找到这儿来!——说我在睡觉——说我出去了,而且再也不回来了——随便说什么把他拦在楼下。”
“可是,对不起,老爷,那位先生已经上楼来啦,”仆人回答说:情况显然是这样,因为除了靴子踩在楼梯上发出的吓人的吱吱嘎嘎声之外,还伴随着一种啪嗒啪嗒声,明斯怎么也猜不透怎么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哼!——带那个先生进来吧。”那个倒霉的单身汉说。仆人出去,奥克塔维厄斯进来了,走在前面的是一只大白狗,淡红色眼睛,大耳朵,尾巴看不见,身穿一件羊毛针织外套。
刚才楼梯上发出啪嗒啪嗒声的原因再明白不过了。奥古斯塔斯·明斯先生见了狗大为震惊。
“老兄,你好吗?”巴登跨进屋来时招呼道。
他说话总是把嗓门提到最高,同样的话总要反复说五六遍。
“你好吗?我的伙伴?”
“你好,巴登先生?——请坐!”困窘的明斯斯文地结结巴巴地说。
“谢谢你——谢谢你——啊——你好吗,呃?”
“非常好,谢谢你,”明斯一边说一边用凶狠的眼光望着狗,它后腿着地、前脚搭在桌子上,正从一只盘了里拉出来一小块抹着黄油的面包,准备一口吞下去,却掉在地上,有黄油的一面贴近地毯。
“啊!你这个淘气鬼!”巴登对他的狗说道;“你瞧,它就像我一样,总是无拘无束的,是吗,我的老兄?——哎呀,我又热又饿得要命!今天早晨我是从斯坦福德坡一路走来的。”
“你吃过早饭了没有?”明斯问。
“哦,没有!——就是打算来同你一起吃的;请你打铃吧,我的好朋友,好吗?再端来一个茶杯和茶托,还有冷火腿。——你瞧,我就不客气啦!”巴登接着说,同时抓起一块餐巾掸去靴子上的灰尘。“哈!——哈!——哈!——我可真的饿极了。”
明斯打铃了,勉强露出笑容。
“我真的从来也没有感到这么热过,”奥克塔维厄斯擦着额头继续说道。“唔,明斯,你可好?你一点也不见老!”
“你这么认为吗?”明斯说,又勉强笑了笑。
“我确实认为是这样!”
“巴登太太和——他叫什么来着——都好吗?”
“你指的是我的儿子亚力克——他呀,再好也没有了——再好也没有了。不过,你要知道,他住在我们在波普勒道弄到的那个地方,就是要生病也生不成。我头一次看见那房子的时候,啊!它看上去可时髦啦,前面有花园,还有绿色的栅栏、黄铜的门环等等——当时我真的认为它高我一等,我不配住哩。”
“难道你不认为换个方向切火腿,它就更中你的意吗?”明斯插嘴道。他瞧见他的客人彻底违背了既定的规则切火腿,或者倒不如说是糟蹋火腿,此时的心情简直无法形容。
“不,谢谢你,”巴登回答说,他竟然粗野得对自己所犯罪恶漠然视之,“我更喜欢这样切——这样更容易嚼碎。我说呀,明斯,你什么时候来看我们呢?你会喜欢那地方的。我知道你会的。前几天阿米莉亚和我谈起了你,阿米莉亚说——请再给我一块糖,谢谢你——她说:亲爱的,你不认为你可以设法对明斯先生说,亲密地对他说——下来,老兄!——讨厌的狗!明斯,它在糟蹋你的窗帘啦——哈!——哈!——哈!”明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仿佛触了蓄电池放出的电似的。
“出来,老兄!——出去,喔!”可怜的奥古斯塔斯喊道,却仍然似乎有礼貌地离开那条狗有好一段距离,因为他从那天的晨报上看到一则有关狂犬病的实例。他费了好大的劲,又吆喝又嚷叫,还用手杖和阳伞在桌子下面拼命戳呀刺的,总算终于把它赶出屋子,让它待在门外楼梯平台上。它随即发出骇人的吠叫,同时猛抓房门底部的两块精致地上了漆的嵌板,把上面的油漆抓掉,使这两块嵌板看上去活像十五子棋戏[1]的棋盘的内部。
“它在乡下算是条好狗呢!”巴登冷静地对心烦意乱的明斯说道。“尽管它不大习惯让人家关起来。现在谈这个吧,明斯,你什么时候来?我可绝对不让人家拒绝我。想想看,今天是星期四——这星期天来,怎么样?我们五点钟吃晚饭,别说不来——行啦。”
经过巴登死皮赖脸地殷勤邀请以后,奥古斯塔斯·明斯给逼得没有办法,只好接受了邀请,答应在下一个星期天四时三刻,一分钟也不差地到波普勒道来。
“现在要注意方向,”巴登说;“每半小时有一班公共马车从毕晓普斯盖特街上的弗劳尔波特开出。等到马车在斯旺站停住,你就会看见在正对面有一幢白房子。”
“那就是你的房子——我明白了,”明斯说道,他希望同时把对他的访问和他说的话都截短些。
“不,不,那不是我的房子;它是格罗格罗那个大铁器商的。我刚才还要说下去——你挨着白房子旁边走去,直到前面再也没有路了——要注意这一点——接着你朝右转弯,经过几间马厩——好了;在离你很近的地方,你可以瞧见一堵墙,上面有几个大字写着:‘当心猛犬’——(明斯打了个寒战)——顺着这堵墙旁再走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到了那儿,任何人都会告诉你哪一幢房子是我的。”
“很好,谢谢你——再见。”
“要准时来。”
“当然,再见。”
“喂,明斯,你有名片的吧?”
“有,我有,谢谢你。”于是奥克塔维厄斯·巴登走了,留下他的表弟去期待自己于本星期天将要作的访问,其心情就像个一文不名的诗人期待着他的女房东每周一次的访问那样。
星期天到了;天空明亮晴朗;一群群的人在街上匆匆走着,专心致力于当天的各个不同的娱乐计划,除了奥古斯塔斯·明斯,一切事物和所有的人全都显得欢乐和幸福。
天气很好,可是相当热;等到明斯先生在背阴的一边吃力地走完舰队街、坚普坡和针线街的时候,他已经感到相当热,身上也沾了一点灰,而且时间也迟了。不过幸好吉星高照,有一辆公共马车正停留在弗劳尔波特,听到车夫一本正经地保证说三分钟后就开之后,奥古斯塔斯·明斯先生便上了马车——按照法令,马车在站上停留时间至多不得超过三分钟。一刻钟过去了,毫无开车的迹象。明斯这已经是第六次看表了。
“车夫,你开车还是不开?”明斯先生咆哮着说,他的整个脑袋和半截身子都探出马车窗外去。
“马——马上开,先生,”车夫说道,他的一双手插在口袋里,丝毫不像是着急的样子。
“比尔,把那些罩布统统拿掉。”又过了五分钟,在这段时间结束以后,车夫登上了驾驶座位,居高临下,从街的这一头望到那一头,又从那一头望到这一头,又花了五分钟时间跟每一个行人打招呼。
“车夫!如果你这会儿还不走,我就要下车了,”明斯先生说,他见时间晚得已经不可能在约定的时候到达波普勒道,急得不顾一切了。
“马上就走,先生,”这是答话;——而且,车子也接着朝前走了两百码左右,却又停下来。由于一个孩子、一个母亲、一只硬纸盒和一把女式阳伞成了他的旅伴,明斯只好在车子的一个角落里弯起了身子,听天由命了。
那个孩子是一个热情可爱的婴儿;可爱的小东西误把明斯当作父亲,大叫大嚷着要拥抱他。
“别闹,亲爱的,”妈妈制止着鲁莽的小宝贝,而他正欣喜若狂,急不可耐地又是踢又是跺的,把两条胖乎乎的小腿交叉盘在一起。“别闹,亲爱的,那不是爸爸呀。”
“我不是——谢天谢地!”明斯自忖着,这是早晨以来他初次领略的愉快的感觉,它就像一道流星的曳光似的射穿他那苦恼的心情。
那个男孩的性格中爱开玩笑和热情兼而有之,而且配合得很相宜。他确信明斯先生并非爸爸之后,又拼命要引他注意,用脏鞋子去擦他那淡褐色的裤子,举起他母亲的阳伞戳他的胸膛,还用幼儿所特有的其他难以形容的动作来表示亲昵,借以排遣乘车旅行的沉闷,显然十分自得其乐。
等到这位倒霉的先生到达斯旺的时候,他沮丧之极,因为已经五点一刻了。白房子、马厩和“当心猛犬”的字样——所有的标志都经过了,其速度之快,对一位赶不上吃晚饭的上了年纪的绅士来说并不足为奇。过了几分钟,明斯先生来到了一幢黄色砖房的对面,只见绿色的大门,配上铜的门环和门牌,窗框和栏杆都是绿色的,屋子前面有一个所谓的花园,也就是一小块很松的砾石地,上面点缀着一个圆形的和两个不等边三角形的花坛,里面栽着一棵冷杉、二三十株鳞茎和无数的金盏花。在大门两旁各有一尊爱神丘比特的像,坐在一堆大块的白垩燧石上,其中还夹着粉红色的海螺壳,色彩斑驳悦目——这进一步显示了巴登先生夫妇俩的审美力。他敲了敲门,一个穿着一身淡褐色制服、棉纱长统袜子和有襻皮靴的矮胖男孩应声开了门,他把明斯的帽子挂在一个铜钉上。这个出于礼貌被称作“厅堂”的过道上一共有十二个这样的铜钉作为装饰品。然后把他引进一间前客厅,从那儿望出去,前排房屋的背面尽收眼底。进行了通常的介绍礼节之后,明斯先生便坐下来。他由于发现自己来得最迟,同时不知怎的成了约摸一打人中的大人物,感到十分不安。那些人一同坐在小小的客厅里,在排遣最乏味的那一段时间——等吃饭的时间。
“喂,布罗格逊先生,”巴登对一位上了年纪的先生说道,后者穿着黑色上衣,淡褐色短裤和有着长长的绑腿的高统靴。他已经有一阵子假装察看着一本年刊上印的插图,其实是从书页的上方瞅着明斯先生,要把明斯先生的外貌大体上看清楚。“喂,布罗格逊先生,大臣们打算怎么样呀?他们打不打算下台,或者要干什么?”
“嗬——呃——说真的,你知道,我是世界上最说不出什么新闻来的人哪。你的表弟凭着他的地位才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最合适的人哩。”
于是明斯先生对这个最后说话的人极力说明,虽然他是在萨默塞特故宫里工作,可是他并无有关皇上的大臣们行动计划的任何官方消息。不过显然人家不相信他这话;于是他们对这问题不再妄加猜测,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这期间大伙儿有的咳嗽,有的擤鼻子,直到巴登太太走进屋来,他们这才全体起立。
行过介绍礼节之后便宣布开饭了,于是宾主们就开始下楼去——明斯先生陪巴登太太一直走到客厅门口,却由于楼梯狭窄无法再献殷勤了。晚餐一如这种晚餐通常那样进行着。夹在刀叉的铿锵声和人们交谈的嘈杂声中,不时可以听见巴登先生的声音,诸如向一个朋友劝酒呀,对他力言见到他有多么高兴呀等等。在巴登太太同仆人之间又演了许许多多场关于把盘子端走的穿插戏,在演戏过程中,她的面部表现出一只晴雨计从“暴风雨”到“转晴”所显示的一切变化。
当甜食和酒给端上桌子的时候,那个仆人遵从巴登太太所使的一个眼色,把“亚历山大少爷”领到楼下来了。他穿着一套天蓝色的衣服,上面钉着银钮扣,长着一头同这金属几乎同样颜色的头发。由他的母亲加以种种赞扬,又由他的父亲对他的行为作了种种告诫之后,他就被介绍去见他的教父了。
“喂,我的小家伙——你是个好孩子,是吗?”明斯先生说道,他高兴得好像一只粘在粘鸟胶上的山雀似的。
“是的。”
“你几岁啦?”
“到下星期三就八岁了。你几岁啦?”
“亚历山大,”他的母亲打断他的话,说道,“你怎么胆敢问明斯先生几岁!”
“他刚才问我几岁的,”这个早熟的孩子说,而明斯从那个时刻开始已经在心中拿定主意,将来一个先令的遗产也决不给他。孩子的这句话在人们当中引起的暗中嗤笑刚平息下来,一个蓄着红色的连鬓胡子的小个子男人,神态非常傲慢地喊道:“阿利克,be这个字属于哪个词类?”——这个男人坐在餐桌的那一头,进餐时,他始终竭力要人家听他讲谢里丹[2]的一些故事。
“是动词。”
“乖孩子,”巴登太太说,带着作为母亲的深深的自豪感。“那么,你知道动词是什么啰?”
“动词是表示‘是’、‘做’或者‘忍受’的字;例如:我是——我管——我被管。给我一只苹果,妈。”
“我会给你苹果的,”留着红色连鬓胡子的那人答道。他是这家人的固定的朋友,或者换句话说,不管巴登先生是否高兴,巴登太太常常邀请他,“如果你告诉我be这个字什么意思。”
“be?”那个神童踌躇了一下说道——“一只采蜜的虫[3]。”
“不是的,亲爱的,”巴登太太皱起眉头说。“b加上两个e是名词。”
“我看他对于普通名词还不太懂,”那个留连鬓胡子的先生说,他认为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说笑话的机会。“他显然对专有名称还不十分了解。嘻!嘻!嘻!”
“先生们,”巴登先生从餐桌的一头喊过来,声音洪亮,煞有介事的样子。“请你们把杯子斟满酒好不好?我要提议为一个人干杯。”
“赞成!赞成!”先生们都喊起来了,一面传递着细颈瓶。全桌人都传遍了以后,巴登先生继续说道:“先生们,有一位在座者——”
“赞成!赞成!”红胡子的小个子说。
“请静一静,琼斯,”巴登劝阻道。
“我说呀,先生们,有一位在座者,”主人重新开始说,“同他交往,我确信我们都感到极其愉快——而且——而且——那位先生的谈话一定也给了所有在场者极大的欢乐。”(“谢天谢地,他指的不是我!”明斯自忖着,因为他意识到由于自己既腼腆又孤高,打从进了这幢房子以后,说话极少,还没超过十二个词。)“先生们,我本人仅仅是一个卑微的人,因此我也许应当为自己的这一行为道歉:也就是说我居然听从我个人对此刻提到的那人所怀的友谊和感情的摆布,冒昧起立提议为他干杯——而我确信他是这么个人,也就是说,他的美德使得认识他的人都钟爱他,使得凡是尚未有幸认识他的人也没法讨厌他。”
“说得好!说得好!”客人们用鼓励和赞成的口气说。
“先生们,”巴登接着说下去,“我的表弟是一位先生,他——他是我至亲的亲戚。”(说得好!说得好!)明斯发出了可以听得见的呻吟声。“我在这儿见到他,是再高兴不过的了;要是他不在这儿,一定会使我们失去大家见到他时所感到的极大欢乐。(大家大声呼喊:“说得好!”)先生们,我觉得已经叨扰你们太久了。让我怀着极其——的心情,极其——的感情——极其——”
“喜悦的”——这家人的那位老朋友提示道。
“极其喜悦的感情,谨提议为明斯先生干杯。”
“敬请站着,先生们!恭恭敬敬地。”那个不知疲倦的、留着胡子的小男人喊道。“请你们跟着我喊:希普!希普!希普!——扎!——希普!希普!希普!——扎!——希普!希普!——扎——阿——阿!”
现在所有的眼睛都盯住被敬酒的人了,后者为了要竭力遮掩自己的慌乱情绪,一口吞下红葡萄酒,险些儿把自己给呛死。在礼貌所容许的一段停顿时间后,他站起来了,可是他说的就如有时在报端发表的报道中所说的那样,“遗憾的是我们连这位可敬的先生的谈话要旨都无法报道,”在座者时而听到:“在座诸位——荣幸——这个场合”,以及“极其高兴”这些字眼,而且每隔一会儿还要重复一下,脸上的表情又是极度慌张和痛苦,不过这仍然使大伙儿确信他是在做一篇杰出的演说;因此,在他再次坐下的时候,大伙儿就报以“好极啦”的喝彩声和热烈的鼓掌声。这时候,等待机会已久的琼斯倏地站起来。
“巴登,”他说道,“你能允许我也提议干杯吗?”
“当然可以,”巴登回答,随即向隔着餐桌坐在他正对面的明斯低声地补充说,“他可是个机警透顶的家伙咧,你会非常喜欢他的发言的,他谈任何题材都一样出色”明斯鞠了一躬,于是琼斯先生便开腔了:
“我过去曾经命中注定在好几个场合中,在各种情况下,在许多环境中,而且在不同的同伴中,向我当时不胜荣幸地处身其中的伙伴们祝酒。有时候,我感觉到自己所承担的这项任务的重大性质,我会高高兴兴地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又为什么要否认呢?——我也感觉到自己完全无法把这个题材谈透。既然以前几次我有这样的感觉,那么我此刻的感觉必然会是怎么样的呢——此刻——此刻正当我置身于如此特殊的场合时。(说得好!说得好!)要准确描绘我的感觉是不可能的;不过我可以说一下这会儿奇特地碰巧袭上我心头的一件事,这样就能使你们得到一个再好不过的概念。有一次,那个确实伟大的优秀人物谢里丹——”
此时要不是那个穿淡褐色制服的男孩子气喘吁吁地跑进屋来,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恶行,通过说笑话的方式被横加在备受诽谤的已故谢里丹的账上去呢。那个男孩子是来报告说,由于今晚下大雨,九点钟的那班公共马车来问有没有人要进城去,要是有的话,车子里还有一个座位。
明斯先生猛地跳起来;他不顾无数的惊呼声和恳求他别走的话,仍然执意要接受那个空座位。可是到处找不到那把褐色绸伞;车夫由于不能等,把马车开回到斯旺去,留话说,请明斯先生“跑去”赶上他。可是由于过了约摸十分钟左右,明斯先生才想起他下车时把那把象牙把柄的褐色绸伞丢在另一辆马车上;加之,他又决不是一个以行动迅速而著称的人,因此等到他出色地完成了“跑到”斯旺的那项艰巨任务时,那辆公共马车——最后一班马车——已经撇下他开走了。
等到次日凌晨约摸三点钟,奥古斯塔斯·明斯先生才虚弱无力地敲打他在塔维斯托克街上住处的大门,身上又冷又湿,心情暴躁而苦恼。次日早上他就立下了遗嘱,他的律师以我们通知公众的那种绝对秘密的方式告诉我们说,在他的遗嘱里,既没有奥克塔维厄斯·巴登的名字,也没有阿米莉亚·巴登太太和亚历山大·奥古斯塔斯·巴登少爷的名字。
注释:
[1] 一种游戏,双方各有十五枚棋子,掷骰子以决定行棋格数。
[2] 谢里丹,见第172页注①。
[3] “采蜜的虫”指蜜蜂;be和bee(蜜蜂)读音相同,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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