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过程中诸如对文艺现象的描述与说明、对文艺作品的介绍与阐释,都是围绕着价值评判这样一个基本目标展开的。同时,科学而健康的文艺评论,对于一定历史阶段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态,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这首先表现在评论家的价值取向可以为广大受众在阅读理解与分辨选择上提供有益的参照。一个优秀的文艺评论家,必然会在甄别社会审美尺度、培养大众艺术审美趣味与引领时代风尚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文艺评论随着文艺创作的变革发展,从评论观念到评论方式乃至评论话语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过去文艺评论的价值功能通常被定义为是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的附属品,往往成为文艺界开展思想斗争的附属品,其极端是使文艺评论蜕变为一种政治行为裁判、一种扼杀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手段。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文艺从属于政治”的提法得以修正,过去那种教条主义与庸俗社会学的评论理念为人们所唾弃,极端政治化的评论尺度与评论模式被打破,文艺评论在开拓创新的道路上不断走向开放性与多样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文艺评论在新时期的复兴,是以其逐渐回归文艺自身作为出发点的,那就是文艺评论必须是对文艺的评论,文艺评论必须要评论文艺。因此重新唤醒中国当代文艺评论的本体意识,成为评论家拨乱反正走向未来的自觉追求。随着西方美学诸多学派观念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以社会学批评为基点和主调的中国当代文艺评论,开始发生裂变并逐渐呈现出多元发展的趋向,各种评论模式精彩纷呈:这其中有对人性人情的追问以及对人道主义的反思;有以文艺心理学作为学理剖析的评论视角,侧重于探究文艺现象背后的心理因素的评论模式;有以文化研究为背景的着力于文化意蕴与文化冲突解读的批评倾向;有作为形式主义美学“反弹”的新的历史主义与新的诗学原则;还有原型批评、比较批评以及文本细读,等等。文艺评论多元意识与多元格局的形成,一方面与新时期文艺创作的丰富性与多样性的繁荣局面相辅相成,另一方面也为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打下了基础。新时期以来的文艺评论在思想启蒙与思想解放以及促进文艺繁荣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中国当代文艺史构成的重要方向。
马克思说过,我们不能从通常意义上去理解“进步”这个概念。事物的发展往往具有两面的性质,丰富性与多元化的格局与走向,固然可以促使文艺评论主体的自由与对象的拓展,但价值多元也容易导致价值迷乱。无论是形式主义美学因强调文艺的自律而摒弃文艺的他律,还是后现代主义对中心的解构与对思想深度的削平,或是新历史主义以历史话语来代替历史真实,凡此种种,斑驳繁杂,都在动摇甚至肢解着当代文艺评论应有的价值取向与价值功能。这是值得深思的。
面对西方学界诸多的所谓审美现代性的思想,应该进行理性地梳理与判断,应该有所选择。形式主义美学的所谓的语言转向,虽然在呼唤着文艺向本体的回归,但实际上只是滞留在文本解读的层面上,它对文艺社会性与现实性的消解与颠覆,带有明显的浪漫色彩与乌托邦性质。而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潮尽管对消解以“西方中心主义”为内核的文化霸权思想以及僵硬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不无助益,但其极端的非理性主义的思想倾向与学理逻辑对于当代中国文艺评论的建设与发展是有破坏性的。此外,新媒体时代的强势到来以及各类媒体对娱乐化的倾斜,也都给既存的文艺评论带来新的困惑与挑战。
在文艺的娱乐化与文艺市场化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文艺现象时,文艺评论界一时的“失语”或“缺席”,应当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随波逐流甚至推波助澜。那种对所谓个人化、私语化写作的迎合,那种对低俗廉价作品的屈就或违心炒作,只能败坏文艺评论自身科学性与审美性的价值追求,使文艺评论重新沦为一种丧失自主品格的工具,也即从过去的“政治化的工具”到今天的“商品化的工具”。而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面对新的文艺思潮与新的文艺现象,文艺评论界在坚守自身正确的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必须坚持开拓创新,只有在不断的开拓创新中,才能坚守自身,化解困惑,寻求生机。要重新调整与设定文艺评论的新的理念与新的方位,努力构建新的平台与渠道,拓宽阵地,打造品牌……应该看到,这些年来文艺评论在拓宽与强化自身的价值功能上,其努力是卓有成效的,除了坚守纸质媒体这一传统的阵地,文艺评论对诸多图像媒体的积极介入,也是有目共睹的。此外,文艺评论界对文艺商品化现象的理论关注,对主流文艺与通俗文艺关系的重新思辨与界定,对文字阅读与图像直观之间自主而互补关系的探讨等,都表现出当代文艺评论正在创新中走向自强。
当代文艺评论的开拓创新所面临的问题是复杂繁多的,除了应对变化无常的文艺现象、关系与理念之外,当下一个最紧迫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构建当代文艺评论的价值立场与价值观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艺评论的标准。文艺评论界长期沿用的文艺评论标准大致上有这样三种表述,即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恩格斯提出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统一”,美学界与文艺理论界比较普遍使用的“真善美相统一”。“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作为“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必然产物,在新时期文艺评论的实践中已经受到质疑与搁置;而后两种表述虽然涵盖了文艺评论这一学科的基本范畴、规律与特性,也即对文艺评论的价值取向给予了基本的认同,但仍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两种表述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并缺乏鲜明的时代特征。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与新的文艺实践面前,如何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的文艺评论标准,是文艺评论界在开拓创新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笔者的意见是,在当代多元开放发展的社会条件下,文艺评论标准的建立和完善,未必要有一个外在规定的公共性的统一的概念表述,但必须要有一个真正体现学科价值取向、符合时代要求的统一的精神内核。这种评论标准应该既表现了评论家个体自由思辨与审美感悟(即充分保证文艺评论的本体价值与个性价值),又包含着评论家对社会公共价值体系的认同和把握(即把个人的价值评判与社会的价值评判尽可能统一起来)。实际上,人文社科领域中的任何一种个人价值评判,只有将它置于一定的社会价值系统,才能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在当前这种社会公共价值体系的最基本内涵就应该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样,多元开放才不失方向,个体创新才有社会基础,文艺评论才能由此促进文艺创作的繁荣。
《安徽日报》200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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