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天涯-一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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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那时,他是班里唯一的山里娃,早已习惯独来独往,一个人吃一份素菜。她偶尔会打两份红烧排骨送到他面前,后来就抢着替他洗衣服,再后来主动开口说喜欢他。毕业后,她又求父母帮他安排了工作,在他租来的小屋里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理所当然的,他娶了她,波澜不惊地过到现在。

    妻子没什么不好,可她不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太能干,这反而让骨子里很传统的他觉得日子过得越来越寡淡无味。他希望和同事、同学们的婚姻模式一样,男的拼事业挣钱,女的小鸟依人。

    累了一天,他回到家,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妻子有条不紊地一边炖上牛肉汤,一边开始洗菜。他从报纸缝隙里偷看她,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很没女人味,她曾说这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做有用的事;她身上传着牛仔裤和休闲服,那是千篇一律的装束,早已忘记是哪年哪月买的,按她的理由,没有样式的衣服就不会过时。放下报纸,他逃一样地进了卧室,随手打开电脑,想来上几盘“斗地主”,好熬到开饭时间。一盘未果,他就听到她在客厅接电话的声音,剁排骨的声响,吱吱啦啦的炒菜声,这些一成不变的节奏和内容都让他从心底衍生出丝丝厌烦的情绪。

    那天,他遇上一件让很没面子的事。他和助理去一家公司洽谈业务,负责人的态度很傲慢,久经商场的他知道这次肯定没戏,正准备说出得体的结束语,助理突然指着负责人桌子上的一张报纸说:“呀,是嫂子的文章。”负责人低头浏览了一遍文章,再抬起头时脸上就堆了平易近人的笑容:“鼎鼎大名的艾罗记者就是您夫人啊?”他有些嗔怪地横了助理一眼,颇有些挂不住面子地点点头:“是啊。”接下来的洽谈很顺利,顺利得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自己怎么就沦落到靠打着妻子名号揽业务的地步了?

    他待在电脑前的时间越来越长,喜欢和不了解他过去的陌生人畅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有了一个叫蝶舞的固定聊天对象。他意气风发地向她提起自己事业上的成绩、小康的等级、旺盛的人际关系,这些都如他所愿引来她夸张的惊叹。他觉得这个女人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人,需要男人呵护,很有女人味。

    他们见过几次面,在咖啡馆里,在林阴道上。他喜欢她过马路时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喜欢她穿着高跟鞋走下斜坡时的胆战心惊,喜欢她点菜时一副拿不定主意的神态。

    妻子要出差一个星期,她将他的衣服都洗干净放在柜子里,买了很多吃的放在冰箱里,叮嘱他别图省事只下方便面吃。把妻子送上火车,他直奔蝶舞家。进了门,客厅乱得超乎他的想象,茶几上是一袋袋拆开的零食,垃圾篓里堆了很多果皮,已经有些异味散发出来。一瞬间,他想起那个任何时候都窗明几净的家,觉得收拾这些应该很容易,于是先整理归类,然后打扫垃圾,最后做地板清洁……做完这些,已是傍晚,他腰酸背痛。

    蝶舞在这段时间里弄好了头发化了个精致的生活妆,很有把握地说,我来做晚饭吧。

    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他刚在电视前坐下,就听到厨房里传来尖叫声。原来,她把没有控干水分的椰菜扔进沸腾的油锅里,四溅的油烫伤了她的手。

    他关掉冒着浓烟的油锅,扶她擦药膏,光是安慰她就花了半个小时,他觉得她像只玻璃娃娃,美丽是够美丽,可是不能碰,不能烟熏火燎,只能小心翼翼捧在手里。夜幕降临了,从她家出来,他出了口气。这一天,跟以前的日子完全本末倒置,最初的新鲜感被极度不适应所替代,他突然有些感慨,如果以后每天都要这么过,他该是怎样焦头烂额?想起任劳任怨的妻子,第一次有了丝丝缕缕的愧疚。

    这时,他接到妻子发来的短信:明天是妈妈的生日,礼物就在电视柜里,你帮我送去吧。

    第二天下班后,他带着礼物敲开岳母家的门,陪二老吃了顿晚饭。饭后,他抢过碗筷走进厨房,发现冰箱上用磁铁粘了一张张小小的菜单,什么鱼头豆腐、红焖羊肉、滑熘鳝丝等等,都是他在外面吃过后赞不绝口的菜名。岳母是厨房高手,还用得着看菜单做菜?进厨房拿抹布的岳母看见他盯着那些菜单,就说:“这些都是艾罗那丫头搞的鬼名堂。她不会做什么菜,又担心你有胃病在吃饭上不能凑合,纠缠着我给她写菜单,她一回来就照着菜单上的步骤做菜。我们老两口不知道吃了她多少咸甜不对口的试验菜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是反复咀嚼那些话,体会到了她的苦心。

    她选择他,不是向他要房子车子要享受的,她跟他在一起,是要给给他很多很多的好,替他分担,陪他做伴。可是他竟然直到今天才明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明白得太迟。

    打开QQ,蝶舞的签名换成了:我想要一只LV的包包,我想要他说爱我。

    他想跟她说些什么,作为一个告别仪式,可是终究一个字都没敲出来。他发现,那点曾经曼妙的暧昧现在看来真的很无趣,决定永远不再打开这个QQ,让时间来做删除工作。

    睡觉时,他揽过妻子枕的那只枕头,拥在怀里。枕头上熟悉的洗发水味道伴着他,睡得很安稳,很踏实。

    婚姻没有固定模式,谁做坚硬的牙齿和谁当柔软的嘴唇都不重要。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相依相守,互相给予,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季冬晨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直当我是哥们儿。

    我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之后,他忽然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直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陈卓与我望尘莫及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还是想送给你。其实,一直都在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后来,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难,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很冷静,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讲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坚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告诉他,对他的那份爱仍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忽然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愣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心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后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一起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怀抱里的这个男子,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贞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一生惦念越南恋人

    1962年,在辽东大山深处种地的叔叔光荣入伍,参军不久,就作为特种兵被送往某地集训。1965年,叔叔给爷爷来了一封短信:“儿一切均好。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世界革命,短期不能来信,勿念。”从此便与家里失去了联系。

    后来才得知,叔叔参加了抗美援越战争。当时,首批秘密集结的主要是广西兵,除了他们中有很多人懂越语外,主要考虑的是水土问题。从全国各大军区抽调的战士除了出身好,还必须十八般武艺样样出众。叔叔所在的部队只抽调了两个人:他与一名副团长。

    美军以先进的电子技术和强大的空军支持地面部队,使北越部队在战争中处于劣势。叔叔所在的高炮部队,主要作战任务是防空,据后来的统计,这支部队在参战部队中击落美机最多。叔叔属于这支部队的侦察营,任务是与越共部队或游击队联系,摸清前方敌情,保证高炮部队的安全推进并执行其他临时任务。

    几次战斗下来,叔叔让上级刮目相看了:身体棒,爆发力强,头脑冷静,格斗功夫好,枪法也没说的;他的沉默寡言,更让连长喜欢,“是块好料啊!”这是连长说到叔叔时的口头禅,四十多年后,他还是这么说。

    第二年春天,叔叔一战成名,也正是这一战,让他认识了越南女孩黎彩草。

    在一场遭遇战中,我军一名营长和北越游击队的一名负责人被俘,被关押在50公里外的一个村庄里。这两名同志掌握着我军和游击队的大量机密,如果他们松口,后果十分严重。师部紧急命令,从全营选出10名战士组成小分队,在一位姓王的副营长带领下,前去执行营救任务,叔叔是10人之一。他们夜行晓宿,通过了一道又一道封锁线,次日凌晨到达目的地,与先期到达的游击队接上了头。

    据游击队的侦察,这里驻有五十多名敌人,而小分队和游击队加起来也不到40人,如何营救呢?平日很少说话的叔叔讲了自己的设想:这里的公路条件较好,美军的行军和给养主要靠汽车,他在来的路上注意到有一溜军车停在离村子约半里地的一排老房子前。可以抽调5名战士配合游击队去打军车,吸引敌人,这边实施救人。王副营长经过考虑,同意了这个方案,给游击队带路的一名小姑娘主动要求加入小分队,因为她就是村里人,地形熟悉。战斗打响后,敌方先是不为所动,后来见军车连续被炸,终于派大部兵力前去增援。叔叔他们趁乱摸进村子,与留守敌人激战,终于在一所吊楼上救出了被俘人员。被俘营长已经牺牲,游击队负责人虽受伤但还能走,一再表示谢意后带着游击队走了。此时,小分队除配合游击队的5名同志外,已有3名同志牺牲,王副营长因地雷炸伤而发着高烧。留下的游击队战士把叔叔他们送到安全地带后,返回自己的营地去了,叔叔和小姑娘抬着王副营长,于4天后回到了驻地。炸军车的战士早已归队,部队以为其他同志全部牺牲了呢,看到叔叔他们,营队一片欢呼!

    那名越南女孩叫黎彩草,能说一口广西口音的汉语,她有个远房姑妈在广西东兴。王副营长汇报战斗经过后,叔叔受到了奖励,被批准回家探亲,但叔叔说战斗紧张不肯休假,直到营长发火才怏怏动身。几十年后,王副营长已经从一个大企业的老总位置上退下来,坐在他宽敞的客厅里,老人对我说:“你叔叔的心思后来我才晓得,他是舍不得离开黎彩草啊!唉,也是孽债,俩人不就是在路上处了4天嘛!”

    叔叔回家探亲,让我们全都处于兴奋之中。除了那个年代十分抢眼的一身军装外,他还带回了一台小小的收音机,一个村子里的人都围着听啊听。

    假期未到,一封加急电报令叔叔立即归队,回到部队,黎彩草已不知去向。原来,考虑到黎彩草家已被敌机炸毁,部队想让她先到广西边境住下,等战争结束再送她回家。可是黎彩草不断打听叔叔的下落,引起了营长的怀疑,便问王副营长,王说自己一路上发着高烧,什么都不晓得。营长报告了团长,团长一听明确指示:告诉她,她找的人已经退伍;立即把黎彩草交给越南方面,通知这小子归队听候审查。得知叔叔已经退伍,黎彩草只是一个人发呆,后来在一个雨夜消失了。

    叔叔归队后受到了严厉的审查:和黎彩草在4天里讲过什么?做过什么?是否透露了军事机密?叔叔全部用摇头作答。由于叔叔在战斗中表现勇敢且有谋略,而黎彩草已不知去向,审查也就不了了之。不过本来要任命的班长泡汤了,从此叔叔一切如常,只是话更少了。

    不久,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团的大事(当时是机密),直到几十年后才有人在回忆录中提及此事——叔叔闯下了大祸:在一次战斗结束归队途中,叔叔不知怎么策动了一位姓傅的战友与他结伴离队,在深夜再次摸进了黎彩草所在的村庄。美军早已撤离,村子是一片废墟,他们攀上了后面的高山。叔叔疯了似地朝山上喊:“阿草——阿草——”几十年后,傅叔叔告诉我:“真是奇迹啊!你叔叔真把阿草给喊出来了。原来,她和村里幸存的人躲在山洞里,见面的场面感人啊!现在的狗屁电影,拍不出那个场面的。”

    在瓢泼大雨中,叔叔和阿草紧紧地抱在一起。阿草大声地说:“我晓得你会来的,你是中国男人!”两人躲在一棵大树下,依偎着,谈了整整一夜,基本上是阿草说,叔叔听,言语一向很少的叔叔只重复着一句话:“打完仗,我就来娶你!”天渐渐亮了,在傅叔叔的催促下,两人依依惜别,阿草跪在泥地里抱着叔叔的腿,送给叔叔一只红木雕小猪。这只小猪很小很沉,身子肥硕,猪头巧妙地利用了树的一个疤痕,看上去栩栩如生,却只在一握之间,真是巧夺天工。这只木雕陪伴了叔叔一生。

    归途充满凶险,叔叔也后怕了,想到会连累战友他十分不安。在通过第三道封锁线时,他们和一群越南人不期而遇,当发出的暗号未被理会时,他们一下子警觉了,敌人!战斗打响了,他们把集束手榴弹掷向敌人的卡车,两辆卡车发出天崩地裂的巨响,随即燃起冲天大火。两人惊呼:“弹药车!”没被炸死的敌人疯狂地扑来,他们居高临下边打边退,然后从一道断崖上溜下,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离队两天半后,二人重新归队,立即被秘密缴械关押。

    通过对二人的审讯,加上游击队提供的情报,部队摸清了全部情况:叔叔离队目的是去见黎彩草,战士傅某系受鼓动而随从;黎彩草,女,现年19岁,未婚,本人及家庭历史清白,父母、爷爷全部在敌机轰炸中丧生;归途中遭遇的是南越部队,他们从美军军火库中运回的两车地雷被全部炸毁,敌军死亡8人……部队当即决定,上述情况,作为一级机密仅在小范围内通报,对外要统一口径:执行秘密任务。叔叔和傅某退役,叔叔暂不安排工作,听候进一步处理。

    几十年后,我找到了傅叔叔,他当时正躺在病床上:“你叔叔要不是立了许多战功,又炸了敌人的地雷车,我们肯定要被枪毙的。”

    “不就是两车地雷吗?”

    “那是美军刚运来的试用品,威力可大呢!因为是敌占区,他们根本没想到会遇上我们,迟炸一会儿,地雷就会被分掉。后来我听说,我们团就为炸雷受到了上级表彰。被救的游击队负责人可有名了,后来当了大官。”

    “那为什么要处理你们?”傅叔叔沉吟半晌,说出了一个秘密——当时,部队接到一个只传达到营级干部的通报:参战部队中有一名战士因为和越南姑娘谈恋爱受了处分,他的对象也被越南方面强制嫁人后自杀。这位战士盛怒之下上了山,和敌人遭遇,杀了十几个敌人后跳崖。“这些事,我还是不久前才听说的,战争,那是容不得温情脉脉的!”

    1966年底,叔叔退伍回家,享受的待遇十分古怪:未分配单位,却每月能到邮局领15元钱。叔叔每天下地干活,有时十天半月也不说一句话。

    我父亲识文断字,嗅觉十分敏锐,又在大队里当大队长,从其他退伍兵都安排了工作来看,他知道叔叔一定出了啥事。1967年秋天,他瞒着爷爷东挪西借凑足了盘缠,去了部队一趟,半月后回到家,要给叔叔娶亲。叔叔说,他要外出一趟,回来再说娶亲的事,这一去,近三个月才回来,人瘦毛长,精神极差。四十几年后,我通过叔叔夹在《毛泽东选集》中的一个地址,找到了黎彩草在广西东兴市江平镇的姑妈家。老人早已去世,她的儿子也已白发苍苍:“哦,你问阿草的事啊?苦命啊,和一个当兵的好上了,听说解放军往回撤,就来找那当兵的,路上让地雷炸死了。那当兵的后来找到了我家,晓得这事后,在院子里坐着,好几天不吃不喝。一天晚上走了,我妈发现一张有阿草的合影不见了,肯定是他拿去了,痴啊!”

    叔叔半年后成亲,婶婶是邻县农村的一个漂亮姑娘。成亲那天发生的事,让叔叔在四乡八镇出了大名。

    神情木然的叔叔在父亲指挥下,机械地履行着娶亲的一应程序。我们那儿有耍闹的习惯,特别是远道迎亲,一路上要烟要糖的让人不胜其烦。父亲一路上替叔叔赔着笑:“结婚大喜啊!”可到了牌坊镇,意外发生了:一个油漆匠收工回来,他叼着递来的香烟,看了看婶婶说:“乖乖,蛮俊的嘛!”说着随手在新娘的脸上摸了一把,立马现出五个油漆指印,怎么也擦不掉。一直像瘟鸡一样无精打采的叔叔双眼圆睁,一步蹿了过去,只用肘子一顶,油漆匠就飞出去了。见镇上人被打,看热闹的立时气势汹汹地包围了迎亲队伍,但凡是靠近叔叔的都一个个倒地呻吟。一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见状,一下抱住了新娘,只见叔叔抢过一根扁担,只一点,就飞到了小伙子的身边,小伙子吓得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叔叔抱着新娘,一脚把比自己块头还大的小伙子踹向人群,同时朝父亲吼:“哥,你带他们走,我来掩护!”然后把一根扁担舞得虎虎生风,硬是扫开了一条路,让父亲他们跑了。当时闹文革,镇上正开批斗大会,闻听此事,大操场上一下子没了人,围观和介入的人越来越多,叔叔陷入了重围。最后基干民兵十几杆枪逼住了叔叔,叔叔抢过一杆枪,正要拉枪栓,想想放下了,就这样束手就擒。关进派出所,叔叔什么也不说,木然地望着审讯他的人。父亲赶来后说明了情况,派出所向县公安局、人武部作了汇报,并与部队取得了联系。第三天,县革委会作出决定:立即放人。油漆匠调戏军属,犯有流氓罪,鉴于身受重伤不予追究。第三天傍晚,叔叔回来了,全大队的人像迎接英雄一样列队欢迎他。

    不久,叔叔被分配到抚顺一家煤矿做了保卫干事。时常有战友来矿上看他,叔叔的接待一视同仁:喝酒,然后便是无边无际的沉默。1974年,一名访问中国的越南政府高官曾打听叔叔的下落,希望能见见他,此高官就是当年被救的游击队负责人。结果一级级地找到了叔叔,叔叔以生病为由没去北京。

    叔叔终其一生,都没有忘记黎彩草。奇怪的是,婶婶从来没有因此而有过不快。堂妹告诉我:“成亲时,爸爸抱着妈妈和人打架,妈妈一辈子都骄傲!妈妈后来晓得了黎彩草这个越南女子,哭了一夜。她从不让我动爸爸那个锁着红木小猪的木箱,说,一个死去多年的女人他还这么记挂着,啥叫男人?这就是男人!”堂妹大学毕业后,婶婶硬是拉着一家人到广西旅游。到了广西,婶婶找到旅行社,为叔叔一个人办了越南七日游。婶婶让堂妹把叔叔推上车,七天后叔叔归来,婶婶什么也没问,一如往常。

    2003年秋天,叔叔因肝癌去世。临终时,一生惜语如金的叔叔拉着婶婶的手说:“难为你了……我去越南给她立了个碑……”哭得死去活来的婶婶贴着叔叔的脸说:“我啥时都没怪过你,真的不怪你!叫你去,就是叫你了结个念想啊……”盖棺时,婶婶把那只红木小猪放了进去。

    傅叔叔保存着叔叔1969年元旦写的信,一如叔叔平日说话的风格:“你好:我到了广西,找到了阿草的姑妈。阿草听说我们回国,想来送我,在路上被地雷炸死了。”然后就是日期和署名。

    爱情没有奇迹。

    冷冷的KTV,冷冷的装修,冷冷的人际关系。

    在我心里,一切都是冷的。冷的只能用咧到耳根的笑来掩饰这一切。

    为了个什么都不是的已婚男人,赌去了相恋3年的男友。曾经,真的认为自己能做好那个男人一辈子的身后女人。假如,没有一次又一次的背叛的话。只是如今才发现,有些爱,是根本连敲打都经不起的。

    第一次,知道最好的女朋友和他上了床。哭的一塌糊涂。第二次,发现他偷偷找女人,开始沉默。第三次,在她的住处摔东西,选择放弃……来到歌厅,作陪。既然男人都这样,在肝肠寸断有何必要?

    我从不为自己找借口,没有很高的文化,没有很好的家庭背景,家里需要钱是一方面,我希望有被重视的感觉也是一方面。没有爱,那我就拿钱买爱。我承认自己是个虚荣直至的人。

    两个月,从开始的害怕大最后的适应,在到游离在众多男人之间游刃有余。我成了名副其实的交际花。

    除了不陪人睡觉,偶尔的陪熟客吃顿饭,别的时间一律关机猫在家里。

    来上班的时候,答应过他。无论如何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我自己觉得是会的。只是不是时候而已。

    和S开始,是偶然也是必然。毕竟这种场合,像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还是少见的。

    年轻,多金,人又厚道。单纯不单纯就另说了,看上去很单纯,单纯谁会天天来这种场合?

    不知道算是我走桃花运,还是本命年红火。鬼使神差的,稀里糊涂的就走到了一起。

    因为一个女人的争风吃醋,因为那个男人早上来的很是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很顺理成章。

    说实话,我不承认自己是个阴险的人。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堕落过。

    和S,从开始到最后都没有想过欺骗他什么,或者从那里得到些什么。

    我欣赏他,欣赏他的木讷,欣赏他的淡定,喜欢他的好脾气,还有那张性感的嘴。

    他好像总是有足够的耐性,能听你说所有该说的不该说的。默默的听着,很少说。

    越是这样,我就觉得自己越发的喜欢。看来,爱情不成功的原因只是未遇见合适的。

    我开始憧憬我们的明天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呵呵,有女朋友有什么?我告诉自己,结婚了不是还有离婚的吗?只要我的耐性也足够,一定会等到月圆人圆那天的。

    开始像宠所有男人那样宠着他,不,应该说有过之无不及。我觉得自己看得到明天。

    不在去上班,虽然我不觉得干那个不光彩,但是,也确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

    很多男人为我发狂又怎样?他们只是为了想得到我的身体,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征服欲。难听的说来就是兽欲。

    我不求能登大雅之堂,但有了前车之鉴,打消了我给任何男人做小三的愿望。

    甚至偷偷祈祷,他家最好是破产。这样就不会觉得悬殊那么大了。

    开始的一个月,天天夜里他都会来。厮混,叫我想起这个词。不过又觉得不是很恰当。我们的生活没有糜烂到那种地步。

    我开始觉得自己离不开他,那种想念撕心裂肺,啃噬每寸肌肤。

    不敢打电话,不敢发信息,怕听见他说你找谁?呵呵,听过一次,就长记性了。以后在不会打了。

    每天都是漫长的等待,开始和他一样发着呆。发呆找寻他的感觉。

    爱情,***的真的会叫人失去理智。我的楼房梦想,我的大志,全部破灭。

    只想能和他相守,哪怕是吃糠咽菜,都会觉得生活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不能说突然,只能说可能是他慢慢的在疏远我们的关系。

    从四五天不见到半个月不见,在到能见也不见。是他腻了吧?

    呵呵,男人嘛!看来都是一样的,饺子吃腻了也想吃馒头了。

    既然要空间,那就给你足够的空间。但是,我不能容忍自己做个性奴,我这里可以是旅馆,可以是你心灵休息的驿站,但,我没想过给你做免费的性奴。我不和你谈钱,那就只能谈感情,感情没得谈的话,我还要自尊做什么?

    又有了想去上班的冲动,但是不是在这里。

    我能压抑自己,足够到你想象不到的地步。

    如果有一天,觉得你也被冷落了,那只是我们的爱情走远了,我努力过。

    所以,责任和我没有关系。感谢你叫我又有了想死死不了的冲动。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

    人,有的时候就是。能珍惜的时候没学会珍惜,等到失去了在学会,所有都变了。

    没有什么是恒久不变的,爱情不学会经营,像金子也能溶化一样。

    在我眼里你是天的时候,我是瞎的。在你心里,我是颗瘤子就可以了。就算是良性的,偶尔的会疼一下就够了。

    亲爱的,这一刻,我决定了离开。虽然会是以后的日子,但是,这刻我下了狠心。

    我不会在捂你,就算能捂热我也在没兴趣。

    如果哪天,我幸福了。请为我高兴。如果哪天你不幸了,不要告诉我。

    我知道了,只能觉得你一直都是那么有眼无珠。

    爱情,没有奇迹。我知道了,等哪天你玩够了,或者玩不动了的时候会也会知道吗?

    艳遇与我擦肩而过

    大飞机起飞真好看

    我永远被大飞机起飞和降落吸引。奇怪,不论在什么时候看见飞机起飞,我就呆呆地看,心里很昂然的样子。

    大飞机起飞真好看。我初到纽约那几年,还曾跑到飞机场边上远远地看,飞机越过头顶,震耳欲聋。自己坐在飞机里,起飞了,倒没什么,可是远远地看,飞机起来了,降落了,永远兴奋,目瞪口呆。

    尤其是飞机在跑道上排队等待起飞,前面的飞机慢条斯理,依次循序向前进,停好,给太阳照着。忽然,那为首的飞机浑身发抖,往前窜,稍不留神,机头已经抬将起来,一对翅膀左右平摊,冲上去,冲上去,义无反顾,异常坚贞,真叫人感动啊——人怎么会干出这样一件事情,这么重的一块铁?!

    不对,是铝,可是铝也很重啊。

    小飞机起飞有点滑稽,像晴空中的蜻蜓或蚱蜢。瞧!它也起来了,那份招摇,活像上海弄堂里骑着脚踏车呼啸而过的小阿飞。

    有一阵我喜欢申请靠窗的位子,然后录像。我有好几盘录像是飞行景观。你看白云远远近近一朵一朵耸起来,像几十个原子弹同时爆炸,夕阳照过来,云的影子遮住另一朵云,每朵云,我猜大概有几亿立方米大。云移动,我也移动,缓缓移动的巨大景象,最壮观。

    要是屈原、李白坐在飞机上,看云彩,看大地,会写出怎样的句子!

    地平线忽然倾斜

    小时候穷,人穷了常有非分之想。文革中小汽车稀罕,我想:这辈子恐怕坐不了小汽车了。结果22岁那年,很偶然,有一次从南昌的什么地方到火车站去,一位朋友弄到了一辆小汽车,送我去。这经验几乎和我第一次坐飞机那般隆重。一坐进去,人忽然矮了,那会儿都坐公共汽车,往下看路人,一坐进小汽车,路人个个比我高。

    第一次坐飞机是两年后,居然得去西藏的缘分。南京飞成都,成都飞拉萨。是伊尔申什么什么型号的苏联飞机。起飞了,地平线忽然倾斜,地皮好像掀起来。

    当然兴奋!印象很深。1976年,27年前。那也是我第一次从空中看地面,长江在四川湖北一带,在中南的绿野大地猛烈转弯,大蟒蛇似地,因为飞机在移动,长江转弯像是活的,飞跃的。

    等到我第二次去西藏,1980年,坐飞机知道害怕了。那时已经有家室有小孩,心想别出事!越过高原遇上气流,剧烈颠簸,你知道吗,好比上帝手里捏个饭盒使劲晃,你就坐在饭盒里!杯水打翻了。我呕吐,非常难受,倒不怕,只在每一颠簸的间隙集中神志,等着下一颠簸,颠着,等着,终于平稳了。

    空姐非常镇静。空姐了不起,面不改色。那时的空姐穿得类似军装,像文工团员。据我知道好多空难都记载空姐镇静。9·11事件,机舱里谁都知道此命休矣,空姐一个个打电话给地面交待事情。这是职业勇气,比道德还要高,在职业中,人有了勇气,她可能在地面上没那么勇敢,平常也没那么勇敢。其实女人比男人更勇敢,女人是母性的,母性是保护,到那一刻,母性唤醒了。

    毕加索从不坐飞机

    毕加索从不坐飞机,他不愿飞越大西洋到美国。他知道自己这条命很重要,知道天下只有一个毕加索。中国古谚: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毕加索知道自己是“千金之子”。马蒂斯坐飞机,去过纽约,在第五大道暴走,说摩天大楼让他很震撼。达利喜欢坐飞机。这几位都是现代美术史顶重要的人。

    我会闪过一念:这次会出事吗?!

    但只是一念,并不会深想下去。你看,每次起飞,每次降落,全体乘客一声不响。有一次我在洛杉矶起飞,瓢泼大雨,飞机升空时疯了似地发抖,无比坚定地发抖。雨帘简直是瀑布,巨大的机翼像把横过来的刀一样划破雨帘,雨水均匀地向机翼上方呈大弧线飞溅。身边是一位肥胖的黑人女子,闭着眼,不停划十字。

    起飞、降落,那时的心理值得写。很难写。起飞时我通常看书,轻轻地、轻轻地恐惧半秒钟,好像事不关己,一面读着书里的字句,而且像平时读书那样,闪过毫不相干的念头。

    我一年至少4次越洋飞行,暑假寒假都要回纽约探亲,每次单程都是十几个小时。还加上好多次国内飞行。飞行的恐惧还是会有,只是一次比一次轻微、轻率,像小刀片划过——人的恐惧或快乐都是轻率的,都不曾细细咀嚼……没有人交流这种恐惧。中国人天然避讳,西方人喜欢谈恐惧,西方文化一大内容就是恐惧,世界末日、最后审判,这跟宗教传统有关系。中国人不谈。文学家应该写写看:人类乘坐这种最奢华、最现代、最危险的交通工具时——几百人挤在一个圆筒里——心里什么念头?

    轰隆一声,着陆了。大地真好啊!暗自庆幸,愚蠢的庆幸:又拣了一条命,其实没人在抢我这条命。

    埋在心中不是爱

    常常有一些听众在发给中国之声“神州夜航”、“千里共良宵”节目主持人的短讯中,倾诉自己埋在心中的爱。他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仍辗转反侧,夜不能昧,还在思念自己心上人,为他们祝福。岁月流逝,他们的爱没有改变,没有动摇,没有磨灭,至真至纯,十分令人感动。

    然而,感动之余,我在沉思,这些人为什么不敢把爱讲给心上之人呢?为什么一直埋在心底,不敢表露呢?想一想,大约有三个障碍:一是长相的差别,二是经济条件的差别,三是学识的差别。其实,人与人之间有差别是很正常的,长相是爹妈给的,只能用打扮和心灵美去弥补,而经济条件和学识则可以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去改变。因此,在三个障碍中有两个可变,你有绝对的机会去爱心上人。

    是的,也许你对心上人表达爱意,可能被忽略搁置,可能被拒绝,关键是你不要怕被拒绝而不敢示爱,埋在心底的爱,不是爱,最多只能称之为单相思。试想你喜欢一个人,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怎么说明你爱他呢?

    有一对年轻人,在大学中相互爱慕,但两个人小心翼翼,都想让对方现表达出来,结果在心中默默相爱四年,终究痛失良机,在一次同学集会时,被同学一语道破,两人才彻痛彻悟,然而,为时已晚。一对美满姻缘因为缺少沟通,成为不能挽回的终生遗憾。

    有一位老师说过这样一件事,大学时,他们班上有位长相娇美的校花,令全班男同学朝思暮想,但大家都把爱藏在心中,无人敢于表达,直到分别时,一位长相一般的男生勇敢挺身而出,竟意外摘得校花凯旋。

    爱情是美好的,有时也是残酷的。螳螂的爱情就格外残酷。雄螳螂在得到雌螳螂的爱后,将献出宝贵的生命。这样的爱情代价似乎太大了,不值得人类效仿。但为了爱情,有时就是需要付出代价。经过奋斗获得爱更灿烂辉煌。

    我见过一起很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位很有才华的农村造反派头头,暗恋对立派别的少女已久,他大胆写了一封情书,措辞诚恳,情意绵绵,谁想,少女把情书以大字报形式公布于众,在村里人看来那真是丢人到家了。然而,那位男青年没有停止追求,他又写了多封情书,并为了得到少女解散自己创立的战斗队,最终感动了少女,两人牵手一起。后来,这位男青年在妻子支持下创立自己的企业,当上了公司老板。再次演绎了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佳话。

    把爱埋在心中不是最好的办法,著名导演张艺谋就主张敢于大胆示爱,敢于对爱慕的人大声疾呼。他导演的电影中就出现过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高声呼叫爱人的名字,直呼“我爱你”。

    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爱一个人最好讲出来。如果不敢当面讲,可以写情书,可以为他雪中送炭,感化他。只有表达过,为之努力过,即使没有得到,也能在心中留下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

    擦肩而去

    站在阳台,风一场一场的刮过。空空而来,又寂寂而去。记忆的远方,不是地址,而是无法抵达的冥想深处。而你,在我今生的茶杯,按着词句排列的方式,摇曳朦胧的花影,轻轻地,小心地。而我,默默不语。

    我不相信,会是真的。一段情,就在我背转身,如烟袅袅散去。

    初识时,坐在林边聊天。你话不多,一直很安静,只盈盈的笑。时光很美,一只蜻蜓,衔着花蕾停驻温柔的柳枝。像一幅水墨,粘上一只精灵。手中书页,烟波浮动,各色的小花做着顽皮的姿势,看云朵温柔的卷舒。脚边,一条缓缓的河,延伸时间深处。两岸青竹,藏匿一个谁也看不到的秘密。风穿过叶间时,有声音截住一汪水流。再看,淡香浸出,恍惚间,你的笑,像一朵莲,云层里浮动。

    你是哪一天离开的呢?

    华灯初上,我心情愉悦。为了见你,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钟,我在等,等一段以为可以长久的感情。

    桥头栏杆上,我站了坐,坐了站。心事如流动的人群,不由自己。心狂热而焦急,象孤独的街灯,一直盼,一直盼,盼你会经过的方向。心,是一片温暖的,等待是漫长的。夜色是漫无边际……

    早约好,今夜,去看一场彼此都很想看的经典片子。

    你来了。披着一头长发,站在面前,淡淡的笑。那笑,拂起我心底等待许久的情思,等,到底是值的。你递过半月前,我借你的碟片《乱世佳人》。

    “很好看。谢谢!我……我想你一个人去看电影吧。我不去了。我回去了……”

    说完。你转身就走。

    “没关系……”

    我讲得好轻,轻得声音溶进了黑夜。感觉有东西软软掠过池塘,水面,泛起许多忧伤的涟漪。你慢慢淡出我的视野,像一枝风袅中的花影,渐逝。

    突然觉得,又将回归一个人的日子。这需要好大的勇气。我静静站桥面,忘却了一些东西。当灯影在人群晃动的那一刻,我看到了自已的心开始溶化,与汗,与风,掺和在一起。不知道是一种没有的空,还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叹息。心啊,怎能经受如此的折腾?只不过,我渴望想拥有一钵水。累了,只想拥有小小一方忱。如此简单的要求,对于有生命气息的人或物都只不过是一件最普通的事。而对我,为何会如此的难?

    那刻,确定是弧独的。

    觉得有点冷。竖起领子,深深呼出一口气。我,不再看你离去的黑背影。随手招了摩托车,依然去了影院。

    一段情。就这样收尾。认识一月以来,一直不太自信的我,经历了这次冷遇,连苍白的谎言都没听到一句。心,徹底的灰了,连同激情,一并熄灭了。

    对于任何人,经历了几次失败的感情,都怕了。怕再次受到沉重的一击。没想到经过了若干年,重新燃起的激情,只维持了短短一月。

    那刻,彻底明白,诗可以瘦瘦的。蒲公英再美,也孵不成温暖的棉被。芦苇,可以阻隔千山万水,却不能阻隔感情的流逝。

    我自嘲。习惯了,多一次又何妨?居然一个人看完了电影。不知道是《珍珠港》的轰鸣声麻木了我,还是我躲进了早已习惯的壳。在回家的途中,我居然很平静。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滑过。只是在画不出设计图的沉思中,烟雾弥漫里有一双忧郁的眼神。

    一个礼拜好快,又感觉好长。心有点茫然,当夜色托起一弯月芽子,我整个人感觉溶进了沙漠,只有孤零零的呼吸陪我沉浮沦。

    某日,朋友打电话问及,为何不找她玩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了,看她心情不太好。整天不和同事讲话,也没有笑容,好象有什么心事。

    那一刻,我心微微一震……

    她,是我朋友的同事的妹妹。我脑袋空白了好几秒,低低的说:“我们分手了……”

    朋友没说话。他太了解我了。闲扯几句后,我挂了。

    第二天,朋友又打来了电话。

    “你太敏感了。她姐昨晚告知我情况。那天你约了她看电影,她满心欢喜。只是被几个曾追过她的男同事知道了。想瞧一瞧,蛮优秀且眼光又高的她,到底找了怎样一个人。于是他们相约在桥头,一直盯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而她,出于一种女孩特有的矜持,慌乱中,对你未讲清楚事情的原委。本想第二天打电话和你解释,但以为,你会主动一些……”

    我不相信那是事实。但我开始后悔……

    事已至此,算了吧,我挂了电话。

    如此草率中说出了决定。我不知当时内心,是如何想的。至少,我还未找回自信。我一直缺少了一种面对的勇气。现在想来,也许当时潜意识里,是不想让她看轻我只是一个缺自信,没信心,并且,不善于去体贴了解别人的内心和感受的人。只是在当时,我不想承认,也不敢承认,那只是我的自卑。一张一捅即破的薄纸,我宁愿,那是完整的,属于我的,唯一多年来的保护面具。

    人啊,得失之间,也许就那么简单的两个字。往往很多东西,就因为如此才擦肩而去。

    在我的沉默里,昨日事凋零。隔了时间,天涯路,留一个简单的手势,遮断红尘若干情事。

    时间过去了许多年,似乎已被忘记。梦中,偶有个春天还在湿润。也许,一个隐隐生痛的秘密,只是春梦了无痕。念也好,痛也好,就那样擦肩而去。

    女人的抗争

    一提到女人,人们很自然地可能会联想到,这是一个弱势人群。是啊,自从人类进入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氏族社会之后,女人着实风光了一段时间以来,此后,她们就一直处于依附于男人的弱势地位、几乎任人摆布,再没有翻过身来。在这一点上表现最为明显的,莫过于过去游牧民族的“抢婚”现象了。

    只会弯弓射大雕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人们所热知的。可是你知道吗?他的母亲诃额仑,就是被抢来的。

    据蒙古史诗记载,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在斡难河畔鹰猎。忽见篾儿乞惕部的也客赤列都刚刚娶妻从此路过。他马上跑回家,叫来了哥哥和弟弟,兄弟三人催马紧紧追来。新妇诃额仑见大事不好,忙对丈夫说:

    “汝见彼三人之面色乎?吾观彼三人颜色,好生不善,似有害汝性命之意。汝若相信吾,可快逃命去吧。但得保住性命,何愁娶不到美妇?……若再娶得妻室,可以吾名诃额仑名之,算汝未能忘吾。快逃性命!离开此地!带去此物,以使汝记起吾时,可闻见吾之气息。”

    诃额仑说毕,即脱下一件贴身的衣衫,扔给新郎也客赤列都,新郎不敢怠慢,随急忙翻身下马,接住新娘扔来的衣衫,旋即上马,沿斡难河谷逃命去了。失去爱夫的诃额仑虽难过地痛哭不止,然,大势已定,她一个弱女子也无可如何,只有顺从别无他途了,也速该遂得到了诃额仑夫人。

    这当然是历史了,现在这种现象已不复存在了。尤其,现在妇女与男人平权了,女人的社会地位也远非往昔可比了。可是,女人的弱势地位真的彻底改观了吗?

    难道不见,当今只要有权有钱,妇女不用抢也会自动送上门来吗?而且,即使是一般升斗小民,威逼成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前见报道,一个男性问一个女人:

    “爱不爱我?”

    “不爱。”女人回答说。

    于是,气急败坏的男人,举起了手中的屠刀,当他无情地要向这女人奋力砍去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女人慌乱中屈服了,忙不迭叫喊道:

    “我爱你!”

    立时,举在头顶上的屠刀停在了半空中,惨剧遂没有发生,一场不情愿的婚姻也就这样作成了。

    当然,在男女关系上以暴力向向的,现在也不只是男人了,女人也开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前见报道,一对****男女,因男人中途变心,女人开始暴力抗争:举刀割下了男人的命根子,没根儿斩断了负心男人的****路。

    这说的是暴力抗争,而且,显然并不是女人之所长。其实,女人更有她们自己行之有效的撒手锏。

    男人不是最垂涎女人的美貌与玉体吗?对了,这里就有女人的看家本领——美容与裸露。用美色与裸露来馋男人、让贪嘴吃的男人馋得发疯。

    不过,容貌受之父母,是与生俱来的,即使通过美容多少能做些手脚,效果也有限。只有裸露可以出奇制胜。

    现在,女人的裸露,可谓到达了新水平,低腰裤把屁股沟也赫然展露无余,使一般的露乳露臀也已经相形见绌了。

    男人与女人,既相爱,也相争,争高下,争地位。现在的女人,显然已经不满意于“一生苦乐由他人”的被动地位了,她们要争。比权量力不行,就诉之美貌,乃至全裸出镜。要知道,这可是男人之所好,正如猫爱吃腥,男人们到什么时候也改不了爱美色、好美体的脾性。

    也许正因为此,现在的女人越来越裸露了。

    记住,这裸露不属于一般意义的梳妆打扮,它是女人对男人的抗争,表示女人要借以征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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