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离圣殿酒吧[2]不远。
沿通常的路线前来此地,仿佛是从一片酷热的原野悄然步入某个凉爽、幽深的峡谷,四周绿树成荫,群山环抱。
厌倦了喧嚣扰攘,受够了污浊不堪的舰队街[3]——那儿班尼迪克[4]式的商人们行色匆匆,额头布满附加线[5],脑子里尽是面包价格上涨、婴儿呱呱坠地——你敏捷地转过一个神秘的拐角,而不是转过一条街,再溜过一条昏黑、孤寂的道路,两旁是阴暗、静穆、庄严的建筑物,接着你继续朝前走,便摆脱了整个愁眉苦脸的世界,解去束缚,站在单身汉天堂宁静的回廊之下。
撒哈拉沙漠的绿洲十分甜美,八月大草原上树林如小岛十分可爱,千百次背叛当中的一片赤诚让我们愉快:然而,如梦似幻的单身汉天堂更甜美,更可爱,更让我们愉快,它坐落于令人惊叹的伦敦城那石块垒砌的中心地带[6]。
在回廊上悠然沉思。在水边的花园里尽情欢乐,享受闲暇。去古老的图书馆消磨时光。去满眼雕刻的小教堂做祷告。但是你几乎一无所睹,更一无所知,什么滋味也没有尝着,直至你身处成群结队的单身汉之中吃饭喝酒,看到他们友善的眼睛和闪闪发光的眼镜。不是在修学期间人声鼎沸的食堂内,而是在一张私密的桌子旁不受打扰地安静用餐。某位圣殿骑士热情相邀。
圣殿骑士?浪漫的称号。让我想想。布里昂·德·波阿-基尔勃[7]应该是圣殿骑士。我们可否理解为,你在暗示那些声名远扬的圣殿骑士依然生活于现代伦敦?这些僧侣骑士身披甲胄,跪在崇高的天主面前祈祷时,他们的战靴是不是仍橐橐作响,盾牌咔啦咔啦的动静是不是仍不绝于耳?诚然,当一名僧侣骑士沿着斯特兰德大街[8]步行,公共汽车溅起的水花弄脏了他熠熠生辉的盔铠和洁白似雪的外衣,此番景象想必很怪异。同样,根据教团的规定,他蓄了一脸长胡子,面孔斑驳如豹。在剪发剃须的市民中间,这等阴沉的幽灵看上去是什么样子?其实我们很清楚——悲惨的历史记载甚详——那个神圣的兄弟会终因道德败坏而沉沦。虽然并没有任何佩剑的敌手能从武艺上胜过他们,可是骄奢淫逸的虫豸在悄悄爬动,噬咬着骑士的忠诚,蚕食着出家人的誓约,到最后,这些修道者举杯畅饮,不再清心寡欲,曾经矢言奉主的骑士单身汉们已变成伪君子和放荡之徒。
然而,尽管如此,得知圣殿骑士(假如真有这么一帮人)已彻彻底底世俗化,不再远征圣地,投身于光荣的战役以求取不朽英名,转而在餐桌上割取烤羊肉,我们仍深感意外。这伙变质的圣殿骑士是否像阿纳克利翁[9]一样,认为走进饮宴大厅比奔赴战场美好得多?或者,说实话,那个著名的兄弟会怎么可能有成员幸存下来?现代伦敦的圣殿骑士!身披十字架斗篷的圣殿骑士,躺在矮沙发里抽雪茄!车厢上密密麻麻的圣殿骑士,头盔、矛枪和盾牌挤成一堆,整趟列车看起来如同一节抻长的火车头!
不。真正的圣殿骑士早已消亡殆尽。去参观一下圣殿教堂[10]里令人惊奇的坟墓,看看此地僵硬、高傲、直直躺卧的躯干,他们双手交叠于停止跳动的心脏上方,永远沉入无梦的安眠。英勇的圣殿骑士团一如大洪水之前的年月,湮灭无痕久矣。只不过,这个名称仍留存至今,伴以徒有其名的社团、古老的院落和一些古旧的建筑。但是铁踵鞋已换成漆皮靴;双手持握的长剑已换成单手秉执的鹅管笔;原本无偿奉送见神见鬼般可怕忠告的僧人如今给咨询服务明码标价;当初的石棺守护者(假如他纯熟使用自己的武器)如今会为好多场官司提供辩护;先前发誓要将直达圣墓[11]的条条大路打通、扫清的团体,如今却要抑制、妨碍、阻挡、干扰所有法庭和法律途径,以此敛财;昔日在阿卡[12]同撒拉逊人交战、挺身迎向矛尖的武士,如今在威斯敏斯特大厅[13]与法律条文[14]斗争不已。假发充当头盔。时间巫术师挥舞魔杖,把圣殿骑士转变为今天的法学家。
可是,犹如许多从骄傲、荣耀的高处跌落的其他人士,犹如苹果,挂在枝头时顽硬,落在地上时熟软,圣殿骑士的沉沦也使之更为精巧雅致。
我敢说,即便在最好的情况下,那些浴血沙场的牧师[15]依然是粗野易怒的。穿着伯明翰铠甲,他们动作受限的胳膊如何跟你我来一个诚挚热情的握手致意?他们孤高冷傲、雄心万丈而淡泊寡欲的灵魂紧紧闭锁,他们一脸死相,仿佛入门的祈祷书。亲切友善之人又怎会如此?而当代的圣殿骑士,则是最棒的伙伴,最谦逊的东道主,最佳用餐者。其才智与醇酒皆鼎鼎大名。
礼拜堂和回廊,庭院和拱顶,巷子和小径,以及宴会厅、食堂、图书馆、露台、花园、宽敞的大道、住所、甜点屋,它们占据的面积相当广大,而且统统聚集在市区中央,与四周老城的喧闹相隔绝。此地的每一件东西都尽可能保留了单身汉的特性。全伦敦唯有这里,能够为天生喜静者提供一个如此舒适怡人的休憩场所。
实际上,圣殿本身就是一座城市。正如上文细述,这是一座设施一流的城市。它拥有公园、花圃以及河岸——泰晤士河在一旁徐徐流淌,多少有点儿像平缓的幼发拉底河在伊甸园边上流淌。
今天的圣殿花坛,当年是十字军武士锤炼骑术和枪术的场地。现代的圣殿骑士躺在树下的长椅上,晃荡着他们的漆皮靴,兴致勃勃地练习辩论技巧。
成排成排的庄严肖像挂在宴会厅内,展示历史上的伟大人物——著名的贵族、法官以及大法官——在他们各自的时代均为圣殿骑士。并非全体圣殿骑士皆名扬天下。不过,如果为人热情而待客更是热情,思想充实而酒窖更是充实,既贡献真知灼见又提供佳肴美馔,并以妙趣横生、奇思妙想的可贵娱乐作为调剂,如果这一切值得永远颂扬,那么诸位会嘀咕,也应该记下橄榄球俱乐部和足球俱乐部的名字[16]。
要成为一位实打实的圣殿骑士,你必须是一名律师,或者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并且正式加入骑士团,不过,其中的很多人仅仅是在圣殿区办公,而另一方面,本地不少老宅子的住户又并非圣殿骑士。如果你是一位闲散的单身男士,或者一名未婚的文学家,喜欢优雅、幽僻的环境,渴望在这片宁静的街区安营扎寨,那么,你必须与骑士团的某位成员有特殊交情,以他的名义租下看好的空房,但租金由你来支付。
我想,约翰逊博士[17],那位名义上的班尼迪克和鳏夫,实质上的单身汉,曾在该地区住过一段时间。同样,毫无疑问是单身汉的查尔斯·兰姆[18],那个罕见的大好人也在此待过。还有数百位其他的卓越之士,奉行独身主义的志同道合者,时常来这里吃饭、睡觉,停留。其实,此地布满密密麻麻的办公室和住宅。它好像一块奶酪,四面八方全是单身汉的舒适小屋。哦,令人愉快的去处!啊,回想起我在这儿度过的美好时光,在那些年代久远的房顶下受到的热情款待,本人只能以诗歌恰切地表达心境。我轻轻叹息,柔声唱道:“把我带回故乡弗吉尼亚[19]!”
大体上,单身汉的天堂正是如此。明媚五月一个美好的下午,我从特拉法尔加广场[20]的旅馆动身赴约,去跟一位大律师、单身汉,以及橄榄球俱乐部的队员[21](他具有第一种和第二种身份,也应该具有第三种,我在此提名他)共进晚餐。我用自己戴着手套的食指和拇指紧紧夹住他的名片,不时看一眼印在名字下面赏心悦目的地址:圣殿,榆树院,某某号。
他本质上是个坦率直爽、无忧无虑、轻松自如、极其友好的英国人。如果首度见面他显得相当矜持,态度冷淡,不妨耐心点儿,香槟酒会让他解冻。如果不见效,冰镇香槟酒比醋酒更管用。
餐桌旁有九位绅士,全是单身汉。其中一位住在圣殿王座法庭路[22]某某号,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位,也住在同样名震四方的其他院落或街道。实际上这是一个单身汉的议会,成员散落于分布广泛的不同区域,代表着圣殿所崇尚的独身主义。不,它是在整个大伦敦范围内实行代表制的顶级单身汉大议会,有些人来自遥远的城区,来自闻名遐迩、历史悠久的律师与单身汉的园地——林肯律师学院[23]、弗尼瓦尔律师学校[24],还有一位先生,我看到他便不由心生敬畏,此人来自维鲁拉姆勋爵[25]一度在那儿过独身生活的地方——格雷律师学院[26]。
那栋公寓楼巍然直指天穹。我不知道自己爬了多少级旧阶梯才总算抵达终点。然而一顿大餐,再加上与名流为伴,值得费点儿劲。毋庸置疑,东道主的饭厅如此之高,是想让大伙事先做些必要的锻炼,以便好好品尝并消化珍馐佳肴。
这儿的家具质朴、老旧、洁净得令人吃惊。既没有簇新闪亮、油漆未干的红木餐桌,也没有奢华不堪的软垫躺椅,更没有太过精致而颇为别扭的沙发,使你在安静的房间里心烦意乱。每个明智的美国人都应该向明智的英国人学习一件事,即炫目光鲜、华而不实的东西并非舒适家居的必备之物。美国的班尼迪克们跑去市内抢购金灿灿的陈列柜里摆放的坚硬木疙瘩,英国的单身汉们则身在风景优美的南唐斯[27]家中,安坐于普普通通的松木桌子旁悠闲进食。
房间的天花板很低。谁想在圣彼得大教堂[28]的穹顶下用餐?高高的天花板!假如你要求有个高高的天花板,越高越好,而你个头也挺高,不妨在露天与高大的长颈鹿一块儿吃饭。
九位绅士适时坐在九副餐具前,立刻直奔主题。
如果我没记错,牛尾汤是第一道菜。它呈深褐色,居然相当美味,我乍一看还以为,这道菜的主要原料是牧人的赶畜棒和引座员的生皮鞭。(插一句,我们喝了点儿红葡萄酒。)接下来是海鲜——晶莹雪白、切成薄片的多宝鱼,肉质弹滑,不像海龟过于油腻。(这时,我们干了一杯雪利酒提神。)这几盘轻装散兵消失之后,晚宴的重型炮兵列队进场,领头者是遐迩闻名的英国大元帅——烤牛肉。随行参谋包括了一块鞍状羊肉、一只肥火鸡和一个鸡肉馅饼,以及无穷无尽的其他美食。它们的先锋官是盛满九只银壶的麦芽酒,泡沫嗞嗞冒个不停。这堆沉重的军械循着轻装散兵的路线离开,一个旅的精锐斗鸡随即在餐桌上扎营,它们的营火由通红的玻璃酒瓶所点燃。
水果馅饼和布丁接踵而至,连同无数精美的小吃。然后是奶酪和薄饼。(仅仅是作为礼仪,以维护古老的良好习俗,我们每个人都喝下一杯优质的陈年波特酒。)
桌布撤掉。如同布吕歇尔[29]的大军开入尸横遍野的滑铁卢战场,一支酒瓶的分队踏步前进,因为急行军而风尘仆仆。
所有调兵遣将的工作全由一位令人惊异的老陆军元帅主掌(我管不住自己用低人一等的“侍者”这个词儿去称呼他),他雪白的头发,拿着雪白的餐巾,貌若苏格拉底。他置身于晚宴的欢乐之中,专注于重要的事务,不苟言笑。可敬的男人!
我在上文尽可能介绍了一点儿总体作战部署的大致轮廓。然而众所周知,一场精美、丰盛的宴席同样也是一片混乱,是一团杂七杂八的麻烦,详述其中的各种细节会使人犯晕。因此我说自己干了一杯红葡萄酒、一杯雪利酒、一杯波特酒,以及一大杯麦芽酒——全在特定的阶段和时刻一饮而尽。但是,不妨认为它们仅仅是由于餐桌礼仪才喝掉的。在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共同举杯之外,还有无数酒水即兴地灌进了肚子里。
九位单身汉似乎对彼此的健康关心备至。觥筹交错之际,他们一直在向左右两旁的同伴表达最诚挚的祝福,希望诸位先生万事如意,身体安康。我注意到,其中一名单身汉想再添一点儿酒(因为他有胃病,情况与提摩太[30]类似),但他不打算独饮,要找人相陪。拿起一只孤零零的、不合群的杯子,会被人视作自私无礼而又不讲情义。同时,酒过三巡,大伙的情绪愈加高涨,个个容光焕发,豪迈奔放。他们讲起了五花八门的趣谈轶事。各人经历之中的精彩见闻,好比上等的摩泽尔牌或莱茵牌白葡萄酒[31],此刻纷纷涌现,它们只为特别的伙伴所保留。有一位先生告诉我们,他在牛津大学读书时是多么优哉游哉,而他那些不拘小节的同窗好友,那些为人最坦诚率真的贵族子弟,不乏火辣辣的各种趣闻。另一位单身汉,花白头发,喜气洋洋,据他自己介绍,平时一有空就渡海前往低地国家[32],对那里古旧的佛兰芒建筑匆匆考察一番——这位饱学多闻、白发苍苍、红光满面的老单身汉很擅长讲述精妙绝伦的古老会所、市政厅和总督府,它们在历史悠久的佛兰芒大地上随处可见。第三位是不列颠博物馆的常客,对它收藏的众多珍贵文物、东方手稿和价值连城的孤本极为熟悉。第四位刚从西班牙的格拉纳达[33]旅行归来,所言所想自然全是撒拉逊风光。第五位讲了一个稀奇的司法案件。第六位对酒类深有研究。第七位知道铁公爵[34]私人生活的一桩古怪的逸闻,此事从未见诸报端,也从未公开或秘密地传扬开来。第八位最近不时在晚间翻译普尔奇[35]的滑稽诗自娱,他为我们朗诵了某些非常好笑的段落。
就这样,夜晚飞逝,报时的却并不是阿尔弗雷德国王[36]的滴漏,而是量酒的器具。此刻的餐桌好似埃普瑟姆荒地[37],又似一个酒瓶子绕圈驰骋的环形操场。由于怕前面的酒瓶子不能尽速抵达终点,后面的酒瓶子紧追不放,催促它快马加鞭。第三个酒瓶子也如此赶逐第二个酒瓶子,而第四、第五个酒瓶子同样如法炮制。从始至终,没有谁大喊大叫,看不见粗鲁的举止,听不到喧哗吵闹。我确信,那位苏格拉底,那名威严庄重、神情肃穆的陆军大元帅[38]如果发现自己伺候的这伙人有任何缺乏教养的言行,他一定会马上拂袖而去,根本不打招呼。事后我还听说,晚宴期间,隔壁有个病恹恹的单身汉,漫长而累人的三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沉沉入梦,睡了个好觉。
静静享受美好的生活,啜饮佳酿,心情愉悦,开怀畅谈。我们亲如手足。舒适惬意,兄弟间、家庭般的舒适惬意,是整场活动的最大特点。另外,你会明明白白看到这些快活的男人并无老婆孩子徒增烦恼。而且他们几乎个个是旅行家,没有一丝一毫抛下妻儿的良心负累。
所谓痛苦,所谓麻烦,这两个传说在他们单身汉的想象中十分荒谬可笑。崇尚自由之人,他们博闻强识,深谙哲理而又思维活跃,怎么可能让自己忍受苦行僧的奇谈怪论?痛苦!麻烦!倒不如谈谈天主教的神迹。绝无此事。——先生,请把雪利酒递过来。——呸,呸!不可能有!——先生,劳驾,波特酒。瞎扯,别跟我说这些。——先生,我认为,你把酒瓶截住了。
晚宴就这么持续着。
桌布撤掉不久,我们的主人意味深长地瞥了苏格拉底一眼,后者走向一张台子,回来时拿着一只盘绕回旋的巨大号角,一只规规整整的耶利哥号角[39],表面的镀银闪闪发光,此外还相当奇异地布满了镂刻的花纹,包括两颗栩栩如生的山羊头,更有四只银质的犄角,自高贵的主号角底部相反的两边伸了出来。
本人并不知道晚宴的东道主还会吹号,我惊讶地看着他从桌子上拎起那只号角,似乎要吹奏一首鼓舞人心的曲子。但我很快平复如初,明白了这玩意儿的用途。他把拇指和食指从号角口插进去,激起一股芳香,让我闻到了某种精致鼻烟的气味。那是个研磨烟叶的器具。它在众人手中传来传去。此时吸两下鼻烟,我心想,真是好主意。应该把这一优良的风尚介绍给祖国的同胞,我进一步思索。
九位单身汉的举手投足极其得体——无论喝掉多少瓶酒都神色自如,无论怎样兴奋都泰然自若——我再一次深受启发,观察到他们尽管随心所欲地吸鼻烟,却始终没有一个人不守礼仪,或者放任自己打个喷嚏搅扰到隔壁的病弱单身汉。他们静悄悄地吸鼻烟,仿佛那只是从蝴蝶翅膀上刮下来的某种无毒无害的粉末。
然而,即使单身汉的宴会如此美妙,好比单身汉的生活,也不能永远开下去。告别的时候到了。单身汉们一个接一个拿上自己的帽子,接着两两成双地手挽手走下楼梯,仍在交谈,直至来到院子的石板路上。有些人返回他们邻近的住处,先翻翻《十日谈》再睡觉;有些人抽着雪茄,在凉爽河岸的花园里散步;有些人走到街头,招来一辆出租马车,舒舒服服地坐上它前往他们远处的寓所。
我一直留到最后才告辞。
“嗯,”我们的主人微笑道,“你认为圣殿这地方如何,我们这些单身汉的生活怎么样?”
“先生,”我毫不掩饰自己的由衷艳羡,说道,“先生,此地实在是单身汉的天堂!”
未婚女的地狱
这地方离新英格兰的沃多勒山[40]不远。转往东方,直接走过明亮的农田与阳光灿烂的牧场,你在充溢着青草芬芳的六月初昏昏欲睡,进入荒凉的山地,向上攀爬。这些小山丘渐渐朝一条幽暗的通道聚拢,来自墨西哥湾的猛烈气流在它两侧的危岩绝壁之间不停吹拂,此外,附近的什么地方有一座疯狂老姑娘的小屋,它由来已久,所以这条小径也称为“疯女的鼓风道”。
峡谷底部,狭窄、危险的车道蜿蜒曲折,它原本是一段湍急水流的河床。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最高点,你便站在了但丁所描绘的大门[41]前。此处满是陡峭的岩壁,诡异地散发着乌木光泽,峡谷也陡然收窄,因其特殊而被称为“黑槽口”。这道沟壑转眼又逐渐加宽,下倾成一个巨大的紫色漏斗状谷地,深深陷入众多冥界般杂树丛生的山峦之间。当地人把这个谷地叫作“魔鬼地牢”。激流的轰响从四面八方传进耳朵。这些湍急的溪水最终汇聚为一条混浊、砖色的河流,沸腾于布满硕大鹅卵石的河床上。他们称这条颜色古怪的水流为“血河”。闯过一道黑暗的峭壁后,它突然掉头向西,狂暴地一跃六十英尺,冲入一片灰褐色低矮松林的怀抱,并在其间打着旋涡,继续往前,流入远处已经看不见的低地之中。
瀑布边上有一座老伐木场的废墟,它建立于松树和铁杉在周边地区大量生长的更早时期,让岩崖的一侧更显高耸孤绝。那些长满了黑苔、体积巨大、斧痕粗率、满身枝杈的原木到处乱堆,荒弃多时,腐烂已久,还有一些四下散落,危悬于瀑布的阴暗边缘,使这个简陋的木材废墟不仅像一块随随便便开采的石头,而且呈现某种封建领主制的莱茵兰[42]以及图尔姆堡[43]的面貌,因为周围的荒野遍布峰峦。
距“地牢”的底部不远,有一栋刷成白色的高大建筑,让人松了口气,它宛如一座又大又白的墓冢,背后阴沉沉的岩坡上生长着冷杉和其他耐寒常绿树木,山脊陡峭,直插云霄,高达约两千英尺。
这是一个造纸厂。
由于要大规模经营种子生意(业务量之大,范围之广,以至于我的种子最终卖遍了东部和北部各州,甚至远销密苏里和卡罗莱纳),我对纸张的需求急剧增长,导致这方面的开支在总成本上占了非常大的比例。种子商为何要耗费纸张无须赘言,因为得使用信封。它们大部分是以浅黄的纸张制作,折叠为正方形,装进种子也依然扁平,然后贴上邮票,写上姓名地址连同所寄售种子的性质特点,外观很像适于投递的商务信件。这些个小小的信封,我使用的数量很惊人——每年要消耗几十万个。有一阵子,我向相邻市镇的批发商购买纸张。为了节约成本,同时也为了这次探险之旅,我决定跋涉六十英里山路,在“魔鬼地牢”造纸厂订购今后所需的纸张。
在一月底乘坐雪橇简直再合适不过,而这样的日子有希望持续挺长一段时间,所以尽管天寒地冻,我还是穿好野牛皮和狼皮大袍,在一个灰色的星期五中午坐进厢式雪橇扬鞭启程。路上过了一夜,次日中午沃多勒山已遥遥在望。
远处的山峰霜气弥漫,白色的水雾从它白色林木的顶部缭绕升起,好像从烟囱里冒出来一样。整个地区滴水成冰,看上去有如一块化石。我雪橇的钢铁滑板轧得透明的雪屑嘎吱嘎吱响个不停,仿佛它们是些碎玻璃。道路两旁是绵延的森林,同样受制于冻结一切的力量,连最深处的纤维也被寒冷所穿透,诡异地呻吟无已——不仅仅是摇荡的树枝内部,也包括垂直的树干内部——当一阵阵狂风无情地扫过它们。因严霜压盖,许多粗壮而坚韧的枫树一折两断,如同草秆,倒在冷漠的大地上。
布莱克,我那匹六岁的骏马,全身的热汗结成冰,不停剥落,好似奶白色的公羊,其鼻孔每次呼吸均会喷出两道角状的热气。它突然转身,因为有棵古老、变形的铁杉横在路上——倒下不过十分钟——阴暗、扭动如一条蟒蛇。
走过“鼓风道”,从背后刮来一阵猛烈的大风,恰好把我那辆高高的厢式雪橇推上山。狂风呼啸,穿过颤抖不已的小径,似乎负载着游荡于悲惨尘世间的孤苦灵魂。到达山顶前,我的马儿布莱克似乎被刺骨的冷风所激怒,强健的后腿一蹬,把轻飘飘的厢式雪橇直直拽了上去,又擦撞着掠过狭窄的山口,狂奔下坡,将锯木场废墟抛在身后。马儿与瀑布一同冲入“魔鬼地牢”。
我竭尽全力从座位上站起来,脱去大袍,身体后倾,一只脚抵在挡泥板上,厉声大喊并拽住马嚼子,才及时避免马匹在一个拐弯处撞到突兀的冰冷巨岩,这块路边的大石头犹如一只蹲踞挡道的狮子。
我一开始并没有找到造纸厂。
整个谷地白雪皑皑。只有零星的尖锥形花岗岩,迎风面还裸露在外。群峦似乎套上了寿衣——长长一列高山尸体。造纸厂在哪儿?忽然间,我耳边响起一阵呼啦呼啦、嘤嗡嘤嗡的声音。我看到,有座刷得粉白的巨大厂房耸立在远端,好像一场受阻的雪崩。周围是一堆低矮的房屋,其中一些从它们粗制滥造的、空空荡荡的氛围,从它们非同一般的长度、密集的窗户,以及令人难受的样子来看,毫无疑问是劳工的宿舍。一座雪中莹白如雪的小村庄。这些房屋相当别致地抱成一团,形成各式粗朴而不规则的广场和庭院,由于地面四分五裂、遍布岩块,所以它们无论如何也没法排列整齐。几条狭窄的巷子和道路,被屋顶落下的积雪堵塞了一部分,它们同样从各个方向把小村庄切割开来。
路上,众多农夫丁零咣啷驾车前行——他们利用宜于乘雪橇的时令,将各自的木材运往市集——此外还有轻便雪车在频繁穿梭,在东零西落的不同村庄的小酒馆之间疾驰。转过这么一条繁忙的主干道,我逐渐接近“疯女的鼓风道”,看见了更远处的“黑槽口”。此情此景,某种既隐秘又清晰的东西,奇异地让我回想起第一次看到昏暗、肮脏的圣殿酒吧的印象。而当我的马儿布莱克飞快冲过槽口,惊险地擦撞其岩壁之际,我想起在伦敦乘坐一辆飞奔的公共马车的情形,它行进的速度虽完全不同,却以类似的方式冲过雷恩[44]设计的古老拱门。尽管两者根本是两码事,但局部的不足之处恰恰使这一类比增色,使它相较于混乱的梦境更为真切明晰。结果,我在凸出的岩石前收紧缰绳时,总算望见一堆古怪的工厂楼房。主干道和槽口已落在身后,我孤身一人,悄无声息地、偷偷摸摸地穿过宛似深沟巨壑的通道,抵达这个幽僻之处,看到一排长长的、山墙高耸的主厂房,有座简陋的塔楼——用来吊起沉重的货箱——矗立在建筑物一端,四周是拥挤的仓库和宿舍,仿如圣殿教堂位于办公室与公寓楼的包围之中。而当这个神秘山旮旯的诡异场所让我深为迷醉时,记忆的缺失便由想象力补足,我对自己说,这儿正是单身汉天堂的对应之地,只不过冰雪覆盖,挂满寒霜,形同坟墓。
下了雪橇,我小心翼翼地走向危险的斜坡底部——人与马皆不时在结冰的岩脊上滑行——终于,我进入,或者说强风把我赶入最大的广场,来到主厂房跟前。冰寒彻骨的气流在角落吹荡无休,尖声呼啸,恶魔似的从一侧不断翻搅“血河”,使其泛红。一个长长的木柴堆,由数十条绳索捆缚,裹着一层冰,闪闪发亮,横卧于广场之中。拴马桩沿工厂的墙壁一字排开,朝北那一面沾满了积雪。累累冬霜铺满广场,如同某种叮当作响的金属。
相反的对应再度呈现——“甜美、宁谧的圣殿花园,泰晤士河环绕着它碧绿的苗床”。我奇异地陷入了沉思。
然而快乐的单身汉何在?
我和马儿站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这时候,有个姑娘从邻近宿舍的大门跑出来,用她薄薄的围裙包住脑袋,奔往对面的建筑。
“等一等,姑娘,这儿有没有棚子可以让我放雪橇?”
她停下来,转过身,脸庞因劳作而发白,因寒冷而泛青,眼神因与之无关的苦难而诡怪奇异。
“哦,”我支吾道,“我搞错了。去吧,我不需要帮助。”
我牵着马儿走向姑娘冲出来的那扇门,敲了两下。另一名面色发白泛青的姑娘随之现身,她在门里哆哆嗦嗦,为了阻挡冷风而谨慎地半掩着门。
“哦,我又搞错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把门关上吧。请等等,这儿有男人吗?”
恰在此时,有个脸色发黑、衣冠楚楚的人物走过,正朝工厂的大门迈进。姑娘看到他,立刻把自己这扇门关上了。
“先生,这儿是否有马棚?”
“那边,那个柴棚。”他答道,转眼消失在工厂入口处。
我费了不少力气才让马儿和厢式雪橇挤进锯开、劈断并且散乱堆放的木材之间。然后,我给马儿披好毯子,再将野牛皮大袍搭在上头,把它掖进马儿的胸带和臀带,这样毯子和大袍就不会被风刮掉。我拴好马儿,踉踉跄跄跑向工厂大门,因为冰霜使人身体僵硬,而穿着驭手的厚呢子大衣又很不灵便。
我随即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宽敞的地方。通过长长的几排窗户,外边雪景的反光照射进来,令室内亮得刺眼。
在一排排沉闷单调的工作台前坐了一排排面无表情的姑娘,她们木然的双手操作着白色的折叠器,正机械地折叠空白纸张[45]。
角落里搁着一副巨大、笨重的铁框,有个垂直的物体如活塞般在一块沉甸甸的木块上周而复始地上升下降。大框前站着个身材高挑的姑娘——它温顺的侍臣——正在给这只铁兽投食,把半刀玫瑰色的信纸塞给它。随着活塞似的机械每一次下压,纸张一角便留下一圈玫瑰花环的印记。我望着那些玫瑰色的纸张,以及苍白的脸颊,一言不发。
又有个姑娘坐在一台长长的机器前。它用长长的细绳捆绑,活像一架竖琴,姑娘正在用一张张大页纸喂它,这些纸刚从她手上来到绳索上,立即被另一名姑娘从机器的另一端抽出。它们在第一个姑娘手里是空白的,来到第二个姑娘手上时已经多了道道横线。
我看了看第一个姑娘的额头,它年轻而光润;我又看了看第二个姑娘的额头,它布满皱纹。正当我注视她们之际,这两个姑娘——为了调剂一下枯燥乏味的状态——交换了一下位置。原本青春美丽的那位站立的地方,眼下改由脸孔皱巴巴的那位来占据。
高处有一片狭窄的平台,上面放了一张高脚凳,那儿坐着另一个姑娘,忙于服侍另一只铁兽。她的伙伴坐在平台下方,正与她协同合作。
没人说话。除了诸多铁兽低沉、平稳、压倒一切的轰响,再无任何动静。这地方听不到人声。机器——大获吹捧的人类之奴隶——在此接受人类卑躬屈膝的伺候,她们沉默无言,低三下四,如同仆役伺候苏丹。这群姑娘与其说是附属于通用机械的齿轮,不如说只是齿轮上的一个个轮齿。
我周围的景象仅需扫一眼即可了然于胸——甚至,从脖子上解下厚重的围巾时,我就已经明白。但我刚脱掉它,站在一旁那个脸色发黑的男人突然尖声大叫,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拽到厂房外,没停下来说一句话,就立即抓了些雪块,并开始揉搓我的脸颊。
“两块白斑,跟你的眼白一样,”他说,“伙计,你的脸颊冻上了。”
“很可能,”我咕哝道,“‘魔鬼地牢’的冰霜没造成更严重的损伤,倒也稀奇。擦掉吧。”
我复苏的面颊很快感觉到一阵撕裂的可怕疼痛。两条骨瘦如柴的猎犬,一边一条,好像在咀嚼我的脸颊。我似乎成了阿克特翁[46]。
等到这一切统统结束,我重新进入工厂,说明自己为何而来,满意地敲定了买卖,然后,我请求有人领我去参观参观。
“丘比特最适合做向导,”脸色发黑的男人说,“丘比特!”这个奇妙古怪的名字属于一个脸上带有酒窝、面颊通红、精神饱满、动作麻利的小个子。我觉得,他在那些神情漠然的姑娘们中间晃来晃去——犹如一条金鱼在色彩暗淡的水波里游动——非常粗俗无礼。而且我没看见他做什么具体的事情,只不过遵照指示,领着陌生人在工厂里到处逛逛。
“先来见识一下水轮。”活泼的小伙子说,他稚气未脱而又颇为自大。
离开折纸室,我们跨过一些潮乎乎、冷冰冰的板条,来到一个湿漉漉的大棚子底下,它始终浸润在泡沫里,好似东印度人的船艏,覆满绿色藤壶,处于风暴之中。巨大的黑色水轮一圈又一圈气势磅礴地不停转动,严格履行着无可更改的使命。
“先生,这玩意儿让我们的全部设备保持运转,包括厂房的每一个部分,姑娘们的工作车间以及其余地方。”
我看了看,发现“血河”的浑水并没有因为人类使用它们而变化色泽。
“你们只生产白纸,不印刷任何东西,对吗?全是白纸,没错吧?”
“当然。要不一家造纸厂还能生产什么?”
小伙子望着我,似乎在怀疑我缺乏常识。
“哦,那是自然!”我感到困惑,讲话结结巴巴,“我只是很惊奇,红水怎么能转变为白脸……白纸[47],我是说。”
他带我登上一道潮湿而摇晃的楼梯,走进一个亮堂堂的大房间,四周摆放着一些饲料槽似的粗糙容器,好几排姑娘站在上面,如同许多套上了辕架的母马。每个人前面均竖着一杆大镰刀,底部固定在饲料槽上。大镰刀有一定弧度,无柄可执,这让它们看上去犹似宝剑。姑娘从旁边的篮子里捡出已经漂白的破布条,拿到锋利的刀刃间不断来回抽扯,割裂所有接缝,使碎布几乎化为绒线。空气中飘浮着细小而含毒的颗粒,如同阳光下的尘埃,它们从四面八方悄然侵入肺部。
“这是碎布室。”小伙子咳嗽道。
“你看,房间里空气很差,”我咳嗽着答道,“但这儿的姑娘并不咳嗽。”
“哦,她们习惯了。”
“这么多破布你们是从哪儿搞到的?”我从篮子里抓起一捧。
“有些来自附近的地区,有些来自海外——利沃纳[48]和伦敦。”
“很有可能,”我喃喃道,“这一堆堆破布当中,没准儿有些旧衬衫是从单身汉天堂的公寓收集来的。但纽扣统统拆掉了。小伙子,请问你们这儿见过单身汉的纽扣吗?”
“本地可不长那种花。‘魔鬼地牢’不适宜任何花卉生长。”
“哦,你是指名叫‘矢车菊’[49]的花儿吧?”
“你要问的不就是那种东西吗?或者你是指我们老板的金胸扣?老巴赫[50],我们讲话细声细气的姑娘都这样叫他。”
“那么说,刚才我在下面见到的男人,是个单身汉,对吗?”
“哦,没错,他是个单身汉。”
“如果我没看走眼,那些弯刀的锋刃,是朝外背对着姑娘们的。但破布和手指飞舞得这么快,我看不太清楚。”
“是朝外的。”
是的,我自言自语道。现在我看到了,刀刃朝外。每一柄直立的弯刀正是这么摆在每一个姑娘面前的,刀刃朝外。如果我没记错,书上说,过去遭判重刑的囚犯从法庭押往法场,会有一名狱吏举着刀,锋刃朝外,表明将执行死刑。所以,这种纯粹消耗人的空洞而惨淡的倒霉生涯,正在把那群苍白的姑娘推向死亡。
“这些大镰刀看起来非常锋利。”我再次转向小伙子。
“没错,她们必须让刀刃保持锋利。快看!”
这时,两个姑娘放下手中的破布,各拿一块磨刀石,娴熟地上下磨快钢刃。尖厉的铁石刮擦声让我很不适应,血液都快凝结了。
她们是自己的刽子手,她们正在磨利屠杀自己的大刀,我想道。
“小伙子,这些姑娘为什么如此惨白?”
“你问为什么,”他顽劣地眨了眨眼,油腔滑调,既愚昧无知又冷酷无情,“我琢磨是因为她们整天折腾这些个白纸,所以脸色才惨白如纸。”
“小伙子,我们快离开碎布室吧。”
整座工厂里,比任何人或者机械的神秘景象更悲惨、更难以捉摸、更神秘的,莫过于这个天真得相当诡异的男孩,他没心没肺,根本不知怜悯为何物。
“那么,”他快活地说,“我猜你想去看一看我们顶呱呱的机器,去年刚买的,花了两千美元。也是造纸的机器。先生,请这边走。”
我跟随他走过一个溅满了污迹的宽大场地,那儿有两只大圆缸,装着一种白兮兮、湿答答、毛茸茸的玩意儿,很像煮得软不拉几的鸡蛋清。
“瞧,”丘比特说,大咧咧地敲了敲大缸,“造纸的第一个步骤,捣鼓这些白浆。你看,搅拌桨搅个不停,浆液就冒着泡泡一圈一圈转个不停。从这儿,它们流出两只大缸,进入那边的共用管道,就这样,它们互相混合,慢吞吞流向大机器。现在我们上那儿瞧瞧。”
他带我走进一个房间,此处弥漫着一股如浴鲜血、如置腹腔的奇怪热气,给人一种相当真实的感觉,仿佛刚才看见的那些胚芽似的颗粒最终在这儿生成。
我眼前摆放着一连串绵延不绝的铁架子,好像长长的东方手抄卷轴般铺开——数量众多,神异莫测,配以各式各样的辊子、轮子和圆筒,不住转动,缓慢而有节奏。
“纸浆先是流到这儿。”丘比特指着机器的近端说。
“你瞧,纸浆首先流出来,在这块宽阔的斜板上漾开。然后——瞧——滑到那边第一个辊子下面,它们很薄,不停颤动。跟我来,看看纸浆怎样从底部滑向下一个圆筒。瞧,纸浆浓稠的程度稍稍降低了些。再经过一道工序,它们会变得更纯。再来一个圆筒,会让纸浆韧性大增——尽管仍然只相当于蜻蜓翅膀——使这儿形成一座空中桥梁,好比一张蜘蛛网,悬挂在两个分开的辊轮之间。通过上一个圆筒,再次从下方流走,打那儿转个弯,短暂消失在这些混杂的、你模模糊糊看到的圆筒之间。随后,纸浆在这儿出现,看上去终于更像纸张,而不那么像纸浆了,但此时依然很容易破损、碎裂。不过——先生,劳驾再往前走几步——现在,来到这里,走了那么远,它们真有点儿纸张的模样了,似乎马上就变成你最终使用的纸张了。可是还没完,先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还有很多圆筒要发挥作用。”
“天啊!”我叹道,惊诧于冗长的程序、没完没了的盘绕,外加机器刻意放缓的节奏,“纸浆从起点走到终点,变成纸张,想必得花很长时间。”
“哦,不用太久,”老气横秋的小伙子微笑道,有点儿屈尊俯就的意味,“只要九分钟。但是,瞧,你不妨自己试试。你兜里有纸吗?啊,地上有一片。请在上面做个记号,随便写个什么词儿,我把它搁这儿,看看它从另一端出来要多长时间。”
“让我想想,”我掏出自己的铅笔说道,“好吧,我用你的名字当作记号。”
丘比特请我掏出怀表,自己把写上字的纸条敏捷地放进原浆物质的表面。
与此同时,我的眼睛盯住了表盘上的秒针。
我慢慢跟着纸条前行,亦步亦趋。有时候要停下来等上整整半分钟,因为纸条消失在一堆难以捉摸的底部圆筒下方,不过它迟早会再度出现。纸浆就这么一直流淌,慢慢悠悠。不一会儿,又能看到纸条了,它往前滑行,像一颗雀斑印在颤动不已的纸张上,继而又一次完全消失。纸浆就这么一直流淌,慢慢悠悠。纸张持续进化,越来越具有成品的坚韧度。此时,我突然看到一道纸质瀑布,它与水质瀑布或多或少有些相似。剪子的咔咔声撞击着我的耳鼓,犹如某根绳索被扯断了。一张未经折叠的完美大页纸掉落下来,嵌着我的纸条,作为记号的“丘比特”三个字已经变淡,不过依然温热而潮湿。
我的旅行到此结束,因为这儿是机器的最末端。
“花了多长时间?”丘比特问道。
“九分零一秒。”我回答,手里攥着怀表。
“我没瞎说吧。”
有一刻,我心中充满了一种奇异的情绪,它类似于一个人实现了神秘预言时产生的体验。可是,多荒谬啊,我再次想道。这玩意儿不过是一台机器,其真髓恰恰在于恒常不变的准时与精确。
先前,我一门心思观察轮子和圆筒,眼下才注意到旁边站着个神情悲戚的女子。
“这名默默照管机器最末端的妇人看来很老了。她似乎也不习惯这份活计。”
“哦,”丘比特在嘈杂声中油滑地低声道,“她上周才来的,以前是个护士。但这工作在本地不吃香,所以她转行了。快看看那边她垒放的纸张。”
“嗯,大页纸,”我摸着那一堆堆潮湿、温热的纸儿,它们不停涌到那女人等待的双手中,“你们这台机器难道只生产大页纸吗?”
“哦,有时候,但不经常,本厂生产更好的品种——米色直纹纸和皇家纸,我们自个儿起的名字。不过买家的需求以大页纸为主,所以我们也生产得最多。”
这很奇特。望着那些白纸不停落下,落下,落下……我一个劲儿在想,它们的数量成千上万,最终的古怪用途则各不相同。此刻还是一片空白的纸张上将写下五花八门的文字——布道词、律师的辩护状、医师的处方、情书、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出生证明、死刑执行令等等等等,无穷无尽。我随即收拢心神,回到这些仍然空无一字的白纸上,不觉又想起约翰·洛克[51]那个著名的比喻,他为了说明人并没有天赋观念,把初生婴儿的脑袋比喻成白纸一张,可供涂写,但我们无法断定它将来是什么样子。
机器运转不休,嗡嗡作响,我在一旁走来走去,震撼于它所有的动作既从不走样,又蕴含着演化的力量。
“那边的薄蜘蛛网,”我指着还不大成形的纸张问道,“它们从来不破裂或损伤吗?这东西极其脆弱,而它们要一路穿过的机器又那么强大。”
“还没听说扯断过一根头发丝。”
“难道纸浆从不停滞,从不阻塞?”
“对,它必须往前走。机器使然。就这么个方向,就这么个速度,你看得清清楚楚。纸浆不得不往前走。”
当我盯着这台坚定的铁兽,敬畏之情油然而生。如此沉重、精密的机械,仿佛一头活龙活现、气喘吁吁的庞大怪物,难免使你或多或少产生奇异的恐惧。但我所看到的这玩意儿之所以尤其骇人,是因为它金属般闪耀的必然规律,以及它不可动摇的天生宿命。尽管我没法处处紧跟这薄如面纱的纸浆,紧跟它愈发神秘乃至全然隐秘的工序,但毫无疑问,在那些我看不到的地方,纸浆依旧向前流淌,始终驯服于专横而灵巧的机器。我被一股魔力所攫住。我出神地站着,魂不附体地徘徊不已。在我眼前,似乎是沿着转动的圆筒缓缓鱼贯前行的、白花花的原始浆料,伴之以那群苍白姑娘更加苍白的面孔,我在这个沉重的日子里已经见过她们。这些姑娘若隐若现,缓慢、哀伤、卑躬屈膝而又逆来顺受,她们痛苦的模糊轮廓呈现在尚未成形的纸张上,犹如印在圣维罗妮卡[52]毛巾上饱受折磨的面孔。
“喂,这房间对你来说太热了。”丘比特盯着我喊道。
“不,我倒是觉得很冷。”
“出来吧,先生,出来,出来。”这个老气横秋的小伙子催促我离开,好像一个体贴的父亲照顾孩子一般。
几分钟后,我稍稍缓过来了,又走进折纸室——我原先进入的第一个车间,此处有一张用于交易的办公桌,周围是沉闷的台子,以及在台子边上劳作的沉闷姑娘。
“丘比特已经带我参观过工厂,景象奇特。”我对前面提到的那个脸色发黑的男人说,我早就注意到他不仅仅是个老单身汉,同时也是这座工厂的大东家,“您的工厂无与伦比。您的强大机器堪称奇迹,精巧得让人难以置信。”
“是的,我们所有的参观者无不这样认为。但参观者不多。我们这儿太偏僻。也没什么居民。姑娘们大部分来自很远的村庄。”
“姑娘们,”我重复道,朝她们沉默无语的形体扫了一眼,“先生,为什么在大多数工厂里,无论女工年轻年老,都不加区别地叫作姑娘,而从来不称呼她们女人?”
“哦!原因嘛——我估计,是因为她们通常都没结婚——这就是原因,我认为。但我以前从没有想到这一点。拿我们的工厂来说,不会雇佣已婚女子。她们总是三天两头不来上班。我们需要稳定的劳动力。每天十二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除了星期日、感恩节和斋戒日。这是规矩。所以没有已婚女人,我们把女工称为姑娘是名副其实的。”
“那么,全是未婚女子。”我说道。她们苍白的童贞让我产生了某种痛苦的敬意,不由自主鞠了一躬。
“全是未婚女子。”
又一次,奇异的情绪在我心中涌动。
“您看上去脸色发白,先生,”男人注视着我说,“回家的路上您务必小心。您的脸颊很疼吗?如果发疼,还真不是个好兆头。”
“很有可能,先生,”我答道,“离开‘魔鬼地牢’之后,我的脸颊应该就会好转。”
“啊,没错。冬季的山谷,或者峡沟,或者任何低洼地带,空气会比别处更冷,更刺骨。您可能不大相信,但这儿确实比沃多勒山的顶峰更冷。”
“我敢肯定是这样,先生。时间紧迫,我必须走了。”
说罢,我重新穿上厚呢子大衣和披肩,戴上肥大的海豹皮手套,走到凛冽的寒风中,发现我可怜的马儿布莱克冻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很快,我全身裹紧毛皮,思绪万千,从“魔鬼的地牢”一路上行。
在“黑槽口”我停了下来,再度想到圣殿酒吧。随后,我在疾速驶过隘口,在幽深难测的大自然中孑然一身,大喊道——哦!单身汉的天堂!哦!未婚女的地狱!
注释:
[1]此篇原题“The Paradise of Bachelors and The Tartarus of Maids”,1855年4月首刊于《哈泼斯新月刊》。
[2]圣殿酒吧(Temple Bar),是一幢伦敦城西部的桥洞式建筑,原本坐落于威斯敏斯特宫和伦敦塔之间的道路上。
[3]舰队街(Fleet Street),伦敦的著名街道。南端有数栋建筑曾是圣殿骑士团名下的财产,称为圣殿,内殿律师学院和中殿律师学院皆在其中,两者与林肯律师学院、格雷律师学院并称伦敦四大律师学院。邻近地区则有许多律师办公室。
[4]班尼迪克(Benedick)是莎士比亚戏剧《无事生非》(Much Ado About Nothing)中的人物,宣称抱独身主义,后与争论对手贝特丽丝(Beatrice)结婚。
[5]附加线(ledger line),五线谱中的一种符号,用以协助标示超出五线谱原有范围的音高。
[6]“石块垒砌的中心地带”原文为“stony heart”,又有“铁石心肠”之意,可谓一语双关。单身汉的天堂离圣殿酒吧不远,位处伦敦的中心区域。
[7]布里昂·德·波阿_基尔勃(Brian de Bois-Guilbert),英国作家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的长篇小说《艾凡赫》(Ivanhoe)中的人物,圣殿骑士,主角艾凡赫的情敌。
[8]斯特兰德大街(the Strand),伦敦中心区一条主要街道,从特拉法尔加广场向东一直延伸至圣殿酒吧,它位于伦敦城的部分即为舰队街。
[9]阿纳克利翁(Anacreon,约前582—约前485),古希腊爱奥尼亚的抒情诗人。相较于战争,他更喜欢描述轻松、愉快的宫廷生活,饮酒与爱情是他诗歌中最常见的题材。因此,麦尔维尔才说,阿纳克利翁认为走进饮宴大厅比奔赴战场美好得多。
[10]圣殿教堂(Temple Church),坐落于泰晤士河与舰队街之间,十二世纪时是圣殿骑士团在英格兰的总部。
[11]圣墓(Holy Sepulchre),位于耶路撒冷旧城的圣墓教堂内,据传耶稣曾埋葬于此。
[12]阿卡(Acre),以色列北部海港。
[13]威斯敏斯特大厅(Westminster Hall),位于威斯敏斯特宫(Palace of West-minster)即议会大厦(Houses of Parliament)内,是议会的议事厅。
[14]“法律条文”的原文为“law-points”,与前面的“矛尖”的原文“spear-point”相对应,有文字游戏意味。
[15]“浴血沙场的牧师”为意译,原文为“warrior-priests”,直译为“战士-牧师”。
[16]“橄榄球俱乐部和足球俱乐部的名字”原文为“the names of R.F.C. and his imperial brother”。其中“R.F.C.”应为“Rugby Football Club”(橄榄球俱乐部)的缩写,而“his imperial brother”字面意思为“他英国法定的兄弟”,应指足球俱乐部。1845年,橄榄球运动发展出第一套规则,而麦尔维尔这篇小说发表于1855年,橄榄球运动此时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英格兰的橄榄球俱乐部尚未独立于英格兰足球协会,因此译者推断,“his imperial brother”(他英国法定的兄弟)是指足球俱乐部。
[17]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指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作家、评论家。于1755年编成《英语大辞典》,牛津大学给他颁发荣誉博士学位,因此人们称他为“约翰逊博士”。
[18]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作家。
[19]“把我带回故乡弗吉尼亚”原文为“Carry me back to old Virginny”,这是19世纪40年代起流行于美国南方的一首歌曲名称,南北战争时期为南方邦联的士兵所传唱。
[20]特拉法尔加广场(Trafalgar Square),位于伦敦市中心,为纪念1805年的特拉法尔加港海战而建。
[21]“橄榄球俱乐部的队员”原文为“Bencher, R.F.C.”。“Bencher”原意为“坐板凳的人”,又有“法官”“议员”之意,在文中有一语双关的功用。
[22]王座法庭路(King’s Bench Walk),位于内殿律师学院内,以英国高等法院下设的王座庭而得名。
[23]林肯律师学院(Lincoln’s Inn),英国四大律师学院之一。
[24]弗尼瓦尔律师学校(Furnival’s Inn),附属于林肯律师学院的初级法律学校。
[25]维鲁拉姆勋爵(Lord Verulam),即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哲学家、散文家。
[26]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英国四大律师学院之一。
[27]“南唐斯”,原文为“South Down”,今作“South Downs”,指英国南部的丘陵地区。
[28]圣彼得大教堂(St. Peter’s Basilica),位于梵蒂冈,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堂。
[29]布吕歇尔(Gebhard Leberecht von Blücher,1742—1819),普鲁士元帅。战功卓著。曾在滑铁卢战役中及时率部赶到,与英军共同击败了拿破仑指挥的法军。
[30]提摩太(Timothy,?—80),公元一世纪基督教传道人。青年时曾随保罗旅行布道,患有胃病。虽然基督徒不可醉酒,但保罗劝提摩太喝一点儿酒,这样对胃有好处。
[31]“精彩见闻”的原文为“Choice experiences”,而“上等的摩泽尔牌或莱茵牌白葡萄酒”原文为“choice brands of Moselle or Rhenish”,两个“choice”均为形容词,有“精选”之意,本文按汉语习惯分别译为“精彩”和“上等”。
[32]低地国家(the Low Countries),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的统称。
[33]“西班牙的格拉纳达”原文为“Old Granada”,字面意思为“老格拉纳达”,以区别于中美洲国家尼加拉瓜的西南部城市格拉纳达,即新格拉纳达。
[34]铁公爵(Iron Duke),第一代威灵顿公爵(1st Duke of Wellington)阿瑟·韦尔斯利(Arthur Wellesley,1769—1852)的别称。他是英国陆军元帅,在滑铁卢战役中击败拿破仑,并两度出任英国首相。
[35]普尔奇(Luigi Pulci,1432—1484),意大利诗人。
[36]阿尔弗雷德国王(King Alfred,849—899),英格兰威塞克斯王朝的国君,在位时颇有建树,被后世尊称为阿尔弗雷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
[37]埃普瑟姆荒地(Epsom Heath),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萨里(Surrey)郡。
[38]苏格拉底、陆军大元帅均指前文提到的侍者。
[39]耶利哥号角(Jericho horn),典出《圣经》。据记载犹太人进攻固若金汤的耶利哥城时,绕城墙行走七日,然后一同吹起号角,上帝以神力摧毁耶利哥的城墙,于是犹太人得以攻陷该城。因此“耶利哥号角”与汉语的“丧钟”意思相近。
[40]沃多勒山(Woedolor Mountain),为作者虚构的山名。据美国学者的研究,麦尔维尔下文描述的造纸厂,其原型是位于马萨诸塞州多尔顿市(Dalton)的胡萨托尼克河(Housatonic River)畔的卡森工厂(Carson’s Mill)。
[41]但丁所描绘的大门(Dantean gateway),是指《神曲》中提到的地狱之门。
[42]莱茵兰(Rhineland),德国莱茵河西部地区,也称为莱茵河左岸地带。
[43]图尔姆堡(Thurmberg),即鼠堡(Burg Maus),位于莱茵河谷的一座城堡,建于1356年。
[44]雷恩(Sir Christopher Wren,1632—1723),英国著名建筑师和天文学家。
[45]“沉闷单调的”和“面无表情的”,原文均为“blank-looking”;“木然的”和“空白的”原文均为“blank”;“机械地”原文为“blankly”。上述形容词和副词皆含“blank”(空白)这一语义单元。
[46]阿克特翁(Actaeon),希腊神话中的猎手,因无意中看见女神阿耳忒弥斯洗澡,女神将他变成一匹鹿,结果他被自己的五十条猎狗追逐并撕碎。
[47]“白脸……白纸”原文为“pale chee—paper”,其中“chee”应当是没有拼写完成的“cheek”(脸颊)。“pale cheek”意为“苍白的脸颊”。
[48]利沃纳(Leghorn),意大利的一座海港城市。
[49]矢车菊在英文里可以叫作“Bachelor’s Button”,意即“单身汉的纽扣”。
[50]“巴赫”的原文“Bach”,也可以当作“Bachelor”(单身汉)的省写。
[51]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代表人物。
[52]圣维罗妮卡(Saint Veronica),《圣经》提到的人物。耶稣背负十字架走向刑场途中,圣维罗妮卡用毛巾给耶稣擦汗,于是毛巾上留下了耶稣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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