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世界各地,卑鄙的专制主义令许多风起云涌的反抗运动[2]遭受了迎头痛击。同样,火车和轮船造成的可怕死伤,令几百名兴致勃勃的旅行者遭受了迎头痛击(我一位丧命的好友正是其中一员)。而本人的私生活也充斥着专制主义、伤亡数字和迎头痛击。那是春天的一个清晨,我太过愁郁,早早醒来,便前往自己的山坡牧场散步。
空气冰凉、多雾、潮湿,令人厌烦。乡野看上去还没煮熟,它生鲜的汁液四处奔涌。为了抵挡黏糊糊[3]的空气,我系好自己不太厚实的双排扣大衣——这件外套的下摆很长,我只在自己的马车上才穿——再将手杖恶狠狠插进烂泥里,蓝色的身影则向陡坡俯去。我形劳状苦,耷拉着脑袋,仿佛要以头撞地。对此我心中有数,但只不过咧嘴一笑置之。
我周围尽是一个分裂帝国的种种迹象。新老牧草一块儿奋力生长。在低洼的沼泽地,植被呈鲜绿色,远处,斑斑驳驳的少量积雪覆盖山头,奇异地处于赤褐色山体的映衬之下。所有隆起的山丘无不像是满身花纹、瑟瑟发抖的小母牛。树林中散落着干燥的枯条,它们被三月狂风所折断,而林子边缘的幼树,才刚刚开始显露其新生嫩枝的第一抹浅黄色调。
我在山顶附近的一根朽烂的大原木上坐了一会儿,背对一片茂密的小树林,面朝广阔、蜿蜒的环状群峦,它们将起伏不定而又零落分散的村野团团围住。在一道延绵不绝的巍峨山脉脚下,流淌着平缓迂滞、时寒时热的小河,上方是如影随形、浓稠欲滴的雾流,正分毫不差地跟从自己身下的本源之水转过每一个河湾。低洼处,丝丝缕缕的水汽在空中无精打采地四散飘荡,犹如被抛弃的族群或一艘艘无舵之船,或诸多湿透的毛巾悬挂于纵横交错的晾衣绳上晾晒。距离遥远的村庄伏卧在众山造就的平原河湾内,顶上缭绕的烟雾浑厚而单调乏味,好似一扇棺材盖子。那是从烟囱里冒出的浓烟,伴着村民们混浊气息,因大山环抱而难以消散。它太过沉重,全无生机,根本没法上升,故而横亘于村子和苍穹之间,无疑隐匿了许多感染腮腺炎的男人,以及许多病病歪歪的小孩子。
我扫视着眼前这片广袤起伏的区域,扫视着群山、村庄,扫视着星罗棋布的农舍,连同林莽、树丛、溪流、岩块、荒坡——我思量,归根到底,人在大地上留下的印记是多么微不足道。而大地则在他身上留下了印记。在俄亥俄州,发生过一起非常可怕的事故,我的好友和另外三十个同伴,在一名愚蠢工程师的召唤下魂归天国,此人连管道和阀门都分辨不清。这次铁路惨祸不巧就降临在那边的大山上,两列昏头昏脑的火车互相猛撞,爬上并抓住彼此的背部。其中一个车头外壳剥落,有如一只小鸡,冲进了它对手的某节车厢内部。而附近的二十位高尚人士、一位新娘及其新郎,外加一名无辜的婴儿,统统登上了摆渡者卡戎[4]的阴森大船,他们全无行李,去往一个满是熔渣的铸铁之国,或者另一些什么地方。然而埋怨何用之有?治安官又该怎样处理这档事?是啊,搅扰罹难者居住的那些个天堂何用之有?难道那些个天堂从来不插手此类事件,否则它们将无法生成?
好个悲惨世界!我们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毕竟全世界有成千上万的无赖和蠢货在运营铁路、轮船和无数其他重要的东西,既然如此,谁还会大费周章去发财致富?若他们让我短暂成为北美的独裁者,我会判他们绞刑!我会把他们吊死,拖尸,然后大卸八块;我会油炸他们,烹煮他们;我会炖了他们,烤了他们,煎了他们,好比处置数量众多的火鸡腿。至于那帮顽劣的笨蛋司炉,我要打发他们去塔尔塔洛斯[5]当司炉,说到做到!
时代的伟大进步!岂有此理!把促成死亡和谋杀称为进步!谁想这么快赶路啊?我祖父可不想,他又不是傻瓜。听!那条老龙又来了——摩洛神[6]的巨大牛虻——吭哧吭哧!呼嗤呼嗤!呜噜呜噜![7]——他忽而直冲,忽而绕弯,穿越一片片葱茏的树林,如同亚细亚霍乱骑着匹骆驼一路小跑。闪开!他来了,特许杀人犯!夺命的主宰!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的集合体,令受戮者死无葬身之地。这列铁魔大吵大嚷,驶过两百五十英里的路程,高喊“更多!更多!更多!”但愿五十座同仇敌忾的大山一起砸到他脑袋上!而且,当它们落下时,但愿还可以砸到那名身材更小的催账恶魔的脑袋上。此人正是我的债主。他比任何火车头更让我惊魂不定,这个鞋拔子脸的混蛋似乎也在铁轨上奔突,甚至星期天仍来讨债,不惜去教堂兜一圈,在我身旁坐下,假装彬彬有礼,准确翻开祈祷书递给我,在我祈祷的当儿把他可恶的账单往我鼻子底下一推,以便将他本人塞到我和救赎之间。面对这等情形,试问有谁能忍住不发火?
我无法向这个讨厌的汉子付款。然而大伙说,金钱从未如此充裕,简直泛滥成灾[8]。如果我没能捞到一星半点,活该挨骂,毕竟我比任何患者更需要此种特殊的药剂。那是一句谎言。金钱并不充裕——不信摸摸我的口袋。哈!倒是有包药粉,我准备把它送给一名生病的婴儿,为此需前往那间爱尔兰挖掘工居住的破屋子。该婴儿染上了猩红热。大伙说,麻疹也在国内横行,还有变异的天花、水痘,它们对出牙期的孩子危害颇大。总而言之,我估计这些麻烦会使得许多可怜的小家伙很快夭折,他们忍受了麻疹、腮腺炎、哮吼、猩红热、水痘、霍乱、痢疾和其余各种病症,可是尽皆枉然!啊!我右肩因为风湿而刺痛。某天夜里在北河[9]上落下的病根。当时,我乘坐一艘拥挤的小船,将铺位让给了一名犯晕的女士,自己站在细雨蒙蒙的甲板上挨到天亮。这就是好心肠的回报!刺痛!连续不断,老风湿!即使我是个恶棍,把那位女士谋杀了,而非友善相待,情况也不至于这么糟糕。另外,我还受到消化不良的困扰。
哈罗!来了一群牛儿。它们两岁上下,吃了六个月冰冷的存料,眼下刚离开畜棚,涌进牧场。诚然,这队牲口看上去十足凄惨!严酷的冬季无疑结束了。它们尖锐的骨头向外顶戳,好像一个个肘关节,侧腹全缀有奇特的脱水物,犹如层层烙饼。躯体各处的畜毛剥落得相当厉害。那些不像烙饼或不掉毛的部位,则如同肮脏、陈旧的皮毛大箱子磨平的侧面。事实上,它们不是六头两岁大的牲口,而是六只可憎的旧皮毛大箱子,在牧场里徘徊游荡。
听!天啊,什么动静?看!那队皮毛大箱子竖起了它们的耳朵,凝立不动,并久久俯视远方起伏的乡野。再听!多么清晰!多么优美!多么悠长!多么欢欣鼓舞、感恩满满的鸡啼!“荣耀归于至高无上的天主!”它这通发言之朴实,不输古往今来的所有公鸡。为什么,为什么,我再度感觉有点儿五味杂陈。雾气并不浓重。太阳开始在远处露头,我身体暖和些了。
听!又一声!从前大地上可曾有过这般无忧无虑的鸡啼!清晰,锐利,充满勇气,充满激情,充满乐趣,充满欢愉。那含义明白无误:“永不言败!”朋友们,非同凡响,对不对?
不知不觉间,我一直在向两岁大的牛儿们满腔热忱地发表演讲。这说明一个人的真实本性,会不时以最无意的方式流露。对一头两岁的小牛而言,我始终闷闷不乐,在山顶亦然,而山脚下有只公鸡,它满脑子糨糊,于世上不名一文,来自饥饿主人的死亡威胁时时刻刻悬在其头顶,它打了个鸣,恰如一位桂冠诗人庆贺新奥尔良的光荣胜利[10]。
听!啼声再一次传来!朋友们,这一定是只交趾鸡[11],没有哪只在国内孵育的公鸡能以如此狂热的惊人力度打鸣。毋庸置疑,朋友们,这是只中国皇帝喂养的交趾鸡。
然而,我那些皮毛大箱子朋友,最终被这种既聒噪又昂扬的调子搞得惶恐无措,急忙奔逃,尾巴在空中甩动,其四蹄腾跃的姿势极为笨拙,足以证明此前六个月它们从未无拘无束地撒过欢。
听!又一声!那是谁的公鸡?本地有谁买得起这么非凡的交趾鸡?天啊——我血液凝固了——我如痴如狂。什么?跳上这根腐烂的老原木,扑动自己的两条胳膊,也来啼两声?刚才我还深陷于忧郁的垃圾堆里,而这一切全仰赖一只鸡打鸣所赐。神奇的公鸡!嘘——那家伙叫得正欢。不过此刻还是大清早,且让我们瞧瞧它中午和黄昏会怎么个叫法。你想啊,公鸡总在一天的开头叫得最欢。它们的热情毕竟没办法长久保持。没错,即便是公鸡也不得不屈从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苦难咒语:兴致勃勃开场,垂头丧气收场。
美好的清晨,我们漂亮强壮的公鸡引颈欢鸣。可是夜幕低垂时,啼声不再高亢嘹亮,因为沮丧和疯狂已然降临。
诗人写下以上句子时,必定想到了交趾鸡。等一等,啼鸣再次传来,比先前强烈、饱满、绵长、快活吵闹百倍!啊,简直堪比圣保罗大教堂[12]的巨钟在加冕典礼上敲响!其实,应该把那口钟从塔顶取下来,把这只交趾鸡换上去。它的啼叫足以使整个伦敦——从麦尔安德[13](此地并无尽头)到樱草山[14](那儿并无樱草)——欢腾不已,更可驱散浓雾。
今天的早饭我想大吃一顿,这是一个星期以来的头一回。我本该只喝点儿茶,吃点儿烤面包,但我打算喝咖啡,吃鸡蛋——不,换成黑啤酒和牛排。我要弄点儿带劲的。哦,下行的火车来了:白色车厢,好像银亮的脉管在树木间闪耀。汽笛的鸣声多么欢快!乘客们满怀欣喜。有块餐巾在飘扬——进城吃牡蛎去,再去探望探望朋友,再顺道去看一场马戏。瞧瞧远处的雾霭,萦绕山丘,所形成的螺旋和波浪是那么轻柔,而太阳的光芒将其穿透。瞧瞧村庄的蔚蓝炊烟,好似婚床上方的蔚蓝华盖。乡野是如此明亮,河水漫过草甸。新草已将旧草遮没。唔,这次散步让我感觉很不错。现在,该打道回府了,去好好吃他一块牛排,开他一瓶黑啤。大口喝酒——整整一夸脱黑啤——到那时,我将感觉自己像参孙[15]一样强壮[16]。你想啊,得让讨债人见识见识嘛。我会走到树林里,砍下一根木棍。我会拿木棍狠狠揍他,他娘的,假如他今天敢来讨债。
听!交趾鸡又叫唤了。交趾鸡说,“好哇!”交趾鸡说,“狠狠揍他!”
哦,勇猛的公鸡!
整个上午我罕见地情绪高涨。讨债人十一点左右来了。我让小伙子杰克打发他滚蛋。我正在读《项狄传》[17],因此没法下楼。这个瘦不拉几的无赖(一个瘦不拉几的农夫,想想看!)走进房间,发现我坐在一张椅子上,脚搁在桌子上,手中攥着第二瓶黑啤酒,眼睛盯着书本。
“坐吧,”我说,“我得先看完这一章,再料理你。早上好。哈哈!这是一段托比叔叔和沃德曼寡妇[18]的笑料!哈哈哈!我读给你听。”
“我没时间。我中午还有家务活要干。”
“去你的家务活!”我说,“别乱弹烟灰,否则我要把你撵走。”
“遵命,先生!”
“我给你读一个沃德曼寡妇的段落。沃德曼寡妇说……”
“这是账单,先生。”
“非常好。劳驾,把它扔一边儿去——眼下正是我的吸烟时间。劳驾,从那边的壁炉里拿块炭给我!”
“账单,先生!”该无赖说,脸色因愤怒和讶异而苍白,氛围让我很不习惯(过去我总是躲开他苍白的面孔),但他太过谨慎,所以仍未泄露其惊诧莫名的窘境。“账单,先生。”他生硬地用这句话戳我。
“朋友,”我说,“多么迷人的早晨!多么美好的乡间!请问,今天早上你听到那非凡的鸡啼了吗?喝一杯我的啤酒吧!”
“你的?请大伙喝你的啤酒之前,先把你欠的债还清!”
“那么,你看,准确来讲,我没有啤酒,”我说,故意升高了嗓门,“我会让你一清二楚。我会给你看看比巴克莱和帕金斯更高档的啤酒。”
我不再东拉西扯,揪住这个傲慢催债鬼的宽松外衣——作为一个瘦不拉几、穿燕尾套装的混蛋,此人的衣服非常宽松——我揪住他,用一个水手结将他绑好,把账单塞到他牙齿之间,再把他弄到室外的开阔地,把他放倒在我家房子附近。
“杰克,”我说,“你会看到一袋正经八百的马铃薯横在棚子下面。拖过来,使劲教训这个穷光蛋。他一直在向我讨钱。我知道他可以干活,却是个懒汉。杰克,使劲教训他!”
老天保佑,好一通打鸣!交趾鸡唱响了如此完美的凯歌和赞歌,如此意气风发的一阵号角,以致我的灵魂在体内激荡无已。讨债者!他们凑成一支军队也休想击垮我!交趾鸡显然认为,讨债者生下来就该被踢飞,被打残,被殴伤,被砸扁,被锤烂,被狠揍,被掐死,被吊死,被淹死!
回到屋内,当战胜讨债人的亢奋稍稍减退,我开始沉思那只神秘的交趾鸡。我完全没想到能在自家门外听见它打鸣。我很好奇这啼声究竟是从哪位富绅的院子里传来的。我本以为,它会轻易中断啼叫,然而并非如此。这只交趾鸡少说也一直打鸣到中午。它会叫唤一天吗?我决定搞清楚。我又一次爬上山顶。整个地区此时正沐浴在怡人的阳光下。暖意融融的青翠草木在我周围蓬勃生长。畜群在田野上漫步。刚从南方飞来的鸟儿在空中欢鸣。连交趾鸡的啼叫也颇为甜腻,有那么几道阴影也似乎比往常更为浅淡。
听!公鸡又打鸣了!我该怎样描述正午时分一只交趾鸡的啼声!与之相较,它拂晓的啼声不过是阵阵耳语。此乃迄今为止最让凡人惊异而又最响亮、最悠长、最古怪的优美啼声。以往我听过很多鸡叫,其中不少也非常精彩。但是这一回!如此流畅,每一次发声皆有似笛音,每一轮欢悦狂喜均如此克制,如此浩大、振奋、高傲、巍然,仿佛从一副金嗓子里喷涌而出,传扬悠远。这不像一些半吊子的年轻公鸡愚蠢、虚荣的啼叫,它们不谙世故,全然不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于是以胆大妄为的愉快情绪开启其生涯。而这只打鸣的公鸡接受过高人指点。它有真才实学。这只打鸣的公鸡曾与世界争锋并获得胜利,它决心要好好啼唱一番,哪怕陆地将抬升而天堂将坠落。这啼声蕴含着智慧。这啼声攻无不克,充满哲理,乃是鸡啼之最。
我又一次返回家中,再度感到精神振作,无所畏惧。我深入思考自己的债务和其他麻烦,思考海外的苦难民族不走运的造反活动,思考铁路和轮船的事故,甚至是思考好友的丧生,内心涌起沉静、温厚的叛逆狂热,这让我本人也惊讶不已。我感觉自己似乎能碰见死神,邀请他共进晚餐,同他一起为累累的墓穴而举杯祝酒,沉浸在纯粹的自足与无所不包的安全感之中。
傍晚,我再次上山,想确认那只卓越的公鸡会否从旭日东升到夕阳西下始终激情四射。谈谈夜间的祷告或钟声吧!——黄昏时分的啼鸣迸发自它强有力的嗓子,传遍整片地区,而且驻留下来,犹如远征希腊的薛西斯和他那生有双翼的东道主[19]。堪称奇迹。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打鸣!我敢肯定,那只公鸡当晚在鸡窝里依然很兴奋,它一整天斗志昂扬,并将其成百上千声啼叫的回响奉献给黑夜。
我结结实实睡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好觉,然后起个大早,像是一根马车弹簧——轻松,清爽,愉悦,轻盈似鲟鱼的尖吻;又像是一颗橄榄球,三蹦两跳上了山。听!交趾鸡比我起得还要早。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它使劲叫唤,如同一只大喇叭,由引擎所催动——清脆,嘹亮,喜气洋洋。散落各处的农舍中传来众多其余公鸡的打鸣,彼此呼应,然而它们不过是长号面前的一支支竖笛。交趾鸡会突然扯开嗓子,以其傲视群伦的响亮啼鸣压倒所有叫声。它似乎与周遭毫无瓜葛。它不回应任何啼叫,总在自鸣自唱,对旁人不屑一顾,大有绝世而独立之概。
哦,勇敢的公鸡!哦,高贵的交趾鸡!由不可征服的苏格拉底所献上的鸟儿,作为他最终战胜尘世的证明。
我思忖,在如此幸福的一天里,是否该去寻找那只交趾鸡,把它买回来,假如我必须在自己的土地上再押下一笔财富。
此刻,我凝神倾听,努力想确定啼叫传来的方向。但它是那么感情饱满,那么生机盎然,以致充溢于整个空间,很难推测这股热烈的喜悦到底源自何处。我仅能断定:啼声是从东边,而不是从西边飘到这儿的。接下来,我开始思考,鸡鸣究竟可以传多远。在这宁静的乡间,且有大山环绕,声响可传至极远的地方。再者,起起伏伏的地形,那波流般跌宕的丘陵低谷与山脉相接的区域,会造成奇异的回音及混响,阵阵声浪不断累积、增强,非常容易听到,也非常令人困惑。那只沉勇的交趾鸡潜伏于何处?那只快乐苏格拉底的家禽,洒然赴死的希腊斗鸡者的家禽,它到底潜伏于何处?哦,高贵的公鸡,你在哪儿?再叫一次啊,我的好小鸡!我王子般、皇帝般的交趾鸡!我的中国天子的禽鸟!太阳的兄弟!老宙斯的表亲!你在哪儿?再叫一次啊,并把住址告诉我!
听!犹如一支所有国家的公鸡组成的交响乐队,啼鸣滚滚涌至,但声从何来?它回响于耳边,但源头在什么地方?我一无所悉,只知道它来自东边。
吃过早饭,我拿上手杖,沿着公路散步。邻近乡村散落着许多士绅的住所,我毫不怀疑,这帮富裕的士绅之中有人花钱买下了尊贵的交趾鸡,它是“信风号”商船,或“巨浪号”商船,或者“海洋君主号”商船新近运回来的。因为如此勇敢的公鸡,肯定需要一艘拥有勇敢名字的勇敢商船,方可搭载。我决心走遍整个地区,把这位高贵的外来者找到。我认为,沿途向那些家徒四壁的居民打听情况并不失礼,没准儿他们凑巧听说过,某位从城里下乡长住的先生买了只刚刚舶来的交趾鸡。显而易见,任何一名穷苦的农夫,任何一个贫民,都不可能拥有这么一份东方战利品——那口在公鸡喉咙里晃荡的圣保罗大教堂的巨钟。
我遇到一名老汉,他在路边围栏附近的田间耕作。
“朋友,最近你有没有听见过一轮顶呱呱的鸡啼?”
“哦,哦,”他慢吞吞说道,“我不大清楚——克罗福特[20]寡妇有只公鸡——斯奎尔透斯[21]老爷也有只公鸡——我也有只公鸡,它们全都打鸣。但我没觉得它们的叫声有什么了不起。”
“好吧,”我说话简单扼要,“显然你从未听到中国皇帝的雄鸡打鸣。”
我又遇到另一名老汉,他正在修补倒塌的旧栅栏。栅条已经朽烂,老汉一动手,它们就碎裂成黄褐色粉末。他最好别碰这栅栏,要么换上新栅条。不得不说,农民比其他阶层的大众更愚蠢,导致这可悲的事实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在春季温暖、舒适的天气里修补朽烂的栅栏。根本是沙上建塔。白费力气。纯属徒劳。这番豪情壮志令人伤心欲绝。将巨大辛劳抛掷在无聊事物之中。你如何使朽败的栅栏依靠它们朽败的支柱屹立不倒?要用什么魔法,才能把沥青注入那堆连续经历了六十个严冬酷暑的棍子里头?正是这一凄惨的奋力挣扎,企图修补朽败栅栏的朽败栅条,让许多农民进了精神病院。
我们所谈论的这个老头子,脸上明显带有痴呆症初期的神色。因为他身前约六十竿[22]远的地方,延展着一条我此生见过的最令人悲哀、沮丧、心碎的弗吉尼亚栅栏。而他身后的场地上,有一队阉牛,似乎中了邪,不断抵撞这道绝望的旧栅栏,并将多处顶破,迫使老汉放下手头的活计,把它们赶回界内。他拿着一根足有歌利亚[23]的屁股那么宽大却又轻如软木塞的栅条追逐牲畜。第一次挥舞,它便碎成了粉末。
“朋友,”我向这个不幸的凡人致敬,说道,“最近你有没有听见过一轮顶呱呱的鸡啼?”
我本该再问问他,是否听到了死亡走近的步点。老头子盯着我,眼神困惑、哀伤而难以言喻,他没有回答,重新埋首于悲惨的工作。
我想到,向这么一个既不快乐也无法快乐的家伙打听一只快乐的公鸡,真是愚不可及!
我继续前行。我此时已走下自己家房舍所在的那片高地,身处一块低地之中,无法听到交趾鸡的啼鸣,声音肯定会从我头顶掠过。再说,交趾鸡可能在吃玉米掺燕麦的午饭,或者在打盹,因此它的欢叫要中断一会儿。
终于,我遇到了一位骑马赶路的胖子先生——不,应该说这人十分肥硕——他非常有钱,近来购置了一些高贵的土地,为自己修建了一座高贵的宅邸,顺便还造了一间很棒的鸡舍,此事在整个地区老少皆知。我觉得,眼前这位正是交趾鸡的主人。
“先生,”我说,“不好意思,我是您的邻居,请问,您是不是凑巧养了些交趾鸡?”
“哦,没错,我有十只交趾鸡。”
“十只!”我惊奇地高呼,“那么它们统统打鸣啰?”
“热情无比。它们以灵魂在打鸣。我可不会养一只不打鸣的公鸡。”
“您能否掉头回家,带我看看那些交趾鸡?”
“很荣幸:我为它们而骄傲。它们总共花了我六百美元。”
走在他的马儿旁边,我寻思自己是不是搞错了,将十只交趾鸡的无间协作,错当成单独某只交趾鸡的美妙啼音。
“先生,”我说,“您的交趾鸡当中是否有一只,打起鸣来远比同伴更热情,更有韵味,更激动人心?”
“我认为它们叫得没什么两样,”他礼貌作答,“它们的声音我还真分不清。”
“我开始觉得,那只高贵的雄鸡到头来可能并不是这位富翁的财产。不管怎样,我们走进了他的鸡舍,观摩了他的交趾鸡。必须承认这是我第一次目睹这种来自海外的家禽。我听说其价格极为高昂,同时其个头也极为巨大,而且不难想象,它们的绚丽辉煌,完全配得上它们的价格和个头。但此时我相当惊讶,眼前是十只胡萝卜色的怪物,看不到丝毫羽毛鲜亮的迹象。我立刻断定,我高贵的公鸡绝不在它们中间,也根本不可能是只交趾鸡,如果这些个绞刑架似的家禽与真正的交趾鸡属于同一物种。
我走了一整天,在一座农宅吃饭并休息,探访各色鸡舍,询问多名养家禽的男女,聆听各式啼叫,然而并未找到那只神秘的雄鸡。实际上,我已经远离住处,来路迂绕,所以没法再听到它打鸣。我开始怀疑,这只公鸡仅仅是到此一游,业已乘坐十一点钟开往南方的火车离开,如今正在长岛湾的某段葱茏海岸上欢啼脆鸣。
然而第二天清晨,我又一次听见振奋人心的声响,感觉血液又一次在体内滚涌,感觉自己又一次凌驾于生活的全体灾祸之上,感觉似乎又一次将讨债人轰出门外。上次来访所受的接待,让他很不高兴,该讨债人至今没再露面,毫无疑问仍怒火中烧。这个笨蛋,他把一个无伤大雅的笑话当真了。
几天过去了,其间我在周边地区多次巡游,徒然寻找那只公鸡。我依旧能听见它的啼声从山中传来,有时候是在家里,有时候是在宁谧的夜晚。当我不时陷入可悲的抑郁,欢欣而豪迈的鸡鸣会让我的灵魂也立即变为雄鸡,扑动翅膀并大展返祖的歌喉,以愉悦的啼音向全世界的悲戚苦闷发起挑战。
最终,几个星期后,我不得不再抵押一部分自己的房产,以支付某些债务,其中有一笔是拖欠那位讨债人的,他不久前刚上法院把我给告了。接到传票非常让人丢脸。当时我在乡村酒馆的包间里快快活活喝着费城啤酒,吃着赫基默[24]奶酪和面包卷,店主——本人的朋友——跑来告诉我,下次收到钱得跟他结清账款。我走向酒吧间挂衣帽的柱子,去拿一根留在那儿的上等雪茄。天啊!我发现雪茄被一张传票裹着。我给雪茄拆封,同时就展开了传票,旁边还有一名大舌头警员在说个不停[25]。“注意!”他又低声补充,“放进你烟斗里,抽掉它!”
我转过身来,面对分散在酒吧各处的男士们,说道:“先生们,这是一份荣誉?——难道这是送达传票的正确方式?请看!”
大伙都认为,警员趁一位绅士吃奶酪喝黑啤酒进午餐时这样做很不礼貌,将传票塞进他的帽子很不文明。此乃小人所为,残忍无情。因为午餐时搞突然袭击,会妨碍奶酪正常消化,众所周知,奶酪可不像奶冻那么容易消化。
回到家,我读了传票,心中泛起一阵忧愁。世事艰难啊!世事艰难!我,古今无双的大好人,待客殷勤,胸襟开阔,过分豪爽。命运女神禁止我发家致富,禁止我以自己的慷慨造福乡梓。更有甚者,当许多吝啬的守财奴钱钞滚滚而来时,我,如此高尚之人,居然收到了传票!我垂下脑袋,深感绝望,深感世道不公、横遭侮辱、无人赏识,总之,际遇很是悲惨。
听!有如号角!是的,有如挂满铃铛的雷霆——这卓绝而大胆的啼叫!众神啊,是它使我重新振作!我活蹦乱跳!没错,我正在云中漫步![26]
哦,高贵的公鸡!
以公鸡的简单明了,它说:“让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所有人统统完蛋吧。你要快活,你要永不言败!这世界跟你相比算得了什么?归根结底,它不过是一颗土块!你要快活!”
哦,高贵的公鸡!
“但是,我亲爱的了不起的公鸡,”我左思右想,“你无法随随便便就让这个世界完蛋。你无法随随便便就觉得快活,如果手里或帽子里有张传票。”
听!啼声再现。以公鸡的简单明了,它说:“让传票去死吧,让签发传票的家伙也去死吧!你若没土地也没现金,去把那家伙痛打一顿,告诉他,你绝对不会给他钱。要快活!”
眼下,我已走上这条路——通过那只公鸡命令式的公开宣言——把自己的房产再拿去抵押。我偿还了所有债务,将它们并入一纸新增的协议书和抵押凭据。本人又一次悠然自在,重新去寻找那只高贵公鸡。然而我这是枉费心机,尽管天天听见它啼叫。我开始思考这一神秘事件之中究竟有什么蹊跷:是不是某位神奇的口技表演者徘徊于我屋舍四周,或者藏在地窖里,或者躲到房顶上,并且故意搞一场欢快的恶作剧。不可能——哪位口技表演者有本事模仿如此气吞山河、天花乱坠的叫声?
终于在一天早晨,有个奇特的男人来找我。三月份他又劈又锯,帮我伐了差不多三十五垛[27]木材,现在他来讨要工钱。我得说,这是个奇特的男子。他高高瘦瘦,有张神情哀戚的马脸,眼睛却不知何故潜藏着欢乐,形成强烈反差。他似乎一贯沉稳严肃,但并不压抑。他身穿一件长长的灰色破外套,戴一顶旧帽子。此人为我锯好的木材,垛数非常之多。暴风雪猛烈的时节,他能站着拉锯一整天,眼睛眨都不眨。你若不主动说话,他绝对不会吭声。他埋头锯木。锯呀,锯呀,锯呀——雪花,雪花,雪花。[28]锯和雪好像天生是一对儿。来干活的第一天,他带了自己的晚饭,并且情愿待在暴风雪下,坐在锯架上吃。我阅读伯顿[29]的《忧郁的解剖》时,从窗户里看到他这样进餐。我光着脑袋冲出门外。“老天爷!”我喊道,“你在干什么?进来,这儿有你的晚饭!”
他有一块陈面包和一块腌牛肉,用一张湿报纸裹着,新雪在他嘴里融化成水,将食物送入肠胃。我领着这个精力充沛的男人走进房间,让他在壁炉边坐下,给了他一盘热猪肉和豆子,外加一杯苹果酒。
“往后,”我说,“你不必带上任何湿乎乎的食物。你的工作固然是按件计价,但我会提供饭菜。”
他表达谢意的方式平静、骄傲,却并不缺乏感恩,他满意地吃光了自己晚餐,我也一样。我很高兴看到,他像个男人一样把苹果酒一饮而尽。我尊重他。站在锯架前,以谈生意的方式跟他说话时,我态度恭谦,不乏审慎的敬意。他独特的本领让我颇感兴趣,他使用锯子的惊人频度让我印象深刻——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是一份极其劳累、讨厌的活计——我从未试图搞清楚他是谁,怎样过活,生于何地,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他什么也不说。他来为我锯木头,吃我供应的晚餐——假如我当天准备了饭菜——但绝不胡侃闲聊。起初,我对他始终保持阴郁的沉默有点儿不满。可是考虑到这一点,我更加尊重他了。我跟他打招呼时愈发恭而敬之。我推断这男人尝过生活的艰辛,在世间受过许多磨难,因此形成了不苟言笑的个性,他拥有所罗门的智慧,沉静、庄重、节制地度日,他虽然贫穷,但是,无论如何非常值得尊敬。有时候我会想象他可能是某座乡村小教堂的长老或执事。我认为这个优秀的男人去竞选美国总统应该不赖,他将成为一名促进公正的伟大改革者。
他名叫梅利马斯克[30]。我经常感慨一个不快活的男人竟有一个如此快活的名字。我询问大伙是否认识梅利马斯克。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我才知道他更多的情况。他生于马里兰,似乎长期住在乡下。他到处游荡。十年以前,他从不存钱,可也从未犯罪。他艰苦工作一个月,完全不苟言笑,然后在一个狂暴之夜晚挥霍掉所有的工资。年轻时他当过水手,在巴达维亚[31]逃离自己的商船,险些高烧而死。但他卷土重来,再度登船,回到家乡,发现自己的朋友全过世了,便离开北方的内陆地区,原本他一直在那儿过日子。他结婚九年,膝下四个儿女,妻子病得很厉害,有个孩子患上了白色水肿[32],其余三个则受到佝偻症侵袭。他和家人栖身的小木屋,位于一块贫瘠的荒地上,靠近从山脚下通过的铁路。他买了一头挺棒的奶牛,好让孩子们有充足的牛奶可喝。然而这头奶牛难产死了,他又没钱再买一头。不过,这家人一直有米下锅。他努力干活,把食物带给妻子儿女。
此刻,正如上面提过的,这位梅利马斯克为我锯了很长时间木头,来要工钱。
“朋友,”我说,“你可知道,附近的哪位先生拥有一只非凡的公鸡?”
锯木人的眸子里真切地闪烁着光芒。
“我不认识任何一位先生,”他回答,“饲养的公鸡可以称得上非凡二字。”
哦,我想,这位梅利马斯克帮不到我了。恐怕我永远也发现不了这只非凡的公鸡。
我无法将工钱一次付清,只能尽量多付,并且告诉梅利马斯克,我会在一两天内拜访他家,把剩余的数目交给他。于是某个美好的早晨,我动身去办这件事。要找到通往那座小木屋的路径绝非轻而易举。似乎没人知道其确切的位置。它坐落在一个很荒僻的地方,一侧是林木繁茂的大山(我称之为十月大山,因为这个月它尤其壮美),另一侧是一片灌木丛密布的沼泽,铁路横贯其间,把它笔直切开。每天有很多次,那座贫穷的小屋受到种种美景的折磨,等级、时尚、健康、身体、金子和银子、干货和杂食、新郎和新娘、快乐的妻子和丈夫,纷纷从孤独的屋门前掠过——无暇停留——眼睛一眨!他们来了——他们又走了!两端皆看不到尽头——似乎世界的这一部分仅仅是用来一掠而过的,而不是用来居住的。这几乎就是小木屋看到的一切,人们称之为生活。
虽然有点儿犯晕,我还算知道小木屋的大体方位,于是奋力跋涉。前行时,我惊讶地听到神秘的鸡鸣越来越清晰。一位拥有交趾鸡的绅士,我想,会住在这么个隔绝、孤寂的地区吗?雄壮昂扬的号角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尽管有可能偏离我那位锯木人的住所,我对自己说,但谢天谢地,我似乎正在走向那只非凡的公鸡。遇到这等好事我自然非常高兴。我不断迈进。鸡啼时时传来,极为悦耳,极为愉快且华美,而后一声又比前一声离我更近。终于,我看到一只绚烂无比的生物在前方的灌木丛中显现,它使人类的视野充满幸福。
一只公鸡,与其说是一只公鸡,不如说是一只金鹰。一只公鸡,与其说是一只公鸡,不如说是陆军元帅。一只公鸡,与其说是一只公鸡,不如说是全身盔铠锃亮的纳尔逊勋爵[33],站在先锋号的后甲板上投入战斗。一只公鸡,与其说是一只公鸡,不如说是身穿皇袍、君临艾拉沙佩勒[34]的查理曼大帝。
好一只公鸡!
它是高傲的大个头,以高傲的双足傲然兀立。它身体各处呈现红色、金色和白色。红色是鸡冠的颜色,那是个强有力而又匀称的鸡冠,犹似赫克托耳[35]的头盔,跟古代盾牌上描画的一样。它浑身的羽毛为白色,掺以少量金色。它在小木屋前面踱来踱去,活像一位领主。它鸡冠直立,胸脯隆起,刺绣般的饰羽在阳光下闪烁。它步姿极佳。它看上去如同某部辉煌意大利歌剧中的某位东方国君。
梅利马斯克从门里走出来。
“请问那难道不是贝内文塔诺先生吗?”
“没错,先生!”
“就是这只公鸡。”我说,神情有点儿尴尬。事实上,本人被自己的狂热所蒙蔽,才造成愚蠢的疏失。这个没受过什么教育的汉子,其言谈举止早已向我传递了某种暗示。如今,在他诚实无欺的注视下,我不免感到自己很白痴,为了掩饰窘态,只好称言“就是这只公鸡”。
去年秋天进城,我凑巧看过一场意大利歌剧表演。戏中有个颇为尊贵的角色,贝内文塔诺先生,此人身材魁梧,威风凛凛,衣物华丽,喜欢拿羽毛做装饰,他走路大步流星,昂首挺胸,不可一世。这位贝内文塔诺先生如果再高傲一分,或许就会仰面跌倒。反正,那只自豪的公鸡迈步子的姿势,跟贝内文塔诺先生舞台上的步态一模一样。
听!公鸡突然停下来,把头高高抬起,不住抖动羽毛,像是受到了激励,放开喉咙猛啼一声。十月大山回音阵阵。其他大山也纷纷将这道打鸣反射开去。它们旋荡于群山之间,遍布整个地区。此刻我总算明白,为什么能在自家遥远的山坡上听到这令人开怀的鸡啼声。
“老天啊!是你养的公鸡?那只公鸡是你的?”
“是我的公鸡!”梅利马斯克说,他严肃的马脸隐隐流露狡黠的欢愉之色。
“你从哪里弄来的?”
“它就是在这儿破壳的。我养大了它。”
“你?”
听。又一声打鸣。它没准儿唤醒了这个地区砍掉的所有松树和铁杉的鬼魂。神乎其技的公鸡!它一边啼叫一边再次踱步,身旁围着一群钦慕不已的母鸡。
“你想要什么来换贝内文塔诺先生?”
“您说什么?”
“这只神奇的公鸡——你想要什么来换?”
“它我才不卖。”
“我出五十美元。”
“哈!”
“一百美元!”
“哼!”
“五百美元!”
“呸!”
“看来你不是个穷汉。”
“当然。难道我不是这只公鸡的主人?难道我没有为了它而拒绝五百美元?”
“这不假,”我深思道,“确实如此。你真不卖它?”
“不卖。”
“你会白送吗?”
“不会。”
“那么你会留着它!”我大喊道,相当恼怒。
“是的。”
我站了一会儿,以便欣赏公鸡,并惊讶于那个男人的做法。最终,我对前者加倍渴望,对后者加倍敬重。
“您不进来吗?”梅利马斯克问道。
“那只公鸡可以跟我们一块儿进来吗?”
“可以。大喇叭!到这儿来!孩子,到这儿来!”
公鸡转过身,奔向梅利马斯克。
“来吧!”
公鸡随我们走进小木屋。
“喔喔喔!”
房顶震动。
哦,高贵的公鸡!
我一言不发,转身面向屋子主人。他坐在一只破破烂烂的老旧箱子上,穿着他破破烂烂的老旧灰外套,膝部和肘部打了补丁,戴着一顶破旧磨损的帽子。我偷偷扫视这个房间。头顶是裸露的椽子,大条大条硬邦邦的牛肉干从上面垂下来。泥土地板,有个角落搁着一堆马铃薯,另一个角落则放着一袋玉米粉。屋子的远端,有张毯子挂在横贯的长绳上,病妇和病小孩的呻吟咳嗽从那边传来。但不知为何这些病人的声音里似乎毫无怨尤。
“梅利马斯克夫人和孩子们?”
“是的。”
我盯着公鸡看。它姿态庄严地立于屋子中央。它很像一位西班牙大贵族,正站在某个贫农的棚子下躲雨。其样貌与周围事物形成了不可思议的反差。它令小木屋四壁发光,它使卑陋的房间大为增色。它使破旧的木箱、破旧的灰外套,以及破帽子熠熠生辉。它使帘子后面传出的咳喘之声变得动听悦耳。
“哦,父亲,”某个病歪歪的孩子喊道,“让大喇叭再叫一次吧。”
“叫吧。”梅利马斯克喊道。
公鸡摆好架势。屋顶震动。
“这不会打扰梅利马斯夫人,还有生病的孩子们?”
“大喇叭,再来一次!
屋顶震动。
“那么说,不会打扰他们啰?”
“你刚才也听见了,他们要求它这样。”
“你害病的家人怎么会喜欢这鸡啼声?”我说,“公鸡倒是只很棒的公鸡,有很棒的嗓门,不过我们会想,它未必适合一屋子病人。他们真喜欢它吗?”
“你不喜欢?难道它没让你快活?令人振奋对吧?你听了有没有胆气倍增?有没有摆脱绝望?”
“都有。”我说。在贫穷外套遮挡的勇敢精神面前,我抱着深深的谦卑,摘下帽子。
“可是,”我仍略带疑虑地说,“这么响亮,这么吵闹的优美鸡啼,我认为可能对病人并无助益,会阻碍他们康复。”
“尽情叫吧,大喇叭!”
我从椅子上跃起。这只公鸡犹如《启示录》中某位强大的天使,让我感到害怕。它仿佛在邪恶巴比伦的毁灭之上啼叫,仿佛在义人约书亚那次亚实基伦[36]谷地的胜利之上啼叫。当我多多少少恢复了镇定,脑海中冷不丁跳出一个渴望寻根究底的想法。我决定满足这份好奇。
“梅利马斯克,能否为我介绍你的妻子和孩子?”
“好的。太太,这位先生想进来。”
“非常欢迎。”一个虚弱的声音回答道。
走到帘子后面,我看到一张憔悴不堪却又欢欣莫名的面孔。而这差不多就是全部了。身体被一条毯子和一件旧外套所覆盖,经由此番遮挡,它似乎因为缩得太小而无从显露。床边坐着个苍白的女孩,正在照料病人。另一张床上,并排着三张更加苍白的脸庞。
“哦,父亲,我们并非不喜欢这位先生,但也让我们看看大喇叭吧。”
公鸡立即穿过帘子,来到孩子们的床上歇息。所有疲累的眼睛纷纷盯住它,目光透着狂热和欣喜。他们俨然沐浴在公鸡羽毛散发的光辉之下。
“比一座药房还顶用,是吧?”梅利马斯克说,“这位便是公鸡博士本尊。”
离开病人的房间,我又坐回自己原先的位子,陷入沉思,琢磨这个奇怪的家庭。
“你应该是个特立独行的好家伙。”我说。
“我不认为您是个傻瓜,从来不这么认为。先生,您是个好人。”
“你妻子有没有希望康复?”我说,谨慎地试图转换话题。
“希望不大。”
“孩子们呢?”
“机会也很小。”
“那么你可真够苦的,换谁都顶不住。这份孤独——这座小木屋——劳累的活计——难熬的日子。”
“我还有大喇叭对吧?它是个开心果。它一直在叫,在最黑的黑暗中打鸣。荣耀归于至高无上的天主!它叫个不停。”
“最初我在自家的山坡上听到鸡啼时,梅利马斯克,认为这正是它可贵之处。我原以为,某个富翁花大价钱买下了一只交趾鸡,却根本没想到是你这样的穷汉,养了一只本国品种的健壮大公鸡。”
“我这样的穷汉?为什么说我穷?难道我养的公鸡没给这片原本可悲、贫瘠、奄奄一息的土地增添了光彩?难道我的公鸡没激励过您?而我为您提供的所有荣耀,分文不取。我是一位伟大的慈善家。我是个富翁——非常富裕,也非常快乐。叫吧,大喇叭。”
屋顶震动。
我意绪深沉地返回住处。梅利马斯克令人钦佩不已,他无懈可击的观点一直在我脑海中翻腾。我站在自家门前,思考他今天的诘问,结果又一次听到那只公鸡的啼声。梅利马斯克说得对。
哦,高贵的公鸡!哦,高贵的男人!
那次拜访之后,我好几个星期没见着梅利马斯克。可是听到美妙欢快的鸡鸣,我想他大概一切如常。我心情一直不错。那只公鸡仍在给本人加油鼓劲。我的种植园又增加了一份抵押,但仅仅买回一打黑啤酒,以及好多费城啤酒。有几个亲戚死了,我并未穿上丧服,倒是喝了三天的黑啤酒,而非费城啤酒,毕竟黑啤酒的颜色更深些[37]。接到噩耗时,我正好也听见公鸡啼叫。
“为你的健康干杯,哦,高贵的公鸡!”
既然眼下没有梅利马斯克的消息,我觉得应该再次去他家拜访。走到小木屋附近,发现它静悄悄的。我产生了不祥的预感。然而公鸡在房子里连声打鸣,将疑虑驱散。我敲了敲门。有个虚弱的声音让我进去。帘子没拉,如今整座屋舍都变成了病房。梅利马斯克躺在一堆旧衣服上。他妻子和孩子统统卧床不起。公鸡则高栖于一只陈年大桶的铁箍上,这玩意儿挂在屋梁中间,摆荡不已。
“你病了,梅利马斯克。”我伤心道。
“不,我挺好。”他气息奄奄地回答,“叫吧,大喇叭。”
我浑身一颤。这个虚弱的躯体之中的强健灵魂令我惊诧。
公鸡引颈长啼。
屋顶震动。
“梅利马斯克夫人怎么样?”
“挺好。”
“孩子们呢?”
“挺好。都挺好。”
以一股战胜病魔的狂野欢乐,他吼出了末尾的两个字眼。这已大大超过极限。他脑袋往后耷拉。有一条白色的餐巾落到他脸上。梅利马斯克死了。
极度的恐惧将我攫住。
然而,那只公鸡啼叫不已。
公鸡抖动它全身的羽毛,似乎每一根均为一面旗帜。公鸡挂在小木屋的横梁上摇晃,犹如不久前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悬挂的各色旌旄。公鸡以非凡的奇迹使我深感震怖。
我凑近女人和几个孩子的床边。看到我怪异的可怕表情,他们很清楚发生了什么。
“我的好人儿刚刚死了,”女人呼吸微弱,“是不是?”
“死了。”我说。
公鸡啼叫不已。
她瘫在床上,未发一叹,怀着长久爱情的怜悯,死了。
公鸡啼叫不已。
它抖动金色的羽毛,使之闪闪发光。这只公鸡好像处于一种仁爱的强烈欢悦之中。它从铁箍上跳下来,雄赳赳气昂昂走向那堆旧衣服,锯木人正躺在那儿。公鸡窝在他身旁,犹如一尊纹章雕像。随即响起一道绵长、优美、激越而终极的啼声,鸡脖子后仰的幅度极大,仿佛要将锯木人的灵魂径直送往极乐世界。接下来,它帝王般迈起大步,走到女人的床头。另一道直冲霄汉的高亢啼鸣随即迸发,与前者不分伯仲。
几个孩子苍白的面孔开始显现光彩。这些满是油污和尘灰的脸庞闪耀着天国之辉。他们如同乔装打扮的儿童皇帝、国王。公鸡跳到他们床上,抖动身体,并且一次又一次打鸣,无休无止。它似乎想用啼叫,把孩子的魂魄从他们病弱的躯体中召唤出来。它似乎想让这一家人立即在高远的天上重聚。几个孩子似乎认同它的努力。他们对解脱的渴望是如此执着、深刻、强烈,使之在我眼前纷纷化为魂灵。我看见了天使。
他们死了。
公鸡在他们上方抖翎振羽,啼声不绝。这番鸣叫堪比喝彩!堪比欢呼!堪比大喊万岁!哦耶!哦耶!它走到小木屋外。我紧随其后。它飞上房顶,舒展双翅,发出一道超凡绝伦的高音,然后停落在我脚边。
这只公鸡死了。
如今,你若前往那个丘陵地区,会看到十月大山脚下的铁路旁,沼泽另一边,有一座坟,埋葬的并不是骷髅头和骨架,而是一只啼声激昂的公鸡,墓碑文字如下:
哦,死亡,汝之毒刺何在?哦,死亡,汝之胜绩何在?
锯木人及其家人,与贝内文塔诺先生同眠于此。我埋葬了他们,定做了墓碑。打那时起,我再也不曾沮丧失志,而且无论清晨或傍晚,始终从不间断地啼叫欢鸣。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注释:
[1]此篇原题“Cock-A-Doodle-Doo!”,1853年11月首刊于《哈泼斯新月刊》。
[2]指1848年欧洲革命。
[3]“黏糊糊”原文为“squitchy”,与“squishy”同义。
[4]卡戎(Charon),希腊神话中在冥河摆渡的船夫,即冥河渡神。
[5]塔尔塔洛斯(Tartarus),希腊神话中地狱的代名词,用于囚禁战败的泰坦神以及罪恶的灵魂。
[6]摩洛神(Moloch),古代迦南人信奉的神祇。信徒往往将儿童烧死,向该神明献祭。
[7]“吭哧吭哧!呼嗤呼嗤!呜噜呜噜!”原文为“snort!puff!scream!”。
[8]“泛滥成灾”是意译,对应的原文为“a drug on the market”,本意为“滞销货”,比喻量多。因此后面叙述者才说他比任何病人“更需要此种特殊的药剂”(more in need of that particular sort of medicine)。
[9]北河(North River),美国哈德逊河下游的旧称,位于纽约州和新泽西州。
[10]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美两军于1815年1月在新奥尔良交战,史称新奥尔良战役(Battle of New Orleans)。结果美军大获全胜。
[11]“交趾鸡”原文为“Shanghai”。交趾鸡在英国曾被称为“越南的上海家禽”(Vietnamese Shanghai fowl)。
[12]圣保罗大教堂(St. Paul’s Cathedral),英国第一大教堂,位于伦敦。
[13]麦尔安德(Mile-End)是伦敦东部的一个地区,其字面意思是“英里尽头”,所以作者会在括号里说“此地并无尽头”。
[14]樱草山(Primrose Hill)位于伦敦的中心区域。
[15]参孙(Samson),《圣经》人物,拥有上帝赐予的超凡气力。
[16]“强壮”原文为“stout”,而“黑啤”原文为“brown stout”,故有文字游戏意味。
[17]《项狄传》(Tristram Shandy),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大师劳伦斯·斯特恩的代表作之一。
[18]托比叔叔(Uncle Toby)和沃德曼寡妇(Widow Wadman)均为《项狄传》中的人物。
[19]薛西斯(Xerxes,约前519年—前465年),波斯国王,曾统领大军征伐希腊。生有双翼的东道主(double-winged host)应指希腊神话中的北风神玻瑞阿斯(Boreas),他帮助雅典人摧毁了薛西斯的舰队。
[20]“克罗福特”原文为“Crowfoot”,有“鸟足”之意。而“Crow”又有“啼鸣”之意。
[21]“斯奎尔透斯”原文为“Squaretoes”,有“方脚趾”之意,并引申为“老古板”等意。
[22]竿(rod),长度单位,1竿等于5.03米。
[23]歌利亚(Goliath),《圣经》中非利士族的巨人,被大卫击败并杀死。
[24]赫基默县(Herkimer County),位于美国纽约州中部。
[25]“我给雪茄拆封,同时就展开了传票,旁边还有一位大舌头警员在说个不停”原句为“When I unrolled the cigar, I unrolled the civil-process, and the constable standing by rolled out, with a thick tongue”,麦尔维尔在此用了两个“unrolled”和一个“rolled”,有文字游戏意味。
[26]“没错,我正在云中漫步!”为意译。原文为“Yes, verily on stilts!”字面意思是“没错,(我)确实在踩高跷!”但在中文语境中,“踩高跷”似乎很少用来比喻陶醉,而更多用来比喻冒险。
[27]“垛”(cord)为木材计量单位,一译为“考得”,1垛等于128立方英尺,或者3.6246立方米。
[28]“锯呀,锯呀,锯呀——雪花,雪花,雪花”原文为“Saw, saw, saw—snow, snow, snow”。原文发音有谐音效果,故译者这样翻译。
[29]罗伯特·伯顿(Robert Burton,1577—1640),英国作家和教士。代表作《忧郁的解剖》(Anatomy of Melancholy)对英国文学产生了很大影响。
[30]“梅利马斯克”原文为“Merrymusk”,有“快活的香猫”之意,所以后文说“有一个快活的名字”。
[31]“巴达维亚”(Batavia)是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的旧称。
[32]白色水肿(white-swelling),一种骨关节结核病,患者多为儿童、青少年。
[33]纳尔逊勋爵(Lord Nelson,1758—1805),英国海军中将,被誉为“英国皇家海军之魂”。
[34]艾拉沙佩勒(Aix la Chapelle),德国城市亚琛(Aachen)的旧称,查理曼大帝皇宫所在地。
[35]赫克托耳(Hector),希腊神话中特洛伊城的王子和头号英雄,国王普里阿摩斯的长子。
[36]“亚实基伦”原文为“Askelon”,通常作“Ashkelon”,位于加沙地带以北,是迦南最古老和最大的海港。
[37]黑啤酒的颜色更深,与丧服的颜色更接近,“我”不喝费城啤酒而喝黑啤酒,权当举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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