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起帽子,把那篇评论使劲扔到地上,冲到街头,奔入百老汇,看见不远处一条小街上,热烈的人群将一座马戏场层层包围,它最近才开始搭台演出,并因为一个非常出色的小丑而声名鹊起。
本人的老朋友斯坦达德[2],正大喊大叫走过来跟我打招呼。
“真巧啊,赫尔姆斯通,伙计!哦!怎么啦?你是不是杀了人啊?你在逃亡?你这样子真够疯的!”
“好吧,你看到了!”我说。当然,是指那篇评论。
“哦,没错,早上的表演我在场。伟大的小丑,我敢向你保证。瞧,霍特博伊[3]来了。霍特博伊,这位是赫尔姆斯通。”
我一没工夫二没心情去厌恨一个如此伤人的错误,很快平复下来,盯着新朋友的面孔,我们的相识是那么唐突随意。他身材矮胖,朝气蓬勃。他皮肤红润如乡下汉子,目光真挚、愉快,眼珠子呈灰色。唯有头发显示他并不是一个大男孩。从发色来看,此人差不多四十岁或者更老。
“快来,斯坦达德,”他欢快地冲我朋友喊道,“你不是要看马戏吗?他们说那小丑简直绝了。你也来吧,赫尔姆斯通先生。你们一起来。等马戏演完,我们去泰勒餐厅好好吃他一桌炖菜,再喝上几杯潘趣酒。”
可贵的自足,诙谐幽默,满面红光,神情恳切,这个最为独特的新朋友好像给我施了魔法。这番邀请出自一颗如此显而易见的淳朴真诚之心,似乎只有接受它才不违反人性。
马戏表演期间,我更关注霍特博伊,而不是那个街知巷闻的小丑。霍特博伊让我觉得非常顺眼。这是由衷的喜悦,他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观触动了我的灵魂。那名小丑所说的笑话,似乎在他舌头下面滚动,犹如熟透的、甜美多汁的李子[4]。他忽而拍手,忽而跺脚,以此表达自己的激赏之情。每次精彩绝伦的搞笑上演时,他会扭过头来,瞧瞧斯坦达德和我是否跟他一样乐不可支。在这个四十岁汉子的身上我看见了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而这丝毫不减损本人对他的敬意。因为一切是那么坦诚、自然,每一个表情和姿态是那么得体,源于真正的优良品性,霍特博伊不可思议的少年活力具有一种神圣而恒久的气息,它仿佛散发自一位青春永驻的希腊神灵。
然而,尽管我注视着霍特博伊,尽管我喜欢他的气息,那股先前促使我冲出房门的绝望情绪既没有彻底消散,也并未以它短暂的回潮让我重陷忧愁。可是在一次次反复之中,我会鼓励自己,会迅速扫视宽阔的圆形马戏场周围兴致盎然、无比沉醉的诸多面孔。你听!掌声、敲打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黑压压一大群观众疯狂喝彩,我思忖,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要知道,那名小丑只不过滑稽夸张地咧嘴大笑而已。
当时,我脑子里不断重复自己诗中那个庄严的段落,阿戈斯的克利奥希姆斯[5]在此为战争的正当性而辩护。是啊,是啊,我思索道,如果本人跳进马戏场,重复那个相同的段落,不,是将整篇哀歌演给观众看,他们会为诗人鼓掌吗,就像他们为小丑鼓掌一样?不!他们会把我轰走,骂我是个老糊涂蛋或者疯子。这又证明了什么?你的执迷不悟或他们的无动于衷?也许兼而有之。当然证明了前者是毫无疑问的。但何故悲痛垂泣?你打算从一群小丑的崇拜者这儿收获崇拜?听听那个雅典人[6]怎么说的。看到大伙在集会上吵吵闹闹地鼓掌欢叫,此公低声问朋友,他刚才究竟讲了什么蠢话。
我的目光又一次扫过马戏场,继而落到霍特博伊容光焕发的脸庞上。他真切、诚挚的欢乐对本人的轻蔑不屑一顾。我胸襟狭隘的傲慢备受谴责。而霍特博伊却并不盼望我那鞭挞灵魂的戏法来阻止他开怀一乐。正当批判的投枪朝我飞来之际,不知疲倦的小丑又说了个笑话,于是霍特博伊眼睛放光,手舞足蹈,因欢畅欣喜而高声叫喊。
马戏结束,我们前往泰勒餐厅。周围人头攒动,我们在一张大理石的小桌子旁落座,享用炖菜和潘趣酒。霍特博伊坐我对面。虽然较先前的欢闹已大为收敛,他依旧一脸愉快之色。不过其中又增添了原本不太突出的一种特质,那是从容、深刻的理智所呈现的安详神情。理智与风趣在他身上相得益彰。随着闲聊在霍特博伊和活跃的斯坦达德之间展开——我很少搭腔甚至一言不发——我越来越惊诧于他卓越的判断力。谈论五花八门的话题时,他似乎凭直觉精确游走于热忱与冷淡之间。很显然,霍特博伊既大抵看清了世界的真实状况,又从不诉诸理论,以赞成它光明或黑暗的一面。他摒弃一切纾困的方案,而仅仅体认事实。他并未肤浅地否认世间的种种悲苦,也并未冷嘲热讽其欢乐。大凡给他个人送去愉悦的事物,他无不满怀感激,铭记于心。很显然——至少当时看来是如此——他异乎寻常的快乐绝非源于麻木不仁或者缺乏思想。
突然,他想起自己还有个约会,于是拎上帽子,高高兴兴鞠了个躬,告辞离开。
“赫尔姆斯通,”斯坦达德说,无声无息地敲击着桌板,“你怎么评价这位刚认识的朋友?”
最后两个词饱含独特而新奇的意义。
“确实是刚认识,”我回应道,“斯坦达德,我万分感谢你介绍了一位极其与众不同的先生,让我大开眼界。你得专门为他这类人配副瞄准镜,否则无法相信他有存在的可能。”
“看来你非常喜欢他。”斯坦达德说,调子不无嘲笑取乐。
“我太爱他了,我仰慕他,斯坦达德。我真希望自己就是霍特博伊。”
“哦?很可惜。世界上只有一个霍特博伊。”
结尾的这句话使我再度陷入沉思,不知何故,它唤醒了我的阴郁情绪。
“我猜想,他奇妙的欢快愉悦,”我恼火地讥讽道,“来自一副好脾气,更来自一份好家财。显而易见,他智识超群,但智识超群不一定伴随着令人赞叹的才华。不,我倒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智识恰恰源于禀赋不足。至于欢快愉悦,更不在话下。霍特博伊永远无忧无虑,因为他不是个天才。”
“哦?这么说你不认为他是个非凡的天才?”
“天才?哈!那个矮冬瓜是天才!天才,好比卡西乌斯,是瘦高个儿[7]。”
“哦?但你能想象吗?霍特博伊以前才华横溢,只不过已经幸运地将它摆脱,最终变成了一个胖子。”
“让一个天才摆脱其天才,如同让一个患了奔马痨[8]的男子摆脱自己的症疾一样,根本不可能。”
“哦?你说得很肯定。”
“没错,斯坦达德,”我喊道,怒火愈发旺盛,“你那个快活的霍特博伊,他终归不是你我的榜样,谈不上什么教益。他资质平庸,见解清晰明白,因为天分所限。他脾气不大,因为缺少激情。他性子欢闹,因为生来如此——你这位霍特博伊怎么可能让你我效法?你是个顽固不化的家伙,而我是个雄心勃勃的梦想家。任何事物都别想诱使他逾越日常的界限。此人内心没有什么可压抑的东西。他从天性上对所有的道德侵害免疫。志存高远只会将他刺痛。假如你这位霍特博伊哪怕收获过一次掌声,或忍受过一次蔑视,他将变得大为不同。终其一生,他顺从、沉静,完全无人关注。”
“哦?”
“为什么我讲话时,你总要奇奇怪怪‘哦’个没完?”
“你听说过贝蒂大师[9]吗?”
“那个了不起的英国神童?他曾让整座镇子的居民陷于疯狂,欢呼尖叫,不过很久以前就从特鲁里街[10]的西登斯剧团[11]和肯布尔剧团[12]退出了。”
“情况相同。”斯坦达德说,再次无声无息地敲击桌板。
我满脸困惑。在他神秘莫测的仓储之中,斯坦达德似乎握有一根我们这个话题的万能钥匙,他似乎仅仅是为了让我更为不解,才扯到那位贝蒂大师。
“贝蒂大师与霍特博伊究竟有什么关系?前者是位神童和超凡的天才,一名十二岁的英国男孩,而后者是个普普通通的可怜庸汉,一个四十岁的美国人。”
“哦,没有丝毫关系。难以设想一度他们碰过面。再说,贝蒂大师肯定早就咽气长眠了。”
“那你何苦漂洋过海,把他从坟墓里拖出来,丢到我们活生生的讨论当中?”
“大约是由于走神了吧。我诚恳道歉。请继续谈谈你对霍特博伊的看法。你认为他一向没什么天赋,知足常乐得过头,并因此心广体胖,是吧?你认为他无法成为世人的典范?对于被忽略的功绩、遭无视的才华,或者备受责难的重大设想,他本人的经历不可能提供有价值的教训?它们其实是一回事。你钦佩他快快活活,同时又蔑视他平庸的灵魂。可怜的霍特博伊,真悲惨,你受到鄙夷恰恰是因为你快活,无妄之灾!”
“我可没说我蔑视他。你有失公允。我只是表明他并非我效仿的对象。”
突如其来的一阵声响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转过头去,结果再次看见霍特博伊,他高高兴兴地坐到自己先前的位子上。
“我没赶上那场约会,”霍特博伊说,“于是我认为应该跑回来跟你们再聚。不过,你们在这儿也待得够久了。去我家吧。只用走五分钟。”
“如果你答应为我们拉小提琴,我们就去。”斯坦达德说。
小提琴!我琢磨,那么说他是个能胡乱折腾几下[13]的小提琴手?难怪天赋的高低没办法仅凭一根小提琴手的弓子来衡量。此刻我简直怒不可遏。
“我很乐意满足你的要求,”霍特博伊回答斯坦达德,“走吧。”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栋仓库式建筑的第五层。楼房位于百老汇的一条侧街上。屋内的摆设全是些古怪的家具,它们似乎是从旧货拍卖行一件接一件买回来的,但无不洁净、温馨,令人着迷。
受到斯坦达德的催促,霍特博伊很快取出他凹陷变形的老提琴,坐在一张快散架的高脚凳上,立即开始愉快地演奏《扬基小调》[14]和其他即兴、华丽、欢乐轻佻的曲子。然而尽管旋律很普通,我却被某种奇迹般无比孤傲的风格所深深吸引。霍特博伊端坐于陈旧的高脚凳之上,歪戴着他的破帽子,悬空的那只脚晃来晃去,拉动他灌注了魔法的弓弦,我所有的阴郁愤懑、残余的牢骚怨怒统统消散一空。我整个暴躁的灵魂已驯服于那把妙不可言的小提琴。
“怎样,有点儿俄耳甫斯[15]的意思吧?”斯坦达德说,顽皮地用胳膊肘轻戳我左肋。
“而我,就是那头陶醉的大狗熊。”我喃喃道。
琴声止息。又一次,怀揣双倍的好奇心,我盯着从容、淡然的霍特博伊。但他完完全全是深不可测。
离开霍特博伊的住所后,斯坦达德和我再度走上街头。我热切地恳求他,真实透彻地告诉我,这个神奇的霍特博伊究竟是什么来头。
“嘿,难道你没跟他见过面?在泰勒餐厅,你自己不是已经把他从头至脚全部剖开,摊到大理石桌板上了吗?我何德何能再介绍更多情况?毫无疑问,你深刻的洞察力已经使你掌握了所有信息。”
“你在挖苦我,斯坦达德。这里头大有文章。揭晓谜底吧,求你了,霍特博伊到底是谁?”
“他是个超凡的天才,赫尔姆斯通,”斯坦达德说,忽然间语调十分狂热,“此人在童年获得过无数荣誉,前往一座又一座城市,拿下一次又一次胜利。他一直是最智慧之人的探究对象,也一直是最可爱之人的怀中常客,受到成千上万观众的大肆追捧。然而今天他走过百老汇,已经没人认得他。他与你我结伴同行,行色匆匆的办事员用手肘推他,无情的大众用杆子顶他。此人成百次戴上桂冠,眼下,正如你看到的,穿着臃肿的水獭皮。幸运之神曾往他大腿上抛撒大堆大堆的金子,而大堆大堆的桂冠积压在他头顶。如今,他快步走过一栋又一栋房子,靠教人拉小提琴为生。他一度名满天下,现在很高兴自己默默无闻,天赋出众而不为人知。他快乐更胜君王,才华更胜往昔。”
“他的真名是?”
“把耳朵凑过来,我小声告诉你。”
“什么!哦,斯坦达德,我自己还是个孩子时,就在剧场高喊过这个名字,嗓子都喊哑了。”
“我听说,你的诗歌不是很受欢迎。”斯坦达德冷不丁转换话题。
“这事一个字也不要再提了,看在老天的分上!”我嚷道,“如果西塞罗到东方旅行期间,获得过一份满含同情的慰藉,抚平了他目睹一座曾经美轮美奂的城市遭受冷酷征服而引发的悲痛[16],那么,当我看见藤蔓和蔷薇爬上霍特博伊声望殿堂的颓垣断壁时,难道我还会为自己的小事耿耿于怀?”
第二天,我撕碎了全部手稿,买了把小提琴,按时去上霍特博伊开设的音乐课。
注释:
[1]此篇原题“The Fiddler”,1854年9月首刊于《哈泼斯新月刊》。
[2]“斯坦达德”原文为“Standard”,有“标准”之意。
[3]“霍特博伊”原文为“Hautboy”,有“高音双簧管”之意。
[4]“甜美多汁的李子”原文为拉丁语“magnum bonums”,又有“非常好”之意。
[5]“阿戈斯”(Argos)为古希腊城邦名。“克利奥希姆斯”(Cleothemes)不知是何人物,或为作者虚构。
[6]“那个雅典人”(the Athenian)应指福基翁(Phocion,前402—前318),古希腊雅典政治家和军事将领。麦尔维尔提到的这一场景,普鲁塔克在《福基翁传》(Life of Phocion)中有记载。
[7]“天才,比如卡西乌斯,是瘦高个儿。”(Genius, like Cassius, is lank.)参照了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Julius Caesar)的一句话:“那个凯歇斯有一张消瘦憔悴的脸;他用心思太多;这种人是危险的。”(Yond’ Cassius has a lean and hungry look, He thinks too much; such men are dangerous.)译文来自朱生豪译本。凯歇斯,即卡西乌斯,古罗马将军,刺杀凯撒的主谋者之一。
[8]奔马痨(galloping consumption),干酪样肺炎的别称。
[9]贝蒂大师(Master Betty),即威廉·亨利·维斯特·贝蒂(William Henry West Betty,1791—1874),十九世纪初期著名的话剧童星。1803年至1808年间他在英伦三岛登台表演。《小提琴手》发表时他仍在世。
[10]特鲁里街(Drury Lane),英国伦敦的一条街,有不少剧院坐落其间,尤以皇家大剧院(Theatre Royal)而闻名。
[11]“西登斯剧团”原文为“the Siddons”,应指以著名女演员萨拉·西登斯(Sarah Siddons,1755—1831)命名的剧团。
[12]“肯布尔剧团”原文为“the Kembles”,应指英国著名演艺世家肯布尔家族的剧团。罗杰·肯布尔(Roger Kemble,1721—1802)曾任剧团经理和演员,其12个孩子均在剧团演出,萨拉·西登斯也是罗杰·肯布尔的女儿。
[13]“能胡乱折腾几下”为意译,对应的原文“jiggumbob”为非正式词汇,词义近于“trinket”“knick-knack”等词,指小饰物或价值不大的琐屑杂物。
[14]《扬基小调》(Yankee Doodle),美国独立战争时开始流行的一首歌曲。
[15]俄耳甫斯(Orpheus),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善于弹奏七弦琴,奏出的音乐能使野兽驯服,使木石含悲,死后成为天琴座。
[16]西塞罗(Cicero)似乎从未前往东方旅行。倒是他蒙受丧女之痛时,有位朋友来信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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