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醒的自相矛盾——抒情的极化逻辑
人们研究学问、思考问题都要遵循逻辑规则。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这三条规律是从正反两方面要求概念的确切,保持概念的一贯、稳定,不让它含糊,防止在讲话、思考问题时,陷入自相矛盾或模棱两可。一旦陷入自相矛盾,说话就不攻自破了;如果模棱两可,不但对人没有说服力,而且自己也没法思考与论证下去。
《韩非子》上有一篇寓言:
人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以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
卖东西的先夸他的矛锋利无比,没有什么刺不透的,又夸他的盾: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刺穿它。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的反驳,说明立论不得自相矛盾。但这是科学地思考问题的规律,而不是幽默的规律。幽默的规律恰恰相反,它不但可以自相矛盾,而且越是自相矛盾,越能出奇制胜。在这一点上幽默与理性思维是不相同的,但与抒情有一点接近。抒情和幽默同样是传达感情的,而感情则有一种模糊含混的特点,有时甚至是自相矛盾,例如臧克家的《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这是公然的自相矛盾,从逻辑上看完全与“小逻辑”的矛盾律作对。但是它一点也不幽默,这是因为虽然它自相矛盾,可一点也不荒谬,读者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把其中省略了的成分补充出来。完整的思绪应该是这样的:有的人活着,因为他与人民为敌,所以他实际上已经死了;有的人虽然已经死了,但他为人民的事业而献身,所以他永远活在人民心里。在这里,最突出的是诗人一以贯之的强烈感情,对人民事业的奉献精神是绝对的、永恒的,至于个人的生死则是可以忽略的。从这里,我们还可以感到某种哲理的高度概括。所有这一切都是十分深刻、十分严肃的。
我们再来看辛弃疾的《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搂,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这里的自相矛盾有三个层次:第一,少年时代,明明不知愁却要装出一副愁态来;第二,老年时有愁却不作愁态,反作通达态;第三,少年时代无愁作愁,而老年时代有愁而通达,双重的自相矛盾形成一个对称结构。这里自然不能说一点幽默也没有,但并不太强烈,因为这种自相矛盾已经被作者清醒地认识到了,而且用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因而也就不显得怪异和不协调了。作者把这种矛盾的变化,把人世沧桑、心灵通脱都讲清楚了,这种清醒的意识与幽默的虚幻性是不相容的。一切都交代清楚,没有逻辑的断层留给读者去补充,还有什么幽默的顿悟可言呢?特别是下半阕,矛盾在作者心目中已经调和了,什么样的忧患生涯都体验过了,因而与世无争,感情十分超脱了。就幽默感而言,由于矛盾淡化,消解得几乎已经不存在了。
由此可见,自相矛盾并不是构成幽默的唯一条件。自相矛盾首先要显得不协调、不自然,其次要显得不清醒、不自知,才能有幽默感。如果很协调、很清醒,那只能是抒情。
二、不协调、不清醒的自相矛盾——幽默的洋相逻辑
不协调、不清醒的自相矛盾在相声中用得很多。相声有一种“吹牛”模式,一上来就拼命吹牛,或者说自己本事大得不得了,或者说自己会说多少种外语,结果一试,驴唇不对马嘴。如果试下来,他本事的确了得,那就不是幽默了。幽默往往是吹得越响,洋相出得越厉害;或者是外语说得谁也听不懂,只有他用中文去解释才懂;或者夸自己胆子大,能舍己救人,危机一来倒求别人救自己了。当场现原形,最能显示其不和谐,最能产生一种趣味。这样的自相矛盾,就和抒情分了家,而走向幽默了。
但光有不和谐的自相矛盾,也只是耍贫嘴的滑稽而已。这种出洋相,往往不太经得起欣赏,正因为这样,一些相声演员的表演叫人发腻,这是因为,这种自相矛盾太肤浅了,太表面了。
要从滑稽上升到幽默还得深刻些,即不能是表面的自相矛盾,而是积淀在人类心灵深处的矛盾。例如老作家孙犁在一篇散文中讲自己分了房子,装上了保险锁,但每每忘了钥匙放在何处,因而闹到不得不请人从窗子爬进去,把自己弄得很狼狈。这引起了他深深的思索:明明自己家中并没有什么让小偷眼红的东西,但还是甘心忍受种种不便。由此,他得出自己莫名其妙地把自己锁进一个小世界,给自己找麻烦的结论。
孙犁在这里强调自己可笑、可怜,同时又以此揭示了一个很有普遍性的道理,那就是人往往不是去驾驭习惯,而是反过来被习惯所奴役。这就使得他的幽默感深邃了。
在流行的相声节目中,能达到这样深度的作品是很罕见的。这不仅仅是相声演员的局限,而且很可能是相声本身的局限。相声本身是倾向于滑稽的,过分深刻的幽默并非相声之所长,所以侯宝林先生不主张不加分析地把幽默引入相声。也正是因为这样,相声的容量有限,所以这几年遭到对之期望过高的观众的苛求。
三、着迷到感觉不到自相矛盾
著名的小品演员如陈佩斯、赵本山、宋丹丹、黄宏、郭达所演的角色,都有自相矛盾的特点。这些角色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处于令他们十分尴尬的矛盾之中。在品格上,他们是赖皮而又善良,自私而又天真。他们被生活甩出了正常轨道以后,力图恢复甚至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自己的自尊;但是,他们的智慧和能力不高,可偏偏又十分自信,自作聪明;其结果是他们越是执著于自己的小聪明、小诡计,越是置自己于尴尬的境地。这些气壮如牛的胆小鬼,见多识广的土老帽儿,常常在自以为得逞之时自食其果,或在飞来横祸中碰上飞来红运,或在自讨苦吃之时却自得其乐。
小品的好处就是角色处于矛盾之中而表面上不自觉,傻就傻到底,土就土得掉渣,他们活在尴尬中感觉不到尴尬。他们往往有一点着迷的感觉,这种感觉,使得他们把痛苦当作欢乐,把失意当成得意。他们越是着迷于自己的清醒,观众却越是看到他们的荒谬。他们的可爱就在于被自己的着迷迷住了。优秀小品演员的幽默感之所以比较深刻,就是因为他们一直沉浸在那种着迷的境界,享受着美妙的错觉,把理性审视的任务留给了观众。以广受观众喜爱的陈佩斯而言,他所演的角色就是一个典型:那就是赖皮、傻蛋,智商很低,可又得意于掩饰自己的丑事,想出风头,充好汉,甚至当英雄,可是每一回都被他自己的积习、心理定势和动作模式所破坏,但他的动人之处恰恰就是他的“执迷不悟”。
为什么这种“执迷不悟”能够使我们深受感动呢?
这是因为,当我们被逗笑时,我们笑的不完全是他们的愚昧,不完全是他们的麻木,而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过某种争取超越他人的冲动,不管这种冲动是多么渺小,他们都是百折不挠。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来看,这是十分可笑的。当我们看喜剧演员弄巧成拙的时候,我们感到了自己的优越,但是,在发出笑声的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人类的局限。从这个意义上,霍布斯说:“笑的感情不过是发现旁人的或是自己过去的弱点,突然想到自己的优越时所感到的那种突然的荣耀感。”因而,我们笑的不仅仅是角色,而且是自己,是人类共有的弱点。正是因为这样,像赵本山、陈佩斯他们演的角色尽管干的好多都是坏事,诸如卖假货,当小偷,甚至当汉奸,但是我们并没有把他们当罪犯看待,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共同的弱点。因而他们并不太可恨,相反时时显得可爱。
意识到自相矛盾,就不是着迷,就不荒谬了,也就不幽默了,就可能变成抒情的想象。中国古代诗歌中这样的例子很多,“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这是一种矛盾的心情:本来那么想家,可到了家乡,由于长久在外,又不敢问家里人情况如何,唯恐家里有什么噩耗。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矛盾,就很有道理,很清醒,不荒谬了,因而就不是什么幽默,而是抒情。又如:
闺中少妇不知愁,
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
悔教夫婿觅封侯。
这是很矛盾的,但又是很清醒的,早知如此,虚耗青春,还不如不让丈夫去投身仕途。读者从这里感觉不到什么幽默,只有抒情。如果这个少妇不这么清醒,而是着了迷似的把自己幻想当真,效果就不同了。金昌绪是这样写的:
打起黄莺儿;
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妄梦;
不得到辽西。
这就好笑了,你不怪自己,不怪自己的丈夫,怪黄莺干什么?这种着迷的感觉就不清醒了。黄莺的呜叫,并不该是它挨打的充足理由,因为:第一,它不知道你正在做和丈夫相见的梦;第二,在梦中相见毕竟虚幻,即使打了,也不能改变丈夫远在边地的现实。打黄莺是无理的,然而这个小媳妇却觉得理由很充分,她是不会笑的。这就形成二重逻辑的反衬了。读者、旁观者看出了矛盾才感到了幽默。读者和人物拉开距离,心理发生错位,在同一事情上不同心理意向的交织才有了幽默的效果。和这首诗差不多意思的敦煌曲子词中的一首《鹊踏枝》,可能更通俗一点:
叵耐灵鹊多谩语,
送喜何曾有凭据。
几度飞来活捉取,
锁上金笼休共语。
比拟好心来送喜,
谁知锁我在金笼里。
欲她征夫早归来,
腾身却放我向青云里。
这就更着迷了,不但少妇着迷了,而且鸟雀也着迷了。原来的矛盾、怪异、不统一、不和谐都感觉不到了,在他们的感觉世界里变得很和谐了。这就达到了一种幽默的艺术境界。
真正的幽默大师,总是能通过真诚的着迷感使矛盾统一在和谐的动作和语言之中。
像卓别林,他的自相矛盾,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动作上看,他两个脚八字大开,走路很笨,连最起码的动作都做不好,可是在特殊情况下,他又能做出高难度的伶俐动作来,真是笨得要命又聪明得要命。他走路时把拐棍夹在转门里是很笨的,可你看他反应的速度和机巧又常常连优秀运动员都赶不上。可以说,他在小的方面是最机灵的,在大体上又是最不灵活的。
其次,从他的装束来看,他戴着绅士的礼帽,又留了小胡子,说明他很有自尊心,很虚荣,可是他那破烂的燕尾服和破皮鞋,反使他显得分外的寒碜。他的社会地位低,自尊心时时受到打击,但是他自我着迷到感觉不到有什么矛盾,着迷到极端不醒悟,一片喜气洋洋、自得其乐的神情,这才能把显而易见的矛盾统一起来。
有一个西方故事说:
小两口吵架,老婆忍不住说:“我要跟你吹,收拾东西回家永远不回来了。”
丈夫说:“好,车费在这里。”
老婆把钱接过来数了数突然说:“那么回来的路费呢?”
这话是情不自禁的,是从潜意识里冒出来的,着迷得连刚说的话都忘了。如果不那么天真地着迷呢?那就很糟。有一个所谓的“幽默故事”说:
有一个医生得病,自知快死了,躺在床上大叫:“哪一个医生能把我救活,我送家传的长生不老丹给他,让他吃了长命百岁。”
这就不是天真的幽默,而是欺骗,不但不可爱,而且可恶。幽默是天真的,是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从潜意识里流露出来的,是不可控制地冒出来的。
四、以痴为美——从一点着迷到执迷不悟自相矛盾与一般观念和现实不一致不同,它相当强烈、尖锐,很容易阻断思考的过程。要在自相矛盾中幽默起来,没有一点痴劲,没有天真的着迷,而且是着迷到极端是不成的,只有达到执迷不悟的程度,才有可能把矛盾的两极统一起来,成为和谐的感觉。而同时,处于旁观地位的读者和观众与人物心理的反衬幅度就扩大了。反衬幅度越大就越有趣。清朝的《笑林广记》中有一个《瞎子吃鱼》的故事:
一伙瞎子从来没吃过鱼,一次商定打平伙吃鱼。鱼少人多,只好用大锅熬汤。水一热鱼都蹦到锅外去了,瞎子也不知道。他们围着锅喝着清水汤,一起称赞“好鲜的汤”。有一条鱼蹦到了一个瞎子的脚上,他们才知道鱼不在锅里。这伙瞎子感叹起来:“阿弥陀佛,亏得鱼不在里头,如果真在锅里,我们都要鲜死了。”
着迷于主观的感觉,完全不顾客观事实。明明喝着清水,可仍然觉得挺鲜,这是一种特殊心情冲击下的错觉。待到发现鱼不在锅里,本可以揭露矛盾了,可他们的着迷点并没有解除,反而执迷不悟,得出了幸而免于一死的结论。
这种执迷不悟的痴劲与日常理性的反差扩大了,也就更加好笑了。
再加上由于谜底的昭然,读者处于更清醒的状况,就更加强化了读者与书中人物逻辑的反衬,幽默就更精彩了。这样,读者欣赏的就不再是他们的傻,而是他们的天真、他们的自我迷惑了。在文学作品中,固然有以智为美的诸葛亮、吴用,但也有以傻、以痴为美的程咬金、李逵、猪八戒。因为他们傻得天真,傻得彻底,傻得和谐,傻得意味深长,傻得叫人心疼,傻到发痴的程度,所以也就傻得美、痴得美了。
五、一脸聪明相不如一脸傻相
明代曲作家、曲律理论家王骥德说过:“善说笑话者,不动声色,而令人绝倒,方妙。”而现在的相声,不知怎么搞的,都把逗人笑的决心端到了脸上。相声要改变当前的危机,有许多工作要做,除了脚本以外,最切实的,就是心理要放松。不以“聪明才智”取胜,而是以糊涂取胜。即使违反了常识,即使自相矛盾了,也要无动于衷,因为你着迷了,进入角色了,别的都不知道了。幽默感中有个规律,你的谜底或者说你的“包袱”是埋伏在那里的,是要听众用“错位”的逻辑去悟出来的,观众越是感到蹊跷,你越是要傻乎乎,这样才有玄虚之感,才能激起观众的好奇心去猜想,去参与,去投入,去追求突然顿悟的乐趣。你一脸聪明相,你都不痴迷,观众就没有什么好着迷的了,无非就是等你告诉他,这就不是他的顿悟,也不是双方的共享,而是你的灌输了。马克·吐温在《怎样讲故事》的文章中就说过这个道理,对于任何可笑的傻事,讲故事的人要不觉得好笑,要像个乡巴佬似的,讲到人家笑了,他还不笑。如果他一边讲一边笑,虽然听众也笑了,可马克·吐温仍然认为他讲故事的才能是平庸的。
这不仅仅是笑与不笑的问题,而且是心态自由不自由的问题。别人已经笑得弯腰岔气,捂着肚子了,可是你仍然沉浸在自己迷迷糊糊的感觉之中,这才有二重逻辑的强烈反差,才过瘾。一个小孩子在海边上看到一只小船,他对他爸爸说:“爸,这只船是不是刚刚生下来的?”他爸爸问为什么,他说:“因为它那么小。”他这样说的时候,自然是很认真的,他是不会笑的,而听的人却觉得很可笑,笑他孩子气的天真。如果他嬉皮笑脸地说,让你感到他是说着玩,那么听的人就没什么可欣赏的了。
很可惜,我们不少喜剧演员就不学天真的小孩子,偏偏装作嬉皮笑脸的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