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为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而入秦,并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贵族的诬害,车裂而死。孝公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商鞅的生平
商鞅自少年时就好学刑名,专门研究以法治国,李悝、吴起等人对他的影响很大。公元前365年左右,商鞅到魏国国都安邑(今山西北禹王城),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后公叔痤病对魏惠王说:“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又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惠王未予以理睬,并说:“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公叔痤死后,商鞅逃离魏国,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投奔秦孝公。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并试行了鼓励开垦荒地等变法政策,果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公元前356年商鞅任命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
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实行二次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商鞅还施行了“相坐法”。此法主要内容有:将居民以“伍”、“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
通过初步变法,秦国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
在经济上推行“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新的发展。在政治方面改革“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商鞅变法,受到了保守贵族的反抗。新法实行后,太子驷因不遵守新法,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实行连坐之法,一并接受处罚。
公元前350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
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被商鞅施以割鼻之刑。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
此后,秦国越来越富强,周天子谴使者送祭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魏国割让河西之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变法初步取得成功后,商鞅采取了一系列军事措施,对魏国河西之地发起进攻。
公元前340年,商鞅设计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西河地。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15个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惠王太子驷即位,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谋反,惠王下令逮捕他,商鞅逃至边关,欲借宿客舍,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而受“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商鞅欲逃往魏国,但魏人因他曾背信生擒魏帅,拒绝收留他。后商鞅回商邑,发邑兵抵抗,秦国发兵讨伐,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商鞅的著作《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4篇,是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
《商君书》的大多数篇章涉及军事。其主要的军事思想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主张战争。商鞅认为战国时代是武力征伐的时代,“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在这一时期,战争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为了立足天下,要称王称霸,就必须要有战争。
二、农战结合。“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农业生产为战争提供物质基础,而且人民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居,从而为保卫国土而战。农战结合才能使国富兵强。所以农耕为攻战之本。
三、重刑厚赏,以法治军。“赏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通过刑罚、赏赐要使人民形成“乐战”的风气,“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四、战略、战术。提出明察敌情,要量力而行,权宜机变,灵活主动。强调用兵作战要谨慎,反对盲动,注重作战中士气的作用。
《商君书》的军事思想带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它鼓吹好战,将战争抬高到压倒一切的地位,以为战争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显然是片面的。至于“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的观点,则反映了它与广大人民众尖锐对立的阶级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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