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的思考思维.-3.看清事实是正确思考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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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的思考方法对成功的意义就像健康的鲜血于之人的意义。

    无数经验告诉人们:思考方法正确的前提是看清事实。

    我们或许都很清楚,在法律程序的领域中,有“证据法”的原则,这项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取得事实。任何法官,只要他能根据事实来作判决,那么,他就可以把案子处理得对一切有关系的人都同样公平,如果他故意回避这项“证据法”,根据道听途说的消息来作判决或结论,那么,他就可能冤枉无辜的人。

    “证据法”根据它所使用的对象与环境,而有所不同。在缺乏你所知道的事实时,如果你能够假设,在你眼前的证据中,只有那些既能增进你自己的利益,但又不会对任何人造成损害的证据,才是以事实为基础的证据。你只要以这一部分的证据去判断,就不会出错。

    事实上,很多人错误地把事情的利害关系当事实。他们愿意做一件事,或是不愿意做一件事,惟一的原因是能否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未曾考虑到是否会妨碍到其他人的权益。

    虽然这看起来让人很不舒服,可这是事实,今天大多数人的想法,是以利害关系为惟一的基础。在事情对他们有利时,他们表现得很“诚实”,但当事情对他们似乎不利时,他们就会不诚实,还会为他们的不诚实找到无数的理由。

    相反,思考方法正确的人决不会这样,他们会制定一套标准来指引自己,并在任何时候都遵从这套标准。不管这套标准能否立即为他带来利益,或是偶尔还会带给他不利的情况。因为他知道,到最后,这项政策终将使他达到成功的最高峰,使他最后达到生命中的明确而主要的目标。

    事实上,要想成为一个思想方法正确的人,毫无疑问必须具备顽强坚定的性格。

    思考方法正确,有时会受到某种力量的暂时性惩罚。但是,思考方法正确所将获得的补偿性报酬,将会十分丰厚,因此,你将会很乐意地接受这项惩罚。

    追求事实的过程,同时也是借鉴他人的知识与经验的过程,用这种途径收集事实之后,必须很小心地检查它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提供证据的人。而当证据的性质影响到提供证据的证人的利益时,我们有理由要更加详细审查这些证据,因为,和他们所提出的证据有关系的证人,通常会向诱惑屈服,而对证据予以掩饰的事实,何时何地,只要他一发现,他就能一眼看出来。而且,他还会主动去寻找它们,一直到把它们找出来为止。

    凭着事实工作,你就不会产生困惑,不会踌躇,不会等待,你就会像一只猛虎扑向兔子一样的充满自信,手到擒来。他事先就知道,他的努力将会带来什么结果。因此,他的工作效率比其他人高,成就也将胜过其他人;其他人则必须摸索前进,因为他们无法确定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合乎事实。

    拿破仑・希尔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总结出一个简单但合乎实际的公式:创富成功=正确的思考方法+必胜的信念+及时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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