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漱石四部曲-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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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爷是只猫。名字吗……哦,还不曾起呢。

    在什么地方出生的?完全没弄明白。反正就记得,是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喵喵叫来着。在这儿,爷头一回见着了人类这种生物。而且,后来听闻,所谓的书生就是人类中最粗暴凶残的族类。据传这书生时常会抓了吾等来煮着吃。然而,爷当时尚不晓事,所以并不知道害怕。只是被他唰的一下提起置于掌上时,爷觉着有点儿飘飘忽忽的。爷在他手掌心上平静下来,就看到了书生的脸,这就是爷与人类的初会吧。当时那见鬼的感觉,至今犹存在爷的记忆之中。首先是该装饰以绒毛的脸,光溜溜的,活像只水壶。后来,爷也碰上过许多猫,但像他这样残缺不全的,爷是一次也没见过。不仅如此,那张脸的中部异军突起,还时不时地从两个窟窿眼儿里咕嘟嘟地冒烟,爷的嗓子着着实实被呛得不轻。近来总算知道了,原来这就是人在吸烟呀。

    爷端坐于书生的掌心,心情甚是愉悦,然这舒心的光景只持续了不过片刻工夫,便突然天旋地转起来。飞快的转动搞得爷晕头转向,也分不清是那书生在动,还是爷自身在动,只觉头晕目眩、胸闷欲呕。爷正想着“吾命休矣!”便咚的一声,被摔得两眼直冒金星。爷就记住了这么多,至于后来又发生了何事,便无论如何想不起来了。

    猛地回过神儿来一瞧,书生不见了,众多的猫兄猫弟也都一个不见,就连爷最心心念念的母亲大人也消失了踪影。而且,如今所处之处忒亮堂了,也与爷从前待的地儿大不相同,简直明亮得刺眼。嗨哟!这情形是怎么瞧怎么古怪,爷一边腹诽一边试着慢吞吞地爬出来,浑身上下疼得厉害。原来,爷是被从稻草堆上一下子扔进了竹子丛生的旷野里。

    爷好不容易爬出了竹丛,就见面前出现了一个极大的池塘。爷在池塘边坐下来,考虑着如何化解眼下的窘境,然思考多时,终究无果。过得片刻,爷琢磨着要是哭上一番,会不会引得那书生前来迎接呢?便试着喵喵叫了几声,却压根儿不见有人来。此时寒风唰啦啦刮过池面,眼见夕阳西下行将入暮了。爷的肚子好饿呀,饿得哭都找不着调了。没奈何,爷下决心不管怎样要先到有食物的地方去,便慢吞吞悄没声地沿着池塘边开始向左转去。爷行得实在艰辛,咬牙坚持不懈地前行,终于来到了有人烟的所在。瞧着眼前的一堵篱笆墙,爷心中暗道:若能进得此处,好歹能解燃眉之急吧!心中想着,便从竹篱笆的破洞里钻进了一户人家。缘分可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若不是这篱笆墙上有个破洞,爷说不定就要饿死路旁了。这就是常说的“前世因缘”吧。这墙根儿下的破洞,时至今日,仍是爷拜访邻家花猫的通道。

    且说,爷爬进了人家的院子,却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了。就这么会儿工夫,天黑了。爷肚子饿了,身上又冷,偏又下起雨来,形势刻不容缓。没奈何,爷只得朝着那温暖明亮的地方行去。如今想来,爷那时已经钻进人家家里去了。在这里,爷有幸见到了除那书生之外的其他人。第一个遇上的是女佣,这位比之前的书生还要粗暴,刚一见面就拎起了爷的后脖颈子,直接将爷摔出门外。唉!这回算白费劲儿喽!爷失望地闭上了双眼,听天由命吧!

    只是,委实饥寒难耐呀,爷趁女佣不备,又瞅了个空子钻进厨房。结果,不过片刻就又被扔了出来。爷钻进去被扔出来,再钻进去又被扔了出来,爷记着这么来来回回总得有四五次,爷当时就恨透了那个叫女佣的家伙。直到前些日子偷了她的秋刀鱼,爷才算是报了仇,出了这口恶气。

    最后一次,眼看又要被她扔出去时,“何事喧哗?”这家的家主踱步出屋来了。女佣倒提着小爷向她家主人回禀道:“这只小猫崽子,扔它出去多少回了,它还是爬进厨房来,真是烦死了!”主人捻着鼻下的黑毛,打量了一番爷的形容道:“既如此,就留它下来吧!”说完,转身又踱回房中去了。主人看起来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女佣满心不甘地将爷扔进了厨房里。就此,爷便决定把这家当作自己家了。

    爷家这位主人听说职业是教师,他极少与爷碰面,从学校一回来,便终日稳坐书房,几乎不见出来。家人都以为他是个勤奋的学者,其本人也做出一副勤勉的学者风范来。然而,实际上他却并非如家人所说的那样勤研学问。爷常蹑足溜进他书房中去窥探,发现他大多数时候都在歇晌觉,刚刚翻过的书页上时常沾着他流下的口水。他由于胃弱,皮肤缺乏弹性和活力,带着病弱的浅黄。可他偏偏又贪吃,吃多了之后再吃胃药消化,吃完药翻开书读上个两三页就睡着了,口水就流到了书本上,这便是他夜夜重复不辍的活动日程。

    吾虽生而为猫,却也常常思考问题。觉着教师职业实乃一桩美差,若有幸生而为人,吾是必以教师为职业的。以如此酣睡为业,吾等猫类也能干得来。可这等美差,若要叫主人一说,便成了这天底下最艰辛的职业。每有朋友来访,他都必要抱怨一番才罢。

    爷刚到这个家时,遭到了除主人而外所有人的厌弃。不管到哪儿,都被人一脚踢开,没人搭理。究竟爷有多么不招人待见,仅从到现在也没人给爷起个名字这一点上就能看出来。无奈之下,爷只得尽量傍在主人身边。早上主人看报纸时,爷必会趴在他的膝上。白天他歇晌午觉时,爷便趴在他的背上。爷这样做未必就是喜欢主人,实在是没人搭理的无奈之举呀。后来,在积累了许多经验之后,爷选择了早上睡在饭桶盖上,夜里睡在被炉[320]上,天气晴好的正午睡在檐廊下。不过,最开心的还是夜里钻进这家小孩子的被窝里,同她们一起睡。说到这家的孩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夜里她俩同睡一间屋一张铺。爷总能在她俩之间觅得一处容身之地,想尽办法硬挤进去,可若是运气不好,弄醒了一个小孩的话,那就闯大祸了。小孩子,特别是那个小的,品性最坏,深更半夜的也不管不顾地大声哭叫:“有猫!有猫!”于是,那位患神经性消化不良的主人必定会被吵醒,从隔壁跑过来。前几日他还用尺子打了爷一顿屁股呢。

    爷和人类同居一处,观察得多了,便得出个结论:他们都是些自私、任性的家伙。特别是常与爷同被而眼的两个小屁孩,更是不可理喻!她们一旦任性起来,就把人家大头朝下拎起来,或是拿袋子套在人家的头上丢出去,或是塞进炉灶里。而且,吾稍有要还手的意思,他们一家子就全体出动,四处围追堵截,对爷横加迫害。前些日子,爷在榻榻米上稍稍磨了磨爪子,主人的婆娘便勃然大怒,爷自此再难进入卧室了。任爷在厨房的木地板上冻得瑟瑟发抖,他们也无动于衷。

    爷素来敬重斜对面的阿白,每回遇见它总是说:“再没有比人类更冷酷无情的了!”阿白前几日生了四只白玉似的小猫。但据说在第三日,四只小猫就被寄居在那家的学生全部拎到房后的池塘边,扔进了池塘里。阿白流着泪,将血泪史从头至尾讲述一遍,继而道:“不管怎样,吾等猫族若要完整地享有父母子女之爱,过上幸福美好的家庭生活,就必须要与人类开战,彻底将其剿灭!”爷认为这番言论甚是正确有理。

    另外,隔壁的三花君等对于人类不懂所有权的问题表达了极大的愤慨。原本,在我们猫类同族之间,不管是成串儿的咸沙丁鱼头还是鲻鱼的肚脐,向来都是先发现者先得。若对方不遵守这项规则,便诉诸武力。然而,人类却毫无这种观念,吾等发现的美食,必为他们所掠夺。他们仗着自己强大有力,便心安理得地将该属于我们享用的食物据为己有。

    阿白住在一个军人家里,三花君家的主人是个律师。只有爷是住在教师家里的,在对待这种事儿上,比起那二位来算得上是个乐天派。只要这日子好歹能一天天过下去就行。即便是万物之灵的人类,终究也不可能永享盛世荣宠。且先耐下性子等待吾猫族时代的来临吧。

    因为是随兴而起的一些回忆,那便简单说说吾家主人因随兴而起招致失败的事儿吧。吾家这位主人本无何等出众的本事,却事事都爱伸伸手。写俳句给《杜鹃》[321]投稿,写新体诗投递给《明星》,又或是写些错误满篇的英语文章;一时兴起又热衷于弓箭和学唱谣曲,一时又把小提琴拉得吱呀作响,然可悲的是,没一样能拿得出手。他这瘾头一上来,便异常痴迷,连胃病也浑然忘却了。就连上个茅厕都要哼唱谣曲,因而邻里之间送了他个“茅厕先生”的诨名。不过,他对此毫不在意,依旧自得其乐地反复吟唱:“某家,乃平家将宗盛[322]是也。”众人几欲喷笑出声,讥讽他说:“瞧!这位就是宗盛将军呀!”

    这位主人一天到晚也不知道瞎想些什么,爷入住他家一个月后,恰是他发工资的日子,那天他提了个大包急匆匆回到家中。爷正琢磨着不知他买了些什么,就见原来是些水彩画具、毛笔和图画纸,显见得是要打今儿起弃了谣曲和俳句,决心学绘画了。从第二天起,有一阵子他便日日待在书房里画画,白天也不睡大觉了。只是画的那些东西,谁也鉴别不出来究竟是什么。他自己大约也觉得画得实在不像样吧,有一天,一位搞美学的朋友来访时,便叫爷听到了底下这番言论:

    “我怎么画也画不好。看别人作画,好像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可自己一动笔,才深感此道之艰难呀!”这便是主人的心声了。诚然,此言不虚。

    他的朋友透过金丝边眼镜看着他的脸道:“是呀,不可能一上来就画得好嘛。首先,就是不能光坐在屋子里凭空想象作画。意大利画家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Andrea del Sarto)[323]就曾有言道:‘若要作画,最应描绘的便是自然之物。天之星辰,地之露华,飞之禽,走之兽,池中金鱼,枯木寒鸦。大自然便是一幅巨大的画作呀。’怎么样?君若也想画些像样的画作,那就画点儿写生画如何?”

    “欸?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说过这等话吗?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呀。不错,原应如此。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主人感佩万分。金边眼镜后的笑容看起来却似带着一丝讥讽。

    次日,爷又如往常一般照例去廊子下舒舒服服地睡午觉,主人却破例走出了书房,在爷身后频频捣鼓什么。爷忽然惊醒过来,不知主人究竟在搞些什么,便将眼睛睁开了一分宽的一溜细缝查看,却见他正心无旁骛地以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自居。爷瞧他那副样子颇为可乐,叫人忍俊不禁。作为他被朋友嘲笑的结果,第一个反应竟是为爷画写生画。爷酣睡已足,忍不住想打个哈欠。可是,主人好不容易有此热情执笔挥毫,爷怎好意思就动作起来,只得一动不动地强自忍耐。

    他现在刚勾画出了爷的轮廓,正在给脸部一带上色。坦白讲,作为一只猫,爷确实算不上伟岸出众。脊梁也好,毛色也罢,还有脸形,爷都决计不敢妄想艳压群猫。可是,不管生得怎样砢碜,想来也不至于如主人描绘得那般奇形怪状。首先,这颜色就不对。爷的毛色乃是如波斯猫般带点儿黄的浅灰色,中间夹杂着如漆的斑纹。这一点,甭管谁来看,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可是,瞧瞧如今主人涂抹的颜色,黑不黑黄不黄,灰不灰褐不褐,也不是混合了这些颜色的综合色。只能说,它确实是一种颜色。或者说,是一种难以评说的颜色。更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没有眼睛。因为这原本就是一幅睡态写生画,对于眼睛倒也无须特别强调。只是连眼睛的部位在哪儿都看不见,可就搞不清是瞎猫还是睡猫了。爷心中暗自腹诽:就他这块料,甭管怎么按着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的建议行事,也成不了事!可对于他那股子狂热劲儿,爷还是不得不佩服的。

    爷本想尽可能地稳住身形不动分毫,然适才起便已有的尿意,此时已是迫切得憋不住了。爷绷紧了浑身的肌肉,急不可待,刻不容缓。无奈,只得对不住主人了。两前腿尽力朝前伸,压低了脖子一抻,“啊”地打出了老大一个哈欠。这下子,可就维持不住爷那温良斯文的形象了。反正主人的构思已被打乱,那索性就去房后小解吧!爷寻思着,便慢悠悠地溜达出去了。紧接着,身后就响起了主人夹杂着失望与愤怒的咆哮声,他在屋里恨声骂道:“这个混账东西!”

    爷家这位主人在骂人时有个必定要骂声“混账东西”的习惯。因为他并不知道其他骂人脏话的说法,所以实属无奈之举。不过,他丝毫不曾体谅人家为他坚忍至今的一片苦心,竟无端责骂人家是“混账东西”,实在忒无礼了。况且,若是爷平日爬上他后背时,他能给个好脸儿,爷倒也甘心忍了这谩骂。可是,在与爷方便这件事情上,他从不曾痛快地行过一点儿方便。人家不过站起来去小解,倒要遭他骂一声浑蛋,这也太过分了!原来人类这个物种由于太过相信自己的力量,便越发高傲自大起来。若没有比人类更强大些的物种出来对他们训诫一番的话,还不知他们要张狂到何种境地!

    倘若人类的恣意横行不过如主人这般骂声浑蛋,那吾等忍了便罢。但是,爷却听说了许多有关人类的缺德事儿,是较之这个不知要凄惨多少倍的传闻。

    吾家房后有个将约十坪[324]大小的茶园,面积虽不大,却是个清净宜人向阳的好去处。家里小孩子吵闹得厉害让爷无法安睡午觉时,又或是烦闷无聊、心情郁结时,爷便总是到此处来涵养浩然之气,已然成为一种习惯。

    在某个小阳春天平静安详的日子里,午后两点钟左右,爷在午餐后一番好眠,起来后四处活动,便溜达到茶园来了。爷一棵一棵嗅着茶树根,来到西面的杉树篱笆墙下,就见一大片被压倒的枯菊上,一只大猫正睡得昏天黑地、不省人事。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爷的靠近,又好像知道了可并不在乎,兀自鼾声大作沉眠不醒。偷跑进别人家的院子里,竟能如此满不在乎地酣然入梦,这份胆气胸襟令爷不由得暗暗心惊。他是一只纯黑色的猫,刚过午的太阳,将透明的光线洒在他的身上,让人觉得那耀眼柔软的毛皮间似乎燃烧着肉眼看不见的火焰。他有一副堪称猫中大王的魁伟体魄,身量是爷的一倍有余。吾心怀赞赏之意、好奇之心,伫立在它面前,忘乎所以地专心打量,小阳春静谧的微风轻拂,晃动杉树篱笆墙上探出头来的梧桐树枝丫,邀了两三片叶儿飘落在茂密的枯菊丛中。猫大王忽然睁开了一双滚圆的眸子,爷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双熠熠生辉、远比世人所珍爱的琥珀更加美丽绚烂的眼睛。他身如磐石岿然不动,自双眸深处射出的炯炯目光聚焦在爷的小脑门上,开口道:“你这家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身为大王,爷觉着它的言谈未免忒粗俗无礼了些,奈何,人家话语声中充满了连狗都要退避三舍的力量,所以爷也少不得生出了敬畏之心。想着若不上前见个礼,恐有危险,便强作镇定淡然答道:“吾乃是只猫,还不曾有名。”只是,爷此时的小心脏的确比平时鼓动得剧烈了些。

    它以极其鄙夷的腔调道:“什么?猫?听你说自己是只猫,还真叫猫吃惊。你究竟住在哪儿?”全然是一副旁若无人的神气。

    “吾栖身于此处的教师家中。”

    “俺琢磨着就是这么回事,你也忒瘦了点儿吧。”张狂的口气带着大王才有的气焰。爷就它的言谈,觉得它不像是个良家猫。不过,瞧它那油光水滑肥头胖脑的样儿,倒像是吃着美味佳肴,过的是富裕日子。

    爷不由得反问它:“如此口出狂言,你又是何猫?”

    它昂然道:“老子就是车夫家的黑子!”

    车夫家的黑子在这一带是家喻户晓无猫不知的粗鲁野蛮猫。不过,也正因为它是车夫家的,所以空有一身蛮力却毫无教养,所以没猫和它交往,属于被众猫联合起来敬而远之的拒绝往来户。爷一听说是它,顿时感到有些难为情,同时又生出几许轻蔑之意。爷想先试试它究竟有多么不学无术,且请看如下问答:

    “车夫和教师,到底谁更了不起呢?”

    “自然是车夫更强啦!瞧你家主人,简直就是皮包骨啦。”

    “你也因为是车夫家的猫,所以才如此强壮吧。看来在车夫家能吃上好的呀?”

    “说啥呢?老子我甭管到哪儿,吃喝那都是从不发愁的。你这家伙也别老在这茶园子里瞎晃悠了,不如跟着俺黑子试试。不消一个月,保管叫你肥得让人认不出来。”

    “这事儿回头再说。可你不觉得教师家的房子要比车夫家住得宽敞多了吗?”

    “混账!房子再大,它能填饱肚子吗?”

    它一副暴躁恼怒的模样,频频抖动着两只如紫竹削成的耳朵,气汹汹大咧咧地起身离去。爷和车夫家的黑子就此成了知己。

    自那之后,爷便与黑子时常偶遇。每回碰上了,它总要为它家车夫大肆颂扬一番。上文说到的“人类的缺德事儿”,其实就是从黑子那儿听来的。

    有一日,爷和黑子如往常一般躺在暖洋洋的茶园里,正天南地北地海聊。它总喜欢把自己吹烂了的旧牛皮当新鲜事儿翻来覆去地吹。然后,又向爷提出了以下的问题:

    “你这家伙到现在抓过几只老鼠呀?”

    在知识方面,爷自然是远胜黑子的。然,若论到力气和胆量,到底不是它的对手。吾心下虽早已明了,但被问到这个问题时,面子上究竟还是有些不好看。可事实就是事实,爷绝不会作伪,便答道:“说实话,一直想抓来着,就是还没动手呢。”黑子听了爷的话,鼻尖上的长须便猛地翘起来簌簌乱颤,爆笑连连。

    原来由于黑子傲慢自大,难免在某些方面有不足之处。只需对它狂妄的气势表现出感佩诚服的模样来,喉咙里再呼噜呼噜几声表示洗耳恭听,它就成了非常容易摆布的顺毛猫。爷和它交往后,便立刻摸准了它的脉门。就现在这个场合,若硬要为自家辩解,那情形就会越来越糟,那可就太傻了。不如干脆任由它大肆宣讲自己的丰功伟绩,爷且先含糊敷衍它几句。心下主意已定,爷便顺着它的话挑唆道:“似大哥这般年纪,想必抓获过许多老鼠吧?”

    果然,它便对着墙上的豁口嚎叫起来,得意地对爷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也就抓了三四十只吧!”它又接着道:“俺黑子以一敌百,应付一二百只老鼠跟玩儿似的。只是,黄鼠狼那家伙实在不好对付。俺同黄鼠狼交过一次手,那可真倒大霉了啊!”

    “咦?竟有这等事?”爷顺着它的话捧场道。

    黑子二眸子圆睁道:“俺记着是去年大扫除的时候,俺家主人拎着一袋子石灰刚跨进廊下的仓库,妈呀!好大一只黄鼠狼就仓皇失措地蹿了出来。”

    “哦?”爷跟着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给它看。

    “黄鼠狼这玩意儿,个头儿不过比几只老鼠稍大一点儿。‘你这畜生!’俺呵斥一声,便紧随其后穷追不舍,直把它赶进臭泥沟里去了。”

    “干得好!”爷大声喝彩道。

    “可是,你猜咋着?到了贴地爬行的路段,那家伙竟使出了它最后的大招——放屁!你要问臭不臭?反正后来老子一见黄鼠狼就犯恶心。”说到这里,它似乎又闻到了去年的那股臭味儿,抬起前爪摸了几下鼻尖。爷也觉着它有点儿可怜,便想给它鼓鼓劲儿。

    “不过,要是换了老鼠的话,大哥一瞪眼,它就一命归西了。您在捕鼠方面可是名人呀!就因为您净吃老鼠,才能养得如此膘肥体壮颜色鲜亮的吧?”

    这本是讨黑子欢心的话,岂料,结果却适得其反。黑子喟然长叹道:“唉,想起来真是无趣得很呀!咱们猫不管再怎样卖力地抓老鼠,又有几个能如人那般厚颜无耻的。咱们抓的老鼠都被人类抢去交给警察局了,警察又不知道老鼠是谁抓的,每交一只老鼠不是给五分钱吗?我家主人靠着我赚了差不多一块五毛钱了,可连像样点儿的吃食都难得给我。唉,人类呀,不过都是些体面的小偷罢了!”看来,这样的道理就连不学无术的黑子都明白,它神情颇为恼怒,背上的毛都倒立起来了。爷的情绪有些低落,便随意敷衍糊弄了一番,告辞回家去了。

    自此,爷下定了绝不捕鼠的决心。不过,也没有成为黑子的部下,不曾去猎捕过除老鼠之外的其他猎物。比起美味佳肴来,爷觉着还是睡大觉来得畅快。看来,住在教师家里,猫也随了教师的性子,不注意的话,搞不好早晚也会患胃病呢。

    说到教师,我家主人直到近日,看起来终于明白自己在水彩画方面是没什么指望了。他在十二月一日的日记中记下了这么一件事:

    在今日的会议上初次遇见了名曰××的人。人皆云此公风流放荡,今日一见,果然是一副花柳巷达人的风采。这等资质的人易招女人喜欢,所以说××风流放荡,倒不如说他是不得已只能放荡更为恰当吧。听说他妻子是个艺伎,实在叫人艳羡。原来说人坏话骂人是浪荡子的人,其中大部分是没有放荡资格的家伙。另外,自诩为浪荡子的一帮人中,也是以没有资格放荡的人居多。这种人本无须放荡,却不自量力地非要放荡一把不可。就像我在水彩画方面,到底无须担心毕业问题。不用管他人的批评,只要我认为自己是行家就行了。去酒馆喝个小酒,或是逛逛艺伎茶寮,就能称得上花柳巷达人,若是这种论调立得住的话,那我也有理由说自己是一名出色的画家了。我的水彩画还是封笔为好,因为一个愚昧无知的花柳巷达人,并不比一个刚出山的土包子来得更加高雅。

    爷对他这番“达人论”实难苟同。另外,羡慕别人的妻子是艺伎之类的言论,作为教师来说更是不应宣之于口的糊涂心思,唯有他对自己的水彩画的批评,却是中肯得很。主人虽有这等自知之明,然那种自命不凡的心理却终难消除。隔了两日,他又在十二月四日的日记中,记述了这样的事情:

    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觉得自己画的水彩画到底不成话,便将之弃置一旁,却不知是何人为那弃画镶上了漂亮的画框,挂在了格窗上。然后,在看到镶嵌在画框里的画的瞬间,连我自己都突然觉得那是一幅好画。我欣喜异常,觉得这么一处理还真是幅不错的佳作,便终日独自欣赏。不知不觉一晚上过去了,睁眼一瞧,那幅画作拙劣依旧,随着朝阳的升起,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清晰明了、无所遁形。

    看来,主人就连在梦中散个步都念念不忘水彩画。只是就他的资质而言,莫说是水彩画画家,就连他这个教书先生所称道的花柳巷达人,他也是没那份资质的。

    主人梦见水彩画的第二天,那位久违了的戴金丝边眼镜的美学家再次来访。他刚一落座,劈头第一句话便问:“画得如何了?”

    主人神情淡淡地道:“遵从您的忠告,我正致力于画写生画。的确,一画写生画,过去不曾留意过的物体的形状和色彩的微妙变化什么的,好像一下子就都了然于心了。如此看来,西洋绘画就是因为自古便强调写生,所以才能有今日之辉煌。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果然了得呀!”他只字不提日记里写的内容,又一次赞美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

    美学家挠挠头笑道:“其实吧,那个是我瞎编的。”

    “什么?”主人还没弄明白自己是受了别人的哄骗。

    “什么?就是你推崇备至的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那是我随口胡编的话。不想你竟如此深信不疑。哈哈哈哈……”美学家乐不可支地道。

    爷在廊下听了这段对话,不由得猜测主人今天的日记又会记述什么样的事儿呢,便预先设想了一番。

    这位美学家是个把信口胡说、耍弄他人当成唯一乐子的男人。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这件事儿会给主人的情绪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他丝毫不曾顾及过,又鼓弄唇舌得意扬扬地讲了如下一段事儿:

    “哎呀,有时候说几句玩笑话,就有人当了真,能够极大地挑起戏谑的美感,真是有趣。前几天我对某个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325]曾劝吉本[326]别用法语写他的毕生巨著《法国革命史》[327],因为这本书毕竟是要用英文出版的。’结果,那学生记忆力超好,竟在日本文学演讲会上把我说的话原原本本认真地重复了一遍,真是太好笑了。而且,当时现场有大约一百人的听众,竟人人认真倾听。”

    “接下来,还有更可乐的事儿呢。前些日子,在某个文学家们的聚会上,因大家谈起了哈里森[328]的历史小说《狄奥法诺》[329],我便评论说:‘那实在是历史小说中最出色的作品,尤其是女主人公临死时的那一段,真是鬼气森森阴气袭人呀!’我对面坐着一位据说是无所不知的先生立刻附和说:‘没错,没错,那一段实在是好文章呀!’于是,我立刻就明白了,这男的跟我一样,压根儿就没读过这篇小说呢。”

    患神经性胃炎的主人眼睛瞪得圆溜溜的问道:“你如此荒唐胡言,若对方读过这本书,你可要如何是好?”此番言语恰似在感叹:“你骗人倒也无妨,只是假面具若被揭穿了,那时你岂不难看?”

    美学家却不为所动,道:“有什么呢,到时候只说是和别的书记混了,反正随便说点儿什么混过去就行了呗!”说着便哈哈大笑起来。这位美学家虽然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那性子却像极了车夫家黑子。

    主人吸着“日出”牌香烟,默默地吞吐烟圈,脸上的神情分明在说“我可没你那种勇气”。

    美学家则以一种“就因为你这样古板没胆色,所以才连画也画不成”的眼神说:“不过,玩笑是玩笑,作画的确不容易。据说莱奥纳多·达·芬奇就曾经让他门下的学生画寺庙墙上的污迹。的确,如果走进厕所之类的地方,专注地盯着漏雨的墙壁看,绝妙的好画就自然地呈现出来了哟!你不若试着画上一幅写生画,定然能画出精妙绝伦的佳作来。”

    “又是忽悠人的吧?”

    “没有,我这回说的可是确有其事。这见解真的很精辟,难道不是吗?连达·芬奇都是这么说的呢。”

    “确实很精辟呀!”主人多半已经心悦诚服了,可他似乎还不打算进厕所画写生画。

    车夫家的黑子后来成了瘸子。它那一身光亮的皮毛也渐渐褪色脱落了,爷曾夸过的那双比琥珀还漂亮的眼睛上糊满了眼屎。特别令爷在意的是,它精神萎靡不振,身体也坏了。爷在常去的茶园里,与它见了最后一面,问它这一向过得可还好。它说:“黄鼠狼的臭屁绝招和鱼贩子的大扁担,让老子吃了大苦头啦。”

    赤松间点缀的两三处艳艳红枫已飘零落尽,如往昔旧梦般散去。蹲踞[330]旁红白二色交替掩映的山茶花也已凋零殆尽。三间半朝南的檐廊下,冬日的太阳脚步匆匆坠入了西山,几乎日日都是寒风肆虐的日子,感觉连爷午睡的时光也被缩短了似的。

    主人每天都去学校,一回家就闷在书房里不出来。若有人来访,他便一如既往地抱怨:“当老师真无聊呀,太烦人了……”水彩画已很少画了,助消化的胃药因作用不明显也停药了。孩子们都还不错,一天不落地上幼儿园,回到家里就唱歌,常把刺球挂在爷的尾巴尖儿上,有时会提着尾巴把爷倒拎起来。

    爷没有美味佳肴可食,所以一直肥不起来。不过,总还算不错,身体很健康,也没有瘸腿,能够一天天悠然度日。爷决不抓老鼠,女佣还是那么招猫嫌。名字还是没人给起,可爷也不打算再争取了。欲望是永无止境的,这一生便打算在这教师家里做一只无名猫,度此平生吧。

    二

    爷自打新年以来,也变得小有名气了。就算是猫,也有了点儿趾高气扬的感觉。实乃可喜可贺!

    元旦一大早,主人收到了一张图画明信片,这是他某位画家朋友寄来的贺年卡。卡片上部涂着朱红的边框,下面涂着墨绿色的边框,粉蜡笔画的一只动物蹲踞中间。主人照常待在书房里,拿着这画横过来竖过去地瞧看,口中赞道:“色彩妙极!”既已夸赞过,爷便以为完事儿了,却见他依旧在那厢横瞧竖看,忽而将身子扭向一边,忽而又伸出手来比画,简直像个正在给人相面算卦的老头儿,一会儿又冲着窗户把画儿举到鼻尖处观瞧。他要是不赶紧完事儿,膝盖老这么摇来晃去的,爷可就危险了。刚觉着他晃得不太厉害了,就听他小声嘀咕:“这究竟画的是何物?”

    看来,主人对那张图画明信片的色彩虽钦佩之至,却没搞明白那上面画的动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因此一直在苦苦思索。是多么难懂的画呀?爷一边想着,一边文雅地半睁开睡眼,从容地扫了一眼,果然没错,那正是爷的画像。作画者虽不似主人般以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自居,可到底是位画家,不管形体还是色彩,俱都画得中规中矩。任何人都能看出来,这绝对是一只猫。要是再稍微有点儿鉴赏力,还能从中看出,这猫画的不是别个,明显是我。画得正经不错。这么明显的事儿都搞不明白,还至于费那个苦心吗?思及此处,爷不由得有点儿可怜起人来了。若有可能的话,真想告诉他,那画的就是我。若他果真认不出是我,那至少也要让他知道画的是猫。可人终究不懂吾等的猫语,他们毕竟不是得老天眷顾的灵慧动物。所以很遗憾,爷只得就此罢了。

    在此,我想先同诸位读者说说。原来人类有一种动不动就喊什么“猫猫,喵喵”的癖好,以藐视的口吻评论吾等,这等癖好很是要不得。教师之流的人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对于自己的愚昧无知毫无所觉,他们想当然地以为是人类的渣滓造就了牛马,而猫又从牛马粪中被制造出来。这对他们来说虽是常事,但从旁客观来看,却未必是什么体面事儿。就算是猫,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画好的。乍一看,猫们似乎长得都一个模样,没什么差别,没有一只猫拥有自家固有的特色。不过,若能进入猫的社会瞧一瞧,就会发现,其复杂程度不亚于人类社会,人类所谓的“十人十样”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猫的世界。不管是眼神,还是鼻型、毛色、步态,都各不相同。从胡须上表现出来的朝气活力,到耳朵竖起的调整,以及尾巴下垂的程度等,没有一只猫是相同的。美丑、好恶、通不通人情,可谓千差万别不胜枚举。尽管有如此明显的区别存在,可据说人类的眼睛都只会盯着上面看,目空一切。所以,莫说是吾等的特质,就连相貌他们也识别不出来,实在是可怜呀!正应了一句老话“同类相求”,干哪一行才了解哪一行,猫就是猫,猫的事情只有猫才清楚。不管人类如何发达,在猫的事情上,他们也无能为力。况且,说实话,人类并不像他们自以为的那么了不起,在不了解的事情上他们理解起来就更困难了。更何况是像我家主人这类缺乏同情心的人呢,他们是连“相互之间完全的理解,乃爱之第一要义”这样的道理也不懂的人,实在叫猫无法可想呀。他就像一只本性恶劣的牡蛎吸附在书房里,从不曾向外界敞开过。然后又摆出一副唯有自己才达观通透的可憎面孔来,委实有点儿可笑。他不通透达观的证据现正摆在眼前,那就是爷的肖像,他竟一点儿没认出来,还不自觉地说什么:“今年是与俄征战的第二年,想必画的是一只熊吧。”

    爷正睡眼蒙眬地趴在主人的膝盖上胡思乱想。不多时,女佣又呈上来第二张图画明信片。爷一瞧,原来是画了一排四五只洋猫的活版印刷品,有握笔的,有翻书的,都在学习。其中有一只离席的猫在桌角上一边唱“猫,猫,我是猫”,一边大跳西洋舞。卡片上还用日本墨写着几个黑漆漆的大字:吾乃猫。右边写了一首俳句:“读读书,跳跳舞,猫嬉一日春。”这是主人旧日门下的学生寄来的。人家表达的意思很清楚,任谁一看都明白。可愚蠢的主人却似乎仍不解其意,他一副颇感奇怪的样子歪头沉思,喃喃自语道:“咦?今年是猫年吗?”看来,对于爷已经这么有名了这件事儿,他还毫无所觉呢。

    片刻后,女佣又呈上了第三张明信片。这一份不是图画,上面写了“恭贺新年”,旁边还写着“在下惶恐,烦请向贵猫转达致意”。不管主人的脑筋回路再怎么不清楚,人家的意思都写得这么清楚了,他看来似乎也终于明白了,便哼了一声,端详了一番爷的脸。那眼神不同于以往,似乎多少带了那么一点儿敬意。主人在别人眼中向来没有什么存在感,突然这么露脸,也全是托爷的福。如此想来,他那崇敬的小眼神儿也就理所当然了。

    恰在此时,门铃丁零零地响了,大约是有客人上门吧。若有客来,女佣都会来传达。爷定下的规矩,来的除非是鱼店的梅公,否则就一律不必出面。所以,此刻爷浑不在意,依旧稳坐主人膝头。

    这时主人的样子却像被高利贷逼上门来似的,彷徨不安地朝大门处张望。似乎很烦招待来拜年的客人一起饮酒。这人的性子要别扭到如此程度,也实属难得了。既是如此,趁早出门也好呀,可他连那么点儿勇气也没有,越发显露出了他的牡蛎本性。

    过了一会儿,女佣来回话说,是寒月先生到访。这个名叫寒月的男子,似乎也是主人旧日门下的学生,不过如今已经毕业了,听说各方面都比主人混得强得多。此人不知何故,常到主人这里来玩。来了不是说怀疑有女人爱慕自己,就是怀疑自己不被女人爱,要么就是说些人生有没有意义之类的话,发一些似哀怨似情色缠绵的牢骚才走。他之所以喜欢找像主人这样的衰人,特意跑来倾诉些不知所云的衷肠,是因为他的这些话并不需要对方理解,而我家的牡蛎主人听了却还不时地捧场帮腔,这就更可乐了。

    “许久不曾拜访您了。老实说,从去年年末以来就一直忙个不停,好几次想过来,可脚下身不由己又往别处去了。”他一边把玩和服外褂的衣带,一边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你都奔何方而去了呀?”主人认真地问道,抻了抻带有家徽的乌木绵和服外褂的袖口。这件棉质外褂的袖子有点儿短,他里边穿着便宜的人造丝衫子,左右两边各露出了半寸袖子。

    “呃嘿嘿嘿……稍微有点儿不一样的方向。”寒月笑道。

    他这一笑,主人便瞧见了,寒月前面的门牙缺了一颗,便转了话题问道:“你的牙怎么啦?”

    “咳,其实,就是在某个地方吃香菇弄的。”

    “你说吃什么?”

    “那个,就是吃了点儿香菇。我想用门牙咬断蘑菇头,结果门牙一下子就掉了。”

    “吃个香菇能把门牙吃掉了?你真成糟老头子了。说不定可以作首俳句呢,只是,你的恋爱就要泡汤喽。”说着话,主人用手掌轻轻拍了拍爷的头。

    “啊,这还是那只猫吧?它是不是肥了许多呀?看样子,一点儿不输车夫家的黑子嘛!真是好猫。”寒月对爷高度评价道。

    “最近确实长大了不少呀!”主人似有些得意地啪啪拍了拍爷的头。被人夸奖心中自是受用,可爷的头也有点儿疼呀。

    “前天晚上搞了场音乐会呢。”寒月又把话题转了回来。

    “在哪儿?”

    “在哪儿,您就甭问了。三把小提琴合奏,钢琴伴奏,太有意思啦。三把小提琴一块儿拉,就算拉得不怎么样,也听不出来。两个是女的,我混在其中,感觉自己拉得还不错。”

    “嗯?那么,两个女的是什么人?”主人一脸艳羡地问道。

    原来,主人平素虽顶着一张枯木寒岩的冷脸,但实际上他可绝非什么淡漠女色的人。过去在读某部西洋小说的时候,其中出现的某个人物,他对所有女性基本都抱有爱慕之心。作者以讽刺的手法描述这个人物说:据统计来看,路上往来的女性中百分之七十都能令他迷恋。主人看了就对那男子敬佩万分道:“此乃真理也!”

    这等花心男人何故会过着牡蛎式的生活?吾等猫类终究是难以理解呀。有人说他是因为失恋,有人说他是胃病所致,还有人说他是因为缺钱而没有底气。不管是哪个原因,反正他之于明治历史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所以也就无所谓了。不过,他竟然以艳羡的口气探问寒月的女友,这却是事实。

    寒月心情颇好地用筷子夹起一块茶点里的鱼糕,用剩下的一半门牙咬着吃起来。爷很担心他会不会又被硌掉剩下的那颗门牙,还好,这次倒是安然无恙。

    “哦,两位都是别人家的千金小姐,您不认识的。”寒月淡淡回道。

    “原来——”主人拖长了音,思索着将“如此”二字略去。

    寒月大约觉得时候到了,便试探着邀请道:“多好的天气呀!您若是有空,一同出去走走如何?旅顺已被攻克了,街上可热闹啦!”

    主人的神情却表明,比起攻克旅顺的消息,他更想听寒月女友的来历。他考虑许久,似乎才终于下定了决心,断然起身道:“那就走吧!”

    主人依旧穿着那件带有家徽的乌木绵和服外褂,外面罩了一件结城产的捻线绸棉衣,据说这是他兄长的遗物,二十年来早已穿得旧了。不管结城产的捻线绸有多么结实,也经不住这么成年累月地穿在身上,在日光下许多地方已经薄得能看清里面补丁上的针脚了。主人的衣服没有寒冬腊月与春寒料峭之分,也没有便装与礼服的区别,出门时总是将两手揣在怀里踱步而行。他是没有其他衣服呢,还是有衣服却嫌换起来麻烦呢?爷也搞不清楚。只是,爷认为这件事肯定是与失恋无关的。

    他二人出门后,爷便不客气地领受了寒月吃剩的鱼糕。爷此时已不再是只寻常的猫了,自觉至少也有资格与桃川如燕[331]笔下的猫,或是葛雷笔下偷吃金鱼的那只猫相提并论。车夫家的黑子之流压根儿瞧不到眼里。就算把鱼糕消灭个精光,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再说,背着人吃零食这毛病又不只限于吾等猫族,家里的女佣不就常趁着女主人不在时偷吃吗?况且也不只是女佣,连女主人夸耀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们,如今也有了这种倾向。

    那是四五天前的事儿了,两个小孩一大早就起床了,主人夫妇还好梦正酣,她们俩就已经面对面坐在了餐桌旁。按照惯例,她们每天早晨要将主人家吃的面包分作几份,分别抹上砂糖来吃。但这一天,糖罐刚好摆上了餐桌,还配着匙子。因为砂糖没有像平时那样给她俩分配好,大的那个过了一会儿,就从糖罐里舀出一匙糖来放进了自己的碟子里。于是,小的那个也学着姐姐的样子,将相同分量的砂糖以同样的方法倒进了自己的碟子里。姐妹俩互相怒视了片刻,大的又拿起匙子舀了满满的一匙添进自己的碟子里,小的也立刻拿起匙子舀了和姐姐相同分量的砂糖。于是,姐姐又舀了满满一大匙,妹妹也不服输地紧跟着舀了一匙。姐姐又将手伸向糖罐,妹妹又拿起了匙子。眼看着她们一匙一匙地舀下去,两个孩子的碟子里终于都高高地堆满了糖,在糖罐里连一匙砂糖也不剩的时候,主人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卧室出来了,好不容易舀出来的砂糖又被原封不动地装回了糖罐里。由此可见,人类从利己主义出发所得出的“公平”概念,也许比吾等猫类要优越得多,智慧似乎反倒还不如猫。爷觉得应该不等砂糖堆成小山,就趁早把糖舔光才好。然,正如之前所说的,爷说的话她们听不懂,所以爷只能蹲在饭桶上同情地看着她们,默不作声地瞧热闹了。

    主人和寒月一起出门,后来不知究竟去了何处,如何去的,只是那天夜里他回来得很晚。第二天坐到餐桌旁时,已是九点钟了。爷照例趴在饭桶上,抬眼一瞧,主人正沉默地吃着年糕汤。他吃了一块又一块,年糕块切得虽小,可他一连吃了六七块,碗里剩下最后一块时,他撂了筷子。其他人要是这么放肆任性,那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但他最擅长的就是摆主人的威风,看着混浊汤汁里的年糕残骸,可以全不在意。

    女主人拉开壁橱门,从里面拿出胃药放在桌上。

    “那个不管用,我不吃了!”主人道。

    “可是,听说那个对消化你吃的淀粉类食物大有功效,还是吃了吧!”女主人哄劝道。

    “甭管是淀粉还是什么,反正都不管用。”主人的固执劲儿上来了。

    “你可真没耐性。”女主人嘀咕道。

    “不是我没耐性,而是这药没有效果。”

    “既是如此,那你前些日子不是说‘效果很好很好’,每天都吃的吗?”

    “之前是有效,可最近又没效了呀。”主人像对诗回答道。

    “你这样断断续续地吃,功效再好的药也不管用了。胃病同不得旁的病,如果不耐心些,是治不好的呀!”女主人说着,回头给手捧茶盘侍立一旁的女佣使了个眼色。

    “夫人说的是正理。若是不再吃一段时间,也不知道这药到底好不好呀。”女佣毫不犹豫地偏袒女主人道。

    “不管好不好,不吃就是不吃!女人懂什么!闭嘴!”

    “反正我就是个女人!”女主人说着,把胃药推到主人面前,大有逼其剖腹之势。主人却一言不发地起身进了书房。

    女主人和女佣互相看看对方,无声地笑了起来。这种时候爷要是紧随主人身后进去,爬上他的膝盖,那肯定是要倒大霉的。爷便悄悄地从院内绕到书房一侧的檐廊上,从拉门的缝隙里向内窥探,主人正翻开爱比克泰德[332]的书在阅读。他若能如读寻常读物般读得懂,倒也还算有些了不起。然而,不过五六分钟,他便将书一掼,摔在了桌上。“他基本也就这样啦。”爷心中暗道,复又凝神细瞧,他这次拿出了日记本,写了如下的内容:

    和寒月一起去了根津、上野、池之端、神田一带散步。在池之端的待合茶屋[333]前,一个艺伎身穿裙摆带花边的春装,正在玩羽毛毽子。其服饰虽美,却貌若无盐,总觉得与我家猫相差仿佛。

    不管那张脸有多么不堪,也不必特地拿爷来举例吧。爷若要能去一趟喜多床[334]美发屋,也刮刮脸,定然不逊色于人。人类竟如此自大,实在叫人无奈呀。

    行至宝丹药房的拐角,迎面又走来一位艺伎。这女子身姿袅娜,削肩细细,淡紫色衣衫穿得大方工整,看上去极斯文雅致。她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小源,昨夜实在太忙,所以……”她这一开口,那如外乡人般粗嗄的声音,立时便让难得一见的风姿瞬间失色,让人连回头看一眼那个所谓的小源究竟是谁的兴致都失却了。我依旧揣着手向御成道[335]走去,寒月却不知为何,看来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

    再没有比人心更难揣摩的了。主人此刻的心情是恼怒,是欢快,还是正在哲人的遗著中寻求一丝安慰?爷是一点儿也搞不明白。他是在冷然笑看人间,还是想掺和进尘世?是为些许无聊小事大动肝火,还是超然物外?叫人全然摸不透心思。吾等猫族在这方面,心思可就单纯多了。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恼了就尽情地发火儿,哭的时候就哭他个死去活来。反正,吾等是绝不会写什么日记之类的无用之物的,因为根本没有写的必要。如主人这般表里不一的人,也许才有把自己人后的一面写成日记的必要吧,好在暗室中发泄一通自己那见不得人的真实想法。至于吾等猫族,不管是坐卧行走,还是拉屎撒尿,都是最真实的日记,所以无须煞费苦心来保留自己的真面目。有闲工夫写日记,还不如在檐廊下睡大觉呢。

    在神田的某料理亭用了晚餐,小酌了两三杯久未尝到的“正宗”[336]清酒,今日早餐的胃口极好。

    主人觉得夜间小酌对胃病是最有益处的。胃药当然就不必再吃了,不管何人来劝,也是不吃了。反正没效果就是没效果。

    主人胡乱攻击胃药,仿佛独自在吵架。今日早间的那股肝火儿,在这里露出了端倪。人类写日记,其本色也许就在于此吧。

    前些天听××说,不吃早饭对胃好,我便试着二三日未曾用早饭,可除了咕咕腹鸣之外,并无半点儿功效。接着又有人告诫,让我千万莫食酱菜,依他的说法,酱菜是一切胃病的起因,只要不吃酱菜,就等于断了胃病的根儿,胃病定能得以根治。那之后,我的筷子一周没碰过酱菜,但也不见有什么特别的效验,所以近来我又开始吃酱菜了。我又请教了那谁谁,照他说,治胃病只有腹部按摩疗法一途了。只是,普通的按摩是没用的,必须采用皆川式[337]古法按摩方能见效,按一两次一般的胃病都能治好。听说安井息轩[338]就非常喜欢这种按摩法,连坂本龙马[339]那样的豪杰也常去按摩治疗。于是我便匆匆去了上根岸町[340],在那里尝试治疗。但是,听说必须要揉骨头才有疗效,要想根治就须将五脏六腑颠倒位置翻个个儿,这可真是残酷的按摩法呀。按摩之后,身子软得像团棉花,仿佛患了昏睡症似的,因此按了一次就受不了了,只得就此作罢。

    听A君说不能吃固体食物。之后,我便日日只喝牛奶度日。那段时日,肚子里总哗啦啦地响,仿佛发大水似的,搞得我彻夜难眠。

    B君教我横膈膜呼吸法,说:通过呼吸使内脏运动起来,胃部功能就自然恢复健全了,可以试试。这法子我也尝试着做了几次,可总觉得肚子里不大对劲儿。而且,要聚精会神地想着用横膈膜呼吸,不可稍忘,可我偏偏坚持个五六分钟就又忘了。若是不想忘记,就要时时刻刻把注意力放在横膈膜上,搞得我无法读书,也没法写文章了。美学家迷亭还瞧着我的身体说风凉话:你又不是待产的孕男,还是算了吧!因此,这横膈膜呼吸法也就此作罢了。

    因C先生说吃荞麦面对胃好。于是,我便又立刻一碗接一碗地吃起了清汤荞麦面,可这招总让我拉肚子,除此之外也不见丝毫功效。

    多年来,为了治胃病,我寻访一切可能有效的方法,并一一试过,然,统统不见效。只昨夜与寒月君小酌饮下的三杯“正宗”清酒委实灵验。今后就每晚都饮上两三杯吧。

    这个决定也必定长久不了。主人的心思活泛得如同吾等猫类的眼珠子,总是在不停地变化着。他是个干什么都没常性的男人。他在日记中明明那么担心自己的胃病,可面上却又硬挺着逞能,实在叫人好笑。前些天,他的朋友某某学者登门拜访,从某种见地出发,大发了一通“一切疾病皆源自祖先和个人罪恶”的议论。看来此人在这方面相当有研究,一番论述条理清晰、逻辑井然、见解精辟。可怜吾家主人,虽心有不甘,可到底不具备反驳此学说的头脑和学问。不过,他大约觉得恰逢自己为胃病所苦之际,所以无论如何总要辩解几句,以全自家颜面。

    “你的说法的确有趣。不过,那位卡莱尔[341]也有胃病哦。”主人这话仿佛在说,因为卡莱尔有胃病,那么我患胃病也是件光彩的事儿。这话答得当真是驴唇不对马嘴呀。

    于是,那位友人道:“卡莱尔虽有胃病,然,有胃病者未必都能成为卡莱尔呀。”

    朋友的指摘太清楚明白了,主人顿时哑口无言。看来他的虚荣心尽管很重,可实际上还是希望自己没有胃病才好。说什么今夜开始要小酌几杯,委实有点儿搞笑。如此想来,他今早吃了那么多烩年糕,也许真是托了昨夜与寒月喝了几杯“正宗”清酒的福呢。爷也想吃点儿烩年糕了。

    爷虽说是只猫,却差不多什么都吃,并不挑嘴。不像车夫家的黑子,没有远征小巷鱼铺的那把气力,也不如小胡同里二弦琴师傅家的花猫那般铺张讲究,因为咱没人家那身份。因此,爷出人意料地不大挑食。小孩子掉的面包渣也吃,点心馅儿也能舔几口。酱菜实在难吃,可是为了积累经验,爷也尝过两块腌咸萝卜。一尝之下,真是怪东西,不过确实基本上所有的东西爷都能吃。嫌这个,讨厌那个,这种奢侈任性的话,毕竟不是爷这个教师家的猫该说的。

    听主人说,法国有个名叫巴尔扎克的小说家,是个极尽奢侈的男人。当然,此处所指的奢侈并非是饮食上的,而是指小说家为写文章而极尽铺张奢侈之能事。有一天,巴尔扎克想为自己小说中的人物起个名字,他想了许多,可总不中意。碰巧有朋友来玩,他便携友一同出门去散步。朋友根本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他强带出了门。巴尔扎克一边陪朋友散步,一边寻觅着自己苦心孤诣而不得的人物名字。来到大街上,他不干别的,就光盯着商店门口的招牌看,却依然寻不到中意的名字。他领着朋友胡乱游逛,朋友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他瞎逛。他们就这样从早到晚在巴黎四处探险。归途中,一家裁缝铺的招牌忽然就撞入了巴尔扎克的眼中。定睛一看,招牌上写着“Marcus”的店名。巴尔扎克拍手称妙:“就是这个!就是这个!非它莫属!‘Marcus’不就是个顶好的名字嘛!‘Marcus’的前面再加上个打头字母‘Z’,就是个绝妙的好名字了。必须要加上字母‘Z’,‘Z·Marcus’,妙!实在是妙!自己编的名字,不管起得多漂亮,可总归脱不了刻意的嫌疑,少了些情趣。费了许多劲儿,总算是有个如意的名字啦!”他独自欣喜若狂,全不记得让朋友跟着遭了多少罪。只不过是为了给小说中的人物起个名字,他就不得不在巴黎探寻了整整一天,要说的话,还真是够耗费工夫的呀。

    奢侈到这般地步,倒也相当出彩,可像爷似的只有个牡蛎式主人的境遇,就无论如何也张狂不起来了。怎样都好,只要能填饱肚子,这种英雄气短的想法大约也是境遇造成的吧。所以,现在想吃烩年糕也绝不是什么奢侈的结果,而是从“什么都好,有的吃就吃吧”的想法出发,想到主人吃的是烩年糕,也许还有剩的在厨房里。……于是,爷便转悠到厨房去看看。

    今天早上见过的那块年糕,色彩一如早晨看见时的一样,粘在碗底。坦白说,爷至今还不曾尝过一口年糕呢。一眼看去,好像味儿不错,又似乎有点儿令人作呕。爷用前爪一挠,把表面上的菜叶搂了下来。一瞧,爪子上沾了一层年糕皮,黏糊糊的。闻了闻,那香味就像把锅里的饭装进饭桶里时散发出的味儿一样香。“吃,还是不吃呢?”爷四下里一张望。不知是不是运气好,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女佣一年到头都摆着同一张脸子,踢羽毛毽子。小孩子们在里屋唱着“小免,小免,你说什么”。要想吃,就趁现在。若错失此良机,那就只能虚度时光,到来年也不知道年糕是什么味儿了。吾虽是只猫类,刹那也顿悟出一条真理来:“难得的机会,会使所有动物都敢于做出不情愿的事来。”

    老实说,爷其实并不是那么想吃烩年糕。相反,越是盯着它粘在碗底的样子细瞧,越是觉得恶心,压根儿不想吃。女佣如果在此时拉开厨房的后门,或是听见里屋小孩的脚步声向这边靠近,爷大约会毫不惋惜地丢开那只碗,甚至直到明年,都兴不起吃烩年糕的念头来。可是,没有人来。不管爷如何磨蹭踌躇,依然不见有人来。心情焦虑,仿佛被催促着“还不快吃”。

    爷盯着碗底心中暗道:“快!快!给爷来个人吧!”然,终究还是无人前来,这烩年糕到底还是非吃不可了。最后,爷仿佛倾注了全身重量似的投入碗底,嗷呜一口咬下去,深深咬入了年糕角上一寸左右的地方。费了这么大劲儿咬下去,差不多的东西都能咬下来了。可是,爷震惊了!原本以为东西已经咬下来了,要拔出牙来时才发现,牙拔不出来了。想再咬一下,牙却动弹不得。爷意识到这年糕竟是个怪物时,已经迟了。犹如陷入泥沼的人,越是急着拔出腿来,就陷得越深;咬得越使劲儿,嘴就越僵住了不中用,牙齿动弹不得。年糕很有咬头,可正因为它有咬头,所以让爷没了招儿。美学家迷亭先生曾评论吾家主人,说:“你就是个想不开的男人。”这评论真是太贴切了。爷觉得这年糕也同主人一样,是怎么也咬不开了,一咬再咬,就像用三除十,永无尽头。正烦闷之际,爷无意间又发现了第二条真理:“所有动物都能凭直觉预知事物的吉凶。”至此,爷已经发现了两条真理,可牙上粘着年糕,叫爷丝毫也高兴不起来。

    牙被年糕拉扯着,像要被拔下来似的疼痛难当。若不尽快咬断它逃走,女佣就要来了。孩子们的歌声好像已经停了,定然是正奔向厨房无疑。愁闷已极,爷试着甩了几圈尾巴,却丝毫功效也无。竖起耳朵又耷拉下去,还是没用。一想,也是,耳朵和尾巴与年糕并无半点儿关系。反正,爷发现了,摇尾、竖耳、趴下打滚儿统统无益,所以只得放弃这些做法了。最后,爷想只有借助前足之力拂落年糕这一招了。先抬起右爪在嘴巴周围来回摩挲,可光摩挲摩挲并不能解决问题。这回爷又伸出了左爪,以嘴为中心急剧画圈儿。单靠这等小把戏,还是摆脱不掉那怪物。坚忍才是胜利的关键,爷左右爪交替着轮番上阵,可牙齿依然深嵌在年糕里拔不出来。唉,太棘手啦,索性双爪齐上吧!于是,不可思议的一幕就在此刻发生了,爷的两条后腿儿竟然直立起来了。这一下子,咋说呢?总觉得爷似乎已经不是猫了。

    可这当口,是猫也好,不是猫也罢,都不打紧,猫已经顾不得这些了。无论如何先摆脱年糕怪再说,想到此处,爷攒足了力气使两爪在脸上一通乱挠。由于前爪动作太过猛烈,动不动就失了重心,搞得爷东倒西歪险些跌倒。每当要倒的时候,爷就必须用后腿协调平衡,如此一来,就不能站在一个地方不动了,于是只得转着圈儿在厨房里到处跑。爷居然也能这般灵巧地直立起来,第三条真理蓦然现于眼前:“临危之际,能够发挥出平常没有的特殊能力,此可谓‘天佑’也。”

    幸蒙天佑,爷正在与年糕怪进行殊死搏斗,忽然听到似乎有脚步声,像是有人从室内朝这厢来了。有人要到这里来!糟了!爷越发拼命起来,慌得在厨房乱跑。脚步声渐渐近了。啊,真是遗憾,“天佑”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终于被小孩子发现了。“哎呀!猫猫在吃烩年糕,还跳舞呢!”孩子大声嚷道。第一个听见这叫喊声的是女佣。她随手把羽毛毽子和毽球板一扔,“哎呀!”了一声便飞奔进来。女主人穿着带家徽的绉绸和服道:“这讨人厌的猫!”连主人都从书房出来了,斥道:“这个混账东西!”只有小孩子们嚷嚷着:“好玩呀,真好玩!”然后,大家伙儿像约好了似的,齐声哈哈大笑起来。爷心中又气又苦,可又不得不继续蹦跶,真是羞杀人也。笑声好不容易收了,结果那五岁的小女孩又说:“妈妈,这猫也忒不像话了。”于是,势如大夏之将倾,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人类缺乏同情心的行径,爷基本上也都见识过,却从未感到过如此刻这般可恨可恼。终于,连“天佑”也不知遁往何方了,爷只得恢复成平日的四脚着地,一声不吭地直演到翻白眼的丑态。

    主人觉得怪可怜的,不忍心见死不救,遂命女佣道:“算啦,给它把年糕扯下来吧。”

    女佣却以眼神儿询问女主人:“不让它再跳一会儿吗?”

    女主人虽想看猫跳舞,但终不忍见猫跳舞致死,便沉默着没说话。

    “不快扯下来它就死啦!快扯下来!”

    主人又回头扫了一眼女佣。她仿佛正做着吃大餐的美梦,吃到半截儿却被惊醒了一般,满脸全是不爽的神情,上前揪住年糕狠狠一扯。爷虽不是寒月君,可也担心自己的门牙会不会就此被扯断。您要问疼不疼?深嵌进年糕里的牙被毫不留情地一扯,那种疼呀,真是难耐呀!爷又体验到了“一切安乐,皆源于困苦”这第四条真理。爷骨碌碌眼珠一转,四下扫了一圈,发觉家人都已进内宅去了。

    值此惨败之时,在家里即便被女佣瞧上一眼,爷也觉得窘迫难当。于是打定主意,索性且去拜访胡同里二弦琴师傅家的三花小姐。爷自厨房溜到房后。

    三花小姐可是这一带有名的美貌俏猫。爷毫无疑问的确是只猫,但对于爱情却也略通一二。每逢在家中见主人脸色不悦,或遭女佣责骂而心情不畅时,爷必定会去拜访这位异性好友,向她倾诉一番。于是乎,不知不觉间便神清气爽起来,忘却了迄今为止一切的辛劳忧烦,仿若重获新生。女性的作用实在是巨大呀。

    爷心里想着“不知她可在家”,隔着杉树篱笆墙从空隙中张望。但见三花小姐正戴着正月里的新项圈端坐于檐廊下,她的后背圆润适度美得难以言喻,曲线玲珑、美不胜收。尾巴弯得恰到好处,脚部盘叠的形态,懒洋洋微微扇动耳朵的情景,真是形容不出来的美。特别是她高雅地端坐在温暖和煦的阳光下,尽管姿态显得那么静穆端然,一身光滑得赛过天鹅绒的毛反射着春日的阳光,令人觉得无风自动。爷出神地望着她,心醉神驰,好半晌才回过神来,低声轻唤:“三花小姐!三花小姐!”边叫边晃动着前爪打招呼。

    “呀!老师!”她走下檐廊,走动间红项圈上的铃铛丁零零地响。哦,到了正月就要戴铃铛呀,声音可真好听啊!爷正满心赞叹,三花小姐已至身旁,她将尾巴向左一摆贺道:“啊,老师,恭贺新年!”

    吾等猫族之间互致问候之时,都是将尾巴竖起来,绷得像根木棍儿似的向左边一摆,再转一圈。这条街上将爷称为“老师”的,也就只有三花小姐了。正如前回所讲,爷还没有个名字,但因是住在老师家里的,所以得三花小姐尊称一声“老师”。爷也能被尊一声“老师”,心情自然不错,便满口应承道:“是,是……啊,同贺同贺!您打扮得真是太漂亮啦!”

    “哦,是去年年底师傅给买的。漂亮吧?”她丁零零晃动铃铛,让爷瞧。

    “这声音确实美妙呀!在下有生以来还不曾见过这么漂亮的铃铛呢。”

    “哟!哪儿的话,大家戴的不都一样嘛。”说着她又丁零零晃动起铃铛来,“很好听的声音吧,我很喜欢呢。”说着,不停晃得铃铛丁零零作响。

    “看样子,您家师傅真是非常疼爱您呢。”爷将自身与她相比,心中不由暗暗流露出羡慕之意。

    三花很是天真无邪,“真的呢!她简直待我如自己亲生女儿一般呢。”三花天真地笑道。

    纵然是猫,也未见得就不会笑。人类以为除了自己就没有动物会笑了,这可是大错特错的哦。吾等猫族笑起来,是将鼻孔弄成三角形,震动咽喉部位发笑,人类自然是不知道的。

    “您家主人究竟是做什么的?”

    “哦,我家主人?真是个怪问题。她是一位师傅呀,二弦琴师傅嘛。”

    “这个我也知道啊。我问的是她的身份,从前应该也是位了不起的人物吧?”

    “是呀。”

    “等着你的五针松[342]……”

    拉门后师傅奏起了二弦琴。

    “琴声好听吧?”三花自豪地说。

    “是很好听,可我不大懂。到底奏的是什么曲子呀?”

    “啊?那个,叫什么来着?师傅可喜欢那个啦……师傅都六十二岁了呢,多硬朗呀。”

    活了六十二岁,是够硬朗的。爷干巴巴地“哦”了一声作答,的确是木讷,可实在想不出什么漂亮话来,所以也是没法子的事儿。

    “别看那样儿,听说她原来的身份可高贵啦。经常念叨呢。”

    “哟!原来是什么身份?”

    “听说好像是天璋院[343]夫人的秘书官的妹妹出嫁后的婆家的外甥的女儿。”

    “啥?”

    “那个,天璋院夫人的秘书官的妹妹出嫁后的婆家……”

    “原来是这样,等等!是天璋院夫人的妹妹的……”

    “哎呀,错啦。是天璋院夫人的秘书官的妹妹的……”

    “好,首先是天璋院夫人对吧?”

    “对。”

    “然后是秘书官对吧?”

    “对。”

    “出嫁后的……”

    “是他妹妹出嫁后的。”

    “对,对,我总是搞错了。是妹妹出嫁后的婆家的……”

    “婆家的外甥的女儿。”

    “是婆家的外甥的女儿对吧?”

    “对。明白了吧?”

    “没明白,太乱了,不得要领呀。说到底,她究竟是天璋院夫人的什么人呀?”

    “你可真是个棒槌呀!是天璋院夫人的秘书官的妹妹出嫁后的婆婆的外甥的女儿,刚才不是说过了吗?”

    “这一点我已经明白。”

    “明白这个就行了。”

    “哦。”无奈,爷只得投降了。我们有的时候不得不揣着糊涂装明白。

    拉门后的二弦琴声戛然而止,传出师傅的呼唤声:“三花三花,吃饭啦!”

    三花小姐开心道:“呀!师傅叫我呢,我要回去了。你自己没问题吧?”她无奈地同我道别,“那么,再见,有空再来玩吧。”丁零零一串铃声响起,她已跑到庭前,突然却又匆匆折返回来,担心问道:“您脸色很糟糕,没什么事儿吧?”

    因为吃烩年糕吃得跳舞这种糗事,叫爷怎么说得出口,只得回答她:“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想点儿什么事儿头就疼。觉得跟你说说话就好了,所以就找你来了。”

    “这样呀。那请多保重。再见。”看来她对爷还有点儿依依难舍呢。

    于是,遭烩年糕打击的精神头儿又恢复了,心情顿时大好。回家途中,生出了穿过那座茶园子的念头,便踏着初融的霜柱,从建仁寺坍塌的断壁处探出头去一瞧,正瞧见车夫家的黑子又在枯菊上弓背打哈欠。如今,爷见到黑子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恐惧的感觉了,只是觉得跟它说话是个麻烦,所以打算假装没看见就径直穿过去。按照黑子的性情,被人轻侮小视了,它是绝不会默不作声的。

    “哎!没名儿的乡巴佬儿,你近日很嚣张嘛。不管吃多少教师家的饭,也少摆那副盛气凌人的架势,眼里没人可就没意思了!”

    看来,黑子还不知道爷已经是名猫了。想给它解释一下,可这家伙到底不是个懂事儿的。爷便决定寒暄敷衍它几句,好尽快脱身。

    “哎哟,是黑子哥呀,新年好啊!您还是那么精神!”爷竖起尾巴向左画了个圈。黑子却只是竖起尾巴,并不还礼。

    “什么新年好?人家正月才拜年呢,你丫不年不节的拜个屁的年呀!当心点儿,瞧你那虚头巴脑的样儿!”

    “虚头巴脑的样儿!”肯定是句骂人话,可是爷不懂,只得问:“请教一下,‘虚头巴脑的样儿’是什么意思?”

    “哈?你这家伙,还真是犯贱,有找骂的爱好呀,居然还问这是什么意思!所以说你是个正月野郎[344]呢!”

    “正月野郎”还挺有诗意的,只是意思比“虚头巴脑的样儿”更叫人不明白。爷本想问问日后好做个参考,可问了也是白问,肯定不会得到明确的答复,于是便只好相对无言地默默站着,一时间觉得有点儿别扭。正在此时,忽闻黑子家老板娘扯着嗓子高声嚷道:“哎呀!碗架上放的鲑鱼不见了!糟糕!准又是黑子那畜生偷的,除了那只可恨的猫再没别个!等你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这怒吼声毫不留情地扰乱了初春的恬静气息,彻底俗化了一派太平盛世景象。

    黑子带着一副“爱嚷就嚷吧,让你嚷个够!”的蛮横神气,方下巴向前一探,递了个“听见了吧”的眼色。

    爷一直忙着与黑子应对,不曾留心其他,此时一瞧方才发现,黑子脚下有一块约值二厘三分钱的鲑鱼骨头,上面滚满了泥。忘了之前的情势,不由得奉承道:“老兄勇猛一如当年呀!”

    黑子自然不会因为这么一句奉承话就捐弃前嫌:“说什么勇猛,你这家伙。不过叼一两块鱼骨而已,就说什么‘一如当年’。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瞧扁了。老子可是车夫家的黑子!”它用右前爪倒着挠上肩头,权充作撸胳膊、挽袖子。

    “您黑子哥的事迹,在下耳闻已久矣。”

    “你既知晓,还说甚‘一如当年’,那算什么事儿呀!”

    黑子不断地挑刺儿奓毛儿。若是个人,早被揪住前襟,抡圆拳头胖揍一顿了。爷正觉束手无策,今日恐怕麻烦大了,恰在此时,又传来了老板娘的大嗓门儿。

    “喂,西川先生,喂!我说西川先生呀,我这儿有点儿事儿呀。请您立刻给我送一斤牛肉来。好吗?明白吗?不硬的牛肉送一斤来。”她订购牛肉的声音,打破了四周的寂静。

    “哼!一年就订一回牛肉,还特意扯着大嗓门嚷嚷,一斤牛肉她也好意思向四邻炫耀,抠门儿的娘儿们!”黑子叉着四条腿儿嘲讽道。爷不便搭腔,就在一旁默默瞧着。

    “就一斤来肉,怎么够!没办法,算啦,肉一送来,老子就立刻享用了吧。”这话说的,那一斤牛肉像是专为它订购的似的。

    “这可是真正的大餐呀。美哉,妙哉!”爷想让它尽快滚回家。

    “你屁事儿不懂,少啰唆!闭嘴!”说着话,它突然用后腿刨起冰碴就往爷当头撒下。爷吃了一惊,就在抖落身上泥土的当儿,黑子钻过篱笆墙销声匿迹不知去向了,大约是去阻击西川家的牛肉了吧。

    回到家中,不知何时客厅里已是一派春意盎然。就连主人的笑声,听起来也充满了蓬勃的朝气。爷从敞着门的檐廊溜进去,靠近主人身旁一瞧,原来是有生客到来。客人梳着齐整漂亮的分头,身着带家徽的和服,外罩小仓[345]布的短外褂,看起来是个极老实淳朴的书生样男子。爷从主人手炉的一角望出去,一张名片和“春庆”牌香烟的涂漆烟盒并排放在一起,上面写着“谨介绍越智东风君,致问候,水岛寒月”的字样。于是,爷知道了来客的名字,也知道了他是寒月先生的朋友。他们宾主聊到中途,爷才回来,所以对他们所谈之事的来龙去脉不大清楚,不过好歹能猜出来,似乎是与前文介绍过的那位美学家迷亭先生有关。

    “迷亭先生说,那是个有趣的计划,让我一定要随他同去。”客人淡淡道。

    “什么?你是说去那个西餐厅吃午饭的计划吗?”主人将续满茶的杯子推至客人面前道。

    “啊,那个所谓的计划,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不过,我想他那个人办事,总会搞点儿什么花招出来吧……”

    “你们一起去了?怪不得。”

    “不过,还真是挺意外的。”

    主人没唠叨什么“你见识到了吧”,而是啪的一下,在正蹲在他膝头上的爷的脑袋上敲了一记,还真有点儿疼。

    “他又耍了些愚蠢的把戏吧?迷亭就是有那种坏毛病。”主人突然想起了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那件事儿。

    “嘿嘿,他问我:‘你想吃点儿什么特别的东西吗?’”

    “吃什么了?”

    “他先是边看菜单,边聊了些各种料理的话题。”

    “是在还没点菜之前?”

    “是啊。”

    “然后呢?”

    “然后他转过头去望着侍者说:‘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嘛。’侍者不服气了,问他:‘鸭里脊和小牛排,您意下如何?’先生却说:‘要吃那等平庸之物,何须特意来此。’侍者不明白‘平庸’为何意,所以就神情古怪地不吭声了。”

    “就是那德行吧?”

    “然后,他又扭头对我说:‘你呀,要是到了法国或英国,就可以敞开了吃“天明调”[346]和“万叶调”[347]了,可在日本,到处都是一个调调,让人根本提不起兴致进西餐厅。’他这话说得气度非凡。哦,那位迷亭先生到底有没有去过外国啊?”

    “什么?迷亭去过外国?若是有钱,又有时间,只要想去,随时都可以去的。不过,他大约是把今后打算去的地方说成已经去过了吧。”主人觉得自家说话精妙有趣,便率先笑了起来,但客人却毫无赞佩之色。

    “是吗,我还以为他什么时候出过国呢,就不由得洗耳恭听。而且,他就如亲眼见过一般,形容起什么蚰蜒汤呀、炖青蛙呀,真是惟妙惟肖。”

    “那是不知道从哪儿道听途说来的吧。他可是撒谎界的名人呀!”

    “的确如您所言。”客人打量着花瓶里的水仙,露出一丝遗憾之色来。

    “那么,所谓的计划,就是这个吗?”主人追问道。

    “哪里,这不过才开个头儿而已,正题这才开始呢。”

    “哦?”主人适时地插入了好奇的感叹词。

    “然后,迷亭先生就说:‘再怎么想吃蚰蜒汤和炖青蛙什么的,轻易也吃不着。罢了,就吃点儿橡面坊丸子怎么样?’因为他是和我商量的,我就随意赞同说:‘就那个好了。’”

    “哦,橡面坊丸子[348]呀?妙呀!”

    “是啊,太妙了!不过,迷亭先生说得太一本正经了,我当时都没醒过闷儿来。”客人看来似乎是在为自己的粗疏向主人检讨。

    “后来呢?”主人漫不经心地问道。对于客人的歉意,没有表示半分同情。

    “后来他就喊侍者要两份‘橡面坊丸子’,侍者向他确认问是不是牛肉洋葱丸子,迷亭先生就用更加正经的表情纠正说:‘不是牛肉洋葱丸子,是橡面坊丸子。’”

    “这样啊,那么‘橡面坊丸子’这道菜究竟有没有呢?”

    “呀,我也觉得有点儿奇怪呀。可迷亭先生却十分淡定沉着,而且他又是那么一位西洋通,尤其是在那个时候我又对他出过国这事儿深信不疑,所以就为他帮腔,跟侍者说:‘橡面坊丸子就是橡面坊丸子!’”

    “那侍者是怎么应对的?”

    “侍者呀,现在想起来真是太好玩了。他盘算了一会儿说:‘实在抱歉,今天凑巧没有橡面坊丸子。若是牛肉洋葱丸子,立刻就能给您呈上两份来。’迷亭先生非常遗憾地说:‘那,我们好不容易跑到这儿来,就太没意义了。难道不能行个方便弄两份给我们尝尝吗?’他说着递给侍者二十钱银币,侍者说‘无论如何,帮你们去和厨师们商量商量吧’。之后便进后厨去了。”

    “看起来,他是真的很想吃橡面坊丸子呀。”

    “不多时,侍者走出来说:‘真是不凑巧。您要是定做这道菜,我们倒是可以给您做,就是要稍微多花点儿时间。’迷亭先生沉静自若地说:‘反正大过年的,闲着没事儿,那就稍待片刻,吃了再走吧。’他边说边从兜里掏出雪茄烟,吞云吐雾地抽起来。我也没辙,就从怀里取出《日本新闻》来看。于是侍者就又进后厨商量去了。”

    “咳,这也太麻烦了吧。”主人如读战地通讯稿般劲头十足,又往前凑了凑。

    “然后,侍者又出来了,很过意不去似的说:‘最近做橡面坊丸子的材料缺货,连龟屋商店和横滨山下町十五街外国食品店都买不到。真是太遗憾了。’迷亭先生对着我反反复复说:‘真是的,好不容易来一趟。’我也不好不说话,只得帮腔说:‘真遗憾呀,真是遗憾之至!’”

    “诚然有理。”主人也赞同道。怎么就“诚然有理”了?爷不明白。

    “于是乎,侍者也一副愧疚万分的模样儿说:‘若有了材料,请先生定要赏光莅临。’迷亭先生便问他是用的何种材料,侍者只嘿嘿笑着却并不作答。先生又追问说:‘材料是用的日本俳句诗人吧?’侍者回说:‘对,是呀,就是那东西,所以最近连横滨也买不到,实在是万分抱歉。’”

    “啊哈哈哈……原来这才是包袱呢,这可太逗了!”主人一反常态地大声笑道。他双膝震动,害得小爷差点儿掉下去,可主人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看来,是因为知道了遭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荼毒的不止他一人,所以突然变得开心畅怀起来。

    “然后,我二人刚出了店门,迷亭先生就扬扬自得地问:‘怎么样?你配合得挺不错嘛。做橡面坊丸子的材料,这个点好玩吧?’我赶紧奉承说:‘佩服之至。’就跟他告辞了。其实,此时早已过了午饭的点儿,我肚子空空,实在受不了了。”

    “真是难为你了。”主人这才奉上了一份同情。对此,爷也并无异议。一时住了话头,爷喉咙里发出的响声便清晰地传入了宾主二人的耳中。

    东风君将已经凉了的茶一口饮尽,做庄重严肃状道:“实际上,我今日冒昧登门,实是对先生略有所求。”

    “哦?你有何事?”主人也不甘示弱地装腔作势。

    “您知道,我是个文学和美术的爱好者……”

    “很好呀!”主人顺势捧场道。

    “前几日,仅由我们一些同好组成,发起创办了一个名叫朗诵会的组织。每月聚会一次,大家一起做这方面的研究,今后打算持续不断地举办下去。第一届活动,早已于去年年底举办过了。”

    “我想请教一下,所谓的朗诵会,听起来似乎就是抑扬顿挫地朗读诗歌文章之流,那么你们究竟要如何进行呢?”

    “哦,我们打算先从古人的作品开始,以后渐渐地再朗诵一些同好们创作的作品。”

    “你所谓的古人之作,可是如白乐天的《琵琶行》之类的吗?”

    “不是。”

    “那是与谢芜村[349]的《春风马堤曲》之流?”

    “也不是。”

    “那,你们是要朗诵些什么样的内容呢?”

    “前些日子朗诵了近松[350]的‘心中物’[351]。”

    “近松?是那个唱净琉璃[352]的近松吗?”

    提到近松,那就只有一个人,肯定是那位戏曲家。这种事还需要再问,爷觉得主人已经蠢到某种境界了。主人对此懵懂未觉,依旧亲昵地抚摸着爷的脑袋。这世间就是有人自恋地以为斜眼看他的女人就必定是迷恋他,所以主人这点儿小小的误解也就不足为奇了,爷就任由他摸去吧。

    “对,没错。”东风君一边回答,一边偷眼觑着主人的神色。

    “那么,是由一个人朗诵呢,还是分角色朗诵呢?”

    “是分角色配合朗诵。我们的主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尽量与作品中的人物保持情感上的共鸣,把人物的个性发挥出来,然后还要配合手势和身段。对白以尽可能地凸显出那个时代的人物为主,不管是千金小姐还是小学徒,都要演得如真人再现。”

    “那,这不是像演戏一样了吗?”

    “是呀。就差没有服装和布景而已。”

    “不好意思,可我还是要问,能演好吗?”

    “嗯,作为第一次,我认为是成功的。”

    “那个,就是你之前所说的‘心中物’?”

    “就是船老大载着乘客去芳原[353]的那个部分。”

    “场面搞得很隆重嘛!”教师只略歪了歪头,从鼻孔里喷出“日出”牌香烟,那烟雾掠过耳畔,顺着脸颊盘旋腾空而去。

    “哪里,场面也没那么大。登场人物不过是客人、船老大、花魁娘子[354]、女招待、老鸨、见番[355]几个而已。”东风君一副算不得什么的样子道。

    主人一听花魁娘子这个名词,面色便稍有不快。看来,他对于女招待、老鸨、见番这些术语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便先提出了质问:“所谓的女招待,就相当于妓院里的女仆吗?”

    “这个我们还没有仔细研究过。不过,我认为女招待指的是茶屋[356]的侍女,而老鸨大约是妓女房中帮忙的吧。”东风这人刚刚还说要把人物的腔调模仿得惟妙惟肖,可此时却分明对女招待和老鸨的性质不大了解。

    “原来如此,女招待是隶属于茶屋的娇花,老鸨是栖身于娼门的女人。接下来,所谓的见番,说的是人,还是特定的场所?如果说的是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呢?”

    “见番,我觉得肯定是男人吧。”

    “是管什么的?”

    “哎呀,我们还没研究到这个地步,最近就赶紧查一查吧。”

    爷认为照他们这么聊下去,最后大约会出来个前后矛盾的结果吧,于是抬起头来看了主人一眼。不想主人的神情竟意外地认真。

    “那么,朗诵者除你之外,还有些什么人参加?”

    “什么人都有呀。花魁娘子是法学学士K君扮的,他留着小胡子,说的都是女人娇嗲嗲的台词,那真是古怪得有趣呀。而且,那花魁娘子还有个红颜一怒的情节……”

    “朗诵还必须要发怒吗?”主人担心地问。

    “是呀。反正,表情是很重要的。”东风这人,甭管到哪儿,总端着一副文艺家的范儿。

    “这怒顺利地发起来啦?”主人问得很是有趣。

    “第一次发怒就要求发好,确实有点儿强求呀。”东风也同样答得有趣。

    “对了,你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主人问。

    “我是船老大。”

    “欸?你是船老大?”主人那语气分明是在说,你要能扮船老大,那我岂不是能扮见番了。

    “您是说我演不了船老大吧?”东风立刻直言不讳地把话挑明了。他并没有什么生气的样子,仍以一副斯文的腔调道,“就因为扮演船老大这事儿,好不容易筹办起来的活动,就那么虎头蛇尾地草草收场了。事实上,会场隔壁是四五个女学生租的宿舍。她们的消息不知从何而来,如何得知,反正就是知道了那天有朗诵会这个事儿,就偷偷到会场的窗下偷听。我模仿着船老大说话,好容易拿捏准了腔调,心里觉着这么演肯定是对的,正演到浑然忘我之境……可能是身段动作表演得夸张了些吧,一直在窗下忍着偷听的女学生们就哄然大笑起来。我又惊又恼,情绪恶劣到极点,而且思绪一被打断之后,台词就再也接不上了,只得草草散场了事。”原来,第一次朗诵会的所谓举办成功就是这般收场的。如果说的是失败的话,那又该是何等情形,想象一下,便让人不由得发笑了。爷的喉头又无意识地咕噜噜响起来,主人的抚摸越发温柔了。笑话人的反被遭人笑话的怜爱,虽值得庆幸,可到底总有些心意难平。

    “那可真是太不幸啦!”这大正月里的,主人竟说起吊词来了。

    “从第二次开始,我们打算奋发图强,把朗诵会办得更加盛大,今日登门也全为此事而来。其实,是想邀请您也入会,希望能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我可是怎么也发不起火来的呀。”态度消极的主人立刻敬谢不敏地婉拒。

    “哦,您不会发火儿没关系,这是赞助人名单。”东风说着,从紫色包袱皮儿里珍而重之地捧出一个小菊版[357]的本子,“请您在这上面签名盖章。”说着,翻开了放在主人膝前。

    一眼看去,字迹端正,排列整齐,全是当今知名的文学博士、学士的大名。

    “啊,我倒不是不想当赞助人。但不知要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牡蛎先生看来一副担忧的样子。

    “说到义务,倒也没什么特别的硬性要求,只需签上大名,表示赞同,也就是了。”

    “既是如此,我便加入吧。”主人知道无须承担什么义务,神色立刻一缓。那副神情仿佛在说:只要不用他负责任,便是谋反的誓约书,他也敢往上签名。加之又是列于这些知名学者的名单中,虽然只是列上自己的名字,但对至今不曾遇过什么露脸事儿的主人来说,那也是无上的殊荣。所以,不怪他答应得那么爽快。

    “请稍候。”主人说着便起身去书房取印章了,爷转眼间便被抛落在了榻榻米上。

    东风捏起点心碟子里的可思甜乐[358]蛋糕,大口吃起来。他闭着嘴大嚼特嚼了一会儿后似有些不大好受,那样子令爷想起了今早的烩年糕事件。

    主人自书房中取来印章的时候,恰是可思甜乐落入东风君胃中的时刻。主人似乎并未注意到盘里的可思甜乐已经被一扫而光了。若是注意到了,第一嫌疑人大概就是爷了吧。

    东风走后,主人进书房往桌上一看,不知何时上面放了一封迷亭先生的来信。

    “恭贺新禧,新春大吉。”

    “迷亭君什么时候也正经起来了?”主人心中暗道。只因迷亭先生的信几乎就没有正经过,前些时候来信居然写道:其后,别无令余恋慕之妇人,亦未得任何情书相赠,且安闲打发时光罢了,勿以为念。和这类书信相比,刚寄来的那封贺年帖就意外地正常多了。

    “本拟过府拜谒。然,与兄之消极主义大为不同,弟因极力以积极方针筹划迎此千载难逢之新春佳节之故,而终日繁忙,以至头晕目眩,愿兄体弟之下情,尚乞见谅……”

    “怪不得,大正月里,他定然是要忙于四处游乐的。”主人心中暗赞迷亭先生。

    “昨日偷得片刻闲暇,拟请东风君品尝‘橡面坊丸子’,岂料材料匮乏,未能如愿,实属憾事……”

    “差不多要露出原形了吧。”主人默默地微笑。

    “明日是某男爵家的和歌纸牌会,后日是审美学协会的新年宴会,大后日是鸟部教授的欢迎会,大大后日……”

    “啰唆!”主人跳着行往下看。

    “如上所言,谣曲会、俳句会、短歌会、新体诗会,等等,近日来各种聚会接连不断地举行,一时之间忙于出席应酬,无暇他顾,万般无奈,谨奉上贺帖,以充拜谒之礼,望请宽宥,伏乞海涵。”

    “无事何须登门。”主人对信自答道。

    “待兄大驾光临之际,久别重逢之晚膳,定当精心预备。寒舍虽无甚珍馐,尚有‘橡面坊丸子’可待客,此刻便用心备下……”

    “又是‘橡面坊丸子’,他还没完了。着实无礼!”主人稍感气闷。

    “然,近日来‘橡面坊丸子’材料匮乏,依此情形来看,料想不及烹调。届时将奉上孔雀舌一味,恭候大驾……”

    主人觉得自己是两头儿都想抓,很想继续读下去。

    “正如兄台所知,孔雀一只,其舌肉之分量不足小指之半分,为填兄台健食之大胃囊……”

    “一派胡言!”主人不屑道。

    “必要捕得二三十只孔雀方能以待尊驾。然,孔雀此物,仅动物园或浅草花园等地零星可见,普通鸟店之类地方,却向来难觅其踪,可谓苦心费尽矣。……”

    “岂非自讨苦吃吗?!”主人毫无谢意地道。

    “此孔雀舌珍馐,在昔日罗马全盛之际曾风靡一时,极尽豪奢风雅,为时人毕生垂涎之物。于此等资源匮乏之情形下,尚乞见谅。……”

    “什么见谅?浑蛋!”主人极为冷漠地道。

    “直至十六七世纪,全欧洲的宴席上,孔雀已成不可或缺之珍馐。莱切斯特伯爵[359]在凯尼尔沃思城堡宴请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时,也曾以孔雀为待客之物。著名画家伦勃朗画《宴宾图》时,亦将孔雀开屏置于案头……”

    “既是对孔雀料理史如此了解,又何故多番奔忙?”主人发牢骚道。

    “总之,近日这般频繁宴饮,就连健康如鄙人者,距患上如兄台般的胃病,亦为期不远矣。……”

    “‘如兄台般’这话太多余了。何必拿我做了胃病患者的标准。”主人嘟哝道。

    “据史学家所言,罗马人日宴二三次。一日尚有二三餐,皆为食馔满室,恐胃口再好之人,亦将患消化功能失调,如兄台般……”

    “又是‘如兄台般’,简直岂有此理!”

    “然,为使奢侈与卫生得以并存,他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认为在大量享用美味之同时,亦有必要保持肠胃之常态,最终钻研得一秘法……”

    “嘿哟!”主人突然热心起来。

    “他们饭后必入浴,入浴后用一种方法将之前吞下肚之物悉数呕出,以达清洁胃部之功。既已奏胃部清扫之功,即可再次就餐,饱食珍馐美味之后再度入浴,入浴之后再悉数呕出。如是循环往复,虽贪享美味,却于脏腑无损。愚以为,此举堪称一举两得矣……”

    “没错,这还真是可以一举两得了。”主人艳羡道。

    “二十世纪之今日,交通频繁,宴饮骤增,这自不必说。值此军国多事、征俄二载之际,愚自信,吾等战胜国之民众必效法罗马人,而今恰是研究此入浴呕吐之术之良机。否则,窃以为虽有幸身为大国民众,不久亦尽皆如兄台般沦为胃病患者,思之令人心痛……”

    “又是‘如兄台般’,这家伙真是可恨可恼!”主人暗道。

    “值此之际,吾人精通西洋文明者,考究西方之古史传说,发现久已失传之秘法,若应用于明治盛世,可收防患于未然之功,聊报平素恣意享乐之恩也……”

    “怎么总觉得有点儿怪呢。”主人左思右想不解其意。

    “依近日所涉猎吉本、蒙森、史密斯等诸家著述,却尚未发现所需之端倪,甚感遗憾。然,正如兄台所知,鄙人志向一旦确立,便非成功不能罢休,坚信呕吐之法距复兴之日不远矣。一经发现,必及时相告,敬请兄台释念。另,此前所述之‘橡面坊丸子’及‘孔雀舌珍馐’,亦必在上述发现事成之后奉上,若能如此,对鄙人有利之处自不必多言,对苦于胃病之兄台亦大有裨益。匆匆写就,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哈,到底又被他戏耍了去。这篇东西写得也太一本正经了,叫人不知不觉便看了进去,认真地读到了最后。大过年的搞这种恶作剧,迷亭这家伙果然是个大闲人呀。”主人笑道。

    自那之后的四五日,再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就那么风过无痕地过去了。白瓷瓶里的水仙花渐渐地凋谢,绿萼白梅却在瓶中陆续绽放,终日赏花虚度光阴,爷觉得实在太过无聊。去拜访过三花小姐两次,却都未曾见到。起初以为她是出门去了,第二次去方才知道,三花小姐正因病卧床。爷藏身于洗手盆旁一叶兰的阴影下,偷听到了隔扇门内师傅和女仆的对话。

    “花儿吃东西了吗?”

    “没吃。今早到现在,还什么都不曾吃过。现正让她躺在被炉旁暖着身子呢。”这话不像是在说猫,简直是作为人来对待了。

    一方面,以三花小姐的境遇与自家相比,爷是艳羡不已;但另一方面,又为心爱的三花小姐能得此厚待而深感欣慰。

    “真是愁人呀。不吃饭的话,身体定然乏力不振呀。”

    “是呀,就连我们,一天不吃饭,第二天也干不动活儿呀。”

    女仆的答话似乎猫是比她更高等的动物。实际上,在这户人家也许猫的确是比女仆更高贵的吧。

    “带它去看医生了吗?”

    “去了。那医生可古怪啦。我抱着花儿一到诊所,他就问:‘可是受了风寒吗?’说着就要给我号脉呢。我纠正他说:‘不,病人不是我,是它。’就把花儿放在了腿上。那大夫却笑笑对我说:‘猫的病我也不懂看。你放一边儿不用管,它自然立刻就好了。’这么说不是太恶毒了吗?我生气了,就说:‘您不给看就算了,它可是一只珍贵的猫呀!’我就把花儿抱在怀里,赶紧回来了。”

    “真是的[360]!”

    “真是的!”这种说法在我们家可是没法听到的。果然不愧是天璋院那位大人物的什么人的什么人的什么人,若非如此是说不出这样话来的,风雅非常,令人钦佩。

    “它好像抽抽搭搭在哭呢……”

    “是呀,定是染了风寒嗓子疼。这风寒之症呀,任谁也免不了要咳嗽的……”

    “天璋院那位大人物的什么人的什么人的什么人”的女仆还真会拍马屁,说起猫时也都用的是叮咛语[361]。

    “而且,听说最近又在闹什么肺病之类的。”

    “真是呢,近来净添些什么肺病啊、黑死病什么的新鲜病症。这种时候,可丝毫大意不得呀!”

    “从前的幕府时期可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你也要当心点儿呀!”

    “是,小的会当心的。”女仆十分感动。

    “说是染了风寒,可它也不大出门呀……”

    “不是出门的事儿。跟您说吧,它近来交了坏朋友啦。”女仆仿佛在谈论国家机密似的,那口气甚是得意。

    “坏朋友?”

    “是呀,就是那边大街上,教师家里的那只邋遢的公猫呀。”

    “你说的教师,可是每日早间没规矩胡乱叫嚷的那位吗?”

    “对,就是他。一洗脸就乱叫,就像被掐着脖子垂死挣扎的大鹅似的。”

    “像被掐着脖子垂死挣扎的大鹅”?这还真是个极佳的形容。吾家主人有个怪癖,他每天清晨在卫生间刷牙时,都会把牙刷插进嗓子眼儿里,然后来一通肆无忌惮的乱吼乱叫。心情不好时,他要嘎嘎地怪叫,心情好了精力充沛时也要嘎嘎地叫。也就是说,不管心情好不好,他都要一日不落地气势十足地嘎嘎怪叫上一通。照女主人的话说,搬到这儿来之前他并不曾有这样毛病,是某一日突然开始的,自那之后直至今日便一日不曾间断过。这还真是个糟糕的怪癖,至于他为何要如此坚持不懈地号叫,吾等猫类是无从理解的。

    那主仆二人八卦这些倒也还罢了,如何又说爷是什么“邋遢猫”,这也太没有口德了吧。爷竖起耳朵又继续听下去:

    “发那种怪声,也不知是在念什么咒。明治维新以前,就连武士的仆役长和提鞋的仆人做事都是懂得规矩体面的。在我们这个宅邸区,还未曾有一人是像他那样洗漱的呢。”

    “可不是嘛。”女仆稀里糊涂地悦服,乱七八糟地胡用叮咛语。

    “那样主人养出来的猫,定然是只野猫。下次再来,稍微敲打它几下子。”

    “定要打它一顿!花儿的病肯定是它害的。一定要给花儿报仇!”

    爷竟无辜遭此不白之冤。这事儿万万鲁莽不得,既然不能轻易靠近,见不着三花小姐,爷只得怏怏地打道回府了。

    回到家中一看,主人正在书房中执笔沉吟。若将二弦琴师傅家听来的评价告诉他的话,他想必要暴跳如雷了吧。但常言道:“不知者,无烦恼。”主人此时正哼哼唧唧假作神圣诗人呢。

    正在此时,特意寄来贺年帖说自己终日繁忙无暇来访的迷亭先生,竟飘然而至了。

    “哟嗬!您还作新体诗呢?有何佳作,拿出来给我看看。”迷亭道。

    “哦,有一篇我认为还不错的文章,打算试着翻译过来。”主人肃然道。

    “文章?何人的文章?”

    “究竟是何人所作,我也不知道。”

    “是无名氏呀?无名氏中也有极妙的佳作呢,可不能小觑。究竟刊在何处?”迷亭问。

    “《第二读本》。”主人淡淡答道。

    “《第二读本》?《第二读本》怎么啦?”

    “我要翻译的那篇好文,就是《第二读本》中刊登的呀。”

    “你不是开玩笑的吧!莫非是打算借机报孔雀舌之仇?”

    “我和你那种胡吹法螺可不一样。”主人捻着小胡子泰然自若道。

    “从前有个人问山阳[362]先生:‘先生,近来有何佳作?’山阳先生便拿出马夫写的催债单说:‘近来佳作,当首推此篇。’因有这么个典故,所以,说不定你的审美观也有意外可取之处呢。是哪一篇?且读来听听,我也品评品评。”迷亭这话说的,仿佛他自己就是个审美专家。

    主人以坐禅和尚读大灯国师[363]遗训的腔调开始念道:“巨人,引力……”

    “什么?‘巨人,引力’是什么?”

    “《巨人引力》是标题。”

    “真是古怪的标题,我都没搞懂什么意思。”

    “就是说,有个名叫‘引力’的巨人。”

    “意思有点儿牵强,不过这是标题,且先由得你吧。接下来快念正文。你的声音挺好,听起来还蛮有意思的。”

    “你可别瞎搅和!”主人先打了预防针,才又接着读下去。

    “凯特从窗口向外眺望,看见小孩子们在投球作耍。他们把球高高抛向空中,球越升越高,片刻后坠落下来。他们又把球抛上去,连抛了三次,每次抛上去的球都必然会落下来。凯特问:‘球为什么会掉下来?为什么不能一直向上升?’‘那是因有巨人住在地下。’母亲回答她说,‘他就是巨人——引力。他很强大,能将万物吸附向己方,也将房屋牢牢吸附在地上,否则,房子就会飘浮在空中,孩子们也会飞上天空。你见过飘落的叶子吗?它们也是受了引力的召唤。你的书本掉落过吧?那也是巨人引力命它们落下去的。皮球升到空中,巨人引力就会召唤它,一受到召唤,皮球就落地了。’”

    “就这么点儿?”

    “嗯。很不错吧?”

    “呃,小弟心悦诚服。真是出人意料,竟打击报复了我的‘橡面坊丸子’。”

    “我这可不是什么打击报复,实在是好文章,这才试着翻译过来的。贤弟不这么认为吗?”主人道,目光直看进金丝边眼镜后的那双眼睛里。

    “真是叫人震惊呀!不想兄台竟有这般本事。这回算是上了你一个大当,我认栽,认栽。”迷亭自顾自地单方面认输。

    主人却全然不懂配合,道:“我完全没有要折服你的意思,只是觉得文章有意思,单纯地试译一下罢了。”

    “是呀,确实有意思呀。若不来这么一下子,也难见真章。真是厉害呀,惭愧、惭愧!”

    “何须如此惶恐。我近来已放弃了画水彩画,改为想做做文章了。”

    “为什么?那可不比远近亲疏不分、黑白善恶不辨的水彩画呀!钦佩之至!”

    “得你这般夸赞,我也就更有干劲儿啦。”主人彻底误解了人家的意思。

    “上回失礼了!”正在此时,寒月先生嘴里道着扰,跨进门来。

    “哎呀,失敬!适才拜闻旷世名篇,以便消除‘橡面坊丸子’之阴魂。”迷亭先生意思暧昧地暗示道。

    “啊,是吗?”寒月的寒暄也同样暧昧不明。

    唯主人神色淡淡的,并不那么热心。他说:“前几日,你介绍的那位越智东风君曾到寒舍来访。”

    “噢,他来过了吗?越智东风君很正直,就是人有点儿古怪。我还想他是不是给您添麻烦了呢,可他非要我把他介绍给您……”

    “倒也没什么麻烦的。”主人说。

    “他到这儿来,可曾为自己的姓名做过什么解释吗?”寒月问。

    “没有。好像没提过这事儿。”主人道。

    “是吗,他有个毛病,不管去哪儿,总要对初次相识的人讲解一番自己的姓氏。”

    “怎么讲解的?”唯恐天下无事的迷亭先生插嘴问道。

    “他非常担心有人把东风二字用音读[364]的方式来念。”

    “嘿哟喂!”迷亭先生从金唐革纸[365]的烟袋中捏出些烟叶来。

    “他会告诉你,我的名字不读作‘越智(东风)tohu’,而是‘越智(东风)kochi’。”寒月解释。

    “妙哉!”迷亭先生把“云景”牌香烟直吸入腹中深处。

    “这完全来自于文学热,如果把东风读成kochi,‘越智东风’读起来就成了‘ochi kochi’,成了‘远近’这个词的谐音。而且,姓和名还押上了韵,对此他很是自得。因此他常发牢骚说:‘若把东风二字用音读的方式来念,就白费了我的一片苦心。’”

    “这还真是够古怪的。”迷亭先生得意忘形地复又将“云景”牌香烟自腹中深处经由鼻孔喷出。那缕烟雾途中不辨方向,灌进了嗓子眼儿里。先生握着烟管,呛得吭吭不住咳嗽。

    “前几日他来时说,他在朗诵会上扮船老大,遭到了女学生们的嘲笑。”主人笑道。

    “噢,这可真是……”迷亭先生用烟管在膝头敲打。

    爷觉出有危险,便稍稍离主人远了些。

    迷亭先生接着道:“那个朗诵会呀,前几日请他吃‘橡面坊丸子’的时候,他提起过啦。说是无论如何,第二次举办时也要邀些知名文人参加,他们打算办个大型朗诵会。还对我说:‘届时望先生务必赏光出席。’然后我问他:‘下次还打算演出近松作品中现实题材的剧本吗?’他说:‘不,接下来要选个新人的作品,叫《金色夜叉》[366]。’我问他:‘你担当什么角色?’他回答说他要扮演女主角阿宫。东风扮演阿宫,会很有意思吧?我一定要出席,为他喝彩。”

    “是有意思!”寒月笑得阴阳怪气。

    “不过,他这人不管到哪儿都那么实诚,不轻佻,挺好的。同迷亭之流大不一样。”主人这话一箭三雕,分明是针对安德烈亚·德尔·萨尔托、孔雀舌和橡面坊丸子这三件事的一次打击报复。

    迷亭却全不在意,笑道:“反正像我这样的,就是那‘行德的案板’[367]——老于世故嘛。”

    “大致是那样的吧。”主人道。

    事实上,主人并不知道“行德的案板”是个什么意思。不过,他不愧为师多年,这瞒天过海的本事着实不小。在这等紧要时刻,他就能将教坛上的经验应用于社交了。

    “‘行德的案板’?是个什么讲究?”寒月先生直接问道。

    主人望着壁龛方向道:“那枝水仙,是岁末我从澡堂回来的途中买的,就插在了花瓶里。花期还挺长的吧?”将“行德的案板”硬生生打压得万劫不复。

    “说起岁末来,去年岁末,我还真有段非常奇异的经历呢。”迷亭说着,像表演大神乐舞[368]似的,将烟管在指尖盘旋转动耍弄起来。

    “是什么样的经历?说来听听。”主人道,他见“行德的案板”已被远远地丢开,方才松了口气。

    迷亭先生所述之奇异经历,详情如下:

    “我记得,确实是去年年底的二十七日。那位东风君提前告知我:‘将过府造谒,望能请教有关文学艺术方面的高论,并乞借宿一宿。’于是,自大清早起我就殷殷恭候,哪知这位先生却迟迟不到。午饭后,我正在暖炉旁读巴里·培恩的幽默小说,静冈的母亲有信来了。”

    “我一看,都是什么‘数九寒天的晚上别出门’啦,‘洗冷水澡一定要生好火炉,室内要保暖,否则容易感冒’啦之类的,反正就是嘱咐了许多注意事项。老人家嘛,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还把我当个孩子。的确,父母是我们最该感恩的人,外人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嘱咐这些话的,不拘小节如我在那时那刻也是感动得一塌糊涂。有鉴于此,我也不能再这么游手好闲浪费光阴了,必须写出什么伟大的著作光耀家声门楣。我想,我须在母亲有生之年扬名天下,使世人知道明治文坛上还有我迷亭先生这么个人。”

    “接着,我复又读下去,信上写着:‘你们那帮人实在是有福之人呀。自对俄国战争伊始,年轻人为国效力都在经历着数不尽的艰辛困苦,而你们在这岁末年关之际还能逍遥游乐,轻松愉快得仿佛过新年。’——我何曾如母亲想象中那般游乐过呀——再往下看,列出的竟然是我小学同学在此次战争中阵亡、负伤的名单。我在一一读着那些名字的时候,不知为何,竟生出了尘世乏味、人生无趣之感。最后的结束语有种说不出的凄凉意味,母亲说:‘转过年来,我也又添了年岁,恭贺新春的烩年糕,料来也仅此一度了……’读罢了信,我心中更添郁闷,巴望着东风君快些来才好,可左等右等这位先生就是怎么也等不来。”

    “不久,已至晚饭时间,我想给母亲写封回信,就写了十二三行。母亲的来信足有六尺余长,而我是怎么也不可能有那么大本事的,向来写个十行左右就极为不易了。且整日坐着不动,胃也十分不舒服。就想叫东风若来了先在家里等着,我出去寄个信,顺便散散步。”

    “我一反常态地没往富士见大街的邮局去,而是不知不觉地走向了大坝三号街。那日夜里的天有点儿阴,风从护城河上迎面吹来,阴寒刺骨。神乐坂方向开来的火车呜的一声长鸣穿过坝下。此情此景令人心生无限凄凉,一时间日暮、阵亡、衰老、无常许多念头迅速在我的脑海中转动。想起常听人说的有些人上吊的情形,他们是不是就是在这种情境下被迷了心智,忽然产生了寻死的念头呢?我微微抬起头往坝上看去,不知何时自己已来到了那棵松树下。”

    “那棵松树?是啥?”主人切入问道。

    “就是吊颈松呀。”迷亭缩了缩脖子道。

    “吊颈松是在鸿台吧?”寒月也推波助澜道。

    “鸿台的是悬钟松,大坝三号街那棵才是吊颈松。要说起来为什么会起这么个名儿,据很早以前的传言讲,不管什么人到了这棵松树下,都会生出想上吊的念头。坝上的松树有几十棵,可若是有人到这里来上吊,到了地方一看,他必定会选择在这棵松树下吊死。每年总有那么两三个人在这棵树上吊,而其他松树却无论如何也引不出人寻死的念头。我一看,那棵松树把枝丫伸出去,恰到好处地横在大路上。啊,姿态横陈,树形真是优美呀!就那么闲置着怪可惜的,好想看看有人吊死在上面呀!有没有人来呀?我四下张望,真扫兴,根本不见人来。没办法了,莫非要我自己吊上去不成?不,不行,我若吊上去,可就一命呜呼啦!危险,不能去!”

    “不过,有个传说,说古希腊人在宴席上模拟上吊以助酒兴。他们的做法是,一个人爬上梯子,把头钻进绳套里。这时,有人将梯子踢倒,在撤走梯子的同时,松开被套住脖子的人的绳套,他便跳下来了。若果有此事,倒也无须惶恐,我也打算试上一试。想到此处,我将手搭在了松枝上,那松枝便恰到好处地弯下来,弯下的角度极优美动人。我想象着自己的脖子吊在上面,身姿飘飘荡荡,便抑制不住地欢喜雀跃。上吊这事儿,我非干不可!但又想起了东风君,万一他来了,害他白等一场,我岂非要于心不忍。因此,还是先聊聊与东风之约吧,交谈之后再去上吊。于是,我便回家了。”

    “所以,算得上可喜可贺咯?”主人问。

    “有趣!”寒月笑盈盈道。

    “回到家中一看,东风并不曾来,却送来一张明信片,写着‘今日有必须办理之事,不能前往赴约,望改日再晤’。我见了这才安下心来,觉得如此一来便可无后顾之忧地去上吊了,甚是欢喜。连忙穿上木屐,步履匆匆返回原处。一看……”说着,他看了主人和寒月一眼。

    “这一看,又是如何呀?”主人有点儿性急地问。

    “渐入佳境了呀。”寒月摆弄着他外褂上的衣带说。

    “一看,已经有人抢先上吊了。你们看,只差一步,便成终生憾事了呀!再一想,那时定然是被死神附体了吧。若叫詹姆斯[369]之流的人来说,那就是潜意识中的幽冥界与我存在的现实世界,因着某种因果关系而产生了相互感应吧。这岂非一段匪夷所思的奇异经历?”迷亭终于讲完故事绕回了话题。

    主人只觉又遭了他的戏弄,但什么话也没说,将糕饼塞了满嘴,鼓动腮帮子大嚼特嚼起来。

    寒月则小心地翻动火盆里的灰,低着头闷声发笑。片刻后方才开口,说话的腔调极其平静:“确实,这事儿听起来有点儿玄,令人难以置信。不过,我自己近来也经历了相似的事情,所以倒是丝毫也不怀疑。”

    “哎呀!你也想过要上吊?”

    “不是,我的经历与上吊无关。这事儿也刚好是去年年底发生的事儿,而且是和先生同日同时发生的,这就越发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

    “这事儿有趣。”迷亭说着,也把糕饼塞了满嘴。

    “那日,向岛的一位友人家中举办年终联欢音乐会,我也携了小提琴前往。这聚会会集了约十五六位小姐和夫人,是极隆重的盛会,万般准备甚是齐全,算得是近来的一桩赏心快事了。用罢晚餐,演奏结束,又天南海北地闲聊,时间便已经很晚了。我正打算告辞回家,某博士的夫人来到了我身边,小声问我:‘你可知道××子小姐病了?’其实,两三天前我曾同××子小姐见过面,那时她还和平常一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所以我也吓了一跳,吃惊地打听详细情形。这一打听,却说这病是和我相遇的那天晚上开始的,她突然发起了高烧,谵语不断。若只是如此也就罢了,可据说她的谵语里还时不时冒出我的名字来。”

    别说主人了,就连迷亭先生也没说什么“真是如胶似漆呀”之类的陈词滥调,都肃静地洗耳恭听着。

    “据说请了医生来,也瞧不出是何病症。诊断结果,反正就是高烧温度太高,会烧坏脑子,若安眠药也不能起作用的话,那就危险了。这诊断我一听心生厌烦,恰如做噩梦魇住了一般,有一种沉重压抑之感,仿佛周围的空气骤然凝成了固体,从四面八方一齐逼迫过来,困紧了我的身体。回家的路上,这件事占据了我的整个头脑,痛苦极了。那位美丽、活泼、健康的××子小姐……”

    “不好意思,且恕我失礼。刚才就听你说起××子小姐,已经听过两遍了,若无甚不便之处,可否请教芳名?”迷亭回头看了一眼主人,主人也含糊地回应了一声“嗯”。

    “哎呀!唯有此事不便相告。恐为当事人添了麻烦,还是就此打住吧。”

    “你是想把一切说得暧暧然、昧昧然吗?”

    “你们别笑话我了,这可是个非常严肃的事儿。反正,我一想到那女人突然患病的事儿,那真是满腹飞花落叶之感慨,全身的活力像是举行了总罢工,顿时意志消沉,踉踉跄跄就来到了吾妻桥。倚在桥栏上往下一看,也分不清是潮涨还是潮落,黑色的河水看起来像是凝成块的固体晃动着。”

    “花川户方向来了一辆人力车,从桥上疾驰而过。我目送着灯笼中的火光,那光亮越来越小,消失在了札幌大厦那一带。我又向水面望去,有声音远远从上游方向传来,在呼唤我的名字。哎!这个时间,不可能会有人喊我呀!是谁呢?透过幽深的水面,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我想这一定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快点儿回去吧。可刚踏出了一两步,就又听到有微弱的声音传来,那声音在远方呼唤我的名字。我复又停下了脚步,站住了侧耳倾听。呼唤声第三次传来的时候,我已是抓着桥栏杆膝盖颤颤发抖。那声音是在远方也好,来自河底也罢,却毫无疑问,正是××子小姐的声音。‘嗨!’我不由得回应她。我回应的声音太大了,静静的水面竟发出了回响,我被自己的声音惊吓到了,急忙向四下里观望,不见人、不见狗,也不见月亮,什么都看不见。此时,我已被卷入了深重的夜色中,心底突然生出了‘想到声音传来的地方去’的念头。××子小姐那似痛苦、似倾诉、似求救的声音又钻进了我的耳朵里,这次我回答她‘我马上就来了’。我从栏杆上探出半个身子,眺望着黑沉沉的河水,总觉得那呼唤声就是劈波斩浪从水下传来的。我想‘定然就在这水下’,于是终于跨上了栏杆。‘这次再叫我,我就跳下去!’我下定了决心盯着河水,然后细若游丝的哀凄呼声又飘了过来。‘就是这里!’我想着,奋力一跃,飞身跳下,就像一块小石子,毫不犹豫地落下去了。”

    “结果还是跳下去了吗?”主人眨巴着眼睛问道。

    “想不到事情会发展到这般地步。”迷亭挠了挠自己的鼻尖说。

    “跳下去之后,神志远离,有片刻我仿佛置身梦中。不久后清醒过来一打量,虽然遍体生寒,但周身上下并无一处沾湿,也没有呛过水的感觉。可我的的确确是跳下去了呀,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我正觉惊异之际,又细细打量了一圈四周,不由得大吃一惊。我原本是打算向水里跳的,可是搞错了方向,竟跳到桥中间去了,那时真是后悔莫及。只因搞错了前后方向,竟没能到那声音发出之处去。”寒月低低地笑着,依然揉搓着他的外褂衣带,把它当成了累赘。

    “哈哈哈哈……这可太有意思了。同我的经历相似这一点果然奇妙,又可以当作詹姆斯教授的教材了。若能以‘人类之感应’为题写一篇纪实文章,定会震惊文坛的哟……那么,后来那位××子小姐的病到底如何了?”迷亭先生穷追不舍问道。

    “前两天我去拜年的时候,她正在院子里和婢女打羽毛球呢,看起来是已经痊愈了。”

    主人自方才起便一副陷入沉思的表情,此时终于开了口,语气中带着不甘人后的情绪道:“我也有过。”

    “你也有,有什么?”在迷亭的眼中,主人之流显然是不会有的。

    “我去年年底,也发生了一件事。”

    “凑巧都发生在去年年底,真是妙呀!”寒月笑道。露出缺了门牙的牙缝间沾着的豆包渣。

    “莫非也是同日同时吗?”迷亭又玩笑道。

    “不,日子好像不一样。是二十号前后的事儿吧。因内人说要把新年礼物换成带她去看摄津大椽[370]表演的净琉璃,反正我也不是没带她去看过,所以便问她今天演的是哪出戏。内人参看了报纸,说演的是《鳗谷》[371]。我不喜欢《鳗谷》,那天就没去。转过天来,内人又拿着报纸来说今天演《堀川》[372],我应该可以带她去看了吧。我说《堀川》就是三弦表演,净闹腾了,没什么内容,不看!内人一脸不满地走开了。再转过天来,内人说:‘今天演《三十三间堂》[373],摄津的这出戏我是一定要看的!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看《三十三间堂》,可这是为了让我看戏,所以一起去吧,就算是为了我总可以了吧?’她紧迫逼人地与我谈判。我说:‘你既那么想去就去吧,不过听说这是摄津引退前的告别演出,定然是人满为患,如此贸然前往,未必能挤得进去。那等地方,若要去,需事先联系茶社预订座位方是正常程序,若不依此行事,越了规矩那便不美了。遗憾之至,今日还是算了吧!’我话音刚落,内人就以恶狠狠的目光瞪着我,带了哭腔说:‘我一个妇人家,哪里懂得那样复杂的程序。可邻居大原的妈妈、铃木家的君代都不曾依照什么正常程序,人家也都舒舒坦坦地听完戏回来啦。即便说你是个教师,看个戏也用不着搞那么复杂的手续吧!你也太过分了!’我忙服软儿安抚说:‘好吧,就算不行我也陪你去!吃完晚饭,就乘电车去吧。’内人一听,立刻兴致高涨,说:‘若是要去,四点以前就必须到地方,不能再这么磨磨蹭蹭啦!’我反问她:‘为什么必须四点以前到呀?’她便把从铃木家君代那里听来的话复述了一遍:‘要不提前在这个点儿去的话,根本就没座儿,连大门都进不去。’我又追问:‘那,四点以后到就不行了吧?’她回答:‘是呀,那就不行了。’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竟在此时突发恶寒了。”

    “是尊夫人吗?”寒月问。

    “哪里,她活蹦乱跳的,是我呀。不知怎的,就觉着像开了口子的气球似的,一下子泄了气蔫巴了,双目晕眩,动弹不得。”

    “这可是急症呀!”迷亭给加了条注解。

    “唉,这可难办了!内人一年才提这么一次要求,我是定要为她达成的。平时我对她多有呵斥,从无嘘寒问暖,只叫她操持家务、照料孩子,却从未酬谢过她分毫洒扫操持家务之薪资。今日所幸既有余暇,囊中也尚有四五枚阿堵物,带她去看看戏还是可以的。内人想去,我又想带她去。非带她去不可!只是这等恶寒,令我目眩神迷,莫说乘电车了,恐连穿鞋的地方也走不到呀。啊!可悲!可叹!越想恶寒之症便越重,越发地头昏眼花起来。‘若能尽快请医生来瞧瞧,吃了药,四点之前应该能痊愈吧。’想到此处,我和内人商量去请甘木医生。然,不凑巧的是,他昨夜在大学值班尚未归家。他家人告知说,他两点钟左右能到家,一回来就立刻让他来给我瞧病。”

    “无奈呀!此时若能饮些杏仁水,四点钟以前也定可痊愈。可谁承想,倒霉的时候万事皆不顺,本想着能欣赏到内人罕见的欢喜笑颜,我也高兴高兴,岂料突然一下子全都落了空。”

    “内人怨恨地问:‘到底能不能去?’我说:‘去呀,必须要去!四点钟以前我定能好起来,你且安心。你快洗面更衣,收拾好了等着我。’我嘴上虽这么说,心中却感慨万分。寒战越打越甚,晕眩越来越严重。如果四点钟以前我不能康复践约的话,内人是个小心眼儿的女人,说不定会干出什么事儿来呢。搞成这样凄惨的情形,我也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为防万一,我要趁现在告知其世事变幻无常之理、生者必亡之道,让她做好精神准备,一旦有变故发生,切勿惊慌失措。我想这不正是丈夫对妻子应尽的义务吗?便急将内人叫至书房。”

    “我问她:‘你虽身为女子,但对于many a slip,twit the cup and the lip这句西方谚语还是知晓的吧?’‘那种横排的洋文,谁晓得呀?你明知人家不懂英文,还故意说英文来欺负人。好!反正我是不会英文的,你既那么爱英文,何不娶个教会学校毕业的小姐做老婆?再也没有如你这般冷酷无情的人了。’她气势汹汹一番数落,我精心筹谋的计划就夭折了。在你等面前,我也要替自己辩解辩解。我说英文,绝无恶意,全出自一片爱妻的至诚,结果竟被内人曲解至此,直叫我连立足之地也没了。而且,自刚才起就一直发恶寒,头昏眼花,头脑也混乱不清,只想着要快点儿向她灌输‘世事无常,生者必亡’之理,以至有点儿过于急切,竟忘了内人是不懂英文的,不经意地就随口冒出句英语来。思想起来,这都是我的错,完全是我的疏忽。由于此番的失败,我的恶寒越发厉害了,头目也越发眩晕了。”

    “内人听命去了盥洗室,脱光了上半身的衣服化妆,又从衣柜里拿出和服来换上,做好了随时可以出门的准备等着我。我焦虑得不得了,心里想着甘木君若能快点儿来就好了,一看表已是三点钟了,距四点只差一小时了。‘差不多该出门了吧?’内人拉开书房门,刚一露面就问。”

    “夸自家妻子或许有些可笑,可在那一刻,我就是觉得妻子前所未有地美丽。她上半身裸露的肌肤被肥皂擦洗过,散发着柔润的光泽,与黑色绉绸小褂交相辉映。用肥皂搓洗过的脸蛋儿和要去听摄津大椽唱戏这两个因素,自有形无形的两个方面使她焕发出光彩。我觉得无论如何也要满足她的愿望出趟门儿。”

    “那么,就豁出去带她去?我一支烟吸完,甘木医生终于来了。真是一事顺,百愿遂呀!我说了病情,甘木医生看了我的舌头,又把脉,又敲打前胸,摩挲后背,翻眼皮,摸头骨,一时陷入了沉思。我说:‘总觉得有点儿危险呀。’医生淡定地告诉我:‘没什么,不打紧的。’内人又问:‘那个,外出一会儿没问题吧?’医生说:‘没问题,’想了想又说,‘只要没有不舒服就行……’我说:‘我就是不舒服啊。’‘那,我先给你开点儿一次服用的药剂和药水吧。’‘欸?怎么啦?搞不好会出危险吗?’他说:‘不会,你的情况绝对用不着担心,神经不要过于紧张就好了。’医生交代完便离去了。”

    “时间已过了三点半,打发了女佣去取药。女佣遵夫人严命飞快地跑了一圈,在三点四十五分前回来了,还有十五分钟就四点了。于是从四点还差十五分钟时开始,又出现了之前不曾有过的症状,我突然恶心起来了。内人将药水倒入茶碗中,放在我的面前,我端起碗来正想喝下去,自胃中翻涌而上发出了‘哕——’的一声干呕的呐喊。没奈何,我把药碗又放下了。内人催逼我:‘赶紧地喝下去,喝下去就好啦!’是,再不快点儿喝,不快点儿动身,那就不合情理了。狠下心肠,我决定一饮而尽,又将药碗端至唇边,可‘哕——’的一声,胃里又翻腾着让我干呕起来,固执地不让我喝下去。想喝又放下,想喝又放下,反反复复中,餐室里的挂钟铛铛铛铛地敲了四下。哎呀!四点了!不能再磨蹭了,我又端起了茶碗,真是不可思议呀,二位!最不可思议的事儿当数这件了吧!随着四点的钟声敲响,恶心之感顿消,药水没有丝毫苦意,我一饮而尽喝了下去。四点十分一到,我立刻了解了甘木先生确乃名医之事,背心的寒意和头昏目眩之症皆如梦般消散殆尽,原以为暂时无法出门的大病,竟在转瞬间痊愈,真是欢喜无限呀。”

    “然后就携夫人一起前往歌舞伎剧场了吧?”迷亭不识趣地问道。

    “想去,可已过四点了。内人说进不去门了,无奈,只得作罢。若甘木医生能早来一点儿,哪怕早来十五分钟就好了,既能保全我的颜面,又满足了内人的愿望。可就差了这十五分钟呀!实乃憾事。如今回想起来,还觉那时惊险万分呢。”

    故事讲完了,主人带着一副总算是尽了自己义务的神情,或者说是觉得在这二位面前露脸儿了的神情。

    寒月照旧露出他的豁牙笑道:“那是太遗憾了呀!”

    迷亭却装糊涂,自言自语道:“有你这样体贴的夫君,做妻子的真是幸福呀。”

    门后“嗯哼”一声,是女主人故意清嗓的咳嗽声。

    爷安静地听完了他们三人轮番的瞎扯,觉得既无甚可笑之处,亦无甚可悲之点。人类这种家伙,为了打发时光,硬是搬弄口舌,笑那些并不可笑之事,拿无趣当有趣来取乐,此外便一无是处了。

    主人任性又小肚鸡肠,这一点爷是老早就知道的,只是他平日里少言寡语,所以爷总觉得在某些方面对他还不甚了解。而那些不甚了解之处,也令人对他还稍怀敬畏之心。只是听完了他适才的一番言谈,顿时便想予以鄙视。他为什么就不能只是沉默地听那二人胡诌呢?为何要不甘示弱跟着无聊地瞎扯呢?不知爱比克泰德有没有在书里写过让他干这种事儿。总而言之,主人、寒月和迷亭都是太平世界里的隐者逸士。虽然他们摆出一副超然物外的清高样子,可实际上就是一群废物,像丝瓜般随风飘摇,凡尘俗气、贪心欲望一样不少。争竞之心、好胜要强之念,即便在他们日常的谈笑中,也不时隐约显露。进而言之,他们与自己平日里所痛骂的凡胎俗骨,原是一丘之貉。这在吾等猫类看来,实在是可怜至极。只是他们的言行不似普通的半桶水那般刻板得令人生厌,还算略有可取之处吧。

    如此这般想来,顿觉三人的谈话乏味至极,还不如去瞧瞧三花小姐的情形。想去便去,爷又转悠到了二弦琴师傅家的院门口。门松等醒目的装饰都已然撤去了,新年已过,匆匆已至正月初十。春日里的天空不见一丝流云,明媚的阳光从高空洒下,普照四海。不足十坪的庭院里,也呈现出比迎新年曙光临门时更加鲜活的生气。檐廊下有一个蒲叶香蒲团,却不见人影,门户紧闭,琴师不知是不是沐浴去了。其实琴师是否在家并无关碍,爷只是记挂着三花小姐的身体,不知她可好些了没有。院子里悄无声息,爷的四只泥爪子就那么踏上了檐廊,试着往蒲叶香蒲团上一躺,那叫一个舒服。不知不觉便迷迷糊糊睡意渐浓,三花小姐探病之事也被忘至一旁,正假寐中,突然拉门后传来人声。

    “辛苦啦。做好了吗?”琴师的声音道。她果然在家,不曾外出。

    “是,回来晚了。我刚到佛像匠作坊,他们就说刚好做得了。”

    “在哪儿?快让我看看。啊,做得可真漂亮!这样,花儿总可以超度升天了吧。金漆的面儿不会脱落吧?”

    “是,我叮问过了,他们说用的是上等料,比人的牌位还持久耐用……另外,还说‘猫誉信女’中的‘誉’字,用草书写更好看些,所以稍稍改了笔画。”

    “哦哦,那就赶紧供在佛龛上,快上香吧!”

    三花怎么啦?怎么觉得情形不对呢?爷从蒲团上站起身来。只听“叮”的一声,“南无猫誉信女,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房里传出了琴师的念诵声。

    “你也来为花儿送些功德吧。”

    又是“叮”的一声响,“南无猫誉信女,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这次传出的是女佣的声音。爷突然心脏鼓动如雷,呆呆立于蒲团上,如木猫雕像,连眼珠都不会动了。

    “真是遗憾呀!刚开始不过是个小感冒而已。”

    “甘木医生要是能给点儿药吃,也许就好了呢。”

    “总归是那个甘木医生不好,他也太不把花儿当回事啦。”

    “不得对人口出恶言!这也是命数呀!”

    看来,三花小姐的问诊也是请的甘木医生。

    “总之,都怪临街教师家的那只野猫,不管不顾地勾引着她往外跑。”

    “不错!那畜生就是花儿的仇人!”

    爷本欲辩解一二,可又觉得此地为当忍之处,只得吞了口唾沫继续听下去。谈话声中断片刻又再次响起:

    “世间之事真是由不得人哪!像花儿这般美貌的竟早早夭亡了,而那只丑巴巴的野猫倒是活得健健康康的,还那么胡闹……”

    “正是您这话呢。像花儿这么可爱的猫,就算敲锣打鼓地找,也没有第二位喽。”

    不是说“第二只”,而是说“第二位”。看来,在女仆的认知中,似乎把猫和人认作同族了。如此说来,女仆的容貌与吾等猫族果然有几分相似呢。

    “若有可能,真想有只猫替了花儿去……”

    “要是教师家的野猫死了,才遂了您老人家的心愿呢。”

    您老人家是遂愿了,爷可受不了呀。死亡是怎么一回事?爷还不曾体验过,所以也就无所谓喜不喜欢。前几日天寒地冻,爷便钻进了闷火罐[374]里,女佣不知道爷在里头,就把罐子盖给扣上了。当时那叫一个苦不堪言,如今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根据阿白的解说,那种痛苦再稍微延续片刻,爷就要一命呜呼了。替三花小姐去死,爷是毫无怨言的。可如果非要受那份儿苦才能死的话,不管是为了谁,爷也不想去死。

    “不过,三花小姐作为一只猫,却也请了和尚来为她念经超度,还取了法号,小姐也该死而无憾了。”

    “说的是呀,真是一位有福报的猫。只是有一点,就是那和尚的经念得太少了些。”

    “我也觉得未免太短了点儿,就问月桂寺的和尚:‘怎么这么快就念完了?太短了吧!’他却说:‘是啊,是拣最灵验、效力最强的部分念的。怎么说也不过是只猫,念这些已足够送它去往西方极乐了。’”

    “唉,算啦……可那只野猫呢……”

    爷一再地说,至今还没个名字。那女佣却一直“野猫、野猫”地称呼我,真是个无礼的东西!

    “它罪孽深重,不管念多么灵验的经文,它也不可能得到超度。”

    不知后来又被“野猫、野猫”地叫了几百遍。爷放弃再听二人这种没完没了的对话,从蒲团上出溜下来,从檐廊上飞身跃下时,爷浑身战栗,全身八万八千八百八十根毛发全都倒竖起来。自此之后,爷再也没有靠近过二弦琴师傅家。如今,二弦琴师傅自己大约已经接受月桂寺和尚那敷衍轻慢的超度法事了吧。

    最近,爷连外出的勇气都没有了。总觉得懒洋洋无精打采的,对这世间提不起兴致来,已经变成和主人程度差不多的懒猫了。主人终日闷坐在书房中,人都议论他这是失恋了,爷认为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

    抓老鼠的事儿还是毫无进展,一时间女佣甚至对爷下了驱逐令,但因主人知道爷不是一只普通的猫,所以爷才能够继续优哉游哉地生活在这个家里。就这一点而言,爷是要对主人感恩戴德的,同时毫不犹豫地对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深表敬佩。女佣不知爷的名头,甚至屡屡施暴虐待,可爷并不记恨她。若是现在出来个左甚五郎[375]将爷的肖像雕在门楼的立柱上,又或是有个日本的斯坦伦[376]愿将爷的雄姿涂抹在他的画布上,那些有眼无珠的家伙才会因自己的愚蠢无知而感到羞愧吧!

    三

    三花小姐已逝,黑子也不搭理我,爷不免生出几分寂寞之感。所幸人类中得逢知己,倒并不觉得怎样烦闷无聊。

    前些日子有人寄了书信给主人,索要爷的玉照。近日又有人特意将爷作为收件人,寄来了冈山的名产——黍子面团子。随着日益受到人类的怜爱,爷已渐渐忘却了自己是只猫。较之猫类,不知何时开始,爷在心理上更亲近人类了。本想纠集猫族与两条腿的人决一雌雄的,近来这念头早已点滴不剩了。不仅如此,爷甚至常以为自己也是人类世界的一分子,进化得前途无量。

    爷这等情形未必就是蔑视同胞,实乃大势所趋,只不过是在性情相投之地寻一个安身立命之所罢了,若将这一切指责为变节、轻薄或背叛,那爷的罪过可就大了。倒是那等玩弄语言、诋毁谩骂他人之人,才多半是些不懂变通心胸狭隘之徒。

    既已脱了猫的习性,就不该再满脑子净想着三花小姐和黑子这些心中的负累。爷想以与人类同等的气度去评论它们的思想与言行,这并非不可行。可主人却仍把爷这等有见识的猫当作那些生着猫毛的普通猫看待,连一句招呼都不打,就把黍子面团子当成他自己的东西吃了个精光,实在令人懊恼。看样子,照片也还没给爷拍,自然也还没寄出去。在这一点上,爷虽确有不满,但主人有主人的立场,爷有爷的想法,相互间的见解自然不同,那也是无可奈何的。爷处处以人自居,便再无与猫交往的举动,关于它们的事儿也就再难诉诸笔墨了。只得暂且将迷亭、寒月诸公评述一番。

    今儿是个天气极好的星期天,主人慢悠悠踱步出了书房,将笔墨纸砚摆放在爷身边,接着就往旁边一趴,口中念念有词,这古怪的腔调大约就是为了撰写文章草稿的序章而发吧。爷定睛观瞧,不过片刻工夫,主人已浓墨重笔写下了“香一炷”[377]三个字。欸!这是诗呢,还是俳句呢?竟能写出“香一炷”三个字,这于主人而言未免过于风雅了吧?爷还没来得及想明白,他又将“香一炷”三个字撂在一旁,另起一行,笔走龙蛇挥毫写道:“方才一直想写篇天然居士[378]的故事。”就写了这么点儿东西,突然便停笔不动了。主人执笔歪着头,看来是没想出什么好点子,便吮了吮笔尖,嘴唇被染得一片乌黑。这次便在句尾画了个小圆圈,圈里点了两点当眼睛,正中画了个鼻孔大张的鼻子,又笔直地横画了个一字当嘴。这么一来,这东西既非文章,亦算不得俳句,连主人自己看着都唾弃,便慌忙涂抹掉了。主人又另起一行。据他想来,只要另起一行大约就能写出诗、赞、语、录什么的了吧,只是他的思考似乎是漫无目的的。片刻后,文言夹杂着白话,他大笔一挥一气呵成,写出了:“天然居士,乃研究空间、读论语、吃烤芋、流鼻涕之人士也。”总算写出了篇乱七八糟的文章。接着,主人又无所顾忌地大声诵读,一反常态地哈哈大笑,连叫“有趣”,却又说“‘流鼻涕’这词儿有点儿苛刻,去掉吧”。便只在这个词上画了一道。画一道本已足够,他却又画了第二道、第三道,画出了漂亮的平行线,越界侵入了另一行,直到画出了第八道平行线,后续的句子还是没想出来,这下干脆扔了笔,捻起胡须来。文章好像能从胡须里捻出来给人看一般,他上上下下地猛捻着胡须。

    正在此时,女主人从餐室走出来,一屁股紧贴着主人的鼻尖儿坐下,道:“我说,老公!”

    “什么事?”主人发出在水中敲铜锣般的声音。

    这回答看来不中女主人的意,她便又重复道:“我说,老公呀!”

    “干什么呀?”主人这回把大拇指和食指伸进了鼻孔里,使劲儿拔掉了一根鼻毛。

    “这个月,钱有点儿不够用……”

    “不够用?不应该呀!医生的医药费已经付过了,书店的费用上个月不是也还清了吗?这个月肯定有盈余才对。”主人一边说着话,仿佛观赏天下奇观般,专注地欣赏起那根拔掉的鼻毛来。

    “就算是那样,可您不吃米饭,要吃面包,还要蘸果酱。”

    “共吃了几盒果酱?”

    “这个月买了八盒呢。”

    “八盒?我记得没吃那么多呀!”

    “不光是你吃,孩子们还要吃呢。”

    “甭管怎么吃,也不过是五六元钱罢了。”主人一副全然不放在心上的神情,将拔下的鼻毛一根根细心地移植在稿纸上。由于沾了鼻肉,那鼻毛根根如针般站得笔直。主人有了意想不到的发现,心情激动起来,“噗”地吹了口气。但由于鼻肉的黏着力太强,那鼻毛竟纹丝未动。“真够顽固的呀!”主人又拼命地吹起气来。

    “不光是果酱,还有好多必须要买的东西呢!”女主人满脸怒意,气鼓鼓道。

    “可能吧。”主人又把手指伸进鼻孔中拔起鼻毛来。有红的,有黑的,五彩纷呈中竟掺杂着一根纯白色的。主人大吃一惊,眼珠子瞪得几乎要脱眶而出,用指尖拈着鼻毛伸到女主人面前。

    “哎呀,恶心死了!”女主人皱着眉,把主人的手打回去。

    “你就看一下嘛,我这鼻毛中的白发。”主人万分激动道。

    这下连肃然的女主人都被逗笑了,她边笑边回了餐室,似乎对谈经济问题死了心。主人又着手研究起“天然居士”来。

    主人用鼻毛驱离了女主人,暂且安下心来。他面对稿纸拔着鼻毛,干着急却迟迟不能动笔。

    “‘吃烤芋’也是蛇足,割爱吧!”下一刻便把这一句抹去了。“‘香一炷’?太突兀了,弃之!”他毫不留情地进行了墨诛笔伐。所余者仅一句:“天然居士,乃研究空间、读《论语》之人士也。”主人又觉得这样似乎过于简单了,“唉,真是麻烦!文章便不作了,只作一篇铭文吧。”言罢,他挥笔在稿纸上划拉了一通叉叉,一株拙劣文人画中的兰草便跃然纸上。适才好不容易字斟句酌写就的句子便被一字不落地删了个干净。接着,他又把稿纸翻到背面,写下一连串儿什么“生于空间,研究空间,死于空间。空也,间也。天然居士耶”等意味不明的话。

    正当此时,迷亭先生又如往常一样,不期而至。迷亭约莫是把别人家当成了自己家吧,既不用人引路,也不要人请,便大摇大摆地入了门来,甚至有时还会从后门飘然而至。这人打从生下来,就不懂得什么叫不安、客气、顾忌、辛苦,等等。

    “还在写《巨人引力》呀?”迷亭站着问主人。

    “是啊。也不能光写《巨人引力》呀,现正在为天然居士题写铭文呢。”主人吹嘘道。

    “所谓的天然居士,就是和偶然童子一样,都是戒名吧?”迷亭照旧信口开河。

    “还有叫偶然童子的吗?”

    “哪里。怎么可能呢。不过是想当然罢了。”

    “偶然童子是何人?我是不知道。不过,说到天然居士,倒是你认识的。”

    “究竟是何许人?竟起了‘天然居士’这么个假正经的名字?”

    “就是那位曾吕崎呀。毕业后进了研究生院,研究‘空间论’的课题,但因为用功过度,患腹膜炎死了。要说起来,曾吕崎还是我的至交密友呢。”

    “说是你的至交密友也可以,我绝不会说不对。可,曾吕崎是怎么变成天然居士的?这到底是谁干的呀?”

    “我呀,是我给他起的名号。再没有比原来和尚们起的戒名更俗气的了。”仿佛“天然居士”是个多么风雅的名号,主人甚是自得。

    迷亭笑道:“好吧,那就让我看看那份碑铭吧。”说着拿起原稿,高声吟诵道,“那个……生于空间,研究空间,死于空间。空也,间也。天然居士耶。”读罢又评论,“写得确实好。称得上‘天然居士’这个名号。”

    主人欢喜道:“不错吧?”

    “这个铭文该刻在咸菜缸的压缸石上,再像扔‘试力石’一样抛到寺庙正殿的后面,既雅致,又为天然居士超度了。”

    “我也正有此意呢。”主人极认真地回答,又说,“我暂且失陪,去去就来,你且逗猫玩玩吧。”言罢,不待迷亭答话,便一阵风似的出去了。

    不想竟受命接待迷亭先生,爷总不好摆个冷脸子待客,便“喵喵”讨好地叫着,试图爬上他的膝头。“嘿哟!挺肥的嘛!过来!”迷亭粗鲁地一把揪住了爷的颈毛,将爷提溜在半空里又道,“后腿这样被倒提着,你就是想捉耗子也不成了……怎么样?嫂夫人,这猫抓老鼠吗?”看来光爷一个陪他还不够,竟又找隔壁的女主人攀谈起来。

    “它不抓老鼠,倒是会吃年糕跳舞呢。”这娘儿们竟向个外人曝爷昔日的短处。就算我做的是空中特技表演,可面子上也有些挂不住了。

    迷亭还不肯放过爷,他道:“原来会跳舞呀,怪道像是会跳舞的样子呢。嫂夫人,对这猫的相貌可马虎不得,它很像从前江户时通俗绘图小说里描写的猫妖呀。”他不断信口开河与女主人攀谈。女主人似乎不胜其扰,只得放下针线,步出客厅来。

    “让您久等啦,他就快回来了吧。”女主人说着,重新斟了一杯茶送到迷亭面前。

    “不知仁兄哪里去了?”

    “他去哪里,事前从无交代,所以我也不知道。不过,多半是去医生那里了吧。”

    “是甘木先生吗?甘木先生被这样的病人缠住,可真是灾难呀。”

    “嗯。”女主人看来是不知该如何回答,便简单地虚应了一声。

    迷亭却无所谓地继续问:“近来怎样?仁兄的胃病可好些了吗?”

    “好不好的,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不管他怎么找甘木先生瞧病,就他光吃果酱那样儿,他的胃病也好不了。”女主人竟向迷亭倾吐起刚才的满腹牢骚来。

    “他那么爱吃果酱吗?简直像个孩子。”

    “不光是吃果酱,最近还大量地吃起了萝卜泥,还说是什么治胃病的良药……”

    “我晕哪!”迷亭惊叹道。

    “好像是因为在报纸上读了篇文章,说什么萝卜里含有胃药。”

    “怪不得,他是想用萝卜泥来弥补贪吃果酱造成的亏空呀。难为他竟想得出来。哈哈……”迷亭听了女主人的倾诉,乐得眉飞色舞。

    “最近,他还让孩子们吃呢……”

    “吃果酱吗?”

    “哪儿呀,吃萝卜泥。他说:‘乖宝,爸爸给你好吃的,来呀!’我还以为他偶尔也会疼孩子呢,哪知干的全是些蠢事儿!前两天,他把二姑娘抱起放到了衣柜上……”

    “他这是何用意?”迷亭不管听说什么,总要问问其中的用意。

    “哪儿有什么用意,什么用意也没有。他只是为了让女儿从高处跳下来给他看,才三四岁的小女孩,哪能做得来那样疯癫的举动!”

    “确实,这也太胡闹了呀。不过,他倒是个心肠不坏的好人哟。”

    “要是再加上一副坏心肠,那日子可就没法过下去了。”女主人怒气冲冲地说。

    “算啦,您也无须发那样的牢骚啦。能天天这般一应俱全地过日子,已是好福气啦。苦沙弥君这种人,既没甚嗜好,又不讲究穿戴,质朴无华,就是个天生过日子的人呀。”迷亭语气欢快地进行着不合身份的说教。

    “那,您可大错特错了……”

    “莫非他私下里还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儿不成?这可是个大意不得的世道呀。”迷亭给了个飘忽不定含糊其词的回答。

    “他倒没什么特殊的嗜好,只是爱乱买些根本不看的书。要是量力而行也好,可他总是去丸善书店,不管不顾地一拿就是好几本,到了月底就装糊涂。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们非常拮据,就是因为每月赊欠的书款,最后弄得可狼狈呢。”

    “什么呀,不就是拿点儿书嘛,他要拿多少就拿多少好啦。若是有人上门来要账,你只说‘马上付,马上付’,那人自然就走了。”

    “就算人家走了,可也不能总拖欠下去呀。”女主人黯然道。

    “那就跟他说明缘由,让他削减书费嘛。”

    “怎么办?就算说了,他又哪里肯听。前些日子还说我:‘你这种女人哪儿配做学者的妻子!一点儿也不了解书籍的价值。从前罗马有这样一个故事,为了你将来能有些进益,就讲与你听听。’”

    “这倒有趣,是什么故事?”迷亭大感兴趣。与其说他是同情女主人,倒不如说是受了好奇心的驱使。

    “据说是从前罗马有个名叫踏路金的王……”

    “踏路金?这名字还真是古怪有趣。”

    “我记不住嘛!外国人的名字太难记了。据说,好像是第七个王……”

    “哦,原来第七个王叫踏路金,有趣呀!那么,那第七个王踏路金又如何了?”

    “哎呀!连您也来取笑我,真叫人无立足之地啦。您若是知道,告诉我不就好了。真是坏人!”女主人排揎了迷亭几句。

    “取笑您?那等可恶之事,我可不做。只是听您说第七个踏路金,觉得新颖有趣罢了……欸?等等,是罗马的第七任君主吗?这个嘛……记得不是太清楚,但,应该是塔奎·杰·布拉伍德[379]吧。好啦,是谁都无所谓啦,那个王怎么啦?”

    “据说有个女人西比拉[380]拿了九本书去那个王那里,问他买不买。”

    “原来如此。”

    “王问她多少钱可以卖,她说了个极高的价钱。王嫌太贵,问能不能便宜点儿。那女人就突然从九本书里抽出三本,扔进火里烧了。”

    “真可惜呀。”

    “据说那三本书里记载着预言什么的,世所罕见。”

    “哦——”

    “王认为九本书只剩下六本了,应该能便宜些了吧,就又问了价钱。结果,价钱照旧,一文钱也不让。王才说了一句‘你这是漫天要价’,那女人就立刻又抽出三本书扔进了火里。王看来还有些不舍,又问剩下的三本书要多少钱。那女人说,还是和九本书一样的价钱。九本变成六本,六本变成三本,可是价钱却还是分文不少。如果再讲价,说不定剩下的三本书也要付之一炬了。所以,王最终花了大价钱,买下了剩余的三本书……我家那位问我:‘怎么样?听了这个故事,你多少知道点儿书籍的宝贵价值了吧?’甭管他怎么强词夺理,可对我来说还是没觉得有什么好宝贵的。算啦,反正我是无法理解呀。”

    女主人说完了自家的见解,便催迷亭回答。这下精明如迷亭,看起来也有点儿没辙了,便从和服袖子里掏出块手帕来逗弄爷。

    “不过,嫂夫人。”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高声道,“就是因为他那样大量地买书,又填鸭式地博闻强记,这才得人尊称一声学者哦。前些日子,我看到某个文学杂志上刊登了一篇评论苦沙弥兄的文章呢。”

    “真的?怎么写的?”女主人又转身向他问道。她对主人的评价如此关心,可见,毕竟是夫妇呀。

    “啊,那个,就写了二三行哈。说苦沙弥兄的文章‘宛若行云流水一般’哦。”

    “就这些?”女主人露出些许喜色问道。

    “接下来呢——还有什么‘忽隐忽现,逝而不返’。”

    女主人面色古怪地问:“这是夸他呢吗?”语气里流露出几分不信任来。

    “那个,应该是夸他吧。”迷亭敷衍完女主人,又将手帕垂落在爷眼前。

    “书是营生用的工具,这没办法,是少不得的。只是他也太固执了些。”

    迷亭心中暗道:“她竟另觅蹊径卷土重来了。”他便做了个模棱两可的绝妙回答:“固执是固执了些。可做学问的人嘛,反正基本上都是那样儿。”这话说得看似是迎合女主人,实际上却又像是为主人开脱。

    “前些日子他从学校回来,说马上还要出门,嫌换衣服太麻烦了,就连外套都不脱了,在饭桌旁一坐就吃饭。他把饭菜放在脚炉架上,我抱着个饭桶坐在一旁,你说那情形可笑不可笑……”

    “怎么感觉像新式的‘验明首级’[381]呢。不过,那也正是苦沙弥兄的特色嘛……总之,他并非平庸之辈。”迷亭的恭维还真叫人腻味。

    “平庸不平庸的,我们女人不知道,不管怎么说,他也太胡来了吧。”

    “可,总比平庸好呀。”

    “平庸平庸的,这话大家常说,可究竟什么样的叫平庸呀?”因迷亭过度地维护偏袒主人,女主人的态度突然一变,满脸不忿地质询起平庸的定义来。

    “平庸吗?所谓的平庸就是……那个,要说明白还真是有点儿困难……”

    “如此含糊不清的东西,平庸想必也没什么不好的吧?”女主人以女流特有的逻辑步步紧逼。

    “平庸并不是什么含糊不清的东西,我是很清楚的啦,只是说明起来有点儿困难罢了。”

    “反正就是把自己讨厌的事物称为平庸吧?”被女主人无意中说中了真相,迷亭也就被逼得不得不对“平庸”做些交代了。

    “嫂夫人!这所谓平庸嘛,一则有种人,他一见‘二八佳人’‘二九娇娃’便不言不语,只在心中暗自玩味,以至辗转反侧;再则,还有一种人,但凡这一日天气晴朗,他便必要携一只酒葫芦去墨堤[382],嬉游玩乐。”

    “竟有此等样人?”女主人不懂此道,只得含糊答道,“总觉得乱糟糟的,我是不明白的了。”最终,她还是败下阵来。

    “便好似将彭登尼斯[383]上尉的头安在了曲亭马琴[384]的脖子上,再浸润在欧洲的空气中待上一二年。”

    “这样做就会成为平庸吗?”

    迷亭并不回答,只笑了笑,后来补充道:“无须那样大费周章也能办到。初中生加上‘白木屋’[385]掌柜的,然后再除以二,就能得出平庸了,而且还是最标准的平庸。”

    “是吗?”女主人歪着头,样子看起来迷茫不解。

    “你还在呀?”主人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在迷亭身旁坐下来问。

    “‘你还在呀’,这话说得可太刻薄了呀,不是你叫我等你,说‘马上回来’的吗?”

    “他做事就是这个样子。”女主人扭头对迷亭说。

    “你不在家这段时间,有关你的趣闻,我可都听说了。”

    “女人最要不得的就是多嘴这一点!若是人也能像这只猫似的保持沉默就好了!”主人抚摸着爷的头道。

    “听说你还给孩子们吃萝卜泥呢?”

    “呵呵。”主人笑了,“别看是小孩子,如今的小孩子们可聪明了。自从给她们吃了萝卜泥,一问她:‘宝贝,哪里辣?’她定会把舌头伸出来。太有趣了!”

    “你这简直是训小狗呢,也太狠心了。已是这般时候了,寒月也该来了呀。”

    “寒月也要来吗?”主人一脸疑惑问道。

    “他也来。我给他下了帖子,邀他下午一点到苦沙弥家来。”

    “你也不问问人家是否方便,就擅自决定,真是个自私的人。你叫寒月来干什么?”

    “什么呀!今儿这事儿可不是我的主意,是寒月自己要求来的。这位先生说了,他要在物理学协会发表演讲,需要事先排练,叫我替他听一遍。我说那正好,叫苦沙弥兄也听一听吧。这么着,才决定邀他到你家来的。怎么啦?你一个闲人,这不正好嘛。他也是个正经靠谱的人,听听也好嘛。”迷亭自说自话道。

    “什么物理学的演讲,我可不懂!”对于迷亭的独断专行,主人似乎有点儿恼了。

    “不过,他要讲的,可不是关于磁化喷嘴儿之类枯燥乏味的问题,而是‘上吊力学’[386]这个超凡脱俗的讲题,所以还是有一听的价值的。”

    “你是有过上吊经历的人,听听还有些益处。可我……”

    “你不会得出个结论,说‘去看歌舞伎都会发恶寒打摆子的人听不得演讲’吧。”迷亭照旧说着俏皮话调侃他道。

    女主人呵呵笑着瞄了丈夫一眼,自顾自地回隔壁去了。

    主人默不作声地抚摸着爷的头,只有此刻的抚摸,才显出无限的温柔来。

    此后,约七分钟左右,寒月君果然来了。因今夜要去演讲,史无前例地穿起了漂亮的礼服,浆洗过的雪白衬领峭然耸立,为他平添两分男子风采,他从容上前寒暄道:

    “我来迟了……”

    “叫我二人好等。拜托你快开始吧!老兄!”

    迷亭说着望了主人一眼。主人只得“嗯”了一声,算应下了。寒月并不着急,慢条斯理道:“给我倒杯水来!”

    “哟嗬,动真格儿的呀?接下来是要求我们鼓掌了吧?”迷亭独自叫嚷得欢。

    寒月从里兜里掏出草稿,徐徐道:“这是排练,二位不必客气,请多多批评指正。”

    开场白说完,演讲排练终于开始了。

    “对罪犯处以绞刑,这主要是流行于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中的一种刑罚。相较而言,追溯至古时进行思考的话,上吊,主要是用作自杀的方法。据说,在犹太人中,他们习惯以投石击毙的方式处死罪犯。查阅研究《旧约全书》,我们发现,所谓的‘吊刑’一词,其被公认的原意是:将罪犯的尸体吊起,作为饵食投喂野兽或食肉的猛禽。按希罗多德[387]的学说,犹太人在出埃及之前,最忌讳的是夜里暴尸。而埃及人,据说在罪犯被斩首之后,他们会将其躯体钉在十字架上,使其在夜里暴尸于野。至于波斯人……”

    “寒月兄,这离‘上吊’的主题似乎越来越远了吧。无碍吗?”迷亭插言道。

    “接下来就要进入正题了,请再稍微忍耐一二……那么,说到波斯人又是怎样的呢?他们采用的似乎是磔刑[388],行刑方式也是把犯人绑在柱子上。不过,是活着时被钉上十字架呢,还是死后再钉呢?此处便不得而知了……”

    “那种事儿,不知道也没关系。”主人无聊地打了个哈欠。

    “因尚有许多前情要讲,也许要给二位增添烦扰,所以……”

    “要给我们增添烦扰,不若‘会给我们增添烦扰’听起来顺耳。对吧?苦沙弥兄。”迷亭又挑剔道。

    “反正就那么回事。”主人却兴致缺缺道。

    “好,终于要进入正题了,且听我分说道来。”

    “‘分说道来’?这是说书人的说法吧。我认为演说家的语言还是应该高雅一些才好。”迷亭又在中间掺和道。

    “倘若‘分说道来’此言粗鄙的话,那迷亭兄且说说,该如何说才好呢?”寒月语气中隐含怒气问道。

    “迷亭,不知你是在听呢,还是在瞎搅和?寒月兄,不必理会他的瞎起哄,你快些讲你的就好了。”主人想尽快破此难关。

    “怒上心头,分说道来,却见庭中柳。”[389]迷亭照旧抛出个不知所云的笑话,寒月也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

    “据我调查的结果,真正在处刑中动用绞刑,见于《奥德赛》[390]第二十二卷,就是忒勒玛科斯[391]绞死珀涅罗珀[392]的十二名宫女那一段。我本想用希腊语朗诵原文,但是难免有卖弄学识之嫌,所以只得作罢。第四百六十五行至四百七十三行的内容,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希腊语云云,那几句最好还是略去的好,听起来好像在对人夸耀自己会希腊语似的,对吧?苦沙弥兄。”

    “这一点,我也赞成。还是把那种惹人艳羡的说辞去掉,显得更加文雅妥当。”主人不知不觉间又成了迷亭的拥护者,原因只为他二人都是压根儿看不懂希腊文的。

    “那么,今晚我就把那两三句删去。下面,请听我继续道来……哦,不,请继续听我的演讲。”

    “这种绞杀,在今天的想象中,有两种执行方法。其一,大约是那位忒勒玛科斯在欧迈俄斯[393]和菲罗提俄斯[394]的帮助下,先将绳子的一端绑在柱子上,然后再在这根绳子上挽一排活扣,在扣上留出绳圈,把宫女的头一个个套进圈里,再猛地一拉绳子的另一端,人就吊上去了。”

    “也就是说,将西方洗衣房里晾衬衫看作是把宫女吊起来就对了,对吧?”

    “正是如此。接下来,我们再说第二种。同第一种一样,先将绳子的一端绑在柱子上,然后绳子的另一端从一开始就要高高地挂在顶棚上。并且,从挂在高处的那根绳子上另外垂下几根绳子来,挽好绳套,套在宫女们的脖子上。只待一声令下,就撤掉宫女们脚下的凳子。”

    “好比说,就像绳帘上头吊着的那些灯笼球似的。我这情景设想得对路吧?”

    “你所说的灯笼球的球,我没见过,所以无以作答。倘真有那种灯笼球,那情景料来是相似的……那么,接下来,我就拿出证据来为大家说明,从力学的角度来说,第一种情况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成立的。”

    “有意思。”迷亭道。

    “嗯,有意思。”主人也表示赞同。

    “首先,假定宫女们是被等距离吊起来的,再假定套在距地面最近的两名宫女脖子上的绳索是呈水平状的。所以,我们可以把a₁、a₂……直至a₆看作是绳子构成的地平线,把T₁、T₇……直至T₆看作是绳子各个部位的受力点,把T₇=X作为绞绳最低部位的受力点。W当然就是已知宫女的体重了。怎么样?明白了吗?”

    迷亭和主人互相看了看对方,都道:“基本上明白了。”不过,这个“基本”的程度是二人自己随意定的,所以也许不适用于其他人的情况。

    “好,正如各位所知,根据多角形的平均性原理,可以成立以下十二个方程式:T₂cosa₁=T₂cosa₂……(1)T₂cosa₂=T₃cosa₃……(2)……”

    “列了这么多方程式,应该够多的了吧?”主人毫不客气地指出道。

    “实际上,这些公式都是我演讲中的精髓呀!”寒月看起来非常遗憾地道。

    “那么好,精髓部分是否可以先放在一旁,以后再请教。”迷亭看似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若是省去了这些方程式,那我好不容易做的力学研究,可就全都糟蹋了……”

    “有什么呀!何须那般顾虑,你就爽快地往下删吧……”主人说得轻而易举。

    “那我就悉听尊意,勉为其难都删了吧。”

    “这就对了嘛。”迷亭竟在这微妙时刻啪啪鼓起掌来。

    “下面,我们的论述将转向英国方面。在史诗《裴欧沃夫》[395]中出现了‘绞刑架’一词,由此可见,绞刑从这个时代起就开始实施了。根据布拉克斯顿[396]的说法,被处以绞刑的罪犯,万一由于绳子的缘故死亡被中断时,那么罪犯必须再次承受同样的刑罚。而有意思的是,在《农夫皮尔斯》[397]这部著作中,却有这么一句话:‘再凶悍的恶汉,亦不应承受二度绞刑之苦。’我们暂且不辩这二者的真假,但从中可以看出,受刑未亡者实际上并不少见。”

    “一七八六年,恶名远扬的菲茨杰拉德这个恶棍曾被推上过绞刑架。然而,他第一次双脚刚刚离开台阶,在那神奇的一瞬,绳索竟然断了。再一次调整好绞刑架,又对他执行了第二次行刑,但这次因为绳索太长,他双脚没有离开地面,又没死成。最后,第三次是在围观者们的帮助下,才得以送他上路。”

    “嘿哟嗬!”一到这种时刻,迷亭就突然来了精神。

    “他死得可真不容易呀。”主人的劲头儿也上来了。

    “还有更好玩的呢。据说,上吊一次,个子就会拉长一寸左右。这确确实实是经医生亲自测量过的,肯定没错。”

    “这可是新办法!怎么样?苦沙弥兄也来稍微吊一下,你拉出一寸长来,也许就能进入普通人的行列了呢。”迷亭转头看向主人道。

    不想,主人竟格外地认真,问:“寒月兄,把身体拉长一寸左右的人还是活的吗?”

    “这,肯定是活不成了呀。一吊起来,脊椎骨什么的就被拉长了。我就直说了吧,那不是身材长高了,是脊椎骨拉折啦。”

    “这么回事儿,那就算了。”主人对长个儿的事儿断了念想。

    演讲的后续部分还很长,寒月本来还要论及缢死的生理作用,但迷亭总是没正形地插科打诨,说些奇谈怪论,而主人又毫无顾忌地哈欠连天。最终,寒月中止了演讲,回家去了。那天晚上寒月究竟采用了何种姿态,又是如何雄辩的,因是发生在远方的事,爷就不得而知了。

    接下来的二三日间,都太平无事地过去了。那日下午两点左右,那位迷亭先生照例像个了无牵挂的偶然童子似的飘然而至。

    他刚一落座,便立刻问道:“苦沙弥兄,越智东风君的高轮事件,你听说了吗?”他那副架势仿佛是来报告攻克旅顺的号外新闻一般。

    “不知道,我们最近没见面。”主人还是那副沉闷的样子。

    “我今天就是为了跟你说东风君惨败的事儿,这才在百忙之中专程上门的哟!”

    “又来说那些不着边儿的话,你呀,就是个不正经的家伙。”

    “哈哈哈……你说我‘不正经’,还不如说我‘没正经’,区别虽不大,可也关系着本人的名誉呢。”

    “还不是一回事儿。”主人佯作不知,全然便是天然居士再生。

    “听说上个星期天,东风那小子去了高轮的泉岳寺。这大冷天儿的,谁上那儿去呀。不说别的,此时前去泉岳寺,岂不是和对东京完全不了解的乡巴佬儿一样了吗?”

    “那是人家东风的自由吧,你无权阻止。”

    “是呀,我确实没有权利。权利,随便怎样都好啦。不过,那座寺里有个展览场,叫作‘烈士遗物保管会’,这你知道吧?”

    “不知道。”

    “你不知道?那么,你去过泉岳寺吧?”

    “没有!”

    “没去过?这可太令人吃惊了。我说你怎么那么维护东风呢。身为江户人,竟不知道泉岳寺,太丢人啦!”

    “不知道也照样当教师嘛。”主人越发向天然居士靠拢了。

    “那好吧。听说,东风前脚进了那个展览场去参观,后脚就来了一对德国夫妇。一开始,对方好像是用日语向东风询问了几句。可东风这人吧,像平常一样,总是忍不住要说几句德语。于是,他就叽里呱啦地说了两三句。没想到说得还挺流利挺好,可事后想来,这恰恰就埋下了祸根呀。”

    “后来怎么样?”主人终于被勾起了兴致。

    “听说那德国人看见了大鹰源吾[398]的描金印盒,就问:‘我们想买下这个,可不可以卖给我们?’东风当时的回答不可谓不妙呀。他说:‘日本人净是清廉君子,肯定是不会卖的。’直到此时,他的精神状态还很不错。然后,德国人以为遇到个不错的翻译家,便开始频繁地发问。”

    “问些什么?”

    “这个嘛,要是就问些都是他知道的也就没啥可担心的了,可那德国人语速飞快地什么都瞎打听,东风听得不得要领,简直不知所云。偶尔刚觉得自己听懂了一言半语吧,被问到的居然是消防钩和挂箭。德国人问:‘先生能给翻译一下吗?’东风没学过德文中的这两个词汇,一时不知该怎么翻译,这下可麻烦了。”

    “的确如此呀。”主人联想到身为教师的自己的境遇,相比之下深表同情。

    “偏偏一些闲人还都好奇地慢慢聚拢过来,最后把东风和德国人围起来瞧热闹。东风顿时面红耳赤张口结舌,全没了刚开始时的精神派头儿,糗大发了。”

    “最后到底怎么样了?”

    “最后,东风实在受不了了,只得用日语说了句‘哉见’,便匆匆逃回来了。德国人问围观的人:‘哉见,有点儿怪呀。你们这地方是把再见说成哉见吗?’围观的人解释说:‘哪里,还是说再见呀。不过,说话的对象是西洋人,是为了配合西方的发音,才说成哉见的。’东风这小子,在如此窘迫时刻还不忘配合,实在令人钦佩呀。”

    “‘哉见’可以到此为止了。那西洋人又怎样了?”

    “听说那西洋人惊愕得愣在那里,呆住了。哈哈哈哈……太逗了!”

    “好像也不是多么有趣的事儿。你就为报告这个专程跑一趟,这倒是很有趣呢。”主人边说,边将烟灰磕进火盆儿里。恰在此时,门铃声以直插天际之音响了起来。

    “打扰了!”有女人尖细的声音传来。迷亭和主人不由得面面相觑,一时沉默无言。

    主人家竟有女客上门,这可是稀罕事儿。爷急忙展目观瞧,那尖细嗓音的主人身着绉绸二重和服,底襟擦着榻榻米步入屋中。年约四十出头,秃发直达后颈发际,刘海儿却在前额发际处高高耸立起来,如同筑起一道大坝,起码有半张脸那么长,向上直冲天际。

    眼睛的倾斜度很像凿开的山路上的峭壁,呈直线上吊,左右对称。之所以说是直线,是因为那眼睛比之巨鲸的眼睛还要再细一些。

    唯有鼻子出奇地大,像是偷了别人的鼻子硬安在自己的脸中央,又好似搬了招魂神社的石灯笼移置于不到十平方米的小院儿里,尽管唯我独尊占地广阔,却总有些扎眼。那鼻子就是传说中的鹰钩鼻。顶端竭力高耸,中途自己也觉得这样太过分了,又谦虚起来,到了鼻尖,再也不像顶端那么趾高气扬,开始悬垂,窥视着鼻子下的嘴唇。因了这显著的鼻子,这女人说话时,总让人以为说话的不是她的嘴巴,而是她的鼻孔。爷为了向这颗伟大的鼻子表示敬意,决定从此称她为“鼻子夫人”。

    鼻子夫人先说了一套初次见面的客套话,寒暄完毕,仔细打量了一番室内,赞道:“多漂亮的宅子呀!”

    主人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心里却暗道:“扯谎!”

    迷亭望着天花板道:“老兄,那是漏雨的水印子,还是木板的花纹呀?竟呈现出这等奇妙的图案来!”又暗示催促主人接话茬。

    “当然是下雨漏的。”主人道。

    “真漂亮呀!”迷亭装模作样道。

    鼻子夫人心中愤懑,在心中腹诽:“真是不懂待客之道的人!”一时三人对坐,默默无言。

    “有事相询,特来拜访。”鼻子夫人再次开口道。

    “哦。”主人回应得极冷淡。

    “这样僵持下去可不行。”鼻子夫人想着,便又开口道:“其实,我家就在这附近,就是对面街角的那栋宅子。”

    “莫不是那个带仓库的西式洋房?怪不得,那里的门牌上写的是金田吧。”主人似乎终于了解了金田的洋房和仓库。但对金田夫人的尊敬程度却还与之前一样,丝毫没有变化。

    “本来,是应该由我家先生出面来请教一些事情的,可是因为他公司里太忙了,所以只好由我代劳了。”鼻子夫人的目光中透出“这次该好使了吧”的神情。

    主人却依然不为所动。鼻子夫人自刚才以来的措辞,作为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子来说,未免过于粗鲁无礼,早已使主人心生不满了。

    “你应该知道吧,这公司呀,还不止一个,他是兼着两三个公司的衔儿,还都是董事之类的……”她的神情仿佛在说,“都这么提点你了,还不知道恭敬些吗?”

    可我家这位主人生来的脾气,你要说是博士或大学教授,他必定会敬佩得五体投地。怪的是,对实业家们的尊敬程度却极低。他坚信,和实业家们相比,中学教师要伟大得多。好吧,就算他不那么坚信,可是以他那不知变通的臭脾气,是怎么也不可能招实业家和大财主们待见的,因而绝望。他不管对方多么有权有势,也不管对方是何等的家财万贯,反正知道自己是没希望得蒙荫庇的,对不抱希望的人的利害自然就极不关心了。所以,除了学者的圈子之外,他在其他方面的事情上都表现得极其无知,特别是对于实业界之流,连谁在什么地方从事何等事业,他都一概不知。即便知道,也丝毫引不起他的敬畏之意。

    而鼻子夫人这一方,是连做梦也想不到,这天底下的一个小角落里,竟然还有这等怪人和她共同沐浴在同一道阳光下生活。一直以来,她也接触过社会上的许多人,只要报上金田夫人的名头,对方莫不立即另眼相待。不管出席什么样的聚会,也不管是在身份多么高贵的人前,“金田夫人”这块招牌都是畅行无阻的,更遑论是眼前这个闷居斗室的老学究。照她的预想,只要说一声“我家就是对面街角的那栋宅子”,都不用介绍自家职业等,老学究刚才就该惊讶万分了。

    “你知道金田这个人吗?”主人漫不经心地问迷亭。

    “当然知道。金田先生是我伯父的朋友,前些日子还去参加游园会了呢。”迷亭却认真地回答道。

    “欸?你伯父是哪一位?”

    “牧山男爵呀。”迷亭越发认真地回答道。

    主人欲言又止之际,鼻子夫人扭头看向了迷亭。迷亭身着大岛捻线绸的衣裳,外罩一件古渡更纱[399]还是什么的衫子。

    “哎呀,原来您是牧山先生的……那个什么来着?我竟一点儿不知,这可真是太失礼了。我家先生总是念叨,说一直承蒙牧山先生的关照呢。”她突然满口敬语,甚至还躬身施了礼。

    “啊?哪里!哈哈哈哈……”迷亭大笑起来。

    主人怔愣一旁,无语地看着那二人。

    “真的,就连小女的婚事,也要请牧山先生多多费心呢……”

    “啊——是吗?”听到这种说法,连迷亭也觉得有点儿过于唐突了,语气中不觉带了丝讶异。

    “其实,各方前来求娶的踏破了门槛儿,可我家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家,不能随随便便地就胡乱许出去,所以……”

    “原该如此。”迷亭这才放下心来。

    “就是关于此事,想问问你,才来拜访的。”鼻子夫人望向主人,那说话突然又变得粗鄙起来,“听说有个叫水岛寒月的人常到你们家来,那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呀?”

    “你打听寒月干什么?”主人极不痛快地问道。

    “还是与令爱的婚事有关吧?您是想了解一下寒月兄的性情为人?”迷亭机智地把话挑明了。

    “若能就此打听些消息,那就太好了……”

    “那么,您的意思是,您想把令爱许给寒月吗?”主人问。

    “许给他,还没到那一步。”鼻子夫人突然将了主人一军。接着说:“其他来求娶的人也络绎不绝,寒月先生不必勉强俯就,我们也并不为难。”

    “既是如此,就不必打听寒月的事了吧。”主人也急了。

    “可是,你也没什么理由要替他隐瞒吧?”鼻子夫人也摆出一副要吵架的架势来。

    迷亭坐在双方之间,手里拿着银杆烟管,仿佛是拿着相扑裁判员手里的指挥扇,心里不停吼叫着:“上呀,上呀……”

    “那么,寒月可曾说过一定要娶令爱?”主人正面重拳出击。

    “他倒还不曾说过要娶,可是……”

    “是您认为他有意要娶吧?”主人似乎悟出来了,对这女人就得出重拳。

    “虽还未到谈婚论嫁那一步……可寒月先生也未必不喜吧。”鼻子夫人在赛场边缘满血复活。

    “夫人可有什么寒月恋着令爱的事实依据?”主人气势汹汹挺起胸脯,让她若有事实就说出来听听。

    “哎呀,估计是没跑了吧。”

    这一次,主人的铁拳未奏寸功。之前,迷亭一直在旁充当裁判的样子看热闹,鼻子夫人的一句话,似乎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便放下烟管,探身过来八卦道:“寒月兄给令爱写情书了吗?这太叫人高兴了!到了新年,又是一桩逸闻佳话呀,真是绝好的谈资。”他独自在一旁窃喜不已。

    “不是情书,可是比情书热烈多了。您二位不是都知道吗?”鼻子夫人别有意味地道。

    “你知道吗?”主人一副被狐狸迷住了的迷糊表情问迷亭。

    迷亭也同样迷糊地回道:“我不知道呀。要知道的话,也是老兄你吧。”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他倒谦虚起来了。

    “不,这可是二位都知道的事儿哦。”只有鼻子夫人扬扬得意道。

    “哈?”二人不约而同都深感钦佩。

    “二位如果都忘了的话,那就由我来说说吧。去年年底,向岛的阿部先生府上举办音乐会,寒月先生不是也曾出席吗?那天晚上归家途中,在吾妻桥上发生了点儿什么事儿吧……详细情形我就不多说了,因为也许会给当事人添麻烦。我认为,只光是这些证据就已经足够了。不知二位意下如何?”她戴着钻戒的手指整齐拢放在膝头,拿着架子调整了一下坐姿。她那伟岸的鼻子越发大放异彩,迷亭和主人都渺小得被彻底无视了。

    莫说主人,就连迷亭也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砸蒙了,一时目瞪口呆坐在那里,仿佛刚得了疟疾的病人一般。待从惊愕中脱离出来,逐渐恢复常态后,一种滑稽感便骤然涌上心头。

    “哈哈哈哈哈……”二人不约而同笑得前仰后合。只有鼻子夫人目的落空,有些出乎预料,怒视着二人,心中暗道: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太失礼了。

    “那就是令爱呀?确实没错,正如您所言。哎!苦沙弥兄!寒月一定是恋上金田小姐了……此事已无须隐瞒,还是都坦白了吧。”

    “嗯哼。”主人哼了一声算答应了。

    “真是的,这也不是能隐瞒的事儿呀,毕竟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嘛。”鼻子夫人又得意上了。

    “既是如此,那也没办法了。不管怎样,我们也要把有关寒月的事实交代一番,以供夫人参考。欸,苦沙弥兄,你可是主人,不说话光在一边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确实,‘秘密’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呀,不管怎样遮掩,也总会从什么地方暴露出来。……不过,要说离奇,还真是离奇呀。金田夫人,您是如何探知这个秘密的?实在叫人吃惊。”迷亭独自唠唠叨叨。

    “要说我呀,那就是做事滴水不漏!”鼻子夫人一副一切尽在掌控中的神情道。

    “您这做的,真是一丝疏漏也无,太过全面了。究竟,您是听谁说的呀?”

    “就是听这房后的那个车夫的老婆说的。”

    “就是有一只大黑猫的那个车夫家吗?”主人瞪圆了眼睛问道。

    “是呀,为了寒月先生的事儿,我可是花了一大笔钱呢。寒月先生每次到这里来,我想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就委托车夫的浑家事后一一向我汇报。”

    “这也太过分了!”主人大声呵斥。

    “哎哟!至于您干了什么,说了什么,我是一点儿兴趣没有,我只打听有关寒月先生的事儿。”

    “甭管是寒月的还是别人的事儿,反正那个车夫的浑家就是讨人嫌!”主人一个人气哼哼的。

    “不过,人家只是来到你家院墙根儿下,在那儿站站而已,难道这不是人家的自由吗?若是说话怕被人听见,那就小点儿声,或是干脆搬到宽房大屋去住,不就太平无事了吗?”鼻子夫人说这些话,一点儿脸红的迹象都没有,“不只是车夫家,胡同那边的二弦琴师傅那儿,我也打探到不少消息呢。”

    “是有关寒月的事儿?”

    “可不光是寒月的事儿。”这话说得有点儿意味深长。她以为主人必定会惊慌,可没想到他却骂道:“那琴师故作清高摆架子,一副天下只有她是个人的样子,其实就是个浑蛋!”

    “真不凑巧,她可是个女人哟,‘蛋’?她哪儿来的那东西,差得太远了吧。”鼻子夫人说的话越发露骨了,使她渐渐露出本色来。她似乎就是为了专门找碴儿吵架上门来的。

    不过,即便身处这等局面之中,迷亭到底还是迷亭,他在一旁听这场交涉听得兴致勃勃,活像铁拐李看斗鸡似的,泰然自若。

    主人意识到,恶言相向的骂战,自己终非鼻子夫人的对手,不得已被迫暂且保持沉默。但,他最后还是想出了好主意:“你口口声声说的,似乎是寒月恋慕追求令爱,可我听说的版本,却和您的说法略有不同。对吧?迷亭。”主人向迷亭请求支援。

    “是啊,我们那时候听说的是,令爱玉体欠安……好像病重,还说过胡话呢。”

    “什么?根本没有那种事!”金田夫人果断直接否认了。

    “可是,听寒月讲,他确实是听××博士夫人说过的呀。”

    “那是我使的手段,我拜托了××夫人去引起寒月的注意。”

    “××夫人是因为知道内情,所以才接受托付的吗?”

    “是的,她答应了。不过我也不能让人家白帮忙,左一件右一件,可是没给她少送礼。”

    “您是不是一定要刨根问底不把寒月的情况查个水落石出,就绝不肯走?!”看来迷亭也有些恼了,说话一反常态地粗暴。“好啦,你。反正说了也不吃亏,咱们就说说吧。夫人,我和苦沙弥兄,对于有关寒月的事,只要是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的,都可以相告……对了,您最好按顺序一一提问,说起来也比较有条理些。”

    鼻子夫人总算接受了建议,开始提问。她虽一时使用了过激言辞,但在面对迷亭时,却又变得恭谨如初了。

    “听说寒月先生是个理学士,那么他学的到底是什么专业?”

    “他是在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地球磁力的。”主人认真答道。

    不幸的是,这介绍鼻子夫人根本就听不懂,“哦”了一声,却还是露出了莫名其妙的神情,问:“学习这个,就能当上博士吗?”

    “您的意思是说,他若非博士便娶不得令爱吗?”主人不悦地反问道。

    “那当然呀。若只不过是一般的学士,那还不是要多少都有。”鼻子夫人理所当然地说。

    主人望着迷亭,神情越来越难看。

    “寒月能否成为博士,我们也无法保证。所以,您还是问其他的问题吧。”迷亭也没了与她周旋的心情。

    “寒月先生最近还在研究地球的……那个什么吗?”

    “前两天,他在理学协会作了名为《上吊力学》的研究成果演说。”主人不带任何情绪地说。

    “哎呀,真是讨厌!居然研究什么上吊,还真是个怪人呀。这研究上吊什么的,怎么也不可能成博士吧?”

    “要是他本人上吊了,那要做博士自然就无望了,但研究上吊力学,却不一定当不成博士。”

    “是吗?”鼻子夫人这次转而看向主人,对其察言观色。可悲的是,她不懂力学是什么意思,所以总感觉心里有些不踏实。可又觉得若连这点儿小事也要请教,关乎她金田夫人的颜面问题,因此便只能靠察言观色来揣测了,可主人却偏偏一直绷着个脸儿。“除此之外,他是否还研究什么简单易懂的学问呢?”

    “是啊,前阵子他写过一篇《论述栗子安定性与天体运行关系》的文章。”

    “就连栗子什么的,也是大学里要学习的课程吗?”

    “这个嘛,我也是外行,不太懂。不管怎样,寒月既然研究这个,那可见得是有研究价值的。”迷亭假装正经地嘲弄道。

    鼻子夫人意识到,在学问方面她自己不熟悉,便放弃了这方面的打听,断然改了话题道:“谈点儿别的吧。听说今年正月,寒月先生吃香菇崩掉了两颗门牙。可是真的?”

    “是呀,缺了牙的地方紧紧地粘着空也年糕[400]呢。”迷亭突然来了兴致,他心想:“这下子你可撞在我手心里了。”

    “是个缺乏魅力的男人吧?要不他怎么不用牙签呢?”

    “下回见到他,我们提醒一下吧。”主人窃笑道。

    “吃香菇都能把牙崩掉,他的牙齿也太糟糕了。对吧?”

    “算不上结实。是吧?迷亭。”

    “虽算不上结实,倒也挺可爱的。后来,他一直不肯把牙补上,才逗乐呢。现在,那儿已然成了空也年糕的安乐窝,实乃一大奇观呀。”

    “他是因为没钱补牙,所以先留着那个豁牙洞呢,还是就喜欢这么豁着呢?”

    “安心啦,他不会总这么留着个‘豁牙’做标志的。”迷亭渐渐又恢复了好心情。可鼻子夫人又提出了新问题。

    “府上若有他的翰墨书笺之类,我想拜读一二。”

    “明信片倒是很多,请看吧。”主人自书房中拿来三四十张明信片。

    “不用看那许多,只需看两三张就好……”

    “哎哎,让我来给您挑几张好的。”迷亭道,“这张吧?这张怎么样?很有趣吧?”他说着从中拣出一张来。

    “哎呀!还画了画呢,挺有才的嘛!让我瞧瞧。”可她才瞅了一眼,便惊道,“哎呀,讨厌!是狸猫子呀!画什么不好,干什么要画狸猫。不过,画得还不错,居然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狸猫,真是不可思议!”她忽又感佩道。

    “请夫人读一读那文字。”主人笑道。

    鼻子夫人用女佣读报的腔调念道:“除夕大年夜,山狸举办游园会,热烈歌舞。歌声唱道:‘今日良宵,大年夜,巡山之人不上山哟!嘭嚓嘭嚓,嘭嚓嘭!’”

    “什么呀这是?这不涮人玩的吗?”鼻子夫人极为不快。

    “这张天女的,您瞧着可还顺眼?”迷亭又抽出一张。一看,画的是一名身着羽衣弹着琵琶的天女。

    “这天女的鼻子似乎太小了点儿。”鼻子夫人说。

    “哪里,很正常嘛。且先不必管鼻子的问题,您还是读一读上面的文字吧。”

    只见上面有这么几句:从前,某个地方有位天文学家。一天晚上,他如往日一般登上高台,正在凝神观星,天空中忽现一位美丽的天女,弹奏着这世间从未听过的美妙音乐。天文学家听得入了迷,浑然忘却了周遭的刺骨严寒。翌日清晨,就见那位天文学家的尸身上落了一层白霜。一位惯爱撒谎的老者说,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什么呀这都是。这不是毫无意义地胡写吗?就这水平,还能成为理学士?哪怕读一段《文艺俱乐部》也比这个好呀。”寒月被狠批了一顿。

    迷亭又半开玩笑地拣出了三张明信片,道:“您再看看这几张如何?”

    这次的是铅版印刷,上面印了一只帆船,在画面的下方依旧胡乱地写着几行字:昨夜招得俏丽小佳人儿,年方二八,自幼失却了双亲,宛如波涛汹涌的海滨畔一只千鸟[401],千鸟夜间惊醒,哀哀涕泣,言道爹娘乘船,双双赴了海底。

    “写得真好呀!多么感人的故事。他这不是挺能写的吗?”

    “能写吗?”

    “是呀。这水平都可以用三弦琴伴唱啦。”

    “能用三弦琴伴唱的作品才够地道。您再看看这张如何?”迷亭又信手拈来一张。

    “不必了。看这几张便足矣,其他方面了解得也挺多,我已经清楚了,他并不是庸俗的山野村夫之流。”她自以为是地道。

    至此,鼻子夫人关于寒月的一般性调查看来已经结束了。她又擅自提出要求道:“今日实在失礼,打扰了二位。关于我来访一事,还望二位对寒月先生保密。”

    看来,她的方针是:寒月的一切事务务必要查问得清清楚楚,而自己这一方的情形却丝毫不许透露给寒月知道。

    迷亭和主人都只淡淡地“嗯”了一声。

    “改日定当奉上谢礼!”鼻子夫人加重语气,边说边站起身来。

    送客回来后,二人落座,迷亭和主人都不约而同地来了句:“她是个什么东西!”忽听内室传出女主人忍俊不禁的闷笑声。迷亭高声喊道:“嫂夫人,嫂夫人!‘平庸’的典范适才来过啦。平庸到那种程度,也算得上奇葩了呀。好吧,无须顾虑,且请尽情地笑吧!”

    主人用不满的口气,满腹牢骚恶毒地道:“最倒胃口的还是那张脸。”

    迷亭立刻接着话茬补充道:“鼻子雄踞中央,架构奇伟。”

    “而且是带弯的。”

    “有点儿驼背。驼背的鼻子,真是太出奇了。”迷亭忍不住大笑。

    “那可是克夫相。”主人好像还有些惋惜似的说。

    “她那副相貌,十九世纪没卖出去,二十世纪又成了滞销的陈货。”迷亭净说些怪话。

    女主人恰从内室出来,到底是女人,她提醒二人注意:“坏话说得太多,车夫的浑家又要去打小报告啦。”

    “有人打点儿小报告才好呢,对那位夫人来说,这可是良药呀。”

    “不过,背地里诋毁人家的容貌,这未免流于下等。谁也不想长那样一只鼻子,何况对方还是个女人。你们也太过分了些。”她在为鼻子夫人的鼻子辩护的同时,也间接地为自己的长相辩护。

    “哪里过分了?她那种人也算不得女人,不过是个愚人,是吧?迷亭兄。”

    “是愚人也许没错,只是,却是个不好惹的人。你我二人不是被她牵着鼻子走了吗?”

    “她到底把教师当成什么了?”

    “当成和房后的车夫差不多的人吧。要想被那种人尊敬,就只有当博士了。谁让你没能当上博士呢,只能怪你自己不争气了。对吧?嫂夫人。”迷亭笑着扭头回望女主人。

    “博士什么的,他这辈子是不可能啦。”看来,是连妻子都瞧不上他了。

    “就我这样的,也许眼下就能当上博士呢,可别瞧不起人。尔等哪里知道,古时候有个叫伊索克拉底[402]的人,九十四岁写出了鸿篇巨制;索福克勒斯[403]的杰作问世,世界为之震惊时,他已是近乎百岁的高龄;西莫尼德斯[404]八十岁才写出了美妙的诗篇。我也……”

    “净瞎说!像你这样患胃病的,能活那么大岁数吗?”女主人已经把主人的寿命算好了。

    “休得无礼!你去问问甘木医生!原本就是你的错,总让我穿这身皱巴巴的黑布长袍和满是补丁的破和服,所以才被那种女人耻笑捉弄了去。打明儿开始,我也要穿像迷亭那样体面的衣裳,你去给我拿来!”

    “给你拿来?那么体面的衣裳,你有吗?金田夫人对迷亭先生客气,那也是在听了迷亭家伯父的名头之后,可不要错怪了衣裳。”女主人巧妙地摆脱了自己的责任。

    听到妻子提到迷亭家的伯父这话,主人才好像突然想起来似的,问迷亭:“你有伯父这事儿,我今日还是头回听闻,之前你从不曾提过,你真有个伯父吗?”

    迷亭顿了顿,左右看看主人夫妇,这才说:“哦,你说的那位伯父呀。那位伯父就是个混账的老顽固,不愧是从十九世纪一直活到今天的老不死呀。”

    “哈哈哈哈……你净逗闷子。他在哪儿?”

    “在静冈。他的生活可不仅仅是生活。头顶上留着发髻,令人心生敬畏。叫他戴个帽子,他却夸口说:‘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没老到要戴帽子御寒的程度。’跟他说天太冷,让他再多睡一会儿吧,他就会说:‘人一天睡四个小时足矣。睡四个小时以上,那就是浪费。’他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床。而且,他还说:‘我之所以能够把睡眠时间缩短成四个小时,乃是由于长年修炼的结果。’并且吹嘘自己年轻时候总贪睡,直到近来才进入了随心所欲的佳境,感觉十分快活满足。他都已经是六十七岁的人了,睡不着那不是常理吗,跟修炼哪儿有丝毫瓜葛?可他本人却坚信,这完全是自己苦练自制力的结果。另外,他出门的时候,必定要带一把铁扇子。”

    “干什么用的?”主人问。

    “不知道他做什么用,反正只要出门就要拿着。也许是当作文明杖用吧。不过,前些时候还是闹出了笑话。”迷亭这次却是对着女主人说的。

    女主人不便接他的话茬,便只“咦?”了一声作答。

    “今年春天,他突然来了一封信,叫我尽快给他寄圆顶硬礼帽和燕尾服过去。我有点儿吃惊,便写了信去问,他回信说:‘是我老人家自己穿的。’还命令我,‘要速速寄来。二十三日在静冈举行祝捷大会[405],所以务必要赶在那之前寄到。’更搞笑的是,命令中还有这样的话,‘帽子给我买顶大小差不多的。西装的话,你估量着尺寸,到大丸和服店去定做……’”

    “大丸和服店最近也开始做西装了?”

    “哪儿呀,是他老人家把白木西服店给弄混了。”

    “让你估量着尺寸去定做,这不是难为人吗?”

    “这正是伯父的个性呀。”

    “那你怎么办的?”

    “没奈何,就估量着做了一身给寄过去了呗。”

    “你也是胡来呀。那这么着,时间赶上了吗?”

    “还好,不管怎么着,紧赶慢赶地最后总算是赶上了。一看家乡的地方报纸,说当天牧山翁罕见地身着燕尾服,手持一把铁扇……”

    “可见,只有那把铁扇是怎么也不可离身的呀。”

    “嗯,等他归天的时候,我就打算把那铁扇子给他放进棺材里。”

    “就算是估量置办的,这帽子和礼服竟也能穿着合体,实在难得。”

    “这话可是错得离谱了。我原本也以为事情办得挺漂亮,然才过不久,便收到一个小包裹,我还以为是送给我的礼物呢。打开一瞧,竟是那顶圆顶硬礼帽,还附信一封,说:‘好容易烦你定制的,可尺寸略大了些,还要差你前去帽铺改制,将尺寸改小些。定制用款,将如数汇去。’”

    “真是迂腐呀。”主人发现天下间竟有比自己还迂腐的人,神情顿时惬意非常。隔了一会儿又问:“后来如何了?”

    “如何?没办法,只好归我戴了。”

    主人窃笑道:“就是那一顶?”

    “就是那位男爵吗?”女主人好奇地问。

    “哪位?”

    “那位手持铁扇的伯父呀!”

    “什么呀!他是汉学家。年轻时热衷于在圣堂[406]里学习朱子学之类的,即便在灯光下,头顶上也毕恭毕敬地梳着一个发髻。真拿他没办法。”说着,他胡乱地搓了搓自己的下巴。

    “可是,你刚才好像对那女人说是牧山男爵吧?”

    “您确实是那么说的。我刚才在餐室里也听见了。”女主人仅在这一点上,是完全赞同主人的。

    “是吗?哈哈哈……”迷亭不由得大笑起来,“那是我瞎说的。要真有个男爵伯父的话,我肯定也是个局长什么的啦。”他说得倒是浑不在意。

    “我就觉得奇怪嘛。”主人的神情似喜还忧。

    “嗨哟,我说,你撒谎时装得一本正经的,看来也是个大话精。”女主人十分钦佩道。

    “比起我来,那个女人更高明。”

    “您一点儿也不输她,无须介怀。”

    “可是,嫂夫人,我的大话就只是单纯地说大话而已,那女人的谎言却处处都是算计,句句都有企图,性质恶劣。小聪明中生出的无数权谋算计,若与天生的幽默趣味混为一谈,那可是连喜剧之神都不得不慨叹世人的有眼无珠了。”

    “难说呀。”主人低首垂眸道。

    “就是一回事儿嘛。”女主人笑道。

    爷至今不曾踏足过对面那条巷子,自然也就不曾见识过拐角处的金田家是怎样的一番气象光景。今日尚属头回听闻。主人家中从不谈论实业家的话题,以至于连爷这等食主人家饭的猫,也不仅与这方面毫无关系,甚至十分冷淡。然而,鼻子夫人刚才突然来访,爷也从旁聆听了夫人的谈吐,想象着她家小姐的美艳,并对她家的富贵与权势浮想联翩,爷虽是只猫,可也在檐廊下闲躺不住了。更何况,爷对寒月颇为同情。对方已收买了博士的夫人、车夫的老婆,就连与天璋院有亲的二弦琴师傅都被一网打尽了,悄无声息间,便连他崩掉颗门牙的事儿都被打探了个一清二楚。可寒月这边儿,却还只顾羞答答笑着摆弄自己外褂上的衣带,即便是个刚毕业的理学士,也未免太过无能了些。

    话说,有那样一只伟岸的鼻子盘踞在脸中央的女人,定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主人对于这种事儿,自然是漠不关心的,况且他穷得叮当响。迷亭在金钱上虽然没有什么不便,可他就是个“偶然童子”,所以也不大可能主动帮助寒月吧。如此看来,最可怜的,就只有作“上吊力学”演讲的那位先生了。若连爷也不豁出去,潜入敌营,侦察动静,那就太不公平了。

    爷虽说是只猫,却也是栖身于学者府上的。尽管这位学者在阅读爱比克泰德的大作时,不过是将书随手翻翻便扔在了桌上。可爷毕竟非这世间的痴猫、蠢猫可比,素来就存有冒险迎上的侠义心肠。爷这番举动不是为了报寒月的什么恩情,也不是逞个人意气的莽撞行为。往大处讲,这是将“讲求公正、爱好中庸”之天意化为现实,乃是令人钦佩之壮举。那鼻子夫人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便到处宣扬“吾妻桥事件”,还派了走狗来听墙根儿,并扬扬得意地逢人便吹嘘那些偷听来的消息,在此基础上又利用车夫、马夫、无赖、流氓书生、临时工婆子、产婆、妖婆、傻婆、盲人,乃至愚傻痴呆等,无所顾忌地给国家的有用之材制造麻烦。凡此种种,连猫都有了找她拼命的决心。

    所幸天气晴好,虽冰霜消融,道路难行,然,为了伸张正义,爷便是拼却一命又何足惜。即便脚底下沾了泥,也不过是在走廊上留下几个梅花印,最多给女佣添点儿麻烦罢了,爷却谈不上什么痛苦。“不等明日,即刻出发!”下定了勇往直前的伟大决心,爷蹿进了厨房里。“且慢!”爷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作为一只猫,爷不仅在进化程度上已达顶峰,且若论智力发达,也决不输于初三的学生。但可悲的是,喉咙构造永远是猫的,说不得人言。好吧,即便是顺利地潜入了金田家的府邸,彻底查明了敌情,我也无法告知此事的关键人物寒月先生,也无法说与主人或迷亭先生听。既说不出来,那便如钻石埋于土中一般,虽有烈阳高照,却发不出光来。我纵智计无双,也无用武之地。这是一桩蠢事,还是就此作罢吧。”想到此处,爷便在门槛儿上蹲了下来。

    然而,既是决定了要做的事,一旦半途而废,便犹如渴望阵雨降临时,乌云却飘向了邻邦,总觉得令人扼腕。而且,若是错在己方,自然另当别论,可如果是为了正义与人道,那就该不畏牺牲勇往直前,如此方显见义勇为之男儿情怀。白忙活一场也好,白跑一趟也罢,这些于猫来说皆属分内。爷生而为猫,无法以三寸之舌与寒月、迷亭、苦沙弥等人交流思想。但也正因为生而为猫,爷偷渡潜行的本事也自非那几位先生所能企及的。能他人所不能,本身便是一大快事。就算知道金田家内幕的只有爷一个,也比无人知晓要令人高兴。即便爷不能将内情公之于众,可只要叫金田家意识到事已败露,便足以令爷高兴了。这等开心不断的快事,爷怎能不去,于是,终究踏上了征程。

    来到对面的巷子一看,果如所听说的一样,有一幢洋房傲然盘踞街角。想来这家的主人也同这幢洋房一样,是一副傲慢德行吧。爷进门上下一打量这整栋建筑,就觉得它除了能给人制造点儿压迫感外,建成两层的建筑矗立着毫无意义,在构造上没有丝毫用处。迷亭所说的“平庸”,大约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进大门向右,穿过繁茂的花草丛,就转到了厨房门口。厨房确实很大,比苦沙弥家的厨房起码要大上十倍。就算和前些日子报纸上详细介绍过的大隈伯爵[407]府上的厨房相比,爷觉得也毫不逊色,一样的井然有序,光亮整洁。

    “真是厨房中的样板房呀!”爷感叹着从此处潜进去。一瞧,灰泥夯实的二坪左右的门厅里,那个车夫的浑家正站着与金田家的厨子和车夫谈论着什么。这家伙可危险,爷心中暗道,便藏身于水桶之后。

    “那个教师,听说竟然不识得我家老爷的名号呢?”厨子说。

    “还有不知道金田家的大名的?这一带不知道金田公馆的人,除非是瞎子聋子之类的残废啦。”拉包车的车夫说。

    “没法说呀。说起那个教师来,那就是个除了书本啥也不懂的怪物。但凡他知道点儿金田老爷的身份,说不定也要敬畏有加呢。可他就是那么不中用呀!连自家孩子几岁了都不知道!”车夫的浑家说。

    “连金田老爷都不怕呀,真是个难缠的榆木疙瘩。没事儿,咱们吓唬吓唬他怎么样?”

    “那敢情好呀。说什么夫人的鼻子太大啦,脸不招人待见啦……反正他说了好些刻薄话儿呢。明明他自己长了一副今户烧[408]的狐狸脸,就那副尊容还觉着自己人模人样儿的呢。不整整他都不行!”

    “不光是脸,你们瞧他拎着毛巾上澡堂子那副德行,简直傲慢得讨人嫌。他自己还真以为没人比他了不起了呢。”看来苦沙弥就算在厨子中也是没人缘的呀。

    “甭那么多废话,咱们索性一齐杀到他家墙根儿底下,臭骂他一顿吧。”

    “这么着,他肯定就老实了。”

    “可咱们要是被他看见了,那就没意思了。刚才夫人不是嘱咐过了吗?让他光听见叫骂声,搅和得他不能读书学习,尽可能地叫他干着急上火。”

    “这点儿事儿,咱们还是晓得的呀。”这表示,车夫的浑家可以担负起三分之一骂人的任务了。

    “原来如此,这帮家伙是要去嘲弄苦沙弥先生呀!”爷心中暗自琢磨着,嗖地从三人身边蹿过,溜进了室内。

    猫的脚步悄无声息,走到哪儿都不会发出笨重的脚步声。宛若腾云驾雾,水中击磬,洞里鼓瑟,又如“言诠醍醐灌顶之妙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论是平庸的洋房,还是样板间厨房,也不管是车夫的浑家、家仆、厨子,还是小姐、丫头,甚至鼻子夫人和老爷,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听谁的闲话儿就听谁的,伸伸舌头,摇摇尾巴,竖起胡子,爷优哉游哉地打道回府。在这方面,爷的能耐堪称全日本第一。是否是继承了江户绘本子里描述的猫妖的血脉?这一点连爷自己都怀疑。传说癞蛤蟆的额头里藏有夜明珠,而爷的尾巴里藏着的满天神佛、痴爱无常等自不必说,就连糊弄了满天下人的祖传妙药,也无不囊括其中。在金田府的走廊上,爷神不知鬼不觉地横行无阻,较之金刚力士踏烂凉粉还要容易。值此之际,就连爷自己都不得不由衷地钦佩自身的能力。爷意识到,这全赖素日所珍爱的尾巴所赐,决不可等闲视之,日后定要对尊敬的尾巴大明神顶礼膜拜,祈祷猫运长久。想到此处,爷稍低下头试了试,却总是差了那么一点儿,找不准尾巴的方向。必须要看着尾巴行三拜之礼方能奏效。为了看见尾巴,爷转过了身体,可尾巴也自然地随着转了过去。爷扭过头去追尾巴,尾巴又保持原有的距离跑到了前面。果然厉害!不愧是将天地玄黄尽数纳入其中的三寸灵物,爷到底不是对手,追逐尾巴七圈半便力竭而止。

    眼前有些昏暗,一时辨不清方位,不知身处何处。管他呢,爷继续转悠着到处乱闯。忽听纸拉门后传来鼻子夫人的说话声。爷立刻稳住身形停下了脚步,两只耳朵同时倾向一侧,屏气凝神细听。

    “一个穷酸教师而已,有什么好嚣张神气的!”鼻子夫人的声音依旧尖厉。

    “哼!嚣张的家伙!要给他点儿教训,先修理他一通。那个学校里有咱老家那边儿的人。”

    “都有谁?”

    “有津木品助、福地喜佐古,就让他们去教训他一顿。”爷不知道金田兄家乡何处,可那里的人尽是些稀奇古怪的名字,还是叫爷小小惊讶了一番。金田兄又继续问道:“那个家伙是英语教师吗?”

    “哦,听车夫家的说,是专教什么英语Riedl[409]的。”

    “反正巴(不)会素(是)什么重要的教员。”他老兄把“不会是”说成“巴会素”,又让爷乐和了一阵儿。

    “上回我和品助见面,他说:‘学校里有个古怪的家伙。学生问:老师,粗茶用英语怎么说?那老师认真地回答说:粗茶就是savage tea[410]。’这事儿已在教师圈子里传为笑谈了。品助还说:‘有这么个老师,净给其他老师添乱子,弄得大家很困扰。’他说的大约就是那家伙吧。”

    “极有可能是那家伙。他长的就是一副会说蠢话的面相,还恶心巴拉地留了胡子。”

    “真是个蠢货!”

    若说留胡子的就是蠢货的话,那吾等猫族可就没有一只不是蠢货了。

    “还有那个叫迷亭还是‘酩酊’的家伙,突然发疯地跳出来说自己的伯父是牧山男爵。呸!就凭他那副德行,我都觉得他不可能有个男爵伯父。”

    “你呀!那是个什么来历不明的人呀,他说的话你还真信,你傻呀!”

    “骂我傻?你也太瞧不起人了?!”鼻子夫人懊恼万分道。

    奇的是,关于寒月的事,他们却半句话也未曾涉及。是在爷潜入之前就结束那篇《评论记》了呢,还是他已经落选,不值一提了呢?在这一点上,爷虽也有些担忧,但却毫无办法。呆立了片刻,忽听隔着走廊的那边客厅里传来了铃声。那边似乎也有事情发生,不能落后,爷急忙忙奔着那厢去了。

    到那儿一看,一个女子正在独自大声说话。那声音与鼻子夫人颇有几分相似,爷据此推断,她便是这家的小姐了,那位骗得寒月投河自杀未遂的美人吧。可惜呀,隔着纸屏,未能一睹芳容,因而不知道她的脸中央是否也供奉着一只硕大的鼻子。不过,从她说话的腔调和粗重的鼻息综合来看,那绝不会是一只不引人注意的蒜头鼻子。那女子喋喋不休,这边厢却听不到对方丝毫的回应,想必这就是传说中的“打电话”吧。

    “是大和[411]吗?明天我要过去,给我预订鹑三[412]……好了吗?……明白吗?……什么?不明白?哎呀,不是!是叫你订一张鹑三号的座位呀!……你说什么?……订不了?不可能订不了,你给我订上……你‘嘿嘿嘿’什么?谁开玩笑了?……有什么好玩笑的?!……少拿人寻开心!你到底是谁?长吉?长吉是个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去叫你们老板娘来接电话……什么?一切都由你解决……你太失礼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金田小姐!……你‘嘿嘿嘿’笑什么?你什么都知道?你这个蠢货……一提金田……什么?……‘多蒙惠顾,谢谢!’……谢什么谢?我不要听你的道谢呀……哎呀,你还笑!你简直愚不可及!……什么?你说我说得对?……你别太过分了!再耍弄人,我可要挂电话了!怎么样?你不怕吗?……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倒是快说话呀!……”

    长吉那边似乎挂断了电话,根本没有回应。小姐顿时发作起来,把电话铃摇得哗啷哗啷响,脚下的哈巴狗受了惊,突然汪汪大叫起来。爷知道,这可大意不得,便嗖地蹿出去,钻到了椽下。

    不多时,走廊上传来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拉门声。是谁来了?爷拼命凝神细听。

    “小姐!老爷和夫人有请。”似乎是丫鬟的声音响起。

    “你可真没眼色!”小丫头被呵斥了一声。

    “老爷和夫人说有点儿事,让我来请小姐过去。”

    “烦死了!你是一点儿眉眼高低都不懂呀!”小姐二次辱骂道。

    “听说是关于水岛寒月先生的事儿……”小丫鬟挺机灵的,想让她家小姐消消气。

    “什么寒月、水月的,我不知道啊!……最讨厌啦!窝囊得像丝瓜一样的脸。”小姐第三次发飙,可怜的寒月君不出门也无端端招了顿骂。

    “嘿呀!你什么时候梳起西式发髻了?”

    “今天。”小丫头松了口气,尽量简单地回话。

    “还挺臭美的嘛!不过是个小丫头罢了!”她第四次找碴儿从另一方面骂丫鬟,“而且,还戴上了新衬领?”

    “是啊。是前些时日小姐赏的,我觉得太漂亮了,不舍得戴,想先放在箱笼里。可因为旧衬领全都脏了,今日方才找出来换上。”

    “我什么时候赏过你那个衬领?”

    “这是正月里,您去‘白木屋’商号时买的,一直闲置一旁。因是莺茶绿色的,上面还附印了力士名次表。您说:‘对我来说太土了,赏了你吧。’这就是那条衬领了。”

    “哎呀,讨厌!戴着还挺合适的嘛。真是太可恨啦!”

    “不敢当。”

    “我不是在夸你,是在恨你呀!”

    “啊?”

    “这么相称的东西,当时为什么不客气一下就收下了?”

    “啊?”

    “你用都那么相称,我用就更加出彩了吧。”

    “肯定称您的。”

    “你明明知道我用着好,为何不提醒?竟然还悄悄地戴上了?心眼儿真是太坏了!”辱骂毫不留情地连番喷出口来。

    就在爷专心聆听、静观局势发展之时,对面客厅忽然传来金田老爷大声召唤小姐的声音:

    “富子!富子!”

    “来啦。”小姐不得已,答应一声,出了电话室。

    一只哈巴狗,个头儿比爷稍大点儿,眼睛嘴都挤在脸中央,它也跟着小姐走了出去。爷照旧蹑手蹑脚从厨房蹿到了大街上,匆匆赶回主人家中。此次探险,获得了十二分的成功。

    回到家中一看,从漂亮的豪宅乍然到肮脏的陋室,心情顿时便如从日光普照的秀丽山峰突然跌进了乌漆墨黑的洞窟里。探险过程中,因为被别的事情夺去了全部的注意力,所以对金田府上的室内装饰、隔扇、拉窗等都未曾留意,可依然觉得爷的居所未免太寒酸了些,并且对他们所说的“平庸”留恋不已。比起教师来,爷觉得还是实业家了不起。自己觉察出这想法有些不对头,便依惯例竖起尾巴,向它求教,然后尾巴尖儿便降下神谕:“正是如此!正是如此!”

    进客厅一看,爷惊讶地发现,迷亭先生居然还没回去,烟屁股插得像蜂窝似的在火炉中立着,他盘腿坐着,正说什么说得起劲儿。不知什么时候,寒月先生也来了。主人枕着胳膊,专注地盯着天花板上漏雨的地方。这里依旧是太平盛世里逸民的聚会。

    “寒月,当日那个连说胡话都念叨着你的女人,从前你保密,如今总可以公开了吧?”迷亭促狭道。

    “若只关系到我个人,我便说了也无妨。只是,此事却会给对方带来困扰。”

    “还是说不得?”

    “更何况,我与××博士夫人也已经有约在先了。”

    “你们的约定,就是绝不可告诉他人吧?”

    “正是。”寒月依旧摆弄着和服上的衣带,那衣带是市面上压根儿见不到的一种紫色。

    “这衣带的颜色,有点儿像‘天保调’[413]呀。”主人躺着说,对于“金田事件”,他并不是很放在心上。

    “是呀,反正不是日俄战争这个年代的货呀。若不戴上草笠战盔,穿上带有德川家蜀葵纹章的打裂羽织[414],可扎不得这条带子。当年织田信长当倒插门女婿时,据说头上梳了个寡妇发型,扎的确实就是这样的腰带。”迷亭的话依旧又臭又长。

    “实际上,这是我爷爷征长州时所用之物。”寒月认真地说。

    “够年头了吧?捐给博物馆如何?您可是‘上吊力学’的演说家、理学士水岛寒月先生啊!如果打扮得像个过时的江户武士,那可于体面有碍呀。”

    “本应听您建议照办的,但怎奈也有人认为我扎这条腰带是最合适的,所以……”

    “是谁呀?竟说出如此没品的话来?!”主人边翻身边大声喝问。

    “那人您不认识,所以……”

    “不认识也没关系,到底是谁呀?”

    “一位分了手的女性朋友。”

    “哈哈哈哈……果真是风流人物呀。让我猜猜看,应该又是隅田川河底喊你名字的那位女子吧?你再穿上那件外褂,扮一次韦驮[415]的样子如何?”迷亭忽从旁插言道。

    “嘿嘿嘿嘿……她已不在水下喊我了,早往西北方的清净世界去了……”

    “好像不大清净吧,她可有一只刺眼的鼻子哦。”

    “嗯?”寒月露出疑惑的神情。

    “对面巷子的鼻子夫人刚才上门来啦,着实吓了我二人一跳。对吧?苦沙弥兄。”

    “嗯。”主人躺着一边喝茶,一边应了一声。

    “鼻子夫人,你说的是谁呀?”

    “就是你亲爱的永恒恋人的令堂大人呀。”

    “啊?”

    “自称金田夫人的女人来打听你的事儿啦。”主人认真地为他解惑。

    爷偷偷观察寒月的神情,看他是惊是喜,还是羞怯。然而,都没有,他竟毫无异色,依旧是那副不慌不忙的腔调,道:“反正就是让我娶她家女儿嘛。”说着又摆弄起他那紫色的衣带来。

    “不过,贤弟可是大错特错了。那位令堂大人可是一只伟大鼻子的所有者……”迷亭的话才说了一半,主人却转移了话题道:“对了,自方才起,我便一直在构思,作了一首有关那个鼻子的俳体诗[416]。”这话说的,仿佛是在木头上面接竹子,完全的两码事儿。隔壁屋传出女主人哧哧的笑声来。

    “你可真闲呀,那么构思好了吗?”

    “已经有了两句。第一句是:‘为脸献雄鼻。’”

    “然后呢?”

    “为鼻供神酒。”

    “下一句?”

    “眼下只得了这两句。”

    “有趣!”寒月笑嘻嘻道。

    “底下接‘双孔深幽幽’怎么样?”迷亭立刻便得了一句。

    寒月紧接着道:“‘幽深不见毛’如何?”

    他们这里正胡说八道凑句子,离篱笆墙不远的道上有四五个人胡乱嚷嚷着:“今户烧的狐狸!今户烧的狐狸!”

    主人和迷亭俱是一惊,透过篱笆上的缝隙向院外望去,只听几人哈哈大笑着,脚步声向远方散去。

    “今户烧的狐狸是怎么个意思?”迷亭神情怪怪地问主人。

    “谁知道呢。”主人答道。

    “倒是很有朝气嘛。”寒月评论道。

    迷亭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站起身来,道:“在下年来从美学的角度对鼻子进行过研究,现披露其中的一部分,有劳二位兄台耐心聆听。”这说话的方式倒像要演讲似的。

    这番话突如其来,主人尚有些回不过神儿来,他沉默不语地望着迷亭。

    寒月先生低声道:“一定洗耳恭听。”

    “我虽做了许多方面的调查,但仍未搞清鼻子的起源。第一个疑问便是,若它属于实用器官,那么只需有两个孔便足矣,根本没必要让一个鼻子傲慢地挺立在脸部中央嘛。但是,正如诸位所见,为什么鼻子会渐渐地越来越高了呢?”说着,他捏起自己的鼻子给二人看。

    “也不是太高挺嘛。”主人说话一点儿没奉承。

    “反正也没有塌下去吧。为免将我的鼻子同一对窟窿混同起来以至产生误会,在此先提请注意。……依在下愚见,鼻子之所以发达,乃是我等人类擤鼻涕这一细微行为积年累月的结果,从量变到质变才呈现出如此显著的形象。”

    “果然是货真价实的愚见。”主人又插入一句短评。

    “正如诸位所知,擤鼻涕时必定是要捏住鼻子的,而鼻子被捏的部位就会受到刺激。依照进化论的基本原理,鼻子被捏的部位会对刺激做出相应的反应,这就导致了此处比其他部位更加发达,皮肤会自然变硬,肉也逐渐变硬,最终凝结为骨。”

    “这可有点儿……肉怎么可能随随便便一下子就变成骨头了呢?”只有寒月作为一个理学学士提出了异议。

    迷亭却若无其事地继续他的论述:“哦,您有此疑问是对的。不过,事实胜于理论,没法子,正如您所见,骨头就摆在这里呀。鼻骨虽已形成,可也还是要流鼻涕的,一流鼻涕就非擤不可。由于擤鼻涕的作用,鼻骨的左右两侧被削薄了,便逐渐隆起,产生了又细又高的变化……作用实在是惊人呀。犹如水滴石穿,仿若伏虎罗汉头顶自放光明,又如异香异臭之喻,如此鼻梁便变得高挺坚硬了。”

    “那么你呢?依旧是胖墩墩软乎乎的呀?”

    “对于演讲者的局部构造,因有自我辩护之嫌,故特不加以讨论。金田小姐的令堂大人所拥有之鼻相最是伟岸雄奇,堪称天下之珍品,下面我就想为二位做一番介绍。”

    寒月毫不犹豫地连声附和。

    “只是,事物一旦达到极致,虽不失其壮观之处,但总有令人不敢接近之感。她的鼻梁的确高耸挺拔,然,稍嫌险峻。古人苏格拉底、高德史密斯[417],或是萨克雷等人的鼻子,从构造上来说虽然长得相当抱歉,可,正是因为那些瑕疵才格外讨人喜欢。正所谓‘鼻子不是因高而显贵,而是因奇才显贵’,约莫也是这个缘故吧。俗语有云:‘舍名求实。’我认为,就美学价值而言,在下的鼻子是最标准的。”

    寒月和主人都哈哈大笑起来,迷亭自己也甚是愉悦。

    “那么,就此告一段落……”

    “先生,‘告一段落’有点儿像说书人的用语,忒不入流,您还是删去了吧。”寒月借机报了前日之仇。

    “那好,我就重新粉墨登场吧。……嗯……接下来,我想谈论一下有关鼻子与脸庞的平衡问题。若是不论其他,只说鼻子的话,那位令堂大人长了一只走遍天下也定然毫无羞惭之色的鼻子,即便在鞍马山开个展览会,那鼻子也必定能斩获头奖。但遗憾的是,那鼻子并不曾同口、眼等其他部位的几位先生商量过,而是擅自单单突出了它自己。尤里斯·恺撒的鼻子无疑是非凡的,然而,如果用剪子将恺撒的鼻子剪下来,安放于贵府的猫脸上,那将是怎样的一副形象呢?在猫的额头那么小一块儿地上突兀地耸立起一只英雄的鼻梁,那就好比在棋盘上摆了尊奈良寺的大佛像,比例极其失调,其美学价值定然丧失殆尽吧。那位令堂大人的鼻峰和恺撒一样,必定是英姿飒爽拔地隆起的,但围绕在鼻峰周围的面部条件又是怎样的呢?当然,还不至于像贵府的猫脸那么差。不过,肯定是同患了癫痫病的乌龟似的,八字横眉,吊梢眼,这是不争的事实。诸位,这样的脸配这样的鼻子,怎不叫人感叹啊?”

    正值迷亭的演讲告一段落,其间稍有停顿时,忽听房后有人说道:“又在说鼻子呀,真是死心眼子。”

    “是车夫的浑家。”主人告诉迷亭。

    迷亭便又开始了他的演讲:“出乎预料地发现,在背地里还有新的异性旁听者,我认为这是演讲者的崇高荣誉呀。特别是那婉转的娇音,给枯燥的演讲平添了一丝风流艳韵,实乃意想不到的福气。本当尽力讲得通俗易懂些,以期不负佳人淑女之眷顾,奈何下文略微涉及了些力学方面的问题,因此女士也许会听不懂,还乞多多包涵。”

    寒月听到“力学”一词,又无声地笑了起来。

    “我想证明的是:这张脸和这只鼻子是无论如何都不搭调的,违背了蔡辛[418]的黄金比例定律。我可以用力学公式严谨地为诸位演算一番。首先以H代表鼻高,以A代表鼻子与脸平面交叉的角度,W当然代表的是鼻子的重量。怎么样?大致懂了吗?”

    “懂什么?”主人问。

    “寒月兄如何?”

    “我也完全没搞懂哦。”

    “这可太不应该了。苦沙弥不懂也就罢了,我还以为你这个理学学士一定懂呢。这条公式可是我演讲的主旨,若是删掉,之前所讲的就全无意义了……唉,没办法。略去公式,只谈结论吧。”

    “有结论吗?”主人吃惊地问。

    “当然有啦。没有结论的演讲,便如同没有餐后甜点的西餐……好啦,二位且听好了,接下来就是结论了。那么,若以以上公式参照菲尔绍[419]、魏斯曼[420]等诸家学说来考虑的话,鼻子无疑是先天形态的遗传。伴随此形态而产生的精神现象,纵然有力学说认为与遗传并无关联,而是后天的产物,但不可否认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受到了遗传的影响,此乃公认的必然结果。因此,拥有个与其自身条件不相称的超大鼻子的主人生下的孩子,可想而知,那鼻子也必不寻常。寒月君还年轻,也许还没认识到金田小姐的鼻子构造有何异样,但这种性质的遗传潜伏期很长,不知什么时候,伴随着气候突变就会突然迅猛发展起来,鼻子也许会在瞬间膨胀隆起,变成像她的母亲大人那般。因此之故,这门婚事根据我迷亭的学术性论证,你还是趁现在就绝了念头,方能保你平安。关于此事,不仅这家的主人,就连睡在那边儿的猫妖大人,都不会有异议吧。”

    主人翻身坐起,非常热情地强调说:“那是当然。会娶那种人家女儿的笨蛋,上哪儿找去呀?寒月,可娶不得哦!”

    爷也喵喵地叫了两声,表达赞成之意。

    寒月并无何惊慌之色,道:“既然二位先生都是这个意思,要我绝了此念也并无不可。只是,若小姐因此而生起病来,我岂不是罪孽深重……”

    “哈哈……可谓‘艳罪’[421]不浅呀!”

    独有主人极其认真,自言自语地嘀咕:“有那样的笨蛋吗?那家伙的女儿,定然不是什么好货。第一次到人家里来,就敢驳主人的面子,猖狂的东西!”

    于是,围墙边儿又传来三四个人哈哈大笑的声音。一人道:“傲慢的糊涂虫!”另一个人说:“妄想住更大的房子吧!”接着一人大声说:“可怜呀,再怎么张狂,也只是个窝里横!”

    主人跑到檐廊下,不甘示弱地大声吼道:“吵吵什么!干什么跑到我家墙根儿下来?”

    “啊,哈哈……Savage tea[422],Savage tea……”墙下人破口大骂道。

    主人被触了逆鳞,大发雷霆,突然抄起手杖便向马路奔去。迷亭拍手道:“有趣!有趣!上啊,上!”寒月则在旁笑眯眯地摆弄着那条衣带。爷跟在主人身后,穿过断壁来到马路上。

    主人手持文明杖站在街道中间,大街上连一个人影都不见。他却像被狐仙迷住了似的,有点儿魂不附体的茫然。

    四

    爷照例又潜入了金田家。

    “照例”此言如今已不必多做解释了,即是表明屡次再三已达到“N次方”程度的意思。干过一次的事儿,就想干第二次,试了两次的事儿,还想试第三次。必须认识到,这种好奇心并不仅限于人类,即便是猫,也是带着这一心理特权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件事情重复做过三次以上,就要开始演变成习惯了,这种行为是生活上的需要与进化。在这方面,吾等猫族和人类依旧没有两样。

    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么频繁地往金田家跑呢?若是有人生此疑问,那么爷也要反问一句:“人们为何从嘴里吸进烟去,又从鼻孔里喷出来呢?”烟这玩意儿既不能饱腹,又不能补血,人却可以肆无忌惮没廉耻地吞云吐雾,那就别那么大声指责爷出入金田家了。金田家便是爷的一支烟。

    “潜入”这个词有语病,总觉得听起来像是小偷、奸夫之流不堪入耳,爷去金田公馆,虽不曾受到邀请,可也绝不是为了偷点儿鲣鱼肉块儿,或是跟那只眼睛鼻子在脸中心痉挛似的皱巴成一团的哈巴狗幽会。……什么?当侦探?简直荒谬!这世上要论干哪一行的最为下贱,爷认为就数侦探和放高利贷的了。的确,爷为了寒月也生出过作为猫不应有的侠义之心,从旁探听过一次金田家的动静,可也仅此一次而已,后来绝没再干过那种有辱猫族良心的卑劣勾当。既是如此,因何又要乱用“潜入”之类的词语呢?说来,还挺有意思的呢。

    原本,依着爷的想法,天空的存在是为了覆盖万物,而大地的出现是为了承载万物。甭管是多么执拗的人,都不能否认这一事实。

    再说,他们人类对这开天辟地到底出过多少力?岂非绵薄之力未尽吗?将不是自己创造的天地据为己有,天下间可没有这样的规矩。据为己有倒也无妨,只是他们却没有禁止他人出入的权利。在这茫茫大地上,他们狡猾地筑起围墙,竖起木桩,画地为界,据为某某所有。这种行为仿若以绳圈天,申报登记说:这一片儿天归我,那一片儿天是他的。如果土地可以分割成小块,按一坪多少钱买卖所有权,那么我等呼吸的空气就也可以分割成一立方尺的小块售卖了。既然不能零售空气,又不能以绳圈天,那么将地皮私有化岂非也不合理吗?依据如是观点,信奉如是法则,爷便哪儿都去得。不想去的地方就不去,想去的地方不管东西南北在爷眼里都一个样儿,爷都是若无其事优哉游哉地溜达去的。对金田之流根本无须客气。但猫的可悲之处就在于,即便拼尽全力,到底也及不上人类。生存在“强权即公理”的俗世间,不管我方如何占理,猫的言语也不能叫人理解。强要对方理解的话,恐怕就会落得如车夫家的黑子一般下场,冷不防挨鱼贩子一顿扁担。“真理在自己这方,可权力却在对方那里。”在这种情形下,只能或是违背道义曲意求全,或是瞒过权力的眼睛自行其是。若要问爷该当如何的话,爷自然是会选择后者了。不过,因为要避挨扁担之故,也就不得不“潜”而“入”之了。因此,爷才“潜入”金田公馆。

    爷潜入的次数多了,早没有了当初想当侦探的意思,但金田府上的一切,却还是落入了爷不想看的眼中,印在了爷不愿记忆的脑海里。鼻子夫人每回洗脸总是很用心地擦拭她的鼻子,富子小姐贪吃安倍川年糕,金田老板本人——金田和他夫人正相反,是个塌鼻子的男人。不只是鼻子,脸的整体都是低洼的,大概是小时候打架,被孩子王掐着脖子把脸狠狠往墙上按过,直到四十年后的今天,依然顶着一张标志着那次战果的扁平脸。这无疑是张安稳至极毫无危险的脸,但也缺乏变化。无论他如何暴怒,脸上却依然不动声色。这位金田君吃金枪鱼刺身时总爱啪啪地拍打自己的秃头,他不仅脸是低洼的,连个子也低矮,所以不管什么场合总戴着一顶高帽,穿一双高齿木屐。车夫觉得这些事儿好笑,便讲给寄食在金田家门下的学生听,学生便赞叹车夫敏锐的观察力,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爷最近都是从厨房旁边穿过,进入庭院之中,躲在假山的阴影后向对面张望。如果观察到拉门紧闭、寂静无声的话,爷便悄悄潜入。若是人声嘈杂,或有被客厅里的人发现的危险,爷便绕到水池东边,从茅房的一侧神不知鬼不觉地蹿到檐廊下。

    爷觉得自己不曾做过坏事,没什么好躲闪害怕的,只是若在那里撞上了人这种不讲道理的家伙,那就只好自认倒霉了。若这世间皆为大盗熊坂长范[423]之流,那么不管是怎样德高望重的君子,也会采取爷这种态度的。金田君乃堂堂实业家,压根儿不必担心他会像熊坂长范那样抡起五尺三寸的大刀。只是据爷所知,他有个拿人不当人的毛病。既然能拿人不当人,当然也能拿猫不当猫了吧。由此看来,身为一只猫,不管多么德高望重,在此宅邸内也绝不可缺乏警惕。

    不过,正是“不可缺乏警惕”这一点,令爷觉得有些趣味,所以才如此频繁地出入金田家,为的也许就只是这份冒险的体验吧。关于这一点,还要容爷三思,待将猫的内心世界彻底剖析清楚后,再向诸位吹嘘一番。

    今日不知是何等情形?爷隐在安置着假山的草坪上,下巴贴着草坪,向对面张望。只见十五张榻榻米大的客厅,在阳春三月里门窗大敞,金田夫妇和一位客人聊得兴致正好。偏巧鼻子夫人的鼻子越过了池塘,直指向爷的额头,狰狞怒视。爷平生第一次,竟然被一只鼻子盯着。所幸,金田君转过脸去正脸面对他的客人,那张平坦的脸就掩去了他夫人的大半风光,让人瞧不真切,因此那鼻子的确切所在也就不好判断了。只是,他那丛似杂草丛生的花白胡须生得恰到好处,爷轻易便得出了胡须上方有两个窟窿的结论。爷不由得浮想联翩:“春风啊!你总是吹拂在那么一张平坦的脸上,想必是清闲得很吧!”

    客人的相貌算是三人之中最平常的。但也正因为平常,所以也就乏善可陈了,说个“平常”便足以概括了,但若是平常到了极致,以至登平凡之堂,入庸俗之室[424],那就可悲至极了。这位顶着一副命中注定的无趣面孔降临明治盛世的来客,究竟是何人呢?若不依照惯例钻进檐廊下倾听一番的话,是搞不清楚的。

    “……并且,内人曾特意到那厮家中去打听过情况……”金田君言辞依旧粗鲁无状。虽粗鲁,却不凶悍,言谈也如他的面孔一般平板肿胀。

    “确实,他教过水岛先生……确实,好主意……确实。”

    那个满嘴“确实”的人,便是来客。

    “只是,还不得要领。”

    “嗯,问苦沙弥呀,那的确是问不出什么要领的。他过去与我同住一个公寓,那时候就是个蒸不熟煮不烂的家伙,让您难堪了吧?”客人问鼻子夫人。

    “你还问难堪不难堪?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在谁家受过那种冷待呢。”鼻子夫人又呼扇着她的鼻峰道。

    “他又说了些无礼的话吧?这人一直就是一副顽固性子。您只看他十年如一日地当英语入门课老师,大体也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客人随声附和,言辞得体。

    “哎呀,简直不像话!内人不管问他什么,他都爱搭不理的,就差一口回绝了……”

    “真是岂有此理!原本,这人啊,一旦有了点儿学问,便往往会生出些许傲气,再加上贫穷,又生出种种不甘来……唉,所以这世间便有了许多无法无天的家伙。他们认识不到自己不干活儿,却硬是对有产者们肆意谩骂,仿佛别人的财产都是从他们手里抢去的似的,实在叫人诧异呀。哈哈哈……”客人似乎聊得很开心。

    “唉,真是可恶至极。他有那种行径,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见过世面,太任性。为了略施惩戒,我觉得该磨磨他的性子,所以就稍微调教了一下……”

    “正该如此。那么,大体上解决了吧,这完全是为了他们好啊。”客人也不问是怎么调教的,就先表示赞同金田君的意见。

    “不过,铃木兄!这家伙是有多顽固啊。听说,他就算在学校,也不跟福地和津木说话。还以为他是胆小不敢作声了呢,结果他前些天却拎着手杖追赶寄宿在舍下毫无过错的学生。三十多岁的人了,全不顾及脸面,唉,这不是干出傻事儿来了吗?真是的,他是疯了吧!”

    “啊?为什么呀?怎么会又干出那样粗鲁的事儿来?”看来,连这位精明的客人对此都起了点儿疑心。

    “哎呀,听说不过是舍下的学生从他面前经过时说了点儿什么。于是他便突然拎起手杖光脚追了出来。就算一星半点儿地说了些什么,可那不是个孩子吗?他可是个满脸胡须的大人啊,而且还是个老师呢!”

    “就是啊!还是个老师呢!”客人说完,金田君也跟着重复道:“还是个老师呢。”

    看来作为老师,不管受到怎么样的侮辱,也必须像个木雕泥塑似的乖乖忍受,这三人的观点竟不约而同地一致。

    “还有那个叫迷亭的,简直就是个异想天开的疯子。没个正形,信口雌黄。我还是第一次碰上那么个怪胎呢!”

    “啊,迷亭呀?看来他一点儿没变啊,还是在吹牛呀。夫人在苦沙弥家也遇见他了吗?叫那家伙缠上可吃不消。他过去也是和我一起搭伙的伙伴,但他太爱捉弄人,所以我跟他常吵架。”

    “任谁也要生气呀,那么个怪胎。偶尔说个谎也无可厚非,比如有碍情面的时候,或是不得不迎合的情况下,那种时候,任谁都会说上两句言不由衷的话。可那家伙,本来他不说话事情也就了结了,可他偏要胡说八道一通,这不就不好弄了吗?他到底想干什么?要那么胡说八道,还说得有鼻子有眼跟真的似的。”

    “您说得太对了!撒谎根本就是他的兴趣爱好,真是无奈何呀!”

    “真是难为你了。我是认真上门去打听水岛的事儿,结果被搅了个乱七八糟。我虽大度,却也又气又恨……即便如此,人情毕竟还是人情。既是到别人家去打听事儿,便不能对这份人情假装不知。所以,随后我就打发车夫送去了一打啤酒。可是,你猜怎么着?他说:‘我无功不受禄,你拿回去吧!’车夫说:‘不管怎么样,这是一份心意,还请您收下!’他却说:‘你烦不烦呀?我每天都吃果酱,从来不喝啤酒那种苦东西!’说完就回屋去了,连借口都欠奉。您说这叫什么事儿呀,岂非太失礼了吗?”

    “这也太过分了!”客人这次似乎才真心觉得过分了。

    “因此,今日特邀你来,”金田老板略停顿了片刻接着道,“那些浑蛋,本来暗地里修理他们一番也就算了,可如今他们却搞出些麻烦来……”金田老板一边说着,一边像吃金枪鱼刺身时似的,啪啪地拍打着自己的秃头。

    原本,爷在檐廊下,应该是看不见他是否真的拍打了自己的,可近来这拍打秃头的声音爷已经听得极熟了,就像尼姑能够听出木鱼声似的,爷即便在廊檐下,单听声音便立即能辨别出那是金田老板在拍打他的秃头。

    “所以,才想请你帮个小忙呢……”

    “只要是我能办到的,无须客气,但凭吩咐……不管怎么说,此次能够调到东京工作,也全是您多方周全的结果呀!”客人高兴地应承了金田老板的请托。

    听这口气,看来这位客人也是金田老板罩着的人。哎哟,事情渐渐发展得越来越有趣了呀!今日的天气太宜人,爷本不想来的,却还是来了。可万不曾料到会有这样的好材料入手,这真好比是“春分拜庙遇方丈,蒙赐牡丹年糕宴”啊!

    爷想知道金田老板到底要让客人办何事,便在廊檐下竖起耳朵来聆听。

    “苦沙弥那个怪物,不知何故为水岛献计献策,暗示他不要娶金田小姐……是吧?鼻子!”

    “他可不只是暗示呀!他说:‘哪里有那么傻的笨蛋,会娶那家伙家的女儿呀?寒月,可坚决不能娶哦!’”

    “那个浑蛋,真是太无礼了!他真的说出那种混账话了吗?”

    “他说的又何止这些,车夫的浑家来都对我说了。”

    “铃木君,怎么样?就像你听说的一样,事情很麻烦吧?不过……”

    “真叫人头疼呀。这种事情不同于旁的,外人是不好插手的。这点儿道理,苦沙弥便是再糊涂,也该懂啊。他到底在搞什么呀?”

    “那么……学生时代,你既然曾与苦沙弥同住过,不管如今怎样,听说昔日关系处得还算亲密,因此才要拜托你去见他,要好好地晓之以利害,如何?他也许会无端发火儿,可发火儿就是他的错了。只要他老实些,我们也会充分考虑他的个人利益,可以不再去找他的晦气。可是,如果他固执己见冥顽不灵,我们也自有法子教训他。也就是说,他如果再那么不识好歹,吃亏的只能是他自己。”

    “不错,正如您所说的,他若再不识好歹顽固抵抗,吃亏的只能是他自己,对他没有任何好处。我会好好规劝他的。”

    “此外,我家女儿的求婚者多的是,可并不是非水岛先生不嫁。不过是通过打听,渐渐了解到,此人的学识和品格似乎都还不错,若他能好好用功,近期能考上博士的话,或许能得我们家女儿下嫁也未可知。这番心意,你暗示他一下就好。”

    “有您这么一句话,对水岛本人也是个鼓励,他定会更加用功的。甚好!”

    “还有,有个事儿有点儿怪……我认为与水岛的身份颇不相符。他口口声声称苦沙弥那个怪物为老师,而且,似乎对苦沙弥说的话还言听计从,这也挺麻烦的。可话又说回来了,我女儿又不是非水岛不嫁,所以任凭苦沙弥怎么说、如何阻挠,于我们这一方来说,是全不在乎的……”

    “只是水岛先生怪可怜的。”鼻子夫人插言道。

    “水岛这个人我还不曾见过,反正如能和我们家结亲,也是他一辈子的福气,他本人应该是不会有异议的吧!”

    “嗯,水岛先生自然是巴不得想娶,只是苦沙弥和迷亭这俩古怪的家伙总是说三道四的。”

    “这可不对,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该干的事儿。我会到苦沙弥家去找他好好谈谈的。”

    “啊,那就劳你费心了。另外还有个事儿要拜托你,最了解水岛的情况的,其实是苦沙弥,可上次内人去的时候,因为刚才所说的那些混乱状况,也没能好好打听清楚。所以,望你此次前去,能把他的性情才学等各方面情况都详细了解一下。”

    “明白啦!今天是星期六,我现在就去的话,他大概已经到家了。不知他近来住在哪里?”

    “出大门向右拐,走到头儿,再往左走一百米,有一道眼看要倒的黑墙,就是那家。”鼻子夫人告诉客人。

    “这么说,很近嘛。没问题,我回去的时候就顺道走一趟。嗨,看看名牌就知道了。”

    “他家的名牌可是时有时无啊。那名牌可能是用饭粒儿粘在门上的吧,一下雨就掉了,天气好的日子就再粘上。所以,找他家看名牌是不靠谱的。费那样的事儿,就算钉个木牌挂着也好呀。真是的,处处都显得不合群。”

    “真叫人吃惊。不过,一打听有一面黑墙要倒的人家,应该立刻就知道了吧?”

    “没错,那么脏的人家这条街上他们是独一份儿,一见就知道啦。啊,对啦,对啦,如果这样还找不到,还有个好办法。你只需找屋顶上生草的那家,就定然没错了。”

    “还真是有特色的人家呀。啊,哈哈……”

    爷若不在铃木登门之前赶回家中,可就有点儿错过时机了。他们的谈话听到此处,已经够多的了。爷顺着檐廊遁至茅房,从茅房绕到西边,再从假山后出来,上了大路,疾步奔回到屋顶长草的那户人家,再若无其事地转到客厅的檐廊上。

    檐廊下铺了块白毛毯,主人就趴在上面,让春天明媚的阳光晒着他的背脊。阳光意外地公平,不管是房顶上插着草标的破屋,还是金田府上的客厅,都被照耀得同样温暖和煦。唯有那张毛毯是个缺憾,了无春意。那张毛毯,厂家原本是打算织成白色的,洋货铺也是当白色来卖的,而主人也是当白色买下来的。不过,那已是十二三年前的旧事了,白色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如今正逢深灰色的变色期。这个时期熬过去之后,不知这条毛毯的寿命还能否延续下去,直到有一天变作暗黑色,这就不好说了。即便是现在,那毛毯也已被磨损得千疮百孔,经纬线历历可数,早已不能称之为毛毯了,去掉“毛”字,索性叫“毯子”,倒也恰当。但是,照主人的想法,既然用了一年、二年、五年、十年,那就索性用上一辈子吧。真是太不讲究了。

    且说,如上所述,主人就趴在那张颇有来历的毛毯上。爷正想着不知他在干什么,却原来是两手托腮,右手指缝间夹着烟卷儿,如此而已。当然,他那满是头皮屑的脑袋里,也许正如火车般不停地转动着宇宙间的最高真理,不过从表面上看来却做梦也想不到。

    香烟的火头渐渐逼近烟嘴儿,一寸长的香烟燃尽了,烟灰像根棍儿似的啪嗒掉在毯子上,主人却毫无所觉,只专注地凝视着青烟升腾的去向。那缕青烟在春风里飘荡,忽上忽下,画出重重流动的烟圈,飘落在女主人洗后披散着的深紫色的发根上……哎哟,本应先说说女主人的,竟然给忘了。

    女主人正将屁股对着丈夫……什么?没规矩的媳妇?她倒并不曾做过什么特别没规矩的事儿。有没有规矩,其实主要是看双方如何理解,这事儿是怎么说都有理啊。主人毫不介怀地继续在妻子屁股近旁托着腮,而女主人也没心没肺地将屁股庄严地耸立在丈夫的面前,规矩什么的都是浮云。这俩人结婚还不到一年,就已经摆脱了礼法规矩等繁文缛节和陈规旧习的束缚,做了一对超脱凡俗的夫妻。

    且说,这位拿屁股对着丈夫的妻子,不知有何意图,趁着今日的好天气,用海萝[425]和生鸡蛋,将尺余长乌油油的黑发好好搓洗了一通,炫耀似的将一头笔直顺滑的青丝从肩头直披到后背,默不作声地专心缝制小孩的坎肩。其实,她是为了晾干头发才拿着唐绉绸蒲团和针线盒来到檐廊上,又将屁股恭敬地对准了丈夫的方向。又或许,是丈夫估摸着妻子的贵臀方位,主动将脸凑过去的也未可知。

    好了,接下来再继续说刚才说过的烟卷上冒出的青烟。青烟袅袅在浓密而松软的乌发上盘旋飘荡,主人心无杂念地专注凝视着那仿佛被阳光点燃的地方。但青烟本不是可以固定停留在一处的东西,依其性质必然会不断地向高处蒸腾攀升,因此主人若想欣赏青烟与乌丝共舞的奇观,就必须转动眼珠子。主人先是自妻子的腰部开始观察,目光沿着脊背徐徐向上,由肩头落至脖颈上,又滑过脖颈,最终抵达了头顶。这一刻,主人不由得大吃一惊。却原来,与主人订下偕老同穴之盟的夫人的头顶正中竟有好大一块圆圆的斑秃,且那斑秃反射着温暖的阳光,此刻正扬扬得意地闪着亮光。想不到无意中竟有这等意外的重大发现,此时的主人眼中闪动着满满的惊惶,他无视刺眼的强光,硬是瞪大了眼睛紧紧盯着那一处。

    主人见到这块斑秃时,脑海中首先浮现的,便是他家供在佛坛上不知摆了几辈子的那盏祖传神灯的灯碗。他们全家都信奉真宗,在真宗中,依照古例要把与身份不相称的大把金钱花在佛坛上。主人还记得,小时候家中库房里有个乌突突装饰着金箔的大佛龛,佛龛里总是吊着一盏黄铜的灯碗,那灯碗即便在大白天也燃着朦胧的灯火。在四周一片昏暗中,这盏灯碗散发着较为明亮的光辉,因此他小时候不知看了多少遍这盏灯,留下的印象就被妻子的斑秃唤醒了,突兀地闪现在脑海中。

    记忆中的灯碗不到一分钟便消失了,此时主人又想起了观音菩萨的神鸽。观音菩萨的神鸽与女主人的斑秃似乎没有任何联系,但主人却在脑海中使二者之间有了密不可分的联想。那也是在他的小时候,每次去浅草,他必定会给神鸽买豆吃。豆子一盘要两枚文久[426]铜钱,装在红色的陶器里。那个陶器的颜色和大小,都与女主人的斑秃十分相似。

    “真是太像了!”主人似乎甚为叹服地道。

    “什么?”女主人也不转身,依旧背对着丈夫。

    “什么?你头顶上有一大块斑秃呀!你知道吗?”

    “嗯,知道。”女主人并不停手,依旧做着手上的活儿,顺口答道。她压根儿不怕暴露缺点,真是个坦荡的模范妻子。

    “是嫁过来之前就有,还是结婚后新长出来的?”主人问道。若是嫁过来之前就秃了,那就有欺诈之嫌了,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是这么想的。

    “什么时候长的?我也不记得了。秃不秃的,随它吧。”她倒是挺想得开的。

    “随它?那可是你自己的脑袋呀!”主人微微有些恼了道。

    “就因为是我自己的脑袋,才无所谓呢。”她话是这么说,可毕竟是有点儿在意的,抬起右手在头上转着圈抚摸那块斑秃。“哎哟!还挺大的!真没想到竟然会长这么大呢。”就这话来看,她总算意识到,按照年龄这块斑秃确实长得太大了些。

    “女人一绾发髻,这里就会被揪起来,什么人都得秃呀。”她为自己分辩了几句道。

    “要都照这速度秃下去,到了四十岁左右,岂不是人人都成了秃子。你这肯定是病,没准儿还会传染呢,还是趁早让甘木医生瞧瞧吧。”主人边说边来回地摸着自己的头顶。

    “有你那么说人的吗?你自己鼻孔里还生白毛呢!秃头要是能传染,那白毛也会传染呀!”女主人有点儿愤愤地道。

    “鼻孔里的白毛是看不见的,所以不碍事。但头顶上,特别是年轻女人的头顶,秃成那个样子就太难看了。那是残疾呀!”

    “既然是残疾,那你为什么娶我?是你自己喜欢我才娶的吧,现在居然说我什么‘残疾’……”

    “因为不知道呀,直到今天以前,我都还一直蒙在鼓里呢。你这么理直气壮,那婚前你为何不让我看看头顶?”

    “净说混账话!哪儿有结婚检验脑袋合格了才娶亲的?有这种笨蛋吗?”

    “斑秃这事儿我也就忍了,可你个子还比一般人矮,太难看了!”

    “身高不是一看就知道了吗?我个子矮,你一开始就知道了,不还是心甘情愿娶我到家的吗?”

    “那个,知道是知道,不过,我是以为你还会长高,所以才娶你的呀。”

    “都二十岁了还长个子?你当别人是傻子呢!”女主人把孩子的坎肩撇到一边,扭过头来气势汹汹地面对主人,看那架势,若回答不合心意,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没有二十岁就不长个子这种说法。我还以为你过门之后,吃些滋补品,还能再长高一点呢。”主人认真地说着他的奇谈谬论。

    恰在此时,门铃大噪,有客上门。看来,铃木先生终于以插着乱草标的屋顶为记,寻访到了苦沙弥先生的“卧龙窟”[427]。

    女主人想着日后再和他算账,匆忙抱起针线和孩子的坎肩躲进起居室去了。主人将灰不溜秋的毛毯团成一团,扔进了书房。不一会儿,女佣拿来了名片,主人看了,微露惊色。他吩咐女佣把客人带至此处,自己却拿着名片进了厕所。他为何突然进厕所去了呢?简直是叫人摸不着头脑,又为何要拿着铃木藤十郎的名片进厕所呢?这就更难说清楚了。反正,倒霉的是陪着去粪坑的名片君。

    女佣在凹间[428]前摆上印花布的坐垫,说了声“您请上座”便退下了。铃木先生环顾室内,见凹间里挂着木庵[429]的《花开万国春》[430]赝品画轴,京都产的廉价青瓷花瓶里插着春分前后开放的樱花,他逐一细细看去,忽见女佣为自己铺设在上座的坐垫上,不知何时竟端坐了一只神气活现的猫。不用说,那猫正是小爷我了。此时,铃木先生的胸中瞬间掀起了不形于色的波澜。这坐垫无疑是为铃木先生设的。给自己铺设的坐垫,自己还没来得及坐,就被一个古怪的动物先将其占据了,这是破坏铃木心境平和的第一个因素。若被让座之后,这坐垫便闲置一旁,一任春风吹拂,那么铃木也许会谦让一番,在主人让座之前先在硬邦邦的榻榻米上暂且忍一忍。但是,在早晚都要归自己坐的坐垫上连招呼都不打就坐下的,是谁?若是个人,他也就忍了,可居然是只猫,真岂有此理!一只猫竟欺压到自己头上来,越发令他不快了,这就是破坏铃木心境平和的第二个因素。最后,这只猫的态度更叫他不爽,不仅没有半分愧疚的样子,反而傲慢地盘踞在它无权占据的坐垫上,忽闪着圆圆的猫眼毫无恭敬之意,它盯着铃木的脸打量,似乎在问:“你是谁呀?!”这是破坏他心境平和的第三个因素。

    既有这许多的不平,就该揪住爷的脖颈子把爷拎下坐垫去,但铃木却只是沉默不语地盯着爷看。堂堂人类自然不能被一只猫吓得不敢动手,若要问他为何不迅速地处置了爷来泄愤,据爷的观察来看,这全是铃木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体面和自尊心之故。如若诉诸武力,那即便三尺孩童也能任意将爷耍得上蹿下跳。然,以体面为重来考虑的话,作为金田老板股肱之臣的铃木藤十郎,对上爷这位镇守在二尺见方坐垫上的猫大神明,却也奈何不得。这地方就算没人看得见,跟一只猫争座席,多少也有损人类的尊严。他若要认真地和一只猫争个高低上下,那也太跌份儿、太滑稽了。为了避免这种不名誉的情形发生,他只得忍下这口气。不过,正因为受了点儿气,他对猫的憎恶感也倍增。爷瞧着铃木那郁闷不平的样子觉得实在搞笑,便尽量平复心中的滑稽感,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

    爷和铃木之间正上演哑剧的当口,主人一边整理衣衫一边从厕所里转了出来,他“嗨”了一声,打个招呼便自顾自地坐下了,手里的那张名片已不见了踪影,可见铃木藤十郎的大名已在臭烘烘的茅厕里被宣判了无期徒刑。爷来不及想那张名片遭受了何等的无妄之灾,主人便大声呵斥道:“这个家伙!”一把揪住爷后脖颈子上的毛,直接将爷摔到檐廊上去了。

    “好啦,铺上它!真是稀客呀!你几时到东京来的?”主人边问候老友边让座。铃木将坐垫翻了个个儿才坐了下来。

    “一直忙忙叨叨的,也没能来打个招呼。其实前阵子我已经调回东京的总公司了……”

    “那太好了!许久不见,自打你去乡下后,咱们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吧?”

    “是啊,将近十年了吧。后来虽然也常来东京,可一直忙于公事,始终未能前来拜访,还请不要见怪。公司的工作毕竟和兄台的职业不同,实在是太忙了。”

    “十年不见,你变化蛮大的嘛。”主人上下打量铃木。铃木梳着漂亮的分头,身穿英国产的毛料西装,脖子上系着华丽的领带,胸前还挂着一串闪闪发光的金链子。这形象让人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是苦沙弥的旧友。

    “是啊,就连这个也是非戴不可的呀。”铃木频频示意,让主人欣赏他的金链子。

    “是纯金的吗?”主人十分冒昧地问。

    “是十八K金的。”铃木笑道,“你也见老了啊!应该有孩子了吧?一个?”

    “不!”

    “两个?”

    “不!”

    “还有?那么,三个?”

    “嗯,三个。以后会有几个,还不知道。”

    “你还是那么爱说笑。最大的几岁了?应该不小了吧?”

    “嗯,到底几岁了,我也不大清楚,差不多六七岁了吧。”

    “哈哈……当教师可真轻松呀,我要是也当教师就好了。”

    “你试试看,不出三天你就烦了。”

    “是吗?感觉上是相当高尚、安逸、清闲,还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学问,这不是挺好的吗?做个实业家虽说也不错,可像我们这样的就不行了,要做就必须做上层的才行。做底层的就不得不到处进行无聊的逢迎应酬,被迫喝酒,真是无聊至极的生活呀。”

    “我从上学的时候开始就非常讨厌实业家。只要能赚钱,他们什么都干。古语所谓的‘市井小人’嘛。”主人竟当着实业家的面指桑骂槐起来。

    “怎么会?也不能这么说呀。虽说有些方面是卑贱了点儿,可你要是没有‘人为财死’的决心,还真干不来这行。不过,钱这东西就是厉害。刚才,我去了一位实业家那里,听说要想发财,就必须使出所谓的‘三无之术’——‘无情、无义、无廉耻’的三无,是不是很有趣呀!哈哈哈哈……”

    “是哪个蠢货说的混账话?!”

    “那可不是个蠢货,他非常精明强干哦,在实业界小有名气的,你不知道?他就住在前面那条胡同。”

    “金田呀?原来是那家伙。”

    “你发好大火儿呀!干什么吗,不过是开个小玩笑而已啦。就是打个比方,意思是若连这‘三无’都做不到,就别想发财了。像你那样认真地去理解,那可就麻烦了。”

    “‘三无之术’?说笑一下也就罢了。可他老婆,就那鼻子实在不怎么样,你既去过,总该见过那鼻子了吧。”

    “夫人吗?夫人可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呀。”

    “鼻子!我说的是她的大鼻子!前几天,我还专门为那鼻子写了一首俳句诗呢。”

    “什么?什么俳句诗?”

    “连俳句诗都不知道?你也太脱离当前潮流了呀。”

    “啊,像我这么忙的,于文学等事上都不怎么行呀。再说,从前我就不大喜欢它。”

    “你知道查里曼大帝[431]的鼻子长什么样吗?”

    “哈哈……你可真是太清闲啦。我不知道。”

    “威灵顿[432]的部下给威灵顿起了个‘鼻子’的绰号,你知道吗?”

    “你总是纠结鼻子的问题,这是怎么啦?好不好看碍你什么事儿?你管它是圆的还是尖的呢。”

    “绝非如此,你知道帕斯卡[433]吗?”

    “又是‘你知道吗’。我好像是专门跑来考试似的。帕斯卡又怎么啦?”

    “帕斯卡说过这样一件事。”

    “说什么?”

    “他说:假如克丽奥佩特拉的鼻子稍微低一点儿,世界局势也许就会发生巨大的改变了。”

    “原来如此。”

    “因此,似你这般轻慢不把鼻子当回事儿可不行哟!”

    “哦,好啦,我以后要把它当回事儿,这事儿咱且先不提。我今日来,主要是找你有点儿事儿。那个,听说原来你教过的,叫作水岛……水岛……嗯,一时想不起来了。噢,听说常到你这儿来的。”

    “是寒月吗?”

    “对对,是寒月。我就是为了打听他来的。”

    “不会是为了一桩婚事吧?”

    “啊,多少有那么点儿意思。我今天到金田那里……”

    “‘鼻子’前几日亲自来过了。”

    “是啊,金田夫人也是这么说的。她本是想向苦沙弥先生好好打听打听的,可不凑巧的是迷亭也在场,他在里面夹缠不清地瞎搅和,以至于夫人最后什么也没打听清楚。”

    “只怪她长了那样一只鼻子,招人烦呀。”

    “哦,夫人可不曾说过你的不是。她说,上次都怪那个迷亭,害她不便深入了解,深觉遗憾,所以拜托我再来给详细问问。我还从来没有帮过这种忙,可若是男女双方互不嫌弃,我居中撮合一番,也算得上是一桩美事。因此,才特意前来拜访。”

    “辛苦你啦!”主人冷冷应道,但他的内心在听到“男女双方”这个说法时,不知为何竟为之一动。那心情仿若在闷热的夏夜里,有一缕冷风潜入了袖中。主人本是以粗鲁、固执和无聊等材料合成的人,可话又说回来,他与那些冷酷无情的文明产物也迥然不同。要说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只看他无端端火冒三丈的样子,便可知其内在的情形了。前几日他和“鼻子”吵架,主要是因为看“鼻子”不顺眼,但“鼻子”的女儿却完全不曾得罪过他。他因为讨厌实业家,所以也必定讨厌作为实业家一分子的金田某人,但这也与金田小姐本人没有任何交集。他和金田小姐之间并无甚恩怨,寒月也是他爱逾兄弟的门生。若果真如铃木所言,男女双方互有情意的话,即便是间接破坏,也绝非君子所为——苦沙弥先生向来以君子自居——如果人家男女双方互相爱慕……不过,这便是症结所在了。在这件事上,若要端正自己的态度,首先便须从弄清真相入手。

    “我问你,那姑娘愿意嫁给寒月吗?金田和‘鼻子’的态度如何无所谓,姑娘本人的心意是怎样的呀?”

    “那个,那什么……怎么说呢……应该……嗯,应该是愿意的吧!”铃木的回答有些含混不清。实际上,他只是来了解寒月的情况的,能够复命就算万事大吉了。至于人家小姐的心意,他可没去确定过。因此,尽管他为人圆滑,此时看起来也不免有一丝狼狈。

    “‘应该’?你这话说得太不确定啦。”主人凡事都浑不吝,若不正面教训对方,他就气不顺。

    “咳,是我说错话了。小姐确实也有意。哦,是真的哟……哎?这是夫人对我说的呀。总之,听说小姐时常会骂寒月几声呢。”

    “那个姑娘?”

    “是啊。”

    “岂有此理!还骂人!这不是最清楚地表明她对寒月没有意思了吗?”

    “说到点儿上啦!世间的事儿它就是那么怪,有些人对越是喜欢的人就骂得越凶呢。”

    “那样的蠢货上哪儿找啊?”主人听了对世态人情如此洞察入微的话,却依然不开窍。

    “没办法,这世上的蠢货多着呢。金田夫人刚才就是这么解释的,说‘姑娘时常骂寒月先生是个没用的窝囊废,正说明姑娘心中定然时常惦念着寒月’。”

    主人听了这种不可思议的解说,感到十分意外,瞪圆了眼睛也不答话,像卦摊上的相面先生似的盯着铃木的脸。铃木瞧着眼前的情形,觉得搞不好就是白费工夫,便急忙转了话题,提出个连主人也能轻易做出判断的话茬。

    “你还没琢磨明白呀?凭那许多的财产,那么一副好样貌,小姐到哪儿不能嫁个不错的好人家呀?寒月的条件也许是很了不得,但要说到身份……唉,说身份也许有点儿失礼了。那就从财产方面来说吧,啊,不管是谁来看,也会觉得他二人不般配吧。就这样,她父母还费尽心思特意托我来走一趟,这不正说明了小姐对寒月有意吗?”铃木编了个相当不错的理由来做说明。

    这次似乎总算赢得了主人的认可,铃木终于安下心来。但他明白,在这紧要关头如果磨磨叽叽,就仍有遭遇冲击的危险,要速战速决,加快谈话的步骤,尽快完成使命,方是万全之策。

    “而且呢,正如我方才所言,对方表示于金钱、财产之类一概不看重,只要求寒月能取得个配得上小姐的资格。——所谓的资格,也就是个学历头衔吧。——小姐倒不是摆架子,一定要寒月当上博士才肯嫁,这点你可别误会。上回金田夫人来时,迷亭君在场,他净说些奇谈怪论……噢,这当然也不是你的错啦。夫人还夸赞你是个刚正不阿的好人呢。那都是迷亭君的错……而且呢,人家说了,寒月若能成为博士,女方在社会上也有面子,是个体面。如何?水岛近期内有没有提交博士论文争取个博士学位的想法呀?……唉,若只是金田一家的话,博士也好、学士也好,都无所谓啦,只是还有个社会嘛,就不能那么草率啦。”

    听铃木如此这般一解释,主人便觉得对方提出个博士学位的要求也并不为过了。既然觉得这要求不过分了,便会同意照着铃木的意思办。那么,主人的生死也就全凭铃木的意思了。主人果然是个单纯又老实的人呢。

    “那好,下次寒月来的时候,我就劝他写篇博士论文吧。不过,寒月是不是想娶金田小姐呢?接下来必须要先盘问清楚才是。”

    “盘问?你话说得那么直接生硬,非谈砸了不可。还是在平常谈话时,不露声色地试探一二方是捷径。”

    “试探一下?”

    “嗯,说‘试探’也许有些不准确。唉,也不用试探啦,谈话中自然而然就会搞清楚的啦。”

    “你也许清楚,可我要是不明确地问问的话,是搞不清楚的。”

    “不清楚也不要紧。但像迷亭那样随便插进来瞎搅和,给人家搞破坏可就不好了。这种事儿,即便不去撮合成全,也该尊重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嘛。寒月下次来时,尽量别干扰他的想法就行了。啊,我可不是在说你,是说那个迷亭呢。那家伙一开口,可就彻底没希望了。”迷亭代替主人,成为被谩骂的对象,铃木正骂得起劲儿,正如俗话所言:“说曹操,曹操就到。”迷亭先生一如既往,乘着春风从后门翩然而至。

    “哎哟,稀客呀!似我这等熟客,苦沙弥可就怠慢多啦。看样子,苦沙弥家只能十年左右登门一次喽。这点心不就比平日的高级吗?”迷亭说着,便毫不客气地把藤村[434]羊羹塞了满嘴。

    铃木扭扭捏捏,主人默默地笑,迷亭鼓着腮帮子大嚼特嚼。爷自檐廊处观赏到这瞬间的光景,觉得完全可以构成一幕哑剧。若说禅门的无言问答是以心传心,那眼前分明也是一出以心传心的哑剧。这出戏极短,却也极精彩。

    “我还想着你是不是这辈子都要流浪异乡了呢,你居然悄无声息就回来了呀。还是盼着长寿吧,说不准有什么好事儿就落在你头上了呢。”迷亭对铃木说话也像对主人一样,全不懂客气为何物。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锅里吃过饭的老朋友了,十年未见,总该有些拘谨的,可唯有迷亭浑然不觉。这究竟是了不起呢,还是没心没肺呢?可就叫人猜不透了。

    “瞧你说的那可怜劲儿,我还没那么窝囊。”铃木若即若离地回答道,但看起来总有些心神不宁的样子,神经质地摆弄着他那条金链子。

    “喂,你坐过有轨电车[435]吗?”主人突然问铃木。

    “我今日好像是特为受二位的取笑来的。再怎么土包子,我也还持有六十股街铁[436]的股票呢。”

    “那是不容小瞧呀。我有八百八十八股半,遗憾的是全被虫子给吃了,如今只剩下半股了。你若是早点儿到东京来,趁着还没被虫子吃掉,我还能送你十股呢。遗憾啊!”

    “你一点儿没变,嘴巴还是那么刻薄。不过玩笑归玩笑,手里有那种股票是不会吃亏的,股票年年涨呀。”

    “是啊,就算半只股,持有个一千年,也能盖上三间仓库了。你我在这一行都是不能忽视的当代才子呀。不过,说到这些,苦沙弥之流就可怜了。你说‘股’,他说不定以为是‘肉’的兄弟——‘骨’呢。”说着他又抓起羊羹来吃。主人也被迷亭的食欲传染了,不由得将手伸向了点心碟子。看来,这世上凡事都积极的人,都拥有供他人效仿的权利。

    “股票什么的不说也罢。我只是想让曾吕崎坐坐电车,哪怕一次也好呀。”主人一脸怅然地盯着咬豁了口的羊羹上留下的牙印子道。

    “曾吕崎坐电车的话,肯定每次都会坐到品川去。与其这样,他不若就做个天然居士,把法号刻在压咸菜缸的石头上,太平无事更好呢。”

    “说到曾吕崎,听说他死了。真可怜啊,他可是个聪明人,实乃憾事。”铃木话音刚落,迷亭便立刻接过话茬来。

    “他头脑虽聪明,饭却煮得最难吃。每回轮到曾吕崎做饭,我和那家伙都是到外面去吃点儿荞麦面凑合。”

    “还真是的,曾吕崎煮的饭焦煳还夹生,我也怕吃他做的饭。更让人受不了的是他不炒菜,每次都拿凉拌生豆腐当菜给人吃,凉冰冰的,根本没法吃。”铃木也被唤醒了深埋在记忆中十年的愤懑不平。

    “苦沙弥那时候起就跟曾吕崎成了好友,他俩每天晚上都一块儿出去吃年糕小豆汤,作得落下了病根儿,如今成了慢性胃病,遭罪呀。说实话,苦沙弥吃的年糕小豆汤其实更多,所以理应比曾吕崎要先死才对嘛。”

    “你这是哪儿来的歪理邪说?我的年糕小豆汤,跟你比可差远了。你打着运动的旗号天天晚上拎着竹刀到后面墓地去敲打石塔[437],结果被和尚抓了个现行,挨了顿臭骂吧?”主人也毫不示弱地揭迷亭的旧疮疤。

    “哈哈哈哈……是啊,是啊!和尚说:‘你敲逝者的头,会妨碍他们的安眠,快快住手!’可我用的不过是竹刀,这位铃木将军的手段才粗暴呢,他和石塔练相扑,大的小的他弄翻了三座石塔呢。”

    “那时候的和尚发起火来还真是吓人,定要叫我按原样扶起来。我才说让他等我雇几个人来,他就说:‘不许雇人!为了表示忏悔,你必须亲自把石塔扶起来,否则就是有违佛旨。’”

    “你那时可真是风采全无啊,上身穿着件平纹细棉布衫,下身穿着丁字兜裆布,站在雨后的水坑里直哼哼……”

    “你还装模作样地给我画素描,太过分了!我不是个轻易会发火儿的人,只那时候觉得你委实太无礼了。你当年那套说辞我直记到现在,你可晓得?”

    “十年前说的话,谁还记得住?不过,那块刻着‘归泉院佛殿黄鹤大居士,永安五年正月’的石塔,我倒是至今还记得。那石塔古朴典雅,搬家的时候,我甚至想去把它偷回家。真是一座符合美学原理的哥特式风格石塔。”迷亭又卖弄起他那不大靠谱的美学理论来。

    “这些就不必说了,全是你的遁词,还是说你当年那套说辞吧。你是这么说的:‘我打算专修美学专业,所以必须尽可能地将这天地间一切有趣的事物囊括进我的写生画中,以供将来参考。可怜可悲之类的私交话,都不应出自我这等忠实于学业之辈之口。’你说得很是云淡风轻吧?我想你真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就用满是泥巴的手扯烂了你的写生本子。”

    “我那有远大前途的绘画天赋就在那时受了你的打击,从此一蹶不振,折了锋芒,完全葬送在你手里了。我恨你!”

    “少胡说八道!我还恨你呢。”

    “迷亭自那时候起就爱胡说八道。”主人吃完羊羹,又加入到二人的对话中来,“他约定的事从来就没有履行过。然后,你若质问他时,他便抵死不认,还总能胡混过去。那寺里的百日红开花时,他曾言道,要在百日红开败之前,写出一部美学理论方面的著作来。我说他不行,肯定写不出来。于是迷亭回答说:‘你别看我这样,我可是个意志坚强的人,你若不信,我们不妨来打个赌。’因他这样说了,我便认真地同他赌上了,约定以神田区的西餐作为赌注。我知道他这书定然是写不成的,因此才同他赌,可内心里终究还是有些许忐忑,只因我并没有能请人吃一顿西餐的钱呀。不过,这位先生始终毫无动笔的迹象。七天过去了,二十天过去了,他一篇也没写。终于百日红落尽了,连一朵残红都不剩,人家还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压根儿不曾动笔。所以我认为这顿西餐算是没跑了,便催着他履行约定。哪晓得,迷亭根本就没理会我这茬儿。”

    “他又胡扯了个什么理由?”铃木先生配合道。

    “哼,真是个厚脸皮的家伙!他还嘴硬狡辩呢,说:‘我虽没别的能耐,然意志上是绝不输你老兄的!’”

    “我一页也没写吗?”这次迷亭竟自己发问道。

    “自然是什么也没写啦,那时候你是这么说的:‘若论意志这一点,我自是不输于任何人。可遗憾的是,我的记忆却比别人差了一倍。我虽然满心都是想写美学原理的意愿,可将这意愿对你表达完之后的第二天,我就全忘了个精光。因此,未能赶在百日红凋谢殆尽之前完成著作,全都是记忆的错,而并非意愿之过。在并非意愿之过的情况下,我自是没道理请你吃西餐了。’你说这番话时,可是自得得很哪!”

    “原来如此,迷亭兄发挥出了他最大的特点,果然有趣!”铃木先生不知为何兴致勃勃起来,和迷亭不在时的口气大相径庭。这也许就是聪明人的特点吧。

    “哪里有趣啦?”主人一副立刻就要发作的样子道。

    “上回的事儿实在是抱歉。所以为了补偿你,我这不正敲锣打鼓地四处寻找孔雀舌呢吗?好啦,你就别生气了,只管等着便是。不过,说到著作,我今天可是给你带来一大奇闻呢!”

    “这个回回来都说带了奇闻的家伙,一定要小心他!”

    “不过,今天的奇闻可真是奇闻哦!货真价实、不折不扣的奇闻哦!你知道吗?寒月君开始动笔写博士论文了。以我之见,寒月那样爱卖弄自己见识不凡的一个人,怎肯费心劳力去写什么无趣的劳什子博士论文呢?他准是春情发动了,是不是奇闻呀?你一定要通知鼻子夫人,也许他这会儿正做着橡树果博士的梦呢!”

    铃木听到寒月的名字,便以下巴和眼神向主人示意:别说,千万别说!可主人完全没领会他的意思。他和铃木刚见面时听了他的说法,还觉着金田小姐挺可怜,可如今迷亭这样“鼻子鼻子”地一叫,他便又想起了前几日和“鼻子”吵架的事来。一想到“鼻子”就觉得又可笑,又讨人厌。不过,寒月开始写博士论文这事儿倒还真算得上是份儿最好的礼物,的确如迷亭先生自夸的一般,是近来的一大奇闻。不只是奇闻,这简直是令人无比欢乐的喜讯。寒月娶不娶金田家的女儿,并无所谓,只要能成为博士就好了。主人认为如自己这般被雕坏了的朽木,即便扔在佛像店的角落里,受虫蚁啃食,以原木的形态受尽烟熏火燎,也毫不足惜,但寒月却是一件工艺上乘的精美雕像,还是应该尽快镀金涂彩为好。

    “他真的开始写论文了吗?”主人毫不理会铃木的暗示,热情地问道。

    “你这个多疑的家伙。我顶多是没搞清楚他写的是橡树果,还是论上吊力学而已。反正不管怎样,寒月的事儿肯定会让‘鼻子’惭愧难安的。”

    迷亭自刚才开始就肆无忌惮一口一个“鼻子”地叫着,铃木每每听到都露出局促不安的神情。迷亭却浑然不觉无动于衷。

    “在那之后,我又做了关于‘鼻子’的研究。其间,在《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438]这本书中发现了‘鼻子理论’[439]。可惜啊!倘若金田太太的鼻子能被斯特恩[440]看见的话,定会成为极好的创作素材吧!尽管鼻子有充分的资格名垂千古,然而生不逢时,终至默默无闻一生,真是令人不胜惋惜呀!下次她再到这儿来,作为美学参考,我为她画一幅素描吧!”迷亭照旧信口开河喋喋不休。

    “不过,听说她家姑娘有意要嫁给寒月呀。”主人便把铃木说的话叙述一遍。铃木君一脸“这下麻烦了”的样子,频频向主人使眼色,主人却像个绝缘体,根本不通电。

    “有点儿意思啊,那种人家的姑娘即便谈恋爱,也是平淡无趣的吧,不过就是‘鼻恋’而已。”

    “鼻恋也罢,只要寒月愿意娶她就行啦。”

    “愿意娶就行?前几天你不还大力反对吗?今天怎么这般软和了?”

    “我没软和,我是决不会软和的!不过……”

    “不过什么?欸,铃木!你也算忝列实业家末席的人物,我且进一言,供你参考吧。那个金田某人,想让他女儿攀上水岛寒月当全国的秀才夫人,这等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形,我们作为他的朋友,自然不能坐视不管。就算你这位实业家,对此也不会有异议吧?”

    “你还是那么精神。太好了!还和十年前一个样,一点儿都没变,了不起!”铃木把迷亭的话当作耳旁风,想糊弄过去。

    “既蒙你赞了了不起,那我少不得要再展示一番自己的博学之处给你看。古希腊人非常重视体育,他们为所有竞技项目都设了重奖,千方百计采取奖励策略。然而,奇怪的是,对于学者的知识却没有任何的奖赏记录,直到现在也依然是一大怪事。”

    “竟有这等事,确实有点儿奇怪呀!”铃木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能随声附和。

    “不过,直至两三日前,我在研究美学之际才发现了其中的缘由,多年的谜团一朝冰释,立时便觉茅塞顿开,恍然大悟,直达欢天喜地之境。”

    迷亭的话太过夸张,连精于此道的铃木先生也露出了自叹弗如的神情。主人知道迷亭又要开始信口胡诌了,便垂下头拿象牙筷子当当地敲起点心碟子来。迷亭便独自得意扬扬地继续夸夸其谈。

    “这里明确记载了这种矛盾的现象,你知道是谁搭救了吾等脱离这千载谜团的黑暗深渊吗?他就是自学术诞生以来被称为学者的第一人,希腊的哲学家、逍遥派的鼻祖亚里士多德。根据他的说明——喂!别敲盘子了,好好听着!——他们希腊人在比赛中获得的奖赏,其价值远高于他们表演的技艺本身,因此奖赏方能成为表扬鼓励的手段。然而,到了学识方面情况又是如何呢?如果要给予什么东西作为对学识的报酬,那其价值就必须超出学识的价值才行。可是,这世上还有比学识更宝贵的东西吗?不用说也知道没有了吧。若给些低劣的廉价品,那只会有损学识的威严。对于学识,虽然他们愿给予堆积如奥林匹克山般高的万宝箱、倾尽克罗伊斯[441]的所有财富作为报酬,但在经过了反复考虑之后,终于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与学识相提并论的,于是索性就什么奖励都没有了。黄白之物不能与学识匹敌,由此就可以完全理解了吧。那么,我们在信服这条真理的基础上,还可以尝试将其用于面临的实际问题。金田某某不就是个满眼只盯着钞票的家伙吗?用个新鲜点儿的话来形容他,不过就是张活动的钞票而已。活动钞票的女儿,最多也不过就是张活动的邮票吧。反观寒月君又是如何呢?他十分荣幸地以第一名毕业于最高学府,且毫无懈怠之意,扎着祖上长州征讨[442]时期系过的战袍衣带,继续日夜不停地研究着橡树果的硬度,而且并无志得意满之态,近期不就将要发表压倒开尔文男爵[443]的论文大作了吗?虽然在吾妻桥凑巧演了一出投河自尽的闹剧,可这也只是热血青年常有的冲动行为,丝毫无损于他的学者身份。以我迷亭独特的比喻来说,我会将寒月比作一个活动的图书馆,是由知识铸就的二十八厘米的炮弹[444]。这颗炮弹一旦获得时机,就将在学术界爆炸……只要给它爆炸的机会……它就会爆炸的!”迷亭说到这里,也没想出他自称的“迷亭独特”的形容词,多少有些俗话说的虎头蛇尾之感,不过他立刻又说,“活动的邮票之类的,纵有千万张,也终究会归于粉末微尘吧。所以,对寒月来说,那等微不足道的女人配不上他的,绝对不可以。我不同意!这简直就像百兽中最聪明的大象要和最贪婪的猪崽结婚。对吧,苦沙弥兄?”

    迷亭肆无忌惮的长篇大论发表完了,主人照旧默不作声地敲他的点心碟子,铃木却有些招架不住了,无奈道:“没那回事儿吧?”他刚才说了不少攻击迷亭的坏话,此时若再瞎说话,似主人这样没原则的糊涂虫,还指不定会揭发出他什么事儿来呢,还是尽量避开迷亭的锋芒,平安脱困为上。

    铃木是个聪明人。他认为在当今世上,应尽量避免无谓的抵抗,无益的争吵都是封建时代遗留的产物。人生的奋斗目标并不是逞口舌之利,而在于实践。如果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使事情顺利稳步地进行,那么人生的目的就能达成了。若是没有辛劳、担忧、争论就能使事情顺利进行的话,那人生的目的便能以极乐主义的形式达到了。铃木毕业之后,就是靠这极乐主义获得了成功,靠这极乐主义戴上了金表,靠这极乐主义接到了金田夫妇的委托,又同样靠这极乐主义巧妙完美地说服了苦沙弥,事情已完成了十之八九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偏偏杀出了迷亭这个不循常规的家伙,令人不由得怀疑他是否具有不同寻常的特异心理功能。迷亭的突然到来打乱了铃木的步调,令他有些仓皇失措起来。发明极乐主义的是明治时期的绅士,在现实生活中将其身体力行的则是铃木藤十郎,而现在因为这极乐主义陷于困境的,也正是铃木藤十郎先生。

    “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装模作样地说:‘没那回事儿吧?’你这回虽前所未有地少言寡语,假装斯文,可若是见识过鼻子夫人前几日驾临的场面,即便是作为实业家的簇拥者的足下也定然会感到为难呀。对吧?苦沙弥兄!你不是还奋战了一场吗?”

    “就算这样,他们对我的评价可比你好得多了哦。”苦沙弥道。

    “哈哈哈哈……你这家伙还真是超自信呀。如果不是这样,被学生和老师们戏称为‘野蛮人’,哪儿还有脸在学校进进出出呢?我的意志力绝不比别人差,可还是没那么厚的脸皮,实在佩服至极。”

    “学生和老师嘀咕几句,有什么好怕的?圣·伯夫[445]是独步古今的评论家,但他在巴黎大学讲课时却饱受非议,为了对付学生的攻击,他外出时甚至要袖藏匕首作为防身武器。Brunetiere[446]在巴黎大学抨击左拉的小说时也曾……”

    “可你既不是大学老师,也不是什么人物吧?最多不过是个教英语入门的教师罢了。这样自比文豪大家,便如同‘小杂鱼愣充大鲸鱼’滥竽充数,说这种话更要遭人嘲笑了。”

    “住口!圣·伯夫和我,同样都是学者!”

    “真是见识不凡呀!不过,带着匕首外出可是很危险的,你还是不要模仿的好。若大学老师带的是匕首,那英语入门教师就只佩带一把小刀了吧。可就算这样,带刀具究竟还是危险的,莫如到神社、寺院内的商店街[447]去买把玩具气枪背着外出倒还好些,更有魅力。对吧?铃木兄?”迷亭此言一出,铃木觉得话题终于从“金田事件”绕开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还是老样子,那么天真快乐。一别十年,这还是第一次跟你们见面,我这心情就好像是从狭窄的小巷子来到了辽阔的原野上。我们那一伙儿在一起说话实在是一点儿也疏忽大意不得,不管说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畅所欲言,实在是辛苦呀!还是言者无罪的好哇!而且,和从前学生时代的朋友聊天,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顾虑。啊,今日能够巧遇迷亭君,真是非常高兴。我还有点儿事,就此告辞。”铃木说着站起身来要走,迷亭便也要告辞:“我也要走。我接下来必须去日本桥的表演矫风会[448]走一趟,就和你同路一起走到那儿吧。”

    “那正好。咱俩好久没见了,就一起散散步吧。”于是,二人相携而去。

    五

    若要将一天二十四小时发生的事毫无遗漏地记录下来,再事无巨细毫无遗漏地通篇阅读,估计至少也要花上二十四小时吧。爷再怎样推崇短篇散文,也不得不坦率地承认,这毕竟是一只猫无法达成的技艺。因此,对于我家主人整日里弄出的一些奇特言行,虽值得精描细写描述一番,然而我却实在没有一一为读者们报告的能力,甚感遗憾。虽是遗憾,却也无可奈何。即便是猫也是需要休养的。铃木和迷亭走后,世界犹如寒风乍息落雪纷飞,一下子清静了。主人照例钻进了书房,孩子们在一间六张榻榻米大小的屋里并枕而眠。

    隔着一道一间[449]半长的纸隔扇坐北朝南的房间里,女主人正躺着给虚岁三岁的绵子喂奶。樱花盛开季节,淡云蔽空的和煦天气很短,转眼便已是日落西山,起居室里连房前行人低齿木屐行走的声音都清晰可闻。临街公寓里吹奏横笛的声音时断时续,刺激着自家昏昏欲睡的宅邸。外面已是暮色苍茫了吧,晚餐爷吃的是用鲍鱼壳盛的鱼肉山药饼汤,肚子无论如何都有必要休养一番了。

    爷隐约听说过,社会上有写“猫恋”[450]之类带有滑稽趣味的和歌的现象。还听说,爷的猫族同胞们会在早春夜晚的街道上到处撒欢,扰人清梦。不过,小爷我还没到躁动不安的年纪,还不曾有此类的心理变化。爱情本就是宇宙间的活力,上至天神宙斯,下至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蝼蛄,无不为之心醉神伤,此乃万物之天性。所以,吾等猫辈,一旦春心萌动,便流露出骚动不安的风流情怀,也就并非不合情理了。回首往事,爷也曾倾慕过阿花小姐。就连三角主义的罪魁祸首,金田老板家那位安倍川[451]的富子小姐,也曾传出过倾慕寒月君的绯闻。因此,当满天下的公猫母猫心心念念都是千金一刻的春宵,为之如醉如痴、癫狂徘徊之际,爷从未起过丝毫轻视之心,只是任凭如何勾搭诱惑,爷也生不出那种心思,实在是无可奈何。爷眼下的状态是只想好好休息休息。这么困乏,也不可能谈什么恋爱。慢吞吞转悠到孩子们的被脚边上,爷香甜地睡了过去……

    忽然睁眼一看,主人不知何时已从书房来到了卧室,又不知何时已悄然钻进了女主人旁边的被窝里。主人有个习惯,睡时必要从书房携几本西洋文字的书到卧房。但躺下之后却翻不上两页,甚至有些时候连碰都没碰一下,拿来就直接放在枕旁了。既是连一行都不看了,似乎就没必要特意拿过来了,可这正是主人之所以成为主人的独特之处,不管妻子怎样笑话,叫他别这么做,他还是固执己见,每夜依旧不辞劳苦地把书带到卧房来。有时欲望膨胀,他甚至会抱来三四册。前几日他更是每晚将韦伯斯特编的大词典也抱来了。要说主人这嗜好,正与富家公子不听龙文堂[452]茶壶的松风声[453]便难以入眠有的一拼,他不把书本放在枕边,就睡不着觉。由此可见,对主人来说,书籍不是供人阅读的,而是催眠的工具,是活版铅印的催眠剂。

    主人今夜也会带过来什么书吧,爷想着便偷眼一瞧,一本红皮小书正半摊着放在靠近主人胡子尖儿上的位置。从主人左手拇指还夹在书页中间的情形来推断,他今夜似乎意外地读了五六行。和红皮书摆列在一起的那块镍金怀表,闪烁着与春天颇不相称的寒光。

    女主人把吃奶的孩子放在离自己一尺多远的地方,她自己张着嘴打呼噜,把枕头丢到了一边。要说这世上什么最寒碜?爷觉得就数张嘴睡觉最不体面了吧。我们猫一辈子也没干过这么丢脸的事。嘴巴原本是用来发声的,鼻子是呼吸空气的器官。要是去到北方的话,那边的人懒洋洋的不爱动,他们都尽可能地不开口,如此减省的结果,甚至导致了他们用鼻子哼哼着说话。可是鼻子闭塞,把嘴当作呼吸器官来用,这感觉要比用鼻子说话更不像样。首先,若是屋顶上掉下颗老鼠屎来,那就很危险。

    再看看孩子,她们的不雅睡相丝毫不逊色于父母。姐姐敦子像是在宣告自己作为姐姐的权利一般,伸出右手搭在妹妹的耳朵上,妹妹澄子报复似的抬起一只脚压在姐姐的肚皮上,睡得四仰八叉。两人都从刚睡下时的姿势偏移了九十度,而且都维持着这种不自然的姿势无怨无尤老实地熟睡着。

    不愧是春夜的灯火,的确别具格调。在这天真烂漫却又粗俗不雅的光景中,一抹清辉优雅地映在地板上,提醒着人“要惜此良夜”。爷看了一圈室内,想知道现在是几点了,四下里静悄悄的,只听得见壁钟的嘀嗒声、女主人的呼噜声,以及远处传来的女仆的磨牙声。这女仆从来不承认自己磨牙,有人说她磨牙,她便坚决嘴硬地说:“我从生下来到现在,还从不知道自己会磨牙呢。”她决不会说“今后改正”或是“真不好意思”之类的客气话,只一味强调自己不知道有那回事儿。确实,没人知道自己睡着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儿。但事实是,你不知道,不等于事情不存在,所以这就麻烦了。世上有一种边干坏事却还认为自己是个十足大善人的人。因为坚信自己无罪而天真烂漫也就罢了,但他们给人添的麻烦却不会因这份天真而消减。在爷看来,所谓的绅士淑女其实同那名女仆都是一路货色。——夜更深了。

    有人在厨房的护窗板上“砰砰”敲了两下。奇怪呀!这个时候不该有人上门呀,大约又是那些老鼠吧。老鼠的话,爷已经决定不捉了,就随它们闹腾去吧。

    “砰砰”又敲了两下。实在不像是老鼠,就算是老鼠,那也是只非常小心谨慎的老鼠。主人家的老鼠,都和主人任教的那所学校的学生一样,不管白天黑夜,整天专心致志地大搞破坏,胡乱折腾,是一群把可怜的主人从睡梦中惊醒奉为天职的家伙,所以老鼠只会毫不客气地挠窗户。如今敲窗的确实不是老鼠,前几日有只老鼠闯入主人的卧室,啃完主人的塌鼻头后还高奏凯歌,与那只老鼠相比,它显得太胆小怯懦了。这绝对不是老鼠!正在此时,“吱——”地响起由下至上抬起护窗板的声音,同时,装着裙板的纸拉门传来了沿着沟槽尽量轻轻滑动的声音。这更加证明了来者不是老鼠,而是人!这样深更半夜不叫门,溜门撬锁地进来,绝对不会是迷亭先生或铃木君。莫不是赫赫有名的梁上君子吧!若果真是梁上君子的话,爷越发地想快些瞻仰下他的尊容了。现在,那君子正高抬他的泥脚跨入厨房,似乎已经迈了两步的样子。爷刚数到他迈第三步时,他大约是绊倒在厨房的盖板上了,发出了“咕咚”一声响彻深夜的巨响。爷后背的毛像被鞋刷子逆着刷了一把似的,根根倒立起来。脚步声停顿了片刻,爷瞧了女主人一眼,她依旧张着嘴在睡梦中吞吐着太平的空气。主人的大拇指夹在红皮小书中,大约梦中都在看书吧。过了一会儿,厨房传来了擦火柴的声音。看来就算是梁上君子,也没能长了爷这么一双能看透黑夜的眼睛,厨房里凌乱得很,他必定行动不便。

    爷在此时蹲下来思考:那君子是会从厨房转到餐厅现身呢,还是会向左转,穿过穿堂门,再偷偷溜进书房呢?……脚步声伴着推拉隔扇门的声音从走廊上传来,君子终于进入了书房,之后便没了声息。

    爷这时才想起,要赶紧叫醒主人夫妇。可怎样才能叫醒他们呢?一时想到的净是些没用的法子,脑子像水车似的骨碌碌打转,却始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叼住被脚摇晃一下怎么样?爷想着,便试着摇晃了两三次,但一点儿用也没有。爷又想,用冰凉的鼻尖蹭蹭主人的脸怎么样?便将鼻子凑近了主人的脸,但主人却在熟睡中突然伸出手来,狠狠地一巴掌刚好打在爷的鼻头上,猛地将爷拍飞出去老远。鼻子对猫来说,可是个重要部位。真是痛杀吾也!这下爷可没法子了,只得喵——喵——地叫两声,打算把他们叫醒。可不知怎么回事,偏偏在这个时候,爷的喉咙里像卡了东西似的,发不出声来。终于挤出了低低的一声嘶哑的闷叫,倒吓了自己一跳。主人这个重要人物还没有丝毫要从梦中醒来的样子,倒突然响起了君子的脚步声。沙,沙……声音顺着走廊由远及近。终于要来啦!这下子可彻底完喽!爷暂且隐忍下来,藏身于隔扇门和柳条包之间窥探动静。

    梁上君子的脚步声来到卧室的隔扇门前,戛然而止。爷屏住呼吸,努力思考对方接下来的举动。事后回想起来,当时爷的魂儿都要从双目中飞扑出去了,若能将这股子精神气概用在捕鼠之上,何愁不能成功。拜梁上君子所赐,爷终于开了窍,实在不胜感激。

    隔扇门上第三道棂子间的纸像是被雨水濡湿了似的,只在正中间的位置突然变了颜色。一点儿浅红的东西透过门棂,纸颜色越来越深,不过片刻纸就破了,露出一条红舌头来。舌头眨眼间消失在夜色中,破洞外代替它出现的是一只亮晶晶的东西,那无疑就是梁上君子的眼睛了。奇怪的是那眼睛不看屋里的东西,只一个劲儿地往藏身于柳条包后面的我盯着看。虽说被盯了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但我觉着被这么继续盯下去可是要折寿的。忍无可忍,我正下定决心要从柳条包的影子里蹿出去的时候,卧室的门唰啦一声开了,我期盼已久的梁上君子终于现身了。

    依照爷的叙述顺序,本应在此之际荣幸地向各位介绍这位不速之客——梁上君子。但在此之前,爷还有点儿小小的愚见,且容略做陈述,以供各位思考。

    古代的神被奉为全智全能。特别是基督教的神,直到二十世纪的今天,依然披着全智全能的面纱。不过,凡夫俗子所理解的全智全能,有时也可以被解释为无智无能。这种说法明显是个悖论。然而道破这一悖论者,开天辟地以来想来恐怕也就只有爷这只猫了吧。这么一想,便觉得自己并不仅仅是一只猫,不免也生出几分虚荣心来,所以势必要在此申明这个理由,将“别小瞧了猫”这一理念灌输进各位高傲人类的头脑中去!

    据说天地万物皆为上帝所创,如此看来,连人也是上帝创造的。而且《圣经》中也有这样的明文记载。人类对于人类自身也观察了数千年,他们在感到异常玄妙不可思议的同时,也越来越倾向于承认上帝是全智全能的这个事实。其实也并非不可理解,人类往来于茫茫人海中,这世上却没有一个人拥有和别人相同的面孔。面部的器官都是规定好了的,大小也差不多。换而言之,他们都是用同样的素材制作而成的,相同的素材制作出来的人,竟没有一个重样的。仅靠那样简单的素材,竟然能够创造出那么多千差万别的面孔来,真是不能不令人叹服造物主的技术。若没有相当丰富的独创想象力,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变化的。一代画师,即便穷尽一生的精力来寻求这种面部的变化,最多也不过能画出十二三种罢了。若照此推论的话,一力承担制造人类重任的上帝所拥有的高超本领就不得不令人叹服了。这到底是在人类社会无法目睹的最高超的技能,所以将之称为“全能”也不为过吧。人类在这一点上对上帝是万分敬服的,当然就人类的视角来说,原本就该对上帝敬服。但是,站在猫的立场而言,同样的一件事,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解释,事实证明了上帝是无能的。就算上帝并非全然无能,但也可以断定,他绝没有超出人类以上的更强大的本事。虽然在传说中上帝按照人类数量创造了与之相应数量的面孔,但他是从一开始就胸有成竹地要将人类的面貌造得千差万别,还是本想将所有人都造成一个模样,却在实际制作时总出差错,造一个,坏一个,造一个,坏一个,最终陷入了如此混乱的状态中呢?这一点不是尚未搞清楚吗?人类的面部结构既可以看作是上帝丰功伟绩的纪念碑,同时不也可以看作是上帝失败的证明吗?说是“全能”固然不错,可若评为“无能”却也未尝不可。他们人类的两只眼睛是并列在一个平面上的,所以不能同时兼顾左右,只能看到事物的片面,实在是可怜啊。若是换个角度来看,如此单纯的事实在他们的社会里本是日夜不断时时发生的,但他们本人却因身处其中为上帝之神威所震慑,以至于醒不过闷儿来。若说在制作上要呈现出千变万化是极困难的,那么要彻头彻尾地仿制也同样困难。要求拉斐尔画两幅分毫不差的圣母像,和逼他画两幅毫无相似之处的圣母玛利亚像,两者令他为难的程度是一样的吧。不,也许画两张完全一模一样的画反倒更加困难吧。请弘法大师依着昨日的笔法再写“空海”二字,也许比求他换一种字体来写更使他为难。人类使用的语言完全是模仿主义的传承产物,他们人类从母亲、奶娘或其他人那里学习日常用语时,只能通过反复地听来学习,没有丝毫野心,只会竭尽全力模仿别人。像这样建立在模仿基础上的语言,经过了十年、二十年,发音就会自然地产生变化,这证明了人类并不具备百分百的模仿能力。纯粹的模仿,竟是如此极度困难的。因此,上帝若能将人类造得分毫无差,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小乌龟,那才更能证明上帝的全能,同时,像今天这样将随随便便制作出的面孔曝于光天化日之下,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却反倒成了推断上帝无能的证据。

    有何必要如此大发议论呢?爷竟忘了初衷。“忘了初衷”在人类中既已是常事,对猫来说就是理所当然了,就请您不必深究了吧。总之,当爷瞧见梁上君子拉开卧房的隔扇门,突然出现在门槛儿处时,上述感想便自然地自胸中喷涌而出。“为何会喷涌而出?”——您要问为什么?那爷还须得从头思量。嗯——那原因就是如此这般的:

    梁上君子悠然现身在爷的面前,一看他的脸,平常关于“上帝造人是其成功之荣耀还是其无能之结果”这一疑问在瞬间就被打消了,因为他拥有足以消除爷对上帝一切怀疑的面部特征。那特征倒也无他,只是那眉眼和我们亲爱的美男子水岛寒月一般无二、异常相似。虽然爷在盗贼行当中并不识得许多人,但就其行为的粗鲁蛮横之处平素加以想象,爷也曾暗地里在心中描摹过他们的样貌:“左右张开的鼻翼,一文铜板大小的眼睛,带毛刺儿的光头……”这都是凭空定义的盗贼形象,然亲眼所见毕竟和凭空想象有天壤之别,可见想象是极不靠谱的东西。这位君子身材修长,浅黑色的一字眉,是个气宇轩昂、仪表堂堂的贼。年纪大约也就二十六七岁,连年纪都是照搬寒月的。上帝既然能够造出这样相似的两张面孔,拥有如此神技,那就决不能把上帝视作无能了。不,老实说,由于太过相似,令人怀疑是寒月自己精神错乱,深更半夜跑出来了。只是这贼的鼻子下面没有生着浅黑色的胡须,才令人察觉到这不是同一个人。寒月乃是个相貌端严的美男子,足以令被迷亭称作“活动邮票”的金田小姐着迷,是上帝倾心打造的精品杰作。不过,就这位君子的样貌来看,其吸引女人的魅力也毫不逊色于寒月。金田小姐如果只是迷恋寒月的眼角唇梢,若不对这盗贼也抱以同等的热情迷恋,那就太不合情理了。且不说合不合情理,总之是不合逻辑。像金田小姐这般才华横溢、悟性极高、事事料定先机的女子,这点儿小事即便不向人打听,也定会知晓的吧。如此说来,就算是让这盗贼代替寒月,金田小姐也定会献上全部的爱意,两人必能收获琴瑟和谐的结果。即便万一寒月被迷亭等人说动,破坏了这桩千古良缘,只要有这位梁上君子在,也就万事大吉了。爷对未来的事态发展已预测到了这等地步,对富子小姐总算放下了心。天地之间有这位梁上君子的存在,乃是富子小姐能够生活幸福的一大必要条件。

    梁上君子腋下夹了个什么物件儿,爷一瞧,原来是刚才主人扔在书房里的旧毯子。他身上穿着唐桟织[454]制作的短褂,胯上扎着博多产的青灰色腰带,露出膝下苍白的小腿,一只脚踏在了室内的榻榻米上。自刚才起,主人就一直做着手指被小红书咬住的梦,此时他一边翻身一边大喊了一声:“寒月!”梁上君子被吓得把毯子掉在了地上,急忙收回了那只跨出去的脚。纸隔扇门上映出两条细长腿,微微颤抖着。主人“嗯——”了一声,嘴里咕哝着把那本红皮书推出去老远,像得了皮癣似的噌噌挠起了他的黑胳膊。之后,又恢复了安静,他一把抽掉枕头睡熟了。原来主人大喊寒月,完全是无意识的梦话。

    梁上君子站在走廊上,观察了片刻室内的动静,确认主人夫妇都已熟睡之后,才再次伸出一只脚踏在了室内的榻榻米上。这回没有出现大喊寒月的声音,隔了一会儿,他抬起另一只脚也跨了进去。一盏春夜的孤灯照亮了六张榻榻米大小的房间,却被梁上君子的身影截成了两半,从柳条包边漫过爷的头顶,遮得半边墙壁一片漆黑。爷回头看去,梁上君子的面影恰好在墙壁三分之二的高度处模糊地晃动。即便是美男子,若只看个影子的话,也像个戴胜[455]鸟妖般甚是怪模怪样。梁上君子自上而下俯视了一眼女主人的睡颜,不知何故,突然无声地笑了。这笑容简直就是寒月的摹本,令爷极为震惊。

    女主人的枕旁甚是郑重地放着一个用钉子钉成的四寸宽、一尺五六寸长的箱子,里面装的是老家在肥前国[456]唐津[457]的多多良三平君前些日子回乡时带回的土产山药。把山药饰于枕旁入睡,实属罕见,几无先例。不过,这位女主人是个连炖菜用的细白糖也往衣橱里放,严重欠缺“东西放的地方适不适合”这种观念的女人。对她来说,别说是枕头边儿上放山药这种蠢事,就算把腌萝卜放在卧室里也属平常。可梁上君子毕竟不是神仙,他可不知道女主人是这样的女人,见她如此珍而重之地贴身放置,便断定那是件极其贵重的物件儿,这判断倒也不无道理。他提起装山药的箱子来掂了掂分量,果然够重,和预期的差不多,顿时露出十分满意的样子。一想到他最后竟是要偷山药,而且偷山药的还是这么一位美男子,爷突然就觉得好笑起来。但多余地乱出声可是有危险的,爷只得一动不动地忍住了。

    紧接着,梁上君子开始小心翼翼地用旧毛毯打包山药箱子,他又四下里瞧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做捆扎之用,恰巧有一条主人入睡前解下的绉绸兵儿带[458],梁上君子便用这条腰带将山药箱子捆扎结实,轻轻松松扛到了背上,一副不讨女人欢心的德行。接着,他又把两件孩子的外衣塞进主人的秋裤里,把秋裤的大腿处弄得圆鼓鼓的,仿佛黄颔蛇吞了青蛙,或者,也许用“黄颔蛇要临盆”这说法形容更加准确吧。总之,是一副极古怪的形容。不信的话,您不妨装扮上试试看。梁上君子将主人的秋裤一圈圈绕在脖子上。爷正琢磨着他接下来要干吗,就见他把主人的捻线绸上衣摊开当作了包袱皮,把女主人的腰带、主人的和服外褂和汗衫,以及其他七零八碎的物件儿都一股脑儿整齐地叠好包起来。对于他那娴熟灵巧的打包手法,爷还是有点儿佩服的。接着,他用女主人腰带里的衬垫和女式兵儿带结成了一股绳,把那包袱捆好,单手拎起来。“还有什么可拿的?”他又四下里扫视了一圈,发现主人头顶处有个“朝日”香烟的袋子,便顺手丢进了和服的袖子里,又从烟袋里抽出一支烟来,就着油灯点着了,很享受地深深吸了一口,吞吐的烟雾在玻璃灯罩外缭绕未散之际,梁上君子的脚步声已沿着走廊渐渐远去,终至声息全无。主人夫妇依旧酣睡未醒。人哪,真是意外的糊涂东西。

    爷需要暂且歇息阵子。如此长篇大论喋喋不休,实在是体力难支,便酣然睡去。一觉醒来,正见阳春三月晴空万里,厨房门口处,主人夫妇正与警察谈话。

    “那么,盗贼是从这儿进来,溜进卧室的吧?您二位睡着了,一点儿没察觉呀?”

    “是的。”主人面上颇有些不好意思。

    “那么,被盗是几点呢?”警察这话问得太没道理了。主人夫妇要是知道是什么时候被盗的,那还至于失窃吗?然而,主人夫妇竟没觉察到这一点,两人为了回答警察的问题认真讨论起来:

    “是几点钟呀?”

    “是啊,几点呢?”女主人沉吟道。她好像以为想一想,就能知道似的。

    “你昨晚是几点睡的?”

    “你睡了以后我就睡了。”

    “嗯,我是在你之前睡下的。”

    “那是几点醒的?”

    “七点半吧。”

    “那,贼是几点钟进来的呢?”

    “多半是半夜吧?”

    “半夜是肯定的,问的是几点钟。”

    “确切的时间,如果不仔细想想的话,是搞不清楚的。”女主人是打算再想想。

    但警察只不过是走个问讯的形式而已,贼是什么时间进来的,压根儿就无关痛痒。他原想不管真假,说谎也罢,主人他们随便给个答复,这事儿就了结了,哪知主人夫妇却不得要领地讨论起来,他看起来便有些不耐烦了,问道:

    “那么,是被盗时间不明喽?”

    “啊,是啊。”主人照老样子答道。

    “哦,这样啊。”警察冷着脸道,“那就请你提交一份书面失窃申报吧。写明:‘明治三十八年某月某日,闭门就寝后,盗贼卸下某处护窗板,潜入某室内,盗走某某物品。以上属实,特此申诉。’这不是一份报告,是申诉,就不要写收件人姓名地址之类的了。”

    “失窃物品要一一写明吗?”

    “啊,短褂几件,价值多少,就按这样的格式作表呈报吧。唉,现在进屋去看也没用了,毕竟已经失窃了呀!”警察不当回事儿地说完走人了。

    主人将笔墨砚台拿到客厅正中,气哼哼将妻子叫来,吵架似的疾言厉色道:“立刻写失窃申报!你把失窃物品一一报与我听,好了,说吧!”

    “哼!讨厌!竟说什么‘报与我听’,这样跋扈的腔调,谁搭理你?”女主人腰间只缠着根儿细带子,扑通一下坐下来。

    “你这样子,简直像个卖不出去的妓女!做什么不把腰带系好再出来?”

    “你要觉着这样不好,那就给我买条腰带来吧。别管妓女还是什么人,腰带被偷了她也没辙。”

    “连腰带也偷去了吗?缺德的家伙!那就从腰带开始登记吧!腰带,是什么样的腰带?”

    “你还问什么样的?我能有几条腰带?不就是那条黑缎面、绉绸里子的嘛!”

    “黑缎面绉绸里腰带一条,价值几何?”

    “六块左右吧。”

    “挺张扬啊,扎这么贵的腰带!以后就扎一块五左右的吧。”

    “哪儿有那么便宜的腰带?你可真不近人情呀。老婆穿得怎么邋遢都无所谓,你只管把自己打扮得好就行了吧。”

    “唉,好啦!还丢了什么?”

    “捻丝线织平纹绸的短外褂。那是河野的阿姨留给我的,就算同是捻丝线织平纹绸,和现在的东西可大不一样呢。”

    “别啰唆啦!值多少钱?”

    “十五块。”

    “穿十五块钱的短外褂,太不合身份啦!”

    “有什么不行的,又不是你花钱给我买的!”

    “接下来是什么?”

    “黑布袜子一双。”

    “是你的吗?”

    “是你的呀,价钱是两角七分。”

    “接着呢?”

    “山药一箱。”

    “连山药也偷?他是打算煮了吃,还是做汤呀?”

    “我哪儿知道他打算怎么吃,你上小偷家去问问吧!”

    “写多少钱?”

    “山药的价钱我可不清楚。”

    “那就写十二块五左右吧。”

    “你这不是瞎来吗,就算是从唐津刨来的山药,也不可能值十二块五呀。”

    “你不是说不知道吗?”

    “我是不知道呀,可就算我不知道,这十二块五也觉得贵得离谱了。”

    “你不知道价钱,可又说十二块五贵得离谱,这完全不合逻辑嘛。因此,才把你叫作欧汤琴·帕里奥洛格斯[459]呢。”

    “叫我什么?”

    “欧汤琴·帕里奥洛格斯呀。”

    “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欧汤琴·帕里奥洛格斯’?”

    “是什么无所谓啦。接下来呢?我的衣服怎么一件也没说?”

    “接下来是什么我不管。你只告诉我‘欧汤琴·帕里奥洛格斯’是个什么意思。”

    “哪儿有什么意思呀。”

    “不能告诉我是吧?你耍我是吧!一定是欺负我不懂英语,就说我坏话吧!”

    “少说没用的!快接着说下面的,不快点儿提交申报,丢的东西就找不回来啦!”

    “反正现在申报也来不及了。你还是快点儿告诉我‘欧汤琴·帕里奥洛格斯’是个什么意思吧。”

    “真烦!我不是说了没什么意思了吗?”

    “那丢的东西也就这些,接下来没有了。”

    “真是愚蠢!那好,随你的便吧。反正我也不打算写什么失窃申报了。”

    “我也不告诉你丢了多少东西了。申报是你自己要写的,所以就算你不写了,我也没关系。”

    “那就算了吧。”主人忽地站起身来,照惯例进书房去了。女主人退出客厅在针线盒前坐下,两人十来分钟的时间里什么都没做,都闷不吭声地怒视着纸隔扇门。

    正在此时,送山药的多多良三平君风风火火地推开大门走了进来。多多良三平原本是这家的工读生,不过如今已从法学院毕业了,就职于某公司的矿山部。这人也是个实业家的苗子,是铃木藤十郎的后备军。三平君因了从前的老关系,时常来旧日恩师的草庐探访,遇上周日之类的假日,还要玩上一天再回去,他和这家人相处得如自家人一般,是无须客气的。

    “师母,多好的天气呀!”带着唐津还是哪里的口音问候道,穿着西裤就在女主人面前支腿坐了下来。

    “哎呀,是多多良君呀!”

    “老师出门了吗?”

    “没有,在书房呢。”

    “师母,老师总是用功过度,对身体可不好呀。好不容易到星期天,师母!”

    “跟我说也没用,你直接去跟你老师这么说说吧。”

    “那我可不敢……”说到这儿,三平君四下里看了一下室内问,“今天小姐们怎么也都不见影子?”他话音未落,敦子和澄子就从隔壁跑出来了。

    “多多良哥哥,你今天带寿司来了吗?”姐姐敦子还记着前几天的约定,一见三平的面就讨要起来。多多良挠着头老实招认道:

    “我是好好记着的,下次一定带来。今天忘了。”

    “不行!”听姐姐这么一说,妹妹也立刻有样学样跟着说:“不行!”女主人心情终于好转了,微微展露笑颜。

    “我没带寿司来,不过有送山药来哦。小姐们吃过了吗?”

    “山药是什么?”姐姐一问,妹妹这次依旧跟着学问三平君:“山药是什么?”

    “还没吃吗?快叫妈妈给你们煮呀!唐津山药和东京的山药可不一样哦,可好吃啦!”听三平夸赞自己的家乡,女主人这才醒过神儿来。

    “多多良君,前些日子承蒙你惦记着送来那许多山药,谢谢啦!”

    “怎么样?尝过了吗?怕山药被折断,我特意定做了个箱子塞得满满的,应该能保持着原来的长度吧?”

    “但是,您费心送来的山药,昨天夜里被小偷偷走了。”

    “进贼了?真是个笨蛋呀!还有那么喜欢山药的人?”三平惊讶地道。

    “妈妈,昨天晚上进小偷了吗?”姐姐问。

    “是啊。”女主人轻声回答。

    “有小偷进来……然后,妈妈说的小偷进来……小偷是什么样子进来呢?”这次是妹妹问道。对于小女儿这古怪的问题,女主人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她,便道:

    “进来时是一副很吓人的样子。”女主人说着看向多多良。

    “吓人的样子?是像多多良哥哥那样的样子吗?”姐姐看起来颇为怜悯地反问道。

    “胡说什么呢!太失礼了!”

    “哈哈哈哈,我的样子很吓人吗?真是糟糕呀!”三平说着挠了挠头。

    多多良君的后脑勺上有一块直径约一寸左右的斑秃,是一个月前开始出现的,虽然也去看过医生,但似乎很难治愈。第一个发现这块斑秃的,是姐姐敦子。

    “啊,多多良哥哥的脑壳和妈妈的一样亮晶晶呢!”

    “都叫你们别乱说了!”

    “妈妈,昨晚那个小偷的脑壳也是亮晶晶的吗?”这是妹妹提出的问题。女主人和多多良都不禁笑出声来,孩子们太过吵闹,让他们说个话都不方便。

    “好啦,好啦,你们去院子里玩会儿吧。妈妈现在要去给你们准备好吃的点心啦。”女主人好不容易把孩子们轰出去了,才认真地问,“多多良君,你的头是怎么啦?”

    “被虫子咬的,怎么也好不了。师母也是吧?”

    “不是啦!什么虫子咬的呀!那是发髻坠的,但凡女人,那地方都会有点儿秃的。”

    “秃头,都是细菌在作怪。”

    “我这可不是细菌。”

    “师母,您这就太固执了。”

    “不管怎么说,反正我这不是细菌。对了,在英文里,秃头怎么说?”

    “秃头,好像是读作‘bald(包尔德)’。”

    “不,不是这个。还有更长的说法吧?”

    “您问问老师,马上就能知道了。”

    “就是因为你老师怎么都不肯告诉我,我才问你的呀!”

    “我不知道有比‘bald(包尔德)’还长的说法。您说很长?是怎么说的?”

    “说是‘欧汤琴·帕里奥洛格斯’,大概‘欧汤琴’说的是秃,‘帕里奥洛格斯’说的是头吧?”

    “也许是吧。我现在就去老师书房里查查韦氏大词典。可老师也真够怪的,这么好的天气,竟在家里蹲着。师母,这样可不利于胃病痊愈呀,您还是劝他去上野之类的地方赏赏花吧。”

    “还是你带他去吧。你老师可是个决不肯听女人劝的人呀。”

    “他最近还吃果酱吗?”

    “是呀。还是老样子。”

    “前几日老师冲我抱怨说:‘老婆说我果酱吃得太多了,实在烦人,可我也没想吃那么多呀。是算计错了吧?’我就说:‘一定是小姐们和师母一起吃了……’”

    “讨厌的多多良!你怎么那么说呀?”

    “不过,看样子,师母是吃过的嘛!”

    “样子怎么能看出来?”

    “是看不出来……不过,师母真的一点儿也没吃?”

    “那个,倒是吃了一点儿,可我不能吃吗?那是我自家的东西呀。”

    “哈哈哈哈,我就说嘛。可是,说真的,家里遭了贼,可真是意外之灾呀!只偷了山药吗?”

    “要是只偷了山药就不发愁了,问题是连平常穿的衣服都被偷了。”

    “一下子陷入窘境了吧?又不得不借钱了吧?这只猫要是条狗多好……真是遗憾呀。师母,一定要养一条大狗。猫一点儿用也没有,就知道吃。它也能逮几只老鼠吗?”

    “一只老鼠也没逮过,真是只偷懒耍滑的猫呀!”

    “啊,那可就是完全没用的废物了。赶紧扔了算了,干脆让我带回去炖炖吃了怎么样?”

    “哎呀!多多良君还吃猫?”

    “吃过呀。猫肉可香啦。”

    “真是豪气过人呀!”

    下等的工读生之流有些吃猫肉的野蛮人,这等传闻爷也曾听说过。但平常对我多有关照的多多良君竟也是野蛮人的同类,直到如今,爷真是连做梦都不曾想到。再说,此君早已非寄人篱下的工读生,毕业时日虽尚浅,却也是一名堂堂的法学学士,六井物产[460]公司的干部了,因此爷惊愕得难以言喻。“遇人需防贼”这句格言已经由寒月二世的行径实践证明了,而“遇人防吃猫”这句良言则是拜多多良君所赐,才使爷初次悟得真理。“处世间方得世事洞明”,能够“世事洞明”固然是好事,却也危险日多,自然就一天天变得谨小慎微不敢大意了。不管是变得狡猾,还是变得卑劣,或是披上了表里不一的伪装,万事都是“世事洞明”的结果,“世事洞明”也是年纪增长的罪过。所谓的“为老不尊”便是这个道理呀。吾等猫辈,或许此刻就该与多多良君锅里的洋葱一起共舞、升天成佛,方为上策。爷正在角落里缩成一团胡思乱想之际,适才同妻子大吵一架后愤而进入书房的主人,在听见多多良君的声音后,又慢吞吞地踱步进了客厅。

    “老师,听说你们家遭贼了呢。这是要多蠢呀!”多多良上来迎头就是这么一句。

    “进的贼才叫蠢呢!”不管到何种地步,主人向来自诩是个聪明人。

    “进来的固然是个蠢贼,被偷的也未必聪明。”

    “还是数无物可偷的多多良君这样的人最聪明呀。”女主人这回是站在了袒护丈夫的一方。

    “不过,最蠢的就是这只猫了。真是的,也不知它打的是什么主意,老鼠不抓,贼来了也装不知道。老师,可以将这猫给我吗?反正它在这家里也没用。”

    “给你也行,你要做什么用?”

    “炖了吃肉!”

    听到这句恶狠狠的话,主人立刻感觉肠胃不适,露出胃病患者的虚弱笑容来。不过他并没接茬儿,多多良也就没再表示一定要吃,这对小爷来说,委实算是万幸。少时,主人转了话题,颓然道:“猫倒是无所谓,只是衣物被偷了,实在是冷得受不了呀。”

    确实应该很冷吧。直到昨日,主人还裹着两件棉衣,今天却只穿了件夹衣和短袖衬衫,一大早起来就一动不动地干坐着,本就不足的气血此刻全部集中支撑着胃部的工作,就没有血液再循环至手脚等部位了。

    “老师,教师这职业真是不好干呀。遭一回贼,就立刻陷入窘境了。还不如考虑一下做个实业家如何?”

    “你老师最烦实业家,所以你这话也是白劝了。”女主人在旁回答多多良道。当然,女主人是希望丈夫成为实业家的。

    “老师,您毕业几年了?”

    “今年,已经是第九年了吧。”女主人回望了主人一眼,主人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已经九年了,也没给涨工资。不管您怎么努力,也没人夸夸您。真是‘郎君独寂寞’啊!”多多良吟了一句中学时代背诵过的诗给女主人听,女主人却完全不懂,没有作答。

    “我虽不喜欢当教师,可对实业家也没甚兴趣。”主人似乎是在心中认真思量自己到底喜欢做什么。

    “你老师其实是厌倦了所有的一切,所以……”

    “他不厌倦的,恐怕只有师母吧?”多多良开了个与身份不符的玩笑。

    “我最烦的就是她啦!”主人的回答极其简单明了。

    “你怕是连活着都烦了吧?”女主人扭过头去沉默了片刻,又转回头来望着丈夫的脸道。她这样说,是打算彻底压制住主人了。

    “确实不怎么稀罕。”主人答得意外从容,倒使得女主人束手无策了。

    “老师,您轻松点儿散散步也好呀,不然身体可是要垮掉的。而且,您就做个实业家吧!赚钱,那实在是小意思。”

    “你自己明明也没存下几个钱嘛。”

    “您又来了,老师,我去年才进公司呀。就算是这样,我的存款也比老师多呀。”

    “你存了多少啦?”女主人热心地问。

    “已经有五十块了。”

    “那你的月薪究竟是多少?”女主人又问。

    “三十块。我每月从中拿出五块钱来存在公司里,以备万一。师母,您何不也用零花钱买点儿外堀通[461]的股票呢。从现在开始,只需三四个月,就能翻一番。真的,只要稍微有点儿钱,很快就可以增到两倍、三倍。”

    “真要有那闲钱,就算遭贼也不至于发愁了。”

    “所以说,还是当个实业家好呢。老师如果也是法学系毕业的,在公司或银行里做事,如今每月也该有三四百块的收入了,真是可惜呀。老师,您认识工学学士铃木藤十郎吗?”

    “嗯,昨天他来过。”

    “是吗?前些天我跟他在一个宴会上遇到了,提起老师来,他说:‘是吗?原来你曾是苦沙弥兄家的工读生呀?我和苦沙弥兄过去也曾在小石川寺一起搭过伙。下次你去他那儿,帮我带个好,就说最近我也要去拜访他。’”

    “听说他最近到东京来啦?”

    “是啊。之前他一直在九州煤矿,近日才调到东京来的。他这人相当不错,说话也拿我当个朋友似的。老师,您猜他每月挣多少钱?”

    “不知道。”

    “月薪二百五十元,中元节[462]和年末还有分红,平均下来每月怎么也有个四五百元的收入呢。就他那样的都拿这么多钱。老师,您可是教英文的专业人士呀,却混成了‘十年一狐裘’[463]的窘境,太傻啦!”

    “是太傻啦!”即便是主人这等超然物外的人物,其金钱观也与普通人一般无二。不,也许因为正逢穷困交迫之时,所以对金钱更加倍渴求呢。

    多多良大肆吹嘘了一番实业家的好处,话已说尽,再没什么好讲的了,便又问道:

    “师母,老师这儿来过一个叫水岛寒月的人吗?”

    “哦,他常来。”

    “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听说是个有大学问的人。”

    “是美男子吗?”

    “呵呵呵呵……和多多良君差不多吧。”

    “是吗?和我差不多呀?”多多良极认真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寒月的名字?”主人问。

    “前些天有人托我。寒月是那种有了解价值的人吗?”多多良什么都还没打听出来,倒已先摆出了一副凌驾于寒月之上的架势。

    “那可是个比你厉害多了的人物呀。”

    “是吗,比我还牛呀?”多多良喜怒不形于色地问,这正是他的特色。

    “他最近能成为博士吗?”

    “听说眼下正在写论文呢。”

    “果然是个傻蛋!写什么博士论文,我还以为是个值得一提的人物呢。”

    “你还是老样子,依旧见识不凡呀!”女主人笑道。

    “据说只要当上博士就能想娶哪家姑娘就娶哪家姑娘,竟然真有那种傻瓜,为娶媳妇儿才当博士。我就告诉他说,有姑娘与其嫁给那种人,还不如嫁给我更好些呢。”

    “对谁说的?”

    “拜托我了解一下水岛寒月的那个人。”

    “不会是铃木吧?”

    “不是啦,对那个人呀,我可不敢明目张胆说这种话,他是我上司呀。”

    “多多良原来就是在背地里耍威风呀,到我家来嚣张得不得了,可一到铃木面前,就立刻蔫儿了吧?”

    “是啊,要不然我可就危险喽!”

    “多多良,去散散步吧?”主人突然开口道。自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只穿着一件夹衣,实在是太冷了。他觉得哪怕稍微活动一下也能暖和点儿,便从未有过地提出了这个建议。闲着没事儿来消遣的多多良君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走吧。去上野吗?还是去芋坂吃江米团子?老师,您吃过那里的江米团子吗?师母,您去尝一回吧。又软糯,又便宜,还给酒喝。”在类似这种语无伦次的废话中,主人戴好了帽子换上了鞋。

    爷还需要再歇息一会儿。主人和多多良在上野公园有何举动?在芋坂吃了几盘江米团子?此类逸事没有什么探查的必要,而且爷也没有跟踪尾随的勇气,便一概略去,且借此时机休养一番。休养乃上苍赋予万物应有之权利。一切有义务在这世间生存的蠢动者,为了尽其生存的义务,就必得要休养。若神说:“尔等乃为劳作而生,非为昏睡临世。”那么,爷便要回敬他:“所言甚是。吾等为劳作而生,故要求为劳作而休息。”即便是如主人那样牢骚满腹死犟筋的人,不也时常在星期天之外给自己安排休息时间吗?如爷这般多愁多恨、日夜劳心费神,纵然是猫,也理当比主人需要更多的休息。只是多多良刚才骂爷是个只会偷懒的废物,叫爷稍稍有些担心。总之,单纯地被自然万象所奴役的凡夫俗子,除了寻求五感的刺激外,便再没有什么活动了,所以他们即便在评价他人时,也不会涉及形骸之外,唯恐令人生厌。他们似乎觉得,不把下衣襟掖起来出一身臭汗就不算劳作。不过,据说有位叫达摩的和尚专心致志地坐禅入定,直至双脚腐烂,壁缝中钻出来的爬山虎将大师的眼耳口鼻层层叠叠地密密缠裹起来,使他动弹不得,他既没睡也没死,大脑还在不停地运转着,思考“廓然无圣”[464]这桩公案的玄妙禅机。据闻儒家也有静坐的功夫。不过,静坐并非是幽闭于斗室之中懒散地瘫坐修行,而是大脑活力倍于常人的炽烈运转。只因外表的样子极其沉静端肃,天下的肉眼凡胎便将这些知识巨匠视作了昏睡假死的庸人,乃至发出不应有的诽谤,说他们是没用的废物、饭桶什么的。此类肉眼凡胎都只生了一对只见其形不见其心的视觉器官,而多多良三平正是此类人中的代表人物,因此他把爷看作干屎橛之流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可恨的是,就连主人这等略读过些许古今圣贤书、稍明些事理的人,竟也会二话不说就赞同了浅薄的多多良三平,毫无异议地接受了“猫肉火锅”的提议。不过,退一步想想,他们将爷蔑视到这般地步,倒也未尝无理。“大声不入于里耳”[465],“阳春白雪,曲高和寡”此类比喻古已有之。硬叫对形体之外的一切活动都视而不见的人瞻仰我灵魂的光辉,便如同强迫和尚绾发,让金枪鱼演讲,要求电车脱轨,劝主人辞职,叫三平不想赚钱一般,毕竟是强人所难的呀。然而,就算是猫,那也是社会动物。而作为社会动物,不管自视如何清高,在某种程度上也必须要与社会相协调。主人、夫人乃至女仆、三平之流,都对爷做了相当不公正的评价,虽是懊恼却也无可奈何,只得作罢。若他们因蠢笨无知而不分青红皂白就扒了爷的皮卖与三弦铺子,再剁了爷的肉给多多良做盘中餐,那事态可就严重了。吾乃天资聪颖,古往今来秉承天命现身红尘之猫也,身子骨自然珍贵非常。古训有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好高骛远者,徒招风险,不仅危及自身,亦有违天意。纵使猛虎,一旦被关进了动物园,也只好与蠢猪比邻而居,鸿雁若遭生擒进了鸡窝,也只好与鸡雏一道同为鱼肉。爷既与庸人共处,便不得不被同化为庸猫,既做了庸猫,便不得不捕鼠……爷终于决定要抓老鼠了。

    听说前些日子日俄之间展开了一场大战。爷作为一只日本猫,自然要偏袒日方,恨不能组织一支猫旅,去挠死那些俄国兵。爷这般精力旺盛,抓一两只老鼠而已,那还不是爪到擒来,就算睡着觉也能轻而易举地拿下。从前有个人问当时一位有名的禅师:“怎样才能悟得大道?”据说禅师答曰:“便如猫盯老鼠一般。”意即是说,只要如猫扑鼠般全神贯注,老鼠必定爪下难逃。虽有“女人聪明反误事”的谚语,却还没有“猫聪明误捕鼠”的格言。由此可见,不管爷怎样聪明绝顶,都没有理由不会捉老鼠,更不可能捉不到老鼠。之所以至今还不曾捉到老鼠,那是因为爷不想捉呀。

    如昨日一般,春日的一天又落了幕,夜风阵阵,落蓃缤纷,樱花瓣似飞雪般从厨房门上的破洞飞进去,飘落在桶中的水面上,被厨房昏暗的油灯灯光映得惨白。今夜,猫爷决心大显身手,叫这阖家上下都大吃一惊,这便有必要先巡视一番战场,熟悉熟悉地形。战线当然不宜铺得太广,这厨房若铺上榻榻米的话,大约能铺四张吧。一张榻榻米那么大的地方被从中截成两半,一半是洗碗池,一半是用以接待酒馆、蔬菜店伙计们的门面。炉灶是与穷酸的厨房极不相称的奢华,紫铜水壶晶晶亮地闪着光,后面距离护墙板之间留有二尺的地盘,那是爷放鲍鱼壳的地方。靠近饭厅的六尺空当里放着个装盘碗钵子之类的橱柜,小小的厨房被分隔得更小了。柜橱旁边紧挨着一个差不多高的光秃秃的横格架子,架子下面放着一只口朝上的擂钵,擂钵里扣着一只小桶,小桶的屁股正冲着爷的方向。萝卜泥擦子和研磨棒并排挂着,旁边却孤零零地悄然立着个灭火罐。熏得漆黑的椽子,在交叉的正中挂了个吊钩,挂着一只平底大竹筐。那筐在阵阵微风中优雅地摇曳晃荡着。这只竹筐为什么要吊在这里呢?爷初到这家来时,完全不懂其中的意义。但自打知道这是为了让猫爪够不着,才特意把食物放在这里之后,爷就深切地感受到了来自人类的恶意。

    现在就开始制订作战计划。说到要在何处与老鼠展开作战,那自然是要在老鼠出洞的地方啦。不管地形如何于我方有利,若独自守株待兔,就根本不能构成战争。因此,爷觉得有必要研究一下老鼠出洞的路线。爷站在厨房的正中朝四下里瞧看,竟生出些类似东乡大将[466]的心情来。

    女仆方才去澡堂子了,还没回来。孩子们酣睡正香。主人在芋坂吃完江米团子回来了,依旧闷坐在书房中。女主人嘛,女主人不知道在做什么,大约是在打盹儿做个有山药的梦吧。门前不时有人力车通过,但车过之后却更显冷清。不管是爷的决心气概,还是厨房里的光景,抑或是这四下里的寂寥萧索,全都令人感到悲壮难言,总觉得自己就是猫中的东乡大将。置身于这种情境之中,不管是谁都会在恐惧中夹杂上一种快感。不过,爷发现,在自家的快感深处却还盘桓着一大隐忧。

    爷已做好了与老鼠大战的心理准备,所以来多少只都不怕,只是不知道老鼠出洞的路线,却于己十分不利。综合周密观察后所取得的资料来看,鼠贼出没有三条路线。若是地沟鼠的话,它们必定会沿着下水管道到洗碗池,再转移到炉灶的后面。此时,爷便可以藏身于灭火罐后断其归路。另外,老鼠也许会进入下水道,通过澡池子的灰泥排水口钻入,迂回绕过浴室,出其不意地闯进厨房。若是这样,爷便要占领锅盖上的阵地,待老鼠在眼前一现身,就立刻飞身扑下,将其一举擒获。接下来,爷又在附近侦察了一番,发现橱柜的右下角被啃出了个半月形的窟窿,爷怀疑此处也许便于老鼠出没,便将鼻子凑上去闻了闻,果然嗅出些老鼠味儿来。它们若是从这里冲上来,爷便可以用柱子做掩护,先放它们过去,再从旁出爪。假如它们是从天花板下来呢?爷抬头望去,上面被煤烟子熏得乌漆墨黑,在灯光的照耀下,宛如倒挂的地狱,以爷这点儿微末的本事,是上不去也下不来的。估计老鼠也不可能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所以这一面就可以暂时解除警戒了。即便如此,也还有三面受敌的危险。若只单面迎敌,爷睁只眼闭只眼也能把它们击溃。两面夹攻,爷也有自信打败它们。可若是三面围攻,那就不用指望爷了,即便爷的本能就是捕鼠,也束手无策了。既然如此,何不向车夫家的黑子请求支援呢?然而这却有碍于爷的威严。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呢……在实在想不出好办法的情况下,最能稳定心绪的捷径,便是认定那样的事情绝不会发生,或是把自己力所不及者当作不会发生的事。

    且看世间,君不见有的新妇昨日才娶进门今朝便辞世了吗?但新郎也照样满心欢喜,期盼着花好月圆、天长地久,面上一副可喜可贺的样子,毫不担心。只是不担心,并不等于不值得担心,而是因为再怎么担心,也没有办法。爷的情形也是如此,可以断言:肯定不会发生三面遇敌的情况。这断言虽无根据,但只要心理上认定了不会发生,就有利于情绪的稳定。安心是天地万物的基本需求,老子也盼着安心。因而老子认定了,三面遇袭之事绝不会发生。

    尽管如此,爷还是不放心,究其缘故,细细想来,才终于明白了。三条对策中究竟要选哪一条才算上策?原来爷是为了要亲自得出这个问题的明确答案在苦恼。爷有应对老鼠从壁橱处来袭的策略,也有应对老鼠从澡池子来袭的策略,对于老鼠从洗碗池进攻也有十足取胜的把握,但若必须要在三条对策中选一条的话,爷便十分为难了。据说东乡大将当年也曾面临这样艰难的抉择,对于俄国的波罗的海舰队[467]究竟是会穿过对马海峡后出现在津轻海峡,还是会远远绕过宗谷海峡,他心里非常没底。而今爷以自身的处境设身处地地想来,便格外理解他当时左右为难的心情了。爷如今不仅整体情形与东乡阁下相似,便连身处这特殊境地之下与东乡阁下所费的苦心也相同。

    爷正苦心孤诣地谋划,破隔扇门突然被拉开了,露出女仆的一张脸来。之所以说她只露出一张脸来,并非说她没有手脚,而是因为她的其他部位在夜里看不清,只有脸部光鲜靓丽,被爷瞧见了。女仆的红脸蛋儿比平时更加红润,她是刚从澡堂子回来,大约是吸取了昨晚的教训吧,她早早地关上了厨房的门。

    书房中传来主人的声音,吩咐把他的手杖拿来放在枕旁。为何要用手杖来装饰枕头呢?爷不明其意。他总不至于想入非非要装那易水壮士[468],听龙吟悲歌吧。昨日是山药,今日是手杖,不知明日又将是什么。

    夜色尚浅,距离老鼠出洞还早得很。大战之前,且让爷先休息一会儿。

    主人家的厨房没有天窗,而是在相当于房间内拉窗上部与顶棚之间镶的格窗的位置,开了个一尺来宽的洞当作天窗,作为冬夏通风换气之用。寒樱对枝头毫无眷恋,纷纷飘落,随着春风一下子灌进洞来,风声将爷蓦然惊醒,睁眼一瞧,不知何时已洒下一片朦胧的月色,将炉灶的影子斜斜映在厨房的盖板上。爷担心自己是不是睡过了头,抖动了两三下耳朵,观察家里的动静,只有那架挂钟发出和昨夜一样的嘀嗒声。已经到了老鼠该出洞的时间了吧,它们会从哪里出来呢?

    壁橱里发出咔吧咔吧的响声,像是用爪子按住了碟子边儿正在偷吃里面的食物。“是要从这里出来吗?”爷蹲在洞旁守株待鼠,可它一直没有要出来的迹象。碟子的响声不久便停了,这次像是在攻击一只大盖碗还是什么东西,不时响起咕咚咕咚沉重的闷响,而且那声响就跟爷隔了道柜门,和爷的鼻尖距离不足三寸。老鼠哧溜哧溜的脚步声虽时常靠近洞口,但立刻又会退得远远的,没有一只肯露头的。隔着一层橱柜门,敌人正在那边横行无忌,爷却只能一动不动地蹲守在洞口,这真是个相当需要耐性的活儿。老鼠们正在旅顺产的碗中开着盛大的舞会。女仆要是事先在橱柜门处留条能容爷通过的缝儿就好了,真是个缺心眼儿的乡巴佬儿。

    这次是在炉灶后的阴影里,爷的餐具鲍鱼壳发出了咔吧咔吧的声响,敌人入侵竟到这一带来了。爷蹑手蹑脚地靠近过去,在两只水桶间发现了一条尾巴,眨眼间就钻进水池下面去了。片刻之后,浴室里的漱口杯当啷一声掉进了洗脸盆里。爷猜测敌人就在身后,转身的工夫,就见一只身约五寸长的家伙啪地撞掉了牙粉袋子,向走廊逃窜而去。“想逃?”爷紧随其后追出去时,它已不见了踪影。捕鼠比想象中要困难许多,爷也许天生就缺乏捕鼠的能力吧。

    爷刚转战到浴室,敌人就从壁橱奔逃而去;爷刚赶到壁橱处戒备,敌人就从水池那里蹿上来;爷驻守在厨房中央,老鼠们就在三面窸窸窣窣地捣蛋。说它们是可恼可恨呢,还是说它们是卑鄙无耻呢?反正都敌不过梁上君子。爷东奔西跑了十五六次,劳神费力,却一次也没有成功。可怜竟与如此鼠辈为敌,即便是战无不胜的东乡大将也束手无策呀。一开始,爷也有勇气和敌忾之心,甚至还有某种悲壮崇高的美感,但最终都化为了闹心、沮丧、困乏和疲惫,蹲在厨房中央一动不动了。身体虽然不动了,但若能眼观六路,就算敌人是鼠辈,也成不了大患。想象中作为目标的家伙,竟意外地全是些胆小鬼,战争的荣誉感便瞬间消逝了,空留下满腔的厌恶。过度的厌恶感,令爷提不起劲头儿而呆呆发怔,呆呆发怔的结果就是放任自流,总之就是提不起精神办事儿了,对鼠辈们的极度轻蔑,又令爷昏昏欲睡。经过了上述的一番折腾,爷终于困倦不堪,睡了过去。即使身陷敌军重围,休息也是必要的。

    落樱如飞雪般顺着屋檐下横开的天窗又飘进来一团,才察觉到一股猛烈的旋风绕着爷打了个旋儿,橱柜门里就射出一只弹丸似的东西,爷躲闪不及,它已于间不容发之际破风而至,咬上了爷的左耳。紧接着,爷发觉又一只黑影蹿到了身后,不容思索,它已吊在了爷的尾巴上。这一连串的事儿都是在眨眼之间发生的,爷不带任何目的机械地一跳,将全身的力气都灌注到毛孔之中,只想将那怪物抖搂掉。咬住耳朵的家伙失了平衡,无力地吊在爷的侧脸上,胶管般柔软的尾巴尖儿竟意外地插进了爷的嘴里。老天爷递到嘴边的肉,爷咬住了它左右摇晃就是不撒嘴,誓要嚼碎它!岂知它只留了个尾巴尖儿在爷的门牙缝里,身体却被甩出去摔在了旧报纸糊的墙壁上,又被弹回来跌在了地窖的盖板上。爷不容它有站起来的间隙,立刻猱身攻上。对方却如踢起的皮球般掠过爷的鼻尖儿,跳到了搁板缘上,缩脚蹲着。它在架子上俯视着爷,爷在地板上仰望着它,我俩相距不过五尺。此时月光如练,当空披泻而下,斜射进屋来。爷将劲力灌注于前爪,打算竭尽全力跳到搁板上。但却只有前爪顺利地搭上了搁板边儿,后腿却还悬在空中挣扎。而咬住爷尾巴尖儿的那黑家伙,却死也不松口地紧咬着。“吾命危矣!”爷想替换一下前爪,好抓得更牢靠些。可每次换爪时,前爪却都因尾巴不堪重负而倒退,若再滑退个二三分,爷就只能掉下去了。情形越发危急了!可以听到爷抓挠搁板吱吱响的声音。不仅如此,爷在调换左爪的时候,彻底失了手,只余一只右爪抓住搁板吊住全身。自己的体重加上咬住尾巴的那家伙的分量,爷的身体已达到了极限。搁板上的小怪物紧盯着观望爷的情形,到此时它已断定时机成熟,便如投石般从搁板上飞身扑向爷的前额。爷的前爪失去了最后的一丝凭借,三只滚作一团,穿过月光笔直地坠落。放在下一层搁板上的擂钵以及擂钵爪中的小桶,连着空果酱罐子一起,会同底下的灭火罐一同坠落,一半栽进了水缸里,一半滚落在房里铺的木地板上,共同在深夜里发出了不同寻常的巨响,令拼死拼活的爷感到了灵魂的震颤。

    “有贼!”主人扯着破锣嗓子跑出了卧室。只见他一手提灯,一手持杖,惺忪睡眼散发着与身份相称的炯炯光芒。

    爷老实地蹲在鲍鱼壳旁,两只怪物已从橱柜中销声匿迹。主人感觉不对劲儿,怒气冲冲地冲着空无一人的厨房问道:“是谁?!搞出那么大动静?!”

    明月西斜,如练银光已半裁,恰似信纸半张。

    六

    如此酷暑连猫也受不了。据说英国有个叫什么西德尼·史密斯[469]的人就曾叫苦说:“恨不得脱了这身皮肉,只剩骨头好乘凉。”爷觉着就算不只剩下骨头也成,起码把爷这身儿浅灰色斑纹皮毛脱下来拆洗一下,或暂且送进当铺也好呀。就人类看来,也许认为猫之类的动物一年到头都是一个样儿,春夏秋冬都是一张皮,过的是最简单平静无关金钱的生活。可即便是猫,也是感觉得到寒暑冷热的,也想偶尔冲个凉简单洗个澡。可怎奈这身皮毛一沾水,想要一天就弄干可不易,因此才忍着一身汗臭到如今,长这么大还不曾钻过澡堂子的门帘儿。

    有时候爷也想用扇子扇扇风,可爪子握不住扇柄,所以只能无奈地忍着。一想到这些,就觉得人类真是奢侈。生着就能吃的东西,偏要特意地又煮又烤,又是醋腌,又是抹酱,很愿意多费些手脚,方才皆大欢喜。

    穿衣也是如此。像猫这样一年到头穿着同一身皮毛,对先天有缺陷的人类来说,也许是难以办到的。可也并不是一定要让皮肤承受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才能过活吧。又要求助于羊,又要承蒙蚕的照料,甚至还要承棉田的情义。爷几乎可以断言,这种奢侈正是人类无能的结果。

    衣食方面就不深究了,暂且放过。可连那些与生存毫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事情,他们也依旧照着这个调调来行事,这就让爷完全不能理解了。首先就来说说这头上的毛吧,本应是放任其随意生长的,顺其自然才是最简便又对本人有好处的做法,但他们却非要花些不必要的心思来捯饬,以梳出各种各样的发式为荣。有一类自称为和尚的人,不管何时遇见,其脑壳上都是青森森的一片,天热时他要在头上撑伞,天冷了又要包上头巾,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要把脑壳剃成个光葫芦瓢呢?这岂不是打错了主意吗?然后,咱们再来说说所谓的“梳子”吧,人类用那像锯条似的无聊工具把头发左右中分,还美滋滋的。不中分的话,就做三七分,在脑瓜顶上人为地划分出区域。其中还有的人将这分界线通过发旋儿直达脑后,简直像假造的芭蕉叶。其次,还有人把脑瓜顶剃成一马平川,左右两侧却削得笔直,圆脑袋仿佛被套进个四角框框里,只能看作是花匠种植的杉木篱笆写生画了。除此之外,据说还有五分头、三分头,乃至一分头的。最后说不定还会流行修剪至脑后的负一分头、负三分头等新奇样式呢。总之,人类如此热衷于装扮,真不知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且不说别的,有四只脚却偏只用两只脚走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浪费。用四只脚走路多稳当啊,可人却总是只用两只脚走路,另两只晃晃悠悠吊着就像送礼用的鳕鱼干,实在是毫无价值。就这点来看的话,人类真是比猫悠闲多了,闲得发慌了才想出这些花招来排遣寻开心。不过有意思的是,这些闲人凑到一起,就会四处相告说自己十分繁忙呀繁忙十分。而且他们脸色那么差,也确实是一副异常繁忙的样子,令人担心他们会不会被忙死。他们中的有些人见了爷,常常会说些“要是能像猫那样轻松快活就好啦”之类的话,要是想轻松快活的话,那就活得像猫一样就好了嘛!又没人求你们要那么蝇营狗苟地过日子。他们背负起的是自己制造的生活麻烦,自己制造了困苦却又自己叫苦连天,就像自己点起了熊熊大火却又自己连连喊热。就算是猫,若到了会想出二十多种发型的那一天,也就不能再这样轻松自在地过日子了。想轻松自在,那就该学爷这样,大夏天的也是一身毛皮过酷暑……不过,话虽如此,可还是有点儿热呀。毛皮过酷暑,实在是太热了啊!

    如此一来,独属于爷的午觉也睡不成了。什么新鲜事儿都没有啊,爷疏于观察人类社会已久,所以今日本想再去观赏一番久违的人世,欣赏他们想入非非、自我苦恼、斤斤计较的样子。但不凑巧的是,在睡午觉这事儿上主人的秉性与爷十分相近。在午觉贪睡这一点上,他丝毫不比爷逊色。特别是放了暑假以后,他一件像人的事儿也没干,所以爷无论如何也提不起观察他的兴致来。此时,要是迷亭来了的话,主人那胃病造成的病态皮肤也会有几分反应的,能让他暂时离猫性远点儿。“就是迷亭先生来也好呀!”爷正心中盼望的时候,浴室里响起了哗啦啦的水声,不知是谁在浴室里淋浴。不仅有淋水的声音,还间或传来高声叫嚷:“啊,很好!”“噢,太舒服啦!”“再来一勺”……一时间这声音响彻了整栋宅子。能够在主人家这么高声大嗓、这么没规矩的,别无他人,必定是迷亭了。

    他终于来啦!爷觉得今天这半日时光又好打发了,迷亭先生已擦干身子穿上了衣服,他照旧肆无忌惮地进了屋里。

    “嫂夫人!苦沙弥兄怎么样啦?”他一边大声嚷嚷,一边把帽子扔在了榻榻米上。

    女主人趴在隔壁屋的针线盒子旁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阵咋咋呼呼几乎穿透耳膜的叫嚷声猛然惊醒,她强撑着睁大一双蒙眬睡眼,到客厅里一瞧,原来是迷亭。他身穿萨摩上等麻布[470]衫,占据着上座,手里不停摇着小扇子。

    “哎哟,您来啦!”女主人道,因他的贸然登门,稍稍觉得有点儿狼狈,“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呢。”她顾不得鼻尖上的汗珠忙鞠了个躬。

    “不妨,我也才刚到。多亏刚才在浴室里女佣给我淋了点儿冷水,好容易才活过来啦……这天儿也未免太热了吧!”

    “这两天就算不动也要冒汗的,实在是太热了……对了,这么热您没事儿吧?”女主人还是没擦鼻尖上的汗珠。

    “啊,谢谢。天气热点儿,我倒没什么大碍。可如今这种热法可就另当别论了,身上总提不起劲儿来。”

    “我也是呀,从来就没睡午觉的习惯。可这么热……”

    “睡着了?这是好事呀。白天也能睡,晚上也能睡,那可是难得的福气呀。”迷亭还是老样子,上来先胡扯一通,可似乎光这样还不够,他又说,“像我这样不爱睡觉的体质,就非常羡慕苦沙弥兄这样的,我每次来都看到他睡得正香。当然,有胃病再加上这么热的天儿,肯定熬不住。就算是身强体健的人,像今天这样的天气,光是肩膀上扛个脑袋就够费劲的了呢。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扛上了就没道理把它摘下来吧。”迷亭一反常态地烦恼起如何处理脑袋的问题来。“如嫂夫人这般,还要在头上顶着个东西,自然是坐不住的了。光是那发髻的分量,就让人想躺下来了。”

    听迷亭这么一说,女主人还以为是发髻露了端倪,暴露出她一直睡到现在的事实呢,便一边打着哈哈说:“呵呵呵……您嘴巴真坏!”一边抚弄自己的头发。

    迷亭对此并不在意,继续说道:“嫂夫人,昨天我试着在屋顶上做了煎鸡蛋呢。”他又开始说奇葩的事儿了。

    “怎么煎的?”

    “我看屋顶上的瓦片被烤得实在是太烫了,觉得就这么放着未免可惜了,于是我就放上黄油,等黄油化了再在上面打了个鸡蛋。”

    “哎哟!真是。”

    “只是,日光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好,鸡蛋煎了半天连个半熟也没煎成。我从屋顶下来后正在看报,恰逢有客人来访,我就把屋顶上的煎鸡蛋给忘了,今天早晨忽然想起,心里想着应该已经半熟了吧,上了屋顶一看……”

    “变成什么样了?”

    “还半熟呢,全都流光了。”

    “哎哟哟!”女主人皱起眉头,感慨不已。

    “不过,伏天那会儿那么凉爽,现在反倒开始热起来了,这天气还真是没法预料呀。”

    “就是的呀,前些日子穿单衣甚至都觉得冷呢,前天开始却突然就热起来了。”

    “螃蟹是横着走的,今年的气候却是倒着走的。也许‘倒行逆施,不亦可乎’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您说什么?”

    “噢,没什么。我是说气候反常,简直就像赫尔克里斯[471]的牛呢。”迷亭得意忘形地扯出了个奇怪的话题。果不其然,女主人没听懂他说的是什么。但刚因“倒行逆施”那句话受了些教训,她这次便只是“哦”了一声,并不再追问。可她不追问,迷亭特意编排出的话题就没意义了。

    “嫂夫人,您知道赫尔克里斯的牛吗?”

    “那种牛,我可不知道。”

    “不知道吗?那我给您介绍一下吧?”

    女主人也不好说“就不劳烦您了”,只得“嗯”了一声随他去说。

    “古时候,有个叫赫尔克里斯的人牵来了一头牛。”

    “那个赫尔克里斯是个放牛郎?”

    “他可不是放牛郎,也不是牛场的主人。因为这事儿发生的时候,希腊还处在连一家牛肉铺也没有的时期呢。”

    “哎哟,是希腊的故事呀?那您就直接说是希腊的故事不就行了嘛!”女主人只知道有个国家的名字叫希腊。

    “我不是说过赫尔克里斯了吗?”

    “一说赫尔克里斯就是希腊吗?”

    “唉,赫尔克里斯是希腊的英雄嘛。”

    “难怪,我说我不知道呢。那么,这个男人干了什么?”

    “他呀,像嫂夫人一样犯了困,正呼呼大睡……”

    “哎呀!讨厌!”

    “他睡得正香,伏尔坎[472]的儿子来了。”

    “伏尔坎是干什么的?”

    “伏尔坎是个铁匠呀。这铁匠家的儿子偷走了那头牛。可是啊,因为他是拽着牛尾巴用力拖着牛倒着走的,所以赫尔克里斯睡醒之后喊着‘牛啊,我的牛啊’到处找牛,可就是怎么也找不着,他也不可能找着。因为就算他循着牛的脚印往前找,可偷牛贼并不是牵着牛往前走的,而是拽着牛往后倒着走的呀。铁匠的儿子这事儿干得可太漂亮啦。”迷亭已经将天气的话题抛诸脑后了,他接着说,“我说,您家先生近来如何?还是照老样子要睡午觉吗?睡午觉在中国人的诗里还挺风雅的呢。不过,像苦沙弥兄这样当作了每日的例行公事,那可就俗了。看起来就像每天一点儿一点儿地在死亡一样啊。嫂夫人,麻烦您一下,能去把他叫起来吗?”

    对于迷亭的催促,女主人显得也颇有共鸣:“是啊,他那样是真让人头疼,先说对身体就不好。这才刚吃过饭就去睡了。”女主人说着站起身来。

    “嫂夫人,说到吃饭,我还没吃呢。”迷亭一脸自若地把别人根本没问他的事儿自个儿说了。

    “哎哟,正是午饭的点儿,我竟一点儿没想到……那,也没什么好招待的,茶泡饭怎么样?”

    “不,要是茶泡饭什么的就不用麻烦您啦。”

    “您这么说,反正就是没有合您口味的东西呗。”女主人稍显不悦地道。

    迷亭立时便觉出来了,道:“不,茶泡饭也好,开水泡饭也好,都不必张罗了。刚才我顺路在饭馆订了餐,就在这儿吃那个吧!”这话一般人还真说不出口。

    女主人只回应了一声:“哦!”可这声“哦”却是包含着吃惊的“哦”、不愉快的“哦”和因省却了麻烦而庆幸的“哦”的“哦”。

    正在此时,主人被异于寻常的喧哗吵醒了,看似带着刚要睡着却被人拎起来的情绪摇摇晃晃地从书房晃了出来。

    “你真是一点儿长进都没有,还那么爱吵吵。我好不容易舒舒服服睡个好觉,全让你给搅和了……”主人一脸的不高兴,连连打着哈欠。

    “哟!你醒啦?惊了尊驾的好眠,实在万分抱歉!不过偶尔惊扰,您就别计较啦。来,快坐下吧!”这招呼打得,都弄不清谁是客人了。

    主人一言不发地坐下,从寄木细工[473]的卷烟盒里取出一支“朝日”牌香烟,一口接一口地吸起来,忽然看见对面角落里迷亭滚落的那顶帽子,便问:“你买了帽子呀?”

    “怎么样?”迷亭得意扬扬地把帽子举到主人夫妇面前。

    “哎哟!这帽子真漂亮呀!又细密又柔软!”女主人爱不释手地摩挲道。

    “嫂夫人,这帽子可方便了,你叫它怎样,它就怎样。”迷亭说着,攥紧拳头砰的一下击在了巴拿马帽子的侧腹上,帽子果然听话,凹陷了拳头大的一个坑。

    “欸!”女主人惊呼声未落,迷亭又把拳头伸进帽顶里,往上使劲儿一顶,那帽顶便又鼓起来了。接着,他又拿起帽子,从两侧挤压帽檐给主人夫妇看。压扁了的帽子像檊面杖压出的荞面饼似的平整,然后再从一端像卷席子似的卷起来。

    “怎么样?就像这样。”迷亭嘚瑟地把卷成一卷的帽子塞进了怀里。

    “真是太神奇了!”女主人如同刚才看的是归天斋正一[474]的魔术表演似的感叹道。

    迷亭便又献宝似的,将从右袖塞进怀里的帽子,故意从左袖口中掏出来。“一点儿损坏都没有。”他说着将草帽恢复了原状,用食指顶住帽顶转起圈圈来。我刚以为这下他总该歇了吧,结果他还有最后一招,啪地把帽子扔到身后,一屁股坐了上去。

    “喂!这样不会弄坏吗?”连主人都露出担忧的神情来,女主人当然就更担心了,提醒道:“难得这么漂亮的好帽子,要是弄坏了,可就太可惜了!差不多就给它恢复原形了吧。”

    唯有帽子的主人扬扬自得:“它的好处,就在于怎么弄都不会坏呀!”说着,他从屁股底下拽出被压得皱巴巴如一团乱麻的帽子来,直接就扣在了头上。奇的是那帽子一戴到头上,立刻就恢复了原状。

    “这帽子可真结实呀,怎么弄的?”女主人终于动心了。

    “没弄什么啊,本就是这样的帽子嘛。”迷亭戴上帽子回答女主人说。

    “她爸,你要是也买一顶那种帽子多好啊。”过了一会儿,女主人劝丈夫道。

    “可是苦沙弥兄不是有一顶漂亮的麦秆结草帽吗?”

    “说得是啊,可前些天被孩子们踩坏啦。”

    “哎哟,那可太可惜啦!”

    “所以呀,我想这次就买一顶跟您那个似的又结实又漂亮的帽子就好啦。”女主人不知道巴拿马帽子的价钱,再三劝说主人:“就买这个吧,啊?她爸!”

    迷亭接着又从右边的袖筒里掏出一个红盒子,从盒子里取出把剪刀给女主人看。

    “嫂夫人,帽子我就不多说啦。您再瞧瞧这把剪刀。这也是非常便利的好玩意儿,有十四种功能呢!”

    我瞧得清楚明白,倘若没把这把剪刀拿出来的话,主人为了女主人的劝说必定要痛斥巴拿马帽子一番,多亏了女主人作为女人拥有天生的好奇心,帽子才得以逃脱了这场厄运,这倒不是说迷亭机灵,而是帽子侥幸走运了。

    “这把剪子有十四种什么样的功能?”听女主人这么一问,迷亭便立刻得意扬扬地介绍起来:

    “现在,就请听我为您一一说明,好吗?这里有个新月形的假眼吧?把烟卷往这里面一放,哧一下就能点着火儿。您再看这刀把上的装饰工艺,用这个就能轻轻巧巧剪断铁丝。还能把它平放在纸上当尺子用。另外,刀背上有刻度,也可以代替尺子做测量。这边儿有锉刀,可以用来磨指甲。挺好吧?把这个尖儿插进螺丝钉的帽上,用力拧紧,还能当小锤子使。使点儿劲儿把它插进用铁钉钉的箱子里去一撬,箱子盖基本上都能被轻松地撬开。还有,这边儿的刀尖能当锥子用。这里能把写坏的字擦掉。全都拆开,就成了一把刀。最后,嘿嘿,嫂夫人,最后这个功能就太有趣了。这儿有个苍蝇的眼珠那么大的圆球吧?您来瞅瞅。”

    “不看,你又要糊弄我寻开心了。”

    “您这么不相信我,可真难办呀!就当是我骗您好了,请往里边瞧上一眼。嗯?不肯?就瞧一眼。”迷亭说着把剪刀递到了女主人手里。

    女主人迟疑地拿起剪刀,眼睛凑到苍蝇的眼珠处往里瞧。

    “怎么样?”

    “什么嘛,黑黢黢的一片!”

    “不可能是黑黢黢的呀!您稍微调整一下方位,冲着隔扇门的方向,对了,剪子不要平放……对啦,对啦,就这样,能看见了吧?”

    “哎哟,是照片呀!这么小的照片是怎么贴上去的呀?”

    “这就是它有意思的地方啦!”

    女主人和迷亭二人你来我往说得热闹。主人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沉默着,这时似乎有了想看看那照片的意思,道:“欸,给我也看看!”

    “真是太漂亮了!是裸体美人儿呢!”女主人把剪子贴在脸上说,怎么也舍不得拿开去。

    “喂,我说你倒是让我看看呀!”

    “哎呀,你等等嘛。好美的头发,垂到腰部。脸儿微微扬着,虽然个子很高,但确实是个美人呀。”

    “喂,我既说了让我看看,你就该差不多些才是!”主人急赤白脸教训起妻子来。

    “哟,让您久等了。您就慢慢瞧个够吧!”女主人说着把剪刀递给了主人,恰在此时,女佣从厨房过来报说:客人订的餐送到了。她将两笼荞麦面端进了客厅。

    “嫂夫人,这是我自备的饭食。不好意思,我就冒昧在您这儿凑合解决了吧。”迷亭礼貌周全地客套道。

    他这举动像是认真的,又像是开玩笑,搞得女主人难以应对,只得低声道:“哦,您请!”然后便眼看着他开吃了。

    主人的目光终于从照片上移开了,道:“这么大热天的,你吃荞麦面对胃可不好呀。”

    “没事儿,喜欢吃的东西怎么吃都好。”迷亭说着掀开了笼屉盖子,“碰到这么好的面,真是难得呀!荞麦面变得不筋道,和人类变得愚蠢,从来都是靠不住的东西哦!”说着,他把作料加入调味汁中大肆搅拌了一通。

    “你放那么多绿芥末,会很辣的呀!”主人有些担心地提醒他。

    “荞麦面吃的就是绿芥末和调味汁呀。你是不爱吃荞麦面的吧?”

    “我爱吃馄饨。”

    “馄饨那是马夫吃的玩意儿。再没有比不识荞麦面风味的人更可怜的咯。”迷亭边说边拿起杉木筷子狠狠地往面条里一插,夹住了尽可能多的分量,挑起了有二寸多高,“嫂夫人,吃荞麦面条也有各种不同的做派呢。只有没经验的人,才会一下子蘸上好多调味汁,然后在嘴里吧唧吧唧不停地嚼,那样可吃不出荞麦面味儿哦。怎么说,也要像这样挑起一筷子才过瘾嘛!”他说着举起筷子,将一大坨长长的面条挑起了一尺多高。迷亭先生觉得这高度应该可以了,可往下一看,还有十二三根面条的尾巴没有离开笼屉底呢,兀自和竹帘缠绵不休。

    “这玩意儿可真长呀!怎么样?嫂夫人,这长度?”迷亭又寻了女主人做聊天对象。

    “是够长的。”女主人也做出十分钦佩的样子答道。

    “把这长家伙的三分之一蘸上汁,一口吞下。不要嚼,一嚼,就没了荞麦面的味儿。就是要一吸溜从喉头滑落吞下,那才过瘾呢!”他边说边坚定地把筷子挑得高高的,面条这才终于离开了笼屉。筷子慢慢下落,面条落入左手端着的碗里,尾部逐渐浸入调味汁中。根据阿基米德定律的规则,荞麦面的容积有多少淹没在调味汁中,调味汁的容积就会增长多少。可碗里的调味汁本就装了有八分满,所以迷亭筷子上的面条放进去还不到四分之一,调味汁就已经涨成了满满的一碗。迷亭的筷子刚好停留在了离碗五寸的地方,暂时不动了。不动自有不动的道理,因为再放进去一点儿,调味汁儿就要溢出来了。这时,迷亭的神情看似有些犹豫,但动作却势如脱兔,他迅速将嘴凑近了筷子那头的面条,想都不想,径直呼噜噜一声,喉头硬是上下动了两下,筷子尖上的荞麦面便已经消失了踪影。我再一看,迷亭君的两眼中似乎流下了一两滴泪水,向着面颊淌下去。是绿芥末辣的呢,还是囫囵吞下太吃力噎的呢,就难以辨别了。

    “真是佩服!你竟能这样一口吞下。”主人佩服道。

    “太地道啦!”女主人也极力赞扬迷亭的吃面技巧。

    迷亭却一言不发,放下了筷子,敲了几下胸脯才说:“嫂夫人,一笼屉不过三口半或四口的量,若是细嚼慢咽便失了风味。”他用手绢擦了擦嘴,舒了口气。

    恰在此时,寒月不知何故,这样的大热天里竟戴着顶棉帽子,拖着两条泥腿跑来了。

    “嘿哟,帅哥来啦!我正吃饭呢,失礼了!”在众人的围观中,迷亭一点儿不害臊地扫荡完了剩下的那一笼荞麦面。他这回没有采用刚才那种令人惊愕的吃法,也没有做出用手绢擦嘴歇口气儿的那种不体面的举动,而是太太平平地把两笼面吃完了,表现还算不错。

    “寒月君,博士论文已经脱稿了吗?”主人问。

    “金田小姐可是已经等急了,你还是快些交卷吧。”迷亭紧跟着说。

    寒月照例露出一抹阴森可怖的笑:“罪过呀!我也想赶快交稿,好安她的心。奈何,问题总归是问题,要耗费许多心血深入研究才行。”一番违心言论,却被他一本正经说得如肺腑之言。

    “是呀,问题就是问题,是不能遵照‘鼻子’的意志行事的。本来嘛,那样的鼻子,倒也有令人充分仰其鼻息的价值。”迷亭也以寒月式的腔调谈论道。

    还是主人说话比较正经,问道:“你的论文研究的究竟是什么问题?”

    “是《紫外线对青蛙眼球电动作用的影响》。”

    “这论题妙啊!不愧是寒月先生!竟然能抛出青蛙的眼球这种问题!怎么样?苦沙弥兄,在论文脱稿前,先将这论文课题告知金田家吧?”

    主人不理会迷亭的提议,问寒月:“你这研究挺费劲儿的吧?”

    “是啊!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第一是青蛙眼球的晶体构造并不那么简单,所以必须要进行种种实验。首先要做一个玻璃球,然后才能进行后续的研究。”

    “做玻璃球什么的,你去一趟玻璃店不就结了?”主人说。

    “不,不行的!”寒月昂首挺胸道,“所谓的‘圆’和‘直线’,这些原本不过是几何学上的术语。完全符合定义的理想中的圆与直线,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既然不存在,那又何必强求。”迷亭插嘴道。

    “所以我想先试着做个差不多的球应付实验,不要耽搁了进度,前些天已经开始了。”

    “做得了吗?”主人问得轻巧。

    “怎么可能?”寒月说完,又觉得这话说得似乎有些矛盾,便又说,“反正是很难。要一点点地打磨,刚觉得这边的半径长了点儿磨去了,结果对面那边又长出来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磨掉了长出来的部分,整个球却变成了椭圆形。好不容易修正了椭圆形,直径又不对了。开始还是苹果大小的东西,渐渐越磨越小,就只有杨梅那么大了。即便如此,我依然坚持不懈地打磨着,直到磨成了豆粒大小。即便是小得像颗豆粒,也还没完全磨成圆形。可我还是热情不减地磨着……从今年正月开始,我已经磨坏了大大小小六个玻璃球了。”寒月啰啰唆唆的一番话难辨真伪。

    “你是在哪儿磨的那些球?”

    “还是在学校的实验室呀。早上开始磨,午饭时休息一会儿,然后就一直磨到天黑了,可真是不轻松呀!”

    “那么,你最近总是说忙,连星期天也要去学校,就是去磨玻璃球的吧?”

    “我现在是从早到晚都在磨玻璃球了。”

    “磨玻璃球磨成了博士——可以这么说吧。如果你的热情被鼻子夫人知道了,不管结果如何,她心中总会略存敬重的吧?其实,前几日我有事去了趟图书馆,正准备回家,跨出图书馆之际,竟巧遇了老梅。此君毕业后还会光临图书馆,实在叫我费解,便佩服地说:‘来学习呀!’他却露出奇怪的神情,说:‘我可不是来看什么书的,刚才从门前路过,突然想小解,就进来借地方方便方便。’说完哈哈大笑。老梅和你恰是一对相反的例子,无论如何,我都要收进新编《蒙求》[475]里去。”迷亭照旧啰啰唆唆地解说一番。

    “你这样整日整日地磨球倒也不打紧,只是你原计划是想几时磨成功呢?”主人难得认真地问。

    “唉,照目前的情形看,怎么也要十年光景吧。”寒月看来倒比主人更加从容自在。

    “十年?你还是快点儿磨成的好呀!”

    “十年已经是快的了。根据情况,弄不好要二十年呢。”

    “那可太费劲了!如此说来,这博士很不容易当啊?”

    “是呀。哪怕早一天也能叫金田小姐安心呀。可不管怎样,若不把玻璃球磨出来,就无法进行下面重要的试验……”寒月略略一顿,又傲然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那么担心。金田小姐对我专心磨球的事儿很清楚。实际上,我前几天去的时候,就已经把事情解释明白了。”

    女主人一直在旁听三人谈话,可听了半天也没听懂,疑惑问道:“可是,金田小姐全家不是上个月就一起去大矶了吗?”

    寒月这下也有些不知所措了,便装傻充愣道:“那可真是奇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每当此时,迷亭就成了无往不利的万金油。不管是谈话冷了场,还是面子上难堪,或是打瞌睡,尴尬为难的时候,不管任何时候,他都必定能从旁冲出来救场。

    “金田小姐全家上个月明明去了大矶,可寒月前几天却在东京见过他们,真是神奇呀!也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相思难耐之际常常发生的一种状况。乍一听来,如在梦中。不过,即便是梦,那也比现实更加可靠。如嫂夫人这般还没尝过相思和被相思的滋味,便嫁与了苦沙弥兄,你这辈子都理解不了恋爱为何物了。所以,你理解不了,也很正常呀……”

    “哟!您有什么证据呀?就这样瞎说,真是小瞧人。”女主人出其不意地打断了迷亭,反击道。

    “你好像也没有尝过相思之苦吧?”主人也从正面支持女主人道。

    “那个,我的风流艳事,不管有多少,也早已过了七十五日的保鲜期。在你们的记忆中也许早已荡然无存了……不过,其实,这也是失恋的结果,以至于到了这把年纪,我还是孑然一身呀。”迷亭说着,目光逐一扫过面前的几张脸。

    “呵呵呵呵……有趣。”女主人说。

    “净胡扯!”主人望着院子里道。

    只有寒月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道:“还请您为后学晚进者着想,谈谈您的旧闻艳史,我愿洗耳恭听。”

    “我的故事都挺神秘的,若是讲给已故的小泉八云[476]先生听,他必定会非常喜欢。可惜先生已长眠于世,老实说,我也就没了谈论这些的兴致。但今天好不容易说到了这里,那我也便实话实说了。只是有个条件,诸位一定要听我讲完哦。”他叮嘱完毕,才言归正传,“回首往事,距今已经……嗯……已经是好几年前啦……怪麻烦的,就暂定为十五六年前吧。”

    “开玩笑!”主人哼了一声道。

    “这记性也太差了吧。”女主人冷嘲道。

    只有寒月守着约定,一言不发,一副盼望尽快听到下文的样子。

    “总之,就是发生在某一年冬天的事儿。我在越后国,通过蒲原郡的筍谷,登上蛸壶岭,眼看就要到会津境内的时候……”

    “还真是个怪地方。”主人又打岔道。

    “你别捣乱,好好听着!还挺有趣的。”女主人制止道。

    “彼时天色已晚,我不认得路,肚子也饿了,没奈何只得去敲了山腰一户人家的门。如此这般讲明了情况,接着便说想留宿一晚。我刚提出请求,便听有人说:‘此事容易,您请进!’我看见了举烛照着我的姑娘的那张脸,顿时浑身战栗。从那个时刻起,我才切实地感受到了恋爱这个不可思议的怪物的魔力。”

    “哎哟,不好意思!那种深山里也能有什么美人吗?”

    “山也好,海也好,嫂夫人,我真想让您看一眼那位姑娘呀。她梳的可是文金高岛田[477]的发髻呢!”

    “欸?”女主人愕然了。

    “我进门一看,八张榻榻米大小的屋子中央横着个大坑炉。姑娘和她爷爷奶奶以及我,四人围炉而坐。他们问我:‘您可是饿了吗?’我就说:‘不拘什么,请快给我点儿东西吃吧!’于是,那爷爷就说:‘既是贵客临门,那就做蛇肉饭招待吧!’好啦,接下来终于要开始讲失恋的情节了,诸位可要仔细聆听了。”

    “先生,仔细聆听倒是可以。只是,越后国那地方,大冬天的恐怕没蛇吧?”

    “嗯,这个问题提得在理。不过,这故事既是如此浪漫,就不必拘泥于常理啦。在泉镜花[478]的小说里,雪里不是还出现了螃蟹吗?”迷亭这么一说,寒月只说了一句:“原来如此!”便又恢复了洗耳恭听的姿态。

    “彼时的我,可是个什么都敢吃的吃中霸主。恰好吃腻了蚂蚱、蚰蜒、赤蛙,等等,所以倒觉得这蛇肉饭风味独特,便对那老者说:‘那就快尝尝吧!’老者便把锅架在坑炉上,把米倒进锅中,咕嘟咕嘟慢慢煮起来。不可思议的是,我看那锅盖上有大大小小十个窟窿眼儿,热气正从窟窿里呼呼地往外冒。在这乡野间见到这么好的法子,还真叫人吃惊。我正观看着,老者忽然站起身来,不知去了哪里。片刻后,他腋下夹着一个大笸箩回来了,把笸箩随手放在了坑炉边儿。我往笸箩里这么一瞧,妈呀!有东西!那些玩意儿长长的,大概是怕冷吧,都拧成一堆滚作了一团呀。”

    “够了,这种事儿您就别说了,太恶心了!”女主人皱起八字眉道。

    “为什么?这可是我失恋的最大原因,绝对要说的。过了一会儿,老者左手拿起锅盖,右手轻轻松松抓起那些缠成一堆的长家伙,就猛地扔进了锅里,立刻盖上锅盖。连我这样的当时都被吓得不会喘气儿了。”

    “别说啦!怪瘆人的。”女主人很是害怕。

    “马上就要说到失恋了,您暂且忍忍。紧接着,还不到一分钟,锅盖的窟窿眼里就突然钻出个镰刀状的蛇脖子来,把我吓了一跳。哎哟!钻出来啦!我正想着,就见旁边窟窿里也突然钻出个蛇脑袋来。‘又钻出来了一条!’就在我说话间,那边儿这边儿也都纷纷钻了出来。最终,锅盖上满是从锅中钻出来的蛇脑袋了!”

    “为什么都把脑袋钻出来了?”

    “因为锅里热嘛,受不住了就想往外钻呀!过了一会儿,老者说:‘可以了,拽吧!’‘哎!’老婆子和姑娘齐声应了,便一人抓住一个蛇头用力一拽。蛇肉就都留在了锅里,只有光秃秃的骨头被全部拽出来,一拉蛇头,长长的骨架就被拽出来,十分精彩。”

    “这就是剔蛇骨吧?”寒月笑问。

    “完全正确,就是剔蛇骨。是不是做得很巧妙?然后,揭开锅盖,用勺子将米饭和蛇肉一通搅拌,对我说:‘好啦,来吃吧!’”

    “你吃了吗?”主人淡淡地问。

    “好了吧,别说了!太恶心了,连饭都吃不下啦。”女主人苦着脸抱怨道。

    “嫂夫人是没吃过蛇肉饭,因此才会这么说。不过,您实在应该吃上一回尝尝,那味儿可是终生难忘呀!”

    “噢,我可不要!谁吃它呀?”

    “然后,我饱餐了一顿,也不觉得冷了,又有姑娘的芳容可以尽情观赏,觉得此生再无憾事。忽听对方催请:‘请安歇了吧!’因旅途劳顿,我也就客随主便,顺势躺下身来,一觉睡得昏天黑地。”

    “后来又怎么样了?”这回,反倒是女主人催他继续讲。

    “后来?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我就失恋了。”

    “怎么回事?”

    “啊,倒也没什么。就是清早起来,我抽着烟向窗外一望,看见对面的水管旁有个秃头正在洗脸。”

    “是老头儿,还是老婆子?”主人问。

    “那个呀,我当时一下子也没认出来,就瞧了好一阵,直到那秃头转过脸来对着我,我才大吃一惊。原来正是我的初恋——昨夜的那位姑娘!”

    “可你刚才不是说那姑娘梳着高岛田发髻的吗?”

    “前一天晚上梳的是高岛田发髻呀,而且还是最美丽精致的那种。可第二天一早就变成秃头了呀。”

    “你又拿人寻开心了吧?”主人照旧把目光投向了天花板。

    “我也觉得很奇怪,心里有点儿害怕,便站在远处偷窥。秃子终于洗完了脸,拿起放在旁边石头上的高岛田发髻样式的假发轻松熟练地套在头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屋来。我心想:‘哦,原来如此’。而就在我想着‘原来如此’的时候,我便已经失恋了,从此成了抱怨失恋命运虚幻的人。”

    “真是无聊的失恋。哎,寒月君,正因如此,所以他即便失恋了,也还能如此兴高采烈、精神焕发呀!”主人对着寒月点评迷亭的失恋。

    寒月道:“不过,倘若那姑娘不是秃子,有幸被先生带来东京,甚至带回家中的话,说不定先生更要精神焕发呢。总之,好不容易遇见的姑娘是个秃子,实乃千秋之恨事呀!可是,那么年轻的姑娘,怎么会掉光了头发呢?”

    “关于此事,我后来也反复琢磨过,觉得她一定是因为蛇肉饭吃多了。大约是蛇肉饭这东西毒火攻头吧。”

    “可你没事儿啊,哪儿都完好无损呀。”

    “我倒是没有秃头,只是打那以后眼睛就近视了。”迷亭说着摘下金边眼镜,小心地用手帕擦拭了一番。

    过了一会儿,主人才猛然想起来,问他:“这事儿从头到尾哪里神秘呀?”

    “那顶假发是从哪里买来的?还是捡来的?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这点就很神秘呀。”迷亭说着又把眼镜戴回了鼻梁上。

    “简直像听相声大师讲单口相声呢。”女主人评论说。

    迷亭的瞎胡扯到此也就告一段落了,所以你以为他能消停会儿了吧?可是并没有,照这位先生的性子来看,只要没被堵住嘴巴,他就绝不甘于沉默,紧接着又扯出以下这样的话来,发表了一番他的独到见解:

    “我的失恋虽也是个痛苦的经验,可那时若不知她是个秃头就娶回了家中,我下半辈子都要碍眼,所以不慎思就危险了哟!结婚这类事儿,常常在关键时刻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发现隐藏的伤口。所以,我劝寒月君就不要再满怀憧憬黯然神伤了,还不如沉下心来好好磨你的玻璃球呢。”

    “唉,虽然我也想尽可能专注地磨玻璃球,可对方不让我这样,我也很为难。”寒月故意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来说道。

    “是啊,尔等为情所苦的人中,虽有你这样因对方无理取闹的,但其中也不乏可笑之人。说起来,那位上图书馆借地方方便的老梅才真叫稀奇呢。”

    “他干什么了?”主人兴致勃勃地问。

    “嗐,是这么回事儿。这位先生过去在静冈的东西旅馆住过。只一个晚上,当天夜里就立刻向那里的一位女佣求婚了。我就已经够散漫的了,可也没到他那种程度呀。那时候那家旅馆里有个特别美貌的女子名叫阿夏,这位阿夏恰恰就是在老梅房间里伺候的,所以出这种事也就不奇怪了。”

    “岂止不奇怪,这和你在那什么岭干的事儿,不是一模一样吗?”

    “是有点儿像啊。老实说,我和老梅还真是一路人。总之,老梅刚向阿夏求完婚,对方还没答应呢,他就又想吃西瓜了。”

    “说什么呢?”主人一脸茫然。不只是主人,女主人和寒月也都一起疑惑地歪着头。迷亭却没事儿人似的,滔滔不绝地讲下去。

    “老梅叫来阿夏,问她,静冈不会没有西瓜吧?阿夏说,‘甭管静冈再怎么着,区区西瓜还是有的。’然后她就端来堆得小山高一大盘子西瓜,据说老梅全给吃了。老梅吃完了堆得小山高的西瓜,正等着阿夏的答复,可还没等来阿夏的答复呢,他肚子就开始疼了,疼得嗨哟嗨哟直叫唤,一点儿不见好转。于是便又叫来阿夏,问她,静冈不会没有医生吧?阿夏说:‘甭管静冈再怎么着,个把医生总还是有的。’便为他请来了一个名字像盗用了《千字文》一样,叫‘天地玄黄’还是什么的医生。第二天早上,谢天谢地,他的肚子终于不疼了。还有十五分钟就要离店了,他叫来了阿夏,问姑娘答不答应昨日的求婚。阿夏笑着回答他说:‘我们静冈有西瓜,有医生,就是没有认识一晚便成婚的新娘!’说完便潇洒离去,据说从此没再露过面。打那以后,老梅就和我一样,失恋了。除了去解手,就再也没进过图书馆。仔细想想,这都是女人的罪过呀!”

    主人一反常态,竟接受了这个说法,道:“还真是这样。前些日子我读缪塞的剧本,其中的人物引用了罗马诗人的话,说是:‘比鸿毛还轻的是灰尘,比灰尘还轻的是清风,比清风还轻的是女人,比女人还轻的是虚无……’真是一针见血,精辟绝伦呀。女人,真叫人受不了。”主人着重于奇怪的点上评论道。

    这个观点,一直在旁边听着的女主人可不赞同:“你说女人轻了不好,那么男人重了也不是件好事吧?”

    “重,是什么意思?”

    “重就是重呗,就像你这样的。”

    “我怎么重了?”

    “你不重吗?”一场莫名其妙的争论又开始了。

    迷亭听得很有兴致,不一会儿他开口道:“这样面红耳赤地互相攻讦,才是夫妻关系的真实面吧?过去的夫妻之间,一定很没意思。”

    他这话说得也不知是在嘲讽还是在赞赏,暧昧不明。说到这里本该就点到为止了,他却偏偏又以一贯的腔调做了一番详述,说出下面的话来:

    “据说古时候的女人从不和丈夫顶嘴,一个也没有。可这若是真的,那就和娶了个哑巴老婆一样,我一向认为这没什么值得高兴的。还不如像嫂夫人那样,来上一句‘你不重吗’更为动听。同样都娶了老婆,要不偶尔吵上个一两回,岂不闷得慌。就拿我母亲来说吧,在老头子面前只会做应声虫。而且,听说他俩一起生活了二十年,除了去寺院参拜之外,从不曾一起出过门,这岂不是太凄凉了吗?不过,多亏了这样,我家世代祖先的戒名我倒是全都记住了。男女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我们小时候可不像寒月那样能和意中人一起合奏,或是心灵相通来段朦胧体[479]般的相会……”

    “可怜啊!”寒月低头道。

    “确实可怜啊。而且,那时候的女人也不见得就比现在的女人品行好。嫂夫人,近来到处都有女学生堕落了之类的传闻,可这又算得了什么,过去可比这严重多啦!”

    “是吗?”女主人很认真地问。

    “是呀!我可没瞎说,这是有确凿证据的,没办法呀。苦沙弥兄,你也许还记得,在咱们五六岁的时候,还有女孩像南瓜似的被装进笼子里,用扁担挑着到处卖呢。对吧?老兄!”

    “我不记得有那种事儿。”

    “你的家乡情况如何我不知道,反正静冈的确是这样的。”

    “不会吧。”女主人小声道。

    “真的吗?”寒月也难以置信似的问。

    “真的呀。其实,我老爸就问过价钱。那时候,我才六岁左右,和我爸从油町到通町去散步,对面就有人大声叫卖:‘有要买女孩的吗?有要买女孩的吗?’我们走到二条路的街角,在名叫‘伊势源’的绸缎庄门口刚好和那个男人迎头碰上。‘伊势源’是静冈最大的绸缎庄,有十间[480]阔的门面,五个库房。你们下次去静冈可以去看看,现在还保存得完完整整,是栋非常气派的建筑。掌柜的名叫甚兵卫,总哭丧着一张脸,像三天前刚死了老娘似的,坐在账房里。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名叫阿初。这阿初活像皈依了云照大师[481]喝了二十一天荞麦面汤似的,面无人色。坐在阿初旁边的是长先生,这位先生则像是从昨日火灾里逃出来的,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趴在算盘边上。挨着长先生的是……”

    “你到底是在讲绸缎庄的事儿,还是讲卖孩子的事儿呢?”

    “啊,哦,我讲的是卖孩子的事儿。其实,关于‘伊势源’绸缎庄,也有许多奇闻怪谈呢。不过,今天我暂且割爱,只讲卖孩子的事儿吧。”

    “卖孩子的事儿就别说了吧。”

    “为什么?这可是关于二十世纪的今天和明治初期女子品性对比的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参考资料,怎么能那么容易就舍弃不讲了呢?”

    “后来,我和我爸来到‘伊势源’门前,上边提到的人贩子见了我爸就说:‘老爷,这是最后剩下的女孩子,怎么样?便宜卖了,您就买了吧。’说着话,他放下扁担擦了擦汗。我一看,前筐里装了一个,后筐里装了一个,都是两岁左右的小女孩。我爸问他说:‘价钱便宜倒是可以买下,就剩这点儿了吗?’人贩子说:‘是啊,不好意思,今天都卖完了,只剩这俩了。都是好的,您随便挑。’人贩子两手举着女孩,像举着倭瓜之类的东西似的送到我爸面前,我爸啪啪敲了敲女孩的头,说:‘呵呵,还挺响的。’接下来终于开始谈价钱了,狠狠一番杀价之后,我老爸问:‘买下倒也可以,就是不知道质量怎么样?’‘没问题!前边那个我一直看着的,肯定没问题。担子后边的那个,因为我看不着,也许有点儿小毛病,这个保不齐,我就价钱上给您便宜点儿吧。’这番对话,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种下了这么个想法:‘女人这种东西,的确轻忽不得啊!’不过,到了今天,明治三十八年,再也没有人干贩卖女孩这种蠢事了,也听不到‘担子后边的看不着,后筐里那个不保险’这种话了。所以,我觉得,还是多亏托了西方文明的福,女子的品行也有了极大的进步。你同意我这种断言吗?寒月君!”

    寒月在回答之前,先文绉绉地咳了一声,清了清喉咙,这才故作深沉地压低声音述说了以下的见闻:

    “现如今的女性,她们在往返学校的途中,或是在音乐会、慈善会、游园会上都会公然叫卖:‘喂!买我吧!哟!不喜欢?……’她们自卖自身,再也不会雇那些多余的商贩叫卖‘要不要买女孩’了,没有必要再做那样低三下四的寄卖销售。人的独立性进步了,自然而然就会成这样。老年人总是不必要地杞人忧天、说三道四,可实际上这才是文明发展的趋势,是我们非常喜闻乐见的好现象,我们都在背地里暗暗表示庆贺。像买家傻乎乎敲脑袋问货物质地如何的做法,再也不会有了,这一点尽可放心。而且,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手续如果还是那样烦琐的话,那可就遥遥无期了。女人恐怕到五六十岁也找不着主、嫁不出去啦。”

    寒月君不愧是二十世纪的青年,对当代思潮侃侃而谈,“敷岛”牌香烟的烟雾“呼”地向迷亭的脸喷去。迷亭可不是区区“敷岛”牌香烟能难为的人。

    “正如仁兄所言,现在的女学生们、小姐们,她们从骨到肉到皮,都由内至外地散发着自尊自信,在任何方面都不输于男子,令人钦佩之至。就说我家附近女子学校里的女学生吧,她们就很了不起呀!穿着窄袖衫,吊在单杠上,真是令我叹服。每次从二楼的窗户看到她们做体操,我就情不自禁想起古希腊的妇女。”

    “又是希腊呀!”主人冷笑道。

    “没办法呀!能给人以美感的东西大多源自希腊。美学家和希腊之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分离的。我尤其欣赏一位皮肤黝黑专心致志做体操的女学生,她总是让我想起昂格诺迪斯的趣闻。”迷亭做出一副万事皆知的样子来,又开始瞎聊。

    “又是一个复杂的名字!”寒月照旧笑眯眯道。

    “昂格诺迪斯可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哟,我是真的非常佩服的。按照当时雅典的法律,是禁止女性做助产士的工作的,这非常不方便。大约是连昂格诺迪斯也感觉到了这种不便吧?”

    “什么?那个……你刚才说的是什么……”

    “是女人,一个女人的名字啦。这个女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她觉得女人不能做助产士实在是可悲,不便至极。‘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当上助产士!有没有能当上助产士的办法呢?’她抱臂沉思了三天三夜。第三天拂晓的时候,恰好听到从邻家传出‘哇——’的一声婴儿的初啼,‘啊,我想到啦!’她心头一亮、豁然开朗,立刻剪掉了一头长发换上男装,去听希洛菲勒斯讲课。她从头至尾认真上完课,觉得已经没问题了,终于开始展开助产士的工作。而且,嫂夫人呀,她这个助产士的营生真是太好了,那边有呱呱落地的,这边也有呱呱落地的,大家都来请昂格诺迪斯接生,因此她大赚了一笔。但人间万事犹如塞翁失马,世事无常,祸不单行。秘密终于暴露了,说她违反了政府的法度禁令,上面指示要对她从严惩处。”

    “你这简直跟说评书似的。”女主人说。

    “是不是很有意思呀?后来由于雅典的妇女们联名请愿,当时负责执行的官员又不能冷漠对待,最后只能说把当事人无罪释放了,甚至还发布了公告,说今后女子也能自由地选择从事助产士的职业了。真是可喜可贺呀!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

    “你怎么什么事儿都知道呀?真是令人佩服!”女主人说。

    “嗨,一般常识差不多都知道吧。不知道的,全是自己干的傻事儿。不过,对此其实也是知道一二的。”

    “呵呵呵呵……净说笑话……”女主人笑得毫无形象。正在此时,隔扇门上的门铃儿发出了和刚安装上时一样清脆的铃声。

    “哟,又有客人来啦!”女主人说着去了饭厅。一前一后和女主人走进客厅的,你猜是谁?原来是大家都认识的越智东风君。

    连东风君也来了,那么出没于主人家的怪人,即便没有网罗殆尽,起码也凑够了足以替爷排遣郁闷的人数。倘若这样还嫌不足,那就有些过分了。如果我运气不好,被养在了别人家里,说不定一辈子都不知道人类中竟还有他们这等人物,便一命呜呼了。幸好我成了苦沙弥先生门下的猫,得以朝夕侍奉于先生左右,因而不要说是先生了,就连这偌大东京中绝无仅有的迷亭、寒月乃至东风,这些以一当千的豪杰勇士的举止做派,我躺着就能欣赏到了。对我来说,这可是千载一遇的荣耀呀!托他们的福,我才能在这大热天里忘却一身毛皮裹身之苦,得以开心地消遣了半日光阴,实在是感激之至。反正只要这群家伙聚在一起,就决不会草草收场。究竟会发生什么呢?我在纸屏后恭谨地翘首以待。

    “真是许久不见了。久违,久违!”东风君躬身施礼,我见他的头一如既往地梳得油光锃亮。若只论头部的话,他看上去活像个唱低级小戏的戏子。可他穿着粗糙的小仓和服裙子[482],辛苦地做出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来,看着又令人不得不以为他是榊原健吉[483]的徒弟。因此,东风君身上还像个平常人的地方,就只有从肩头到腰部那一截了。

    “哎哟,这大热天的,你还总往外跑呀。快,快里边儿请!请这边儿走!”迷亭先生像在自己家似的殷勤招呼着。

    “先生,好久不见了呀。”

    “是呀,确实是,今年春天的朗诵会以后就一直没见了。说起来,朗诵会近来办得还很热闹吧?后来你又扮演过宫小姐吗?你演那个演得太好了!我还为你热烈鼓掌来着,你注意到了吗?”

    “是啊!多亏您的支持,我才能鼓起勇气一直坚持演到最后。”

    “下一次什么时候还有公演?”主人插进来问。

    “我们计划七、八两个月休息,想在九月热热闹闹地办一场。有什么有趣的题材吗?”

    “不错。”主人随意地敷衍道。

    “东风君,你要不拿我的作品演一回吧?”这回寒月问道。

    “你的作品一定有趣,到底是什么?”

    “剧本!”寒月尽量加重语气道。此言一出,上述在场的三人皆惊得目瞪口呆,不约而同地望向本尊的脸。

    “剧本?太厉害了!是喜剧,还是悲剧?”

    “哪里!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最近不管是老剧还是新剧,都特别地吵闹。所以我想了个新花样,创作了一出‘俳剧’。”面对东风君追问,寒月先生反倒十分淡定,他淡淡地道。

    “‘俳剧’是个怎样的剧?”

    “就是‘俳句风格的戏剧’,简称‘俳剧’。”

    听到这里,主人和迷亭都如堕五里雾中,齐齐等着听下文。

    “那么,请问是怎样的设计呢?”东风君又问道。

    “因为风格源自俳句,所以我认为不宜太过冗长拖沓,便写成了独幕剧。”

    “的确不错。”

    “首先要说说道具,这个非常简单。在舞台中央插一棵大柳树,一根柳枝从树干向右侧探出,枝头上停驻一只乌鸦。”

    “乌鸦要不动才行。”主人自言自语道,他有些担心。

    “此事不难,事先用线绳把乌鸦腿绑在树枝上就行了。然后在树下放一个澡盆,盆里侧身坐一美人,正用毛巾搓澡。”

    “这设计还有点儿颓废派的味道呢。那么,首先第一点,谁来扮那个女人呢?”迷亭问。

    “哦,这个也好解决。请一名美术学校的模特儿就行啦。”

    “这样的话,警察厅那边儿可能会找麻烦吧。”主人还是有些担心。

    “只要不是公演就没关系吧?若是连这种事情都要被找麻烦的话,那学校里的裸体写生课可就没法上了。”

    “可那是为了学习呀,跟单纯地供人观赏不同啊!”

    “只要先生们一天还在说这种话,日本就一天不会好起来。不管是绘画还是演戏,同样都是艺术啊。”寒月君气焰嚣张地说。

    “好啦,别讨论啦。接下来是怎么样的?”看样子,东风君是想先听听剧情内容,再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了。

    “正在这时,俳句诗人高滨虚子[484]从演员通道走来。他手持文明杖,头戴白色灯芯帽子,身穿薄绢短外褂,萨摩飞白花纹布的衣襟掖在腰间,脚上穿着一双短腰靴。一身打扮看起来像个陆军的军需用品承办商,然而他总归是个俳句诗人,所以必须要尽可能地表现出从容不迫、专心推敲诗句的样子来。然后,当虚子先生走过演员通道,眼看就要登上舞台时,他忽然抬起一双正凝神潜思妙句的眼朝前一看,前方有一棵大柳树,柳荫下一位肤白貌美的女子正在沐浴,他吃了一惊抬头向上看,一只乌鸦停驻在长长的柳枝上,正向下俯视着沐浴的美女。于是,虚子先生诗兴大发,只沉思了五十秒,便高声吟成一句:‘美人入浴,迷倒呆头鸦。’以此为号,梆子一声响,大幕落下……如何?这样的风格,可合心意?你扮宫小姐,还不如扮高滨虚子呢!”

    东风君的神情看起来对这个剧情不是太满意,他认真回答:“好像太简单了,不够尽兴。我希望里面最好再加点儿爱情元素。”

    直到现在都一直比较老实的迷亭可不是个可以永久沉默的人。

    “要光是这么点儿内容,那这‘俳剧’还真是没什么好看的。根据上田敏[485]先生的见解,所谓的俳风、滑稽戏什么的,都是些消极的亡国之音。只有敏先生才能说出这么有见地的话来呀!这‘俳剧’这么无聊,你试试看,定是要被上田先生笑话的。首先,戏剧和滑稽剧之类的本身就是消极又不知所谓的吧?对不起,寒月君,你还是在实验室磨玻璃球的好。‘俳剧’什么的,不管你是写一百篇,还是二百篇,作为亡国之音,都白费!”

    寒月有点儿恼火地道:“真有那么消极吗?我的打算可是相当积极的呢。”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辩解,“是虚子吧,那个虚子先生吟诵着:‘美人入浴,迷倒呆头鸦。’一把捉住乌鸦,劝诫它不要被女人迷倒,我觉得这非常积极呀。”

    “这个说法倒是新奇,一定要详论一番。”

    “作为一个理学士,以我的角度来看,乌鸦被美女迷倒,这个说法不合情理吧?”

    “不错。”

    “然而,这件不合理的事情被随意说来,听起来竟又不觉得不合情理了。”

    “是吗?”主人怀疑地从旁问道,寒月却没搭理他,毫不停顿地径自讲下去。

    “要说为什么听起来不觉得不合情理,这从心理学的角度一解释就很清楚了。老实说,乌鸦真的被迷倒了吗?这纯属诗人自己的感情,与乌鸦毫无关系。诗人感叹‘迷倒呆头鸦’,并不是说乌鸦怎样怎样了,说到底被迷倒的是诗人自己。虚子先生看到美女入浴,一定是在惊讶的瞬间便被倾倒了。没错,正因为他是用倾慕美人的眼睛去看枝头上俯视的乌鸦,才产生了‘哈哈,那家伙和我一样’的错觉。这无疑是个错觉,但也是文学的积极之处。把独属于自己的情感强加给乌鸦,却又做出一副无知的样子。这不是极具积极意义的吗?怎么样?先生!”

    “果然是高论呀。假如虚子听见的话,必定会吃惊。只是你的解说虽然很积极,但在实际观看这个剧的演出时观众的确会变得消极。对吧?东风君!”

    “是啊,我觉得太过于消极了。”东风认真地说。

    主人看来似乎是想把谈话的局面再扩展一些,便问:“怎么样?东风君,最近有什么杰作吗?”

    听到这个问题,东风回答道:“没有。没什么特别值得老师过目的。不过,我最近想出一本诗集……幸好带了稿件来,就请老师多多批评指正吧!”东风说着,从怀里掏出个紫色小方绸巾包裹的包袱来,从里面取出了五六十页诗稿,放在主人面前。主人像煞有介事地说:“我先看看吧。”说着,就见第一页上写了两行字:

    “赠予不同凡俗的娇花。

    ——献给富子小姐!”

    主人有点儿神秘兮兮地盯着第一页,无言地看了良久。迷亭忍不住从旁问道:“什么?是新体诗吗?”说着,他探过头来看了一眼,大加赞赏道:“哎呀,‘献给’呀!东风君,你能下定决心献给富子小姐,真是太了不起了!”

    主人还是有些想不明白,问道:“东风君,这个富子小姐,真的是确有其人吧?”

    “是啊,之前我和迷亭先生一起邀请过一位女士出席朗诵会,就是她,她就住这附近。其实,我本来是想拿诗集去给她看看的,刚才特意绕道去过她家,可是不巧,她不在家,上个月去大矶避暑了。”东风一本正经地叙述道。

    “苦沙弥兄,现在是二十世纪啦,别那么一副表情,快快朗读杰作吧!可是,东风君这个‘献’的方式欠妥吧。‘娇花’这样文雅的说法,不知究竟有何寓意?”

    “我想,是表示‘纤细’和‘娇弱’的意思。”

    “虽然也不是不能这么用,但是按照原本的字义来说,这个词本该是‘摇摇欲坠’的意思。所以,换作是我的话,是不会这么用的。”

    “那要怎样写才能更有诗意呢?”

    “如果是我的话,就会这么写:‘赠予不同凡俗的弱柳。——献给富子小姐鼻下。’只改了几个字。但‘鼻下’是关键,有没有这两字感觉可是大不相同哦!”

    “原来如此。”东风君不懂装懂地说。

    主人默默无言地终于翻过了第一页,开始读卷首的诗。

    “醉人的熏香里,

    你魂牵梦绕情思缠绵。

    噢!我啊,我在这凄苦的尘世。

    甘甜,唯有那火热的一吻。”

    “这诗,我实在有点儿难以理解呀。”主人叹息着将诗稿递给迷亭。

    “发挥得有点儿过头了。”迷亭又将诗稿递给寒月。

    “确实是有点儿。”寒月说着将诗稿还给了东风。

    “老师,您理解不了这首诗,这很正常。因为和十年前的诗坛相比,今天的诗坛已经发展得面目全非了。最近的诗,可不是躺在床上,或是在车站就能读懂的了,就连作者本人在遭受质询时,往往也难以解答。因为诗人完全是凭灵感写作的,所以诗人除此之外不负任何责任。注释和训义那是学者们要做的事,和我们诗人无关。前阵子,我有个叫送籍[486]的朋友写了个名叫《一夜》的短篇小说。所有人都看得迷迷糊糊,不得要领,只得去问作者,《一夜》的主旨是什么。结果作者说他自己也不知道,根本不加理睬。我想,也许这才是诗人的本色吧。”

    “他也许是个诗人。不过,也是个怪人呀。”主人说。

    “愚蠢!”迷亭干脆地终结了送籍。

    东风君觉得就这么几句评价还远远不够,便道:“送籍在我们这群人中也算是另类,但我的诗,还希望各位能用心读一读。特别想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凄苦的尘世’和‘火热的一吻’,采用了对仗的形式,乃是我苦心孤诣之所在。”

    “可以看得出来,你是花了许多心思的。”

    “‘甘甜’与‘凄苦’反衬,滋味堪比‘十七香’[487],有意思!这完全是东风君独特的技巧,佩服之至!”迷亭最喜欢和老实人翻来覆去地胡搅蛮缠了。

    主人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站起身来,向书房走去。片刻后,他拿着一张日本白纸走了过来。

    “诸位已经拜读过东风君的大作了。那么接下来,我也来读一篇短文,有劳诸位批评指正。”他像煞有介事地说。

    “如果是天然居士的墓志铭,我可已经聆听过两三遍了啊。”

    “行啦,别废话!东风君,这并非我的得意之作,不过是临时凑趣而已,有劳诸位听一听。”

    “一定洗耳恭听。”

    “寒月君也给个面子,顺便听一听吧。”

    “就算不顺便,也是要听的。不是长篇大论吧?”

    “不过六十来个字。”苦沙弥先生终于开始读自己撰文的名作了。

    “叫喊着‘大和魂’的日本人,像肺痨患者似的咳嗽。”

    “开头就做惊人之语!”寒月赞道。

    “‘大和魂!’报贩子们在呼喊。‘大和魂!’扒手们在呼喊。‘大和魂’一跃远渡重洋!英国在作‘大和魂’的演讲,德国在上演‘大和魂’的戏剧。”

    “果然是胜过《天然居士》的佳作呀。”迷亭先生傲然道。

    “东乡大将有‘大和魂’,鱼铺的阿银有‘大和魂’,骗子、拐子、杀人犯也都有‘大和魂’!”

    “先生,请在此补上一笔,我寒月也有‘大和魂’。”

    “若问‘大和魂为何物’,便答曰:‘就是大和魂呀!’言罢便去。走出五六间开外,还能听到一声‘嗯哼’。”

    “这一句妙极!你很有文采呀。接下来下一句呢?”

    “三角形的是‘大和魂’还是四角形的是‘大和魂’?‘大和魂’正如它的名称所示是魂。因为是魂,所以才时常飘忽不定。”

    “老师,您这文章写得实在有趣。就是‘大和魂’这个词儿出现得是不是太多了些?”东风提醒道。

    “同意。”发出这一声附和的,自然是迷亭了。

    “没有一个人没说过它,却没有一个人见过它;没有人没听说过它,但却没有一个人遇见过它。‘大和魂’,难道是天狗之类的吗?”

    主人本以为读完后会有余韵袅袅的效果,但因这篇佳作实在太短,文章结束了还不知其主旨为何,所以那三人便以为还有下文,等待主人继续读下去。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主人开口,最后寒月问:“这就完了?”

    主人轻轻地答了一声“嗯”,这“嗯”得未免也太过轻松了吧。

    怪的是,迷亭对这篇佳作竟然没有像往常那样废话连篇胡搅蛮缠。只是过了片刻,他转过脸来问主人:

    “你也把短篇集成册子,然后献给什么人吧,如何?”

    “那就献给你吧?”主人随口道。

    迷亭一听,立刻回道:“碍难从命!”说完,拿起刚才对女主人炫耀了半天的剪子咔嚓咔嚓剪起指甲来。

    寒月问东风:“你认识金田家的小姐吗?”

    “自从请她参加了今年春天的朗诵会,我们就成了亲密好友,一直保持着交往。不知为什么,每当在她面前的时候,我就总有一种感情的冲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吟诗作歌都非常快乐,总能乘兴一挥而就。这本诗集中也以爱情诗居多,我想很可能是从异性朋友那里得到的灵感。所以,我必须要对那位小姐表示真诚的谢意,趁此机会献上我的诗集。自古以来,没有亲密的女性朋友的人,似乎是写不出精妙好诗的。”

    “是呀!”寒月隐忍着笑意应道。

    不管是什么样的闲谈盛会,也不可能长久地持续下去。终于,谈兴渐渐尽了。我没有必须天天听他们闲谈瞎扯的义务,便悄悄告辞溜出门,到院子里找螳螂去也。

    梧桐树的绿叶间洒下落日的余晖,蝉在树干上声嘶力竭地叫着。看情形,今夜也许会有一场好雨吧。

    七

    爷最近开始运动了。于是周围的人一边倒地对着爷挖苦讥嘲:“只不过是区区一只猫,还装模作样搞什么运动!”对于说这种话的家伙,爷可有话说了:“这么说的你们,不也是直到近几年才了解运动的吗?直到几年前你们不也是不晓得运动为何物,而认为人的天职就是吃喝睡吗?你们应该也记得自己从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吧,嘴上念着什么‘无事是贵人[488]’,双手插怀坐在垫子上,哪怕屁股就要坐烂了也不起身,还神气地夸耀这就是大老爷们的尊荣。至于你们接二连三提出的愚蠢要求,什么要运动啦,要喝牛奶啦,要洗冷水澡啦,要洗海水浴啦,夏天到了就要去山里闭关过段不近人间烟火的日子啦,等等,都是从西洋传入神国日本的流行病,甚至可以视为霍乱、肺病、神经衰弱的同类。”

    话说回来,爷也是去年才出生的,今年才刚满一周岁,所以没有当年人类感染这些疾病时的样子的记忆也是自然的。当然,爷肯定也未曾在当时尘世风波中漂泊过。但是,可以说猫的一年相当于人的十年。尽管猫的寿命要比人类短个二三倍,可如此短暂的时间却足以让一只猫进步发达了,根据这点进行推论,将人的岁月与猫的星霜同比计算的话,可就是个显而易见的严重错误了。首先,光看爷不过才一岁零几个月却有这般见识就能明白吧!再以主人的三女儿为例,按虚岁已经三岁了吧,可是从知识、心智发展的角度来讲,那可真是愚钝得让人惊叹啦。她除了会哭闹、尿床、吃奶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懂。与既忧国忧民又愤世嫉俗的爷我比起来,她简直微不足道天差地远。因此,爷能海纳百川地把运动、海水浴以及转地疗养的历史知识收于爷小小的脑海里,也是丝毫不足为奇的事。若有因这点儿事就大惊小怪的生物存在,那他必定是称为人类的、缺了两条腿的笨蛋。

    人类自古以来就是笨蛋。正因为如此,才会直到最近,人类才开始大肆宣传运动的功能,喋喋不休地谈论海水浴的益处,以为这些是什么大发明似的。就这点儿事情,爷还没出生就已经了然于胸了。再说,要说为什么海水能变成药,这不是只要稍微去海边转转就能立刻明白的事情吗?纵然爷我也不知道在那么广阔的海里究竟有多少条鱼,但是爷知道,那些鱼里面没有一条鱼因病去找过医生,所有的鱼都健康地在海里遨游。鱼若是病了,身体就不听使唤了,若是死了就必定会浮上来。故而,鱼的死被称为“浮鱼”,鸟的毙命被称为“落雁”,人的去世则称为“倒下”。您可以这么问问横渡过印度洋去过西方的人看看,“你曾见过鱼的死亡吗?”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回答您“没有”。他们会这么回答您是必然的,因为,不论他们在海上往返多少次,也不曾见过有一条鱼在波涛上断气——哦,不对,不是“断气”。因为是鱼,还是说“断了吞吐”才对——所以应该说,未曾有人见过断了吞吐的浮在海面上的鱼。在那淼淼水波上,茫茫大海中,就算您白天借着阳光,夜晚借着煤油灯,夜以继日地寻找,古往今来也不曾有一条鱼浮在水上。以此推理的话,立即就能断定,鱼的身体必定都极其强健。若要再问:“那么,鱼为什么能那么强健呢?”这个是后世的人到了时候就会知道的事情。其实没别的理由,立马就懂,因为鱼吞吐的全是海水,终生都在进行海水浴的关系呀。海水浴的功效在鱼的身上显而易见。既然海水对鱼有显著功效,那么对人也必须有显著功效。而直到一七五〇年,才由理查德·拉塞尔[489]医生打出“只要跳进布赖顿[490]的海水里,保您四百零四种疾病立即全消。”这样夸张的广告,所以就算笑人类太迟钝也不为过吧。

    虽说俺们是猫,可也在盘算着一旦等到适当的时机,就全体出动,一同奔赴镰仓海岸呢。但是,现在不行。万事都讲究时机。如同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人还未曾体验过海水浴的功效就死了一样,今时的猫也是,至今为止还未逢应该裸体跳入海中的时机。脚步过急必定坏事,只要猫还处于像今时这种,但凡进攻筑地[491]就无法平安地回家的阶段,就不该草率莽撞地跳入海中。按照进化论,得等到俺们猫族的身体机能生出对狂涛巨浪有适当抵抗能力的那一天——换言之,就是得等到普世的叙述猫的死亡的说法,从“猫死了”变成了“猫浮上来了”的时候——切不可轻易洗海水浴!

    爷决定海水浴的事情待日后实行,还是先从“运动”开始吧。在二十世纪的今天,的确好像不做运动的是贫民,名声不好听。如今若你不运动,就不是被视为不运动,而是被视为无法去运动,没时间做运动,因为生活窘迫没有余地。从前做运动的人被嘲笑为用人,同样,今天把不运动的人视为下等人。如同爷的眼珠子一样,世人的评价也会随着时间和情况变化。爷的眼珠子仅仅只能变大或变小,而人类的品评却可以整个儿对调。整个儿对调也没什么大碍,因为事物本身就具有两面和两端。敲打事物的两端,即可让黑白颠倒的变化发生在同一个事物上,这正是人类的灵活变通之处。将“方寸”二字颠倒过来,就成了“寸方”,这点很可爱。从胯下倒着看“天桥立”[492]时也别有一番风趣。若莎士比亚千古万古不变一直是莎士比亚的话就太没意思了。因为若没有人偶尔从胯下倒着看《哈姆雷特》,然后评论这作品不怎么样的话,文学界也就不会进步吧。因此,贬损运动的人们突然变得想要运动,甚至连女子也手拿球拍在大街上来来往往,这些都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要不讥笑俺们猫搞运动是装模作样、拿腔作势就好。

    回到正题,也许有些人会对爷抱有怀疑,想:“猫的运动究竟是什么种类的运动呢?”所以爷觉得还是先说明一下吧。如您所知,很遗憾地,爷无法使用器械,所以球也好,球棒也好,爷都十分窘困于它们的使用方法。其次是爷没有钱也就无法去买。基于这两个理由,爷选择的运动应该是归为既不用花一分钱,也不用使用任何器械的那类运动。您也许认为,要是这样的话就只有慢悠悠地散步或叼着一块金枪鱼狂奔了吧,但是对爷来说,只是顺着地球的引力,让四只脚进行力学性运动,在大地上驰骋也未免过于简单了,丝毫提不起兴趣。再怎么打着运动的旗号,如果做的是那种有时主人也会做的、字面标准的运动的话,爷总觉得那是在亵渎运动的神圣。

    当然,在某些刺激下爷也不是不会做普通的运动的。比方,鲣鱼干竞争、三文鱼搜索等,皆可。可是爷之所以认同是因为有重要的猎取对象,若除去这个刺激因素的话就会变得索然无味、毫无趣味可言了。没有作为兴奋剂的奖赏的话,爷就想尝试一下具有个什么技艺元素的运动了。

    爷考虑了各种,比方从厨房的遮雨顶跳上屋顶,用四条腿站在屋顶最顶端的那个梅花形瓦片上,横渡晾衣竿……啊,这个无论如何也没法成功吧,竹竿滑滑的,爪子站不住啊。还有,从后面突袭跳到小孩身上——这可是极其有趣的一项运动啊,可是因为偶尔做一次都下场凄惨,所以爷一个月最多只挑战个三次左右。还有把纸袋子套到头上这一项——这是项光让人难受的全然无趣的运动,而且没有个人类一块儿做还做不成功,所以不行。再来是,用爪子挠书皮——可是这一项不但有一旦被主人发现就会被狠狠胖揍一顿的风险,还有个净让手指头变得灵活却无法运动全身肌肉的短处。这些都是爷的旧式运动。爷的新式运动里可有些是甚是有趣的。

    第一就是螳螂狩猎。狩猎螳螂没有狩猎老鼠那么大的运动量,但是同时也没那么危险。

    作为从仲夏过了一半到开始入秋的这个时期的游戏是再好不过的了。

    说到玩法,首先要去到院子里,搜寻出一只螳螂。时机好的时候,轻而易举地就能搜个一只两只的。然后就风驰电掣般一下子扑到找到的螳螂君旁边,那螳螂便“哇啊”地,摆出架势挥起镰刀。即便是螳螂,也是十分勇猛的,到它晓得对手的能耐之前它都是想要抵抗的,所以才有趣。

    爷举起右前脚对着螳螂君挥起的镰刀轻轻一弹,它那挥起的镰刀就绵软无力地弯到旁边了。此时的螳螂君的表情更是格外增添了爷的兴致,它的样子显然就是在说:“咦!怎么回事?”趁螳螂君正惊讶的时候,爷再一步跳到了它的身后,这回是从它的后面轻轻地挠它的翅膀。平素那翅膀是很宝贝地叠起来收着的,现在被猛地一挠,便乱了方寸,啪的一下子张开,露出里面的像吉野纸似的浅色内衣。螳螂君大夏天的也不辞辛苦地披着两层衣裳,真是怪到不能再怪了。

    这时候螳螂君的镰刀必定向后收回。虽然有时候会对着爷转过来,但大部分的时候是只直挺挺地举着镰刀,仿佛已备战就绪,就等着看爷我怎么出手了。若螳螂君一直保持这个姿态的话,爷也运动不成了,故而时间太长时爷就再伸出脚拍它一下。

    给螳螂君来了这么几下后,若此君是有辨识力的螳螂,就必定开始逃跑。这时候,有如无头苍蝇般向爷扑过来的都是些相当没教养的螳螂。如若对方干这种野蛮的蠢事儿,爷就瞄准它扑过来的时机给它狠命一击,大约都能将它拍飞出去二三尺远吧。但,如若敌人老老实实地后退,爷便可怜可怜它,先去院里的树上像飞鸟似的跳个两三圈再回来,就算这样螳螂君也还只不过逃出去五六寸远。

    螳螂君由于晓得了爷的能耐,也就没了迎战爷的勇气,只是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东逃西窜,而爷也尾随着东跑西窜地追击。结果有的时候迫于痛苦无奈,螳螂君会尝试展开翅膀,来个大飞跃。本来螳螂的翅膀是长得与它的头协调的非常细长的东西,可是据说整个就是个装饰品,与人类的英语、法语、德语一样,一点儿也不实用。因此,就算是试着利用这无法使用的长翅膀来个大飞跃,对爷来讲也压根是儿无效的。名义上是“飞跃”,事实上只不过是拖着身体在地上蹦跶罢了。

    这样一来,爷就觉得它有些可怜了,但是为了运动也别无他法了,爷也是无奈呀。爷道个歉后就瞬间蹿到了它的身前。它由于惯性而无法急转弯,只能继续向我冲过来。爷就对着它的鼻子一拍,这时候螳螂君必定会张着翅膀倒在地上。接着,爷用前爪用力将它按住,休息片刻,然后再放开它。放开之后又再次按住它,意为用诸葛孔明七擒七纵之术将其攻下。这样反复来回摆弄个三十分钟左右,注意一看,它已经无法动弹时就叼起它来晃一晃,再把它吐在地上,这下它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于是爷就用爪子弹一下它,趁它借势跳了起来的工夫,爷再把它按住。这些都玩腻了,最后一手就是把螳螂君狼吞入腹了。顺便跟没吃过螳螂的人先打个招呼,螳螂不是什么美味食物,而且好像营养价值也意外地少。

    在螳螂狩猎之后排名第二的就是叫捕蝉的运动了。虽说是蝉却也不尽相同。如同人类中有“叽叽喳喳”“絮絮叨叨”“嘀嘀咕咕”的家伙一般,蝉里面也有叽咿叽咿地叫唤的油蝉、咪咿咪咿地叫唤的秋蝉和嘻咿叽咕叽咕地叫唤的寒蝉。油蝉过于执拗所以不行,秋蝉霸道横行得令人讨厌,只有寒蝉捉起来是最有趣的。寒蝉是不到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就不会出来的家伙。当秋风从和服袖裉下的开衩处不请自入,抚上人们的肌肤,使人打起喷嚏受了风寒的时候,寒蝉才开始竖起尾巴鸣叫。寒蝉特别爱叫唤,甚至爱叫唤到让爷不得不认为,它的天职除了叫唤和被俺们猫捕捉外就没别的了。初秋就该捕捉这家伙,爷称其为捕蝉运动。

    爷先跟诸君知会一声,既然运动的名称中有蝉这个字,就绝不是躺在地上的那种。掉在地上的蝉身旁必定粘着蚂蚁,爷捕的可不是那种横躺在蚂蚁的领域里的家伙,爷捕的可是停驻在高大树木枝头上的,还叫唤着嘻咿知咕知咕的家伙。对了,爷要顺便问问博学的人类,寒蝉究竟是嘻咿知咕知咕地叫唤呢,还是知咕知咕嘻咿地叫唤呢?爷认为,根据其解释有可能会与蝉的研究有不少的关联。人类比猫优越的地方就在这里,人类的自夸也正是这一点,因此倘若现在不能立刻作答的话,就还是先好好考虑一下吧。

    当然,在捕蝉运动上无论答案是哪个都不碍事。捕蝉只不过是循着声音爬到树上,趁着它在忘我地鸣叫之时狠扑上去而已。看起来是十分简单的运动吧,可是其实却是相当费劲的运动。爷有四条腿,故而在大地上奔行方面,爷自认是不会比其他动物逊色的。至少从数学上判断,四条腿是胜于两条腿的,因此爷不认为自己有输给人类。不过,说到爬树方面,可有比爷身手灵活得多得多的家伙存在。撇开老本行就是爬树的猿猴,在作为猿猴后裔的人类当中,也存在着相当不可小瞧的家伙。

    虽然爷认为爬树本来就是项违反地心引力的蛮干的事情,故而不会也没什么丢脸的,可是不会爬树的话在捕蝉运动上就有很多不便了。幸而爷拥有名为爪子的利器,总算是能爬树的,可是决不如旁人看来那般轻松。非但如此,蝉还是会飞的家伙,与螳螂君不同,一旦给它飞走了可就玩完了。好不容易爬上树了,弄不好却会不幸地变成跟没爬树一样,什么也捞不到。甚至有时会有在最后关头被浇上蝉尿的危险。

    那个蝉尿似乎总是瞄准爷我的眼睛来的。被蝉逃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可是只有这个蝉尿实在是想避开。蝉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又如何作用于生理器官,才会在起飞的瞬间撒尿的呢?是由于它在紧要关头过于紧张了吗?或者,还是它认为出其不意地攻击有利于制造出逃跑的机会呢?若是后者,应该就与乌贼吐墨、流氓露刺青,以及主人卖弄拉丁语列为同一属性,归入同一个纲目下。这可也是在蝉的学问上不该轻忽的事项,充分研究的话,只凭这一项就绝对有写作博士论文的价值。

    不过,这是题外话,还是就说到这儿,回归主题吧。蝉是最爱集结的——若觉得用“集结”这个词奇怪的话就用“集合”吧,可是“集合”这个词过于陈腐,所以还是选择用“集结”吧。蝉最爱集结的地方是青桐树上。据说青桐树的汉文名为“梧桐”。说起来,这个青桐树的叶子可是非常多,而且都有团扇那么大,还长得层层叠叠的,茂盛得连树枝都完全看不见了。显而易见这极大地妨碍了捕蝉运动,程度甚至大到令爷怀疑民谣里的“只闻声,不见影”[493]这句话会不会就是特地为爷我创作的呢。爷别无他法,只能以声音为标记前行。正如爷所期望的一般,梧桐树在从下往上爬五六尺之处,分了两枝杈,所以爷在此歇息片刻,之后再从树叶背面侦察蝉之所在地。但是也有些急性子的家伙会一听到爷爬树时发出的沙沙声就早早飞跑。可是一旦给一只飞跑了就玩不下去了。在爱模仿这点上,蝉是绝不亚于人类的笨蛋,一只飞走后,其他的也一个接一个地飞走。有时就是这样,在爷好不容易爬到目标的两枝树杈那儿的时候,已经满树寂静,声息全无了。曾经有一次,爷爬到此处后无论怎么四下里张望,无论怎么竖起耳朵探听,就是不见半只蝉的影子。回去再来一次也未免太麻烦了,爷便盘算着就暂且在这树杈上歇息片刻,严阵以待第二次机会的来临吧。然而不知何时困倦袭来,爷不禁进了黑甜乡里遨游。“哎呀!”一声,爷忽地惊醒过来,原来爷已从两枝树杈上的黑甜乡里,咕咚一声掉到了院子里的石板地上。

    不过,爷基本上每次爬树都能捕来一只蝉。只是有些无趣的是,在树上时不得不把蝉叼在嘴里,所以等到爷下树到地上吐出来时,大部分的蝉都已一命呜呼了。任凭爷再怎么逗弄它,再怎么挠它,它都丝毫没有反应。因此,捕蝉最有趣的时候还是保持忍耐悄悄接近,等着嘻咿君在那儿拼命地一会儿伸展尾巴一会儿收缩尾巴的当口,大喊一声猛扑上去,用前爪捉住它的时候。这时候知咕知咕君会发出悲鸣,同时全力上下拍打它那薄得透明的翅膀,其反应迅速之处、美妙之处真是难以言喻,实乃蝉世界里的一个壮观景象。爷每次捉住知咕知咕君时,总是想要知咕知咕君表演一下这具有艺术性的一段戏给爷看看呢。待爷看腻了,就会对知咕知咕君说声“抱歉”,然后把它一口塞进嘴里。也有蝉在进入爷的口之前都还在继续进行表演呢。

    继捕蝉之后做的运动就是滑松了。对于这项运动没有写很多的必要,只要稍微交代一下就好。也许您认为所谓滑松就是从松树上滑下来而已,其实不然,还是应该把它归为爬树一类的运动。不过与捕蝉不同,捕蝉的爬树是为了捕蝉而爬的,滑松的爬树就纯粹是为了爬树而爬的,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本来松树就是长得粗糙不平的,当年北条时赖[494]在常磐的最明寺[495]被招待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甚至凹凸不平得让人觉得怪异,故而,再没有比松树的树干更难滑的东西了。既没有手好抓的地方,也没有脚好踩的地方——换言之,就是没有好落爪的地方。爷就是瞄准这种很不好落爪的树干,一气呵成地飞爬上去,接着再飞爬下来。爬下来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身子倒着脑袋冲下爬下来,一种是保持爬上去时的样子,姿势不变,尾巴朝下倒退着爬下来。

    要是爷问人类,您知道哪种下树的方法更难吗?就凭人类肤浅的见识,肯定是以为反正就是从树上下来嘛,那自然是头朝下爬下来更轻松吧?这么想可就错了。你们因为只晓得源义经是骑马冲下鹎越的陡坡奇袭平家的,就觉得连源义经冲下陡坡时都是头朝下的,那猫之类的,不用说肯定是头朝下爬下来要容易得多啊。这可不是能小瞧的问题。您认为猫的爪子是朝哪个方向长的?可全都是向后弯着长的,所以,跟消防钩似的,可以钩住东西拉过来,却没有反过来推出去的力量。假设爷已飞快地爬上了一棵松树,由于爷本身是在地面上生存的动物,所以就自然的法则而言,肯定是不被允许在松树顶上长久驻留的,就算只是待一会儿也必定会掉下来。可是,什么都不做地往下掉落的话就未免落得太快了。因此,必须采取点儿什么手段来缓解一下这种自然坠落的势头。换言之,这就是“降落”。“坠落”和“降落”似乎有极大的差别,但其实质的差异并不如想象的那般大。把“坠落”弄得慢点儿就成了“降落”,把“降落”弄得快点儿就成了“坠落”。“坠落”与“降落”只差一个字而已。爷不喜欢从松树上坠落下来,所以就得减缓坠落速度以求变成降落。也就是说,必须利用个什么东西来阻抗坠落的速度。如前所述,爷的爪子是向后弯着的,因此竖起爪子头朝上时,爪子的能力就能充分发挥出来,抵抗坠落的势头。这样一来,“坠落”就变成了“降落”,这实在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反过来以源义经式的头朝下地来个“松树之降落”试试看,就算有爪子也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哧溜溜地往下滑,变成没有任何地方能支撑自己的身体了。到了这种时候,特地计划好的“降落”就变成“坠落”了。综上所述,源义经式鹎越之降落是十分困难的。在所有的猫里面会这个技能的,估计只有爷我一个了吧。故而,爷把这项运动称为滑松。

    最后,爷再来说几句关于篱笆巡游的运动吧。爷的主人的院子是用竹篱笆围起来的四方形,和檐廊平行的那边长约八九间[496]吧。左右两侧则是都不到四间[497]。爷刚刚说的篱笆巡游运动,就是在篱笆上不掉下去地巡游个一圈。虽然时常失足不能完成,但是从头到尾完整地走上一圈时,爷就会感到十分快慰。而且,竹篱笆里有很多地方夹杂着烧断了根的圆木头,正好适合拿来小歇片刻。

    今天巡游的成功,所以从早上到中午爷挑战了三圈,然后越走越好,越好越觉得有意思。最终开始绕第四圈了,可是当爷第四圈绕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隔壁的屋顶上飞下来了三只乌鸦,落在了距爷一间左右前面的篱笆上,排成了一排。真是些不请自来的厚脸皮的家伙,居然妨碍别人运动。况且这些乌鸦不过是些不知打哪儿来的,也没个户籍的家伙,竟贸然落在别人家篱笆上,真是没规矩!想到这里,爷便对它们说:“我要过去!请让开!”

    在最前边的乌鸦瞅着爷嗤笑,后面的那只正望着主人的庭院,第三只在用篱笆的竹子蹭它的喙,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才过来的。

    爷为了等待它们的回答就站在篱笆上不动,给了它们三分钟时间考虑。据说乌鸦的别名叫作“勘左卫门”[498],原来如此,确实是“勘左卫门”呀。可是,无论等多久,它们都既不打招呼也不飞走。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爷便在差不多的时候迈出了步伐,这时,最前面的“勘左卫门”微微张开了翅膀。“终于怕了爷的威仪,要逃了吧?”爷正这么想的时候,它来了个转身,只是从右边转向了左边而已。这个浑蛋!就它们这样的,要是在地面上爷绝对无视它们。莫奈何,爷现在正立于连站着都费劲儿的篱笆道上,可没有做“勘左卫门”对手的余地。话虽如此,爷也不想就这么站着不动等这三只自己退却。最重要的是,就这么等下去的话,爷的脚可坚持不下去啊。而对方是有翅膀的种族,一直都是泡在这种地方上的,所以,它们要是喜欢,就可以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吧。可是,爷这是在绕第四圈了,本来就已经十分疲惫了。说起来,这可是不亚于走钢丝的、兼顾运动与技能练习的锻炼。即便没有任何障碍物爷都无法保证不掉下去,更何况有这种全黑装束的家伙挡在前面,而且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个,真是格外不容易应付的糟糕情况啊。

    到最后了,爷除了自个儿跳下篱笆停止运动以外也别无他法了吧。太麻烦了,索性就这么办吧。敌人数目众多,而且还都是这一块儿不常见的相貌,喙出奇地尖,好像天狗的私生子。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撤退能明哲保身吧。若是太深入敌腹,万一摔下去了不就更羞耻了。

    爷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刚才那只掉个头转向左边的乌鸦突然说了声“阿呆”[499],第二只也学它跟着说“阿呆”,第三只家伙居然郑重地连叫两声“阿呆,阿呆”。纵然爷再如何温和厚道,也不能对此不加追究。再说了,如若在自己家里被一群鸦辈羞辱了,可就影响爷的名声了。即便说爷还没有名字,所以也涉及不到什么名声问题,那也与爷的颜面有关吧。决不能撤退!谚语里有句叫“乌合之众”,所以就算对方有三只,也许意外地弱小也不一定。爷提起胆量,决心能前进到哪里就前进到哪里,然后就缓慢地迈开步伐。乌鸦看起来毫无察觉,自顾自地在说话的样子。这下终于使得爷暴怒了,要是篱笆宽度再宽个五六寸的话,爷就绝对要它们好看!遗憾的是,纵使爷再愤怒也只能慢吞吞地走过去。好不容易总算来到了距敌前锋五六寸的地方了,爷正想在这儿再歇息片刻时,“勘左卫门”们好像串通好了似的,忽然一块儿拍打翅膀飞起了一二尺高,扇起的风猛然扑面而来。爷蓦然一惊,不禁一脚踏空,扑通跌落下去。“这下失手了!”爷边这么想着边从篱笆墙根儿往上望去,那三只又都停在了原来站的地方,它们的喙也摆出同一姿势,一同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爷。厚颜无耻的家伙!爷对着它们怒目而视,却一点儿都不管用。爷又弓起背来,低吼了一下,更是毫无效果。就像俗人不懂神妙的象征诗一样,爷对它们发出的显示愤怒的信号也得不到任何反馈。思量起来,倒也不是没道理的事情。爷至今为止是将它们作为猫来对待的,而恰恰是这点不对。若是猫的话,做到如此程度时一定会有反应,不巧的是对方是乌鸦。若将此看作乌鸦的罪孽的话也就只能这么算了。这与实业家为了制伏爷家主子苦沙弥老师而着急、源赖朝向西行法师赠送银制猫是一样的,都是如同罪孽的乌鸦在西乡隆盛的铜像上拉屎一样的事情。爷可是敏于审时度势的,一断定终究是行不通,就立刻干脆利落地撤退到檐廊上去了。

    这时已是晚饭的时辰了。运动是好的,可是过度就不好了,所以爷此刻才觉得身体像散了架似的,感到疲惫不堪。不仅如此,在这初秋时节,爷这一身皮毛在运动中已被太阳烤得热得不行,看来是充分吸收了西照的阳光。汗从毛孔里渗出来,爷以为它能流下去,可它却像油泥一样黏附在毛根上。后背瘙痒,出汗的痒与跳蚤爬行引起的痒是能够明显区分出来的。痒的部位如若在嘴能够得着的地方就可以用嘴啃咬,在爪子能够得着的地方就可以用爪子抓挠,这些爷都晓得。但是现在痒的部位在正中间的整个脊梁骨上,这可就超出爷的能力范围了。这种时候,要么是见人就往人身上使劲蹭,要么就是利用松树的树皮实行充分的摩擦术,如若不在这二者中选一个,就非常有可能难受得连觉都睡不好了。

    人类都是愚蠢的,所以用猫的娇嗲叫声——猫的娇柔谄媚的声音是专门针对人类中的自高的人发出的声音——就能迷惑他们。若是从为自高的人而发出的声音这点考虑的话,就会明白那不是猫谄媚的声音,而是人被抚弄的声音。反正人类都是笨蛋,所以只要爷边利用那抚弄人的声音边靠近他们的膝盖的话,在大部分的时候,都会被他们误解为爷喜欢他或她。然后,他们不仅会任凭爷为所欲为,有时甚至还会抚摸爷的头。

    然而,近日在爷的皮毛里繁殖着一种名为跳蚤的寄生虫,所以最近偶尔地能靠近一下人的时候,就必定会被拎起脖子扔出去。看来他们是只为了这么个稍微能看见的还是看不见的,无足轻重的虫子就嫌弃爷了。所谓的“翻手为云覆手雨”[500]就是这么回事吧。只不过是一两千只跳蚤而已,人类还真能干出这种势利眼的事情来。据说人类社会所通行的爱的法则的头一条就是:“在对自己有利益的时期,你就应该爱这个人。”

    人类对待爷的态度已骤然巨变了,身上再怎么痒也无法利用人力来解决了。因此,除了施行第二种方法,松树皮摩擦法之外爷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既然如此,爷就去松树那儿稍微蹭蹭再回来吧。想到这儿,爷就又想从檐廊上跳下去,正要跳时又转念一想,不行,这也是个得不偿失的笨法子。

    之所以这么说,没有别的,就是因为松树有松脂。松脂是名副其实的拥有异常的执着心的强者,一旦沾到毛尖儿上,任凭你打雷,任凭你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它也决不与你分离。非但如此,只要有五根毛稍稍粘上那么一点儿,很快就会蔓延到十根。刚发现有十根被干掉了,立即就有三十根沦陷。爷可是喜爱淡泊的,猫之中的风流人物,像这种黏黏腻腻、腐骨蚀心、没完没了、纠缠不休的家伙,爷最厌恶了。即便是绝世美猫,爷也敬谢不敏,更何况换成了松脂呢。松脂与车夫家大黑的眼睛里的因北风而流出的眼屎差不多,居然还要糟蹋爷这一身浅灰色的毛皮大衣,真是太不像话了。松脂要是能稍微多想想就好了,只是那家伙根本没有一点儿要注意的意思。只要爷把背往树皮上一靠,肯定立即就会被它紧紧粘过来。若是跟这种不用脑子的蠢钝之物打交道,不仅有碍爷的颜面,还会牵连爷的皮毛。因此,就算再痒,除了忍耐也别无他法了。不过,一旦这两种方法都实行不了,还真是让人十分恐慌。现在不赶紧想些办法止痒的话,结果就会是总这样没完没了地刺痒,最后说不定会生病的。有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呢?爷正拳起后腿思量时,忽地想起一件事来。

    爷家的主人有时会带上毛巾和肥皂飘忽着就出去了,不知去了什么地方。三四十分钟之后回来时一瞧,他沉暗不清的脸色中增添了一丝活力,看起来明快许多。对主人这样的肮脏邋遢之人都能有那么大的效果,那对爷必定就更有效了吧。爷本已如此风度翩翩,没有必要超越现状变成美男子,只是万一染病,才一岁零几个月便夭折的话,就无法对天下苍生交代了。

    爷打听了一下,那个地方就是澡堂,似乎也是人类为了消磨时间而琢磨出来的东西。终归是人类造出来的东西,一定很不像样,可是,事已至此,进去试试也无妨吧。试了后,如若无效,以后不去便罢。不过,人类有那么大的度量,容许属于异类的猫进他们为自己建的设施里吗?这还是个问号。但是,就连主人都能大摇大摆地进去的地方,应该不至于将爷拒之门外吧。可是万一被婉拒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名声就不好了。这么看来,最好还是先去探查一下情况。要是看着觉得可行,爷再叼着毛巾飞奔进去试试。打定了主意,爷便慢悠悠地出门,往澡堂去了。

    顺着巷子向左拐,对面高高耸立着个像竹筒似的东西[501],筒尖儿上从刚才起就冒着薄薄的青烟,这便是澡堂了。爷悄悄地从后门潜入进去。有的人说,从后门潜进去的是胆小怯懦的、卑劣的家伙。那是没能耐从后门进入、只能从正门进入的家伙说的话,是一半出于嫉妒的、陈腔滥调的嘲讽人的话。自古以来,机灵的人都必定是从后门来攻其不备的。这个说法,据说是出自《绅士养成法》[502]的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而且在接下来的一页中,还有这样的话:“后门既是绅士之遗书,亦是修身明德之门也。”爷可是二十世纪的猫,这种程度的素养还是有的,别太瞧不起人了!

    且说,爷潜进去一看,左侧是堆积如山的劈成八寸左右长的松木柴,旁边还有堆积如丘的煤炭。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松木柴用山,煤炭用丘呢?”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什么都没有,只不过是爷将山和丘二字分别使用了罢了。人类又是吃米,又是吃飞禽,又是吃鱼,又是吃走兽的,吃遍各种各样糟糕的东西,最终居然堕落到连煤炭也吃的地步,真是可怜哪!

    往尽头一瞧,差不多一间宽的入口大大敞开着。爷朝里头一看,只见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一片寂静。而再进去里头却频频传出人声。爷断定,所谓的澡堂,一定就在发出人声的那一块儿了。于是,爷穿过木柴堆和煤炭堆弄出来的谷沟,向左一拐,继续向前走,就发现右首边有玻璃窗,窗外有圆形小桶堆成的三角形桶堆,也就是堆成了金字塔形。圆形的东西被堆成三角形,自然是与其本意天差地远吧,爷觉得小圆桶诸君的意愿天经地义,默默地赞同了一下。

    小桶的南侧长出来四五尺的隔板,看起来简直就是为了迎接爷我而设的东西。隔板距地面约一米,所以就是为了让爷跳上去而量身定做的,正好。“很好!”爷一边说一边就轻巧地纵身一跃,所谓的澡堂便在爷的鼻子底下、眼前晃荡了。要说这天底下什么最有趣儿,那就是吃从未吃过的东西,看从未看过的景象,没有比这些更令人愉悦的了。各位若也和爷家主人一样,一周三次左右,每次在这澡堂世界里过个三十乃至四十分钟,也就不稀罕了。但若与爷一样从未见过澡堂这个东西,那还是快点儿来看看吧。就算不去见爹妈的临终一面,这个也是一定得来观赏一番的。虽说世界广阔,然而如此奇观却也绝无仅有了。

    “什么奇观?”要说什么奇观,就是连爷都顾忌得说不出口的这样的奇观。在这扇玻璃窗里头,密密麻麻的、呱啦呱啦地吵吵嚷嚷的人全都赤着身体,如同土著人,或是二十世纪的亚当。说起来,打开人类服装史的书卷的话——这话说起来就太长了,所以还是让给托尔夫斯德吕克[503]去干吧,爷就放弃打开书卷这事儿了,不过——人是完全靠服装维持着人样的。

    甚至有过这样的事情,十八世纪的时候,在英国的巴斯温泉,波·纳什[504]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论男女都在浴场内用衣服把自己从脖子裹到脚。还有,距今六十年前,也是在英国的古都,曾经设立过美术学校。由于是美术学校,所以自然买了大量的裸体画、裸体像的素描和模型,并在学校内四处陈列,这本是好的。可是,一旦到了举行开学典礼的时候,却让上至执政人员下至学校的教职人员都感到非常为难。要举行开学典礼的话,势必要邀请一些本市的名媛淑女。然而,按当时贵妇人的观点:人类是穿着服装的动物,而非披着一身皮毛的猿猴的子孙。作为人来说,不穿衣服就相当于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军队没有勇气一般,完全失去了其本质的部分。假如人失去了人的本质,那就不能算作是个人了,而应该算作兽类。即使是素描和模型,但要名媛淑女与作为兽类的人类列为同等,就实在有损高贵女士们的品格了。因此,各位女士都拒绝出席。而职员们都认为这是一群不可理喻的女人。可是,毕竟女人是一种装饰品的这个观念是东方西方的国家都认可的。虽然女人既不能舂米[505],也不能当志愿兵,但在开学典礼上却是不可或缺的装饰品。正因为如此,所以校方无奈之下,只得去布庄买了三十五反[506]八分七厘的黑布,给那些被视为兽类的人全都穿上了衣服。他们还深恐又冒犯了哪位,所以小心又小心地连那些被视为兽类的人的脸也给遮掩了。这样,开学典礼才总算是顺利举行了。对人来说,服装就是如此之重要。

    近来,总是听到“裸体画,裸体画”的,还有些老师大力主张裸体好,他们全都搞错了。在从出生以来从未裸体过一日的爷我看来,无论如何都是他们错了。裸体乃是希腊、罗马的遗风,受文艺复兴时期的淫靡之风影响,才开始大肆风行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平常便见惯了裸体,所以丝毫未想到裸体与风化礼教有利害关系之类的吧。但北欧却是个寒冷的地方。“不可在外面脱光衣服”,就连日本都有这种说法,更何况是在德国或英国,赤身裸体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死了的话就没意思了,所以还是穿上衣服的好。大家都穿上了衣服后,人类就成了穿着服装的动物。一旦成了穿着服装的动物以后,突然遇上裸体的动物,就不承认“它”是人类了,而认为“它”是兽类。正因为如此,欧洲人,特别是北欧人,就将裸体画、裸体雕塑视作兽类处理了,这也无可厚非。甚至可以将其判定为比猫还低劣的兽类。

    美丽?说“它”美丽也无妨,把“它”看作漂亮的兽类就好了。说到这儿,也许有人会这么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因为爷是只猫,所以还真未曾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据说,她们把露出胸脯、露出肩膀、露出胳膊的衣服称之为礼服。简直是岂有此理!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她们的衣着打扮还并非如此滑稽,穿的还是普通的人类穿的衣服。那么,为什么会转变为这种下等马戏团演员之流的品位呢?解释起来太麻烦了,这里就不说了。知道的人就知道,不知道的人就摆出一副“管他呢!”的样子就好了吧。

    服装的历史且搁在一边不提。还好她们只是在夜间穿着奇装异服嘚瑟,看来内心里还是有些像人的地方的。因为太阳一出来,她们就收起露出的肩膀,遮住胸脯,裹起胳膊,把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没有一处外露。不仅如此,哪怕让人看见一个脚指头,她们也认为是奇耻大辱。从这点来看,她们的所谓的礼服不过一种违背常理、龃龉作用下的产物,就是傻瓜和笨蛋一起商量出来的东西。如若您不甘心被这么说,那您就试试一整天都袒胸露臂光着膀子好了。信仰裸体的人也是一样,既然裸体是那么好的事儿,您就让自家女儿赤身露体,顺便您自己也脱得赤条条的去上野公园散散步好了。做不到?不是做不到吧?而是因为西洋人不这么干,所以您也不这么干吧?现在不就有人穿着这样荒谬绝伦的礼服,得意扬扬地进出帝国饭店之类的地方吗?要问其中的缘由,倒也没什么,只不过就是西洋人穿,所以她们也跟着穿而已。

    大概是因为西洋人强大,于是纵使不合理,纵使愚蠢荒唐,也得模仿他们,不模仿就觉得难受吧。“遇到比自己力量大的人就得顺服。”“遇到强硬的人就得让步。”“遇到位高权重的人就得低头。”如此竭尽全力地去“就得”,不就是个愚昧之人吗?!若您说“即便被当成愚昧之人也没法子”的话,爷就不深究了,也不能太把日本人视为很了不起的人。就算在做学问方面也是一样的,不过这是与服装无关的事情,所以就略过不谈了。

    如上所述,衣服之于人类也是极其重要的东西。是该说人类需要衣服,还是该说衣服需要人类?衣服之于人类,就是这么重要的必需条件。甚至都重要到让爷想说:人类的历史,不是肉的历史,不是骨的历史,也不是血的历史,单纯就是服装的历史。因此,爷看见不穿衣服的人时,就会感觉他不像是个人,感觉简直就像是遇见了怪物一样。可是,就算是怪物,如果大家商量好一起变怪物,那么所谓的怪物也就消失了。虽说这也无所谓,可这么一来,事情就只会变成让人类自己大大棘手难办了。

    上古时期,大自然把人类制造成平等的生物后就抛到了世界上。故而,不管是什么人,出生的时候一定都是赤条条的。假如人类的本性是安于平等的话,那就应该这么赤条条地成长才对吧。然而,有一个赤着身体的人这么说了,“像这样每个人看起来都一样的话,学习的价值就没有了,显示不出辛苦努力的成果。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个法子,让我看起来就是我,想要个让谁看了都会认出是我的醒目之处。于是,他想试试弄个什么在身上,让人一见就吓一跳。难道就没有什么方法吗?”他琢磨了十年,终于发明了裤衩,便立刻穿上身,得意地走出去四处炫耀,心里想着:“怎么样?佩服我吧?”这便是今日车夫的祖先。

    仅仅为了发明个简单的裤衩就耗费了十年这么长的光阴,这也有点儿怪异的感觉。但是,这可是追溯至上古时期,置身于蒙昧世界里的人思考后所做出的结论,而在当时还未曾有过这样的大发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的说法,是连三岁孩子都懂得的真理,可据说,他为了琢磨出这个真理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一切真理在发现的过程中都是很费力气的,所以,纵然裤衩的发明耗费了十年时间,但以车夫的智慧来说,已经不得不说是超常发挥了。

    这样,裤衩一横空出世,世间最有权势的就是车夫了。由于他们穿着裤衩,太过以一副天下大道都是我的样子昂首阔步、四处横行,便有个怪物对他们十分憎恶。然后,不服气的怪物花了六年的时间发明出“外褂”这种多余的东西。于是,裤衩的势力陡然衰退,人类进入了外褂盛行的时期。菜铺、中药铺、布庄,都是这位大发明家的分支末流。继裤衩时代、外褂时代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和服裙裤的时代。这是对穿外褂的习惯赌气的怪物想出来的东西,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员等都属于这类怪物。就这样,怪物们争先恐后地展开了标新立异的竞争,以至于最终出现了有燕子尾巴形状的畸形的服装。不过,倒回去溯其本源,却绝不是勉强、胡闹、偶然或漫不经心造成的现实。这些都是由勇猛的争强好胜之心凝结而成的各种新花样,是替代四处去摆出“我可不是你”的架子而披在身上的。

    如此,从这种心理中,爷得到了一个大发现。这个发现不是别的,就是如同“大自然厌恶真空”[507]一般,人类也讨厌平等这个事情。在早已厌弃了平等,不得不将衣物当作自身骨肉似的裹在身上的今天,若要人将作为自身一部分的衣服舍弃,再回归原始的公平时代,那无疑是疯子的行为。好吧,就算有人甘愿承担疯子的名号,可是即便如此,要回到原始的公平时代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的。就文明人看来,那些回归原始的人们都是怪物。那么,假若将举世几亿的人统统拉下来,进入怪物圈里了,这样就平等了吧,大家同为怪物就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了。然而,即便想就这样安心了也还是不行,因为从全世界都变成怪物的第二天起,怪物们之间的竞争又开始了。若不能以穿衣服竞争,那就以怪物的方式来竞争好了。赤身裸体就赤身裸体,这样也可以弄出判若云泥的差别来。由此可见,衣服已经成了到底是脱不得的东西了。

    然而,现在爷所俯视的下面的这一群人类,竟然将脱不得的裤衩、外褂乃至裙裤全都扔在了衣架上,毫不避讳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袒露原始的狂态,且泰然自若,纵情谈笑。爷先前所说的“一大奇观”,指的就是眼下的这种场面。为了文明的诸君子,爷有幸在此恭敬地介绍其概貌。

    不知怎么的这群人乱糟糟的,爷都不知从何处着手记述才好了。怪物做事情是没有规律的,所以爷为了立证他们的次序,可是费了不少力气。首先,就从浴池开始描述吧。不知道那是浴池还是什么东西,爷总觉得那个大概就是浴池吧。宽约三尺,长有约九尺,被分隔成两半。一半装着乳白色的热水,听说是号称什么“药汤”的泡澡水,颜色犹如溶解了石灰的水似的,很混浊。可是,并不只是单纯的浑浊而已,还泛着油腻腻的油光,颇为浓重地混浊着。爷仔细一听,怪不得这水看起来像腐臭了的样子,似乎一星期只换一次水。旁边那一半是普通水的一般浴池,可爷发誓,那水也绝对称不上什么透明清澈。也就是跟把消防雨水桶[508]里积的雨水搅浑了差不多,这从水的颜色上充分地显露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描述怪物了,这可真是费老劲儿了。消防雨水桶的池子里站着两个年轻人,他们面对面站着,都在往肚子上哗哗地撩水,甚是欢乐。俩人肤色都一样黑,甚至黑到无可非议的地步。“这怪物长得真够魁梧的!”爷正打量着,就见其中一人一边用毛巾擦拭胸那一块儿,一边问道:

    “阿金,总觉得这块儿疼得不行,是怎么回事呀?”

    听了问话,阿金热心地提出忠告:“那是胃啊。胃这家伙可是会要命的哦!不小心点儿,可危险哟!”

    “但是,是在这个左边儿的地方呀!”他指着左肺所在的部位道。

    “那里是胃吧。左边是胃,右边是肺啊。”

    “是吗,俺还以为胃在这儿呢。”这回,他拍拍腰部给对方看。

    “那是疝气呀。”阿金说。

    这个时候,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于是乎,粘在他身上的肥皂沫和泥垢就一块儿浮了起来。就像有铁垢[509]的水那样闪闪发光。他旁边的秃顶老头儿正和一个留着五分平头的争论着什么。两人都只有脑袋浮在水上。

    “唉,上了年纪身体就不行啦。手脚、脑子都不灵活了,比不得年轻人啦!不过,只有泡澡的水,现在也还是觉着不热就不舒服呀。”

    “您老这样的身体够结实了!有这么精神,很好啦。”

    “哪儿有什么精神,只是没有病罢了。人只要不干坏事呀,就能活到一百二十岁。”

    “啊,能活到那么大岁数呢?”

    “当然可以,包你活到一百二。明治维新以前,牛込区有个叫曲渊的武将,他手下的一个男佣都一百三十岁呢。”

    “那还真是活得够长的啊!”

    “是啊!活得太长了,最后他连自己的年纪都不记得啦。据说,他一百岁之前还能记住自己的岁数,一百以后就记不住了。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不过他那时还没死哦。再后来怎么样就不知道了,没准儿还活着呢。”老头儿说着出了浴池。而留小胡子的男人一个人在那儿笑眯眯的,从他身上向四周漂荡出像云母[510]似的东西。

    交替老头儿跳进浴池里来的是个非同一般的怪物,背上刺了图画。好像刺的是岩见重太郎挥舞着大刀驱除巨蟒的画。可惜的是尚未竣工,所以哪儿都没有那条巨蟒的影子。故而,那重太郎看起来仿佛有点儿没劲儿的样子。那怪物跳进浴池嚷道:“这也太温暾了!”

    他话音刚落,又进来了一个人,皱着眉头说:“这的确是……不再热点儿不行啊!”看起来却也像是在忍耐过烫的泡澡水的样子。这个人跟“重太郎”一打照面,就赶紧打招呼说:“老大。”

    “重太郎”应了一声“啊”,没过一会儿问道:“阿民怎么样啦?”

    “怎么样呢,他就是好喝酒嘛。”

    “他不只是好喝酒呢……”

    “是呀,那个人还是个心眼儿不好的人呢……怎么说呢,没法让人喜欢呢……该怎么说好呢……反正就是没信用吧。作为一个手艺人,不该那样的呀!”

    “是呀!阿民那个人真是不谦逊,趾高气扬的。所以才总不被人信任的呀。”

    “真是这样。总以为自己有两下子了不起了……可总归还是自己吃亏的呀。”

    “白银街区也是,老人都去世了。现在就剩下桶匠铺子的老元,跟砖瓦铺的掌柜和师傅这些人了吧。咱们都是这儿土生土长的。像阿民那样的,都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

    “是啊,还经常摆那个臭架子呢!”

    “嗯,咋说嘞?就是不讨人喜欢。因为你看大家都不跟他打交道的呀。”二人把阿民彻头彻尾地攻击了一轮。

    “消防雨水桶”那边就说到这儿吧。接着,爷朝白汤那边一瞧,那边可是非常叫座,其景况与其说人泡在水里,还不如说是水进了人群里更为贴切。而且,看样子他们都非常悠然自得,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只有人进去,没有一个人出来。照这情形往里进人,池子里的水还就这么放一个星期,那水是该变脏的。爷感叹之余又仔细察看了一下浴池里面,那被挤在浴池左边角落里的,竟是苦沙弥先生。他被泡得红通通的,在那里缩成一团,真是可怜!要是有人给他让个路,让他出来就好了。但看起来,是没人打算动一动,主人也没有显出想要出来的意思,只是一动不动地泡着,让自己变得通红。真是辛苦呀!他大约是秉着充分利用这二分五厘洗澡钱的精神,才把自己泡得这么红通通的吧。可是,“不快点儿出来,就要被泡晕啦!”爷一心为主人着想,不由得在窗框上万分担心。

    然后,距离主人六尺远浮着的男人把眉毛皱成了八字,说道:“这好像有点儿太有效了,好像从后背蹿起什么热辣辣的东西。”他暗暗在周围的怪物中寻求同情。

    “哪里!这样正好。药池的水要没这种程度就没用了。这要在我们家乡,泡的水比这还要热一倍呢。”有个人自豪地张扬道。

    “这个水到底有什么功效呀?”一个用叠起来的毛巾遮住凹凸不平的脑袋的男人向众人问道。

    “有各种各样的功效啊!因为说是对什么都管用哦,牛气着呢。”说这话的人有着有如干瘪的黄瓜那样的脸,且形、色兼具。要是这药池子真那么有效,他就应该会更结实健壮一些才对。

    “比起刚刚放进药的时候,还是放药后的第三四天最好,今天就正是时候哦。”一个男人摆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说道,一瞧,是个发福了的男人。这大概就是污垢肥胖吧。

    “喝下去也有效吗?”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这么一句,是个声音尖厉的人。

    “凉凉了之后喝一杯再睡觉,神奇地就能不起夜啦,你可以喝点儿试试。”这答话也不知是从哪张嘴说出来的。

    浴池的情形,就介绍这么多了。爷又放眼往铺着木地板的那块儿一瞧,有人!有人!上不了画的亚当们排成一排,各自以随心所欲的姿势,冲洗着自己高兴冲洗的部位。其中最令人惊愕的是这两个亚当,一个仰面朝天躺着,眼睛盯着高高的天窗;一个趴着,窥视着水沟里面。这两个亚当看起来相当的清闲。一个和尚面对石墙蹲下来后,一个小和尚就上来给他不停地捶肩。二人大约是师徒关系,小和尚便替代了搓澡工。真正的搓澡工也在一旁,这么热他还穿得整整齐齐的,看来是感冒了。他把一个椭圆形小桶里的水,哗啦地泼在雇主的肩上。再看一下他的右脚,在大脚趾缝里夹着一条粗布搓澡巾。这一边,一个贪心地霸占了三个小桶的男人,正一边对他旁边的人说“用吧!用吧”地劝那人用自己的肥皂,一边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他讲什么呢,爷一听,原来是在讲这样的事情。

    “火枪,是从外国来的东西。以前,都是互相砍来砍去的嘛。外国人胆子小呀,于是就弄出那种东西来了。好像不是中国弄出来的,应该还是外国人弄的,和唐内[511]的时候还没有嘛。和唐内就是清和源氏[512]啦。据说是义经[513]从虾夷[514]去满洲的时候,有个非常有学问的虾夷人也跟着去了,有这么个说法。后来义经的儿子攻打大明朝,面对大明朝又觉得窘困,就派了使者求见三代将军[515],请求借三千精兵。三代将军却留住了那个家伙,不让他回去。……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那个叫什么的使者。……然后把那个使者扣留了两年,最后还在长崎赐了个妓女给他,那妓女生的儿子就是和唐内。后来回去一看,大明朝已经因为国贼灭亡了……”他说的什么,让人完全搞不明白。

    他身后是个二十五六岁的神情忧郁的男人,呆呆地不断用白色的药汤水热敷胯下。似乎为肿块还是什么所折磨痛苦的样子。在他旁边是年约十七八的小伙子,什么君啦,在下啦,口若悬河地说着狂妄自大的话,可能是这附近的书生吧。再下一个,就见到了一个怪异的脊背,像是从屁股中间插进去一根紫竹似的,脊椎的骨头每节都凸了出来,清晰可见。并且,脊椎左右两边还整齐地排列着如同十六武藏跳棋形状的四个圆点儿,那“十六武藏跳棋的棋子”已经通红溃烂,有的周围还发脓了。

    要是按照顺序逐一写来,那要写的东西就太多了,无论如何凭爷的本领是做不到了,连其中的一小部分都没法形容叙述出来。爷正对自己引发的这桩麻烦事儿感到有点儿束手无策时,入口处出现了一位身穿浅黄棉和服的七十岁左右的秃子。他毕恭毕敬地对那些赤身裸体的怪物行了一礼,道: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一直每天光临本澡堂!今天天气好像有点儿冷,各位请慢慢洗,多去药池那边泡几次,舒舒服服地暖暖身子……总管哪,不管怎样要给大家看好泡澡水的温度啊!”不带一点儿磕巴地招呼了一通。

    “好嘞!”总管应声答道。

    “多殷勤呀!不这样可做不好买卖哪!”“和唐内”对老头儿大加赞赏。

    突然碰上这怪老头儿,爷有些吃惊,便把自己要叙述的事情先放在一旁,暂时专心观察起老头儿来。不一会儿,老头儿见到一个刚刚走出浴池的四岁左右的男孩,便把手伸出去道:

    “小弟弟,过来!”

    男孩一见有如一个被踩扁了的大福饼[516]的老头儿的脸,大约是被吓着了,便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老头儿有点儿无可奈何,叹道:“哎呀!哭啦?怎么啦?怕爷爷吗?哎哟哟,这是怎么了?”他没法子了,便话锋一转,对小孩的父亲说,“哎呀,这不是源先生吗?今天有点儿冷啊!昨晚偷溜进近江铺子的那个小偷,是个多么蠢的家伙呀!在那家大门上的便门那块儿开了个四方口子。后来你猜怎么着,什么也没拿就走了。也许是看到了巡警或是巡夜的人了吧。”他大大嘲笑了小偷鲁莽的可怜之处。接着又抓住一个人说:“哎呀哎呀,真冷啊,你们都很年轻,所以不怎么觉得冷吧?”他是个老人,所以就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儿怕冷。

    一时间注意力被老头儿吸引了过去,不仅将其他怪物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就连痛苦地蜷缩在角落里的主人也要从记忆中消失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人在冲洗室和更衣室的中间大声喊叫。爷一瞧,毫无疑问,正是苦沙弥先生。主人的声音特别奇特又大声,那嘶哑刺耳的声音也并非始自今日,可是,毕竟是在这里,所以爷吃惊不小。“主人这定是在热水里硬挨着泡了很长时间,所以血涌上头了。”爷在瞬间做出了判断。而且,如若单纯是因病所致,也就没什么可责怪的了,可他却是在血涌上头的时候也保持着足够清醒的头脑。这一点肯定没错,其中的理由只要一讲他为了什么而发出这令人震惊的破锣似的声音就能立即明白。他开始跟一个不足一提的狂妄自大的书生吵架,而且没个大人样,跟小孩子的吵架一样。

    “往后点儿!别把水弄进我的水桶里!”大声怒吼的,不用说,就是主人。

    一个事物,你怎么看它,它就是什么。所以倒也不必将此怒吼全归结为血气上涌的结果。也许一万个人之中,会有那么一人将他这一声吼阐释为与高山彦九郎[517]怒斥山贼一样吧。主人自己说不定也是打的这个主意,才演这么一出呢。只是对方不愿以山贼自居,所以主人必然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我本来就一直在这里的。”书生回过头来心平气和地回答道。

    这是句很平常的回答,只是显明了他不会离开此地半步,他的反应并不随主人的心意。从他的态度也好,语气也好,即使主人再勃然大怒也应该从中看出了,他表示了这事情还没到应当作为山贼骂回去的地步。可是,主人的怒吼其实并不是对书生所占的位置感到不悦,而是不悦于从刚才开始这两个人就没个年轻人该有的样子,一个劲儿在那儿狂妄自大装模作样地说些不懂装懂的话。看来是他们的话从头到尾都传到主人耳朵里去了,所以主人恼怒的完全是这点。因而,即便对方礼貌地打了招呼,主人也没有放他们一马就此去更衣室,这会儿还怒喝:“什么!浑蛋!有你这样的吗?啪啦啪啦地把脏水溅别人桶里!”

    爷也觉着这小子有些令人讨厌,所以此时心里也小声地叫道:“快哉!”但又觉得作为学校教师的主人言行并不稳重。主人原本就是顽固不化得不行,像烧过的煤渣似的又干又硬,让人讨厌。据说,从前汉尼拔[518]在翻越阿尔卑斯山时,有一块巨大的岩石挡在马路中央,无论怎样都会阻碍军队通行。于是,汉尼拔下令往这块巨石上浇醋,再用火烧,等把岩石弄软了,就用锯子把大岩石像切鱼糕似的切开,大军便毫无阻滞地顺利通过了。像爷家主子这样的,在功效如此强大的药汤里泡得都快要熟了,却还未见丝毫功效的男人,也只能用醋浇用火烤了吧。要不然的话,纵使来几百个这样的书生,花上几十年的时间,主人的顽固之症也不可能治好。

    不论是泡在浴池里的,还是闲待在冲洗室里的,都是一群脱光了文明人必备的衣服的怪物,所以是无法用常规常理约束的。无论干什么都没关系。胃占了肺的位置,和唐内变成清和源氏,阿民没有信用,也都可以吧。但是,一旦他们出了冲洗室,来到更衣室,便不再是怪物了,而是来到了普通人类生活的俗世人间。穿上文明所必需的衣服,行为举止也就必须有人样儿了。

    现在主人脚踩的地方是门槛儿。由于是在冲洗室与更衣室分界线处的门槛儿上,故而,主人正好处于就要回到相反的欢颜悦色、圆滑周到的世界之际。就连在这个时候,主人也依然是如上所述的那样,顽固得不行。这种顽固于他来说,显然已经犹如牢笼,成了无法除去的顽疾了。既成了疾病,那就不是那么容易能矫正的了。依爷我的拙见,要治愈这种顽疾,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拜托校长给他革职。一旦被革职,向来死板不会变通的主人定然会走投无路浪迹街头,浪迹街头的结果,必然是横尸街头。换言之,从主人的角度来讲,革职成了他死亡的间接原因。主人是自己乐意去生病,并为生病而欣悦的,但是,死他就极不喜欢了。死不了的病可谓是一种奢侈,主人就是想享受这种奢侈。因此,如果吓唬他说:“你再那么生病就宰了你!”胆小的主人就必定会战战兢兢地哆嗦起来。然后肯定,在他哆嗦的时候,他的病就彻底消失了。倘若这样还消除不了这病的话,那也就只能这样了。

    无论主人再怎么笨、再怎么生病,他是主人这点是不会变的。有诗人曾道:“莫轻视君一饭之恩。”纵然是猫,也不会不关心主人的事情。爷胸中充满了对主人的怜恤之情,注意力完全被主人吸引了过去,以至忽略了对冲洗室的观察。忽然,爷的耳朵里传来了众人对着白色药浴池叫骂的声音。“这里也吵起来了?”爷转过去一看,从冲洗室进入浴池的狭窄的入口处正被怪物们挤得水泄不通,有毛的小腿和没毛的大腿在一起夹缠不清。

    在这初秋的将近天黑的当口,冲洗室从上空,一直到天花板都笼罩在一片蒸汽中,这些怪物挨肩擦背吵吵嚷嚷的样子在其间看来朦朦胧胧的。“好热!好热”的喊声仿佛穿透了爷的左右耳,在脑子里乱窜成一团麻。声音里面,黄色的、蓝色的、红色的、黑色的都有,交错重叠成一种没法表述的声响,在浴场里沸反盈天。只适合用嘈杂和迷乱来形容,是没有其他任何意义的声音。爷茫茫然地呆立着,只是被这光景迷得出神。过了一会儿,哇——哇——的嘈杂声已经到了混乱的极点,当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突然在这乱七八糟、你推我搡的人群中冒出一条大汉来。看他这身高,准是比其他先生们要高出三寸左右。不仅如此,他一张赤红的脸长满了胡子,都分不清是脸上长着胡子,还是胡子中搁着张脸。他仰头发出了犹如烈日下敲破钟似的吼声:“兑水!对冷水!热死了,热死了!”

    单单这声音和这张脸,就已在这乱纷纷的夹缠不清的人群中拔萃出群得很了,甚至达到在那一瞬间,都令人以为整个浴场变得只有他这一个人的地步。“超人啊!这便是尼采所说的超人!是魔中的大王!是怪物的头领!”爷看着他这么想的时候,浴池后面有人“哎”地应了一声。咦,爷又再瞥了那边一眼,只见在暗淡难辨的朦胧光线中,刚才那个穿得整整齐齐的搓澡人把快碎掉的一块煤,扔进了灶里。那块煤穿过了灶门,便噼啪噼啪地响起来,这时搓澡人的半张脸忽地被照亮了。同时,搓澡人背后的那道砖墙也像烧着了似的闪了下光,穿透了黑暗。爷觉得情况变得稍微有点儿不得了了,便飞身跳下窗户,趁早回家去了。回家的路上,爷边走边琢磨:“人脱掉外褂,脱掉裤衩,脱掉和服裙裤,为了竭力争取平等而脱得光溜溜的。然而,在这光溜溜的人群中,还是会有光溜溜的豪杰出现,压倒比他弱小的众人。可见,平等是即便再如何赤身裸体也获得不了的东西。”

    爷回到家一看,真是天下太平啊。主人洗完澡后的脸亮闪闪的,还吃着晚餐。他见到爷从檐廊跳进来就说:“真是悠闲的猫啊,刚才都在哪儿逛荡了?”

    爷瞧了一眼饭菜,明明没钱,却还摆了两三个菜,其中还有一条烤鱼。爷虽然不知道这叫什么鱼,但是,它肯定是昨天在东京湾附近的台场[519]被逮着的。之前也说明过,鱼是很健壮的生物。但再怎么健壮,也受不了这么又烤又煮的。还是病弱缠身、苟延残喘更好些。爷一边琢磨着,一边在饭桌旁坐了下来,想在有空子可钻时弄点儿什么来吃,便装出似看非看的样子。不懂这样作张作势的猫,是无论怎样都吃不着美味的鱼的,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主人戳了一下鱼,做出不大好吃的表情,放下了筷子。女主人候在主人的对面,正观察着一直无言地上下活动筷子的主人,热心地研究他双颚离合开阖的状态。

    “喂,你稍微打一下那猫的头看看!”主人突然对妻子说。

    “打它做什么?”

    “你别管做什么啦,先打一下看看!”

    “这样吗?”女主人用手掌轻拍了一下爷的头,一点儿也不疼,什么感觉都没有。

    “这不是没叫唤嘛!”

    “是啊。”

    “再来一次看看。”

    “不管来几次,还不是都一样。”

    女主人又用手掌拍了爷一下。还是没什么感觉,爷仍旧一动不动。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纵然是智谋深远的爷我,也猜不透个中心思。若是知道的话,就能有这样或那样的方法应对了。可是主人只是说:“打一下看看。”所以动手打的女主人也困惑,被打的爷我也困惑。主人看这两次打得都不合他的心意,便有些焦躁了,道:“喂!你用点儿力气,打得它叫出声来瞧瞧!”

    “打得它叫出声来有什么用啊?”女主人不耐烦地边问边啪地对着爷来了一下。

    这下就不可能不明白主人的意图了,只要叫一下,就能让主人满足。主人就是这么蠢,蠢得让人厌烦。如若是为了让爷叫唤,痛快地直接说出来,不就用不着这么两次三番费无用的功夫了!原本是爷挨一次打就能被放过的事情,真没必要反复挨两次打啊。他单单一句“打一下看看”的这种命令,是不应该用在以“打”这个事情本身为目的以外的情况的。“打”是对方的事,“叫”却是爷这边的事。他从一开始就想当然地预计爷会叫,然后在此基础上行动,就只下个“打”的命令了。叫唤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爷的自由,这个命令甚至把这个含在里面算计,真是太失礼了!常言道“必须尊重他人的人格”,而这是在愚弄俺们猫!这事儿,倘若是被主人视如蛇蝎般厌恶的金田老板,是有可能干得出来的。然而,自诩光明磊落的主人这么干,就显得异常可鄙了。

    不过,事实上,主人还真不是那样的小人。所以,主人下的这个命令并非出于极度狡猾的算计。也就是说,这是由于他智慧不足才冒出来的命令,其性质犹如孑孓。吃饭的话,肚子就必然会鼓起来;划一刀的话,血就必然会冒出来;杀戮的话,就必然会有死亡,那么,打一下的话,就必然会叫出声,他如此轻率地断定了吧。但是,很遗憾,这有点儿不合逻辑。照他这个思维模式,掉进河里就必然会死,吃天妇罗就必然会拉肚子,拿工资就必然要上班,阅读书籍就必然会变得了不起……事情的结果都与这些“必然”一致的话,就会出现有些不高兴的人了。要是变成打一下就必须叫出声的话,那爷可就麻烦了。因为若是被视为与白眼鸟时钟一样的话,那爷就没有生而为猫的意义了。爷暂且先在心里这么说得让主人无可辩驳,之后还是应其要求,给他“喵——”地来了一声。

    然后,主人对着妻子问道:“刚才它叫了。你说这‘喵’的叫声,是感叹词、副词,还是什么的词呢?你知道吗?”

    这问题问得太过突然了,女主人一言不发。说实话,甚至爷也认为,这是主人在澡堂的血气上涌还没冷却下来的缘故吧。本来这位主人在街坊邻里间就是有名的怪人,而且现在都有人断言,“他绝对是神经病没错”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然而,主人的自信却非比寻常,他竭力主张:“我才不是神经病!世上的家伙才是神经病呢!”附近一带的人们都称他为“狗”,主人便称他们为“猪”,号称为了维护公平公正这是必需的什么的。实际上,主人好像也是打算坚定维护公平公正到底的。真是让人头疼啊。正是由于他是这样的人,他才会对妻子提出个这么奇怪的问题。而且于他来说,这也许不过是轻而易举的小事儿罢了。可是,让听的一方说的话,这话就有点儿像差不多是神经病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了。所以,女主人感觉如堕五里雾中,就什么也不说。爷自然更是什么也没法回答。接着,主人突然大声唤道:“喂!”

    “哎?!”女主人吃惊地应道。

    “你这声‘哎’,是感叹词,还是副词,究竟是哪个?”

    “是哪个?这么无聊的事情,随便怎样都可以吧!”

    “怎么可以?这可是现在占据着国语学家的头脑的重大问题啊!”

    “咦!是吗?!就是猫的叫声吗?真是无聊的事情啊,因为猫的叫声不叫日语不是吗?”

    “就是呀!正是因为这个,才会是个复杂难解的问题嘛!这就叫‘比较研究’。”

    “是吗?!”女主人是个聪明人,不会和这种愚蠢的问题扯上关系,“然后呢,究竟是哪个,弄清楚了吗?”

    “这是个重大问题,不会那么快就弄清啦。”说话间,主人大口大口地吃起那条鱼来。顺手又夹起旁边的猪肉炖芋头填进嘴里。

    “这是猪肉吧?”

    “嗯,是猪肉。”

    “切!”主人以极为不屑的样子将猪肉咽了下去,又拿起酒杯道,“再来一杯!”

    “今晚您特别能喝呢,这不是脸都已经非常红了嘛!”

    “当然能喝……你知道世界上最长的词语是什么吗?”

    “嗯,是刚才说的关白太政大臣吧?”

    “那是人名。我说的是最长的词语,你知道吗?”

    “词语?是横着写的洋文吗?”

    “嗯。”

    “我不知道啦……酒已经够了吧?现在就用饭吧?啊?”

    “不,我还要喝!要我告诉你最长的词语吗?”

    “要,然后就吃饭哦。”

    “就是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520]。”

    “瞎编的吧?”

    “怎么是瞎编的呢?这是希腊语。”

    “是哪个词语?翻成日语的话。”

    “我不知道意思,只知道拼写。如果写长一点儿,能有六寸三分左右。”

    主人把别人在酒桌上会说的玩笑话拿来认认真真地说出来,真是一大奇观。不过,他就今晚特别胡乱喝酒,平日定好了只喝小瓷杯两杯的,今天却已经喝了四杯了。他喝两杯脸都会变得相当红,现在多喝了一倍,脸就变得犹如烧红了的火筷子[521]似的发烫,看起来已委实难受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想停下来,又举起杯子道:“再来一杯!”

    “不喝了怎么样?好吧?就只会难受的呀!”妻子非常不高兴地说,因为他已经太过了。

    “什么,不管怎么难受,今天起我要稍微练一下喝酒。大町桂月[522]说的:‘喝吧!’”

    “桂月是什么?”即便是著名的桂月,一旦碰上女主人,也一文不值。

    “桂月是现今一流的批评家。他说‘喝吧’,那就肯定没错。”

    “那是傻话!桂月也好,梅月也好,叫人吃苦受罪似的喝酒,真是多余!”

    “他不仅叫人喝酒,还叫人要去交际,要吃喝嫖赌及时行乐,要去旅行呢。”

    “那不是更糟糕吗?这种人也是一流的批评家?太让人吃惊了!竟然劝有妇之夫去吃喝嫖赌,真是……”

    “吃喝嫖赌也是好的呀。就算桂月不劝,有钱的话,说不定我也会去干呢。”

    “没钱真是幸福啊!若是您以后开始干吃喝嫖赌这种事情,咱家可就遭殃了。”

    “既然你说咱家会遭殃,那我就为了你不去吃喝嫖赌啦。所以,相应地,你要再用心一点儿服侍我。而且,晚上要再让我多吃些好菜。”

    “可是,现在这样已经是尽全力了,没有余地了呀。”

    “是吗?那我就把吃喝嫖赌放到以后有钱的时候再干,一有钱就去。今天晚上就喝到这儿吧。”说着他举起饭碗来。

    那天夜里,好像他连吃了三碗茶泡饭,而爷则享用了三片猪肉和一个盐烤鱼头。

    八

    爷在介绍篱笆巡游运动的时候,应该已经稍微把环绕着主人家院子的竹篱笆描绘一番了。您要是以为竹篱笆墙紧挨着邻居,也就是相邻南边的小次郎家的话,那可就会错意了。虽然房租便宜,但是住的可是苦沙弥老师。主人从不曾跟叫“小”什么、“老”什么、“阿”什么的,带有亲近昵称的家伙们结成过隔着薄薄的篱笆进行亲密交往的关系。

    其实这边的篱笆墙外是五六间宽的空地,空地尽头排列着五六棵郁郁葱葱的丝柏。从檐廊上看出去,对面是茂盛的森林。住在这里的主人,仿佛是住在原野上一所孤独房屋里的不出仕的隐士,将无名的猫当作朋友,与它共度时光。但是,丝柏的枝叶却并非所宣称的那般茂密,故而“群鹤馆”的廉价屋顶就会从其空隙间无所顾忌地映入眼帘。“群鹤馆”是个只有名字气派的廉价旅馆。因此,要把主人想象成上面描述中那样的先生肯定是十分困难的。不过,那家旅馆是“群鹤馆”的话,主人的居所就肯定有“卧龙窟”[523]这样的价值了。反正名字又不纳税,所以名字都是大家自己任意找个气派非凡的名字来给安上的。

    且说这五六间宽的空地,贴着篱笆墙东西走向长出约十间后,突然拐了个呈直角的急弯,围住了卧龙窟的北侧。这北边可是个骚乱的根源。空地围住了房屋的两侧,空地的尽头还是空地,本来是块可以这么自豪炫耀的空地,但是,卧龙窟的主人就不用说了,连爷这只卧龙窟内的灵猫,都觉得这片空地很棘手。

    与南边的丝柏利用了空地的宽度一样,北边的梧桐树也照样排列了七八棵。那些梧桐树已经长得有一尺粗了,所以只要把木屐店的老板带来,就能卖个好价钱。可是,租别人房子的可悲的地方之一就是,这种事情就算知道得再清楚也无法付诸实行。于主人来说也是可悲可叹的事情。前些个日子,学校的一名勤杂工到这里来,砍了一枝粗枝回去,第二次再来的时候,那个人穿了双崭新的梧桐木的木屐。没等问就自个儿吹起来,说就是用上次砍的梧桐树树枝做的。真是个狡猾的家伙!虽有梧桐树在那儿戳着,但对爷和主人一家来说,却换不了一文钱。据说有句古语是:“怀璧其罪。”而主人这种情况说是“虽怀梧桐却无钱”也恰如其分,也就是所谓的“空藏珍宝无用处”。蠢的不是主人,也不是爷我,而是房东传兵卫。“没有吗?还没有吗?就没有个木屐店的老板来吗?”梧桐树一直在催促,传兵卫却一直无视,只是来讨房租。爷与传兵卫并无什么仇恨,所以他的坏话就说到这儿吧。言归正传,接下来给您奉上名为“骚乱根源之空地”的奇谈吧。不过,这可是绝不能跟主人说的,就只在这儿跟您说。

    追溯起来,这块空地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围墙。是个风可畅通无阻,东西可被吹跑,人可不打招呼就抄近道、任意穿行的以天为盖的空无一物的大空地。说是“没有围墙的空地”,这好像在说谎,不太好。按实际情况来说,应该是“曾经是没有围墙的空地”。不过,事情不追溯到过去,就不知道其中的缘由。不知道缘由的话,医生也难开药方。所以,爷还是从主人刚刚搬至此处的时候开始慢慢讲吧。

    风可畅通无阻这点在夏天也是个优点,清风习习凉爽宜人。虽说是毫无防备,但是没钱的地方也就不会有失盗之事。因此,于主人家来讲,所有的围墙、篱笆,乃至参差不齐的桩子和栅栏之类的,都是完全不需要的。话虽这么说,爷认为,这个事情也取决于空地对面居住的是什么样的人或动物。

    因此,为了解决这个事情,就必须把气宇轩昂地占据对面一侧的“君子”的品性给弄明白了才行。在不知道他们是人还是动物之前,就先以“君子”相称似乎过于轻率,不过大抵上用“君子”称呼没错。不是有“梁上君子”之类的说法吗,本来就是个连小偷都被称为“君子”的世界啊。只是,这个时候的“君子”,是绝不会进局子里要警察照顾的“君子”。他们虽不做大到要警察照顾的恶事,可是与之相对的,他们是以量取胜的。而且这样的“君子”又非常多,乌泱乌泱的一大群。名为“落云馆”的私立中学——是一所把八百人的“君子”越发培养成“君子”的学校,为此每月征收二元学费。如果您以为,既然名为“落云馆”那里面就都是些风雅的“君子”的话,那可是从根本上就错了。其不可信的程度犹如,“群鹤馆”里面没有仙鹤,“卧龙窟”里面却有只猫一般。在号称学者、教师的人里面也有像主人苦沙弥这样的疯子,您了解这点以后就应该能明白,“落云馆”里的“君子”并非皆是风雅客。如果您还是坚持说不明白的话,那就先来爷的主人家里住上个三五日好了。

    如上所述,刚搬来这里的时候,那片空地上没有围墙。因此,“落云馆”的“君子们”就跟车夫家的大黑似的,慢悠悠地逛荡进梧桐树林里来,聊天、吃便当、横躺在竹席上等,真是干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呀。然后,便当的遗骸,也就是竹笋皮、旧报纸或旧草鞋、旧木屐等,好像带有“旧”字的东西,基本都被扔到这里来了。不修边幅的主人格外处之泰然,也没有特别提出什么抗议,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他是不知道,还是知道却不打算追究?爷也不晓得。然而,随着诸位“君子”在学校受教日子的加添,他们好像渐渐变得越发有“君子”的样子了,慢慢地他们打起从北侧向南侧侵蚀的主意来。如若您觉着“侵蚀”这个词与“君子”之称不大相配,那就不用好了,只是,那可就没有其他合适的词了。这些“君子”仿佛随着水草而改变居住地的沙漠居民,他们舍了梧桐,奔着丝柏来了。丝柏的位置在主人家客厅的正对面。若不是胆子格外大的“君子”,是不会采取这么了不得的行动的。过了一两天,他们的大胆又更上了一层楼,变成“胆大包天”了。再没有比教育的成果更可怕的东西了。

    他们不单单只是逼近到客厅的正前方,而且还在那里唱起歌来。爷虽然不记得唱的是什么歌,但绝对不是和歌或短歌之类的,而是更加活泼、更通俗入耳的歌。令人惊讶的是,不单是主人,连爷我都不禁佩服他们这些“君子”的才艺,甚至不自觉地侧耳听起他们的歌来。不过,想必读者们也都知道,令人佩服与给人添麻烦,根据情况,有时候是互不相干地两立的。但是,在那个时候,这两者竟然不谋而合地合为一体了,如今回想起来,爷还是感到非常非常遗憾。主人大概也觉得遗憾吧,可还是不得不从书房跑出去,跟他们说:“这里不是你们这些人该进来的地方,都给我出去!”这样赶走了他们两三回。然而,因为他们都是受过教育的“君子”,所以只是这样是无法让他们老实听话的,赶出去没过多会儿就又回来了。一回来就开始唱活泼欢快的歌、开始高声说话。而且,“君子”之间说话,自然是别具一格的,言谈间满是“你丫”“不无道”[524]等等。这种言语,听说在明治维新以前是属于奴才、贩夫走卒、下九流的人的专有知识。然而,好像从二十世纪开始,这种言语成了受教育的“君子”所学习的唯一的语言。也有人解释说,这跟“过去普遍受轻视的运动,如今却变得(如前所述那样的)大受欢迎”属同一类现象。

    主人又从书房里跑出来,抓住一个最擅长说“君子流语言”的人,一质问他“为什么进到这里来”,那“君子”立刻忘了“你丫”“不无道”等高尚的言语,用极其下流的言语回道:“我们以为这里是学校的植物园呢。”于是,主人告诫他下不为例,便宽大地将他放掉了。用“放掉”这个词,像是放了只小乌龟似的,感觉有点儿怪异。但是实际上,主人就只是拽着“君子”的袖子跟他交涉了一番而已。看来主人是觉得,这么严厉地说了他们一通就够了吧。然而,现实是自从女娲补天以来,就总是事与愿违的,主人又失败了。这回,“君子们”从北侧横穿房屋经正门出去了。正门咣当一声被打开,还以为是有客人来了,结果是听到梧桐树那边的阵阵笑声。形势越发地不安稳,教育的成果终于凸显了出来,可怜了主人。主人一明白这下已不是自己能应付得了的了,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落成恭敬有礼的一书,呈交“落云馆”的校长,恳请其控制一下事态。校长也给主人送上了礼貌郑重的回信,说是要修篱笆,请主人稍待。没过多久,便来了两三名工匠,只用了半日工夫就在主人的宅邸与“落云馆”的边界上修好了一圈高仅三尺的方格篱笆。主人十分高兴,以为这下总算安心了。主人真是笨,这么低的篱笆是无法让“君子们”改变他们的行动的。

    对所有人来说,捉弄人都是十分有趣的事情。就连爷我这样的猫,还时不时地逗弄主人家的小姐玩呢。所以,“落云馆”的“君子”会捉弄笨拙的苦沙弥先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对此感到愤愤不平的,恐怕就只有被捉弄的当事人本人了吧。

    试着剖析一下捉弄人的心理的话,就知道主要有两个要素:第一,被捉弄的一方不可以不为所动。第二,捉弄的一方在势力上、人数上不占优势不行。

    前些日子,主人从动物园回来以后,屡屡感叹佩服地说一个事儿。爷一听,原来是看到骆驼和小狗打架了。据主人说,小狗围着骆驼快如疾风地转着圈狂吠,骆驼却浑然不觉,依然背挺驼峰呆立不动。不管小狗怎么狂吠,怎么张牙舞爪,骆驼都毫不理会,所以最后,小狗也厌烦了,就作罢了。虽然主人笑骆驼神经简直太大条了,但这个事情现在这个时候拿来举例就十分恰当了。不论捉弄人的一方的手法多么高超,如果对方是骆驼的角色的话,那捉弄就不可能成功了。话虽如此,如若是像狮子、老虎般过于强大厉害的对象也不行,刚要捉弄,就已经被撕成八瓣了。最好是,一捉弄,对方就咆哮发怒,但是发怒是发怒,却丝毫奈何不了我。在这种无后顾之忧的安心情况下,捉弄人的快乐才会格外地大。

    为什么捉弄人是有趣儿的事儿呢?理由有很多。首先是,适合用来打发无聊。无聊的时候甚至会让人萌生想数数自己有多少根胡子的想法。还有个故事说,古代有个被投进监狱的犯人,实在闲得发慌,便在墙上反复地画三角形苦挨岁月。世上再也没有比无聊更让人难以忍耐的事儿了,若是没有什么事情来激发活力的话,那活着就是件痛苦的事儿了。所谓的“捉弄人”,其实也就是制造这种刺激来玩乐的一种娱乐。但是,要让对方多多少少有些恼怒,或者着急,或者为难,若不然则构不成刺激。因此,自古以来耽于“捉弄人”这种娱乐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不晓得别人心情的,犹如愚蠢的大名[525]般穷极无聊的家伙。一种是除了考虑自己的乐趣以外没有空间,也不能够考虑其他东西那样的,头脑发展幼稚且窘于无处使用自身活力的少年。

    其次是,捉弄人还是在切实证明自己身处优越地位上,最简便不过的方法。当然也可以用杀人、伤人或害人来证明自己身处优越地位。其实不如说,这些行为应该是以杀人、伤人和害人本身为目的时所采取的手段,显示出自己身处优越地位这点不过是实施了这类手段之后的自然结果,一种必然现象而已。因此,当您一方面想显示自己的势力,一方面又不想过于伤害他人的时候,最合乎您的要求的就是“捉弄人”了。不多少伤害一下他人,就不能用事实力证自己的“了不起”。若不变成事实显示出来,即便在头脑里是确信的,却意外地,心里的快乐仍然很小。人类属于自己依靠自己的生物。是那种即便处于很难依靠自己的情况下,却仍然很想依靠自己的生物。正因为如此,人类总要试着实际地对他人施展行动,以求证实自己是如此可靠的人,然后让自己安心,不这么做的话就不甘心。而且,不明事理的俗人和由于太没法依靠自己而不安的人,都会想要利用一切机会来拿到证明自己的凭证。这与练柔道的人有时候会萌生想要把别人摔出去看看的念头是一回事。柔道能力可疑的人总祈求:“无论如何要让我遇上一个比自己差劲的家伙啊,哪怕就遇上一次也好。”并抱着“就算遇上的是个外行人也无所谓,我只想把人抛出去看看”这样极其危险的想法在街上晃来晃去,其目的也就是为了这个。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说起来话就长了,所以还是省略不说了吧。如若您想听,您就带上盒把儿鲣鱼干来跟爷学习好了,爷会随时教导您的。

    根据以上说的内容来试着推论,照爷看,奥山[526]的猴子和学校的教师是最适合捉弄的。拿学校的教师来跟奥山的猴子比较,真是可惜了——不是说可惜了猴子,而是说可惜了教师。但是二者十分相似,爷也没办法。众所周知,奥山的猴子是被铁链锁着的,所以无论它们怎样龇牙咧嘴、吱吱乱叫,也不会担心被它们挠伤。教师虽没有被铁链锁着,但却被月薪束缚着,所以无论怎么捉弄都没问题,不会发生教师辞了职去暴打学生的事情。假如他是个有勇气辞职的人,那他应该一开始就干不了教师这种要照看孩子的工作。主人是教师,虽然不是“落云馆”的教师,但也还是个教师。因此,主人是捉弄起来至为合适、至为方便、至为安全的对象。“落云馆”的学生都是少年。由于捉弄人让他们可以自豪,所以,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为了显出教育成果所必需的,是他们理所应得的权利。不仅如此,他们不捉弄人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自己活力充沛的身体和头脑。他们恰是一群正为漫长的假期无处打发时间而烦恼的人。这些条件齐备后,主人自是要被捉弄,学生自是要捉弄人的,不论让谁说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对此发怒的主人不识趣得紧,蠢得透顶!“落云馆”的学生是如何捉弄主人的,主人的反应又是如何将不识趣表现到极致的,接下来爷就一一写出,供诸位阅览吧。

    “方格篱笆”[527]是什么样儿的,想必诸位都清楚吧。就是那种通风良好的简易篱笆,爷这样的都可以透过格子眼儿自由自在地穿梭往来。这篱笆,修了还是没修对爷来说都是一回事。不过,“落云馆”的校长可不是为了猫才修的这方格篱笆,而是为了让自己培养的“君子”不能钻过去,才特意差工匠来搭建起来的。的确,就算通风如何好,人类也是不可能钻过去的。要想钻过这种用竹子编成的四寸大小的方形窟窿,纵然是清国的魔术大师张世尊,也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对人类来说,这道篱笆肯定已经充分发挥了篱笆的功能了。难怪主人见到修好了的篱笆墙,以为这样便好了,就十分高兴。可是,主人的理论却有很大的漏洞,是比这篱笆还要大的漏洞,连吞舟之鱼[528]都能漏网的大漏洞。主人是从“篱笆是不可逾越的东西”这一假定前提出发的。主人的想法是,不管怎么说也是学校的学生,既然身为学生那就应该无论是多么粗糙简陋的篱笆,只要是被称为“篱笆”就能让他们明确辨别区域的分界线,这样就不必再担心学生们乱闯进来了。接着,主人又先将这个假设否定了一下,想到:“好,就算是有乱闯进来的也没问题。因为,不管是怎样的小子,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从方格篱笆的窟窿眼儿钻过来的,所以自是不必担心,绝无被乱闯之忧。”他这样轻率地下了结论。的确,只要他们不是猫,就不会从方格篱笆的窟窿眼儿里钻过来,即便想钻也办不到。但是对他们来说,跨过或跳过篱笆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甚至反而还变成了运动,让他们觉得兴致盎然。

    从篱笆修好的第二天开始就跟没有篱笆的时候一样了。“君子们”嘭咚嘭咚地跳进了北侧的空地,但并不深入到客厅的正对面,因为被抓时逃跑是需要一点儿时间的。所以,他们预先算上了逃跑的时间后,就在没有被抓危险的安全地带游弋。他们在做什么,对待在东厢房里的主人来说自然是见不到的。要想看到他们在北侧空地上游弋的状态,要么打开栅栏门从相反的对角出去拐过直角去看,要么从茅房的窗口隔个篱笆墙张望,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从茅房的窗口张望时,在哪儿有什么,都能一目了然。可是,纵然你说:“好,我发现敌方的几个人了!”也不是就此便能逮到的,只能从窗格子里叱责他们一下而已。若想从栅栏门出去绕半圈突袭敌阵,“君子们”一听到脚步声就嘭咚嘭咚地跳出去,早在你逮到前就逃到篱笆外侧去了。就如非法狩猎船去往海狗晒太阳的地方一样。

    主人自然是不会在茅房里守敌,不过他也不准备开着栅栏门在一听到声音时就立刻飞奔出去。若是到了要干这事儿的那一天,那他就必须辞了教师的工作变成逮人方面的专家才行,否则是追不上的。说到主人这方的不利因素,一个是从书房里看不见敌人的身影,只能听见声音;一个是从茅房的窗户里只能看到敌人,却又奈何不得。

    敌人看破了主人的不利因素,想出了这样的战略:他们侦察到主人在书房闭门不出时,就尽可能地哇啦哇啦地大声吵嚷,中间不时地还夹有故意大声嘲笑主人的言谈。并且他们把声音弄得出处极不分明,令人乍听之下都难以判断他们是在篱笆内吵嚷,还是在篱笆外闹腾。如若主人出来了,他们便要不就逃出篱笆外,要不就做出一副一开始就在篱笆外的无辜样子。还有主人进茅房时——从前面开始爷就反复“茅房、茅房”地频频使用这个肮脏的词,爷可不觉得这是一种特殊的光荣,其实爷反而困扰万分。无奈在叙述这场战争上这个词是必需的,爷也只得用了。——也就是,一旦他们看出主人去了茅房,他们就定要在梧桐树附近徘徊,故意让主人看见。若是主人从茅房里扬起响彻四邻的声音怒骂,他们便悠然退回根据地去,丝毫无惊慌之色。

    敌人采用这种战略后,主人就坐困愁城了。“这下肯定是进来了。”主人这么想着就操起手杖往外跑,一看却一片寂静不见人影。还以为没有敌人了,从窗户一看,却必定有一两个敌人已闯了进来。主人一会儿绕到房后瞧瞧,一会儿从茅房向外张望;一会儿从茅房向外张望,一会儿绕到房后瞧瞧。虽然不论来回倒腾说多少遍都是一样的事情,可他就是这样来来回回地反复这样干。所谓“疲于奔命”,指的就是他这个状况吧。主人勃然大怒,甚至气昏了头,都分不清究竟教师是自己的职业,还是战争才是自己的本职了。就在他恼火到极点时,发生了下面的这个事件。

    基本上事件都是由“冲昏头脑”引起的。所谓的“冲昏头脑”,跟字面意思一样,就是头部被冲昏的意思。关于这一点,不管是盖伦[529],还是帕拉塞尔斯[530],或是守旧的扁鹊,都没有一个人是唱反调的。只是往哪儿冲,这还是个问题。另外,是什么冲上来?这也是争论的焦点。根据古时欧洲人的传说,我们人类的身体里循环着四种液体。

    一是名为“怒液”的东西,它要是向上逆冲,人就会勃然大怒;

    二是被称为“钝液”的东西,它要是向上逆冲,人类的神经就会变得迟钝;

    接着是“忧液”,它会使人郁闷;

    最后是“血液”,它会使人四肢强健。

    传闻,后来随着人文的进步,“怒液”“钝液”“忧液”都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时至今日,只剩下“血液”在一如既往地循环着。因此大家认为,若是有“冲昏头脑”的东西的话,那就一定是血液,除此之外绝无其他。

    然而,血液的量却都是根据个人情况被定好了的。虽然因秉性不同而多少有些增减,但大抵上每个人分配的量是五升[531]五合[532]。据此来看,这五升五合的血液一旦向上逆流,那血液所到之处就会炽热地活动,其他局部则因感到缺血而变得冰凉。恰好跟“警察局遭火攻[533]”时一样,当时巡警们全都聚集到警察局,街上连一个警察都见不到。这从医学上诊断的话,就是“警察冲昏头脑”了。

    那么,要想治好这个“冲昏头脑”,就必须让血液像之前一样平均分布于全身各个部位。要做到这点就得把向上逆流的血液降下来,方法有很多。听说主人已作古的父亲那一辈人采用的方法就是,将湿毛巾敷在头上,身体贴着被炉。正如《伤寒论》所述:“头寒足热,乃延寿息灾之标志。”湿毛巾冷敷法作为延年益寿之良方,可是一日不可或缺的。

    若不用此法,那就试试和尚惯用的方法好了。居无定所的沙弥,云游四方的行脚僧,他们就必眠于树木之下、石头之上。之所以眠于树下石上,并不是为了苦行修炼,完全是为了将向上逆流的血气降下来。这可是禅宗六祖[534]边舂米边琢磨出来的秘方。您试着在石头上坐下来看看,肯定会觉得屁股凉吧。屁股一凉,血气就降下来了,这是自然法则,连半点儿可怀疑的余地都没有。

    像这样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降血气”的窍门已是发明了许多,但是,引发“血气逆流冲昏头脑”的良方却至今未被寻见,甚是遗憾。虽然普遍的共识是,“冲昏头脑”是有害无益的现象,但也有不可凭此轻率下定论的情况。因为也有由于职业的关系,“冲昏头脑”变得格外地重要、不“冲昏头脑”便什么也做不成的情况存在。

    其中最讲究“冲昏头脑”的就是诗人。“冲昏头脑”对诗人之必要,犹如轮船不可无煤。只要一日中断不“冲昏头脑”,诗人们就会变成双手抱怀,除了吃饭之外什么能力也没有的凡人。本来“冲昏头脑”就是精神错乱的别名,诗人如若被认为不变得精神错乱就不能维系家业,那就不体面了。所以,即便诗人们呼唤“冲昏头脑”,却不以“冲昏头脑”之名呼唤。他们商量好了称其为“Inspiration”[535],一个劲儿“Inspiration、Inspiration”地叫唤,仿佛多么宝贵似的。这是他们为了蒙骗世人而造出来的名称,其实质,确确实实就是“冲昏头脑”。

    柏拉图袒护诗人,把这种“冲昏头脑”称为“神圣的疯狂”,然而无论多么神圣,只要还是属于“疯狂”,人们就不会理睬。还是给安个像“Inspiration”这种犹如新发明的药品似的名字对诗人更好吧。不过,如同鱼糕的原料就是山药,观音雕像就是一寸八分的朽木[536],葱花鸭肉汤面里的材料就是乌鸦,寄宿公寓的牛肉火锅用的就是马肉等一般,“Inspiration”也在实质上就是“冲昏头脑”。

    从“冲昏头脑”的状态来看,就是一时的精神错乱。之所以用不着进巢鸭[537]疯人院是因为,这只是“暂时”的精神错乱。话虽如此,要制造这种暂时的精神错乱,可是十分困难的,反而是一辈子的疯子还更容易制造成功。只有在面对纸张执笔挥毫时才发疯的人,看来就算是再如何灵巧的神,要创造出来也是格外费劲的,所以非常难见到神创造出来这样的人。既然神不给造,那就只好靠自己的力量造了。因此,从古至今,“冲昏头脑之术”与“降血气之术”都同样地令学者们大伤脑筋。

    有的人为了获得Inspiration每天吃十二个涩柿子。这是基于吃了涩柿子就会便秘,便秘了就必然会“冲昏头脑”的理论。还有的人手执酒壶跳进铁炮浴桶[538]里。这个方法是来自泡在热水里喝酒就一定会“冲昏头脑”的想法。根据这个人的说法,如果这样还不成功的话,那就烧好葡萄酒泡澡水进里面泡,一次就奏效,他对此确信不疑。不过,可怜的是提出这办法的人因为没钱,最终还是没能实行就死了。

    最后,还有人想出这个主意,效仿古人的话就能出现Inspiration了吧。这是“模仿某人的态度和行为举止后,心理状态也会变得与此人相似的”的学说的应用。像喝醉酒似的絮絮叨叨地缠着人说话的话,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变成喝醉了酒似的心境。坐禅时坚持忍耐一炷香的工夫的话,就会觉得自己也彻底变成了和尚。因此,模仿从前获得过Inspiration的名家大师的行为举止的话,就必定能够变得“冲昏头脑”。听说雨果曾躺在快艇上构思过文章的趣意,所以有人以为只要乘上船盯着蓝天看,就一定会“冲昏头脑”。史蒂文生[539]好像是趴着写出小说的,所以有人以为趴着执笔挥毫,就必能血涌上头。诸如此类,各种各样的人,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然而却还没有一个人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在今时今日,人为的“冲昏头脑”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十分遗憾,却也无可奈何。早晚会出现可以任意激起Inspiration的时代,这是毋庸置疑的。为了人类的文明,爷切望这一天尽早到来,哪怕是提早一天。

    关于“冲昏头脑”的介绍已经够充分了吧,终于可以开始着手谈谈事件本身了。不过,一切大事件在发生之前都是必定有小事件发生的。只记述大事件而略去小事件,是自古以来史学家们常常陷入的弊端。主人的“冲昏头脑”也是,每遇上一次小事件就加剧一点儿,最终惹出大事件来。所以,若不多少按着事情的发展顺序叙述的话,是很难明白主人是怎样“冲昏头脑”的。很难明白的话,就会让主人的“冲昏头脑”变成徒有虚名,说不定会遭世人轻视讥讽:“怎么也没到那个程度吧!”主人好不容易“冲昏头脑”一回,若不被人赞颂:“漂亮!疯得精彩!”就太不值了吧。从现在开始叙述的事件,无论大小,对主人来说都是不光彩的。既然事件本身是不光彩的,那至少主人的“冲昏头脑”要是真真正正的“冲昏头脑”,是绝不逊色于他人的,爷想将此点清晰力证明确。主人在其他方面并不具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品性,若是不把发疯拿来夸耀的话,就没有其他什么可让爷费心大肆报道的题材了。

    聚集在“落云馆”的敌军在最近发明了一种达姆弹[540]。在十分钟的课间休息或是放学后,他们就会让北面空地沐浴在热烈的炮火之下。这种达姆弹俗称为球,就是用一根大号擂槌似的家伙,任意将这个球发射到敌军阵营。再怎么玩达姆弹,只要是从“落云馆”的运动场发射出来,就没有必要担心会击中闷在书房中的主人。即便是敌人,也并非没认识到射程太远这点,其实这点只是他们的军事策略。既然在旅顺之战中也有海军的间接射击奏了奇功的说法,那么滚落在空地上的即便是球,也不是不能收获相当的效果的吧。更不用说每发射出一颗,便集结全部军力“哇哇”发出威吓性的大叫了。主人惊恐的结果是,分布手脚的血管不得不收缩,苦恼至极,流淌四处的血液就应该会向上逆流了。敌人计谋可谓是极为巧妙呀!

    传闻古希腊有一位名叫埃斯库罗斯[541]的作家,他长了一颗学者兼作家的脑袋。爷所说的学者兼作家的脑袋的意思就是秃头。说到为什么会秃头,那一定是由于头部营养不良,没有足够毛发生长的活力。学者、作家本来就是最多使用脑袋的人,而且大多数还贫穷至极,故而学者、作家的脑袋基本都营养不良,都光秃秃的。

    那么,既然这位埃斯库罗斯也是一位作家,以自然的趋势他也必须秃头。他有着一颗光滑亮闪的金橘头[542]。然而,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这位先生顶着他那颗光滑闪亮的脑袋——脑袋既没有外出服也没有居家服,所以当然还是那颗光滑闪亮的脑袋了——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在阳光的照射下走上了大街。这就是错误的根本。光秃秃的脑袋在阳光照射下,远远看去就是个非常能发光的物体。树大招风,发光的头也必定会招惹什么。此时,埃斯库罗斯头顶上空正盘旋着一只鹫,再一看,那爪子上还抓着一只不知从何处生擒来的乌龟。乌龟和甲鱼之类的确实都是美味佳肴没错,可是自希腊时代起就穿着一层甲壳。无论多么美味,穿着甲壳就拿它没办法了。虽然有大虾的鬼壳烧烤[543]吃法,可是带壳煮小乌龟的吃法连现在都没有,在当时当然更是没有了。纵然是凶猛的鹫,面对带壳的小乌龟也一筹莫展。恰在此时,它忽见在远远的下方有个物体闪了一下光,于是它心道:“若将这小龟摔在那亮闪闪的东西上,龟壳绝对能摔碎。待它一碎,我便可飞落下去享用其中的龟肉了。不错,不错!”它就此拿定了主意,瞄准了目标,连个招呼也不打,就直接把小乌龟从高空丢到了埃斯库罗斯的秃头上。不巧,作家的脑壳可是比龟壳软得多的物体,秃头顿时便被狠狠地砸碎了,著名的埃斯库罗斯便就此落了个悲惨的结局。话说到这儿,令人费解的就是那鹫的想法了。它是明知那是作家的脑袋而故意摔下了乌龟呢,还是误将其当作了光秃秃的石头才摔下的呢?根据见解的不同,可以将“落云馆”的敌军与鹫比作同类,也可以说他们不能相提并论。

    主人的脑袋并不像埃斯库罗斯,或其他一流著名的学者那样闪闪发光。但是,就算是只有六张榻榻米大小,那也是号称书房的房间。既然主人拥有这个书房,即便是在里面打盹儿,只要是脸在深奥的书上方,爷也不得不把他看作是学者或作家的同类。这么说来,主人的脑袋没秃,是因为他还没有秃头的资格。“早晚要秃的”,这就是近期应该会降临到主人脑袋上的命运吧。如此看来,“落云馆”的学生们瞄准主人的脑袋,用那个达姆弹集中火力攻击的策略,不得不说是极合时宜的。假如敌人将此策略持续实施两个星期的话,主人的脑袋必然会因恐惧和苦恼而申诉营养不良,从而变成金橘、铁壶或者铜壶什么的都有可能吧。然后再连续遭受上两个星期的炮轰的话,金橘就必定会被压坏,铁壶就必定会被敲漏,铜壶就必定会裂缝了。连这显而易见的结局都不去预想,还绞尽脑汁要持续与敌人战斗到底的,只有事件的当事人苦沙弥先生了吧。

    某日的午后,爷照旧来到檐廊上睡午觉,做梦梦见爷化身成了一只老虎。爷对主人说:“拿鸡肉来!”

    “是!”于是,主人应道,诚惶诚恐地拿出了鸡肉。

    迷亭也来了,爷就对他说:“爷想吃雁肉,你给我去雁肉火锅店订来!”

    “芜菁咸菜和盐煎饼一块儿吃,就有雁肉的味道了。”迷亭还如往常一样胡诌,爷就张开大嘴,“嗥”的发出一声虎啸,吓唬了他一下。

    迷亭的脸立刻白了,急道:“山下的那家雁肉火锅店已经关门了,这可怎么办呀?”

    老子说:“那就给你换成牛肉吧。你速到西川肉铺去割一斤牛肉里脊来!你若还不快点儿去,就先把你咬死。”

    迷亭把衣摆塞进腰带里快步跑了出去。因为身子突然变大了,爷随意一卧,就占据了整条檐廊。老子正等着迷亭回来时,房间里突然传出一声巨响,好不容易来的牛肉都没吃到,梦就醒了。

    然后,刚才还一直战战兢兢在爷面前伏地下拜的主人,突然从茅房里飞奔过来,照老子的肋骨来了招人记恨的一脚。爷还想着“怎么回事”,他转眼间已穿上了檐廊下的用于院子里穿的木屐,从栅栏门绕了出去,向着“落云馆”的方向跑去。爷突然从老虎一下子缩水成了小猫,总觉得有些不爽,也有些怪异。不过,主人的这股汹汹气势和肋骨被踹的痛楚令爷立刻忘记了老虎的事情。并且主人终于出马与敌人交战之事也让爷感到好玩,于是爷忍痛紧跟其后,出了后门。与此同时,听到主人怒喝一声:“小贼!”只见一个十八九岁戴着制服帽子的强壮家伙正在向外翻越四格篱笆。爷正心想:“哎呀,晚了!”那戴制服帽子的家伙却以百米冲刺的姿势,像飞毛腿韦驮似的往根据地逃走了。主人因斥骂“小贼”而出师告捷,便又高叫着“小贼”追了过去。但是,主人要想追上敌人就必须翻越篱笆墙。而且,如若追得过于深入敌阵,主人就自己变成贼人了。正如前文所述,主人可是个出色的“冲昏头脑”专家。看来他似乎是这么打算的,既然已乘着这股气势追击贼人了,那就算身为夫子的自己沦为贼人也要追击下去。他毫无撤退收兵之色,直冲到了篱笆墙根儿下。现在,只要主人再向前进一步就得进入贼寇的领域了。正在此时,敌军中走出了一个长着稀稀拉拉小胡子的将官,出马过来迎战主人。二人以篱笆为界在谈判些个什么。爷听了一下,原来是这种无聊争论:

    “那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既然身为学生,为何私闯他人宅邸?”

    “哦,是因为球控制不住飞了进去。”

    “为什么不先打招呼再进来拿球?”

    “今后我一定好好叮嘱他们。”

    “那就好!”

    预期会出现的龙争虎斗的壮观场面,却如上写的一样,以散文式的谈判顺利地快速了结了。主人的威猛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劲而已,一旦到了关键时刻,总是这样结束。简直就像爷从梦中的老虎忽地还原为猫一样。爷所说的小事件,就是这个事儿。小事件记述完了之后,按照顺序,接下来就必须得说一桩大事件了。

    主人拉开客厅的纸拉门趴着躺下,开始盘算起什么来,十有八九是在琢磨防御之策吧。看来“落云馆”是在上课,运动场上异常地安静。只是学校里一个教室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清晰,仿佛就出于身旁。这个教室在上伦理学课,其老师声音爽朗,讲得也特别条理分明、头头是道。仔细一听,原来正是昨日从敌营中出马来负责谈判重任的那位将官。

    “……所以,‘公德’是至关重要的。你们去西方看看,不论是法国,还是德国,还是英国,不论你去哪里,不讲究公德的国家一个也没有。并且,即使是在卑微的人中,无论他再怎么卑微也不会不重视公德。说来真是可悲,我们日本在这一点上,尚不能与外国较量。一说公德,也许有些同学认为公德是什么新近从外国引进来的东西,这么想可就大错特错了。古人也有云:‘夫子之道,唯一是也,一以贯之,宽仁而已矣。’[544]这个‘仁’字,正是‘公德’的出处。我也是个普通人,也会有想试试放声唱个歌什么的时候。不过,在我学习的时候,如果听到隔壁的人什么的高声唱歌的话,那就无论如何也读不下去了,这就是我的性格。因为我是这样的,所以我连在自己想要高声吟咏个《唐诗选》让自己神清气爽点的儿时候,心里也会想:如若隔壁住的是个像我一样怕吵闹的人,我岂不是在不知不觉间就给人家添了麻烦吗,这种事不该做。故而,每当这种时刻,我总是克制自己。基于这个道理,同学们也要尽力遵守公德,假若自己觉得这会妨碍到别人,那就绝对不要去做……”

    主人竖起耳朵,敬听着这一席讲演,听到此处,不禁微微一笑。在这儿,有必要说明一下主人的这个“微笑”的含义。倘若是讽刺家读到这里,就会以为这个“微笑”中包含着冷淡批评的成分吧。可是,主人绝不是那种品性恶劣的男人。比起品性恶劣,还是智商并不怎么发达来得恰当。那他为什么笑了呢?其实那完全是因为他高兴才笑的。主人想:既然伦理学老师都给这样痛彻地训诫一番了,那肯定以后就可永绝学生们乱射达姆弹之患了。这下,一年半载脑袋也用不着秃了。“冲昏头脑”的毛病虽然一时半会儿治不好,但只要时机到了就会逐渐痊愈的吧。即便以后不头顶湿毛巾、身贴着被炉,不露宿树下石上,也没问题了吧,主人是这么断定后才不由得笑出来的。纵然是在二十世纪的今天,主人依然天真地相信“欠债必还”,这样的主人会认真地聆听这席讲演也是当然的了吧。

    过了一会儿,看来是下课时间到了,讲课声戛然而止。其他教室也都同时结束了。接着,一直被密封在教室里的八百名学生一同吵吵嚷嚷地冲出教室,弄得沸反盈天的。要说那势头,真是跟将一尺大小的马蜂窝敲掉到地上一样。嗡嗡嗡、哇哇哇……从窗户、从房门、从大门,只要是有敞开的孔洞缝隙,它们就会毫无顾忌、争先恐后地从中飞出去。这便是大事件的开端。

    首先要从马蜂的布阵开始说明。这种战争还有什么布阵不布阵的!您要是这么认为,那可就错了。普通人只要一提到战争,想到的要不是沙河[545]之战,要不是奉天[546]之战,要不是旅顺之战,仿佛除此之外就没有战争了。换成学了点儿诗的野蛮人的话,就是阿喀琉斯拖着赫克托尔的尸体围着特洛伊城的城墙绕了三圈,或者是燕人张飞横握丈八蛇矛枪在长坂桥上喝退曹操百万雄师之类的,净是联想些夸大其词的战争。联想本是个人自由随意的事情,可是,若是以为除了自己想到的战争之外的战争都不是战争的话,那就不合适了。

    也许正是由于当时处于古代蒙昧的时期,才发生了那种荒唐的战争。然而,在天下太平的今天,还处于大日本国帝都的中心,上述那样的野蛮的行动已属不可能也不该出现的奇迹。不论学生们再如何骚动把事情闹大,也不用担心他们会闹得比火烧警察局更大。如此看来,将“卧龙窟”主人苦沙弥先生与“落云馆”的八百健儿之间的战争作为东京城有史以来数得上号的大战之一,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左氏撰写鄢陵之战时,也是先从敌军的阵势部署开始着笔的。自古以来善于叙述的作家均采用这种笔法,已成了公认的规则。综上所述,爷首先叙述一下马蜂们的排兵布阵也并无不妥吧。

    那么,先说马蜂们列出的阵势究竟怎么样呢?在四格篱笆外侧有一队排成纵列队伍,看起来是他们负有将主人引诱至战斗圈内的任务。“还不投降吗?”“不投降,不投降!”“不行,不行!”“不出来呀!”“不往下掉吗?”“没可能不往下掉!”“喊出声来试试看!”“哇啦哇啦、哇啦哇啦、哇啦哇啦哇啦……”然后接着,纵队齐声发出一片呐喊。

    在纵队右侧过去一点儿的运动场上,炮弹队占据了优越的地势,布起阵来。一个将官手持擂槌样的大家伙,面对着“卧龙窟”严阵以待。在他对面相隔五六间的地方还站着一个人,擂槌的后面也站着一个人,此人直愣愣地面对着“卧龙窟”站着。

    如上所述,排在一条直线上,相对而立的就是炮手。根据某个人的说法,这属于棒球训练,决不属于战斗准备。爷是个不晓得棒球为何物的门外汉。不过,听闻过这是从美国舶来的一个游戏,似乎是现今在中学以上的学校里所进行的运动中,最流行的运动。美国是个净想出些离奇古怪的事情的国度,所以,即使是把炮队错弄成了这个也是很正常的。也许美国人认为应该把这个搅扰四邻的游戏教给日本,只有这样才是亲切呢。也有可能,美国人是真的只把这当作一种运动游戏吧。可是,即便是纯粹的游戏,要是能够具有如此震惊四邻的威力,根据使用方法完全可以将其充作炮击之用。根据爷这双眼睛的观察,只能得出这个结论:他越来越企图利用这个运动的技能达到炮火的功效。事物都是看人怎么说的,人怎么说就是什么。既然有人借慈善之名实行诈欺,有人打着灵感的名号而喜好“冲昏头脑”,那么也保不齐他们会在棒球游戏的下面,实行战争。有的人会说,这就是世界上的普通的棒球吧。不过,爷现在所记述的棒球是只限于这种特殊情况的棒球,即攻城性炮术。

    现在要开始介绍达姆弹的发射方法了。呈直线分布的炮兵行列中,一人右手抓着达姆弹对着拿手持擂槌的人投过去。达姆弹是用什么做的?局外之人是不知道的。它就是个把坚硬的圆形石头用皮革精心缝制包起来的东西。如前所述,这种炮弹一旦脱离某个炮手的掌心,就会风驰电掣地飞出去。这时站在炮手对面的一个人终于挥动那根擂槌,将炮弹反击回去。偶尔也有没击中,变成流弹的情况,但大部分都会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将炮弹击回去。被击回去的炮弹势头极为迅猛,击碎患神经性胃炎的主人的脑袋这种事情,简直是轻而易举。

    炮手仅凭这个尚且足以成事,更何况周围还云集着起哄的援兵。在擂槌砰的一声,才刚击中圆球时,就有人啪啪地拍手,大嚷大叫:“哎呀,哎呀!”“打中了吧!”“这下总奏效了吧!”“怕了吧!”“投降吧!”

    只是这样也还过得去。但被击回的炮弹中,每三发就必有一发会掉落进“卧龙窟”的宅邸内。这个炮弹要是没有飞进来,就没有达到攻击目的。近来各处都在制造达姆弹,不过还是属于价格昂贵的东西,所以纵然是打仗,也没法申请充分的供应。大体上是一队炮手分有一个或两个,可不能每砰的一声就消费掉一个贵重的炮弹。因此,他们又设立了一个号称“拾球”的部队,专管把掉落的炮弹捡回来。要是球掉落的地点好的话,捡起来倒也不费劲儿,可如若是掉落在草原或是别人家的宅子里,那就没那么容易捡回来了。所以正常来讲,为了尽量少费工夫就应该把球打到容易捡回来的地方。可是,这时候他们却反着干。因为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游戏,而是为了打仗。他们故意让达姆弹落在主人的宅院里,球进了院子里就自然得进院子里捡球。而进院子的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翻越四格篱笆。然后只要他们在四格篱笆之内喧闹,主人就不得不发怒,不然的话就只能卸下铠甲投降认输了。主人劳心费神过度的结局就是脑袋必秃。

    现在也是,敌军打出的一发炮弹瞄准得毫无偏差,越过了四格篱笆,击落了梧桐树下方的叶子,击中了第二道城墙,也就是竹篱,发出一声巨响。牛顿的第一运动定律中说:在没有受到外力的作用时,物体一旦动起来就会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如若只有这个定律支配物体的运动的话,那主人的脑袋此时已遭遇了和埃斯库罗斯的脑袋一样的命运吧。幸运的是,牛顿在制定第一定律的同时,还给制定了第二定律,因此主人的脑袋才能在这危险情况下保住了小命。

    根据第二运动定律:物体运动的变化是与加给它的力成正比的,但是这个力作用于运动直线的方向。这个讲的是什么呢?真是有点儿难以理解,不过那个达姆弹并没有贯穿竹篱、撞破纸拉门来破坏主人的脑袋,从这点上讲,必定是多亏了牛顿定律。

    过了一会儿,爷觉察到敌人果然照旧翻进院里来了。“是这儿?”“再往左边儿点吗?”……院内响起他们拿棒子四处敲打竹叶的声音。敌人全军出动跳进院子里来捡达姆弹的时候,必定会弄出特别大的声响来。悄悄地进来,悄悄地捡球的话,就不能达到最重要的目的了。或许达姆弹是珍贵的,但是捉弄主人却比达姆弹来得更重要。像这种情况,他们在远处时已对达姆弹的所在之处了然于胸,也听到了其撞击竹篱笆的声音,知道击中的地方,而且对其掉落的地点也心中有数。所以,他们要是想老老实实地捡球,那要多老实安静地捡都可以。根据莱布尼茨的定义:“空间是一种并存的秩序。”《伊吕波歌》[547]的假名无论何时都以同样的顺序出现。柳树之下,必有泥鳅;蝙蝠之上,常伴弯月。至于墙根儿有球,也许不大相称。然而,在每天把球投入人家的院子内的人眼中所映射的空间里,确实已习惯了这个排列。本该是一目了然的事,却要这般喧闹,这正是向主人挑起战争的最终策略。

    事已至此,即便主人再如何消极,也不得不应战了。刚才还在客厅里听伦理课听得笑眯眯的主人,此时已奋然起身,猛地飞奔出去。主人猛冲过去生擒一名敌兵。以主人来讲,这可是干得格外漂亮的一回。干得漂亮是干得漂亮,可一看,也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孩,要当胡子一大把的主人的敌人,还是有点儿不相称的。不过,大概是主人觉得已经受够了吧,硬是把那连连道歉的小孩拖到了檐廊前面。

    在此,有必要针对敌人的策略略微说明一下。敌人见了主人昨日气势汹汹的样子,料想到了他今日也必定会亲自出马。那到时候万一没逃掉,被抓的是个大孩子的话事情就麻烦了。这样还是派一二年级的小孩子去拾球,能把危险规避掉是再好不过的了。好,就算主人逮到了小孩子,喋喋不休地、反反复复地抱怨,也不会影响到“落云馆”的名声,只会成为主人的耻辱,为了这么点儿事就没个大人样儿地跟小孩子斤斤计较。敌人的想法就是这样的。以一般人的想法来说,这自然是恰当至极的。只是,主人不是个一般人,敌人就是忘记把这件事算计进去了。主人要是有这种常识,昨天也就不会冲出去了。“冲昏头脑”是能将普通人拉升到普通人以上的境界,给具有常识的人以非常识的东西。如若还能将女人、小孩、车夫、马夫区分清楚,那其“冲昏头脑”的程度就还不足以为傲。如若不像主人似的,具有将生擒来的不足为敌的一年级学生作为战争的人质的想法,那就不能跨入“冲昏头脑”专家的行列。

    可怜的是俘虏,他只不过是遵照高年级学生的命令充当捡球小卒的角色而已,却不幸地遭到缺乏常识的敌军将领、“冲昏头脑”的天才穷追猛赶,还没来得及翻越篱笆便被拖住,现在被控制在院子正前方了。这么一来,敌军也不可能安闲地看着自己的伙伴受辱。他们争先恐后地翻过四格篱笆,从木栅栏门胡乱闯进院子里。人数约有一打,在主人的面前排成一排。大多没穿制服或背心。其中有个穿白衬衫的双臂抱胸,袖子是挽起来的;也有个将洗褪色的棉法兰绒衣要掉不掉地搭在背上。刚想感叹“哦哦哦!”,就又发现还有个身穿白色棉帆布衣服的,衣服还镶着黑边,胸前正中绣着的花体字也是黑色的,很是潇洒。个个儿看上去都是以一当千的猛将。黝黑健壮、肌肉发达,简直像在说:“吾等乃昨夜自丹波国笹山[548]而来。”让这些人进中学等学校做学问,真是可惜了。甚至都令人不禁感到,绝对是让他们做渔夫或船老大才对国家更有益吧。这些人像约好了似的,都光着脚把细腿裤[549]裤脚高高挽起,一副看起来要去帮忙救火的架势。他们在主人面前排开后,一言不发。主人也闭口不言。双方互相怒视了一阵子,目光中露出几分杀气。

    “你们是盗贼吗?”主人气势汹汹地盘问,仿佛用后槽牙咬碎了的暴脾气弹变成火焰直蹿出鼻孔似的猛烈地扇动着鼻翼,显得极为愤怒。越后[550]狮子的鼻子大概就是照着人类发怒时的样子造出来的吧。否则,造不出那么吓人的东西。

    “不,我们不是盗贼,我们是落云馆的学生!”

    “说谎!落云馆的学生里怎么会有擅闯他人宅院的家伙?!”

    “但是,您看,我们的确都戴着带有学校校徽的帽子呀!”

    “假的吧?你们是落云馆的学生的话,为什么要乱闯进来?”

    “因为球飞进来了。”

    “为什么要把球打进来?”

    “一不留神,它就飞进来了呀。”

    “太不像话了!”

    “我们以后会注意的,所以这次就请饶了我们吧!”

    “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什么家伙翻越篱笆擅闯入内,这事儿你觉得有这么容易被饶恕吗?”

    “可我们是落云馆的学生这点是没错的呀。”

    “落云馆的学生吗,你是几年级的?”

    “三年级。”

    “你确定?”

    “是的。”

    主人回头朝里面喊:“喂,来人,来人哪!”

    埼玉县出身的女佣打开隔断门,“哎”地应声探出头来。

    “你去落云馆带个人过来!”

    “要带谁过来?”

    “谁都行,快去给我带过来!”

    女佣虽“哎”地答应了一声,却因院子前面的景象太过怪异,出使的主旨也不明确,整个事件的发展又荒谬愚蠢,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是默默地笑着。主人可是认为自己这样也是在打一场大仗,可是想大大地发挥一番“冲昏头脑”的卓越能力。因此,他认为作为自己的佣人理应是站在自己这边的。然而,女佣不仅没有认真对待,还边听吩咐,边笑嘻嘻的。主人禁不住越发“冲昏头脑”。

    “不是都跟你说了谁都行,叫个人过来吗?不明白吗?或者校长,或者干事,或者教务主任什么的,谁都行!”

    “要带那个校长先生吗……”女佣只晓得校长这个称谓,其他都不晓得。

    “校长、干事、教务主任……谁都行!不是告诉你了吗?还不明白吗?!”

    “那要是都不在的话,叫个勤杂工来也可以吗?”

    “说什么傻话!勤杂工能懂什么!”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女佣也明白不得不去了,便应了声“好的”就出门了,只是对出使的主旨依旧不得要领。主人正担心女佣不会就只叫个勤杂工什么的来吧的时候,真没想到,那位伦理学的老师从正门走了进来。主人待他泰然入座,便立刻开始了谈判。

    “方才这帮小子擅闯敝宅……”主人使用了与《忠臣藏》[551]相似的古风言辞,可最后又使用了有点儿嘲讽的结尾:“果真是贵校的学生吗?”

    伦理课老师也没有显出什么特别吃惊的样子,他平静地挨个瞧了列队于院子前面的勇士们一遍,然后神色未变地将视线转回到主人这边,做了如下回答:

    “是的,都是敝校的学生。我们为了不出这种事情,一直都有在给他们训诫……真是让人头疼……为什么你们要翻越篱笆呢?”

    果然学生还是学生,他们面对伦理老师的话无话可说,便一言不发,老老实实聚在院子一角,仿佛是羊群遭逢了大雪。

    “球会飞进来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既然像我们这样住在学校旁边,那就肯定会时不时地有球飞进来。只是……他们也太野蛮粗鲁了吧。即便你要翻越篱笆进来,如若你是悄没声息地把球捡走,那也还有饶恕的余地……”

    “您所言甚是。我们会好好告诫学生的,可毕竟学生人数这么多……你们今后必须注意了!如若球再飞进院子里,你们必须从正门转过来,问一声以后再去捡球。听见了吗?……学校这么大,总是在操心,真是没办法。话说回来,运动在教育上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实在没法禁止这个棒球。只是一允许了,又总是还会发生这种给您添麻烦的事情,还请您多多包涵了。不过,今后他们一定会从正门进来,跟您问一声以后再捡球的。”

    “好,既然您如此明事理,那事情就这样吧。不管会投进来多少球都不妨事,只要从正门进来知会一声就可以。那,这个学生就交还给您了,请您带他回去吧。哎呀,烦劳您特意前来,实在不好意思!”主人就像之前说的那样,照旧说了一番虎头蛇尾的话。伦理课老师带着丹波的笹山勇士们从正门回落云馆去了。

    爷所说的“大事件”便就此结束了。如若有人要嘲笑:“什么,这也算大事件?”那就尽管笑吧。只不过是对那些人来说,这算不上大事件罢了。爷描述的本来就是“主人的大事件”,而不是“那些人的大事件”。若是有人说主人“虎头蛇尾”“强弩之末”什么之类的坏话,那就希望他记得这本来就是主人的特色这一点。另外还希望他记住这一点,主人之所以能成为滑稽小说的素材,也正是靠他拥有的这种特色。如若说主人以十四五岁的孩子为对手是冒傻气,爷也同意,他的确是傻瓜。因此,大町桂月逮住主人就说:“你至今还尚未脱去稚气呢。”

    爷已经叙述完了小事件,现在又讲完了大事件,爷的打算是,接下来描写一下大事件之后发生的余波,然后就结束全篇。

    也许有的读者会认为爷写的一切都是信口雌黄下的胡言乱语,可是,爷绝非那等草率鲁莽之猫。爷的一字一句的背后皆含有宇宙间的一大哲理,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并且把那一字一句层层连接起来就会首尾相照,前后辉映。您若以为这文章是无聊的琐事闲谈而漫不经心地去读,这文章就会骤然巨变,成了不易读懂的佛法偈语,所以决不能做出躺着或伸着腿一目十行地去读之类的无礼之举。柳宗元每次读韩愈的文章时都要先用玫瑰花水净手,既然连这种事情都有,那爷希望您对爷我的文章也至少能自掏腰包买杂志[552]来读,切莫干出凑合着跟朋友借书看那种没规矩的事来。

    接下来叙述的部分,虽然爷自己称之为“余波”,但是,若您以为“反正是余波,一定很无聊,不读也行吧”,那您就会后悔懊恼不已了。您一定得细细精读到结尾才行。

    大事件过后的第二天,爷想去稍微散散步,便出了大门。于是看到了站在对面胡同拐角处的金田老板和铃木藤十郎先生,二人一直站着交谈。金田君是坐车回府的路上,铃木君则是拜访了金田家却扑了个空便要归家的途中,二人不期而遇。

    近来,对爷来讲金田府也变得平淡无奇了,所以爷也就极少向那边去了,可这样一见熟人的面,便不由得有些怀念。也许久未见铃木了,虽是在外头,就让爷有这个荣幸拜见一下他的尊颜吧。爷拿定了主意,便试着慢慢悠悠地朝二人站立之处荡了过去,自然而然地两人的谈话传入了爷的耳中。这可不能怪爷,要怪就怪他们要在这儿交谈。金田君甚至派遣侦探去窥探主人的动静,既是拥有这等良心的男人,自是不必担心他会因爷偶然聆听了他的谈话而发怒。如若他朝我发怒,那我就会说:“你还尚未理解‘公平’二字的含意呢。”总之,爷是听到了他们两人的谈话,并不是想听而去听到的,而是明明根本不想听,那谈话声却自个儿钻进爷的耳朵里来的。

    “我刚刚去拜访过府上,正好现在碰见您了。”藤十郎先生恭敬地点头行礼道。

    “嗯,是吗?其实,前不久我就想见见你了。这下正好。”

    “欸?那还真是巧了。您有什么事吗?”

    “哦,哪里,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过,虽然是无所谓的小事儿,可还只有你能办得到。”

    “只要是我能办到的,我一定为您效劳!是什么事呢?”

    “嗯……就是……”金田老板思索着。

    “要不,回头等您方便的时候我再来听您说吧。您看哪天合适?”

    “哪儿呀,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那,既然好不容易碰着了,就拜托你吧。”

    “您千万别客气……”

    “那个怪人,就是你的旧友,叫什么苦沙弥的吧?”

    “是,没错。苦沙弥怎么啦?”

    “不,他也没干什么。就是从那个事儿后,我就一直心里不爽。”

    “您这再正常不过啦,全怪苦沙弥太傲慢了……他要是能稍微考虑一下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就好了,他简直就是一副天下唯我独尊的样子。”

    “就是啊。什么‘不向金钱低头’,什么‘尔等实业家’,说了许多狂妄自大的话。所以我就想,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让你瞧瞧实业家的本事!然后从前阵子开始他就老实了很多,但还是在顽强抵抗,真是个顽固的家伙,太让我吃惊了。”

    “其实他就是个不识好歹的家伙,所以他只是在无谓地胡乱逞强吧!他老早就有这毛病,都觉察不到事情对自己不利,迟钝得无可救药。”

    “啊哈哈哈……确实是无可救药呀。我试着变换着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终于最后让学生们给他来了一下。”

    “这可真是个妙主意!有效果吗?”

    “那是肯定的,好像那家伙非常苦恼。肯定已经离他弃城投降的时候不远了!”

    “那可太好了。无论他如何装腔作势地逞强,毕竟是寡不敌众呀!”

    “对,单枪匹马是无路可走的!所以他好像萎靡了许多,不过,还是想请你去看看他现在究竟怎样。”

    “噢,是这样。没问题,我这就去看看吧。具体情况我会在回家之前就去跟您汇报。肯定很有意思,那个顽固的家伙意气消沉的样子一定值得观赏一番。”

    “好,那你就回家的时候顺便来一趟,我等你!”

    “那我就告辞了。”

    哦哦!原来这次也是阴谋诡计。原来如此,实业家的势力真是强大,不论是使煤炭渣子似的主人“冲昏头脑”也好,还是让主人的脑袋因痛苦纠葛而变成苍蝇上去都打滑的险地也好,甚至再令主人的那个脑袋陷入与埃斯库罗斯相同的厄运也好,都属于实业家的势力。虽然爷不明白,地球旋转时地轴有什么作用,但是爷明白了,推动这个世界的确确实实就是金钱。能对金钱的效力了然于胸的,然后还能自由地发挥金钱的威力的,除了实业家诸公之外,别无他人。太阳能顺利地从东方升起,顺利地落入西边,也全是托了实业家的洪福。至今为止爷都被养在脑袋不开窍的穷书生家里,对实业家的功德一直一无所知,以爷来讲真是一大失算。话说回来,纵然是冥顽不灵的主人,这次也该有些开窍了吧。如若这样他还依旧要将冥顽不灵贯彻到底的话,那就危险了。主人最宝贝的性命就危险了。不知主人见了铃木君会怎么寒暄,不过,看其寒暄的情形就能自然地明了他领悟的程度。不能再磨磨蹭蹭了!毕竟是主人的事,即便是猫也是会非常担心的。爷急忙起身,与铃木君擦身而过,先行归家。

    铃木君还是没变,依旧是个油头滑脑的人。对于金田老板的事儿一字不提,却对无关痛痒的家常显得兴致勃勃,反复地说闲话。

    “你脸色可不大好呀,怎么啦?”

    “没有啊,哪儿都没问题啊!”

    “但是你脸色苍白啊,可要小心些啊!毕竟气候不好。夜里能睡好吗?”

    “嗯。”

    “是不是有什么忧心的事啊?只要我能办到,我都会给你办!你别客气,尽管说!”

    “忧心?忧心什么?”

    “不,没有最好,我是说如果有的话。忧心,可是最伤身体的呢。这个世界就是要快快活活笑着生活才好啊。总觉得你有点儿太过忧郁呢。”

    “笑也伤身啊,还有因无节制地笑而致死的事儿呢。”

    “别开玩笑啦!不是说‘笑口常开,福临门’嘛。”

    “古时候,希腊有个名叫克律西普斯[553]的哲学家,你不知道吧?”

    “不知道。他怎么了?”

    “他笑得太过度,笑死了。”

    “啊?那还真是不可思议!可是,那是古代的事儿吧……”

    “古代也好,今天也好,这是不可能改变的吧?他看见驴子去吃银碗里的无花果,觉得好笑得不得了,便狂笑不止,可是却怎么都停不下来,最后终于笑死了。”

    “哈哈哈……但是,不那样毫无限度地大笑也可以啊。稍微笑笑……适当地……这样就会心情舒畅了。”

    铃木君正反复研究主人的情况时,正门哗啦一声被打开了,还以为是来客人了,结果不是。

    “那个,球掉进院子里了,请让进去捡一下。”

    “哦,好。”女佣在厨房里应了一声,学生便绕到后面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铃木神色微妙地问。

    “后面的学生把球投进院子里了。”

    “后面的学生?后面有学生吗?”

    “后面有一所叫落云馆的学校啊。”

    “啊,是吗,学校啊。那会很吵吧?”

    “别提吵不吵了!我连书都没法读了。我要是文部大臣的话,早就下令让它关门了。”

    “哈哈哈……你很生气啊!是有什么事情让你心情不好吗?”

    “你还问有没有!我这儿可是从早到晚都让我生气呀!”

    “要是那么让你生气,你搬家不就好了?”

    “谁要搬家!真是岂有此理!”

    “你对我发火儿也没用。哎呀,都是些小孩子嘛,你由他们去投不就可以了。”

    “你是可以,我可不行。昨天,我叫他们老师来谈判了。”

    “那很有意思吧,他们服了吧?”

    “嗯。”

    这时候,门又开了,听到声音说:“球掉进院子里了,能让我进去捡一下吗?”

    “哎呀,这不是经常来吗?你看,又是捡球的。”

    “嗯,跟他们定下了规矩,要从正门进来捡球。”

    “原来如此,所以他们才来得那么勤呀。这样啊,明白啦。”

    “你明白什么了?”

    “哦,就是明白他们来捡球的原因了。”

    “今天这已经是第十六次了。”

    “你不觉得烦人吗?让他们别来不就好了吗?”

    “就算让他们别来,他们还是会来,没办法啊!”

    “你要是说没办法,那也就这样了,不过,你不用这么固执也可以吧。人有棱角的话,在社会中周旋就会吃力不讨好呀!圆的东西滚来滚去,可以毫不辛苦地去任何地方;四角形的东西要滚动起来可就除了费劲没别的了,而且每次滚动棱角都会被磨得生疼。世界毕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世界,别人也不会变成都按自己想的来。嗯,怎么说呢,无论如何跟有钱人对抗是肯定要吃亏的,只会劳神费心,把身体搞坏,也没人夸你好。人家也无所谓,只要坐着差遣个人就完了。‘寡不敌众,胳膊拧不过大腿。’没法抗衡这点谁都心知肚明。人要固执也行,可要是打算固执到底,以至于影响了自己的学习,给日常活动带来麻烦,最后就会费力不讨好,徒劳无功啊!”

    “对不起,刚才球又飞进来了,我可以绕到后门去捡球吗?”

    “你看,又来啦!”铃木笑道。

    “真是不好意思!”主人涨红了脸道。

    铃木君认为自己已经基本上达到了来访的目的,便告辞离去了。

    交替进来的是甘木先生。自古以来就很少有“冲昏头脑专家”自己称自己为“冲昏头脑专家”的例子,因为在他觉察到这有点儿不对劲儿的时候,就已经过了“冲昏头脑”的巅峰。主人在昨天的大事件中,已到达了“冲昏头脑”的巅峰,即便如此,谈判也还是谈得虎头蛇尾的,不过总算是有了个了结。所以,当晚他在书房里仔细思考一番,然后发觉到事情有点儿古怪。当然,古怪的是落云馆,还是自己呢?这还尚有充分的余地可质疑。但是,无论怎样,有古怪是确定无疑的。他觉察到,就算再说是与中学比邻而居,像这样一年到头一直被惹怒,就有点儿古怪了。既是看出了古怪,便总要想个办法解决。只是做什么都没用,还是吃点儿医生开的药什么的,给怒火之源来点儿贿赂抚慰一下它吧,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了。这样觉悟了以后,主人便起了请平素一直就诊的甘木医生过来,给自己诊察一下的念头。主人这是聪明还是傻,且搁在一边儿不论,总之他能察觉到自己的“冲昏了头脑”这一点就必须说是其志可嘉、其情可佩了。

    甘木医生还是脸上带着那样的微笑,平静地问:“怎么样?”这是医生基本上必定要问的一句话。爷对那些不问一声“怎么样”的医生,是怎么也不想去相信的。

    “大夫,我总觉得不行呀!”

    “哎?没有啊,怎么会呢?”

    “到底医生开的药管不管用呀?”

    甘木医生虽然也吃惊,但他是位温厚的长者,所以并没有露出激动的神色,只温和平静地道:“没有不管用这回事儿。”

    “那你看我的胃病,不管吃多少药,都还是一样呀!”

    “绝没有这样的事情!”

    “没有吗?那有稍微好转一些了吗?”主人问别人自己的胃的情况。

    “没有那么快痊愈的,但会渐渐起效的。现在已经比以前好多了。”

    “是吗?”

    “你还是爱发脾气吗?”

    “可不是呀!连做梦都会发脾气。”

    “或者运动什么的,你稍微做一点儿比较好吧。”

    “运动以后还是会发脾气。”

    看起来甘木医生也惊讶万分了:“是吗,那就让我看看吧!”说着就开始为主人检查起来。

    等不及检查结束的主人突然大声问道:“医生!前些天我读了本书,里面有讲催眠术,说是运用催眠术可以将三只手的毛病和各种各样的疾病治好,这是真的吗?”

    “嗯,也有那种疗法。”

    “现在也有在用吗?”

    “有的。”

    “实施催眠术很难吗?”

    “没什么难的,我都经常做呢。”

    “您也做催眠吗?”

    “嗯,给你试一下吗?只不过是任何人都必定会被催眠的法则类的手法。只要你同意,就给你试一试吧!”

    “哎,有意思,那请给我试一下吧。我也老早就想试试被催眠一回了。不过,要是催眠过度醒不过来,可就麻烦了。”

    “哎呀,没问题的!好,那就开始吧!”

    他们的交涉迅速达成一致,主人终于要接受催眠了。爷至今还从未见识过这种事,不免心中暗喜,想着要在这客厅的角落拜见一下催眠的成果。医生首先从主人的眼睛着手催眠。看其方法就是从上至下地摩挲双眼的上眼皮,尽管主人已经把眼睛闭上了,医生还依旧反复朝同一个方向摩挲,仿佛想要让眼睛养成惯性。

    过了一会儿,医生问主人:“这样摩挲眼皮,眼皮就渐渐发沉了吧?”

    主人回答说:“嗯,是变得发沉了。”

    医生不断以同样的手法摩挲主人的眼皮,问:“你的眼睛会渐渐感到沉重,准备好了吗?”

    也不知主人是不是变成了那种感觉,闭着嘴一句话也没说。同样的摩挲手法又反复进行了三四分钟。最后,甘木医生说:“好啦,你已经睁不开眼啦!”

    真可怜!主人的眼睛终于被弄瞎了。

    “再也睁不开了吗?”

    “是,再也睁不开了。”

    主人默默地闭着眼睛。搞得爷还错以为主人真的已经变成盲人了。

    “你要是能睁眼,就睁开试试。反正你是睁不开的。”过了一会儿,医生说。

    “是吗?”主人话音未落,眼睛已经像平常一样睁开了。

    “没被催眠上啊!”主人哧哧笑着说。

    “是,没成功。”甘木医生也一同笑道。

    催眠术最终没有成功,甘木医生也回去了。

    紧接着,又来了一位。主人家还从未像这样来过这么多客人,对以交往甚少的主人家来讲,简直不像真的。不过,来了就是来了,而且来的还是个稀客。爷之所以要给这位稀客来上一笔,并不仅仅由于他是稀客。如前所述,爷在继续描写大事件之后的余波,而这位稀客正是描写事件余波不可缺少的素材。爷不知道他叫啥名字,不过,只要说是位长脸上长着山羊胡子的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就可以了吧。相对于迷亭的美学家,爷打算称他为哲学家。“为什么要称他为哲学家呢?”并不是由于他不像迷亭那样自吹自擂,只是看着他和主人谈话时的样子,令人觉得他的确就是个哲学家。他似乎也是主人以前的同窗,二人对话的样子,看起来都无拘无束,毫无隔阂。

    “哦,迷亭啊,他就像漂在池子里的金鱼麸子[554]般轻浮。听说前些天,他带着朋友路过一面之识都未曾有过的贵族家门口时,说要进去喝杯茶什么的再走,就硬把那朋友拽进去了。真是太随便了。”

    “然后怎么样了?”

    “后来怎么样,我都没想要听。……反正啊,他就是个天生的怪人吧。与此相应的,他也没什么思想,简直就是金鱼麸子。铃木吗?……那小子来你家吗?哦哦!那是个不明事理,却在混社会上十分机灵的人。倒是块有能力挂金表的料,只是没有深度,不稳重,所以不行。虽然他嘴上老说圆滑、圆滑,可他根本连圆滑的意思都不懂。说迷亭是金鱼麸子的话,铃木就是用稻草捆扎的魔芋,只是恶心地滑溜,一个劲儿地摇来摇去地抖个没完。”

    主人听了这新颖的比喻,似乎深有感触佩服不已,许久以来首次哈哈哈地大笑了。

    “那么,你是什么?”

    “我呀,是啊,像我这样的……大概是个野生山药吧,长时间埋在土里。”

    “你好像从来都是泰然自若、轻松自得,真羡慕你啊!”

    “哪里!我也都跟普通人一样,没什么可值得羡慕的。唯一让我庆幸的是,我也不羡慕别人,只有这点好吧。”

    “那经济上最近宽裕吗?”

    “哪里,都一样啊!说够用不够用的。不过,日子也在过着,没什么问题。不必大惊小怪啦。”

    “我过得很不痛快,怒火中烧得受不了,对什么都只有不满。”

    “不满也是好的啊。有不满就把不满发散出来,然后心情就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变得很好了。人本来就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劝别人要变得跟自己一样,也是不可能变成的。虽然筷子要是拿得跟别人不一样,吃起饭来就会不容易;但是自己的面包还是按照自己的高兴来切才是最方便的。去手艺精湛的高级服装店挑选和服时,看你的样子他们就能把合你身的和服拿过来;而去手艺差劲的裁缝铺子定制的话,不忍耐个相当长一段时间是不成的。然而,这个社会是一件做得非常好的服装,因为你穿着西装,它自己就会来贴合你的身材。如若爹妈高级,技艺精湛地把你生得适合于当今社会,那就非常幸福了。可是,若是把你生得有缺陷,那么,要不就忍耐与这社会的格格不入,要不就保持坚忍,直到自己与社会合拍为止,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选择了吧。”

    “可是像我这样的,永远也没有与社会合拍的可能性,实在忧心难安呀。”

    “不太合身的西装,即便勉强穿上,也会撑破。就像发生吵架呀,自杀呀,暴动呀之类的事。不过,你只是说说自己不高兴而已,自杀是定然不会去做的,就连吵架这种事情都不可能有。好啦,好啦,你已经算好的啦!”

    “可是,我每天都在吵架呀!就算对象不在眼前,只要生气了,就是吵架吧!”

    “的确是,这是一个人吵架。真有趣,那你爱怎么吵就怎么吵好了。”

    “就是厌烦这点。”

    “那就别吵了呗。”

    “这是在你面前,自己的心也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唉,大致是什么事儿让你如此牢骚满腹呀?”

    主人便就此以“落云馆事件”为起头,从今户烧的狸子开始,滔滔不绝地跟哲学家讲述了品助、喜佐古,以及其他一切不平事。哲学家默默地听着,最后总算开了口,对主人说了如此一番话:

    “无论品助和喜佐古说了什么,你假装不知不就好了嘛,因为反正是不让步的。”

    “至于中学生,他们值得你去理会吗?有妨碍你什么吗?即便谈判、吵架了,不也解决不了问题吗?”

    “我觉得,就这一点来说,比起西洋人,古代的日本人要伟大多了。西洋人的做法是,凡事总要讲‘积极地如何如何’,这在最近十分流行,但其中却藏有极大的缺点。首先,即便说要‘积极地如何如何’,那都是无止境的事儿。无论你把‘积极地’贯彻到什么时候,也不可能达到完美满意的境界。对面有一棵丝柏吧?你嫌它碍事就砍了它,可接下来,前面的旅馆又成了障碍,你再将旅店推倒,可再往前的那户人家又会触怒你。不管你走出去多远,都是永无止境的呀!西洋人的做法基本全是这一套。不论是拿破仑,还是亚历山大,没有一个是打胜了就满足的。一个人对别人不满,就跟他吵架,对方不肯闭嘴,就跟法庭起诉,官司打赢了,若以为这样就能了结的话,那可就错了。心里是到死之前都焦躁不安,无法有个了结。”

    “寡头政治不好,就改成代议制。代议制也不好,就又想再换个什么体制。觉得河川傲气就架个桥梁,觉得山峦不称心就挖个隧道,觉得交通不便就修个铁路。这样就永远无法满足了。可话说回来,人类又能积极地将自己的意愿贯彻到什么程度?西方文明也许是积极的、进取的,但是那也是终生不满的人所创造出的文明。”

    “日本的文明,则不是通过改变自身以外的状态来寻求满足的。日本文明和西方文明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日本文明是在‘不该从根本上改变周围环境’的这一前提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即使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佳,日本人也不会像欧洲人那样,想要改善关系求得安稳。日本人认为,由于亲子关系是亘古不变的、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东西,所以应该在这种关系中思索并采取求得安心的手段。在夫妇君臣之间的关系上也是如此,在武士和商人之间的界限上也是如此,在看待自然界上也是如此。假如有高山阻路,去不成邻国,日本人不是想到要去瓦解高山,而是会设法让自己不去邻国也能不发愁,会培养自己不翻越高山也能满足的心境。”

    “所以你看,不论是佛家还是儒家,都一定是从根本上抓住了这个问题。就算你再了不起,这世间也不可能尽如你意,你不可能使落日回升,也不可能使加茂川倒流,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控制自己的心而已。你若是修炼得能自由控制自己的心,那么不论‘落云馆’的学生再如何骚扰,你不是也能不为所动吗?今户烧的山狸,你若不当回事,那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吧?品助之流的人要是说什么混账话,你把他当傻瓜,也就无碍了吧!”

    “传说在古代有个和尚,刀架在脖子上了还说了‘电光影里斩春风’[555]什么的,十分潇洒的话。如若修身养性积累到一定程度,消极到极点,不是就能这样灵活地运用了吗?”

    “像我这类人,是不懂那些难解之事的,只是觉得‘总之只有西洋人的积极主义好’这种想法似乎稍稍有些不对。眼前就是,不论你怎样运用积极主义,你还是对学生们来嘲弄你一事毫无办法,不是吗?你要是有权封了那所学校,或是对方干出了值得向警察控诉的坏事,那就另当别论了。若非如此,你再怎么积极出动,也是不可能获胜的。若是你想积极出击,要么就是有金钱的问题,要么就是有寡不敌众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你在财主面前不得不低头,在聚众作乱的孩子们面前不得不伏低做小。像你这样贫穷的人,而且还想只身一人积极地独自去争吵,这就是最根本的你的不满的根源呀!怎么样?明白了吗?”

    主人没说懂,也没说不懂地听了这番话。稀客走后,主人进了书房,不是看书,而是想了些什么。

    铃木藤十郎先生是教主人顺从金钱、顺从大众,甘木医生是建议用催眠术镇静神经,最后这位稀客则是劝说主人修养消极性以求得安心。主人要选择哪个是主人的自由。只是,这样下去是肯定行不通的。

    九

    主人是个麻子脸。据说明治维新前麻子脸还挺流行的,但自打缔结了日英同盟,如今这张脸的格调就降低了许多。麻子脸的衰退与人口增长恰好成反比,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麻子脸必定会完全绝迹。这是经过了医学统计上的精密计算后得出的结论,如此高论连吾等猫辈也毫无置疑的余地。我不知道现在的地球上还生活着多少麻子脸,算算我交际范围内的,猫中一只也没有,人里只有一位,而这唯一的一位,便是我家主人。真是可怜哟!

    每回看到主人的脸,我总是想:唉,主人究竟是遭了什么因果报应啊,才长了这样一副古怪的尊容,还一点儿不害臊地呼吸着这二十世纪的空气。我不知道麻子脸在古代是不是显得更具权威,但在所有麻子都被勒令退缩进上臂间[556]的今时今日,却依然有麻点占据鼻头面颊,这不仅不足以自豪,反而有损麻子的体面。若有可能的话,还是趁早除去它比较好。麻子自己一定也很不安,或许它们是要在党势不振之际,誓要力挽落日于中天[557],否则便绝不罢休。有这样的气势,它才能霸道地占领了主人的整张脸。这么看来,对麻子绝不能有轻视之意。抵抗滔滔俗潮、万古不朽的坑洞集合体,是值得我们特别尊敬的坑坑洼洼。它的缺点,只是显得不太干净罢了。

    主人小时候,牛込的山伏镇有位名叫浅田宗伯的有名中医。据说,这位老人出诊时一定要坐着轿子慢悠悠地前往。不过,宗伯老人过世之后,到了他的养子的时代,轿子就忽然换成了人力车。所以,如果养子再死了,到了养子的养子继承家业时,葛根汤说不定就要变成阿司匹林了。坐着轿子在东京市区里缓步前行,即便是在宗伯老人所处的时代,也并不怎么雅观。这样装腔作势摆架子的举动,只有因循守旧的守财奴和被装上火车的猪,以及宗伯老人才能干得出来了。

    主人的麻子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和宗伯老人的轿子一样,从旁看来,只是觉得可怜而已。不过主人的顽固并不亚于宗伯,至今依然将孤城落日般的麻子脸暴露于天下,每天到学校去教英语入门课。

    主人满脸刻着世纪留下的纪念站在讲坛上,面对学生,他除了授课之外,必定还要给予他们一些重大的教诲。就算他翻来覆去地讲解英语小说《猴爪》[558],也比不上他毫不费事地在“麻子对颜面的影响”这一重大问题上所做的说明,无须言语就将答案告诉了学生。若没有主人这样的教师存在的话,学生们为了研究这个问题,就要跑图书馆或博物馆,我们就必须要花费靠木乃伊去想象埃及人同等程度的劳力。由此可见,主人的麻子在冥冥之中也做出了奇妙的功德。

    当然,主人原也不是为了施功德才长了满脸天花。不过,事实上他是种过痘的,可不幸的是本来种在手臂上的痘,不知不觉却传染到了脸上。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子,不像现在会在乎什么颜值,就一边嚷着:“好痒!好痒!”一边在脸上乱抓乱挠。结果,那脸上便如火山爆发一般,岩浆流了满脸,把爹妈给的一张面皮糟蹋了。主人常对妻子说,自己没长天花之前也是个面如冠玉的美男子。甚至自夸美得像浅草寺里的观音像,连洋人都流连忘返。他说的也许是真的,只是没有任何证人,实在遗憾。

    不管他做了多少功德,也不管他是如何以己为诫,不干净就是不干净。自懂事以来,主人就非常为这一脸麻子发愁,用尽了一切手段想要消除这种丑态。可是,这跟宗伯老人的轿子不同,就算不喜欢,却也不是能骤然消除掉的东西,麻子至今仍醒目地留在主人的脸上。主人看起来对这醒目的麻子还是有些介怀的,每次走在街上似乎都在统计遇到了多少个麻子脸。比如今天遇见了几个麻子脸,男的还是女的,地点是小川町的集市[559],还是上野公园,等等,都被他写进了日记里。

    他确信关于麻子脸的知识决不输于任何人。前阵子,有位留洋归来的朋友来访,主人甚至问人家:“西洋人里有麻子脸吗?”那位朋友说:“是啊……”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才接着说,“那个,很少吧!”主人又不死心地追问:“很少,就是说,还是有的吧?”朋友无奈地回答他:“就算有,不是乞讨的,就是卖苦力的呀。有教养的人中好像一个也没有。”主人说:“是呀,和日本有点儿不一样呀。”

    主人按照哲学家的意见歇了同落云馆争吵的心思,固守在书房之中陷入了思考。也许是接纳了哲学家的忠告,打算在静坐中消极地修养他敏锐的精神吧,但他原本就是气量狭小之辈,一味地忧闷独坐,肯定也坐不出什么好结果来。他虽然也意识到了,莫如把英语书送进当铺里,跟着艺伎学学《喇叭调》[560]会更好,然而他那样偏执的人是不可能听得进一只猫的劝告的。算了,还是随他去吧!所以,最近这五六天我都不往他身边凑,自顾自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今天,距离那一天算起,刚好是第七天。照着禅宗的说法,人只有在死后的头七之日方可勘破一切、了断尘缘,有些人便不顾一切地结跏趺坐,我家主人会怎样呢?是死?是活?这回总该有个了断了吧。我慢悠悠地顺着檐廊溜达到书房门口,侦察室内的动静。

    书房坐北朝南,六张榻榻米大小,向阳的一面摆着一张大书桌。只说大书桌,大家还没什么概念。应该说是长六尺,宽三尺八寸,高和宽差不多的大书桌。当然这不是现成的,而是和附近的家具店商量后定做的一张兼具卧铺功能的书桌,乃是件稀罕物。为什么会新做了这么一张大书桌呢?又是什么原因起了要睡在书桌上的念头呢?因没能直接问过本人,我也就一无所知了。也许是一时心血来潮,才把这么个不好打理的物件儿抬进了书房吧。或许就如我们常见的某种精神病患者一样,他把两件毫不相关的事物联想在了一起,就任性地硬是把书桌和卧铺结合起来了。总之,就是个新奇的想法。缺点就是只有新奇,却没啥用。我亲眼瞧见过主人在这张书桌上睡午觉时翻身掉下来,直滚到檐廊下去。打那以后,他好像就没再把这张桌子当成过床铺。

    书桌前有个薄薄的美利奴羊毛坐垫,上面有三个烟卷烫的窟窿,可以看见里面灰黑的棉花。背着身子在坐垫上正襟危坐的正是主人,一条脏成了灰色的兵儿带打了个死结,左右两边的带子松垮垮地垂到脚面上。我若在这个时候抓着带子玩耍,总是会被突然敲一下脑袋。千万别靠近那条带子。

    还在思考啊?明明有句话说得好:“臭棋篓子思考的时间再长也是白搭”嘛。我从他身后探出头去一看,书桌上有个闪闪发亮的东西,晃得我不由得眨了眨眼睛。“奇怪的玩意儿!”我抵抗着耀眼的强光,一动不动地盯住那个亮闪闪的东西。于是我知道了,原来那道亮光,是书桌上一面晃动的镜子发出来的。不过,主人为什么要在书房里摆弄镜子呢?如果说到镜子的话,那肯定是浴室里的那一面。事实上,今天早上我还在浴室里见过那面镜子。之所以要特别指出来是“那一面”,是因为主人家除了那一面之外,就再没有第二面镜子了。主人每天洗完脸之后梳分头,用的就是这面镜子。或许有人要问了:“像主人那样的男人怎么还会留分头?”其实是主人在别的事上都很懒散,唯有在梳头这事儿上极上心。从我来这个家起,直到现在,甭管天气有多热,主人就从来没有理过平头。他的头发一定要留二寸长,在左边像大将似的把头发分开两侧,右边的头发还要向上一抿,抿得溜光锃亮。这说不定也是精神病的一种表现吧。我觉得他这种过分讲究的分头和那张书桌极不协调,但因为并不妨碍他人,所以也就没人说三道四。他本人也很得意。

    关于主人赶时髦梳分头的事儿暂且不表,若要问他为什么要留那么长的头发,其实是这么回事儿:据说天花不仅侵蚀了他的脸部,而且还早已深深侵入了他的头顶。所以,他如果像一般人似的,留个平头或三分头,短发的发根上就会露出几十个麻子来,不管他怎么抚摸,也去不掉那些斑斑点点,它就像放飞在荒野里的萤火虫,也许还挺风流的呢!只是这种风流并不招妻子待见。只要把头发留长就能遮掩缺陷,那么他当然不喜欢自曝其丑了。若有可能的话,他甚至希望脸上也能长出头发来,好将颜面上的麻子也遮掩了。所以根本没必要把免费天生的头发再花钱剪掉,搞得头顶上也长了天花这件事儿尽人皆知。这就是主人留长发的理由,而留长发则是他梳分头的原因,这原因便是他照镜子的缘故,是镜子会放在浴室里的来由。而且,也充分说明了只有一面镜子这个事实。

    本该放在浴室里的家里唯一的一面镜子,现在竟然跑到书房来了,这要么就是镜子患了离魂症,要么就是被主人从浴室拿来的。如果是主人拿来的,那他为什么要拿来呢?也许是前文提到过的“消极修养”所必需的工具吧。据说从前有位学者出门求学,见一和尚正打着赤膊在磨瓦片儿。他问和尚:“你为什么要磨瓦片儿?”和尚回答说:“没什么,我想做一面镜子,现在正拼命地磨呢。”于是学者大惊道:“不管你是怎样的高僧,瓦片儿终究也不可能磨成镜子吧。”和尚听了哈哈大笑,说:“是吗?那就算了吧。这就像不管读了多少书,还是难悟大道一样。”主人也许是听说过这个故事才从浴室里把镜子拿出来,自得地左照右照摆弄个没完吧。大约又有乐子好瞧了,我悄悄窥伺着他的情形。

    主人对于来自暗处的窥探一无所觉,他正狂热地盯着一面镜子。镜子本就是个恐怖的东西。深夜点着蜡烛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独自照镜子,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就像我,第一次被家里的小姐把镜子按在脸上照住时,便曾大惊失色,吓得绕着宅子跑了三圈多。就算现在是大白天,像主人那样死盯着镜子看,自己也必定会觉得自己那张脸可怕吧。只需一眼,就知道那是一张令人不快的脸。片刻后,主人自言自语评价道:“这颜值果然不怎么样。”能承认自己貌丑,倒也的确令人敬佩。他举止虽癫狂,说的话却是真理。若能再进一步,就会害怕自己的丑恶了。人类如果不能彻骨彻髓感觉到自己是个可怕的浑蛋,那就谈不上是个阅历丰富的人。而如果不是阅历丰富之人,那就无论如何也解脱不了。主人既已达到了如此境界,本应顺势而为,再加上一句:“哇,好可怕呀!”可他却怎么也不开口了。说完了“这颜值果然不怎么样”之后,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忽然高高地鼓起了腮帮子,然后照着自己鼓起的腮帮子扇了两三下,真不知他这是念的什么咒。这时我总觉得有张脸似乎和这张脸很像,琢磨了半天才终于想起来,原来是女佣的那张脸。

    因为是顺便,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女佣的脸吧,那可真是鼓鼓囊囊的啊。前不久有人拿了穴守稻荷神社[561]的河豚灯作为礼物送给主人,女佣的脸便和那河豚灯一样圆鼓鼓的。因为鼓胀得厉害,以至于连两只眼睛都不见了。河豚本身就胀鼓鼓的、通体浑圆,可女佣的骨骼却本是多边多角的,在这样的骨骼上膨胀起来,简直就像是一座苦于水肿的六角钟。女佣若听见了这番话,必定要勃然大怒,所以有关女佣的介绍就这么多吧,还是回主人的话题。主人就这样尽可能地吸入空气鼓起腮帮子,如前所述,用手扇自己的脸,边扇边自言自语道:“皮肤绷得这样紧,有麻子也看不见了。”

    这回他又侧过脸去,用镜子照着受光面的半张脸。“这么一比,两边儿的差异就非常明显了,还是正冲着太阳的一边看起来比较平整。真是怪了呀!”他一副感慨万千的样子道。

    然后他呼地把右手伸出去,尽量把镜子拿远了一些静静地审视。“这样的距离看起来就不显眼,距离太近了还是不行。不光是脸,一切事物皆如此。”他以一种了悟的口气说。接着,他又突然把镜子横过来,以山根为中心,眼睛、前额、眉毛都骤然向着这个中心聚拢。那样貌一眼看去令人十分不快,“呀!这可不成!”他自己也意识到了,便立刻停了下来,“怎就生了这样一副凶恶的面孔呢?”他有些不信地把镜子调整到距离眼睛恰好三寸的地方,右手的食指在鼻翼上刮了一下,刮过鼻子的手指用力往桌上的吸墨纸上一抹,从鼻子上刮下来的油脂就圆圆地浮现在吸墨纸上了。他会玩的把戏很多,接下来那刮过鼻翼油脂的手指又掉转方向,一下子把右眼的下眼皮翻转过来做了个俗称的“鬼脸”,干净利索地完成动作移开了手指。这究竟是在研究麻子呢,还是在和镜子比赛大眼瞪小眼呢?真是叫人搞不懂。主人看来是个没定性的,就在我观察的这段时间里,他便玩出许多花样来。岂止如此,若秉持善意将其解释为《魔芋问答》[562]的话,主人也许正是为了便于“见性自觉”才这般以镜为鉴,演绎出种种行止的吧。

    人类所有的研究,其实都是为了研究自我。所谓的天地、山川、日月、星辰,都不过是自我的别名罢了。脱离自己去研究其他的项目,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如果人能够跳出自我,那么在跳出的瞬间,他们便已失却了自我。而对于自己的研究,除了自己以外,没人会替你代劳。不管是想研究别人,还是希望别人来研究自己,那都是徒劳的。所以,自古以来,豪杰都是靠自己的力量成为豪杰的。如果能靠别人了解自己,那就等于让别人替自己吃牛肉,而自己还能辨别出牛肉的老嫩程度。所谓“朝闻法,夕闻道,梧桐案前,秉烛执卷”,皆不过是引发自证的权宜之计而已。别人讲的法,别人论的道,及至于学富五车的蠹纸堆里,都不可能有自我的存在。若是有,那也是自我的魂灵。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有魂本就胜于无魂。追逐影子,未必就没有碰上本体的时候。大多数影子基本上是离不开本体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主人摆弄镜子时,也还算得上是个有见识的人。比那些把爱比克泰德等人的思想囫囵吞枣,强充学者的人强多了。

    镜子就像是酿造“骄傲自满”的机器,同时又是“自吹自擂”的消毒器。如果怀着浮华虚荣之念面对镜子,那就再没有比镜子对蠢货更具有煽动力的工具了。自古以来,因无能自负损人害己的事迹,确实有三分之二都是镜子造成的。正如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个好事的医生发明了“改良斩首器械”[563],从而犯下弥天大罪一样,最初做镜子的人必定也要寝食不安吧。可是,每当嫌弃自己,或是自己萎靡不振时,就再没有比照镜子更灵验的丹药了。镜子一照,妍媸美丑立现。人一定会发现:“就自己这副模样,竟还能挺胸抬头吹嘘自己是个不错的人,一直活到今天!”能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才是人生中最幸运的时期。再没有比自己承认自己愚蠢更值得尊敬的了。在这种贵有自知之明的傻瓜面前,所有装腔作势自命不凡的人都必须低下头来以示折服,即便打算昂然对我方轻蔑嘲讽一番,但在我方看来,他那昂然的姿态却正是低头折服的表现。主人还到不了“照镜识愚”的贤者境界,但却还是个能够公平地看清自己脸上有麻子的人。自认貌丑,也许会成为他认识自己灵魂卑贱的阶梯。他是个前途有望的人!说不定这也是被那位哲学家狠批的结果呢。

    我边想边继续观察主人的情形。毫无所觉的主人在玩完了做鬼脸之后,道:“充血好像挺严重呀。肯定是慢性结膜炎了!”说着,他用食指的侧面连连用力地揉充血的眼皮。可能是眼皮发痒吧,只是那眼睛不揉都已经那样红了,这么一揉更受不了了。肯定用不了多一会儿,就要像腌鲷鱼的眼珠子一样烂掉了。

    片刻后,他睁开眼睛对着镜子一瞧,那眼睛果然混浊得如同北国的寒冷的天空,模糊一片、黯淡无光。可他平常本就没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夸张点儿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双目混浊,模糊得分不清白眼球和黑眼珠子。正如他的精神一贯恍惚、不得要领一般,他的眼睛也永远蒙蒙胧胧暧昧不清地漂在眼窝的深处。有人说这是胎毒所致,也有人说这是天花的后遗症,据说他小时候为了治病没少祸害柳树虫和红蛤蟆[564],但可怜的母亲想尽了办法却没有换来希望,他的两眼至今仍旧是呆怔模糊的。依照我的想法,他这种状态绝不是胎毒和天花导致的。他的眼珠子之所以在如此晦涩不明的苦海中彷徨,全因他那不通透的头脑,那种作用已达到了暗淡溟蒙的极致,所以自然会表现在形体上,让不知情的母亲有了不必要的担忧。有烟升起就知道必定有火,眼珠混浊便证明此人愚钝。由此可见,主人的眼睛正是他心灵的象征,他的心像天保钱一样中间有个孔,所以他的眼睛也必定像天保钱一样,面值大却不中用。

    这回又开始捋胡子了。本来就长得杂乱的胡子,一根根都各随己愿任意生长。即便这是个个人主义盛行的社会,但这样各自为政极端自由地生长,给宿主带来的麻烦可想而知。主人有鉴于此,最近对胡子们做了大量的训练,尽可能地将胡子们做了系统化安排。主人的积极努力没有白费,胡子们近来的步调总算稍微统一了些。主人甚至得意道:“过去那是长胡子,从今往后要变成蓄须啦!”努力见了成效,受到成效的鼓舞,主人觉得自己的胡子前途大好,于是从早到晚,只要手闲着就要对胡子们大加整治一番。他的志向,是要留一撮像德国皇帝那样积极向上的翘胡子。所以也不管那毛孔的朝向是横着的还是向下的,他都一把抓住一律往上扯。胡子们可遭罪了,连胡子的宿主也时常觉得疼。不过,这是训练,不管胡子们愿不愿意,都要被生拉硬拽地往上扯。在局外人看来,这好像不过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嗜好,只有当局者才懂得这是最恰当的,这和教育家玩弄打压了学生的本性,却还扬扬得意地炫耀“让你们瞧瞧我的手段”一样,也毫无可指责的理由。

    主人正以满腔热情训练他的胡子,长着多角形脸的女佣从厨房过来了,说:“来信了。”将总是红通通的手一下伸进了书房。右手抓着胡子、左手拿着镜子的主人,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回头望向门口,多角形脸的女佣一见那奉命倒立成倒八字的胡子,便急忙跑回厨房,趴在锅盖上哈哈大笑不停。主人毫不在意,悠然放下镜子,拿起了书信。第一封信是铅印的,词句颇为威严,且先读之如下:

    敬启者:谨祝吉祥多福。回顾日俄之战,以连战连捷之势,已奏恢复和平之功。吾忠勇刚烈之将士,大半已在“万岁”声中高奏凯歌,万民欢腾,其乐何如。宣战大诏一旦颁发,义勇奉公之将士久赴万里异国疆域,克酷暑严寒之苦,忍万般艰辛。其一心战斗、为国舍命之至诚,自当铭刻于心,永不忘也。而军队之凯旋,将于本月告终。故此,本会拟于二十五日,代表本区全体民众,为区内一千余名出征将士召开盛大之凯旋庆祝会,并借此慰藉军人遗属。故特竭诚欢迎莅席,以聊表谢忱。如蒙诸位大力支持,本会得以顺利举办此盛典,则实为本会无上之荣光。为此,敬请赞助,踊跃捐款,不胜翘盼之至。

    谨启

    寄信的是位有爵位在身的贵族。主人默读一遍之后,直接将信笺叠起装回了信封中,佯作不知。捐款,恐怕他是不肯做了。前些日子他拿出了两元还是三元,作为东北歉收的赈灾捐款,然后逢人便宣扬:“被义捐啦!我被义捐啦!”既说是义捐,那必定是主动掏的钱,不可能是“被如何”,又不是遭了贼,说“被怎么样”肯定是不妥当的。尽管如此,依旧仿佛遭了贼一样的主人,不管是说“欢迎军人”,还是说“贵族募捐”,要不采取点儿强硬措施,仅凭一纸铅印信,我觉得他才不会掏钱呢,他只会佯作不知。按主人的意思,欢迎军人之前,首先应该欢迎他自己。欢迎完了自己之后,差不多的就都可以欢迎欢迎了,但自己手头实在不便,欢迎的事还是交给贵族老爷们去操劳吧。

    主人拿起第二封信:“哟!又是铅印信呀!”

    值此秋凉之际,谨祝贵府阖家兴盛。

    敬启者:敝校之事,如您所知,自前年以来,被二三名野心家所阻挠,一时陷于困窘交加之境。窃以为,此皆为不肖针作之无德所致,深以为戒。兹经卧薪尝胆,苦心筹划,我校将独力兴建符合理想之校舍,谋求新建校舍经费之途径。此途径无他,乃即将出版名为《缝纫秘法纲要特刊》之手册。本书实为不才针作苦心研究多年,在遵循工艺原理法则之上,耗尽心血而成。为使普通家庭能普遍购置本书,仅在制作工本费外略加薄利。但愿此举为发展缝纫技术得尽绵薄之力的同时,尚能积些微薄利以充新建校舍之经费。基于以上请求,万分惶恐,特呈上敝人印发的《缝纫秘法纲要》一册,恳请购买,不妨赐予家中侍女,以表赞助之意,权作对敝校新建经费之捐款。百拜求援,匆匆谨启。

    大日本女子裁缝最高等大学院

    校长 缝田针作

    九拜叩上

    主人冷淡地将这封郑重的书信揉成一团,“啪”地丢进了废纸篓里。针作先生好不容易地九拜叩上与卧薪尝胆,对事情没有任何帮助,可怜哪。

    主人开始处理第三封信。这第三封信绽放着极为独特的光彩。信封是红白相间的横条纹,像卖棒棒糖的招牌般华丽,正当中用八分体[565]大笔特书:“珍野苦沙弥先生帐下。”书信中会不会出现个“多多样”[566]?这虽不好说,但表面看来,确实十分华丽。

    若由我来律天地,我便可一口饮尽西江[567]水;若由天地来律我,则我不过是陌上一粒微尘。须问:天地与我有何干?……第一个吃海参的人,应敬其胆量;第一个吃河豚的人,应敬其勇气。食海参者,如同亲鸾[568]再世;吃河豚者,恰似日莲[569]化身。至于苦沙弥之流,只知葫芦干酿醋酱。吃点儿葫芦干醋酱便能为天下名流者,吾迄今尚未曾见也。

    亲朋密友会出卖你,父母在你面前会藏私,爱人也会弃你而去。富贵原本不可靠,爵位俸禄也能一朝失却。你头脑中秘藏的学识也有发霉的时候。你又将何以恃仗?在天地之间有何可凭仗?神吗?

    神,只不过是人类痛苦绝望之下捏造出的泥胎,只是人类的臭屎橛儿凝结成的臭粪堆而已。靠着不可依仗的东西求心安。嗟乎,醉汉随意胡吣的胡言乱语,蹒跚步向坟墓。油尽灯自灭,业[570]尽又会剩下什么呢?苦沙弥先生!且请饮清茶一杯……

    不把他人当人,就无所畏惧。不把他人看成人的人,气愤于这个不把我当成我的社会,那结果将会如何呢?权贵显达之士不把人当人,只在别人眼里没有他时才怫然变色。随便他变不变色吧,混账东西……

    当我把人当成人,而他却不把我当人时,鸣不平者便爆发式地从天而降。此爆发行动便被命名为革命。革命并非鸣不平者所为,实乃应权贵荣达之士喜好而生也。

    朝鲜多人参,先生何故不用?

    天道公平 再顿首 于巢鸭

    针作先生拜了“九拜”,这人却仅仅是“再顿首”。只因不是募捐书,那态度便狂狷酷炫一举免了七拜。这封信虽不是募捐书,读起来却异常艰涩难懂,不管向哪家杂志投稿,都有充分的理由不被采用,所以我觉得头脑出了名不通透的主人定会将其撕得粉碎。却不料,主人竟会翻来覆去地读了又读。也许他认为这种书信里有什么深刻的含义,所以决心要追根究底弄清楚其中的含义吧。说起来,天地之间未知之事太多太多,没被赋予意义的却一件也没有。不管是多么晦涩难解的文章,只要想解释,就能轻易解释。说人傻也好,说人聪明也行,都是简单就能说清楚的。不仅如此,就算想说明“人是狗”“人是猪”,那个命题也并不太难。要把山说成是洼地也行,说宇宙是狭小的也无碍。说乌鸦是白的,把小町[571]说成丑妇,把苦沙弥先生说成君子,也都未必讲不通。所以,即便是这样一封毫无意义的信,只要想办法给它套上些理论解释,那也能给它找出点儿意义来。特别是像主人这种对自己不懂的英文能胡编乱造硬解释的,那就更爱牵强附会了。学生问:“明明天气糟糕,为什么还要说‘good morning’?”这一问题让主人连续思考了七天。又被学生问:“哥伦布用日文怎么说?”主人又耗费了三天三夜的工夫冥思苦想。对主人这种人来说,吃点儿葫芦干甜醋酱他便自诩为天下名士,吃了朝鲜人参便以为要闹革命,他要想点儿含义出来做解释,那自然是随时随地轻而易举的。

    过了一会儿,主人就像解释“古德毛宁”之类的问题一样,似乎也领会了这些难懂的词句中的含义,大加赞赏道:“意义相当深远呀。这定是位对哲理有相当研究的人士。真是高明的见地!”从这一席话便能看出主人是何等愚蠢了。不过,如果反过来想,倒也不算全错,还有点儿对的地方。主人有个毛病,他喜欢赞誉那些不着边际却又不懂的事物。这毛病也不见得只有主人有。搞不懂的地方必定潜伏着不可轻忽的东西,莫测之处总能引发人的崇高之感。正因如此,俗人总喜欢不懂装懂地四处吹嘘,而学者却把懂了的事情讲得叫人听不懂。大学课程也是如此,讲授未知事物的大受好评,讲解已知事理的却不受欢迎,由此便清晰可知了。

    主人对于这封信的敬服,也并不是因为他明白了信中的意义,而是因为始终琢磨不透对方的主旨何在。是因为信中忽然冒出来的海参,又或是忽然冒出来的臭屎橛儿。所以,主人尊敬这封书信的唯一理由,就如同道家尊敬《道德经》、儒家尊敬《易经》、禅宗尊敬《临济录》一般,是因为基本上没看懂。但是,完全没看懂,他又觉得不服气,于是便胡乱添些注释,做出一副看明白了的样子。不懂装懂再加些许敬意,自古以来就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儿。主人恭敬地将八分体的名家手笔卷了起来,放在桌上,抄起手来陷入了冥想沉思中。

    “有人吗?有人吗?”正在此时,大门处传来请求入见者高声叫门的声音。声音像是迷亭,却又不符合迷亭不请自入的风格,不停地叫门。主人在书房里早就听见了叫门声,却依旧抄着手一动不动。大约是认为出门迎客不该是他这个主人的工作吧,所以他从不曾在书房里应门寒暄过。女佣刚才出门去买肥皂了,女主人正在上厕所。于是,适合出去应门的就只剩下我了,可我也不愿意出去。于是,客人便从脱鞋的地方跳上敷台[572],拉开屋门,大摇大摆地进来了。主人有主人的一定之规,客人也自有客人的应对。我感觉客人是奔客厅方向去了,听到客厅的隔扇门被又开又关地来回拉了两三回,然后再奔着书房的方向而来。

    “喂,你是开玩笑吗?干什么呢?有客人来啦!”

    “哟!是你呀!”

    “什么‘哟,是你呀’!你既在家,好歹也该应一声呀!简直像到了没人的空宅子似的。”

    “啊,因为我一直在思考。”

    “就算是在思考,说声‘请进’,总还是可以的吧?”

    “倒也不是不能说。”

    “你真是一点儿没变,还是那么沉得住气!”

    “前些日子开始,我正专心于修养精神呢。”

    “我很好奇呀!修养精神就不能答话,这样的日子里上门的客人可要遭罪了呢!你那么沉得住气,客人可受不了。其实,来的不只我一个,还给你带来了贵客呢!你出去见见吧!”

    “你带谁来啦?”

    “别管是谁,你出去见一见!人家说一定要见你。”

    “谁呀?”

    “别管是谁了,快站起来!”

    主人依旧抄着手,突然站起身来道:“你又想捉弄人吧?”

    他漫不经心地走过檐廊,进了客厅,便见六尺壁龛的正面主位上肃然端坐着一位老人。主人不由得放下两只手,一屁股坐在了隔扇旁。这么一来,他便和老人一样面西而坐,双方都不便见礼寒暄了。而过去的老派人都是很讲究繁文缛节的。

    “哦,您那边儿请坐!”老人指着壁龛催促主人。主人在两三年前认为在客厅里随便坐哪儿都一样,可后来听别人讲解了有关壁龛的知识,他才明白壁龛原来是由上座演变而来的,是上司贵客的专座。自那以后,他就决不再靠近壁龛一带了。特别是见到一位素未谋面的长者威严地坐在那里,他就更不敢往上座上坐了,就连客套寒暄都不会了。只鞠躬行了个礼,便重复着对方的话,道:

    “哦,您那边儿请坐!”

    “哎呀,那就不便说话了。还是您那边儿请。”

    “不,那么……还是您那边儿请……”主人含含糊糊地学对方说着客气话。

    “您太客气了。您这样客气,倒要叫我惶恐不安了。还请您别客气。噢,您请……”

    “您如此客气……实在惶恐……惶恐不安……还是您请。”主人满脸通红,嘴里咕咕哝哝地说。精神修养看来并没什么效果。

    迷亭君站在隔扇后面笑着瞧热闹,估量着差不多是时候了,才从后面推了一下主人的屁股,道:“喂,你往前边儿去!你靠着隔扇这么紧,我都没地方坐啦。别客气,你到前边儿去吧!”说着,便硬挤过来。主人无奈,只得往前挪了挪。

    “苦沙弥君,这位就是我常对你提起的静冈的伯父。伯父!这就是苦沙弥君。”

    “啊,初次得见!听闻迷亭常来府上打扰。老朽有心早想登门拜访,以便当面聆听高见。恰好今日路过府上附近,便特来拜会,当面致谢。今后尚请诸多关照。”一口旧式的开场白说得十分流畅。

    主人是个交际不广、拙嘴笨舌的人,又没见过这样作风老派的老人,一开始就有点儿怯场了。他正无措时,又听老人滔滔不绝地一套寒暄,顿时将什么朝鲜人参、棒棒糖招牌的信封尽数忘得精光,只迫不得已做些古怪的回答。

    “我也……我也……我本应登门拜访……请多多关照……”说完,他从榻榻米上微微抬起头来,却见老人依旧拜伏在地上,他吓了一跳,又慌忙诚惶诚恐地拜伏下去。

    老人数着呼吸,在恰当的时机抬起头来,道:“寒舍原本也在此地,久居天子脚下。江户幕府倒台的时候迁居静冈的,其后,便几乎不曾来过。此番故地重游,简直要辨不清方向啦。若非有迷亭相伴,定然是办不成事的。真可谓‘沧海桑田’啊!自德川将军受封采邑以来,历三百余载,就连那样的将军府……”话说到这里,迷亭先生便不耐烦了:“伯父,将军家也许确实值得感激,但明治时代也不赖嘛。过去就没有什么红十字会之类的吧?”

    “那是没有。根本没有什么红十字会。特别是得以拜谒皇族天颜这件事,若非明治盛世,是绝对不可能的。老朽幸得长寿,才能以这副样貌也出席了今日的大会,并得闻亲王殿下的玉音,吾已死而无憾啦。”

    “好啦,就您阔别多年后这趟东京游,也够福气啦。苦沙弥兄!我伯父啊,是因为这次的红十字会全体大会,才特意从静冈来东京的。今天我陪他一起去了上野,现在是刚刚回来。所以,他还穿着我前些天在白木裁缝铺定做的大礼服呢!”迷亭提醒主人注意道。

    主人一看,老人果然是穿着大礼服的。只是这大礼服穿在身上,却一点儿也不合身。袖子太长,领口大敞,背上开了一道沟,腋下向上吊着。就算是样式再怎么不好,费尽心机也难做出这么邋遢的。而且白衬衫和白衬领还是分家的,一仰头就从空当里露出喉结来。关键是,那黑领结到底是打在衬领上的,还是打在衬衫上的,就叫人分不清了。

    大礼服尚能将就忍一忍,可那个白发扎就的小髻,就可谓一大奇观了。那把传说中的铁扇又怎么样呢?我凝神看去,原来正紧贴在老人的膝旁放着。

    主人此时终于清醒过来恢复常态了,便将精神修养的心得应用在了老人的服装上,不由小小吃了一惊。他原本不太信迷亭说的话,以为再不济老人也总不至于像迷亭说的那么不像样,但此番见面一看,才知实际却比说的更不像样。如果自己的麻子能成为历史研究材料的话,那么老人的小髻和铁扇就具有更大的价值了。主人本想问问铁扇子的来历,可又不好刨根问底,可谈话冷场的话又怕失了礼数,于是就问了个极平常的问题:“去了很多人吧?”

    “哎呀,非常多的人呀!而且那些人还都紧盯着我看……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好奇了。从前可不是这样的……”

    “是啊,从前可不这样呀。”主人像个老者似的说道。他倒并非是不懂装懂,只看作是昏头昏脑中随口冒出的那么一句也就罢了。

    “而且,大家都爱盯住我这把兜割[573]瞧。”

    “那把铁扇很重吧?”

    “苦沙弥君,你拿一下试试。可是相当重的哦。伯父!您让他试试!”

    老人拿起看似很重的铁扇递给主人:“不好意思,您受累!”

    仿佛在京都黑谷神社参拜的人接过莲生大师[574]当年用过的太刀似的,苦沙弥先生恭恭敬敬地接过铁扇,在手中拿了一会儿,道:“果然。”便还给了老人。

    “大家都‘铁扇、铁扇’地叫,其实这叫‘兜割’,和铁扇完全不是一种的东西……”

    “哦?那是做什么用的?”

    “是劈砍盔甲……趁敌人眼目眩晕之际,克敌制胜的武器。据说是从楠木正成[575]时代开始,一直沿用至今……”

    “伯父,这就是楠木正成用过的兜割吗?”

    “不是,不知是什么人的。年代久远,也许是建武时期[576]的东西吧。”

    “虽说也许是建武时期的东西,可寒月君就倒霉啦!苦沙弥兄,我们今天回来时恰好路过大学,机缘巧合,就顺道去了理学部参观物理实验室。因这把兜割是铁制的,结果导致实验室里的磁力装置全部乱了套,引发了大混乱。”

    “不对,绝不可能发生那种事呀!这是建武时期的铁,品质绝佳,不可能有此风险!”

    “品质多么好的铁也不行呀。刚才寒月君就是这么说的,没办法。”

    “你说的寒月,就是那个磨玻璃球的人吗?年纪轻轻的可真惨!他总该干点什么正经事儿吧。”

    “惨!他那也算‘研究’呀!那个玻璃球要是磨成功了,也能成为了不起的学者呢。”

    “要是磨个玻璃球就能成为了不起的学者,那谁都能行了。我也行呀。玻璃店老板就更没问题啦。做那种活儿的,在中土叫作‘玉石匠’,乃是身份极其卑贱之人。”老者说着看向主人,暗暗期待主人赞同他的说法。

    “原来是这样啊!”主人恭敬地附和。

    “如今之世的一切学问皆是形而下的学问,看似不错,然关键时刻,却全不中用。过去可不是这样的,武士们干的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营生,为了在紧要关头能够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所以平常就要致力于修心。您大约也知道,这可绝不是磨球搓针之类容易办到的雕虫小技啊!”

    “的确如此!”主人依旧恭谨有加地说。

    “伯父,所谓的修心,就是不要磨球,只抄着手打坐吧?”

    “你这想法可真叫人头疼!修炼绝非易事。孟子有言道:‘求放心’[577]。邵康节[578]则说过:‘心要放。’还有佛家的中峰法师告诫众生曰:‘具不退转。’[579]这些都不是轻易就能懂的。”

    “反正我是无法理解呀。那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

    “你读过泽庵禅师的《不动智神妙录》吗?”

    “没有,听都没听说过。”

    “心之置所,言心置何处。心置敌身之动,则心为敌身之动所取。心置敌刀剑,则心为敌刀剑所取。心置我刀剑,则心为我刀剑所取。心置思不被砍杀之所,则心为思不被砍杀之所而取。心置对人戒备,则心为对人戒备所取。盖言之,心无置所。”[580]

    “一点儿没忘,全背下来啦!伯父的记性真好呀!这么老长,苦沙弥兄,你听懂了吗?”

    “的确如此。”主人又是一句“的确如此”混过去了。

    “喂,你说,是不是这样呀?心之置所,言心置何处。心置敌身之动,则心为敌身之动所取。心置敌刀剑……”

    “伯父,苦沙弥君对这事儿可是很有心得的哦!他最近常在书房里修养精神呢!已到了有客来都不出迎的境界,把心抛却了,所以,一身轻松呀!”

    “啊!这可是可佩可嘉之事呀……你也应一起修炼才好啊!”

    “嘿嘿嘿嘿,我可没那个闲工夫呀。伯父,您自己清闲,所以觉得别人也都在玩乐吧?”

    “你实际上不就是在玩吗?”

    “可我是‘闲中有忙’呀!”

    “对了,像你这样粗枝大叶的,就必须修心才行。成语说的是‘忙里偷闲’,没听说过还有‘闲中有忙’的。是吧,苦沙弥先生?”

    “是啊,未曾听说过。”

    “哈哈哈哈,你们这样我可招架不住了。我说伯父,怎么样?我们去吃久违了的东京鳗鱼吧,再请你喝几杯竹叶青。从这里坐电车,一会儿就到。”

    “吃鳗鱼倒是个好主意,不过我今天还约了杉(san)原见面,就不奉陪了。”

    “啊!是杉(shan)原吗?那老爷子还结实着呢吧?”

    “不是杉(shan)原,是杉(san)原呀。你总是读错,真叫人头疼。叫错别人的姓名是非常失礼的。以后要多注意啦!”

    “可是,明明写的是杉(shan)原呀?”

    “写的是杉(shan)原,可读的时候要读成杉(san)原。”

    “真够怪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名目的谐音叫法,古来有之嘛。蚯蚓的日本读音是‘咪咪兹’,和‘看不见’是同音。就和蛤蟆读作‘卡诶路’,和‘翻过来’是谐音一样。”

    “欸!还真是没想到呀!”

    “蛤蟆一被打死,就会翻过肚皮来仰面朝天,于是翻过来的谐音就成了癞蛤蟆的名称。把篱笆叫成篱耙,把菜茎叫成菜秆,也都是一回事。把杉(san)原叫成杉(shan)原,那是乡下人的叫法。不注意的话,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那,您现在是要去见杉(san)原吗?真麻烦。”

    “怎么啦?你要是不愿意去也没关系,我一个人去好了。”

    “你一个人能去吗?”

    “走着去比较困难。给我叫个车,从这儿坐车去吧!”

    主人遵命,立刻吩咐女佣跑去车夫家。老人啰啰唆唆一番寒暄话别,在小髻上戴上圆顶硬礼帽走了。把迷亭留下了。

    “他就是你伯父吗?”

    “是我伯父呀!”

    “果然如此。”主人又在棉坐垫上坐下,抄着两手陷入了沉思。

    “哈哈哈,是个豪杰吧?我也以有这样一位伯父感到荣幸呀。不论带到哪儿去,他都那么有风度。吓你一跳吧?”迷亭觉得能让主人吃一惊,感到十分高兴。

    “什么呀?我并没有被吓着。”

    “这你都没被吓着?够胆量。”

    “不过,那位伯父在某些方面相当了不起呀。比如主张精神修养什么的,甚是值得敬佩。”

    “值得敬佩吗?你如果现在也是六十岁的话,大概也和我那位伯父差不多吧,一样落后于时代。好好注意吧!要是轮到你成了落伍的,那可就太难看了。”

    “你总担心落后于时代。然而根据时间和场合的不同,有时落后于时代反而更显得了不起呢!首先就来说说学问这东西,总是不断向前探索,永无止境。总之是不会有满足的时候。可东方学派的学问看起来虽消极,却余韵悠长,值得细品。因其讲求精神修养之故。”主人照搬了前阵子从哲学家那里听来的话,当成自己的学说陈述了一遍。

    “了不得了!你的说法怎么好像跟八木独仙的说法一样呢。”

    听到八木独仙这个名字,主人不由得吓了一跳。实际上,前些日子来拜访卧龙窟说服主人后飘然离去的那位哲学家,可不正是这位八木独仙吗?主人适才像煞有介事发表的那一番议论,正是从八木独仙处现学现卖得来的。迷亭以为主人不知道那位先生,便在间不容发之际道出了这位先生的名头。如此一来,便暗挫了主人临时乔装的假象。

    “你听过独仙的理论吗?”主人心慌意乱地探问。

    “你还问听没听过?他的理论自十年前在学校开始至今,从来就没有变过。”

    “真理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也许正因为它不变,才更可信呢!”

    “哦,就是因为有人给他捧场,独仙才能屹立不倒啊!首先,是八木这个姓氏就很不错。那胡子完全就是山羊胡。而且,从住学生宿舍的时候开始,那胡子就长得那么恰到好处了。独仙这名字也够新颖够特别。从前,他到我那儿投宿的时候,就会照例讲一些消极的精神修养的理论。他老是没完没了地重复相同的内容,我就说他:‘你是不是该睡觉了呀?’人老兄却轻松地回答:‘不,我不困!’照旧聊他的消极论,真是烦死我了。没辙了,我只好央告他说:‘没办法!你不困,可我快困死了。怎么样,你也睡吧!’总算求着他睡下了,结果那天晚上老鼠跑出来咬了独仙君的鼻头,大半夜的又闹腾了一场。这位老兄嘴上说得漂亮,什么大彻大悟,可实际上照样怕死,他非常担心,责怪我说:‘鼠疫病毒要是传遍全身可就糟啦!你快帮帮我呀!’搞得我十分为难。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我就去厨房在纸片上粘了些饭粒来糊弄他。”

    “怎么糊弄的?”

    “我说:‘这是进口的膏药,是最近德国的一位名医发明的。被印度人的毒蛇咬了,贴上这膏药立刻便见效。你贴上这膏药吧,肯定不会有事的。’”

    “你从那时起,便深得糊弄人的个中妙处了吧?”

    “……于是乎,独仙君那个老实人便完全相信了我说的话,安心地呼呼大睡了。第二天我起床一看,膏药下边吊着些线头似的东西,原来是把他那山羊胡子给粘上了,真是太好笑啦!”

    “不过,跟那时候相比,他现在可长进多了。”

    “你最近见过他吗?”

    “一个星期以前刚来过,跟我聊了很久才走的。”

    “怪不得!我还奇怪你怎么卖弄起独仙的消极论来了呢!”

    “说实话,当时给我的触动非常大,所以我现在也立志要发奋修身养性了呢。”

    “发奋自然是好事儿。只别太把别人的话当真,小心吃亏上当啊。反正你就是个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的人,这可不行。独仙不过是嘴上说得漂亮罢了,要真遇到事儿,他和你我是一样的。你还记得九年前的大地震[581]吧?那时候从宿舍二楼跳下去摔伤的,就只有独仙一个人呀。”

    “对那事儿,他本人不是很有一套说辞吗?”

    “是呀!要叫他自己说,他跳下去还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呢。说什么:‘禅机玄妙呀!千钧一发之际、电光石火之间,我能够做出迅速惊人的反应。其他人一听说地震都惊慌失措,只有我当机立断从二楼窗户跳了下去,凸现了修炼的功效。真乃可喜可贺……’他一瘸一拐地说着,还挺高兴。真是个嘴硬的家伙!总之,那些嚷嚷什么禅呀、佛呀的人,才是最古怪的一群家伙。”

    “是吗?”苦沙弥先生有点儿泄气地道。

    “他前些日子来的时候,定是对你讲了些类似禅宗和尚们常说的梦话吧?”

    “嗯,他就跟我说了‘电光影里斩春风’这样一句诗,然后就走人了。”

    “那个‘电光’呀,十年前开始就是他唬人的拿手好戏了,真是可笑。你要一问无觉禅师的‘电光’,整个宿舍里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他老兄一着急就常常把‘电光影里’错念成了‘春风影里斩电光’,真是太有趣了!你下次不妨试试,单等他若无其事讲述时,你就从各个方面找理由进行反驳。这样,他立刻就会颠三倒四胡说八道起来。”

    “碰上你这样爱胡闹的,谁也受不了。”

    “还不知道是谁胡闹呢!我最讨厌那些禅僧和悟道的家伙了。我家附近有个名叫南藏院的寺庙,有个八十多岁的老和尚隐居在那里。前些日子下雷阵雨,一个霹雷落在院子里,劈倒了庭前的一棵松树。不过,听说那和尚却泰然自若、满不在乎,可仔细一打听,原来他根本就是个聋子嘛,当然泰然自若啦。无非就是这么回事吧。独仙如果只管自己一个人悟道,那也就由得他去。可他还动不动就来劝说别人,真不是个好东西。眼下就有两个人为独仙所迷惑,变成了疯子。”

    “是谁?”

    “谁?一个就是里野陶然呀。因为受了独仙的影响,他疯狂地迷上了禅学,去了镰仓,结果就在那儿发了疯。圆觉寺门前有一个铁道口吧?他闯进去之后,在铁轨上打坐,并气焰嚣张地说要定住对面驶来的火车给大家看。幸亏火车及时刹车,他才保住了性命。接下来他又换了说法,这次说自己是水火不侵、金刚不坏之身了,钻进了寺内的荷花池里,在里面冒着泡直打转。”

    “死了吗?”

    “这时又幸好有个参加道场的和尚从这儿路过,把他救了上来。那之后,他就回了东京,最后患腹膜炎死了。死因虽是腹膜炎,但造成腹膜炎的原因,却是因为在佛堂里每天吃的都是大麦饭和腌咸菜。总之,也等于是独仙间接地害死了他。”

    “太过痴迷了,也好也不好啊!”主人有点儿害怕地说。

    “其实,被独仙迷惑的,还有一位同学。”

    “太危险了!是谁呀?”

    “立町老梅呗!他也被独仙挑唆得满嘴净说些‘鳗鱼升天’[582]之类的胡话,最后他心想事成了。”

    “什么心想事成了?”

    “终于,鳗鱼升天,肥猪成仙了。”

    “怎么回事?”

    “如果说八木是独仙,那么立町就是猪仙了,再没有像他那样贪图口腹之欲的肮脏人了。那样贪吃再加上禅僧的不良用心,两厢结合可就没救了。一开始我们也没注意到,现在想起来,净是些怪事儿。他到我家来就总说些胡话,什么‘炸肉排是不是飞到那棵松树下了呀’‘在我老家,鱼糕会乘着木板游泳呢’之类的。光说说也就罢了,还催我说:‘一起去你家门外的水沟里挖金团[583]吧!’搞得我没辙,自后都告饶投降啦。然后,又过了两三天,他终于成了猪仙,被关进了巢鸭疯人院。本来,猪是没资格发疯的,全是托了独仙的‘福’,他才沦落到那儿去了。独仙的影响力可是十分强大哟!”

    “哦?他现在还在巢鸭吗?”

    “当然在啦,而且还嚣张自大得很呢!最近,他说立町老梅之类的名字太不讲究,所以自号‘天道公平’,以替天行道为己任。可凶啦!对了,你有空去探望一下吧!”

    “天道公平?”

    “就是天道公平呀!你别看他是个疯子,名字倒是起得漂亮。有时他也写成‘孔平’。他说世人多半执迷不悟,他定要拯救世人。于是便胡乱给朋友们写信,我也收到了四五封呢。有的信写得太长了,因超重我还补了两次邮费呢。”

    “这么说,寄到我家来的也是老梅的信喽?”

    “也给你这儿寄啦?那家伙真是古怪呀!也是红色信封吧?”

    “嗯。是中间红,两边白,很独特的信封。”

    “那个呀,听说是特意从中国订购来的。很好地体现了猪仙的格言:‘天道白,地道白,人间道占中间红艳艳……’”

    “还是很有讲究的信封呀!”

    “正因为发疯,才如此讲究。而且,即使疯了,贪吃这一点却依然没变,每回写信,都必然要写有关食物的内容,实乃怪哉!寄给你的信里也写了吧?”

    “嗯,写了海参。”

    “老梅挺喜欢吃海参的,当然要写。还有呢?”

    “还写了河豚和朝鲜人参什么的。”

    “河豚配朝鲜人参,美味呀!他是让你吃河豚如果中了毒,就煎朝鲜人参汤喝吧?”

    “好像不是这个意思吧。”

    “不是也无所谓,反正他是个疯子。就写了这些?”

    “还有呢。说:‘苦沙弥先生!且请进清茶一杯!’”

    “哈哈哈……‘且请进清茶一杯!’这也太过分了!他一定是想狠狠批驳你一番。干得漂亮!天道公平君万岁!”迷亭先生觉得太有趣了,大笑道。

    主人这才知道,他怀着些许敬意反复诵读的书信,其发信人居然是个地地道道的疯子,顿时觉得先前付出的热忱和苦心都白费了,因而很是气恼。同时又想到自己竟劳心费力地去揣摩研读了一个疯子的文章,便又有些羞惭。然后再想到自己对一个疯子的作品那样感佩,便怀疑自己是不是也有些神经不正常。他又羞又恼又疑虑,三者交加混合在一起,就令他有些坐立难安了。

    就在此时,有人粗暴地拉开了最外面的格子门,沉重的脚步声似乎两步就到了门口脱鞋的石板处,“劳驾,烦劳通传!”门外有人大声喊道。

    主人屁股沉得很,迷亭反倒是个爽快随意的人,不等女佣出门迎客,他就嘴里招呼着“请进”,两步穿过中厅,跑到门口去了。迷亭去别人家从不叫门,总是大模大样地闯进来,十分招人反感。可他来了以后便如书童般承担起迎来送往的工作,倒也十分好用。只是不管迷亭再怎么随意,他也毕竟是个客人,客人出门去迎客了,而作为主人的苦沙弥先生却端坐在客厅里纹丝不动,实在是没有规矩!这要是一般人,必定也会紧随在迷亭后面出迎,但苦沙弥先生却不是一般人。他泰然自若地在坐垫上安坐。“安坐”与“安居”,其意相近,然实质却大不相同。

    迷亭飞奔出大门外,不断地和来人说着什么。片刻后,他冲着屋里大喊:“喂!主人家!劳您移步出来一趟。你要再不出来,可就赶不及了。”

    主人不得已,这才抄着两手,端着架子慢吞吞出来了。一看,迷亭手中正捏着一张名片,蹲着身子和来人周旋,躬身驼背毫无尊严。名片上写着警视厅刑警吉田虎藏。和虎藏君并排站着的,是个年龄二十五六岁个子高高的英俊男人,穿着一身进口条纹棉和服。奇怪的是,那男人和主人一样,都抄着手一声不吭地站着。我总觉着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人,细细打量一番才想起来,这人可不只是好像见过,而是前些日子深夜来访拿走了山药的那个贼。哎呀!这回莫非是大白天的就要公然从正门进来吗?

    “喂,这位是巡查的刑警,抓住了前些日子偷东西的贼,需要你出面认证,特意前来通知你的。”

    主人看来是终于明白了刑警到他家来的目的,于是低下头恭敬地对贼深施了一礼。估摸着他是觉得贼比虎藏君更加仪表堂堂,便贸然自认为他是刑警吧。贼肯定也大吃一惊,可他又绝不可能告知说:“我其实是个贼哦!”就只好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当然,他还是依旧抄着手,因为肯定是戴着手铐呢,叫他拿出手来他也办不到。一般人看见这情况,基本都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我家这位主人不是一般人,他有个非常怕见官差警察的毛病,十分畏惧衙门中人的威风。理论上来讲,警察之流原不过是自己这些纳税人花钱雇来的护卫而已,这事儿他心里清楚得很,可一旦面对现实,他却格外恭顺。主人的父亲昔日曾是偏僻村庄的里正,养成了对上位者点头哈腰的习惯,这习惯说不准就传承给了儿子。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呀!

    刑警觉得主人很奇怪,便嬉笑着告诉他:“明天呢,请您上午九点以前到日本堤警察分局来一趟。被盗物品都有些什么啊?”

    “被盗物品有……”主人刚说了个开头,却遗憾地发现已经全不记得了,能记住的就只有多多良山平的山药。他心里想的是,山药之类的无所谓,就别提了。可刚说了个“被盗物品……”的开头,后面不接着说下去,岂不像与太郎[584]那个呆瓜似的有失体面。若被盗的是别人家,说不清楚也就罢了,可被盗的是自己家,也给不出个清楚明白的答案,这可就是不能独当一面的证据了。主人想到这里,便断然道:“被盗物品有……山药一箱。”

    看来那贼这时也觉得很搞笑,他低头把脸埋进了和服的衣襟里。

    迷亭哈哈大笑道:“看来你是真心疼那点儿山药呀!”

    刑警的态度却十分认真,说:“山药没找回来,不过其他东西基本上都找回来啦。好啦,你去看一下就清楚了。另外,归还给你的时候,你还要打个收条,所以去的时候别忘了带图章……一定要在九点以前到日本堤分局,是浅草警察署管辖下的日本堤分局。好啦,再见吧!”刑警自顾自交代完便走了,贼也跟在后面出了门,因他的手抽不出来没法关门,所以只好敞着门就走了。主人虽然怕官差,但看来也有些不满,鼓着腮,砰的一声把门甩上了。

    “哈哈哈……你倒是很尊敬警察嘛!你的态度要是平常也那么谦恭有礼的话,那就算得上是个好男人了。可惜,你是只对警察恭敬,那就不怎么样啦。”

    “可人家是特意来通知我的呀!”

    “来通知?那是他的工作呀!平常待之足矣!”

    “可那不是普通的工作呀!”

    “当然不是普通的工作啦,是侦探那种令人讨厌的工作嘛。比普通工作还不入流!”

    “你说这种话,可是要遭报应的!”

    “哈哈哈哈……好吧,那就不说刑警的坏话啦。不过,你尊敬刑警也就罢了,居然连盗贼也尊敬起来了,这可真叫人吃惊。”

    “谁尊敬盗贼啦?”

    “你呀!”

    “我哪里结交过盗贼啦?”

    “哪里结交过?不是你对盗贼恭敬行礼的吗?”

    “几时?”

    “就在刚才,你不是弯腰低头的吗?”

    “净瞎说!那不是刑警吗?”

    “刑警能是那副打扮吗?”

    “正因为是刑警,所以才是那副打扮呢!”

    “真顽固!”

    “你才顽固呢!”

    “好啦,首先第一点,刑警到别人家能那么抄着手直挺挺呆站着吗?”

    “没规定刑警不能抄着手吧?”

    “那么凶,真是怕了你了。你向人家鞠躬行礼的时候,他可是始终站着没动呀!”

    “刑警嘛,也许会有点儿跩的情形啦。”

    “反正你就是固执己见,怎么说也不听呗。”

    “我当然不听啦。你嘴上老说贼呀贼的,可你又没亲眼见过那贼进来时的样子。不过是单凭想象就一口咬定罢了。”

    话说到这份儿上,看来迷亭是对面前这个不可救药的男人彻底绝望了,竟一反常态地沉默下来。主人却觉得这么久以来终于折服了迷亭一次,十分得意。在迷亭看来,主人的价值因他的顽固而贬值。而在主人看来,却正是因为自己的顽固,才高出了迷亭一头。世间就是有这样矛盾的事儿层出不穷。就在有人自以为顽固到底就能取胜的当儿,其本人的人品行情却是一落千丈。奇怪的是,顽固者到死都以为捍卫了自己的体面,至于事后别人的轻蔑,和没人理睬什么的,却是他们做梦也意识不到的。这是一种幸福,据说这种幸福被称为“猪的福气”。

    “不说别的了,你是打算明天去吗?”

    “是呀!叫我九点以前到,我八点出门。”

    “学校怎么办?”

    “请假呗!学校有什么的。”主人硬邦邦地甩话道,看来胆气颇壮。

    “够豪气呀!你请假行吗?”

    “没问题呀!我们学校发的是月薪,不用担心扣工资,没事的。”主人说得很坦白。要说滑头,他也的确滑头,可要说单纯,他也真是个单纯的家伙。

    “你去是可以,但你认识路吗?”

    “认识啥?坐车去不就得了?”主人口气很冲地说。

    “你是个比静冈的伯父也不遑多让的‘东京通’,实在佩服!”

    “你想怎样佩服都行啊!”

    “哈哈哈,日本堤分局,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地方哟!在吉原!”

    “什么?”

    “在吉原[585]呀!”

    “是那个有花柳街的吉原吗?”

    “是啊,提起吉原,东京不就那么一个嘛。怎么样?想去看看吗?”迷亭君又开始消遣主人了。

    主人一听吉原,便稍显犹豫,可转眼又改了主意:“吉原是吧?有花柳街嘛!既是说了去,那就一定要去!”他偏要在这种无谓的事情上逞强,蠢人总是在这类无聊的事情上意气用事。

    迷亭只接了一句:“嗯,挺有意思的,你去看看吧!”

    由刑事案惹出的一场风波到此就告一段落了。迷亭接下来照旧胡诌八扯、废话连篇,直扯到傍晚时分才说:“回去太晚,恐惹伯父生气。”言罢告辞离去。

    迷亭走后,主人草草用罢晚饭,便又回到书房中再次抄着手沉思起来:

    “我所钦佩并打算极力效仿的八木独仙,听迷亭这么一说,似乎也并不是个值得学习的人。不仅如此,他所倡导的学说还总有些不合常理,正如迷亭所言,是属于有些疯癫之列的。更遑论,他还有两个疯子徒弟。太危险了!如果随便接近,我也难保不被扯进那个系列里去。我读了文章之后,惊艳之余,深信是个有远见卓识的高人的天道公平,真名叫立町老梅,却原来是个纯粹的疯子,如今就住在巢鸭疯人院里。迷亭说的固然有些是夸张的玩笑话,但立町老梅在疯人院里恣意妄为、沽名钓誉,以天道主宰者自居,这些恐怕都是事实吧。这么说来,我自己说不定也有点儿这种倾向吧。常言道‘同气相求、同类相聚’,我既钦佩疯子的学说,那么至少是对那篇文章的言辞表示赞同的,也许我和疯癫也相去不远了。即便现在还没被同化,然,既比邻而居,与疯子为伍,也许于不觉间便推倒了划分界限的壁垒,同处一室促膝谈笑。那麻烦可就大了!细细想来,自己这阵子的思维活动的确连自己都感到吃惊,真是奇怪又稀奇了。脑浆一夜之间发生的化学变化,总的来说,就是意志变成行动、发声化作言辞。这种情形真是不可思议,在很多方面已经失却了中庸。舌上没龙泉,腋下未生清风,牙根有恶臭,筋斗有癫气,越来越糟糕了。据此看来,我说不定已经是一名十足的精神病患者了。幸而尚未伤人,还没做出扰乱社会治安的事,所以还没被驱逐出城市,依然作为一名东京市民待在这里吧。这不是什么‘消极’或‘积极’之类的小问题,首先要从脉搏开始检查情况。但是,脉搏好像没什么不对劲儿。是头脑发热?可也没什么冲昏头脑的征兆。只是,总叫人惴惴不安放不下心。”

    “总这样拿自己和疯子做比较,总是算计自己和疯子的类似之处,看来是难以逃脱疯子的范畴了。这都是方法不对。把疯子作为标准,给自己牵强附会地加上疯子的解释,所以才得出了那样的结论。如果是以健康人为标准,将自己置于健康人的行列进行考虑,也许就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吧。那么,首先就必须要从近处着手。一是今天来的那位身穿大礼服的伯父怎么样?‘心之置所……’的说法好像也稍微有些怪异。第二个就是寒月,他怎么样?从早到晚带着便当只一味地磨玻璃球,这也是疯子的同伙。第三个迷亭怎么样?他以恶作剧为天职,无疑就是个快乐的疯子。第四个呢……金田夫人,她的恶毒心肠已完全超出了常识,是个纯粹的疯婆子无疑了。第五就该轮到金田老板了,虽还没见过面,但就看他对老婆毕恭毕敬、琴瑟调和的样子,倒是个非凡的人物。不过,非凡恰恰是疯狂的别称,所以只这一点就可以把他和疯子归为同类了。然后呢……还有,‘落云馆’的诸‘君子’。从年龄上来说,都还稚嫩得很,但在狂躁这一点上,却是些横空出世的暴徒。这样一个个细数下来,差不多都是疯子的同类了,倒意外地令我安心。由此看来,也许整个社会就是一个疯子群体。疯子们聚在一起,互相争斗,互相仇视,互相谩骂,互相争夺,整个群体就如细胞一般分崩离析、膨胀生发,这般循环往复地维持下去,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社会吧。或许其中有几个知事明理的,却反被当成了碍事的,这才建造了疯人院这种地方,把那些人关押进去,再不许出来。这么看来,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而在疯人院外闹腾的倒都是些疯子。疯子在被孤立的时候到处都把他们当作疯子,可当疯子们凝聚成一个团体,拥有势力之后,也许他们就成了健全的人。大疯子滥用金钱与权力,指使众多的小疯子为非作歹,还被夸赞为‘了不起的人’,这种例子想必很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完全搞不懂。”

    以上如实地描写了主人当夜在孤灯下深思熟虑时的心理活动。他头脑的不通透,在此问题上也显示得一清二楚。他就算蓄着恺撒皇帝式的八字胡,也还是个连常人与疯子都分不清的糊涂虫。不仅如此,他好不容易提出了这么个问题让自己思考,最终却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便就此停下了思考。不管对什么事,他都是个缺乏彻底思考能力的人。他的结论模糊得就像他鼻孔里喷出来的“朝日”牌香烟一样,难以捉摸。这便是他所发议论的唯一特色,是应该记录下来的事实。

    爷是只猫。也许有人怀疑,明明是只猫,如何能将主人的内心世界描述得如此翔实精细呢?不过,此类小事儿,于吾等猫儿来说,实在算不得事。我懂得读心术。至于什么时候学会的,这等闲事,尔等就不需多问了,反正爷就是会。趴在人们的膝上时,我就将柔软的毛皮外衣轻轻贴在人的肚子上。于是唰地产生一道电流,他的满腹心思就立刻被映在了我的慧眼之中。就在前几日,主人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突然他生出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念头,他想:“要是剥下这张猫皮做成坎肩,一定很暖和吧。”我立刻便察觉了他的想法,不由得大为惊恐,真是太可怕了!因为我有这种能力,主人当晚脑中浮现的上述种种思潮,才幸而得以面向诸公报道出来,敝猫深感荣耀。不过,主人的思考就停留在“完全搞不明白”这个结论上了,之后便酣然入睡。到了明天,曾经想过些什么、都想到哪儿了,他保管会忘个一干二净。今后,假如主人再次思考起有关疯子的问题,他必定会从头开始重新思考一遍。这么一来,他最终是不是还会采取同样的思维方式?是否还会得出“完全搞不明白”的结论?那可就没谱了。不过,不管他再重复思考多少次,也不管他是按照怎样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他最终都只能得出一个“完全搞不明白”的结论。

    十

    “欸,已经七点啦!”女主人隔着隔扇唤道。主人不知是醒了,还是正在酣睡,他背着脸也不答话。不回话是这人的习性,只有不得不开口的时候,他才会“嗯”上一声。就连这一声“嗯”,也是轻易不出口的。人如果懒得连答话也嫌烦,就总觉得别有一番情趣,只是这种人并不招女人喜欢。现在,就连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对他都不大敬重,至于其他人,说是“可想而知”也不为过吧。见弃于亲兄弟者,又怎可能得到倾城美人的怜爱?主人是连自家妻子都不待见的,自然更入不了世上一般淑女们的青眼。我原本没必要借此时机故意爆料主人不受异性青睐的事儿。然其本人的想法却意外地走偏了,硬是编派理由,说自己之所以不招妻子待见,全是上了年纪的缘故,由于他这糊涂的根源,我出于帮他清醒的热心,所以才在此略提上一提。

    女主人在指定的时间提醒主人时间已经到了,可主人不仅无视了妻子的提醒,还背着脸连“嗯”一声也没有。女主人断定即便有错也在丈夫而非自己,便露出一副“迟到了也与我无关”的神情,扛着扫帚和掸子往书房去了。

    不多时,书房中便响起了啪嗒啪嗒胡乱拍打的声音,表示惯常的打扫工作开始了。打扫的目的究竟是为了运动,还是为了游戏呢?这与不负责打扫的我无关,我只需假作不知就行了。不过,像女主人这种打扫方法,却不得不说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说它是毫无意义的呢?因为她只是单纯地为了打扫而打扫。掸子在隔扇上大略地一拂而过,扫帚在榻榻米上大体上一划拉,这就算打扫完毕。至于扫除的原因及结果,她是不担丝毫责任的。因此之故,干净的地方每天都很干净,堆着垃圾和积满灰尘的地方照旧垃圾成山、尘埃遍布。古时有个典故叫“告朔之饩羊”[586],说的就是敷衍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些。不过,即便是打扫,也并非是为了主人才打扫的,偏偏还每日不辞劳苦地坚持打扫一番,这正是女主人了不起的地方。妻子与扫除,作为多年的习惯,已经形成了固定的联想模式,二者牢牢地结合在一起。至于打扫的实际效果,便如同女主人尚未出生之前一样,又像笤帚和掸子还没发明的往昔一样,丝毫不见成效。想来这两者的关系,就如形式逻辑学命题中的名词一样,不管内容如何,便被结合在一起了。

    我和主人不一样,生来就爱起早。此时,早已是腹内空空受不住了。怎奈家中的人尚未用膳,就凭一只猫的身份,无论如何我也是不可能得到早饭的,这正是猫的可悲之处。一想到热气腾腾的汤汁说不定正从我的餐具鲍鱼壳里散发出浓香呢,就坐立难安。明知是虚幻无望之事,却还要心存侥幸,此时只将那丁点儿侥幸在心中想想便罢,沉着不妄动方为上策,但我却做不到这一点,非要亲身实践试试,看心中的愿望是否与实际情形相符。即便这尝试注定要失望,最终的失望也应该来自自我实践后的认知。我饿得实在受不了了,便爬进了厨房。先向灶台后面阴影里的鲍鱼壳里瞄了一眼,果然不出所料,依旧是昨日傍晚吃干舔净的样子,在从天窗漏进来的初秋阳光下静静地闪着奇异的光彩。

    女佣已将刚煮好的饭倒进了饭桶中,现正在炭炉上的锅里搅拌。饭锅周围溢出的米汤流成几条被粘住烤干了,像粘上了吉野纸。既是饭和汤都做好了,我觉得也该可以给我东西吃了。这种时候就没必要瞎客气了,就算不能如愿以偿,反正也没什么亏吃,便决定催她快给我备上早饭。我再怎么是个吃闲饭的,也一样会饿。想到这里,我便娇声娇气地喵喵叫起来,叫得如嗔似怨、如泣如诉。女佣却一副完全无视的样子。她生来就是犟脾气,我早就知道她不通人情了,但还是婉转娇啼,想唤起她的同情,这可是爷的拿手本事。这回,我又试着喵呜——喵呜——地叫,带上了几分悲壮之音,自信这叫声连天涯游子听了也要被勾得肝肠寸断。女佣却恬然处之,全不理睬。这女人莫不是个聋人吧?可聋人也干不了女佣活儿啊,也许她只是单单听不见猫叫声吧。世上有一种人是色盲,其本人自觉视力良好,但叫医生一说便成了残废。而这位女佣,大约就是声盲吧?声盲当然也属残废之列。明明是个残废,还那么傲慢不可一世。夜里不管我多么尿急求她开门,她都是绝不给开的。偶尔也放我出去过,却又再不放我进来。即便是夏日,那夜露也伤人,更遑论秋霜了。在那屋檐下蹲一宿,等待日出,是何等凄苦啊!简直不敢想象。前些日子,我吃了个闭门羹,甚至遭到了野狗的袭击,危急时刻,幸而爬上了一家仓房的屋顶,在那里哆嗦了一整夜。这一切都是女佣的不通人情造成的不幸。面对这么个女人,就算哭给她听,她应该也会无动于衷没反应吧?不过,饿则抱佛脚,穷则盗,爱则写情信,世间之事莫不如此,逼迫到极致,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

    “喵——嗷——呜——喵——嗷——呜——!”叫到第三遍时,为了唤起女佣的注意,我特意试着用了复杂的叫法。我确信自己的叫声美妙可媲美贝多芬的交响乐,但似乎对女佣没有产生丝毫影响。她突然跪下,掀起一块活动地板,从里面拿出一根刚好四寸长的生炭来,然后在炭炉角上咔嚓咔嚓将那长家伙敲成了三截,周围被碎炭屑弄得黑乎乎一片,似乎还有些许碎屑飞进了汤里。女佣不是个拘泥于这等小事儿的女人,直接将三段炭从锅屁股后面扔进了炭炉中,反正就是对我的交响乐充耳不闻。没奈何,我打算悄悄回餐室去。路过浴室的时候,三个女孩正在里面洗脸,非常热闹。

    说是洗脸,上面两个大的是幼儿园的学生,排行第三的小囡囡还是个只会跟在姐姐屁股后面打转的小不点儿,所以她们根本不会正确地洗脸和灵巧地化妆。最小的竟从水桶里拖出湿抹布在脸上来回乱抹。用抹布洗脸肯定是不会舒服的,可对一个每当地震摇晃时就大叫:“好好玩呀”的孩子来说,用抹布洗脸这种小事儿也就不足为奇了。也许她比八木独仙看得还要更通透呢。长女不愧是长女,她担负起了姐姐的责任,哗啦啦洗漱完毕,倒掉了漱口杯里的水:“小宝!这是抹布呀!”她劈手夺下了抹布。

    小宝也是个极其自负的孩子,不会轻易就听姐姐的话。“不要——啊!巴不!”一边说,一边抢回了那条抹布。这“巴不”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什么语种,谁都不知道。只知道是这个小家伙发脾气时经常说的话。

    抹布此时在姐姐和小家伙之间左右来回拉扯,水从正中间含水的部位滴滴答答流下来,毫不留情地滴落在小家伙的脚丫上。若只是湿了脚还好,连膝盖也湿漉漉的了。小家伙身上穿的是件元禄[587]衫子。您要问她什么是元禄,听来听去才慢慢弄明白,原来但凡带有中型图形花样的衣服,都被她叫作元禄,也不知道是谁教给她的。

    “小宝!元禄都湿了,别闹啦!嗯?”姐姐还会说俏皮话。可这位博学的姐姐最近却常把“元禄”和“双六”[588]说混了。

    由“元禄”我联想起一件事来,顺便啰唆几句。这孩子经常说错词儿,有时说错的话叫人哭笑不得。例如,“着火啦,蘑菇(火星)[589]飞来啦!”“到御茶酱汤(御茶水)[590]女子学校去上学!”把惠比寿[591]和厨房弄混。还有一次说:“我可不是桔梗店的孩子。”细细盘问后才明白,原来是把“桔梗店”和“陋巷里的出租屋”搞混了。主人每回听到孩子说错话都会发笑,可他自己到学校去教英语时,可能会把比这更荒唐的错误认真地教给学生们呢!

    小宝并不叫自己做小宝,她总自称为宝宝。发现元禄衫湿了,便哭叫起来:“元绿娘(元禄凉)!”

    元禄又湿又冷,那可不得了!女佣急忙从厨房里跑出来,拿起抹布给她擦拭衣服。

    在这场混乱中比较安静的是二姑娘澄子。澄子小姐转过身去,打开从架上滚下来的香粉瓶,不停地涂涂抹抹化妆。她先用伸进瓶里的手指在鼻子上一抹,便出现了一条白色的竖道,使鼻子的部位格外明显。接着蘸有白粉的手指抹上了脸颊,将白色带到那里,脸蛋上也出现了一团白。刚化好这么点儿地方,碰巧女佣进来给小宝擦衣服,顺手连澄子的脸也给擦了。澄子看起来便有些不满了。

    我从旁观看了这番情景,便从餐室溜到主人的卧室,打算悄悄看看主人起床没有,却到处寻不见他的脑袋,只看见被子下伸出的一只脚背厚约十文半[592]的大脚丫子。他大概是怕头露在外面被叫起床的打扰,所以才把头缩进被子里,真像个缩头乌龟。正在此时,已打扫完书房的妻子又扛着笤帚和掸子过来了,和之前一样,在隔扇门处喊:“还没起来吗?”

    她站了一会儿,盯着那个脑袋缩得看不见的被窝,这次依旧没有回应。妻子两步跨进门来,把扫帚咚地往地上一戳,“你还不起来?喂!”喊完,又再次等主人的回应。

    主人这时其实早已醒了。正因为是醒着的,为了防备妻子的袭击,他才事先把头缩进了被窝里固守阵地。他觉得只要不探出头来,就能躲过去,仰仗着这种可笑的想法还打算继续睡,妻子却绝不肯放过他。第一次妻子喊他起床的声音还在门槛处,他觉得起码隔着六尺远,感觉还比较安心。当妻子咚的一声把扫帚往地上一戳时,距离就已经逼近在三尺左右了,把他吓了一跳。不仅如此,特别是第二次问他“你还不起来吗”,这次的声音传进被窝里来,不论是距离还是音量,气势都较前一次翻了倍。他才知道自己的躲避已经到头了,小声地“嗯”了一声。

    “你不是说九点以前要出门吗?再不快起来,可就赶不及了。”

    “你不说,我现在也要起来啦。”

    回答的声音从盖在身上的棉睡衣的袖口里传出来,真乃奇观。妻子常被他这一手蒙骗,原本放心地以为他会起床,哪知一转眼他便又酣然入睡了。所以,妻子觉得不能疏忽大意,便又催促他:“喂!快起来吧!”

    明明已经说过马上就起来了,还要被“快起来!快起来”地呵斥,心情自然是非常不爽的。尤其是像主人这样任性的人,就更觉得不爽了。下一刻就见主人一把掀掉了蒙在头上的被子,两只眼睛瞪得老大吼道:“嚷什么嚷呀?我都说了要起床,自然会起来的!”

    “你嘴上说起床,可不还是没起吗?”

    “谁说的,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谎?”

    “你哪一次不是在说谎?”

    “胡说!”

    “还不知道是谁在胡说呢!”咚的一声,妻子把扫帚一戳,站在主人枕边的姿态还真是威风凛凛。

    正在此时,后邻车夫家的孩子小八忽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只要主人一发火儿,小八就必定大哭,这是车夫家的老板娘对小八下的令。每回主人发火儿,小八就大哭,也许因此她能从金田老板处得到点儿赏钱,只是小八就不大好受了。有这么个当妈的,这孩子肯定是要从早哭到晚了。如果主人能察觉到后邻家的情形,稍微克制一下怒气,小八的命也许还能活得再长久些。可不管金田先生的委托是怎样的,车夫老婆竟干出这种蠢事来,由此可以断定,她比天道公平还要疯狂得多。

    小八如果只是在主人发火儿的时候哭一哭,那也还能歇口气儿,可金田先生还雇了附近的地痞流氓,每当他们假扮今户烧的鬼脸时,小八就必定会哭。这是在没判断出主人是否生气的情况下,他们猜测这么做主人一定会发火儿,于是就提前把小八弄哭了。这么一来,也就分不清到底是主人弄哭了小八,还是小八气得主人发火儿了。要想指桑骂槐嘲讽主人也并不费事,只对着小八臭骂一顿,便等于轻而易举地打了主人的脸。相传,古时候西方的罪犯在临刑时逃亡到了国外,不能抓捕归案时,便制造一个假人作为犯人的替身,代替其受火刑。这么看来,金田一伙人中也有通晓西洋故事的军师,给他们传授过巧计。不管是“落云馆”,还是小八的娘,对一点儿手段不会使的主人来说,都是些难对付的敌手吧。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其他形形色色难缠的敌手,也许街上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劲敌吧。不过,眼下还与本文暂时没什么关系,那就在以后的文章中逐渐穿插介绍给大家吧!

    听见小八的哭声,主人看来一大清早就要动肝火了,他猛地从被褥上坐起身来。这时候,什么精神修养、八木独仙,全都被抛诸脑后了。他坐起身来的同时,两手在头上咔咔咔咔地一通挠,几乎挠下一层皮来。他两只手在脑袋上转着圈地挠,攒了一个月的头皮屑便毫不客气地飞落在脖颈和睡衣领上,那可真是非常壮观呀!胡子咋样了呢?我一看,又吓了一跳,鬓发竟都竖起来了。胡子也许是觉得宿主都生气了,只有自己冷静淡定没点儿反应,未免有些说不过去,于是便也一根根暴怒起来,以迅猛之势肆意向四面八方挺进,那情景实在是有趣得很。昨日因为面对着镜子,所以那胡子都老实服帖很齐整,像是排列在德皇恺撒陛下的脸上一般。但睡了一宿觉,所有的训练和梳理便都不复存在了,胡子又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一根根都各行其是。这就如同主人一夜速成的精神修养,第二天起来就被抹得不留丝毫痕迹,立刻将他那生就的牛心左性都暴露无遗。留着这样粗野胡须的粗野男人,居然至今还没有被免职,依然担任着教师的工作。想到这里,我才明白日本之大。正因为大,金田老板和金田老板的走狗们,才能都作为人在社会上行得通吧。既然他们都能算作人在社会上行得通,主人便也确信自己没有被免职的理由了。若有万一,便给巢鸭疯人院写封信,向天道公平先生请教请教,立刻就能明白了。

    此时的主人拼命睁大了咱昨天介绍过的那双混沌的太古眼,横眉竖目地瞪着对面的那个壁橱。这壁橱高六尺,分上下两层,每层各镶有两扇滑动门。下面那层橱柜距离被子的下端很近,几乎擦着边。坐起身来的主人只要睁开眼,就会自然而然地将视线投向那里。主人一瞧,上面糊的花纹纸已斑驳残破,直接露出了里面奇奇怪怪的内容。那里面的内容各式各样,有些是铅印版,有些是手写体,有的是里子朝外翻,有的是上下颠倒。主人看见了这些内容,立刻想看看上面都写了些什么。他本来一直恼怒不已,恨不得捉了车夫的老婆来,把她的鼻尖按到松树上去蹭树皮,可现在他突然又想读读这些废纸上的字迹了。这个变化似乎有点儿不可思议,但对一个性情爽朗脾气暴躁的人来说,却也不足为奇。就像小孩子哭的时候,只要分给他一个红豆糯米糕,他就会破涕为笑一样。

    主人过去寄宿在寺院时,曾隔着一重纸隔扇与五六个尼姑比邻而居。所谓的尼姑这个物种,她们本就是坏心眼儿女人中心眼儿最坏的一群。据说这群尼姑大约是看透了主人的脾气,她们便敲打着自己的饭锅合着拍子唱:“刚哭的乌鸦又笑了,刚哭的乌鸦又笑了。”主人特别讨厌尼姑,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不过,尼姑虽然讨厌,歌儿却没唱错。主人忽哭忽笑,忽喜忽悲,情绪激烈倍于常人,但都不持久。要说好的话,那就是不执着,心眼儿活泛。若将此话翻译成大白话,那他就是个没深度、肤浅、自负、倔强、任性,被娇纵坏的孩子罢了。既是个被娇纵坏的孩子,那他以要干架的势头猛然坐起,又突然改了念头,看起了滑动门里露出来的内容,这也就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了。

    第一眼看到的是上下颠倒的伊藤博文[593],上面还印着“明治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的日期。看来这位韩国统监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就紧紧追随天皇政令了。不知大将这段时期任的是何职呢?主人在快看不见的地方,勉强读到了“大藏卿”[594]的字样。果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啊!不管怎么上下颠倒两脚朝天,那也是大藏卿呀!稍微向左一看,这回大藏卿正横卧着午睡呢。本来就是嘛,总倒立着是坚持不了多久的。下方只能看到有个木版印刷的“汝等”二字,他很想继续往下看,可是碰巧没露出来。下一行只露出了“迅速”二字。这一句他也想看,可只露出了这么一点儿,自然就看不成了。如果主人是警视厅的侦探,就算是别人的东西,说不定也会被他毫无顾忌地扯掉。侦探这类人,都是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的,他们为了获取真凭实据,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是很难对付的家伙。希望他们能稍微客气点儿,要是不客气,那不准他们来取证就好了吧。听说他们甚至罗织捏造罪状诬陷良民。良民花钱雇的人,竟反过来诬陷治雇主的罪,真是丧心病狂的疯子。

    接着,他目光一转,看向正中心的位置,那里的“大分县”三个字正在翻筋斗。连伊藤博文都玩倒立了,大分县翻个筋斗也是理所当然。主人读到这里,双手紧紧握拳,高高地伸向天花板。这是他打哈欠的前奏。

    主人的这一声哈欠犹如鲸鱼远嚎,音调变化十分奇特,打哈欠告一段落之后,他便慢吞吞地换上衣服,往浴室洗漱去了。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妻子立刻卷起了被褥,叠好被子,又开始了例行公事的打扫。主人洗脸的方式也和妻子的打扫一样,都是十年如一日的例行公事。主人的洗漱和前些日子介绍的一样,依然是“嘎——嘎——呕——呕——”地一通闹腾。片刻后,梳好了分头,将毛巾搭在肩上,起驾来到餐室,超然地落座在长方形火盆旁。说到长方形的火盆,诸位也许会想到榉木的鱼鳞木纹,或全铜镶的里子,当家大姐头披着刚洗过的长发,支起一条玉腿来,长烟袋杆敲打在柿木的火盆边上……但说到我家主人苦沙弥先生的长方形火盆,可没那等气势排场。究竟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外行人是难以判断的,总之是件古雅之物。长方形的火盆本该擦拭得精光锃亮才能凸显其优势,可主人的这物件儿却原本就搞不清究竟是榉木、樱木还是桐木的,再加上几乎从未擦拭过,所以乌突突的,极不显眼。要说这东西是从哪儿买来的,可又记得这绝对不是买的。要说是别人送的,可又好像没人送过。如果那样,难道是偷的不成?被这么一追问,不知怎么的,主人便含含糊糊起来。以前他的亲戚中有位老人家,这位老人去世时曾委托主人帮忙看顾家里的房子。后来主人自己成了家,在从老人家里搬出去时,有一只用惯了的像自家东西似的火盆被毫不客气地带走了。这品行似乎有点儿不大好。但仔细一想,他虽然品行有亏,可这种事在人类社会中还是很常见的。据说银行家每天存别人的钱,不知不觉地就把别人的钱看成了自己的钱。官吏本来是人民的仆人,为了办事方便,人民才委托他们作为代为行使权力的代理人。但他们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每天处理事务,天长日久便渐渐地认为那权力是自身固有的了,嚣张狂妄得不容人民有丝毫置喙。人类社会里到处充斥着这种人,也就不能因为一个长方形火盆的事就断定主人有贼性了。如果说主人有贼性的话,那天下的人就都有贼性了。

    主人占据了长方形火盆的一面,饭桌摆在他的面前,另外三面分别是刚才用抹布洗过脸的小宝,在“御茶酱汤”学校上学的敦子,和把手指插进香粉瓶子里的澄子,全都到齐了,正在吃早餐。主人依次将三个女儿公平地打量了一遍。敦子的脸有着南蛮[595]铁刀护手般的轮廓;澄子作为敦子的妹妹,脸上多少带了几分姐姐的影子,倒是蛮有刷了琉球漆的朱盆[596]的资格。唯有小宝最独具异彩,生了一张椭圆长脸。只是,这长脸如果是纵向长,这世间倒是不乏其例,可这孩子的长脸却是横向长。不管流行怎样易变,也总不可能会流行起横向长的脸形吧!虽说是自己的孩子,主人看得也是心酸不已。即便如此,成长也是必然的。岂止是成长,那成长速度之快,简直赶得上寺庙里嫩笋眨眼变新竹的势头。每当意识到女儿们“又长大了”,主人就觉得仿佛身后有追兵在逼近,令他惶恐不安。不管主人再怎么迷糊,三个姑娘都是女孩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既是女子,那迟早必定要出嫁,这一点他也还是清楚的。可清楚归清楚,他却没有安排她们出嫁的本事,这一点他也有自知之明。虽说是自己的孩子,可他还是感到不好办。既然不好办,那就不生好了。可这就是人呀!若要说给人下个定义该是什么,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人就是麻烦的制造者,是自寻麻烦的家伙”。这么说就足够了。

    孩子的确是非常麻烦。她们做梦也想不到父亲正愁将来如何处置她们,都在快乐地吃着早餐。可最难办的是小宝。小宝今年才三岁,女主人特别花心思给她准备了一套适合三岁孩子用的小筷子和小碗。可是,小宝坚决不答应,她一定要抢姐姐的碗筷来用,硬要用她拿着都吃力的家伙什儿吃饭。纵观整个社会,越是无能无才的庸才,便越是专横跋扈,越想要爬上与自己的资质不相称的官职。而这种心性,早在他们的孩童时期就已经完全开始萌芽了。这既是天性,就绝非靠教育和熏陶可以矫正,还是趁早放弃的好。

    小宝把从旁边抢来的大碗和长筷子都占为己有,不断肆意发威。因为是勉强使用自己不能掌控自如的东西,所以用起来势必威势庞大。小宝先把两根筷子一起紧握在手里,噗的一下狠狠地直戳到碗底。碗里盛了八分满的饭,上面还浮着满满的酱汤。筷子的力量传到饭碗上,刚才还勉强保持着平衡的饭碗突遭袭击,立刻便出现了三十度的倾斜。同时酱汤毫不留情地溢出来,滴滴答答淌了她满胸。不过,这点儿小事儿是不会让小宝退缩的。小宝是个霸王,她紧接着把插进碗底的筷子用尽力气向上一挑,同时把小嘴凑近碗边,将挑上来的饭粒塞了满嘴。塞不下的漏网米粒混合着黄色酱汤呼号着奔涌而上,扑上她的鼻尖、脸蛋儿和下巴颏。飞扑失误洒落于榻榻米上者不计其数。这吃法真是不管不顾。我要忠告有名的金田先生及天下权贵们:诸公办事,如若同小宝用碗筷一般,那么,进入诸公口中的饭粒必会极少。且,并非以必然之势飞入口中,而只不过是误入罢了。如何?烦请三思。这般行事与“谙于世故之能者”之名颇不相符呀。

    姐姐敦子的碗筷被小宝抢走了,她只好一直用和自己不相称的小餐具凑合吃,可那碗本来就很小,即使盛得满满的,三口两口也就吃完了。所以她频频伸手去饭桶那边盛饭,已经吃了四碗,现在是第五碗了。敦子打开饭桶的盖子,拿起大饭勺,盯着饭桶看了一会儿,似乎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再来一碗,还是就此算了。最后她下了决心,挑着在没有锅巴的地方舀了一勺饭,这动作倒是不难,但当她翻过勺子要将米饭扣进碗里时,那没能装进碗里的米饭就一块块撒落在了榻榻米上。敦子丝毫不见惊慌,她小心地将撒落的米饭捡起来。我正猜测她捡米饭是要干什么呢,就见她把捡起的米饭毫不犹豫地全扔进了饭桶里。这感觉似乎有点儿脏吧。

    小宝大显身手挑起筷子的时候,恰好是敦子盛好饭的时候。姐姐不愧是姐姐,见不得小宝一脸乱七八糟的样子:“哎哟!小宝,了不得了,脸上全是饭粒啦!”她边说边急忙去收拾小宝的脸。首先是要清除寄居在小鼻头上的饭粒,我本以为她会将取下的饭粒扔掉,却不想她竟立刻将饭粒塞进了自己嘴里,顿时叫我吃了一惊。紧接着,她又开始收拾小宝的脸蛋。这里的饭粒成群结伙,看数量,两边加起来约有二十粒吧。姐姐专心地取下一粒吃一粒,终于把妹妹脸上的饭粒全吃光了。

    这时,刚才一直老实吃着咸菜的澄子,突然从舀起的一勺酱汤中发现了一块煮烂了的红薯,便一口送进了嘴里。诸位想必也都知道,再没有比煮在汤里的红薯更烫嘴的了。就算是大人不小心也会被烫伤的,更何况是澄子这么个孩子,缺乏吃红薯的经验,自然就更加狼狈了。澄子“哇”地大叫一声,把嘴里的红薯吐在了饭桌上,其中有两三块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一下子就滑到了小宝面前,停在了距离恰到好处的位置。小宝本来就很爱吃红薯,见最爱吃的红薯飞到了眼前,马上就扔了筷子,用手抓起红薯,吧唧吧唧地给吃了。

    从刚才开始主人就一直看着,纵观了整个狼狈场面,却一言不发,只专心吃自己的饭,喝自己的汤,现在正在用牙签剔牙。

    看来,主人对于女儿们是打算采取绝对放任的教育方针了。即便现在三位姑娘立刻变成“海老茶式部”“鼠式部”[597],不约而同地找了情夫私奔,主人大约也就是冷眼看着,照常吃他的饭,喝他的汤吧。这是“无所作为”的表现。不过,看看现在社会上那些号称“有为之士”的人,除了撒谎骗人的,就是暗地里使绊子坑人的,还有虚张声势吓唬人的,以及用话套话诬陷人的,除了这些手段之外,他们似乎就什么都不懂了。连中学里的青少年也有样学样,误以为不这样做就在社会上吃不开,只有扬扬得意地干那种本该感到羞愧的勾当才算得上是未来的绅士。这不叫“有所作为”,这叫“流氓无赖”才对。爷我也是只日本猫,多少也有点儿爱国心。每当看见这种所谓的“有为之士”,我就想胖揍他们一顿。这种人多一个,国家相应地就会减弱一分。有这种学生存在的学校,是学校的耻辱;有这种人民存在的国家,是国家的耻辱。可不管是怎样的耻辱,这种流氓无赖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向社会,真叫人难以理解。看来,日本的人还不如猫有气魄。真是可悲可叹呀!和这种流氓无赖的人一比,主人这样的人就可算得上是极上等的好人了。他的窝囊、无能、不抖机灵玩小聪明,这些地方都可谓是上等。

    主人以毫无作为的方式顺利地用完早餐,迅速换上西装,便要乘车去“日本堤”警察分局等候传唤了。他拉开格子门时,顺口问车夫是否知道“日本堤”在哪里,车夫嘿嘿地笑了。“就是有妓院的那个吉原附近的日本堤吧?”车夫的这种确认,还真是有点儿滑稽。

    主人少见地乘车出门了,之后妻子如常地用过早餐,催促孩子们:“好啦,快去学校吧!要迟到啦!”

    孩子们却若无其事,没有一点儿要准备出门的样子:“啊,今天放假呀!”

    “放什么假?快走吧!”母亲呵斥道。

    “可,昨天老师说,今天放假呀!”姐姐一动不动地说。

    到这时候女主人才觉得有些奇怪,便从壁橱里拿出日历来反复察看,上面果然明确地用鲜红的字体印着“节日”二字。主人大概也不知道今天是过节,还向学校递交了请假条吧。女主人也不知道今天是节日,所以可能是把请假条扔进邮箱了吧。不过,说到迷亭,他是真不知道今天过节,还是知道却装不知道呢?这可就难说了。竟然真是放假,被这一发现惊得“哎呀”了一声的女主人道:“好啦,那就都好好玩吧!”说着,她又如平常一样,拿出针线篮子开始做起针线来。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家里都很平静,没有发生可以给爷做创作素材的事件。但突然却来了位奇怪的客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穿着一双鞋跟歪了的皮鞋,一条紫色和服裙拖拉到地上,头发卷得像一堆算盘珠子,连招呼也不打就从厨房的后门擅自闯了进来。

    这就是主人的侄女,据说还是在校生,有时候星期天会过来,常和她叔叔吵上一架便告辞回去。这位大小姐有个美丽的名字叫“雪江”,不过模样儿确实不如名字漂亮,是那种上街走个几百米,就肯定能碰上一张相似面孔的大众脸。

    “婶子,你好!”一边打着招呼,就直接进了客厅,一屁股坐在了针线篮子边儿上。

    “哎哟!来得这么早呀……”

    “今天过节,我就想趁着早上的工夫来看看,八点半就出门赶忙着过来的。”

    “是吗,有什么事吗?”

    “没事。只是好久没见了,就过来瞧瞧。”

    “既是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多玩一会儿吧!你叔叔一会儿就回来啦。”

    “叔叔出门啦?去哪儿啦?真是少见呀!”

    “哦,今天呀,去的可是个特别的地方。……他去警察局了。觉得奇怪吧?”

    “啊?为了什么事?”

    “听说今年春天闯进家来的那个小偷被逮住了。”

    “所以,是被叫去做证?真麻烦呀!”

    “哪里!是归还失物呀。昨天警察特意来通知失窃的东西找回来了,叫去认领呢。”

    “哦,是这样呀。要不是有这么个事儿,叔叔可从来没这么早出过门呢。这要是平时,他现在还在睡觉呢!”

    “就没见过像你叔叔那么能睡懒觉的。你要叫他起床,他还生气。他让我今天早上七点以前一定要叫他起床,所以我才去叫醒他的。哪知,他竟钻进被窝里一声不吭。我担心他晚了,又第二次去叫他,他却把头捂在睡衣袖子里,也不知说了些什么。真是叫人惊诧到无语!”

    “他怎么那么能睡呀?一定是神经衰弱吧?”

    “你说什么?”

    “他真是爱乱发脾气。就他那样,还能在学校工作呢。”

    “什么呀,我听说他在学校可谦恭有礼了。”

    “那就更糟了。简直就是个窝里横嘛!”

    “怎么说?”

    “甭管怎么说,反正就是个窝里横!不像吗?”

    “他可不光是发脾气呀!你叫他往右,他就偏向左,叫他往左,他又偏向右,凡事都不肯听别人的。真是太顽固了。”

    “他就是脾气别扭。叔叔就爱跟人拧着来,所以您以后想让他干什么,就说反话,他一准儿就照您的意思办了。前几天我想让他给我买把晴雨两用伞,我就故意说不要、不要。结果叔叔说:‘哪儿能不要呢?’立刻就给我买了。”

    “哈哈哈哈……这办法好。以后我也这样对付他。”

    “您就这样做吧!不然要吃亏的。”

    “前些天有保险公司的人来,一定要让他买保险,给他讲了一大堆道理,这么好,那么好的,差不多说了得有一个钟头,可他说什么也不肯买。家里没有存款,又有三个孩子,要是买个保险,也能安安我的心。可在这种事儿上,他一点儿也不关心。”

    “是啊!这要万一有点儿什么事,可叫人多担心啊!”这话说得世俗气十足,全不像个十七八岁的姑娘。

    “我在后边偷听他们的交涉,真是太有意思啦。你叔叔说:‘当然,我也承认买保险是有必要的。正是因为有必要,所以保险公司才能存在嘛。’可他又倔强地说,‘但我既不死,那不就没有买保险的必要了吗?’”

    “叔叔这么说?”

    “是啊。于是保险公司的人就说了:‘人要是能不死,就不需要保险公司了。可人的生命是既坚强又脆弱的,趁着你还没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危险就找上门了。’然后你叔叔说:‘没关系,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坚决不死!’哎哟,这简直是蛮不讲理!”

    “就算下定了决心,死也是避免不了的呀。我还下定决心一定要考试合格呢,可结果还不是不及格嘛。”

    “保险公司的人也是这么说的呀!人家说:‘寿命可不是由人自己决定的。要是那样的话,大家都只要下定决心长寿,那就没人会死了。’”

    “保险公司的人说得太有道理了。”

    “说得有道理对吧?可你叔叔听不懂哇。他就跟人家胡搅蛮缠说:‘不,我决不死!我发誓不死!’”

    “他真是个怪人!”

    “就是怪嘛!太怪了。他说:‘交保险费,远不如在银行存款呢。’”

    “有存款吗?”

    “有什么呀!他自己一死了之,身后事压根儿没想过!”

    “太叫人操心了!他怎么会那样呢?就说家里常来的那些人吧,也没有一个像叔叔那样的呀。”

    “哪儿有像他那样的!他就是独一份儿呀!”

    “您不如跟铃木先生说说,拜托他常给叔叔提点儿意见。和那样稳重踏实的人在一起,凡事就轻松多了。”

    “可是,你叔叔对铃木先生的评价可不大好呀!”

    “他总是跟人拧着来!那,另一位总可以吧……哎,就是那个安详稳重的……”

    “八木先生?”

    “对呀。”

    “他对八木先生原本还算服气,可昨天迷亭先生来了,说了些八木先生的坏话,所以,八木先生也许不那么管用了。”

    “那八木先生还不行吗?那样文雅大方,端庄持重……上回还在我们学校演讲呢。”

    “八木先生吗?”

    “对啊。”

    “八木先生是你们学校的老师?”

    “不,他不是老师。是‘淑德妇女会’常邀请他来演讲。”

    “讲得有意思吗?”

    “那个嘛,怎么说呢,倒也不是多有意思。可,那位先生长了一张长脸吧,还留着一副天父一样的胡须,所以大家都心怀敬意地听他讲。”

    “你只说他演讲,那他都讲什么啦?”女主人问道。檐廊那边的孩子们已听到了雪江的说话声,三个孩子便闹哄哄地闯进客厅来。刚才大约是在竹篱外的空地上玩耍吧。

    “啊,雪江姐姐来啦!”两个姐姐高兴地大叫。女主人呵斥道:“都别吵!安安静静地坐下来!雪江姐姐正在讲有趣的故事呢。”她说着,把针线筐收拾起来,放到了角落里。

    “雪江姐姐,你在讲什么故事?我最爱听故事了。”敦子道。

    “还是讲《卡唧卡唧山》[598]的故事吗?”澄子问。

    “小宝也港(讲)!”小三伸腿从两个姐姐中间跨到前面去。不过,她说的不是要听故事,而是说她也要讲故事。

    “哎呀,小宝也要讲故事呀?”姐姐笑着问。

    “小宝等一下再讲,先让雪江姐姐讲吧。”女主人试着哄她说。

    小宝却怎么也不肯听,“不——嘛,巴不!”她大声嚷道。

    “哎,好啦,好啦,就让小宝先讲。你要讲什么呀?”雪江谦让道。

    “那个,我说,喂,小宝毕(贝),小宝毕(贝),里(你)到喇(哪)去呀?”

    “真有意思呀,然后呢?”

    “俄(我)们向(上)田泥(里)割稻几(子)去!”

    “哟,你知道得还真多!”

    “里(你)要系(是)过挨(来),会碍系(事)的!”

    “哎呀,不是‘挨’,是‘来’。”敦子纠正她说。小宝又是一声大喝:“巴不!”顿时吓住了姐姐。可敦子的半路插话,也让小宝忘了下文,讲不下去了。

    “小宝,你的故事讲完了吗?”雪江问。

    “那个,以后别再放屁!噗,噗噗!”

    “哈哈哈哈,讨厌!是谁教你这种话的?”

    “女布(仆)!”

    “坏女佣!竟然教你这种话!”女主人苦笑道,“好啦!这回轮到雪江姐姐讲啦!小宝也要乖乖地听哦!”女主人这么一说,就连小暴君也同意了,之后她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八木先生的讲演是这样!”雪江终于开口了,“据说,从前某个十字路口的正中央,有一座地藏菩萨的石像。可偏偏那个地方是个车水马龙热闹繁华的场所,石像在那里很碍事。于是,附近的人都凑到一起商量怎样把地藏菩萨的石像迁到角落里去。”

    “这是真事儿吗?”

    “是不是真的,这一点上先生什么也没说。且说,大家经过各种商议之后,那条街上最强壮的男人站出来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等我收拾了它给你们看看!’他独自一人去了十字路口,光着膀子,汗流浃背,用力又拖又拽,可那石像却纹丝不动。”

    “还真是个有分量的地藏菩萨石像呀。”

    “是呀。然后那个男人累了,就回家去睡大觉了。于是,街上的人们就又商量起来。这回是街道上最聪明的男人说:‘这事交给我办,你们就瞧好吧!’他在食盒里装满了小豆年糕,来到石像面前说:‘到这儿来!’说着还拿小豆年糕引逗。他以为地藏菩萨也是个吃货,所以想用小豆年糕引逗其到角落里去。可石像还是一动不动。聪明人发现这样做不行,他便又把酒倒进葫芦里,一只手拎着酒葫芦,另一只手端着酒盅,来到地藏菩萨像前说:‘嗨,你想不想喝一杯呀?想喝,那就请到这儿来吧!’他哄骗了整整三个小时,那菩萨像却依旧岿然不动。”

    “雪江姐姐,地藏菩萨不饿吗?”敦子问。

    “好想吃小豆年糕呀!”澄子说。

    “聪明人两次哄骗都没成功,第三次他又造了许多的伪钞,掏出假票子诱哄:‘想要吗?想要的话就来拿呀!’可还是一点儿用也没有。地藏菩萨真是顽固呀!”

    “是呀,跟你叔叔有点儿像呢。”

    “就是的,简直和我叔叔一模一样。最后,聪明人也没辙了,只得放弃。然后呢,接着呀,来了个大话精。他说:‘我一定能收拾了它,大家都放心吧!’他痛快地接下了这活儿,那说话的口气,像是在说一件极容易的小事儿。”

    “那个大话精干了什么?”

    “那可太有趣了。他呀,一开始是穿了身警察的制服,粘上假胡子,来到地藏菩萨面前说:‘嗨!嗨!你要再不动,可没你的好!我们警察会把你给扔了的!’他嘚瑟威风了一会儿。可现如今的社会,哪儿还有人会听警察的那套腔调。”

    “就是的啊。那地藏菩萨动了吗?”

    “怎么可能动?还是和叔叔一样!”

    “可你叔叔很怕警察呀!”

    “哟!真的呀!叔叔原来是那样的人啊?这么说,那就没有比警察更可怕的了吧。可地藏菩萨还是纹丝儿没动,自在得很。因此大话精勃然大怒,他脱下警服,把假胡子甩进废纸篓里。这回他换上了一身大老板的服装走出来。照当今社会的话来说,就是摆出了一副岩崎男爵[599]的样子来。很搞笑吧!”

    “像岩崎的样子,那是什么样子?”

    “就是神气十足地摆臭架子呗。然后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就叼着大烟卷在地藏菩萨周围晃过来晃过去。”

    “这是为什么呢?”

    “为了用烟雾把地藏菩萨卷走呀。”

    “太逗乐了,简直跟说单口相声似的。那,菩萨像被烟雾卷走了吗?”

    “没用啦!他面对的是块石头嘛!本来就是糊弄人的花招,差不多就行啦。可是据说他后来又装起了皇子殿下。真蠢!”

    “咦?那时候就有皇子殿下啦?”

    “大概有吧。反正八木先生是这么说的。他确实化装扮成了皇子。虽然心虚害怕,可他还是乔装打扮成了皇子。他一个大话精竟敢乔装成皇子,首先这就是大不敬呀!”

    “皇子?是哪位皇子呀?”

    “哪位皇子?不管他乔装的是哪位皇子,都是不敬呀!”

    “那倒是。”

    “他乔装成皇子,但还是没能成功。据说后来大话精实在没办法了,只得认输说:‘我就这点儿本事,降伏不了那个地藏菩萨!’”

    “活该!”

    “是啊,要是能惩办他一下就好了……街上的人们都心神不定,接着又商量了一番,可是再也没人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大家都没了办法。”

    “故事就这么完了?”

    “还有呢。最后他们雇了一大批车夫和无赖在地藏菩萨周围大叫大嚷、奔走呼喝。说是只要欺负得地藏菩萨在这儿待不下去就好了。于是,他们就分成两拨,昼夜交替轮番不停地吵闹。”

    “真是够辛苦的啊。”

    “可就这么闹腾,菩萨还是不理不睬,也是够顽固的。”

    “然后呢?后来怎么样了?”敦子热情地问道。

    “然后呀,每天不管怎么吵闹,也一点儿不见效,大家都已经感到厌倦了。可是车夫和无赖们不管需要他们吵多少天,他们都是开心的,因为反正每天有日薪拿嘛。”

    “雪江姐姐,日薪是什么呀?”澄子问道。

    “日薪嘛,就是钱呀!”

    “领了钱,做什么呀?”

    “领了钱呀……哈哈哈哈,澄子可真讨厌。婶子,那些人每天从早吵到晚。当时街上有个叫‘傻阿竹’的,他什么也不懂,也没人搭理他。这个傻子见了这番闹腾,就问:‘你们闹什么呀?不管你们折腾多少年,地藏菩萨不也是不动的吗?真是可怜……’”

    “明明是个傻子,还挺了不起的!”

    “是个了不起的傻子呀!大家听了傻阿竹的话,都说:‘反正也是不成了,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让阿竹试试吧。’然后就拜托了傻子,傻子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他对车夫和无赖说:‘别再瞎吵吵碍事儿了,都给我安静!’然后就飘然来到地藏菩萨像面前。”

    “雪江姐姐,‘飘然’是傻阿竹的朋友吗?”敦子在关键时刻突发奇问,惹得女主人和雪江都笑了起来。

    “不是啦,不是朋友。”

    “那是什么?”

    “‘飘然’呀……哎呀!没法解释。”

    “‘飘然’,就是‘没法解释’?”

    “不是啦。‘飘然’呢……”

    “嗯?”

    “你知道那个多多良三平先生吧?”

    “知道,就是那个给我们送山药的。”

    “‘飘然’,说的就是那个多多良三平先生似的人啊。”

    “多多良三平先生是‘飘然’?”

    “嗯,可以这样说吧。……于是,傻阿竹就来到了地藏菩萨面前,抄着手说:‘地藏菩萨,街上的人都想请您挪个窝儿,就请您挪一挪吧!’他话音刚落,地藏菩萨立刻就回答了:‘是吗?那早些说不就好了。’说完,石像便慢吞吞地移动了。”

    “真是个奇怪的地藏菩萨呀!”

    “接下来就是演讲啦。”

    “还有呀?”

    “是啊。接下来,就要说八木先生了。他说:‘今天开的是妇女会,我却特意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是因为自己有某些看法。我这样说,也许有些冒昧,失礼了。女人这种生物有个毛病,做事总不从正面走捷径,反喜欢采用迂回兜圈子的手段。不过,这毛病也并不仅限于妇人,明治时代的男子也受到了文明弊端的不良影响,多少有些女性化了,做起事来常多费些不必要的周折和劳力,并误以此为正途,为绅士做事必为之方针,且这等人尚不在少数,此类人等皆为被文明开化所束缚之畸形儿。这一点,不必再多做阐述。只是,在座的各位妇女同胞,请谨记我方才讲过的故事,万一有事,一定请像傻阿竹一般以最直接的态度去处理。若诸位都是傻阿竹的话,那么夫妻之间、婆媳之间,必定会减少三分之一的猜忌龃龉。越是有心机的人,那心机便会作祟构成不幸的源泉。大多数妇女都较之男子更为不幸,全赖心机太多之故。诸位,请都变成傻阿竹吧!’这就是八木先生的演说。”

    “唔,那么雪江,你想成为傻阿竹吗?”

    “我才不要!傻阿竹是什么鬼!我才不想成个傻子呢。金田家的富子小姐她们都很生气,说他:‘太无礼了!’”

    “金田家的富子小姐?是对面那条胡同里的吗?”

    “对,就是那个时髦小姐啦!”

    “她也在你们学校上学?”

    “不是啦,她只是因为开的是妇女会,来旁听罢了。那打扮真是时髦呀!非常令人吃惊呢!”

    “不过,是不是长得很漂亮呀?”

    “一般般啦!长相上没什么好自得的。要像她那样化妆,差不多的人都好看了。”

    “那,要是雪江也那么化上妆,肯定比金田小姐还好看得多呢。”

    “哎呀讨厌!瞧您说的!我不知道啦。不过,那位小姐打扮得也太过了,反正就是有钱呗……”

    “就算打扮得过头些,也没什么啊,只要有钱不就行了。”

    “那倒也是,不过……她要是能变得有点儿像傻阿竹就好了,省得她自以为是。听说前些时候有个什么诗人献给她一本新体诗的诗集,她最近都在大家面前吹嘘炫耀呢。”

    “是东风先生吧?”

    “哎哟,是他献上的呀?他的喜好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不过,东风先生可是非常认真的,他自己觉得那样做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就因为有他这样的人,那才糟糕呢……哦,还有好玩的事呢!听说最近有人给她送了一封情书。”

    “哎哟,好恶心!是谁呀?竟做出那种事来?”

    “听说不知道是谁。”

    “没写姓名吗?”

    “姓名倒是写得清清楚楚,可听说是个没人知道的陌生人。而且,那封信写得特别长,差不多足有六尺长呢!上面写了好多古怪的话。什么‘我爱你,就如同宗教家对神的崇拜’‘为了你,我愿变成祭坛上的羔羊,被屠宰是我无上的光荣’,还有什么‘心脏是三角形的,三角形的中心插着丘比特的箭,若是吹箭[600],必定命中……’”

    “这些话都是认真的吗?”

    “据说是认真的,现在我的朋友中就有三个人看过这封信了。”

    “真是不正经!这样的东西也能拿出去到处炫耀。她还打算嫁给寒月先生呢,这种事要是在社会上传开了,那可就难办了。”

    “难办吗?她可不觉得,她得意着呢。下次寒月先生来了,你告诉他吧,寒月先生大约还一点儿不知道呢。”

    “怎么办呢?那位先生光在学校里磨玻璃球,应该是不知道吧?”

    “寒月先生当真想娶她?真可怜呀!”

    “为什么?她有钱,万一有个什么事儿,她可是能帮上忙的,不是挺好的吗?”

    “婶子满嘴都是钱钱钱的,多没品呀!爱情不是比金钱更重要吗?没有爱的话,就不能结为夫妇呀。”

    “是吗?那雪江想嫁给谁?”

    “这种事,我哪里知道,八字还没一撇呢。”

    雪江小姐与婶子正就婚姻大事进行激烈的辩论,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听不懂还努力听着的敦子突然开口道:“我也想出嫁呀!”

    对于这种冲动的期望,就连充满了青春朝气、理应深有同感的雪江都愕然了。还是女主人比较冷静,笑问:“你想嫁去哪里呀?”

    “我呀,说真的,我本想嫁去‘招魂社’[601]的,可我讨厌过水道桥[602],现在正发愁怎么办呢!”

    女主人和雪江听到这样令人拍案叫绝的回答,已经没有再细问下去的勇气了,一起笑得前仰后合。正在此时,二姑娘澄子问姐姐道:“姐姐也喜欢招魂社?我也好喜欢呀!咱俩一起嫁去那里吧!好吗?不行?不愿意就算了!我自己坐车一下子就到啦。”

    “小宝也去!”小宝终于决定也要嫁去招魂社了。假如三人真的一起嫁到招魂社去的话,主人也就轻松了吧!

    正在此时,忽然有车辙声从门前传来,立刻就响起了女佣中气十足的问候声:“您回来啦!”看来,是主人从日本堤警察分局回来了。车夫递过好大一个包袱,主人让女佣接过去,便悠然进了客厅。

    他一边招呼雪江“啊,来啦”,一边顺手将手里拿着的一个酒壶似的东西啪的一声扔在了上述那个有名的长方形火盆旁。说它像酒壶,当然并不是真正的酒壶,可也不像花瓶,只能说是个怪模怪样的陶器。不得已,暂时只能这么叫它了。

    “好奇怪的酒壶啊!这东西是从警察那儿得来的?”雪江边扶起那个倒在榻榻米上的东西,边问叔叔。

    “怎么样?漂亮吧?”叔叔看着雪江,很是得意地道。

    “漂亮?就这玩意儿?没觉得哪里漂亮。不就是个油壶还是什么东西嘛,您把它拿回来干什么呀?”

    “这能是油壶吗?言之无趣,真叫人难过!”

    “那,您说是什么?”

    “花瓶嘛!”

    “就花瓶来说,这口也太小了,肚子却大得出奇。”

    “就是要这样才有趣呢!你也是个不懂风雅的人,和你婶子差不多,没有一点儿出挑的地方,实乃憾事!”他拿起油壶,独自对着隔扇门的方向欣赏起来。

    “我确实是不懂风雅,所以才不会从警察那儿拿个油壶回来。对吧?婶子!”

    婶子顾不上这些,她打开包袱,正瞪大了眼睛查点被盗的东西。“哎哟!小偷也进步了。所有的东西都给拆洗过了。哎,我说,你来看看呀!”

    “谁会从警察那儿拿个油壶回来呀。我是因为等得太无聊了,就在那一带闲逛了一会儿,这是闲逛的时候淘换来的。你们当然是不明白了,这可是件珍品呀!”

    “珍品得过头了吧,叔叔到底是去哪儿闲逛啦?”

    “哪儿?当然是日本堤那一片了。我还进吉原里面去看了看,那儿可真热闹呀!你见过那个铁制的大门[603]吗?没见过吧?”

    “我怎么可能见过?吉原那种操持贱业的女人待的地方,我可没机会进去。叔叔身为教师,竟去了那种地方,真叫人吃惊呀!是吧?婶子,婶子!”

    “嗯,是啊。怎么感觉东西好像不够呢?这就是全部返还的东西吗?”

    “没拿回来的只有山药。说的是让九点钟去,可竟让人等到十一点,真是不像话!所以说日本的警察差劲呢!”

    “要说日本警察差劲,那去吉原闲逛就更差劲了。这要是让学校知道了,可是会被解雇的!对吧?婶子。”

    “嗯,会吧。哎,我的腰带缺了一面。我就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嘛!”

    “腰带少一面就少一面吧,算啦。我可是等了三小时,白白浪费了半天的大好时光啊!”主人边说边换了和服,满不在乎地靠在火盆边上观赏起那只油壶来。女主人也觉得寻回无望,没办法只得算了,将返还的物品规整进壁橱里,又重新归座。

    “婶子,叔叔竟说这油壶是珍品呢!您看多脏啊!”

    “是在吉原买的?哎呀——”

    “‘哎呀’什么呀?一点儿都不了解就……”

    “就这么个玩意儿,一个破壶,你用不着去吉原买呀,不是到处都有卖的吗?”

    “可就是哪儿都没卖的啊!这可是个稀罕物哟!”

    “叔叔真是个石头地藏菩萨。”

    “明明还是个小孩子,说起话来却张狂得很。近来的女学生都牙尖嘴利得,要不得。读点儿《女大学》[604]就好了。”

    “叔叔很讨厌保险吧?女学生和保险,您更讨厌哪一样?”

    “我并不讨厌保险,那是有需要的东西。凡是为将来考虑的人,都会参加。女学生就是没用的废物。”

    “就算女学生是没用的废物吧,可您也没有参加保险呀。”

    “我计划着下个月就参加。”

    “肯定?”

    “当然肯定啦。”

    “还是算了吧,您就别入什么保险啦,还不如拿那钱买点儿别的呢。对吧?婶子!”婶子笑眯眯地不作声,主人却认真起来。

    “你们是都觉着自己能活一两百年吧,所以才这么不着急不着慌的。可你们要是能稍微把眼光放远点儿,就会自然地感到参加保险的必要性了。无论如何,下个月我是一定要入保险的。”

    “是吗,那就没办法了。不过,你前些日子给我买晴雨两用伞的钱,也许买保险更合适呢。人家都说不要、不要了,您还偏要给买。”

    “你是真不想要吗?”

    “是啊,我没想要什么晴雨两用伞。”

    “那就还回来好啦。正好敦子想要,你就拿来给她吧!今天带来了吗?”

    “哎呀,您可太过分了!是不是太刻薄了?好不容易给我的,又往回要。”

    “你说不要,我才叫你还的呀!一点儿也不刻薄。”

    “我不要是不要,可您也太刻薄了。”

    “净胡说八道!是你说不要我才叫你还的,哪里刻薄了?”

    “可是……”

    “可是什么?”

    “可你就是刻薄。”

    “蠢材,翻来覆去你就这一句话。”

    “叔叔不也是翻来覆去就这一句话吗?”

    “那是因为你总重复,我没办法才跟着你说的。你刚刚不还说不要吗?”

    “我是说啦。我不要是不要,可也不想还给你。”

    “想不到你不懂事又顽固,真拿你没办法!你们学校不教逻辑学吗?”

    “好啦!反正是我没受过什么教育,您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送出去的东西还叫人家还回来,就算是外人也说不出这么没人情味儿的话。您要是学一学傻阿竹就好了。”

    “叫我学什么?”

    “叫您正直和坦率些!”

    “你呀,不但是个蠢材,还特别顽固。就是因为这样,你才留级的。”

    “留级也不需要您替我交学费!”

    雪江小姐说到这里,似是心情激愤难抑,不由得潸然泪下,一掬清泪滴落在紫色的和服裙上。主人怔怔地看着雪江的和服裙和她低垂的脸,似乎是在研究那眼泪究竟是在什么样的心理作用下产生的。正在此时,女佣从厨房里伸了一双红通通的手到门槛处道:“有客人来了。”

    “是谁来了?”主人问。

    “是学校的学生。”女佣斜眼打量着雪江垂泪的脸道。

    主人往客厅走去。我为了取材并研究人类,便悄悄尾随主人转到了檐廊下。研究人类,必须选择某些波澜迭起的时刻,否则根本就研究不出结果来。平时大部分人都是平常人,我所听所见皆是与世无争的平淡无奇。然而,一到关键时刻,这种平淡无奇就会突然在某种奇妙神秘的作用下,层出不穷地涌现出一些稀奇的、怪异的、玄虚的、荒谬的情景来。简而言之,就是如大风刮过般呈现出一些足以供吾等猫辈作为日后参考的事件来。像雪江小姐的红颜泪,正是此类现象之一。雪江就有着这样一颗不可思议、不可捉摸的心,在她和女主人闲谈的时候,并没有让人产生那种感觉,但自主人一回来抛出油壶开始,她顿时便如死龙被蒸汽泵注入了氧气一般,勃然将那深不可测的、巧妙的、美妙的、奇妙的、玄妙的妩媚挥洒得淋漓尽致。只是,这样的丽质乃是天下女子共有的丽质,只可惜的是,它轻易展现不出来。不,这展现倒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展现,只是不曾展现得如此彪炳显著,不曾展现得这般毫无顾忌。所幸的是,爷身处的家庭里有个动不动就喜欢逆捋猫毛的别扭主人,才能让我欣赏到这连台的好戏。只要跟在主人身边,不管到什么地方,舞台上的演员都必定会不由自主地开始表演。能得一个有趣的人做主人,我才能在短暂的猫生中获得极丰富的经验,实乃猫生一大幸事,可喜可贺!这回来的客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一看,是个十七八岁、和雪江年纪相仿的学生。这娃大脑袋上的头发剃得特别短,几乎露着头皮,一只圆鼻头盘踞在面部中央,肃然坐在屋中的角落里。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只头盖骨特别大,剃了个秃瓢,脑袋看起来还是那么大,若是留起像主人那样长的头发来,想必就更惹人注目了吧。按照主人一贯以来的看法,但凡是这种长相的,必定没有什么学问。事实上也许这是真的,但乍看起来,他倒像拿破仑似的颇有气势。衣着和普通学生一样,飞白花纹布看不出是萨摩产的,还是久留米产的,或是伊予产的,总之是一种飞白花纹布做的短袖夹袄,穿着很合身,里边好像衬衣和汗衫都没穿。虽说穿空心夹袄和光脚倒也气势不凡,可这位学生给人的感觉却是特别肮脏邋遢。榻榻米上留下的大脚趾清清楚楚的三个脚印子,和上回进来的小偷留下的一个样,这全是他光脚的罪过。他很拘谨地端坐在第四枚脚印上,一副畏缩的样子。若他原本就是个拘谨规矩的孩子,这样老老实实地坐着,倒也并不特别别扭。可他一个顶着带毛楂的和尚头穿着短打扮的粗鲁人,也做出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就显得很不协调了。这家伙就算在路上遇见老师都会以不行礼为荣,可现在却像正常人似的坐着,即便只坐半个小时,对他来说也必定是十分痛苦的。他坐在那里装模作样,仿佛生来就是谦谦君子或德高望重的长者,不管他本人如何痛苦,那样子从旁看来是相当古怪滑稽的。一个不管是在教室里还是在操场上都能闹翻天的家伙,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自我约束力呢?让人觉着又可怜又好笑。

    像这样一对一面对面而坐的情形,不管主人平时多么呆痴,对学生来说似乎还是有些威压的。主人定然也很是自得吧!常言道“积土成山”,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学生,若是聚众而起,也会成为不可小觑的团体,说不定就会做出抗议或罢课的举动来。正如胆小鬼灌上几杯酒就变得胆大包天一样。不妨把仗着人多势众闹事,看作是喝醉的人失了清醒的结果。若非如此,那紧靠着隔扇身穿萨摩飞白花纹夹袄的学生,与其说他是心悦诚服,还不如说是沮丧莫名。不管我怎样说主人老朽无用,但既有老师的名头,就不能被学生轻视,更不容捉弄。

    主人推过去一个坐垫,道:“来,垫上吧!”光头小子紧绷着身子应了声“是”,却并没有动。斑驳褪色的印花布坐垫就摆在他面前,坐垫自然不会主动请他坐到自己身上来,可喘着气的光头大脑袋在它后面却呆呆地不动,那场面真是有趣得紧。女主人从商场买坐垫回来是为了给人坐的,可不是为了让人盯着看的。作为一个坐垫,要是没人拿来坐,那便极大地损害了它的名誉,也削了给客人让座的主人的几分颜面。光头小子并不讨厌坐垫,却以誓要削主人面子的架势盯着坐垫。说实话,除了在他爷爷的法事上,他有生以来罕有在坐垫上端坐的时候,所以从刚才开始他早已坐得两腿发麻了,脚尖叫苦不迭。可就算这样,他也还是不肯铺上坐垫。坐垫虽然抑制住了他手中空空缺点儿什么的别扭感,可他就是不肯垫上。主人劝他“垫上吧”,他也无动于衷,真是个难缠的孩子。他要是真这么客气的话,那在自己人多势众的时候,或是在校园里、在宿舍里的时候,再多加客气一些多好。在不该客气的时候他瞎客气,在该客气的时候却又分毫不让。不,他这就是耍横!这光头小子肯定是个品行恶劣的家伙。

    就在这个时候,他身后的纸隔扇门哗啦一声被拉开了,雪江小姐恭敬地给这小子奉上了一盏茶。要是在平时,光头小子定要嘲上一句:“这种粗茶也好端出来!”然而此时此刻,只面对主人一个人他就已经不胜惶恐了,更不要说是这样一位妙龄少女用在学校里刚学的小笠原派[605]茶道的别致手法为他奉茶了,这小子更显得局促不安了。雪江在将隔扇门拉上的那一刻,便躲在门后轻笑起来。由此可见,在同龄人中,也还是女子更厉害得多。跟光头小子一比,雪江远比他有胸襟气魄得多。特别是刚刚才懊恼地落下了一滴红颜泪,这一阵轻笑便使她显得更加惊艳了。

    雪江退出去之后,主人和光头小子双方一时相顾无言,忍耐了片刻后,主人忽然意识到自己是老师是主人的身份,方开口问:“你叫什么名字?”

    “古井……”

    “古井?古井什么?名字呢?”

    “古井武右卫门。”

    “古井武右卫门?的确是个很长的名字呀!这不是当今这个时代的名字,是个古时候的名字呢。你是四年级学生吧?”

    “不是。”

    “三年级?”

    “不是,是二年级的。”

    “在甲班吗?”

    “是乙班。”

    “乙班,那就是我带的班上的呀!这样啊。”主人很有感触地道。

    实际上,这个大脑袋在入学的当天就引起了主人的注意,所以他是绝不会忘记的。不仅如此,做梦都经常梦到那大脑袋,简直铭刻于心。可粗心的主人却没把大脑袋和这个古旧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也没有把这些和二年级乙班联系在一起。所以,当听说这就是那个自己在梦中都赞叹的大脑袋,并且竟然还是自己班里的学生时,主人不由得在心中暗暗拍手叫好。不过,这个取了个古旧名字,且又是本班学生的大脑袋,现在究竟是为了何事登门呢?主人完全猜不透对方的来意。主人原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所以不管是过年还是过节,学生们几乎从不上门。上门来的只有古井武右卫门这么个打头的稀客,却又搞不清楚对方的来意,这叫主人应对起来也很为难。这小子不可能只是到自己这等无趣的人家来玩玩,可若是来劝自己辞职的,那他的态度就该更昂然不惧才是,而且武右卫门应该也不是来商量个人的私事的。主人左思右想,还是没弄明白对方的来意。看武右卫门的样子,或许他本人也没搞清楚自己究竟是来干吗的。无奈之下,主人只好直接问:

    “你是来玩的吗?”

    “不是。”

    “那,是有事?”

    “嗯。”

    “是学校的事吗?”

    “是,我想跟您谈谈……”

    “哦,是什么事?你说吧!”

    听主人这么一说,武右卫门却低头盯着下面一言不发。武右卫门在中学二年级的学生中原本是属于极能言善辩的,他的脑力虽与他发达的大脑袋不成比例,可口才却是乙班的佼佼者。前几天问“哥伦布”用日文怎么翻译,让主人大感为难的,就是这位武右卫门君。这位声名响亮的先生,从一开始就扭扭捏捏像个口吃的深闺小姐,其中必有什么缘故,决不能将其仅仅理解成客气。主人也微微感到有点儿奇怪。

    “有话就快说吧!”

    “这事儿我有点儿说不出口……”

    “说不出口?”主人说着,打量了一下武右卫门的脸色,见他依旧如刚才一般低着头,什么也看不出来。无奈,主人只得换了一下语气,温和地添上几句:“没关系啦,不管你有什么事儿,尽管说吧!没有旁人会听到,我也不会对别人讲。”

    “我真的可以说吗?”武右卫门还是有些犹豫。

    “但说无妨。”主人武断地下了结论。

    “那,我就说啦。”光头小子猛然抬起头来,一双三角眼满怀希望地看着主人。主人鼓起腮帮子,微微偏过头去,喷出一口“朝日”牌香烟的烟雾。

    “老实说……出大事儿了。”

    “什么事儿?”

    “什么事儿?非常麻烦的事儿,所以我才来的。”

    “所以呢?到底是什么麻烦事儿呀?”

    “我从来没想过干那种事儿,都是滨田,他老说:‘借给我吧,借给我吧……’”

    “滨田?是滨田平助吗?”

    “是他。”

    “你借给滨田房租啦?”

    “没有,不是借房租。”

    “那你是借给他什么了?”

    “我把名字借给他了。”

    “滨田借你的名字干了什么?”

    “寄情书。”

    “寄什么?”

    “所以,我对他说:‘别用我的名字,我替你送信吧!’”

    “学舌都学不清,到底是什么人干了什么事儿?”

    “就是送情书呀。”

    “送情书?给谁?”

    “所以我不好开口呢。”

    “那么,好吧,你是给哪里的女子送了情书?”

    “不,不是我。”

    “是滨田送的吗?”

    “也不是滨田。”

    “那,到底是谁寄送的?”

    “不知道是谁。”

    “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那就谁都没送啦?”

    “只是用了我的名字。”

    “只是用了你的名字?你到底在说什么?还是说得不清不楚。你说得再有条理一些。情书本来是送给谁的?”

    “姓金田的,住对面胡同里的一个女人。”

    “是那个姓金田的实业家吗?”

    “是。”

    “那,你说的‘借用了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那家姑娘爱赶时髦又傲慢自大,所以我们就给她送了情书。滨田说没有署名不好,我说那就写他的名字吧。他说他的名字太普通,还是古井武右卫门这个名字好。于是,最终借用了我的名字。”

    “那,你认识那姑娘吗?有过交往吗?”

    “根本就没有什么交往,连面儿都没见过。”

    “真是胡闹!给连面儿都没见过的女子写情书,你说你们都是怎么想的呀?居然干出这种事情来。”

    “只是大家都说她傲慢自大,自以为是,所以才想捉弄她玩的。”

    “闹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了!那么,是公然写了你的名字送出去的吗?”

    “是,情书的内容是滨田写的,借用了我的名字,远藤夜里到她家投送的。”

    “那,是你们仨合伙儿干的咯?”

    “是啊,可事后一想,如果事情败露被学校开除的话,那可就糟了。我很害怕,两三天了,一直睡不着,精神恍恍惚惚的。”

    “还真是一桩糟糕至极的蠢事儿!那么,你写的是‘文明中学二年级古井武右卫门’吗?”

    “不,没写学校的名字。”

    “还好没写学校的名字。要是暴露了学校的名字才是糟糕透顶,那可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呢!”

    “会怎么处理呀?开除吗?”

    “是呀。”

    “老师,我家老头子是个暴脾气,老妈还是后娘,我要是被开除的话,那可就惨啦!我真的会被开除吗?”

    “所以,你就更不该胡闹了!”

    “我没想那么干,可不知怎么就跟着干了。老师能不能帮忙不开除我?”武右卫门带着哭腔一再哀求。女主人和雪江从一开始就躲在隔扇门后窃笑不已。主人则是摆足了架子敷衍,“是吗!是吗!”真是非常有趣。

    我说有趣,说不定有人要问:“什么那么有趣?”

    这个问题问得好!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有自知之明都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只要有自知之明,人就可以作为人比猫更受尊敬。到那时,我一定会立刻停笔,不好意思再拿你们写段子了。可就像自己不知道自己的鼻子有多高似的,人同样难以认清自己是个什么货色,所以才会向素日看不起的猫提出这种问题。人类看似神气活现,实则愚钝不堪。自诩是什么“万物之灵”,打着万物之灵的旗号四处招摇,却连这样一点儿小事儿都理解不了。更有甚者,还大言不惭地逗人发笑。他们扛着万物之灵的大旗,嘴里却叫嚷着:“我的鼻子在哪里?我的鼻子在哪里?请告诉我!请告诉我!”你或许认为,既然如此,他们就会放弃“万物之灵”这个称号了吧?可结果,人家就是死不放手。能够若无其事地身处在这种公然矛盾的境况下,倒的确是天真。而天真的代价,就是不得不甘当蠢货。

    爷之所以在此时会对武右卫门、主人、女主人和雪江产生兴趣,并不仅仅是由于外部事件的冲突,以及其冲突的波动传导向奇异的方向。而是由于这种冲突的反响会在人们的心中挑起各种不同的心态。

    首先说说主人吧,他对这件事的态度可以说是极为冷淡的。对于武右卫门抱怨他家老头子怎样严厉,他后娘怎样对他区别对待,主人都无动于衷,也根本触动不了他。武右卫门被退学,和他自己被免职,这两件事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学校里近千名学生都退学了,教师们也许要衣食堪忧,可如果退学的只有武右卫门一个人的话,不管他命运如何变化,与主人的朝夕生活都几乎毫无关系。关系浅时,同情自然也淡薄。为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皱眉、擤鼻涕、抹眼泪或叹息,决非自然之倾向。我很难相信人类是那样仁慈、富有同情心的动物。不过身为人类,作为生来应负的义务,有时为了交际才会掉几滴眼泪,或是装出一副同情的样子给别人看。这些表情可以说都是骗人的表情而已,老实说,这也是个非常累人的艺术。这种擅长装腔作势的人,被称为“有强烈艺术良心的人”,在社会上备受重视。所以,再没有比受世人重视的人更不靠谱的了。您一试之下,便立刻就明白了。

    在这一点上,主人就属于最笨的那一类。因为笨,自然便不被重视。因不受重视,他便出人预料地毫不掩饰地将内心的冷漠表露出来。从他不断敷衍地对武右卫门说“是吗”这一点上,就可以了解他内心的想法了。

    主人虽说冷漠,诸位却万不可因此而厌弃了他这样的善人。冷漠是人类的天性,不愿掩饰这种天性的才是老实人。如果诸位在这种情况下期望主人有高出冷漠的表现,那肯定是高估了人类的品性。在老实人都匮乏的当今社会,若再抱有超出人类品性以上的期许,那除非是泷泽马琴[606]小说里的志乃和小文吾走入了现实,从《八犬传》里搬家出来做你家的对门街坊和左右近邻,要不然,这种期许就永远无法实现。

    主人的事儿,就先讲到这里,下面再说说两个在餐室里偷笑的女人吧。她们是在主人冷漠的基础上又向前迈了一步,跨入了滑稽的领域,对此事只感到好笑。对这两个女人来说,使武右卫门头疼的情书事件,恰如菩萨降下福音般令她们高兴。没有理由,就是单纯地高兴。若硬是要解析这种心理的话,那就是:武右卫门的苦恼,就是她们的欢乐。诸位不妨试试,去问问女人们:“你是拿别人的苦恼当乐子取笑的吗?”被提问者一定会反说提问者是瞎胡扯,就算不说你是瞎胡扯,也会说是故意拿这样的问题来侮辱淑女的品性吧。她们也许真的认为这个提问是一种侮辱,但她们拿别人的苦恼当乐子取笑也是事实。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岂不等同于事先说好:“现在,我要做有辱自己品行的事给你们看,但你们可不许说三道四哟!”便如同强调说:“我要做小偷,但你们决不能说我不道德。如果说我不道德,那就是往我脸上抹灰,是侮辱我。”

    女人是非常聪明的,她们的想法怎么样都有理。既然生而为人,那就不仅要在挨打受骂、被踩被踹,甚至遭人冷遇的情况下都必须有满不在乎的心理准备。还必须要在被人吐唾沫、泼粪,并被拿来取笑时,有欣然接受的胸怀。否则,就不能和那些号称“聪明的女人”的人打交道。

    武右卫门先生虽然一时糊涂铸成大错,因而做出一副惶恐不安的样子,可他心里也许在想:我如此惶恐不安,她们竟在背地里取笑,实在太失礼了!看他终归还是年纪小,以为在别人失礼时发火儿,会被人说自己小气。不想被人这样说,那还是老实点儿比较好。

    最后,我要对武右卫门的心理活动稍做几句介绍。他身处极度的忧虑不安之中,那颗巨大的脑袋里盛满了忧患,恰如拿破仑的脑袋里充斥着野心。他的蒜头鼻子不时地抽动,那是由于不安的情绪传导至面部神经,如反射作用一般做出的无意识的活动。他像吞下了一颗大铅丸,肚子里淤积着一团难解的结,这两天正不知该怎样处理。极度郁闷之下,又没有什么别的出路,所以便想到如果去班主任老师家,也许能有点儿帮助。于是,他硬是低下了自己硕大的脑袋,扛着它来到这个讨厌的人家恳求。他将在学校是怎样戏弄班主任、教唆同学给班主任老师出难题的事,全都忘得干干净净。甚至还坚信,不管怎样捉弄为难过老师,既然挂着班主任的名头,老师就一定会花心思替他善后。还真是个单纯的孩子。班主任并不是主人自己喜欢的职务,而是由于校长的任命,主人才不得已接受的。可以说,那就像是迷亭的伯父头上顶着的常礼帽,仅仅是挂个名头罢了。既然不过是个名头,那便没什么作用。名头若在关键时刻管用,那雪江小姐相亲时只挂个姓名即可,亲事怕是早成了。

    武右卫门君不仅任性,而且还认为别人必须亲切地帮助他。他是从过高估计人类的假设出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会遭人嘲笑。他到班主任家来,肯定会发现一条关于人类的真理。因为懂得了这条真理,他将来也会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人。他也会对他人的苦恼冷漠以对,也会在他人陷入困境时高声大笑吧?长此以往,未来的天下将到处遍布武右卫门吧?将到处都是金田老板和金田夫人吧?为了武右卫门君的将来,我恳切地希望他能立刻顿悟,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否则的话,不管他如何忧虑不安,如何后悔,向善之心又如何迫切,他也不可能像金田老板那样获得成功。不,甚至过不了多久,社会就会把他放逐到人类的居住地以外去,又岂止是被文明中学开除!

    我正这样那样想得有趣,忽听隔扇门哗啦一声被拉开了,门后探出半张脸来。

    “先生!”

    主人正“是吗!是吗”地敷衍武右卫门,忽听房门处有人喊“先生”。他心里想着:是谁呢?往那边一看,隔扇门后斜探出来半张脸,原来是寒月君。

    主人坐着不动,只招呼了一声:“哦,请进!”

    “有客人呀?”寒月照旧露着半张脸问。

    “哪里,没关系,请进吧!”

    “其实,我是来邀您散步的。”

    “去哪儿?又是赤坂吗?要是去那地方,就算了。上次你硬拉着我去,我两条腿都遛成棍了。”

    “今天不会啦。您不是很久没出门了吗?”

    “去哪儿?我说,你先进来吧!”

    “我想去上野听听虎啸的声音。”

    “你不觉得无聊吗?还是先进来吧!”

    寒月君大约也觉得离得远不好商量,就脱了鞋磨磨蹭蹭地进了屋。他依旧穿着那条屁股上打了补丁的灰色裤子。据他本人解释,那条裤子并不是因为岁月无情或是自己的屁股太沉被磨破的,而是因为近来学骑自行车,裤子的局部过度摩擦所致。他做梦也没想到,给自己看上的未婚妻写情书的情敌也在这里,他对武右卫门微微点头“嗨”了一声打招呼,便在靠近廊子的地方坐下了。

    “听虎啸多没意思呀!”

    “嗯,并不是现在去,要先四处转转散散步,到夜里十一点才去上野呢。”

    “咦?”

    “那个时间,公园里古木森森,挺吓人的吧?”

    “是呀,要比白天冷清些吧。”

    “然后,我们就专找林木繁茂、大白天都人迹罕至的地方,咱们上那儿去遛遛,于不知不觉中抛却了万丈红尘中的都市情结,定然有一番仿若迷失在山中的别样心情。”

    “有了那样的心情又怎样?”

    “待有了那样的心情,我们就静静伫立片刻,听动物园里偶尔传来的虎啸声。”

    “老虎会那么听话地叫给你听吗?”

    “没问题,一定会叫的。那叫声,就算大白天也能传到理学院去。到了夜深人静之际,四顾无人、鬼气森森、魑魅扑面之时……”

    “魑魅扑面是怎么回事?”

    “不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吗?就是在恐惧的时候。”

    “是吗?好像没听说过。接下来呢?”

    “接下来,虎啸声震得上野的老杉树几乎掉光了叶子,非常之可怕呀!”

    “那是挺可怕的。”

    “怎么样?去冒个险吧?一定很畅快。我觉得,不管怎样,老虎的叫声,要是没在深夜里听过,那就不能说是听过虎啸。”

    “是吗?”就像面对武右卫门的哀求一般,主人对寒月先生的探险邀请也表现出同样的冷漠。

    直到此刻,武右卫门一直默默地、羡慕地听二人讲老虎的话题,听到主人一句“是吗”他这才又想起了自己的事,便又问道:“老师,我很害怕,怎么办呀?”

    寒月疑惑地望向那颗大脑袋。

    爷有点儿小心思,便暂且失陪,转到饭厅去了。

    饭厅里,女主人一边忍不住地窃笑,一边往京都烧制的廉价茶碗里斟满了粗茶,然后放在锑制的茶托上道:“雪江!麻烦你,把这个端出去。”

    “我?不去!”

    “怎么啦?”女主人愣住了,笑容僵在了脸上。

    “没怎么。”雪江立刻端正了脸色,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她垂眸,将目光落在了身旁的《读卖新闻》上。

    女主人又再次同她商量:“哎哟,真是个怪人!是拿去给寒月先生的呀,又没什么关系的啦。”

    “可是,我就是不想去嘛。”她的目光还是固执地落在《读卖新闻》上。这时候,她其实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但如果揭穿她并没有看报的话,那大概又要把她惹哭了。

    “这事儿有什么可害羞的?”女主人这回笑盈盈的,故意把茶碗压在了《读卖新闻》上。

    “哎呀!你真坏!”雪江道。她想把报纸从茶碗下抽出来,却不巧碰翻了茶托,茶水便毫不留情地从报纸上流进了榻榻米的缝隙里。

    “你瞧瞧!”女主人话音刚落,雪江喊了声:“哎呀!糟了!”便跑进厨房去了,估摸着是去拿抹布了吧。

    爷觉得这出狂言[607]还算比较有趣。

    寒月君对这边厢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他正在客厅里东拉西扯呢。

    “先生,家里的门窗纸都重新糊了呀?是谁糊的?”

    “女人们糊的。糊得不错吧?”

    “是挺好。是那位常来府上的小姐糊的吗?”

    “嗯,她也帮了忙。她还自豪地说:‘能把门窗户纸糊得这么好,就有出嫁的资格了!’”

    “哦,说得没错。”寒月盯着纸拉门细看,道,“这边糊得更平整一些,右边的纸淤出褶子来了。”

    “那边儿是她一开始糊的,正是最没经验的时候干出来的活儿。”

    “确实,手艺还有点儿不太娴熟。毕竟,那个‘超越曲线’用普通函数是无论如何难以表现出来的呀!”

    寒月不愧是物理学者,主人听他以一个深奥的术语这么一说,便随意地敷衍道:“是啊!”

    武右卫门总算明白了,照眼前这种情形下去,不管他再怎么哀求,都是没有希望的,便突然将那伟大的头盖骨抵在了榻榻米上,在无言中暗表了诀别之意。

    “你要回去了吗?”主人问。

    武右卫门颓然地趿拉着萨摩产的木屐走出门去,样子很是可怜。如果就这样放任不管的话,说不定他甚至能写出《岩头之感》[608],然后跳进华严瀑布投水自杀呢。

    追根溯源起来,这都是金田小姐的时髦和傲慢惹的祸。如果武右卫门君真的死了,那就化身幽灵去取了金田小姐的性命好了。那种红颜祸害从这世界上消失一两个,男人也丝毫不会为娶妻烦恼。寒月君也可以娶个更好的小姐。

    “先生,他是学生吗?”

    “嗯。”

    “好大一颗脑袋呀!功课好吗?”

    “脑袋够大,功课可不怎么样。就是常常会提些古怪的问题。前些日子还让我帮他把哥伦布译成日文,令我非常尴尬。”

    “就是因为脑袋太大,才会提出这种无聊的问题吧。先生,您是怎么翻译的?”

    “啊?什么呀,我就随便给他译了一下。”

    “不管怎么说,您也是翻译了呀。了不起!”

    “小孩子嘛,什么都不给他翻译出来,他就再也不信服你了。”

    “先生也不简单,都成政治家了。不过,他刚才的样子没精打采的,看不出他还会给先生出难题呀。”

    “他今天遇上了麻烦事儿。真是蠢货!”

    “他怎么啦?看着挺可怜呢。到底怎么回事?”

    “干了不着调的蠢事儿!他给金田小姐送了一封情书。”

    “啊?就那个大脑袋?最近的学生可真了不得呀!太令人吃惊了。”

    “你也有点儿不安吧……”

    “什么呀,我一点儿不安也没有,倒是觉得挺有趣。不管她收到多少情书,我都无所谓。”

    “是吗,你既不在意,那就不要紧了……”

    “不要紧,我向来不在意。不过,听说那大脑袋竟能写情书,我还真是有点儿吃惊。”

    “这事儿呀,是开了个玩笑。因为金田小姐又时髦,又傲慢,他们就想捉弄她一下。是三个人合伙……”

    “三个人合伙给金田小姐写情书?越说越离奇了。这不就像一人份的西餐,三个人分吃吗?”

    “不过,他们是分工合作的。一个写信,一个送信,一个贡献名字。刚才来的那个,就是贡献名字的家伙。最蠢的就是他。而且,他说他们根本就没见过金田小姐。没见过,怎么还会干出那种荒唐事儿来呢?”

    “这可是近来最有意思的大事件呀!简直是杰作呀!那个大脑袋,竟然会给女人写情书,真是太有意思啦!”

    “会闹出大事情的呀。”

    “怎么闹都没关系,对方是金田小姐嘛。”

    “可是,也许那是你要娶的人呀!”

    “正因为是‘也许’,所以才没关系嘛。”

    “你是没关系,不过……”

    “什么呀?金田小姐也没关系!肯定没事儿的。”

    “但愿如此。那学生本人干完坏事儿后还遭到了良心的谴责,他害怕了,就惶恐不安地跑到我家来讨主意。”

    “咦?这么点事儿他就颓了呀。可见是个胆小的。先生,您给他想了什么办法?”

    “他来问我会不会被学校开除,这是他最担心的事儿。”

    “为什么会被开除?”

    “因为干了不道德的坏事儿嘛。”

    “什么?这还上升不到不道德的层面吧。不是什么大事儿呀,金田小姐没准儿还会当成是荣耀到处宣扬呢。”

    “不会吧!”

    “总之,那孩子太可怜了。虽说做的这事儿是不太好,可让他那么担心,是会害了那孩子一辈子的。他脑袋虽然太大了些,可长得还是人模人样的。抽抽着鼻子也挺可爱。”

    “你也跟迷亭似的,说得轻巧。”

    “不,这就是时代的思潮。先生过于因循守旧啦,所以把什么事儿都看得那么严重。”

    “可是,他干的这事儿不是蠢事儿吗?给一个不认识的人送恶搞的情书,捉弄人家。这简直就是没常识。”

    “恶作剧基本上都是缺乏常识的。您就帮帮他吧!就当积功德了。看他那样子,可是会到华严瀑布去自杀的呀。”

    “会吗?”

    “您就帮他一把吧,那些年纪更大更懂事的大孩子,可就不只是这种程度的恶作剧了。他们只会干了坏事儿还装没那回事儿。要是把这孩子开除了,那么不把那些大孩子全部赶出校门,可是不公平的哦。”

    “你说得也是啊!”

    “那么,怎么样?去上野听虎啸吧?”

    “老虎?”

    “是啊,去听听吧!其实,这两三天内我有事儿必须要回一趟老家,所以暂时有段时间不能陪您出去了。今天是想着一定要和您一起出去走走才来的。”

    “是吗?你要回老家?有什么事儿吗?”

    “是啊,是有点儿事儿。先不说它了,一块儿出去吧。”

    “好,那就出发吧!”

    “好嘞,走吧!今天我请您吃晚饭。然后稍微活动活动,去到上野就恰是时候。”

    在寒月的频频相邀、不断催促之下,主人也终于动了心,二人相携一同出门去了。之后,女主人和雪江再无顾忌,二人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起来。

    十一

    在壁龛前方正中央安放着一张棋盘,迷亭君和独仙君相对而坐。

    “只是下棋我就不玩了。输的人要请客,好吧?”迷亭强调道。

    独仙还是那样边捋胡须边说:“如此行事的话,难得的雅戏就落了俗套。因下了赌,便叫胜负夺了心智,那就无趣了。只有将成败置之度外,以犹如‘云无心以出岫’[609]的心境,悠然自得地完成一局之后,才知晓个中的滋味呀!”

    “你又来了!跟你这样的仙风道骨打交道,真是有点儿太费劲了。你宛然是《列仙传》[610]中的人物呀。”

    “不过是弹无弦的素琴[611]嘛。”

    “你是说拍无线的电报吗?”

    “不管怎样,先下吧!”

    “你执白子吗?”

    “哪个都无所谓。”

    “不愧是仙人,真是大方、不拘小节啊!你执白子的话,自然我就是执黑子了吧。好,尽管放马过来吧!从哪里来都行。”

    “执黑子的先下是规矩。”

    “原来如此。那我就谦虚点儿,按常规从这块儿着手吧。”

    “常规里可没有这样的啊!”

    “没有也没关系。这是我发明的新常规。”

    爷尚见识浅薄,直到最近才见识到棋盘这个东西。不过,越想越觉得这个东西做得出奇地好。在不算宽敞的四方形板子上打上狭小憋屈的四方格子,乱七八糟地摆上黑白石子,摆得眼花缭乱的。然后还一下赢啦,一下输啦,一下死啦,一下活啦的,紧张冒汗地这么吵吵嚷嚷。面积也只不过才一尺见方的大小而已。哪怕只是用猫的前爪扒拉扒拉,也能扫它个稀里哗啦、七零八落。不过,佛语有云:“结则草庐,解则荒原。”这是不该做的恶作剧。还是双手抱怀观局,远来得悠然自得。

    话说回来,最开始的三四十步棋时棋子的摆放还不算碍眼,但是一旦到了分割天下的紧要关头,你再看,哎呀、哎呀,那场面真是叫人同情。白子儿和黑子儿在棋盘上你推我挤,互相叫嚷着:‘太挤了、太挤了!’满得几乎都要掉下去了。可也无法因为憋屈,就让旁边的棋子儿闪开,也没有权利呵斥前面的先生“别碍事”,令其退下。棋子儿们认命放弃,纹丝不动地待着,除了缩成一团其他什么也干不了。

    发明围棋的是人类,假若人类的嗜好会反映在棋盘上,那么即便说“憋屈的棋子儿的命运代表了人类狭隘的本性”也无不妥吧。假若人类的本性可以从棋子儿的命运推知,那就可以断言:“人类的喜好就是,虽生存在这个海阔天空的世界上,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论怎样都不会踏到自己双脚立足之处以外的地方。为了做到这点,还耍些雕虫小技给自己的地盘圈上界限。”人类就是硬要自讨苦吃的生物,总结为这一句话来评价也是妥当的吧。

    漫不经心的迷亭和禅修有为的独仙,也不知他们怎么想的,偏偏今天从壁橱里拖出旧棋盘来,玩起了这种又热烈又苦闷的闹剧。二人不愧是相似的一对,所以一开始,双方都各自任意而行,白子儿和黑子儿在棋盘上自由自在地交错穿插。但是,毕竟棋盘是有限度的,纵横交叉的目,每下一手,就填上一个,所以无论怎么漫不经心,无论怎么禅修有为,最终也要陷入困境,这是自然的。

    “迷亭君,你的棋下得也太粗暴了,没有往那种地方进的下法啊。”

    “禅和尚的棋里或许没有这种下法,可‘本因坊’[612]流派里面有,我也没办法啦。”

    “可是,这么下只有死路一条哦!”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613]这一手,就这么下吧。”

    “你要这么来啊,好吧。‘薰风自南来,殿阁生微凉。’[614]那就,这么跟着就没事了。”

    “咦,跟上来啦,果然了得!真没想到,我还以为不用担心你会跟上来呢。‘敲响吧,八幡钟’[615]那我这么落子儿,你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不怎么办啊。‘一剑倚天寒’[616]……啊啊,真麻烦!干脆,截断它吧!”

    “哎呀!糟了,糟了!那里被截断可就成死棋了。喂,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那我重新来。”

    “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刚才我不就说了嘛,这样的地方是不能进去的。”

    “进得冒失,失礼了!你帮我把这个白子儿拿掉一下吧!”

    “那个子儿也要悔棋吗?”

    “你顺便把旁边的白子儿也拿掉给我看看吧!”

    “哎,你这也太厚颜无耻了吧!”

    “Do you see the boy?……那个,这不是咱俩的交情嘛!别说那么见外的话了,快把子儿拿掉!这可是生死关头。‘等一下,等一下!’[617]现在可是救星马上就要这么喊着从花道出场的时候啊。”

    “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不知道也没关系,你把那子儿给我挪开就行!”

    “从刚才开始,你这不是已经悔了六步棋了吗?”

    “真是记性好的人呀!往后我还要更加倍地悔棋呢。所以才叫你把子儿挪开嘛。你也真是固执啊。人坐个禅什么的以后,应该会变得更通达些的啊。”

    “可是,如果不封死这个子儿的话,我好像就会变成有点儿要输的感觉了,所以……”

    “你不是一开始就一副输了也无所谓的做派吗?”

    “我是输了也无所谓,但是我也不想让你赢。”

    “你这悟道都悟到哪儿去了。还是一样地‘春风影里斩电光’啊!”

    “不是‘春风影里’,是‘电光影里’。你说反了。”

    “哈哈哈哈,我还以为已经到了大抵上都可以颠倒的时代呢,但是还是有稳确不变的地方呀。那就没办法了,要放弃吗?”

    “生死事大,无常迅速[618]。你放弃吧!”

    “阿——门——”迷亭这次在完全是毫不相干之处落下了一子。

    迷亭和独仙在壁龛前拼力厮杀争夺输赢时,在客厅门口,寒月和东风并排坐着,主人蜡黄着一张脸坐在他们旁边。寒月前面有三条鲣鱼干,就这么赤裸着没有任何包装地整齐排列在榻榻米上,实乃奇观。

    这鱼干来自寒月的怀里,拿出来时还是热乎的,甚至手掌都能感觉到。主人和东风以奇怪的目光盯着鱼干看了一会儿,寒月开口道:

    “其实,四天前我就从老家回来了,但是有很多事情,四处奔走,所以没能马上过来拜访。”

    “你用不着那么急着过来啊!”主人说话一如既往干巴巴的不讨喜。

    “我是不急着过来也可以,可是不早点儿来把这些土特产奉上,我不放心啊!”

    “不就是鲣鱼干吗?”

    “是啊,是我家乡有名的特产。”

    “有名的特产,可东京好像也有这样的鲣鱼干呀。”主人说着拿起最大的一条,凑近鼻尖要闻闻气味。

    “鲣鱼干用闻是辨不出好坏的。”

    “因为个头大一点儿,所以成了有名的特产吗?”

    “反正你吃吃看吧。”

    “吃是总是要吃的,可是好像这条头部是不是缺了点儿什么呀?”

    “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说,不早点儿送过来我不放心的呀。”

    “为什么?”

    “就是,这是耗子咬的。”

    “那可危险了!乱吃会得鼠疫的。”

    “哎呀,没问题!就被咬那么一点儿,没有害处的。”

    “到底是在哪儿被耗子咬的?”

    “在船上。”

    “船上?怎么回事?”

    “因为没地方放,就和小提琴一块儿放进袋子里了,结果上船那天晚上就被耗子咬了。光是咬鲣鱼干也就罢了,可是这耗子还错把我珍爱的小提琴的琴身当成了鲣鱼干,也给咬了一点儿。”

    “真是冒失的耗子啊!在船上长住以后就会变得那么没有辨识力吗?”主人依旧盯着鲣鱼干看,说些谁也不明白的话。

    “那个,耗子嘛,不管住在哪儿,都是冒冒失失的吧。所以就算我把鱼干带回寄宿之处也有可能再被咬吧。我觉着危险,夜里睡觉时就把它放在被窝里了。”

    “好像有点儿不大干净啊!”

    “所以,要吃的时候就请稍微洗洗再吃吧。”

    “只是稍微洗洗是不可能变干净的。”

    “那就用灰水[619]泡泡,使劲儿搓搓总行了吧?”

    “那把小提琴,你也抱着睡觉吗?”

    “小提琴太大了,所以没法抱着睡……”寒月话才说到一半,就传来对面的迷亭老师大声说的话:“你说什么?抱着小提琴睡觉?这可真是风雅啊。虽有‘春光易逝,琵琶犹沉,意阑珊’[620]之句,但这可是遥远的古代的句子。明治时代的秀才若是不抱着小提琴睡觉,便无法超越古人啊!那我吟:‘长夜漫漫,薄衫守护,小提琴。’怎么样?东风君,可以用新体诗写这个事儿吗?”他对这边的谈话也想插一脚。

    “新体诗与俳句不同,不是能一挥而就的。但是一旦写出来了,就能发出更深层次触及灵魂微妙之处的美妙声音。”东风认真道。

    “是吗,我以为‘灵魂’[621]是要烧麻秆儿[622]来迎接的,原来新体诗的力量也能请得来吗?”迷亭又把下棋丢在一边来嘲弄东风。

    “你再这样闲聊的话就会输哦!”主人提醒迷亭道。

    迷亭却满不在乎道:“我要赢也好,要输也好,反正对手已是釜中的章鱼[623],手脚都动弹不得了。所以我无聊得很,不得已才加入小提琴这一伙的。”

    作为对手的独仙听他这么说后,用稍稍有点儿激烈的语气直言道:“现在轮到你下了,我可等着你呢!”

    “咦?你已经下过了吗?”

    “下了呀,早就下了啊!”

    “下哪里了?”

    “我把白子儿这里延长了,斜着下了一个白子儿。”

    “这——样啊,把白子儿这里斜着延长了的话,我岂不是要输?既然这样,我就……我就……我就日暮途穷了,总觉得没有妙着啊。我让你再下一子儿,所以你就往你喜欢的地方落一目吧!”

    “哪儿这么下棋的?”

    “‘哪儿这么下棋的?’你既这么说,我就落子吧。……那,我就往这块角地的拐弯之处落一子儿吧。……寒月君,就是你的小提琴太便宜了,耗子才瞧不起,把它给咬了啊!你应该豁出钱来买把更好点儿的,要我从意大利给你订一把三百年前的古物吗?”

    “那可一定要拜托你了。顺便付钱的事儿也拜托你了。”

    “那样的古董怎么能用?!”什么都不懂的主人大喝一声,指摘迷亭道。

    “你把人类的古董和小提琴的古董给同视一律了吧?即便说人类的古董,也是甚至今天还在流行像金田某人那样的呢。至于小提琴,就是越古老的越好啊!……快点儿下啊,独仙君拜托你快点儿!不是我要用庆政大人的台词,是因为真的‘秋日苦短哟[624]’。”

    “跟你这样没停没歇的人下棋,真是痛苦啊!连考虑一下的工夫都没有。没办法,就在这里填上一子给你看吧!”

    “哎哟!哎哟!这棋最终还是让你给下活了。真是可惜呀!我以为你怎么着都不会把子儿下在那里,还煞费苦心地使了几个扰乱视线的虚着,却终究没能奏效。”

    “那当然了!你这不是在下棋,是在弄虚作假。”

    “可这就是‘本因坊派’‘金田派’‘当代绅士派’啊!……嗨,苦沙弥老师,独仙君不愧是去了镰仓,在那儿万年吃咸菜,没白费,都已经稳若泰山了呢!不由得让人佩服、佩服啊!棋虽然下得臭,胆量却大如磐石。”

    “所以,像你这种没胆量的人,就该向人家学着点儿。”主人就这么背着迷亭回答,话音刚落,迷亭就吐了吐他那赤红色的大舌头。

    “来,该你下了。”独仙仿佛与自己毫不相干似的,又催促迷亭道。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拉小提琴的?我也曾经想过学一点儿的,但是听说非常难。”东风问寒月。

    “嗯,只是普通水平的话,谁都能做到的啊。”

    “因为都属于艺术,所以爱好诗歌的人学起音乐来,应该也会进步得快吧,我心里还这么暗自寄望呢,你觉得怎么样?”

    “好呀!你的话,肯定会拉得很漂亮的。”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拉的?”

    “从高中时代开始的。……老师,我有跟您说过我开始学小提琴的经过吗?”

    “没有,还未听说过。”

    “是在高中时代遇到了什么老师,然后开始学的吗?”

    “哪——里,哪儿有老师,什么也没有。是自学的。”

    “简直就是天才呀!”

    “自学是不仅限于天才的事情吧!”寒月不悦地反驳。被誉为天才还不悦的,或许就只有寒月了吧。

    “这个吧,怎么着都倒无所谓。给我们说说你是怎样自学的吧,我想参考一下。”

    “说是可以说,老师,那我说啦?”

    “啊,说吧!”

    “现在是经常有年轻人提着小提琴盒子在大街上行走,可我那个时候,高中生里头玩西洋音乐的几乎就没有。更何况我上的那个学校在乡下的乡下,是个连穿麻里草鞋[625]的人都没有的,那么质朴的地方。所以,学校的学生里拉小提琴的人,自然是一个也没有。……”

    “好像那边开始聊什么有意思的事儿了。独仙,咱们是不是差不多就下到这儿吧!”

    “还有两三处没解决呢!”

    “有两三处无碍,差不多的地方就奉送给你啦。”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能要呀!”

    “你有着与禅学家不符的严谨,真是个一板一眼的人啊。那就一气呵成下完这盘棋吧……总觉得寒月君那边更有意思得多啊……那个,就是那个高中吧?学生都打赤脚上学的……”

    “没那回事儿。”

    “可是,听说他们都光着脚军训,因为做向右转练习,脚底的皮都变得非常厚。”

    “不可能!这种事儿是谁说的?”

    “是谁说的都没关系啦。然后还有,他们的便当就是一个超级大的饭团,把饭团像挂夏橙似的挂在腰上。不是说他们就吃这个嘛。与其说是吃,还不如说是啃,好像啃到中心就会露出个咸梅干来。听说就是因为期待那个咸梅干的出现,他们才能一心一意地啃没有咸味的周边,向中心冲刺。真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啊!独仙君,这好像是你喜欢的话题吧?”

    “质朴刚健,实乃稳重可靠之风。”

    “还有其他稳重可靠的事儿呢。听说那地方是没有烟灰筒的。我的一个朋友在那里任职的时候,想要个带有‘吐月峰’[626]商标的烟灰筒就出去买了,结果,别说‘吐月峰’了,连一个可以称得上是烟灰筒的东西都没有。他觉得不可思议,一打听,人家淡淡地告诉他:‘烟灰筒什么的呀,去背面的竹林里砍一根竹子来做就好了,谁都做得出来,所以没有卖的必要。’这也算是一则反映质朴刚健之风的美谈吧?啊?独仙君?”

    “嗯,那是,这个可以算,可这里不行,必须要下一子儿收单官[627]。”

    “好,单官、单官,收单官。这下就解决了!……听你这么说,我着实吃了一惊。你竟然能在那种地方自学小提琴,确实让人钦佩。《楚辞》有云:‘惸茕独而不群兮。’寒月君完全就是明治时代的屈原啊!”

    “我可不想当屈原。”

    “那就本世纪的维特[628]吧!……什么,你让我提子数算一下?你这性格也太死板了吧。不用数也知道,是我输了,肯定没错!”

    “可是不数不成规矩啊……”

    “那就请你数吧!我可不是裁判所。不去听一代才子维特君自学小提琴的逸事,就对不起祖宗了,所以失陪了!”说完迷亭离开座位,蹭到了寒月边上。

    独仙仔细地拿白子儿填在了白子儿的目上,拿黑子儿填在了黑子儿的目上,还在口中不停地计算。寒月则继续刚才的话题: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固有的风土人情,我老家的还是那种极为顽固的类型。要是有人稍微柔弱一点儿,就会说其在外县学生里头名声不好,以此名目给他施行过分严厉的制裁。所以非常麻烦。”

    “说到你老家的学生,还真是没法说。是不是从来,不论何时都穿一身纯藏蓝色的素和服裙裤来着?首先,这打扮就很异常。然后,大概是被海风吹着长大的缘故吧,印象中,个个都很黑啊。男人嘛,黑也就黑了,可要是女人也那样儿,那想过去,一定非常困扰吧?”只要迷亭一加入谈话,话题的重心就会被扯得不知到哪儿去。

    “女人也是那么黑的。”

    “真亏那样还有人要啊!”

    “因为,整个地方的人全部都是那么黑,所以没办法呀。”

    “真不幸呀!对吧?苦沙弥兄。”

    “还是黑皮肤的好吧。稍微白点儿的,一照镜子就会变得自我陶醉,实在不行。女人始终是难缠之物呀!”道毕,主人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可是,如若整个地方的人全都那么黑,人们难道不会以黑为美吗?”东风提出了个再正经不过的问题。

    “不管怎样,女人是完全不必要的!”主人道。

    “你这么说的话嫂夫人就要在后面不高兴啦!”迷亭老师边笑边提醒道。

    “哪里,没事儿!”

    “她不在家吗?”

    “先前,带着孩子出去了。”

    “难怪这么安静呢,她们去哪儿了?”

    “不知去哪儿,她们自个儿高兴出去走走就出去了。”

    “然后再自个儿高兴回来就回来吗?”

    “嗯,就是这样。还是你这样的单身好啊!”

    主人这么一说,东风略有不满之色,寒月却笑嘻嘻的,迷亭则回道:“一旦有了老婆都会变成这种心情的啦!对吧?独仙君。你也属于‘妻子难’这边吧?”

    “啊?等会儿再说!四六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还认为很小,没想到有四十六目呀。我本来还以为能更多赢你一些的,可这样凑起来一看,才只有十八目之差啊。对了,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也是属于‘妻子难’这边吧?”

    “啊哈哈哈哈,我倒算不上什么‘难’的。因为我老婆本来就爱我。”

    “那还真是有点儿失礼了。这才不愧为独仙君啊!”

    “何止独仙君,这样的范例要多少有多少!”寒月代天下的妻子们稍微辩护了一下。

    “我也赞成寒月君的话。我认为,人要进入绝对领域,就只有两条路可行。这两条路就是‘艺术’和‘爱情’。夫妇之爱代表的就是其中的一种,所以,人一定要结婚,必须去完成这种幸福,否则就违背天意了。……我说得对吗?老师!”东风转向迷亭的方向问道,依然如故地严肃认真。

    “真是高论!反正像我这样的,连进入绝对领域的可能性都没有。”

    “娶了老婆就更不可能进去了。”主人一脸不高兴地道。

    “总之,我们未婚的青年必须触摸艺术之灵,开拓向上的道路,否则,就不会知道人生的意义。所以,我想先从学习小提琴开始着手,这才从刚才开始就向寒月君打探经验之谈。”

    “对对!我们应该聆听维特君的小提琴故事。来,请说吧!我不会再搅局了。”迷亭终于收敛了锋芒。

    “向上之路可不是用小提琴什么的就能开拓的。以这种游戏心态就能领悟宇宙真理的话,那还了得。要想认识其中的奥秘,若没有悬崖撒手、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气魄是不行的。”独仙煞有介事地对东风进行了一番训诫式的说教。说教是可以,只是东风是个连“禅宗”的“禅”字也不知道怎么写的人,所以他半点儿顿悟感动的样子都没有。

    “哦,也许你说得对。但我认为,还是艺术才能将人类的内心渴慕的极致表现出来,所以,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抛弃艺术。”

    “你无法抛弃的话,我就如你所愿,把我的小提琴故事讲给你听吧。正如刚才所说的那样,我也在开始学习小提琴之前就已十分费心费力了。首先,买琴就是个难题呀,老师。”寒月道。

    “也是啊!连麻里草鞋都没有的地方,不可能会有小提琴嘛。”

    “不,有倒是有的。钱也老早就留心攒好了,所以不成问题。可是就是买不了。”

    “为什么?”

    “地方太小了,买了很快就会被人发现。如若被发现,马上就会有人说:‘狂妄自大!’然后我就会被制裁。”

    “自古以来天才就是遭受迫害的对象呢!”东风深表同情。

    “又是‘天才’!无论如何我都要谢绝‘天才’的称号,唯独这个拜托别再叫了!后来呢,我每天散步路过卖小提琴的店,每当我路过店门前时都会想:‘要是能买下来多好啊!’‘夹着小提琴时的心情感觉是什么样的呢?’‘啊,我想要,好想要一把呀!’没有一天我不这么想的。”

    “理应如此。”迷亭评论道。

    “奇怪的执着呀!”主人难以理解。

    “你果然是个天才啊!”东风敬佩地道。

    唯有独仙一人,超然物外地拈着胡须。

    “那样的地方怎么会有小提琴呢?也许这点儿首先让人觉得可疑。但是,只要稍微想想就会明白,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要说理由是什么,就是,即便是在这个乡下,也是有女子学校的。而作为女子学校的课程,女学生们每天都得练习小提琴,所以才有小提琴卖的。不用说,好琴是肯定没有的,有的只是勉强称得上是小提琴那样的琴罢了。因此,店家也不太重视,将两三把琴绑在一起挂在店铺门头。所以呢,我散步路过店铺门口时,就会偶尔听到小提琴因风吹或小孩子手的碰触而发出的声音。听到那个声音后,我突然有一种心脏要破裂的感觉,变得坐立不安。”

    “危险啊!水癫痫、人癫痫,癫痫也有很多种。你的癫痫,既然你是维特,那你就是‘小提琴癫痫’了。”迷亭嘲弄道。

    “不对,要是感觉不那么敏锐的话,就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家了。不管怎么说都是天才性质。”东风越发敬佩道。

    “嗯,可能实际上真的是癫痫。不过,那音色真是奇特呀!从那之后,直到今天,我也拉了那么多那么久了,却从没有拉出过那么美妙的声音。是啊,要怎么形容好呢?反正终究是无法言表的!”寒月道。

    “是否璆锵琳琅[629]之音?”独仙举出了晦涩艰深的说法,却谁也没理睬他,真是可怜。

    “我每天、每天在店铺门口散步,这么着最终总算听到了三次那个神奇的声音。第三次听到的时候,我下定决心不管怎样也要买把小提琴。纵使被同乡的人谴责,被外乡的人蔑视……好,哪怕因铁拳制裁而毙命……哪怕弄不好错被学校退学,我也要买,只有买小提琴是我非干不可的!”

    “这就是天才啊!若非天才,就不可能这样坚定自己的决心。太羡慕了!我也不论如何都想试试让自己燃起那么炽烈的情感,长年不断地用心努力,却总是不成功。参加音乐会的时候,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热情聆听,却总觉得提不起那么高的兴致。”东风似乎连续不断地羡慕寒月。

    “兴致不高才是幸事呀!因为是现在,我才能心境平和地述说,当时可不是这样,那个时候的痛苦是你怎么着也想象不出来的那种。再后来,老师,我终于豁出去买了把小提琴。”

    “嗯。怎么买的?”

    “那天,正好是十一月天长节[630]前一天的晚上,老家的人都一块儿去泡温泉了,要过夜的那种。寄宿之处一个人也没有。我那天托病,也没去学校,就在屋里躺着。我在被窝里翻来覆去地想,我要趁今晚没人出门,把梦寐以求的小提琴买到手。”

    “你还装病,连学校都没去吗?”

    “正是如此。”

    “这样啊,是有点儿天才啊!”迷亭也稍稍有点儿折服的样子。

    “我从寝具中探出头来,感觉日暮西山还很遥远,我等得焦急得都受不了了。也别无他法,只好试着把头钻进被窝里,闭上眼睛等待,果然还是不行。我又探出头来,看见秋日的艳阳照在一整面六尺高的拉门上,火辣辣的,看得我怒火中烧。拉门上方有个细长的影子映入我的眼帘,那影子不时在秋风中摇曳。”

    “那是什么?你说的那个细长的影子是什么?”

    “是剥了皮的涩柿子,被吊在了屋檐下。”

    “哦,后来呢?”

    “因为别无他法,我从被窝里出来,拉开拉门,去到檐廊,取下一个涩柿子晒干的柿饼来吃。”

    “好吃吗?”主人的提问委实像个小孩子。

    “好吃啊,那一带的柿子可好吃啦!反正东京这块儿的人是不知道那个味道啦!”

    “柿子的事儿就不说了,后来怎么样了?”这回是东风提问。

    “后来我又钻进被窝,闭上眼睛,试着向神佛祈祷,期盼快点儿天黑。在我觉着已经过了三四个小时的时候,我想着这下可以了吧,就探出头来,竟然那秋日艳阳依旧照在六尺高的拉门上,火辣辣的。拉门的上方依旧有细长的影子在轻轻飘荡。”

    “这个,已经听过了。”

    “有很多遍哦!然后,我从被窝里出来,拉开拉门,去取了一个晒干的柿饼吃,之后我又躺回被褥里,默默地向神佛再三祈祷,希望天快点儿黑。”

    “这不是又回到原点了吗?”

    “唉,老师!您别催我,请继续往下听!后来,我觉得已经在寝具中忍耐了三四个小时,这回应该可以了吧?就猛地探出头来,一瞧,那秋日艳阳依然照在一整面六尺高的拉门上,拉门的上方依然有细长的影子在轻轻飘荡。”

    “这不是不管往下说到哪儿,都还是同样的事儿吗?”

    “然后,我从被褥里出来,拉开拉门,去到檐廊上吃了一个柿子饼……”

    “又吃柿饼了吗?不管你说到什么时候,都净在吃柿子饼,这不是没完没了吗?”

    “我也着急呀!”

    “比起你,听的人更着急得多呀!”

    “老师似乎有些性急,所以这故事很难讲,真为难我了!”

    “听的人也有点儿为难啊。”东风也暗发牢骚道。

    “既然让诸位这样为难,只好我妥协了。那我就大概讲讲结束它吧!总之我是,吃了柿子饼就钻进被窝,钻进被窝以后又出来吃,终于把吊在屋檐下的柿子饼全都吃光了。”

    “全吃光了的话,太阳也该落山了吧?”

    “然而,并非如此。我吃了最后一个柿子饼,然后在觉得应该差不多时探出头来一看,还是老样子,秋日艳阳依然照在一整面六尺高的拉门上……”

    “我!已经受不了了!永远都没个尽头。”

    “作为讲的人,我也厌烦了。”

    “不过,有这种程度的毅力的话,就大部分的事业都能成就了!要是我们保持沉默的话,恐怕直到明天早晨还是秋日艳阳火辣辣吧?你究竟是何时才想买小提琴啊?”看来,就连迷亭也有些忍耐不下去了。

    只有独仙一人泰然处之,仿佛不论要讲到明天早晨,还是后天早晨,不论要重复多少次秋日艳阳火辣辣,他也会丝毫不为所动的样子。

    寒月也镇定自若地继续讲:“你问我想什么时候去买,我是打算只要天一黑,就立刻出去买的。只是遗憾的是,不管我什么时候探出头来看,都是秋日艳阳火辣辣啊!……唉,要说当时的痛苦呀,怎么着也不是现在诸位这种程度的焦急。我把最后一个柿子饼吃掉了以后也还是,太阳没有落山,这情景让我不禁潸然大泣。东风君,我实在是觉得委屈可怜才哭的呀!”

    “也是啊,艺术家本来就是多愁善感的嘛。我对你难过流泪的事情表示同情,不过还是希望你让这个故事进展得稍微快点儿。”东风人很好,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都认真严肃,从而说话滑稽。

    “我也巴不得快点儿进展呀,可是太阳它怎么也不给我落山,我都愁死啦。”

    “太阳这么不肯落山,听的人也难受,所以还是算了。”看来主人是终于再也忍耐不了,就说出来了。

    “不听的话我更难受。因为接下来才是终于要进入佳境的时候。”

    “好,那我听,所以你就快点儿把太阳弄下山吧。”

    “好吧,虽然这要求有些强人所难,但是,是老师您嘛,我就改一下,现在就太阳落山了吧!”

    “这样就合适了。”这句台词一被独仙以淡然口气说出,众人不由得同时哈哈大笑。

    “终于夜幕降临了,我首先感到了安心和放松,于是我舒了口气,走出了鞍悬村[631]的寄宿之处。我生性不喜喧嚣之地,所以特地避开便利的市区,选择到人迹罕至的贫寒村庄的村民家里暂时蜗居草庵……”

    “‘人迹罕至’,这个也太夸张了吧?”主人提出抗议之后,迷亭也提出意见:“‘蜗居草庵’也是夸大其词啊。还不如说成‘没有壁龛的四张半榻榻米大的屋子’来得更写实,更有意思呢。”

    只有东风夸奖他:“事实是怎样的都无所谓,词句充满诗意,感觉很好。”

    独仙一脸严肃地问道:“住在那种地方,上学很不方便吧,有几里地呀?”

    “距学校只有四五丁[632],因为本来学校就是在村里的……”

    “那,学生们在那一带借宿了相当多的人家吧?”独仙不肯轻易放过寒月。

    “是啊,基本上每户村民家里肯定有一两名学生。”

    “那何谈‘人迹罕至’呢?”独仙让寒月吃了一记正面攻击。

    “嗯,如若没有学校的话,那就完全是人迹罕至了。然后,说起当晚的衣服,我在手织棉布的棉袄外面套上金色扣子的制服外套,将外套的兜帽深深地扣在头上,尽量小心地不惹人注意。当时恰是柿子树落叶的时候,所以从我的住处走到南乡大道的路上都铺满了落叶。每迈一步都会发出的沙沙声令我放不下心来,总觉得有谁跟在我身后似的。我回头一望,东岭寺的森林黑沉沉的,茂密阴森,在黑暗中显得漆黑。这东岭寺就是松平家的菩提寺[633],位于庚申山的山麓,跟我的住处只隔个一丁的样子,是个极为幽静的寺院。森林上空,是延绵不绝的星空月夜,那条银河斜着横切长濑川[634],末端……银河的末端嘛,嗯嗯,暂定末端向夏威夷的方向流去……”

    “夏威夷也太离谱了吧!”迷亭道。

    “我沿着南乡大道往上走,终于来到了二丁。我从鹰台町进了市内,穿过古城町,拐过仙石町,傍着喰代町,按顺序走过通町的一丁目、二丁目、三丁目。接着,走过尾张町、名古屋町、鲸鉾町、鱼糕町……”

    “不用走那么多条街也可以,总之你这小提琴是买了,还是没买?”主人看上去不耐烦地问。

    “乐器所在的店叫金善,也就是金子善兵卫先生,所以,真的是非常不错的店啊!”

    “甭管有多好了,你快点儿买就行了。”

    “遵命!然后,我来到金善店,只见店里的灯明晃晃,火辣辣地照着……”

    “又是火辣辣呀?你的火辣辣是一次两次结束不了的,所以又要进展艰难了吧!”这回迷亭设下了防线。

    “不,这次的火辣辣,真的是就这么一回的火辣辣,无须太担心。……我透过灯影一看,之前说的那小提琴隐隐约约地反射着秋夜的灯火,在雕空的琴身的圆润之处带着冷光,只有绷得紧紧的一段琴弦白亮亮地映入我的眼帘……”

    “相当不错的描述呢!”东风赞赏道。

    “就是它!就是那把小提琴!在我意识到的瞬间,我突然心跳加快,脚下轻飘飘的……”

    “哼!”独仙用鼻子嗤笑。

    “我情不自禁地快步流星进入店里,从衣服暗袋里掏出蛙嘴钱包,从蛙嘴钱包里掏出两张五元纸币……”

    “终于买了吗?”主人问。

    “我是想买,可是还得再等一下,现在正是关键时刻。我想,鲁莽行事会招致失败,现在还是不要买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停了下来。”

    “什么,还是不买吗?一把小提琴就这么能吊人胃口啊!”

    “我不是在吊人胃口,实在是还不能买,我也没办法呀。”

    “为什么?”

    “为什么啊,因为刚刚入夜,门口还人来人往的呀。”

    “没什么关系吧?就算有二百人、三百人路过门口,也没关系吧?你还真是个非常奇怪的人!”主人气哼哼的。

    “只是普通的过路人的话,纵使来个一千或两千人也无所谓。可是,有学校的学生挽着袖子、拿着大手杖在来回溜达呢,所以我就不能轻易出手了呀!那里面还有号称什么‘沉淀党’的学生呢,他们可是永远在班里垫底还兴高采烈的一帮人。然而正是他们这样的人,在柔道上十分了得啊。我不能鲁莽地向小提琴出手,因为不知会遭遇什么可怕的事。我当然是很想要小提琴没错,可是,即便是我,也是惜命的呀!比起拉了小提琴而被杀,还是不拉琴而活着更快活啊。”

    “那,你最后是没买,放弃了是吗?”主人跟寒月确认。

    “不,我买了啊。”

    “你真是个让人着急的人啊!想买就快点儿买,不想买就不买好了,赶快把这事儿了结了才好吧!”

    “嘻嘻嘻,这个世上的事情嘛,并不是净能按照自己想的那样发展的呀!”说着话,寒月就冷然地点了支“朝日”牌香烟,吞云吐雾起来。

    主人见这情形,看出要变得麻烦了,就忽地站起来进书房去了。不明所以,刚进去就又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本破旧的外文书,随随便便地趴下就开始读起书来了。独仙不知何时退到了壁龛前,独自摆弄着围棋,自己跟自己下了起来。

    好好的逸闻趣事也因为太过冗长拖沓,而让听众少了一个,又少了一个,最后只剩下忠于艺术的东风,和对冗长话题从不屈服的迷亭老师。

    寒月将长长的烟雾毫不客气地吐到世界里,过了一会儿又以与先前一样的节奏开始继续谈天:

    “东风君,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啊。这下,在刚入夜的这会儿是无论如何也不行了,但是深夜来买,金善店老板就关门睡觉了,所以更加不行。不管怎样,我都必须看准学生们散步归去,而金善店老板尚未就寝的时机来买!否则,好不容易筹谋的计划就泡汤了。不过,要掐准这个时间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的确,这么说是不容易呀。”

    “然后,我估摸那个时间嘛,大约是十点钟。因此,从现在开始到十点钟,我必须找个地方消磨时光。先回家再来一趟就太累了。去朋友家聊天又似乎于心不安,没意思。无奈之下,我选择在差不多到时间之前都在市区内闲逛。然而,若在平时,两小时、三小时,逛着逛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可是唯独那个夜晚,时间过得又慢又什么的。……‘一日三秋’说的就是那种感觉吧,我真是切身地体会到了。”寒月做出仿佛深有所感的样子,还特意望向迷亭。

    “有古人云:等待之身煎熬苦痛。还有古人云:等待之身胜被等之身煎熬苦痛。吊在屋檐下的小提琴也是煎熬苦痛的吧,但是,你像个没有方向的侦探似的徘徊游荡,已经迷茫的你必定更煎熬苦痛吧。千愁万苦仿如丧家之犬。啊,现实中可是没有比无家可归的狗更可怜的哦!”

    “比作狗也太冷酷了吧!虽然我这样但还从不曾有人将我比作狗呢!”

    “我总觉得听你的讲述,就像是在读以前的艺术家的传记,不胜同情。把你比作狗是老师的玩笑,所以请别介意继续讲下去吧!”东风安慰道。当然,寒月是即便没有被东风安慰,也打算讲下去的。

    “然后,我从徒町穿过百骑町,再从两替町来到鹰匠町,在县政府前数完枯柳,又在医院旁边数窗灯,接着又在绀屋桥上吸了两支烟,完后我看了下表。”

    “到十点了吗?”

    “遗憾的是还没有到。我过了绀屋桥,沿着河边朝东走上去就看到有三个人按摩。并且还有狗在不停地叫哪,老师……”

    “在深秋长夜的河边,听到远处狗的嗥叫声,这还真有点儿戏剧性呢。你就是逃犯的角色吧。”

    “我有干过什么坏事儿吗?”

    “你是处于正打算要干的时候呀。”

    “太可怜了,要是买小提琴就算干坏事儿的话,那音乐学校的学生就都是罪人了。”

    “要是你干的是众人不认可的事儿,无论你干的是多么好的事儿,都算罪人。所以,世界上再没有比‘罪人’这个罪名更不可信的东西了。耶稣也是,生于那种世道就成了罪人啊。好汉寒月君也是,在那种地方买小提琴,就算罪人。”

    “好吧,我认输,就算作罪人吧!罪人倒是没什么关系,可是还没到十点钟这事儿就叫人难受了。”

    “那你就再数一遍街名呀。那也不够的话,就再来个‘秋日艳阳火辣辣’吧。如若还有时间的话,你就再吃它个三打柿子饼吧。不论你讲到什么时候我都听,所以你就继续讲吧,直到变成十点为止!”

    寒月哧哧地笑了。

    “都这么被你抢先一步了,我也只能投降了啊。那么,一步到位,就算到十点钟了吧!好了,到了预定的十点钟,我来到了金善商店。由于正值秋末寒夜之时,所以就连繁华热闹的两替町都几乎变得无人行走,甚至连对面走来的木屐声也让人觉得寂静冷清。金善商店已经关了大门,只留着小便门处的拉门。我觉得自己仿佛以被狗跟着似的心情拉开了拉门,感到有点儿害怕进入店里头……”

    这时,主人把视线从一本破烂的书上移开,问道:“喂!已经买下小提琴了吗?”

    “这就要买了。”东风答道。

    “还不买吗?真是长啊!”主人仿佛在自言自语,说完又开始看书了。

    独仙仍旧默默无言,已将白子儿黑子儿填了大半个棋盘。

    “我横下决心大步进入,头上依旧遮罩着外套的兜帽,说:‘把小提琴给我!’闻言,围在火盆旁说话的四五个小伙计和大伙计都吃了一惊,不约而同地向我的脸看过来。我不自觉地抬起右手用力把兜帽往下拉了一下,又说了一遍:‘哎,把小提琴给我!’这回,在最前面的,刚才一直想要窥视我的脸的小伙计飘忽不定地应了一声‘哎’,便站起来去把挂在店铺门头的三四把小提琴一块儿取了下来。我问:‘多少钱?’他说:‘五银圆二十钱’……[635]”

    “喂!有那么便宜的小提琴吗?不会是玩具吧?”

    “我问:‘价钱都一样吗?’他说:‘是,哪个价钱都不变。每把都用心制作得非常结实。’我便从蛙嘴钱包里掏出一张五银圆纸币和一个二十钱银币给他,又拿出准备好的大方巾[636]把小提琴包起来。在这期间,店里的人都停止了谈话,一直盯着我看,要看我的脸。我的脸用兜帽遮住了,不用担心被辨认出来,可不知为什么心里就是着急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刻出去,哪怕早一分钟回到街上也好。”

    “终于我把裹好的包袱塞进了外套里,走出店门。刚一出门就听到伙计们齐声大喊:‘谢谢光临!’让我打了个冷战。我来到街上,看了一下四周,十分幸运好像一个人也没有。不过,在对面大概一丁远的地方有两三个人向这边走来,还大声吟着诗,声音在街区内回响。我心想:‘这下可麻烦了!’便在金善店的角处拐向西,沿着沟渠走到了药王师路,从赤杨村来到庚申山的山脚下,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住处。回到住处一看,已经是半夜差十分钟两点了……”

    “差不多跟走了一个晚上一样啊。”东风同情地道。

    迷亭则舒了一口气道:“你总算讲完了。哎呀呀,真是漫长的‘道中双六’[637]呀!”

    “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呢,刚才所说的只是序幕而已。”

    “还有啊?这可不是轻松的事情呀!大部分人遇上你,耐力上都得举白旗吧。”

    “耐力这事儿就暂且放一边吧。我若是在这里停下来,那就像造了佛像却没有注入灵魂一般。所以,我就再往下说一点儿吧!”

    “当然讲不讲都随你啊,听我还是会听的。”

    “怎么样,苦沙弥老师也来听听怎么样?小提琴已经都买完了哦!老师!”

    “这回是讲卖小提琴的事情吗?卖琴什么的,不听也罢。”

    “还不是卖的时候呢。”

    “那就更是不听也罢了。”

    “真是伤脑筋呀!东风君,热心听我讲的,就只有你一个人呢!我继续讲的劲头都有点儿没了。唉,没办法,那就大致讲讲结束它吧。”

    “你不大致讲也可以啊,请你慢慢讲吧!我觉得非常有趣。”

    “小提琴是历经周折、费尽力气买到手了,可是,接下来第一个让我头疼的事情就是放置它的地方。有很多人到我的住处来玩,所以要是随便找个地方把它挂起来,或把它戳着,很快就会暴露无遗。挖个坑埋起来的话,要挖出来时又太过麻烦。”

    “是呀,那你是藏在天花板上面了吗?”东风说得轻巧。

    “没有天花板呀!这可是农户家。”

    “那就不好办了吧。你放哪儿了?”

    “你觉得我放在哪儿了?”

    “不知道呀。是放在防雨窗套里了吗?”

    “不是。”

    “用寝具裹起来以后收进壁橱里了?”

    “不对。”

    当东风和寒月正就“小提琴藏在哪儿”这么进行问答的时候,主人和迷亭也在你来我往地聊着什么。

    “这个读作什么?”主人问。

    “哪个?”

    “就是这两行啊。”

    “什么什么?‘Quid aliud est mulier nisi amiticiae inimical’[638]……这不是拉丁文吗?”

    “我知道是拉丁文,就是问你读作什么。”

    “可是,你平时不是一直说自己读得懂拉丁文吗?”迷亭见势不妙,暂且避而不答。

    “当然读得懂啊。读得懂是读得懂,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读得懂是读得懂,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这也太不饶人了吧!”

    “随你怎么说都行,用英语给我翻译一下。”

    “‘给我翻译’,你这也太过了吧。好像我是个勤务兵似的。”

    “你说是勤务兵也没关系,这是什么意思?”

    “好啦,拉丁文什么的回头再说,是不是差不多该去听一下寒月君的故事了?现在正好是关键之处哦!终于到了是暴露,还是没暴露的千钧一发之际,正是所谓的临近‘安庆关’[639]的紧要关头啊。那个,寒月君,然后怎么样了?”迷亭突然来了兴致,再次加入了小提琴组,主人虽然可怜还是被抛弃了。寒月因此得势,便说出了小提琴的藏身之处。

    “最终,我把琴藏在了一个藤编旧衣箱里。这个衣箱是我离开家乡时,祖母送给我的饯行礼,说是祖母嫁过来时带来的。”

    “那就是古董啦。好像跟小提琴有点儿不协调。对吧?东风君。”

    “是,是有点儿不协调。”

    “放在天花板上面,不是也不协调吗?”寒月驳斥东风老师道。

    “虽不协调,但可吟成俳句哦,放心吧!‘寂寞清秋,提琴箱中收。’怎么样?二位!”

    “老师今日很能作诗啊!”

    “岂止是今日,我每时每刻都作诗于腹中啊!说到我在俳句上的造诣,那可是就连已故的正冈子规[640]先生都对我啧啧称奇呢!”

    “老师与子规先生交往过吗?”老实的东风直率地提问。

    “哪里,即便不交往,也始终用无线电报肝胆相照了呀。”听迷亭这么胡言乱语后,东风老师愕然沉默不语。寒月笑着又继续开始往下讲:

    “因此,藏小提琴的地方是有了。可是接着是,拿出来的事情又让我头疼了。如若只是要拿出来避人眼目地看看,也没什么做不到的。但是,光看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小提琴不拉就没有用处了。然而,一拉就会发出声音,发出声音就会立刻暴露。正好隔着一道木槿篱笆的南邻就是‘沉淀组’的头头的寄宿之所,所以危险啊!”

    “的确头疼啊!”东风以同情的语气附和道。

    “确实,这下是要头疼了。因为是比闲言碎语更要命的证据之音啊,小督局[641]就是完全因此而败露的。这若是偷食,或造伪钞,那还好收拾,但音乐可是藏也藏不了的东西呀。”

    “只要不出声,怎么都好办。可是……”

    “且慢!你说只要不出声就好办,可也有纵使不出声也瞒不住的时候呀。以前我们在小石川的寺院里自己做饭吃的时候,有个叫铃木藤十郎的人。这位藤先生十郎非常喜欢甜料酒,常买甜料酒来装进啤酒壶里,一个人乐在其中地独酌。有一天藤十郎先生出去散步以后,在苦沙弥兄稍稍偷喝一点儿的时候……”

    “我怎么可能喝什么铃木的甜料酒?喝的人明明是你!”主人突然大声嚷道。

    “嘿呀,我还以为你在看书没问题呢,果然你还是在听的呀。真是个疏忽不得的人。所谓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说的就是你了。的确,这么说来,我也喝了。我也喝了是没错,但发现酒的人可是你哟。两位,请注意听了。苦沙弥老师本来是不会喝酒的哦。可是,他觉得是别人的甜料酒,就拼命地喝,于是,不得了了,他就整个脸涨得通红了。哎呀,那真是让人不忍看第二眼的样子……”

    “闭嘴!明明连个拉丁文都不会读,还……”

    “哈哈哈……然后,藤十郎先生回来了。他晃了晃酒壶就发现少了一大半。好像他嘴里说着一定有人喝了,就去到处看看,就看到这位大爷僵在角落里,仿佛红土捏成的泥像……”

    三人不禁哄堂大笑,主人也边看书边哧哧窃笑。至于一个人待着的独仙,看起来是由于过度操练自己不具备的能力,有些累了。他伏在棋盘上,不知何时开始的,已在呼噜呼噜地睡觉了。

    “还有不出声也被发现了的事情哦!我以前去姥子温泉的时候,被安排跟一个老头儿住在了一起。好像说他是东京某和服店的退休老板还是什么的。反正只是合宿而已,不管他是和服店的,还是旧衣铺的,都跟我没关系。只是,出现了一件让我头疼的事情。这个事情就是,我到姥子温泉之后的第三天,烟就没了呀!”

    “我想各位都是知道的,那个所谓的姥子温泉就是山里头的一幢房子,只能泡泡温泉、吃吃饭,除此之外其他什么也干不了,是个十分不方便的地方。所以在那里断了烟就是灾难啊。东西是一旦没有了就会越发想要,所以我才刚发觉没烟了,就突然变得很想抽,平时也不这样的呀。偏偏让人讨厌的是,那个老头儿是备了满满一个行李包的烟草登上山来的。他慢慢地一次拿一点儿出来,在我面前盘腿坐下,吧唧吧唧地抽,仿佛在说:‘想抽吧!想抽吧!’他只是在那儿老老实实地抽他的烟的话我尚且可以容忍,结果他竟然一会儿吐烟圈,一会儿竖着吐烟,一会儿横着吐烟,甚至让烟如杂技演员一样横飘在空中不散,或者把烟吸入他那狮子鼻的鼻孔里,又再从鼻孔里喷出来,来回倒腾。反正就是,他一直在‘炫人口鼻’呀……”

    “什么?什么叫‘炫人口鼻’?”

    “炫耀衣服东西的是叫‘炫人眼目’,那炫耀烟草的就该叫‘炫人口鼻’嘛!”

    “哦哦,你与其这样苦闷下去,还不如跟他要点儿来好吧。”

    “但是我没有跟他要。我也是男人啊。”

    “唔唔,不可以张口要吗?”

    “也许可以吧,可我没要。”

    “那,你怎么办了?”

    “我不张口要,我偷!”

    “啊,不会吧!”

    “他挂着毛巾去温泉后,我就想:‘要抽,就是现在了!’便心无旁骛地一个劲儿猛抽起来。我刚觉得:‘啊!真畅快呀!’还没一会儿,拉门哗啦一下被拉开了。我疑惑地回头一看,来的正是烟草的主子。”

    “老先生没进温泉吗?”

    “他说他正要进去的时候发觉忘了拿钱褡子了,就从走廊折了回来。他还惦记着别被我偷了钱褡子,这首先就是对我的冒犯!”

    “这可没法说啊,你偷烟的事儿还摆在那儿呢。”

    “哈哈哈……那老头儿也是相当有辨识力的。钱褡子的事儿就先不说了,且说他一拉开门就发现整个房间都笼罩在烟雾中,又闷又呛,我把两天攒着没抽的烟都给它变成蒸腾的烟雾了。‘坏事传千里!’这句话说得真好啊,偷烟的事儿一转眼就暴露了。”

    “老先生说了什么吗?”

    “不愧是年纪大的人的修养啊,他什么也不说地用信纸包了五六十支烟,然后跟我说:‘恕我冒昧,不是什么好烟,如若不嫌弃就请拿去抽吧!’说完,就又下温泉池子去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户情怀’吗?”

    “我不知道这是‘江户情怀’还是‘和服店情怀’,反正从那以后我跟老头儿是非常肝胆相照了。我在那里高高兴兴地过了两个星期后回来了。”

    “这两个星期中,香烟都是老先生请的客吗?”

    “啊,差不多是这么回事儿吧。”

    “那个小提琴已经结束了吗?”主人终于把书扣过来,一边起身一边问,最终还是投降了。

    “还没有。现在开始才是有意思的地方呢,正是好时候呢,请过来听吧!顺便叫上那个在棋盘上睡午觉的老师……叫什么来着,啊,对啦,是独仙老师……希望独仙老师也赏脸过来听听呢!怎么样?你那样睡对身体不好呀。可以叫醒他了吧?”

    “喂,独仙兄!起来啦,起来啦!有趣的话题哟。起来了啦!都说了,你那么睡对身体不好了!说你老婆会担心呢。”

    “嗯?”独仙哼唧着抬起头来,口水顺着山羊胡子流下长长的一条,犹如蜗牛爬过的痕迹,明晃晃地闪着亮光。“啊,好困呀!‘山上白云如我懒’[642]啊——睡得真舒服啊!”

    “大家都知道你睡着了,现在起来一下怎么样?”

    “嗯,已经,起来也可以了。有什么趣闻吗?”

    “接下来,终于到了把小提琴……怎么了?苦沙弥兄!”

    “怎么办呢,完全弄不清楚了。”

    “接下来,终于到了拉琴的时候了。”

    “接着终于是拉响小提琴的时候啦。过来这里听吧!”

    “还在说小提琴啊?真叫人头疼!”

    “你是弹‘无弦之素琴’那一伙的,所以属于无须头疼的一方。寒月君的琴是会吱吱嘎嘎响的,一拉就会被隔壁邻居听见,所以现在才非常头疼啊。”

    “是吗?寒月君莫非不知道不会被隔壁邻居听见的拉琴方法吗?”

    “不知道呀,若有这样的方法,还真是想请教一下。”

    “用不着请教!只要看看露地白牛[643],就应该能立刻明白。”不知怎么搞的独仙说的话驴唇不对马嘴。寒月认定这是他还没睡醒而玩弄的奇谈怪论,便故意不理会他,接着话头继续讲:

    “后来,好不容易,我想出了一个计策。次日就是天长节,所以从早到晚我都在家。我一会儿把衣箱盖子取下来看看又盖上,一会儿盖上又取下来,一整天过得心神不定的。终于太阳落山了,在衣箱下传出蛐蛐叫声的时候,我把心一横,拿出了那把小提琴和琴弓。”

    “小提琴终于出场啦!”东风道。

    “贸然拉琴可是危险的哟!”迷亭提醒道。

    “我先拿起琴弓,把琴弓从弓尖到弓把都仔细查看了一番……”

    “又不是不入流刀铺的东西。”迷亭嘲弄。

    “实际上,当我觉得这是自己的灵魂时,我的心情就变得恍如武士在深夜的灯影下将磨得锋利的名刀拔出刀鞘一般了啊!我握着琴弓就不住地颤抖起来。”

    “绝对是天才!”东风道。迷亭听了对东风说:“绝对是癫痫!”加上了这么一句。主人则说:“快点儿拉琴就好啦!”独仙则是做出一副好似在说“真是麻烦”的表情。

    “值得庆幸的是,琴弓没有缺陷。然后,我又把小提琴同样地拿到油灯旁边,里里外外好好地检查了一遍。请把此期间想象成大概花了五分钟,且衣箱下的蛐蛐始终没停没歇地在叫唤……”

    “你要我们怎么想象都行,所以你就安心拉琴吧。”

    “我还是没有拉。……幸而小提琴也没有瑕疵。这样的就没问题了,我一确认完就猛地站起来……”

    “你要去哪儿吗?”

    “好啦,请安静地听一会儿吧!要是像这样每说一句都被打岔的话,我就讲不下去啦……”

    “哎,各位,叫你们都闭嘴呢!嘘——嘘——”

    “打岔的就你一个人好吧!”

    “哦,是吗?那是我失礼了。我洗耳恭听,洗耳恭听!”

    寒月说:“我把小提琴夹在腋下,趿拉着草鞋,两三步跨出土阶茅屋,不过,且慢……”

    “看吧,又来了!那什么,我估摸着你是要在哪里停电的。”

    “即便你返回来,也没有柿子饼了哦!”

    “各位老师这么插科打诨,实在遗憾之至。但是我也奈何不得,我只能对着东风君一个人讲了。可以吧?东风。我虽然两三步跨出了门,但是又返了回来,进屋把在离开家乡过来时花三银圆二十钱买的红毛毯从头上披下来,呼一下吹灭了灯。跟你说啊,顿时四周变得一片黑暗,这下是不知道草鞋在哪儿了。”

    “你到底要去哪里呀?”

    “哎呀,你就往下听嘛!我好不容易找到了草鞋,出门一看,正是:‘星月夜里柿子叶落,红毛毯下小提琴藏。’我向右走,又向右走,在缓缓地爬庚申山时,东岭寺的钟当——当——地响起来,声音穿透毛毯,穿透我的耳朵,进到我的脑中回荡。你猜已经几点了?”

    “不知道呀。”

    “已经九点了啊。这之后,我要独自一人在深秋的长夜里走大约八丁远的山路到达一个叫大平的地方。要在平时,素来胆小的我必定会害怕得不得了,但是,人一旦全神贯注就非常不可思议,不论是害怕还是不害怕,一丁点儿这样的念头都不会想起,压根儿没有感觉。我变得满心里只有‘我要拉小提琴’这一个念头,真是奇妙啊。”

    “这个叫大平的地方,位于庚申山的南侧。天气好的时候,登上此处远眺,可从赤松的间隙之间一目了然地俯视山下的城市,是一个绝佳的观景平台。嗯,面积,大约有个一百坪[644]左右吧。正中央有一块约八张榻榻米大的岩石。北侧是一片叫作‘鹈沼’的池塘,池塘周围净是约有三抱那么粗的樟树。因为是在山里头,有人住的地方就只有一间采樟脑的人用的小屋。池塘周围那一块儿是个即便在大白天也不太令人舒服的不好的地方。幸好工兵为了演习给开辟了一条路,所以登上来时还不算费劲。”

    “我终于来到了那块大岩石上,将毛毯铺好,不管怎样先在上面坐下来。由于在这样寒冷的夜里爬山,我还是第一次,所以我坐在岩石上稍微平静一点儿后,四周的冷清空寂便一点儿一点儿地往心底里渗透。如此情境之下,会扰乱人心的唯有称为恐惧的这种感觉,如若连这种感觉都抽去,余下的便全是皎皎清冽的空灵之气了。”

    “在我茫然呆坐二十多分钟期间,不知怎么的,我有了这样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仿佛身处水晶造的宫殿里,并且只有我一个人住在那里。而且那独自居住的我的身体……不,不只是身体,还有心和灵魂,也全都变成像是用琼脂还是什么造出来的那样,透明清澈得令人难以想象。究竟是我在水晶宫殿里面呢,还是水晶宫殿在我的里面呢?我变得分不清了……”

    “变得玄乎起来了呀!”迷亭一本正经地奚落道。

    “有趣的境界!”独仙紧随其后道,看起来有些许佩服的样子。

    “如若这种状态长时间持续下去,说不定我会直到第二天早上都一直呆坐在一块岩石上,好不容易要拉的小提琴也没拉……”

    “那里是有狐狸什么的地方吗?”东风问道。

    “在这种状态下,自己和外界的区别也消失了。就在我辨别不出自己是活着呢,还是死了呢的时候,忽听身后的老池塘深处传来‘啊’的一声尖叫……”

    “终于出现啦!”

    “那个叫声的回声在远处回荡,伴着深秋的风掠过漫山林梢,我这才突然清醒过来……”

    “总算安心了!”迷亭假装成寒月,抚胸定神道。

    “你这是‘大死一番[645]乾坤新’呀!”独仙说着递了个眼神,可寒月却丝毫不解其意。

    “然后,我清醒过来,把周围看了一圈,庚申山一片寂静,就连雨滴从房檐上滴下时那么大的声音都没有。哎!咦!刚才的声音是什么呀?作为人的声音的话,太尖锐了;作为鸟叫声的话,又太大声了;作为猿啼声呢……可这附近肯定不会有猿猴的啊。到底是什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一旦在头脑里浮现,头脑便会想去解答,因此一直沉寂着的家伙们纷然杂然糅合而来,以好似当年欢迎康诺特爵士[646]时的城里的人们那样疯狂的气势在我的脑中翻腾。在它们翻腾的工夫里,我全身的毛孔突然张开了,有如被喷了烧酒的多毛小腿似的,号称勇气、胆量、辨别力、沉着等的贵客,都开始嗖嗖地蒸发出去。心脏在肋骨下跳起了抛大鼻子滑稽舞[647],两条腿开始犹如风筝的嚎叫般抖动起来。这可受不了!我猛地迅速将毛毯从头上罩下,把小提琴往腋下一夹,摇摇晃晃地跳下岩石,一溜烟地跑过八丁路程的山道,下到了山脚,回到住处往被窝里一钻蒙头就睡了。东风君,纵然是现在想起来,也是再也没有那样让人不寒而栗的事情了。”

    “然后呢?”

    “就到这儿,没了啊!”

    “不拉小提琴吗?”

    “即便想拉也拉不了啊,因为有‘啊——’的一声嘛,就算是你,肯定也拉不了的!”

    “总觉得你讲的故事好像不够味儿啊。”

    “就算你这么‘觉得’,事实就是如此呀!怎么样?老师。”寒月把在座的环视一圈,样子十分得意。

    “哈哈哈……确实是讲得很好!能把故事讲成这样,你也算是费尽心思了吧!我还想,大约是男版的桑德拉·布鲁尼[648]出现在东方君子之国吧,所以直到刚才我都一直在认真地洗耳恭听呢!”迷亭道。他以为会有谁提出要听听桑德拉·布鲁尼的讲解之类的,但是出乎预料的,什么问题都没人问,所以他就只好自个儿主动说明了:“桑德拉·布鲁尼是在月下森林里弹竖琴,唱意大利风格的歌曲,可谓与你的抱小提琴登庚申山是‘同曲’,但却‘异工’啊!真可惜,人家是惊到了月亮里面的嫦娥,你却是自己被池中怪狸给惊到了。在间不容发之际,造成了滑稽与崇高那么大的差别。想必你遗憾得不得了吧?”

    “倒也没那么遗憾。”寒月意外地满不在乎。

    “说到底就是因为你要在山上拉什么小提琴,做这种赶时髦的事情,所以才会被吓唬呢!”这回是主人给添了个严厉的批评。紧跟着独仙感叹道:“大好男儿竟拘泥于鬼窟里[649],真是令人遗憾!”

    所有独仙说的话,从来就没被寒月理解过。不单单是寒月,恐怕是谁都没理解吧!

    “这个就这样吧,寒月君,你最近也还是去了学校就光磨玻璃球吗?”迷亭老师隔了一会儿,把话题转了。

    “没有,前段时间我从寄宿之处回老家探亲了,所以处于暂停状态。我已经厌烦玻璃球了,其实,我正在想放弃算了。”

    “可是,你磨不出玻璃球,就当不上博士了呀!”主人微微皱着眉头道。

    寒月本人却意外地轻松:“博士吗,嘿嘿……博士的话,已经不当也可以了。”

    “但是,婚期拖延了,双方都麻烦吧?”

    “结婚是,谁的结婚?”

    “你的啊!”

    “我和谁结婚呀?”

    “金田家的小姐啊!”

    “啊啊?”

    “啊什么?你不是都有那样的约定了吗?”

    “约定什么的根本就是没有的事儿!是那边自己随便到处去张扬这种事情的。”

    “这可有点儿太粗野、太乱来了!是吧,迷亭,那件事情你也是知道的吧?”

    “那件事情,你是说‘鼻子夫人’事件吗?若是那个事件的话,就不仅仅是你知我知而已,而是已经作为公开秘密被传得天下皆知了。眼下就是,总有人来找我打听:什么时候有幸能在《万朝》之类的报刊上,以‘新郎、新娘’为标题,把两位的照片刊登上去呀?究竟什么时候可以啊?问得我都烦了。还有东风君他们,都已经作好了名为《鸳鸯歌》的长篇巨作,从三个月前开始就只等着你们结婚了。只因为寒月君不当博士,就有可能让他们呕心沥血的杰作由宝物变成了废物,所以他们才担心得不得了。哎,东风君,对吧?”

    “倒是还没有把这个作为要担心的事情来看待,不过,是有打算不管怎样也要把那篇倾注了满腔同情的作品公之于世的。”

    “是吧,你看看!你能不能当上博士,可是会给四面八方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哦!你稍微振作点儿,给我们去磨玻璃球吧!”

    “嘿嘿嘿嘿,有劳各位多方操心,真是对不住!不过,我已经不当博士也无妨了。”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已经有一个名正言顺的老婆了呀。”

    “哎呀!这可太厉害了!你在什么时候秘密结的婚呀?真是不能小瞧这世道啊!正如苦沙弥先生你方才听闻的,寒月君他已经有老婆孩子了。”

    “孩子还没有啊!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就生出孩子的话,可就是个问题了。”

    “究竟你是在何时、何地结婚的?”主人提出个似预审法官的质问。

    “要说何时,就是我回到老家的时候,她就已经好好地等在家里了。今天拿到老师这儿来的那个鱼干,就是从亲友们那儿得到的结婚贺礼。”

    “就送三条鱼干做贺礼?真小气啊!”

    “哪里,有一大堆呢!我只从中拿了这三条来。”

    “那,既是你家乡的姑娘,应该肤色也黑吧?”

    “是呀,黝黑黝黑的,刚好和我相配。”

    “那么,金田家那边你打算怎么办呢?”

    “不想怎么办啊!”

    “那,在情理上有点儿不好吧?是吧,迷亭?”

    “没什么不好的啊!金田家把她嫁给别人也是一样的。反正所谓的夫妇,就是在黑暗中偶然撞在一块儿这样的事情。总之,没有撞在一块儿就过去的,还要特意去撞在一块儿,这就是多此一举。既是多此一举,谁和谁撞在一块儿都无妨啦。只是,唯独可怜了创作《鸳鸯歌》的东风君啊!”

    “没事儿,《鸳鸯歌》可以根据情况改成给你这边写的。给金田家婚礼上的,再另作一首就好了。”

    “不愧是诗人,就是洒脱自在呀。”

    “你已经回绝金田家那边了吗?”主人还惦记着金田家。

    “没有,没有回绝的道理。提亲也好,求婚也好,我自己从未跟对方表示过,所以,不加理会就够了……不对,是即便不加理会也够了。此时此刻,也有十名二十名侦探盯着呢,会把我们的谈话从头到尾一句不漏地汇报过去哦。”

    主人一听侦探一词,立刻拉下脸来交代:“哼!那就别理会了!”但是,看起来主人还意犹未尽,又针对侦探,说了下面的一番话,有如发表重大议论似的:

    “乘人不备,怀中盗物者谓之小偷;乘人不备,勾人心声者谓之侦探。趁人不觉,溜门撬窗偷他人之所有物者谓之盗贼;趁人不觉,诱人失言读人心意者谓之侦探。将砍刀插在榻榻米上,强占他人钱财者谓之强盗;卑鄙罗列恫吓之语、强迫他人意志者谓之侦探。所以,侦探这种家伙,跟小偷、盗贼、强盗是一家的,都是臭不可闻的卑劣家伙。若是听那种家伙的话,那就有毛病了。决不能服输!”

    “哎呀,没问题!纵使来个一千、两千臭不可闻的侦探,到上风口来列队袭击,也没什么可怕的。我可是磨玻璃球的著名理学士水岛寒月啊!”

    “真是让人佩服得浑身发冷呀!不愧是新婚学士,就是神锐气盛啊!不过,苦沙弥先生,要是侦探跟小偷、盗贼、强盗属同类的话,那么,雇用侦探的金田君那样的人又是什么的同类呢!”

    “大约是熊坂长范[650]之流吧!”

    “比作熊坂,太妙了!‘只见一个长范,却成了两个,原来是身首异处。’[651]对面巷子里的那个‘长范’就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是个贪婪成性、顽固不化的家伙,不论到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他会自动消失。被那种家伙抓住就太不幸了!一辈子都会被诅咒的啊!寒月君,你可要小心喽!”

    “那有什么,没问题啊!‘哎呀呀,你这穷凶极恶的贼人!方才也对你的手段了如指掌,你却尚不知引以为戒,还胆敢上前来,看我不给你尝点儿苦头!’[652]”寒月从容不迫地模仿宝生派[653]的腔调,让人看出他的气势。

    “说到侦探,二十世纪的人基本上都有侦探那样的倾向,究竟是什么缘故呢?”独仙就是独仙,提出了一个与时局问题无关的,可谓超脱的问题。

    “是物价高的缘故吧?”寒月答道。

    “是不解艺术情趣的缘故吧?”东风答道。

    “是因为人类生出了文明之角,都像金米糖[654]似的躁动不安。”迷亭回答说。

    接着轮到主人发言了,他摆起架势捏腔拿调地开始这样的评论。

    “这个问题正是我思考了很多、很久的问题。我的答案是,之所以现代人有侦探化倾向,其原因完全就是个人的自觉心过强。我称其为自觉心,但我的自觉心绝非独仙君所说的‘见性成佛’,或‘天人合一’等悟道之言……”

    “唉,话题好像变得艰深起来了呀。苦沙弥君,既然你要鼓弄唇舌发表一番大论,那就恕我迷亭冒昧,也在你之后,堂堂正正地对现代文明发表一番不满言论了!”

    “好啊,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明明也没什么可说的!”

    “哎,我还真是有要说的,而且还是大大地有。你们前不久把刑警巡警当神一般敬仰,而今天,却又把侦探比作小偷盗贼,这变化简直是前后矛盾。像我,就是始终如一的人。从还未出娘胎的时候开始到现在,都不曾改变过自己的见解。”

    “刑警是刑警,侦探是侦探。前不久是前不久,今天是今天。一个人的见解一成不变的话,就正好证明了他没有进步。所谓的‘下愚不移’[655]指的就是你了。”

    “你这可够严厉的。要是侦探也能这样正面出击的话,倒也还有可爱之处。”

    “我是侦探?”

    “我说的是,因为你不是侦探,所以正直,非常好的意思呀。咱们不吵了,停下!好了,让我们来恭听你那篇宏论的下文吧!”

    “所谓现在的人的自觉心,就是过度清楚知道在自己与他人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利益鸿沟这个事情。然后,这种自觉心伴随着文明的进步,变得一天比一天敏锐起来,所以最终就变成,一举手、一投足都没法不加粉饰、天然无雕琢了。”

    “有个叫亨利[656]的人,他这样评论史蒂文森[657]:‘他进到挂着镜子的房间后,就会每次从镜子前走过时照一下自己的身影,否则他就会难受。他就是这样一个连一瞬间都没法把自己给忘了的人。’这段评论很好地说出了如今社会的趋势。人们在睡觉时也想着‘我’,清醒时也想着‘我’,这个‘我’一直跟着人们无处不去。因此,这只是让人的言行举止变得人为地矫揉造作,只是让人自己变得拘束狭隘,只是让世界变得满是痛苦艰辛,让人从早到晚不得不以有如年轻男女相亲时的忐忑心情来过日子。‘悠然’啊,‘从容’啊这类的字都只剩笔画,成了毫无意义的字。”

    “从这点上讲,现在的人都有侦探的性质、小偷的性质。侦探干的是瞒人耳目、自己独自任意而为的营生,所以他们势必要让自觉心变强,否则做不了侦探。小偷也是,他们时刻惦记着:‘会不会被捕?’‘会不会被发现?’所以势必他们的自觉心不变强不行。而现在的人则是,无论是睡觉还是醒着,都在不断地算计怎么做能对自己有利,怎么做能不吃亏,所以也势必如侦探盗贼一般,自觉心不变强不行。他们终日惶惶不安、鬼鬼祟祟,在进坟墓以前都不会得到一刻安宁的就是现在人的心。这是文明的诅咒。愚蠢透顶!”

    “原来如此,真是有趣的见解。”独仙开口道。一旦谈到这样的问题,独仙是很难收敛的。“苦沙弥君的解说深得我意。古代的人是教导我们要‘忘我’,而现代的人是教人不要‘忘我’,所以截然相反。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用称为‘我’的意识来充满。正因为如此,一天二十四小时里没有片刻太平,无论何时都是灼热的地狱。若问天下有何良药?那么,除了忘却自我之外就没有其他可做药的了。所谓‘三更月下入无我’[658],就是吟咏这种最高境界的。”

    “现代人即便要做些体贴的事,也是有欠自然的。就连英国人自豪地说‘干得好’的行为也是,出乎意料的自觉心绷得快要破裂了。据说英国国王去印度游玩,在与印度的王族同席用膳时,那个王族没意识到是在英国的国王面前,不自觉地就以本国的习惯,用手去抓马铃薯放到盘子里,后来觉察后变得满脸通红、羞愧难当。这时英王却假作不知,也伸出了两个手指头抓个马铃薯放在盘子里……”

    “这是英国情怀吗?”寒月问道。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主人紧跟着道,“说的还是英国。据说在一个兵营里,联队的众多军官宴请一位下级军官。吃完饭后用玻璃盅端来了洗手水,这位下级军官看来不太熟悉宴会,竟然将玻璃盅端到嘴边把里面的水一口气给喝干了。然后,联队长突然地说起祝福下级军官身体健康的话来,接着也将洗手盅里的水一饮而尽。于是,在场的其他军官们也都争先恐后地举起洗手盅祝福这位下级军官的健康。”

    “还有这样的故事哦!”不甘寂寞的迷亭道,“卡莱尔第一次谒见英国女王时,由于他是个不谙宫廷礼仪的怪人,所以他突然边问‘怎么样’边就扑通一声坐到椅子上去了。然后,站在女王身后的众多侍从和侍女就都哧哧地笑了出来。啊,不对,不是笑了出来,是想要笑出来。于是,女王转到身后做了一点儿暗示,然后众多的侍从和侍女便于不经意间都悄然坐到椅子上了,卡莱尔这才没有丢了脸面。这种极为用心的体贴也是有的啊!”

    “若是卡莱尔的话,或许就算大家都站着,他也不会当回事呢。”寒月试着简短评论。

    “体贴的这种自觉心,算是好的。”独仙接着往前推进,“不过,就因为有自觉心,所以做些体贴的事时也会变得很辛苦。可悲呀!一般都说,随着文明的进步,杀戮之风就消失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往也变得平和,这是大错特错的!自觉心这么强烈,怎么可能会变得平和?的确,乍一看,似乎是非常安静太平,然而,事实上彼此都极其痛苦。恰好跟相扑的人在相扑场上四肢交缠扭作一团、动弹不得一样吧?外表上看,平稳至极,但当事人心里面却是翻江倒海吧?”

    “吵架也是啊!以前的吵架是以暴力镇压的,反而无罪。近来则是变得相当巧妙,所以就让自觉心越发地强烈起来。”这回说话权轮到了迷亭的头上。“培根[659]有句话是:‘顺从大自然的力量以后才开始战胜大自然。’现在的吵架,正是如培根的格言说的那样吵的,太不可思议了。简直跟柔道一样啊,考虑的是‘怎样利用敌人的力量打倒敌人’……”

    “或是像水力发电一样。不违抗水的力量,反而能将其转化为电力,发挥巨大的作用……”寒月刚想接着说,独仙就迅速把话头接过去了:“所以呢,贫时为贫所束,富时为富所缚,悲时为悲所羁,喜时为喜所绊啊!才子死于才,智者败于智,像苦沙弥君你这样脾气暴躁的人,只要利用你的暴躁脾气,你立刻就会蹦出去,上敌人的当……”

    “哈哈哈哈!”迷亭边笑边鼓掌。苦沙弥笑嘻嘻地回答:“我这边也不会那么容易让他们如愿以偿的啦!”大家一听,同时大笑起来。

    “对了,像金田家那样的,是因何而毙命呢?”

    “老婆是因鼻子而毙命,家主是因罪孽而毙命,手下是因当侦探而毙命。”

    “小姐呢?”

    “小姐嘛……我没见过小姐,所以就不好说了……不过,最有可能的是为穿而毙命、为食而毙命,或者是为醉酒而毙命之类的吧!总不会是为恋情而毙命吧。弄不好会像卒塔婆小町[660]那样毙命街头呢。”

    “这有点儿过分了!”由于向小姐奉上过新体诗,东风提出了异议。

    “所以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661]是句非常重要的话,不到达这种境界,人就会痛苦不堪啊!”独仙接二连三地说些仿佛独自一人恍然大悟的话。

    “你别那么卖弄显摆啦!像你这样的,弄不好会来个倒在电光影里呢。”

    “总而言之,我可不想活在人类文明以这种趋势发展以后的日子里。”主人说。

    “那你别客气!去死就好啦!”主人话音刚落,迷亭便立刻戳穿了他。

    “但我更讨厌死!”主人不知在固执什么己见。

    “出生时,没有一个人是深思熟虑后再出生的;死时,却没有一个人不苦恼。”寒月讲了一句淡漠的格言。

    “借钱的时候满不在乎地借,还钱的时候却谁都担心。跟这个是一回事儿呢!”这种时候,能马上接上话的就是迷亭君了。

    “正如毫不考虑还钱的人是幸福的一样,丝毫不为死亡苦恼的人也是幸福的。”独仙一副超然出尘的姿态。

    “根据你的说法,那也就是说,没心没肺就是大彻大悟了?”

    “是呀!禅语有云:‘铁牛面者铁牛心,牛铁面者牛铁心。’[662]”

    “然后,你就是那个标本了?”

    “那也不是。不过,人变得‘为死而苦恼’是在神经衰弱这个病被发明以后的事哦。”

    “确实,你这样的不管怎么看,都像是神经衰弱出现之前的人啊。”

    迷亭和独仙两人在你来我往地进行着莫名其妙的对答时,主人则一直在向寒月和东风二人发表对文明的不满。

    “怎样才能借了钱不用还,这是个问题!”

    “才没有这种问题呢,借的东西就必须还啊!”

    “哎呀,只是讨论嘛,你别说话,先听。正如怎样才能借了钱不用还是个问题一样,怎样才能不用死活着,也是个问题。不,应该说曾经是个问题。炼金术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而所有的炼金术都失败了。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死的,这一点变得清晰明了了。”

    “在炼金术之前,就已清晰明了了吧。”

    “哎呀,就是讨论,你别说话,给我先听着!好吗?当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死的,这一点变得清晰明了时,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

    “噢。”

    “既然横竖都得死,那么怎样死好呢?这就是第二个问题了。‘自杀俱乐部’就是伴随着第二个问题出现的,有着必然出现的命运。”

    “原来如此。”

    “死亡是痛苦的,但不能死,却更加痛苦。对神经衰弱的国民来说,活着是远远比死亡来的更加痛苦的。因此,为死而苦恼,并不是由于不想死而为死苦恼,而是苦恼怎样死才最好。只是,大部分的人因智慧不足,就顺其自然听天由命,然后在过着这种日子的时候,社会就会欺压杀害他,给他来个了断。可是,有点儿个性的人是不会满足于社会给的一点儿一点儿慢慢来的欺压致死,必然会对死亡方式进行各式各样的深入研究,最终提出一个崭新的好方法。因此,世界今后的趋势,必然是自杀者增多,且那些自杀者皆以自己独创的方法离开世界。”

    “那就会变得十分不太平啦!”

    “会的,肯定会的!亨利·阿瑟·琼斯[663]写的剧本里,就有个反复推崇自杀的哲学家……”

    “他要自杀吗?”

    “很可惜,他不自杀。不过,过个一千年后,大家一定都会实行自杀的。到了万年以后就会变成一说到死,人们就会想到自杀,除此之外想不到其他的死亡方法。”

    “那就会变得非常糟糕了!”

    “会的,一定会的!这么一来,自杀也能积累大量的研究而成为一门了不起的科学了,像落云馆那样的中学,就会把伦理学替换成自杀学,将其作为一门正课来教授。”

    “奇怪啊,连我都想去旁听了呢!迷亭老师,您听见了吗?苦沙弥先生的高论。”

    “听到了啊。到了那个时候,落云馆的伦理学老师就会这样说了吧:‘诸位,不可墨守称之为公德等的野蛮遗风。作为世界青年,诸位首先应该留意的义务就是自杀。另外,根据‘己所欲,可施于人’[664]的道理,可以将自杀活动进一步展开,去杀死他人。特别是像门口对过穷措大[665]的珍野苦沙弥氏般的人,可以看出活着于他非常痛苦,所以尽早将死亡奉送给他,乃是诸位应尽之义务。当然,与古时候不同,今时乃是开明时期,故不可再做出舞刀弄枪或飞箭投矢之类的卑劣举动了。只可凭着嘲讽之高尚技巧来让他被戏谑致死,这既是为了他本人,也能成为诸位的功德,还能成为诸位的荣誉。’……”

    “这样呀,这个课讲得有意思啊。”

    “还有更有意思的呢!在现代,警察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为首要目的。可是,到了那个时候,巡警就会手持用来杀狗那样的棍棒来击杀天下公民……”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现在的人珍惜生命,就用警察来保护。但是那个时候的国民活着才痛苦,所以巡警就慈悲为怀,予以击杀了啊!当然,稍微识相些的人大部分都会自己自杀,因此,会被巡警击杀的家伙都是些懦弱得不得了的人和没有自杀能力的白痴、残废。然后,希望被杀的人就会事先在大门处贴张告示哦。只需在告示上写‘有个男人(或女人)想要被杀死’什么的,贴好后,巡警在方便的时候巡视过来发现了,就会立刻按照他的意愿进行处理。尸体嘛,尸体就照样由巡警拉车来挨个收走吧。还会出来更有意思的事呢……”

    “老师的玩笑总是无边无际呢!”东风万分钦佩道。

    独仙又习惯性地捋起了山羊胡子,慢条斯理地辨析道:“要说是玩笑就是玩笑,但要说是预言,说不定就是预言。没有彻底明白真理的人,总是会被眼前的现实世界所束缚,喜欢把泡沫般的梦幻认定为永恒的真实,因此听到稍微离奇点儿的话,就马上认定是玩笑。”

    “燕雀焉知大鹏之志呀!”寒月折服道。

    独仙一脸“没错”的神情接着讲下去:“从前,西班牙有个叫作科尔多瓦的地方……”

    “现在也还有吧?”

    “也许还有吧。今昔的事情且不必理会。那里的寺院里一响起黄昏的钟声,家家户户的女人们就都出来下河去游泳,这是那里的风俗习惯……”

    “冬天也游吗?”

    “你问的那块儿我确实不知道,不过,总之是不分老少贵贱,都要跳进河里的。但是,河里面连一个男人都没有。男人只是远远地观望。从远处看就是,暮色苍茫的波光中,朦胧地扭动着白花花的肌体……”

    “真富有诗意呀!可以作一首新体诗了呢!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东风只要一听说裸体,就立刻往前凑。

    “科尔多瓦呀!那里的年轻小伙子们都不能和女人一起游泳,不仅如此,还不允许他们从远处正经地观看女人们的身姿。小伙子们觉得很遗憾,就搞了个小恶作剧……”

    “哦,是什么样的点子?”一听恶作剧,迷亭就兴高采烈。

    “他们贿赂了寺院里的敲钟人,让他提前一小时敲响了作为日落信号的钟声。女人都是肤浅的生物,一听,‘哟,钟声响了’,便纷纷聚集到河岸边,穿着背心短裤就扑通扑通地跳进水里了。虽是跳进水里了,可是和往常不同,天不黑。”

    “是不是‘秋日艳阳火辣辣’啊?”

    “她们往桥上一看,好多男人正站在那里张望。即便害羞,却也无可奈何。据说都臊得满脸通红。”

    “然后呢?”

    “然后嘛,也就是说,人是会只因眼前的习惯而被迷惑,然后就忘却了根本原理。所以说不小心是不行的啊!”

    “原来如此,真是可贵的教导。我也来讲一则关于被眼前习惯所迷的事儿吧。最近我看了某个杂志,里面就有一篇这种骗子的小说。嗯,假设我在这里开了个书画古董店,店面上陈列着大师的书画、名人的器物,当然不是赝品,都是真真正正、货真价实的上品。既是上品,价格肯定都是很高的。然后,来了个好奇的客人,问:‘这幅元信[666]的画多少钱呢?’我说:‘标价六百银圆就是六百银圆。’那客人说:‘想要是想要,可惜我手头上带的钱不够,真可惜,只好回头再说了。’”

    “是规定他这么说吗?”主人还是老样子,说的话没有戏剧艺术味道。

    迷亭严阵以待地道:“对啊!这是小说啊!说什么都是事先定好的。于是,我说:‘哎呀,画钱没关系的,您若是中意的话,就请拿去吧!’客人犹豫说:‘那也不好啊。’于是我极为爽快地说:‘那就分月付款吧!分月时间可以长一些,每月就还一点儿,反正今后也会得到您的光顾,所以……不,您千万别客气。怎么样?每月付十银圆左右行吗?要不然每月付五银圆也行。’之后,我和客人有个两三回的你问我答,最终,我以六百银圆的价格将狩野法眼[667]元信的画卖给了他,但是,是分月付款,每月十银圆。”

    “简直跟泰晤士的百科全书[668]一样啊。”

    “泰晤士百科全书是确有其事的,我说的可是不确有其事哦。下面开始终于要进行巧妙的诈骗了。请听好了!每月付十银圆,六百银圆的话,要多少年才能还清?你说呢,寒月。”

    “当然是五年啊!”

    “当然是五年。那么,五年的岁月,是长呢,还是短呢?独仙君,你怎么认为?”

    “‘一念万年,万年一念。’[669]既短,也不短啊。”

    “你那是什么呢?是道歌[670]吗?真是缺乏常识的道歌啊。那么,五年里头每月付款十银圆,也就是说,对方付六十次就可以了。然而,这里面有个习惯的恐怖之处,每月都重复做同一个事情,当重复了六十次的时候,那么就会第六十一次依然想要付十银圆,第六十二次也还是想付十银圆,六十二次,六十三次……随着重复付款次数的增多,就会变成不管怎样到了日子就得付款,不付就不舒服。人似乎很聪明,却会被习惯迷惑,忘却了根本,这是人类的一大弱点。利用这种弱点,我就可以无数次地每月获得十银圆啦!”

    “哈哈哈,怎么可能?不会那么健忘吧?”寒月笑道。

    “不,这种事情完全有可能啊。我就曾不计算地每月还大学的助学贷款,直到最后被对方谢绝接收。”主人有点儿严肃地说。他是把自己的丢人事儿当成人类普遍的丢人现象来公布了。

    “看吧,这种人现在在这里就有一个,可见这是确实可行的。所以,听了我刚才讲述的《文明之未来记》后笑它是个玩笑的人,就是那些把月付六十次即可的付款拿来付一辈子,还觉得正常的家伙们。特别是寒月、东风这样缺乏经验的青年们,必须好好听我的话,以求让自己不容易上当受骗!”

    “在下明白了。分月付款一定只付六十次。”

    “唉,这番话虽然像是开玩笑,实际上却是能成为鉴戒的哦!寒月君。”独仙对寒月说,“假设啊,现在苦沙弥君或迷亭君给你忠告,说:‘你擅自跟别人结婚有欠稳妥,所以赶紧去金田家谢罪吧!’你会怎么办?会想去谢罪吗?”

    “谢罪还是饶了我吧!对方向我道歉的话我也没什么,要我去道歉,我就不想去了。”

    “要是警察命令你去道歉怎么样?”

    “那就更加会拒绝了。”

    “要是大臣、贵族的命令呢?”

    “越发难以从命了。”

    “看看!以前和现代的人的变化就是这么大!以前是只要用在上当权者的威风权势就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时代,而到了现代,则是纵使用在上当权者的威风权势也有做不到的事情的时代。当今社会就是,不管你是什么王族,什么高官,在一定程度之上以后就都无法凌驾于他人人格之上了。说得激烈点儿的话就是,在当今社会,压迫一方的权势越大,被压迫的一方就越感到不痛快,感到不痛快就要进行反抗。所以,今时不同往昔,出现了正是由于在上当权者有威风权势所以做不到的新现象。在以前的人看来,当今社会是个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却理所当然地通行于世的社会。世态人情的变迁真是不可思议啊!迷亭君的《未来记》也是,若当它是玩笑,那它也不过就是个玩笑,可是,若把它作为这块儿信息的说明的话,不也回味无穷吗?”

    “既然出现了这样的知己,那我就一定要讲讲《未来记》的后续了啊!就跟独仙君的见解一样,如今的社会,若还有人想仗着当权者的势力逞威风,持着二三百条竹枪就想横行霸道,那就恰如坐轿的非要跟火车赛跑一样,是个落后于时代的老顽固。——嗯,相当于不明事理的罪魁,放印子钱的长范先生。所以,对他们只要安静地观看他们如何显身手就好了……不过,我的《未来记》讲的可不是那种一时凑在一块儿的小事儿,而是攸关全体人类命运的社会现象。”

    “仔细看清目前文明的倾向,预卜遥远未来的发展趋势,结婚将成为不可能的事情这个结论就出来了。且勿惊慌,我所说的‘结婚将成为不可能的事情’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我前面所言,当今社会是个以个性为中心的社会。在家主代表全家、郡守代表一郡、诸侯代表一国的时代,代表者之外的人是完全没有人格的。即便有也不被认可。如今这方面骤然巨变,所有生存者全部个个都主张起个性来,变成不管见到谁都是一副好像在说‘你是你,我是我’的样子。两个人在路上相遇时,也都彼此在心里面跟对方斗气,想着‘你小子是人,我也是人’,就擦肩而过了。个人的个性就是变得这么强烈了。”

    “每个人平等地变强了,所以实质上就是每个人平等地变弱了。从世界变得别人不能轻易地做有害于自己的事情这一点上看,个人的确是强大起来了。可是,从世界变得自己不能随便对他人加以干涉这一点上看,很明显,个人的力量变得比从前弱多了是吧!强大起来自然谁都高兴,弱小下来可没人愿意,因此,人会坚持不让别人侵犯自己一分,这样坚守着自己的强大之处的同时,又会想要侵犯他人,哪怕半分也好,想要由此来强行填充自己的弱小之处的不足。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失却了空间,活得就憋屈了。人们都尽可能地填充自己,直到肿胀得快要撑破,然后就这样痛苦地活着。”

    “由于痛苦,人就开始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寻求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如上所述,人是自作自受的痛苦,痛苦之余想出的第一个方案就是父母与子女分家制。日本也是,您去山沟里瞧瞧,每家每户都是全家人挤在一所房子里进进出出的。他们没有应该张扬的个性,即便有也不张扬,所以才能一家人住一块儿相安无事。而文明人,即使是在父母与子女之间,若不能相互之间都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所以,为了保护气势汹汹的双方的安全,就必须要分家。”

    “欧洲由于更文明进步,就比日本更早地实行了这一制度。就算偶尔有两代同居的家庭,那也要不就是儿子跟老子借了要付利息的钱,要不就是跟外人一样要付寄宿费什么的。正因为父母承认并尊重孩子的个性,才能形成这样的好风气。这种风气早晚也是一定得传入日本的。”

    “族人早已分家,父母与子女在今日分家,一直被压抑的个性终于得到发展,而伴随着个性的发展,要对个性尊敬的想法将无限地延伸出去,以至于再不分开就不舒服。然而,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都已分开的今天,已经没有什么可分的了,于是,作为最终方案的就是夫妻分开了。按照现代人的观点,男女因为住在一起才是夫妇,这是个极大的错误观点。要想圆满地住在一起,就必须配合互相的个性吧。若是从前倒没什么可指摘的,那个时候讲什么‘夫妇同心’,外面看上去夫妻虽是两个人,实则内里却是一个人。正因为如此才宣称什么‘白头偕老’‘生同裘,死同穴’,死了也要变成一个洞穴里的貉子狸。多野蛮啊!”

    “如今这一套可就行不通了。因为丈夫始终是丈夫,妻子不管怎样都是妻子。而那些妻子是穿着行灯袴[671]上女校,锻炼出了完整而又坚定不移的个性,然后再梳着西式发髻嫁进门来,所以是很没道理会变得对丈夫千依百顺的。而且,对丈夫千依百顺的妻子也不是妻子,而是玩偶。妻子越是变成聪慧可靠的贤妻,个性就越是得到极大的发展,个性越是发展就越是变得跟丈夫合不来,合不来就自然要与丈夫发生冲突。所以,只要是被冠以贤妻之名的女人就是一天到晚都和丈夫在冲突。娶个贤妻的确是件美事,但娶的妻子越是贤妻,双方的痛苦程度就越增大。就跟水和油一样,夫妻之间有着泾渭分明的鸿沟,如若双方都保持安稳不越过鸿沟的话就还好。可是,夫妻的水和油是互相作用的,所以家里就会如大地震一般,一下升一下降地起起伏伏了。到了这个地步的时候,人们就渐渐明白了‘夫妇同居于双方都有损’这个道理……”

    “所以,夫妻才要分居的吗?真让人担心啊!”寒月道。

    “分居,一定会分居。天下的夫妻全都是要分居的。至今为止是住在一起的才算是夫妻,但从今往后,社会会变得把住在一起的男女视为没有夫妻的资格。”

    “于是,像我这样的就会被编进没资格的那组呗!”寒月在关键时刻炫耀自己和老婆的恩爱。

    “生于明治时代真是幸福啊!像我就是因为创作了《未来记》,头脑比当前形势超前了一两步,所以我会好好地从今天开始保持独身哦!别人会嚷嚷说我这是失恋的结果什么的,但是短视者的目光委实是浅薄得可怜呀!这个暂且不说了,还是接着谈《未来记》吧!”

    “那个时候,会有一位哲学家从天而降,倡导破天荒的真理。根据他的说法就是啊,人是有个性的动物。消灭个性就会落得与消灭人类相同的结局。为了完成生而为人的意义,就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保持自己的个性,同时还得去发展它。那种因被陋习束缚,勉强执行结婚的行为,就是违背人类天生倾向的野蛮风俗。在个性不发达的蒙昧时期是怎样的姑且不论,现今已是文明的时期,而在今日还依旧陷于此等弊端之中,恬然不知反省的,就实在错得离谱了!”

    “在文明开化已达高潮的现代,两个不同的个性已没有应该以一般以上的亲密程度被联结在一起的理由,也不该有。然而,没受过教育的青年男女却不顾这个显而易见的道理,还是受一时的情欲所驱使,冒失地举行婚庆合卺之礼,实在是有悖道德伦理的罪恶昭彰之行。吾等为了人道,为了文明,为了保护那些青年男女的个性,必须尽全力抵抗这种野蛮风气……”

    “老师,我完全反对这个说法!”东风君此时以毅然决然的样子用手拍了下膝盖。“在我看来,要说世界上什么东西最珍贵?那就是爱和美了,除此之外再没有比它们更珍贵的了。慰藉我们的,将我们变得完全的,让我们幸福的,全都是此二者,全都靠它们。我们能够拥有优美的情操、高洁的品格、纯净的同情心,亦全有赖于此二者。因此,不论我们出生于哪个世道、哪个地方,我们都不能忘记这二者。这二者在现实世界出现时,爱就化身为夫妻关系,美就分别化身为诗歌和音乐。因而,我认为,只要有人类生存在地球的表面上,就绝不会有夫妇与艺术消失的事情吧。”

    “不消失自然是好事,但是,与现代哲学家说的一样,必定会彻底消失,没有办法,放弃吧!还有什么?艺术?艺术也会落得与夫妻相同的命运哦!所谓个性的发展,就是个性自由的意思吧!而所谓个性的自由,就是我是我、你是你的意思吧!那么,艺术什么的不是就没有能存在下去的道理了吗?艺术会兴盛,是因为艺术家和欣赏者之间有个性一致的地方吧!不论你多么坚持自己是新体诗诗人,如若读了你的诗后觉得精彩有趣的连一个人都没有的话,虽然让人同情,你的新体诗的读者,除你自己之外都消失没有了吧!那么,纵使你作再多篇《鸳鸯歌》也无济于事呀!幸运的是你出生在明治时期的今日,所以才普天下全体人都爱读你的诗吧?不过……”

    “没有,还没到这个程度啦!”

    “若是现在都没到这个程度,那到了人文高度发达的未来,也就是到了出现一位大哲学家提出‘不结婚论’主张的时候,就会变成谁都没有读者了!不,并非由于是你写的才没人看,而是由于人人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所以觉得别人作的诗文什么的一概都没意思啊!眼前就已经在英国等地,确实出现这种倾向了。在现今的英国小说家中,个性最突出最强烈的作品已经出现了,你看看梅瑞狄斯[672],再看看詹姆斯[673],读者不是极其少吗?也难怪少。那种作品就是,没有那种个性的人就不会读得有意思,所以也没办法。这种倾向渐渐发展盛行,到了婚姻被定为是不道德的时候,艺术也就彻底消亡啦!是吧?要是到了你写的东西我看不懂,我写的东西你看不明白的那一天,你我之间还有什么艺术可言?”

    “虽然是这样没错,可我总直觉性地觉得没法这么想。”

    “你是直觉性地没法这么想的话,我就是曲觉性地这么想罢了!”

    “你也许是曲觉性的,不过……”这回独仙开口道,“总而言之,对于人类,越放任人个性的自由,人与人之间就越会变得拘束、憋屈,这是毫无疑问的。尼采之所以推出超人哲学,正是因为这种憋屈感无处排遣,不得已才将其变成那种哲学的呀。乍一看,那个貌似是尼采的理想,但那个才不是理想,是牢骚才对!这位老兄悚惧个性解放的十九世纪,对身边人也无法毫无顾忌地随意翻身睡觉,所以才有点儿自暴自弃,随便胡写得那样粗暴野蛮。读了那个以后,与其说变得痛快,不如说变得同情。那个声音并非勇猛精进之声,不管怎么说都是怨恨愤懑之声。”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从前是‘圣人一出,天下翕然汇于旗下’。所以畅快啊!如若现实中有这种畅快,就没有必要像尼采那样凭借纸笔之力将其表现在书本之上了。所以,荷马[674]也好,杰弗里·乔叟[675]也好,尽管同样写的是超人性格,但给人的感觉却迥然不同。是活泼欢快的啊!他们写得畅快淋漓。因为他们是在有了快活的现实以后,将快活的现实转写在纸上的,所以自然没有苦涩的感觉。”

    “在尼采的时代这样可就不行了,因为英雄之类的一个都没出现。而且就算英雄出现了,也没人把他尊为英雄。从前只有一个孔子,所以孔子也很有影响力,但是现在却是有许多位孔子,弄不好天下个个全都是孔子也说不定,所以,就算你显摆‘我可是孔子啊’也没有威望,不管用。不管用就会满腹牢骚,满腹牢骚就只好在书本上摆弄个超人什么的了。”

    “我们想要自由就得到了自由,但是得到自由的结果却是感到不自由,因而现在苦恼不堪。正因为如此,西方文明之类的即使看上去不错,但总归还是无用之物!与此相反,东方自古就有进行内心的修行,这才是正确的啊!看吧!个性发展的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得神经衰弱症,等到局面变得没法收拾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王者之民皞皞如也[676]’这句话的价值,然后就能领悟到‘无为而治’这句话不可小觑。可是,就算领悟了,那个时候也什么办法都没有了。犹如酒精中毒后才想‘唉,要是不喝酒就好啦’一样。”

    “老师们所言,似乎大多为厌世之说。但是,说来我也奇怪呀,听了这么多却什么感觉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呢?”寒月道。

    “那是因为你娶了老婆啊!”迷亭立马给了个解释。

    紧接着,主人突然讲出这么一番话来:“要是有了老婆后,就有了女人是好的之类的想法的话,那就是个天大的错误了。为了让各位参考,我把一些有趣的东西读给各位听听。好好听着啊!”说着,他举起了之前从书房拿出来的那本旧书,道,“尽管这本书是本古老的书,但却说明了从那个时代开始,就已对女人不好的地方了如指掌了。”

    主人刚说完,寒月就问:“有点儿让人吃惊呢,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书啊?”

    “是一个名叫托马斯·纳什[677]的人写的,成书于十六世纪。”

    “越来越让人吃惊了。那时候就已经有人说了我老婆的坏话吗?”

    “是有各种女人的坏话,里面一定有你的妻子。你听就是了!”

    “好,我听!这是值得感谢的事儿啊!”

    “书中写道:首先,应该先介绍一下从古至今的贤者哲人的女性观。好吗?都有在听吗?”

    “都在听着呢!连我这个光棍也在听呢!”

    “亚里士多德说:‘不管如何女人都废物,若要娶妻,则娶大女不若娶小女,因小废物的祸患总比大废物少些……’”

    “寒月君的妻子是大女,还是小女?”

    “算是大废物那边的啦!”

    “哈哈哈,这还真是本有趣的书啊。好了,接着读吧!”

    “有人问:‘何为最大奇迹?’贤者答曰:‘贞妇……’”

    “这里面的贤者是谁啊?”

    “书上没写名字。”

    “反正肯定是个被女人甩了的贤者。”

    “下一个出来的是第欧根尼[678]。有人问:‘娶妻当在何时?’第欧根尼的回答是:‘年轻时太早,年老时太晚。’”

    “这位老师是在酒桶里想出来的吧。”

    “毕达哥拉斯[679]说:‘天下应惧者有三,曰火,曰水,曰女人。’”

    “这些希腊的哲学家意外地是爱说蠢话的人呢。要让我说,天下一切皆不足惧。入火不焚,落水不溺……”独仙只说到这里,有点儿词穷了。

    “遇女子不迷。”迷亭老师发出援兵补充道。

    主人赶紧接着读下去:“苏格拉底说:‘驾驭妇人,人间之最大难事也。’德摩斯梯尼[680]说:‘若欲令敌苦痛,其上策莫若赠吾女予敌,令其日夜疲于家庭风波,致其无力再起。’塞内卡[681]将妇女与不学无术者视为世界两大灾难。马可·奥勒留[682]说:‘女子之难驾驭处,恰似船舶。’普劳图斯[683]说:‘女子天性好饰绫罗,以遮其先天之丑,不过是浅陋之策。’瓦列利乌斯[684]曾赠书于友人,告之曰:‘天下万事,女子皆可悄然行之。愿皇天垂怜,使君勿陷于女子计中。’又说:‘若问女子为何?非友爱之敌而何?非须避之苦而何?非必然之祸害而何?非自然之诱而何?非似蜜之毒而何?若弃女子便为无德,则不弃女人者尤为可谴。’……”

    “已经够了!老师。恭听了这么多愚妻的恶言,已经足够了。”

    “还有四五页,顺便听听,怎么样?”

    “哎呀,差不多就行啦,已经是尊夫人要回来的时候了吧。”迷亭揶揄道。

    他话音刚落,便听见饭厅方向传来女主人唤女佣的声音:“阿清!阿清!”

    “这下可惨了!太座可在家呢!你看!”

    “哦呵呵……”主人笑道,“管她呢!”

    “嫂夫人!嫂夫人!您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饭厅里静悄悄的,无人答话。

    “嫂夫人,刚才的话听见了吗?嗯?”

    还是没人答话。

    “刚才那些话啊,可不是您家先生的想法哟!都是十六世纪的纳什君的主张,所以请您放心!”

    “我不知道!”女主人在远处简单地答道。寒月哧哧偷笑。

    “我也不知道的,不好意思啊!哈哈哈……”迷亭肆无忌惮地笑起来。

    这时,大门哐当地被粗暴拉开,来的人既没说“有人在家吗”,也没说“打搅了”,刚觉得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客厅的纸隔扇门就被粗暴地拉开了,冒出了多多良三平的面孔。

    三平今日与往常不同,身穿雪白的衬衫、崭新的大礼服,真是人靠衣衫马靠鞍。他右手拎着用绳子捆着的四瓶啤酒,看起来沉甸甸的。他把酒往鲣鱼干旁边一放,也不打个招呼,咚一声就坐了下来,坐得没个正经,一副刺眼的武士姿态。

    “老师的胃病近来可好?就是因为这样总待在家里,才不行哪!”

    “说不上坏也说不上好,没法说。”

    “虽然您说是‘没法说’,可脸色不好哪!老师您的脸色蜡黄蜡黄的。最近去钓鱼挺好的。从品川雇只小船……我上个星期天就去了。”

    “钓到什么了?”

    “什么也没钓到。”

    “钓不到也有什么意思吗?”

    “可以养浩然之气啊!你,怎么样?你们去钓过鱼吗?钓鱼可是很有趣的哦!因为可以在辽阔的大海上,乘一叶小舟四处遨游哪……”三平跟谁都不客气地搭话。

    “我倒是想在小小的海上乘一艘大船巡游呢。”迷亭接了三平的话。

    “反正是要钓的话,不钓条鲸鱼或人鱼就太没意思了。”寒月答道。

    “那种东西能钓得上来吗?文学家真没常识哪!……”

    “我可不是文学家。”

    “是吗?那你是什么?对我这样的商务人士来说,常识可就是最重要的了。老师,我近来常识丰富起来了,格外丰富。无论怎样只要待在那种地方,因为环境在那儿呢,自然而然就变得有常识了。”

    “怎么变得有常识了?”

    “就说抽烟吧,抽“朝日”牌的或“敷岛”牌的就吃不开。”说着,他拿出支金箔过滤嘴的埃及香烟,吧唧吧唧地抽起来。

    “你有能让你这么奢侈的钱吗?”

    “我是没钱,不过马上就能解决啦。只要抽着这种烟,信用就会截然不同。”

    “比寒月君你磨玻璃球还要轻松地得到信用,真好,一点儿不费事儿。真是‘轻便信用’呀!”迷亭对寒月道。

    寒月什么都答不上来的时候,三平说:“你就是寒月先生吗?博士,最终不当了吗?因为你不当博士,所以我就决定去得到了。”

    “你要得到博士?”

    “不,是金田家的小姐。其实,我是觉得你挺可怜的。可是,因为对方一再跟我说,请一定要娶她,娶她吧,我才最终下定决心娶她的啊,老师!但是觉得情理上对不住寒月先生,时常心里不安呢。”

    “请一定别顾虑我,尽管娶!”寒月道。

    “你想娶就娶呗,可以吧。”主人含糊地回答。

    “这可是喜事呀!所以,不论有个什么样的女儿,都没什么好担心的。喊一声:‘谁要娶?’跟我刚才说的一样,这不就好好地找到一位这么出色的绅士做女婿吗?东风君,新体诗的素材出来了,快点儿着手写吧!”迷亭又一如往日得意忘形地调侃起来。

    三平道:“你就是东风君吗?我结婚时,你能给写点儿什么吗?我会马上印刷出来四处分发。还要让《太阳》杂志帮我刊登出来。”

    “哦,那就写点儿什么吧!您什么时候要用?”

    “什么时候都行,从你以前的作品里拿一篇也行。作为报酬,婚礼的时候请你喝喜酒。让你喝香槟,你喝过香槟吗?香槟很好喝的。老师,我打算婚礼的时候请乐队的,所以把东风君的诗谱上曲子演奏如何?”

    “你喜欢怎么弄就怎么弄好了。”

    “老师,您能帮我谱个曲吗?”

    “你胡说什么啊!”

    “有谁,在这里面有懂音乐的人吗?”

    “落榜的女婿候选人寒月君就是个小提琴高手啊!你好好求他一下试试吧。但是,他可不是个会为了区区香槟而答应的人。”

    “香槟也是啊。一瓶四五银圆的就不好。我请客用的可不是那种便宜货啊,怎么样,您能给我谱一曲吗?”

    “好啊,我当然谱啊!即便是一瓶二十钱的香槟,我也谱。要不然,我给你白干也行!”

    “不能白让你干,谢礼是要给的。如果你不喜欢香槟,这样的谢礼怎么样?”三平说着,从上衣的暗兜里掏出七八张照片来散放在榻榻米上。有半身的、有全身的,有站着的,有坐着的,有穿和服裙裤的,有穿长袖和服的,有梳高岛田发髻的,一水的妙龄女子。“老师,候选人有这么多呢。作为谢礼,我也可以从这里面给寒月君和东风君做媒,各介绍一个。这样如何?”说着推出一张到寒月面前。

    “不错呀!请一定给我做媒。”

    “这个也很好吧?”三平又推出一张到寒月面前。

    “这个很不错呀,请一定给我做媒。”

    “要哪一个?”

    “哪一个都可以。”

    “你相当多情哪!老师,这个是博士的侄女。”

    “是吗?”

    “这边的这个性情极好,年纪也轻,这才十七岁。这个的话,有上千银圆的嫁妆。这边的是知事[685]家的小姐……”三平一个人在那儿滔滔不绝。

    “我不能把这些全都娶了吗?”

    “全部吗?这也太贪心了吧!你是一夫多妻主义吗?”

    “不是一夫多妻主义,而是肉食论者。”

    “随便什么都无所谓吧,这种东西还是快点儿收起来好!”主人训斥似的直言。

    于是,三平道:“那么,就是一个也不娶了是吧!”他边确认边把照片一张一张地收进了口袋里。

    “你那啤酒是干吗的?”

    “是我带来的手信。我在拐角的酒馆买来的,为了预祝我结婚。请喝一杯吧!”

    主人击掌唤来女佣,启了瓶塞。主人、迷亭、独仙、寒月、东风,五人谦恭有礼地举杯,祝贺三平的艳福。

    三平以特别快活的样子道:“我邀请今天在座的诸位来参加我的婚礼,诸位能来吗?都能赏光吧?”

    “我不去。”主人立刻回答。

    “为什么?这可是我一辈子一次重大典礼呀!您都不肯赏光出席吗?有点儿不近人情哪!”

    “虽不是不近人情,我是不去的!”

    “没有衣服吗?怎么着外褂、裙裤总还是有的吧?老师,您也稍微去去社交场所比较好啊!我会把您介绍给名人的。”

    “坚决拒绝!”

    “胃病会治愈哦!”

    “不治愈也无碍。”

    “您这么固执地坚持,我也无可奈何了。你怎么样?能出席吗?”

    “我吗,一定去啊!可能的话,我还恨不得捞个媒人的荣誉呢。‘香槟交杯,三三九度[686],闹春宵’……什么?媒人是铃木藤十郎先生?也是,我就觉得差不多应该是他。这个有点儿遗憾,不过也没办法了。要是出现两个媒人的话也太多了吧!那,作为普通人的我也是确定会出席的!”

    “你怎么样?”

    “我吗?‘一竿风月闲生计,人钓白苹红蓼间。[687]’”

    “这是什么啊?《唐诗选》里的吗?”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不知道吗,还真是麻烦了。寒月君会赏光来的吧?因为你还有至今为止的关系呢!”

    “我必定会出席的!因为要是错过乐队演奏自己作的曲子就太遗憾了。”

    “就是呀!你怎么样?东风君?”

    “我嘛,我想出席时在你们夫妇面前朗诵我的新体诗。”

    “那一定很快活。老师,我自出生以来,从来没有过这么高兴的事情。所以,再喝一杯啤酒。”于是,他自己一个人咕嘟咕嘟喝起了自己买来的啤酒,喝得满脸通红。

    秋日天短,却也终于入暮。看到火炉里散乱地躺着香烟残骸,一片狼藉,才发现炉火早就已经熄灭了。看来就连悠闲的诸公也没了兴致。“已经很晚了,我回家吧。”独仙第一个起身。紧跟着,“我也回去了!”其余的人也纷纷告辞,出了大门。客厅便跟剧场散场后一样,骤然寂静冷清下来。

    主人吃过晚饭进了书房。女主人紧了紧略微单薄的衬衣的领子,继续缝补一件洗褪了色的便服。孩子们头并头睡着。女佣去洗澡了。

    就算是看起来悠闲自得的人们,一旦将心底深处的门敲开,也会听见某个地方有悲凉的声音。纵然是看似已大彻大悟的独仙,他的双脚还是要踩在地上,不会落在其他地方。迷亭也许是逍遥自在的,但他的世界也并非画中的世界。寒月放弃磨玻璃球,最终从老家带了个老婆来。这是理所当然的正常日子。然而,如若把理所当然的正常日子定为永久持续下去的生活,那就会感到无聊吧。东风也再过个十年,就会认识到今日草率地献上新体诗的错误吧。至于三平,他到底是个住水里的人,还是个住山上的人,有点儿难以断定了。如若他能一辈子都可以请人喝香槟酒,得意扬扬,那也好。铃木藤十郎先生则会一直混下去,混来混去就蹭上了泥。不过,即便带着泥,也比不会混的人吃得开。

    爷作为一只猫来到这世上,住在人世间也转眼已有两年多了。爷曾经认为不会有其他如爷这般的见识家了,但是,前几日有个叫卡德尔·穆尔[688]的素不相识的同族突然趾高气扬地出现在爷面前,吓了爷一跳。爷我仔仔细细听它说话后才知道,原来它已经在一百多年前就死了,只是一时起了好奇心,为了来吓唬爷,才特地变成幽灵从遥远的冥土出差到此的。听说,这猫在要和母亲见面时,作为问候的表示就叼着一条鱼出去了,可在半路上它就最终没忍住,自己把鱼给吃掉了。不愧是干出这种行径的不孝之子,它的才华也相当了得,不输于人类,甚至还发生过它在某天作了首诗吓它家主人一跳这样的事情。既然这样的豪杰早在一个世纪之前就出现了,那像爷这样的庸碌之辈,就该早早歇息,回归无何有之乡[689]才对。

    主人早晚要因胃病而死,金田老头因贪欲已经是死了。秋天树木的叶子已几乎落尽。死亡是万物的定业[690],若活着也不大能于世界有益,或许速速赴死才是明智的。按照诸位老师的见解,人类的命运似乎终归是自杀。粗心大意的话,猫也不得不在那么憋屈不自由的世界中出生。真是令人恐怖啊!不知怎么的,爷觉得郁闷起来了。要不,喝点儿三平的啤酒来给自己稍微鼓鼓气吧!

    爷转悠到厨房里。秋风把房门吹得咯嗒作响,并从细细的门缝里钻了进来。油灯不知何时已熄灭了。看来今夜月光明亮,从窗户投下影子来。茶盘上并排放着三个杯子,其中有两个杯子还留着半杯茶色的水。玻璃杯里的东西,就算是开水也让人感觉寒凉,更何况是在寒夜里被清冷月光照着,静静地跟灭火罐排列在一块儿的液体,还没沾唇,就已觉得冷得不想喝了。可是,事物是要去尝试的。三平等人喝了那东西后脸就变得通红,呼吸也变成仿佛热得难受的那种。那,即便是猫,只要喝了就不可能不变得快活吧。反正是不知何时会死的命,所以凡事都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先做了。等死了之后再从坟墓的影子里嗟叹:“啊,太遗憾了!”那时也追悔莫及了。爷想好了就把心一横,决定喝点儿试试!

    于是,爷铆足劲儿将舌头伸进杯中,吧嗒吧嗒舔了几下后被吓到了。舌尖犹如被针扎了似的,麻酥酥的。真不明白人类怎么会异想天开喝这种烂东西,真是太难喝了。无论怎样猫和啤酒的性质都是不合的。这下糟了!爷把伸出去的舌头缩了回来,又重新思考了一下。就跟人类的口头禅似的,他们把“良药苦口”挂在嘴边。然后一感冒什么的,就皱着眉头苦着脸喝奇怪的东西。到底是因为喝了药才痊愈的,还是明明会痊愈还喝药?爷至今都对此心存疑问。正好是个好机会,这个疑问就用啤酒来解决吧。假若喝下去后变得连肚子都苦了,那也就不过如此而已。假若像三平似的,喝下去后变得快活得连前后都分不清,那便是得到了空前赚头,让爷教教邻近的猫们也是可以的。好啦,会怎么样就听天由命吧,爷决心干掉啤酒,便再次伸出了舌头。睁着眼睛不容易喝,所以爷紧紧闭上眼睛,再次吧嗒吧嗒地舔起来。

    爷我忍耐上又加上忍耐,终于喝光了一杯啤酒时,奇怪的现象出现了。一开始是舌头火辣辣的,嘴里像从外部受到了挤压般难受,但是,随着越喝越多,终于变得轻快起来,到把第一杯收拾掉的时候,就已经一点儿也不费劲了。爷想已经没问题了,便轻轻松松地把第二杯干掉了。爷顺便把洒在茶盘里的啤酒也擦干净,全都舔进腹中。

    然后,爷为了观察自己的情况,便纹丝不动地在那儿蜷了一阵子。逐渐地身体变得暖和,眼睛开始发糊,耳朵开始发热。爷变得很想唱歌,很想唱着“俺是猫,俺是猫”跳舞,变得想说“主人、迷亭和独仙都去吃屎吧”,变得想给金田老头用爪子来个几下,变得想咬掉女主人的鼻子……变得想干各种各样的事情。最后,爷摇摇晃晃地想站起来,站起来又想左摇右摆走路。这家伙太有意思啦!爷想出门。出了门就想朝天上打个招呼:“月亮大姐,晚上好!”怎么都高兴啊!

    “所谓的‘陶然’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爷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毫无目标地四处乱晃,好像是这样,又好像不是这样的感觉。爷我随便挪动松垮的腿迈着胡乱的步子走动后,不知怎么的,总是频频犯困。爷都搞不清自己是在睡觉,还是在走路了。爷想睁开眼睛,可眼皮却重若千斤。变成这样的话爷也不过到此为止罢了。“不管前面是山还是海,爷我都不会吃惊了。”爷想着便迈出绵软无力的前爪,同时听到扑通一声,爷刚说“咦!”就明白过来——这下被害死了。爷根本没空思考究竟是怎么被害的,只是才刚刚发觉是不是被害了的时候,头脑就变得一片混乱模糊了。

    爷回过神来的时候已浮在水面上。因为太难受了,便用爪子一通乱挠,但挠到的只有水,而且这一挠就立马沉了下去。没办法,爷就用后腿蹬了上去后再用前爪挠,听到了嘎吱吱一声,好像稍微有一点儿感觉了。好不容易把头露了出来,这才想看看这儿究竟是哪儿呢。爷环视周围一圈,原来是掉进一只大缸里了。这只大缸里,一直到夏天,都繁茂地生长着一种叫“水葵”[691]的水草。后来,漆黑的乌鸦飞来把水葵啄食殆尽,之后又用这只大缸的水洗澡。洗澡的话水自然就少了,水少了乌鸦就再也不来了。方才老子还在想:“最近水少了很多就看不见乌鸦了呢。”却万万没想到,爷居然会代替乌鸦自己在这种地方洗澡!

    从水面到缸口四寸有余。爷伸长爪子也够不着,跳也跳不出去。如若什么都不干闲待着,就会一个劲儿地往下沉。如若挣扎求生,就只能用爪子嘎吱嘎吱地挠缸壁,爪子碰到缸壁时,就感觉身体似乎稍稍浮了一点儿起来,但是爪子一滑,就瞬间又沉下去。沉下去时太痛苦了,便又立刻嘎吱嘎吱地挠。这样反复折腾着的时候就累了。这时尽管心里焦急,爪子却不怎么听使唤了。最后甚至爷自己都很难分清,爷我究竟是为了沉下去而挠缸,还是为了挠缸而沉下去。

    此时,爷在痛苦中这样思考:爷之所以遭遇这种责罚,就是因为想从水缸里爬上去。爷虽然极其热切地想爬上去,但也对爬不上去的这一事实再清楚不过。爷的腿不足三寸。好,就算爷是浮在水面上,那么,即便爷从所浮的位置竭尽全力伸长前腿,爪子也还是没法搭上五寸有余的缸口。若爪子没法搭上缸口,那么无论怎么抓挠,无论多焦急,纵使花上个一百年粉身碎骨地挠,也还是不可能出得去。既然已透彻明白出不去,却还想要出去,那就是无理取闹。所以,正因为想做没有理由做到的事情才会痛苦不堪。毫无意义!自讨苦吃,自找折磨,真真愚蠢!

    “算了!放弃吧!随便怎样都无所谓了。爷再也不想嘎吱嘎吱地挠了,已经厌烦透了!”爷这样想后,便前腿、后腿、头、尾巴全都任凭自然的力量摆布,爷决定不再抵抗了。

    爷渐渐觉得轻松舒服起来。辨别不出自己是觉得痛苦,还是觉得感激。也判断不出自己是在水里,还是在客厅里。无论在哪里怎么个样子都无碍了。只是觉得舒服。不,甚至连是否舒服也感觉不到了。日月陨落、天地灰飞烟灭!爷进入了不可思议的平和安宁。爷死了,死了才得到这种平和安宁。平和安宁是不死就得不到的。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谢天谢地!谢天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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