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问鼎-大肃反——“镇压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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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初期的肃清反动势力残余,彻底打垮反革命分子猖狂进攻的运动,为新生人民政权消除了威胁隐患。面对罪恶滔天的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右倾作法得以纠正,而在紧锣密鼓中,天罗地网也迅速地撒向全国……

    潜伏,为了颠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诞生。已溃逃到台湾孤岛上的蒋介石,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他一面指挥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的残兵败将进行负隅顽抗,一面出动大批飞机窜到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大城市及沿海一带狂轰滥炸,进行骚扰破坏。朝鲜战争爆发后,蒋介石更加得意忘形,以为“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一面磨刀霍霍,整军备战,一面派遣大批特务潜入大陆活动,企图里应外合,“光复大陆”,气焰十分嚣张。

    蒋介石逃窜台湾后,在大陆遗留和有计划潜伏下来的土匪、特务等反革命分子数以百万计。还有为数众多的恶霸、反动会道门及各种黑社会势力。这些残渣余孽为失去昔日为所欲为的“天堂”而百般仇恨,或潜形匿迹,或明火执杖,疯狂地进行种种阴谋破坏活动。

    他们狼狈为奸,互相勾结,啸聚散兵游勇地痞流氓,煽动胁迫落后群众,或以土匪游击战的方式,或策划反革命暴乱,袭击围攻地方政府,甚至颠覆夺取基层政权。

    1950年1月至10月,全国各地发生反革命暴乱818次。

    他们利用暗杀、绑架、投毒等卑鄙凶狠手段,血腥残杀基层党政军干部和群众,丧心病狂地进行泄愤报复。1950年春至秋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就有4万干部和群众被杀害。更有甚者是1950年国庆前夕,在美国特务机关的操纵下指使意大利人李东安、日本人山口隆一等国际间谍分子,精心测绘地图,秘密准备武器,企图在国庆节时,炮击天安门,谋害党和国家领导人。

    他们公开抢劫财物,焚烧民房,奸污妇女,制造恐慌,破坏社会安定。

    他们破坏交通、工厂、矿山、仓库,干扰经济事业和破坏生产。

    他们制造散布谣言,蛊惑人心,离间党群关系,诋毁党的政策,损坏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

    他们受美蒋特务机关的授意与派遣,或伪装积极、投机钻营打入我党政军机关及经济、文化部门,或建立与发展反革命组织,或建立反动武装,充当美蒋的别动队与坐探。

    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严重威胁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巨大威胁。如不对其进行迎头痛击,严厉镇压,则将国无宁日,民无宁日,中国人民浴血奋战28年的胜利势必毁于一旦。

    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破坏活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态度和方针是十分明确的。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召开,毛泽东郑重宣布:中央人民政府一旦成立,一是要肃清反动派的残余,镇压反革命的捣乱;二是要加紧经济、文化的恢复与建设,尽快医治战争创伤。6月30日,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而写《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深刻地总结了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特别是辛亥革命因没有及时镇压反动势力而惨败的沉痛教训,公开申明:中国人民积几十年经验,对美蒋反动派及其走狗必须实行专政或日“独裁”,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否则就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号召人民,要学习景阳岗上打虎的武松。并指出:“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9月21日,全国政协一届全会在京隆重开幕,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再次强调:“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决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他们还要作最后的垂死挣扎。在全国平定以后,他们也还会以各种方式进行破坏和捣乱,每日每时企图在中国复辟。这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我们务必不要松懈自己的警惕性”。

    9月29日政协一届一次全会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对于一般的反动分子、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在解除其武装,消灭其特殊势力后,仍需依法在必要时期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但同时给以生活出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假如他们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这样,不仅为镇压反革命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号召全国人民积极投入镇反斗争的行动纲领。

    1950年春,华南、西南相继解放,同年6月,人民解放军完成了除西藏、台湾和少数海岛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的解放。为了巩固新解放的地区,维护社会秩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曾多次发出指示,要求各部队必须限期剿灭土匪,并建立和发展地方武装和坚决镇压反革命的活动,遵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解放军各主力部队相继抽调一大部精干兵力参加剿匪斗争。各剿匪部队采取军事进剿、政治瓦解与发动武装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和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消除群众惧怕报复的顾虑,主动揭发、劝降、争取和协助部队剿匪。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和群众的配合下,许多土匪悔过自新、缴械自首,许多土匪家人劝夫、劝父、劝子弃暗投明,争取宽大处理。据统计,西南地区1950年4月份就歼匪85433人,投诚者有38676人。经过军民协同作战,反复清剿,截止1950年6月初,全国范围内的武装股匪大部已被剿灭,共歼匪98万人。

    1950年3月,在大举剿匪的同时,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各级政府遵照中央的指示,对各类反革命分子也进行了清查和镇压。在农村,结合土地改革开展反恶霸、斗地主。在城市中逮捕和处决了一批反革命首要分子,破获了大批特务间谍案件,并勒令反动党团骨干、特务等反革命分子进行登记;对罪恶昭着、顽固狡赖、隐瞒欺骗、拒绝或逃避登记者,予以严厉制裁。在一些地区,还通令取缔各种反动会道门及秘密反动组织。

    1950年6月6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对建国以来的镇反斗争形势作了详尽的分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仍把镇反工作列为全党的重要任务之一,指出: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必须提高警惕,要坚决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毛泽东并强调:不要“四面出击”,我们当前总的方针:“就是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解放台湾、西藏,跟帝国主义斗争到底。”七届三中全会对镇反斗争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推动了镇反斗争的继续深入发展。

    为贯彻落实七届三中全会关于镇反的精神,加强对镇反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成立人民法院的决定,并明确规定其主要任务是:“运用司法秩序,惩治危害人民与国家利益、阴谋暴乱、破坏社会治安的恶霸、土匪、特务、反革命分子及违抗土地改革法令的罪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法院的普遍建立,弥补了司法机关力量之不足,为镇反斗争增添了新的斗争武器。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再次重申:“积极领导人民坚决地肃清一切公开的与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迅速地建立与巩固革命秩序,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并顺利进行生产建设及各项必要的社会改革,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当前重要任务之一。”《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遵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对一切反革命活动采取严厉的及时镇压,并继续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以期团结人民,孤立反革命分子。为了严明法纪,镇压首恶,平泄民愤,警戒效尤,《指示》还对手持武器,聚众叛乱匪众的主谋者、指挥者及罪恶重大者;对以反革命为目的杀害干部、群众,破坏工矿仓库交通,抢劫国家和人民财物、偷窃国家机密及煽动落后分子反对人民政府的一切活动、组织或谍报、暗杀机关的组织者及罪恶重大者;对怙恶不悛的匪特分子和惯匪;对勾结、窝藏上述三项反革命分子而情节重大者均须处以死刑或长期徒刑。并强调指出:各地在处理案件时,均应切实调查证据,认真研究案情,严禁刑讯逼供和乱打乱杀。这一带有法规性、政策性的指示,成为镇反斗争的又一有力武器。7月26日至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法制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了首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中央领导到会对司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基本路线作了明确的指示。朱德说:新中国的司法工作,应以共同纲领为依据,主要任务是向反革命分子作斗争。刘少奇说: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应该是处理反革命案、破坏国家经济建设案及其他重要案件。周恩来说:人民司法工作者,是人民权益的保护者,也是对反革命分子的镇压者。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为统一司法战线的思想和进一步开展镇反斗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在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到1950年9月底,镇反斗争已取得很大成绩。全国除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及解放最晚的西南地区尚有部分股匪外,其他地区的武装股匪均已消灭,共剿匪100余万。仅西南地区就剿匪85万人,缴获各种枪支40余万支。湘西、湘南数十年来匪患不绝,也基本上被肃清。破获一大批特务间谍案件,逮捕特务分子13797人,缴获潜伏电台175部。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从北京解放到1950年9月底,共破获特务间谍案177起,逮捕特务1565人,拘捕、登记特务及反动党团分子3822人,集中管制、劳动改造1763人,交群众管制2059人,还逮捕反动会道门头子120人。

    纠正“宽大无边”倾向

    建国后的一年,镇反工作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着严重的右倾偏向。对此,周恩来曾有中肯的评价:“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人民司法工作在保护人民权利,惩治土匪、特务和其他犯罪分子,制定人民法律、改善诉讼制度和监狱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成绩,但也有缺点。最重要的缺点是许多地方的司法工作人员在镇压反革命的问题上曾经发生曲解宽大政策的偏向。”当时担任司法部长的着名民主人士史良,在认真分析了32个地区(3个大行政区,25个省市法院、3个省分院、1个县法院)的镇反工作报告后,也颇有感触地说:各级人民司法机关对反革命活动虽曾予以打击和镇压,并获得了一些成绩,但检讨起来却有“镇压不足,宽大有余”之憾。

    镇反斗争中所发生的“宽大无边”右倾偏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量刑轻。该杀不杀,该抓不抓,重刑轻判,免罪释放。二是处理慢。久押不问,拖延判决,积案甚多。三是管的松,监而不牢,管而不严。有的地方监狱管理制度不严密,不能正确执行“惩罚管制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政策,相信“教育万能”,把监狱看成是普通的工厂、学校。还有的让犯人管犯人,使罪犯有机可乘,致使犯人越狱逃跑事件屡屡发生。

    右倾偏向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人民政府的威信,也严重地窒息了群众参加镇反斗争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有的群众害怕报复,不敢大胆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并说:“得罪政府没关系,得罪反革命分子要杀人。”同时,漫无边际的宽大,犹如放虎归山,放蛇出洞,更加助长了反革命分子的反动气焰,造成此地释放,彼地作案,今日释放,明日作案的情况。一个土匪公然威胁我干部说:“你要到政府报告我,把我抓去,反正三天会放我出来,那时你就不得了。”

    “宽大无边”右倾偏向的产生和蔓延,究根求源,可说是主客观原因兼而有之。客观上是建国伊始百废待兴、百端待举,任务繁杂及专政机关初创,机构尚未健全,法制不尽完善,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司法经验等等。但其症结在主观。如曲解和偏废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此,司法部长史良曾有精辟的剖析:有些干部把“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完整政策割裂地了解为“镇压”就是“杀”,“宽大”就是“不管”,因而对于“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原则亦发生偏差,机械地认为一案或一地的首恶只有一个;其余的反革命分子,纵然罪恶滔天,也都不算首恶;以为“胁从不问”即是根本不管,甚至把“胁从”、“从犯”及“共犯”混为一谈,也概予“不问”;对于“立功”也不区别立的是真功与假功,把坦白认罪、据实招供和在监狱中的假积极也都视为“立功”而予以奖励。因此,在审判量刑上失去了准绳,而失之过宽。其次,是有的干部陶醉于革命的胜利之中,产生和平麻痹思想。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曾指出:一些干部在胜利后骄傲轻敌,麻木不仁,以为蒋介石的数百万军队已被消灭,国民党反动统治已被打倒,残余的反革命分子还有什么了不起,因而丧失了警惕性,放松了镇压。再次,就是一部分干部不是按党的政策而是按其一套奇怪的“理论”对待反革命分子。诸如“虽血债累累,但尚肯坦白”,“虽系主犯,但未动手”,“虽罪大恶极,但只是执行命令者”,“虽杀人甚多,但系解放前所为”,“虽组织暴乱,但目的未遂”,还有什么“年轻无知”、“年老昏愦”、“家境贫苦”、“念其初犯”等等,都成了免罪轻刑的理由。由此可见,如对种种混乱思想不加以廓清,对右倾偏向不加以彻底纠正,镇反斗争已无法顺利进行。

    中共中央为了尽快扭转镇反工作的被动局面,从1950年10月之后,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10月10日,中共中央向各地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的右倾偏向的指示》,严肃指出:各级党委对右倾偏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步骤,坚决加以克服,正确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根据已掌握的材料,经过审慎地研究,分别加以处理。当杀者,应即处以死刑;当监禁和改造者,应即逮捕加以改造;对罪恶较轻又愿意悔改者,应即实行管制并加以考察,若继续作案应严厉制裁。

    10月1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人民司法机关须迅速清理积案的指示》,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机关要采取慎重负责和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清理积案,对证据确凿,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要立即处决,对有重大影响的反革命案件,迅速予以审判。并要求各地要统一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力量,简化诉讼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各大行政区分院、华北五省及北京、天津两市院长会议,公安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两会认真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揭发、批判了“宽大无边”的右倾偏向,并对大规模开展镇反斗争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和部署。自此,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司法机关,立即行动起来,掀起了检查批判“宽大无边”右倾偏向的热潮,并制定了纠正这一偏向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各地还利用报纸、电台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镇反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纠正右倾偏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2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彻底纠正曲解“宽大无边”的偏向》的社论,嗣后,公安部长罗瑞卿、司法部长史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以及着名民主人士许德珩、章伯钧等纷纷撰文,对“宽大无边”的右倾偏向的表现、危害、原因进行分析和批判,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纠正右倾偏向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自“双十”指示发出到12月底,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广大人民群众,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右倾偏向基本上被扭转,一场声势浩大的镇反运动蓬勃兴起。

    “双十”指示发出后,各地行动如何?落实怎样?毛泽东一直萦怀于心。为统筹全局,及时掌握全国镇反斗争的情况,他曾多次电令督促各地,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大中城市市委、各大军区及军党委,直至县委,都必须向他和中央及时作镇反工作的专题报告,并指示各级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凡各地送来的报告,毛泽东都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批阅,发现经验,就及时推广,察觉问题,就立即采取措施。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6月,毛泽东批转各地的镇反报告,为中央起草的电报指示及有关信件即有129件。仅3月30日这一天,就批阅转发了中南局、湖南、山东及空军党委等4份镇反报告,还发指示电报及有关信件各一份。

    对一些行动迟缓,镇反不力的地区,毛泽东更是严加督促指导,直至局面彻底改观。广西地处边陲,山高林密,向为匪患频仍之区。据统计,广西解放后仍有匪众9万余人,散落在民间的枪支达20余万支。加之解放较晚又剿匪不力,一度匪祸甚烈。境内的土匪又往往与特务、恶霸相勾结,发动暴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1950年发生反革命暴乱数十次,大肆袭击围攻地方政府,甚至多次攻打县城,被杀害的干部和群众就有7219人,烧毁房屋25600余间,抢劫耕牛20余万头。柳江县板里村农民刘兆安,全家四辈5l口人,被匪首刘甫全部杀光。毛泽东获悉这一情况后,于1950年11月14日给华南分局去电,对广西提出严肃批评:广西剿匪为全国最差者,其原因必有严重缺点。并令叶剑英立即前往广西帮助剿匪,务必在6个月内肃清匪患;待有成绩再回,否则不要回来。11月16日在转发西南军区《剿匪简报第4号》的批语中,再次提出批评:“广西解放在西南之前而剿匪成绩落在西南之后,为什么这样,请你们加以检讨并以结果告诉我们。我提议广西军区从12月份起仿照西南办法每月发一次剿匪通报,总结成绩,纠正缺点,务使全省匪患在几个月内基本解决。”中南军区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立即开会研究落实办法,并决定派政治部主任陶铸前往广西,同叶剑英一起共同帮助广西抓剿匪工作。11月17日毛泽东又电告陶铸:在广西应久留一些时间,直至剿匪问题基本解决再回。11月22日,毛泽东又电告广西省委:必须限期剿灭股匪,加速进行土改,发展地方武装和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12月29日毛泽东又电告中南军区第二政委邓子恢:对广西剿匪望加紧督促,务于1951年5月31日前彻底完成任务。广西党政军领导在叶、陶的指导下,遵照毛泽东的多次电示,深刻检查“宽大无边”的右倾偏向,研究制定剿匪作战争方案。发动党政军民协同剿匪部队作战,把集中兵力,重点进剿武装股匪与反霸肃特、收缴民间枪支相结合,迅速取得重大进展。到12月下旬即歼匪55891人,处决匪首、惯匪、恶霸及其他反革命首要分子3000余人,使匪焰大降,民气大伸。毛泽东接到广西12月28日镇反情况及下一步剿匪计划的报告后,于1951年1月2日与9日两次复电省委书记张云逸,对广西镇反成绩及剿匪计划给以褒奖肯定。1951年1月16日叶剑英向毛泽东报告:广西剿匪大为开展,已歼匪9万余人,并镇压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毛泽东24日复电叶剑英,广西剿匪“成绩很大,我及中央同志都很高兴。”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向广西驻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必须把一切股匪潜匪肃清,一切匪首提起,一切非法枪支起掉。”并具体指示:要从部队抽调一大批干部配合地方干部工作,“用包干制办法,划分区域,负责到底,将剿匪、清匪、起枪、枪杀匪首、恶霸、特务、减租、退押,直到分配土地,建立政权,建立地方武装,全套工作做完,方算完成任务”。经过广大军民半年的艰苦备战,到1951年5月中旬,广西全省境内除少数散匪逃到边境山林外,武装股匪基本被消灭。

    天罗地网,疏而不漏

    自“双十”指示之后,随着右倾偏向的逐步纠正,群众性的镇反运动日渐高涨。为推动运动深入发展,准确而及时,迅速而坚决地惩治一切反革命分子,中央人民政府于1951年2月21日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对各类反革命分子的惩处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这不仅表明了中央要坚决、彻底、干净、全部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决心,同时也为公安、司法部门提供了统一的量刑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自此,镇反运动大张旗鼓展开,迅速掀起高潮。

    中共中央明确指出:目前在全国进行的镇反运动,是一场伟大的和复杂的斗争,各地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放手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统一计划,统一行动,惟此才能保证镇反运动的完满胜利。党中央一声号令,党政军民及社会各界热烈响应。《人民日报》自2月23日至6月5日陆续发表了《为什么必须镇压反革命》、《对于反革命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忍》、《逮捕反革命分子归案法办》、《处决反革命首恶分子》、《镇压反革命必须大张旗鼓》、《再论镇压反革命必须大张旗鼓》、《加强在城市中镇压反革命工作》、《警惕反革命分子的报复破坏活动》、《放手发动群众控诉与检举反革命分子》、《打倒麻痹!人人都来防范和扑灭反革命活动》等社论,大力宣传镇反政策,批判各种错误认识,介绍各地经验,揭露反革命罪行,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各种会议和场合反复强调镇反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一再号召要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破坏活动。公安部长罗瑞卿、司法部长史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以及许德珩、章伯钧等着名民主人士都纷纷撰文、作报告,阐述镇反斗争重要性。各民主党派也纷纷召开会议,学习座谈《条例》,发表声明和谈话,坚决拥护和支持镇反的决策。

    2月28日,毛泽东还提议将《条例》、彭真在审议《条例》上的镇反报告、《人民日报》社论及史良的《坚决正确镇压反革命活动》一文编印成册,广为传播,并组织党内外人员认真学习。全国各地也都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召开群众会、干部会、座谈会、各界人士联席会、协商委员会扩大会、控诉大会、公审大会以及利用电影、戏曲、幻灯、广播、报刊、传单、小册子、举办反革命罪证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使党的镇反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共召开各种动员会29626次,参加群众累计达338万人次(当时北京仅200多万人)。天津召开各种动员会21400次,参加人数累计220万人次。上海组织大小不同规模的反革命罪证展览800余次,并印发了大量宣传品,仅《条例》即达240万份,全市平均每两人一份,从机关、工厂、商店、学校到街道里弄,到处是学习《条例》,讨论镇反的热潮。据河北省8个地区,4个城市的不完全统计,共召开审判控诉大会653次,被害人登台控诉反革命罪行的3693人,参加群众达390万人。

    北京是全国大中城市中率先大张旗鼓镇反城市之一,其规模声势之大,宣传发动群众之广,实属空前,为全国的城市镇反树立了榜样,提供了经验。北京为了贯彻《条例》,尽快判决已捕的反革命首恶,以保证首都安全,维护首都安定,于1951年3月15日召开了由市政府委员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协商委员会主席,各民主党派、工厂、学校及工商、宗教各界代表人物180人参加的联席会。会场周围布满了反革命破坏活动的罪证图片、案卷供词及迫击炮、长枪、短枪、无声手枪、钢笔手枪、马鞭手枪、暗杀弹、电台、关防、派令、密码各种情报,并有记载我政府首长与各民主党派领袖职位、住址、电话号码、汽车牌号的情报卡片。与会人员通过听公安部门介绍重要案犯的犯罪事实、参观展览、座谈讨论、对反革命分子的累累罪行无不万分愤慨,有30多人在会上发言,异口同声支持北京市政府严惩反革命。《新民报》经理陈铭德说:“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越彻底、越干净、越严厉、越合乎人民的要求。”着名画家徐悲鸿说:“这些反革命分子罪恶滔天,‘一死不足以蔽其辜’。”民主促进会北京分会理事雷洁琼说“对已逮捕的反革命分子,该杀的一定要杀。”为了更加广泛的宣传和教育群众及各界人士,于3月24日又在中山公园举行了各界代表联席扩大会。参加会的有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委员、工厂、学校、郊区农民代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工商界、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少数民族、开明绅士等各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5000余人。先由罗瑞卿作了《关于彻底肃清反革命的破坏活动的报告》,历数反革命分子的罪恶活动,然后将反革命分子一一押赴会场,由17名苦主登台控诉。会议一直进行了近6个小时,自始至终群情激昂。3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将199名美蒋特务、惯匪、恶霸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分押几个刑场枪决。5月20日至22日又用同样的方法判决各类反革命分子505人,处决221人。在处决反革命分子时,成千上万的群众涌向刑场,争相目睹反革命分子的可耻下场。在通往天桥刑场几里长的路上,许多群众自动扫路洒水,说:“让刑车过时不起尘土,好清清楚楚地看看这些反革命分子的下场。”为了亲眼见到反革命分子被处死,有数千群众从早8点一直等到下午2点。民革、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农工民主党、致公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发言人纷纷发表谈话,一致拥护北京市政府严厉镇压反革命的行动。民革中央组织部长朱光潜说:“在各界代表扩大联席会上,我亲眼看到了排山倒海的愤怒浪潮,听到了雄壮的革命吼声,北京市倾听人民的呼声,按人民的意愿镇压反革命,我们万分拥护。”

    北京市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做法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赞扬和肯定。3月20日、27日、30日和4月2日,中共中央先后4次向全国批转了北京市的经验,要求各地都要仿照北京市的做法,广泛发动群众,吸收各界人士参加,大张旗鼓地进行镇反。《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和许多文章,详尽地介绍、宣传北京市的经验,中央电台并将北京市召开公审控诉反革命分子大会的实况向全国播放。全国各地尤其是各大中城市遵照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借鉴北京市的经验,迅速展开了声势浩大的镇反运动。3月29日,天津市召开由市、区人民代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工厂、学校、工商、宗教各界代表15000余人参加的联席扩大会,根据各位代表的一致要求,处决了193名反革命首恶。4月25日至29日,上海召开由万余人参加的公审控诉大会,并将实况向整个华东地区播放。会议期间接到控告反革命分子的电话4664次,信件5816封,有1739个单位在收听广播时进行表决,一致要求从速严惩反革命。这次共处决反革命首恶294名。广大市民敲锣打鼓放鞭炮,像庆祝解放一样欢呼市府的镇反行动。在此期间,沈阳、济南、武汉、南京、广州、重庆、西安等城市也都镇压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

    各地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使敌焰大降,民气大伸,人民群众与反革命分子作斗争的热情更加高涨,积极协助政府控告、揭发、缉拿、追捕隐藏、逃窜的反革命罪犯。如曾勾结帝国主义捕杀李大钊等20余人的军统特务吉世安;帮助日寇逮捕和杀害抗日女英雄赵一曼的主谋吴树柱;残杀刘胡兰的凶手张全宝、侯雨田;制造京汉铁路“二七”惨案、杀害工人领袖施洋、林祥谦的主要凶手之一赵继贤等等,都纷纷落入法网,受到人民的惩罚。

    1951年5月10日至16日,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根据公安部长罗瑞卿的报告及毛泽东的指示,于15日通过《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发至中央局及省市、区党委。《决议》全面的分析了全国镇反的形势,指出:自“双十”指示颁发7个月以来,在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和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工作之下,纠正对待反革命“宽大无边”的右倾偏向,逮捕和处决了大量的反革命分子,使敌焰大降,民气大伸,使镇压反革命工作成为全国性的高潮。

    随着群众情绪的高涨,为防止发生“左”的偏向、保证镇反运动继续健康发展,《决议》决定采取迅即加以收缩的方针,并对下一步镇反斗争作了具体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杀反革命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在农村中,一般应不超过人口的1‰;在城市中以0.5%。为宜;对党、政、军及文教、工商、宗教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内部清出来的应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处决十之一二为原则,其余十分之八九均应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政策。并明确规定,凡介于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从6月1日起,逮捕人批准权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收回到省一级,对混入党政机关内部的反革命分子的逮捕与判罪由大行政区和大军区批准,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分子须报中央批准,以昭慎重。《决议》还指出:从6月1日至9月30日的4个月内,全国城乡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从各方面调集大批得力干部,采取突击方式,抓紧积案清理,分别作出杀、关、管、放的处理;对于混入党政机关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从现在开始,利用夏秋两季,有计划地加以清查。另外,还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中央至专区均需派工作组下去检查指导镇反工作,组织犯人劳动改造,做好镇反对象家属工作,继续打击外国特务间谍分子等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使运动善始善终,健康而有效地进行到底,中央要求各大行政区、省市一级必须于6月1日前,订出具体计划,报中央局和中央备案,在到9月30日的四个月内,从县级直至中央五级,必须每五天由下级公安机关的首长用电话、电报或其他方法报告镇反进展情况一次,不得延误。

    全国各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要求,继续深入地开展镇反斗争。如清查混入党政机关内部的反革命分子的工作,各地均采取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利用整风的方式,各级首长亲自主持,组织学习镇反文件,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号召有问题的人以真诚老实的态度,交清历史、坦白问题。由于各地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和策略,恰当的方式和方法,谨慎而严肃的态度,使清查工作进行得既稳妥又富有成效。到9月底,全国性的镇反运动已取得决定性胜利。公安部长罗瑞卿10月1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伟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文,对镇反运动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他说:“镇反运动以无比沉重的力量,予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势力以摧毁性的打击。”至此,全国极大部分地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达到彻底、或者比较彻底的地步。文章同时强调:镇反运动虽已获得伟大成绩,但是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要继续抓紧抓好积案清理和各类反革命分子的清理和登记工作,以保证镇反运动的彻底胜利。10月23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作《政治报告》时也再次强调指出:目前全国极大部分地区,在对于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五类反革命分子,实行逮捕、处决和关押了其中大量的首恶分子以后,这些反革命残余势力已经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打击。全国土匪已基本上肃清了。但是,镇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还不平衡。因此,为了彻底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就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进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全国各地,特别是镇反不彻底和镇反落后的地区,遵照中央的指示和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继续开展了打击各种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到1952年10月,全国80%左右的反革命分子已受到杀、关、管各种惩处。为夺取镇反斗争的彻底胜利,公安部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全面地总结了两年来的镇反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的任务。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中心工作,将一切不彻底的地方和不彻底的方面所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继续搜捕,严厉惩处,扫清残敌,圆满完成镇反任务。年底,全国镇反运动胜利结束。在镇反运动中,全国共歼灭土匪240余万,关押各种反革命分子127万,管制23万,杀掉71万。

    镇反运动的胜利,基本肃清了反动势力残余,彻底打垮了反革命分子的猖狂进攻,从而消除了威胁新生人民政权的隐患,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为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陈果吉崔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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