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你在读什么-阅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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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逐知识永不靠岸

    从迈克尔·波兰尼的《个人知识》谈起西闪世界是复杂的,包含着大量的偶然、不确定和无序。拥有一个有限理性的大脑,意味着人类要以有限的理解能力,去认识自己以及环境。就像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所说,世上没有简单的事物,只有被简化的事物。(《复杂思想》,莫兰著)我们应对复杂的根本原则,只能是简化。唯有简化,才能让这个世界显得有序、必然和确定,转变为生存的环境。

    当然,人类不是地球上唯一做减法的物种,所有生命都是简化者。1959年,神经科学家杰罗姆·雷特文(Jerome Lettvin)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题目叫《青蛙的眼睛对大脑说了什么》,核心问题就是简化。在此之前,多数研究者认为,动物的眼睛是一个将图像转换为电信号的器官,而大脑才是加工这些信号的场所。但是雷特文的实验证明,蛙眼视网膜上有5种神经节细胞,或者说5种觉察器。它们可以剔除环境中和生存没关系的大量信息,只允许关键的信息进入大脑。这5种感受器分别关注静止物体边缘、凸形边缘、运动边界以及明与暗的变化。(《认知神经科学》)人类的认知系统显然复杂得多,但是在简化的问题上,我们与青蛙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我们从蛙眼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简化绝对不是通俗意义上的简单,而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与之相反,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简单才能视为人类理性的一个标记。就像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在《个人知识》里说的那样:“任何成功的理论都可以称颂为简单的胜利,但是伟大的理论却罕有通常所说的那种简单。”一个普通人用几分钟就可能记住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相关公式,但即便训练有素的学者也未必能够掌握这些理论,并在特定领域进行熟练的运用。因此,是简化,而不是简单,才能被视为有限理性的近义词。

    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简化本身就足够复杂的了。简化的目的绝不意味着简单的过程,或者简单的方法。也就是说,“简化”这件事情本身,难免包含着人类的一厢情愿,或者说巨大的风险。譬如我们现在将相距数百光年的星体称作猎户星座或者北斗七星,固然是对浩瀚星空进行的一种简化,但对复杂世界的实质影响相当低微。可是,经过“简化”的星空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却意义重大。古人依照恒星的位置以及星宿的起落来确定时间、判断方位和制定历法。中国人用北斗星斗柄位置的变化作为判断季节的标志之一,埃及人依据天狼星的偕日升现象来确定一年的开始,都是这个道理。可见,简化最终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借用进化论的词汇来说,归根结底,简化只是适应的手段而已,为简化而简化毫无意义。

    赫伯特·西蒙认为,简化的核心含义就是“采用近似的方法去应对多数任务”。例如把新出现的问题转换为解决过的问题,或者把复杂情况化约成以往熟悉的情形等等。这就要求简化的手段要尽量稳定,容易获得,且能够灵活变通。毫无疑问,对于人类而言,最佳的简化途径就是把世界“知识化”。

    过去人们认为,知识是一种事实或状态,由“真”“确证”和“信念”组成,缺一不可。按柏拉图的说法,知识就是“被证实的真实的信仰”。这表明知识应该同时具备三大特征:真的(true)、被证实的(justified)和被相信的(believed)。不过现在我们知道,知识首先是人类大脑中“预装”的一种能力,不能超脱出有限理性的范畴。这种能力要实现,就必须呈现动态的过程包括记忆、学习、判断和决策等心理机制。通过这些机制,我们才能对世界进行知识化,即对万事万物予以承认、识别、分析、熟悉和了解。

    相对于作为过程的知识,作为名词的知识难以精确地定义,困难在于知识化的过程使得“真”“确证”和“信念”都变得有些不可靠了。我们的认知、情感、语言,还有特定环境中的特定问题,总是在交叉地起作用。换句话说,没有超越人类理解的绝对知识,也没有超越历史境遇的普适知识。

    这个结论只是再度强调了我们对心灵的整体看法。更进一步讲,准确定义知识恐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一方面,这是因为人类心灵不是一面反映客观世界的镜子,而是一个主动的信息加工场所。更关键的理由在于,知识绝不可能脱离“解决问题”这个根基,去追求绝对的有序、必然和确定,那样的行为纯属本末倒置。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曾经说:“为真理而追求真理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完美性的一种根本表现,也是一切其他德行的根源。”然而就如我们一直看到的,人类并不完美。

    以知识与信念的关系为例,实际上很有可能,人类的大多数信念都是错误的。只是这些错误对于解决问题不会产生多少负面影响,甚至还可能有利。就像一只麋鹿听见树丛中的一阵窸窣声就飞快地逃开。它错误地坚信那里存在危险,而实际上那是鼹鼠闹出的动静。很明显,这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离“真信念”差距甚远,但是它造就的“伪知识”帮助麋鹿活到了今天。

    与麋鹿比起来,人类的信念又如何呢?再打个比方,假如古代有两个相互敌对的部落,其中一个部落正确地相信,死亡意味着一切的终结。而另一个则错误地坚持,光荣的战死将得到神灵巨大的嘉奖,以及更美妙的来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下,这两个交战的部落哪个会获胜?答案很有可能偏向于执有错误信念的一方。因为相较于更喜欢保全生命的对手来说,坚信神祇庇佑的部落更喜欢赢。假如这一答案成立,我们能不能说,错误的知识战胜了正确的知识?

    或许,我们可以把人类知识视作一艘永不靠岸的船,甚至把人类看作这艘大船本身。在只能依靠这艘船的无尽航程中,构成船体的木板一块块损坏,而只能一块块地更换。特定的知识在变更,但我们不能怀疑整个知识体系的有效。就像哲学家蒯因(W.V.Quine)所说,知识犹如一张巨大的信念之网,笼罩在人类认知的范围之内。

    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里,蒯因对知识的含义做了修正。他说:“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从地理和历史的最偶然的事件到原子物理学,甚至纯数学和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乃是一个人工的织造物,它只是沿着边缘同经验紧密接触。或者换一个比喻说,整个科学是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在场的周围同经验的冲突引起内部的再调整。……在任何情况下任何陈述都可以认为是真的,如果我们在系统的其他部分做出足够剧烈的调整的话,即使一个很靠近外围的陈述面对顽强不屈的经验,也可以借口说发生幻觉或者修改被称为逻辑规律的那一类的某些陈述而被认为是真的。反之,由于同样原因,没有任何陈述是免受修改的。”

    蒯因对待知识的态度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保罗·费耶阿本德(Paul Feyerabend)。后者也是一位哲学家,持一种强烈的相对主义观点,并且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作“怎么都行”。但是假如我们同意,蒯因所说的“足够剧烈的调整”意味着责任、担待与代价,就会发现这类联想是一场不小的误会。

    赛亚·伯林在《自由论》里援引了思想家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的一段话,精彩地点明了人类这种永不靠岸的特性。他说:“认识到一个人的信念的相对有效性,却又能毫不妥协地坚持它们,正是文明人区别于野蛮人的地方。”用知识把自己与世界联结起来,尽管风险巨大,但仍是值得人类冒险的行为方式。

    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

    读《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鄢烈山先说几句题外话:什么叫“民权”?

    说到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我一直感觉这个中译有点怪怪的。在汉语里,“民”通常是与“官”相对而言的,可是所谓的美国“民权”运动,并不是美国民众要求与当官的人享有平等权利;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英语表述是Principles of Democracy,即民主主义,是规定“主权在民”的政体设计。有人说“民权”就是“人的权利”,即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讲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为何不干脆叫“人权(运动)”而叫“民权(运动)”呢?又不似唐朝柳宗元写《捕蛇者说》,要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只能以“人”代“民”(“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而我们要故意反过来用,代柳宗元向李世民“复仇”?

    查英汉词典,人权是Human Rights;民权是Civil Rights,正确的完整的翻译应该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权”。这就对了!人权与公民权有交集,但不是一回事,因此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全译应是《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英译是: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公民权包括人权,人权不一定包括公民权,比如外国人在中国享有各项基本人权,却不一定享有中国的公民权;重罪囚徒被剥夺了公民权,但仍应享有不受酷虐和羞辱的基本人权。

    简而言之,所谓美国“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应该称“公民权运动”。“公民权运动”当然包括争取基本人权,比如说黑人应该享有不被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三K党暴徒用私刑处死的权利而这在法理上,美国社会早已解决,虽然现实又是另一回事。

    一

    言归正传。东方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副牌)2014年8月初刚刚上市的这本《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其网上图书推销辞说:“本书以小马丁·路德·金等五位民权英雄传记的方式,还原了美国通往正义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段历史。他们的光辉岁月,为奥巴马铺平了通往白宫的路;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这个简介,应该说是非常平实而中肯的。

    1955年12月1日,在亚拉巴马州的首府(曾是南北战争期间南方联邦的首都)蒙哥马利市,在百货公司上班的裁缝、黑人罗莎·帕克斯女士,下班回家时在公交大巴上拒绝给白人让座,违反了种族隔离法而被逮捕。在一个新成立的黑人民权社团“蒙哥马利进步协会”的运筹下,12月5日(星期一),这座城市的5万名黑人同胞开始了拒乘公交车的抱团行动,向种族隔离的恶法发起挑战。对此,种族主义极端组织“白人公民委员会”,公然在蒙哥马利的集会上散发传单,杀气腾腾地写道:

    “在人类事务中,当清除黑人种族成为一种必要时,理应采取一些特定手段,包括枪支、弓箭、投石器,以及刀子。我们坚持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那就是所有白人生而平等,人人具有生存、自由和干掉黑鬼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立即停止对这些非洲裔生番的帮助,我们的迷梦就会惊醒,我们会发现黑鬼们竟然想要入主白宫。”(见本书第48页,以下引文不另注的即取自本书)白人种族主义极端分子发布这个传单在1956年1月,而53年后的2009年1月,不是“想要”而是在举世瞩目之下,民选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庄严宣誓,真的入主白宫了。

    国会资深众议员、黑人约翰·刘易斯应邀参加奥巴马总统的就职大典,他请奥巴马在一张照片上签名留念。奥巴马提笔写道:

    “因为有你奥巴马。”

    奥巴马的题词虽然有修辞,但对美国民权运动前辈的尊敬和感激却是由衷的。他当然明白,非洲裔美国人在法律上、政治上能够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他作为黑人公民权实现的标志能够当选美国总统,不是约翰一人之力。奥巴马生于1961年,那一年21岁的大学生约翰·刘易斯正投身挑战种族隔离制度的“自由乘客”行动。献身民权运动,作为“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的领袖人物,刘易斯曾30多次入狱,多次被打得昏倒在地。1986年,他与德兰修女等人被《时代周刊》并称为“活着的圣徒”。但是,在黑人与白人中,还有许许多多为民权运动做出了重大奉献的人,比如二战退伍军人、紫心勋章获得者荷塞·威廉姆斯,投身民权运动,被捕达135次,更有一些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里忍不住要说到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一句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做了什么,问问你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他在总统就职典礼演讲中的这句话传遍世界,在我国许多中小学教室的墙壁上我也看到过。这位美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统,凭借黑人的选票,以极微弱的优势击败老牌政客尼克松而当选。他说这样的话,不是号召人们要维护美国不公正的现状,而是以理想主义的情怀激励年轻一代美国人为推动社会进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于是,“来自南方的黑人与部分北方白人大学生扪心自问的结果,是成批成批地投身‘自由乘客’运动。这场运动,是‘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与‘(种)族平(等代表大)会’发起,向种族隔离发起的下一波强势冲击。……实行种族融合的大巴士从首都华盛顿启程,目标直指南方各州。在每个途经的重要车站,‘自由乘客’成员都要下车,堂而皇之地进入餐厅和厕所,而无视任何‘仅限白人’的警告……”(第二章第9节《问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自由!》)小马丁·路德·金和他领导的民权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联(合会)”也参加了“自由乘客”行动。可以说,这位年轻的民权运动领袖遵循的是他从小接受的母训:“只要努力去做,哪怕是一个人也会让世界很不一样。”(本书第80页)他的母训与肯尼迪的上述名句是一脉相通的,也就是中国古贤讲的“自胜者强”和“反求诸己”。

    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追求平等、自由和公正的人们,“努力去做”,为改变国家和社会的现状而英勇奋斗,才有美国社会的进步。

    金博士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深信黑格尔的这句话:“所谓领袖,其实只是体现公众意愿的工具。”他一再向神祈祷,向公众表明心迹:“我只是一场运动的象征。”假如世上没有小马丁·路德·金,这场波澜壮阔的民权运动仍然会发生,“我只是正好在场而已”。

    金博士的表白并非纯属谦虚。事实上,众所周知的1963年8月28日25万人“进军华盛顿”的和平示威,既非他的创意,也不是他和他的“南基联”一家组织实施。创意产生于民权运动的老前辈阿萨·菲利普·伦道夫,二十多年前他就提出和组织过“向华盛顿进军”,只是因为罗斯福总统的妥协,他半途叫停了。参加这场“进军华盛顿”行动的有五大民权组织(NAACP,即“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南基联”“族平会”“学非协”和“城市联盟”),操盘调度者是民权运动实战老手“影武者”巴亚德·拉斯廷。五大组织的代表以及阿萨·菲利普·伦道夫6大领袖都在集会上发表了演讲,不过是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传播最广,最有名。这一方面,是因为金博士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有名人效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篇演讲辞既感性,重在讲愿景,富于诗意,有打动人心的情感力量,又“理性”,有节制,更易于为各个种族和阶层的人所接受,而不像“学非协”主席约翰·刘易斯的演说一样“激进”,侧重讲现实选择而带“威胁性”。

    二

    本书作者陈国平悉心研究美国民权运动史,他为什么选择这五个人的事迹来再现这段“光辉岁月”呢?

    这五个传主分别是女工罗莎·帕克斯,牧师小马丁·路德·金,无职业的鼓动家马尔科姆·X,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在校生约翰·刘易斯。这些职业和身份,可以构成或映射美国社会与民权运动主要成员的图景。

    从年龄构成来讲,瑟古德·马歇尔是老一辈,作为NAACP总部的“刺头律师”,早在1951年他就参与划时代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主挑教育领域“隔离但平等”的恶法,1954年在最高法院诉讼获胜,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当瑟古德开始在法庭上赢得一个个里程碑式的胜利时,小马丁·路德·金还只是一名在校生而已,而马尔科姆·X则在街头与监狱之间茫然挣扎。”罗莎·帕克斯出场时是42岁,小马丁·路德·金和长他3岁的马尔科姆·X都是39岁盛年被刺身亡,这三人算是中年一代的代表;而约翰·刘易斯当选“学非协”第三任主席,出席白宫会谈并参与“进军华盛顿”时年仅23岁,无疑是年轻一代的代表。

    从影响力(名声)和历史地位(贡献)来讲,这五个人都足够大。其中,瑟古德·马歇尔1993年去世时,《时代》周刊在报道中称他是黑人民众心目中的三大英雄之一,另外两个人则是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金博士不用说了。瑟古德是联邦最高法院空前绝后的黑人“胜诉大师”。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一共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32起诉讼案,赢了29起。这种上诉案操作起来比普通案子辩护要难得多。联邦最高法院据以建立的新判例,为美国黑人的利益构筑起个体权利的宏大框架,他给美国种族关系的演进带来了极大影响。后来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检察官、第一个黑人联邦大法官。

    马尔科姆·X当时曾被称为“美国头号黑人怒汉”,以他的“源自(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解放的)仇恨的恨”,宣称要“做任何值得一做之事”,为黑人的自卫权利呐喊,三K党徒也对他退让三分。拳王穆罕默德·阿里,本名卡修斯·克莱,他与马尔科姆·X是至交,正是在马尔科姆·X的影响下,信了伊斯兰教并改了名字,拒绝应征参加越战,理直气壮地喊出“越南人从不叫我黑鬼”的心声。6岁时马尔科姆·X当牧师的父亲死于种族分子谋杀,11岁母亲承受不了生活重压而进了精神病院,13岁他入了收容院。他当过侍者、店员,在黑帮里拉过皮条,干过武装劫匪,吸毒;他在监狱里博览群书,体会“真切的(精神)自由”并完成学业。改邪归正后,他“尽量做到最好”,专事民权运动的鼓动工作。在他被刺身亡43年后,奥巴马说:“我从来不曾接受他的理论……我认为马尔科姆的所作所为,是黑人社区漫长传统的自然后果。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黑人而言,坚持他们的人格与价值观,是压倒一切的命题……有必要证实‘我是一个人,我是有价值的,我是重要的’。我想马尔科姆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好地抓住了这一点。”直面真相,对白人、对全世界勇敢说出内心想法,这是马尔科姆的最大贡献。

    女工罗莎·帕克斯则为“民权之母”。1990年,刚刚从南非大牢里获释的纳尔逊·曼德拉赴美访问,当从列队迎候者中看到罗莎时,曼德拉叫出了她的名字,与她热情拥抱。曼德拉对罗莎说:“在我被投入大牢的漫长岁月里,是你的精神支撑着我。”1999年,美国第106届国会无异议地通过表决,授予罗莎·帕克斯国会金质勋章,这是美国公民所能获得的最高国家荣誉。这一年《时代》周刊把罗莎·帕克斯列入二十世纪20个最有影响力、具备最神圣形象的杰出人物之一。至于约翰·刘易斯,前文在谈到五大民权组织“进军华盛顿”时已提到其贡献和影响,这里从略。

    三

    这本书是民权英雄们的传略,也是心灵史。那么,我们且看他们的思想与进路有何不同。

    先说罗莎·帕克斯,她是普通黑人的杰出代表,民权运动的践行者和勇敢的带头人,而不是领袖人物或思想家、鼓动家。后来被称作“天地为之变色”的那一天傍晚,她下班回家上了公交车,白人司机循例开口“征用”了一排四个座位,要他们给一个白人让座。比邻而坐的黑人男士站起来,隔着过道的两个黑人女士也起身让座,罗莎却端坐不动。司机警告她无效,于是叫来警察“依法”逮捕了她。许多年之后,在回忆那非同寻常的片刻时,罗莎说:“当那个白人司机挥手喝令我们起立让座时,我感到浑身都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决心所裹挟,那决心是如此强烈,让我有了采取行动的热切渴望。”她在回忆录中说:“我的身体一点都没觉得累,或者说,绝不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或者用她的另一句更平常的话来说,是“受够了(被歧视和欺凌)”!罗莎并无苛责另外三个乘客之意,她理解他们艰难的生存状况,理解他们的软弱,但她自己决不低头。

    其实,有尊严的黑人都“受够了”,他们在忍耐中等待。自由、平等,这些价值基于人的本性,没有人天生就是喜欢受压迫、受侮辱的。这是一切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原动力,它蕴藏在所有人群之中,不分种族,不分地域。它只是在等待振臂一呼。罗莎就是那个第一个挺身而出反抗不公正的人!于是,她拒绝让座的这“一刹那间”引爆了历史。一场席卷美国、感动美国,并在全世界所有国度激起反响、持续十三年之久、以人类基本权利为诉求的公民不服从运动由此发轫。至于为什么是罗莎·帕克斯挺身而出,她的心灵成长史,这里就没有篇幅转述了。

    其他四个人是民权领袖人物,他们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但生活经历和思维进路却不尽相同。如果按思想激进的程度分类,瑟古德·马歇尔最保守最温和,马尔科姆·X最激烈(他之所以改姓X,就是因为他说他的祖先被贩卖到美洲时,已丢失了本来的姓氏,而现在的姓氏是白人奴隶主强加的),小马丁的主张比较温和,刘易斯则介于马尔科姆和小马丁之间。

    瑟古德·马歇尔不看好小马丁·路德·金式的和平抗议,认为那不过是虚张声势,不会给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变革。195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当时全美国黑人民众心目中“最重要的黑人领袖”排行前两名的乃是小马丁·路德·金和瑟古德·马歇尔。瑟古德对把自己与晚辈小马丁相提并论颇感不悦。他更反对马尔科姆·X之辈鼓吹的暴力抗争,认为要在美国建立分离的黑人邦国乃是另一种种族主义的白日梦。即使马尔科姆后来叛离“伊斯兰邦”,改变立场表示“不再与所有白人为敌”,给瑟古德打电话要求会面也仍然遭到拒绝。

    一直到马尔科姆成了烈士,晚年的瑟古德说他“仍然相信没有任何理由视他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伟大的黑人”。他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消除种族歧视,推动社会公正。这既有他的经历与经验支持,毕竟他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官司胜多败少;也是一种策略考量,他认为只占全美总人口1/10的黑人要靠暴力获胜根本没有可能,反而可能激起白人的强烈反弹,让整个美国变成黑人的屠场。

    但是,在实践中他总是支持小马丁等人的抗争行动。他也意识到没有黑人群起表达民意的促动,平权立法可能会落空比如他赢得了“布朗案”第一季,在立法上废除了学校里“隔离但平等”的旧判例,但对于抵制实施的地方政府,最高法院却不肯设时限,只是要求“以慎重的进度”推动种族融合(是为布朗案第二季)。甚至,他先是反对大学生们的“入座”行动(在餐厅等公共场合打破种族隔离而就座),后来一改之前的自信与自负,说“黑人大学生们的所作所为,再明白不过地表明我们(这些老一辈人)已落伍太多”。(第278页)金博士的夫人与后期的马尔科姆·X有接触,多年后她追思二人说:“我想马丁和马尔科姆都会认同这场自由抗争的终极目标。……他们的根本分歧是该采取什么策略。我丈夫坚信要达成自由、正义和公平的目标,必须运用非暴力精神,特别是考虑到黑人民众在我们这个社会只占百分之十的人口数量。我想马尔科姆相信,为了获得自由,黑人民众有权利采取任何手段去抗争,甚至动用暴力。……我知道马丁对马尔科姆怀有最大的敬意,他赞同马尔科姆宣扬的黑人种族自豪感,赞同马尔科姆声称的黑人民众必须相信自己,必须视自己是可爱而美丽的种族。……在这个社会里,在黑人民众为自由和自决权利而进行整体抗争时,他俩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

    简明扼要地说,小马丁的理论基础是“仁爱”。这种“仁爱”,不是恋人间的浪漫之爱,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也不是你对某种可爱之物的执迷,而是一种更宽广、更深沉,也更包容的仁爱,是接纳、忍受一切仇恨与伤害的仁爱。这种仁爱的哲学基础是认识到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神性,哪怕是那些动手反对我们、被称作敌人的人也不例外。非暴力之道的前提是宽恕的能力。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一个开放社会,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因为手段决定了结果,暴力滋生暴力,憎恨引发憎恨,愤怒传导愤怒。只有用仁爱驱离怒与恨,才能唤起全美国人的良心,达成社会正义与和解。非暴力不合作民权运动追求的目标,不是复仇,不是黑人对白人的“胜利”。

    而马尔科姆则强调“公正”。不是别人打了你的左脸还把右脸凑上去给他打,而是有以牙还牙的权利。即便在抛弃了黑人至上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后期,他也没有放弃对这种“公正”的执着。虽然金一直拒绝与他进行辩论,他却不时批评非暴力的理论。他强调的是黑人自卫的权利,从未参与和策划暴动、骚乱,所以他始终只是一个民权鼓动家而不是暴力革命家。他的言论和号召力,构成对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威慑,正如他直言不讳警告美国当局所说,如果拒不接受金博士们的建议和要求,等待白人和美国的就是他所鼓吹的反抗方式!事实上,他在金博士与刘易斯等人组织的和平抗议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时,神兵天降般地驰援现场。(第360页)后期的金与X越走越近:X改宗种族平等与融合,金变得更激烈,以致不惜与一些民权运动前辈的主张相左而明确地反越战。年轻的刘易斯处于金与X之间,对二人都很尊敬。他一直服膺非暴力不服从哲学,而在行动上比民权运动前辈包括金博士更激烈、更大胆。他领导的“学非协”不顾前辈反对而组织的大规模抗议行动,也取得了成效。他最终被“学非协”更激进的学生们选下去了,“学非协”也走向衰落。

    比较上述四大民权英雄的思路和实践,可以知道,只要大目标一致,不同的思维和抗争模式,即使互不服气,互不买账,也是互相补充,互相影响,共同起作用的,即中国人所谓“相反相成”“相辅相成”“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百虑一致,殊途同归。如果目标不同则另当别论,比如马尔科姆死于借种族矛盾以谋私的“(黑穆斯林)伊斯兰邦”首领指使的谋杀。

    四

    以上讲的是黑人民权组织内部推动进步的合力效应。其实,推动美国民权运动和社会进步的合力,远不止于黑人,远不止于美国。有许多白人牧师、律师、教师和大学生,还有更多的普通白人市民,支持和参与了黑人发起的民权运动。撇开宗教组织的作用不谈,这里特别提到三种力量的支持。

    一是政治人物,虽然当权者本能地维护既有秩序,不愿引发社会动荡。大家知道靠黑人选票支持上台的约翰·肯尼迪对民权事业卓有贡献,乃至献出了生命。但是,此前,调动军队在小石城落实最高法院对“布朗案”的判决,强行护送黑人学生进入原先只准白人就读的中学,下令的却是并不热心平权的艾森豪威尔总统。肯尼迪被刺后,民权领袖们曾担心继位的林登·约翰逊总统这个来自南方州的白人作梗,实际上他继承肯尼迪的政治取向,在国内的民权问题上做得比肯尼迪更多更好。至于肯尼迪的兄弟、担任联邦司法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更积极,甚至公开向约翰·刘易斯等学运领袖表示敬意。

    二是传媒,在当时主要是美国三大广播电视网和报纸。肯尼迪总统曾调侃:“(残暴镇压和平示威黑人群众的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警察局长)‘公牛’康纳为推动民权做出了很大贡献。他起到了亚伯拉罕·林肯一样的作用。”因为康纳对黑人学生、市民和妇女、儿童的残暴行径,经电视播报震撼了全体美国人的良心,对肯尼迪提出和通过民权新法案起到了很大的舆论动员作用。民权活动人士每有重大行动,总有媒体报道,诉诸公众,用真相消除社会隔膜,唤起各阶层人们的良知。不难想象,没有媒体,很多邪恶的罪行将被永远掩埋,不少民权英雄的鲜血不会有激动人心的动员效果。

    三是国际舆论。授予小马丁·路德·金诺贝尔和平奖是一种道义声援;阿拉伯世界和黑非洲国家邀请马尔科姆·X等民权运动先锋访问,也是一种道义支持。更有众多国家的领导人和政府直接表态谴责美国的种族政策,让这个以“自由世界”“民主阵营”首领自诩的国家的外交官,常常感到羞愧和难堪,他们反过来对国内政治家施加了压力。

    那么,现在可以回答本文标题提出的问题了: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做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

    唯命运误会和生活信念不可缺

    谈门罗小说《恨,友谊,追求,爱情,婚姻》西门媚恨,友谊,追求,爱情,婚姻这篇小说复杂的标题,其实是一个少女游戏。小说里讲明,两位从初三到高一的少女,情窦初开,便经常玩这个游戏,念叨着这几个词,来测算周围的男孩子会和自己发生哪一种联系。也正是她们另一个半友善半恶作剧的游戏,引发了这个故事:主人公是一位勤恳却孤独的老姑娘,在一个家庭做管家。因为从小被父母抛弃,在孤儿院长大,成年后又照料陪伴一位老年妇人过了十二年,直至老人去世,她对友情和温暖格外敏感和渴望。两位少女便冒充一位远方男士之名,跟女主人公通信。

    书信往返,女主人公很快便对这位曾有一面之缘的男士敞开心扉。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两位少女的控制,女主人公辞了职,带着全部身家,直接去找那位男士。她打算嫁给他。

    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有一项独特的魅力,就是在细腻的日常生活描述中,让你感受一种生活中的悬念。这种悬念不用设置重大的事件情节,娓娓道来的细节,就让读者想追下去,这很像是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和命运。

    这篇小说开始,就是女主人公忙于做准备,买车票、运东西、买好看的衣服,打算投奔一位男士。当时,从读者角度不清楚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这个女人,急切、激动,又要保守秘密。小说的第二部分,是雇佣女主人公的这个家庭,为女人突然辞职出走,感到很愤怒,同时,认为,她要投奔的男人是个无赖。接下来,从少女的角度,揭开这女人远走的秘密,是这两位少女的游戏,导致了这个局面。

    读者的心现在估计都悬着,觉得马上要眼见女主角为这冒失的选择,为这愚弄他人的游戏,付出惨痛的代价,成为一个难以收拾的笑话。

    但门罗的故事偏不这么讲。门罗为这故事设置了另一种可能,一种像命运一般的神奇因素。

    远方的男人此时正因重病,躺在病床上,神志不清。女人来到这儿,正好发挥她的长项,照料病人,温柔体贴,处理杂事。男人悄悄看了她的钱包,才弄明白她是谁。

    正因为卧病在床这种状态,两人无须交流,误会便不会拆穿。门罗用一系列心理活动,巧妙说明了这种误会完全可能得出一个美好的结果。两人真的生活在一起了,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组建家庭,还有了孩子。

    这个故事里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是命运,包括少女游戏,安排下这桩事情,也包括男子恰巧重病在床。另一重要因素,其实是女人对爱的渴望,对生活的信念。

    这两者缺一不可。

    前几日,有一位读者问我,她在单位里,遭遇领导骚扰,该不该忍。我跟她讲了一个小故事,很多年前,我在一家报社上班,年末的时候,单位团年,有一位领导,到每一桌喝酒。到我们部门这儿的时候,要求每一个人都干杯。我说,我不会喝酒,他态度却十分蛮横粗鲁,欲以职务压我。我的性格是遇硬便忘记退缩的那种。就像郭靖,“打不过还打”。后来还是同事们把这事敷衍过去。我当时热血上头,一直在想,要不要辞职?

    之后,这件事情并无什么后遗症。再之后辞职,也不是直接因为此事。当然,有这个报社的“企业文化”的原因,我不喜欢这种官本位的气氛。后来到的媒体,情况就完全相反。大家都强调实干,不用应付工作以外的东西。

    现在回想起来,我为我的这些小坚持感到庆幸。我相信一个说法,什么样的人就容易遇上什么样的事,你更多地坚持自己,便会为自己营造出更适合的环境。

    这个坚持,也是信念。

    回到门罗的这个小说中,女主人公外表不好,又不懂风情。小时候的不幸福,成年后与老妇人相濡以沫,既像朋友,又互相关照,都让她对情感格外敏感。有些人的敏感会导致更加自我保护,而她却是更向外付出。对方有一点好意,她便会加倍奉还。

    这就是她对爱的信念。

    当只是听到男士在给他女儿的信中客气地提到这位管家,说这位管家难得。她便热情地写了一封饱含谢意和倾诉自己的信。

    这封信没有得到回复。但正是这封信,触发了两位少女的恶作剧,少女们以男士的名义,开始给她写信。

    正是基于这个信念,当她认识到,她爱上了“男士”,而对方马上要整修一个旅馆,需要帮手,她便毅然放弃当前的生活,去投奔他。

    正因如此,她看到对方重病在床,而所谓的“旅馆”,不过是“一吨破砖”,她也毫不犹豫,马上倾力而为。

    她丝毫没有怀疑他们通信的真实性,他们情感的真实性,但却因为觉得要替对方保守秘密,不提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信件,这让她在不知不觉中,渡过了难关。

    在男士看来,一腔热忱的她,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完全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接受她就是最好的选择。

    门罗会选择这样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个故事的特殊。

    一切因素似乎都是日常的,但主人公的这种特别的性格,这种处事态度,却是少见的。普通人容易在生活中患得患失,计算太多,而缺少这种一往无前的信念。

    通常,我们去向他人咨询生活的抉择,别人给出的,也往往是最保守的,经过了计算的答案,即所谓的理性选择。所以,当代心灵鸡汤里充满了“合理的选择”“最安全的方案”。年轻人想爱好个艺术,旁人都要指点,等你有了钱再来热爱吧。

    但命运是难以计算的。就像这篇小说里,每个人物都看不到这段故事的全部,猜不出“恨,友谊,追求,爱情,婚姻”的关系,但坚持信念的人,终有所得。

    自由必须靠母语来实现

    从《乌克兰拖拉机简史》到《英国农民工小像》张丰“好乌克兰人不口交。”瓦伦蒂娜的朋友扎德查克太太这样告诉她。但是,如果你要想和这个84岁的老头子结婚,取得移民身份,口交是个不错的选择。口交是好的,扎德查克太太说,人人都会知道这是真实婚姻。

    这是《乌克兰拖拉机简史》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对白之一,不是因为它的色情,而是这句话最深刻地表达了瓦伦蒂娜所面临的困境。故事的背景在20世纪90年代,苏联已经崩溃,乌克兰重新获得独立,但是人们的生活举步维艰。瓦伦蒂娜是一个工程师的老婆,她向往西方生活,在中介的帮助下来到英国,想靠嫁给一个老头尼古拉来获得移民身份。但是,她遭遇到了尼古拉两位女儿的联合抵抗,并最终失败,返回乌克兰。

    瓦伦蒂娜的英语水平当然非常糟糕,相信这是《乌克兰拖拉机简史》能逗笑英语读者的主要原因。翻译成中文,译者也尽力保留了瓦伦蒂娜语法的混乱,“你造太多麻烦。太多疯子话。太多亲嘴亲嘴。不是好八十岁人……”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这种颠倒错乱并不是简单的语言问题,它还是意识形态的冲突。作为乌克兰少妇,瓦伦蒂娜尽管已经做了隆胸手术,对英国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却毫无认知。在她的理想中,发达国家的生活,就是有漂亮汽车可开,儿子可以读牛津剑桥。她没想到英国人的生活这么腐朽可怕,媒体上谈论口交相当普遍,甚至要理解这个词都要颇费工夫。

    这种语言上的对立在一次庭审中达到了顶点。由于两位女儿的反对,84岁的尼古拉要解除和瓦伦蒂娜的婚姻关系。在法庭上,瓦伦蒂娜详细地叙述了她和尼古拉是如何相识相爱的,他是如何用乌克兰语给她写情诗的,以及他们在一起是多么幸福。轮到尼古拉发言时,他几乎重复了她说的话,但是在最后他来了一句,“谢谢你们,现在我想让你们记下来,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是在胁迫之下说的。”他在拿她的英语水平做赌注,并且成功了。在回去的路上,她问“胁迫”是什么意思,他回答:“它的意思是爱情。就像法语里的tendresse。”向一个只能简单讲些英语的乌克兰少妇迸出法语词汇,想必英语读者会会心一笑,但是这种语言的迷宫,对瓦伦蒂娜其实是一种侮辱。

    当然,《乌克兰拖拉机简史》并不是讲述一个乌克兰少妇在英国寻找自由的故事,它讲述的是姐妹俩对抗外来入侵者的故事,并在这种对抗中勾勒出尼古拉这位乌克兰老一代工程师一家过去50年的遭遇,揭露了欧洲50年的黑暗史。小说某种程度上有自传的味道(第一部作品难免写成自传),作者玛琳娜·柳微卡二战结束时出生于德国基尔难民营,父母均是乌克兰人。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柳微卡一家幸运地来到了英国,她在英国长大,如今任教于哈勒姆大学。

    作者的身份是暧昧的,她已经是典型的英国人,但父母又是乌克兰人,始终保持着乌克兰人的生活习惯。小说用第一人称(尼古拉的二女儿娜杰日达)讲述,展示了瓦伦蒂娜的种种可笑之处,在讽刺中也有某种温情,显示了作者内心对待乌克兰移民的复杂态度。尽管《乌克兰拖拉机简史》一炮而红,斩获2005年的喜剧小说奖和机智小说奖,但对作者柳微卡来说,这只是一个开始:移民就是简单地获得一个身份吗?乌克兰人的未来到底在哪里?两年之后,她又写出了《英国农民工小像》。

    《英国农民工小像》采用第一人称为主的多角度叙述,不过这时的“我”(爱丽娜)是新一代的想移民到英国的乌克兰少女。在学校里,英语是爱丽娜最喜爱的科目,她想象自己轻松自如地用英语与人彬彬有礼地交谈,“这样的交谈如同一幅装点着有趣的同音异议词和神秘的虚拟语气的风景画。”在乌克兰,流行的英语教材是《让我们来说英语》,课文的常设对话主角是布朗先生和布朗太太,在爱丽娜心中,布朗先生身上包含着她对英国的所有美好想象。“我特别希望能遇见一位戴圆礼帽的绅士,就像《让我们来说英语》中的布朗先生一样,他看上去超级有型和浪漫,身着紧身西装,手持卷起来的雨伞,尤为迷人的是他裤子拉链部位那有趣的凸起。”

    英语的学习,伴随着性意识的觉醒,对自由的想象,伴随着性幻想,真是来势汹汹。爱丽娜这一代乌克兰人,已经不是瓦伦蒂娜那样想找一个老头来嫁,她们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是这一代人面临的世界,也已经大大不同。随着欧盟的扩充,欧洲最低工资标准的硬性要求,让英国的雇主把目光盯向了乌克兰的廉价劳动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爱丽娜才有机会来到英国打工。

    《英国农民工小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群农民工的奇遇。他们打黑工,但却并不是为了最简单的生存,他们中已经有人在劳动之余拿起吉他,唱道:“他是在寻求富贵、荣耀还是权威?他是在寻找意义、真理还是……”他们是寻找的一代,在自由主义的故乡,他们要寻找自由。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爱丽娜和她的工友们到处被骗、被剥削,甚至有丧失生命的危险。吉他歌手托马斯是一位波兰人,被骗去养鸡场打工,工业化养殖场景让他震惊。他的工作是在一个封闭的铁丝网围成的空间里抓鸡,标准的要求是双手同时抓住五只,用最快的速度把鸡运到屠宰场,而不管鸡的死活。最后一只鸡有着相当强的生命力,又大又狡猾,辗转腾挪,避实就虚,在几名工人的围攻下,伤痕累累。托马斯心生爱怜之心,把这只鸡给放了。他用波兰语喊道:“快跑,鸡,快跑!”他感知到了鸡对自由的渴望,为了避开周围的英国人,和鸡分享这独有的有关自由的秘密,他选择了母语。

    但是,这只鸡的命运并不好,几天后托马斯在公路边发现了它的尸体。那是它自由的终点,但却是托马斯觉醒的起点。一位中国工人的手指被切掉,最后催生了屠宰场的大罢工。托马斯成为这场罢工的英雄,他高声喊道:“这些人要存在多少年,才能学会成为自由人?”

    爱丽娜梦想着遇见她的布朗先生,但是她在数次逃命中,却和一位乌克兰老乡安德利越走越近。爱丽娜来自基辅的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橙色革命的参与者,而安德利则来自顿涅茨克的矿工家庭,父亲死于矿难。安德利是橙色革命的反对者,有着残留的社会主义观念,他更倾向于亲近俄罗斯。在这一点,作者柳微卡似乎有着不一般的政治敏感,因为2014年的顿涅茨克分离运动正如火如荼,很多人嚷嚷着要加入俄罗斯。爱丽娜和安德利的争论,是整个乌克兰年轻一代分裂的缩影。他们常为自由而争吵:

    “如果没有了自由和天然气,那自由有什么用?”他嘲笑道。

    “有了自由,也许我们就能加入欧盟。”

    “他们对我们不感兴趣,爱丽娜。只是为了新的商业可能性。”

    “你个顿涅茨克矿工!”

    “哈!现在我们听到了小资产阶级女学生的典型声音!”

    当然,这种争吵用的是乌克兰语,这是典型的乌克兰式的思考。曾经的极权国家,如今处在转型的阵痛之中。这段对话里有自由主义的新思想,也有民族主义的倔强,夹杂着意识形态的顽固残余。作为中国读者,我们对这样的争吵并不陌生。我们有自己的词汇,“公知”“五毛”,这是现代汉语的伟大发明。

    爱丽娜最终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布朗先生,她发现安德利越来越像布朗了。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山头上的帐篷里,她把自己交给了这位乌克兰老乡。而他们新交的英国朋友洛克,则和几位英国青年一起,捍卫着这座山头上的山毛榉不被资产阶级开发商砍伐。同一个世界,不同的梦想。在洛克这样的英国青年中,他们生活在自由的空气中,社会主义永远有着吸引力。而对来自乌克兰的打黑工的青年来说,英国的空气中充满了危险,他们还要为融入这个社会而努力。

    作者柳微卡为他们安排了一个幸福的结局,他们没有像瓦伦蒂娜那样黯然重返乌克兰,小说的结尾,他们还留在英国,而且仍然相爱。安德利对爱丽娜说过一句非常出色的话:“我们是一个国家的两半,我们必须爱对方。”他们用乌克兰语恋爱,而自由还遥遥无期。

    他们的未来会怎样?《英国农民工小像》没有写,但我们可以从《乌克兰拖拉机简史》中找到答案。84岁的乌克兰老工程师,二战后即住在英国。尽管他的英语好到可以欺骗一位乌克兰少妇,但是终其一生,他都没有真正融入英国生活。只有他用乌克兰语写作《乌克兰拖拉机简史》或写情诗时,他才获得内心的自由。

    自由,必须靠母语来实现,这或许就是移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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