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思想讲境界,除古典诗所讲的境界属于审美艺术领域外,也讲比诗意境界的范围更广的人生境界,人生境界包括诗意境界,人生境界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由一个人的“灵明”所照亮了的、他所生活于其中、实践于其中的生活世界。王国维《人间词话》所谓“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三种之境界”,这里的“境界”就是广义的人生境界。他所谓“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这里的“境界”则是指诗意境界。不过诗意境界同时也就是人生境界,或者说,是人生境界中之上乘者。儒家所讲的“孔颜乐趣”也是人生境界中之一种,而在儒家看来,乃是人生境界中之最上乘者。
中国传统思想爱讲境界,与其重人生、重生活实践有密切关系。“境界”这个范畴可以说是对于人所寓于其中、融于其中的活生生的生活世界的最恰切、最深刻的表达。与中国传统思想重人生境界不同的是,在西方,“生活世界”这个概念范畴的提出则是很晚近的事,具体地说,是由狄尔泰、胡塞尔明确提出的。从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笛卡尔、康德、黑格尔,西方哲学史由古代的本体论的哲学思维转向近代的认识论—方法论的哲学思维,这两种哲学思维方式都属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范畴,从前者到后者的转化不过是主体与客体对立统一的模式由开端到完善的发展过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已经把前苏格拉底时代重认识客体转向认识主体自身,但他们所处的时代毕竟只是人类思想的童年时期,他们所着重讨论的“存在本身”的问题一般地说仍停留在抽象的本体论层面,人的主体化和人的实际生活世界被淹没在超感性的“理念”或“纯形式”之中(尽管他们也关心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哲学到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主要都是环绕个别与一般本质或“存在”本身的问题进行讨论,人的生活实践并未取得应有的重要位置,而且更进一步说,人的命运实际上由处于第一性地位的彼岸世界(柏拉图的理念世界与中世纪的神权)所控制,人的主体性问题,虽早已由苏格拉底—柏拉图开其先河,但在到文艺复兴以前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并未在人的生活实践中实现。由笛卡尔开创的西方近代哲学,把主体与客体的模式和主体性原则明确起来,实现了由古代本体论的哲学思维到近代认识论—方法论哲学思维的转向,从此,人们才越来越重视认识活动对于人的主体性地位的重要意义,人们的注意力似乎由非人世的彼岸回到了人世的此岸。但这种哲学思维方式由于突出认识活动在人的生活整体中的优先地位,使认识活动成了整个人的生活世界的主宰,或者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导致了人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1],其结果是,一方面认识活动给人的物质生活带来了巨大利益,另一方面,人却成了只有认识而缺乏感情、缺乏欲望的无实际生活气息的、苍白枯燥的人,认识活动于是脱离了人生的目的,人实际上脱离了活生生的生活世界。总之,从柏拉图到笛卡尔再到黑格尔的上述传统哲学,虽然经过了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但都逃不出主客对立统一的模式,人的实际生活未提到首位。胡塞尔首先强调“生活世界”的概念,对这种传统哲学提出了挑战,当代哲学家哈贝马斯在胡塞尔哲学的基础上又对“生活世界”的概念和理论做了新的发挥和发展。“生活世界”成了西方现当代思想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思想家们所谈论的中心范畴之一。[2]中国传统思想所讲的“人生境界”与西方现当代一些思想家们所讲的“生活世界”也就有了对话的机缘。
中国人谈“境界”一般总是着重把它理解为一种精神境界,而且是个人主观的东西,西方现当代思想家们谈“生活世界”则不单纯是把它理解为精神性的、个人主观的东西,而且更着重讲生活世界所包含的物质的、社会的、客观的方面。
注释:
[1] J.Habermas,Theorie des Kommunikatiren Handeln Bd.Ⅱ,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Bd.Ⅱ.S.293.
[2] 参见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上卷,285、390、391、402页;下卷1177~1179页,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
二、境界的形成
1.境界的独创性与客观性
任何一个人都是无穷关联的网络上的一个聚焦点,每个人所聚焦的无穷关联的形式各有其独特性,因此,每个人的境界乃是千差万别、各有其特性的。正因为如此,每个作为具有“灵明”的人的境界才自有其仅仅属于个人特有的主观能动的方面,境界的独立自主性、创造性和自由才有可能。但境界的独立自主性、创造性和自由又是与天地万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的,每个人的境界都是由天地万物的无穷关联形成的,这无穷的关联包括自然的(例如生长于不同地理环境的人有着相应于其所属的地理环境的不同境界;另外,每个人的遗传因素也是影响人的境界的自然因素之一)、历史的(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境界)、文化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有不同的境界)、教育的(受不同教育的人有不同的境界),如此等等,以至最切近的关联如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具体遭遇(每个人的具体的生活经历会造成各不相同的境界)。这些关联往往是不能完全由个人自由选择的,它们是每个人的境界之所以能形成的客观因素。我们虽然很难按这些关联距离境界之形成的远近强弱程度排出一个有等级的表格,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可以说,境界是一个有层次的结构网,有深层次的,有浅层次的,即是说,有的关联对一个人的境界的形成起着深远的作用,有的则只是起着表面的作用。
这样看来,境界乃是主观与客观交融合一的产物。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康德、黑格尔所发展了的意识哲学或主体性哲学以主体为中心,忽视了构成人的精神境界(虽然他们没有非常恰切的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境界这样的术语)的客观结构,我们的看法显然不同于这种传统哲学。另一方面,我们的观点也不同于一般的结构主义,后者几乎完全否定了人的境界的主观能动方面。我们一方面主张人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自由;另一方面又承认人的自由和独立自主性是受宇宙间无穷关联的制约的,具体一点或者缩小一点说,是受历史、文化、社会、教育以至许多具体遭遇的制约的。境界乃是个人在一定的历史时代条件下、一定的文化背景下、一定的社会体制下,以至在某些个人的具体遭遇下所长期沉积、铸造起来的一种生活心态和生活方式,也可以说,境界是无穷的客观关联的内在化。这种内在化的东西又指引着一个人的各种社会行为的选择,包括其爱好的风格。一个人的行为选择是自由的——自我决定的,但又是受他的生活心态和生活模式即境界所指引的。可以说,现实的人都是一个具有由客观的社会历史性和主观的创造性两者相交织而成的境界的人,人就是在这样的境界中生活着、实践着,人的生活姿态和行动风格都是他的境界的表现。
2.人往往不能自觉到自己的境界
人在形成了一定的境界之后,此种境界的指引作用往往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所以境界的概念似乎与习惯、禀性、气质、素养之类的概念有某种相近的意义。有某种境界的人,几乎必然有某一种的言行举止,而他自己并不清楚地意识到他处于何种境界之中,但有识之士会闻其声而想见其为人,即是说,能从其言行中判断他有什么样的境界。甚至一个人的服装也往往能显露出他的境界,显露出他所内在化的各种客观的社会历史结构和意义。一个爱出风头、好表演、不停地叽叽喳喳的小丑,他很自鸣得意,但他并没意识到清醒的观众会如何评价他是一个有什么样境界的人。社会历史是一个无情的大舞台,它让具有各种境界的角色在意识不到自己的境界的情况下充分自由地进行各种自具特色的表演活动,相互角逐,相互评判。
三、不同境界之间的沟通问题
1.境界的划分
境界按照各式各样的标准,可以有各式各样的分类。例如按时代的标准来分,有古代人的境界,中世纪人的境界,近代人的境界;从东西方文化背景的标准来分,有东方人的境界,西方人的境界;就中国文化传统来说,有儒家的境界,道家的境界,释家的境界;就人的社会地位来说,有统治者的境界,被统治者的境界;就受教育的情况来说,有受过教育的人的境界,有未受过教育的人的境界;至于中国传统诗论中所讲的诗意境界更是名目繁多,众说纷纭。冯友兰把人生境界按高低分为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也是大家所熟知的。我不打算提出新的分类法,只想谈谈不同群体的境界之间的沟通问题和如何提高境界的问题。
2.境界的固执性和可移易性
人们的境界一旦形成之后,它便有相对稳定性,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这里的“本性”可以理解为已经形成了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某种境界。说稳定性是相对的,就意味着不是不可移易的,但又是有难度的。正因为移易有难度,所以就产生了如何使不同群体的境界之间互相沟通的问题和如何提高人们的境界问题。哈贝马斯所提出的普遍性原则(“U原则”)和讨论性原则(“D原则”)相结合的“商谈伦理学”,以本书所讲的境界论的观点来看,实际上也可以说是试图沟通不同群体特别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境界的设想,只不过是限于道德方面的境界;哈贝马斯所谓“理想的谈话环境”,他自己承认不过是一种“假定”或“预期”。国内伦理学界不少人提出“普遍伦理”作为国际间交往的准则,我以为也是一种以沟通不同群体间不同道德境界为目的的观点,值得我们重视。
我们可以把一个民族的生活世界或一个人的生活世界看成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生活构成的一个不断运转着的圆圈,其中文化居于中心地位,经济是周边,更具体一点讲,就一个民族而言,是该民族文化的观念形态特别是该民族的精神境界居于中心位置,经济特别是生产是边缘;就一个人而言,是其人生境界居于中心,物质生活是边缘。在这样一个不断运转的圆圈中,越是居于边缘的因素如一个民族的经济特别是生产和一个个人的物质生活,其运转的速度越快,而居于中心的文化特别是精神境界则虽随之而运转,但其变速则甚为缓慢。换言之,经济特别是生产是比较敏感、比较灵通的领域,而文化特别是精神境界则是比较迟钝、比较固执的。这主要是因为民族与民族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其在文化方面、精神境界方面的接触比起经济方面、物质生活方面的接触来,是间接的、无形的、深层次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民族与民族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至各类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精神境界较难沟通的原因。但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文化将逐步地、包括经过严酷的斗争而走向融合(融合不是消除差异,不是消除各民族文化的特色,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趋势则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也就构成了各民族的精神境界之间得以沟通的大趋势。
最难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精神境界的沟通。原因是统治者可以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利用他们所掌握的官僚机构和宣传工具,控制和钳制被统治者,被统治者的生活世界几乎大部分被统治者所占有,他们的精神境界当其被说成是与统治者一致时,往往只不过是一种屈于压力的虚假的一致,有时甚至连这种虚假也是无意识的,而实际上则是经常处于互相矛盾、互相揣度的情况之中。但是,许多思想家特别是西方一些现当代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仍然在不断探索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精神境界的沟通渠道。前面谈到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就是一例。
通过建立普遍的伦理道德规范以求得各民族、各群体之间包括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精神境界的沟通,诚然是一条值得赞赏和提倡的途径,也是有理论根据的。但我以为这条途径并非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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