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人文主义思潮哲学的影响,由于我个人的爱好,也由于我对分析哲学缺乏研究,本书的内容侧重在欧洲大陆人文主义思想的方面,对英美分析哲学却很少论述。本书所涉及的许多问题,都是当前英美分析哲学家们和欧洲大陆人文主义思想家们大有分歧之所在。例如,在分析哲学家中的一些科学实在论者看来,我在前面大谈的诗意的真实性便是没有意义的。
第二十九节 中国哲学发展的历程
中国哲学史萌芽于商周之际,成形于春秋末期,截至“五四”运动可分为三个时期:先秦哲学;秦汉至明清之际的哲学;明清之际至“五四”运动时期的哲学,可称为近代哲学。
一、中国哲学史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特征
1.中国哲学史是从长期以天人合一为主导原则到转向主—客关系式的发展史
明清之际特别是王船山以前的中国哲学思想之主流,在对待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上,是天人合一的观点,只是到王船山才开始发展类似主—客二分即思维与存在二分的观点。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一是儒家的有道德意义的“天”与人合一的思想;二是道家无道德意义的“道”与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儒家的天人合一又分为两类:一是发端于孟子、大成于宋明道学(理学)的天人相通的哲学思想;二是汉代董仲舒的天人相类的思想。天人相通的思想复可分为两派:一是以朱熹为代表的所谓人受命于天、“与理为一”的思想;二是以王阳明为代表的“人心即天理”的思想。天人合一实际上就是不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而把二者看成浑然一体。也就因为这个缘故,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各派一般地说不宜以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二者孰先孰后、孰为第一性孰为第二性来划分和评判。王船山关于“能所”的思想是对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一个突破(尽管王船山有较多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它使中国哲学史之主流开始向主—客二分式过渡,是中国哲学史的一个转折点;孙中山明确提出精神物质二元论,实际上就是提出了主—客二分式,只是尚未达到西方笛卡尔的主—客二分思想的水平。在明清以前,中国哲学史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主导,缺乏主—客二分思想,从而也缺乏与之紧密相连的主体性原则;从王船山起,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哲学史开始了向主—客二分思想的转化,开始了向西方近代哲学召唤主体性原则的时期。中国近代哲学可以说就是发展主—客二分思想的哲学,而在鸦片战争以后则是向西方召唤主体性的哲学。
2.中国哲学史是从长期以研究人伦道德为主导到转而注重对自然的认识的发展史
明清以前,中国哲学史由于重天人合一,把主客看成浑然一体,所以一般地说注重人如何生活于世界之内的人生问题,甚少专门的、明显的关于主体如何认识客体、自我如何认识对象的认识论问题。讲人生问题的哲学叫作人生哲学,讲认识问题的哲学叫作认识论。中国哲学史在明清以前,以讲人生哲学、研究人事或人伦为主,而不注重认识论,从而也不重视对于宇宙之研究,不重视宇宙论。明清以后,中国哲学开始转向主—客二分思想,开始注意主体性或自我意识的原则,这才使认识论问题逐渐成了中国哲学的重要问题。
发展科学、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使自然为我服务,此乃主—客二分和主体性原则之结果,前者以后者为前提。明清以前,因重天人合一,缺乏主—客二分思想和主体性原则,故中国虽然不能说没有科学,但科学不甚发达,也不甚受重视。明清以后开始了主—客二分思想的转向,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开始召唤西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与此相联系的是重视发展科学,重视对自然的认识。如果说明清以前的中国哲学史是一部长期以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纷争与协调为主的思想史,那么,明清以后,中国哲学史则是开始重视人对自然作斗争的思想史。
3.中国哲学史是从长期以“天理”压人的思想为主导到开始反“天理”的发展史
先秦哲学虽然诸子百家,派别林立,但儒家孔子实中国哲学之真正创始人,孔子之时,无其他学派能与之抗衡,孟子之时,“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但杨墨之言也只是暂行于一时。综观整个先秦哲学之诸子百家,仍以孔孟所代表的儒家为思想界之主流。孔子虽少言“天命”,但并非不言“天命”,他认为“唯天为大”,时人亦认为孔子受命于天。孟子的“天”,主要是指义理之天,仁义理智四端乃“天之所与我者”,孟子明确地把封建道德原理绝对化、客观化为形而上的义理之“天”,然后又以此义理之“天”来压人,孟子是中国哲学史上以“天理”压人的思想之肇端者。
汉代独尊儒学,董仲舒的天人相类说更露骨地把封建的三纲五常说成是“天意”,用“天意”压制人权。
魏晋玄学中虽有嵇康、阮籍等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之说,但魏晋玄学之主流却是以调和名教与自然为主旨。隋唐时期,佛道流行,但仍以儒学为正宗,韩愈始终站在儒家“天命”论的立场。刘禹锡有“人理”高于“天理”的思想,惜乎不行于后世。
宋明道学无论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派,还是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派,都是以封建道德的“天理”压制“人心”。心学派主张天理即人心,天理不属于形而上的本体界,王阳明甚至有疑孔的反传统思想,但归根结底,他仍然是把封建道德原理看成是天经地义、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理”。
明清之际,王船山、戴震等人都反对宋明道学把“天理”与“人欲”绝对对立起来的观点,戴震甚至严厉斥责人死于理甚于死于法之残酷。鸦片战争以后的先进思想家大都反对儒家的“天命”观。谭嗣同认为名教既非“天理”,也非“天命”,而是在上者压制在下者的工具。章炳麟断言既无“天”,也无“帝”,强调一切决定于“人力”。
西方中世纪,压在人们头上的是教会神权,是基督教的上帝,与此相似,几千年来压在中国人头上的则是儒家的“天理”和“天命”。西方近代哲学史是推翻教会神权的历史,中国自明清以后的近代哲学史是开始向“天理”、“天命”挑战的历史。
“五四”运动是中国的“文艺复兴”,它所提出的民主与科学的两大口号颇似西方文艺复兴中人的发现与自然的发现。西方“文艺复兴”的两大发现为此后西方近代哲学的主—客二分式和主体性原则提供了思想准备,中国“五四”运动所提出的两大口号则是自明清以后中国近代哲学史的一次总结:既是对主—客二分式和主体性原则的转向的一次总结,也是对发展自然科学知识和反儒家“天理”、“天命”的一次总结。“五四”运动为进一步建立主—客二分式和主体性原则,反对以“天理”压人,发展自然科学,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中国哲学史迄今仍在沿着“五四”的道路前进。
二、主要发展阶段
1.先秦哲学
中国哲学史在商代已经处于萌芽中。商代把意志的“帝”或“天帝”看成是世界的最高主宰,凡征战、田猎、疾病、年成、行止,都按占卜结果行事。西周灭商后,有了较为哲理化的“天命”观,人事被认为是由于天的命令,天人关系实为神人关系。商周之际,有以水木金火土五行为五种基本物质的思想,周代有解释自然现象的八卦思想和阴阳思想,但都杂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彩,远非建立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之上。
周公提出的以德配天的思想,是以后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最早的萌芽。
春秋时代产生了人为“神之主”的思想,先前的天的人格神的含义受到怀疑。郑国子产明确地说:“天道远,人道迩。”[1]这是一种贬天命、重人自身的思想表现,但他讲得极其简单朴素。范蠡则把天道解释为日月运行的自然规律,强调顺应天道,人类才能成功。
孔子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孔子少言天道,但仍认为唯天为大,“获罪于天,无所祷也”[2]。孔子所讲的“天”,大都是有意志的“天”,它是统治一切的主宰。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3]可见孔子已赋予“天”以道德的含义。后来的“天理”的观念也许在这里已有其思想渊源。孔子这句话当然也还包含了他本人是受命于天者的意思。孔子还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4]这也表现了孔子把“天命”与“圣人”看成一致的思想。孔子的这类言论多少有天人合一之意。孔子以“仁”为根本,“仁”是诸德之帅,他认为他自己所负的“天命”就是教人为仁,“仁”的基本含义就是“克己复礼”,即视听言动均合乎礼的道德行为。孔子提出“正名”,即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为仁和复礼的具体内容。孔子所谓“闻道”,也就是复礼、为仁。当然,孔子的思想除首先是“闻道”之外,也有注意求知的方面,他教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还有求知之方的训语,但一部《论语》,主要地仍然是以“天命”和“仁”为核心的道德教训,关于科学和知识方面的理论是极少也极其简单的。孔子重人道、重“天命”与人之仁德的结合,而轻知识、轻科学认识,是他的哲学缺乏主—客二分思想、缺乏以主体性为原则的表现。他的这种思想构成了以后整个中国哲学史上儒家思想的特点。
墨子虽然主张有意志的“上帝”,但同时提倡“非命”,这与孔子的命定论有所不同。墨子也讲“仁”,但“仁”的含义是“兼爱”,他反对孔子的克己复礼之谓仁。他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他的哲学是功利主义。墨子重“耳目之实”,提出了“言必有三表”的判断言论之真伪的标准,墨子显然已初步探讨了认识论问题。
杨朱主张“为我”、“贵己”、“轻物重生”、“不以物累形”,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注重个人、注重人的独立自主性的思想家,他虽然没有什么理论论证,但多少具有西方主体性思想的闪光。
孟子最早提出较明确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5]“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在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日小补之哉。”“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6]人与天地万物,在孟子看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之善端(即仁义理智之四端)受于天,原于天,或者说,本天之所赋,这样,孟子就为封建道德原理找到了形而上的根据——天,这种具有封建道德意义之“天”宰制着人。孟子极少讲科学认识,他是孔子重“闻道”的思想方面之继承者和发扬者,他着重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运用于政治社会,他不仅像孔子那样着重讲“内圣”,而更多地讲“外王”。
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反对“天”是最高的主宰,提出了天地万物的起源问题,认为“道”或“无”是天地万物的本原。他虽然不像孔子那样重人伦、轻视对自然的研究,但他也并不是不重视人的地位,相反,他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明确提出人有卓越地位的哲学家。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7]这就意味着在老子那里,人、地、天都统一于“道”,而“道”又是自然如此、没有意志的。老子的天人合一思想表现为人与“道”为一;通过“玄览”的内心直观,即可达到此种境界。老子云:“天地不仁”,可见老子取消了儒家所讲的“天”之道德含义。老子反对以“仁”为最高道德,这与孔子的“克己复礼之谓仁”、孟子的四端受于天的思想,都是对立的。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明确区分“为学”与“为道”,并认为“为道”高于“为学”,“为道”是人生之首要任务。老子不以道德原则作为“为道”的内容,这是老子哲学优于孔孟哲学之处,但老子轻“为学”、轻知识,超过孔孟,对中国的科学认识之发展起了更为消极的影响。当然,老子提倡的“复归于婴儿”,也不能简单理解为绝对摒弃知识,绝对否定欲望,它包含着教人达到超知识、超欲望的高超境界的思想,故老子又继承了杨朱的贵生轻利的思想。老子的“无为”是与“道”为一,一任万物之自然的意思,人如能顺乎“道”而无为,则能做到无不为,无不治。这是老子的人生理想和社会理想。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