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礼仪-言语行为理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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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甲:“下午一起去公园。”

    乙:“下午有课。”

    乙的答话直接的、字面的意思所表达的话外功能是“陈述”,即陈述一个事实:“下午有课。”但在具体语境中,这句话的话外功能是对甲邀请的“拒绝”,即“下午不能去公园”。

    例①以“发问”间接表示“请求”,例②通过“陈述”间接实现“拒绝”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叫间接言语行为。如何区分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直接言语行为所表现的实际话外功能是显性的、直接的、字面的,而间接言语行为所表现的实际话外功能是隐性的、间接的、非字面的。

    二、间接言语行为的主与次

    间接言语行为同时体现着两种话外行为,塞尔称之为主要话外行为和次要话外行为。如例①字面上体现为“发问”,例②中乙的答话直接体现为“陈述”。这种间接言语行为中由字面直接体现的行为是次要话外行为。而在间接言语行为中,间接体现出实际话外功能的则是主要话外行为,如例①实际体现为“请求”,例②实际体现为“拒绝”。主要话外行为是通过次要话外行为来间接体现的,主要话外行为和次要话外行为共同组成间接言语行为,两者互为依存,失去一方,另一方就转化为直接言语行为。

    三、间接言语行为的规约性与非规约性

    奥斯汀在枟论言有所为枠中多次指出话外行为是规约性的,是受规则制约的,但他只是提出了一种笼统的概念,而没有解释清楚话外行为规则的实质和具体表现。塞尔对话外行为作了深入研究后提出,话语的话外行为功能不仅决定于意图,而且决定于规约,他将间接言语行为区分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的规约和非规约之分,主要是着眼于主要话外行为和次要话外行为之间的联系性。

    在规约性言语行为中,主要话外行为和次要话外行为之间有时具有约定俗成性和程序化的特点,似乎已成为语言使用者的共同“规约”。如用例①那样的“发问”表示“请求”,即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又如言语交际时以天气或其他内容为话题,用不同的行为方式来表示“问候”行为,也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早晨看到邻居老师刚刚起床,问一声“吃了吗?”“今天有课吗?”之类的话语,这种“发问”并非一定要求对方回答(当然对方回答亦无妨),只是表示对对方的“问候”行为,这在言语生活中已成规约。塞尔认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有一定的成语性特征,尽管话语本身并不能算作成语。

    主要话外行为与次要话外行为之间,有时具有非约定俗成性的特点,如例②中乙以“陈述”间接表示“拒绝”,即属非规约性间接行为。

    四、话外行为的适切条件

    为了进一步研究话外行为的规约性,寻找发话人的话语意图、受话人了解发话人意图的规律,塞尔提出每一种话外行为都必须具有适切条件。他将适切条件分成四类:一为先决条件,二是真诚条件,三是命题内容条件,四是基本条件。每一种话外行为都具备这四种条件,并根据条件的差别区别出不同的话外行为。如“请求”的话外行为必备的四种适切条件是:

    先决条件:受话者H有能力实现行为A

    真诚条件:发话者S希望受话者H完成行为A

    命题内容条件:发话者S将未来的行为A加予受话人

    基本条件:发话者S祈使受话者H完成行为A

    塞尔认为这种分析方法可推广到其他话外行为,如命令、肯定、祝贺等。他试图通过对四种适切条件的分析来寻找各种交际语境因素与发话者表示的意图之间的规律性联系。

    第三节 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与局限

    塞尔除了对间接言语行为外,对话外行为的分类等问题也作了深入的研究。此后,威斯德勒、格赖斯、罗斯、戈登和雷可夫等人对言语为理论均有所贡献,特别是格赖斯对言语内涵的研究,罗斯的“行为删除”分析方法,戈登和雷可夫提出的“交谈假设”的方法都极大地丰富了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在国内外已经成为人们公认的语言哲学理论。言语行为理论的出发点和基本原理是:人类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其他的语言表现形式,而是某种行为的实现,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的行为,人在交际过程中不单单是构造语句,而是利用语句的信息来完成各种行为,如陈述、发问、请求、建议、命令、警告、许诺、致谢、道歉等。

    言语行为理论也研究句子,但它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传统语言学和结构语言学研究句子,其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研究句子内部的结构体系。言语行为理论突破了它们的局限,它将句子视为交际中的行为表现,而不是孤立地分析句子的结构体系,它将交际的主体———人,作为观察语言现象的中心,人的交际意图(表现为话外行为)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问题。言语行为理论突破了传统语言学和结构语言学对语言进行规定、描写研究的局限,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人类语言开辟了前景。

    言语行为是社会心理活动的产物,何人何时何地对何人说何种话语,要受社会心理因素的制约。说话人作为言语的主体,其言语活动要受社会心理的支配。受说话人心理支配的言语及其行为,应适切听话人的心理,否则是不得体的。“言为心声”完全可以用来说明语言是表达心意的行为,这种心意是群体所能接受的。

    人的言语心意源于群体心理,言语行为是言语心理的外化,它是通过言语形式表现出来的。可惜,已有的言语行为理论,只是研究言语表现了什么样的行为,而没有深入到心理的底层。言语行为理论应该继续发展,从研究言语所表现的各种行为,进而深究说话人深层的心理活动。

    说话人的心意或“心声”,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传递某种感情信息,如高兴时谈笑风生,愤怒时破口大骂;二是通过传递信息使对方产生预期的反应行动,如谈话、报告、批评、表扬。以下四个问题应该引起言语行为研究者的关注:表达感情的言语和使对方产生预期反应的言语,其行为效能是不相同的;人有各种心理需求,如安全的需求、归属的需求、求美的需求、求知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说话人的动机不同,言语的话外行为亦不相同;言语行为是言语心理的反应,说话人的乐观与悲观、豁达与狭隘、热心与冷漠、公正与狭隘,这些心理素质也会影响言语的话外行为;言语行为离不开语境,言语行为有时可以借助于动作表情等非言语手段来表达;应将言语行为看成是言语心理的外化和折射,不能孤立地以言语形式本身研究其行为表现,而要将社会心理、言语主体(说话人)、言语对象(听话人)、语境等有关因素纳入研究框架,综合而系统地剖析言语行为的得体性和意向性。

    思考和练习

    1.阐述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2.阐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3.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与局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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