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一个国家的历史,总得知道他最初的民族。现在世界上,固然没有真正单纯的“民族国家”。一个国家,要想自立于世界之上,究竟民族宜乎单纯,还宜乎复杂?假如说复杂,可以复杂到怎样程度?自然也还是一个问题。然而一个国家建立之初总是以一个民族为主体,然后渐次吸收其余诸民族,这是一定不移的道理。然则要晓得一个国家最古的历史,必须要晓得他最初的民族,也是毫无疑义的了。
建立中国国家最早的民族,就是“汉族”,这个也是讲历史的人,没有异议的。近来有人说:汉字是一个朝代的名称,不是种族的本名,主张改称“华族”或“中华民族”。殊不知汉字做了种族的名称,已经二千多年。譬如唐朝用兵,兼用本国兵和外国兵,就称“汉蕃步骑”,这就是以汉字为种族之名的一证。而且现在还是一句活语言。——譬如现在称汉满蒙回藏,岂能改作华满蒙回藏?况且“种”、“族”二字,用起来总得分别。汉族不能改作“华种”,若称“华族”,这两个字,有时候当他贵族用的,不免相混。若称“中华民族”,四个字的名词,用起来怕不大方便。而且现在“中华”做了国号;中国又是五族共和,这四个字,用到最近的时代,意义也容易混淆。总而言之,把臆定的名词,来改通行的语言,极难妥当。所以本书仍旧用汉族两字。
然则汉族还是从“有史以前”久已在中国本部的呢?还是从他处迁来,入“有史时代”,其形迹还有可考的呢?这便是“汉族由来”的问题。
关于这一个问题的回答,要算是“西来说”最为有力。近来人关于这一个问题的著述,要算蒋观云的《中国人种考》,在《新民丛报》里。最为详博。但是他所举的证据,还不尽可靠,我现在且举两种证据如下。这两种证据,似乎都还谨严的。
其(一)古书上说昆仑的很多。《周礼·大宗伯》:“以黄琮礼地。”《郑注》“此……礼地以夏至,谓神在昆仑者也”。典瑞“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郑注》:“祀地,谓所祀于北郊,神州之神。”疏:“案《河图括地象》,昆仑东南万五千里,神州是也。”入神州以后,还祭“昆仑之神”,可见得昆仑是汉族的根据地。然则昆仑究在何处呢?《尔雅》:“河出昆仑墟。”《史记·大宛列传》:“《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其高二千五百余里,日月所相隐蔽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说文》:“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仑山,发原注海。”《水经》:“昆仑墟在西北,去嵩高五万里,地之中也。其高万一千里。河水出其东北陬。”《山海经》:“海内昆仑之墟,在西北,河水出其东北隅。”都以河所出为昆仑。河源所在,虽有异说,然都起于唐以后,不能拿来解释古书。要讲“古代所谓河源”,《史记·大宛列传》所谓“汉使穷河源,河源出于阗。其山多玉石釆来。而天子案古图书,名河所出山曰昆仑云”。其说自极可靠。那么,如今于阗河上源一带,一定是汉族古代的根据地了。《书·禹贡》“织皮,昆仑,析支,渠搜,西戎即叙。”《释文》“马云:昆仑,在临羌西。……析支,在河关西《疏》:“郑玄云:衣皮之民,居此昆仑山、析支、渠搜三山之野者,皆西戎也……郑以昆仑为山,谓别有昆仑之山,非河所出者也。”这一个昆仑,在如今西宁县的西边青海地方,和前一个昆仑无涉。所以孔疏特地申明一句道:“非河所出”,郭璞《山海经注》也说:言海内者,明海内复有昆仑山。这个“海”是夷蛮戎狄,谓之四海的“海”,不是海洋的海。
(二)汉族二字,是后起之称,非古代汉族自称。他族称汉族,或说“华”,或说“夏”。《左传》戎子驹支对晋人,“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襄十四年。《国语》“裔不谋夏,夷不乱‘华’”,都是个证据。近人因此附会到《列子》上头的华胥之国,固然不甚可靠。《列子》这部书,本来真伪夹杂,这一段又是寓言。凡寓言里的人名,地名,以至一切物的名,都不宜求其物以实之。然而西史的巴克特利亚(Bactria),史记上称他做大夏,似乎是这地方的旧名。为因汉时西域诸国,譬如安息、大夏等,都能证明他是译音。《吕氏春秋·古乐篇》:“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古大夏之西,乃之阬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似乎就是这一个大夏。那么,阿母河流域,似乎也是古代汉族的居地。参看近人《太炎文集·论种姓》。
以上两种说法,如假定为不谬,则汉族古代,似居今葱岭帕米尔高原一带,这一带地方,据人种学历史家考究,原是各大人种起源的地方。汉族入中国,所走的大概是如今新疆到甘肃的路。近来人多说,“汉族沿黄河东徙”。这句话,似乎太粗略。现在的黄河上源,在古代是氐羌人的根据地。见第六章第四节。
总而言之,“汉族西来”,现在虽没有充分的证据,然而蛛丝马迹是很多的。将来古书读得更精,古物发现得更多,再借他国的历史参考,一定可以大为明白。这就要希望诸位的努力了。
【第二章】古史的年代和系统
研究历史,“年代”是很紧要的。因为历史的年代,好比地理的经纬度。然而古史的年代,大概是很茫昧的,然而咱们现在既然要研究历史,无论如何茫昧,总得考究他一番。
请问从何研究起呢?那么,自然总要以一种传说为凭。古书上记得最整齐的,就是《春秋纬》。司马贞《补三皇本纪》引他道:
自开辟至于获麟,凡三百二十七万六千岁。分为十纪:……一曰九头纪;二曰五龙纪;三曰摄提纪;四曰合雒纪;五曰连通纪;六曰序命纪;七曰修飞纪;八曰回提纪;九曰禅通纪;十曰流讫纪。《尚书序正义》引《广雅》,作二百七十六万岁。修飞作循飞,流讫,毛刻本作疏仡。
这种数目字,一看已是宏大可惊了。据现在史家所考究,埃及等开化最早之国,历史也不满一万年,中国如何得独有二三百万年呢?不问而知其不可信了。然则请问从何下手呢?有了:古人的时间观念,很不发达。所传述的事情,都没有正确的年代。所以读后世的历史,可以按着年月,考求事实。读古代的历史,却只能根据事实,推求年代。而古人所传说的事实,又总要把他归到一个“酋长”或者“半神半人的人”身上。所以考求古代君主的系统,便叫大略推见其年代。
那么,古书上所说最早的君主是什么人?不问而知其为盘古了。
徐整《三五历》:“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一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太平御览》卷二。
这一段神话,似乎纯出想象,其中并无事实。近来又有人疑心盘古是苗族的神话,汉族误把他拉来算做自己的,其说亦颇有理,见第三章第二节。盘古以后的君主,又是什么人呢?那也不问而知其为三皇五帝了。
司马贞《补三皇本纪》:“天地初立,有天皇氏……兄弟十二人,立各一万八千岁。地皇氏……十一人……亦各万八千岁。人皇氏……兄弟九人……凡一百五十世,合四万五千六百年。”原注“天皇经下,皆出《河图》及《三五历》也”。案这是司马贞所列的或说,其正说同郑玄。
《尚书大传》:“燧人为燧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风俗通·皇霸第一》引。《风俗通》又引《礼纬含义嘉》同。又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谯周《古史考》,都同此说,见《曲礼正义》。
《白虎通》:“三皇者,何谓也?谓伏羲,神农,燧人也。或曰:伏羲,神农,祝融也。”
《礼记·曲礼正义》郑玄注《中候敕省图》引……《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
《史记·秦始皇本纪》:“令丞相御史曰:……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索隐》:“天皇地皇之下,即云泰皇,当人皇也……”
以上是三皇的异说;五帝的异说,也有两种:
《史记正义》:“……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谯周、应劭、宋均皆同。”
《曲礼正义》:“其五帝者,郑注《中候敕省图》云……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是也;实六人而称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
咱们现在所要研究的,有三个问题:其[一]三皇五帝,到底是什么人?其[二]他们的统系是否相接?其[三]三皇五帝以前有无可考的帝王?
关于第一个问题:除司马贞《补三皇本纪》所列的或说,似乎也是苗族的神话,汉族误拉来的不算外,见第三章第二节。《白虎通》的第一说和《尚书大传》本来相同。《尚书大传》“遂人以火纪,火,太阳也,阳尊,故托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托戏皇于人……神农悉地力,种谷疏,故托农皇于地”。可见得三皇是取天地人的意思;与《史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索隐》“泰皇当人皇”的说法正合。伏生就是秦博士之一,这两说一定是一说。《补三皇本纪》“女娲氏,亦风姓,代宓牺立……一曰:女娲亦木德王,盖宓牺之后。已经数世,金木轮环,周而复始,特举女娲,以其功高而充三皇……当其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原注“按其事出《淮南子》也。按见今《准南子览冥川》。”则女娲就是祝融;《白虎通》第二说,和郑玄的说法相同。五帝的两说,就是后一说多了个少昊。还有《尚书伪孔传序》,把伏羲、神农、黄帝,算做三皇;少昊、颛顼、高辛、唐、虞,算做五帝。这是无据之谈。皇甫谧和造伪孔传的王肃,是一路人,所以他所做的《帝王世纪》,和他相同。这其间的关系,只要看丁晏的《尚书余论》就明白了。所以现在不列这一种说法。咱们要辨别这两说的是非,就要入于第二个问题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黄帝以后,世系都是明白可考的。是《大戴记·帝系》:“少典产轩辕,是为黄帝;黄帝产玄嚣,玄嚣产极,极产高辛,是为帝喾;帝喾产放勋,是为帝尧;黄帝产昌意,昌意产高阳,是为帝颛顼;颛顼产穷蝉,穷蝉产敬康,敬康产句芒,句芒产牛,牛产瞽叟,瞽叟产重华,是为帝舜;及产象傲;颛顼产鲧,鲧产文命,是为禹。”这是《史记·五帝本纪》所本。
一种是把其间的年代说得极为辽远的。就是《曲礼正义》:“《六艺论》云:燧人至伏羲,一百八十七代。宋均注《文耀钩》云:女娲以下至神农,七十二姓;谯周以为伏羲以次有三姓,始至女娲;女娲之后五十姓,至神农;神农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又《祭法正义》:“《春秋命历序》:炎帝,号曰大庭氏,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黄帝,一曰帝轩辕,传十世,二闽本宋本作一。千五百二十岁;次曰帝宣,曰少昊,一曰金天氏,则穷桑氏,传八世,五百岁;次曰颛顼,则高阳氏,传二十世,三百五十岁;次是帝喾,传十世,四百岁。”案古人所谓某某生某某,不过是“本其族姓所自出,……往往非父子继世”。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据《大戴记》的《帝系篇》,就说他是《五帝德篇》的五帝,是及身相接,原不免武断;然而后燧人到帝喾,其间的世次年代,也决不会像《礼记正义》所引诸说那么远。
《五帝德》:“宰我问于孔子曰:昔者予闻诸荣伊,言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者,人邪?抑非人邪?何以至于三百年乎?孔子曰:……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可见古人对于年代的观念,全然和后世不同;照孔子对宰予的说法,是连死后也算进去。这许多数目字,全然不足为据。我们现在没有别的法子想,只好把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姑且算他是及身相接的;就是不及身相接,其间相去的年代,也必不远。燧人、伏羲、神农,姑且算他不是及身相接的;这几个君主,本来没有紧相承接的说法;而介居其间的君主,却有不能不承认他存在的,譬如女娲氏。司马贞说他在伏羲、神农之间,似乎不能就相信。然而《淮南子》既然记载他和共工战争的事实,《礼记》的《祭法》,又有“共工氏之霸九州也”一句,就是一个旁征。《白虎通》三皇的第二说,又列一个祝融;把《淮南子》核对起来,祝融和女娲就是一人;就又是一个旁征。有这两个旁征,就不能不承认了。
三皇五帝,既然得了一个勉强的算法,就可以进而考究第三个问题了。《补三皇本纪》“自人皇已后,有五龙氏、燧人氏、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卷须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沌氏、吴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斯盖三皇已来有天下者之号;但载籍不纪,莫知姓、王、年代、所都之处。而《韩诗》以为自古封太山、禅梁甫者万有余家,仲尼观之,不能尽识。管子亦曰:古封太山七十二家,夷吾所识,十有二焉;首有无怀氏;案以上一段说法,系根据《庄子·胠箧篇》,《史记·封禅书》。
然则无怀之前,天皇已后,年纪悠邈,皇王何昇而告,但古书亡矣,不可各论,岂得谓无帝王耶?”案这一段议论,自极通达;然而《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故圣王生则称天子,崩迁则存为三王,绌灭则为五帝,下至附庸,绌为九皇,下极其为民;有一谓之三代,故虽绝地,庙位祝牲,犹列于郊号,宗于代宗”,所谓“宗于代宗”,似乎就是“封太山”,《周礼》“都宗人,掌都宗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郑注》“都,或有山川及因同无主九皇六十四民之祀”。《疏》按“《史记》,这《史记》不知道是什么书。
伏羲以前,九皇六十四民,并是上古无名号之君,绝世无后,今宜主祭之也”。“绝世无后”,就是董子所谓“绝地”;那么,六十四民,就是董子所谓下极其为民;然则管子所谓七十二家,正就是这些上古无名号之君了。所可疑惑的,周朝时候所记的古代的君主,何以能有如许之多,而且三王五帝九皇六十四民,恰合于九九八十一之数,恐怕是宗教上的理由,不能当他作历史了。据《春秋繁露》所说,分明是随意推算。就算不是如此,司马贞所举五龙氏……无怀氏一大篇君主的名号,也大概是无事迹可稽的;况且只有一个五龙氏在燧人以前,咱们现在也只得姑且截断他,把古史的年代系统,姑且推到燧人为止了。
《史记》确实的纪年,起于共和元年:从此以前的年代,都不可靠。咱们现在,姑且用《汉书·律历志》所推,夏四百三十二年,殷六百二十九年,周八百六十七年计算。因为别种书所载数目,也差不多;这部书,究竟是以历法推古代年代最古的。共和元年,在公元前841年;在此以前,周朝还有一百二十二年,再加上殷朝的六百二十九,夏朝的四百三十二,共是一千一百八十三,就在公元前2024年。尧舜两朝,用《史记》的尧九十八,舜三十九,加上居丧三年计算,共是一百四十年。其余帝喾、颛顼、黄帝三代,用尧年代的平均数——七十年去算他,就加上二百一十年。从燧人到伏羲,姑且用荣伊说黄帝的例子,算他每人三百年,其间间代之主,就都包括在这三个人里头。又加上九百年。那么,燧人氏的元年,就是公元前的3274年了。这种算法,固然极为可笑,然而现在实在没有别的法子想,也只得姑且如此,总算是“慰情聊胜无”罢了。
【第三章】三皇五帝
第一节 三皇五帝时代社会进化的状况
既然知道中国可考的古史,起于三皇五帝,那么,咱们现在讲历史,就可以暂时从这里起了。
要晓得一个时代的历史,总得先晓得这个时代的社会是什么状况。三皇五帝的事迹,散见在古书里的很多,关于社会状况的也不少,但是苦于没有一个条理系统,而且不尽可靠。且慢,我现在找着两种书,说这时代社会进化的状况,却是很明白的。一种是《白虎通》的论三皇,他说:
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蔽前而不能蔽后,《北堂书钞》引《五经异义》:“太古之时,未有布帛,人食禽兽肉而衣其皮,知蔽前,未知蔽后。”卧之詓詓,行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于是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画八卦以治下,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
三皇的次序,应当从《尚书大传》,燧人在前,伏羲次之,神农最后。
八卦是中国古代的宗教,见第十章第一节。燧人的时候还在“渔猎时代”,所以要教民熟食。渔猎时代,还没有“夫妇之伦”,一群的女子,都是一群的男子的妻,参看严复译甄克思《社会通诠》。所以“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渔猎时代,还没有“所有权”,所有权,是到畜牧时代,因为畜牧要花劳力气的,也见《社会通诠》。所以“饥即求食,饱即弃余”。到伏羲时候,便进入“游牧社会”。游牧社会,人民便从山谷之中,分散到各处平地;“家族制度”,就从此发生,所以有“夫妇之伦”。从游牧时代,变到耕稼社会,总是因为人民众多,地力不给,所以神农才要“教民农作”。《白虎通》这一段话,无一句不和现在社会学家所说相合的,可见得真古书的可贵。
一种是《易系辞》说伏羲以后的创作,他说: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正义》自此已下,凡有九事,黄帝制其初,尧舜成其末,故连云黄帝尧舜也。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服牛乘马,引重致远……重门击柝,以待暴客……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耕稼时代,人民四处分散,更不能如游牧时代之“列帐而居”。一切需用的东西都不能取诸近处,所以“商业”就随之而起。商业既兴,“水陆交通”,就随之便利。
农耕时代,人民的生活程度渐高,所以“衣服”、“住居”、“器用”、“葬埋”,都比古人讲究。农耕时代,人民就都“定住”,而且都有了“储蓄”,就要防人“掠夺”;所以“战争”、“守御”的事情,也就随之而起。生活程度既高,“文化”自然发生了,所以就有“文字”。这一节所述,于社会进化情形也是很对的。
第二节 黄帝和蚩尤的战争
三皇时代,君主的传统,还不可考。到五帝时代就不然,就不是紧相承接也必相去不远,可见得五帝时代的历史,更比三皇时代明白。咱们现在,就得要提出几件五帝时代的大事来讲讲。其第一件,便是黄帝和蚩尤的战争。
这件事,据《史记·五帝本纪》所载,是:
黄帝者,少典之子,《索隐》:“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又按《国语》云:少典娶有蟜氏女,而生炎帝,然则炎帝亦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氏最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案,阪泉,《集解》引服虔,只说是地名;涿鹿,服虔说是山名,在涿郡;似乎是的。有许多人说在如今的涿鹿县,恐怕是因汉朝在此置了一个涿鹿县,所以附会上去的。
近来的人说,蚩尤是三苗的酋长;三苗,就是现在所谓苗族。他占据中国本部,在汉族之先,后来给汉族驱逐掉的。黄帝和蚩尤的战争,就是其中的一事。这句话不很精细。三苗是古代的一个国名,不是种族之名;他的民族,却唤做“黎”;黎族的君主,起初是蚩尤,后来才是三苗。《书·尧典》:“窜三苗于三危。”《释文》:“马王云:国名也;缙云氏之后为诸侯,盖饕餮也。”《淮南子·修务训》高诱《注》:“三苗,盖谓帝鸿氏之裔子浑敦,少昊氏之裔子穷奇,缙云氏之裔子饕餮,三族之苗裔,故谓之三苗。”又《书·吕刑》:“尤惟始作乱。释文马云少昊之末,九黎君名。”《礼记·缁衣》:“甫刑曰: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正义》:“案郑注《吕刑》云:苗民,谓九黎之君也。九黎之君,于少昊氏衰,而弃善道,上效蚩尤重刑。必变九黎言苗民者,有苗,九黎之后,颛顼代少昊诛九黎,居于西裔者为三苗。至高辛之衰,又复九黎之恶;尧兴,又诛之,尧末,又在期。舜时,又窜之。后王深恶此族三生凶恶,故着其氏而谓之民,民者冥也,言未见仁道。”据以上几种说法,三苗究竟是饕餮,还是浑敦,穷奇、饕餮三族之后,虽不能定,然而的确是个国名——就是氏族之名。并不含有人民、种族的意思。
《高注》:“一曰:放三苗国民于三危也。”就是郑注所谓著其氏而谓之民,也并不是指人民。蚩尤,马融说:“少昊之末,九黎君名。”郑玄说:“九黎之君,于少昊氏衰,上效蚩尤重刑。”则蚩尤还在少昊以前,似乎郑说为是。这一族人君主虽是蚩尤三苗,人民却是九黎。和汉族竞争,从黄帝时代起,直到尧舜时代止,看上文所引《吕刑》、郑注,就可明白。不可谓不久。然而曾到黄河流域与否,毫无证据。《吕氏春秋》;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也只到今汉水流域。他的占据江域和汉族的占据河域,孰先孰后,也史无可征。怎能武断说他占据中国本部在汉族之前呢?
这一族人,现在称他为苗,乃是蛮字的转音,和古代“三苗”的“苗”字无涉。试看古代“三苗之国”亡后,历代都只有所谓蛮,并无所谓“苗”;从元明清以来方渐次改称为“苗”,就更无所谓蛮可知。蛮是中国人通称南方异族之名,他种族的本名,实在是“黎”字,后世都写作“俚”或又写作“里”。《后汉书·南蛮传》:“建武十二年,九真徼外蛮里张游,率种人慕化内属,封为归汉里君。”《注》:“‘里’,蛮之别号,其实是本名。今呼为‘俚人’是也。”这一族人,似乎本来住在中央亚细亚高原,后来沿长江东徙的,何以知道呢?《后汉书·南蛮传》: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访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将吴将军头者,购黄金万镒,邑万家,又妻之以女。时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盘瓠。下令之后,盘瓠遂衔人头造阙下;群臣怪而诊之,乃吴将军首也……乃以女配盘瓠。盘瓠得女,负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经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女。盘瓠死后,因自相夫妻……今长沙武陵蛮是也。
近来有人说:这盘瓠就是盘古,关于盘古的神话,都是苗族所传,汉族误把他拉来,算做自己的;这话很奇而很确。为什么呢?[一]盘瓠、盘古,声音相同;[二]关于盘古的神话,思想和中国别种神话不同;[三]汉族古帝,都在北方;独盘古则祠在桂林,墓在南海;见任防《述异记》。[四]汪宝《晋纪》,范成大《桂海虞衡志》,都说:“苗人杂糅鱼肉,叩槽而号,以祭盘瓠。”《文献通考》引。近人笔记,说广西岩洞中,往往有崇宏壮丽,榜为盘古庙的;庙里奉祀的,是盘古和天皇、地皇、人皇;阴历六月初二,相传是盘古生日,远近聚集,致祭极虔。见《地学杂志》。照此说来,不但盘古是苗族的古帝,连司马贞《补三皇本纪》所列后一说的三皇,也是苗族的古帝了。《遁甲开山图》说天皇被迹在柱州昆仑山下,地皇兴于熊耳龙门山,人皇起于形马。《御览》卷七十八。柱州,以昆仑山高若天柱然,故名;形马,山名,旧说在蜀。《通鉴外纪》。据此看来,天皇、人皇,实在是从如今的青海到四川的。昆仑,见第一章。熊耳山,在如今河南的卢氏县,龙门山在陕西韩城县、山西河津县之间,也和四川的山脉相接。
所以《华阳国志》也说“蜀之为国,肇自人皇”。到三苗时代,就进到左洞庭、右彭蠡的地位了。《史记·吴起列传》。《书·尧典》:“窜三苗于三危。”《禹贡》:“导黑水,至于三危,入于南海”,《史记集解》《夏本纪》。和《通典》卷一百七十五。引《郑注》道:“《地理志》,益州滇池有黑水祠,而不记此山水所在,今中国无之矣。《地记》曰:三危山,在鸟鼠之西南,与岷山相连。”则黑水就是如今的金沙江,一者,黑水祠在滇池,滇池是金沙江流域;两者,金沙江古名泸水,“泸”就是“卢”,也就是“雍”,就是“黑”。三危山,就是如今的巴颜哈喇山脉。三苗是江域之国,把他窜到这个地方,一定因为三苗是九黎之君,三危是黎族的根据地,叫他去治理,却很相宜,所以《史记》说:“以变西戎。”《禹贡》:雍梁二州,都以黑水分界;是雍州的西南界,到如今青海木鲁乌苏北岸;梁州的西界,到如今川边这一条水的东岸;断乎没有两条黑水的。入于南海的“海”,是“夷蛮戎狄谓之四海”的海,不是“洋海”的海。当时道金沙江,实在还没到他和岷江合流之处,所以就把岷江算做长江的上源。后人凿定了海是洋海的海,就生出许多异说来。却又因为哈刺乌苏,译言黑水。就把来附会禹贡的黑水;殊不知哈喇译言黑,是句蒙古话;这个名词,一定是蒙古人侵入青海之后才有的。
古人所说的山,都是所包甚广,和现在地理学上所谓“山脉”、“山系”相当;断没有像志书上所说,仅指一峰一岭的。《水经注》:江水“东过江阳县南——如今四川的泸县,雒水从三危东,道广魏雒县南——如今四川的广汉县——东南注之”。可见得三危二字,所包甚广。《括地志》把他凿定在“敦煌县东南四十里”,就又生出疑问来了。《括地志》这句话,是跟《山海经》“三危在敦煌南”——《水经注》三十一卷引——来的。殊不知《山海经》下文,还有“与岷山相接,南带黑水”两句。所谓在敦煌南,和《说文》说“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仑山”一样;因为中国郡县,极尽于此,只得如此说法;并不是说他在敦煌境內,或者极近的地方。不然《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敦煌郡下,为什么都不说有三危山呢?照第一章所考据,于阗河的上源有昆仑,河曲的东面,又有昆仑。这两个昆仑,其实原是一山,不过因为一处是汉族发祥之地,一处为西戎所据,所以分出“海內”、“海外”罢了。这也是古人所说的山,所包甚广的一个证据。这一条例子,讲古代的地理,用处甚大,请诸位牢牢记着。
第三节 尧舜的禅让
颛顼、帝喾两代,据《史记·五帝本纪》,没有甚么实事可述。《史记》系根据《大戴礼》。大抵这两位君主,功业本不及黄帝、尧、舜,所以《易系辞》也把他略掉。
尧舜时代,第一个大问题便是“禅让”,咱们现在且把他提出来研究研究。这件事据《史记》所记,是:
(《五帝本纪》)尧曰: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尧曰: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众皆言于尧曰:有矜在民间曰虞舜。尧曰:然,朕闻之,其何如?岳曰:盲者子。父顽,母嚣,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尧曰:吾其试哉。于是尧妻之以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如妇礼。尧善之,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遍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汝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女登帝位。舜让于德不怿。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太祖也。于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预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之丧毕,禹乃亦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礼乐如之;以客见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专也。
(《夏本纪》)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
儒家的话,几千年以来,就把他算做历史;然而到底有个刘知几,明目张胆攻他;《史通·疑古篇》。还有造《竹书纪年》这类书的人,也是对于儒家的话怀疑的。《五帝本纪正义》:“《括地志》云:故尧城,在濮州鄄城县东故城,在县西北十五里。《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又有偃朱不与父相见也。”现在的《竹书纪年》却又是明以来的伪书。咱们现在,且引几句非儒家的话看看。
《韩非子·外储说》: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又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都。于是天下莫敢言无传天下于舜。
又燕王欲传国于子之也,问之潘寿,对曰: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
又《忠孝》:瞽叟为舜父而舜放之,象为舜弟而舜杀之。放父杀弟,不可谓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可谓义。《淮南子·齐俗训》:昔有扈氏为义而亡。注:有扈,夏启之庶兄也。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子,故伐启,启亡之。
《韩非子》说得好:“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显学篇》。非儒家的话,自然不足以服儒家之心。咱们现在,且再就儒家的话,校勘校勘。
(一)前文所引的《史记》,和《尚书》、《孟子》,都相同的。《史记·孟子列传》:“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赵岐《孟子题辞》:“通《五经》,尤长于《诗书》”。那么,《孟子·万章上篇》所说,一定都是《书》说了。史公、孟子,似乎同用的书说。《史记》上和《孟子》相合的话,是同源异流的。未必史迁曾见过《孟子》。然而把《尚书》古文家言和今文家言核对,就有不符的地方。《孟子》“帝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尚书大传》“舜耕于历山,尧妻之以二女,属以九子也”。
《初学记·帝王部》引。这是《尚书》今文家言。《书·皋陶谟》伪孔分做《益稷》。“无若丹朱敖,惟慢游是好,傲虐是作,罔昼夜頟頟,罔水行舟,朋淫于家,用殄厥世”。《释文》“傲,字又作奡”。《说文》奡字下,“《虞书》曰:若丹朱奡,读若傲”。又引“《论语》曰:奡汤舟”。这是古文家言,非儒家言,只有《淮南子·泰族训》“尧属舜以九子”,和《孟子大传》相合。此外《吕氏春秋·去私篇》就说“尧有子十人”。《求人篇》说“尧妻以二女,臣以十子”。《庄子·盗跖篇》又说,“尧杀长子”。《韩非子·说疑篇》“其在《记》曰: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皆父子兄弟之亲也”。丹朱被杀,别处都没有征验;然而尧杀掉一个儿子,似乎是真的;这个儿子,恐怕就是奡。参看《癸巳类稿》卷一《奡证》。
(二)《小戴记·檀弓》“舜葬于苍梧之野”,各种书都同的。《大戴记·五帝德》,《白虎通·巡狩篇》,《淮南子·修务训》,《汉书·刘向传》,《三国志·薛综传》,《吕凯传》。又《小戴记·祭法》“舜勤众事而野死”,《国语·鲁语》同,郑玄、韦昭,都把葬于苍梧之野释他。独有《孟子》说:“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这句话,不知哪里来的。案《史记·五帝本纪》“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索隐》引《尚书大传》“贩于顿丘,就时负夏”。史公、孟子,似乎也是同用书说的。“迁于负夏”的迁,作懋迁解。《史记》下文“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一定是后人窜入。
《史记》这部书,给后人窜乱的地方极多;请看近人崔适的《史记探原》。苍梧零陵,到了如今湘粤的边界,似乎有被窜逐的嫌疑,刘知几就很疑心他。所以今文家把他讳掉。这个“今文家”三字,是指经学真有传受的人,并不是指古文既兴以后的今文家。请看末一段。然而鸣条也是南夷的地方,舜禹果然“雍容揖让”,如何舜会死在这里?讳了半天,似乎还是不能自圆其说。赵岐《孟子》注:“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负海也”。这个“海”,是“夷蛮戎狄,谓之四海”的海,正是注释《孟子》“东夷之人也”这一句。《吕氏春秋·简选篇》“殷汤登自鸣条,乃入巢门”,《淮南子·主术训》“汤困桀鸣条禽之焦门”;《修务训》“汤整兵鸣条困夏南巢,谯以其过,放之历山”。可见得鸣条和南巢历山相近,正是所谓“东夷之地”。参看第六章第五节。——《书·汤誓序》正义引“郑玄云:南夷地名”,已经微误。
至《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这个陑,本来是无可考的,伪孔硬说汤都偃师,桀都安邑,《正义》勉强附会,才生出“陑在河曲之南,鸣条在安邑之西”种种曲说来,参看第四章第二节自明。还有舜封象于有庳一事,也极为可疑。孟子答万章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自圆其说。顾炎武就说“上古诸侯之封万国,其时中原之地,必无闲土可以封也”。(《日知录》)然而古人所说万国、三千、千八百,实在是个虚拟之词,并不是真有这些国度(参看第七章)。有庳苍梧,地极相近;舜放象的地方,就是后来自己逃去的地方。这个疑团,更无从解释了。
(三)《新序·节士篇》:“禹问伯成子高曰:昔者尧治天下,吾子立为诸侯;尧授舜,吾子犹存焉,及吾在位,子辞诸侯而耕,何故?子高曰:昔尧之治天下,举天下而传之他人,至无欲也;择贤而与之,至公也。舜亦犹然。今君之所怀者私也,百姓知之,贪争之端,自此起矣;德自此衰,刑自此繁矣;吾不忍见,是以野处也。”这一段,竟说禹有私天下之心,和孟子答万章的话,大相反背。刘向是个博极群书的人,《新序》又是杂采古书而成的,自然不能谨守家法。这也是今古文家,互相违反的一证。《书·甘誓序疏》:“盖由自尧舜受禅相承,启独见继父,以此不服,故伐之。”这个说法,也必有所本。
(四)以上都是儒家说话可疑之处,还有他不说话的地方,也很可疑。《史记·伯夷列传》:“夫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于《六艺》;《诗》、《书》虽缺,然虞夏之文可知也。尧将逊位,让于舜禹之间。岳牧咸荐,乃试之于位;典职数十年,功用既兴,然后授政;示天下重器,王者大统,传天下若斯之难也。而说者曰: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耻之,逃隐。及夏之时,有卞随、务光者,此何以称焉?太史公曰:余登箕山,其上盖有许由冢云。孔子序列古之仁圣贤人,如吴太伯、伯夷之伦,详矣;余以所闻,由、光义至高,其文辞不少概见,何哉?”太史公这一段文字,是深苦于载籍上的话,和《书》义不合,《尚书》:虞夏同科(见义疏),太史公说“虞夏之文”,是指尚书而言可知。“尧将逊位……然后授政”是述书义;“尧让天下于许由,……何以称焉”。
是述非儒家的载籍,“示天下重器……若斯之难也”,与“此何以称焉”句相呼应。既不能一笔抹杀,因为有许由冢等实迹可证。《五帝本纪赞》:“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可见得太史公的学问,极注重实验,他亲眼看见了一个许由冢,又听见许多传说,然而六艺无征,自然要委决不下了。而又六艺阙然,无可考信的意思。然而据清朝宋翔凤所考究,许由实在就是伯夷。他说尧舜时候的四岳,一共有三起人:第一起就是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个;第二次分做八伯,四个是驩兜、共工、放齐、鲧,余无可考。第三起就是伯夷等八人。见《尚书略说》,原文……“《周礼疏序)引郑《尚书》注云: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惟驩兜、共工、放齐鲧四人而已;真余四人,无文可知矣。案上文羲和四子,分掌四时,即是四岳,故云四时之官也。
云八伯者,《尚书大传》称阳伯,仪伯,夏伯,羲伯,秋伯,和伯,冬伯,其一阙焉。《郑注》以阳伯为伯夷掌之,夏伯弃掌之,秋伯咎繇掌之,冬伯垂掌之,余则羲和仲叔之后。《尧典》注言驩兜四人者,郑以《大传》所言,在舜即真之年,此在尧时,当别自有人,而经无所见,故举四人例之……案唐虞四岳有三:其始为羲和之四子,为四伯;其后共驩等为八伯;其后伯夷诸人为之。《白虎通·王者不臣篇》先王老臣不名,亲与先王戮力共治国,同功于天下,故尊而不名也。《尚书》曰:咨尔伯,不言名也。案班氏说《尚书》,知伯夷逮事尧,故在八伯之首,而称太岳。《春秋左氏)隐十一年,夫许,太岳之胤也。申,吕,齐,许,同祖,故吕侯训刑,称伯夷禹稷,为三后;知太岳定是伯夷也。《墨子·所染篇》、《吕氏春秋·当染篇》并云:舜染于许由伯阳,‘由’与‘夷’,‘夷’与‘阳’,并声之转。《大传》之阳伯,《墨》、《吕》之许由伯阳,与《书》之伯夷,正是一人。伯夷封许,故曰许由。《史记》:尧让天下于许由。(原注本《庄子》)正附会朕位之语;百家之言,自有所出。《周语》太子晋称共之从孙四岳佐禹。又云:胙四岳国,命曰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史记·齐太公世家》云:吕尚,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虞夏之际,封于吕,姓姜氏。此云四岳,皆指伯夷。盖伯夷称太岳,遂号为四岳,其实四岳非指伯一人也……”
据他这个说法,尧让天下,就是让之于四岳,和《尧典》“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的话正合。然而四岳里三个,倒就在“四罪”之中,《尧典》(伪古文的《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岂不可骇?儒者于此,没有一句话疏通证明;让国的许由,也不提及一字,一任非儒家去传说,这又是什么缘故呢?又《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正义》:“《列女传》云:陶子生五岁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业是奉陶。”据此,则益是皋陶的儿子,禹要行禅让,而皋陶死后,任政于益,反有世及的意思,这一层也很可疑。
以上所举几条,不过是彰明较著的;要是仔细搜寻起来,一定还有许多证据。总而言之:
“唐虞揖让”,“汤武征诛”,都是为公而不为私。孟子所谓“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实在是儒家的学说,并非实有其事。所以儒家是这样说法,别一家却并不是这样说法。就是儒家里头,古文家也还时时露出马脚,只有今文家弥缝得完密——这是因为今文家的老祖师,都是亲受口说于孔子,纯粹是儒家的学说;古文家却有些不纯粹的古书做根据。请看近人井研廖氏的《今古文考》,南海康氏的《孔子改制考》,自然明白。咱们因此可以悟到两种道理:
其(一)儒家的学说,都是孔子所创造,并没有所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等的圣人。后世实行儒家之学,便是实行孔子之学;其“功罪”、“祸福”,一大部分,应当由孔子负其责任。且勿论其为是为非,为功为罪。孔子这个人理想的博大,他这学说组织的完密(看《孟子·万章上篇)便见;这一篇的话,都是孔门的“书义”,上文已经说过了。),却很是可惊;所以当时有一部分人,很佩服他;说他是“集大成”,是“生民所未有”。一小部分的责任,后世的儒家,也应当分负的。
其(二)世界究竟是“进化”的,后世总比古人好。譬如“政体”,断没有后世是“专制”,古时候反有所谓“禅让”之理。其余各事,都是如此。一部历史,都要用这种眼光看。
第四节 禹的治水
禹的治水,也是当时一大事。水患的原因,《尧典》上只有“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二十个字。看不出什么道理来。《吕氏春秋·爱类篇》说“古者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河出孟门之上,大溢逆流,无有丘陵高阜,尽皆灭之,名曰鸿水”,似乎仍旧是河患。但是《吕氏春秋》这句话,是原本《尸子》的;《尸子》已佚,只有辑本,所以现在就引《吕氏春秋》。尸子是晋国人,他单说龙门、吕梁,是就他眼见的地方立论,参看胡渭《禹贡锥指》卷三。再看《淮南子·本经训》“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流通,四海溟滓”。就可以见得当时的水患,实在是“弥漫于中国大平原”之上了。原来古时候,江淮河济诸水都是相通的。这个说法太长,不能细讲;欲知其略,请看孙星衍的《分江导淮论》。《白虎通》:“谓之渎河?渎者,浊也;中国垢浊,发源东注海,其劲著大,故称渎也。”《风俗通》引《尚书大传》:“渎,通也;所以通中国垢浊。”《水经·河水注》“自河入济,自济入淮,自淮达江,水径周通,故有四渎之名”。则四渎之渎字,实在含有“通”、“浊”二义;“通”字之中,又含有“通垢浊”同“周通”二义。这都是相传的旧训,决非郦道元所能造的。所以一有水患,就灾区极广。尧时候的水,据《尧典》看起来,似乎“是多年的积害”,那么,自然情形更重大了。《孟子》上说:
《滕文公上》: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
《滕文公下》: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淮南子》也说“民皆上丘陵,赴树木”。就可以见得当时的情形了。孟子既然是用的书说,见上节。这许多话,一定有所受之,不是随口乱道的。这许多话,却不是儒家文饰出来的;因为用不着文饰。
禹的治水,《史记》总叙他道:“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敷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孟子》说“禹八年于外”,这些琐细的问题,且别去考据他。过家门不敢入。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令益与众庶稻,可种卑湿;令后稷与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和《孟子》“舜使益掌火……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之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后稷教民稼穑……”的说法相合。可见得当时治水,实在是禹为主而益、稷佐之。《史记·殷本纪》载《汤诰》“古禹皋陶,旧劳于外,”大概皋陶和益,是父子继业。至于治水的法子,大概是疏导诸水,使之各有去路。当时江淮两流域的水,本来都是相通的,就其天然的趋势,叫小水归入大水,大水东流入海。那么,江、淮、河、济四水,就是诸水的纲领,所以这四条水,就唤做四渎。
《风俗通·山泽》引《尚书大传》:“江、淮、河、济为四渎。”《汤诰》:“东为江,北为汉,西为河,南为淮;四渎既修,万民乃有居。”《孟子》:“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因为当时诸水互通,所谓四渎,不过是举出四条大水,以为诸水之纲领,所以济汉也不妨互言。然而孟子的意思,也不是凿定,把江、淮、河、汉算做四渎;所以“疏九河”,“瀹济漯”,“决汝汉”,“排淮泗”,又是把江淮河济并举,却因为诸水本来都相通,所以“而注之海”,“而注之江,又不妨互言。大概古人这等处,观念本不是精密确定的,不必泥定字面,生出许多麻烦的问题来。禹治水的方法,大概是如此;《孟子》说“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这十一个字,最能得概括的观念。下句是治水的方法,下句是水的统系。至于详细的情形,要带起许多麻烦的问题来,现在暂不必讲他。禹贡里的地理,有一部分应当讲明的,见第七章。如要晓得详细的情形,可把胡渭的《禹贡锥指》先看一遍。这部书,虽不很精,然而汇集的说法很多,很容易看;看了这一部,傥要再看别种,也就有门径了。
【第四章】三王时代
第一节 羿的代夏和少康中兴
“三王”就是“三代”,似乎应当算到东周之末;但是《孟子》已经说“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古人所说的“三王”、“三代”,大概专指夏殷西周。我如今也图立名的方便,用个“三代时代”,来包括夏殷西周三朝,和五帝时代对举。
要讲三王时代的事情,自然要从夏朝讲起。然而禹的治水,已经编入五帝时代;启伐有扈,第三章第三节,也已经略说;这件事情的详细,是无可考见的。此外夏朝的事情,较为著名的,只有“羿的代夏和少康中兴”一件事。我们现在要讲这件事,且请先看夏朝的世系图。一、二、三、四等字,系表君位继承;所用的线,是表血统上的统系。
据下文看起来,这个图,未必尽可靠;然而现在他无可据,只得姑且照他。
羿的代夏和少康中兴,是夏朝一件著名的事,却又是一个考据问题。这件事,《史记》上只有“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十八个字,和《书序》相同,其余一概不提。《伪古文尚书》说:“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伪古文的不可信,无待于言;这一篇,尤其荒谬可笑。别的且勿论,各种书上都说太康兄弟五人,他却说“厥弟五人”,那么,连太康倒有六个了。羿的代夏,详见于《左传》襄公四年和哀公元年,咱们现在,且把他钞在下面。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圉,而用寒浞。《杜注》: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如今山东的潍县。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已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孟子·离娄下篇》: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已,于是杀羿。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杜注》:今平原鬲县。如今山东的掖县。浞因羿室,生浇及豷。恃其残慝诈伪,而不德于民。
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杜注》: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如今山东的寿光县。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如今山东的潍县。处浇于过,《杜注》:东莱掖县北有过乡。如今山东的掖县。处豷于戈。《杜注》:戈,在宋郑之间。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襄四年魏蜂告晋悼公的话。
……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灭夏后相。后缗方娠,杜注后缗相妻。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粱履绳《左通补释》,《春秋经》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谷粱》经传井作任叔。仍任声相近,是一地……案《地理志》,东平有任县,盖古仍国。如今直隶邢台县附近。《杜注》:后缗,有仍氏女。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杜注》:椒,浇臣。逃奔有虞,《杜注》:梁国有虞县。如今河南的虞城县。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杜注》:纶,虞邑。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杜注》:女艾,少康臣。使季杼诱豷。《杜注》:季杼,少康子后杼也。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哀元年伍员谏吴夫差的话。
以上都只说羿的代夏和少康中兴;至于太康为什么失国,始终没有提及。我们再看:
《墨子·非乐》:于武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彰闻于大,大用弗式。
《逸周书·尝麦》:其在启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国无正,用胥兴作乱。遂凶厥国。皇天哀禹,赐以彭寿,思正夏略。
《墨子》的话,不甚可解;然而“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十二个字,大概是说“饮食”“作乐”的。“彰闻于大”的“大”字,惠氏栋说是“天”字之误,见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也大概不错。其余不必强解。合着《墨子》和《逸周书》看起来,似乎夏之亡,由于沈湎于酒,又好饮食,又好音乐;其事起于启,而亡国却在他五个儿子手里。“胥兴作乱”四字,不知道是什么事;彭寿是什么人,也不可考。《竹书年年):“帝启十一年,放王季于武观于西河。十五年,武观以西河叛,彭伯寿帅师征西河,武观来归。”就是据着《逸周书》伪造的,惠氏以为可信,就差了。武观就是五观,据下文所考,确是五个人,不是一个人。还有《楚辞》的《离骚》,有几句,却像总述这件事的始末的:
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羿淫游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狐;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浇身被服强圉兮,纵欲而不忍;日康娱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颠陨。
五子就是武观,为什么呢?《楚语》,“启有五观”,《书·甘誓》疏引作“夏有观扈”,看韦注,似乎《书疏》是错的。韦昭注“启子,太康昆弟也”;《汉书·古今人表》:“太康,启子,昆弟五人,号五观。”《潜夫论·五德志》:“启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在洛汭,是为五观”,诸说皆同。“武”“五”是一声之转。那么,为什么要称观呢?《水经》巨洋水注:“《国语》曰:启有五观,谓之奸子。五观,盖其名也。所处之邑,其名曰观。”《左传》昭公元年:“夏有观扈”,杜注:“观国,今顿丘卫县。”卫县,就是如今山东的观城县。然而依我看来,这话未必可信。为什么呢?(一)观城决不能称为洛汭,《书序》虽不可靠,然而这一篇却和《史记》、《潜夫论》都相合的,没有反对证据。不便就疑心他。(二)卫县是后汉的卫国,前汉名为畔观;杜预的注,似乎有点牵合。(三)古人注文用个盖字,都是疑辞;郦道元说“盖其名也”,可见也只是推测,不敢决定。所以我说“夏有观扈”的观究竟在什么地方没有考据清楚,且不必把他来和太康兄弟五人牵合。然则太康兄弟五人,究竟在什么地方呢?我说且算他在洛汭。他为什么要在洛汭呢?他居洛汭之前又在何处呢?这个问题,却不能有圆满的解答;我且引证一个人的话,来做一个推测。
金鹗《禹都考》:《求古录礼说》卷四。世言禹都安邑,其误始于皇甫谧《帝王世纪》,郦道元浍水注因之。近洪氏颐煊,谓禹都阳城,不都安邑,足以证其谬矣;然其所考犹未详也。鹗窃疑禹都有二;其始都在阳城,而其后乃都于晋阳。案《汉书·地理志》,颍川郡阳翟,夏禹国。应劭曰:夏禹都也。臣瓒曰:《世本》言禹都阳城,《汲郡古文》亦云居之,不居阳翟也。师古曰:阳翟本禹所受封耳,应瓒之说皆非。洪氏颐煊谓阳城亦属颍川郡,与阳翟之地相近;或当曰禹所都阳城,本在阳翟,故《汉志》云。鹗考《史记·夏本纪》,禹避舜子于阳城,诸侯皆去商均朝禹,于是即天子位;知其遂都阳城,盖即所避之处以为都也。赵岐《孟子》注,阳城在嵩山下;《括地志》嵩山,在阳城县西北二十三里;则阳城在嵩山之南,今河南府登封县是也。若阳翟,今在开封府禹州,其地各异。
《汉书·地理志》,于偃师曰:殷汤所都;于朝歌曰:纣所都,于故侯国皆曰国。今阳翟不曰夏禹所都,而曰夏禹国,可知禹不都阳翟矣……然《左传》定公四年,祝佗谓唐叔,封于夏虚,启以夏政;例以上文康叔封于殷虚,启以商政,则禹之都即唐国也。唐国在晋阳:《汉书·地理志》太原郡晋阳,故诗唐国,周成王灭唐,封弟叔虞。杜预注《左传》云:夏虚,大夏,今太原晋阳是也;本于《汉志》,其说自确。《水经》云:晋水出晋阳县西县壅山。郦道元注,县,故唐国也;亦本《汉志》。乃臣瓒以唐为河东永安,张守节以为在平阳。不知唐国有晋水,故燮父改唐曰晋;若永安去晋四百里,平阳去晋七百里,何以改唐曰晋乎?唐定在晋阳,今山西太原府是也。又郑康成《诗谱》云:魏国,虞舜夏禹所都之地。魏与唐相近,同在河北冀州;故哀公六年《左传》引《夏书》云: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服虔以为尧居冀州,虞夏因之;此皆禹都在河北之证也;但在晋阳,不在安邑。皇甫谧、郦道元以安邑为禹都,此为谬耳……
我以为古代的事情,都不过传得一个大略,都邑之类亦然。不过大略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区区计较于数十百里之间,实在是白费心血的。所以阳城到底在登封,还在禹县,这个问题,暂可不必较量。至于所论禹都晋阳一层,实在非常精确。禹都河北这一层,造伪书的人,也似乎知道的,不过知道得不甚精确。他脑筋里,只有一个“魏国夏禹所都”的观念;见战国时的魏,是都安邑,就以为安邑必是禹都。禹都既在安邑,就桀都也在安邑了;桀都既在安邑,就连鸣条也搬到河北去了。辗转牵率,就闹出绝大笑柄。见下节。然而禹都虽不在安邑,却不害其为在晋阳;并且“惟彼陶唐……乃灭而亡”几句《夏书》,怕确也是指太康亡国的。
不过造伪书的人,不应当把兄弟五人改作“厥弟五人”;再把这几句《夏书》硬栽在他口里,算是他所作的歌罢了。这样看来,太康似乎是本居晋阳,失了国,逃到洛汭的。当时还离河北不远,到后来,才给寒浞等愈逼愈东,以至于灭亡。少康虽灭寒浞,曾否恢复河北却是一个疑问;所以桀之都,又在河南了。见下节。然则后羿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左传》说:“后羿自迁于穷石”;《淮南子·地形训》:“弱水,出自穷石”,高诱注:“穷石,山名也。在张掖北,塞水也。”似乎太远些。然而尧本都冀州,羿在尧手里就是射官,见《淮南子》。是个西北之国,却也不足为怪。难道羿是从西北塞外侵入的么?看春秋时候的情形,便知道如今的山西省,在古代强半是戎狄占据之地。又夏好音乐,羿好田猎,也似乎一个是久居开明的地方,一个是从塞外侵入的。这个实在证据不足,只可存为一种推测罢了。
第二节 夏殷的兴亡
夏朝从少康以后,无事可见。《史记》说: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又说:“自孔甲以来,而诸侯多畔夏。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汤修德,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鸣条,遂放而死。”那么,夏朝的衰弱,是从孔甲时候起,至桀而灭亡的。
《史记》记夏殷兴亡的事:
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夏师败绩,汤遂伐三葼,俘厥宝玉……于是诸侯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汤归至于泰卷陶,中壘作诰。既绌夏命,还亳。
这一段事情,须把他的地理考核清楚,才能知道当日战争的形势。案上文所见的地名,是(一)亳,(二)葛,(三)昆吾,(四)有娀之虚,(五)鸣条,(六)三葼,(七)泰卷陶;除有娀之虚无可考外,其余的,我都替他考核如下:
亳的说法,最为麻烦。据《书经正义》所引:
(一)郑玄云: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帝喾厘沃序疏》。
(二)《汉书音义》:臣瓒者云:汤居亳,今济阴亳县是也。……同上。
(三)杜预云:梁国蒙县北有亳城。同上。
(四)皇甫谧云:《孟子》称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不祀,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葛,即今梁国宁陵之葛乡也;若汤居偃师,去宁陵八百余里,岂当使民为之耕乎?亳,今梁国谷熟县是也。同上。又《立政》“三亳阪尹”疏:皇甫谧以为三亳,三处之地,皆名为亳;蒙为北亳,谷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
(五)郑玄以三亳阪尹,共为一事。云:汤旧都之民服文王者,分为三邑;其长居险,故言阪尹。盖东成皋,南辕,西降谷也。江氏声,《尚书集注音疏》说“降”是“函”之音转,降谷,就是函谷。
这所引诸说,《立政》和《帝喾厘沃序》的《正义》,都说是不能定其是非。咱们当考核之初,有一件事,应当注意的,就是三亳是周初的事,不能和汤时的亳并为一谈。皇甫谧的错误,就出在这里。他硬把周初的三亳,和商汤时候的亳并为一谈;就把蒙、谷熟区区地方,硬分做南北两亳,去配偃师的西亳。这个,清朝的王鸣盛氏驳得他最痛快,他说:《尚书后案》卷六。
盖薄县者,汉本属山阳郡,后汉又分其地置蒙、谷熟二县,与薄并改属梁国。晋又改薄为亳,且改属济阴。故臣瓒所谓汤都在济阴亳县者,即其所谓在山阳薄县者也,案《汉书·地理志》山阳郡薄县下,“臣瓒曰:汤所都”。其“汤居亳县是也”,见于河南郡偃师县下。亦即司马彪所谓在梁国薄县,案《续汉书·郡国志》薄县下“汤所都”。杜预所谓在蒙县北亳城者也,而亦即皇甫谧所分属于蒙、谷熟者也。本一说也,孔颍达《书诗疏》,案《诗·商颂·玄鸟疏》。皆误认为异说,其谬已甚……而皇甫谧巧于立说,又以一薄分为南北二亳,且欲兼存偃师旧说,以合《立政》三亳之文。不知《立政》三亳,郑解谓迁亳之民而分为三。亳本一耳,安得有三?皇甫谧之谬如此……
这个说法,精核极了。但是王鸣盛是一生“佞郑”的,他就一口断定亳在偃师,而于皇甫谧去葛太远,不便代耕之说,却只把“其说浅陋,更不足辨矣”九个字,轻轻撇过,这个却也未足服人。皇甫谧的话,大概是信口开河,没有一句可据的。但是这一驳,却不能全说他无理。
我说古人的“城名”和“国名”,是分不开的。“国名”自然不能随时变换,所以新迁了一个都城,大概就把旧都城的名字,做他的名字。譬如晋国的新绛、故绛。商朝是随便搬到什么地方,都城都唤做亳的;所以“所谓亳的地方”,实在很多。但是当成汤时,考核得出来的,却也刚刚有三处:
(一)是如今陕西的商县。这个是魏氏源《书古微》上说的。《汤誓序发微》。他所举最强的理由是(1)《书序》“汤始都亳,从先王居”。先王就是契,《周语》:“玄王勤商,十四世而兴。”韦昭注:“玄王,契也。”据《史记》世系看起来,恰好十四世。又《商颂毛传》,也说是玄王是契。伪孔传说先王是帝喾,实在是错了的。契封于商。《书帝喾厘序疏》:“郑玄云:契本封商国在太华之阳。”(2)《诗·商颂》疏引《雒子命》《书纬》“天乙在亳,东观于洛”。《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天乙在亳,诸邻国襁负归德;东观于洛,降三分沈壁”。亳一定在洛之西,才可说东观。(3)《史记·六国表序》:“或曰:东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看他所连类并举的,就可以知道亳一定在雍州境内。
(二)就是偃师这个,班固《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有尸乡,汤所都。”刘昭《续汉书·郡国志》,河南郡偃师县注引《皇览》,“有汤亭,有汤祠。”又“尸乡,在县西三十里。说法都和郑玄相同。依我看起来,还有一条证据:《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史记》:“阿衡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有莘是周太姒的母家,在如今陕西合阳县。《吕氏春秋·本味篇》:“有莘氏得婴儿于空桑,后居伊水。命曰伊尹。”伊尹见汤的时候在有莘,后来居于伊水,就是汤始居商县,后居偃师的旁证。
(三)就是汉朝的薄县,后来又分置蒙、谷熟的,地当今河南商邱、夏邑、永城三县之境。这个班固于薄县下,虽没有说是汤所都;然而后文论宋地,说:“昔尧作游成阳,舜渔雷泽,汤止于亳,故其民犹有先王遗风:重厚,多君子;好稼穑,恶衣食,以致畜藏。”王鸣盛硬说止字是“游息”;然而古人说“某某之遗风”,都是指他久居之地,不是指他游息之地。《汉书·地理志》的本身,就处处是证据。不能如此曲解;况且孟子的话,就是一个大证据。岂能袒护着郑康成,反疑心孟子。孟子所用的,都是《书》说,是有传授的,上章已经证明了。
然则当汤的时候,既然有这三处可指为亳,汤到底是先住在哪一个亳,后来才迁居到哪两个亳的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一考当时用兵的形势。上文《史记》所举汤用兵之地是:葛,《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宁陵下,孟康曰:故葛伯国,今葛乡是。如今河南的宁陵县。
昆吾,昆吾有两处:(一)左昭十二年,“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是如今河南的许昌县。(二)哀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注》:“卫有观,在古昆吾之虚,今濮阳城中。”是如今直隶的濮阳县。桀时的昆吾在旧许,见后。
鸣条,见第三章第一节。
三葼,《续汉书·郡国志),济阴郡定陶,有三鬷亭。如今山东的定陶县。
泰卷陶。《书序》,汤归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诰。《史记索隐》:“……卷当为坰……解尚书者以大坰今定陶……旧本或旁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又《左传》定元年“仲虺居薛”,薛是如今山东的滕县。
又《诗·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则汤当伐桀之前还伐过韦、顾两国。韦在如今河南的滑县,《左传》注“东郡白马县有韦城”,《郡国志》作韦乡。《通典》:滑州韦城县,古豕韦国。顾在如今山东的范县。《郡县志》:顾城,在濮州范县东二十八里,夏之顾国。
又桀的都城,《伪孔传》说在安邑。《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他说“汤升道从陑,出其不意;陑在河曲之南”。《正义》:“盖今潼关左右。”“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他说“地在安邑之西,桀逆拒汤”。皇甫谧就再连昆吾也拉到安邑来,说:“今安邑见有昆吾邑,鸣条亭”。然而昆吾所在,证据确凿,苦于不能一笔抹杀,就说明“昆吾亦来安邑,欲以卫桀,故同日而亡”。如此信口开河,真乃千古笑柄。金氏鹗据《史记》吴起对魏武侯“夏桀之居,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国语》“幽王三年,西周三川地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断定桀之都在洛阳,韦注引禹都阳城,还不密合。《求古录礼说》卷六《桀都安邑辨》。我说:古人都邑所在,不过传得个大略,见上节。阳城、洛阳,数十百里之间,实在无从硬断。
《小戴记·缁衣》引尹吉就是《尹诰》,书经篇名。序书的又把他唤做《咸有一德》,见郑注。“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注,“天当为先字之误……夏之邑,在亳西。”《正义》:“案《世本》及《汲冢古文》云:禹都咸阳……”咸阳,是误字,如今《汉书·地理志》注引《世本》、《续汉书·郡国志》引《汲冢古文》,正作阳城,“西邑夏”,似乎是对于东迁的夏而言之。《国语》史伯对郑桓公曰:“昆吾为夏伯矣。”韦昭注,“祝融之孙陆终第三子,名樊,为己姓,封于昆吾。昆吾,卫是也。其后夏衰,昆吾为夏伯,迁于旧许”。据此,桀似乎是始都阳城,后迁旧许,同昆吾在一起的;所以同日而亡。《商颂郑笺》。
再看《逸周书·殷祝篇》“汤将放桀于中野。士民闻汤在野,皆委货,扶老携幼奔,国中虚……桀与其属五百人,南徙千里,止于不齐;不齐士民,往奔汤于中野……桀与其属五百人徙于鲁,鲁士民又奔汤……桀与其属五百人去居南巢……”就可以知道桀的踪迹,是步步往东南退的。《御览)八十三引的。《尚书大传》略同。
桀既然是往东退,汤自然是往东进。那么,一定是先都商县的亳,再都偃师的亳,再都邻葛的亳的。不过,“既绌夏命还亳”的亳,却无从断定其在哪一处。因为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他唤做毫,所以不敢断定这亳是灭桀以前最后所住的亳。何以知道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他唤做亳呢?据上文所考证,当汤的时候,就有三个亳,是一个证据;左襄二十年,“乌鸣于毫社”,是宋国的社,还唤做毫社。《史记·秦本纪):“宁公二年……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藩社。”《集解):“徐广曰:荡音汤,社,一作杜。”《索隐》:“西戍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其邑曰荡社。徐广云:一作汤杜,言汤邑在杜县之界,故曰汤杜也”。《封禅书》:“于杜、亳有三社主之祠。”《索隐》:“徐广云:京兆杜县有毫亭,则社字误,合作杜毫。”《说文》:亳,“京兆杜陵”。是汤之后在雍州的所居的城,还唤做亳。是两个证据。所以我只说汤的时候,考得出的亳有三处。并不敢说汤的时候,亳只有三处。
然而汤用兵的形势,却因此可以推定。
汤初都于今商县的亳,后来进取偃师。桀大约是这时候(或者不是)弃阳城,退到旧许;汤再进到现在河南的东境(邻葛的亳)。从此以后,伐葛,伐韦,伐顾,然后向南伐昆吾。伐昆吾,就是伐桀。桀是从中野、不齐、鲁,步步东南退,最后逃到鸣条。汤以其间,又伐三葼。
鸣条是东夷之地;三葼、鲁,也是和东夷逼近的。参看第六章第五节。中野、不齐无可考。我们因此悟到:汤用兵的形势,实在和周初相同;不过周朝灭纣,东征,伐淮夷,是武王、周公、成王三世相继,汤却是一个人干的罢了。《孟子·滕文公篇》:“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赵注》:“载,始也……一说,言当作再字;再十一者,汤再征十一国,再十一,凡征二十二国也。”不论十一、二十二,总之汤用兵的次数很多。
第三节 商朝的事实
以上商朝的帝系图,是据《史记·国语》“玄王勤商,十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亡”;又姜氏告公子重耳,“商之享国三十一王”。《大戴礼·保傅篇》:“殷为天子,三十余世,而周受之。”《少闲篇》:孔子告哀公“成汤卒崩,二十一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都和《史记》世数相合。又《书经·无逸篇》述殷中宗、高宗、祖甲诸君享国的年数,似乎也还确实。
商朝一代,可考见的事情,分述如下:
其(一)是伊尹放太甲。《史记》上说:
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适长孙也……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这件事,本来没有异说,伪古文《太甲》中说“王徂桐宫居忧”,又说“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伪《传》就说“汤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阕”;又解《书序》的“太甲元年”,做“汤没而太甲立称元年”;伪《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做“汤崩逾月,太甲即位,莫殡而告”以就之。就把外丙中壬两君革去,又把《史记》的“太甲既立三年”,“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两个“三年”缩成一个三年了。这是不值得一辩的。
但看上文商朝的世数,各书都与《史记》合,就知道决不能略去外丙、中壬两君。商朝的“君位继承”,大概是“兄终弟及”,而所谓“弟”者,以“同母”为限。所以《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说:“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主天者法商而王,故立嗣予子,笃母弟;主地法夏而王,故立嗣予孙,笃世子。”《公羊》何注隐七年。说:“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分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厚异于群公子也。”《史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废适”的“适”字,包括“弟”与“子”而言,和“诸弟子”的“诸”字一样。以次当立的母弟,唤做“适弟”;同母的弟兄,以次都立尽了,似乎应当回转来,立长兄的儿子。譬如,仲壬死了立太甲,沃丁死后立祖丁,这个也要包括于“适子”二字之中。
至于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自然是非常之举,与所谓“古之人皆然”的“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无涉。《论语·宪问》,《小戴记·檀弓》。因为他在三年以外。桐宫,《史记集解》“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赵岐《孟子》注《万章上》也只说“放之于桐邑”。《史记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阎若璩又说——《尚书古文疏证》——《续汉书·郡国志》梁国虞县有桐亭。虞是如今河南的虞城县,离邻葛的毫,只有七十里。才便于伊尹,既然摄政,又可往来训诲。这两说:怕都是因亳而附会的,未必可据。
其(二)是殷朝的屡次迁都。据《史记》所记是:
仲丁迁于敖。《书序)作嚻,《正义》李颙曰:嚻,在陈留浚仪县(如今河南省城西北)。皇甫谧云:仲丁自亳迁嚻,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仓(就是《括地志》的说法),二说未知孰是。《史记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河亶甲居相。《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三十里。即河亶甲筑都之所,故名殷城也。”
祖乙迁于邢。《书序》作“祖乙圮于耿”,《正义》“郑玄云: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于是修德以御之,不复迁也……”又《正义》前文说皇甫谧“又以耿在河东,皮氏县耿乡是也”。《史记索隐》“邢近代奉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县。故耿国也”。
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都之故居……乃遂涉河南,治亳。案这个亳,就是偃师,见上节。
……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在河北,不能确定其在什么地方。《史记·项羽本纪》:“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集解》:“駰案应劭曰:“洹水,在汤阴界,殷虚,故殷都也。瓒曰:洹水,在今安阳县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则此殷虚非朝歌也。”有人疑心这殷墟是武乙所迁,然亦无确据。
其中考得出理由的,只有《书·盘庚序正义》引“郑玄云:祖乙居耿后,奢侈逾礼,土地迫近山川,尝圮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又《序注》云:“民居耿久,奢淫成俗,故不乐徙。”此外都无可考见。《书·盘庚》盘庚迁于殷。《正义》:“郑玄云:商家徙此而号曰殷,郑以此前未有殷名也。”“于今五邦”,《释文》:“马云:五邦,谓商丘,亳,嚣,相,耿也。《正义》郑、王皆云:汤自商徙亳,数商,亳,嚣,相,耿为五。”
其(三)是殷朝的兴衰。据《史记》说是:
(太甲)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雍已)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大戊)殷复兴,诸侯归之。
(河亶甲)殷复衰。
(祖乙)殷复兴。
(阳甲)帝阳甲之时,殷复衰。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盘庚)殷道复兴,诸侯来朝。
(小辛)殷复衰。
(武丁)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
(帝甲)淫乱,殷复衰。
(帝乙)殷益衰。
大抵所谓兴衰,以诸侯之朝不朝为标准。其中中衰的原因,只有从中丁到阳甲,是由于内乱,可以考见,此外都无从稽考了。
第四节 商周的兴亡
周朝的先世,便是大家所知道的后稷,《史记》上说:
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螈……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如今陕西的武功县。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
这其间要注意的,便是“后稷卒,子不窋立”的后稷,是最后居稷官的,并不是“封弃于邰,号曰后稷”的后稷。不窋以后的世系,《史记》所载如下:
不窋——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隃——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追尊为大王。——季历是为公季,追尊为王季。——昌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
他所述的事迹是:
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如今陕西的邠县。……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熏育戎狄攻之……乃与私属遂去豳,逾梁山,止于岐下。如今陕西的岐山县。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宫室,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大抵如今的陕西,在古代是戎狄的根据地。参看第六章第一节。所以周之先世,屡为所迫逐。公刘、古公,都是其中能自强的令主。古公之后,更得王季、文王两代相继,周朝的基业,就此光大起来了。
文王和纣的交涉,《史记》所记如下:
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
《郡县志》:“故虞城,在陕州平陆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国。闲原,在平陆县西六十五里,即虞芮让田人所。”明年,伐犬戎;见第六章第一节。明年,伐密须;《汉书·地理志》;安定郡阴密县,《诗》:密人国。如今甘肃的灵台县。明年,败耆国;今《尚书》作黎,《释文》:“尚书大传作耆。”《说文》:黎邑,“殷诸侯国,在上党东北”,如今山西的长子县。明年伐邘;《集解》:“徐广曰:在野王县西北。”《正义》:“《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歧下而徙都之;在如今陕西县境内。明年,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西伯盖即位五十年……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七年而崩。谥为文王。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为大王,公季为王季。
文王受命称王的年代,和纣囚文王的年代期限,各书互有异同,《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又说:“得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文王出则克黎。”“伐崇则称王。”见《诗·文王序》,《札记·文王世子》,《左》襄三十一年疏。郑康成说: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明年改元,改元后六年而伐崇,居丰,称王就在这一年。又有一说:以为文王再受命,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受洛书,二十九年受丹书,俱见《诗·文王序》疏。《左》昭十一年,卫北宫文子说:“纣囚文王七年。”《战国·赵策》,鲁仲连说:“拘之羑里之库百日。然而文王在纣的时候,必有”称王改元”的事情是无可疑的。
武王伐纣的事情,《史记》上所载如下:
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是时诸侯不期而会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孟津。诸侯咸会……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于火而死。
以上所述,是武王伐纣的事实,然而周朝的功业,实在是到成王时候才大定的。《史记》上又说:
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乃罢兵西归……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武王已克殷后二年……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惧,穆卜。周公乃祓斋,自为质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后而崩。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颇收殷余民,以封成王少弟封为卫康叔……初管蔡畔周,周公讨之,三年而毕定……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成王既迁殷遗民……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
据以上所述,可见得武王克纣之后,周朝的权力,仅及于洛邑。管、蔡和武庚同畔,这件事不入情理。大概“主少国疑”的时候,武庚想趁此“光复旧物”,管、蔡也要和周公争夺权位,叛虽同时,却是各有目的的。其曾否互相结合,却无可考了。周公东征,是一场大战。《孟子》“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他这战争,大概是和东夷的交涉,《说文》:“,周公所诛奄国,在鲁。”又《书·费誓》,“徂兹淮夷,徐戎并兴。可见得这时候,东夷全畔。薄姑齐地,见《汉书·地理志》。东方毕定之后,仍旧要营建洛邑;成王亲政之后,还要去征淮夷,残奄。可见得周初用兵的形势,和夏商之际,实在是一样的。周营洛邑,就和汤从商迁到偃师相同;其用兵东夷,和汤迁到邻葛之亳以后,用兵的形势相同。参看第二节。以上的年代,据《史记》,是文王受命后七年而崩;后二年——九年——武王观兵孟津;又二年——十一年——克纣;后二年——十三年崩,周公摄政七年,而致政于成王。《汉书·律历志》载《三统历》之说:是“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再期在大祥而伐纣……还归二年,乃遂伐纣克殷……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后七岁而崩……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摄政五年……后二岁,得周公七年,复于明辟之岁……”又周公摄政七年的年代,孔、郑不同,见《札记·明堂位》疏。
又成王和周公的关系,《史记·鲁周公世家》说:
……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强褓之中。周公恐天下闻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大王、王季、文王……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二年而毕定……周公归报成王,乃为诗贻王,命之曰《鸱鹗》,王亦未敢训周公……成王长,能听政,于是周公乃还政于成王……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成王病有瘳。
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蒙恬列传》载恬对使者的话,与此说相同。周公在丰,病,将殁,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雨,禾尽偃,大木尽拔,周国大恐。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滕书。王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乃问史,百执事;史,百执事曰:信,有,昔周公命我勿敢言。成王执书以泣,曰:自今后其无缪卜乎。昔周公勤劳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我国家礼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尽起。二公命国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熟。
郑康成注《尚书》,却与此大异。他解“我之弗辟”句,“读辟为避,以居东为避居”。《豳谱》和《鸱鸮·序疏》,又《尚书·金滕》释文。说“周公出处东国,待罪,以须君之察己”。《诗·七月序》疏。又注“罪人斯得”,说:“罪人周公之属党,与知居摄者。周公出,皆奔。今二年,尽为成王所得……周公伤其属党无罪将死,恐其刑滥,又破其家,而不敢正言,故作《鸱鸮》之诗以贻王。”《鸱鸮·序》。注“王亦未敢诮公”道:“成王非周公之意未解,今又为罪人言,欲让之,推其恩亲,故未敢。”《鸱鸹·序疏》。注“秋大熟未获”道:“秋,谓周公出二年之后明年秋也。”《豳谱疏》。注“惟朕小子其新迎”道:“新迎,改先时之心,更自新以迎周公于东,与之归,尊任之。”《诗·东山序疏》。以为于是“明年迎周公而反,反则居摄之元年。”《札记·明堂位疏》。
这两种说法,自然以《史记》为准,为什么呢?(一)者,《史记》和《尚书大传》相合。《尚书大传》说雷风之变,在周公死后,见《路史后纪》十,《通鉴前编》成王十一年,《汉书·梅福传》注,《儒林传》注,《后汉书·张奂传》注引。又《白虎通·丧服篇》:“原天之意,子爱周公,与文武无异,故以王礼葬,使得郊祭。《尚书》曰: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礼亦宜之。”亦与《尚书大传》同义。(二)者,“避居东都,待罪以须君之察己”,不合情理。我想周公摄政,就在武王崩的明年,“一年救乱,二年克,三年残奄”,一定如《史记》和《尚书大传》所说。《尚书大传》,见《礼记·明堂位》疏。但郑康成所读古书,是极博的,他所说的话,也决不会没有来历。我想这一段成王和周公冲突的历史,一定在周公归政之后。
《左传》昭公七年,公将适楚,“梦襄公祖,梓慎曰:……襄公之适楚也,梦周公祖而行……子服惠伯曰:……先君未尝适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适楚矣,而祖以道君……”可见得周公奔楚,是实有的事。俞正燮《癸巳类稿·周公奔楚》义,引这一段事情,以证周公之奔楚,甚确。但以居东与奔楚并为一谈,却似非。奔楚之后,不知道怎样又跑了回来,回来之后,不知道怎样死了。古人的迷信最重,活时候对人不起,到他死了之后,又去祭他求福,是不足怪的事。《汉书·匈奴列传》:“贰师在匈奴岁余,卫律害其宠。会母阏氏病,律饬胡巫言:先单于怒曰:胡故时祠兵,常言得贰师以社,今何故不用。于是收贰师。贰师骂曰:我死,必灭匈奴,遂屠贰师以祠。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熟。单于恐,为贰师立祠,室。”这件事,很可以推见野蛮时代的心理。雷风示变,因而改葬周公,因而赐鲁郊祭,事虽离奇,其情节未尝不可推想而得。那么,周公之“以功名终”,怕又是儒家改制所托了。
第五节 西周的事迹
西周的事情,《史记》所载如下。
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
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臩今《尚书》作伯。申诫太仆国之政,作《界命》,复宁。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
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
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如今山西的霍县。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召公曰:吾昔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也。今杀王太子,王其以我为仇而怼怒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
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索隐》:“地名,在西河介休县。”如今山西的介休县。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幽王以虢射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于雒邑,避戎寇。骊山,在如今陕西的临潼县。
这其间可以研究的,有几件事情。其(一)是昭王南征不返的事:案《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杜注》:“昭王……南巡守涉汉,船坏而溺。”《正义》:“《吕氏春秋·季夏纪》云:周昭王亲将征荆蛮,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祭公陨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反振祭公。高诱注引此传云: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由此言之,昭王为没于汉,辛余靡焉得振王北济也?振王为虚,诚如高诱之注;又称梁败,复非船坏。旧说皆言汉滨之人,以胶胶船,故得水而坏,昭王溺焉,不知本出何书。”又《史记·齐太公世家集解》:“服虔曰:周昭王南巡狩,涉汉,未济,船解而溺昭王……”《索隐》:“宋忠云:昭王南伐楚,辛由靡为右。涉汉,中流而陨,由靡逐王,遂卒不复,周乃侯其后于西翟。”
这件事的真相,固然无可考见;然而有可注意的两端:其(一),诸说都说是溺于汉,不说卒于江上。其(二),《吕氏春秋》说“昭王亲将征荆蛮”,宋忠也说“昭王南伐楚”。江汉可以互言,并没有什么稀奇;巡狩和征伐,以古人说话的不正确,也未必有什么区别。然则这件事情,依情理推度起来,实在是战败而死的。然则这一战究竟是败给谁呢?《左传》下文“昭王南征而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杜注》:“昭王时汉非楚境,故不受罪。”依我看起来,这句话实在弄错了的。案《史记·楚世家》,说熊绎受封居丹阳。《汉书地理志》,说就是汉朝的丹阳县。汉朝的丹阳县,是如今安徽的当涂县,未免离后来的郢都太远。清朝宋翔凤,有一篇《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考》,根据《世本》,左桓二年《正义》引。说受封的是鬻熊,不是熊绎。这一层我还未敢十分相信;然而他考定当时的丹阳,是在丹水、析水入汉之处,实在精确不磨。他的原文道:见《过庭录》卷四。
《史记·秦本纪》:惠文王后十三年,庶长章击楚于丹阳。《楚世家》亦言与秦战丹阳,秦大败我军,遂取汉中之郡。《屈原传》作大破楚师于丹淅。《索隐》曰:丹淅,二水名也,谓于丹水之北,淅水之南。皆为县名,在宏农,所谓丹阳淅是也。案《汉志》:宏农郡丹水,水出上雒冢领山,东至析入钧。密阳乡,故商密也。淅即析县,并在今河南南阳府内乡县境内。《水经》,丹水出京兆上洛县西北冢领山,东南过其县南,又过商县南,又东南至于丹水县,入于均。
《郦注》:丹水通南阳郡。《左传》哀公四年,楚左司马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者也。京相璠曰:楚通上洛要道也。《郦注》又云:析水至于丹水,故丹水会均,有析口之称。丹水又经丹水县故城西南,县有密阳乡,古商密之地,昔楚申、息之师所戍也。春秋之三户矣。杜预曰:县北有三户亭,丹水南有丹崖山,山悉赤壁,霞举,若红云秀天,二岫更有殊观。丹水又南径南乡县故城东北,又东径南乡县北,丹水径流两县之间,历于中之北,所谓商于者也。故张仪说楚绝齐,许以商于之地六百里,谓以此矣。《吕氏春秋》曰:尧有丹水之战,以服南蛮,即此水;又南合均水,谓之析口。是战国丹阳,在商州之东,南阳之西,当丹水析水入汉之处,故亦名丹析。鬻子所封,正在于此。
据此看起来,当时的楚国,正在汉水流域。昭王这一役,一定是和楚国打仗而败,渡汉水溺死的。
其(二),周朝的穆王,似乎是一个雄主:他作《臩命》,作《甫刑》,在内政上颇有功绩,又能用兵于犬戎。虽然《国语》上载了祭公谋父一大篇谏辞,《史记》上也有的。下文又说“自是荒服者不至”。似乎他这一次的用兵,无善果而有恶果。然而古人这种迂腐的文字,和事势未必适合。周朝历代,都以犬戎为大患,穆王能用兵征伐,总算难得。又穆王游行的事情,《史记·周本纪》不载,详见于《列子》的《周穆王篇》和《穆天子传》。《周书·束皙传》,《周王游行》五卷,说周穆王游行天下之事,今谓之《穆天子传》。这两部书,固然未必可信;然而《史记·秦本纪》、《赵世家》,都载穆王西游的事;又《左传》昭十二年,子革对楚灵王也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这件事,却不是凭空捏造的:他当时能够西游,就可见得道路平静,犬戎并不猖獗。
其(三),是厉王出奔和共和行政的事。厉王出奔这件事的真相,也无可考见。不知道逐他的究竟是谁。近来有人说,中国历代的革命都是“暴民革命”,只有这一次,却是“市民革命”。《饮冰室文集·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依我看起来,这大约是王城里头人做的事情。共和行政有二说:其一便是《史记》所说的“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还有一说,是出在《汲冢纪年》又不是如今的《竹书纪年》。和《鲁连子》上的。说有个共伯,名和,摄行天子之事。这两部都是伪书,《史记正义》已经把他的说法驳掉了,一翻阅就可明白。
其(四),西周的盛衰,其原因有可推见的。周朝受封于陕西,本来是犬戎的根据地。参看第六章第一节。历代都和犬戎竞争,到大王、王季、文王,三代相继,才得胜利,周朝立国的根据,到此才算确定。同时他的权力,向两方面发展:其一是出潼关,向如今的河洛一带,后来渡孟津伐纣,营建东都,所走的都是这一条路。其一便是出武关,向汉水流域,所以韩婴叙《周南》,说“其地在南郡、南阳之间”。《水经注》三十四。现存的《诗序》,也说“文王之道,被乎南国,美化行乎汉江之域。”《汉广序》。就周公奔楚,所走的也是这条路。
后来他权力退缩,受敌人的压迫,也是从这两方面而来。昭王南征而不复,便是对于南方一条路权力的不振。宣王号称中兴,尚且败绩于姜戎,可见得戎狄的强盛。到幽王的时候,东南一方面的申,申国,在如今河南的南阳县。和西方一方面的犬戎相合,西周就此灭亡了。这种形势,和前乎此的商朝,后乎此的秦朝,实在是一样的,观通前后自明。
【第五章】春秋战国
第一节 春秋
周平王东迁之后四十九年,就是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入春秋,直到公元前479年止,孔子卒的一年。其间凡二百四十二年。
春秋时代,列国的事情都有可考见,和西周以前所传的只有“一个王朝的历史”大不相同了。咱们现在要讲春秋时代的历史,就得先把当时几个大国提出来讲讲。春秋时代的大国,是晋、楚、齐、秦,其后起的就是吴、越。咱们现在且略讲他的起源和情势如下:
(一)齐
齐国的祖宗,唤做吕尚。四岳之后。这个人,大约是文王、武王的谋臣。武王定天下之后,封于营邱。山东的昌乐县。后世迁徙到薄姑,在博兴县境。又迁徙到临菑。如今的临淄县。《史记》上说,“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货殖传》也说“故太公望封于营邱,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大约是临朐县南大岘山上的穆陵关。北至于无棣,在孤竹国境,如今直隶的卢龙县。五侯九伯,汝实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大概齐国的强,由于(一)奖励工商业,(二)周初东方未定,要想借重他,畀以大权之故。
(二)晋
晋国的始祖,是成王的兄弟,唤做唐叔虞。封于唐。他的儿子燮,因地有晋水,改称晋侯。后世迁徙到曲沃,又迁徙到绛。《诗谱》:“唐者,帝尧旧都之地,今日太原晋阳。尧始居此,后乃徙河东平阳。成王封母弟叔虞于尧之故墟,曰唐侯。南有晋水,至于燮,改为晋侯……至曾孙成侯,南徙居曲沃,近平阳焉……穆侯又徙于蜂。”案叔虞所封的唐,在如今山西太原县,以为在平阳,是误谬的,详见朱右曾的《诗·地理征》。曲沃是如今山西的闻喜县。绛,就是翼。如今山西的翼城县。曲沃灭翼之后,仍居于此。春秋时候,晋景公又迁新田,仍名曰绛,就把曲沃唤做故绛。新田,也在闻喜县境。徙绛的穆侯,有两个儿子:大的是太子仇,少的名成师。穆侯卒,仇立,是为文侯。文侯卒,子昭侯伯立,封成师于曲沃,号为桓叔。受封之后六十七年,公元前745年至公元前679年。桓叔之后灭翼。灭翼的唤做武公。武公卒,子献公诡诸立。灭霍,如今山西的霍县。灭魏,如今山西的芮城县。灭耿,如今山西的河津县。又灭虞,如今山西的平陆县。虢。如今河南的陕县。《史记》说“当此时,晋疆西有河西,陕西大荔县一带。与秦接境,北边翟,东至河内”。河南的沁阳县。晋国就成了一个强国了。
(三)楚
楚国是帝颛顼之后,受封的唤做熊绎,居丹阳。见上章第五节。熊绎之后,五传而至熊渠。《史记》上说“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扬粤,至于鄂……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集解》:“张莹曰:今江陵也。”中子红为鄂王,《集解》:“骃案九州记曰:鄂今武昌。”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熊渠之后,七传而至熊仪,是为若敖。若敖再传而至霄敖,是为蚡冒。蚡冒卒,蚡冒的兄弟熊通,弑蚡冒的儿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随,如今湖北的随县。曰:我无弟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随人为之周请尊楚,王室不听……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武王……于是始辟濮地而有之。子文王熊赀立,始都郢。
如今湖北的江陵县。文王二年,伐申……六年,伐蔡,虏蔡哀侯以归,已而释之。楚强,陵江汉间小国,小国皆畏之。十一年,齐桓公始霸,楚亦始大。”案宋翔凤的《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考》,考定丹阳在丹析入汉之处,已见上节。他又考定越章便是春秋时候的豫章,在如今的当涂。原文:“越章,亦作豫章,越豫声之转。《左传》定二年,桐叛楚,吴子使舒鸠以师临我,我伐桐。秋,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诱楚人曰: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按桐国,在今安庆府桐城县治;舒国,在今安徽庐州府舒城县治,巢邑,在今庐州府巢县治;其地并在江北,与汉豫章郡在江南者,相去六七百里。吴人必不设疑兵于六七百里之外,知豫章当与舒巢桐邑相近。疑汉丹阳县在今当涂,乃是春秋之豫章……《左传》昭二十四年,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越大夫胥犴劳王于豫章之汭。如越劳楚于汉豫章郡今南昌府,既非楚子入吴所经;若指章水入江之处,则为今九江府湖口县,中隔广信、饶州,皆为吴地;知豫章之汭,是越境之北界,断在当涂之地。
盖越之故地,熊渠伐而有之,乃称豫章。秦以其他置鄣郡,鄣与章通用,盖以豫章名之。汉复改鄣郡为丹杨,或取杨越之名,亦未可知……”他又说:“鬻子后数世至熊绎,始南迁荆山,不通中国,而壹用力于蛮夷。故至熊渠而西连巴巫,东收豫章,江汉小国,靡不服从。楚能雄长荆州之地,当时称之曰荆;故《郑语》,史伯称荆子熊严。《春秋》于桓公之世,楚并称荆。至僖公初,渐以名通上国,乃还其始封号曰楚子。原注,“用《谷粱》语”。昭十二年《左传》,右尹子革言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此言荆山而不言丹阳,知熊绎是居荆山而非居丹阳者。荆山,在今湖北襄阳府南漳县西八十里……《左传》昭四年,晋司马侯称荆山为九州之险。盖居荆山则汉水环其东北,足以北阻中国,东控汉东诸侯;既与诸夏为限,遂能壹用力于蛮夷。是熊渠之强大,由得荆山之险也……郢又在荆山南三百余里。
楚武王时,中国无伯主,迁郢则不但据汉水之固,并可俯瞰江滨……《郑语》:楚蚡冒于是乎始启濮。韦注,濮,南蛮之国。《书·牧誓》,《孔传》:濮在江汉之南。盖楚蚡冒时已拓地于江南;武王遂迁郢,俯江滨以逼之。江南蛮夷诸国,尤畏楚之逼己而不敢叛,而后专力从事于汉东诸侯……”案楚国受封的,究竟是鬻熊,还是熊绎?所谓“熊绎辟在荆山”的“荆山”,是否定在如今的南漳县境或者其范围还可稍广?我还未可断定;然而楚国的受封,必在汉水中游流域。到后来沿汉而下,以达于江,他所征服的地方,西至如今的川楚,东至如今的苏皖交界,然后从事于汉东。是的确不错的。读了这一篇文字,对于楚国盛强的原因和春秋时代长江流域开拓的历史,可以“思过半”了。
(四)秦
秦国之先,《史记》说也是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大业生大费……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大业《史记正义》据《列女传》,说就是皋陶,柏翳就是益,已见第三章第三节。他的后世,有一个唤做造父的替周穆王御而西游,周穆王封他于赵城,如今山西的临汾县。便是七国时赵国的始祖。又有一个唤做非子的,替周孝王主马,周孝王邑之于秦如今甘肃的天水县。为附庸,便是秦国的祖宗。非子的曾孙,唤做秦仲,周宣王以为大夫,叫他去伐戎,为戎所杀。有子五人,宣王召之,与兵七千再叫他去伐戎,破之。五人之中,最长的唤做庄公。宣王依旧给他做西垂大夫,居于犬丘。如今陕西的兴平县。庄公的儿子唤做襄公。当犬戎弒幽王之时,发兵救周,战甚力;平王东迁,襄公又发兵送他。于是“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戎,即有其地……襄公于是始国。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公元前766年。襄公的儿子,唤做文公。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5年。“以兵伐戎,戎败,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于是周朝初兴时候的形势,就给秦国人占去了。
(五)吴
吴的先世,《史记》上说:“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先也……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因而封之……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寿梦二年,公元前584年。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怨楚将子反而奔晋,自晋使吴,教吴用兵乘车,令其子为吴行人,吴于是始通于中国。”案断发文身,是粤族的风气。太伯当时,实在是逃到粤族里去的。当时江南一带,全然是未开化之地。所以当春秋的上半期,吴国还是寂寂无闻。参看第六章第五节自明。巫臣的输入文明,实在是吴国开化的大助力。
(六)越
越之先,《史记》说“越王句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如今浙江的绍兴县。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允常卒,子句践立”。案越国的开化,比吴国更晚,所以从允常以前,简直连世系都无可稽考了。
综观以上六国,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公例。就是“当时诸国,接近于异族的都强,其居于腹地的都弱”。齐近莱夷,晋近戎狄,——当时的戎狄,是一族,都是所谓犬戎。楚近黎族和粤族,吴越皆与粤族杂居,参看第六章自明。其实商周的先世,也是如此。商灭丰,周灭商,都是从陕西用兵于河南、山东,和秦的灭周,正是一样。所以太史公《六国表序》,把“禹兴于西羌,汤起于毫,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周雍州兴……”连类并举,可惜禹兴于西羌其详不可得而闻了。近人《中国之武士道》序,说这个道理,颇为透彻,可以参看。我说接近异族,因竞争磨励而强,固然是一个道理;还有“接近异族,则地方荒漠,而拓土易广”,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此外可称为二等国的,便是
鲁:都曲阜,如今山东的曲阜县。
卫:康叔封于朝歌。春秋时为狄所破,迁于楚丘,如今河南的滑县。
曹:武王弟叔振铎,封于陶丘,如今山东的定陶县。
宋:微子封于商丘,如今河南的商丘县。
郑:宣王的弟友封于郑,如今陕西的华县。后来东徙于虢郐之间,如今河南的郑县。
陈:陈胡公,舜之后。封于宛丘,如今河南的淮宁县。
蔡:蔡叔度之子胡。封于蔡,如今河南的上蔡县,平侯迁新蔡,如今河南的新蔡县。昭侯迁州来,如今安徽的寿县。
许:伯夷之后。封于许,如今河南的许昌县。灵公迁于叶,如今河南的叶县。悼公迁于夷实城父,如今安徽的亳县。又迁于析,实白羽。如今河南內乡县。
此外小国还甚多,限于篇幅,不能尽列。要通知春秋时代各国的形势的,把顾栋高的《春秋大事表》做参考书最好。因为他很完备周密。
春秋时代的大势,咱们且略讲如下:
公元前679年,齐桓公会诸侯于鄄,如今山东的城濮县。创霸。公元前663年,山戎伐燕,齐桓公伐山戎以救燕。公元前660年,狄人灭邢,又灭卫。齐桓公合诸侯的兵,迁邢于夷仪,如今山东的聊城县,邢的本封,在如今直隶的邢台县。封卫于楚邱。见前。公元前656年,齐桓公合诸侯伐楚,盟于召陵。如今河南的郾城县。公元前643年,齐桓公卒,诸子争立,国内乱,齐国的霸业就此告终。
齐桓公死后,宋襄公定了齐国的内乱,要想图霸。公元前638年,和楚人战于泓,水名,在如今河南的柘城县。大败,宋襄公受伤而卒。宋国的霸业只好算未成。
宋襄公死后,北方的诸侯,都折而入于楚。公元前632年,晋文公和楚人战于城濮,如今山东的城濮县。楚师败绩。此后北方的霸权,在晋国手里。
晋文公反国时,秦穆公与有力焉,所以秦晋甚睦。城濮战后二国尝合兵围郑,以其贰于楚。郑国派一个大夫,夤夜缒城去见秦穆公。秦穆公听了他的话,不但撤兵解围,而且还派三个将官,帮同郑国人戍守。晋文公死后,这三将暗中差人招呼秦穆公,叫他潜师袭郑,自己做内应。秦穆公听了他,发兵东来。晋襄公袭而败诸崤,在如今河南的永宁县。获其三帅孟明视等,旋又放了他。秦穆公引咎自责,仍用孟明视。公元前624年,伐晋,破之。《史记》上说他“遂霸西戎,辟地千里”。然而终春秋之世,秦国始终不能得志于东方,所以崤的一战,关系是很大的。
晋襄公死后,继立的是晋灵公,颇为无道,而楚庄王日强。公元前597年,晋楚战于,如今河南的郑县。晋师败绩,楚庄王称霸。
公元前579年,宋臣华元,因为和晋楚两国的执政都要好的,出来合二国之成,盟于宋西门外。然不久,楚共王就背约,构郑叛晋。公元前575年,晋厉公和楚共王战于鄢陵,如今河南的鄢陵县。楚师败绩,共王伤目。然而郑国毕竟不服晋。晋厉公旋亦被弒。晋人立了悼公,又和楚争逐久之,到公元前561年,才算把郑国征服。
悼公死后,晋楚都衰。公元前546年,宋臣向戌,再合晋楚之成,为“弭兵之盟”于宋,从此时局一变。大抵从晋文公创霸以后,到弭兵之盟以前,北方的鲁、卫、曹、宋等,是常服于晋的;南方的陈、蔡、许等,是常服于楚的;只有一个郑国,叛服于晋楚之间。晋楚争霸,大抵所争的就是郑。弭兵之盟,说“二国之从交相见”,把这个藩篱打破了。于是楚国的灵王,出来合诸侯,北方诸国遂纷纷奔走于楚。然而从弭兵之盟以后,直到春秋时代之终,因晋楚争霸而起的战役,可以说是没有,这个究竟也是向戌的功劳。
晋楚皆衰以后,就是吴越的世界。吴国的强盛,起于公元前584年巫臣的适吴,已见前。
从此以后,吴国时时同楚国交兵,楚国不利的时候多。公元前506年,楚相囊瓦好贿,辱蔡昭侯,蔡昭侯如晋请伐楚,晋国人为他合了北方的诸侯。这时候的晋国,是六卿执政,腐败得很,大合了诸侯,以求贿而罢。蔡昭侯再请于吴。吴阖闾为之出兵,大破楚师于柏举。如今湖北的麻城县。就攻破了楚国的都城,楚昭王逃到随国。幸而有个忠臣,唤做申包胥,到秦国去请了救兵来,吴师大败,昭王才得复国。
这时候,越国也强起来了。吴人在郢的时候,越人就乘间入吴。公元前496年,允常卒,阖闾乘而击之,败绩于檇李,如今浙江的嘉兴县。阖闾受伤而死。公元前494年,阖闾的儿子夫差,败越于夫椒。如今江苏吴县西边的西洞庭山。越王句(勾)践,以余兵栖于会稽的山上,遣大夫种卑辞厚礼以求和。夫差许之,句(勾)践归国,卧薪尝胆,以求报仇。而夫差从破越之后,就骄侈起来,沟通江淮,北伐齐鲁,与晋国人争长于黄池。如今河南的封邱县。公元前482年。公元前468年,就给越国人围了起来。公元前466年,越国人把他的都城攻破了,夫差自杀,吴国就此灭亡。于是句(勾)践带兵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如今山东的滕县。周元王使人赐句(勾)践,胙命为伯”。
大抵春秋时候,可以分做几个时代。
(一)从公元前679到公元前643年,是齐桓公称霸时代。
(二)从公元前642到公元前633年,是宋襄公图霸不成,楚人强盛时代。
(三)从公元前632到公元前547年,是晋楚争霸时代。
(四)从公元前546年到公元前530年,是楚国独盛时代。明年,楚灵王被弑,平王立,不复事诸侯。
(五)从公元前529年到公元前527年,是晋楚皆衰,吴越尚未强盛的时代。权力未及于中原。
(六)从公元前526年到公元前476年,是吴国强盛时代。其间吴国虽已败于越,然对于北方,威力还在。
(七)从公元前475年以后,是越国强盛时代。
大抵长江流域的开辟,是从春秋时代起的。五帝时代,三苗左洞庭,右彭蠡,其与黄河流域竞争的实情,已无可考。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美化行乎江汉之域”,固然也利用南方的形势,去包围纣,然而不是长江流域的国能独立和黄河流域竞争。而其开辟,又先从中游流域起,次到下游流域。因为文化从北方来,由汉域入江域,所以开化从中游起。至其上游流域的四川,则直到战国时秦灭巴蜀,才算入中国的版图。南岭以南的闽粤二江流域,入中国版图,更在秦并天下之后。参看第六章。于此可以见得中国本部开辟的早晚了。
第二节 战国
春秋以后,又二百五十七年,天下才归于统一。就是从公元前478年起,到公元前222年止,称为战国时代。战国时代的形势,便是春秋时代号称大国的晋,分为韩、周同姓,后裔事晋的,唤做韩武子,封于韩原,如今陕西的韩城县。赵、见上节。魏。周同姓毕公高之后,名毕万,事晋献公。献公灭魏,便把魏地封他。周威烈王令魏斯、韩虔、赵籍为诸侯,事在公元前403年。这时候,晋君还在,到公元前376年,三国才废晋君而共分其地。战国时候的齐国,也为田氏所篡。田氏是陈国公子完之后,——田陈同音,就是一个字。——周安王令田和为诸侯,事在公元前386年。越灭于楚;公元前334年。而直隶北边的燕,召公奭之后。封于蓟,如今的京兆。渐渐的强起来;于是齐、燕、韩、赵、魏、秦、楚,并列为七个大国。
七国之中,除燕最小,所处的地方又偏僻,无足轻重外。《燕世家赞》:“燕北迫蛮貘,内措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在七国之中,燕国其实只算得二等国。楚国自然最强,因为春秋时代,晋楚本强于齐秦,而这时候,楚国又没有分。齐国的形势,和春秋时无甚出入。韩、赵、魏似乎力分而弱,然而“晋国,天下莫强焉”,他强国的资格,究竟还在。只有秦国,从春秋的末期,久已寂寂无闻。入战国的初期又国多内难,河西的地方,为魏国所夺。又因为僻处西垂,开化最晚,大家都有些瞧不起他。到孝公的元年,公元前362年。《史记》上还说“河山以东强国六……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如今陕西的华县。滨洛如今陕西的北洛水。伊洛的洛,正字应当作雒。以北,有上郡;如今陕西榆林、肤施一带。楚自汉中如今的汉中道。南有巴、如今四川的保宁县。黔中。如今湖南、湖北、四川三省交界之处。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狄遇之”。国势可谓凌夷极了。秦孝公的元年,已是入战国的一百十七年,所以战国的前半期,列国的势力,是平均的。秦国的独强、六国的破灭,全在从公元前362到公元前222这一百四十一年之内。
孝公即位之后,用了商鞅,定了变法之令,把全国的人,都驱到“农战”一途,于是秦国的国势,就骤然强盛起来了。秦国的攻六国,可以分做两截看:其第一截,是“自完主义”,就是要全有如今陕西的地方。公元前340年,商鞅出兵伐魏,大败魏兵,魏入河西以和。于是魏惠王弃安邑,如今山西的夏县。徙都大梁。如今河南开封县。秦国既除了肘腋之患,又开了一条渡河而东的路。公元前328年,秦国人又伐魏,取了上郡,于是如今陕西地方,全入秦国的版图。公元前316年,秦国又灭了蜀。蜀的地方,本是最为富饶,而且因山川之险,从战国以前,从没和别国交过兵。秦国得了这一块“处女的富源地”,更其“富厚轻诸侯”。汉高祖和项羽相持,就是用的关中的兵,巴蜀的饷。战国时代的秦,想必也有这种情形。所以《战国策》上,说他得蜀之后,“益富厚,倾诸侯。”
他进取的兵,可以把他分做三路看:公元前313年,败楚,取汉中。到公元前280年,司马错伐楚,取黔中,楚献汉北之地。明年,白起伐楚,取鄢、就是春秋时的鄢陵。邓、如今河南的南阳县。西陵。如今湖南的东湖县。又明年,白起再伐楚,拔郢,烧夷陵。在东湖县,楚先王坟墓所在。楚东北徙都陈。如今河南的淮宁县,后来又迁到寿春,如今安徽的寿县。这一支可以算是“出长江流域的兵”,攻楚的。其中又分为两支,从江汉上游,顺流而下。其“出河南的一支兵”所走的,便是如今从陕西出潼关的一条路。
公元前311年,伐韩,拔宜阳。如今河南宜阳县。从此以后,韩和东西周,都入秦人掌握之内。他却又“出一支兵于河北”:公元前262年,伐韩,拔野王。如今河南的河内县,于是上党如今山西的晋城县。路绝,上党的人不愿意归顺秦国,就降了赵。秦国的白起,大破赵军于长平,如今山西高平县。坑降卒四十万,就攻破了上党,北定太原。于是过娘子关到直隶,出天井关到河南的路,都在秦国人手里。公元前257年,秦国就围了赵国的都城邯郸。如今直隶的邯郸县。这时候,列国救赵的兵,都不敢进。幸而有一个魏国的公子无忌,夺了晋鄙的兵,击败秦军于邯郸下,三晋才算苟延残喘了几年。公元前249年,秦灭东周,又伐韩,取荥阳,如今河南的荥泽县。成皋,如今河南的汜水县。地界直接大梁。
公元前246年,秦始皇立。立后十九年,就是公元前228年,灭赵。赵国的公子嘉,自立为代王,和燕国人合兵,驻扎在上谷。如今直隶的怀来县。秦始皇派王翦驻扎在中山如今直隶的定县。以图燕。燕国的太子丹,派勇士荆轲到秦国去,要想刺杀秦始皇,事情没有成功。秦始皇大怒,发大兵围蓟,燕王奔辽东。公元前225年,秦灭魏。明年,攻楚;又明年,把楚国灭掉了。公元前222年,大发兵攻辽东,虏燕王喜。还灭代,虏代王嘉。明年,就把灭燕的兵南攻齐,虏齐王建。于是六国尽亡,秦国就统一天下了。周赧王的灭亡,在公元前256年。先是敬王从王城(洛邑西城)徙居成周(洛邑东城)。考王时,封弟揭于王城,是为东周桓公,桓公的孙惠公,又自封其少子于巩(如今河南的巩县),是为东周周惠公。郝王时,又徙都西周。郝王入秦,西周君也同时灭亡。东周君又奉周祀七年,到公元前249年,才给秦国灭掉。其余诸小国,许亡于郑,郑亡于韩,曹亡于宋,宋亡于齐,鲁及陈、蔡皆亡于楚。只有卫国,到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才给秦国灭掉。
秦国所以能灭掉六国,下列三条,大约是最大的原因:(一)秦国和戎狄竞争最烈,以磨砺而强。晋在太原时近狄,迁绛之后,距敌较远。和楚竞争的“黎”、“越”二族,和齐竞争的莱荑,都不是强敌。比不上犬狄。参看第六章。(二)秦国所据的地势,和商周先世是一样。参看第四章。从这地方出函谷关攻山东,出武关攻南阳、襄汉,都是上流之势。秦国攻楚的路,和楚国先世拓土的路,也是一样。参看上节自明。(三)秦国开化较晚,所以风气朴实,国力较六国为充足。试看李斯《谏逐客书》。列举当时淫侈的事情,秦国竟没有一件。大抵进化已久的国,往往不免于暮气;文明程度太浅的国,因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强盛的元素都太缺乏,又兴旺不起来,就暂时强盛,也不能持久。吴越就属于这一种。战国时代的六国属于前一种。只有新进于文明的野蛮国家,最为可怕,秦国就属于这一种了。
秦国吞灭六国,我国的封建时代实在应当说是分立时代,但是封建这名词,通行已久,现在姑且沿用他。就此告终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便是“我国的分裂时代从最早可考的时代起,到底共有若干国,后来怎样渐次吞并,归于统一的”呢?这一个问题,我请在第七章里头解答。
【第六章】汉族以外的诸族
第一节 獯(xūn)粥(yù)
中国人决不是单纯的民族。以前所讲的,都是汉族的历史,这是因为叙述上的方便,不能把各族的历史,都搅在一起,以致麻烦。现在汉族的历史,已经讲到统一时代了,就得把汉族以外的各族,都讲述一过。
中国人向来称异族为“夷”、“蛮”、“戎”、“狄”,这四个字,是“因其所居的方位而称之”,参看下章。不是种族的名词。若用这四个宇来分别种族,一定要陷于误谬的。到后世,这四个字的称呼,也有不按着方位的(譬如狄侵入东方,仍旧称他为狄)。然而这是后起的事,到这时候,能够认明他的种族,居地虽然变换,还用旧名称称他。——种族的关系,已经纷乱得不可究诘了。
同汉族杂居最久,而关系又最密切的,便是獯粥。獯粥,又唤做猃狁,后世唤做匈奴《史记索隐》(《匈奴列传》):“晋灼曰:匈奴,尧时曰:獯粥,周曰猃允。”都是一音之转;这两个字的合音,便是混,又写作昆,写作串,写畎,写作犬,到后世又写作胡。《诗·皇矣》:“串夷载路”,《郑笺》,“串夷,即混夷,西戎国名也。”《正义》:“《书传》作畎夷,盖畎混声相近,后世而作字异耳。或作犬夷,犬即畎字之省也。”古代所谓西戎北狄,都是这一种人。何以知道呢?因为除这一族之外,可称为戎狄的,只有汉时之所谓羌,而据汉朝的事情看起来,羌人在古代,和汉族实在没甚交涉,看本章和第三篇所述羌人的事情自明。太史公《匈奴列传》把古代的戎和狄都混杂在一起,或讥其不能分别,殊不知道戎和狄本没有种族上的区别的。
这一族古代的根据地,也在黄河流域;到后世,才渐次退却到阴山山脉一带;再退却而至漠北,再退却而到如今俄领中央亚细亚一带,而入欧洲。参看第二篇。误以为汉时的匈奴,在三代以前,就据有漠南北的,却是大误。漠南的南部,虽有“分散溪谷”的小种落,然而不是他重要的根据地。至于漠北,则三代以前,大抵是丁令的地方。所以《尚书大传》说“北方之极,自丁令北至于积雪之野”。
这一族的根据地,大约在汉族的西北。所以《史记》说“黄帝北伐獯粥,而邑于涿鹿之阿”;见第三章第二节。《墨子》说尧“北教八狄”;尧都太原。可见得这一族,从古以来,就占据如今直隶、山西的北半省。至于陕西,更是他的大本营。所以《史记》上说“夏道衰,而公刘失其有余岁。周西伯伐畎夷氏。后十有余年,武王伐纣,而营雒邑,复居于酆鄗,放逐戎夷泾洛之北”。洛,如今陕西洛水。可见得周从受封以后,历代和此族竞争。幽王被弑以后,此族“遂取周之焦获,而居于泾渭之间”。《诗》:“猃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毛传》以为宣王时候的诗;恐不如《史记》之确。《尔雅·释地》“周有焦获”。郭璞注: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池阳,如今陕西的泾阳县。镐,方,无可考。
于是平王东迁,直到秦文公手里,才把岐丰的地方收回。见上章第一节。秦穆公时,“开国十二,辟地千里”,这是《秦本纪》上的话,《匈奴列传》说“西戎八国服于秦”。这一族在泾渭上游,便无从肆其凶焰了。其在陕西东部,也给晋国人所攘,居于圁、洛之间,圁就是《汉书·地理志》上郡白土的圜水,《清一统志》说是在陕西葭县入河的秃尾河。谓之白狄。《史记》说“号曰赤狄白翟”,误。其入侵入东方的,谓之赤翟。赤翟的境域,从晋国的蒲,如今山西的隰县。屈如今山西的吉县。起,绵延向东,和齐、鲁、卫接界。邢、卫、宋、鲁、齐、晋、郑,都颇受其害。其种落,有东山皋落氏、如今山西的昔阳县。廧咎如、如今山西的乐平县。潞氏、如今山西的潞县。甲氏、如今直隶的鸡泽县。留吁、如今山西的屯留县。铎辰,如今山西的长治县。都给晋国人灭掉。白狄也有侵入东方的,就是肥、如今直隶的藁城县。鼓、如今直隶的晋县。鲜虞。如今直隶的定县。肥、鼓亦灭于晋,鲜虞到战国时谓之中山,灭于赵。又有扬拒、如今河南偃师附近,泉皋、如今河南洛阳县西南。
伊洛之戎,《左传》杜注“居伊水洛水之间”。地都入于周。又有蛮氏、如今河南的临汝县,亦称茅戎,因为他本居茅津,茅津,在如今山西的平陆县。骊戎,如今陕西的临潼县。地亦入于晋。于是这一族在山、陕、直隶的南部和河南的,几于全给汉族征服,以上说赤狄白狄,据《春秋大事表》。其未尝服属的,都在甘肃和直隶、山、陕三省的北边。《史记》上叙述他的形势道:“自陇以西,有绵诸、如今甘肃的天水县。绲戎、亦在天水境。翟豲之戎;如今陕西南郑县境。岐梁山泾漆之北,有义渠、如今甘肃宁县、庆阳县境。大荔、如今陕西的大荔县。乌氏、如今甘肃的泾川县。朐衍之戎;如今甘肃的灵武县。晋北有林胡、如今山西的朔县。楼烦之戎;如今山西的崞县。燕北有东胡山戎;见下节。各分散溪谷、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
列国的开拓,便是“赵有代、句注之北,句注,如今的雁门山。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河西、上郡入秦之后,秦、赵、燕三国,边于匈奴。……秦昭王时……伐残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赵武灵王……北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集解》“徐广曰在朔方”。而置云中、雁门、代郡……燕亦筑长城,自造阳《集解》“韦昭曰:地名,在上谷。”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大抵这时候,这一族在甘肃和山、陕、直隶北边的,都是“分散溪谷”的小部落;所以汉族开拓,毫无抵抗之力。汉族所以要筑长城,也是要防这些小部落侵盗的缘故。像后世的匈奴、突厥……原不是长城所能防。后人议论秦始皇的筑长城,有人说他“立万世夷夏之防”,固然迂谬可笑。又有人说,筑了长城,还是无用,引后世史事为证,也是陷于“时代错误”的。其中有一族,根据在如今河套之内的,较为强大。大约因为地形平衍易于合群的原故。这个便是秦汉时代的匈奴了。
第二节 东胡
太史公把古代的戎狄算做一族,并不能算他错;然而把东胡和匈奴混在一起,实在是弄错了的。为什么呢?因为东胡之后为“乌桓”、“鲜卑”,乌桓、鲜卑和匈奴,确非同族。
《后汉书》、《三国志》都说:乌桓、鲜卑是东胡之后,东胡为匈奴所破,遗族分保此二山,因名焉。后人因把东胡两个字,当作这一族的本名,乌桓鲜卑,当作后起之名;因而有说东胡就是通古斯Tongus的译音的。依我看起来,却实在不然。为什么呢?据《希腊罗马古史》,“里海以西,黑海以北,古代即有‘辛卑尔族’居之……故今黑海北境,有辛卑尔古城。黑海峡口,初名辛卑峡,而今俄人名乌拉岭一带曰西悉毕尔”。《元史译文证补》。《北史·魏世纪》述鲜卑二字的由来,也说“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东西相去数千里,不谋而合。可见所谓鲜卑,不是“部族以山名”,实在是“山以部族名”的。所以鲜卑部落,分布极广,而乌桓一部,从魏武帝柳城一捷后,就不复见于史,《新唐书》所载乃一极小部落。可见得鲜卑二字,实在是此族的本名。《史记索隐》引服虔“东胡,在匈奴之东,故曰东胡”。《后汉书·乌桓传》“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索隐》引《续汉书》:“桓以之名,乌号为姓。”这么说,东胡二字,是中国人因他居近匈奴,“貤匈奴之名以名之”。好比后世称菲律宾为小吕宋。乌桓二字,是大人健者之名,是一个分部的名称。
这一族在古代,谓之山戎。据《史记·匈奴列传》,公元前706年,“山戎越燕而伐齐,僖公与战于齐郊。其后四十四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北伐山戎,山戎走”,“其后燕有贤将秦开,为质于胡,胡甚信之。归而袭破东胡,东胡却千余里”。这一族的根据地,似乎就是燕所开的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为什么呢?因为后来汉武招致乌桓助防匈奴,所居的也是这五郡塞外。可见得所谓“却千余里”者,就是弃这五郡之地。
有人说鲜卑就是《禹贡》析支的转音(《大戴礼》鲜支渠搜,《史记·五帝本纪》作斯支渠廋)。这话似乎附会,我却以羌俗“氏族无常,或以父母姓为种号”,可见母有姓父无姓,乌桓亦“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又“怒则杀其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乌桓“妻后母,报寡嫂”,羌亦“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嫠嫂”。乌桓“俗贵兵死”,羌亦“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详”。可为古代曾经同居之证。这一族,连亚洲的西北方和北方都有,在古代,似乎也是从中亚高原,分散出去的。《汉书·地理志》:朔方郡有渠搜县。蒋廷锡说就是《禹贡》上的渠搜后世望东北迁徙的(《尚书地理今释》)这一说,假定为确。则析支也可从如今的青海,迁徙到山陕北边。再看下一节貉族迁徙的事实,则析支从山陕北边再迁徙到燕北而为鲜卑,也不足怪了。
第三节 貉
东北方之族,鲜卑而外,还有一个貉。貉这一族,也有说他是东夷的,《说文》羊部:乐方貉。《郑志》答赵商问。“九貉,即九夷。”(《正义》引)也有说他是北狄的,《说文》豸部:“貉,北方豸种”,《孟子·告子篇》赵注:“貉在北方。”到底哪一说可靠呢?我说都不差的。貉是始居北方,后来迁徙到东北方的。《诗·韩奕》:“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郑笺》说:韩王韩城,所抚柔的,是“王畿北面之国”,又说“其后追也。貊也,为猃狁所逼,稍稍东迁”。这十五个字,便是貉族迁徙的历史。
何以知道郑说之确呢?《后汉书·夫余传》:“本秽地。”《三国志》:“耆老自说古之亡人,其印文言秽王之印。国有故城名秽城。盖本灭貉之地,而夫余王其中,自谓亡人,抑有似也。”这几句话,便是《韩奕》郑笺的注脚。“耆老自说古之亡人”,就是貉族人自记其“为猃狁所逼稍稍东迁”的历史。不过《后汉书》说“本秽地”,《三国志》说“本秽貉之地而夫余王其中”,却是错误的。夫余就是秽貉,所以汉朝赏他的印文,还说是秽王之印。傥使夫余另是一个种族,而占据秽貉之地,那印文如何能说秽王之印呢?后汉一朝,和夫余往来极密,决不会弄错的。况且果使如此,是夫余征服秽貉,是战胜攻取了,如何说是亡人呢?貉是种族的本名,秽是水名,貉族的一支,处秽水流域的,谓之秽貉,后来亦单称他为秽。又假用秽字。《水经注》:“清漳迳章武故城西,故秽邑也,枝渎出焉,谓之秽水。”
汉章武县,包括如今的直隶大城、沧两县之境。这秽水,似乎就是秽貉所居的。但是他一个分部不是他的全族。何以知道呢?因为《孟子》说:“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章武决不是不生五谷的地方。可见得这一族的大部分,一定还在如今的长城之北。《后汉书》、《三国志》的四裔传,是同本《魏略》,所以错便同错。《韩奕》的郑笺,一看很不近情理,所以疑心他的人很多。然而“追也,貊也,为猃狁所逼,稍稍东迁”。实在是一段各族迁徙重要的历史。惟郑君读书极博,然后能知之。王肃不知此义,于是解溥彼韩城的韩城为涿郡方城县的寒号城(《水经·圣水注》)。燕师所完的燕为北燕国(《释文》),以便将韩侯牵率到北方去以就貉。巧则巧矣,而不知正不必如此之心劳而日拙也。王符《潜夫论》说:“周宣王时有韩侯,其国近燕。”也就是王肃一派的话。《山海经》根据这一派话,再加之以造作,便说:“貉国在汉水东北,地近于燕,灭之。”更可发一大噱。
所谓汉水,想必是朝鲜的汉江了。他只晓得朝鲜和燕国接界,朝鲜的南边,又有一条汉江;臆想貉国既近于燕,必定也近朝鲜;既近朝鲜,一定也近汉江。就臆造出这十三个字来。殊不知道汉江是汉武帝灭朝鲜后把其地分置四郡的南界,因为这条江是汉朝的南界,所以有汉江之名(据朝鲜金泽荣《韩国小史》,这部书,南通县有刻本)。当北燕未亡之时,这条水,尚未名为汉江也。这一派伪书的不可信如此。
貉族在古代和汉族没甚交涉,然而这一族人,东北走而为夫余,其后为句丽、百济,和中国的关系,却很深的,所以著其缘起如此。
第四节 氐羌
氐羌二族,在古代,大约是根据于中亚高原的;后来分为许多支,在湟水流域和黄河上流两岸的,是汉朝时候所谓羌人。在天山南路的,是汉时西域诸国中的氐羌行国。在祁连山一带的,是月氏。在今四川云南和川边的,汉时谓之西南夷。均见后。其在古代和汉族有交涉的,在氐族为巴,在羌族为鬼方。
《说文》注:“巴蜀,桑中虫也。”《魏略》:《三国志》注引。“氐……其种非一;或号青氐,或号白氐,或号蚺氐,此盖虫之种类,中国人即其服饰而名之也。”可见此族当图腾时代,曾经用虫为标帜。参看严复译甄克思《社会通诠》。据《后汉书》,板楯蛮,世居渝水左右,如今的嘉陵江。其人善于歌舞,汉高祖用他的兵,还定三秦,因而就采他的乐舞,唤做巴渝舞。武王伐纣,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而《尚书大传》说:惟丙午,王逮师前,师乃鼓噪,师乃慆,前歌后舞”,可见武王所用的兵,实在有巴氐在里头。《华阳国志》:“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师勇锐,歌舞以凌之。殷人倒戈,故世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
到战国时,才为秦国所征服。《后汉书》说:“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其君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镞。”又说:“秦昭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汉巴蜀之境,伤害千余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话虽有些荒唐,却也是汉族抚柔这一族的一段历史。
羌人和汉族的交涉,只有《易经》上“高宗伐鬼方”,《文选》李善注引《世本》:“鬼方于汉,则先零戎也。”《赵充国颂》。可证汉族当商朝时候,对于这一族,曾用兵一次。此外无甚关系。《商颂》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又《周书·王会解》,也有氐羌,盖商周之先,都处西方,所以和这两族关系较密。又《商颂》“昔在成汤”云云,自系郑笺所谓“责楚之义,女乃远夷之不如。”后人因而牵合,说高宗的伐鬼方,就是“奋伐荆楚”。近人因而说鬼方就是夔,这是大错了的。请看《诗古微·商颂鲁韩发微》一篇。
第五节 粤
以上所讲的,都是北方的种族,以下就要讲到南方了。南方的种族和汉族最早有交涉的,自然要推黎族,已见第三章第二节,兹不复赘。黎族之外,还有一个极大的种族,就是所谓“粤族”。粤也写作越。近来讲历史的人,对于“黎”、“粤”二族,都不甚加以分别,未免失之笼统。
“黎族”是后世所谓“苗族”,“粤族”是现在所谓“马来人”,这一种人,在古代也是根据在中亚高原的。后来沿横断山脉南下,分布在亚洲沿海之地。凡现在“亚洲的沿海”和地理学上所谓“亚洲大陆的真沿边”,都是这一族人所据的。这个证据甚多,一时不暇细讲。我现在且从中国历史上,举出两条坚证如下:
其(一),这一种人,是有“文身”的风俗的。从历史上看起来,如上所述的地方,都可发现同一的风习。
《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注“雕文,谓刻其肌,以丹青涅之”。《正义》“文身者,谓以丹青文饰其身……雕题交趾者,雕,谓刻也;题,谓额也,谓以丹青雕刻其额,非惟雕额,亦文身也”。案据正义,可知文身与雕题,就是一事。又不火食的风俗,东夷南蛮,也相同。《正义》说“以其地气多暖,虽不火食,不为害也”。南蛮的地方,诚然地气多暖,东夷何尝如此。可见夷蛮确系同族,所以有这同一的风俗。
《汉书·地理志》:粤地……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其君禹后,帝少康之庶子云。封于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史记·吴越世家》,已见第五章第一节。
《后汉书·哀牢传》: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
又《东夷传》:倭地大校在会稽东冶之东,与珠崖儋耳相近。故其法俗多同。《三国志》:男子无大小,皆黥面文身……夏后少康之子,封于会稽,断发文身,以避蛟龙之害。今倭人好沉没捕鱼蛤,亦文身以厌大鱼水禽,后稍以为饰。诸国文身各异,或左或右,或大或小,尊卑有差。以朱丹涂其身体,如中国用粉也。
《后汉书》:马韩……其南界近倭,亦有文身者。弁辰……其国近倭,故颇有文身者。
《北史·流求传》:如今的台湾。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
《南史·扶南传》:文身被发。
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留青日札》曰:某幼时及见今会城住房客名孙禄。父子兄弟,各于两臂背足,刺为花卉、葫芦、鸟兽之形。因国法甚禁,皆在隐处,不令人见。某令解衣,历历按之。亦有五采填者,分明可玩。及询其故,乃曰:业下海为鲜者,必须黥体,方能避蛟龙鲸鲵之害也。方知断发文身,古亦自有;《汉书·地理志》于粤已云。录此者,以见今犹信耳。
其(二),食人的风俗,前文所述的地方也是都有的。
《墨子·鲁问》: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后汉书·南蛮传》引这一段,以为当时的乌浒人。注:“万震《南州异物志》曰:乌浒,地名。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恒出道间,伺候行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不贪其财货,并以其肉为肴菹;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以人掌趾为珍异,以食老也。”《节葬下》:越东有輆沐之国,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左传》僖十九年: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
《南史·毗骞传》: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国内不受估客,往者亦杀而食之,是以商旅不敢至。
《北史·流求传》: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
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战斗杀人,便以所杀人祭其神。
《隋书·真腊传》:城东有神,名“婆多利”。祭用人肉,其王年别杀人,以夜祀祷。
以上两种证据,都系略举。若要全抄起来,还可得许多条。此外,[一],如铜鼓,是这种人所独有的器具,含有宗教上的意味。而铜鼓发见的地方,和我刚才所说这种人分布的地方相合。详见近人《饮冰室文集·中国民族历史上之观察》。[二]《后汉书·南蛮传》“珠崖、儋耳二郡,在海洲上,其渠贵长耳,皆穿而缒之,垂肩三寸”。《淮南子·地形训》说耽耳在北方。也可见得这种人的分布,是沿海而成一半规形。总而言之,现在“亚洲的沿海”,和地理学上所谓“亚洲大陆的真沿边”,都是这一种人所分布的,如今称为马来人,古人则谓之粤。——越——古代所谓东夷者,都是此族;所谓南蛮者,却不是此族。——黎族——为什么古代不称此族为南蛮呢?因为夷蛮戎狄,是和汉族接境的异族,间接的就不在内。参看下章自明。
古代这一族和汉族有交涉的,便是:
嵎夷《书·尧典》:“宅嵎夷,曰暘谷。”《释文》:“马曰:嵎,海嵎也。夷,莱夷也。《尚书考灵曜》及《史记》作禺銕。”《禹贡》青州“嵎夷既略”。《索隐》按《今文尚书》及《帝命验》井作禺銕,在辽西,銕,古夷字也。《说文》土部:“嵎夷,在冀州阳谷,立春日,日直之而出。”山部:“山,在辽西。一曰:嵎銕場谷也。”按《说文》既加“一曰”二字,则“嵎銕易谷也”与“山在辽西”,明非一义。《索隐》:“在辽西”三字,须另为一句。不得认做《今文尚书)和《帝命验》里的话。嵎夷自系莱夷。当以马说为准。
鸟夷《书·禹贡》:冀州“岛夷皮服”,《史记》作鸟。《集解》:“郑玄曰:鸟夷,东北之民,搏食鸟兽者。”《书疏》亦谓“孔读鸟为岛”,则今本岛系误字。扬州“岛夷卉服”。《汉书·地理志》亦作鸟。案《后汉书·度尚传》:“深林远藪椎髻鸟语之人”注“鸟语,谓语声。似鸟也。”《哀牢传》:“其母鸟语。”此亦鸟夷的一义。《孟子》所谓“南蛮舌之人”。
淮夷禹贡:“淮夷珠暨鱼。”《史记集解》:“郑玄曰:淮水之上民也。”
徐戎《说文》,“祁下邑也,鲁东有徐城”,《史记·鲁世家》:“顷公……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集解》:“徐广曰:徐州,在鲁东,今薛县。”《索隐》“……又《郡国志》曰:鲁国薛县,六国时曰徐州”。
其中以[一]莱夷和[二]淮夷徐戎为两大宗。莱夷灭于齐,春秋襄六年。淮泗夷到秦有下,才悉散为人户。《通典》。其南岭以南,则直到秦始皇手里才征服。见第二篇第一章。
第六节 濮
濮族,就是如今的倮儸,《周书·王会解》作卜,“卜人以丹砂。”孙注:“卜人西南之蛮。”王应麟补注:“卜人即濮人。”《说文》作僰,云“犍为蛮夷也。”都是一音之转。长言之则曰“倮儸”,短言之则曰“濮”曰“卜”曰“僰”。唐时称这种人为“乌白蛮”,是中国人以其服饰称之,不是他种族之名。试观《唐书》所载,初里五姓,都是乌蛮,他的妇人衣黑缯;东钦二姓,是白蛮,他的妇人,就都衣白缯可见。元以后仍就其种族之名译音。这种人,就是汉朝时候的夜郎、滇、邛都诸国。他的居地,在黔江、金沙江、大渡河流域,详见第二篇第四章第四节。在古代,和汉族有交涉的,却还在其北。所以韦昭《国语注》,说濮是“南阳之国”。《郑语》。杜预《释例》说:“建宁郡南有百濮夷,濮夷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见《左传》文十六年,建宁,如今湖北的石首县,这种人当周初已与于王会,又《伊尹四方令》:正南亦有百濮。后楚蚡冒得濮之后,就服属于楚。楚国的黔中郡,大概就是这一族的地方。“楚威王时,公元前329至公元前339年。使将军庄蟜将兵循江上,牂牁江。略巴、黔中以西……蟜至滇池……以兵威定属楚。”于是中国的兵力,直达今云南省东北部。“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乃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于是从黔中以西南,仍旧未入中国版图。直到汉武帝时,方才开辟。以上据《汉书·西南夷传》。
【第七章】中国古代的疆域
考究中国古代的疆域,有好几种方法:其(一)是把古人所说“服”的里数和封建的国数来计算。这是有数目字为凭的,似乎最为精确。
《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这其间便有许多异说:
(一)《今文尚书》欧阳夏侯说:谓中国方五千里,《王制正义》引《五经异义》。史迁同。《诗·商颂正义》:按《史记·夏本纪》,今天子之国以外五百里甸服……甸服外五百里侯服……侯服外五百里绥服……绥服外五百里要服……要服外五百里荒服。
(二)《古文尚书》说:五服旁五千里,相距万里。《王制正义》引《五经异义》。
(三)贾逵、马融:……甸服之外,每百里为差,所纳总秸粟米者,是甸服之外,特为此数;其侯服之外,每言三百二百里者,还就其服之内别为名耳,非是服外更有其地。《诗·商颂正义》。是为三千里,相距方六千里。《禹贡正义》。
许慎、郑玄都是从古文尚书说的,而其间又有异同。许慎只说:“以今汉地考之,自黑水至东海,衡山之阳至于朔方,经略万里”,所以从《古文尚书》说。《王制正义》引《异义》。郑玄的意思,却分别出黄帝、尧、舜和三代之末疆域不同来。他又说周初的疆域也比殷朝大,所以他注《易系辞》“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道:
一君二民,谓黄帝尧舜。谓地方万里,为方千里者百。中国之民居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九;夷狄之民居千里者五十一。是中国夷狄,二民共事一君。二君一民,谓三代之末。以地方五千里,一君有五千里之土。五五二十五,更足以一君二十五,始满千里之方五十,乃当尧舜一民之地;故云二君一民。实无此二君一民,假之以地为优劣也。《王制正义》、《职方》贾疏:“……先生之作土有三焉:若太平之时,土广万里,中国七千;中平之世,土广七千,中国五千;衰末之世:土广五千,中国三千。
所以他注《皋陶谟》:“弼成五服,至于五千”,也说:
……尧制五服,服各五百里;要服之内四千里曰九州,其外荒服曰四海。禹所弼五服之残数,亦每服者合五百里,故有万里之界焉。他说:“《禹贡》……每言五百里一服者,是尧旧服;每服之外,更言三百里、二百里者,是禹所弼之残数。”《商颂正义》。他之所以如此说,实在因为要牵合《周官·职方氏》服数之故。案《职方氏》:
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他注“弼成五服”便说:
去王城五百里曰甸服;其弼当侯服,去王城千里;其外五百里为侯服,当甸服,去王城一千五百里;其弼当男服,去王城二千里;又其外五百里为绥服,当采服,去王城二千五百里;其弼当卫服,去王城三千里;其外五百里为要服,与周要这个字是错的,应当作蛮。服相当,去王城三千五百里;四面相距为七千里,是九州之内也……要服之弼,当其夷服,去王城四千里;又其外五百里曰荒服,当镇服;其弼当蕃服,去王城五千里;四面相距,为方万里也。
再把封建的国数合起来,也是如此。案《异义》:“《公羊》说:殷三千诸侯,周千八百诸侯。《古春秋左氏》说: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唐虞之地万里,容百里地万国。其侯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余为天子闲田。许慎按《易》曰:万国咸宁。《尚书》曰:协和万人,从左氏说。”郑玄便驳他道:诸侯多少,异世不同。万国者谓唐虞之制也。武王伐纣,三分有二,八百诸侯,则殷末诸侯千二百也。至周公制礼之后,准王制,千七百七十三国,而言周千者,举其全数。《王制正义》。
他这一驳,也因为要牵合《周礼》之故:
《王制》: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闲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朌;其余以禄士,以为闲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
《周官·职方氏》: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郑注》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得十一有奇,云七伯者,字之误也。
郑玄注《王制》说:“禹承尧舜……诸侯之地,有方百里,有方七十里,有方五十里……”既然说是万国,则“要服之内,地方七千里,乃能容之。《正义》引郑注《皋陶谟》“州十有二师”道:“……犹用要服之内为九州,州立十二人为诸侯师;盖百国一师,则州十有二师,则每州千二百国也。八州九千六百国,其余四百国在畿内。”夏末既衰,夷狄内侵,诸侯相并,土地减,国数少。殷汤承之,更制中国方三千里之界,亦分为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国焉。周公复唐虞之旧域,分其五服为九;其要服之内,亦方七千里;而因殷诸侯之数,广其土,增其爵耳”。
这许多数目字,一味望空打官司,决无解决之理。要解决他,只有两法:其一,咱们本想靠里数来考见疆域的,现在反要有一个大略的疆域,来考核他的数目字,谁对谁不对。其二,就是根据当时所有的国数,来评判他们的说法。然而古代的疆域,就靠得住的大略,也不容易说出来。他们辩论的方法,有一种,说《汉书·地理志》,“所言山川,不出《禹贡》之域”。要想把《汉志》上的里数,来校勘“服”的里数,总算差强人意。然而辩护起来,又有一种巧法,说一种是据“虚空鸟路,方直而计之”;一种是据“着地人迹,屈曲而量之”。《禹贡正义》这么一来,就有确定的疆域,也无从和他们核算里数了。第一个法子,就不能用。第二个法子,他们本来说是“设法”的,《王制职方》郑注。并没说真有这许多国,更无从和他们核算。那么,咱们第一种方法,想把服的里数和封建的国数来考古代疆域的,就算失败了,请换第二种方法。
第二种方法,是把古人所说的“州”,来考古代的疆域。古人所说的州有三种:
(一)《禹贡》:冀州,《公羊》庄十年疏引郑注……两河间曰冀州。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扬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
(二)《尔雅·释地》:两河间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汉南曰荆州,江南曰扬州,济、河间曰兖州,济东曰徐州,燕曰幽州,齐曰营州。《吕氏春秋》:“河汉之间为豫州,周也。两河间曰冀州,晋也。河、济间曰兖州,卫也。东方为青州,齐也。泗上为徐州,鲁也。东南为扬州,越也。南方为荆州,楚也。西方为雍州,秦也。北方为幽州,燕也。”和《尔雅》的说法相合。
(三)《周官·夏官·职方氏》:东南曰扬州,正南曰荆州,河南曰豫州,正东曰青州,河东曰兖州,正西曰雍州,东北曰幽州,河内曰冀州,正北曰并州。
《尔雅》郭璞注:“此盖殷制”,《释文》引李巡,《诗·周南·召南谱疏》引孙炎说同;又《周礼》到底靠得住与否,咱们且都不必管他。把这三种说法校对起来,《尔雅》较《禹贡》少一个梁州,而多一个幽州。《职方》又少一个徐州,而多一个并州。贾疏说:“以徐梁二州之雍青,分冀州以为幽并也。”咱们也且承认他是正确的。从实际上论起来,殷周除盛时不敢说外,雍州的境界,必较《禹贡》为小;梁州有无不可知。《书·尧典》(伪古文分为《舜典》):“肇十有二州”,《史记集解》:马融曰:禹平水上,置九州;舜以冀州之北广大,分置并州;燕齐辽远,分燕置幽州,齐为营州……”《尔雅·释文》引郑玄说:“舜以青州越海,而分齐为营州;冀州南北太远,分卫为并州,燕以北为幽州。”《汉书·地理志》说:“尧遭洪水……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伏生《尚书大传》则“肇”作“兆”,郑注云:“兆,域也。为营域以祭十二州之分星也。”(《仪礼通解续》)则并不作分州解。这十二州的分,在什么时候,也暂不必管他。照马、郑的说法,疆域和《禹贡》的九州,也没甚大出入。把《禹贡》的九州,核起如今的地方来,则冀州当今直隶、山西二省;兖州跨今直隶、山东二省;青州当今山东省的东北部;徐州当今山东省的南部和江苏、安徽二省的北部;荆州大略当今湖北、湖南两省,豫州大略当今河南,都无疑义;这是大略说的,并不精确。只有雍梁二州的黑水、扬州的海,是一个疑问。依我看起来,第三章第二节所说的黑水,似乎是靠得住的。扬州的海,还是郑注“自淮而至海以东也”之说可靠;《公羊》庄十年疏。《伪孔传》“南至海”之说,实在不可从。那么,扬州的境域,当今江苏、安徽两省的大部分,除去淮北。和江西、鄱阳湖一带,浙江太湖流域的一部分;雍州当今陕、甘两省,包括青海的大部;梁州包括四川和川边。云南省的北部——金沙江流域——或者也在其内。禹贡的九州,较今内地十八省:少两广、云、贵、福建,而多川边、青海,或者包括如今奉天省的一部分方法来核对他。
这一种方法,因为他有山川以做封域的证据,比第一种说法,靠得住许多。但是咱们还要用一种方法来核对他。
第三种方法,便是考校古人所说“疆域的四至”。
[一]《史记·五帝本纪》:东至于海,登丸山《集解》:“徐广曰:丸,一作凡。骃案《地理志》曰:丸山,在琅邪朱虚县。”案如今《汉书·地理志》作凡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集解》:“韦昭曰:在龙右。登鸡头;《索隐》:“山名也。后汉王孟塞鸡头首,在陇西……”南至于江,登熊、湘;《集解》:“骃案《封禅书》曰:南伐至于召陵,登熊山,《地理志》曰:湘山,在长沙益阳县。”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案这是指黄帝的。
[二]又南抚交址北发,《索隐》:“当云北户”。西戎、析支、渠搜、氏、羌,《索隐》:“西戎,上少一西字。”北山戎、发,息慎,《索隐》:“……《汉书》:北发是北方国名……山戎下少一北字。”东长、鸟夷。《索隐》:“长字下少一夷字……今按《大戴礼》亦云长夷,则长是夷号。”案这是说舜的。
[三]《书·禹贡》: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
[四]《礼记·王制》:自恒山至于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于江,千里而近;自江至于衡山,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东海,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于流沙,千里而遥。西不尽流沙,南不尽衡山,东不尽东海,北不尽恒山。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
[五]《尔雅·释地》: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邠国,南至于濮铅,北至于祝栗,谓之四极;觚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夷蛮戎狄的数目,《尔雅》和《明堂位》不同。《明堂位》是九夷、八蛮、六戎、五狄。但郑笺《诗·蓼萧序》,同现在的《尔雅》相同;注《周官·职方布宪》,又和《明堂位》相同。《蓼萧序疏》说:“数既不同,而俱云《尔雅》,则《尔雅》本有两文。”又说:“李巡所注的《尔雅》,是属于最后一种。”《周官·职方氏》,是作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职方》贾疏说:《尔雅》所说是夏制,《大戴礼》卢辩注,又说这是殷制。“夏之夷国,东方十,南方六,西方九,北方十有三。”我说夷蛮戎狄,是古代居于四方的异族之名。是以方位论,不是以种族论(见上章),现在要靠他考见当时的种族,既不可能。至国数,则郑志答商问,说“无别国之名,故不定”(《蓼萧序疏》)。其实这种部落,也未必能称为国家。要靠他考见古代的疆域,也做不到。所以数目字的异同,可以置诸不论不议之列。既然是按四方的方位说,不是以种族论,自然用不着添出闽貉两种来,所以《周官》是靠不住的。《王正义》引李巡《尔雅》注,九夷、八蛮等,都有国别之名,这个更不可信了。
以上几种说法,第[一]种是说黄帝足迹所至,上文说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下文说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姑且不论他。第[二][三][四][五]种,都是说当时“疆域四至”的,[三]说明“四海”,[四]说明“四海之内”,较为精确;[五]把“四海”、“四荒”、“四极”,分做三层,更为清楚。咱们现在且从此研究起。《尔雅》郭注说:四极,“皆四方极远之国”;四荒,“次四极者”;四海,“次四荒者”。但是我有点疑心,《大戴礼·千乘篇》:“东辟之民曰夷……至于大远……南辟之民曰蛮……至于大远……西辟之民曰戎……至于大远……北辟之民曰狄……至于大远……”这“大远”,分明是次于四海的,不应反在四荒之外。再看邠国,《说文》引作汃,说“西极之水也”。
邠是西极,汃是西极之水,这个同没有解释一样。但汃、邠是同音字,邠就是豳,《释文》:“邠,本或作豳。”文颖《上林赋》注和《白贴》引《尔雅》,都作豳。是公刘所邑。濮铅,已见上章第六节;祝栗,邵晋涵《尔雅正义》说就是涿鹿的声转,涿鹿,见第三章第二节。把邠国和濮铅的位置校勘起来,也在情理之中。地方都不很远:孤竹则《汉书·地理志》说辽西郡令支县如今直隶的卢龙县。有孤竹城,比涿鹿远;西王母则《淮南子·地形训》说“在流沙之滨”,比邠国远;北户,后世的史传,还可考见是后印度半岛粤族的风俗,他们的户都是向北。比濮铅远;只有日下,指不出确实的地方,然而就三种比较起来,断不得远于太远,这么说,“四极”断不在“四荒”之外。参看朱绪曾《闲有益斋经论·西至于濮》一篇。郭注怕是弄错了的。我们可以疏通证明,说:
[一]《王制》的东海、流沙、衡山、恒山,是当时中国的边界;自此以外,谓之四夷。《禹贡》所说的也属于这一种。
[二]《尔雅》的泰远、邠国、濮铅、祝栗,是比这远一层的;黄帝所到的地方,和这一说相近。假定祝栗是涿鹿的声转。
[三]日下、西王母、北户、孤竹,是更远一层,舜时声教所到的地方,和这个相近。北发当作北户,不必说了。山戎在孤竹附近,春秋时还是如此。《大戴礼·少闲篇》,“昔虞舜以天德嗣尧……西王母来献其白琯。”都可以做证据。
但是还有个疑问,《尔雅》所说“距齐州以南戴日为丹穴,北戴斗极为空峒,东至日所出为太平,西至日所入为大蒙”又是什么地方呢?我说这个怕是“根据天象推算出来的,未必实有其地”。古人说天有九野《淮南子·天文训》。就说地有九州;《淮南子·天文训》和《地形训》。又斗九星主九州,见《续汉志·天文志》注。说地有十二州,天上也就有十二次舍;见《史记·天官书》正义。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三参物,三三为九……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淮南子·天文训》。就有大九州,比中国加八十一倍之说;《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邹衍的说法。《史记》说他,“先列中国名山大川,通谷禽兽,水土所殖,物类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明系凭虚推测。大九州之名,见于《淮南子·地形训》。又《周官·职方》贾疏,“……但自神农以上,有大九州:桂州,迎州,神州之等。至黄帝以来,德不及远,惟于神州之内,分为九州,故《括地象》云,昆仑东南万五千里,名曰神州是也”。但都无从考校。可见得全是凭虚推测。无论那一个社会里,天文学总发达得很早。两极之下,“夏有不释之冰”,“物有朝生暮获”,见《周髀》。虽不必亲历其境,据着天象,都可以算得出来的。丹穴、空峒、太平、大蒙,不过就“戴日”、“戴斗极”、“日所出”、“日所入”之处,替他立个名目罢了,如何能指实其地呢?
以上所说,把古人所说中国疆域的大略,总算弄清楚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便是如上所说,就是古代“实力所至”呢?还是“实力所至,和声教所及,还是有区别的”呢?若说是有区别,那实力是“如何渐次扩充”的呢?实力所到的地方,还是“时有赢缩”的呢?还是“一进而不复退”的呢?那么,实力自然是“渐次扩充”的,而且决不能没有赢缩。要考见其中的真相,最好把“真正的封建”所及的地方,来做标准。古人所用封建两个字,意义实太广漠。真是征服异族,把他的地方,来封自己的同姓懿亲,可以称为封建。若本来是各居其国,各子其民,不过因国势的强弱,暂时表示服从,就不能用这两字。然而古人于此,都没有加以区别。但是夏殷以前,并此而办不到。那么,只得另想一法,把古代帝都所在的地方,来窥测他实力所至。帝喾以前,连帝都所在,也是茫昧的。
只有《帝王世纪》,于古代帝王一一载其年代都邑。然而这部书很靠不住,江艮庭说:皇甫谧所说的话,没有一句靠得住的。据第一章第四节所考,可见得尧舜禹三代,都建都在太原,而禹又兼都阳城,到桀还是在阳城的。商周之先,都是从如今的陕西,用兵于河南,得手之后,就直打到如今山东的东部,江苏、安徽的北部。至于河南的西南部、湖北的西北部,也是竞争时候紧要的地方。可见古代汉族的实力:在陕西省里,限于渭水流域;在山西省里,限于太原以南;在直隶省里,限于恒山以南;河南一省,除西南一部外,大概全在汉族势力范围之内;山东的东部,半岛部。却就是异族;江苏、安徽的淮域,虽是异族,总算是关系较深的;对于湖北,仅及于汉水流域,江域还是没有设开辟的地方。参看第四、五、六三章。周初封建的国,也还是如此。齐、晋、楚初封的时候,都是和异族接境的。秦、吴、越等国,是封在蛮夷之地。关于周代封建的国,可以参看《春秋大事表》中的《列国爵姓及存灭表》。长江流域和直隶山陕的北部、甘肃的东部、山东的东北部的开辟,都是东周以后的事;南岭以南,当时代还不过仅有端倪,到秦汉时代才完全征服的。看前文所说的事情,已经很明白了。咱们现在,更把秦朝所设的三十六郡哪几郡是战国时代哪一国的地方,来考校一下,便更觉得清楚。
太原、钜鹿、云中、雁门、代、邯郸,这几郡,都是赵国的地方。
上党、三川、颍川、南阳是周朝的地方,其余都是韩国的地方。
河东、东郡、上郡,这是魏国的地方。
南郡、九江、泗水、会稽、汉中、砀、薛、长沙,这是楚国的地方。
齐、琅邪,这是齐国的地方。
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这是燕国的地方。
此外巴蜀两郡,是灭蜀之后置的。陇西、北地两郡,是义渠的地方。内史所属,是秦国的旧地。南海、桂林、象三郡,是秦始皇并天下之后,略取南越的地方置的。见第二篇第一章。还有九原郡,也是并天下之后所置。三十六郡,据《汉书·地理志》。
【第八章】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
第一节 古代社会的阶级制度
三代以前的社会和后世大不相同,是人人知道的,但是三代以前的社会,究竟是怎样一种组织呢?
大凡天下之事,没有不由分而合的。古代交通未便,一水一山之隔,人民就不相往来,自然要分做无数小部落。既然分做无数小部落,自然免不掉争斗;既然要互相争斗,自然总有个胜败;“胜的人是征服者”,“败的人是被征服者”,社会上就生出“平民”、“贵族”两阶级,权利义务,种种不同。这是把古书随手一翻,就可以见得的。譬如《尧典》说“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九族,百姓,黎民,等级层次,分得很为清楚。但是天下无论什么暴力,总是百年或数十年就过去的;古代这一种阶级社会,却持续到数千年,这是什么道理呢?要明白这个道理,就不得不考察当时“贵族社会自身的组织”。
人类最初的团结,总是血统上的关系。这个便唤做“族”。所以《白虎通》说:“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依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所谓九族是:
父属四:各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这是今《戴礼》、《尚书》欧阳说。见《诗葛藟正义》引《五经异义》。古文家把“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算做九族(《书·尧典释文》),则是九世,不是九族了。
再从竖里头算起来,就有所谓“九世”。这便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再由此而旁推之,就成了一篇《尔雅》上的释亲。《礼记大传》上所谓“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是说得最概括的。有这横竖两义,就把血族里头的人团结起来了。
但是这种团结,范围究竟还不十分大;出于九族九世以外的人,又想个甚么法子呢?《白虎通》说: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
有了“宗法”,便把血族团体里头的人无论亲疏远近都团结了起来;横里头的范围也广,竖里头的时间也持久了。所以宗法,实在是“古代贵族社会组织的根柢”。
宗法社会里,最重的就是“宗子”。这个宗子,便是代表始祖的。譬如有个人,征服了一处地方,他在这地方,就做了王,这便是“太祖甲”。他的嫡长子,接续他做王的,便是“大宗乙”;他还有庶子“次乙”,分封出去,做个诸侯,这个便是“小宗”。但是因为他做了诸侯,他的子孙,也奉祀他做大祖;他的嫡系,接续他做诸侯的,也唤做大宗。那么,次乙的子孙,对于乙这一支,固然是个小宗;对于次乙的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却是个大宗。做大夫的,傥然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给子弟,也是如此。这个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大传》所谓“别子为祖”;次乙的嫡系接续下去做诸侯的,便是所谓“继别为宗”。普通的所谓“宗”,本来是“五世则迁”的;这个“继别”的“大宗”,却是“百世不迁”。凡是大祖的子孙,他都有收恤他的义务;这许多人,也都有尊敬他的义务。那么,有了一个宗子,就把从始祖相传下来的人都团结不散,而且历久不敝了。《大传》所谓“同姓从宗合族属”。
单是把这许多人团结在一块,原没有什么道理,但是当时所谓“为祖”的“别子”,都是有土地的——不是诸侯,就是大夫——所以继“别子”而为“宗子”的,都有收恤族人的力量;他的族人为自卫起见,要保守自己族里的财产,也不得不尽辅翼宗子的责任。这件事情的内容:便是有一个人,占据了一片土地,把这土地上的出产和附属于这土地的人民的劳力,来养活自己一族的人。自己族里的人,便帮同他管理这一片土地上的事务。傥然土地大了,一个人管辖不来,便把自己的族人分派一个出去。这分派出去的族人,管理他所受分的土地,也用这个法子,这便是古代的“封建政体”。所以封建政体,是从“族制”发达而成的。
傥然一族的人,始终住在一处,并没有分散出去,这一处地方上,也并没有别一族的人和他杂居,原用不着这种法子。所以宗法之起,是为对抗异族而设的。
所以在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说做一串。所以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大传》。把一国的事情和一家的事情,看做一橛。所以看得“孝”那么重,——因为一个孝字,就把全社会——贵族社会——所以自卫的道理,都包括在里头。
所以在古代,天子要“抚诸侯”,诸侯要“尊天子”,也只是宗子收恤族人,族人尊敬宗子的道理。列国之间,要“讲信修睦”,也只是同宗的人或者同族的人互相亲爱,和全体社会是无关的。
再进一步,要扶持同族的人,叫他都不失掉固有的位置,就有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之法。《尚书大传》说:
古者诸侯始受封,则有采地:百里诸侯以三十里,七十里诸侯以二十里,五十里诸侯以十五里。其后子孙虽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其子孙贤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谓兴灭国,继绝世。《路史·国名纪》四。
他们同族不但都有分地,而且一有分地,就是互相扶持,叫他永久弗失。当时的贵族社会,有如此“精密”、“广大”、“持久”的组织,平民社会,如何同他对抗呢?无怪“阶级制度”要持续至数千年之久了。
然则这种制度,到后来是怎样破坏掉的呢?这个仍出于“贵族团体自身的破裂”。古人论封建制度的说得好,做了皇帝,分封自己的弟兄子侄,出去做诸侯王。初封出去的时候,是亲的;隔了几代,就是路人了。怎不要互相猜忌?况且有国有家,原是利之所在,怎叫人不要互相争夺?况且初行分封制的时代,总是地广人稀;得了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的地方。四面八方,凭着你去开辟,总不会和人家触接。到后世就不然了。你要开拓,就得要侵占人家的地方,怎不要互相冲突?互相冲突就总有灭亡的人。诸侯相互之间是如此,卿大夫相互之间也是如此,譬如晋国的六卿,互相吞并。所以古代的封建,是夺了异族的地方来分给自己的人。到了后世,便变做自己的“伯叔兄弟”,或者是“母党”、“妻党”的人,互相争夺。争夺之后,丧失产业的,便做了平民。少数的人所兼并的土地愈多,就丧失土地变做平民的人亦愈多。那么,古代的阶级社会就渐渐地崩坏而变为平民社会了。所以古代做官的人,都是所谓“世卿”,到后世却变做了“游士”。古代当兵的人,都是所谓“士”之一族,到后世却渐渐普及于全国的人,都是这一个道理。见后。
第二节 封建
古代社会的阶级制度,既然明白,就可以进而观古代的“封建制度”了。
用后世人的眼光看起来,封建的诸侯,和不世袭的命官,是大相径庭的。在古代的人看起来,却没有什么根本上的区别。为什么呢?外诸侯有分地的,内里的公卿大夫也是有分地的;其或治民,或不治民;或世袭,或不世袭;不过因所处的地位不同渐渐的生出区别来,根上的观念总是一样——就是把一定的土地,分给同宗族的人。——所以古人说起“官制”或“封建制度”来,总是把外诸侯和内里的公卿大夫连类并举。
《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制农田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
《孟子·万章》下篇,载孟子答北宫錡的问,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和《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异。又说“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则和《王制》似异实同。又《孟子》说:“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王制》说:“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也小异。其余都同。又《春秋繁露》说:“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较《孟子》、《王制》为详。《孟子》记北宫錡的问,明说所问的是“周室之班爵禄”。《春秋繁露》也明说所说的是周制。至于《王制》,则《白虎通·爵篇》说:“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三等者,法三光也……质家者据天,故法三光;文家者据地,故法五行。含文嘉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凡五等,谓公侯伯子男也。此据周制也。”更明说他是周制。《白虎通》又说:“殷爵三等,谓公侯伯也……合,子男从伯……或曰合从子……地有三等不变……令公居百里,侯居七十里……”又《王制正义》:“《礼纬含文嘉》曰:殷正尚白,白者兼正中,故三等。夏尚黑,亦从三等。”那么,五等之爵,是周所独有的。
至于古文家的说法,却和今文家不同。他们虽也说周爵五等,而说封土则大异。案《周官·大司徒》说:
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叁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叁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郑玄注《王制》说:
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以为一,则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异畿内谓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后为公,及有功之诸侯:大者地方五百里;其次侯,四百里;其次伯,三百里;其次子,二百里;其次男,百里。所因殷之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惟天子畿内不增,以禄群臣,不主为治民。
郑氏此说,羌无证据,征诸古书,又实在没有这么一回事,《东塾读书记》卷七,有一条论此事甚核。所以就相信《周礼》的人,也不敢说他曾经实行。所以实在未敢赞同。
但是实际上,封地的大小,也并没有什么争辩头。为什么呢?无论“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百里”,总不过是一种制度。无论什么制度,行的时候,总不能没有差池;何况封建?初封的时候,就算是照定制的,到后来或扩充,或侵削,也总是事实上的问题。况且封建总不过是施之于一部分之地。一朝之兴,不过于实力所及之地灭掉旧国,封建自己的宗族;其余的地方,总是因循其旧的。那么,焉得有整齐划一的制度呢?
天子和诸侯的关系,经传上所说,咱们也且把他写在下面,但是这种制度,也未必完全实行。就行之也未必能久,这也是无待于言的。
第[一]是管辖上的关系。《王制》说:
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郑注》二伯,说“《春秋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公羊》隐五年传文。则郑氏虽以此为殷制,也以为周朝亦是如此。又武王灭商,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王制》这所说的,也明是周制。郑氏以《王制》多为殷制,又或以为夏制,都以其和《周礼》不合,勉强立说的,不足为据。
第[二]是往来交际的关系。《王制》说:
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祡,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正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归假于祖祢,用特。
《王制》这一段,全根据于《尚书·尧典》伪古文分为《舜典》。和《白虎通·巡守篇》所引的《书大传》,想必是今文书说。
又《白虎通》:“因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年一巡守。三年,二伯出述职黜陟;一年物有所终始,岁有所成,方伯行国;时有所生,诸侯行邑。”《公羊》隐八年《何注》,也说“三年一使三公黜陟,五年亲自巡狩”。桓元年《注》,“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二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则又与王制不同。这都是今文家说。
至古文家说,却又不同。案《周官·大行人》: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壹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壹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壹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壹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壹见,各以其所宝贵为挚。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徧存;三岁徧省;五岁徧省;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十有一岁,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修法则;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又《左传》昭十三年:
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
许慎《五经异义》以今文说为虞夏制,《左传》所说为周礼;贾逵、服虔以《左传》所说为天子之法;崔氏以为朝霸主之法。郑玄则以为五年一小聘,比年一大聘,三年一朝,是晋文霸时所制。虞夏之制,诸侯岁朝;而虞五年一巡守,夏六年一巡守。《周礼》所说,是周制;《左传》所说,不知何代之礼。均见《王制正义》。又《王制疏》引《五经异义》:“《公羊》说:诸侯四时见天子及相聘,皆日朝……卒而相逢于路曰遇。古周礼说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觐,冬曰遇(案见《周官·大宗伯》),许慎……从《周官》说,郑驳之云……朝通名,如郑此言,《公羊》言其总号,《周官》指其别名。《异义》,天子聘诸侯,《公羊》说:天子无下聘义,《周官》说:间问以谕诸侯之志,许慎……从《周官》说,郑无驳,与许慎同也。”
又《孟子·告子篇》“天子适诸侯曰巡守,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梁惠王》篇:“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以为晏子之言。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以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白虎通·考黜篇》说:“诸侯所以考黜何?王者所以勉贤抑恶,重民之至也。《尚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下文胪列黜陟的办法,更为详细。怕和《王制》所载,同是一种空话,未必真能实行的。
第三节 官制
至于内爵,则是以公、卿、大夫,分为三等的。所以《白虎通》说:“公卿大夫何谓也?内爵称也。”又说:“内爵所以三等何?亦法三光也。所以不变质文何?内者为本,故不改内也。”这是说商朝内外爵皆三等;周朝改商朝的公一等,侯一等,伯子男一等,为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至于内爵则不改。这是天子之制至于诸侯,却是《王制》所说“上大夫卿,《白虎通》引少一个卿字,然而《白虎通》只说“诸侯所以无公爵者,下天子也”。没有说诸侯无卿爵,则其以上大夫为卿可知。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所以《白虎通》引这句话,又说明道:“此谓诸侯臣也。”
设官的数目,则是以三递乘的。《王制》说:“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昏义》同。《北堂书钞》卷五十引《五经异义》、《今尚书》夏侯、欧阳说亦同。又说明其故道:“凡百二十,在天为星辰,在地为山川。”《白虎通》说:“凡百二十官,下应二十子。”《御览》引《尚书大传》说:“古者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白虎通》同。郑玄注《王制》说这是夏制,他是据着《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把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加起来,得百二十之数;抹掉二十,单说一百,合于古人“举成数”的例;所以如此说法。然而《明堂位》这篇书,本来不甚可信,前人疑之者甚多。郑注《明堂位》说:“周之六卿,其属各六十,则周三百六十官也;此云三百者,记时冬官亡矣。”已经穿凿得不成话。又说:“以夏殷推前后之差,有虞氏官宜六十,夏后氏官宜百二十,殷宜二百四十,不得如此记也。”可见他也有点疑心。案《春秋繁露》说: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外,又有二百四十三下士,合为三百六十三,法天一岁之数。周官三百六十,恐不是像《周官》所说的。周六官,其属各六十,见天官小宰。
畿内的公卿大夫和封于外的诸侯,爵禄都是一样的;所争者,内官但“世禄”而不“世位”,外诸侯则可以父子相继。实际上的权力就大不相同了。《王制》:“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正义》此谓畿内公卿大夫之子,父死之后,得食父之故国采邑之地,不得继父为公卿大夫也);外诸侯,嗣也。”诸侯之国,也是如此,所以春秋讥世卿(见《公羊)隐三年宣十年传)。这是法律上的话,实际上如何,自然另是一问题。
侯国的官,《王制》说:“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春秋繁露》说:公侯伯子男之国,都是三卿,九大夫,二十七士,八十一下士。《繁露》的大夫,就是《王制》的下大夫,其数不合。案《郑注》:“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此文似误脱耳。”则《王制》此节,文有脱误,似以《繁露》为可据。
至其职掌,则《北堂书钞》引《异义》、《今尚书》夏侯、欧阳说:“天子三公:一曰司徒,二曰司马,三曰司空。”《周官》司徒为官疏引《尚书传》“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二曰司马公,三曰司空公。”《韩诗外传》卷八“三公者何?司空、司马、司徒也。”说俱同。《论衡·顺鼓篇》引《尚书大传》“郊社不修,山川不祝,风雨不时,霖雪不降,责于天公;臣多弒主,嬖多杀宗,五品不训,责于人公;城郭不缮,沟池不修,水泉不隆,水为民害,责于地公。”《太平御览·职官部》引《尚书大传》:“百姓不亲,五品不训,则责之司徒;蛮夷猾夏,寇贼奸宄,则责之司马;沟渎壅遏,水为民害,田广不垦,则责之司空。”则天公是司马,人公是司徒,地公是司空。和《韩诗外传》“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之说相合。《白虎通》:“《别名记》曰:司徒典名,司空主地,司马顺天。”至于九卿,各书皆不明言其名称及职事,案《荀子·序官》:
宰爵知宾客祭祀飨食牺牲之牢数,司徒知百宗城郭立器之数,注百宗,百族也。器,所立之器用也。司马知师旅甲兵乘白之数。注白,谓甸徒,犹今之白丁也。或曰:白,当为百,百人也。修宪令,审诗商。注诗商,当为诛赏,字体及声之误。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藏,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视肥境,序五种,省农功,谨蕃藏,以时顺修,使农夫朴力而寡能,注,禁其他能也。治田之事也。修火宪,注,不使非时焚山泽。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注,上所索百物也。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备用,使雕琢文采,不敢专造于家,工师之事也。相阴阳,占祲兆,钻龟陈卦,主攘择五卜,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跛击之事也。注,击读为觋,男巫也。古者以废疾之人主卜筮巫祝之事,故曰伛巫跛觋。修采清,注,采,谓采去其秽,清,谓使之清洁。皆谓除道路秽恶也。易道路,谨盗贼,平室律,以时顺修,使宾旅安而货财通,治市之事也。抃急禁悍,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使暴悍以变,奸邪不作,司寇之事也。本政教,正法则,兼听而时稽之,度其功劳,论其庆赏,以时慎修,使百吏免案与勉同。尽,而众庶不偷,冢宰之事也。
以上所举,除司徒、司马、司空及冢宰外,又得宰、太师、治田、虞师、乡师、工师、伛巫跛击、治市、司寇九官,似即系九卿。冢宰一官,有人说就是司徒兼的。然据《王制》,“冢宰斋戒”和“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分举,分明不是一官;更据荀子此文,似乎确在三公之外。汉承秦制,有九卿而无三公,然而有相国丞相,秦制必沿袭自古,也可证冢宰在三公之外。《周官》地官序官疏引郑《尚书大传》注:“周礼,天子六卿,与太宰、司徒同职者,则谓之司徒公;与宗伯、司马同职者,则谓之司马公;与司寇、司空同职者,则谓之司空公。一公兼二卿,举下以为称。”则似系以意弥缝,并无所本。冢宰似乎没有官属的,百官都属于三公。所以下说:“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郑注“百官,此三官之属。”正和“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的话相合。
古文家之说:则《五经异义》说:“《古周礼》说:天子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无官属,与王同职;故曰:坐而论道,谓之三公。又立三少以为之副,曰少师,少傅、少保、是为三孤。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是为六卿之属。大夫士庶人在官者,凡万二千。”案《伪古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宏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掌邦士,居四时,民地利。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攻《伪古文》的,都说他误据《大戴礼·保傅篇》、《汉书·贾谊传》,把太子的官属,认做天子的三公三孤。又说郑玄注《周官》“乡老二乡则公一人”说:王置六卿,则公有三人也。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卿之教。又他注《尚书·君奭序》,“召公为保,周公为师”,说:此师保为《周礼》师氏保氏,大夫之职。《书疏》。可见得郑玄不主张六卿之上,别有三公三孤。然而《五经异义》所举的古周礼说,确和《伪周官》相同。《周官》朝士,“建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面三槐,三公位焉”,也明说公孤在卿之外。又保氏序官疏引《郑志》“赵商问:案成王《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即三公之号,自有师保之名。成王《周官》,是周公摄政三年事;此《周礼》是周公摄政六年时,则三公自名师保。起之在前,何也?郑答曰:周公左,召公右,兼师保,初时然矣”。赵商所说的《周官》,固然不是现在《伪古文尚书》里的《周官》,然而可见得不伪的《周官》,也确有此文。又看郑玄的答语,虽不承认“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就是三公里的太师太保;却也并没有否认“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之说。又《周礼》虽没叙列公孤之官,然而涉及公孤的地方很多,宰夫,司服,典令,巾车,司常,射人司士,太仆,弁师,小司寇等。见得六卿之外,别有公孤,《周礼》确有此说,并不是造《伪古文尚书》的人杜撰的。
六官之说,《大戴礼·盛德篇》:“古之御政以治天下者;冢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马之官以成圣,司寇之官以成义,司空之官以成礼。”《管子·五行篇》:“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奢龙而辨于东方,得祝融而辨于南方,得大封而辨于西方,得后土而辨于北方。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蚩尤为当时大常为廪者,奢龙为土师,祝融为司徒,大封为司马,后土为李。春者,土师也;夏者,司徒也;秋者,司马也;冬者,李也。”都和《周礼》相合。此外《曲礼》:“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春秋繁露·五行相胜篇》:“木者,司农也……火者,司马也……土者,君之官也,其相司营……金者,司徒也……水者,司寇也。”
《左传》昭十七年郯子说:“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鳲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昭二十九年,蔡墨说:“五行之官,是为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都只说五官。案古人五行之说,土是君象;见第十章第一节。董子说:“土者,君之官也”,其义最古。天、地、人、四时,谓之七始。五官之说,除掉中“土者君之官”,其实只有四官;合着象天地人的三公,似乎是配七始的。《文王世子》:“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疏引《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怕也是就五官里头,除掉四个的。因为总只有这几个官,却要“三光”,“四时”,“五行”,很麻烦的“取象”。所以三公,四邻,五官,也是互相重复。这种错杂不整齐的制度,很合乎历史上自然发达的事实。《周礼》一部书,说得太整齐了,所以就有点可疑。
其地方制度,《周礼》也说得很完备的。按照《周礼》,“王城”之外为“乡”;乡之外为“外城”,外城谓之“郭”;郭外为“近郊”;近郊之外为“遂”;遂之外为“远郊”,远郊谓之“野”;野之外为“甸”;甸之外为“稍”;稍之外为“县”,县为“小都”;小都之外为“鄙”,鄙为“大都”;甸、稍、县、都之地都是采邑,是行贡法的。乡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比长是下士,闾胥中士,族师上士,党正下大夫,州长中大夫,乡大夫就是卿。遂则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遂大夫、县正、鄙师、酂长、里宰、邻长,比乡官递降一级。遂大夫是中大夫,里宰是下士,邻长无爵。六乡之吏:乡大夫六人,州长三十人,党正百五十人,族师七百五十人,闾胥三千人,比长一万五千人。六遂的数目同六乡相等,共有三万七千八百七十二人。
案《管子·立政篇》:“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小匡篇》:“五家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有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五乡一帅”,其制鄙:则“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十邑为率,率有长;十率为乡,乡有良人;三乡为属,属有帅;五属为一大夫。”两篇所载,小有异同,然都和周礼相近,大概这一种组织,是和军制相应的。参看第五节。
其《尚书大传》:“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御览》百五十七。《公羊》宣十五年《何注》,“在田曰庐,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辩护伉健者,为里正。”……见第四节。则纯系以井田制度为根本。《韩诗外传》说中田有庐,疆场有瓜这一条,也说“八家而为邻”,和《尚书大传》、《公羊》何注,都是相合的。春秋以后的官制,散见于各书者甚多,尤其多的是《左传》。《春秋大事表》里,列有一表,很为详备,可以参考。
至于当时服官的人:大概从士以下,或者用平民;从大夫以上,都是用贵族的;看下节便可明白。
第四节 教育和选举
古代的教育,有“国学”和“乡学”的区别,又有“大学”和“小学”的区别。“大学”和“小学”,是以程度浅深分的;“国学”和“乡学”,一个是贵族进的,一个是平民进的。两者截然,各为系统,不可牵混。
《王制》:“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又说诸侯之国:“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太学在郊。”又说:“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所谓“辟雍”、“泮宫”,是天子诸侯之国大学的通称。“上庠”、“东序”、“右学”、“东胶”,是虞夏殷周四代大学的专称。“下庠”、“西序”、“左学”、“虞庠”,是四代小学的特称。这都是天子和公卿大夫元士之子,所谓贵族人的。其入学的程序,《尚书大传》说:“古之帝王者必立大学、小学,使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十有三年,始入小学,见小节焉,践小义焉;年二十入大学,见大节焉,践大义焉。”《御览》百四十八,《礼记·王制》疏节引,作“十五入小学”。
至于乡学,则[一]《孟子》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二]《礼记·学记》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似乎比《孟子》多出两层等级来。然而试看《尚书大传》:
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注,所谓里庶尹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锄已藏,祈乐已入,注,祈乐,当为新谷。岁事已毕,余子皆入学。十五始入小学,见小节,践小义;十八入大学,见大节,践大义焉。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仪礼通解》卷九。
再看《公羊》宣十五年《何注》:
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十月事讫,父老教于校室。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其有秀者,命曰进士。行同能偶,别之以射,然后爵之。
这里头“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八个字,是错误的。为什么呢?乡学就是庠,《仪礼·乡饮酒礼》:“主人拜迎于庠门之外”可证。所以《汉书·食货志》这地方只说“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于国学”,并不说乡学移于庠,庠移于国学。再看《学记》郑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于门侧之堂,谓之塾。《周礼》五百家为党,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郊之外”。那么,《学记》所谓“塾”,就是何休所谓“校室”,也就是《尚书大传》所谓“余子皆入学”的“学”,“党有庠,术有序”的“庠”、“序”,是因所在之地而异名,不是另有等级。这一级,和孟子所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的“校”、“序”、“庠”相当。至于学记“家有塾”的“塾”,就是何休所谓“校室”,伏生所谓“余子皆入学”的“学”,孟子没有提起。那么,古代平民所入的学校,是两级制:一级在里,所谓“塾”,“校室”,“余子皆入学”的“学”。一级在乡。所谓“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记》所谓“党有庠,术有序”。伏生所谓“十五始入小学”,“十八入大学”,措语有些含混。不如何休说“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清楚。这是一个“校室”里,因其年龄之大小,而所学各有不同;好比一个小学校里,分为初等、高等两级,并不是一个“里”的区域里,还有“大学”、“小学”两种学校。
这两级学校,都是平民进的。进到乡学里头,就有入国学的机会了;入了国学,就仕进之途也在这里了。《王制》上说:
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尚齿,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不变,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如初礼;不变,移之郊,如初礼;不变,移之遂,如初礼;不变,屏之远方,终身不齿。
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将出学,小胥、大胥、小学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大学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才,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这里头,从乡学里升上来的俊士、选士等,和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都是同学的,而且是“入学以齿”,注,皆以长幼受学,不以尊卑。很为平等的。所争者,乡人须“节级升之……为选士、俊士、至于造士。若王子与公卿之子,本位既尊,不须积渐,学业既成,即为造士。”《正义》。有些不平等而已。
选举的法子,虽然如此,然而实际上:[一]乡人能够升入大学得为进士的,恐怕很少;[二]就是得为进士,也未必能和贵族出身的人同一任用。俞正燮说:
周时,乡大夫三年比于乡,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出使长之,用为伍长也;兴能者,入使治之,用为乡吏也。案《周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注》:“郑司农云:……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这是另一种选举法,和《王制》无从牵合,俞说推而广之,误。其用之止此。《王制》推而广之,升诸司马曰进士焉,止矣;诸侯贡士于王。以为士焉,止矣。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上士、中士、下士、府、史、胥、徒,取诸乡兴贤能;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故孔子仕委吏乘田,其弟子俱作大夫家臣……荀子《王制》云:王公大人之子孙,不能礼义,则归之于庶人;庶人之子孙,积文学,正身行,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徒设此义,不能行也。周单公用羁,《左传》昭公七年。巩公用远人,定公二年。皆被杀……夫古人身经百战而得世官,而以游谈之士加之,不服也。立贤无方,则古者继世之君,又不敢得罪于巨室也……《癸巳类稿》卷三《乡兴贤能论》。
俞氏此论,于古代阶级社会的情形,可谓洞若观火。我说六经原是儒家改制所托,固然不是凭空捏造,赁空捏造,也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持极端怀疑之论,也是错的。然而以意改削的地方,必然很多;竟当他是历史,原是不能的。不过比起后世人所造的古书来,毕竟又可信了许多。因为人的思想,总是为时代所囿。所以古人的胡说,也毕竟比后代人近情。譬如《王制》,就毕竟比《周礼》为近古。
讲古代学制的,还有一层,必须明白,便是古代有所谓“明堂的四学和太学”。这个固然是学校的起源,然而到后世,明堂和学校已经分开了,必不可混而为一。案蔡邕《明堂月令论》:“《易传·太初篇》曰:天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莫入西学;案此处文有脱误,《玉海》卷一百十一,引作“夕入西学,暮入北学”,是。大学在中央,天子之所自学也。《礼记·保傅篇》曰: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入大学,承师而问道;与《易传》同。案《保傅篇》如今《大戴礼》里头有的,亦见《贾子》。魏文侯《孝经传》曰:大学者,中学明堂之位也。
《礼记·古大明堂之礼》曰:膳夫是相礼:日中出南闱……日侧出西闱……日入出北闱。”这所谓东、西、南、北四学,和中央的大学,固然都在明堂内;然而后世的学校,却不是如此。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阮元说得最漂亮。他说:初有明堂的时候,是宫室制度还没有完备,天子就只有这一所屋子,所以什么事情都在里头办,住也住在这里头。到后来,社会进化了,屋子一天多一天,什么“路寝”哩,“宗庙”哩,“学校”哩,都从明堂里分了出来。然而明堂却仍旧有的,而且明堂里头还保存了许多旧制。所以已经从明堂里分出来的事情,在明堂里还是有的,不过变做有名无实罢了。这句话真是通论,把从来许多葛藤,可以一扫而空。《经室集·明堂论》。明白这个道理,“明堂之中,既有大学和四学,明堂之外,又有大学和小学”的问题,就可以毋庸争辩了。《周礼》的师氏保氏,又另是一种机关,和明堂里头的大学四学,明堂以外的大学小学,都不能牵合。参看第二篇上第八章第二节。
此外又有“贡士”和“聘士”的制度。《礼记·射义》说:“……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白虎通·贡士篇》:“诸侯三年一贡士者,治道三年有成也。诸侯所以贡士于天子者,进贤劝善者也。天子聘求之者,贵义也……故月令,季春之月,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及其幽隐,诸侯所遗失,天子所昭,故聘之也。”这种制度,在古代的选举法上,固然不占重要的位置,然而实在是后来进用游士的根本。
古代贵族、平民都有学校,似乎很为文明。然而平民学校所教的,孟子说:“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滕文公上》。正和子游所谓“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篇》。一鼻孔出气。严格论起来,实在是一种“奴隶教育”。贵族的教育,也含有“宗教臭味”。俞正燮说:
虞命教冑子,止属典乐。周成均之教,大司成、小司成、乐胥,皆主乐。周官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皆主学……子路曰: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古者背文为诵,冬读书,为春诵夏弦地,亦读乐书。《周语》召穆公云:瞍赋蒙诵,瞽史教诲。《檀弓》云:大功废业,大功诵……通检三代以上,书乐之外,无所谓学;《内则》学义,亦止如此;汉人所造《王制》、《学记》,亦止如此……《癸巳存稿》卷四《君子小人学道是弦歌义》。
原来学校是从明堂里搬出来的。明堂本来是个“神秘之地”,所以后来学校里的教科,还以“诗书礼乐”四项为限。礼乐是举行“祭典”时用的,诗就是乐的“歌词”,书是宗教里的古典。他的起源,大概如此;后来抑或有点变化,然而总是“不离其宗”的。所以贵族虽有学校,也教育不出什么人才来。所谓专门智识,是《汉书·艺文志》所谓某某之学,出于某某之官。见第十章第三节。专门的技能,则《王制》所谓“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都是世代相传的。世官的不能废,亦由于此。
东周以后,情形就大变了。这时候贵族政体渐次崩坏;做专官有学识的人,渐变而为平民;向来所谓某官之守,一变而为某家之学;民间才有“聚徒讲学”之事,有“负笈从师”的人。孔子弟子三千,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都是这个道理。民间有智识的人,一天天增多;贵族里头,可用的人,一天天减少,就不得不进用游士。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的养客,也是这个道理。当时讲求学问的人,渐渐以利禄为动机。所以苏秦说:“且使我有雒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史记》本传。可见得当时的讲求学问,大都是受生计上的压迫;所以秦散三千金而天下之士斗。可见得社会的文化,和物质方面大有关系。游士的智识,固然比世卿高,然而爱国心却较薄弱。孟子对齐宣王说:“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正是同这班人写照。
《梁惠王下》。“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多使宾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为反间,劝王去从朝秦,不修攻战之备,不助五国攻秦。秦以故得灭五国。五国已亡,秦兵卒入临淄,民莫敢格者。王建遂降,迁于共。故齐人怨王建不早与诸侯合从攻秦,听奸臣宾客,以亡其国。歌之曰:松耶柏邪,住建共者客邪。疾建用客之不详也。”《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可见得当时的游士,把人家的国家,来做自己“富贵的牺牲”,是不恤的。
总而言之,社会阶级制度,是要靠世卿之制维持的(因为如此,才是把一阶级的人,把持了社会上的大权,不许别一阶级的人插足)。然而如此,[一]贵族所处的地位,就不能不优;所处的地位既优,就不能不骄奢淫逸,就不能不腐败。[二]而且贪欲之念,是无厌的。自己有了土地,遂想侵吞别人,贵族变为平民的人就日多。贵族阶级专有的智识,就渐渐的散入平民社会。所以贵族阶级的崩坏,其原因仍在贵族社会的自身。这个很可以同马克思的历史观,互相发明。
第五节 兵制
官制和教育选举,都已明白,就得考究古代的兵制。后人讲古代兵制的,有一种误解,就是以为古代是“兵农合一”、“全国皆兵”的。这个误解,全由不知古代社会是个“阶级制度”,以致于此”。考究古代兵制的,都根据《周礼》。案《周礼》:
(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
(夏官序)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
这是古文家的说法,今文家怎样呢?案《白虎通·三军篇》:
三军者何?法天地人也。以为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师二千五百人。师为一军,六军一万五千人也。
《公羊传》隐五年《何注》:“二千五百人称师。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谷梁传》:襄十一年。“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诗》:“周王于迈,六师及之。”《孟子·告子篇》:“三不朝,则六师移之。”凡今文家言都同。
今古文家说兵制的不同,是无可强合的。然则哪一家的话是呢?我以为今文家言是子托古改制的话,务要减轻兵役。古文家的话,是参考各种古书编成。论理,自然是今文家言文明;论古代的事实,怕还是古文家言相近些。请再看当时出兵的方法,《春秋繁露·爵篇》说:
方里而一井,一井而九百亩……方里八家,一家百亩……上农夫耕百亩,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多寡相补,率百亩而三口。方里而二十四口;方百里者十,得二百四十口;方十里,为方百里者百,得二千四百口;方百里,为方万里者万,得二十四万口;法三分而除其一,城池、郭邑、屋室、闾巷、街路、市、宫府、园囿、委圈、得良田方十里者六十六,十与方里这四个字,当作“与方十里者”五个字。六十六;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则各五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为大国军三,此公侯也。天子地方千里,为方百里者百;亦三分一,定得田方百里者六十六,与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千六百万口;九分之,各得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口,为京军九,三京军,以奉王家。
这个计算的方法,和《周礼》大异。
《公羊》宣十五年《何注》:“十井共出兵车一乘。”又昭元年注:“十井为一乘,公侯封方百里,凡千乘;伯四百九十乘,子男二百五十乘。”又哀十二年《注》:“礼,税民不过什一,军赋不过一乘。”《论语·学而篇》“道千乘之国”,《集解》引包咸说:“千乘之国者,百里之国也。古者井田,方里为井,井十为乘,百里之国者,适千乘也。”
案《孟子》说“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又说“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赵注“万乘……谓天子也。千乘……谓诸侯也。”则孟子之意,亦以为十井共出一乘。而《汉书·刑法志》却说:
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
他这种说法,是根据于《司马法》的郑玄注《论语》“道千乘之国”,见《周礼》小司徒疏。然《司马法》又有一说,是: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
郑玄引他注《周礼》的小司徒。贾疏说:前说是畿外邦国法,甲士少,步卒多;后说是畿内采地法,甲士多,步卒少。
案照何休、包咸的说法,十井而出一乘,人多疑其太苛。然据《左传》“昭十三年平邱之会,晋甲车四千乘。十二年传,楚灵王曰:今吾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三原注,依刘炫说。国各千乘是合楚国之车,奚啻万乘?昭五年传云,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是一县百乘也。县二百五十六井,是二井半出一乘,合晋国之军又奚啻万乘……昭元年传,秦后子适晋,以车千乘,是大夫不必百乘也”。这一段,引用朱大韶《实事求是斋·经义司马法非周制说》。所以十井而出一乘并不是没有的事,不必疑心;所可疑者,照《春秋繁露》的说法,诸侯大国十六万口之军七千五百人,《繁露》说“三分之,则各五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为大军三。”是说五三三三三口里出七五〇〇人为兵,不是说每一军有五三三三三人。加以奉公家的一军,共计万人,是人民有十六分之一服兵役,而天子之国,共有一千六百万口,而“为京军九”,再加三京军,以奉王家”,服兵役的,不过三万人,未免太不近情。照《汉书·刑法志》所主的《司马法》说,天子之国,有甲士三万,卒七十二万,而六军不过七万五千人。照郑玄所引的一说,一封之地,提封十万井,有人民三十万家,而不过出车千乘,出兵三万人。
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应当有三百万家,而亦未闻有天子出兵三十万之说;若仍照六军计算,则三百万家兵役的不过七万五千人;恐怕古代断没有这般轻的兵役。种种计算,总之不合情理。我论古代兵制的,都误于“兵农合一”之说,以致把全国的人民都算在里头。我如今且引江永《群经补义》一则,以破这个疑惑。
说者谓古者寓兵于农,井田既废,兵农始分,考其实不然……管仲参国伍鄙之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国子、高子,各帅五乡。是齐军,悉出近国都之十五乡,而野鄙之农不与也。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积而至于二千家,旅二千人,十五乡三万人为三军。是此十五乡者,家必有一人为兵。其中能者,五乡大夫有升选之法,故谓之士乡,所以别于农也。其为农者,处之野鄙。别鄙之法:三十家为邑,十邑为卒,十卒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五属各有大夫治之,令治田供税,更不使之为兵……他国兵制,亦大略可考而知。如晋之始惟一军,既而二军,作三军;又作三行,作五军;既舍二军,旋作六军;后以新军无帅,复从三军。意其为兵者,必有素定之兵籍,素隶之军帅;军之渐而增也,固以地广人多。
其既增而复损也,当是除其军籍,使之归农……随武子云:楚国荆尸而举,商农工贾,不败其业,是农不从军也。鲁之作三军也;季氏取其乘之父兄子弟尽征之;孟氏以父兄及子弟之半归公,而取其子弟之半,叔孙氏尽取子弟,而以其父兄归公。所谓子弟者,兵之壮者也;父兄者,兵之老者也;皆其素在兵籍,隶之卒乘者;非通国之父兄子弟也。其后舍中军,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谓民之为兵者尽属三家,听其贡献于公也。若民之为农出田税,自是归之于君。故哀公云:二,吾犹不足……三家之采邑,固各有兵;而二军之士卒车乘,皆近国都;故阳虎欲作乱,壬辰戒都车,令癸巳至;可知兵常近国都,其野处之农,固不为兵也……案所述管子的兵制,见《小匡篇》。
案《周礼》只有大司徒五家为比……小司徒五人为伍……和夏官序官之文相应。可以见得六乡各出一军,并没遂以外亦服兵役之说。小司徒“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只说“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之事”。并无所谓乘马之法;从杜预注《左传》,才把他牵合为一,成元年作丘甲注。这是不足的。所以我说:兵农合一,不但春秋以后不然;就西周以前,也并没这一回事。这是为什呢?因为古代的人民,总有征服者和被服者两阶级:征服之族,是居于中央,制驭异族的,是所谓“乡”之民。被征服之族,是处于四围,从事耕作的,这是“遂”以外之民。
前者是服兵役的,后者是不服兵役的。乡民固然也种田,然而不过如后世兵的“屯田”,并不是全国的农夫,都可当兵;“当兵的”同“种田的”,也分明是两个阶级。和向来所谓的“兵农合一”的观念,全不相同。天子畿内,虽有方千里的地方,服兵役的,却只有六乡,所以只出得六军。诸侯的三军、二军、一军,也是这个道理。春秋以前,列国的兵制,大概如此;所以出兵总不过几万人。战国时代却就不然了。试看苏秦对六国之君的话。见《战国策》和《史记》本传。
燕:带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粟支数年
赵:同上、千乘、万匹、同上
韩:同上
魏:武士二十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徒十万、六百乘、五千匹
齐:带甲数十万
楚:百万、千乘、万匹、粟支十年
所以这时候,坑降斩杀,动辄数十万。这时候,大概全国都服兵役的。所以《孙子》说“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这分明是按《司马法》方千里之地,提封百万井,可得甲士三万,卒七十二万计算的。所以我说:《管子》这部书,可以代表春秋以前的兵制。造《周礼》的人,所根据的,就是《管子》一类的书;所以只说六乡的人服兵役,并不说遂以外的人服兵役。《司马法》这部书,定是战国人所造。他习见当时的人,全国都服兵役,并不知道古人不然;却把古代一部分人所服的兵役,分配到全国人头上去,所以兵役便那么轻了。《春秋繁露》也犯这个毛病。明白这一层道理,便春秋以后兵制的变迁,也了如指掌了。
服兵役的年限,是从三十岁到六十岁。《白虎通·三军篇》:“……年三十受兵何?重绝人世也。师行不必反,战斗不必胜,故须其有世嗣也。年六十归兵何?不忍并斗人父子也。”《王制正义》引《五经异义》、《礼》戴说、《易》、孟氏《韩》诗说并同。《古周礼》说: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似较今文说加重。《盐铁论·未通篇》:“三十而娶,可以服戎事。”《后汉书·班超传》班昭上书:妾闻古者十五受兵,六十还之。似乎把种田的年限,误作服兵役的年限。参看下章第一节。
春秋时代兵制的变迁,《春秋大事表》的《田赋军旅表》,可以参考。又《荀子·议兵篇》的话,很可以见得战国时代列国兵力的比较,也可以一看。春秋战国时代兵制的变迁,还有一端,可注意的。便是春秋以前,还注重于车战;到战国时代,便渐渐趋重于骑兵。所以苏秦说六国的兵,都有骑若干匹的话。这个原因,大约由于前世地广人稀,打仗都在平地,到后来地渐开辟,打仗也渐趋于山险地方的原故。《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不守关塞论》参看。晋魏舒的“毁车崇卒”,《左传》昭元年。是其起源,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这个主义就大昌了。
第六节 法律
中国的法律,在世界上居四大法系之一。他的起源、成立、发达、变迁,自然很有研究的价值。但是要研究中国法律的,先得明白一种道理。古人总说什么“尚德不任刑”,又说什么“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篇》。又说什么“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史记·孝文本纪·除肉刑诏》。又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左传》昭六年《晋叔向诏郑子产书》。后人给这许多话迷住了,都以为刑是衰世之物,到了衰世才有的。这种观念,于法律的起源,实在大相违背。
无论什么社会,最初时代,总是“礼治主义”。因为古人知识简单,没有“抽象的观念”,一切事情,应当如何,不应当如何,只得逐条做“具体的规定”。古人有句口头话,“出于礼者入于刑”。所以“礼”就是“法”。既然要逐事为具体的规定,自然弄得非常麻烦。所以古代的礼是非常麻烦的;就是古代的法,也是非常麻烦的。以为治世可以没有刑罚,就可以没有法律,是大错了的。
然则古代的法律,是什么东西呢?
《礼记·王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下文说“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七教: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朋友、宾客。八政:饮食、衣服、事为(《注》:谓百工技艺也)、异别(《注》:五方用器不同也)、度、量、数(《注》:百十也)、制(《注》:布帛幅广狭也)。”
《周礼》: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日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又大司寇“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这种刑,也和礼无甚分别的。
我说这就是古代的法律,因为违犯了,就要有制裁的。至于用刑的权柄,也一大部分在乡官手里。所以大司徒之职又说:“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周礼》固然是伪书,然而《管子·立政篇》也说: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弗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
可见当时士师所办的事情,都是乡官移过去的。周礼的话,并不是凭空乱说。至于公布法律,也是在乡官手里的。所以《周礼》说:
大司寇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
《立政篇》也说:
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于朝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曰,蚤晏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不足曰亏吏,罪死不赦。
可见当时一切法律都在乡官手里,和后世地方行政官兼管司法正是一样。至于所用的刑罚,最早的就是“五刑”。《白虎通》说:
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大辟法水之灭火,宫者法土之壅水,膑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胜金。从《陈立疏证》本。
中国古代,什么事情,都是取象于五行。五刑取法于五行,其义是很古的。有人据《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说五刑是汉族效法苗族的。案古代所谓苗民,并不是现在所谓苗族,第三章第二节已经证明,现在可毋庸再说。《尚书大传》:“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苗民用刑而民兴相渐。”只是说唐虞有刑而不用,苗民却要用刑,并不是说唐虞以前,没有五刑,要取法于苗民。所以又说“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屦,下刑墨幪”。《御览》六百四十五。《御览》又引《慎子》“有虞氏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傥使前此没有墨、劓、刖、宫、大辟,所象的又是什么?象刑之说,本不足信。《荀子》便驳他,见《正论》篇;《汉书·刑法志》引其说。然而就照他讲,也不能说五刑是苗民制的。
五刑的科条;《吕刑》说“墨罚之属千,劓罪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周礼》司刑则说:“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郑玄注:“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二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周则变焉,所谓刑罚世轻世重者也。”《汉书·刑法志》又根据《周礼》“大司寇,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之文,说《周礼》所载是中典,五刑之属三千是用重典。案《唐律疏义》卷一,《玉海·律令门》引长孙无忌《唐律疏》,都引《尚书大传》“夏刑三千条”,则郑玄说夏刑三千,不为无据;但不知《周礼》司刑所载,果有所本否。
《尧典》“象以典型,流宥五刑,鞭作官刑。《白虎通·五刑篇》:“刑不上大夫者,据礼无大夫刑,或曰:挞笞之刑也。”或说似本于此。扑作教刑,《史记·五帝本纪集解》:“郑玄曰:扑,槚楚也。扑为教官为刑者。”案就是《学记》所谓“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金作赎刑。”郑注:“正刑五,加之流宥,鞭扑,赎刑。此之谓九刑。”《周礼·司刑疏》引。案《左传》载叔向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见上。又载季文子说“先君周公制《周礼》……作誓令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文十八年。则九刑古代确有此种刑法,其起源当亦甚古,郑说应有所本。
人民应守的规则,虽由乡官公布;至于犯罪之后,怎样惩罚,却是守“秘密主义”的。所以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注:临事制刑……不豫设法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左传》昭六年。“赵鞅、荀寅……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所受之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昭二十九年。大概把用刑罚看做在上者一种特权,要他变化不测,才好叫手下的人惧怕;和“法治主义”,实在大相背驰。然而除刑书刑鼎之外,又有“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定九年。“成文之法”,渐次公布;“秘密主义”,渐次破坏;这也可以觇世变了。
照儒家的说法,古代用刑,但以五刑为主,此外更无甚酷刑,而且“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左传》昭二十年。《孟子·梁惠王下篇》;“昔者文王之治岐也……罪人不孥。”《书·甘誓》:“子则孥戮汝。”孥,当作奴。言或奴或戮,并不及是连及妻子,见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可谓文明极了。然而据《周礼》,就有“斩”、“搏”、“焚”、“辜”之刑。“掌戮,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注:“斩以斧钺,若今腰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搏,当为……膊,谓去衣碟之……焚,烧也……辜之言枯也,谓碟之。”其他出于五刑以外的刑罚,见于书传上的,也随时而有。怕儒家的话仍不免“改制托古”的故伎,未必实际如此。赎刑之法,见于《吕刑》。“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大辟疑赦,其罚千锾……”一锾六两,夏侯、欧阳说,见《周礼》职金疏。也很重的。
刑狱之制,今文不详。《北堂书钞》引《白虎通》:“夏曰夏台,殷曰牖里,周曰囹圄。”《意林》引《风俗通》同。《周礼》:“掌囚,掌守盗贼。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地,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罪。”注:“郑司农云:拲者,两手共一木也。桎梏者,两手各一木也。玄谓在手曰梏,在足曰桎;中罪不拲手足,各一木耳;下罪又去拲。王同族及命士以上,虽有上罪,或拲或桎而已。又“司圜,掌收教罢民……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也和监狱相类。又方司寇“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则类乎后世的徒刑。
审理的制度,也很文明的。《王制》说: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之刺。有旨无简,不听。注:简,诚也;有其意无其诚者,不论以为罪。附从轻,赦其诚者,不论以为罪。从重。凡制五刑,必即天论。注:必合于天意,《释文》论音伦,理也。注同。邮罚丽于事。注:邮,过也,丽,附也。过人罚人,当各附于其事,不可假他以喜怒。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注:意,思念也。浅深,谓有罪,本心有善恶。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氾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狱辞,史以狱之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之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注:当作宥。然后制刑。
下文又说:“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把现在的眼光看起来,似乎野蛮;然而宗法社会,大抵“守旧”而“蔑视个人的自由”,不能全把今人的眼光,评论古人。至于“凡作刑罚,轻无赦。”则注谓“为人易犯”,“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则势出于不得不然。也算不得什么缺点。《周礼》: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以之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又有三宥、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三赦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之法”。就更为完备了。
贵族的特权,今古文家的说法也微有不同。古文家偏于“优待王族”和“保持贵族的身份。所以《周礼》:“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礼记·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则罄于甸人;其刑罪则纤,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迫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其优待王族,可谓达于极点了。案《戴记》是今古文杂的,《文王世子》也是古文家言。
又《曲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许慎《五经异义》:“古周礼说: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是大夫有刑。”则古文说优待士大夫,不如优待王族。八议之法:第一是议亲,第二是议故,次之才是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今文家则纯乎是“尚贤主义”,《公羊》宣元年传:“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注》:“古者刑不上大夫,盖以为摘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刳胎焚夭,则麒麟不至;刑之则恐误刑贤者。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故有罪放之而已。所以尊贤者之类也。三年者,古者疑狱三年而后断……自嫌有罪当诛,故三年不敢去。”大抵古文家的话,还近乎事实。今文家就纯乎是理想之谈了。
刑余之人,《王制》说:“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涂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示弗故生也。”是今文家言。《周礼》说:“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宥,髡者使守积。”是古文家言。似乎亦是古文家言近于事实。《周礼》:司厉“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郑注说就是后世的奴婢。
以上的话,虽然有许多儒家的议论夹杂在里头,然而天下断没有突然发生的事实;儒家议论,也必有所本;据此,可以推想我国古代的法律是颇为文明的。
秦国的法律,似乎是别一法系。《汉书·刑法志》说:“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商鞅、申不害……都是法家;法家的用刑,固然主乎严峻,然而所讲的,只是信誉必罚(把现存的《管子》、《韩非子》、《商君书》等看起来,都是如此)。并没有造作酷刑的理论。秦国用刑之严,固然同法家有点关系。至于“凿颠”、“抽胁”、“镬烹”、“车裂”、“腰斩”、“夷其族”、“夷三族”等刑罚,似乎不是商君等造的。然则这许多刑罚是从哪里来的呢?按秦国开化最晚,当时的人,都说他是戎翟之俗。这许多酷刑,难保是从未开化的蛮族里采取来的。所以我说他是别一法系。关于秦朝的刑法,参看第二篇第八章第五节。
【第九章】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
第一节 农业
中国的社会进化是很早的。当神农时,已经离开游牧社会进入耕稼社会了。渔猎时代和游牧时代的情形,古书所传不多,据第三章第一节所说,已可想见其大概,现在不必多讲。所要讲的,便是农业时代社会的状况。
中国古代,人民的职业,分为四种:《汉书·食货志》上,替他下一个定义说:“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粥货曰商。”《管子》也把人民分做士、农、工、商四种。《史记·货殖列传》引《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材匮少。”是专就生产一方面说,所以略去士而加上一个虞。《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臬;八曰臣妾,聚敛疏财;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把人民的职业,分做九种,总不如士农工商四种分法的得当。
这种情形,从今日以前,二千多年,差不多没有改变,而为社会的根柢的,尤其要推农人。要讲古代农业社会的情形,就要研究到“井田制度”。井田制度,见于《孟子》、《韩诗外传》、《春秋》的《公羊传》、《谷梁传》、《公羊》的《何注》,和《汉书·食货志》等书。咱们现在,且把他汇齐了,再行加以研究。
按《孟子·滕文公上篇》,载孟子对滕文公的话: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他说:[一]治地有贡、助、彻三法,[二]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意思是很明白的,但是其中有几个疑点:
[一]夏殷周三代紧相承接,农夫所耕的田忽而五十亩,忽而七十亩,忽而百亩,那“疆界”、“沟洫”,如何改变?
[二]“彻”和“助”到底是怎样分别?孟子既说“周人百亩而彻”,如何又说“虽周亦助”?
[三]“夫世禄,滕固行之矣”一句,和上下文都不相贯,夹在里头,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问题,由于从前的人,都承认井田的制度(凡古书上一切制度),都曾经推行于天下;而且既说井田,就联想到《周礼》遂人、匠人等所说的“沟洫”,以为都是实有的,而且到处都有这疑问。依我看来,这种事情,是完全没有的。这种制度,至多曾推行于王畿及其附近诸国,时兴时废,决不是从周以前,推行遍天下,绵历数千年之久的。《周礼》这部书,就信他是真的人,也并不敢说他曾经实行。《论语》:“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那么,这一个疑问就无从发生,可以不必管他。第二个问题:[一]关于贡、助、彻的解释,既然说其实皆什一,则耕五十亩者以五亩之入为贡,耕七十亩者以七亩所入为助,耕百亩者亦系取其十亩之入是不错的。[二]但是孟子何以既说周朝是彻,又说他是助呢?下文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孟子对他说的是:
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这所谓“圭田”,便是上文所谓“世禄”。大抵古代的人民,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两阶级。征服的人,住在中央山险之地,制驭被征服者;被征服的人,住在四围平易之地,从事于生产事业。所以所谓国中,必是山险之地;所为野,反是平夷的地方。所以《易经》说“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孟子也说“城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章太炎《神权时代天子居山说》可以参看。
“国”既是山险的地方,土地不能平正划分,收税的只能总算耕地的面积取其几分之几,这个便是“贡法“和“彻法”。其中“校数岁之中以为常的是贡法。按年岁好坏,征收之额可以上下的是彻法。贡法既有像龙子所说的弊病,所以周人改用彻法,这也是政治进化之一端。”野既是平夷的地方,土地都可以平正划分,自然可以分出公田和私田;但借百姓的力,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马端临说:国中必是平正之地,可以划做井田,反行贡法。野是山险之地,难于划做井田,反行助法,是因为地方远,耳目难周,怕官吏作弊的原故。有深意存焉。适得其反。所以郑玄注《周礼》,也说遂人十夫有沟,是乡遂用贡法。匠人九夫为井,是都鄙用助法。
《周礼》固然是不可靠的书,然而郑玄这个说法,却可以和《孟子》互相证明。“制公田不税夫”。则恐系揣度之词,没有什么坚证。所以下文又据孟子的话,说邦国亦异内外(匠人注)。依我看,乡遂用贡法,都鄙用助法,恐是通于天子诸侯的旧制。孟子只想改贡法为彻法耳。中央既是征服之族住的,所谓君子(卿以下),自然都在这地方,他们自然有特别的权利,所以有所谓圭田,圭田是无税的。《王制》:夫圭田无征。郑注:“犹治也。征,税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者不税,所以厚贤也。”除此之外,便要什一使自赋。滕国当时,大概只有这圭田(世禄)的制度,仍当保存;所以又复说一句“卿以下必有圭田。”至于“方里为井……同养公田”的法子,完全是所以待野人的。上文把君子小人对举,此处又明著之曰“别野人”,可见得圭田的法子,是所以待君子的了。
《梁惠王下篇》:“文王之治歧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赵《注》:“贤者子孙,必有土地。”)和这篇所说的话,是一样的。周朝对于国中所行的彻法,孟子时候,还明白可考,所以直截了当说周人百亩而彻;对于野所行的助法,业已破坏无余,所以只能据着诗句想象。这两句话,也并不互相矛盾的。这么说,第二、第三个问题,通通解决了。《孟子》这一章书,本来并不十分难解,但是近来忽然有人极端怀疑,所以解释得略为详细一点。
但是《孟子》这一段,还只是说个大略;其中说得最详细的,要算《公羊》、《何注》和《汉书·食货志》。咱们且再把他摘抄在下面。
《公羊》宣十五年何注: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孟子·梁惠王上篇》对梁惠王说:“百亩之时,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对齐宣王说作“八口之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孟子·梁惠王篇》“五亩之宅”,《赵注》:“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以为宅。冬入保城二亩半,故为五亩也。”八家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据《韩诗外传·诗经》“中田有庐,”就是这么讲法。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汉书·食货志》又说:“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这是一种分田的方法,还有一种换田的方法。
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墝埆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主或作土。易居。《食货志》:“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这是根据《周礼》的《遂人》。《何注》和《孟子》“死徙毋出乡”相合。
他又叙述他们耕种的方法和生活的状况道:
种谷不得种一谷,《食货志》: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以防五谷。《食货志》多“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一句。还庐舍种桑、荻、杂菜。阮元《校勘记》说:此荻当作萩,萩者,揪之假借字。按《谷梁》范《注》(宣十五年),正作外树揪桑。畜五母鸡,两母豕,瓜果种疆畔,据《韩诗外传》,《诗经》的疆场有瓜,便是如此讲法。女尚蚕丝。老者得衣帛焉,得食肉焉。《孟子》: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毋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食货志》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场,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谷梁》宣十五年;古者公田为居,并灶葱韭尽取焉。死者得葬焉。所谓“死徙毋出乡”。
在田曰庐,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辩护伉健者为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马,父老比三孝弟官属,里正比庶人在官。《食货志》: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也是用《周礼》的。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食货志》: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田作之时,春,父老及里正,旦开门坐塾上,晏出后时者不得出,莫不持樵者不得入。《食货志》: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斑白不提挈。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缉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故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食货志》: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所有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户牖,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食货志》: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下。
至于种田的年限,只有《汉书·食货志》上说及,他说: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这种制度,原不敢说是推行到十二分。然而地广人稀的时代,土地的私有的制度还没有发生,把一块很大的地方,来均分给众人耕种,也是有的;不过加以儒家学说的润饰,便愈觉得他制度的完备罢了。
古代社会的生计,以农业为主。所以国家的财政,也以农业上的收入为基础。《王制》上说:
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注:算今年一岁经用之数用其什一。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注丧大事用三岁之什一。……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正义》:假令一年有四万斛,以一万斛拟三十年通融积聚,为九年之蓄。以见在三万斛,制国之来岁一年之用。案《公羊》宣十五年《何注》:三年耕,余一年之畜;九年耕,余三年之积;三十年耕,有十年之储。《汉书·食货志》: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一载考绩,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遣九年食。然后王德流洽,德化成焉。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繇此道也。
据此,则当时之所谓太平,就不过是农人的生计宽裕,因而国家的贮畜充足,社会的生活,就觉得安稳;农业在社会上的关系,可以算得大极了。
耕种而外,属于农业性质的,便要推林业、畜牧、渔猎。当时的畜牧,已经做了农民的副业。如“畜五母鸡两母豕”等。专门采伐林木或是捕鱼打猎的人,大概也是很少的。所以当时的农业,是把公有的土地来分给平民耕种;至于采伐林木,或者捕鱼打猎的地方,却是作为全部落公有的,并没专司其事的人。所以《王制》说:名山大泽不以封。注:其民同财,不得障管。《孟子》也说: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
然而采取的限制,也是有的。所以《孟子》又说:
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王制》也说: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厨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周礼》有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丱人等官。都属地官。
第二节 工商业和货币
农业而外,生利的人便要数着工商。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虽然幼稚,然而农工商分业,却久已实行。所以《管子·小匡篇》说:“士农工商四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间燕,处农必就田壄,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又说“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把工商两种人比较起来,商人的程度,似乎高些。大约因为他周游四方,无所不至;而工人则但立于官吏监督之下,笃守旧法,从事制造之故。
中国的商业萌芽是很早的。《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汉书·食货志》替他下个界说道:
“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前者是消费了他的本身以为利的,后者是不供给消费,拿来做“交易的手段”以为利的。《洪范》上头,就把这两种并列。可见当时的商业已占很重要的位置,他又追溯他的起源道: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以下引《易系辞》的话,见第三章第一节。
据此看来,就可见得中国商业萌芽的早了。
后世的商业要分做两种:一种是《王制》所谓“市廛而不税”,《孟子》所谓“市廛而不征,法面不廛”的。《公孙丑篇》。按郑注《王制》说:“廛,市物邸舍。税其舍,不税其物。”赵注《孟子》说:“廛,市宅也。古者无征,衰世征之……法而不廛者,当以什一之法征其地耳,不当征其廛宅也。”两说不同。这种商人都有一定的廛舍。他的廛舍是在国中,所经营的商业较大,国家管理他的法子也很严。《王制》上说:
有圭璧金璋,不粥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锦文珠玉成器,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
这种严厉的规则,有几种意义:一种是为保持社会的阶级制度,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等;一种是为维持社会上的风俗秩序,如“布帛精粗不中度”、当时的布帛,是交易的媒介物,有货币的性质。“饮食衣服不粥于市”等;为禁止人民的懒惰奢侈。一种是为社会经济、人民健康起见,如“五谷不时”、“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等。
《周礼》上管理商人的有司市以下各官,也很严厉的。大概当时的商人,是立于政府严重监督之下,不如后世的自由。然而商业的利益古人也很晓得的,所以《王制》和《孟子》都说“关讥而不征”,很有招徕的意思。《周礼》却有关门之征,要凶——饥荒——札——疾疫死亡——才免。见司关。
还有一种,是在乡野地方做卖买的,并没有一定的廛舍。所以《白虎通》说“行曰商,止于贾。”
《公羊》宣十五年《何注》:因井田以为市,故俗语曰市井。
《孟子》: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注:龙断,谓堁断而高者也。左右占望,见市中有利,罔罗而取之。《释文》陆云:龙断,谓冈垄断而高者。
这种市大概是设在野田墟落之间的,未必终年都有,不过像如今的集市一般。神农氏日中为市,大概就是这一种制度。《酒诰》上说“肇牵车牛远服贾”,大概也是农民于收获之后,去赶这一种贸易的。
工业也是这样;有一种人,是专门做工的。就是《曲礼》所谓“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考工记》所谓“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抟植之工二”。这一种工人,是立于国家监督之下,而从事于制造的。所以《荀子》说工师之职是“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备用;使雕琢文采,不敢专造于家”。至于民间日用之物,大概都是自己造的。《考工记》:“粤无镈,燕无函,秦无庐,胡无弓车。粤之无镈也,非无镈也,夫人而能为镈也;燕之无函也,非无函也,夫人而能为函也;秦之无庐也,非无庐也,夫人而能为庐也;胡之无弓车也,非无弓车也,夫人而能为弓车也。”可以推见一斑。大概切用的物,都是自己造的,俄国人某(忘其名)《新疆游记》,说新疆沙漠地带,往往隔数里或百里,有一块泉地。这种泉地里,都有汉人在那里耕种。除掉金属器具之外,一切者能够自制,可以无待于交易的。
古代的社会,经济程度幼稚,每一个部落,大概都有经济自足的意思。所以种种需用的器具,必须自造。工业就不得不特设专官。实在不能自给的,也得要仰给于人。然而这时候社会的经济情形,未必一切货物都能循供求相剂的原则,得自然的调剂。有时候缺乏起来,就得靠托商人,出去想法子。所以国家和商人,也有相依为命的时候。看子产对韩宣子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可见。《左传》昭十六年。
商人和工人的情形,虽已大略讲过;然而古代货币的情形,也得考究他一考究,才能见得当时社会交换的状况。按我国古代用为货币的,最多的就是“贝”,次之就是“布”。所以货贿一类的字,都是从贝,而后世的货币,还名为布。参看近人《饮冰室丛著·中国古代货币考》。至于金属的使用,也是很早的。所以《史记·平准书》说:
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龟贝。
但是当时的制度,业已不可详考,所以《汉书·食货志》又说:“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其有一定的制度,实在起于周朝。《食货志》又说: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钱圜函方,已经进于铸造货制。黄金虽然还在秤量时代,也已经明定一个用法。粗看起来,似乎金铜两品“相权而行”了。然而实在不是。古代的黄金,并不和铜钱相权;而且黄金之外,用为货币的,还是珠玉。这都是用之于远处,偶一行之,并不是常用的货币。《管子》说:据《文献通考·钱币考》,较今本《管子》为简明。
汤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无,有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人之无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以救人之困。夫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墅。东西南北去周七八千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为其途之远,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
可见“珠玉黄金”,不过当饥荒之际,需用极远地方的货物,偶一用之。至于平时民间使用,却系用两种铜钱相权。所以周景王要铸大钱,单穆公说:
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
然而据战国时代李悝所计算,则当时民间需用铜钱之数,也很少的。大概社会上的经济,一大部分还在自足时代。请看下节。
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经济的变迁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他的特质,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就是“私有的制度”还没有起源,一个人的生产,不是为着自己而生产,都是为着全社会而生产。一个人的消费,也不必自己设法,社会上总得分配给他一份。所以当时的农工商,并不是为自己要谋生活,才去找这件事干的;是社会全体,要经营这种事业,分配到他头上;所以他们都是“世业”,并没有“择业的自由”。所以当时就是不能工作的人,分配起来,也得给他一份。《王制》上说: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痦”、“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正义》:此等既非老无告,不可特与常饩;既有疾病,不可不养;以其病尚轻,不可虚费官物。故各以其器食之。器,能也。因其各有所能,供官役使,以廪饩食之。
都是根据这一种“分配制度”来的。就是孔子所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所梦想的也是这一种经济组织。
但是这种组织,到后来破坏了。为什么破坏呢?我说有两种原因:
(一)当时社会上,有贵族平民两种阶级。贵族阶级侵夺平民阶级。
(二)因生产的方法进步了,各部落都有余财,交易之风渐盛。一个部落里,虽没有私有财产的人,然而部落的财产,却是私有的。所以部落和部落之间仍可互相交易。因交易之风渐盛,而生产方法格外改变。从前各个部落,都得汲汲乎谋自给自足的,到这时候却可以不必。缺乏了什么,可以仰给于他部落。于是个人渐可自由择业,而财产私有之风以起。参看《建设杂志》马克思《资本论解说》。
所以当时旧组织的崩坏,第一件,便是井田制度的破坏。井田制度的破坏,《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寥寥数语,把井田制度破坏的原因,说得十分透彻。这分明都是贵族侵夺平民的。再看朱子的《开阡陌辨》:《文献通考》卷一。
《汉志》言秦废井田开阡陌说者之意,皆以开为开置之开,言秦废井田而始阡陌也……按阡陌者,旧说以为田间之道;盖因田之疆畔,制其广狭,辨其纵横,以通人物之往来……当衰世法坏之时,则其归授之际,必不免有烦扰欺隐之奸;而阡陌之地,切近民田,又必有阴据以自私,而税不入于公上者。是以一旦奋然不顾……悉除禁限……听民兼并卖买……使民有田即为永业,而不复归授,以绝烦扰欺隐之奸。使地皆为田,田皆出税,以核阴据自私之幸……故《秦纪》、《鞅传》皆云: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蔡泽亦曰: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壹其俗……
这一篇说话,尤可见得井田制度的破坏,全由于贵族的侵占自私。井田制度,是古代共产社会的根本,井田制度一破,就共产社会的组织,根本上打消了。
按李悝替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说:《汉书·食货志》。
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则当时的农民,就使实有百亩之田,养活一家五口,已经不足。何况照上文的研究,决没有百亩之田。再看韩非子的说法:《五蠹篇》。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
更何况一家又决不止五口呢。然则当时的农民过什么日子呢?
其第二件,便是商业的发达。阶级制度全盛的时代,一切享用都要“身份相称”,下级社会的人,有了钱也没处使用,《白虎通·五刑篇》:礼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于士……庶人虽有千金之币,不得服。所以商业不能大盛。加以古代生产的方法幼稚,平民社会里,也实在没有几个宽裕的人。到后来,生产的方法渐次进步,阶级的制度又渐次破坏,只要有钱,凭你怎样使用。这种旧制度,就一天天的崩坏了,《汉书·货殖传》说: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及周室衰,礼法堕,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税;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
这几句话,把商业发达的情形,叙得了如指掌。《史记·货殖列传》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又说:“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俨然是一种大规模的竞争了。
还有一件,便是古代所谓名山大泽,与民同财见第一节。的地方,到后来,都给私人占去。于是农民非常之苦,而畜牧、树艺等事业,却非常之发达。所以《史记·货殖列传》说: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干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这三种人,一种是“大地主”,一种是“商人”,一种是“擅山泽之利”的。终前汉一朝,始终是社会上的富者阶级。这个且待第二篇再讲。
社会上经济的变迁剧烈如此,于是拜金主义大为流行。“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与之分庭抗礼。”乌氏倮以畜牧起家,“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巴寡妇清,擅丹穴之利,“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史记·货殖传》。而穷人则“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厌糟糠。”《汉书·食货志》。“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相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史记·货殖列传》其受生计压迫,奔走求食的情形,则《史记·货殖传》说:
故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其在间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者,其实皆为财用耳。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驰坑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医方诸食技术之人,焦神极能,为重糈也。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此有智尽能索耳,终不余力而让财矣。
把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一切都归到经济上的一个原因,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也不过如此。
总而言之,[一]贵贱的阶级破,贫富的阶级起。[二]共有财产的组织全坏,自由竞争的风气大开。是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的一种大变迁,是三代以前和秦汉以后社会的一个大界限。
【第十章】古代的宗教和文化
第一节 古代的哲学和宗教
古代人的思想,似乎是很幼稚的。然而天下无论什么事情,都是从人的心理上发展出来;物质方面的势力,自然也不可蔑视,这句话不要泥看。后代人的思想,又总是接着古代人的思想逐渐改变的。所以研究古代人的思想,在史学上头,实在有很大的价值。在中国这种崇古的社会里头,更为要紧。
要研究古代人的思想,先得明白一种道理。便是古代人所想解决的,都是“有”、“无”、“空间”、“时间”等幽深玄远的问题,他们的研究,大概是凭着“想象”和“推测”。要像后世以科学为根据,或是起了“认识论”上的疑念,对于“形而上学问题的解决”而怀疑的,实在很少。
中国古人解释“宇宙的起源”,以“气”为万物的原质,颇近于希腊的“惟物论”。又推想一切万有,都起于“阴阳二力”的结合,也和“二元论”有些相像。但是他又推想“阴阳二力”,其初同出于一原;而且“有”的根本,是出于“无”,却又不能说他是“惟物论”、“二元论”了。他们推想最初的世界道: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
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庄子》。
有形出于无形;未有天地,能生天地者也。《淮南子·说山》。
从无而到有,是阴阳二力还没有分的。所以说:
太极元气,含三为一。《汉书·律历志》。
从一而分为二,就是“太极”分为“两仪”。阴阳二力,再相和合,所生的物,便无穷了。所以说: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春秋元命苞》:阴阳之性以一起,人副天地,故生一子。
但是从无而至有,究竟是怎么样子呢?还是“有”,便像如今的样子呢?还是逐渐变迁成功的呢?他们说:
……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谓之浑沌;浑沌者,言万物相混沌而未相离也。《周易正义》八论之一引《乾凿度》。
质出于形,形出于气,而气出于易,易是变易,就是动而不息的意思。那么,古人认为一切万有,是原于一种动力的。
自无出有谓之生,《文选》六引刘巘《周易义》:自无出有曰生。生于宇宙间之物,既然都是有质的,那么,他于“宇宙间的物质”,必定得到其一部分,这便唤做“德”。这是德字的本义。所以说:
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系辞》
物得以生谓之德。《庄子·天下篇》。
得到“宇宙间的物质”的一大部分而生,谓之“命”。所以说:
大凡物生于天地之间皆曰命。《札记·祭义》。
宇宙间的物,同出于一原;所以虽然散而为万物,其根源仍是同一的。这个根源,便是天,万物皆生于阴阳二力,而阴阳二力之动,阳又在先,所以可说物本乎天地,又可单说物本乎天。所以天神称为“上帝”。“帝”就是“蒂”,古作柢,和“根”是双声互训的。详见吴大澂《字说》。所以说:
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郊特牲》。
宇宙间的物质,本来是唯一的。有一种力,叫他凝集起来,就成功有形有质的物;凝聚的力散了,便又分离做无数小分子,也可以说是原子。浮游空间。这其间又起变化,而再成为别种的物。所以说: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易系辞》。精气是“精的气”,精是“凝集得极坚密”的意思。所以说“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老子》)。真和“填”、“阗”等同者,是充实的意思。
那么一切万有,无非一种原质所流动而变化的了。所以说: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则为鬼神。《管子》。
有形有质的物,都有个局限。最小而可称为无的原子,却是没有的,是无所不遍的,所以宇宙之间是充实的。所以说:
神无方而易无体。《易系辞》。
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同上。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体物而不可遗。《礼记·中庸》。
这么说,中国古代的哲学,又近乎“泛神论”了。
以上所述,用科学的眼光看起来自然不能满足,然而古代一切思想,没有不以此为根据的。因为有生于无,所以“贵无”。“无”不但是老子所贵,就孔子也说“以致五至而行三无”(《礼记·孔子闲居》)。“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无就是虚,所以又“贵虚”。《韩非子·主道》: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的起初,是“一而未分”的,所以“贵一”。《老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吕氏春秋·大乐》:故一也制令,两也从听,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因为贵一,所以要“反本”。《老子》: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礼记·大学》:其本乱,而未治者否矣。从政治上讲起来,就要“正本”。君主的责任权力,就从此发生。从道德上说起来,也就发生“报本”之义。董仲舒说:是故圣人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
《公羊》元年春王正月,《何注》: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正境内之治。本就是中,所以贵“守中”。“皇极”的“极”训中,老子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凡物之生,都积微成著的,所以要“慎微”。古人说从无而至有,有形无形,算做一个阶段,先要有形,才能有体。微是无形的意思,著是有形有意思。所以《乾凿度》说:“天气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体。”《荀子·赋篇》说:“物精微而无形。”《老子》:“抟之不得名曰微。”《孙子》:“微乎微乎,至于无形。”是从小到大的,所以要“慎始”,《大戴礼·保传》: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君子慎其始也。要“谨小”,谢承《后汉书》载李咸奏:春秋之义,贬纤介之恶,采毫末之始。要“慎独”。独的本义训小,不训单独。《礼记·礼器》:“观天下之物,无足以称其德者,则得不以少为贵乎(古少小二字互通)。是故君子慎其独也。”《大学》、《中庸》的慎独,也是如此讲,并不是说独居之时(所以说诚于中,形于外,也是积微成著的意思)。
《六韬》“太公曰:凡兵之道,莫过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这个独字,也是训小的。易初六童观,马融注童,犹独也。生又换做“善”,所以贵“和善”。既生之后,逐渐长成,谓之善,这是善字的本义。因为生机畅遂,是人人所乐,才引申为善恶之善。《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个善字,是用的本义。因为善是逐渐生成的意思,所以贵乎积(《易文》言,“和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把由来者渐训积不善,可见善是继续生长的意思)。逐渐生长的东西,要等他发达到极点才好。所以说“止于至善”(《礼记·大学》)。这种问题,都是在极幽深玄远的地方的。万物的起源,古人在空间上,设想他在极高极远的地方,所以说“天玄而地黄。”玄是黑色,深远之处,一定是黑暗而不可见的。
所以《后汉书·张衡传》注说:“玄,深也。”(《庄子》“天下以深为根”,)在时间上,设想他在极悠久的年代,所以说“天为古,地为久”(《周书·周祝篇》)。天字训古,确是古义,所以郑康成注《尚书》粤若稽古为同天。俞正燮说:“《三国志》、《书正义》,均诋郑氏信纬,以人系天,于义无取。且云:古之为天,经无此训。不悟《诗》云,古帝命武汤,正是经训古为天。(《癸巳类稿》卷一)所以贵“知几”,《易系辞》:“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尚书大传》:“旋机者何也。机者,几也,微也。其变向微,而所动者大,谓之旋机。”正是“几者动之微”的诂。贵“极深知几”。
《易系辞》: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万有的起源,是一种动力。这种动力,是动而不已的。所以贵“变通”,忌“执一”。《易系辞》:“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孟子》:“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虽然动而不已,然而仍有其不变者存。譬如四时昼夜,终而复始。所以说这一种动,是循环的,《史记·高帝本纪赞》: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所以说“天道好还”;四字见《老子》。所以易有“变易”、“不易”二义。因为“天道好还”,所以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也见《老子》。所以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也是《老子》的话。因为宇宙间的事物,都有天然的规则秩序,人在其间,也莫能自外,所以贵乎“法自然”。《老子》:道法自然。
以上所说,不过是略举数端。若要备细推论起来,便是千言万语也不能尽。然而可见古代的宗教、哲学、政治、伦理……都有一贯的原理,存乎其间。从这种原理上,推衍发展,而成为社会上的一切现象。可见得这种思想,看似幽深玄远,却是社会上一切显著的现象的根本,因为人的做事,总有一部分的原因在心理上,不能全用物质说明的。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的人,实在不容蔑视的。
以上所说,都偏于思想一方面,可以算是古代的哲学史。无论哪一种哲学,决没有能完全否认宗教的;无论哪一种宗教,也总含有几分哲学上的解释。何况古代,岂有只有哲学上的思想,没有宗教上的感情的道理呢?咱们既明白了古代的哲学思想,便可以进而考究古代宗教上的崇拜。
中国是进化极早的国,他的宗教,决不是“拜物教”等劣等的宗教。他宗教上的崇拜,和哲学的思想是可以一贯的说明的。他所崇拜的对象,是什么呢?可以说是天象。
古人认阴阳二力为万物的起源,所以他所崇拜最大的对象便是“天地”。但是物之生,是由于四序的推行,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次于天地的崇拜,便是“四时”。把四时分配在“四方”,再加以上天下地,就是“六合”。从六合之中,除掉了一个天,便成“五方”。把古人所说物质生成的五种形态配上去,就成了五行。再加之以“四隅”。那么,单就四正四隅说起来,就成了“八卦”。连着中央算,就成了“九宫”。适和古人“一生二,二生三,三三而九”的思想相结合。九宫的周围,却有十二,所以又有所谓“十二支”,适可以配十二月。把三和五相乘,就是十五,于是又找到一个Magicsquare填在九宫里头,就成了后世所谓“洛书之数”了《大戴礼·盛德篇》:明堂者。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这分明是一种Magicsquare。后世的人,却把他看做一种神秘的东西。欲知其详,可看胡渭《易图明辨》。
古人所认为生物的本源的,是天地和四时,所以有所谓五帝,又有所谓六天。《郊特牲正义》说:
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为“六天”……又《春秋纬》紫微宫为“大帝”,又云:北极耀魄宝。又云:大微宫有五帝座星:青帝曰灵威仰,赤帝曰赤熛怒,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纪,黄帝曰含枢纽。
六天之中,昊天上帝耀魄宝,是不管事的。古代的君主,要无为而治,最初就是取象于此。所以论生育之功,只有五帝;五帝之中,青帝主春生,赤帝主夏长,白帝主秋杀,黑帝主冬藏,黄帝就是地。为什么天不管事,地却要管事呢?《白虎通·五行篇》说:
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亲视事,故自同于一行,尊于天也。
那么,地的管事,又在什么时候呢?他说:
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土所以王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历成其道,故五行更王,亦须土也。王四季,居中央,不名时。同上,又,行有五时有四何?……上尊不任职,君不居部,故时有四也。案木,火,金,水,各王七十二日,合土王四季各十八日,等于三百六十日。
然则水火木金土,又是什么东西呢?案《白虎通》解释五行的“行”字道:“言行者,欲言天行气之义也。”古人把气认做万物的原质,说“行气”,就是把气变做有形有质之物,就是“万物的生成”。所以《书·洪范正义》解释五行的“次序”道:
万物成形,以微著为渐;五行先后,亦以微著为次。水最微为一,火渐著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
他们又说他的“生克”和“配合”道:
木生火者,木性温暖,伏其中,钻灼而出,故生火。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金居石,依山津润而生,联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温润流泽,销金亦为水……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萧吉《五行大义》。
五行所以相害者:天地之性,众胜寡,故水胜火也;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也:《白虎通·五行篇》。
这全是把当时一种幼稚的“物质思想”附会上去的。至于上帝,虽不管事,也有“下行九宫”之说。
《后汉书·张衡传》注引《乾凿度》:太乙取其数以行九宫。郑玄注:太一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官,每四乃还于中央。中央者,地神之所居,故谓之九宫。天数大分,以阳出,以阴入,阳起于子,阴起于午,是以大一下。行九宫,从坎宫始。自此而坤,而震,而巽,所行者半矣,还息于中央之宫。既又自此而乾,而兑,而艮,而离,行则周矣。上游息于太一之星,而反紫宫也。昊天上帝,又名太一。见《周礼》郑注。《南齐书·高帝纪》九宫者:一曰天蓬,以制冀州之野;二为天芮,以制荆州之野;三为天冲,其应在青;四为天辅,其应在徐:五为天常,其应在豫;六为天心,七为天柱,八为天任,九为天英。其应在雍,在梁,在扬,在兖。
这种说法,和《易系辞》“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相合的。
以上的话,用如今人的眼光看起来,荒唐极了。然而古代的社会现象,也无一不出乎此,即以政治论,万物的生成,都出于天;天上主化育的,就是五帝;王者代天宣化,所以有“感生”之说。《诗生民正义》引《五经异义》:“诗齐,鲁,韩,《春秋公羊》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案《诗》“履帝武敏歆”,郑笺:“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媒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螈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于是遂有身……后则生子……是为后稷。”又《商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郑笺:“玄鸟,也……汤之先祖有娥氏女简狄……遗卵……简狄吞之而生契。”郑康成先学韩诗,笺诗多同韩义。感天而生,所以谓之天子。四序之运,成功者退,所以有“五德终始”之说。俞樾《达斋丛说》:五德更王,古有二说。
《汉书·律历志》载《三统历》曰:唐火德,夏金德,商水德,周木德,此一说也。《文选·齐字陆昭王碑》注引《邹子》曰: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又一说也……秦自谓以水德至,此相胜之说。周火故秦水也。汉自谓以火德王,此相生之说,周木故汉火也。既有五德终始之说,一姓就不能终有天下,所以有“易姓革命”之说。革命的命,是指天命而言,所以王者之兴,有受命之说。受命是指符瑞而言。有一种符瑞出现,便是天命他做天子的证据。譬如“河图洛书”,就是符瑞的一种。详见《诗文王篇正义》。
《孟子·万章篇》……然则舜有天下也,熟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把天心和民意,打成一撅,荒怪之说,一扫而空,高则高矣,然而是儒家的学说,不是三代的事实。王者的治天下,全是奉行天意,所以治定之后,要封禅以告成功。
《白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天也。所以王者的治天下,是对于天而负责任;既然是对于天而负责任,对于人自然是不负责任的了。这是从大处说的,若要逐一仔细说起来,就千言万语也不能尽。读者诸君,请把惠氏栋的《明堂大道录》看一遍,就可以知道古代一切政治和宗教的关系了。因为明堂是中国最早一个神秘的东西,一切宗教上的崇拜,都在此里头;一切政治,都在这里头施行;一切学术,也都发源于此的。此外一切现象,古人也没有不把宗教去解释他的。看《白虎通》的《五行篇》,就可以明白。
第二节 文字的起源和变迁
中国文字的起源,已见第三章第一节。据《正义》,则“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的“后世圣人”,是黄帝、尧、舜。再看许慎《说文解字序》说: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则文字起于黄帝,殆无疑义。然而《尚书·伪孔传叙》说: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伪孔传》原是不足论的书,他要说“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所以不得不说伏牺时有文字。然而这所谓《三坟》、《五典》,也是杜撰的。《左传》昭十二年:“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注“皆古书名”。《伪孔传》根据于王肃,杜预和王肃,是互相依附的(见丁晏《尚书余论》),尚且只说“皆古书名”;此外《正义》所引诸说,无一和《伪孔叙》相同的;故知此说定是杜撰。所以此说原不足论,然而《正义》申他的话,却颇可注意。《正义》说:
《尚书纬》及《考经谶》,皆云三皇无文字,又班固、马融、郑玄、王肃诸儒,皆以为文籍初自五帝,亦云三皇未有文字。案《伪孔书》虽根据王肃,然辗转相传,至东晋时才出现。又未必尽肃之旧,所以又有异同的地方。……又苍颉造书,出于《世本》,苍颉岂伏牺时乎?且《系辞》云:黄帝、尧、舜,为九事之目;末乃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是后世圣人即黄帝、尧、舜,何得为伏牺哉?……不同者……其苍颉则说者不同。
故《世本》云:苍颉作书,司马迁、班固、韦诞、宋衷、傅玄,皆云苍颉黄帝之史官也。崔瑗、曹植、蔡邕、索靖,皆直云古之王也。徐整云:在神农、黄帝之间。谯周云:在炎帝之世。卫氏云:当在庖牺、苍帝之世。慎到云:在庖牺之前。张揖云:苍颉为帝王,生于禅通之纪。《广雅》曰:自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分为十纪;则大率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十纪者……禅通,九也……如揖此言,则苍颉在获麟前二十七万六千余年……又依《易纬通卦验》,燧人在伏牺前。表计置其刻曰,苍牙通灵昌之成。孔演命,明道经。郑玄注云:刻,谓刻石而记识之……又《韩诗外传》称古封泰山禅梁甫者万余人,仲尼观焉,不能尽识。又《管子书》称管仲对齐桓公曰:古之封泰山者七十二家,夷吾所识,十二而已……是文字在伏牺之前,已自久远,何怪伏牺而有书契乎。
义疏强中传说,本不足论。所引崔瑗……之说,要破司马迁……之说,也未必有力。就使崔瑗……之说是真的,古人同名号的很多(譬如尧的时候有共工,伏羲、神农之间,还有霸九州的共工),安知古时候有个“王者“的仓颉,黄帝时候不再有个做史官的仓颉呢?然而说伏羲以前,久有文字,这话却未可一笔抹杀。用科学的眼光看起来,天下断无突然发生的事情。说前此都是结绳,仓颉一个人,“见鸟兽蹄迒之迹”,突然创造文字,也不合理。所以我说:文字断不是一人造的。从黄帝以前,必已发生很久,不过书传传说,都说是起于黄帝时代;苍颉是黄帝的史官,史官是管记事的,是用文字的,就都说文字是他所造罢了。
然则书传传说,为什么要说文字起于黄帝时代呢?按《易系辞》说:
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则书契之用,是到黄帝时才广的,以前不过仍用之于“升封刻石”等事。所以大家都说书契是起于黄帝时了。
《说文解字叙》又说:
苍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各本无此六字,段玉裁注本,依《左传》宣十五年《正义》补。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案封于泰山者七十二代——这句话原不必当真,然而照古人的意思说起来,自多在黄帝以前;许慎的意思,也未必有异。照此处文义看起来,却像这七十二代,就在三王五帝之世似的。
这是古人文法疏略,不可以辞害意。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闻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依《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许慎的《说文解字叙》,向来讲“文字的历史”的,都根据他。我却有点疑心,为什么呢?[一]既然说“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为什么“保氏六书”,却有这样的整齐?[二]从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之后,还有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长的《元尚篇》,杨雄的《训纂篇》,班固的《十三章》,贾鲂的《滂喜篇》,都是整句韵语,《凡将》七言:《急就》前多三言,后多七言;其余都是四言。这一条根据段氏《说文解字注序》可参看原书。一体相承,体例没有改变。
既然保氏时代,就有很整齐的六书,为什么许慎以前,没一个人想到,照《说文》的体例,依字形分部编一部字书?整句韵语,是文字为用未广,学问靠口耳相传时代的东西。《仓颉》、《爰历》……,正合这种体裁,所以汉朝尉律试学僮“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见《许叙》)。籀就是背诵(从段氏说),可见当时教学僮,都是如此的。若照《周礼》保氏教国子以六书的说法,是教小孩子的,不用《三字经》、《千字文》,反用《康熙字典》一类的字书了。哪有此理?[三]许慎说“及孔子书《六经》,左丘明作《春秋传》,皆以古文”。
这句话的根据就在他下文。所谓“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他又说“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案他上文说秦朝时候,明说“而古文由此绝矣”,终西汉一朝,并没提起古文。到王莽时的六书,才有所谓“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则古文是根据壁中书,奇字想就是根据山川鼎彝的。
然而现在《说文》一书中,所存“古文”“奇字”,实属寥寥无几,果使所谓古文者不过如此,和小篆算得什么异同?后世“于山川得鼎彝”一类的事情很多(研究他的人就是小学中的金石一派),所载的文字,分明和许书不尽相合。[四]而且六书的说法,仅见于《汉书·艺文志》,许慎《说文解字叙》和《周礼》保氏注引先郑的说法,此外都没有。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提及,难道周代相传的掌故,西汉时代没有一个人晓得么?所以我疑心:
六书的说法,是本来没有的。这种说法,是汉代的人,把古人的文字,就字形上来研究所得的结果,并不是周代保氏,就有这种说法。所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并不是从战国时代起的。中国的文字,战国以前本来是大体相同,而各国都有小异的。直到秦并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才统一。说“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则大体相合可知。“言语异声,文字异彩”,是从七国时代起,他无证据,只有《周礼》上大行人“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令,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可以做周室盛时,言语不异声,文字不异形的证据。然而这句话,除《周礼》以外,也是他无证据的。既然六书的说法,是汉末的人研究所得的结果;那么,从此以前,中国的文字是绝无条理的。
不过有《苍颉》、《爰历》一类的书,像后世的《三字经》、《千字文》一般,给人家念熟了记牢了罢了,像后世《康熙字典》一类的书都是没有的。这么说,就可以见得中国的文字,是迫于需用渐次增加,并不是有一个人(像苍颉、史籀等)按了一定的条理系统,把他创造或改良的。难我的人要说:既然是逐渐发达,何以所有的字,分明能把六书来驾驭他;何以能这般有条有理呢?那么,我要请问,后世造俗字的人很多,所造的字,也分明能把六书来统驭他,难道他们是通“六书义例”的么?
以上的说法,似乎奇创,然而其中似乎也有点道理,请“好学深思之士”想一想。
程邈是中国一个改良字体的大家,他所改定的隶书,到如今还沿用他。真书和隶书,算不得什么变迁。然而这个人事迹不详,只据《说文》的《叙》,知道他是下杜人。《说文叙》说王莽时的六书:“三曰篆书,即秦小篆,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这句话当在“四曰左书,即秦隶书”这下。看《段注》就可以明白。卫垣《四体书势》:“……小篆,或曰:下士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前一说,想又是因说文的错简而致误的。
至于作书的器具,古人所用的,有竹木两种:木的唤做“牍”,《说文》:牍,书版也。唤做“版”,《管子·霸形篇》注:方,版牍也。又唤做“方”。《仪礼·聘礼》注:方,版也。板长一尺,《玉海》。所以又唤做“尺牍”。小的唤做“札”,《汉书·郊祀志》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也唤做“牒”《说文》:牒,札也。札,牒也。大的唤做“椠”,椠长三尺。《释名》。方而有八角,有六面或八面可写的,唤做“觚”,又唤做“稜”。
颜师古《急就篇》注:觚者,学书之牍,或以记事……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史记·酷吏列传》注:觚,八棱有隅者。刻木以记事谓之“契”。《汉书·古今人表》注:契,刻木以记事也。把他分做两半,则或唤做“契”,或唤做“券”。《曲礼》:“献粟者执右契。”《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公常执左券”,则左半唤做券,右半唤做契。然亦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竹的唤做“简”,又唤做“策”。《仪礼·既夕》注疏:编连为策,不连为简。案也这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也有用帛的,则谓之“缣素”。见《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注。编连起来是用“韦”,《一切经音义》十四引《字林》:韦,柔皮也。所以说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写字是用笔蘸漆,书于简牍。《物原》:虞舜造笔,以漆书于笔简。写错了,就用刀削去,所以“刀笔”连称,又说“笔则笔,削则削”。《汉书·礼乐志》:“削则削,笔则笔。”注:“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也。”《曲礼》疏:“削,书刀也。”则间牍的刀,亦可以唤做削。这种写字的法子,是很繁难的。所以古代的文化,发达得很缓。
第三节 东周以后的学派
研究古代的学术,先得明白两种道理:
其一,古代的学术是和宗教合而为一的,到后世才从宗教中分了出来。
其二,古代的学术,是贵族所专有的,到后世才普及到平民。
因此,所以讲我国的学派,只得从东周以后起;因为西周以前,学术是和宗教合而为一的,是贵族所专有的。看本章第一节,已经可以明白他的思想;看了古代的一切制度,就可以明白他的外形了。
东周以后的学派,可考见的,无过于《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头,述他的父亲谈所论六家要旨和《汉书·艺文志》所根据的刘歆《七略》。且把他节录在下面。
司马谈所论,是“阴阳”、“儒”、“墨”、“法”、“名”、“道德”六家,他说: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正义》顾野王云:祥……吉凶之先见也。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这几句话,是总论六家得失的。以下又申说他的所以然道: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所畏。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解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法家不别亲疎,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案好比论理学,过偏于形式,而不顾事实。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他所主张的,虽是道家,然而他篇首说:“《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则他也承认此六家是同可以为治的。他议论当时的学问,专取这六家,大概也就是取其可以为治的意思。如农家、兵家等,不是用于政治上的,所以都没论及。
刘歆的《七略》,除《辑略》是“诸书之总要”外,其《六艺》一略,和《诸子略》里的儒家,是重复的。《诸子略》中,分为“儒”、“道”、“阴阳”、“法”、“名”、“墨”、“从横”、“杂”、“农”、“小说”十家;其中去小说家,谓之“九流”。《诗赋》一略,和学术无甚关系;在后世的文学中,也只占一小部分。《兵书》一略,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术数》一略又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家。《方技》一略,分“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家。其中尤以《诸子》一略,为学术的中坚,咱们且节录他所论各家的源流宗旨如下: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明教化者也……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
从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颛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及邪人为之,则尚诈谖而弃其信。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他又论兵家道:
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阴阳者,顺时而变,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
又论术数道: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五行者,五常之刑气也……皆出于律历之数……而小数家因此以为吉凶,而行于世,寖以相乱……蓍龟者,圣人之所用也……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众占非一,而梦为大……盖参卜筮……形法者,大举九州之执,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
又论方技道:
医经者,原人血脉、经络、骨髓、阴阳、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汤、火所施,调百药齐和之所宜……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大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鹊、秦和……汉兴,有仓公……
以上所论,除儒、道、阴阳、法、名、墨六家,和司马谈所论重复外,杂家不能称家;小说家只是收辑材料,不能称学;术数一略,包括天文学、历学和古代的宗教学,亦不能出于阴阳家以外。方技四家,实在只算得是一个医家。医经是医学;经方是药物学;房中是专研究生殖一科的;神仙虽然荒唐,却也以医学为本,所以现在的《内经》屡引方士之说。后世的方士,也总脱不了服食等事。与从横家、农家、兵家都在司马谈所论六家之外。所以我国古代的学术有:儒家、偏于伦理政治方面。道家、偏于哲学。阴阳家、古代的宗教家言,包括天文、律、历、算数等学。法家、偏于政治法律方面。名家、近乎论理学。墨家、也在伦理政治方面。而敬天明鬼,比起儒道两家来,宗教臭味略重。从横家、专讲外交。农家、兵家、医家。
而诗赋一略,也可以称做文学。
他推论各家学术,以为都出于王宫。虽所推未必尽合,而“其理不诬”。可以见得古代学术为贵族所专有的情状。
以上所论,战国以前学术界的大略情形,可以窥见了。至于详论他的分歧变迁、是非得失,这是专门研究学术史的事,不是普通历史里证明得尽的,所以只好略而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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