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突破-用心沟通,讲究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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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特色鲜明,态度得体

    对任何一场演讲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三件事:谁在发表这场演讲?他选择什么方式进行?他会讲些什么?这三件事的重要性,按照它们的排列顺序呈递减状态,位次最靠后的,其重要性也最小。由此可见,演讲者的个人魅力是他最宝贵的财富。

    也许说出来你会觉得难以置信,我们和这个世界发生联系的方式只有四种,并且只有以下我提到的四种:我们在做什么、我们的样子、我们在说什么以及我们是怎么说的。通过这四种方式,我们和别人交流,并且被人们评论。

    我刚教授演讲训练课程时,曾把大量的时间用在指导学生练习发声上面,我告诉他们如何利用腹腔发声、如何提高音量,并使结束音听起来轻松又活泼。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些努力对成年人来说,都是徒劳无功的。因为即使他们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也无力从自我禁锢中解脱出来,永远不会给听众呈现一场精彩的演讲。当我认识到这一点后,我下决心换个方法。

    一、告别羞怯

    我专门开设了这样的几堂课,其目的是为了消除成年人在演讲时的拘谨。不管你信不信,当时我跪下来请求我的学生们千万不要再蜷缩在紧张的壳里不出来了,只要他们敢出来,这个世界就会以热情和真诚的态度欢迎他们。为此付出点努力是非常值得的事情。法国名将福熙元帅在谈论战争的艺术时这样说过,概念总是最简单的事,但执行起来总是无比复杂、极其困难。演讲成功的最大绊脚石不在于你的穿着打扮,而在于你的内心,在于你是否能克服自身的拘谨。

    拘谨是随着年龄段增长慢慢驻扎到你内心的。当你还是一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子时,你登台后会非常流畅自如地向面前的大人侃侃而谈;当你成为一个青年步入社会后,你再登台演讲时还会这般自如吗?如果你想不管自己多大年纪,都能流畅地演讲,就必须经过多次的反复练习才能达到目的。

    指导成人进行演讲的关键,不在于帮他们完善自己的内容,而在于帮助他们排除内心的紧张。

    在培训过程中,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都不得不中途打断他们,希望他们能像一个生动的人那样演讲。有一次我要求学员把自己的演讲内容表演出来,哪怕是用他的方言,因为这样他才能完全投入到富有戏剧性的故事里去。很多人开始时都觉得自己在表演时可能看起来像个傻瓜一样可笑,可是当他们真的演起来后,竟然发现这种感觉非常不错。因此我要告诉你们,当你能在人们面前放松自己时,就能以正常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理念了。

    二、做你自己

    我们都会羡慕这样的演讲家,他们能坦率自如地表达自己,他们能毫无畏惧地用自己的方式表达。

    “一战”结束后,我结识了罗斯·史密斯和凯恩·史密斯兄弟俩。那时他们刚刚结束了从伦敦到澳洲的首次航行,在英国国民上下造成了空前的轰动,还被皇室封为爵士。后来我协助他们举办一场以画面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演讲。在经历上,可以说两兄弟几乎有着完全一样的内容,他们曾经肩并肩坐着飞过了半个世界,他们的演讲内容也几乎相同,可是给人听起来的感觉却大相径庭。

    演讲时,词句固然是重要的组成内容,但是影响演讲成功还有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你演讲时的态度,即你用什么风格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想要说的。想说什么和用什么方法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可不幸的是,经常有人把它们混为一谈。

    有一次聚会时,我坐在一位年轻的小姐身边。当著名钢琴家帕德雷夫斯基演奏肖邦的马祖卡舞曲时,这位小姐一边看着乐谱一边暗自纳闷,为什么她和帕德雷夫斯基都是用手指敲击同样的琴键,可弹奏出的效果却截然不同呢?当然,帕德雷夫斯基将曲目的美表现得淋漓尽致,带给听众一场艺术享受。其实,艺术效果的不同不在于敲击某一个琴键,而在于他的表现方式和艺术造诣,这就是天才和平凡的差别。

    俄罗斯著名画家布鲁洛夫有一次为学生修改作业时,只作了点微小的调整,就使学生惊叹道:“您只不过动了那么一小点儿,可是整幅画看起来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呢。”布鲁洛夫笑着告诉自己的学生:“艺术的差别就在那一点点小地方啊。”

    细微之处见差别,这个道理在演讲中也是同样的。英国国会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一切都由你演讲的方式决定,而不是由你讲述的事实决定。”这句话是英格兰成为罗马遥远的殖民地时,昆提连说的。

    福特汽车的制造者们说:“每一辆按照标准生产的福特汽车都是一样的,可是购买他们的人却是各不相同的。太阳之下,每一个生命都没有完全一样的复本,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年轻人应该寻找特立独行的自己,开发与众不同的价值。社会和学校可能会希望把年轻人培养成生产线上看起来都一样的产品,它们一贯如此,但是你不应该让自己的特性消失,它就像火花一样,刹那间就在你身上绽放最美丽的光华。”

    作为一名演讲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是你最宝贵的财产,不管你是否已经意识到。没有人和你有同样的想法、同样的经历,你要做的就是抓住自己身上的火花,并最大限度燃烧它的光芒,这是体现你个人重要性唯一真实的凭证。如果你把自己放进千人一面的模具里,你就如同入海之水,再也没有人能发现你、记住你。

    洛基爵士不仅演讲与众不同,他本身也是个特点鲜明的人,大胡子和光头已经成了他的商标。如果他放弃自己的特点去模仿其他人,那么你一定会认为他是虚伪又无知的人。

    1858年在伊利诺大草原发生了一场著名的辩论,双方是道格拉斯参议员和林肯。这两个人的不同从外表上就已经一览无余了。

    道格拉斯个头矮小但优雅,林肯个子高大却笨拙;道格拉斯出入上流社会,林肯时常穿着袜子就走到门口接见人民;道格拉斯对幽默毫无兴趣,林肯则是最会讲故事的人;道格拉斯狂妄自大,林肯则虚怀若谷;道格拉斯快人快语,就像暴风雨突然来袭,林肯会边想边说,显得更加从容。

    从外表到见解截然不同的两个人都成了这一时代伟大的演讲家,这是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特点,如果他们试图模仿对方,一定会贻笑大方的。可见,不管是谁,只要能把自己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就一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发挥自己的长处,做最有特点的自己,听起来是很容易的话,可是做起来却难度很大,我再转述一次法国元帅福熙的话,概念总是最简单的事,但执行起来总是无比复杂、极其困难。

    三、态度至上

    演讲不是简单说出你想好的字词句,还要包括你演讲时的态度,演讲中你怎么说,其重要性绝对不亚于你说的是什么。突出的演讲态度甚至有时候还能决定演讲的成败。

    如果你留心就会发现,大学中演讲比赛的获胜者往往并不是题材选得最好的人,而是那些演讲态度最好的人,因为他可以将题材发挥到最佳效果。

    英国著名政治家、作家摩尔利爵士说过,对任何一场演讲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三件事:谁在发表这场演讲?他选择什么方式进行?他会讲些什么?这三件事的重要性,按照它们的排列顺序呈递减状态,位次最靠后的,其重要性也最小。这样的说法是否有点儿夸张呢?下面我将为你擦去掩埋了真理的尘封。

    英国政治家埃德蒙·帕克擅长撰写各类型的演讲稿,从逻辑到说理,无一不是上佳作品,其中很多还被大专院校拿来当研究的范本。不幸的是,埃德蒙本人却是一位极其失败的演讲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作品,更谈不上吸引听众了。他甚至被大家称为下议院的“晚餐铃”,只要他站起来发表演说,其他人就会咳嗽、睡觉,或者干脆穿戴好衣帽准备结伴离开会场。

    你向敌人投掷一枚子弹,即使使出浑身的力气,恐怕也无法在对方身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如果你把炸药和燃烧着的蜡烛绑在一起,再用力抛出,它能穿透一块厚厚的木板。我想告诉你的是,用火药包装的充满力量的演讲和用钢板包装的凝固不动的演讲相比,前者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因此,演讲态度是你必须要重视的事情。

    1.演讲态度是何物?

    当商店把订购的商品送到你家里去时,他们是怎么做的呢?送货司机是直接把商品丢到你家后院呢,还是态度和善地亲手交给你呢?这两种做法带给你的感受是否一样?送电报人的工作职责是一定要把电报交给指定的人手里,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演讲者都能把自己的意思传达到听众的心里呢?

    一般人是怎么说话的呢?有一次我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时,住在一家由英国人经营的旅馆里,这是一家很特别的旅馆,每周都会邀请两名来自英国的演讲家到此演讲。我住在那里的时候,正好有一位著名的小说家讲了一个关于小说前途的内容。她告诉我们所有准备听演讲的人,这个题目并不是她自己选的,也不是她真正关心的,因此她对演讲精彩与否也并不关心。她匆忙准备了一些材料,她时而看看天花板,时而看看地板,时而又看看自己的笔记本,就是不看我们这些满怀期待的听众。她逐字逐句地照本宣科,眼神空洞,巴不得时间走得快一点。

    这样的表现完全缺乏和听众的沟通,而沟通恰恰是演讲成功的首要条件。一定要让听众感到有一股力量正从你的内心向外传播,这力量强大到足以触动他们的内心。我前面提到过的那个演讲者,将听众看成空空如也的沙漠,她传达的信息,没有反馈,也没有力量。

    2.演讲术秘诀

    演讲术方面拙劣又荒谬的评论,已经有不少人都写过了,其结果不仅没有使人们掌握良好态度的真正技巧,还让人们把演讲术看得过于神秘。当人们跑到图书馆翻看那些大部头的演讲术著作时,往往不得要领。有些在专业方面已经很有进步的学生,也被迫去背诵韦伯斯特和英格苏的演讲术,真是落伍又违背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

    自从内战结束,新式的演讲方法已经完全替代了旧式演讲只靠华丽辞藻的风格,变得像广告海报那样直白又有冲击力了。现代的听众们,不管其行业、学历,都希望演讲者能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想表达的内容和理念,能像老朋友私下聊天时一样真诚而坦白。

    演讲时还要注意力气的使用和分配,向四十个人发表演讲时和面对十来个人时使用的力气应该完全不同,否则就会有人听不清你的声音了。这就好像屋顶上的雕塑必须做得格外高大,只有这样,当人们从地面上抬头仰望时,才不会由于距离和角度的原因感到雕塑过于渺小。

    马克·吐温曾在内华达州的一个矿场发表演讲,结束后,一名矿工走过来问道:“这是您平常说话的声调吗?”其实这正是他们希望看到的,你把平常说话的声调再稍微提高一点点。

    勤加练习是掌握这个方法的唯一诀窍。如果你练习时发现自己有扭捏矜持的样子,马上就停下来,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样是不行的,清醒一点吧,我一定能做得再自然一些。”然后你假想现场正坐着这样一名听众,他可能坐在最不起眼的一排,也可能是最不专心听的人,你和他聊起了闲话,是唯一能回答他问题的人。这个过程能使你的演讲变得更加自然平和,就仿佛平日和朋友们交谈。

    当演讲进行得非常顺利时,你还可以提出问题,并作出解答,例如,你可以问“诸位是否正在怀疑,我掌握了什么证据,才会这样说呢?当然,我的论据非常充分,现在我就对此作个说明……”然后你就开始回答自己假想的这个问题。这样做的好处是,演讲流畅自然,和听众的互动更能打破你一个人唱独角戏的局面,更像是午后和朋友们在客厅聊天。

    向朋友们发表演讲时,你的态度应该和跟老朋友亨利、约翰、史密斯聊天时的态度一样,因为聚会还不就是更多的亨利、约翰、史密斯聚到一起了吗?单独面对一个人行之有效的办法,面对他们全体时难道就没有效果了吗?

    我曾经有幸聆听了奥利弗·洛基爵士题为《原子与世界》的演讲。对于这个演讲内容,他贡献了半生的研究和心血,他结合了自己内心对生命的感悟,把他认为非说不可的东西发自肺腑地讲了出来。他已经忘记自己其实是在演讲,他只关心该如何把关于原子的事情,用正确、明晰的态度告诉听众。他热血沸腾,力图让我们看到他所看到的,让我们感受他所感受到的。

    一场魅力四射的演讲成功地证明了奥利佛·洛基爵士是出神入化的演讲家,可是他本人从来不这么认为,他压根儿就没把自己当成“公众演讲家”,聆听他演讲的听众恐怕也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在你演讲后,听众们都认为你肯定是经过了专业的演讲训练,那么你可别以为这是替你老师争光的好事,至少你没有给我班上的老师争光。因为我们培训班的老师,都以自然、轻松为教学目标,目的就是让听众无论如何都听不出你是经过了正式培训的。一扇好窗户,本身并不太吸引人注意,它镶嵌在那里默默地接受光线。一位好演讲家也是如此,他自然天成,听众不大会注意到他的神态,只会对演讲的内容感兴趣。

    四、全心投入

    当你在演讲中受到自己热烈情绪影响时,内心中真正的自我就会浮出水面,你热烈的情绪能将一切障碍和困难摧毁,你的行为举止,也会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都富有魅力。

    再高超的演讲技巧,归结起来,不外乎是我一再强调的事:全身心地投入你的演讲。

    勃朗院长在耶鲁大学作有关传道问题的演讲时说:“我永远记得一位朋友向我描述过的情景,主讲人、布道家乔治·麦克唐纳说:‘我想诸位一定都听说过笃信宗教的事例了,我不想再重复告诉你们什么是信心,各类宗教经典在这方面都作了很多的解释。我在这里应该做的是如何协助你们建立信心。’说完这些后,他用简单、真诚的方式描述了他对并不可见的信仰的信心。他全神贯注于自己的演讲,每一个字都发自他内心对生命真正的感悟。”

    “全神贯注于自己的演讲”,是任何一场演讲成功的秘籍,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注意到这句话的重要性。因为它似乎表述得还不够清楚,每一个来到我培训班的学员都希望得到简单易行的忠告,最好能像使用手册一样精确。

    这是学生们想学到的,也是我竭尽全力提供给他们的。如果这样授课,不仅对他们而言会容易很多,对我也一样。这样的规则不是没有,不过到时学生们会发现有一点儿不对劲,这些规则在演讲中发挥不了任何效果,相反,它们还会让演讲丧失自然的气息。对此我非常清楚,因为我年轻时曾花费了大量时间去实践这些规则,可是今天,它们一条也不会出现在这本书里,乔西·比利斯用他一贯的轻松口吻说:“知道越多没用的东西,就越没有用处。”

    五、声音有力

    当我们通过话语和听众交流思想时,会用到身体各个部分和多个组织,例如耸肩、挥手臂、皱眉头、改变音量和音调。不过你一定要清楚,这些都是演讲成功的效果,并非演讲成功的原因。音调的变化能影响到我们的精神和情绪状态,因此务必选择一个足够能调起我们兴趣的题目。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每个人都会渐渐失去童年时的单纯和天真,演讲也会逐渐陷入老套的模式里去。我们说话越来越程式化,没有生气,不肯借助手势,更忽视了声音的抑扬顿挫,一句话,我们已经不会纯粹、天然地交流了。我们讲话时要么太快,要么太慢,措辞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不留神就说错话。如果你以为我在书中强调的自然就是宽恕笨拙的遣词造句的话,那么你是大错特错了,我说的自然,是把你内心的想法和理念真心实意地表达出来。一个精益求精的演讲家,经过磨砺后,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没有合适的词汇,再也没有丰富的联想、修辞和表达方式。至于如何丰富你词汇的问题,我会在下一章详细介绍。

    如果你想检测一下自己的音量、音调和语速是否合适,不妨利用一下录音机;请朋友边听边提意见也是不错的办法;如果能得到专家的指点那就更好了。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些都是抛开了听众的练习,当你真正站在听众面前时,有效表达自己就是更加重要的事情了。当你站在听众面前,你必须让自己百分之百的精力都投入到演讲中去,全力冲击他们的内心和感情,这样你的收获会比从书上得到的更多。

    六、自然天成

    演讲自然又不露痕迹,该如何讲解这一点呢?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说:“我知道该怎么做,只要强迫自己做到前面那些事就可以了。”事实恰恰相反,如果你强迫自己做这些事,你看上去就会像木头一样呆板,像机器人一样毫无感情。

    使用以上原则最自然、简单的办法,是当你与其他人交谈时,你应用了其中的大部分原则,可是你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使用了它们。在演讲中,要想达到此种境界,除了勤加练习外,没有别的办法可循。

    1.强调重点,略过非重点

    平常说话时,我们知道对重要的字要着重强调,演讲中对整个句子,也应如此处理。

    如果你留意别人说话的方式,就会发现大家都是这样说话的,你自己其实也一直是这样的。要是你不相信,不妨读读下面这句话,重读加了引号的词,其他的则迅速念过,看看效果怎么样?

    我从事的工作都能取得“成功”,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我从来不会“犹豫不决”,我能超越世上的其他人。

    ——拿破仑

    重读加引号的词语不是朗读这句话的唯一方法,不同的演讲者会有不同的读法。演讲中的强调方法有很多,并无一定之规,必须视情况而定。

    用热烈的情感朗读下面这首小诗,在传达其内在含义的同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强调重点语句的同时,跳过了非重点的语句。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被打败,你就失败了。

    如果你认为自己从未被打败,你就永不失败。

    如果你认为自己无法取得胜利,你就永远不会胜利。

    生活就像一场战争,

    胜负并不一定取决于强壮和速度,

    最后的胜利只属于,

    那些认为自己必胜的人们。

    在人性中,没有比决心坚定更重要的了。一个懵懂的小男孩儿如果想成为一名伟人,他就必须下定决心,不仅要克服成千上万的困难,还要在经历了千回百转的挫折之后,仍然有坚信自己能取得胜利的信心。

    ——罗斯福

    2.变换声调,顿挫悠扬

    我们在和别人谈话时,声调都是高高低低起伏不断的,就像海洋表面的波浪一样接连不停。从来没人关心这个问题,但这样的说话方式却让人愉悦又自然。从来没有人专门去学过这门规则,因为从孩提时代起我们就已经不知不觉地掌握了。为什么当我们成年后,站在听众面前时,声音就变得枯燥又平淡,就像内华达州的沙漠一般呢?当你感到自己声调平直、声音单调时,最好停下来在心里告诉自己:“我现在说话的样子估计就和印第安人的木头雕塑差不多。对这些人说话时,我应该有点人情味、自然一点。”

    这样对自己说话能有帮助吗?肯定会有的。稍微停顿一下,不可能没有帮助。

    在日常练习时,你可以把要着重讲的句子和词语用特殊标记表示一下,仿佛你门前的草坪中耸立了一棵月桂树,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按照标记练习,提高或降低声音。据我所知,布鲁克林公理会牧师巴基斯·卡特曼博士经常这样做,奥利佛·洛基爵士等人也是如此。如果你还要一个人一个人数过去,就会发现,几乎每一位著名的演讲家都是按照这条亘古不变的法则去做的。

    下面我列举三个名人名言,你不妨念一念,尤其读到加有引号的词时,降低声音试试效果如何。

    我只有一个长处,就是“永不绝望”。

    ——福熙元帅

    教育的终极目标不在于知识,而在于“行动”。

    ——斯宾塞

    我已经八十六岁了,在我有生之年,我亲眼看到过许多人都登上了成功的顶峰,他们获得成功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心”。一个人如果没有勇气,绝不会成就大事业。

    ——吉彭斯主教

    3.变化速度,快慢交替

    我们说话时语速其实是在不断变化的,这种方式听起来让人感到很愉悦,不仅不会有奇怪的感觉,还能通过语速的变化起到强调的作用。在实际演讲中,变化语速正是突出重点加以强调的最好办法之一。

    华特·史蒂文斯在《记者眼中的林肯》一书中,向众人展示了林肯强调某一事件时最常用的方法:

    “他说话时速度非常快,当遇到他想强调的某个句子或者单词时,他会拖长声音,加重语气一字一顿,然后再像闪电一样把后面的句子说完……对于重点又值得强调的地方,一句话的时间,可能等于他讲非重点语句五六句话的时间。”

    这样的演讲方法必然会引起听众的注意。对于前面我引用过的吉彭斯主教的话,我希望强调“勇气”这个词,因此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总是拖长加引号的词语,让大家感到我确实为之感动。下面你不妨也这样试试,看看效果如何。

    吉彭斯主教去世前说过:“我已经‘八十六岁’了,在我有生之年,我亲眼看到过许多人都‘登上’了‘成功的顶峰’,他们获得成功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有‘信心’。‘一个人如果没有勇气,绝不会成就大事业’。”

    再试一个例子。你平淡、快速地说出“三千万美元”,让别人听起来感觉就像是个小数目。然后你放慢速度,用厚重的声音再说一遍“三万美元”,就仿佛要把这三万美元印到别人心上一样。这次再听听,是不是觉得后面的三万美元比前面的三千万美元还要多呢?

    4.要点前后,稍微停顿

    林肯的演讲中经常会出现停顿。当他说到一个重要地方,希望在听众头脑中留下深刻印象时,他会上身微微前倾,目光直视对方,可能有一分钟之久的时间不说一句话。突如其来的沉默和突然爆发的巨响有一个共同的效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此时,人们都会提高警觉,留心倾听他下一句准备说什么。

    比如,在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辩论即将结束时,他的失败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他为此感到非常沮丧,病痛同时也在折磨着他,这些都为他的演讲增加了一点儿让人同情的气氛。在他最后一次出场演讲时,他突然停了下来,静静地站在那里,望着眼前或熟悉或不熟悉的听众,他忧郁的眼睛似乎充满了拼命忍住的泪水。他紧握双手,仿佛它们已经没有力量应付眼前的战斗。之后他用独特又单调的声音说:“朋友们,不管是道格拉斯还是我最终入选美国参议院,对于伟大的美国来讲都无关紧要;我今天在此向你们提出的重大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远远胜过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和政治前途。朋友们……”话说到这时,他又停顿了下来。所有的听众都屏息凝神、全神贯注,唯恐漏掉一个字,只听他又继续说道,“即使道格拉斯法官和我自己可怜又脆弱的舌头都安息到坟墓中去时,这个问题仍然存在。”

    一位替林肯做传记的作者指出:“简简单单几句话和他当时的演讲态度,深深触动了在场每个人的内心。”

    奥利弗·洛基爵士在遇到重要段落、语句的前后,也会用停顿的方法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一个重要的句子可能中间会停顿三四次。他表现得自然从容,让人察觉不到他是刻意停下来的——除非这个人是在专心分析洛基爵士的演讲技巧。

    大诗人吉卜林说:“沉默,道出了你的心声。”说话时,巧妙运用沉默,可以让你言语外的力量在沉默中爆发。这强而有力的工具不容忽视,可很多初学演讲者往往忽略了它。

    下面这段话摘自赫曼的《活泼生动的谈话》,我已经标明了该停顿的地方。当然,我并不是说只能在这个地方停顿,这只是比较好的停顿方式之一。在演讲时,停顿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演讲主题、意义和现场气氛来定。即使同样的演讲内容,今天你在某一个地方停顿,明天在另外的场合,你可能会选择在别的地方停顿了。

    你可以这样做,先大声念一遍下面的话,不用停顿;然后再按照我注释的停顿来读,对照一下效果有什么不同。

    销售商品是一种战斗(停顿,让听众有足够的时间想象“战斗”),只有战斗者才能获胜(停顿,让胜利的感觉深入听众脑海)。我们也许不喜欢这样的情况,但我们没有力量创造它们,也无力改变它们(停顿)。当你准备进入销售行业时,你必须鼓足勇气(停顿)。如果你没有作好充分准备(停顿,拉长几秒钟制造悬疑气氛),那么每一次你出击时,都会被三振出局,除了零蛋你得不到其他分数(停顿)。因为对投手心存恐惧的击打者,永远打不到三垒(停顿)。一定要确实记住这一点(停顿,让它深入听众内心),能把球击打得飞过网子,完成全垒打的人,大部分都是这样的球员:当他踏上击打位置时(停顿,拉长悬疑时间,让大家聚精会神听你介绍),心中早已坚定地下了决心。

    下面你大声朗诵这几段名人名言,留心你会很自然就停顿的地方。

    美国大沙漠并不坐落于爱达荷、新墨西哥或者亚利桑那,而是在每一个普通人的帽子底下。这是一种更可怕的心理上的沙漠,而不是平常意义上的沙漠。

    ——克诺斯

    这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可能广告会略微接近。

    ——夫斯维尔教授

    我必须对两个人格外好——上帝和加菲尔德。我此生与加菲尔德共同生活,死后与上帝在一起。

    ——詹姆斯·加菲尔德

    一名演讲者如果在实际中能应用好我本章的这些提示,他的演讲可能还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他的演讲可能会和别人的不太一样,声音可能让人听了很不舒服,语法不对,还有些让人不快的举动。一个人日常的说话态度有很多仍需改善的地方,因此,要想使你的演讲更加完美,一定先改善自己的日常说话态度。

    第二节用词精准,推敲语言

    世界上,全新、独创的事物少之又少。即使最伟大的演讲家,也需要借助从阅读中获得的灵感和书本中的资料。想增加自己词汇储备量的人,必须让自己经常接近文字,让头脑接受不同文学作品的洗礼。

    一个失业了又没有任何积蓄的英国人,落寞地走在费城大街上。后来他走进大商人保罗·吉彭斯的办公室,希望能见他一面。吉彭斯先生面对不速之客,眼神中流露出不信任的目光。这个英国人衣衫褴褛,袖子已经磨破,浑身上下都透露出寒酸。吉彭斯先生出于同情,答应给他几秒钟的时间。结果这几秒钟竟然变成了一个小时,谈话仍然没有结束的迹象,随后,吉彭斯先生给出版公司经理罗兰·泰勒打了一个电话。泰勒先生专门邀请这个陌生男子共进午餐,并给他安排了一个非常好的工作。这个穷困潦倒的男子到底有什么本事,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接连让两位重要人物对自己刮目相看?

    秘诀其实并不神秘:他的英语演讲技巧。这个穷酸的英国人毕业于牛津大学,到美国是来做生意的,没想到生意失败,又举目无亲,连回家的机票都买不起了。不过他的英文发音纯正,措辞漂亮,使人在和他谈话时不经意中就忘记了那种沾满了泥巴的皮鞋、褴褛的衣着和还没来得及刮胡须的脸孔。他华丽的辞藻是他和商业高层人士会面时最有用的名片。

    这个男子的故事可能有点特殊,不过这个故事至少说明了一个真理:我们的言谈会被别人当做评判我们的标准。它能让对方知道我们是什么出身、修养程度和学历高低。

    前面提到过,我们任何一个人和这个世界都通过四种方式发生联系。周围的人们也是根据四件事来评论我们,给我们分类:我们做了什么,我们看起来如何,我们说了什么,用何种方式说。很多人对于人生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当他们离开学校后,不知道继续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量,不知道学习用更合适的方式说话。当一个人习惯于用枯燥、虚幻、程式化的辞藻说话时,他的谈话就已经丧失了个性和特点。很多大学生不仅发音不对、语法不对,还会说一些市井流氓才会说的话。连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都如此的话,我们又怎么可能希望那些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行事说话温文尔雅呢?

    几年前,当我独自站在古罗马竞技场遐想时,一位来自英国某个殖民地的陌生人和我攀谈起来。他说了还不到3分钟,“You was”“I done”就一个接一个从他嘴里跑了出来。我注意到,他皮鞋锃亮,衣服纤尘不染,一心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并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敬,但是他却忘记给自己的言辞也梳洗一下了。在和女士搭讪时,他可能会因为没有脱毛而感到惭愧,但是他根本想不到为自己错误百出的文法感到惭愧。他可悲的措辞,正在向这个世界宣告,他根本不像他自认的那样,是个有文化、有修养的人。

    前任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说:“我认为,在淑女们和绅士们所受的教育中,只有一项是必修课——正确而优雅地使用自己的母语。”

    你肯定会问,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和语言如此亲密,用正确又美丽的方式把它们说出来呢?其实这个方法没有任何神秘的地方,它是个众所周知的秘密。林肯曾用这个方法取得了令人震惊的成就。在美国,除了林肯,没有任何一位美国人能把语言组织得如此华美动人,没人能像林肯一样说出富有音律动感的词语:“怨恨无人,博爱众生。”林肯的父亲是个木匠,而且大字识不到一箩筐,母亲是一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子,难道这样家庭出身的林肯得到了上天的特别垂爱,被赋予了语言天赋吗?

    显然不是这样的。当他成功当选国会议员后,一份官方记录中这样描述他的教育经历:不完全。实际上,林肯一生中真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林肯的老师又都是谁呢?肯塔基的撒加林·伯尔尼和卡利波·哈吉尔,印第安纳州鸽子河岸边的亚基尔·都赛和安德鲁·可诺夫——这些人都是巡回小学的教师,他们从一个屯垦区迁徙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给他们酬劳,他们就会停留下来教那里的小孩子们读书、写字。我相信,林肯从他们身上获得的启蒙教育和帮助不会很多,他当时的生活环境也不会给他太多帮助。

    林肯在伊利诺伊州结识的那些农民、商人和律师们,都没有特殊的语言才能,不可能在这方面给他提供多大的帮助。不过你必须了解这一个事实,林肯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时间都浪费在这些水平比他还低的人们身上,他结交的都是头脑聪明的人,比如著名的歌手和诗人,他可以整本背诵伯恩斯、拜伦和布朗宁的诗集。他曾写了一篇评论伯恩斯的文章,在他的办公桌上和家里同时放有拜伦的诗集。放在办公室的那本诗集,由于经常翻阅,只要随手拿起,就会自动打开到《唐璜》那一页。在他入主白宫后,艰难的内战在他脸上刻下了风霜的皱纹,但即使这样,他仍然坚持阅读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有时夜半醒来,还翻看不倦。遇到优美或对他有所启发的句子时,他会顾不上只穿着睡衣,就找遍白宫的各个房间,直到找到他的秘书,把这些句子一个一个念给他听。他也会抽时间复习早就烂熟于心的莎士比亚的名句,还会对一些演员的相关表演提出自己的看法。为此他曾专门写信给沙剧著名演员哈吉特,信中说:“我虽然浅陋,也读了一些莎士比亚的剧本,我阅读的次数可能和任何一名非专业的读者一样多。《李尔王》《理查三世》《亨利八世》《汉姆雷特》,尤其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剧本能比得上《麦克白》,写得太精彩了!”

    林肯不仅喜欢在私下及公开场合背诵或朗诵诗句,他自己还试着写诗,在他妹妹的婚礼上,他曾朗诵了一首自己写的长诗。中年时,他的作品已经写满了一个笔记本,不过他对自己的作品并不太自信,甚至不愿意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分享阅读的兴趣。

    罗宾逊在《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这样写道:“这名自学成功的政治伟人,用真正的文化素养包裹了自己的思想,他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天才。用埃莫顿描述文艺复兴领导者之一的伊拉斯谟的话来形容他再贴切不过了:他早已离开学校,在这之后他只通过一种方式使自己继续受到教育,这个方式就是不停歇地研究和练习。”

    林肯年轻时生活在印第安纳州的鸽子河畔,他靠剥玉米叶和杀猪赚取每天三角钱的工资。谁能想到,这样笨拙的拓荒者以后竟然在匹兹堡发表了人类有史以来最精彩的演讲。那时,有十七万人在匹兹堡严阵以待,七千人在这场战斗中阵亡。著名演讲家索姆奈在林肯死后不久说,即使这场战斗从人们头脑中消失,林肯的演讲也仍然栩栩如生,并且,人们会由演讲再次想起这场战斗。谁能说他的说法不正确呢?

    政治家艾维莱特在匹兹堡的演讲持续了两个小时,可他的话早已被人遗忘;林肯的演讲不过两分钟,人们却记忆犹新。有位摄影师想拍些林肯演讲时的照片,当他架好相机时,林肯的演讲已经结束了。

    林肯在匹兹堡的演讲全文被镌刻在一块永远不会腐朽的铜板上,至今仍然陈列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里,成为英语语言的学习典范。每一个正在学习演讲的学生,都应该把它背诵下来:

    八十七年前,我们的祖先穿越重洋来到这片新大陆,创建了一个自由的国家,并为这一理论奋斗不休:所有人类都是生而平等的。现在我们正在进行的内战,就是为了验证,这样的一个国家,信奉自由理论的国家,是不是能永远存在下去。每一个热爱自由的儿女都在这场战斗中集合到一起,我们为每一寸土地奉献,并有一些为了国家的自由而牺牲的人已经长眠在这片土地上了。那些为这片土地奋斗的人们,活着的和已经长眠的,都使这片土地变得更加神圣,远远超过我们的能力。我们这些仍然活着的人,只有献身于牺牲者生前从事的事业,才能不使他们的牺牲变得毫无意义。这个伟大的国家,在上帝的庇佑下,必定会获得永久的自由,必定会让民享、民治、民有的政府在地球上结出丰硕的果实。

    一般人都认为,演讲稿结尾处不朽的名句是林肯创造的,情况果真是这样的吗?林肯有一位律师朋友赫恩登几年前曾送给他一本巴克尔的演讲全集,林肯曾记下了书中这样的几句话:“民主就是人民直接自治,由全体人民共同治理,属于所有人民,由人民分享。”巴克尔的这句话是他独创的吗?博维斯特在四年前写给海尼的信中说:“民主政府为人民而设,由人民构成,对全体人民负责。”韦伯斯特说这句话时,灵感又来自哪里呢?门罗总统在三十多年前就发表过类似的看法,门罗总统的源头又在哪里呢?五百年前,英国宗教改革家威克里夫在《圣经》的英译本序言中说:“这本《圣经》是翻译给民享、民治、民有政府的。”而远在威克里夫之前,在耶稣诞生前四百多年,克莱翁就曾向雅典市民提到“民享、民治和民有”。克莱翁又是从何处得到这个概念的,我们就无处可考了。

    很多看似新鲜的事物,其实都不是首创,即使最伟大的演讲家,他也要借助阅读和书本中的资料来获得灵感。

    书本,是成功的秘诀!要想扩大自己的词汇量,就必须让自己的大脑经常接受书本的洗礼。约翰·布莱特说:“我每次去图书馆都会感到悲哀,生命实在太短暂了,我根本来不及享受眼前的文学盛宴。”布莱特十五岁时就离开学校到棉花厂工作,后来成为同时代最光辉卓著的一名演讲家,尤其以运用华丽的英语文字著称。他能背诵很多世界著名作家的诗篇,如拜伦、弥尔顿、华兹华斯、莎士比亚和雪莱等,为了增加自己的词汇量和文学素养,每年他还都会把《失乐园》再重新看一遍。

    英国著名演讲家福克斯通过高声朗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来改善自己的语言风格。格雷斯东把自己的书房命名为“和平之屋”,其中藏书有一万五千多册,他尤其着迷于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共写了六本书来评论这两部史诗和作者的时代背景。

    英国前途无量的政治家及演讲家比特年轻时把自己阅读过的拉丁文作品翻译成英文,这样的做法他一直坚持了十年之久。从中他得到了什么呢?“他获得了一个别人都无法超越的能力,即在不预先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思想转化成精练的语言。”

    古希腊著名的演讲家、政治家狄摩西尼斯曾手抄修昔底德的历史巨著达八次之多,希望可以通过这个办法掌握修昔底德华丽的措辞方法。两千年以后,美国的威尔逊总统专门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以期改良自己的演讲风格。

    英国桂冠诗人但尼生每天研读《圣经》,托尔斯泰甚至能把《新约福音》中的章节背诵下来。罗斯金在母亲的逼迫下,每年都要把整本《圣经》大声朗读一遍,“每个音节,每个词语和句子,从《创世纪》到《启示录》。”后来罗斯金把自己在文学上的成就都归功于母亲这种严格的训练。

    RLS是苏格兰著名作家史蒂文森名字的缩写,也是英国人最喜欢的姓名缩写。他令人着迷的写作风格是如何散发出来并让读者深深为之着迷的呢?他亲口告诉我们:

    “每当我读到自己喜欢的书或者文章时,就会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让我立刻坐下来模仿这些文字中优秀的地方。我知道,第一次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我会连续尝试很多次,至少从那些失败里我获得了难得的练习机会。

    “我用这种方式模仿了海斯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和霍桑。不管别人是否喜欢,这的确是我的学习方法,不管我从中收获了多少益处,我一直在坚持这个方法。可能你不知道,英国文学史上无人可与之争锋的伟大诗人济慈,他用的方法竟然和我一样。

    “在模仿他人时,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你所模仿的对象身上总会有你无法模仿的地方。对此不管你怎么尝试,结果都会以失败告终,这时你需要记住的一句话是:‘失败是成功之母。’”

    我列举了太多成功人士的著名例子,完美演讲的秘诀已经不再是秘密。林肯在写信给一位以律师为职业理想的年轻人时说:“成功的秘诀无非就是拿起书本,认真地阅读并研究,工作,工作,坚持不懈地工作总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看哪些书呢?首先可以从《如何利用好你的一天二十四小时》开始。这本书告诉你,你每天都在浪费时间,浪费了多少,不再浪费时间的办法以及如何用好这些节省下来的时间。这本书的内容并不长,你完全可以在一周之内就读完它。甚至你可以先从书里撕下二十页随身放在口袋里,然后,我相信你每天看报纸的时间会从原来的20到30分钟,缩短为10分钟左右。

    杰弗逊总统将自己变得快乐的原因归结为:“我已经不再看报纸了,我开始看古罗马历史学家泰西塔斯和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的作品,我发现我比以前快乐得多。”如果你也能掌握杰弗逊的做法,将读报的时间缩短,几个星期后你也会发现自己比以前快乐并且聪明,我这样说,你能相信吗?难道你还不愿意为快乐的目的而尝试一下吗?现在就开始在等电梯、公交和午餐的时候,取出那二十页来读读吧。

    当你读完这二十页后,把它们放回去,再从书中撕下二十页如法炮制。当然,你最好用橡皮筋把这些脱落的书页套住,以免它们被丢得到处都是。用这样的办法读书,难道不比只把它放在书架上当摆设要好上很多吗?

    读完这本书后,接下来你需要读的是《人类机器》,这本书告诉你该如何更和谐地与别人打交道,同时还会令你发现自身的优点。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不单是由于它的内容,还由于它的写作和表达方式,一定能增加你的词汇量。

    除了这两本书,弗兰克·诺瑞斯写的美国有史以来最棒的两部小说《章鱼》和《核桃》,对你肯定也会有所帮助。前一本讲述的是在加利福尼亚发生的动乱,后一本描写了一些生活在芝加哥股票交易所的经纪人钩心斗角的职业生涯。除此之外,哈代的《苔丝》、西里斯的《人的社会价值》、威廉·詹姆斯的《和教师的谈话》、莫罗斯的《雪莱的一生》、拜伦的《哈罗德的心理历程》和史蒂文森的《骑驴旅行》,这些书,都应该被你列进书单。

    让爱默生每天都来陪伴你,让他的著作《自恃》中行云流水般的语句每天萦绕在你的耳畔:

    说出你内心深处隐藏的信念,思想的声音对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这些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们不受传统的束缚,不仅说出人们嘴里说的,还说出人们心里想到却没有说出来的,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自己内心一闪而过的光芒。在任何一位天才的作品中,我们都会发现他们的这种思想,它们告诉我们,应该以坦诚的态度忠于自己,而不是漠视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声。否则,当有人用优秀的感悟说出我们心中曾有过的思考,你就会因为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自己的思想而感到万分羞愧的。

    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他都会发现,嫉妒是最无知的表现,模仿无异于自杀。不管好坏,一个人必须耕耘自己的那片土地,才能有所收获。蕴藏在内心深处的力量,除了自己,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蕴藏在他身上的力量,除了尝试,再也没有第二个办法验证。

    曾经有人请亨利·欧文爵士列出他认为最值得推荐的一百本书,他是怎么回答的呢?他说:“我情愿只研究其中的两个——《圣经》和莎士比亚。”没错,你必须到这两个英国文学的泉眼处去汲取灵感,你要经常去,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可能你还会说:“莎士比亚,今晚咱们聊聊罗密欧和朱丽叶吧。”

    当你这样做了以后,你会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收获。你会发现辞藻如莲花般从你的口中婉转而出,你高贵的气质会让朋友们大为赞赏。大文豪歌德说:“只要你告诉我你读了什么,我就能说出你是哪种人。”

    我上面提到的阅读计划,看似很庞大,其实只需要很少的精力和时间——只要五美元,你就能买到《莎士比亚戏剧集》的普及版。

    马克·吐温娴熟的文字技巧是如何练出来的呢?年轻时,他曾经坐马车从密苏里州到内华达去。旅程遥远又艰难,所携物品又必须包括马匹的食物和水,因此超重对于这次旅行来说,是致命的累赘,行李都是按重量收费的。即使这样,马克·吐温竟然随身携带了厚厚的一本《韦氏大词典》。

    勃朗宁也同样如此,翻阅词典是他每天的必修课,从中他得到了无比的乐趣和启示。林肯也经常在黄昏时翻看词典,直到光线昏暗,看不清词典上的字为止。每一位成功的作家或者演讲家都有大同小异的经历。

    威尔逊总统遣词造句的造诣极高,他的《对德宣战宣言》在文学史上永远占有一席之地,他如何谈论自己运用文字的方法呢?他说:“在家里我父亲决不允许任何人说文辞不对的话,他鼓励每一个人都把合适的词用在合适的地方。”

    一位以文辞优美、结构严密著称的演讲家,最近在一次谈话中揭秘了自己的秘诀: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阅读中发现生词,就会立即抄写在本子上,当天睡觉前他一定会把这个词的意思弄得清清楚楚。如果有一天他没有收集到任何生词,他就会读一读费纳德的《同义词、反义词和介词》。“一天一个新单词”,这是他的座右铭,这就等于每年他能收获三百六十五个新词语。在使用中他发现,任何一个新词使用过三次以后,就成为他词库中的永久驻扎者。

    使用词典的真正目的不仅仅是明白一个单词的意思,更是要清楚一个单词的来龙去脉。在一般的英文词典中,每个单词的历史渊源都会以括号的形式标注在含义后。因此,那些每天从你嘴里说出的单词并不是枯燥的字母,它们都有独特的色彩和生命力。即使你说的只是最普通的“打个电话给杂货店,让他们送些糖来”,里面依然包含了人类多种文明和智慧的结晶。telephone(电话)这个词由希腊语tele(远方的)和phone(声音)组成;grocer(杂货店)则是由历史悠久的法语单词grossier演变而来,而法语又是根据拉丁文grossarius衍生出来的;sugar(糖)这个单词也是来源于法语,法语又来自西班牙文,西班牙文又来自阿拉伯语,阿拉伯语则从波斯文衍化出来。

    不管你是供职于某家公司,还是自己经营一家公司,你可能都不清楚“公司”这个词的来源。company(公司)脱胎于古老的法文,原意是伙伴(companion),这个单词其实是由com(与)和pains(面包)组成,即伙伴就是要和你分享面包的人。一家公司其实就是由一些想共同赚取面包的人组成。薪水salary指的是你可以购买盐(salt)的钱,来自古罗马士兵的津贴。当你阅读手中的这本书(book)时,你可能想不到它原本指的是一种树木山毛榉(beech),因为很久以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是把名字刻写在山毛榉树干上的。美元(dollar)实际的意思是山谷(valley),究其缘故,是因为最早的钱币于六世纪在圣卓亚齐姆的山谷中铸造而成。

    看门人(janitor)和一月(January)这两个词都来源于古代意大利一个铁匠的姓氏。这位铁匠专门制造门锁和门闩,他死后,被人们塑造成一位有两张脸孔、能同时看两个方向的神灵,这两个方向代表了开启和关闭。因此,一年结束与另一年开始之间的那个月份就被叫做January。

    七月(July)是由古罗马皇帝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的名字衍化而来。充满嫉妒的奥古斯都大帝为了不让恺撒独享此项殊荣,干脆将下一个月命名为August(八月)。当时八月只有三十天,而七月却有三十一天,于是奥古斯都将二月的一天移至八月,使八月和七月的天数相同。这种嫉妒心理至今还潜伏在你的月历上。以上我讲的是不是很有趣呢?真的,你会发现,原来每个单词都有自己令人着迷的历史。

    请你试着找找这些单词的历史渊源:atlas(地图册)、boycott(抵制)、cereal(谷物食品)、colossal(巨大的)、concord(和谐)、curfew(宵禁)、education(教育)、finance(财政)、lunatic(疯子)、panic(惊慌)、palace(宫殿)、pecuniary(金钱)、sandwich(三明治)、tantalize(诱惑)。当你找出这些单词的渊源后,就会在使用它们时找到更多的乐趣。

    一、改写了一百零四次的句子

    用最正确的词语精确地表达自己的内心,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即使是最有经验的作家也未必能办到。美国知名女作家芬妮·赫斯特曾经告诉我,她经常为了一个句子,修改五十到一百次之多。有一次她专门作了统计,竟然修改了一百零四次。另一位女作家乌勒直言不讳地说,她能花费整整一下午的时间坐在书房,只为修改一两个句子。

    著名作家戴维斯是如何让自己找到最合适的词语的呢?政治家莫里斯对此这样描述:

    “小说中的每一个词语,都是他从浩如烟海的词库中挑拣出来的,任何一个词都经得住千万人的推敲。每个段落、每个句子,他都采用‘淘汰制’原则。当他向读者描述一辆汽车缓缓转弯驶进院落时,他会先作个冗长的陈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然后他开始对以上描述进行痛苦的删减,这时他会问自己:‘这个情景真的会出现吗?’如果不会,他就会把相关文字删掉。如此千辛万苦的工作结束后,一篇简洁又恰当的文章就呈现在读者面前了。正是因为有了这项‘淘汰制’工作,他的小说才能一直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

    诚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会有充分的时间如此辛苦地推敲词语,在此我也只是想告诉你,既然这么多知名作家都不敢忽视词语的正确性,作为普通人就更不能轻视这个问题了。没错,当一个人在演讲过程中时,是不可能停下来一句话也不说,而呆立在讲台苦苦思索到底哪个词语更合适的,但是他可以每天进行相关练习,一直到合适的词语能够自己流露到嘴边为止。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做,但是你开始这样做了吗?

    弥尔顿在其作品中总计使用了约八千个单词,大文豪莎士比亚则使用了一万五千个单词。一本词典的词汇量大约有四十五万个,不过根据统计,一般人只要掌握两千个就足够了。你可以只掌握一些动词,然后把它们连起来,再加点名词和形容词。

    二、抛弃老掉牙的表达方式

    在表达正确的基础上,你还要进一步使语言富有新鲜感和创意,要鼓起勇气谈谈自己对事物的看法,真正以“事情本身就是上帝”的态度来讲。据《圣经》记载,大洪水过去后,一个头脑充满创意的人首先使用了“冷得像根胡瓜”这个比喻,真是太有新鲜感了。即使在后来巴伦夏加的宴会中,人们依然觉得这个比喻充满了新奇。可是对于今天认为自己充满了创造力的人们来说,再继续使用这个词语,难道不觉得汗颜吗?

    下面我举出十二个同样也是表达寒冷的句子,难道它们不比老套的“胡瓜”更新鲜吗?

    冷得像只青蛙。

    冷得像步枪的通条。

    冷得像冬天清晨的暖水袋。

    冷得像座阴森的坟墓。

    冷得像冰封千年的格陵兰雪山。

    冷得像硬邦邦的泥土。

    冷得像贝壳湿漉漉的乌龟。

    冷得像严寒中飘舞的雪花。

    冷得像潮湿的盐。

    冷得像毫无体温的蚯蚓。

    冷得像深秋的黎明。

    冷得像初冬的冰雨。

    趁着现在你的灵感刚刚被激活,赶紧来想几个比喻句来形容寒冷,并鼓足勇气,把它们写下来吧。

    女作家凯瑟琳·诺里斯在谈到如何才能表现出个人独特的风格时,这样告诉我:“大量阅读古典著作,极其严厉地剔除其中毫无意义的句子。”

    我认识一位优秀的编辑,一旦他发现来稿中有两三处陈词滥调时,就不会再为这个稿子浪费一点时间。他说,没有创意的作家是不会写出有创意的文章的。

    第三节台风和你的个性

    台风和个性,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因素,却是决定演讲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因为它们自然天成、坦白率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赢得听众。

    卡耐基技术研究中心曾对一百位知名商界人士进行了一次智力测验,测验题目和陆军使用的相差不多。测试结果显示,个性在事业成功中的作用远远超过智力的因素。不仅对商人,我相信这个结论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意义非凡的。

    除了事先充分的准备外,个性是决定演讲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声名卓著的演讲家艾伯特·胡巴德说:“在演讲中,赢得听众的不是演讲稿,而是演讲者的态度。”个性是最让人捉摸不清的东西,就算是最精干的分析家亲自出马也不可能分析得头头是道。个性是一个复杂的组合体,它包括肉体、精神和心理上的因素,还包括这个人的遗传、喜好、气质、思想、经历和生活情况等。打个比方,个性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样复杂,全世界能完全明白的人寥寥无几。

    由于个性受遗传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要改变一个人的个性是非常困难的事,我们能做的只是把它变得更有张力,更加吸引人。

    一、充分休息,保持精力

    如果你希望在演讲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那么你就必须有充足的休息。以下这个错误是最常见的:把工作一直拖到最后一分钟,然后慌慌张张企图弥补流失的时间。这样做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破坏你的身体和大脑,令你丧失活力,以一种虚弱的状态出现在听众面前。

    如果你要在下午四点时发表一个重要的演讲,最好中午享受一个轻便的午餐。如果条件允许,小睡一觉就更好了。这样不仅可以令你获得身体的休息,你的精力也会借此恢复。

    朋友们都对杰尔拉丁·法拉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她经常天色尚早就向大家道晚安,然后走进卧室,哪怕只留下丈夫一个人招待朋友们,她也不会勉强自己熬夜的。诺蒂卡夫人也不无惋惜地说,要想成为歌剧中的女主角,就必须放弃歌剧以外的一切,社交、朋友和诱人的珍馐。

    在你准备进行一场演讲前,千万不要吃得太饱,亨利·比修通常这个时候只吃一点饼干和牛奶。穆巴夫人对此持同样态度,她说:“如果当天晚上有演出,我绝不会吃午餐,我会在下午五点左右吃点鸡肉或鱼肉,还有面包和水。每次在歌剧院演出结束后,我都会饥肠辘辘地回到家里。”

    对于以上两个人的做法,我此前并不是很理解,直到我成为职业的演讲家,在饱餐一顿后发表两个小时的演讲时,才明白个中道理。当我饱餐完一顿美食后,再站上一个小时,我会发现无论如何身体都达不到最佳状态,本该集中到脑部的血液,这时全跑到胃部和牛排、甜点作战去了。著名演奏家帕德雷夫斯基告诉人们,如果他在演奏前大快朵颐的话,那么他内心的兽性就会乘虚而入,不仅渗透到他身体的每个角落,还会令他的演奏变得呆板而没有生气。

    二、修饰仪表,表现从容

    一位研究心理学的大学校长曾进行过这样的调查:衣着会对人们产生什么影响。被调查者纷纷表示,衣着是否得体、干净会对他们的举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至于这种影响从何而来,心理学家也很难解释清楚,但这种影响是确实存在的。当一个人衣着整齐、纤尘不染时,他会更加自信、自尊。当一个人看起来显得成功时,他离成功也就更近了一步。这就是衣着给人带来的巨大影响。

    一名演讲者的衣着如何,会对听众带来不同的影响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不只一次留意到,如果是一名不修边幅的男士演讲者,穿着松松垮垮的裤子、皱巴巴的衬衣和布满灰尘的皮鞋;如果是一名不善打扮的女士演讲者,衣服搭配不协调,连衬裙都露在外面——很多次,听众都对这样的演讲者表现出毫无信心的样子,就像演讲者自己对自己的仪表毫无信心一样。听众会认为,演讲者的头脑一定和他乱七八糟的头发、久未擦拭的皮鞋一样混乱。

    当李将军作为军方代表在阿波马托克斯镇投降时,他穿了一身整齐又干净的新制服,腰佩一柄珍贵的长剑。胜利方代表格兰特却连外套都没穿,更没佩剑,他只穿了士兵的衬衫和长裤。后来在回忆录中,格兰特这样写道:“相比之下,我当时看起来一定非常怪异,对方衣着光鲜,身高六尺,英姿飒爽。”在这样具有历史意义的场合却没有穿得体的衣服,这已经成为格兰特将军一生的遗憾。

    在农业部试验用的农场里,人们养了几百箱的蜜蜂。每个蜂巢上方都装有一个硕大的放大镜,只要轻按按钮,蜂巢内部就会灯火通明,人们可以通过放大镜,不分白昼和黑夜地清楚观察蜜蜂的一举一动。讲台上的演讲者就如同蜂巢里的蜜蜂,在聚光灯的照射下,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众目睽睽之下,即使是他身上最细微的地方,也会被放大得如科罗拉多州平原上的派克峰那样醒目。

    几年前,我曾受约替一位银行家撰写生平。为此我向其朋友请教银行家成功的原因。这个朋友告诉我,银行家成功的最大原因可能在于他迷人的微笑。初听起来,这个回答似乎令人费解,但我相信此答案是千真万确的。和这位银行家有同等能力、经验的人或许有成百上千之多,但是他还有一项额外的财富,那就是他随和的个性。温暖又迷人的微笑就是这个性最大的特点之一,它能帮他迅速赢得别人的理解和好感。在这迷人微笑的帮助下,我相信,没有不希望看到他成功的人。

    中国有个成语叫“和气生财”,不管是在讲台上,还是在柜台后面,绽放迷人的微笑都同样会受到人们的欢迎。我曾经有个学生参加了由布鲁克林商会主办的演讲训练班。当他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周身都散发着这样的气息:我很高兴能来到这里,很高兴即将开始演讲训练。他总是面带微笑,似乎很乐意遇见我们,同样,他的听众也认为他可以亲近,对他表示欢迎。

    然而经常有演讲者以冷漠、做作的姿态走上讲台,就好像即将开始的演讲让他们很不高兴一样。这样的态度会以最大的能量向会场内的听众辐射,令他们产生同样的感觉。

    在《有影响力的行为》一书中,奥佛斯文特教授说:“喜欢激发喜欢。如果我们对听众抱有兴趣,听众自然也会对我们感兴趣;如果我们厌恶台下的听众,那么他们的内心或者外表,也会流露出同样的情绪。如果我们在演讲过程中表现得怯懦又慌乱,听众也会对我们丧失信心。如果我们的演讲自大又无赖,听众也会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而自大的。甚至在我们还没开口说话时,听众就已经在内心开始给我们打分了。因此,我有足够的理由告诉大家,我们一定要充分调整自己的态度,确保其能唤起听众的热烈反响。”

    三、凝聚听众,针对群体

    我经常会在下午人头寥落的大厅内面对不多又坐得分散的听众演讲,或者晚上在拥挤的小厅内向一大群人讲话。晚上令听众深感共鸣的笑话,在下午只能博得几个人勉强的颔首;让晚上的听众爆发出热烈掌声的话题,下午时只换来零星的拍巴掌声。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的原因是,下午的听众大多是老人和孩子,他们的精力和辨识能力都无法和晚上充满热情的青年听众相比。不过这也只是部分原因而已。

    真实的原因是,当人们越分散,就越不容易被感动。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空阔的距离和听众之间没人坐的空椅子更能浇灭听众热情的东西了。

    一次,亨利·比修在耶鲁大学演讲时这样说道:“人们经常问我,和一小群听众比起来,是不是更喜欢向一大群听众进行演讲。我的回答其实是否定的。当我向十二个人发表演讲时,我可以讲得和面对一千人时同样精彩,只要这十二个人能紧紧围在我身边,彼此挨着。即使我的听众有一千人之多,如果他们彼此之间的距离很远,演讲的效果也会非常糟糕。”

    当一个人以个体的身份置身于一群人中时,他就会很容易忘掉自我,变成群众中的一份子,会比一个单独的人更容易受到外界的感染和影响,他会和大家一起鼓掌、大笑;可如果他只是五六个人中的一个,即使听到同样的内容,他也很可能会无动于衷。

    当人们结成整体时,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进而作出反应;当他们分散为单独的个体时,如果想使每个人都作出反应,就会相对困难。打个比方,当男人们开始军旅生涯时,他们一定会希望彼此团结一心。众所周知,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士兵在战场上时,都是彼此紧握同伴的手的。

    如果你留心一下历史就会发现,几乎所有规模巨大的社会运动和改革,都是由群众推动并最终得以实现的。

    当你的听众人数不多时,最好的办法是把他们集中到一个相对较小的房间去。如果你的听众坐得比较分散,你一定要在演讲开始前,坚持请他们坐到前排,坐在离你比较近的位置,然后再开始演讲。

    只有当听众人数确实很多时,你才可以考虑站到讲台上去演讲,否则一定不要这样。如果你能和他们站在一个高度,站在他们身边,就会让他们感到你的亲切,演讲也会变得和日常讲话一样流畅和随意。

    四、环境清新,物品整洁

    1.保持空气清新

    氧气充足是演讲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不管演讲内容如何动人、会场布置如何华美,只要置身于恶劣的空气中,听众就无法保持头脑清醒。因此我在开始演讲之前,总会请听众休息两分钟,再将窗户都打开。

    十四年来,詹姆斯·庞德行迹遍及美国和加拿大的许多地方,那时他担任亨利·比修的经理。当这位受到信徒狂热追随的传道师要前往某地前,庞德都会事先前往该地,认真检查会场的灯光、座位和通风条件等情况。如果传道处所温度太高,空气无法正常流通,他又没办法打开窗户时,这位喜欢运用权威的前少校就会直接拿起本书向窗户砸去。看着被砸碎的玻璃,他会说:“对于传道者来讲,氧气是仅次于上帝恩典的最佳礼物了。”

    2.确保光线充足

    灯光是决定演讲成功的另一个因素,务必确保会场内光线充足,除非你接下来要表演一场魔术。可悲的是,很多演讲者都不太重视灯光效果,对于这一点,我建议大家在业余时间最好看几场舞台剧,一定会深得启发。

    你应该毫不畏惧地让灯光照在自己的脸上,因为听众希望能看清你五官每一个微妙的表情,这恰恰是你最真实的部分。在开始演讲前,你应该选一个光线最合适的地点,因为如果你站在灯光的正下方或正前方,脸上都会有阴影,令你的脸孔看起来十分怪异。

    另外,演讲者也不应该站在桌子后面。听众希望能看到演讲者的全身,他们甚至会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只为了看清演讲者穿的什么鞋子。

    3.物品摆放整齐

    不要在讲台上放那些难看又毫无用处的道具。如果你还没有留心过这个问题,最好去看一下百老汇大道上各种品牌的汽车展示厅,以及巴黎名牌香水和珠宝公司的办公室,无一不布置得高雅、华丽、整洁。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都是高级商品,只有把四周环境布置得同样高贵时,消费者才会对这些商品的品质有信心,也能激起人们的购买欲。

    同样的原因,演讲者也应该置身于令人赏心悦目的环境中。我理想的演讲场所的布置,应该是去掉家具及摆设的。因为演讲者周围不应该再有任何能吸引听众注意的物品,除了幕布之外,其他什么都不要。

    但是一般而言,演讲者背后都有些什么呢?图表、地图、桌子,甚至还摞了很多布满灰尘的椅子。这样的背景只会给听众造成一种凌乱不堪的感觉,因此,务必在演讲开始前将这些没用的东西都清理掉。一定牢记亨利·比修的话:“一切演讲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本身。”

    因此你必须让演讲者十分醒目地突出出来,就像白雪皑皑的山峰挺立在湛蓝的天空下那样突出。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兰登市遇上了该国总理在此演讲。他演讲时,正好有一名工人在调试窗户的开合,这名工人举着一根长长的木棒从一个窗户走到另一个窗户。这对演讲有什么影响呢?所有的听众几乎都忘记了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总理,纷纷把目光投向了那个工人,似乎他正在表演令人着迷的魔术。

    不管他们是否出于本意,任何听众或者观众都无法抗拒移动物体的吸引。演讲者一定要记住这个真理,才不会使自己的演讲陷入尴尬境地。

    首先,演讲者应该克制自己,不做任何能分散听众注意力的小动作,比如搓手指、摆弄衣角等。有一位很有名的纽约的演讲者,他演讲时一直用手玩弄着桌布的一角,结果,听众们都被他的手吸引了。

    其次,演讲者最好能够安排听众的座位,使先到场的听众不会被迟到的听众影响,这样也同样可以防止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另外,演讲者不要坐在贵宾席上。几年前,雷蒙·罗宾斯在邀请我就坐于贵宾席时,我果断地拒绝了。因为我曾留意过,很多贵宾都会不自觉地动动身体,比如把一条腿放到另一条腿上,然后又交换一下。只要他们中有一个人稍微动一下,听众都会把目光从演讲者身上移到此人身上几分钟。后来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罗宾斯先生,希望他也会注意。果然,以后的几次演讲,他都聪明地选择一个人走上讲台。

    演讲家比拉斯绝不同意让人在讲台上摆放颜色鲜艳的花束,因为这些花也会吸引听众的注意力。聪明的演讲者是决不允许在自己演讲时,对面的听众却不停地动来动去的。

    五、姿态优雅,身体放松

    演讲者以崭新的姿态走进会场,难道不比一直都是老样子要好吗?演讲者尽量不要坐着面对听众,如果非坐下来不可,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坐姿。如果你留心看过别人目光四散到处找椅子,就能发现,这个样子就像一头猎犬在找今晚的安身之处一样。然后他们找到椅子快步跑过去,像扔一个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扔到椅子上。

    掌握坐下艺术的人,会先用脚背轻轻碰一下椅子,然后从头部到臀部都保持一个轻松的姿态,完美地、缓缓地坐下去。

    前面我曾告诉过你不要在演讲时摆弄衣服或者服饰的一个原因,这里我还要告诉你另一个:这样做会给人一种缺乏自我控制力的印象。任何动作都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任何不能给你演讲加分的动作都会降低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因此你必须保持静止的站立姿态,控制好身体,让听众感觉到你完全能够掌握自己,并且泰然自若。

    当你准备开口进行演讲时,先不要着急说话,匆忙开口是业余演讲者的通病。专业演讲者会先深呼吸,然后用目光扫过到场的听众,直到会场由嘈杂变得安静。

    为什么直到你站在听众面前时,才想起来要挺直胸膛呢?为什么不坚持每天这样练习呢?这样,当你再站在听众面前时,就会很自然、自觉地挺起你的胸膛了。

    在《高效生活》一书中,卢瑟·古利克说:“十个人中也找不到一个懂得如何使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他告诉人们一定要让脖子紧紧贴住衣领,为此他建议人们这样练习:慢慢吸气,让颈部紧贴住衣领。这个动作对于身体没有任何害处,还可以使背部挺直。

    你的双手该放哪里才合适呢?我要告诉你的是忘掉它们。如果它们能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那是再理想不过了,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不会额外注意到它们,哪怕是最会吹毛求疵的人,对这种姿势,也不可能有任何非议。当情况需要时,它们还能毫无障碍地做出各种强调手势。

    如果你在实践中发现把双手放在身后、插入口袋或者平放在桌面上,能够减轻你的紧张不安,你又该如何是好呢?我们这一时代很多著名的演讲家在演讲时,也偶尔会把手放到口袋里,布莱恩这样,德普也这样,罗斯福总统更是如此。就连十分注意绅士仪表的英国政治家迪斯雷利,也难免这样做。当他们这样做了后又如何呢?天并没有塌下来啊,明天早上太阳依旧会从东方升起。如果你的演讲十分有价值,语言充满说服力,那么如何处理双手或双脚的问题,就是小菜一碟了。毕竟演讲中最重要的部分仍然是内容,而非手或者脚的姿势。

    我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讲授的,这堂课的主题就是姿势问题。但是现在回忆起来,这堂讲座完全是错误的,而且是有害的。这位院长告诉我,手臂必须放松,下垂在身体的两侧,手心向后,手指半弯,拇指轻触大腿。当需要穿插一些手势时,应该用手臂挥出优雅的曲线,并以古典的方式旋转手腕,然后按顺序伸开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当这套充满装饰性的动作完成后,手臂再循着同样的线路放下来,重新贴住大腿外侧。这套动作呆板、做作,非常不合情理,然而这位院长却认为,这是一套别处都学不到的权威动作。

    他没有告诉我该如何创造独特的动作,也没告诉我应该培养做手势的习惯,更没有告诉我在这个过程中注入生活的活力。这套动作结束后,我紧张的心情丝毫得不到缓解,仍然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如行云流水般谈话、行动,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台打字机,呆板、机械,更像一出闹剧般荒唐。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荒谬的课程竟然在二十世纪里还被到处讲授。前几年还有一本专门讲解演讲姿势的书籍,告诉人们在这个句子该做什么手势,那个句子又该做什么手势,什么时候高举双手,什么时候将手指弯曲,弯曲多少,这无异于一本将人们都变成机械的书籍。我曾见到过二十名同学做着相同的手势站在讲台前,他们看起来是那么荒谬、可笑。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院长公开声明,他的学校是不会开设专门的课程教授演讲的,因为他还从来没发现过既实用又合情合理的演讲教学法。

    百分之九十的关于演讲姿势的书籍,都是不值一读的,它们不仅浪费了纸张和油墨,更浪费了你的精力。如果你想掌握任何有用的姿势,就必须在内心认真揣摩,在兴趣中培养。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一个成功演讲者的手势,就好比他的牙刷,是专属于他的东西,被赋予了个人的特征。而且,人人不同,如果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自然也各不相同。因此,任何演讲技巧授课者都不应该把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培养成相同的模式。试想,如果身材修长、动作笨拙、思考缓慢的林肯和语速飞快、性情急躁又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的手势完全相同,那该是多么荒谬的事情啊!

    曾经和林肯共事并为他撰写传记的赫恩登说:“林肯不经常做手势,倒是常常用脑袋做姿势——用力地甩头。当他要强调某一句话时,这个动作会突然停顿,仿佛即将迸发更大的能量。他从来不猛挥手臂,也不追求舞台效果,随着演讲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放松,越来越自在,最后达到优雅完美。他一贯鄙视虚伪做作的姿势。有时,为了表达喜悦,他会高举双手,手掌朝上,似乎要拥抱从天而降的喜悦。当要表达自己的厌恶时,例如谴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手臂,紧握拳头在空中挥舞,表现出强烈的憎恶。这是他最有效的手势,将内心坚定的信念传达给在场的听众。凡是他痛恨的东西,他都会把它们丢在灰烬中狠狠践踏。他站得中规中矩,绝不会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也绝不会把身体倚靠在任何东西上。在演讲过程中,他的姿势很少变化,不会歇斯底里,也不会焦躁地来回走动。只是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空出右手做各种手势。”雕塑家圣·高登斯曾把他演讲时的姿势塑成一座雕像,一直矗立在芝加哥林肯公园。

    和林肯的办法比起来,罗斯福则显得更有活力和激情。当他紧握拳头,整个身体都变成了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恩喜欢伸出一只手,张开手掌。罗斯伯里的习惯是高举右臂,然后用上全身的力量猛然下挥。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演讲者的信念和思想十分强大,再配合上强而有力的姿势,才会相得益彰。

    如果你的手势无法做到自然,那还不如不做。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呆板生涩,演讲家皮特的手势笨拙,跛脚的亨利爵士行为怪异,麦考利爵士的行为同样让人不敢恭维。已故的库松爵士曾在剑桥大学告诫诸生:“伟大的演讲家大多有自己独特的手势,即使他们长得并不俊美,但只要有了得体的外形和优雅的姿态,相貌的影响就会微乎其微了。”

    几年前我曾聆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传道。我十分钦佩他的演讲,他曾使数千人信仰了耶稣。他演讲时,经常使用手势,但一点儿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自然或者不舒服,这才是演讲时运用手势的理想状态。我没办法告诉你做手势的原则和规定,因为这全部取决于演讲者的气质和特点、个性和热情,取决于他演讲的内容、听众结构和会场情况。

    不过我这里还有几点建议,对演讲者而言应该会有所帮助:不要总是重复使用一种手势,这样会令听众感到枯燥和重复。不要用肘部做急速的动作,这样会让人觉得很有攻击力,由肩部带动而发出的动作看起来效果就会好得多。如果你打算用食指表示敲掉,在这个句子中一定要保持那个手势。一般的演讲者常常忽视这一点,这样的错误会彰显出演讲中的非重点,而埋没了重点。

    当你演讲时,可以只做有感而发的手势,但是你在练习时,一定要强迫自己做更多的手势。因为当你强迫自己时,会感到更加清醒和刺激,用不了多久,手势就会在你演讲时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了。

    把讲授演讲姿势的书都合上吧,在这些书里你是学不到真正有用的姿势的。在演讲时,你自身的冲动和信任是最好的老师,它能传授你任何书本都不教的内容。

    如果你在上台演讲前忘了我对手势做的讲解和说明,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好:如果一个人专注地思考,并在浑然忘我的状态中急于表达自己思考的内容,那么他不管使用什么手势,都不会受到人们的非议的。如果你怀疑我的说法,可以一拳打倒身边的人,当他站起来后,会对你说出一段完美的话。

    以下三个表达是对你演讲时台风最好的说明了:装满水桶、拿掉瓶塞、让自然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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