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将记忆扒得更深刻些,李思思记得她娘在走上那辆装饰考究的马车上时,对她爹说的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你浪费我七载年华。”
直到这时,李思思才突然意识到,娘要走了,而且永远不回来了。
她抱着娘的腿,哭喊着求她不要走。最后,是爹硬把她抱走了,从马车到家门的短短距离里,她被爹抱得喘不过气来,哭不出来,也回不了头。
一直到车轮滚动的声音消失,她爹都没有回一次头。
这一天,三月初七,正是杏花雨,杨柳风的好日子。
李思思变得不开心了,不再逗弄肩上的小雀。
“昨夜我跟你讲的事,可记牢了?”男人摸着她的头。
“嗯,夜光杯嘛。”李思思抬起头,“可是,他是魔王夏墨啊,说他杀人不见血,那么多高手都近不了他的身,我又如何能例外?”
“将你变成一个他不想醒来的美梦。”男人的手指,滑到她的脸上,“做到这点,你就可以从他那里获取任何想要的东西。”他紧紧扣住女儿的肩膀,“我们不该再颠沛流离,要住进我们应该住的地方去!”
颠沛流离?好像是有一点。娘走之后不久,他们就离开了家乡,去了许多地方,最后落脚在代郡,曾有过衣着上等的人,奉了代郡最有权势的人的命令,来接他们去住大宅,可是她爹拒绝,只管这个最有权势的人要了郊外的一处小茅屋。她知道,这些都是韩叔叔安排的。小时候,她家唯一常来的客人,就只有韩叔叔了。她知道这个叔叔对爹很是尊敬,每次来都会带很多好吃好穿的东西,然后跟爹秉烛夜谈,直至天光。谈话的内容她听不懂,什么家国,什么大事。有一回,韩叔叔还带来了另一位姓刘的客人,生得高大魁梧,仪表堂堂。那天,爹将她和娘都叫了出来,对这位客人行了大礼,还将家中最好的藏酒都拿了出来,娘在厨房里忙碌了许久,将拿手菜一盘一盘端到客人的面前。也许是娘的手艺太好,有好几次,客人将菜放进口里,都忘了咀嚼,只望着娘发愣。
在这之后不久,娘就走了。
不过,自从住到代郡的郊外之后,那些往事渐渐在这里温暖的空气,还有花鸟虫鱼的活跃里淡去了。
茅屋不但是家,也是药庐,她爹整天忙着制药炼丹,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兴趣,以前在家乡时,他是大夫,赚钱不多,然知足常乐,每天最满足的时候,就是从药铺里回到家,一边吃妻子煮的饭,一边被淘气的女儿揪胡子。
没有了爹的管束,她自己就满山满野地乱跑,越跑越像野丫头,偶尔还会幻想自己是一只自在的狐狸,与山林为友。日子也就这样安乐平和地过下去了。直到去年,皇帝派了兵马来围剿代郡里最有权势的人,那个叫陈烯的男人,这里便再没有安稳日子了。而不久前,听说韩叔叔死了,就死在眼前那座宫殿里。杀掉他的,是皇帝的妻子。
爹喝了整夜的酒,在自己对面摆了一个空杯子。
她有一点点难过,但是不多。
之后,爹就一直闭门不出,除了制药,就是思考。最后,在昨天,跟她谈话,要她记住,并且执行。
“变成他的一个梦?”李思思很费解,不过她并不喜欢思考,也许问题放着放着,自然就有答案了,她点头,“好吧,我试试看。只是,夜光杯到底是什么呢?一个杯子,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
“这只夜光杯,可敌十万雄兵。”
“可是,要那么多兵来干什么?”
“不是要兵,是要我们的一切。”
李思思看不懂她爹眼里的故事,但,只要是爹说的,一定是对的,他是个那么文雅又善良的人,连蚊子都很少打死。
“我知道了。爹,你照顾好自己,我会带夜光杯回来见你。”李思思握住父亲粗糙的手,说话的语气,只是一个孝顺的女儿,要送含辛茹苦的老父亲一件礼物。
“思思啊,你知道你跟那些高手们最大的不同在哪里?”他突然问。
李思思摇头,她不会武功,不会刺绣,只会养花养鸟养兔子,还会学狐狸叫,没有别的优点了。
“你没有他们的戾气,眼睛里没有狼一样的光。”他欣慰地望着女儿,将她缎一样光滑的乌发捧在手里,“你像你娘一样漂亮……足以成为任何一个男人的美梦。”
这就是优点了?李思思还是不太明白。
但是,她会明白的,在几年之后。
五
狐狸就这样不知廉耻地住下了。
十几岁的小姑娘,整天好吃懒做,不睡到日上三竿绝不起来。
二狗每天都跟着蠢驴一起出现,借口放驴,坐在黄花地边,对着我家的窗户痴痴地望。
胡子叔的驴,从来都是自由不羁的,几时需要被人“放”。就算二狗是个土鳖,可也有情窦初开的春天。
狐狸一起床,就会坐在窗前梳那一头瀑布样的黑发,甚至会嚣张地梳理她的尾巴。
我憋了很久,其实一直想证实,她屁股上那条尾巴到底是不是真的。我到现在都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狐狸精。
胡子叔还是老样子,整天醉醺醺的,但每天都一定会到我家来,每次来都会带礼物,有时是一包糖豆,有时是一把精巧的梳子,都是给狐狸的。
有趣的是,那只被我打跑的老猴,自打狐狸来了之后,竟也从山上跑下来,鬼鬼祟祟地在房子附近偷窥。更有趣的是,它会趁我不在的时候,跳到窗台上,跟狐狸嬉闹。不幸被我撞见过好几次,那绝对不是滋扰,真是充满亲昵的嬉戏,那老猴甚至还将脑袋往她怀里拱,要她帮它抓虱子。
狐狸对老猴也很好,笑嘻嘻地梳它的毛,跟它说话,拿好吃的给它。
但老猴每次见我回来,就马上龇牙咧嘴冲我吐口水,等我拎着扫帚上去的时候,它便唧唧叫着跑路了。
“你叫阿猫,跟我名字很像嘛。”吃饱喝足的狐狸,喜欢坐在门槛上嗑瓜子,眼睛偶尔会瞟向门前那条泥巴路,不管是胡子叔,还是二狗,他们来看她,总要从这路上过。
我坐在小板凳上,托着腮帮子,定定地看眼前的黄花地,我只关心谷雨几时到,关心哪朵花会被第一只蝴蝶光顾,我不想跟这样的女骗子说话。
“这里其实挺好的,把这块地分成两部分,一半种花,一半种菜。”她不管我听不听,自顾自地说得来劲,“把房子后头的空地围起来,可以养鸡养兔子,洒点谷壳在边上,山里的鸟就会常常飞来。”
“谷壳旁边要用浅浅的小盘盛满水,有吃有喝,鸟儿才会高兴地鸣唱。”胡子叔不知几时出现在我们面前,哈哈笑着补充。
我被他吓了一跳,然后才想起,他走路是没声音的,鬼一样讨厌。
狐狸对他的态度倒是越来越好了,每次一看到他出现,慵懒的眼睛一定会不自禁地冒出光彩来,然后一拍屁股站起来,跑到他面前,猴子一样将他身上所有能翻的口袋翻个遍,翻出任何礼物,都会高兴很久。而胡子叔,总是喜滋滋地享受这种被搜身的待遇,那双永远都像泡在酒里,怎么都睁不开的眼睛,只在这个时候荡漾着奇特的神采,也只在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他不是一只醉鬼,是个清醒,但又沉寂在另一种迷醉中的男人。
我对于人类的感情,就像猫对鱼有着天生的敏感一样,这男人对狐狸的感情,绝对不是一见钟情,色令智昏。但,具体是什么,我讲不出来,只知道人的眼睛不能骗人。
当然,二狗绝对没有我这样的本事跟觉悟,他也会每天来,带来草编的小动物,或者一块花里胡哨的棉布。这些东西,狐狸收到屋里,随便一扔,碰都不会再碰。
离谷雨越来越近了,最近的天气每天都很好,白天有阳光,晚上有明月,春风永远都带着适当的湿润,把人送进甜美的梦里。
今天,我很晚都没睡,坐在黄花地前晒月亮。
二狗也很晚都没回家,捏着一把青青的草,蹲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编一只猴子,脚边的筐里,放着刚才编好的小刀小剑小马。
他人挺笨,手却巧,一把草,编什么都像样。
“猴子是给狐狸的吧?”我问他,月光照在他黝黑认真的脸上,居然也带出了一点好看的灵秀。
“嗯。”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应着我,“我看她很喜欢那只老猴。”
我笑,拿起那把青青的草编小刀,又问:“这个呢?还有那些马。”
“编着玩儿的,你喜欢就拿去呗。”青草在他的指间娴熟翻绕,“我听人说过,黑水村外面有个可大的地方,有皇宫,有江湖,有一呼百应的达官贵人,也有飞檐走壁横刀立马的英雄。那个地方,到处都是宝贝。”他突然认真起来,靠近我,有些兴奋地说,“我在梦里去过这地方,我骑着白马,不是驴子,手里握着寒光闪闪的宝剑,把那些四处作恶的蒙面贼一一刺下马去,我攀上华丽宫殿的顶端,那些穿得金碧辉煌的人,在下头对我又拜又叩,喊我大英雄呢。”
傻二狗,那只是你梦里的“外面”,你只看到他们喊你英雄,却看不到宫殿下头,阴影里面,那些如山的诡计与杀戮。这些东西,我见过很多,也听过很多。细娘还有独魉岛上的老家伙们,每一个跟我讲的,有关这个“外面”的故事,都可以写成一本厚厚的小说。
“骑驴更适合你,其实。”我把小刀放了回去,二狗,你这么笨,还是留在黑水村吧,起码,以后我想起你时,至少觉得你仍安宁地活着。
“阿猫,你到底来村里干吗的呀?为什么你跟大家说你是从水里来的?”二狗问我。
“来旅行呗,这里风光好,我就多住些日子。”萍水相逢,谷雨之后,再见怕是不能了,又何必多说,我摇头晃脑地敷衍他,马上转了话题,“你喜欢狐狸?”
二狗的脸红了:“没……没有的事。”
“她有尾巴呢。”我提醒他,虽然我根本不相信狐狸是狐狸精,她只是个有生理缺陷的女骗子,但她也的确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这一点,不是寻常人能接受的。
“这个,很可怕么?”二狗继续编着猴子。
我无话可说了,有人天生怕老鼠,有人却拎着老鼠尾巴当玩具,人各有爱,人各有惧,二狗不怕那条尾巴,这就什么都够了。
可是,她并不适合你。我一直想说,可是看着那只快成型的猴子,我就闭嘴了。我是很快就要走,且走了不回头的人,这个村子里的和事,我不该多嘴。
月光在黄花地里缓慢移动,有一些新长出来的花朵,在它们的睡梦里摇曳着,淡淡的香味,依附在银白的月色里,到处飞舞。
我又想起了那个关于白蝴蝶的梦。我起身走到窗户前,看着蜷缩在我的床上,睡得正香的狐狸,像个婴儿一样,香甜地吮着自己的手指,那样的姿态与容貌,真真我见犹怜。
这么深的夜,四周连虫鸣都听不见,只有二狗手里的青草在沙沙作响,我想起文青二师兄的话——安静,安静得只剩下花的呼吸。
我望着狐狸的脸,发现她的手指慢慢从嘴里滑出来,一直舒展的眉头,也渐渐皱起,她不安地翻了一个身。我看到她的枕头下,放着胡子叔送她的木梳。
我的眼皮也沉了,居然就这样坐在窗下,靠着粗糙的墙壁,睡了。
那只巨大的白蝴蝶又来了,就在黄花地上面飞舞。我扑过去,它却不见了。
我身后的房子,传来激烈的打闹声。转过头,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正跟一只小猴,在屋里斗得天翻地覆,那情景,跟我与老猴打架时,几乎如出一辙。唯一的区别是,她赢了,却没有赶小猴走,而是拿了一个野果出来,塞到小猴手里,说:“我们是朋友了,只要你以后不要乱偷我的东西,尤其不能在我刚洗好的衣服上撒尿!”
“喂,丫头,你不怕它么?”有个清亮的声音从黄花地的对面传来。
我回头,那个一身农夫打扮的年轻男人,扛着锄头,牵着驴,站在地边冲她喊。
“怕个毛!猴子而已。”那姑娘走出来,也站在地边,叉着腰冲他翻白眼。
他笑,她也笑,中间隔着一块黄花灿烂,春风来回的泥巴地。猴子啃着野果跳过地去,骑在驴子背上唧唧欢叫。
我一定是认识这画面里地每一个人的,包括那只猴子。
男人的眉目是英气的,虽然眼睛总是半睁着,腰上挂着的酒葫芦,陈旧却润泽。他站在那儿,背后是一轮落日,什么都在沉,只有他是向上的。姑娘看着他,毫不文雅地抠着鼻孔。
我就站在他们中间,踩在那块软绵绵的黄花地里,看到了他们,看到了斗转星移。
他们把这块地一分为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他们在屋后的空地上,养了鸡与兔子,还在地边洒了谷壳,放了盛满水的小盘,从此山间的雀鸟成了常客;他们渐渐形影不离,连上山打猎都在一起,他上十丈高的山壁,轻巧地像飞,只为摘一朵地上没有的花,给她插在鬓间。她不会武功,也不太会煮饭,但会爬树,把掉下来的幼鸟放回巢里,他在树下小心看着她,如果掉下来,他好接着这个笨丫头。有时候,她还会故意学狐狸叫,把山里的狐狸都惹出来。
晚上,月华如银,他从那一直驮在驴背上,用来装杂物的皮囊里翻出个破旧的布袋,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到黄花地里,从布袋里取了个灰黑色的陶杯出来,说要送她个礼物,有了这礼物,在这乡间住上多久,都不至于单调乏味。
如果,她的视线牵扯着现在这个世界,那么,我分明感觉到,当她看到这个毫无特别的杯子时,这个世界摇晃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上那一轮圆月,笑着伸出手,像从溪流里捧出水似的,将落在他掌心的月光小心捧起,再一翻手掌,将月光“放”进了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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