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旷野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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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命运多舛

    鲍克没有读书看报的习惯,不然,他便能知道大祸临头了。这麻烦甚至还会波及从普吉特海峡到圣迭戈沿海的那些健壮的长毛狗。因为人们不仅在黑暗的北极里探索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加上轮船运输公司的大吹大擂,于是,人蜂涌结队地涌向北极。那里有他们需要既能承担艰苦的工作,又可以抵御冰雪的大狗。

    鲍克住在圣科拉拉山谷的一座幽深大院里,它沐浴在阳光远离闹市,被下树木遮挡,树木荫庇,透过树枝缝隙,依稀可见四周宽敞阴凉的走廊。

    沿着铺满碎石的车道,蜿蜒穿过几大片草地。高大的白杨枝条错综,遮蔽了车道两旁。房屋的后面,有几间宽大的马厩,成打的马夫仆人正高谈阔论。几排仆人住的房子上挂满了葡萄藤。一幢幢整齐的下房一望无际。几排长长的葡萄架,几处绿油油的牧场、果园和种有草莓的田圃,还有喷水井上的抽水机,一口水泥砌成的池塘,米勒大法官的孩子们早晨在那里洗浴,下午炎热时乘凉。

    鲍克生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四年。他是这座大庄园的主人。当然,这么大的庄园,还有一群其他的狗,只是不被人们重视而已。

    他们来来往往,住在破旧不堪的狗窝里,或黯然无光的屋子的角落里,像日本种的哈巴狗图茨或墨西哥的没毛狗伊莎倍尔那样——这些奇怪的家伙很少将鼻子伸出门外或将脚踩在地上。另外,至少还有二十条捉狐狸的鲠狗。当图茨和伊莎倍尔在女仆们用扫帚抹布保护下,从窗口探出头来看着他们,他们就恶狠狠地大声叫骂。

    但是,鲍克既不住室内,也不住狗窝。整个领地都是他的。他和大法官的少爷们一起跳到游泳池里,有的时候出去打猎。当大法官的女儿默丽和埃丽丝早晚长途漫步时,他护送她们。冬天的晚上,在书房熊熊火炉前,他在大法官的脚下坐着。他将大法官的孩子们驮在身上,让他们在草地上玩耍,保护他们徒步去进行疯狂的探险,一直到马厩那边水龙头那儿,甚至比这还要玩一些,到种牧草的地方和种植草莓的田圃那里。

    他在鲠狗们中昂首阔步,完全不把图茨和伊莎倍尔放在眼里,因为他是国王——是米勒大法官府邸这个王国中一切走的、爬的、飞的东西的国王,连人类也包括在内。

    他的父亲埃尔默——一条圣贝纳种的大狗,曾经是大法官寸步不离的伙伴。鲍克大有继承父亲的仪表的希望,虽然体形不太大,体重不过一百四十磅,因为他母亲希波是一条苏格兰种牧羊狼狗。就算如此,一百四十磅的体重,加上优裕的生活,以及普遍尊敬所赋予的威严,看上去也派头十足。

    自出生那天算起,四年以来,鲍克一直过着一种贵族式的悠闲自得的生活。跟那些因孤陋寡闻而沾沾自喜的乡村绅士相似,他一向有些自负,自高自大。不过,他也并未使自己堕落成整天无事可做的无聊的室内狗,如同打猎的户外运动减少了脂肪,锻炼了肌肉。而且,和对其他作冷水浴的种族一样,水对他既是一种补药,同时又是一种保健剂。

    一八九七年秋天,鲍克一直就是这样的生活。那时,科郎代克的惊人发现,将人们从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吸引到冰天雪地的北国。但是,鲍克既不读报,也不清楚作为园丁助手之一的曼纽尔根本不能当作朋友。曼纽尔有一个老毛病改不掉——喜欢中国式的赌博。而且,赌博时又有一个很坏的习惯——只相信一种必胜的方法。自然而然,如此下去,他肯定会一败涂地。因为,必须有钱,才能按一定的方法赌博,而曼纽尔的工钱,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都还不够。

    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夜晚,大法官去葡萄干制造业协会开会去了。孩子们正兴高采烈地组织运动会,曼纽尔实施了自己的诡计。没有人看到曼纽尔和鲍克穿过果园。鲍克自以为这仅仅是很平常的散步。他们一直走到高等学校公园旁边那个很小的信号停车站。

    除了惟一一个男人,没人看见他们。这人与曼纽尔交谈着。

    陌生人瓮声瓮气地说:“交货以前,必须把他捆起来。”

    曼纽尔将一根粗绳子拴住鲍克的脖子,扎在铜颈箍下面,“只要把绳子拴得牢牢的,就能勒得他没办法喘气。”

    陌生人哼了一声,十分赞同。鲍克坦然地接受了这根绳子,他已学会了信任自己熟悉的人,相信他们的智慧是自己所永远达不到的。这明显是一个新花样。当绳子的一端递到陌生人手中时,鲍克气愤地表示不满。

    他自信这表示就是命令,不过,让他感到吃惊的是,脖子上的绳子勒紧了。他勃然大怒,一跃而起,扑向陌生人。还没有扑到陌生人身上时,那个人紧紧扼住他的喉咙,巧妙地一扭,便将他四脚朝天地打翻在地。现在,无情的绳子收得更紧了,鲍克挣扎着,疯狂地叫喊着,舌头从嘴中吐了出来,宽阔的胸脯一起一伏。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人如此凶狠地虐待过他,而他从来也未这样愤怒过。

    但是,渐渐地,他的眼睛模糊了,没有力气了。当信号旗让火车停下来,两个人将他抬到行李车上时,他几乎昏过去了。

    他苏醒过来的时候,茫然地感到舌头受了伤,感到整个身子在一个什么运输工具里,动荡不安。火车沙哑的笛声在铁路交叉的地方响起,他可以凭此判断出自己在哪里。以前,他跟大法官进行过好几次旅行,但是,从来没有经历过坐行李车的滋味。

    他睁开眼睛,像一位遭到劫持的国王一样怒气冲天,那个人跳过来,又勒他的喉咙,但是,他比那人更快。他的牙齿咬住了那只手,直到被勒得再次昏过去才松开。

    为了不让管理行李的人看见,那人藏起被咬烂了的手,说:“哦,这家伙有疯病,老板让我带他到旧金山去。据说那里有位兽医,可以给他治好。”

    在旧金山市海边一个酒店后面的小房子里,这人绘声绘色地叙述了一遍这天晚上的旅行,为自己表白一番,不高兴地说:“我才挣五十块钱,下一次,就算给我一千块现钱,我也不干了。”

    一只包着手的手绢已经沾满了血迹,右脚的裤管从膝盖到脚踝被撕裂。

    酒店的老板问:“另外那个傻瓜得了多少?”“一百块。一个子儿也不少。”

    老板估算着:“这样算,就是一百五十块了。值,要不然,我就是傻瓜。”

    那位绑架者解开手上缠的绷带,看一看自己破烂的手:“我肯定会患上狂犬病了!”

    “那当然了,因为你生下来就是受绞刑的料。”酒店的老板不以为然,又说:“来吧!在你出发以前,再帮我做点事。”

    被勒得半死不活的鲍克,舌头、喉咙痛苦不堪,神志不清,他很想报复那些虐待他的人。他们一次又一次将他打倒,打得他几乎要死掉。终于锉掉他脖子里粗大的铜箍,解掉绳子,然后把他放入一只木制的笼子里。他愤怒极了,卧在笼子里,过了疲乏的一夜。他不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些陌生人会怎样对待呢?

    他们为什么将他关在木笼子里呢?鲍克并不明白这一切的原因,但他隐隐约约感到,没有什么好事情会等待着他。夜里,那间小屋子的门几次吱吱扭扭地开着,他立刻跳了起来,以为会看到大法官或者孩子们,不过在用野兽的脂肪做成的蜡烛的昏暗光线的照耀下,每一次过来窥视的都是酒店老板的那张胖脸。鲍克喉咙中每次发出的愉快的叫声都立刻转变成一种凶狠的咆哮。

    不过,酒店的老板并没打扰他。早晨,四个相貌丑陋,衣衫褴褛,首如飞蓬的男人,来到这里准备抬他走。鲍克以为他们又来迫害他,隔着栅栏,大喊大叫。但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然后边笑边用木棍打他,他就用牙咬棍子,最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的。

    他愤怒地卧下来,听任他们将笼子抬到一辆货车里。后来,他与关着他的木笼,在许多人的手中倒来倒去。先是运输公司的事务员看管他,然后人们又载之以另外的货车,一辆大板车将他和很多行李物品一起运上一条渡轮,大板车将他运到火车站,最后,他被送到一辆特快列车里。

    鸣叫着的火车头拉着这列特快奔驰了两天两夜,鲍克滴水未进。最初,车上的信差善意地表示亲近,他不信任地大叫大嚎。于是,他们来报复他,他气得浑身颤抖,扑向栅栏。他们却嘲弄他,侮辱他,模仿讨厌的狗怒吼、狂叫的样子,他们还上下挥舞胳膊模仿鸡叫。鲍克知道,所有这一切都令人作呕,不过这样一来对他自尊的伤害也就更重。

    他不太在意饥饿,不过,没有水喝却是致命的,煽得他的怒火越来越大,几乎要爆发了。他既紧张又敏感,虐待使他发狂,喉咙和舌头干燥的感觉更如同火上浇油一样,增加了他狂热的程度。

    脖子里的绳子没了,他为此舒了一口气。绳子让他们占了阴谋诡计的便宜,不过绳子没了,他会给他们颜色的。他下定决心,不能让他们往他的脖子上拴绳子了。这两天两夜,他虽然饥饿难耐,但只有满腔的愤怒。双眼像血液一样红,像狂怒的恶鬼一样,无论谁第一个碰见他,谁就会倒霉。他已经变得连大法官也不认识他了。

    火车到达西雅图,信差们将他搬下火车,任务终于完成了,他们这才轻松下来。四个男人从货车上慢慢地抬下笼子,放到一个高墙围成的小院里。一个身强力壮,穿一件松领口红卫生衫的人走了出来,在车夫的本上签了字。

    鲍克想,这人就是即将面对的迫害者,就立刻凶猛地扑到栅栏上。

    那人没有说话,拿过来一把斧头,一根棍子。车夫问:“你现在就弄出他来吗?”“是的。”那人一边回答,一边用斧头撬笼子。抬进笼子来的四个人马上四散跑开,将墙头当作安全的栖身之地,在那里远远观望。

    鲍克连咬带撞,扑向快要破裂的栅栏。外面的斧头落到哪儿,他就扑向哪儿。他狂怒地咆哮着,身穿红卫生衫的人却十分沉稳,从容不迫,引他出来。

    当砍成的洞足以容纳鲍克的身体通过时,他便停了下来,将棍子换到右手,说:“来吧!你这个红眼魔鬼!”

    此时的鲍克,的确是一个红眼魔鬼:血红的眼睛令人看后心惊胆颤,毛发耸立,口吐白沫,一百四十磅的体重满载着被囚禁的两天两夜的怒火。他满腔怒火地跳起来扑了过去。当他跃起的身体还在空中,牙齿刚要合拢咬人的时候,冷不防被当头一击倒了下来,牙齿也极其痛苦地喀嚓一声合拢了起来。有生以来,他还没有被人用棍子打过,他翻了一个身,跌倒在地。

    他吼了一声,然后又爬起来,跳向空中。不过同第一次一样将他再次打倒在地,这一次,他知道是棍子,但他如同发了疯一样,无数次地发起进攻,棍子则每一次都击退他的进攻,将他打倒在地。

    一次特别凶狠的打击后,他终于丧失了再次攻击的力量与信心。他伤痕累累,步履蹒跚,鼻子、嘴巴和耳朵同时滚滚地淌出血来,漂亮的毛发被喷溅的斑斑血迹污染了。那个人走过来,对准他的鼻子不急不忙但却要命地打了一下。这一下剧烈的疼痛,使得他眼前遭受的一切痛苦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他像狮子一样大吼一声,向那人扑了过去。不过,那个人沉稳地将棍子换到左手,一把抓住他的下颚,向下向后一扭,鲍克就在空中划了一圈半,彻头彻尾的跌倒地上。

    最后,他又冲了一次,那人不急于动手,他巧妙一击,鲍克就跌倒在地,缩成一团,完全失去了知觉。

    墙头上有人热情地喊道:“看起来,他训练狗可真有手段。”

    那个车夫已经爬上货车,准备前进,回答说:“他的手段,完全能用来训练野马!每到周日,还可以来两次。”

    鲍克恢复了神态,却没有气力。他卧在地上,仔细观察着身穿红卫生衫的人。

    那人看着酒店老板的信——那封信将笼子和笼子中的货都交给了他,说道:“名叫鲍克,”又殷勤地说,“鲍克老兄,感觉怎么样,现在,最好算了吧。你现在知道你的地位,我也知道的。做一条好狗,前程光明,一切都好。做一条坏狗,我会将你的五脏打出来,清楚吗?”

    他说完拍拍刚刚被他残酷无情地毒打过的脑袋。在他的手的抚摩下,鲍克不由自主地耸起毛来,不过他并没有抵抗。那人给他拿过水来,他急忙喝了,然后又大口大口地囫囵吞吃了好多块生肉。

    他被打败了(他清楚这一点),只不过没有被驯服,根据这一次,他很清楚自己根本不可能战胜一个手持棍子的人。他记住了这个教训,一生也不曾忘记。在他看来这根棍子是一个启示,是他进入原始的规律支配下的第一步。

    严酷的现实生活显现出凶恶的面目,一方面,他勇敢地正视这种局面。另一方面,他用被唤醒的潜藏在本性中的全部想法来对付它。

    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他的狗一只只被运了过来,被关在笼子里或用绳拴着。他们中有的驯顺,服从。有的狂叫怒吼,像他刚来的那样。他看着他们,一个个全部归降到身穿红卫生衫的人的管理下,一次又一次地看着那种残酷行为,那种教训就一刀一刀地刻在他心上。一个手持棍子的人,虽然不必讨好,但却是立法者,是必须服从的主人。关于最后这条,鲍克十分小心地遵循着。的确,他见过被人打败的狗向人屈服,舔人的手,向人献媚。但他也见过从来不曾屈服的狗,最后在争夺支配权的争斗中被人杀死。

    一些陌生的人经常来到这里,兴奋地用各不相同的态度,花言巧语,和穿红卫生衫的人谈话,如果他们付了钱,就可以任由他牵走一条或几条狗。因为这些狗一去不复返,所以,鲍克也不知道他们到哪儿去了。他非常恐惧未来,当没人选中他的时候,他就感谢上帝。

    不过后来还是轮到他了。一个矮瘦枯干的男人讲一口不标准的英语,其中又夹杂着许多令人胆颤的叫喊,鲍克听不懂。

    他看见鲍克,嚷道:“哎哟!不错!这条狗好极了!喂!多少钱?”

    身穿红卫生衫的人爽快地回答:“三百,等于白送!既然政府出钱,你肯定乐意了,哦,波立特。”

    波立特此刻笑了笑,由于特别需要,狗价早就涨上了天。加拿大政府可不想吃亏,不过,也不希望延误了政府的公文。所以,这么好的一条狗,这个价钱还可以。

    波立特会鉴别狗,他一看见鲍克,他就认为他是千里挑一,甚至是万里挑一的。

    鲍克看着他们交易完毕,所以,当这个矮瘦枯干的人牵着他和一条好脾气、名叫克丽的纽芬兰种的狗走的时候,他感到很正常。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身穿红色卫生衫的人,当他与克丽在纳赫号船的甲板上回头远远看着西雅图离去的时候,也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温暖的南方。

    波立特将他与克丽牵下舱,交给一个名叫福楼沙的人。波立特是一个加拿大籍法裔,皮肤黝黑。福楼沙是加拿大籍,法国人与印第安人生的混血儿,在鲍克眼里,他们是一种新的人(命中注定,他将会看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一方面对他们没有好感,另一方面却忠于他们,尊敬他们。很快,他看到,波立特与福楼沙为人公正,对狗的了解非常透彻,不会上狗的当的。

    鲍克与克丽在纳赫号的底舱,在这里他们碰见了另外两条狗,其中一条来自斯匹茨卑尔根群岛。一个捕鲸船的船长带他出来,以后他又跟着一个地质勘探队去过荒原。这是一个笑里藏刀的家伙。面上微笑时,却心怀鬼胎。第一次吃饭,他就偷吃了鲍克的东西,鲍克这时想要惩罚他。福楼沙的鞭子一响,立刻打在了那个家伙身上。

    鲍克除了骨头,什么也没得到。他想,福楼沙处理事情公正,开始尊敬这个混血儿。另外一条狗,对外面世界漠不关心。这家伙忧郁孤僻,也不想去偷新来的狗的食物。他向克丽表示,他只求自由自在,要不然那就麻烦了。他的名字叫“达弗”,吃了便睡,或打呵欠,什么事情都不会收起他的兴趣,甚至当纳赫号渡过夏绿蒂王后海峡时,轮船像中了邪一样,连旋转带颠簸,他也依然故我,无动于衷。鲍克和克丽,恐惧得几近疯狂,他却不以为意,抬起头来,好奇地瞥了他们一眼,不动声色,又睡着了。

    随着发动机不倦的运动,轮船不停地颤动着,每天周而复始,但是,鲍克明显地感到,天气变得寒冷了。终于,在一天早晨,发动机不再运转了,一片激昂的气氛笼住了纳赫号。鲍克,还有别的狗,他们一致认为什么变化即将发生。福楼沙用皮带拴住他们,带着他们上了甲板。

    鲍克刚一踏上冰冷的舱面,脚就陷到了一种洁白松软、泥似的东西里面,他哼了一声,跳了回去。这种白色的东西是从空中飘落下来的,鲍克抖抖身体,又有许多落到了身上。他好奇地嗅一嗅,又用舌头舔了舔,一下子就没有了。他不可思议地又试了一下,结果一样。

    旁边的人们哄堂大笑。鲍克很奇怪人家为什么笑他,感到很害羞。那是他生平第一次看到雪。

    二、残酷的新生活

    在代牙海岸上,鲍克度过了他出行的第一天,在这一天里,每时每刻都充满着震骇和惊奇。他在突然之间,被人从文明的中心抓了出来,丢到了原始的混沌之中。

    与往日那种终日逍遥、无所事事、漠不关心、懒洋洋的温暖幸福的生活区别很大,这里既没有和平,也不能休息,没有瞬间的安宁。一切都显得混乱不堪,没有头绪,生命和肉体时时刻刻都处于危险中。这里的狗和人不同于城市里的狗和人,他们都是野蛮的,除了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以外,不知道任何规矩,因此,必须经常保持警惕。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里的狗打架像狼那么凶,第一次就使他进行了一次终生难忘的教育。当然,那借鉴的是别人的经验,要不然,他也不会活着使用这个经验了。

    牺牲者是克丽。他们的营地在一个木材货栈附近,克丽向一条赫斯基狗表示友好。那只长得非常像狼的狗,长得不大,没有警告,只是闪电般一跳,牙齿发出咯嘣的声响,动作很快,撕破了克丽从眼睛到颚骨的脸。

    这种打仗的方法与狼一样,攻击一下,然后立即跳开。不过,事情仍在继续。三四十条赫斯基狗闻讯而至,围成圆圈,将两位战士围在中间。鲍克对他们这种沉默专心的态度大为不解,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贪婪地舔嘴巴。克丽冲向敌人,敌人却跳上来攻击,接着又跳开。克丽第二次冲击时,对方用胸脯迎住,然后很突然地将她打翻在地。正在袖手旁观的赫斯基狗一看时机已到,于是疯狂叫喊着一拥而上。克丽被埋在狗群密集的毛茸茸的身体下面,一阵阵撕心裂肺地惨叫,从此,再也没有爬起来。

    这样的突然和出乎意料,吓了鲍克一跳,他看见斯帕斯伸出深红的舌头在笑,又看见福楼沙舞着斧头跳到狗们的宴会上,他们三人手持棍子帮他赶走他们。

    时间并不长。克丽倒下只两分钟,那些攻击她的狗们已跑得无影无踪,然而,克丽也几近名副其实地被撕成了碎片。那个黑肤色的混血儿站在她身旁,一边低头看,一边恶毒地咒骂不已。后来,这情形经常将鲍克从梦乡惊醒。在这里这种事情很正常,你一倒下,就注定玩完儿。必须小心,永远也不要栽跟斗。斯帕斯又伸出舌头来笑了,鲍克对他的仇恨深深地刻在他心中,永远不可能消除了。

    鲍克还没有从克丽的悲剧所造成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很快便经历了另一次打击。像他在家时看见马夫们给马套挽具一样,福楼沙也往他身上套了一件有皮带、带扣的东西,他如同马那样开始了工作,拉着载有福楼沙的雪橇到山谷边的森林里去拉木柴。尽管将他作为拉车的牲口有伤他的尊严,不过他并不反抗。虽然这项工作对他来说很新鲜,但他勉强服从,不遗余力。严厉的福楼沙要求立刻服从,并凭借鞭子的力量逼迫他们。与此同时,只要鲍克稍有过失,作为压阵的、有经验的达弗就咬他的后腿。斯帕斯作为领头的狗,也一样有经验,因为不能常常咬到鲍克,他便立刻向他咆哮作为严责,或者将体重加在挽带上,牵制鲍克向前走。

    在两个同伴和福楼沙的共同教导下,鲍克的学习很顺利。尚未返回营地的时候,鲍克就懂得了“嗬”是停止前进的命令,“走”是前进的指示,每当拐弯就绕大弯子,每当雪橇飞快地滑下坡,要尽可能地远离压阵的狗。

    福楼沙告诉波立特:“三条狗都很出色。那个鲍克并不笨,拉起车来吓死人。”

    下午,带着公文,忙着赶路的波立特,又带回来两条纯种的赫斯基狗,“比利”和“乔治”。他们虽然是一母所生的两兄弟,但外表看起来却截然相反。比利的脾气过分地好,乔治则凶狠冷酷,露出充满恶意的目光,咆哮不止。

    鲍克友善地接待了他们俩。达弗不予理睬。斯帕斯则轮流着咬他们。比利摇尾乞和,看到求和没有用就转身逃跑。斯帕斯的利齿咬破他的腰时,不得不求和。然而,不管斯帕斯如何转圈,乔治始终旋转脚跟,面对他,鬃毛耸立,高耸双耳,咬牙切齿,面目扭曲地咆哮着,十分凶残的目光闪烁不已——所有这些,都是准备作战的样子,那副可怕的样子吓得斯帕斯只得放弃教训他的想法。为了掩盖自己的那种害怕的样子,他就转过身来,欺负那个不伤害人,不停地哭叫的比利,赶他到营地的尽边。

    傍晚,波立特又弄来一条老赫斯基狗,苍老不堪,疲惫憔悴,一张脸带着战斗的伤痕,一只独眼射出的光芒警告别人保持敬畏。他的名字叫索勒克斯,意思是“发怒的家伙”。他和达弗相似,既冷漠又不在意。他慢吞吞地到他们当中,即使斯帕斯也不敢招惹他。不幸的是,鲍克发现了他一种性情,并无意之中犯了这个过失。索勒克斯厌恶别人从他的瞎眼的一边接近他,他立即扑向鲍克,将他的肩膀撕裂了有三寸长,甚至露出了骨头,这才让他知道自己的疏忽之罪。从此以后,鲍克就会远远地回避开他瞎眼的那一边,直到他们之间的同伴关系终结,从此也没再发生摩擦。像达弗一样,他惟一的欲望,是要人家不要烦他。但是,到了后来,鲍克知道,他们每个人都有别的甚至更重要的欲望。

    那天晚上,鲍克在睡觉时遇上了麻烦。一支蜡烛照亮了帐篷,鲍克自以为是地走了进去,波立特和福楼沙此刻突然间抄起什么东西猛然攻击他。他惊慌失措,清醒以后,匆匆忙忙地逃到外面的冰天雪地里。

    寒风刺透他的骨髓,而且还刺伤了他受伤的肩膀。他卧在雪地上准备睡觉,但是,严寒立刻冻得他浑身颤抖。他真是无可奈何,在一座座帐篷间到处乱走。他发现,根本就没有暖和的地方,到处都有野蛮的狗向他扑来,为了平安地逃跑,他耸起毛发冲着他们咆哮(他很快学会了这个方法)。

    最后,他想回头看看一起拉车的伙伴是如何做的。他在辽阔的营地里四处走动,四处寻找他们,不过他们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由得让他很是担心。他们在帐篷里吗?不!决不会的!否则,他也不会被赶出来。

    那么,他们去什么地方了?鲍克浑身颤抖,耷拉着尾巴,凄凉而又茫然地绕着帐篷走来走去。突然,前脚下面的积雪坍塌了,他陷了进去,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下面蠕动。他向后一跳,怀着对这个未见的未知的事物的莫大恐惧,耸毛咆哮着。然而,一小声友好的呼唤让他平静下来,他走回去,仔细观察。比利像一个球似地缩成一团,卧在积雪之中,一股热烘烘的气流直扑鲍克的鼻孔。比利呜呜叫着,并且不善意地扭动着身体,甚至用温湿的舌头作为求和的贿赂,舔舔鲍克的脸。

    哦,原来如此。这又是一个经验。鲍克满怀信心地选定了一块地方,十分费劲地,为自己挖了一个洞。很快,他身上散发的热气就填满了有限的空间。

    他睡着了。虽然几次恶梦扰得他恐惧不堪,但他睡得熟而安逸。

    营地的种种喧嚣惊醒了他。夜里又下了一场雪,他陷入积雪之中。因此,开始时,他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身体四周全都是雪,那种野兽对陷阱的恐惧之情涌上了他的心头。这是一种征兆,表明他正从原来的那种生活向祖先过的那种生活还原。他是一条“文明”的狗,而且是一条过分“文明”的狗,自己没有任何陷阱的经验,因此不必去担心。他全身的肌肉本能地抽搐,脖子与肩部的毛发耸得笔直。他发出恐惧的叫喊声,笔直地跳出洞来,到了炫人耳目的光天化日下。雪花漫天飞舞,一个雪白的世界。脚还没落地,他就看到了白雪皑皑的营地,知道了自己的位置,想起了从跟曼纽尔出去散步到昨天晚上自己掘洞这段时间内所经历的一切。

    福楼沙大声呼喊起来,欢呼鲍克的出现,他对波立特喊道:“好家伙,这个鲍克学得真是再快也不过了。”波立特庄重地点点头。作为加拿大政府传递重要文书的信差,一条好狗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因此,有了鲍克,他十分兴奋。

    一个小时之内,又有三条赫斯基狗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中,一共是九条狗。很快地,他们套上挽具,上了雪路,向代牙峡谷进发。

    鲍克发现,工作起来心情不错,虽然工作非常艰苦。他很高兴上路,也很惊讶那种鼓舞全体狗队的干劲,这令他干劲十足。他更为惊讶的,是达弗与索勒克斯的变化,他们被挽具彻底改变了,消极与淡漠已无影无踪,积极兴奋,为工作顺利进行而费心,如同旧貌换了新颜。

    轭下的苦工仿佛是他们存在的最高表现,生活的整个目的,惟一爱好的事业,当耽搁或混乱或多或少妨碍了工作时,他们就十分凶恶地尽情发怒。

    达弗是压阵的狗,也是橇前狗,他前面是鲍克,再往前是索勒克斯,剩下的狗在前面排成一队,直到领头狗的后面。斯帕斯始终居于领头狗的地位。

    赶狗的人有意识将鲍克安排在达弗和索勒克斯之间接受训练。鲍克是一个极端聪明的学生,而达弗与索勒克斯作为老师也很聪明。他们用利齿进行教训,从来不让鲍克过久地停在错误上。达弗公正聪明,决不毫无原因地咬鲍克,而需要咬的时候也决不会不咬。因为有福楼沙的鞭子替达弗撑腰作主,所以鲍克认为改正错误总比遭到报复要好得多。

    一次短时间的休息时,鲍克绞乱了缰绳,从而不能按时出发,达弗和索勒克斯就一起扑上去,严厉地惩罚他,结果更加混乱了。从此以后,鲍克就特别小心,不敢再将缰绳搞乱了。这一天还没结束,他的工作已经做得很好,伙伴们因此也就不再埋怨或欺负他。福楼沙的鞭子甩得很少了。波立特捧起他的脚来仔细察看,作为赏给他的一种荣誉。

    那天的奔驰的确不是件轻松的事。他们爬上代牙峡谷,穿过羊寨、鳞山和森林边界线,走过深深的冰河雪堆,而且越过了耸立在咸淡水之间,守卫着荒无人烟的北国的奇尔古大分水岭,及时地顺着一连串的填补死火山喷口的湖泊疾驰直下,终于在深夜,到达了笨乃湖口的大宿营地。无数的淘金者们在那里造木船,作预防春天解冻的准备。

    鲍克在积雪上挖了一个洞,然后睡了一觉。次日一早,又被人叫了出来,和伙伴们一起在寒冷与黑暗中驾上了雪橇。这一天,因为雪路已经被压得非常坚硬,他们走了四十英里。可是,第二天,以及以后的好几天里,他们只能自己开辟雪道,因此,走起来更为困难,路也走得更少。波立特照旧走在狗队的前面,用有金属薄片鞋底的雪鞋踏雪,这样可以使剩下的狗不太费力地前进。福楼沙驾驭着雪橇的舵杆,偶尔跟波立特交换一下位置。波立特着急赶路,他认为对冰天雪地条件下赶路所需的知识很熟悉,秋季的冰非常薄,而且急流之处根本没有冰,所以,这种知识很有必要。

    鲍克一天一天,没有终止地在缰绳下面做着苦工。他们总是在黑暗中撤营,当第一线黎明的曙光出现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几英里的路程。他们总是在天黑后才宿营,食物也很少,然后就钻到雪堆里睡觉。鲍克馋得很,一磅半鲑鱼干作为每天的口粮,这根本没办法补充体力。他经常忍饥挨饿,很少吃饱过。别的狗则因为体重较轻,含量不大,所以,虽然只有一磅鱼,但已经很满足了。

    鲍克很快失去了往日过于讲究的生活作风,以前,他吃东西时很斯文,不过如今伙伴们吃完以后,就来抢他的食物,令他很无奈。刚赶走这几个,别的狗便将东西吞进了肚里。为了不再被抢,他吃得和他们一般快,而且,饥饿逼得他不能再不屑于抓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他边观察边学习,看见派克——一只新来的狗,一个很聪明的小偷,在波立特转过身的时候偷了一片咸肉。第二天,他就采用这个方法,弄到了整整一大块,结果引起一阵骚乱。波立特没有怀疑到他,那个冒冒失失的家伙——杜博代替鲍克受到了处罚。

    第一次偷窃,显示出了鲍克对残酷无比的北国环境的生活的适应性和那种适应变化无常的环境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就意味着迅速、悲惨地死亡。同样,这也显示出他的德性的退化与崩溃,在残酷无情的生存斗争中,这种德性只会带来危害。南方的规律是爱与友谊,尊重个人的情感与财产,然而,支配着北国的生活的规律是棍子与牙齿,只有靠武力解决问题。谁恪守不渝,谁就注定失败。

    鲍克不甚了解这个道理,他只是在适应环境而已,在不知不觉中,适应着新的生活方式。纵观他的一生,无论出现什么紧急情况,他从未临阵脱逃过。然而,那个身穿红色卫生衫的人用棍子将一条更基本更首要的法则深深铭刻到他心灵的深处。因文明而开化了的他,可以舍身取义,比如说为了保卫米勒大法官的马鞭。但是现在,经过野蛮化的他,有能力避义保身。偷窃不是为了寻求刺激,而是因为肚子需要。出于对棍子与牙齿的规律的尊敬,他并不公开抢掠,而是小心谨慎地去偷,总而言之,因为干这些事要比不干容易些,他才去干。

    他发展(更严格地讲,应该说是“退化”)很快,肌肉变得钢铁般坚硬,对于平平常常的疼痛与苦难,逐渐地习以为常了。在这过程中,他完成了内部与外部的“经济学”。任何东西,不管多么难吃难以消化,他都可以吃下去。只要吞进肚里,他的胃就可以全力运转以吸收至最后的一滴养料为止,然后,他全身的血液载着这种营养,送到全身最远的每个角落,造出最坚韧最结实的细胞组织。他的视觉与嗅觉变得非常灵敏,听觉的敏锐达到即使在睡觉时也能听得见最轻微的声响,还可以迅速地分辨出吉凶。

    他学会了如何去掉冻在脚趾缝中的冰。口渴但泉眼上结了一层厚冰的时候,他知道怎样用僵硬的前腿把冰敲破。他最为出色的本领是嗅风,甚至隔夜就能预测出来。无论他挨近树木或堤岸掘洞时如何也没有一丝风,并且在风起时,他总是处于下风的位置,掩蔽得无法察觉。

    他不仅仅在凭借着经验学习,那种死亡已久的本能重新复活了。他身上经由许多年代驯养形成的特性,已经不复存在。他非常渺茫地想起了自己种族的少年时代,回想起成群的野狗徘徊在原始森林里追赶捕杀猎物的时代,他很轻松地就学会了用牙齿猛咬以及切割狼的方式战斗,已被忘却的祖先就是如此作战的。他们唤起了他体内的古老的生命,他们铭刻在种族遗传上的古老伎俩也正是他的伎俩,可以说这种种伎俩本来就属于他,很容易地归他所有。寂静的寒夜里,当他面向群星,仰起鼻子像狼似的长嗥的时候,那也正是他的已经作古多年的祖先越过许多世纪,通过他仰起鼻子向着星辰长嗥,因此来表达他们的悲哀,以及他们对于寂静、寒冷和黑夜的体验。

    作为对生命是如何一出傀儡戏的解释,那首古老的歌,就这样从他的内心流溢出来。他又回到本原了。他之所以返朴归真,是因为人们在北国找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因为曼纽尔是园丁的助手,而他的工钱很难养活妻子儿女。

    三、为权力而战

    鲍克争夺支配权的愿望非常强大,并且不断地在苛刻残酷的拉雪橇的生活中滋长。新生的狡猾使他懂得平衡与节制。他忙于适应新的生活,因而也不像以往那样闲适。他不但不去挑战,而且尽最大的可能避免战斗。他相当地沉稳慎重,决不操之过急,更不轻举妄动。虽然他与斯帕斯之间矛盾重重,但并不流露出急躁的情绪,尽量克制自己冲动的行为。

    另一方面,斯帕斯可能认识到鲍克是一个危险的敌人,决不放弃任何龇牙咧嘴的机会,甚至无缘无故地欺负鲍克,经常性地挑衅,拼个你死我活。

    要不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故,这场战争早在旅行之初就爆发了。这天太阳已落山了,他们寂寞凄凉地在帕耳杰湖畔宿营。大雪纷飞,寒风刺骨,天色又黑,背后一座陡峭的悬崖高高耸立,没有比这更糟的情况。为了轻装前进,帐篷早在代牙就已经抛弃,波立特和福楼沙只好用几根漂来的树枝,在湖面的冰上生着火,打起地铺。然而,融化了的冰雪浸灭了火堆。他们在黑暗中吃了饭。

    狗们也摸索着找地方。鲍克紧挨着一块巨大的岩石做了一个窝,既安逸又温暖,福楼沙分发用火烘过的鱼的时候,他都不愿意离开这里,等他吃完食物,发现自己的窝被人占了。他听见一声警告性的咆哮,原来入侵者是斯帕斯。

    直到现在,鲍克总是避免跟自己的敌人发生摩擦。但是,这件事使他无法克制,他内心深处的兽性大发,狂怒地吼叫着,扑向斯帕斯。他们双方对这种狂怒都有些意外,斯帕斯更是意外,因为根据与鲍克交往的全部经验,他总是觉得对方非常胆小,只是因为身高体重不得不保全体面而已。

    福楼沙看见他们从毁坏了的窝里一起扭打着跳了出来,非常惊讶,冲着鲍克喊道:“鲍克!妈的!让给他吧!让给这个卑鄙的小偷!”

    斯帕斯心甘情愿,他发疯似的,大吵大叫,并且还不断地绕着圈子,寻找扑上去的时机。鲍克也同样既认真又谨慎,转来转去,捕捉有利自己的战机。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这件事将他们之间的斗争推到了好几英里的旅程和苦役以后的那个遥远的将来。

    随着波立特一声咒骂,棍子与精瘦的骨骼撞击的声音,伴随着刺耳的哀号,一场大的骚乱发生了。营地里,突然有许多毛茸茸的东西在活动。

    原来,八九十条饥饿的赫斯基狗嗅到了营地的气味,在鲍克与斯帕斯打架时,他们悄悄地从印第安人的村子里爬了过来。当两个人手持棍子跳到他们中间的时候,他们就用牙齿进行反抗。食物味道的诱惑,使他们无法克制。波立特发现一只狗埋头扎进食物箱里,舞起棍子打击一根根精瘦的肋骨,食物箱跟着翻倒在地,刹那之间,一二十只饿得要死的狗疯狂争抢着吃面包和咸肉,丝毫不管打在身上的棍子。他们在雨点般的打击下号叫,然而,他们并没有停止疯抢,直到吞掉最后一片。

    与此同时,一只只受惊的雪橇狗从窝里跳了出来,但只有遭到这群凶恶的入侵者袭击的份。鲍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狗,简直是宽松不洁的皮肤包着骨头架子,除了皮和骨头一点肉都没有,眼睛闪闪发光,牙齿沾着唾沫。然而,饥饿使他们疯狂得使人都不敢靠近,他们毫无反抗的余地。

    雪橇狗们刚刚进攻,就被赶到了岩壁下面。三只赫斯基狗包围了鲍克,一下子就咬破了他的头部和肩膀。喧嚣声可怕极了,此时,比利吓得哭泣。达弗与索勒克斯盐分勇敢,并肩作战,身上几十处伤口流着血。乔治发了疯似地乱咬,一次咬住了一只赫斯基狗的前腿,几乎咬碎了他的骨头。装病鬼派克就跳到这只拐了腿的家伙身上,迅速一亮牙齿,一扭,咬断了他的脖子。

    鲍克咬住了一个口吐白沫的狗的喉咙,当他咬断喉咙的静脉的时候,血猛地喷了出来,血在口中温暖的味道更加激发了他的凶猛。他向另一个扑过去,却感觉有谁一下咬住了他,原来,斯帕斯趁火打劫,从侧面向他进攻。

    波立特和福楼沙肃清了自己的营地以后,赶快转过来救他们的雪橇狗,饿得像狂涛骇浪一样的赫斯基狗群有些胆怯不敢靠近。鲍克趁机挣脱了身。

    然而,两个人不得不再次跑回去抢救食物,因此,很快的,赫斯基狗又卷土重来攻击雪橇狗。比利吓得冲出野蛮的包围,从冰上落荒而逃。杜博与派克紧跟其后,再后是队里其他的狗。鲍克正要纵身跳上去跟他们走,这时他突然发现斯帕斯正向他冲来,显然,斯帕斯想将他撞倒。如果他要栽倒在赫斯基狗群的践踏之下,这样的话就死路一条了。他站稳脚跟,顶住斯帕斯的卑鄙的冲撞,追上大家,向湖上逃去。

    以后,九只雪橇狗聚集在一起,在森林里找了个地方安身。虽然后面没有了追击,但是,悲惨的态势依然存在。任何一只狗都至少受了四五处伤,其中几只伤势很重,杜博的一条后腿重伤。在代牙最后加入到狗队列中的赫斯基狗多丽,喉头被撕破一大块,乔治瞎了一只眼睛。好脾气的比利,一只耳朵被撕成了碎片,他几乎哭了一夜。

    天亮时分,他们很小心地回到营地,那些打劫的家伙早已走了。两个人大不高兴,那群赫斯基狗吃掉了很多食物,连雪橇上面的皮带、帆布、苫布也给嚼烂了。无论多么难吃,所有的东西,都无一幸免。波立特的一双麋鹿皮靴,一段皮缰绳,甚至福楼沙的鞭梢,被他们吃掉了两尺。

    他不再为鞭子伤心,过来察看受伤的狗们,和气地说:“啊!朋友们,真不敢想象,也许把你们都变成疯狗了。波立特,是不是?”

    波立特摇摇头,没有把握。距离多盛还有四百里的路,狗群千万不能发生狂犬病。他们咒骂着,努力了两个多小时,将装具修整了一番,因受伤而不便走路的狗队开始赶路了。

    这段路最为难走,他们出发以来从未遇见过。这是他们与多盛之间最为艰难的路程。三十里河,没有一点冰冻,只有水涡与风平浪静的地方才结了冰。所以,这三十里路极其危险,可以说每走一步,都冒着生命危险。他们这样走了六天,精疲力尽,终于走完了这可怕的三十里路。

    波立特横抱长竿,在前面带头探路,有数十次都踩碎了冰层落入水中,每一次都凭借竿子架在身体下陷而成的洞口上才救了命。并且此时正是寒流肆虐之际,气温已经低到了零下五十度,为了救命,每次掉下水后,他都必须生着火,烤干衣服。

    不管怎样,都不能使他沮丧泄气。正因为他的乐观向上、不畏困难,政府才选择了他作信差。从昏暗的黎明到漆黑的夜里,他冒着各种危险,枯干瘦小的面孔勇敢无畏地正视残酷的严寒,沿着阴森森的河岸,在河边上前行。冰在脚下不断地坍塌、爆裂,他们不敢在上面多加逗留。一次,雪橇带着达弗与鲍克掉了进去,等他们被拉上来时,已冻得半僵,身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差点都没命了。于是,为了救命,两个人照例生起一堆火,让他们靠近火堆,以便使身体暖和起来,不过因为离火太近,身上的毛也被火焰烧焦了。

    还有一次,斯帕斯掉到了水中,将后面一直到鲍克的全队的狗都带了进去,鲍克的前爪踏在光滑的冰的边缘上,用尽全力向后拖,他后面的达弗,也拼命地往后撑。四面的冰颤动着,在破裂。雪橇后面的福楼沙用劲拉,腱子肉直响。

    河面上四周的冰又碎了,除了爬上悬崖,已经无路可走。而波立特竟然奇迹般地爬了上去,福楼沙盼望的正是如此。他用所有的皮带、绳索、挽具搓成一条长绳,用绳拉他们,然后是雪橇以及上面装的货物吊上去,福楼沙最后上来。然后,需要寻找下去的地方,又是凭着绳子,终于下到了河面上,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

    这一天,他们只走了一里的四分之一。

    当到达古塔林卡,路变得好走起来,鲍克早已疲惫不堪,其余的狗也是如此。然而,为了弥补耽延的时间,波立特仍然驱赶着他们不停地劳作。他们第一天赶到大鲑鱼河,走了三十五里。第二天到小鲑鱼河,又是三十五里。第三天走了四十里,接近了五指山。

    从鲍克的最后一代野狗祖先为一个穴居或河居的人驯养时起,直到他这一代,他的脚已经软化了,不如赫斯基狗的脚那样结实坚硬。他整日一瘸一拐地走路,营一扎好,就如同昏死一般躺下休息。虽然非常饿,他却懒得起来领自己那份鱼,福楼沙于是给他送到跟前,而且,每天晚饭后,他都为鲍克搓半小时脚,还用自己穿的鹿皮靴的靴统为鲍克做了四只鞋,这样鲍克会感到舒服些。

    一天,福楼沙没想起给他穿鞋,鲍克就在那里仰面躺着不动,四只脚在空中舞着表示恳求。甚至波立特枯干瘦小的脸都为之露齿一笑。后来,他的脚硬得不再畏惧长途跋涉劳苦了,破碎的鞋套也就弃之无用了。

    在贝利河口的一天清晨,他们正套挽具的时候,一向听话可爱的多丽令人心碎地长嗥一声,吓得每一条狗都毛发耸然。她疯了。然后,她便扑向鲍克。

    鲍克没见过疯狗,对于疯狂的可怕也不知情。然而,他知道这很害怕,就惊慌逃开,一直往前跑。多丽口吐白沫,紧紧地跟在其后,相隔一步之遥。鲍克非常害怕,多丽难以追上。然而,多丽变得很疯狂,鲍克也难以甩开。

    鲍克逃进岛上隆起的草木茂盛的地方,又跑到低洼的岛边,穿过一条坑坑洼洼的小河道,上了第二座岛,第三座岛,绕路折回到大河之上,他很无奈,不顾一切地飞奔而去。虽然自始至终,他一直都不敢回头张望,但是,他可以清楚地判断出,多丽在背后的吼叫与他相隔的距离一跃可及。

    四里外的福楼沙在叫他,他依然保持着一跃的距离,在前面折回原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痛苦极了。他对福楼沙的信任真是坚定不移,坚信福楼沙一定可以帮助他。福楼沙高高举起斧头,让鲍克从他身边逃了过去,然后用力一劈,砍碎了已经发疯的多丽的脑袋。

    鲍克精疲力竭,浑身无力,步子蹒跚地走过去,靠着雪橇大口喘气。这时,斯帕斯的机会到了。他扑到鲍克的身上,两次咬进已经无力抵抗的敌人的肉中,一直撕裂到骨头。

    于是,福楼沙的鞭子落了下来,对斯帕斯实施了一顿队里其他任何一只狗都未曾挨过的毒打。鲍克满意地在一旁看着。

    波立特说:“这个斯帕斯是个恶鬼。这样下去,他会咬死鲍克的。”

    福楼沙答道:“那个鲍克,相当于两个恶鬼。我一直在注意他,我很清楚他。你瞧着吧。我相信,他有朝一日,一定会将斯帕斯彻底地嚼烂,然后再吐在雪上的。”

    从此以后,斯帕斯与鲍克之间俨如敌国,进入了交战的势态,无论作为领导狗,还是作为狗队所有成员公认的统治者,斯帕斯认识到自己的霸权受到这只陌生的南方佬的威胁。他之所以觉得鲍克陌生,是因为他看见的许多南方狗,都十分软弱,死在了无法忍受的恶劣条件之下,从来不曾有过一只南方狗在营地里,雪路上出过风头。不过,鲍克却不是这样,单独忍受住了这一切,而且学会了很多东西,在力量、凶狠与狡猾任何一方面,都可以与赫斯基狗相匹敌。他具有统治的力量。他之所以危险,因为那个身穿红卫生衫的人用棍子打掉了他的支配欲中那种无知愚蠢、草率盲目的作风,一变而成一流的狡猾,运用自己坚强的忍耐性,等待时机的到来。

    无论早晚,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不可避免要爆发,因为,这不仅是鲍克的需要,而且是他的天性。那种无以言之、无法理解、为了雪道和缰绳而自豪地紧紧抓住了狗,使他们不断忍受着痛苦的折磨,诱使他们虽死于轭下而依旧快乐,倘若有谁被排除到了羁绊之外,他们将会难以承受。

    这种自豪,就是达弗作为压队狗的那种自豪,索勒克斯勤劳卖力地拉雪橇时的那种自豪。这种自豪,在拔营上路时充实着他们,他们因此由乖戾的畜生转变成忠实可靠的动物,鼓舞着他们整天前进,直到黑夜来临,安营扎寨时才抛弃他们,将他们再次掷入不安不满中。这种自豪,支持着斯帕斯惩罚那些在缰绳下捣乱、偷懒、或在早晨套挽具时逃跑的狗,使他对鲍克作为一个潜在的领袖的狗而感到担心。而这,也同样是鲍克的自豪。

    他公然威胁敌手的领袖地位,并且还在斯帕斯与作为惩罚对象的那些胆小的狗之间作梗。

    一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雪。早晨,那个装病的派克躲在一尺深的积雪下面的窝里没有出现,福楼沙喊他,找他,都没有发现他。斯帕斯气得发疯,在营地里到处乱跑,嗅着、挖着每一个可疑的藏身之地。他的咆哮声使派克躲在下面吓得浑身发抖。

    斯帕斯终于将派克找了出来,他正要扑上去惩罚他的时候,鲍克却满怀同样的愤怒出人意料地冲到他们中间,将斯帕斯向后撞了个仰面朝天。派克本来被吓得浑身发抖,一看见这种公开的反叛,胆子立刻大了起来,扑向被打倒在地的领袖。鲍克早就将以前所坚守的游戏法则忘得无影无踪了,也向斯帕斯扑了过去。

    目睹这种情形,福楼沙笑个不停,但是,他依然十分果断,铁面无私地执行公正的裁决,挥起鞭子,全力打在鲍克身上,不过没有能够将鲍克从跌倒在地的斯帕斯的身边赶走,于是,他用上了鞭子的柄。

    鞭子不停地抽在鲍克身上,打得他无可奈何,退了下来。与此同时,斯帕斯也实打实地教训了屡教屡犯的派克一顿。

    随着多盛越来越近,鲍克依然置身于斯帕斯与他的惩罚对象之间,不过,他非常灵巧,只是趁福楼沙没有在附近时才干。与鲍克的秘密叛乱相应,狗队中出现了一种不服从领袖斯帕斯的现象,而且,越来越严重。达弗与索勒克斯没什么改变,可是其他的狗变得越来越坏。

    由于鲍克暗地里捣乱,狗队中不停地发生吵闹争执,搞得福楼沙无可奈何。他知道,无论早晚,必定会闹出一场生死搏斗。他经常为此担忧,许多次夜里,他听到别的狗的喧闹声,担心鲍克与斯帕斯在决斗,不只一次地过去察看。

    一个冷冷清清的下午,他们到达了多盛。机会并未出现,那场决战只好待以他日。在这里,鲍克看到无数条狗,他们仿佛是命中注定,狗就应该工作。他们排成一条条长队,没日没夜拉着缰绳在街上奔走,叮当的铃声作响一直到深夜,他们将木料木柴运到矿上,并且还担负着在圣科拉拉谷本是马应该做的所有的工作。

    鲍克经常遇见一些南方狗,不过,大多数是长得像野狼一样的赫斯基狗,每天夜里九点、十二点和三点时,他们会唱起一种神秘的,不可思议的颂歌。鲍克也兴奋地与他们一起唱。

    头顶上,北极之光绚丽多彩,繁星时而随着严寒的舞蹈而跳跃。在冰雪的覆盖下,结了冰的大地麻木了。赫斯基狗的歌唱可能是一种向生命的挑战,只不过声音低沉,发出长长的哭泣与叹息,更像是生命的讲述,分明的音节在倾诉着生存的艰难与痛苦。这支古老的歌曲,与这个种族同样地古老,是年轻世界所吟唱的最早的歌曲中的一首,歌声中饱含了无尽的悲哀。

    鲍克为这首歌曲黯然伤神。在他悲伤地哭泣与感叹的时候,他所感受到的歌中所倾诉的生活的痛苦,正是远古时期他的充满野性、未被驯服的先祖的痛苦。他对于严寒、黑暗的恐惧与神秘之情,也正是他的祖先们所感受过的恐惧与神秘之情。这歌声引起了他的共鸣,他虽然曾经受到温暖的火和房屋世世代代的庇护,不过如今,他正向本原回归,退回到他的祖先在野蛮时代原创生活之始。

    到达多盛的七天之后,他们沿着巴勒柯斯旁边峻峭的河岸,上了育空雪路,向代牙、盐湖进发,波立特往回带的公文好像比来时所带的公文还要紧急,这也使他决心创造本年度的新纪录。对于这件事,他们有了充分的准备,一个星期的休息,狗们早已康复如初,情况良好。后来的旅客将他们所要路径的雪路踩得更实在了。而且,在两三个地方,警察局专门设立了储存人畜食物的仓库,他们能够轻装踏上征途了。

    他们第一天就跑了五十里,到达了六十里河。第二天奔驰在育空河上,踏上了往贝利的大路。然而,可以这样快地赶路,全靠福楼沙煞费苦心。鲍克领导下的狡诈的反叛,使狗队不再团结,狗们不再团结得像一只狗似的,在缰绳里奔驰向前。

    斯帕斯作为领袖,不像以往令狗们敬畏了,取而代之的是狗们对于他的权威的挑衅。在鲍克的保护下,一天夜里,杜博抢吃了他半条鱼。另一天夜里,杜博与乔治共同来攻击他,逼迫他放弃本应加在他们身上的惩罚。甚至好脾气的比利,也像变了一种脾气,呜呜的叫声中的奉承味儿连从前的一半也没了。实际上,鲍克对斯帕斯,已可以说是欺凌霸道了,他经常在斯帕斯面前故作目中无人般大模大样地晃悠,而每一次接近斯帕斯,都无不咆哮以示威胁。

    纪律败坏,也影响到了狗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们的吵闹较常发生,越来越凶,有时搅得营地里鬼哭狼嚎,达弗与索勒克斯虽然为这无穷无尽的争吵心烦意乱,却还能忍受下去。

    福楼沙古怪粗野的大骂,在雪地上跳来跳去,揪自己的头发,胡乱地生气。鞭子甩个不停,一点也不起作用。他刚转过身去,狗们就又闹了起来。他用鞭子为斯帕斯撑腰打气,然而,与此同时,鲍克却暗地里给其他的狗作主,福楼沙知道鲍克在暗中制造麻烦,鲍克也知道福楼沙明白这些事情。但是,鲍克非常机灵,他很会见机行事。在挽具下面,他忠实勤恳地做工,这早已成为他的乐趣之一。不过,偷偷摸摸地让伙伴们争吵打闹,搅乱缰绳,其中的乐趣好像更大。

    到达塔基纳河口。一天夜里,吃过晚饭后,杜博发现了一只雪兔,莽撞一扑,但是没能捉到。全队的狗立刻追了起来。一百码外,西北警察局一所营地里的五十条赫斯基狗,他们也一起追了过去。

    兔子沿着小河逃了下去,然后在冰冻的河面上直向前奔窜,迅速地在雪地的表面上奔跑。鲍克率领着一支由六十条狗组成的追踪队伍,使出浑身解数,破雪向前,转了一圈又一圈,却追不上。在苍白的月光下,他呜呜直叫,健美的身躯贴近地面,跳跃着向前飞掠而去。那只兔子仿佛是白雪的精灵,跳来跳去。

    在一定的时代,人类受到那种古老的本能的驱使,从喧嚣的都市来到森林或原野,用依靠化学推进的铅弹残杀生命。这种古老的本能所唤起的激动之情,嗜杀之欲、杀戮之趣——鲍克全都具备。他领导着狗群,疯狂地追逐这只野味。他要用自己的利齿去屠杀,要将嘴巴浸入到温暖的血中,大吃一口。

    生命所难以超越的兴奋若狂的状态,标志着已抵达顶峰。生活中,奇怪的矛盾逻辑正在于此。那种疯狂之态,只是在最为活跃的时候才会到来。然而,也正是完全将生命置之度外的时候。这种迷狂忘我的状态,是一位艺术家着了迷,希望化为一团火焰的时候,是一名士兵在决战的战场上奋勇冲锋、拒绝宽容的时候。具体到鲍克身上,就在他领着群狗,嗥叫着追逐那只在月光下迅速逃窜的垂诞欲滴的野味的时候。鲍克正从本性的深处发出叫声,那本性中的呼唤比自己更深、更久,一直追溯到了“时间”发韧之始。自在的奔驰,对浑身强健有力的肌肉关节筋腱的充分的享受,支配着他的这种乐趣,产生于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东西,它既狂热又暴烈,体现为在繁星之下的追逐狂奔,又表现为死物表面的静止不动。

    然而,即使心情最为兴奋的时候,斯帕斯依然非常沉着稳重,他离开队伍,从小河大转弯的地方抄近路到了前面。鲍克并不知道,他绕过河湾看到,那只幽灵似的兔子正在他面前飞驰的时候,突出来的河岸上跳下来又一只大一些的幽灵,挡在了兔子面前,这幽灵正是斯帕斯。

    兔子已没时间逃避。雪白的牙齿立刻咬碎了他的脊背,他像一个突然遭到袭击的人一样响亮地哀号了一声,宣告“死亡”。将“生命”从“生命”的顶峰拉跌了下来。群狗听到这叫声,发出阵阵愉快的合唱。

    鲍克没有叫,也没停下步子。他直接向斯帕斯冲去,由于跑得太快,没能咬到喉咙,在粉末状的雪地上,他们滚了几滚。斯帕斯立刻爬了起来,速度之快难以置信。他咬破了鲍克肩膀下面一块,每咬一次,他的牙齿就发出捕兽机的钢齿似地咯嗒一响,然后迅速跳开,又摆好姿势,准备更好地进攻,两片翻起的嘴唇扭动着、叫着。

    刹那间,鲍克明白了,决死一战的时机到了。他们耳朵倒伏,咆哮着对视着,紧张地窥伺有利的战机。这场景,使鲍克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的感觉。那片白雪皑皑的森林,大地,月光,战斗的兴奋,一种阴森可怕的静穆袭上心头。他仿佛全部回忆起来了。

    此刻静得出奇。所有的东西一动也不动,树叶连抖也不抖动,狗们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气息袅袅上升,在冰冷的空中萦绕不散,这群狼似的,极不驯顺的狗早已结果了那只雪兔。现在,他们围成一个圆圈,默默地期待着,期待着事情的发生,对于鲍克来讲,这副自古以来,历来如此的景象,是事物的常理,并没有新奇之处。

    作为一个战士,斯帕斯可以说经验丰富。他从斯匹茨卑尔根群岛通过北冰洋,穿越加拿大和荒野,面对各种各样的狗,他都可以毫不示弱地统领他们。他气愤满腔,但决不盲目。他渴望撕裂、毁灭什么,但决不会忘记自己的敌人有着相同的渴望与毁灭。除非有备迎接冲击,他决不主动攻击。除非已有防御进攻的准备,他决不进攻。

    鲍克拼命用牙咬这只大白狗的脖子,不过毫无用处。无论他的牙齿在哪里寻找比较柔软的肉,都总是受到斯帕斯牙齿的阻挡。双方牙齿碰击牙齿,嘴唇割破了,然而,鲍克依然无法攻入敌人的防线。他火冒三丈,围着斯帕斯,频繁地发起进攻,一次又一次地想咬生命在表面涌流的那个雪白的喉咙。但是,每一次都是斯帕斯咬他一口,然后跳开。

    接着,鲍克假扮冲向喉咙,突然间却缩回头去,从一旁绕了过去,用肩猛撞斯帕斯的肩,想像撞锤一样将对方撞倒,但是,情形正好相反,每一次都是斯帕斯咬破鲍克的肩膀,然后迅速地跳开了。

    斯帕斯让鲍克接近不了,鲍克却鲜血直流,粗粗地喘气。慢慢地,战斗到了性命攸关的程度。像狼似的沉默的圆圈,一直在等待着最后的机会。鲍克喘息起来时,斯帕斯不断地进行冲击,使他手足无措。一次,鲍克翻了一个跟斗,组成圈子的这些狗全都站了起来。不过,他几乎就在半空之中又挣扎了过来。那圈狗重又伏下去,再继续等待。

    然而,鲍克具备一种为了伟大而生的资质——想像。他没有忘记动用他的脑子。他冲了上去,仿佛在重演撞肩的故技,但在最后的一刹那,他却贴着雪地冲了过去,狠狠地咬住了斯帕斯的左前腿,咯嘣一声,骨头碎了。那只白狗现在只好站在三条腿上,来对付他了。

    鲍克尝试了三次,想撞倒他,然后,又故技重演,咬断了敌人的右前腿。斯帕斯无计可施,处境绝望,但依然挣扎着,坚持斗争。如同他过去所看到的相同的圈子向被打败的对手收拢的情形一样,所不同的,这一次,圈子却是向他围过来,那个眼睛发光,舌头耷拉,白色的气息袅袅上升的圈子,向他收拢过来。他彻底失败了。

    怜悯是在为温和的地带作准备,鲍克坚持不懈,筹谋最后的冲击。他的腰部已经感觉到收拢过来的赫斯基狗群的呼吸,他看到他们围得越来越近,半蹲半卧地在斯帕斯身边准备跳跃。似乎一阵停顿。每只狗如同变成了石头,一动也不动,只有斯帕斯浑身颤抖,站在那里,耸立着毛发咆哮着,可怕的威胁好像想要吓退即将面临的死亡。

    这时候,鲍克跳了上去,肩与肩正撞一起。随着斯帕斯从视野中的消失,银白色的雪地上的圈子变成了一个黑点。鲍克——最终的胜利者——一个因完成了屠杀很得意的——获得了支配地位的原始野兽,在一旁袖手观看。

    四、胜者为王

    第二天一大早,福楼沙便发现斯帕斯不见踪影,同时也发现鲍克变得伤痕累累,他将他拉到火边,借着火光一边指点着他的伤口,一边说:

    “怎么样,快看啊,这个鲍克就像两个恶鬼。”波立特一同察验着道道张嘴的伤口:“斯帕斯打得真凶。”

    “这个鲍克打得更凶。没有斯帕斯,我们可以省心了。现在,我们可以夺回损失掉的时间了。”福楼沙回答说。波立特将营帐用具装上雪橇,福楼沙给狗们套挽具,鲍克小步跑到斯帕斯原来的领袖的位置上。然而,福楼沙认为,索勒克斯是现存的最好的领导狗,因此,他无视鲍克的存在将索勒克斯拉到了鲍克垂涎三尺的位置上。

    鲍克暴怒地扑向索勒克斯,赶走他,然后站在他的位置上。

    福楼沙快意地拍拍腿,大声喊道:“啊!瞧,他杀了斯帕斯,就认为应该由他来取而代之。”

    他命令道:“滚到一边去!”不过,鲍克拒绝挪开。福楼沙不顾鲍克威胁的咆哮,一把抓住他,再一次换上索勒克斯,那只老狗并不喜欢这个位置,也表示他害怕鲍克。

    福楼沙非常固执。他一转过身去,鲍克就又赶走了索勒克斯,而后者,似乎也很高兴走开。

    福楼沙此时怒气冲冲,手抄起一根棍子,走了过来:“妈的!不想活了!”

    鲍克想起了那个身穿红卫生衫的人,慢慢地后退了去。索勒克斯再次被带到前面的时候,他没有企图闯上去,然而,他逗留在棍子打不到的地方,既不远走,也不接近,痛苦而愤怒地围着福楼沙打转、咆哮,他一面绕圈子,一面紧紧盯着那根棍子。他做好充足的准备,棍子万一向他掷来,他随时准备躲开。

    福楼沙叫鲍克,准备将他安排到原来的达弗前面的位置上。鲍克向后退了两三步,福楼沙追了上去,鲍克又向后退,福楼沙认为鲍克害怕挨打,就放下手中的棍子。然而,鲍克可不希望逃避挨打,而是获得领导权,那是他挣来的,理所应当地属于他。于是,他公然起来反抗。

    波立特也过来帮忙,他们一起,追了他半个多小时,用棍子打他,他却迅速躲开。他们从他的八代祖先开始骂起,直到他的子子孙孙和更加遥远的后裔,诅咒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发、血管中的每一滴血,他则回之以咆哮。他只是绕着营地转圈退避,十分清楚地表示,只要满足他的欲望,他就会顺从地走过来。福楼沙坐下来直抓头皮。波立特看一看表,大骂起来,他们本该上路一个小时了。福楼沙又搔一搔头皮,摇摇头,冲波立特羞涩一笑。波立特也耸耸肩,无可奈何。于是,福楼沙走到索勒克斯站的地方,呼喊鲍克,鲍克此刻,却依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福楼沙解掉索勒克斯的缰绳。现在,狗们排成了完整的队伍,套上挽具,开始出发,队伍中除了最前面的位置,没有鲍克的地方。

    福楼沙又在叫他。他却不过来。波立特命令道:“扔掉棍子。”

    福楼沙扔了棍子。这回,鲍克胜利似地笑着,碎步跑了过来,占据了狗队中最前面的位置,拴好缰绳。

    终于出发了,他们奔上了河床的雪道。以前,福楼沙曾经用两个恶鬼的比喻估价鲍克,然而现在,他发现,他对鲍克的估计还是太低了。福楼沙从来没见过有条狗比得上斯帕斯,但是,鲍克此刻作为领头狗,在何处需要作出判断,思考的敏捷和行动之迅速等方面的表现,他远远超过了斯帕斯。

    鲍克尤其在立法、保证同伴们守法方面出色。达弗与索勒克斯对谁做领导毫不在意,那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在轭下辛勤劳作,除非工作受到了干扰,否则他们不管发生了什么,只要能够维持秩序,即使好脾气的比利作领袖,他们也无所谓。但是,在斯帕斯最后执政的日子里,其他的狗变得不再服从领导了。现在,鲍克开始整顿他们,令他们大吃一惊。

    派克紧跟在鲍克之后,他很懒惰,除非被迫不得已,从来不肯多用一点气力,因此屡受惩罚。第一天还没结束,他就已经空前卖力了。

    第一天黑夜,在营地里,乖戾的乔治被重重地狠揍了一顿。鲍克利用体重的优势,扼住他的呼吸,揍得他一直哭泣告饶方才罢休。而这种事,斯帕斯可做不到。狗队恢复了以前的秩序,在缰绳里的大家重又像一条狗似的步调一致了。到溜冰急湍,狄克和古纳两条本地的赫斯基狗也加入了进来,鲍克很快便收服了他们,令福楼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

    “他妈的!像鲍克这样的狗真是太难找了!没了,绝对没了!值一千块呢!波立特,是不是?”

    波立特点点头。这时,他已经刷新了记录,而且,速度逐渐加快。雪道的情况很好,坚硬结实,最近天气晴朗。又不太冷,直到全程结束,气温保持在零下五十度。两个人交替着坐雪橇,走路。狗们不停地工作着,偶尔稍作休息。

    三十里河结冰的情况相当好。来时,他们用了十天的时间。回去时,只用了一天时间。从芭尔杰湖的下端到白马湍,他们一共跑了六十里路。他们穿越麻什、塔杰什和笨乃(一串绵延达七十里长的湖泊)时,速度之快,使得走路的人只好拉住雪橇后面的一根绳子。第二周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翻过白岭,沿海滩的斜坡而下,看到了位于脚下的施盖逵镇和泊在海边的船只的灯光。

    十四天以来,平均每天四十里,这速度令人难以置信。在施盖逵镇的街上,波立特和福楼沙昂首挺胸,夸耀了三天,邀请赴宴的请帖雪片般纷飞而至。拉雪橇的狗队也经常成为一群驯狗,赶狗的人受到人们的敬佩。后来,三四个西部的坏蛋企图洗劫城镇,结果却满身被枪弹打得像是胡椒瓶似的窟窿眼,大家的兴趣才转移到了新偶像的身上。

    后来,官方命令来了。福楼沙将鲍克叫到身边,搂着他痛哭一场。像许多别的人一样,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面,从此以后,福楼沙与波立特从鲍克的生活中永远地消失了。

    一个苏格兰裔的混血儿管理着他与他的伙伴们。与其他的狗队一同出发,他们重新又踏上了那条去往多盛的艰险难走的道路。因为这是一辆邮车,载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送给那些在北极寻找金子的人们,所以,现在,既非轻装前进,又非刷新纪录,拖着沉重的负担,每天都是艰难的旅行。

    鲍克很讨厌这种工作。但是,他效仿达弗与索勒克斯以不辞劳苦为荣的精神,而且监督同伴尽职尽责。

    这是一种非常单调的生活,按照一成不变的规律,不停地来回运转。这一天与那一天,相似极了。每天早晨,厨师就起床生火。早饭后,人们便各自劳作。上路半个小时以后,黎明才渐渐驱散黑暗。夜里扎营,一些人搭起帐篷,另一些人就伐木砍柴,准备生火,铺床。其余的人也从事着各自的工作。对狗来说,这是一天之中的大事。吃完鱼以后,与其他队列中的狗散上一个小时的步本来很好,不过,这些狗一共有一百多条,其中有许多凶猛之士,与其中最凶猛的三次战斗以后,鲍克就得到了主宰的地位,他一耸毛龇牙,别的狗就躲开他。

    他有时将前腿伸向前面,收起后腿压在身体下面,以这种姿势靠近火堆卧着,抬头望着火,如入梦乡,若有所思地眨着眼睛。他会想到洒满阳光的圣科拉拉谷的米勒大法官那幢很大的宅院,水泥做成的游泳池,墨西哥种的秃子伊莎倍尔,日本种图茨。然而,他的脑海中最深刻的是,那个身穿红色卫生衫的人,克丽之死,与斯帕斯的生死搏斗,吃过的以及还没有吃到的好东西。

    他并不沉迷于回忆之中,记忆之中的那片阳光普照的土地已变得模糊,永远只是梦幻。相比之下,那些可以追溯得起的遗传下来的记忆更为强而有力,它使得他熟悉了以前从没见过的东西。近来,那种自远古时起就已经丧失的本能(其实,所谓本能,只是因为思念祖先而养成的一种习性)在他的体内苏醒过来。

    他有时缩成一团,望着火焰眨着眼睛,深深地陷入了沉思,而他伏在火旁时,看到的人不是面前的混血儿厨师而是另外一个人,短腿长臂,筋肉与其说又圆又粗,不如说青筋累累,疙疙瘩瘩,长长的头发纠缠在一起,他发出的声音很奇怪,手下垂到膝腿之间,拿着一根棍子,头部还绑着一块大石块。他几乎是赤裸着身体,脊背的腰里悬着一块被火烧焦了的破烂的兽皮,身体上汗毛很多,胸部与两肩满是,手臂与大腿外侧尤其厚,像是浓密的兽毛,他没有站着,而是抬起臀部,向前倾斜,屈膝蹲在两腿之上。他身上像猫一样显得灵巧,警觉非常敏锐,只有总是处于对四周情况满怀恐惧之中的人才有。

    这个毛人将头埋进两腿之间,蹲在火边睡觉的时候,头深埋入双膝之中,两手抱住头部仿佛在用毛茸茸的胳膊挡住风雨。鲍克看到,在火堆的另一边,在周围环绕的黑暗中,总是两颗一道,两颗一道,有许多闪闪发光的炭火。他明白,这是那些巨兽的眼睛,他能听得见他们行走时撞断树枝的咔喳声,以及他们在黑夜中的骚动。

    在育空河岸,他眨着眼睛,面无表情地注视着火光的时候,梦乡中的另一个世界的声响,令他从背部到肩和脖子的毛发悚然,他低声叫唤或轻轻咆哮起来。混血儿厨师喊他:“嗨,鲍克!醒醒!”另一个世界便一下子无影无踪,被现实的世界便取而代之。他爬起来,伸一伸懒腰,打一个哈欠,好像大梦初醒一般。

    这是一次困难艰险的旅行。后面的沉重的邮件使他们精疲力尽。到达多盛时,他们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早已疲惫不堪。起码需要一周到十天的休息时间。

    但是,两天以后,从巴勒克斯出发,他们沿育空河岸顺流而下,拉着满载寄给外界的邮包雪橇。狗疲惫至极,赶狗的人气愤至极。更加倒霉的是,每天下雪,道路很软,阻力也更大,因此,狗们在拉雪橇时也就更吃力。

    赶狗的人知道狗的难处,尽了最大的努力来照看狗,他们每夜都先让狗吃东西,每个人将自己看管的狗从头到脚认真地检查一遍以后,才去睡觉。不过他们的体力仍然在不断下降。

    从初冬到现在,他们已经走了一千八百里,即使对于最强壮的生命来说,一千八百里也不同寻常,他们还一直拉着雪橇,精疲力尽。鲍克也疲惫至极,但他硬撑着维护纪律,让伙伴们坚持工作。

    每天夜里,比利总是在睡梦中呜咽着叫。乔治比以往也更乖戾。而索勒克斯,无论瞎眼的一面或另一面,都难以靠近。

    然而,最为痛苦的是达弗,他患了严重的病。他更加阴沉,也更易发怒,一扎营就立刻做窝,负责照看他的人得到那里喂他。只要一卸下挽具,他就卧下,一直到早晨套挽具时才起来。

    当雪橇因突然停下受到制动用力猛地一冲的时候,达弗就在缰绳里痛苦地叫起来。赶狗的人检查他的身体,一无所获。所有赶狗的人,都对他的病十分好奇,在吃饭时,在上床睡觉前抽最后一袋烟时谈论他。一天晚上,他们将他从窝里弄到火边,挤压他,戳他,进行了一次会诊。他一直苦苦哀号,但他们检查不出来。毛病在身体的内部,可能哪里的骨头断了。

    到达伽茜亚沙洲时,他衰弱得甚至都无法走路,苏格兰裔的混血儿命令大家停下来,解开他的缰绳,将他从狗队里卸了下来。他极为气愤地咆哮着,看到索勒克斯站在他坚持服务了如此之久的位置,他甚至伤心地哭泣着。他向来以缰绳和雪道而自豪,即使病死,他也不能允许别的狗干他的工作。

    雪橇滑动以后,压平了的雪道一旁的软雪中的他辗转挣扎着,向索勒克斯进攻,想将他推到另一边松软的雪中,他试图跳到缰绳里,插到索勒克斯与雪橇中间。他自始至终呜咽着,嗥叫着,却无可奈何。

    那个混血儿试图挥鞭赶走他,但他并不在意鞭子的痛打,而那个人又不忍心来加重打他。达弗不肯自由地在雪橇压出的雪道上奔跑,而继续在松软的雪里艰难前行,直到精疲力尽摔倒为止。他躺在跌倒的地方痛苦地长号,长长的雪橇一列列地从他身旁疾驰而过。

    他鼓起残余的最后一点精力,在队伍的后面紧紧跟着。当雪橇队列又一次休息时,他挣扎着越过几辆雪橇,终于来到了自己所属的那一辆那里,走到索勒克斯旁边。驾驶的人由于向后面的人借火点烟,耽误了一会儿,他回来赶狗时,狗们在拔腿向前走时毫不费力,他们这个时候回头一看,惊讶地站住了。驾驶人也大吃一惊:很明显可以看出,雪橇没有移动。

    达弗咬断了索勒克斯两边的缰绳,站在雪橇前面他原来的位置上,目光令人不忍注视,请求允许他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赶狗的人不知所措,喊自己的同伴们来看。他的伙伴们谈起一条狗由于人家不让他干那种置他于死地的工作而心痛不已,他们还回想起自己知道的很多的一些例子,有些狗因为年迈或受伤不适于苦工而被人们抛弃,因此死去。他们说,既然达弗迟早要死,最好让他心满意足地死于轭下。

    于是,达弗重新套上了挽具,虽然由于内在的伤痛,他痛苦地叫唤起来,但他还是拉得和以前一样得意。他不住地跌倒,在缰绳里被拖着向前走。一次,雪橇甚至压在了他身上,他瘸了一条腿。

    坚持到达营地后,赶狗人为他在近火的地方做了一个窝,早晨,看到他衰弱得不能奔波了。套挽具时,他艰难地挣扎着站起身来,坚持着走了几步,又倒下了,他痛苦地向同伴们正套挽具的地方爬去,想爬到赶狗的人那里。每要向前挪动几寸,他只能伸出两只前腿将身体向前拖去。

    但是,他已经毫无力气了,同伴们最后一眼看到他喘息着躺在雪地中,望着他们,难舍难分。然而,直到走出他的视野之外,他们可以听见他悲哀的长号。

    雪橇队在河边一带树林的后边停下了。苏格兰裔的混血儿转过身去,沿原路慢慢返回营地。人们都不再讲话,听到“砰”的一声枪响。

    那个人很快回来了。鞭子啪地响了起来,雪橇上的铃铛此刻叮当作响,雪橇又沿着雪道咯咯吱吱地开动了。然而,鲍克知道,其他的狗也都知道,河边的树林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五、绝处逢生

    离开多盛三十天后,鲍克与伙伴们所拉的盐湖邮橇,到达了斯盖逵镇。

    他们的境遇惨烈到了极点。鲍克的体重从一百四十磅减轻到了一百一十五磅。其他的伙伴体重原来就轻,但是比较起来,失去的体重却比他还要多。那个装病的派克,经常在其欺骗别人的生涯中成功地假装一条腿受伤,可是如今却真地瘸了。索勒克斯也是一瘸一拐。杜博则扭伤了一个肩胛。

    他们的脚变得沉重异常,走得疼痛至极,步子沉重地落在雪道上,全身有气无力,因此,一天的旅行以后,他们倍感疲劳。

    别的没有什么,除了疲乏得要命。这种疲乏并非是因为短时间的过度劳累,休息几个小时即可恢复,而是产生于好几个月的艰难跋涉,慢慢地长久地耗精竭力,没有一点贮备、复原的力量,连最后的一点一滴也用掉了。每块肌肉,每根筋骨,乃至每个细胞,都已经疲乏得要死。

    这很正常,他们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跑了二千五百里。在最后的一千八百里旅行期间,也只休息了五天。到达斯盖逵镇时,他们显然已经没有力气了,几乎拉不直缰绳,下坡时也只是勉强让雪橇压不到他们。

    在斯盖逵镇的大街上缓慢前行的时候,赶狗的人鼓舞他们:“走啊!可怜的痛脚鬼,这是最后一段路了。哦?我们很快就到了。到时会好好休息一阵。”

    那些赶狗的人也是奔波了一千二百里路才得到两天的休息时间。因为无论根据情理还是公平,他们同样应该休息一段时期。他们满怀希望中途休息一段。然而,涌入克郎代科的人可以说人潮汹涌,以及没有随之蜂拥而至的情人、妻子、亲属则难以计数,因此,积压的邮件几乎可以与阿尔卑斯山一比高下了,当然还有政府的官方公文。

    所以,一批朝气蓬勃的赫德森湾的狗要取代这群疲惫至极的狗。而且因为狗与金元相比,简直不算什么。既然这群不中用的狗要被淘汰,还不如将他们卖掉。三天过去了,鲍克及其伙伴们感到自己没有多大的用处。第四天的早晨,两位来自美国的人十分便宜地买下了他们,包括挽具及其他一切。这两个人名字叫“赫尔”和“查利”。

    查利是一位中年人,肤色苍白,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却显得麻木不堪,一副胡子却凶猛有力地向上翘起,与他遮掩住了的干瘪松垂的嘴形成鲜明对比。赫尔小伙子年方十九或二十岁,一条皮带束在腰间,上挂一把科尔特式的手枪和一把猎刀,子弹带鼓鼓囊囊。这条皮带十分显眼,同时也表明极其幼稚,简直无法形容。像这样两个不伦不类的人为什么来北国冒险,真是一件让人难以琢磨的秘密。

    鲍克听着他们大声地交易,看到那人与政府雇员之间付了钱,就明白苏格兰裔的混血儿,以及那些驾驶邮橇的人也要继早已走掉的波立特和福楼沙等人之后走离他。

    鲍克与伙伴们一起被赶入新主人的营地时,发现那里乱七八糟,一切都混乱无序:帐篷搭了一半,碗碟也没洗。这里还有一位女性,男人们叫她“美茜子”,是查利的妻子,赫尔的姐姐。这一家人真是太有特色了。鲍克看着他们动手拆帐篷,装雪撬。他们那副样子看上去十分弄拙,因而毫无条理。帐篷被笨拙地卷成一大捆,比应该卷成的样子还要杂乱。马口铁的碗碟没洗就收了起来。

    美茜子不住地拍手跺脚,指指点点,唠唠叨叨,没完没了。他们将一只口袋放在雪橇前面,她认为应该放在后面。他们就将它放在后面,并在上面堆了两捆其他的包裹,这时,她又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哪儿都不能放,只能放在那只装衣服的口袋里才行。他们又把包裹搬了下来。

    从邻近的帐篷里走出来三个男人,指手画脚,咧着嘴笑,在一旁袖手观看。

    其中一个说:“我不想管你们的事,不过,你们真是不像话。我如果是你们的话,我就不带帐篷。”

    美茜子文雅而惊奇地举起双手,叫道:“做梦也难想到呀!这个鬼地方,如果没有一顶帐篷,我该怎么办啊?”

    “春天了,天气会温和起来的。”那人回答。她却不那样想。于是,查利与赫尔又将最后一些零星东西放在一堆小山一样的行李上面。

    三个男人中的一个问道:“你们看看这样能走动吗?”

    “当然可以”查利的口气有些唐突。

    那人赶忙温和、顺从地说:“很好,很好。我只是有些担心,好像有些头重脚轻。”

    查利转过身去,继续干活,尽可能地勒紧绳子——不过实际上,一点儿也没勒紧。第一个人用毫不怀疑的口气说:“这些狗当真能拉着这些东西整天跑了。”“当然。”赫尔看起来很有礼貌,其实非常冷淡,他一手握住舵杆,另一只手抡起鞭子,喊道:“走啊!向前走!”

    那些狗于是都跳了起来,抵住胸带,苦苦拉了一会儿,没有什么动静,他们拉不动。

    “懒畜生,我得给教训一下你们。”他叫喊着,准备用鞭子抽打他们。

    然而,美茜子走了过来,一面抓住鞭子,将鞭子从他的手中夺了过来,一面叫道:“赫尔,千万不能打这些可怜的宝贝!现在,你必须答应我,以后再不虐待他们,要不然的话我就不走。”

    他的兄弟冷笑一声,说:“你可真了解狗。你听我说,他们在偷懒,就这样,你要让他们做事,你就得抽打他们。随便你去问谁,问问那几个人看看。”

    害怕看见狗挨打受苦的神态展现在美茜子美丽的脸上,她乞求地看着他们。

    三个人中的一个说:“你们想知道的话,问题就在于他们还没有恢复体力,软弱不堪。他们需要休息。”

    “怎么可能。”赫尔张开没有胡子的嘴叫喊着。美茜子既痛苦又悲伤地“啊!”了一声。不过,她是那种“胳膊肘向里拐的人”,马上又转过来维护自己的兄弟,尖刻地说,“随便怎么说吧,你在赶我们的狗,你认为该如何做,就怎么做好了。”

    赫尔的鞭子不停地抽打在狗的身上。他们倾前身体抵住胸带,身体贴近地面,脚踩入压平了的积雪中,几乎是用尽全力地拉着。而雪橇好像铁锚一样,没有一点反应。

    鞭子野蛮地呼啸时候,美茜子又过来干涉了。她眼含泪水,跪在鲍克面前,搂住他的脖子,有些伤感地叫着:“你们这些可怜的宝贝,怎么会拉不动呢?你们再加把力啊,那样,你们就不会挨打了。”

    鲍克有点讨厌她,他只把这事作为全天苦役的一部分罢了,认为抗拒她不免过于卑鄙了。

    曾经咬紧牙关,克制自己不再向他们提见议的一位旁观者,现在开口说话了:

    “我不想管你们弄成什么样子。不过,为了这些狗,我得提醒一下,滑板冻住了,你们用力扳舵杆,向左右两边扳,雪橇就活动了,把冻住滑板的冰给除掉才能拉动。”

    尝试了第三次,然而,赫尔听取了旁观者的意见,弄活动了冻在雪地上的滑板。终于,这辆由于超载而笨重不灵的雪橇前进了。在赫尔近乎疯狂的抽打之下,鲍克和伙伴们疯狂挣扎着。

    小路在大约一百码的前面转弯了,陡峭的一面的斜坡通到大街上,这时,必需一位有经验的人去扶住头重脚轻的雪橇,但赫尔可干不了这些。因此,雪橇转弯时翻了,大部分的货物从松松地绑着的绳子里面甩了出去。狗却一直拉着往前走,减轻了的雪橇侧面着地,在他们的后面跳着前进。

    因为装载不当,并且还受到虐待,狗们非常仇懑。鲍克此刻带领着狗队愤怒得狂奔起来。

    赫尔“哗!哗!”叫着,狗们毫不理睬。他一不注意就被拖倒在地,这时,翻了的雪橇就从他的身上轧了过去。狗们急迅地在大街上奔跑着,将所剩的行李撇了沿斯盖逵镇大街的一路,为镇上的谈笑增加了许多的材料。

    热心的市民们勒住了狗,收集起散乱的东西。他们提出忠告,如果想要到达多盛,必须得把行李减半,然后增加一倍的狗。

    赫尔他们此刻不以为然地听着大伙的意见,搭起帐篷,检查行装,看到翻出来的罐头食品,大家哄堂大笑,因为,在雪道上的长途旅行中带罐头,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帮忙的人群中的一个人笑着说:“毯子足够一个旅馆用的,去掉吧。帐篷也该丢掉。还有碟子——谁来洗呀?上帝!你们想要坐着轿车去旅行吗?”

    这样,他们只得去掉多余的东西。美茜子把几只衣服袋抛在地上,从里面扔出一件又一件东西。这时,她哭了,她当然舍不得丢掉这些东西,伤心地抱着膝盖前后摇晃。她说,即使为了一百个查利,她也不想再走了。

    她向每个人,每样东西恳求。最后,她一面擦泪,一面将显然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也扔了出去。她越扔越起劲,扔完自己的东西以后,转而又去扔那两个男人的物品,并且十分迅速地将它们一扫而光。

    扔完以后,行李虽然少了一半,但还有不少。晚上,查利与赫尔去买了六条外路狗,加上队伍中原来的六条,以及旅行中得到的两条赫斯基狗狄克和古纳,凑成了一支十四条狗组成的队伍。

    那几条外路狗中,三条是短毛的猎狗,一条是纽芬兰狗,另外两条杂种狗不知道是什么类型。这些新来的家伙虽然一上岸就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训练,但仍然不听使唤。鲍克和自己的伙伴对他们很厌恶,尽管他很快就让他们安分守己,知道不应该做什么,但他教不会他们应该做什么。

    除了两条杂种狗外,他们不喜欢缰绳与雪道。陌生而且野蛮的环境,以及所受的虐待,搞得他们无精打采,茫然不知所措,那两条杂种狗则瘦得只剩骨头,根本没有力气。

    这新来的几条狗没办法指望什么,而原来的几条狗早就由于二千五百里的连续奔波而耗尽体力了。因此,前途注定了不会光明。只不过,那两个男人却非常高兴,而且十分满意。十四条狗!他们派头十足地干着。

    他们看见一路上许多雪橇开了出去,越过白岭往多盛去,也看见过一辆辆雪橇从多盛驶过来。然而,他们从来也没发现的是,有哪辆雪橇上面套了十四条狗。在北极这地方赶路,之所以不用十四条狗拉一辆雪橇,是因为一辆雪橇装不了十四条狗的食物。

    查利与赫尔根本不明白这些,他们用铅笔计算了一下这次旅行:一条狗吃多少,一共几条狗,多少天,等等。美茜子俯在一旁观看,点点头,仿佛领悟了一般。

    这看起来很容易!次日早晨,很晚了,鲍克才带领着这支庞大的队伍走在街上。他与他的伙伴们有气无力,无精打采。早在出发时,他们就已经疲惫不堪了,他在盐湖与多盛间已走了四次,跑途熟得让人厌烦。现在,他又一次走上了这条路,当然心中很是厌恶。

    鲍克毫无心思工作,其他狗也都同他一样。外路来的狗胆小害怕,本地的狗对主人则毫无信心。

    鲍克此时认为这两男一女不可依靠。他们什么也不会做,并且很明显,随着时光流逝,他们什么也不学习。一切都随意而为,懒懒散散,没有秩序与纪律。半夜的工夫才搭起一个不像样的帐篷,拆则耗费半个早晨,敷衍了事地装雪橇,白天的其他的时间里,只好不断地停下来整理行装。

    有几天,他们每天走不了十里路。另外几天,几乎是停止不前,没有一天,他们能超过所预订的以狗粮为基数的一半路程。

    他们不可避免地会缺少狗粮。而喂得太多狗粮则剩得更少了。喂食不足的日子提前来到了。

    那些外路狗的食欲很强,慢性饥饿尚未训练他们的消化力达到可以充分利用少量食物的程度。此外,累伤了的赫斯基狗拉雪橇时可以说一点儿力气都没有。赫尔认为,正常的狗粮的定量太少。他增加了一倍。

    更糟的是,眼睛中饱含泪水的美茜子,由于担心狗们吃不饱,满怀深情地劝他再给狗增加些。如果他不按她的话做,她就偷偷地从口袋里暗中喂他们。不过,鲍克与赫斯基狗尽管跑得非常慢,但拖着沉重的负担使唤他们几乎都精疲力竭。

    他们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休息。一天,赫尔终于发现,狗粮已经消耗了一半,但是路程才走了四分之一。无论怎样想办法,也无法搞到狗粮了。他不得不减少了正常的狗粮的定量,还想增加每天的路程。无法吃饱饭的时刻逼近了。

    他的姐姐、姐夫支持他,然而,他们沉重的行装与自己的碌碌无能挫败了他们的计划。减少狗的食物很简单,但没有办法让狗跑得更快。更何况,早晨时他们自己不能提前上路,从而不能延长每天赶路的时间。他们不但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而且简直不知道如何使用自己。

    最先完蛋的是杜博。这个贼,也真是运气太差了,总是被人抓住进行惩罚,不过,他仍旧还是一个忠实工作的家伙。他的被扭伤的肩胛因为没有及时治疗而感染了。最后,情况越来越糟糕,赫尔只好用那只科尔特式自动手枪将他打死。

    通常人们认为外路狗所吃的定额口粮与赫斯基狗相等必定会饿死。因此,在只吃赫斯基狗一半口粮的情况下,鲍克所率领的六条外路狗,除了饿死,再没别的办法。先是纽芬兰种狗,三条短毛的猎狗也相继死去。两只杂种狗虽说苦苦硬撑了很长时间,但最终也没能逃脱饿死的命运。

    这时,北极之行在剥去了它的魔力与浪漫以后,对他们而言,成为了过分苛刻残酷的现实。他们那种南方派头的温文尔雅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美茜子不像以前那样为狗而哭泣了。此外她还忙于与丈夫、兄弟吵嘴。只有吵嘴这件事,他们永远也不厌倦。

    暴躁易怒生自不幸,随着不幸的增长,暴躁倍增,甚至会远远超过了不幸。在雪道上旅行,有的人的耐性特别惊人,工作艰辛勤恳,自始至终,含辛茹苦,亲睦友善,从不发怒。不过,这两男一女却不具备这种耐性。

    他们的肌肉疼,骨头疼,心也疼,再难以忍受了,因此,一说话,就非常苛刻,尖酸。从他们口中说出的第一句话,直到晚上最后的一句话,都是充满了愤怒的争吵。

    每个人都怀有一种信念,自己做了额外的工作,而且,一有机会,都会大发一通脾气。只要美茜子一给他们机会,查利与赫尔便争吵起来。

    美茜子一会儿偏袒丈夫,一会儿党同兄弟,这样的争吵,无休无止,好看极了。例如,争执从砍什么样的木柴生火开始(本来,这种争执只限于查利与赫尔),然而,立刻就涉及父亲们、母亲们、叔叔伯伯们、表兄表弟们等等他们所争论的人远在几千里地以外,有的甚至早已作古。

    难以琢磨的是,赫尔关于艺术的见地,或他舅舅写的一些社会剧作与劈柴生火有什么关系。不过,口角却无数次转移到这些方面,就如同经常滑到查利的政治成见上一样。显然,只有美茜子才了解查利的姐姐搬弄是非的习性与劈柴生火之间的关系,因为她一直不绝于耳地就这个问题大吵大叫,并附带说起一些婆家所具备的不幸特征。

    在争吵的过程中,火没有生,帐篷没有搭好,狗也没有喂。

    美茜子满怀伤感,那种伤感是女性所特有的。她既美丽又温柔,一生中,人家都殷勤对她。不过现在,她的丈夫与兄弟对她说不上殷勤了。装出一副可怜的“无可奈何”的模样,本是她的习惯,但他们埋怨了。他们触犯了在她认为是女性最基本的特权的东西。因而,她便搞得他们的生活痛苦难耐。

    由于身体疲乏、疼痛,她改变了往日对狗的关心,而坚持坐在雪橇上。虽然美丽温柔,但她的体重却有一百二十磅。这样的重量,对于这群拖着沉重的负担、饥寒交迫、疲惫无力的畜生来说,实实在在是令人负担不了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坐了好几天,直到狗在缰绳里跌倒,雪橇不再前进为止。查利与赫尔求她下车走路,苦劝哀告,她只是哭泣,不为所动。

    一次,他们用武力硬将她拉下了雪橇。但他们好像后悔了。她两腿瘫软地坐在雪道上,像一个耍懒的小孩儿。他们继续向前走,但她却停止不前。他们走了三里路以后,不得不卸下雪橇上的东西,回来接她,又将她抬上雪橇。

    在这样极端的条件下,他们对牲口的痛苦冷酷无情。赫尔持一套一个人必须心狠手辣的理论,在别人身上实施。开始,他曾向姐姐、姐夫宣传过,不过并不起什么作用,他便将一根棍子捅到狗的心窝里去。

    在五指山,狗粮用完了。一个没牙的印第安老太太想和他们做一笔交易,用几磅冰冻的马皮换那支挂在赫尔屁股后面的科尔特式自动手枪。马皮是六个月以前从牧人饿死的马身上剥下来的,冰着,好似铁片,是一种没什么太大用处的代食品。那些狗勉强地吞入腹中,它立刻溶为薄薄的皮带,浓密的短毛,既对胃口有刺激,又难以消化。

    鲍克自始至终艰难地走在狗队的前面,能拉的时候,他就拉。拉不动的时候,跌倒在地,他就躺着,直到鞭子或棍子打得他重新站起来。

    他皮毛上的光泽早就完全没有了,垂下的毛发松软邋蹋,凝干了的血迹斑斑,证明着赫尔的棍子的痕迹。他此刻瘦得几乎是皮包骨头了。透过松弛的皮肤,每根肋骨以及骨架上的每根骨头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让人心碎。

    但是,鲍克的心不会碎。那个身穿红色卫生衫的人曾经证明了这一点。

    鲍克如此,他的伙伴们的情况同样很糟,成了一具具活骷髅。他们一共七只狗,在这种条件下,变得感觉不到鞭子打的疼痛了。毒打的痛苦显得麻木起来,如同他们耳闻目睹的一切渺茫模糊一样。

    他们瘦骨嶙峋。生命的火花比以前更为微弱了。半死不活——他们连“四分之一地活着”也谈不上。每当休息的时候,他们僵硬地倒在地上,和死狗没有什么区别。生命的火花仿佛即将熄灭。当鞭子棍子频繁地落到他们身上的时候,火光又模糊地闪亮起来,他们又摇晃着站立起来,蹒跚前行。

    终于有一天,好脾气的比利,永远倒了下来。赫尔早已卖掉了手枪,便用斧子敲碎了倒在缰绳里边的比利的脑袋,将尸体拖到一边。

    鲍克看到了。他的伙伴们也都看见了。他们明白,他们很快地也会像比利一样。

    第二天,古纳也没了!只剩下五只了!

    乔治衰弱得有气无力了。一瘸一拐的派克此刻哪里还有心思装病?独眼的索勒克斯依旧做着缰绳与雪道的苦工,为自己目前的处境而悲伤。狄克,这一冬天虽然没跑那么远的路,但由于气色比别人稍好,挨的打比谁都多。鲍克依然居于狗队之首,却有一半的时间因为衰弱两眼昏花,他是已没有力气维持纪律,只是在凭借雪道朦胧的影子或爪子模糊的感觉往前走而已。

    无论狗还是人,谁也没注意到这是一个明媚的春天。太阳比以往升得更早,落得也更迟。清晨三点,曙光就出现了。到晚上九点,天还没有黑下来。在漫长的白天里,阳光灿烂。

    阴森可怖的冬天的沉寂,已经让位给了复苏生命的春季的喧嚣。这种喧嚣发自大地的各个地方,生命勃发。

    发自于生机盎然的活动的东西,它们在漫长的冰天雪地的岁月中,像死了一样。松树树干的浆汁升起来了。杨柳吐出了嫩芽。灌木与葛藤如同穿上了一件绿衣裳。晚上,蟋蟀在叫。白天,许许多多爬行、蠕动的东西沙沙地爬进阳光里。鹧鸪和啄木鸟在森林里咕咕地叫,笃笃地敲。松鼠嘁嘁地啁啾,鸟儿在唱歌,从南方飞来的野雁在天空飞翔,排成精巧的人字形划破天空。

    万物解冻,一切都在溶解,噼啪作响。可以听到四周流水潺潺的声音,那是条条泉水奏响的音乐。

    育空河奋力挣脱束缚着自己的冰雪。河水从下面侵蚀,阳光从上面瓦解。气孔形成了,裂缝产生了,而且扩散开来,一块块薄薄的碎冰破裂瓦解消失在河水中。在灿烂的阳光下,在苏醒过来了的生命爆发、碎裂和悸动的时候,那两男一女和几条赫斯基狗,仿佛是走向死亡的过客,他们步履蹒跚。那群狗跌着跟头。美茜子坐在雪橇上哭着,赫尔不停地咒骂。查利的眼中含着泪水,若有所思。他们如此这般挨到了白河口,来到了约翰·桑德的营地。

    休息时,那几只狗倒在地上,他们如同死了一般。美茜子擦一擦泪水,看一看约翰·桑德。由于身体僵硬,查利吃力地慢慢坐下来,坐在一块大木头上休息。赫尔沉默不语。

    约翰·桑德正将一根赤杨木削成斧头柄,他边削边听,冷淡地答以片言只语,人家询问时,他就简要提出忠告。他很清楚他们这样的人:你提出忠告,但人家一定不会听从的。

    桑德劝告他们不要在正解冻的冰上冒险,赫尔答道:“在上边时,别人就对我们说雪道的底层脱落了,不让我们在上面走。他们说我们走不到白河,但是,我们到这儿了。”他说着,还带着自得的冷笑。

    “他们说的是实话,雪道随时都有可能脱落。只有傻瓜才盲目蛮干,说实话,即使能够得到阿拉斯加所有的金子,我也不会拿生命在冰上冒险。”

    “那可能因为你不是傻瓜。不管如何,我们要继续向多盛前进。”赫尔说着,扬起了鞭子,“喂!鲍克!起来!起来呀!走!”

    桑德继续削着,他明白,干涉傻瓜和他的愚蠢行为只会多费可舌,何况世界上多两三个或少两三个傻瓜,并不会影响事物发展的程序。

    但是,那群狗早已到了被痛打之后才起来干活的程度,他们听见了命令,却无动于衷。于是,鞭子挥舞,执行残酷无情的命令。

    约翰·桑德咬紧了嘴唇。索勒克斯第一个爬起来,接着是狄克,然后是乔治,他们都疼得直叫。派克痛苦地努力了几次,尝试了好几次才勉强爬了起来。

    鲍克并不努力,安静地卧在倒下的地方。鞭子一次次地抽打,他却没有反应。

    泪水涌入桑德的眼里,他想争论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桑德站起身来,走来走去,犹豫不决。

    这是鲍克第一次失职。赫尔大怒,将用惯的棍子取代鞭子。鞭子雨点一般落在鲍克的身上,鲍克依然不动。和伙伴们一样,他能够勉强爬起来,但与伙伴们不一样的是,他决心不起来。他这个时候觉得大难即将来临。

    当他将雪橇拉上河岸时,他的这种感觉就特别强烈,脚下整日踩着薄薄的融解的冰层,让他感到非常不安。主人要驱赶他到前面那一片冰上走,他止步不前。既然所受的痛苦再大,身体又是如此有气无力,那么,挨打也无所谓了。

    这样,当打击依然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体内生命的火花闪烁不定,几乎要熄灭掉。他感到一种异常的麻木,最后,一点痛苦感也没有了。他没有了知觉,只是不甚分明地听到棍子敲打身体的声音,而那身体好像已经不是他的,非常遥远了。

    突然,约翰·桑德毫无预告地大叫一声,那声音十分恐怖,更像是野兽的吼叫,直接向那个正挥舞棍子的人扑去。赫尔如同被一株倒下的大树撞了一下,向后倒退了好几步。

    美茜子尖叫一声。查利由于身体发僵没有起来,揉一揉水汪汪的眼睛,莫名其妙。

    约翰·桑德挺身护住鲍克,竭力控制着自己,他现在气愤得说不出话来。

    终于,他哽咽着说:“你如果再打这只狗的话,我就杀了你。”

    赫尔一面走回来,一面擦着嘴里流出来的血:“这关你什么事。你给我滚蛋,要么我就揍你。我要到多盛去。”

    桑德站在赫尔与鲍克之间,没有离开,赫尔拔出了他那把长长的猎刀,美茜子一阵歇斯底里,不知在叫喊着什么。

    桑德用斧头柄敲了一下赫尔的指关节,将猎刀打落在地。赫尔想要去拾,他又敲了敲他的指关节。然后,他自己拾起刀来挥了两下,割断了鲍克的缰绳。

    赫尔呆在一边。而且,他的姐姐抓住了他的两只手,不对,是他的两只胳膊。与此同时,鲍克也靠近死亡的边缘。

    几分钟后,他们从河岸出发,顺流而下。听到他们走,鲍克抬起头来看:派克在前头,索勒克斯压阵,中间是乔治和狄克。他们就这样,蹒跚而行。美茜子坐在雪橇上。赫尔把着舵杆,查利颠着脚跟在后面。

    鲍克望着他们的时候,桑德跪在他旁边,用粗糙然的手掌寻找折断的骨头,他除了伤痕累累和可怕的饥饿以外,没有什么大碍。这时,雪橇走出四分之一里了。他们一起看着它在冰上爬行。

    突然,他们看到它的后头陷了下去,赫尔紧握的舵杆猛地跳到了半空中。他们听见美茜子尖叫一声。查利转过身体,跑回一步。原来整个一片冰裂开了,他们一起都无影无踪了,只有一个张着大嘴的洞。

    雪道的底层终于脱落了。约翰·桑德和鲍克注视着对方,说:“你这可怜的家伙。”

    鲍克舔一舔桑德的手。

    六、救主报恩

    去年十二月的时候,约翰·桑德冻坏了脚,伙伴们将他留下休养,然后他们就逆流而上,锯木头,造筏子,准备去多盛。救鲍克的时候,他的脚没有完全恢复。所幸的是,随着气候的继续变暖,他终于完全恢复了。

    在漫长的春季的白天,鲍克卧在河边,望着奔腾不息的流水,心情愉快地听着百鸟的歌唱,大自然嘈杂的声音。他的体力渐渐地恢复了。

    一个人在旅行了三千里路后休息一阵子,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但是也必须承认,在伤口愈合,筋肉鼓起,肌肉又长起来的时候,他也渐渐地变懒了。说起这事,他们——鲍克、约翰·桑德、司基特、尼各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只是等待筏子的到来,载他们顺流而下,到多盛去。

    司基特是一只爱尔兰种的母猎狗,与鲍克关系很好。他濒临死亡的时候,没有力量拒绝她最初的善意。她具有只有某些狗才有的那种医生的特性,十分认真地舔净鲍克的伤口。每天早饭以后,她便有规律地做这项工作。最后,像期待桑德的照顾一样,鲍克也期待着她的照顾。

    尼各是一只大黑狗,半是警犬种,半是猎鹿犬种,眼睛不太大,脾气非常好。他喜怒不大形于色,但却非常友善。

    鲍克感到惊讶的是,这些狗对他竟没有一点嫉妒,而是共同分享着约翰·桑德的仁慈与宽容。鲍克的身体好一点时,他们就诱导他一起做的游戏,吸引桑德也愉快地参与其中。就这样,鲍克快乐地过完了自己恢复身体的这段时间,他感到这是一种新的生活。

    平生第一次,他拥有了爱。这种爱,是充满了真正热情的爱,即使在阳光灿烂的圣科拉拉山谷中的米勒大法官的府邸上也不曾经历过。陪伴大法官的儿子打猎散步,是工作中的伙伴之情。伴随大法官的孙子,是在尽自己保护之责。至于陪伴大法官本人,那更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友谊。只有约翰·桑德,才唤起了鲍克这种如痴如醉、狂热炙人的爱。

    这与这个人救了他的命当然有关系。但是,他更是一位理想的主人。别人细心照料自己的狗,是出于责任,以及事务方面。然而,约翰·桑德的狗仿佛是他的亲骨肉,他照顾他们的利益,乃是出于情不自禁。而且,他总爱温和地打一声招呼,或说一句友善的话语,坐下来与他们长时间交谈(他称为“瞎扯”)。这个时候,他们便沉浸在幸福之中。

    他习惯用双手粗鲁地抱住鲍克的脑袋,接着前后推搡着叫他的诨名——鲍克意识中的亲热的称呼。这种粗鲁的拥抱与喃声咒骂,对鲍克来说,幸福无比。他被前推后搡的时候,几乎无法克制内心的狂喜,那种狂喜是如此之大,令他痴迷!放开以后,他便跳了起来,咧着嘴笑,眼睛之中似乎有着千言万语,一动也不动,这时,约翰·桑德就肃然起敬,叫道:“上帝呀!你除了说话,什么都会啊!”

    鲍克表达爱情的方法,和伤害很相似,和鲍克将咒骂的言语理解为爱情的诉说一样,桑德也认为鲍克的装作咬人是一种爱抚,鲍克许多次用嘴衔住桑德的手,而且凶猛地咬住,很长时间,他的牙印还赫然地印在桑德的皮肤上。

    不过,鲍克的爱更多地表现为崇拜。桑德抚摩他或与他说话时,他兴奋极了。但他并不寻求这种爱的标记。司基特爱将鼻子拱到桑德手下,直到他拍拍她才罢休,尼各则略显笨拙地直立起来,把头放在桑德的膝盖上。鲍克既不同于司基特,也和尼各有区别。他只是心甘情愿地,远远地崇拜。他会长时间地卧在桑德脚下,机警热心,抬起头来,目光滞留在主人的脸上一动不动,察言观色,以最大的兴趣注视着他面部每一种的表情,每一种变化,以及眉目之间的每一个动作。或者,有的时候,卧在更远的地方,在那人身边或身后,凝视他的轮廓,还包括身体偶然的一举一动。

    鲍克凝神注视的力量经常将约翰·桑德的头扭转过来,桑德也会默默地报以凝视,眼中流溢出浓浓的情感,正如鲍克的爱恋之情从眼中放射出来一样。

    从进入北国以来,鲍克的主人的一再变换让他产生了一种恐惧,好像在害怕没有一位主人可以持久不变,担心桑德像波立特、福楼沙、苏格兰裔的混血儿一样从他的生活中永远消失,这种担心就算在夜里梦中也常常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于是,他爬到帐篷的垂帘下面,站在严寒里谛听主人呼吸的声音。在被救以后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内,他都离不开桑德。从走出帐篷开始,到走进帐篷为止,他总是不离左右。

    尽管鲍克对约翰·桑德怀有深情厚意,这可以体现出温文尔雅的文明对他的影响。但是,北国唤起的他内心深处的那种本性依然活跃,而且非常活跃。他既有因火的温暖和遮风蔽雨的房屋而引发的忠实与虔诚,同时也保留着自己的野性与狡诈。与其说他是生长在和风细雨温暖宜人的南国,带着一代代文明烙印的一条狗,不如说他是一只从荒原走来、坐在约翰·桑德的火边的一只野兽更恰当。由于对主人的情意深厚,他不能偷这个人的东西。可是,他并不迟疑,偷别人的营地的东西,而且,那种狡诈的偷窃手段使他很难遭到惩罚。

    司基特与尼各从不与人争吵,而且他们属于约翰·桑德。但是,陌生的狗,无论血缘如何胆量如何,都不得不承认鲍克处于一个优越的位置,不然的话,必会发现自己在与一个可怕的敌手你死我活地争斗。鲍克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争斗撕咬的道道伤痕,他打得和从前一样凶猛,并且更加机灵。

    无情的鲍克早已理解了牙齿与棍子的规律,既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也决不对一个已经陷于死地的敌人手软。从斯帕斯、还有警察局、邮运队的主要战狗那里,他都经历过残酷的教训,知道了支配对方或被对方支配,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在原始的野蛮生活中,慈悲根本不存在。仁慈是一个弱点,被误解为害怕,而这种误解直接导致死亡。战胜或被战胜,他必须服从这个从“岁月”的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命令。

    他比那个从看到世界、呼吸空气以来的他的年岁要大。他回想起自己的经历,背后的永恒以一种强有力的旋律此刻正在支配着他,如同支配着潮汐与季节一样。

    坐在约翰·桑德火堆旁边的,是一条宽胸脯、白牙齿的长毛狗。但是,各种各样的狗,半狼半狗,野狼的影子,在催促他,怂恿他,与他共享肉的美味,喝水,与他一起嗅风,并且倾听森林中野蛮生活的声响,支配他的心情,影响他的行动。他卧下时,他们和他一同睡觉,一同做梦,超出他的形体以外,在梦中与他相遇。

    这些影子独断专横地吸引他,人类以及人类对他的要求越来越远。他经常听到一种声音在森林深处呼唤他,这种声音莫名其妙,动人心弦,诱惑他不由自主地想不停地前进,投身到森林之中,抛弃篝火和被人踏平了的土地。他无从知晓,也从未思索过其中的原因。

    那种声音在森林深处持续不停地呼唤着他,他经常走到荒无人迹的松软的土地上,绿荫丛中,这时,牵挂桑德之情又把他拉回到火堆旁边。

    人类中,只有桑德一个人令他恋恋不舍。偶尔,旅客们经过时可以称赞他或拍拍他,他则毫不在意。如果一个人过分讨好他,他便爬起来,一走了之。

    桑德的伙伴哈斯与彼得划着木筏到来的时候,他没有搭理他们,当明白他们与桑德的关系非常亲近以后,才麻木地容忍了他们。他接受他们的好意,就像在给他们面子。他们与桑德一样,勤劳朴实,思想单纯,目光敏锐。筏子尚未到达多盛锯木厂旁的大漩涡的时候,他们对鲍克就已经非常理解,因此,也不再强求与司基特和尼格那样同等程度的亲热了。然而,他对于桑德的热爱更为深沉。夏季旅行的时候,只有他可以将行李放在鲍克背上。只要是桑德提出的要求,不管怎样困难,鲍克绝不嫌弃。

    一天,(他们以木筏为抵押获取的一笔款子为资本,从多盛往特纳纳河的源头去),人与狗坐在一座悬崖顶上。那座悬崖耸立于三百尺下面赤裸的河床岩石之上,十分陡峭。约翰·桑德靠边坐着,鲍克在他的肩膀的一旁。突然,他的脑海闪过一个令人担心的想法,他让哈斯与彼得注意,他要做一个心理试验。

    他用手,指着深渊的另一边,命令说:“鲍克,跳!”刹那间,桑德与鲍克已经扭成一团,在悬崖的边缘上挣扎。

    哈斯与彼得赶快想办法将他们拖回到安全地带。事过以后,彼得说:“非常危险。”

    桑德摇摇头:“不!真了不得,你知道吗?我有时很担心。”

    彼得向鲍克点点头,断然说道:“他在你附近时,我连碰一下你都不敢想。”

    哈斯也提出意见:“啊呀!我也是这样。”年底,他们在环城的时候,彼得的疑虑证实了。酒吧里,一个相貌惨忍,脾气极坏的“黑汉”——伯顿,和一个新来的人寻衅滋事,桑德好意上前劝解。

    和过去一样,鲍克卧在一个角落里,脑袋趴在爪子上,始终留意着主人的一举一动。伯顿也不警告,毫不留情地出手就打,打得桑德晕头转向。

    这时,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们突然间听到一种声音,既不是吠声,也不是号叫,那可以称为怒吼,看到鲍克从地板上爬起身来,一跃而起,扑向伯顿的喉咙。伯顿本能地伸出胳膊才得以保住了性命,然而被撞倒在地。鲍克骑在他的身上,刚刚松开口,又扑上去咬喉咙。这一次,伯顿无计可施,喉咙被咬破了。

    众人赶了过来,急忙赶走鲍克。外科医生为那人上药止血时,鲍克依旧狂怒地咆哮着,窜过来窜过去,还想向上扑。一排愤怒的棍子将他击退。

    于是,一次“矿工会议”当场召开了,宣判鲍克有充分的理由发怒咬人,立即释放。

    鲍克因此名声大振,威名遍及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

    那年秋天,他又一次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方式救了约翰·桑德的性命。他们顺流在四十里河一带的急流中航行,三个人用绳子拉着一条用篙撑的又长又窄的船,哈斯与彼得在岸上,用一根很细的马尼刺绳子将船一棵树一棵树地勒住。与此同时,桑德在船上忙着工作,大声地指挥着岸上的行动。

    鲍克小心谨慎地在岸上随船前进,注视着自己的主人,眼睛一转也不转。行至一处特别险恶之地,一块暗礁突出河中。桑德将船撑进河流中时,哈斯解开缆绳,紧抓绳头沿河岸向下跑等船越过暗礁时再勒住它。然而,船在汹涌急流中飞驰而下,越过暗礁时,哈斯勒绳控制船的动作过于用力,船冲到岸上,翻了个底朝天,桑德落到水中,被冲得顺流而下,很快便被冲走。

    那里,一片惊涛骇浪。没有一个游泳的人可以活命。鲍克毫不迟疑立刻跳下水去,游了三百码,终于在一片汹涌澎湃的漩涡里赶上了桑德。他感到桑德抓住了他的尾巴后,便竭尽全力,向岸边游去。

    然而,靠向岸边的速度比不上漂向下游的速度。下游的汹涌急流更加疯狂,巨大的梳子齿一样的岩石就在眼前,浪花飞溅。

    水在最后一座陡坡的起点的吸引力是这样可怕,桑德突然快速地从一块岩石上面擦了过去,第二块岩石撞伤了他,紧接着又将他撞到第三块石头上。

    桑德知道很难再游到岸上,他放开鲍克,紧紧抱住第三块礁石光滑的顶部,喊声压倒了滚滚河水:“鲍克,走!快走!”

    鲍克支持不住,河水将他冲向下游。他拼命地用力,却游不回来。他听见主人不断地喊叫,就挺身昂首露出水面,好像是为了最后再看一眼似的,服从地游向岸边。

    他游水很有力量。恰好到不能游泳,几乎丧命的地方,彼得和哈斯把他拉上岸。

    一个人在急流的冲击之下,抱着一块光滑的岩石,支持不了太长的时间。对于这一点,彼得与哈斯心中非常清楚。他们沿着河岸飞快的向上游跑去,到离桑德与石头很远的地方很细心地用控制船的绳子拴住鲍克的脖子和肩膀,既不能让他喘不过气来,又不能影响他游水,然后,将他放下水去。

    鲍克再次游了出去,然而,他并没有笔直地游向河心,等快接近主人时,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桑德的位置与他并肩,距离很近。鲍克无能为力,被水流冲了过去。

    哈斯忙拽绳子,这突然一拽,绳子紧紧勒住了急流冲击中的鲍克,将他拽到水下,一直沉了下去,身体撞到了河底,好不容易被拖上岸来,已经淹得半死不活。哈斯与彼得赶紧给他做人工呼吸,呼进气去,压出水来,鲍克蹒跚着站起来,接着又跌倒了。

    他们听见桑德微弱的声音,虽然听不清楚,但是他们都清楚:他已经濒临绝境。

    主人的声音像电一样击在鲍克身上,他立刻跳了起来,带着那两个人又跑到河岸上游原来出发的地方。

    拴好了绳子。他又下水游了出去。他计算错了一次,但这次不会再错了。哈斯放开绳子不使之松弛,彼得不让它乱作一团。他笔直地向河心游去,和桑德成了一条直线后,才以飞快的速度转身向桑德冲过去,随着流水的全部冲力撞向桑德的身体。

    桑德看到他来了,急忙用双臂抱住鲍克毛茸茸的脖子,哈斯将绳子绕着树干勒紧,勒得鲍克与桑德喘不过气来,他们有时会沉入水中,不能呼吸,一会儿这个在水上,一会儿那个又在水底,从到处是石头的河底被拖过去,撞到一块块暗礁和岩石上,最终十分艰难地,被拖上了河岸。

    桑德遍体鳞伤,哈斯与彼得将他腹部向下放在一段漂木上,过了很长的时间他才醒过来。他醒后的第一眼就是寻找鲍克,看见尼各在他软弱无力,毫无生气的身旁呼唤,司基特则正舔他的湿脸与紧闭的双眼。鲍克终于恢复了知觉,桑德为他检查身体时,发现他有三条肋骨折断了。

    于是,他宣布道:“好吧,我们在这里宿营。”他们在这里住了下来,一直到鲍克受伤的肋骨痊愈。在多盛的这一年的冬天,鲍克又立下一件功劳,这件功劳可能称不上有上次那样勇敢,但却足以使他彪炳在远近闻名的阿拉斯加的图腾柱上的美名连升几级。三个人为此最为兴奋,他们因此有了所需的装备,可以到一心向往的尚未开发的东部去旅行,矿工们从来都没有到过那里。

    这件事情起因于爱尔多拉朵酒店里的一次谈话,人们都喜欢吹嘘自己所宠爱的狗。因为过去的辉煌的历史,鲍克很快成了众人议论的话题,桑德不得不坚决维护。

    他们不停地争论着,一个人说他的狗可以拉得动载重五百磅的雪橇。第二个吹说自己的狗可以拉动六百磅。第三个人说七百磅。

    约翰·桑德说:“呸!鲍克拉得动一千磅。”吹说自己的狗可以拉动七百磅的家伙——马修斯,一位博内扎的金矿大王,追问:“能拉着走吗?能走一百码吗?”

    约翰·桑德冷冷地说:“能!当然能拉着走!走一百码!”

    马休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说:“好!我用一千块钱作赌,我认为他决不可能。”说着话,他向桌子上砰地扔出像意大利香肠大的一袋金沙。

    屋里一下子静了下来。桑德虚张声势的大话——如果真的是这样——立刻可以见到分晓了。桑德感到一股热血冲到脸上。自己的舌头欺骗了自己。半吨!他简直不能相信,他相信鲍克的力气很大,曾经也认为过鲍克可以拉动如此之重的负担。但是,他不清楚鲍克能不能拉动一千磅,他从来没有让鲍克拉过这么重。

    人们用眼睛紧紧盯着他,默默等待。

    他也没有一千块钱。哈斯与彼得同样没有。

    马休斯继续说:“我现在恰巧有辆雪橇车停在外面,装着五十磅一袋的面粉二十袋,你不用操心好了。”

    桑德此刻失去了思维能力,从一张张面孔上无奈地望过去,到处寻找可以重新启动脑筋的东西。

    他无话可说,所以没有回答。他从前的老伙伴——杰姆·奥勃爱恩——一个马斯特登金矿的金矿大王的脸色吸引了他的目光。他脸上的那种神态,好像是在鼓舞他去做一件想都不敢想事。

    他几乎是悄声问道:“你能借我一千块钱吗?”奥勃爱恩答道:“没问题,”说着,他将一个满满当当的口袋扔到马修斯口袋的旁边,“约翰,我在想,我认为这家伙干不了这件事。”

    爱尔多拉朵酒店的桌子全空了,人们都走到街上看这场试验。赌钱的人纷纷下注,看它的结果如何。好几百人距离雪橇不远围成了一个圆圈。

    马休斯那辆载着一千磅面粉的雪橇早在那里停了两个多小时。外面是零下六十度的严寒,滑板早就结实地冻在压得硬如石头的冰雪上面了。

    人们以对折的彩头赌鲍克拉不动。而且,人们对“拉动”这句模棱两可的话的理解存在争议。奥勃爱恩让鲍克将雪橇从静止的状态拉起,主张桑德拥有除去冻住了滑板的冰块的权利。马休斯则坚持认为,“拉动”包括将滑板从冰雪冻结的状态下拉出来。耳闻目睹了这场赌博的人们多半支持马休斯。赌鲍克必输的放彩比例现在已达到了三比一。

    然而,没人相信鲍克可以拉得动,因此,没有人接受挑战。

    当时赌得特别草率,本来疑虑重重,看看雪橇前面,十只狗组成的队伍正蜷缩在雪地里。摆在眼前的事实,更加证明鲍克无论如何都办不到。

    马休斯得意洋洋,宣布:“桑德,三比一,我按这个金额和你再赌一千块钱,怎么样?”

    桑德脸上的疑虑明显可以看出来,然而,他那种超越胜负的斗志被激发了起来。除了喊杀声,他什么也听不进去。

    他相信鲍克能办到。他叫来哈斯与彼得。他们没有多少钱,连同他本人的,三个人凑够了二百元。他们手头正拮据,这是他们全部的资本。然而,他们意志坚定,孤注一掷,去赌马休斯的六百块。

    人们解开了那十条狗,将鲍克连带挽具一起拴在了雪橇上。那种兴奋之情令他感动,他感到自己一定在用某种方式为约翰·桑德去完成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对他的仪表堂堂,人群中发出一阵啧啧的赞叹。他的状态现在很好。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多余的肉。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也就有一百五十磅的勇猛和力气。毛衣闪闪发光,顺脖子而下的大片鬃毛披满双肩,并且似乎随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起一伏,每一根毛因为过于旺盛而有生命力,非常活跃。胸脯宽阔,前腿粗壮,看上去强健有力。皮下的筋腱结实非常,圆圆滚滚,摸上去可以感到坚硬如铁。

    于是,赌注的比例降为二比一。

    最近暴富的王朝的一个成员,一个坐头把交椅的贩狗大王,十分吃惊地说:“天呀!天呀!先生,先生,在考验他之前,我出八百块,八百块买他。”

    桑德摇一摇头,走到鲍克身边。

    马休斯抗议:“你不要靠近他。让他自己干。不能影响他。”

    人群肃静下来。只有一些赌徒枉然接受对折彩头的声音。

    人人都赞同鲍克确实非同一般,然而,二十袋面粉——每一袋有五十磅之重,实在太庞大了。他们不愿往外白白扔钱。

    桑德在鲍克的身边跪了下来,然后捧住他的脑袋,脸偎着脸。他与往日不一样,既不开玩笑摇晃他,也不是小声地温柔而亲热地骂他,而是冲着他的耳朵轻声说:“鲍克,你是爱我的啊!你是爱我的啊!”

    鲍克满腔热情,呜呜地叫。事情看上去很神秘,好像在施魔术一般。人们注视着,十分好奇。桑德站起身来,鲍克用牙齿咬住他的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慢慢地,非常勉强地松开了,这种回答用的字眼不是语言,而是爱情。

    桑德后退几步,说:“鲍克,加油啊。”鲍克按照自己学到的方法,拉紧缰绳,然后又放松了几寸。

    与四周充满紧张气氛的寂静比较,桑德的声音格外尖锐:“向右!”

    鲍克向右斜冲,冲力绷紧了那根松弛的缰绳,一百五十磅重的身躯用尽全力猛地一拉,滑板下面拆裂的声音清脆响起。

    雪橇颤动了。桑德十分沉稳地命令道:“向左!”

    鲍克向左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方法,坼裂声成了咔喳声。

    雪橇旋转了,滑板向旁边滑行了几寸。雪橇终于脱离了冰面。人们屏住呼吸,周围安静极了!桑德的命令再次响起:“走!”鲍克以一种猛烈的冲刺绷紧缰绳,由于用出了最大的力气,全身紧紧缩成一团。丝绸一样的皮毛下面的筋肉扭动着,集结在一起,凝聚出最强大的力量,头朝向下面,宽阔的胸脯低低地俯在地上,爪子疯狂地向前飞扒,雪地上显现出两条平行的深沟印在地面上。

    此刻,颤动着向前移。他的一只脚滑,有人大声呻吟了一下。以后,雪橇不断地半寸…一寸……两寸……时而停顿时而向前,但并没有完全静止下来。显而易见,挫折渐渐减少,雪橇有了足够的运动量以后,震动减小了,雪橇平稳向前行进。

    人们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曾经在刹那间停止过呼吸,在喘了一口气后,又开始呼吸了。

    桑德跟在后面,用简短有力的话语激励鲍克。距离早已量出来了。

    他靠近标志着一百码距离的终点的那堆木柴的时候,欢呼之声几乎是爆发出来。

    他走过木柴,听到停止的命令。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吼声。大家——当然也包括马休斯,兴奋欲狂,帽子与手套在空中胡乱飞舞。人们胡乱握手,大家沸沸扬扬乱喊一气,也听不出说些什么。

    桑德在鲍克身边跪下,来回推搡着他。匆忙围过来的人们听到他在骂鲍克,骂得温柔,亲热,热烈,长久。

    此刻贩狗大王唾沫星子乱溅:“天啊!先生!天啊!先生!我出一千块钱买他!先生,先生,一千——一千二啊!先生!”

    桑德站起身来,他早已泪流满面,泪水在脸上无所顾忌地流着,他向那个坐头把交椅的贩狗大王说:“先生,不行。我给你最好的回答就是,请你滚吧,先生。”

    鲍克将桑德的手含在牙齿间。桑德推着他不断地前后摇晃。

    一种发自内心的冲动驱使着人们一起礼貌地后退一步,不再鲁莽地上前打扰了。

    七、野性的回归

    仅仅五分钟的时间,鲍克就为约翰·桑德挣了一千六百块。主人因此得以还清债务,还可以与伙伴前往东部,寻找一处地点不明的金矿。

    金矿的历史和东部的历史一样悠久,许多的人都曾前往寻找。可能有极少的人发现了,但更多的人一去不复返。悲剧淹没了它,神秘的气氛笼罩着它。

    没有人知道谁最先发现了金矿,就算是最古老的传说也说不清楚。奄奄一息的人们用一块块和北方已知的各种等级的金子完全不同的天然的金块证明,发誓说那里有一所小屋子,只要找到小屋,就找到了金矿。

    然而,大部分人没能活着回来,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经找到这座宝藏。桑德、彼得和哈斯带着鲍克与其他六条狗,沿一条无名小路向东走,去完成许多和他同样能干的人与狗在那里没有实现的事情。

    他们向育空河上游走了七十里,左转,入司徒尔特河流域,途经麻约、迈科奎恩,直到司徒尔特河逐渐变小变窄,穿过这片大陆的脊梁——一座座山峰高耸入云。

    约翰·桑德所要求于人类或自然的东西极少。面对辽阔而又人迹罕至的荒原,他毫不畏惧。只要有一把盐,一支来福枪,他便可以深入蛮荒的原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停留多久就停留多久。和印第安人一样,他每天在旅途中打猎为食,悠然自得。如果没有打到猎物,他就继续走路,坚信肯定会遇到,因此,这次进入东部的长途旅行,雪橇上装满了各式工具和弹药,菜单自然只剩下单一的肉食,时间则没有尽头地延续下去。

    这种打猎、捕鱼和自由自在地在奇特的异乡的环境中游逛,在鲍克这方面其乐无穷。他们会有时连续走好几周,一刻不停。有时则随地安营,停留好几个星期。人们用火在结冻的腐殖土和沙层上钻洞,淘洗数不清的盘盘泥沙,狗们就随心所欲地闲逛。他们根据打猎运气的好坏,时而忍饥挨饿,时而尽情吃喝。

    夏天来了,他们将东西驮在背上,乘着筏子渡过群山上面一片片蔚蓝的湖泊,坐着在森林里锯下的大木头做成的小船,在不知名字的河流里漂流。

    时光流逝,他们穿越茫茫无际的荒山野岭,曲曲折折地前进着。如果那座“地点不明的小屋”的确存在的话,肯定会有人来到过那个地方。然而,这里却渺无人烟。

    冒着夏季的暴风雨,他们越过一座座分水岭。在森林边界线与长年积雪的荒山秃岭上,半夜里太阳依旧灿烂,他们却寒冷难耐。他们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夏季山谷,那里蚊蝇成群结队。在冰河的隐蔽之处,可以看到只有在南方才会看到的鲜红的草莓和鲜花。

    那一年的秋天,他们到了一片湖沼之地,凄凉寂静,让人胆颤心惊。野禽曾经在此地栖息,但当时没有任何生命,甚至连生命的痕迹都无从发现,只有呼啸而过的寒风,荫蔽之地冻结的冰雪,凄凉的水浪拍打寂寥的湖岸的惊涛之声。

    整整一个冬季,他们跟着先人几乎泯灭了的踪迹到处流浪。一次,他们碰到一条古老的小路穿过森林,树皮上还刻有指示道路的痕迹,那座“地点不明的小屋”好像近在咫尺可及,然而,这条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小路,和开辟他的人以及为什么要开辟他的原因一样,是一个谜。

    另一次,他们遇见一座,已经由于风雨剥蚀而倒塌的猎棚的残骸,约翰·桑德还在条条腐烂了的毯子片中找到一支长杆的燧石发火枪。这是“赫德森湾贸易公司”的产品,西北部早期的枪械,当时,这支枪的价值与平着摞得与它一样高的海獭皮相等。但是,仅仅发现这些,至于它的主人——那个以前修建这个棚子,将枪丢到毯子中的人的情况,则一无所知。

    春天到了,他们的艰辛漂泊终于有了结果。他们并没有发现那座“地点不明的小屋”,却看到了一片宽阔的山谷中有一条浅浅的沙金冲积矿床。金子在淘金的盘底闪闪发光。到这里,他们不再往远处寻找了。

    每工作一天,他们便能获得价值几千元的纯净的金沙和金块。他们不停地工作,金子五十磅一袋地装到麋鹿皮的袋子里,一袋袋堆在枞树枝搭成的小屋外面,他们辛勤劳动,跟巨人一样。随着日子一天天逝去,他们的财宝梦幻般堆得越来越高。

    狗们除了随时拖回桑德的猎物以外,便没有其他的活可干。鲍克便卧在火边,用沉思默想来打发时间。现在,既然无事可做,那个短腿的毛人的幻象在他面前出现得也就越加频繁,鲍克眨着眼睛卧在火边,他们经常一起漫游鲍克回忆起来的那一个世界。

    恐惧仿佛是这另一个世界中最显著的东西。那个毛人两手抱住脑袋,垂在膝间,睡在火边,鲍克观察着他,发现他并没有沉沉地睡去,常常惊醒,他向黑暗中窥探,多加一些木柴到火堆上。如果他们走在海边,毛人就一面吃东西一面采集贝壳,与此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地四处张望,担心有没有潜伏着的危险,随时准备快速逃走。他跟在毛人的后面,在森林中悄无声息地潜行。

    他们机智而且小心谨慎,因为人的听觉嗅觉与鲍克同样敏锐,他们扭动耳朵,张着鼻孔。那个毛人可以纵身上树,摆动胳膊便可以十分轻松地从这个树枝攀到另一个树枝上,这边一松手,那边早已牢牢抓住,虽然两个树枝有时相距十几尺远,从来不曾失手摔下来,而且如履平地。实际上,不管在地上还是树上,他都同样应对自如。鲍克想起自己曾经在树下守夜的情形,那时候,毛人栖在树上,紧抓住树枝睡觉。

    与毛人的幻象紧密相联,呼唤之声在森林深处模模糊糊地响起,激发他心中的强烈不安的奇怪的欲望。他朦朦胧胧感到一种甜蜜的喜悦,对自己不见分晓的东西油然生起一种疯狂的渴慕与不安。

    有时候,他把这种呼唤看成可以触摸的实体,去森林里追寻,轻声叫唤或叫着挑战。他将鼻子伸到冰冷的苔藓或满是很高的杂草的黑土里,嗅着肥沃的土地的气息从而感到心情舒畅,要么躲在倒在地上,生满了菌类的树干的后面,双眼圆睁,耳朵竖起,仔细倾听着周围的动静,一蹲就是好几个小时,仿佛在埋伏着准备打仗一样。他这样卧着,可能是想要吓一吓那种他不理解的呼唤。

    他不理解为什么做种种诸如此类的事,也不去追究其中的原因。他是被迫这么干的。

    阵阵莫名的冲动难以克制地袭上心头。例如,他在营地里卧着,白天暖洋洋的空气晒得他懒洋洋地打盹,突然,他抬起头来,竖起耳朵,屏住呼吸地谛听,然后一跃而起,冲了出去,穿过森林中的小路,越过橡胶树丛生的宽阔的地域,一跑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爱沿干涸的河道奔跑,喜欢潜伏在难以被发现的位置侦察森林中鸟类的生活,卧在灌木丛里,看一群群鹧鸪咕咕叫着趾高气扬地跳来跳去。

    他尤其爱干的是,在夏天深更半夜的十分昏暗的光线中奔跑,听着森林中睡意蒙眬的轻喃之声,和人读书似的辨别各种符号和声音,寻觅那种任何时候都一直在呼唤他奔往的神秘的东西。

    一天夜里,森林里传来呼唤的声音(因为它音调很多,或者说是呼声的一种音调),清晰而明确,与赫斯基狗的声音似是而非,是从未有过的一种长长的嗥啸。他突然从梦中惊醒,眼睛大睁,颤动鼻孔嗅着,鬃毛随着呼吸起伏。

    他分辨出了这种声音,于是他穿过沉入在梦乡中的营地,迅速而宁静地进入到森林里。接近呼唤声的时候,他渐渐地慢下来,轻轻地移动着脚步,走到树林中一片空地的旁边探头一望:一只又长又瘦的大灰狼直腰蹲着,鼻子指向天空。

    鲍克静静地观望着。那只狼却停止了嗥叫,拼命嗅着,想知道他在哪里。

    鲍克这时走到空地上,脚步落地时非常小心,低低压下去的身体缩成一团,尾巴直挺,一举一动都表达出那种既威胁又求和的复杂的态度。这是猛兽相遇时特有的威胁性休战。

    然而,等发现了他,那只狼转身便逃。他紧追不舍,拼命想追上,最后,将对方逼入一条无路可通的沟里,沟在一条小溪的河床里,却被一堆木头正挡住了去路。

    像乔治以及所有被逼上绝路的赫斯基狗一样,那只狼以后腿为轴心,转过身来面对着他,咆哮着,毛发耸立,龇牙咧嘴向他示威。

    鲍克并不进攻,只是围着他绕圈。他的头勉强才到鲍克肩部,而鲍克的体重则三倍于他,他认为无法战胜鲍克,一有机会就再次逃跑。于是,追逐重新展开。

    他几次被逼到绝路,几次又重新逃跑,很明显地看出,他的身体很差,否则的话,鲍克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追上他。

    鲍克的头齐及他的腰时,他毫无办法,被迫转过身来反抗,寻找机会再逃。

    终于,鲍克的顽强精神得到了回报。那只狼发现他并无恶意,就相互嗅了嗅鼻子。之后,他们非常友好了,半羞涩半大方,这种态度,可以说与野兽的凶猛本性表里不一。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只狼用轻松的步子跑开,他要到一个地方去,并且让鲍克明白也要去。

    于是,他们并肩跑在朦胧的夜色中,沿河岸向上游跑去,不断向前跑,而且跨过了那座荒凉的分水岭——河水发源的地方。从分水岭的另一面的斜坡走下来,是一片平坦的原野,一片片大森林绵延不断,一条条河流。他们就这样不信地跑着,穿过森林。

    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太阳更高了,天气也更暖和了。

    鲍克满心欢喜,他知道,他终于响应了那种呼唤他的声音,现在,他正与森林中的兄弟向发出那种呼唤的地方并肩跑去。突然,古老的记忆再次在脑海中显现。他倾心于它们,和他曾经倾心现实一样,而它们曾经仅仅是现实的影子。从前,他在另外那个模模糊糊可以回忆起来的世界里做过这样的事,而现在,他又在做:无忧无虑地奔驰在旷野中,头上的天空辽阔无际,脚下的大地令他陌生又好奇。

    到一条奔腾不息的小河旁,他们停下来喝水。一停下来,鲍克想起了桑德,坐了下来。

    那只狼想要朝着那个无疑是发出呼唤声音的地方走去,然后回过头来,与鲍克嗅一嗅鼻子,做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好像在鼓励他,然而,鲍克转过身去,慢慢走上回家的路。

    荒野中的兄弟随他跑了半个多小时,然后他坐了下来,鼻子上指,长嗥起来。这是一种悲哀的长号。随着鲍克坚定不移地向回走,声音变得越来越弱,直到在远方渐渐消失。

    鲍克返回营地的时候,约翰·桑德正吃午饭,他满怀如痴如迷的爱扑到约翰·桑德的身上,正如同桑德说的,“实实在在大闹了一番”,撞他,抓他,舔脸咬手。这个时候,桑德也将他前推后搡着,亲切地骂他。

    两天两夜,鲍克寸步不离开营地,不希望桑德走出自己的视野。他干活,他就在一旁观看。他吃饭,他守卫他。早晨看他爬出来,夜里看他钻到毯子里。

    两天以后,森林里的呼唤声比以前更为急切,不安的情绪重新袭上鲍克心头,对荒野中那位兄弟的怀念,关于分水岭那一边令他神往的土地,与荒野中的兄弟一起奔跑穿过片片辽阔的森林的回忆,在他的脑海里萦绕不散。他于是在森林里四处游逛,不过,那位野生的兄弟并没有出现。尽管在漫长的不眠之夜,他侧耳谛听,可是再也听不见那种悲哀的长号。

    夜里,他在外面露宿,好几天不回营地。一次,他走进小河的源头,越过分水岭,走进那片溪流遍野,草木林立的土地,逗留了一个星期,十分孤独地寻找着那位野生兄弟的新的踪迹。

    他迈着仿佛永远那样轻松自如,不知道疲倦的大步,一面猎食,一面赶路,到处游荡。

    他在一条不知在什么地方流入大海的河中捕捉鲑鱼,在河边杀死一只大黑熊。这只熊在捉鱼时被蚊虫螫瞎了眼,然后就无奈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怒吼,这场艰苦的搏斗,激起了鲍克内心中凶残的天性。两天后,他回到熊那里时,一群狼獾正在争抢这件战利品,他驱散了他们,像驱散秕糠那样容易。从此以后,被抛下的两只再也不会争吵了。

    对杀戮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他是一个屠夫,一只食肉的野兽,形单影只,孤立无援,依靠着自己的力气和勇敢,以及活着的动物,在到处都充满了敌意,凶险异常环境中生存着。因此,他为自己是一个胜利者而自豪,这种骄傲一直从他的精神传染到肉体,表现在他举手投足中,从每一块活动自如的肌肉中可以一目了然。他的表现太明显了,而那身光彩夺目的毛衣则更加令人炫目,要不是胸口一大片白毛,嘴眼上几根稀疏的棕毛,人们可能会把他误认为一条奇大无比的狼。圣贝纳种的父亲给了他身材和体重,牧羊的母亲更使之定形。他那张长长的狼似的嘴巴,是其他都无法比的。稍宽的头部也是一个大型的狼头。

    他拥有狼性的狡猾,牧羊狗和圣贝纳种狗的智慧,加上从最为险恶的环境受到的磨练,他成为了在荒野上四处漫游的最可怕的野兽之一。

    作为一只完全的食肉动物,他春秋正盛。桑德爱抚地抚摩他的背的时候,一阵噼噼啪啪的声响应着手的动作而发,每一根毛发都放射出自己贮存的磁力。头脑、肌肉、神经、筋骨,每一部分都到达最紧张的程度,各部分之间的平衡调节,却完美致极。

    他对必须景象、声音和事件的反应,敏捷如闪电。虽然赫斯基狗防御或进攻时跳得很快,但他还要快两倍。他对耳闻目睹到的对象反应的时间,比其他狗还要少,发觉、决定和随机应变,都在刹那间完成。实际上,这三个行动是连续发生的,只是因为时间间隔非常短暂,才让人误以为是同时发生的。

    他的筋肉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弹簧般猛地啪啪一响,立刻精神头十足。生命在他的体内流动,汹涌澎湃,凶猛又让人愉快,如醉如狂的状态仿佛撞破他的身体,流泻到世界各地。

    一天,看着鲍克大步走出营地,约翰·桑德说:“这样的狗还是第一次见。”

    彼得:“模子在造出他来的时候,就被毁了。”哈斯表示赞同:“他妈的!我也这么寻思。”他们仅仅看到他大步走出营地。他们没有见过,一旦置身于茂密的森林,他身上立刻出现的那种惊人的变化。

    他不再快步向前走了,而是立刻变成一只荒原之中的野兽,用猫的步态,悄悄地潜行,像是一个影子在各种阴影中一掠而过,时隐时现。像蛇一样,肚子贴地爬行,一跳而起进攻,知道如何利用每一个掩蔽自己的地方。他从窝里捉松鸡,杀死正在睡觉的兔子,跳到空中咬住慢了一秒而没能逃到树上的小栗鼠。对他来说,没有结冰的池中之鱼游得慢了,而一只只修补洞口的海獭太不谨慎了。

    他杀生并非任意妄为,而是为了吃。他只是比较喜欢吃自己杀死的东西而已。因此,他的一举一动,有点以潜伏为乐的性质。他特别喜欢悄悄靠近松鼠,在几乎抓住它们时再把它们放掉,看看它们叽叽喳喳叫着逃到树上。

    秋天来了,大群大群的麋鹿出现了,适应防冻的需要,他们移到较低暖的山谷去。鲍克打死了一只半大的离群的小麋鹿,不过更期望那是更大更凶的猎物。

    一天,在小河源头的那座分水岭上,二十只一队的一群麋鹿从河流纵横、森林密布的地方走过来,首领是一只身材六尺多高,性格粗暴的雄鹿。这个看上去让人畏惧的对手,正是鲍克日夜期待的。

    他来回摇晃着他那十四根枝叉,两端七尺宽的掌形的大角,一看到鲍克,两只小眼中就燃起一种恶毒的光芒,发出愤怒的吼叫声。

    他如此凶恶,是因为他的腰部,稍前一点的地方,一支装着羽毛的箭尾露在外面。在原始时代打猎的经验,指引着鲍克将这头雄麋鹿从鹿群里诱引出来,当然,这工作并不容易。他在麋鹿的大角和一下子可以踩死他的那两只可怕的大蹄子正好够不着的地方,在这家伙面前又叫又跳。由于不能摆脱这个长着虎牙的危险的家伙,雄麋鹿大发雷霆。于是,他进攻鲍克,鲍克却警惕地向后退,故意作出一副逃脱不掉的模样诱敌深入。

    鲍克引诱雄麋鹿离开伴侣时,两三只比较年轻的雄麋鹿就回来向鲍克进攻,让那个受了伤的雄麋鹿收队。

    百折不挠,和生命本身同样持久,这是荒原的产物,它可以让蜘蛛在网上,蛇盘成一团,豹子在埋伏的状态中,一直纹丝不动,而且,这种耐性只有那些以猎取活物为生的动物才具有。

    鲍克就拥有这种耐性。他一直跟着不放,阻拦他们前进,激怒一只只年轻的雄麋鹿,折磨那些带着小麋鹿的雌麋鹿。那只雄麋鹿不胜愤怒,终于展开了进攻。

    持续了半天的时间,鲍克旋风似地进攻着麋鹿群,在他的牺牲品回到群体里之前截住他,逼得被猎者失去耐性。因为,被猎取者的耐性总比猎取者的耐性要小。

    白天在逝去,太阳落了(黑夜又来了,秋天的黑夜有六小时之久),一只只年轻的雄麋鹿越来越勉为其难地回来援助被袭击的领袖,他们很畏惧冬季的到来,急于赶到较低的地方,却无法摆脱纠缠。何况,这家伙想要的只是一只麇鹿的生命,而不是整个鹿群的生命,因此,与自己的生命相比,他们一定乐意牺牲他的。

    接近黄昏的时候,年老的雄麋鹿低头注视着自己的伙伴们——曾经爱过的一只只雌麋鹿,自己生养的一只只小麋鹿,以及受制于他的那些麋鹿,在逐渐暗淡的暮色里匆匆忙忙地离他蹒跚而去。但是,由于那个在他鼻子面前跳来跳去,长着犬牙的可怕的家伙不让他走,他只好离开自己的伙伴们了。

    年老的雄麋鹿体重一千三四百磅,在自己漫长而强盛的一生中,他身经百战,然而,最后的时候,却将要死在这个头还没他的膝关节大的家伙的牙齿下。

    从此,鲍克不分昼夜地跟踪自己的猎物,寸步不离,绝对不给他喘息之机,不让他吃一口树叶或杨柳的嫩芽,或在渡过潺潺的小溪时喝一口水。处于绝望中的雄糜鹿常常猛然之间放开步子,一阵奔驰,鲍克非常满意,并不去阻挡他,而是轻快地跟在后面奔驰。

    如果雄麋鹿站着不动,鲍克就卧下休息,如果他想要吃喝,鲍克就凶恶地展开进攻。

    雄麋鹿角之下的巨大脑袋越垂越低,走路也更加缓慢无力。鼻子贴近地面,耳朵软软地耷拉着,他站着休息的时间更长,而鲍克因此则有了更多的时间喝水和休息。

    鲍克盯着这只巨大的雄麋鹿吐着红红的舌头喘气的时候,感觉到变化在发生。他觉得,那群麋鹿到这地方来时,还来了另一种动物,森林、河流和空气仿佛因为他们的到来而悸动不安。

    他什么都没看,也没听到,他并没有凭借视觉嗅觉,而是根据另外一种比较微妙的感觉,觉得大地不知如何变化了,有一种新的骚动,一些未知的动物正在来回走动。

    他决定,解决了眼前的事,他就搞个明白。第四天,他打倒了这头巨大的麋鹿,吃了睡,睡了吃,在猎物的旁边呆了一天一夜。

    精力恢复了以后,强健了,他转身回到营地和约翰·桑德那里。

    突然,他缓缓地奔驰起来。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他缓缓奔跑着,从来没有因为路径的错综复杂而迷路,而是越过陌生的地带,一直向家跑回去,其方向之准确足以令人类以及罗盘针为之羞愧。

    在接下来的前进过程中,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大地上那种新的躁动,和整个夏天都在大地上的生物有很大不同,一种生物散布在大地上面。那种微妙神秘的方法也给不了他答案。百鸟在谈论,松鼠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甚至微风在低声地议论。

    中间他停下好几次,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清晨新鲜的空气,期间获得的信息却使他加快前进的速度。虽没发生什么事,但他清楚地感到大难临头。

    他越过最后一座分水岭,越发小心地沿着通向营地的山谷跑下去。

    还有三里远地到营地的位置,一条新鲜的足迹一直通往营地和约翰·桑德那里。鲍克脖子上的毛发倒立起来,他紧张至极,迅速而隐蔽地急忙前进。

    除了结局之外,各种各样的非常详细的迹象都告诉他,嗅觉从多方面向他证明,那种生物怎样通过了现在他走着的小路。

    他发现,森林里一片沉寂:飞禽全都逃了,松鼠也躲了起来。他看到,一只亮灰色的松鼠平伏在一根灰色的枯枝上,看上去像是树枝的一部分——一个木瘤。

    正如一个敏捷的影子,鲍克形迹隐蔽地向前滑行着,突然,鼻子仿佛被一种非常实在的力量拽向一旁,他被一股新的气味引到了丛林里。

    尼各死了。一支箭射穿了他的身体,身体两边分别露出箭的头尾,他侧身躺在自己忍痛爬行的地方。

    向前一百码,鲍克发现一只桑德在多盛时买的雪橇狗,躺在路的中间,进行垂死的挣扎,鲍克并不停留,绕了过去。

    营地那边传来隐约的嘈杂声。单调的声音吟唱着,一起一落。鲍克匍匐着,爬到营地的边缘,发现哈斯浑身是箭,像个豪猪一样,面向下趴在地上。鲍克向枞树枝做成的小屋的方向眺望了一下,看到的景象让他的脖子和肩上的毛发都倒立起来。对约翰·桑德的深情厚谊,使他一生中热情最后一次取代了理性与狡猾,难以克制的狂怒涌上心头。

    他不自觉地吼了一声。这吼声凶狠、可怕。叶海特人正在枞树枝搭起的小屋的残骸边跳舞,听到怒吼,接着就看到一只从未见过的怪兽向他们猛扑而来——怀着毁灭一切的狂怒。

    这怪兽正是鲍克。

    他扑向那个最前面的人(叶海特人的部落首领),在喉咙上咬了一个大口子,脖子上血如泉涌。他并不停下来,而是纵身一跳,又咬破了第二个人的喉咙,冲到人群中猛打猛冲,撕咬,切割,破坏,遇上谁就咬谁,简直无法抵挡。

    他毫不停顿的凶狠的动作之敏捷实在太可怕了,因此,射向他的箭不仅全部落空,反而因为印第安人的密集,射中了他们自己的人。一个青年猎手将一支标枪掷向半空中的鲍克,却刺穿了另一个猎手的胸膛,用力之大以致于枪尖刺穿了后背,露在了外面。

    此时的叶海特人惊慌失措了,仿佛在逃避恶鬼,叫喊着向森林逃去。鲍克也实在是魔鬼的化身,奋力紧追,在他们穿过森林时咬死他们,就像咬死麋鹿似的。

    那是叶海特人的受难日,他们四处逃避,溃退到很远的地方。过了一个星期,幸存下来的人们才集合在地势较低的山谷里,清查损失。

    鲍克跑厌了以后,又回到狼籍的营地,他发现,彼得刚一惊醒就被杀死在了毯子里。桑德在地上拼命挣扎的痕迹清清楚楚,鲍克嗅着细微的气息,来到一个深水的池边。

    池边,尽忠到底的司基特斯躺在那里,头和前腿浸在水中,池水被矿槽弄得非常浑浊,遮住了里面的东西。既然桑德的踪迹进了水,没出来,那么,约翰·桑德一定在里面!

    一整天,鲍克不是抑郁地坐在池边沉思默想,就是心神不宁地在营地徘徊。他知道,死亡就是运动的结束。他也知道,约翰·桑德死了,心里有种遗憾,有点像饥饿的感觉,然而,饥饿填充不了那种缺憾的痛感。

    他停下来,默默地看着一具具叶海特人的尸体,在那种时候,他忘了痛苦,而且感到非常的自豪,这种自豪比以往体验过的都更为强烈。

    他杀了人,人是万物之灵,而且他是迎着棍棒刀剑将他们杀死的。他嗅着那些尸体,心里有些好奇!他们就这样简单地死了!杀死他们,比杀死一条赫斯基狗还容易!

    如果没有弓箭、长矛、棍棒,他们就更不值一提了,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害怕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棍棒、长矛和弓箭。

    夜幕降下,一轮满月从树梢上升起,当空照着大地,大地横陈于阴森的惨白的光色里,坐在池边沉思哀悼的鲍克,感觉到森林中有一种骚动和叶海特人那种人为骚动大不相同。

    他站起来,侧耳倾听,嗅了气味。一声微弱而尖锐的嗥叫从远方飘来,接着,又一阵尖叫声合奏,一会儿,嗥叫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亮。鲍克明白了,那就是他在另一个世界里曾经听到过的声音,在他的记忆中赶不去。他走到空地的中心,凝神谛听。

    就是那种呼唤,音调繁多,比以往更有诱惑力,也更有强制力。他从未像现在这样乐于服从。

    约翰·桑德死了。鲍克最后的眷恋不存在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无法束缚他了。

    像叶海特人一样,狼群跟在迁移的麋鹿群的两侧,捕获活的猎物,越过森林茂密、河流纵横的地域,到了鲍克所处的山谷。

    他们如银色洪流一般,拥向月光如水的扎营空地。鲍克雕像般站在空地的中心,那么巨大,一动不动,静候他们。

    狼群被吓住了,短暂停顿后,最勇敢的一只狼扑向鲍克,鲍克闪电一般迎头痛击,咬断了他的脖子,然后又一动不动,与以前一样,受伤的狼在他后面打着滚儿,非常痛苦。另外三只狼连续上来尝试,不是被咬破了喉咙,就是被撕破了肩膀,一个个都很狼狈。

    于是,整个狼群一拥而上,纷纷挤在一起,由于急于打倒猎物,他们相互妨碍,乱作一团。鲍克凭借出奇的敏捷占了优势,他用后腿支撑身体,迅速旋转,又咬又割,应付四面八方,严密的防守形成了一条无懈可击的战线,牢不可破。

    为防背后袭击,他被迫倒走着,经过水池旁边,退到河床里,紧靠着一座高耸的沙石河岸站住。他且战且退,来到河岸一个人们采矿挖出的直角形的角落,负隅顽抗,这样,三面有了掩护,只需对付正面即可,而他又应付自如,因此,只过了半小时,狼群就败退了。

    整个一群的狼都耷拉着脑袋,在月光下,雪白的牙齿发出惨白的光,有的抬着头卧在地上,耳朵前竖,有的站着监视着他,还有的舔池子里的水。

    一只瘦长的狼以一种非常友好的态度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鲍克认识他:他就是那位野生的兄弟——他们曾在一起跑了一天一夜。他呜呜地轻声叫唤,鲍克也发出同样的声音。

    他们碰了碰鼻子。这时,一只瘦弱的,浑身是伤的老狼走了过来。鲍克努嘴扭腮,准备咆哮,却和他碰了碰鼻子。老狼坐在地上,鼻子指向月亮,发出了长长的狼嗥,其他一些狼也向他学。

    现在,鲍克听到了那种呼唤,实实在在,丝毫无疑。于是,他也坐下来长嗥,接着就从角落里走了出来,狼群一拥而上,围住了他,半友好半蛮横地和他嗅了嗅鼻子。

    狼群的领袖们鼓动狼群大声嗥叫起来,奔向森林。群狼蜂拥追随着,在后面齐声合唱。鲍克与他们一起边奔跑边嗥叫,与那位野生的兄弟肩并肩前进。

    鲍克的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过了几年,叶海特人发现大灰狼的狼种有些变化,有的狼头部嘴部有棕色斑点,胸口中央有条白道。叶海特人传说的更奇怪。他们说,有只“狗妖”在领着狼群奔跑。严冬时,他偷他们营地里的东西,掠走他们捕兽机关枪打住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而且,他从不把他们最厉害的猎人当回事儿,因为,他比他们狡猾。

    显然,他们害怕这只“狗妖”。传说中的故事越说越玄,有的猎手出去就没能回来,有的被发现时,喉咙早被残酷无情地咬破,周围留下的脚印比雪地上任何狼的脚印都大。每年秋天,叶海特人追踪迁徙的麋鹿的时候,永远也不敢走进那座山谷。妇女们坐在火堆边,一谈起这个“恶鬼”为什么偏偏选择这座山谷作为住所时,就难免有些伤感。

    每当夏季到来,叶海特人就有一个陌生的来访者——一条有一身漂亮的毛衣的大狼——与其他所有的狼像又不像——就往那座山谷去,单独一个,穿过秀美的森林,进入林中空地。这里,一袋袋腐烂的鹿皮袋子里流出一股黄水,川流不息,渗入土里。有黄水的地方,长着高高的野草,植物的朽泥烂土将黄色遮盖住了。那只狼总是在此沉思片刻,悲伤地长嗥一声,就走了。

    不过,他也并不总是独自前行。在每个漫长的冬夜,狼群跟踪猎物进入比较低洼的山谷,在苍凉的月色或朦朦胧胧的北极光下,他像巨人一样在狼群的前面奔驰跳跃,特别显眼。他放开喉咙,高歌一曲,充满原始世界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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