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心理学-犯罪心理分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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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心理分析过程的思路和步骤

    (一)犯罪心理分析过程的思路

    犯罪心理分析的着眼点,是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它是逆向地从犯罪人行为活动的结果所遗留的心理痕迹人手分析案情、刻画罪犯、追溯犯罪人的过程。其基本思路是: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犯罪行为活动——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犯罪人的主体状况及现场情境——犯罪人及基本案情。

    这一模式是依据犯罪行为心理痕迹与犯罪人及现场情境和基本案情之间关系的原理提出的。其前者是果,后者是因,前者是研究追溯后者的基础和依据。只有正确地解决了前者,后者才有正确解决的可能。因为,只有在现场发现犯罪行为心理痕迹并对它的行为意义做出正确的解释说明,还犯罪行为以本来的面目,使其还原再现,才能根据行为与心理一致性的原理,分析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只有搞清了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才能根据心理活动及其状态与影响、制约、决定其的有关因素之间关系的原理,推断犯罪人的主体状况及现场情境,提出各种可能性的假设;只有对犯罪人的个性特点等主体状况做出较为具体的分析判断,并对现场情境做出合理地解释说明,才能根据个性心理学及犯罪心理学原理描述刻画犯罪人,从而达到正确地分析案情、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甚至具体犯罪人的目的。

    因此,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过程,是一个环环相扣的依存关系的追溯过程,前者是认识后者的前提。只有对前者做出科学合理地认识判断,才能对研究分析后者提供条件和可能。所以,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及其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思路及模式,遵循并反映了人心理及行为活动的规律和心理科学的原理,符合犯罪心理及其行为发生的过程和规律,符合对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及犯罪人之间关系这一特定问题的科学认识过程。

    (二)犯罪心理分析过程的步骤

    根据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及其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思路和模式,侦破实践中对犯罪行为心理痕迹进行研究利用的步骤及要求如下:

    1.充分发现和收集犯罪现场遗留的各种行为心理痕迹(有些痕迹可能不被我们当时所意识。因此,需对现场做全面、客观的记录,不能忽视放弃任何当时认为不重要的迹象)。

    2.对各种心理痕迹的行为意义做出客观、科学的识别和解释,还原再现犯罪人(包括被害人)当时的行为活动。

    3.根据犯罪人的行为活动,分析推断其当时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包括心理活动的指向性、注意力的集中程度、情绪的紧张激烈程度、智力及相关能力状况等)。

    4.根据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与影响、制约和决定其的有关因素之间关系的原理,亦即根据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人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分析案犯的作案动机、目的、作案经验、作案的预谋情况、与侵害对象的关系、性别、年龄及其兴趣、需要、价值趋向、气质、性格、能力等个性特点以及现场情境等。

    5.根据上述诸因素的分析判断,刻画罪犯,描述案情,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在侦破实践中,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操作过程,应是整个侦破过程的一个方面。犯罪行为心理痕迹应与物证痕迹相互印证,相互支持。这样,才能更多地掌握和利用犯罪信息,从而为分析案情、刻画罪犯,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以及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更多的材料和帮助。

    二、犯罪心理分析过程中的难点、关键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根据上述犯罪心理分析过程的思路和步骤,在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犯罪行为心理痕迹往往光怪陆离,一果多因,内隐性、或然性较大,缺乏明显的规律性,常常难于识别和把握。

    例如:某地发生的一起入室持枪杀人案,罪犯将几个被害人的尸体摞放到一起。其行为是为了寻找弹壳、弹头呢,还是其他原因所为?这种现象在侦破实践中经常存在。因此,其行为意义的正确识别较为困难。但它却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前提和基础。

    所以,犯罪心理痕迹行为意义的科学识别问题,是犯罪心理分析过程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之一。

    其次,对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形成原因的分析中,由于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较多,相互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也常常是一果多因,或然性较大。即便是在理论上理清它,找出它的规律性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就更大了,而它却是分析案情、刻画罪犯的重要条件。

    因此,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形成原因分析,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又一难点和关键问题。

    那么,如何解决它呢?

    首先,关于犯罪心理痕迹行为意义的科学识别问题,根据人的心理及其行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犯罪行为是受制于特定的环境条件和总的主要的行为动机的。犯罪人在作案现场的所有动作行为,一般来讲,是同一动机行为的不同环节和方式,相互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不会孤立产生和存在。毫无意义的与特定环境条件和作案目的不相符合的动作行为,一般情况下,不是无意所致,便是犯罪人特殊心理活动以及特殊个性的反映。

    因此,对犯罪心理痕迹行为意义的识别,首先要依据人心理及其行为活动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根据基本案情和基本的行为动机,结合现场环境条件,进行分析判断,提出相应的假设,并通过其他侦查所得验证假设。如果有关假设均不能成立或被否定,则应该考虑犯罪人动作的偶然性和犯罪人心理活动以及个性的特殊性。这就需要我们敢匪夷所思,大胆设想。如果犯罪人有心理变态的可能,还要善于运用变态心理学的有关理论知识,对其进行分析假设。

    需要指出的是,犯罪人的行为活动是与作案条件、现场环境、总的行为动机、当时的情绪状态、作案经验等密切相关的,是受其影响和制约的。正常犯罪人的特殊行为,常常是特殊的上述因素的作用而发生的。

    例如:有两起入室盗窃案,一起是案犯对事主的财物进行了破坏;另一起是案犯在事主尚在卧室睡觉的情况下,竟荒唐地在客厅拉下大便。这些与盗窃活动无关的行为,往往是在犯罪人作案目的不能达到或不能完全达到,同时又有较好的作案条件和环境下,犯罪人不满情绪的一种发泄。拉下大便的行为,更是犯罪人多次作案,深知事主一般不敢反抗,故而胆大妄为心理的一种表现。类似与犯罪目的无关的特殊行为,常见于各类案件之中,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因此,在分析犯罪心理痕迹的行为意义时,必须紧密结合和考虑上述因素,将其纳入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有关因素组成的系统之中,并将其置于总的主要的行为动机主导下,同时还可能有派生的、辅助的动机存在的行为系统之中。这样,就可能把彼此孤立的行为现象有机地串连在一起,从而对它的行为意义做出正确的识别。

    其次,对于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形成原因的分析,根据“心理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主观的、能动的反映”这一心理科学的基本原理。人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受与其相应的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是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同样受到与其相应的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是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此,应从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有关因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人手。在明确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有关因素以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进而分析推断一定的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可能产生形成于什么样特点的因素和条件,从而做出相关假设,并在侦查过程中进行验证。而当有关因素和条件被部分地验证后,其他因素和条件便会进一步地被明确。这样,就能更加清晰、准确地描述和刻画犯罪人。

    譬如:某一入室盗窃案件,案犯对现场多处部位进行了较仔细地翻动搜寻。按一般情况,说明案犯心理不是很紧张恐惧,案犯应具有较充足的作案时间,或者具有较深的犯罪经历,胆大沉着。那么,这两种假设哪种可能性更大呢?调查访问的结果是:案犯缺乏充足的作案时间。这样,后者作案的可能性便上升了。

    实践中影响犯罪人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很多。不同作案条件的不同犯罪人,会产生并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点;相同作案条件的不同犯罪人,也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点;同样一种行为活动和现象,可能为不同的因素和条件所导致;同一犯罪人由于作案条件的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既是同一犯罪人在相同环境条件下作案,也会由于作案动机的迫切程度、当时的情绪状态不同,表现出不尽相同的行为特点。

    因此,影响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是一错综复杂的变量系统。所以,在分析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形成的原因时,要注意自变量和因变量以及额外变量的关系问题,既要考虑到与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有关的各种因素,又要注意诸种因素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影响,把它们纳入一个既共同作用又相互影响的变量系统之中进行分析研究。

    然而,众多的因素必然会增加分析判断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考虑有关因素的同时,善于不断地排除被侦查过程或为科学理论和我们的经验所否定的因素。从而深化和突出对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发生重要影响的因素,更为清晰地勾画出犯罪人及案情的面貌和特点来。这样,才能达到具体、准确地分析案情、刻画犯罪人的目的。

    那么,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有哪些呢?

    三、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

    根据心理科学及其犯罪心理学理论和侦破实践经验,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因素有以下方面:

    (一)客观因素

    1.犯罪条件

    犯罪条件对犯罪活动的成功与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不同的犯罪条件自然会对犯罪人犯罪动机的产生、形成以及犯罪活动中的心理状态等产生相应的影响,并表现出相应的特点来。例如,作案时间充足、环境相对安全,与作案时间紧张仓促、被人发现抓获的危险性较大两种情况,案犯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等。

    2.犯罪现场情景

    犯罪现场情景是直接作用于犯罪人现场活动时心理活动的客观刺激物,是决定犯罪人心理状态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现场内外突然出现的情况、被害人的活动等,都会直接作用于犯罪人的心理活动,使其产生相应的心理状态及其反应。因此,犯罪现场情景对犯罪心理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是制约和影响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重要因素。

    3.案件性质

    案件性质不同,犯罪人的心理活动不同。例如,同是抢劫犯罪,一般性的抢劫与银行抢劫,会使犯罪人具有明显不同的心理状态;同是杀人犯罪,报复杀人就与盗窃杀人的心理状态有着明显的不同。因此,由于案件性质给犯罪人造成的不同的认知状况,必然会影响犯罪人的心理活动,从而使犯罪人在不同性质的案件中具有不同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

    4.社会治安环境及治安形势

    不仅犯罪活动的具体因素影响、制约犯罪人的心理活动,社会治安环境及治安形势,同样会对犯罪人的心理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例如,公安机关对某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较大、侦破力度较强的时候,犯罪人往往较为收敛,即使作案时,心理紧张程度也较高。因此,社会治安环境及治安形势以及犯罪人对其认知状况,也是影响和制约犯罪心理活动的一方面因素。

    (二)主观因素

    1.犯罪动机的恶性程度及其迫切程度

    犯罪动机是犯罪心理活动的核心因素,它支配和影响着犯罪活动的其他心理因素,如犯罪人犯罪时的情绪、意志、注意的指向性等。不同恶性程度的动机及其不同的迫切程度,都必然影响犯罪人的情绪、意志活动以及注意的指向性等,从而使其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由于犯罪动机的恶性程度及其迫切程度不同,会使犯罪人表现出心理活动的不同特点。

    2.犯罪人的个性特点

    个性特点是决定心理状态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相同的情景条件以及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个性特点不同,心理状态有所不同。所以,犯罪人的个性特点必然地影响着其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例如,心狠手辣者与有恻隐之心的犯罪人,会对同样一种情况下的被害人采取不同的态度;而遇事胆大沉着者与遇事惊慌失措的犯罪人,会在同一犯罪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状态。

    3.犯罪人的作案经验及相关智能

    经验及相关智能对所从事的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较多的经验及较高的智能,有助于相应活动的完成,从而增强着行为人的自信心,犯罪活动亦同。例如,一个有着丰富犯罪经验和熟练的犯罪技能以及反侦查能力的犯罪人,会比一个缺乏犯罪经验及其相关能力的犯罪人,犯罪活动时的心理状态沉着镇定,更加胆大妄为。所以,犯罪人的作案经验及其相关智能,是影响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又一重要因素。

    4.作案的准备程度

    有备则稳、无备则乱。这是一般情况下人的心理准备性与所从事活动的关系。犯罪活动亦同。实施犯罪前的准备活动充分,犯罪时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自然就较少慌乱,就可能较好地实现犯罪目的。反之,犯罪时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慌乱程度较高,就难以很好地实现犯罪目的。所以,预谋性的犯罪与临时起意的犯罪,准备较好的犯罪与缺乏准备的犯罪,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不同。

    5.犯罪人的认知特点

    认知特点影响和制约人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例如,同样一种事物或现象,不同认知特点的人,对其注意程度不同,认知的深度不同,从而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活动。犯罪活动中,犯罪人对同一事物或现象的认知特点不同,因而,自然会对其产生不同的心理活动及其反应。这常常表现在犯罪人犯罪活动的许多方面,是影响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不可忽视的又一因素。

    6.对侵犯目标的熟悉程度

    对侵犯目标的熟悉程度与作案的准备程度,对其心理活动的影响,有着一定的相同性。侵犯目标熟悉、犯罪活动的把握性就大,就容易确立犯罪动机,作案时心理活动的稳定性就较强,慌乱程度就较低,犯罪行为就较为准确。反之,则不同。所以,对侵犯目标的熟悉程度,是影响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又一因素。

    7.前情绪状态

    前情绪状态是就人情绪及行为活动的不同阶段而言的。人的情绪活动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即前一阶段的情绪状态会延续到后一阶段的行为活动中,从而对后一阶段的心理及其行为活动造成影响。犯罪人犯罪时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有时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从而使其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由于受前情绪状态的影响,并反映在其行为活动之中。所以,根据案件的有关特点,考虑犯罪人的前情绪状态对犯罪心理活动及状态的影响,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时应注意的问题之一。

    上述因素,既有犯罪人的主观方面,又有犯罪的环境条件等客观方面,其与犯罪心理活动及状态密切相关。它们不同程度不同作用的共同影响、制约和决定着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并使其表现出相应的行为活动及特点。因此,是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形成原因的重要因素。它们对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的影响作用以及规律和特点,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重要因素和内容。

    综上所述,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在侦破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有过许多成功的案例,已为国内外侦破实践和专家所肯定。在刑事犯罪日益智能化、暴力化、个性化,而揭露和打击犯罪的手段、方法亟需不断科技化、科学化的今天,我们应大力开展对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的研究。一方面,要运用心理学原理和心理分析的方法及系统论的观点,从理论上研究解决和阐明有关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的诸问题,并给以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的指导。另一方面,要不断地收集总结侦破实践中大量的有关犯罪行为心理痕迹的问题及经验,进行归纳概括,上升为理论。从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不断深化和提高对犯罪行为心理痕迹有关问题的研究和认识水平。努力使犯罪行为心理痕迹与犯罪人之间关系的研究有可能条理化、系统化、模式化。这样,只有在理论、方法和技术上对犯罪行为心理痕迹诸问题予以具体地研究解决,才能对侦破实践就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给予普遍而全面的指导,才能使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更好地在侦破实践中发挥作用。

    但是,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无论是在自身的研究应用上还是人们的认识和态度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和解决,以使其更好地在侦破实践中发挥作用,从而提高侦查工作水平。

    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影响、制约和决定犯罪心理活动的因素众多及其相互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常常是一果多因,或然性较大,正确认识和把握它们的关系及规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较大的困难,而它却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重要条件,需要我们加强研究。二是侦查学研究及其实践领域,应重视心理学理论和方法、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作用研究,克服门户之见,为心理科学及其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在侦查学研究和实践领域发挥作用,开放门户,提供条件。

    鉴于此,有关学科应重视和加强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的理论探讨和实际应用研究,并注重和加强其在侦破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和宣传介绍。通过对犯罪行为特点与案犯心理之间以及案犯心理与其形成条件、因素之间对应关系的大量规律的研究总结,总结和形成一套根据犯罪现场痕迹,分析案犯心理,勾画案犯个性形象特征及其形成原因的理论和方法,使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既具有系统深厚的理论基础,又便于侦查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应用。从而使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真正成为侦查工作的重要手段、方法和支柱。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大量借鉴国外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要大力挖掘总结我国关于心理分析的丰富的思想观点和经验。同时,考虑我国的人文背景及民族文化特征与心理特点,研究总结出符合我国国情和人们心理活动规律、特点的心理分析理论及其技术与方法体系。要在加强理论研究的同时,重视大量实践案例的研究总结,使理论研究与侦破实践经验相结合,并不断地在侦破实践中修正、丰富和提高心理分析技术的理论与方法。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为心理学、个性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专门心理学科以及精神病学的研究。一方面,从人们一般的、平常的心理和行为活动中寻找挖掘其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及规律;另一方面,从特殊的变态的心理及行为活动去理解、认识其犯罪行为的本质原因和规律。另外,要借助犯罪统计学的方法和资料,并对有关犯罪现象及其规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出其特点和规律,以便为犯罪心理分析提供参考和帮助。同时,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和应用,要注意与侦查学有关学科主动沟通与结合,并在实际案件的侦破中注意与有关物证技术的相互印证、相互支持,从而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努力,使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在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刑事犯罪日益严峻和复杂化,侦查技术、方法和手段亟需提高和改善的今天,侦查学各学科的结合应是双向和多向的。有了犯罪心理学的积极主动性,还要有有关侦查学科的积极性。这里,有关侦查学科及其实践领域,如何进一步开放、接纳犯罪心理学的协作,仍然是一个关键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侦查学及其实践领域,应开阔眼界,克服门户之见和保守心态,集百家之长,补己之短,为心理科学及其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在侦查学研究和实践领域发挥作用,开放门户,提供条件,并主动与之结合,从而取得互动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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