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大全集-中国著名商帮的生意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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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时期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的商帮的崛起,为中国的历史画卷平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了解商帮的历史,体悟传统的商人精神,有助于我们更完整地把握中华民族的商业精神,指导自己的商业生涯。

    徽商

    北宋过后,南宋定都临安(即今杭州),使得全国经济重心转向南方。南方经济一天天繁荣,给商人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于是,徽州人也渐渐开始经商,他们把自己丰富的物产通过新安江运出去,又把自己需要的物资运进来,就在这样的互通有无之下,随着南宋经济重心转移过程的完成,徽州已渐渐地成为商人的活动中心。

    从此,徽州人抓住了历史的机遇,迅速地形成一个个商帮。在宋代,徽商中就有许多大富商,但真正形成帮会,则是在明代。

    成化、弘治年间,东南部许多市镇经济大幅度上升,苏州、杭州、南京等一些地方商贾云集,促使许多城镇快速发展,并将这些地区的小生产者投入商品经济的大潮之中,为商人的活动提供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作为身处其中的徽商此时如鱼得水,因地制宜,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他们凭借地理血缘这一地利人和的条件,大规模合伙经商,从而形成了一统东南广袤地区的徽州商帮,徽商从此称雄商界。

    盐业一直是徽商所从事的一大行业。徽商早期只是在北方边远地区进行盐业贸易。明代弘治年间,朝廷对盐业放开,商人向盐运公司缴纳银两即可办引行盐。这样一来,给徽商带来莫大的好处,从此盐商可以不必赴边纳粮,所以从事盐业的徽商越来越多。嘉靖、万历年间,在扬州经营盐业的徽商黄、吴、汪诸族拥有的资产就多达数百万。继他们之后,又有江、徐、曹、程、宋诸族,他们有的是运商,有的是场商。场商相当于第一批发商,他们从生产食盐的灶户手里购买食盐卖给运商,并利用压价等各种手段剥削灶户,有的场商还自行生产食盐,牟取暴利。运商则相当于总代理商,他们从场商手里买进食盐后,运到各销售点高价发售,所以他们的利润比场商要高得多。

    运商又分为总商和散商,总商由官方指派,各散商都隶属其下,由总商监督,查禁私盐。而朝廷有关盐政方面的事情,也必须同总商共同商讨,总商这种双重身份带来了许多巨大的敛财机会,所以总商的职位一直是徽商争夺的焦点。清代扬州的八大总商中,徽州人就占了一半。乾隆之际,徽州江春是显赫一时的总商,他任两淮总商达四十余年之久,多次率领散商捐资赈灾、助饷,屡受清廷嘉奖,是一个比胡雪岩更为风光的红顶商人。

    当时的典当业是一种高利贷行业,面对厚利,徽商当然不会放过。据载:崇祯时,徽人汪箕在北京有几十处典铺,而河南则有徽州典商二百余家。到了清代,歙州人许某在苏州、浙江地区开设了四十多个典铺。可以说,当时徽商开设的典铺遍及全国。徽商经营典当业十分精明,他们想方设法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顾客,典当物品,发放高利贷,使别的商帮很难插足。其中茶业又是徽州商帮的长项,有许多几代相传的茶商。明代末年,歙州汪伯龄曾携资到四川雅州贩茶,没过多久就成了富豪。

    清代康熙时同乡李遴也入四川贩茶,一举成为茶商首领。乾隆时,徽商在北京开了七家茶行,一百六十多家茶商字号,数千家小茶店。浙江乌青镇的茶叶店老板几乎全是徽州人。在长江流域的各大城市,都有徽州茶商活动的身影。

    除了以上三种行业,徽商还经营文房四宝以、瓷器、丝绸、粮食等等,不胜枚举。

    由于宗族的缘故,一旦有一个徽州商人发迹之后,总会带动一大批徽州人也跟着成为富豪,这种金字塔结构的商业活动使徽商不断壮大。

    徽商中有谁发了财,就放贷给他的宗族子弟,并具体指导他们如何经商。如果子弟们不善经营赔了本,他就大方地宽限还债期限,使子弟们有重整旗鼓的机会;如果赚了钱,他就从中抽取少量利息,使子弟们迅速发展,有利可图。因此只要有一人发了财,他们宗族子弟都会跟着沾光,并为他效命。还有的人因指导有方,使得子弟们所得比自己还要多,这种帮里不帮外的做法在徽商中普遍存在,所以徽州富翁越来越多,徽州理所当然也就越来越富,最后竟使徽州成为当时最为富有的地区。

    徽商深受故乡文化的熏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将儒家“仁、义、诚、信”贯通于经商过程之中,形成了徽商特有的经商道德。

    仁。仁爱之心一直在徽商的经营中产生作用,明代正德年间,桐城、潜山一带发生灾荒,粮价大幅度上涨,徽商汪平山并不乘人之危,而是将自己屯积的粮食不取利息地借给灾民,这一仁爱之举深受人们的称颂。歙县吴也常常告诫子孙经商要“仁心为质,视人之急如己,力所可为即默任其劳,事成而人不知其德”。

    义。财自道生,利缘义取,徽商十分重视这一点。明代万历时,徽州汪通保在上海经营典当业,他令当铺四面开门,让宗族子弟热情接待顾客,同时他吩咐子弟贷出的银子一定要分量足,不能搞欺瞒顾客的事等等,这一系列的做法使他的典当业赢得了高度的信誉,远近的顾客都愿到他的当铺典当物品。绩溪商人江通也以义获利赢得乡人尊重。清代凌晋在与人做生意时,曾有那些市侩小人蒙骗他,他并不在意,仍以货真价实的态度与之交易,结果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徽商这种以义为利的举措,使他们获益匪浅。

    诚。经商必须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与你交往,否则只会让人觉得你不诚实,不值得交往,所以徽商一直十分重视信誉,讲究诚实。徽州詹谷在上海崇明为别人主持商务,当时主人年纪大了回家去了,东南又有战乱,使崇明岛与大陆失去联系。可是詹谷不存半点私心,苦心经营,终于赚了大钱。后来主人的儿子来到崇明岛,詹谷将多年经营的账本交给主人的儿子,几年的账一笔笔记得清清楚楚,这种诚实的态度受到别人的交口称赞。

    有一个徽商许宪曾说:“以诚待人,人自怀服。”只有真诚待人,才能赢得别人的信服和尊重,别人也才会和你合作。因此,徽商一直十分重视信誉。

    信。商人有一句格言叫:“市不二价。”市不二价是说以信誉为上的经商原则。休宁的程锁在发放高利贷时,利息在一年之内都不超过本钱的十分之一,这样的举措自然为自己赢得了信誉。明代歙县商人许文才也十分注重信义,一贯地货真价实,童叟不欺,在商业队伍中有口皆碑,同样,生意也越做越大。

    徽商中重信守义的人很多,像休宁金赦、婺源洪胜、程焕铨、毕周通等等,都是很重信用的商人。商业道德的重视最终使徽商雄踞商业,这就是他们经商成功的奥妙之一。

    徽商成功的另一个奥秘就是依靠宗族势力,只有依靠宗族势力才能进行商业垄断,这一点徽商比谁都清楚。徽州人外出经商,在某地落脚之后,他的宗族子弟也就一块儿赶来,共同在当地经营,这样就容易一步步地垄断市场。如明代的许孟洁在正阳经商二十多年,他的宗族亲友纷纷投靠,后来许孟洁在正阳去逝,有近三千宗族子弟拜挽,围观的有近万人,都惊叹许某有这么多亲友,由此可见徽商的势力。

    谁都知道,经商需要随时掌握市场信息,而徽商对信息的掌握十分准确,这一点也是依靠宗族势力的提供。徽商常常利用宗族的族谱来了解子弟们在当地的分布情况,并从他们那儿获得差价、需求等信息,随时进行调整,所以他们总能走在市场前沿,先声夺人。不仅如此,徽商为了扩充势力,还在各要塞布下自己的亲信,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点。休宁的汪福先在江淮经营盐业,总是率宗族子弟进行交易,每个关键环节都由亲信子弟控制,这样一来,在盐业竞争中获益匪浅。有时徽商遇到行价下跌,无人收货的市场变化时,也能从容不迫地找到当地的宗族商人,让他们暂时接收货物,或由他们代销,然后另觅出路,这样就减轻了包袱,易于转轨,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封建社会,宗族就像一个大家庭,有他们的家法,即“族规”。徽商都利用族规来控制宗族子弟。他们修建宗祠,祭祀祖先,用种种手段尊宗敬祖,以此笼络宗族子弟,建立一套套等级森严的宗族制度。徽商吴荣还经常在家中召集宗族子弟,给他们讲解《颜氏家训》,以使子弟们同心同德,增加凝聚力,使自己易于控制。

    徽商在长期的经商实践中清楚地认识到,“朝中有人”才好经商。倚靠官僚才能保证经商的长久性,也才能赚大钱。徽商以宗族势力为桥梁,攀附封建政权,寻求官商的双重身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徽商不惜重金贿赂封建权贵。如胡雪岩为了投靠左宗棠,用借捐军款和赈灾来逢迎左宗棠,使左解除了对胡的成见,在皇上面前对胡大加称赏:“胡雪岩,商贾中奇男子也。人虽出于商贾,却有豪侠之慨。前次浙亡时,曾出死力相救。上年入浙,渠办赈抚,亦实有功桑梓。”结果使胡雪岩平步青云,一举成为中国头号红顶商人,二人也因此成为莫逆之交。徽商章必林则对盐务官员随身相待,频献殷勤,目的也是为了获得靠山。

    然而,仅仅收买投靠权贵并不是上上之策,关键是自己要有宗族亲人在朝为官,才更为保险。于是徽商拿出资金办学校,勉励子弟刻苦读书,换取功名。他们对子弟中有才华者十分重视:“族中子弟有器宇不凡,资禀聪慧而无力从师者,当收而教之,或附之家塾,或助膏火,培植得一个两个好人,将来作模楷,此是族党之望,实祖宗之光,其关系匪小。”结果,清代各省状元安徽就有九个,位居第三,八府五州中仅徽州一府就占四人,这些子弟的官僚身份,为徽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徽商鲍志道与长子鲍漱芳相继为盐商中的总商,其原因就是鲍志道的次子鲍勋茂是内阁中书加一级兼军机行走。曹也是总商,是因为他父亲是户部尚书,而弟弟曹振镛又是军机大臣。

    徽商正是因此而击败其他商帮,获得在明清商界的主流地位。

    任何事物有兴盛就必有衰亡。徽商从明代中叶到清代乾嘉,称雄商界三百余年,至道光之后则逐渐衰败。

    其衰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资金分散。古人讲究“多子多孙”。徽商也不例外。徽商辛苦一生,经营几十年,一旦病危就将巨额资产瓜分于子孙,变为零散资金,影响了资本在流通中的进一步增殖与扩大,以致于逐渐流失。

    (2)奢侈浪费。前面说过,徽商江春仅两个内班一年就要花费三万金,其他诸如饮食起居、婚丧嫁娶则更是耗财无数,大量资金的挥霍也是徽商衰落的原因之一。

    (3)赈灾。乾隆三年,扬郡旱灾,众商共捐银十二余万两,而汪应庚一人就捐助四万七千多两。其余徽商捐粮捐资都是家常便饭,这样就对徽商资本产生巨大消耗。

    (4)助饷。助饷是指徽商向朝廷捐助军费开支。乾隆三十八年,平定大小金川,两淮盐商一次就捐助饷银四百万两。乾隆五十三年用兵台湾,盐商又一共捐银二百万两。乾隆六十年,湖南苗民起义,盐商又捐二百万两等等,像这样助饷白银都是徽商慑于朝廷淫威而不得不捐助的。

    (5)交纳,课税。商人发了财,朝廷的税收也逐年递增。清朝初年盐商税收只有九十余万两,加起其他杂项也不过一百八十余万两。但到乾隆年间,就猛增了四倍。而到了嘉庆二十年,盐商每年的税收竟达八百余万两。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的,而各地官员私自加收的则更加不计其数。

    除了以上所叙述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情况造成徽商资金的流失。封建官府对徽商的打击以及徽商自身与历史的不合流,最终导致了徽商三百余年的称雄局面宣告结束。

    晋商

    山西地处长城内侧,明太祖和明成祖时,曾大规模迁徙山西人以充实北京、山东等省,使山西地少人多的州县的人不得不外出经商,谋求出路。像潞州、汾州、平阳府、大同等地都有不少优秀的商人。

    在山西这种经商风尚十分流行的情况下,人们对应试升官并不看重,而是挟资奔走四方。因而历史上山西人经商,并让他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商业帮派——晋商。

    明代初年,政府以盐引诱商人运粮到边境,从此引出了山西商帮,当时的山西商帮粮商兼盐商同时做,他们从北方市场向离山西较近的边镇大量贩运粮食。自从纳粮转为纳银后,晋商更加全力以赴,他们想方设法廉价购进粮食,然后用窖藏的方法保管起来,待到朝廷要粮时,再贩运到边境,从中获取利润。当然,这种囤积居奇的手段实在有赖于黄土高原的地理环境,粮食储存在黄土窖里,几十年都不会腐坏。

    晋商中经营木材者也不乏其人,嘉靖年间,北直隶真定府官员所采伐的皇木三十余万方,都是由山西商人所经营。

    晋商经营棉布大多是从江南贩至北方。仅正统元年六月,运往宣府的布匹就有二十五万匹,除此以外,晋商还将棉布销往晋、鲁、秦等地。

    晋商还有许多人放高利贷,他们的经营范围十分广泛,《津门杂记》载:“印子钱,晋人放债之名目也。”

    长途贩运、贱买贵卖是晋商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他们根据全国各地的商品差价,寻找能够双向贸易的最佳路线,一来一回不跑空。而单向贸易的路线则不太感兴趣,往往留给其他商帮。

    晋商还有许多其他的经营项目,如铁器、丝绸、瓜果、书籍等等。而最为知名的,当属票号。

    票号又称票庄、汇兑庄,是一种专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之前,晋商在其他地区购货所用的银两主要靠镖局来运送。后来,商品经济发展较快,这种方式远远不能满足情势的需要,于是他们就把现银交给本地的分庄,再凭分庄写的信到购货地区的总号拨款,这样一来就省去了许多麻烦。后来有人发现这种现款汇兑有利可图,于是便开设票号专营汇兑,果然生意十分兴隆。晋商一看,皆群起而效之,至道光末年,山西的票号就已经有了十一家。票号的产生,表现晋商不同凡响的商业眼光。

    接着,票号不仅经营汇兑、存款等业务,还为清政府汇解京饷及军饷,收存官款等等。由于晋商与官方打得火热,所以很快就形成一种气候。光绪末年,山西的票号已有33家,分号四百多处,并且在北京等各大城市都有分号,就连日本东京、神户、大阪、俄国莫斯科、新加坡等国外都有分号。在国内,票号最初产生于京晋地区,接着像一张大网覆盖了27个大中城市。至此,山西票号垄断了全国的汇兑业。同治、光绪年间,票号走向极盛。山西票号的总分号共有350多处,遍布全国80多个城市。仅以祁县大德通票号为例,光绪二十六年每股资本分红为4024两,三十年为6850两,至光绪三十四年就一下子达到17000两,翻了近三番。

    票号的产生同时也为晋商延缓了衰落,咸丰到光绪期间,晋商正走向衰败,而此时正好是票号的鼎盛期,所以使晋商让人感觉到并未有衰颓的迹象。票号的兴盛有它的必然性,它是当时中国特殊国情的特殊产物,它的出现为即将倾颓的晋商又焕发出一道绚丽的光彩。但是,在封建政权的压榨和帝国主义的侵略下,晋商也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洞庭商帮

    唐宋以后,中国文化的重心开始转向东南地区。在这样一个物产丰富、文化发达的环境里,洞庭商人以物产之富补济田地之稀,各种物产的对外交换为他们提供了许多谋生方法,但最受洞庭人青睐的,还是经商。

    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不断寻求经商契机的洞庭商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经商环境,他们利用家乡的种种优势,组织货源,熟悉了解生产信息及市场行情,降低成本,进行大批量的远距离贩运。他们又经营与民生、日用息息相关的大宗商品,这一系列的经营活动,使洞庭商人迅速成长壮大,以至于位列全国十大商帮。

    明清时期,洞庭商帮经营的主要是粮食业、布帛业以及染料、粮食加工业。他们懂得扬长避短,不去经营盐业、典当业。因为,在洞庭商帮刚刚兴起时,徽、晋两帮已对盐业控制甚严。粮食是江南地区比较紧缺的,也是洞庭人所需要的;布帛丝绸则是江南地区的支柱产业。这两种商品的贩运,正好往返都不跑空,结果效益往往高出一倍。经营这些商品,不但获利稳当,而且容易组织货源,这对洞庭商人来说,是立足于自身的最佳选择,事实也证明了洞庭商人眼光的锐利。

    江南由于受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时战争的破坏,经济受到战争的影响,长期占据全国的江南布帛市场逐渐缩小,纺织业的市场也逐步向华北及两湖地区转移。与此同时,上海却由于地理上的优势,迅速成为全国重要进出口岸,商品经济迅猛发展。面对这种情况,洞庭商人带着长期积累的资本和超人的胆识,纷纷涌向上海,开办了银行业、买办业、钱庄业、丝绸业、棉纱等产业。

    在银行业中,洞庭商人对钱庄也十分重视。钱庄主要是经营不同货币的兑换以及存放款、汇兑等业务。汇兑则采用同业往来制,也就是委任异地的同行办理汇解款项。洞庭商人经营钱庄在太平天国之后就开始了,最早的是东山的万氏和严氏,接着又有东山王氏、席氏、叶氏。其中严、席、叶、王诸人主要靠做买办的资本开钱庄,而万氏则是依靠经营典当业和布匹所积累的资本,正因为洞庭商人精于算计,所以他们往往在熟悉金融业务后,以较低的资本做大生意。

    除了银行业,他们还经营粮、棉等行业,在上海,他们以过去经营粮、棉的渠道和经验,轻松地干起过去的老本行,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在上海有名的杂粮经营者严筱泉就是洞庭东山人,他开设的宏兴成、万兴豫商号在上海粮食业中影响很大。而上海著名的糖行和南北货行则有东山郑品南兄弟开设的大兴、广源,席菊如的长春和吴兰荪的恒隆。像其他的诸如:杨氏的木行、吴礼门的洋货号、严蕴和酱园、叶氏的大糟坊、吴兰山的海味行等在上海都颇有名气。

    除了上海,他们还在上海附近的地区,尤其是常熟、苏州等地,都经营着大大小小的产业。洞庭商人所从事的职业与他们的致富之道说明,他们是一帮有胆有识、眼界开阔的商人。

    洞庭商人的商业活动一般是独资经营,而资本的来源则主要靠继承遗产和自身积累。这种独资经营必须靠自己已有资金,承担风险,赚则自己赚,赔钱自己掏。他们不但小本生意是这种方式,就连号称“翁百万”这样的富豪也是如此。

    这种独资经营使经营者有自主权,能够随时根据情况进行决策,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有时是持有资本者自己经营,有时却是由其他人委托经营。直接由本人经营的一般是本钱不多的,而委托经营却比较复杂,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委托子弟经营。资本拥有者经营的规模一旦扩大,就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得不将部分乃至全部资本委托给别人。但被委托的往往是他们的子弟、门客、亲戚一类亲信,具有被雇佣或聘请的性质,而资本拥有者只掌管决策权,具体事务都由他们代管。

    (2)暂时代理经营。这是资本拥有者的权宜之法。一旦资本拥有者有其他重要事情或什么变故,不得不放下时,就只有找别人代理经营,等事情过去之后再由自己或子女接管。

    在洞庭商帮中还有一种“领本”的经营方式。那些有本钱的商人除了自身资本营运外,往往还将剩余资本借与他人营运,这种方法规定盈利后出本者得七分,而借本者得三分,赔了也是如此。类似于晋、徽商的“商伙”制。所以有本钱者总想将资本借出,但又不得不谨慎,他们并不看重借贷者是否有产业,而是注重他们的能力及品德。

    当然,洞庭商人也有合资形式,但这往往是发生在单个资本无法运营的大宗生意之中,一旦生意做完,也就宣告合资结束。

    经商除了要资本,还要有头脑。洞庭商人则是经商的行家。他们对商品信息的掌握十分准确,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抛,都了解得十分清楚。他们对市场的预测以及经商的理论和方法都胸有成竹,总能做到恰到好处。他们只要有利可图,不管是时间地点以及商品种类都可以随时进行调整。而在具体交易之中,又能不固执己见,只要能赚即可。他们懂得什么才是“薄利多销”,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加速资金运转,他们觉得这才是既稳妥又赚钱的经商之道。

    洞庭商人在商品的选择上,十分注重名优商品。质量好的商品不容易损坏,可以适量提价销售,同时,如果质量好的商品赢得顾客信赖,今后的商品就更容易销售,这不能不说洞庭商人的认识高明。

    洞庭商帮中真正有实力的,是在金融业中经营的商人。然而,他们在近代金融业中所得到的丰厚利润,并没有像其他商帮一样,大量购置土地或大肆挥霍。他们将这些资本用来扩大产业,有的甚至投资于新式企业。洞庭商人以他们成熟的经商头脑和锐利的眼光认识着新生的事物,时代的变迁与地域的变化使他们越来越觉得传统的老路不能再走下去。虽然他们是干买办,是靠帝国主义发家,但是他们对外国势力也有矛盾的方面,许多有血气的洞庭商人不甘外商的摆布与玩弄,竭尽全力开创了一批民族工业和金融业,努力打破外商的垄断局面,保护着我国的民族工业和金融业。他们敢于冒险、敢于创新,以其灵秀之气和非凡的开拓精神,为近代商业和企业的经营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江右商帮

    从长江以北望去,江东在左,江西在右,所以明清时期一般将江西称江右,将江西商人称为江右商或江右商帮。江右商帮是历史上江西流民运动的产物。

    随着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江西首当其冲,成为经济文化的发达地区,不管是人口还是物产,都位居前列,宋徽宗崇宁元年,江西人口为446万人,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在明代,江西每年所交纳的税粮却超过了位居全国十三布政司首位的浙江。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地区人口开始显得过剩,一直到明代,官府不平等的繁役重赋使得吉泰盆地和鄱阳湖地区的人口大量外流。这些外流人口并未停留在本省,而是流向外省。这些流民中大部分是吉安、广信、南昌、抚州等地的,其中只有十分之一去了江西南部,其余则全部到了外地省市。流往外地的则大多去了湖广、云南、河南、四川、贵州。这些人虽是农民,但为了适应生活,有许多人也开始做些小本生意,这些生意人散布各地,经常来往于江西和外省之间,逐渐形成了中国十大商帮之一的江右商帮。

    江西是我国水稻的主要生产基地,在明清一直居全国粮食生产的首位。清代末年,江西每年的粮食输出能达到五百万石。江西粮食的输出,一部分是翻过大庚岭运往广东,另一部分则由赣江而下进入长江,运至江苏、安徽及浙江等地。比如江苏南京,历来都是靠江西湖广供应粮食,江西的商人年年载米如期而至,将米卖给南京人后又从南京人手中换回布匹。就连湖北也是江西商人活动的地方,如果湖北粮食丰收了,他们就贩运到江南,一旦湖北欠收就从江西本省把粮食贩运到湖北。这样灵活的经营方法,使江西的粮商一步步走向成熟。

    江西景德镇的瓷器早已享誉天下,销售量也一直位居全国榜首,是当时最受欢迎的出口商品之一。在景德镇贩运瓷器的商人数不胜数,他们主要来自南昌、吉安、饶州、抚州、南康等地。

    江西的夏布产量十分高,质量也好,颇受人们喜爱。仅右城县夏布的产量在清代就已经达到数十万匹,所以江西布商在明代初期都主要经营夏布。到了后来,由于江西纺织能力太大;虽然自己也产棉花,但每年还要从其他地方购进大量棉花,这样一来,明代中后期的江西布商就同时经营棉布、夏布。他们往往将布匹外销至贵州、四川等地,然后又在那儿收购水银,运至湖广、广东及浙江,从不跑空。

    木材也是江西的主要物产。江西商人在木材经营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以交通便利沿着江河的山区作为木材集散地,以最低的成本通过江河运至外地。像从修水、赣江、抚河顺水而下的木材都集中在吴城,然后木商在此重扎木筏,直销武汉、南京等地。

    茶也是江西极好的商品,江西的红茶十分有名,个体商贩因为茶叶价昂质轻、易于贩运,于是肩提背负到处贩卖,铅山的邹茂章就这样挣了二百万两,成为本地首屈一指的富翁。

    药材也是江西商人经营时间较长的商品,药材的集散地清江县樟树镇,在唐代就被称为药墟,宋代被称为药市,明代则成为药码头。其实樟树镇本地并不出药材,都是药商从湖广、四川、两广等地贩运而来,然后又经此地远销外地。

    江西商人一般都是随收随卖,经营庞杂,只要能挣钱,他们什么生意都做。一人经营几种商品的现象在他们中间很突出,他们只追求经营面广,并不注意专精于某一项,所以在江西商人中很少有暴富的豪商。

    江西商人与别地商帮的经营方法有很大区别。他们的经营方式正好勾勒出封建制度经商模式的演变过程。这种过程共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也就是三种经营方式。

    (1)个体经营。江西商人个体经营的活动一直是被归纳于整个家族的自然经济结构之中。明清时,大多数江西商人被家境所迫,只有弃农从商或齐儒经商。所以个体经营是江西商人最多的经营方式。这种方式十分自由,可以随时调整,而且本小易行,灵活性十分大。

    一般都是家中最能干的人进行经商活动,他们依靠经商来补充农业上的不足。而经商的本钱则主要是家里的资金或向外借贷。所以独立的个体经营是江西商人的主体经商形式。

    还有一种临时性互相结合的个体形式。他们虽然拥有各自的资本与资产,经营上也是完全独立自主,但一旦发生意外,则大家都共同帮助,以解同伙的燃眉之急。

    (2)团体经营。这里的团体是指共用资本的商业小团伙。他们共同利用资本,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获取利益。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活动都对每个人利益攸关。江西商人刘永庆在崇祯年间和易明宇合伙做生意。后来易明宇垂危之时,将妻子托付给刘永庆,请求帮助。刘永庆则在易死后,为易之妻安置各种生活上的问题,一直赡养她到去世,刘永庆为易之子娶妻成家,并将自己的财产与易之子共同均分。这说明江西商人在同伙经营中承担着各自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

    (3)垄断经营。江西药商为了垄断某一地区的药材市场,将他们在各地的商号按区域分为专营陕、冀、川、豫等地所产药材的“西北号”,又将两广、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的药材称为“广浙号”,他们就这样以宗族为纽带垄断某地区的药材市场。当然,经营其他商品的江右商帮也是如此,他们往往依靠会馆来协调垄断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江右商帮也十分讲究商业道德,他们觉得要把生意做长久,就要诚心待人,讲究职业道德。这些特点都是江西商人做事认真、性情质朴的充分反映,也是江西商人受传统儒家思想的自然流露。江西临川的张世远、张世达一对兄弟分别到汉口贩纸。有一次张世达发现货主多付给他一百两银子,兄弟俩一合计,觉得应该归还货主,所以下一趟仍由张世达去汉口。张世达后将一百两银子全部买了纸,带到汉口还给货主,使得货主十分感动,对兄弟俩人的品德也十分佩服。

    江西商人中也不乏有胆有识的大商人。清代江西商人欧阳振銮很有气魄和眼光,他对各地物产的多寡、市场行情及价格的变化全部了然于胸,一旦看准行情就敢投巨资。不几年,他的资产就甲于一方。江西商人还善于揣测用户的心理,迎合不同人的需要,根据时间、气候等各种因素来推销自己的商品,他们以销售商品和捕捉商机为原则,想方设法积累资本,为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其实,许多人都知道,江西商人遍天下是事实,但真正意义上的巨富豪贾却微乎其微。他们往往几十个商人的资产抵不上一个徽商或晋商,这个原因是由于江西商人中贫民子弟占大多数,经商的资本一般又是靠小数量的借贷。这样资本分散、独立经营也就造成了江西商帮人虽多、钱却少的局面。

    清代雍正乾隆期间,政府对商业活动的控制和干预大大加强。清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解决人民生活上的困难,往往利用商人的力量来为自己的政权服务,这就是“召商经营”。其中江西商人被召商经营是最为普遍的。江西商人被纳入朝廷的支配之中,限制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在江西人的思想中,一直有着月满则亏的观念,他们甚至认为钱财多不是一件好事,像明代江西商人彭颢就说:“天生财必有用,无则取于人,有则与人,乌用作守钱佣为。”在这种思想浸润下,有许多江西商人就见好就收。像金溪的徐廷辉从十七岁就在云南从商,一旦赚了钱就寄回家赡养老母,后来钱多了,就干脆不再出外经商。还有抚州的赵雪涛,在云南做生意挣了一点钱,于是每天只要获利可供一天的开销,就把门关起来看书。南昌的刘善萃在成年后到汉口经商,一到家境富了之后就不再出门,只在家一心做起了土财主。像这种人在江右商帮中决不是少数,所以,这样一个没有太大上进心的商帮之中没有富商豪贾,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福建商帮

    福建地处中国南部,背山面海,长期以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经济环境,背山的地理环境使这里的居民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谋求通过海路来加强对外的贸易与交流。

    正德、嘉靖年间,福建沿海各居民出海经商蔚然成风,而由走私贸易所发展起来的重要港口也遍布福建沿海。其中,最有名的还是月港,当时的月港已成为中外海商贸易的中心,其次晋江的安平港也是一个重要港口。其他重要港口还有梅岭、龙溪、南澳等地。随着福建各地商人在海上贸易人数的增加,福建商帮的势力也逐渐扩展,对外贸易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这些国家东边有日本、朝鲜,南边有安南、交趾、暹罗等等。据载,其中仅与月港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就有四十多个,根据当时许多外国人的记录,在十七世纪前后,中国福建商人的商船遍布于南海各地,他们曾与欧洲商人为了争夺贸易控制权展开了角逐,但最终,福建海商仍然控制着贸易大权。由此可见福建商帮势力的雄厚及经商者之多、范围之广。

    福建海商经常采用内外勾结的走私贸易方式,在沿海联络各地居民,然后开辟许多窝点,安插“窝主”,并且利用窝主通风报信,同时在窝点收购国内货物和存放国外走私过来的商品。福建海商的窝主到处都是,他们出海走私经商,都是家门口的人,他们互相牵线,相互通信,每次出海都借用兵船,或者将货藏在粪船、荡船中运载出海,使官兵无法稽查出来。

    福建海商的规模十分宠大,像有着雄厚实力的郑氏集团,设置的秘密贸易据点遍及东南沿海各个地区以及江南、京师。他们有山路和海路五大商,直接参与大陆经营,其中山路指金木水火土五行,负责在京师及苏杭等地经营;海路指仁义礼智信五行,设在厦门,负责商品的遣派和调运。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康熙放开海禁之后才停止。

    其实,福建商帮一开始就是与官方针锋相对,他们在海禁放开时,就往来于东西洋之间和中国沿海从事商业活动,一旦禁海时,他们不得不转而成为盗寇,所以当时就有人说:“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福建商帮大都兼有这种商人海盗的双重身份。福建海商由宗族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形成许多大大小小的海盗集团,集团之间相互争斗,无法协调。他们也与外国殖民主义者交过手。当时葡萄牙、荷兰等殖民者常在我国沿海进行骚扰,福建海商则予以痛击。崇祯六年七月,荷兰海盗八艘战船侵入厦门,袭陷厦门城大肆抢掠,郑芝龙立即率集团与明军水师发起反击,将荷兰海盗杀了个片甲不留。

    福建海商那种亦商亦盗的落后性格,使他们既有严惩荷兰殖民者的壮举,又有了跟随倭寇进行烧杀抢掠的劣迹。嘉靖四十二年,倭寇围攻福建兴化县(即漳州),实行“三光”政策,而在众多倭寇之中,竟有将近一半是本地的海商!这一行径使得后人对福建海商不得不重新审视。

    在明清两代的福建商帮中,海商虽然一直占主导地位,但陆地上的商帮也不容忽视,他们有时出海贸易,有时又跑到国内市场。《厦门志》载:“(他们)以贩海为利薮,视汪洋巨浸如衽席,北至宁波、上海、天津、锦州,南至粤东,对渡台湾,一岁往来数次。”不仅如此,就是远在西南西北等偏僻的边境,也有许多福建商人的踪迹。像泉州李光缙就在《景壁集》中说:我们泉州那里家家户户都有弦乐诵读之声,大家都喜欢读书而不看重商贾,而安平的人却十分喜好做生意。然而他们并不仅仅倚门摆市,只要是成年男子,往往都荒废诗书积聚资财,遍行全国各地进行贸易,北面到燕、南面到吴、东面到粤、西面到蜀,要么就冲风破浪,远至海外,甚至连僻静的海岛都有他们的身影。近的一年一归,远的几年才回来,都以异邦异地为家。而家中的一切大小事务,都由妇女去处理。由此可见,安平商人在国内贸易中颇具影响。

    在福建的西北部山区,虽然没有沿海那样普遍的经商活动,但在那些条件较差的地方也有许多人从事商业活动。《永安县志》记载:“(在永安县)铁匠汀州、广东人……为陶为冶者系汀州人、广东人、锡匠铜匠亦系汀州人。木商本处人,汀州亦多,纸商有远至江西、广东、福州者。糖品商,漳平宁洋人。……靛青商汀州人,采蓝亦汀州人。”汀州府连城县风俗志也记载说:如今行商货贾,熙来攘往,比比皆是,连城居民岂能株守一隅!于是纸贩木商、买卖茶叶者,足游武夷,东入百粤,尤以前往江西为最多。至于开矿熔银等技术,此地人最为擅长,其足迹遍布半个天下。由此可见,福建西北部深入内地经商者数不胜数。

    明代中期之后,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海上贸易量的扩大。福建西北部山区的茶、木、纸、矿铁等物产成为出口的热销商品,这不但促进了当地手工业和农副产品的发展,更使当地的一些商人在经营内地市场的基础上,转而将眼光盯向海外市场。像当时两大家族之一的邹氏家族就是如此。邹氏家族的《传记》记载:

    邹宗敬,是处士汉臣公的第三个儿子,他年少而有大志,但不善诗书。长大成人以后,他随着一条商船飘洋过海,来到咬留巴国(今雅加达)。这里语言及饮食各种习惯都与中国判若天壤,初来乍到之时几乎无法自活,幸亏宗敬颇有主见,泰然处之。时间一长,当地人逐渐与他亲近起来,从此他开始从事贸易活动,几年之后竟然大获其利。

    邹秉均,十七岁时就孑然一身前往咬留巴国,虽然人情风土完全不同,但他克己以恭,以诚信待人,结果当地人都十分喜欢他。于是他往返多年,交际渐渐扩展,最后发了大财。四十岁后,他又亲自前往崇安星村,遍游武夷,广积茶叶,通洋贸易。又设金春字号茶行,自己掌管,几年之后,黄金白银累至巨万,使得远近都称他为茶官,名声大噪。

    正是由于福建商人奔走于国内外之间,从而促进了明清时期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也正是因为他们进行多角度贸易,努力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成为中国十大商帮中颇具影响的商帮之一。

    广东商帮

    16世纪以来,西方殖民者纷纷东来,进行亦盗亦商的贸易活动,使中国的海上贸易遭到极大破坏。明正德十二年,葡萄牙殖民者突然来到广州城下,向明政府请求朝贡贸易,被明政府拒之门外。嘉靖三十二年,他们又找借口进入澳门,之后,葡萄牙人垄断了澳门的对外贸易,直接威胁着中国海商的海外贸易。就在这时,明政府的海禁政策引起广东商人的不满与反抗,一些海商纷纷采取武装贩运,既与政府格格不入,又与海上外来殖民者展开斗争,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海盗,而实际上他们是海禁之下强行贸易的海商。广东海商的队伍十分庞大,最有名的有东莞的黄秀山、何亚八、饶平的张琏、许栋、林风,澄海的林道乾、杨四,潮州的诸良宝,大埔县的萧雪峰、罗袍张公,程乡的林朝曦等。他们不仅自己互相合作,还与其他海商内外勾结,形成一个个巨大的海商商帮。

    可见,广东商帮主要形成于明代嘉靖年间。直到康熙开放海上贸易以及乾隆封闭闽浙江三海关,仅留广州粤海关之后,广东海商更随着广州的独口贸易而一步步发展壮大起来。

    由于广州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口岸,因此全国各地的商品大批涌向广州,而世界各地的商品也由此销往内地。这样一来,广州成了进出口集散地,而佛山则成了广货与北货的集散地。这其中就产生了一种国内长途贩运的商业团体。随着维护商帮利益和勾通商业信息的全国各大都会会馆的建立,标志着这种广东商帮的成熟和发展。至此,广东国内长途贩运商帮与嘉靖中叶形成的海商以及后面所述的牙商,共同构成了中国、十大商帮之一的广东商帮。

    由于广东商帮由海商、内地长途贩运批发商、牙商构成,那么要了解广东商帮,就必须了解这三大商帮。

    1. 海商

    明清史料中所说的广东海盗、海寇,实际上大都是这种广海商。这种海商的经营方式按资本的构成方式可以分为独资、资、封建、租赁四种类型,下面就一一进行叙述。

    (1)独资型。独资经营海外贸易的海商往往以纯商人的身份来招募水手舵工等海员出海进行贸易。他们一般都有雄厚的资本,自己制远洋船舶,进行远洋贸易。光绪三十一年,南海海商简照南,开办了顺泰轮船公司,往来于暹罗、日本以及欧美各地进行商业贸易。他的族弟简英甫也远涉南洋群岛,后来,简氏兄弟成了一大富豪。嘉靖四十五年,澄海林道乾用重金招募船员,凡是招募一人,即给银一两,招募十人给银三两。他统率船员百千人,船100多艘,远涉重洋,出海贸易。

    (2)合资型。这种海商一般规模不是太大,他们除了共同集资采购大宗货物出海贸易,还可以另用自己的资本购买货物随船出海进行贸易。那些被邀集来的船员中除了火长、财副、总杆等主要人员有给予补贴外,其他人一律没有什么工资,但可以按规定挟带私货自行贸易。这样,船上的人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都是以主人翁的姿态在船上进行贸易,这就达到同舟共济的目的。当然,这种合资关系并不是固定的,在每一次贸易结束后,又可以重新进行组合,旧的合资方式也就结束了。这样,这些海商们就摆脱了限制,来去自由,而且十分划算。像明代唐顺之就记载说,饶平县的南澳岛曾有海商集资造船装运土特产前往东西二洋之间进行贸易。这种合资经营方式既能解决海商资金不足的困难,又能减少经济上的风险和损失。

    (3)封建型。明清之际,广东的封建地主和权贵为了发财,利用手中的权势积极开展海外贸易,这些地主官吏并不直接参与经营,而是用他们“义男”“厚生”去经营,这些出海经营的义男、厚生与主人之间有明显的人身依附关系。如明代末年新会县的横江船就是这样:“其船各系富家主造,其驾船之人名日后生,各系主者厚养壮大,每船各四五十人,南至琼州载白藤、槟榔等货,东至潮州载盐,皆得十倍之利。”

    (4)租赁型。这种情况是指海商向巨富豪贾租赁船只,雇佣船员来揽载其他商人出海贸易。像天启三年,郑芝龙的舅舅黄程在香山澳行贾,租赁李旭的大船,由郑芝龙押运货物到日本销售。崇祯十五年,海南的海述祖(即海瑞之孙)有首尾长28丈,桅高25丈的大船,38名海商租赁这条大船,运载货物到海外进行贸易。

    2. 国内长贩运商

    这种国内长途贩运商主要是在省内外各偏僻地区收购货物至广州、佛山等地,再由此通过牙商向外商批发或直接批发给零售商。同时,他们又将海外运至广东的货物贩运到省内外边远地区。他们主要经营的商品有米、糖、盐、丝以及洋货等等。

    明代中期,珠江三角洲的粮食就已显得匮乏,至清代,广东就只有依靠外省粮食的输入。于是,广东商帮就到广西的柳州、浔州、梧州、桂林等地贩运粮食,在康熙末年,就有六百人到平南县大乌圩去贩运粮食,至乾隆五十七年,南海的刘懿彰、周魁国和高要的陈廷标等都到桂平、梧州等地贩运粮食。而梧州的苍梧县城戎圩更成了广东商帮贩粮的据点,当时有五百多家商人到戎圩经营粮食,乾隆年间,每天戎圩卖给广西商人的粮食就达到二三十万斤。据统计,在清代,广东商人每年从广西运往广东的粮食就达到一百八十万石左右。

    盐业也是广东商帮长途贩运的主要产业。广东在明清时期是全国主要盐产区,明代每年盐产量达一亿多斤,清代更甚。明代初期,广东商帮主要将盐贩运至广西,中叶后又运往湖南湖北以及江西福建等地。清代的广东盐商大都聚居于广州豪街、越华街、盐仓街地区,将盐大量贩运省外,当时每年仅运往广西的就达到一点八亿斤。因盐业利润大,许多盐商几年之内就积财累巨万。同徽、晋盐商一样,挣了钱不忘国家,他们又将大量资产捐给清朝政府,报效朝廷。如盐商孔文光仅给黄河工程捐银就达四十万两。

    糖也是广东商帮的长途贩运物资。他们常携糖、果等诸货到南昌、江苏、浙江等地贸易。因茶在清代是占据广州出口第一位的绿商品,所以许多广东商人都从事茶叶贩运。如康熙年间,张殿铨在广州城西创办隆记茶行,专门经营安徽茶叶,资本十分雄厚。到道光期间,他的伙计经理等职员达到一百人。为了更好地贩运茶叶到广州出口,他们还到茶叶产地去直接收购。

    3. 牙商

    嘉靖中后期,由于“番夷市易,皆趋广州”,官府在广州设立了垄断贸易的广州、泉州、徽州等十三家商号,这些商号并不是单纯买卖的中介人,而是一种操纵外国商船来广州贸易的商业团体,也就是牙行商帮。到康熙二十三年后,就发展成为著名的广东十三行商。鸦片战争开始后,十三行被废,一部分行商就转而成为近代买办,所以,牙行商、行商、买办虽然名相异,但质相同。

    隆庆海禁开放之后,广东牙商发生转化,由单纯的中介人成为包销外国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出口的商业团体,这就是嘉靖、万历年间形成的广东三十六行行商。每当外国的商船抵达,牙商就以评估者的身份登船进行货物估价,介绍买主。充当外商与内地批发商的中介,从中收取30%~50%的牙钱。这些牙商后来就成为十三行商的先驱。十三行又称为洋货行,它是经营进出口贸易特殊机构的总称,实际上也并不一定就是指十三家商行。像乾隆十六年有二十八家,四十二年只有八家,到道光十七年则正好是十三家。充当十三行的行商必须家底殷厚、自愿承充,然后经过清政府批准才能开业。

    清政府规定:“外藩各国夷人载货来广,各投各行贸易,……惟带去货物,令各行商公司照时定价代买。”可知当时代销洋货、代购国货是行商的主要经营方式。道光年间,浙江、山东、福建、江南、山西、河北、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省的国内长途贩运批发商与外商交易,都要经过十三行来进行。而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的商人在广州经营也就更加方便。由此可见,行商实际上起着国内与国外市场的桥梁作用。不仅如此,行商还要为外商代交关税、代办一切交涉事物和监督外商在广州的活动。所以行商具有经营对外贸易和办理外交事物的双重职能。

    十三行商虽然比海商和国内长途贩运商人数少得多,但却是清时对外贸易的重要力量。清代前期,由于广州是独口贸易,代表了全国进出口业,而对外贸易又标志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十三行的商人无疑促进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他们与清府共荣共枯,随着清政府的衰败,十三行商也逐渐衰落。

    十三行的衰落,使一部分行商转而成为买办。清代前期的办主要是办外商服务的雇员,但由于他们与外商关系密切,很快他们就互相勾结,成为外商的奴才。当鸦片战争后,十三行被废,一部分行商成为买办后,既是外商的雇员,又是独立的商人。他们为外国资本家推销商品,充当中国官僚与外国资本家的中介,从中收取佣金及其他各种收入,转而成为暴富阶层。最后,这些买办又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手中提取高额利润,迅速积累了大量资本。至此,买办已经成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工具,沦至万劫不复的境地。

    随着资本的积累和发展,广东商帮同样面临资本转化问题,在这一点上,广东商帮大致将商业资本转化为三种类型,即土地资本、高利贷资本、产业资本。

    (1)土地资本。土地私有制使中国历代商人都难以摆脱,中国商人一旦有了钱后,往往用来购置土地,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东商帮将资本与土地结合,转化为土地资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他们以为雇工不如坐吃地租,总想把商业资本转化为土地资本以达到资本增殖的目的。如明代正统年间,中山何图源通过经商后富甲一方,于是就在小揽镇周围买二万余亩土地,全部租了出去,每年获取大量的租谷,成了个大地主。

    (2)高利贷资本。广东商帮也从事高利贷经营,但大部分是商人兼地主这种双重身份的人。他们既是地主又是商人、又放高利贷,同时掌握地租、利润、利息的回笼转化。他们把持当铺,既搞大宗信贷,又发放钱债给普通百姓,并从中间压价收购农民粮食和农副产品,从中捞利。广东商帮的高利贷虽比徽晋两商起源稍晚,但发展速度有过之无不及。他们与徽、晋商帮的高利贷资本构成了明清的主体高利贷资本。

    高利贷是一项暴利行业,收入十分惊人。广东商帮热衷于此,正表明了他们对厚利的追求和他们自身资本的雄厚。

    (3)生产资本。在明代中期之后,广东商帮的一小部分商业资本开始流向生产领域,投入到手工业生产之中。一部分商人在一些城市和城镇中直接投资促进手工业生产。如明正统七年,南海聂天根即在纺织业中投入大量资金。到清代,这种现象更为普遍,投资规模也有增无减。顺治到道光年间,黄氏家族以车模铸冶闻名于世,而早先黄龙文却是以经商为主,后他到佛山经营开矿炼铁,到他的儿子黄妙科时,已经是颇具规模积有千金的大作坊了。

    投资冶铁业等产业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在清代佛山商人的利润一般为一倍,而产业利润则比商业利润高出许多,如乾隆十五年的冶铁业利润高达成本三倍。这样的高利,自然会吸引不少广东商人投资于产业。一般来说,广东的商业资本与手工业结合转化为产业资本有二个途径:直接开办手工作坊或矿山山场,其次是直接垄断控制某项产品的生产销售。

    随着广东商业作坊的发展壮大,渐渐出现了大规模的手工业工场。在清代,佛山的冶铁业有数十家;工人则数以千计,家家都有几十砧,一砧就有十几个人,这样大规模的生产,作坊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思维定式,广东商帮将商业资本全部投入到产业之中,半封建的社会决定了广东商人的投资走向。虽然如此,广东商帮对手工业等产业的投资、在中国近代史上的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

    陕西商帮

    陕西与山西紧密相连,不但风俗习惯相近,就是陕西商人似乎也与晋商有着相同的命运,尤其是他们的兴起更与晋商一般。

    明代的商界,徽晋两商平分秋色,由于两淮、两浙盐业被徽商垄断,晋商无法插足其中,便与毗邻的陕西商人联络起来,共同应付徽商及其他商帮。所以,在外地的经营活动里,两省的商人一直就有结合的传统。

    除了盐业外,陕西商帮还不断扩大经营范围,所经营的其他行业也十分广泛,其中主要有毛皮业、布业、药材业以及茶业等,下面就逐个进行论述。

    毛皮业是陕西的重要产业之一。陕西是明代重要的畜牧区,盛产羊、牛等毛皮,每年向省外销售大量的毛织品和裘衣。同时还要向朝廷进贡,万历二十九年,陕西就“岁供羊戴四千匹”。到了清代则更甚。由于朝廷贪得无厌以及地方官的胡作非为,大大限制了陕西毛皮业的发展。

    陕西毛皮业的发达有目共睹,明代张瀚曾说:“大都东南之利,莫大于罗绮绢纡,而三吴为最……而西北之利,莫大于城褐毵裘,而关中为最。”关中地区的农民以大片的河滩山地养羊牧牛,颇具规模。沿北山的各县也都有放牧的羊群,每年都有许多羊毛出售。

    陕西的毛制品在清代十分有名,是陕西的拳头产品,与全国各个产品并驾齐驱。因为清朝皇族是满人,来自东北,崇尚穿毛皮衣服,所以上有所好,下必过之,有钱人纷纷效仿,都以穿毛制品为尊贵。产品一旦流行,品种就会变得多起来,皮货各类品种的畅销大大促进了陕西的商帮从新疆、宁夏、甘肃、西宁等地收购各种皮货,再运到关中进行加工,转而再销往长江下游等地区。康熙年间,陕西商人到苏州、松江等地销售皮货,一般采取一种比较特殊的方式。他们在春天卖藤凉帽,却不要现钱;到了秋天,他们就带着皮货来收春天的凉帽钱;等到明年春天再卖凉帽时方才取上年皮货的银两。陕西皮货还销往四川、湖广等地区,仅川东万县,“由陕西陆运沪州,由沪州水运入境者十余家,每年约可售银一万两上下”。

    由于关中有利的地理和精湛的制皮技术,陕西商人几乎控制全国的毛皮销售,清代康熙至鸦片战争年间,从广州进口的毛皮大都是美国商人从印第安人那儿收购来的海狗、水獭等名贵毛皮。而在北方则由山西商人掌握着恰克图的毛皮销售,这些都是俄国人从西伯利亚和白岭海峡等地收购的珍贵毛皮。这些进口的都是名贵皮张,只有有钱人才能穿用。而陕西人经营的正好是大众能接受的羊羔皮和宁夏滩羊皮,所以生意一直很好,只有到了同治之后,才逐渐被毛织品所代替。

    明清之际,甘肃、宁夏、青海以及陕北的经济比较落后,棉花产量低,布匹全部依靠内地输入,其中一部分由纺织业比较发达的关中供应,大部分仍然要从江南等地贩运才能满足需求。而关中地区尤以三原、华县、富平、泾阳、大荔、邻阳等县产量为最,这些地区每年除了向政府交纳大量布匹外,其余部分都作为商品销往甘肃等地。就连西北各边镇军队的棉衣也多从关中输入。虽然如此,边地每年还是欠缺三十余万匹布,这些就要靠商人从江南运来了。于是,陕西商人大都到棉纺织业发达的松江府采购。松江牙行商人都对陕西的布商十分欢迎,待他们像王侯一般,处处拉拢陕西布商。而陕西布商回报也十分存厚,往往采购一趟就“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可以说陕西布商的财大气粗,真不啻于是江南棉布业的头号客户。

    清代随着纺织业的发展,湖北的纺织业也发展起来,每年由家庭生产出许多土布,这样一来,陕西布商就舍远求近来湖北收购,据宣统《甘肃清理财政书说明》次编上《三原大布统捐》记载:“衣被为比户所需,甘肃产棉甚少,民间不谙纺织,故输入货品,布匹实为太宗。如德安、厉山、随州、枣阳、应山等布销售尤畅,梭布、阙布、猴布、台子小布次之,均名日大布,产自湖北。客商汇庄子陕西三原县,运销各地,其入甘处所分东南东北两路。东南路则由陕西凤翔府陇州、略阳县等处入境。东北路则由陕西耀州、长武、定边县等处入境。”由此可见,陕西布商在明清之际对于西北部的布匹贩运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使布商成为陕西商帮中一个颇具实力的商人之一。

    陕西省药材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尤以陕北甘草著名。关中每个县都生产药材,如礼泉的地黄、沿北山各县的酸枣仁、蒲城的防风、麻黄等等。而陕甫山高路险,峰恋叠翠,生长着许多名贵药材,著名的如党参、当归、黄芩等。经过采集加工之后,都是运销全国各地的上好商品。不仅如此,就连甘肃等地的名贵药材,也由“秦州赴陕西之三原县、皆大庄,分销内地。”清代末年岷州药材每年运至陕西的仅当归、黄芪、大黄、党参就共计一千三百余担。陕西商人还到西宁等地,用最常见的布匹、茶叶等物资与当地人换取十分珍贵的金、玉、犀角、香黄、药材等物品,其中药材占有很大份额。他们还到中国西南出产名贵药材的川、藏、云、贵等地贩运药材。

    陕西人不但会贩药,还会制药,其中尤以华州人为最,他们凭借自身炮制药材的技术,都到西宁、兰州、秦州、肃州以及山东临清、日照等地开设药店。他们的药店中药材品种全、质量高,还会制造许多各种中成药,盈利十分可观。

    茶叶一直就是中国人必不可少的日用物资,在西北少数民族也是如此。在宋代,“茶之为利甚薄,商贾转致西北,利尝至数倍”。到明代,政府仍然垄断茶叶贸易,实行召商中茶,就是召商运茶前往西宁,换取盐引。到了清代,西北各地皆饮砖茶,砖茶就是将茶叶炒好后,用专人制成砖形装封,每封五斤四两,上下钻孔通风。新制好的茶湿气重,要在茶楼上晾半月左右。茶砖刚做时呈绿白色,一旦晾干即呈现黄黑色。成品后入库盘验,再分别运往各地茶马司。

    茶叶分红、黑、绿、青四大类,黑茶多产于湖南新化、宝庆、桃源、益阳等地。陕西茶商也到汉口买茶,汉口的茶叶来自湖南、江南、安徽和本省所产。不管是湖南茶还是汉口茶,都通过汉水运到龙驹寨后,再转陆路运到当时的西北砖茶制作中心泾阳县。据《秦疆治略》载:“泾阳县,官茶进关,运至茶店,另行检做,转运西行。检茶之人,亦万有余。”

    明清之际,陕西商帮一直垄断着西北地区的茶叶运销,清中期,晋商也有一部分人投入其中。最后由于左宗棠主持西北事务,部下多是湖南人,所以湖南茶商渐渐代替了陕西茶商和晋商。

    陕西商人对资本的使用与晋商一样落后,他们在挣了钱后,都因留恋家乡挟资而回,然后将资财购买土地,成为地主;要么花钱捐官,弄个缙绅地主当当;要么继续经营,开设典铺,发放高利贷。还有许多人将金银埋于地下,留给子孙,可惜的是美梦不到头,明末农民大起义时,富商们在关中的所有商店、当铺和埋在地下的金银,统统被农民军没收,真是财来财往,不从人意。

    山东商帮

    在明清两代,山东因为灾荒而到处逃难的灾民到处都是,他们为了生活走南闯北。其中有一部分人就开始试着经营贩运业,时间一长,从中产生出不少富商,从而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说的山东商帮。

    在明代,山东就已经普遍种植棉花,如明代中叶,临朐县民众勤于耕种,多种棉花纺织为布。到了清代,在运河流域已将棉花作为商品进行大规模种植。康熙年间,曹州府濮州“其地肥饶,木棉一亩,可拾二百斤。有万亩之家者,其尚奢,楼观相望”。“木棉成家者二三人,各巨万。”乾隆年间,“高唐、夏津、恩县宜木棉。江淮贾客,列肆赍之收,居人以此致富”。道光八年,长清县“各乡民勤纺织,机户甚多”。每年要向朝廷“额解阔布一项”共三百三十八匹有奇,由此可见长清棉花之多。

    烟草也是山东大面积种植的农作物。早在康熙年间,济州就种烟草,“大约膏腴尽为烟所占”。到乾隆时,山东的烟草种植就已经十分发达了。特别是济宁州,“(烟草种植)甲诸郡。齐民趋利若鹜”。大规模的烟草种植带动了加工业的发展。道光初年,济宁州城就有六家烟叶加工场,工人四千余名,每年的交易额达到白金二百万两。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中国的变化,山东的烟草种植进一步扩大,形成了几个著名的产烟区。

    除了棉花和烟草,山东的花果种植也十分普遍。在明代中叶,荷泽就有甲于海内的曹南牡丹。荷泽牡丹品种繁多,家家户户都进行培育,少的一户数百株,多的达到一两千株。到道光期间,曹州的牡丹种植就已经达到五百余亩,每年向外出售近十余万株,获利甚厚。果品如肥城的水蜜桃、乐陵县的金丝小枣、聊城的胶枣、益都县的核桃、青州府的银瓜、山东半岛的苹果、莱阳的鸭梨等,都有大规模种植,享誉中外。

    随着山东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山东商帮才迅速崛起,雄踞四方。山东商帮最具代表性的要算登、莱、青三州府商人。因为他们又集中于山东半岛环抱的胶州湾,所以他们又被称为胶东帮。登州府三面临海,处于山东半岛最尖端,交通十分方便。《光绪登州府志》载:“(登州)境内所产,不足自给,故民多逐利于四方。或远适京师,或险涉重洋。奉天、吉林、绝塞万里,皆有登人。富或为商,或挟重资南抵苏广,北赴辽沈。”登府在清未有九个州县,其中以黄县和文登县最为著名。莱州府则地处登、青两府之中,北边是莱州湾,南部是胶州湾。交通也十分便利。青州府则位于莱州府西边,西边接近济南,南面紧接鲁南沂州。青州府的商人主要在博山县,博山县一直以生产煤炭等矿业而著名。

    登、莱、青三府的胶东商人在整个山东省的商帮中占有重要地位。

    山东商帮在明清之际大致可分为行商和坐商两种。其中坐商又称为铺户,顾名思义,坐商也就是坐地经商,他们的经营场一般集中在城镇等。密集的地方,同时他们有自己经营的门面库房。库房和门面都设在城镇中,既有租赁的,也有干脆花钱下的。坐商的经营活动一般都比较稳定,与消费者或批发商直接打交道,在一进一出中赚取利润。

    行商则是指那些从事长途贩运的商人。他们往来于各种商品的产地和销售地之间。山东行商则是将本省所产的盐、山货、丝绸、水果等产品贩运到外地,然后再将外地的产品输入本省。比如陕西的药材、东北的粮食、江南的布匹等等。行商生活漂浮不定,常年奔走于产地与销地之间,十分辛苦。

    然而,行商并不直接与坐商打交道,他们之间的交易必须通过牙行来做中介人。虽然他们并不想牙行来插一脚,但无奈的是政府有明文规定:“商贾兴败,不能不经行家之手。”行家即牙行,牙行即通过这种中介手段,从中捞取利润。

    山东商帮的经营方式虽然千差万别,但最典型的只有独资和合资两种。像一般资本雄厚、财大气粗的巨商大贾,则一般从事独资经营。而资本较小者则只有合伙经营,合伙经营就像如今的股份制,股东之间要书立合同,坚守信用。这种方式的出现标志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因为只有商业繁荣,才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才会使各股东的零散资金合而为一,共创利益。

    山东商帮在中国十大商帮中虽然颇具实力,然而比起徽、晋两商,却不可同日而语。徽、晋两商不但足迹遍布全国各地,也同时垄断了本省的城乡贸易,外帮的商人很难插足其中。而山东却不是这样。比如山东青岛,在清末开港之后,取代了烟台,占据了山东第一大商港的地位。当时在青岛的山东商帮势力比较大的有沙河帮、黄县帮、潍县帮、即墨帮等。然而青岛的外帮势力也很大,像广东商人就有广东会馆、山东、直隶商人合建的齐燕会馆,皖、苏江、浙西帮商号组织的三江会馆等等,可见山东商帮对于本省城镇贸易的控制程度,远远比不上徽、晋两大商帮。

    城镇贸易没有得到控制,农村市场更是如此。山东广大农村中,山东商人只占据部分市场,其他地方均被外帮控制。如山东中西部的农村就大部分被晋商掌握。晋商活动的府县有东昌府、曹州府曹县、兖州府峄县、泰安的东阿县等等,以至于“外来者占十分之八,山西人多钱善贾,占大多数”。

    同其他商帮一样,随着社会的变革,山东商帮也面临着资本转化的问题,山东商帮,究竟是将资本投于商业、产业、还是购买土地或尽情享受呢?

    山东商人是属于封建性商人这一类的。明清之际,他们与封建政权与封建地主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也就是说,他们的资本转化逃脱不了封建的怪圈。

    濮州中小商人房满出身贫寒,后来经过苦心经营终于发家致富,一旦有了钱,立马就买了二百亩田地,自己“躬亲家事,自食其力,积产可值千金”。

    章丘县的商人十分希望从仕途上谋出路,他们的子孙一旦不能通过科举,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时,他们就会有“捐资补吏”。文登县商人也是如此,他们在清初北上燕冀,南走江淮,由贸易起家,经过数十年苦心经营,富得可比陶朱公。然而他们一心要教子成名。让子孙刻苦读诗书,争取走上仕途。

    还有更可笑的。濮州的刘滋世开始时穷困潦倒,不但无法生活,还债台高筑。后来靠贩盐、麦挣了大钱。可能是穷怕了的缘故,他见好就收,不敢再投资于商业,而是在二十余年中“田连阡陌,家垒数万金”。他还专门将金子铸成锭,共有四十余条,用磁罐装起来,在上面放块木板,吃饭睡觉都在木板之上。活脱脱一个守财奴形象。

    多灾多难的山东使饱受饥寒的灾民逃出来,经过一番努力后,发了家致了富,自然就难以摆脱“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传统思想。他们不能将资本进行再利用,大力发展商业产业以及其他事业,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龙游商帮

    龙游县地处安徽、福建、浙江、江西四省之要塞,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这里是“入闽要道,八省通衢”。从陆路可以自婺州过龙游至福建,被称为“东南孔道”。而境内又有一条河流,上可达常山,江山,下可到绍兴、杭州。龙游所在是当时咽喉之地,所以明代万历年间,龙游知县万廷谦说这儿是“龙邱浙衢胜壤,水陆辐辏。”有这种地理环境的龙游人,谁不会去经商呢?

    龙游人大批经商是在明中叶之后的事。隆庆时,只是“民庶饶、喜商贾”,而在万历时,则“龙丘之民,往往糊口于四方,诵读之外,农贾相半”。到了天启年间“几空县之半,而居家耕种者,仅当县之半”。

    龙游商人不怕吃苦,这种优良品质是他们成功的基础。当龙游人“空县之半”外出经商时,机会与市场都已被徽、晋等巨头所占,于是他们只有不辞辛苦走遍全国,寻找仅存的一点点出路。当时的龙游人“贾挟资以出守为恒业,即秦晋滇蜀万里视若比舍”“多向天涯海角,远行商贾”。足见龙游商人为经商所付出的代价。

    有付出才会有收获,通过龙游商人的努力,他们避开徽、晋等大商帮,深入到西北东南等偏僻地区,以与当地互通有无,从而沟通了东南与西南西北的经济交流。

    龙游商帮知道自己与徽、晋大商帮无法匹敌,为了生存,就必须保持开放的心态,海纳百川不拒细流,只有大胆放开才能获得充分发展,在这点上,龙游商帮比任何商帮都显得更加明智。

    首先,他们并不排斥外地商帮在本乡的经商活动,也不反对外乡对本乡的渗透,而是以积极的心态去接受容纳他们,这样一来,外地商帮的经商经验也自然而然地到了龙游人身上,从而促进了龙游商帮自身的发展。在这些融入龙游商帮的外来商帮主要有徽商、福建商帮和江西商帮。

    当时从各地迁居于龙游的不但有零散的商人,还有聚族而迁的商人家族。在明清时期,安徽、福建、江西、江苏、广东、浙江等地都有商人家族大批迁入。如徽商程廷柱和四个弟弟于康熙年间在浙江经商,创立了龙游典业、田庄。福建商人在龙游的则更多,有黄静斋、龙岩来、池明英等颇有名气的闽商江西也有许多,像周学锦、康家中、刘邦颢等人都是如此。

    这种异帮合融现象使龙游商帮借助了外来力量强大了自身,正因为龙游商帮具有这种心态,才使自己在既无强大宗族势力、又无官府支持的情况下,崛起于十大商帮之列。

    龙游商帮的开放精神不但体现于异帮合融上,更体现于他们的资本转化之中。

    明清之际,许多商人在挣足了钱后,总是拿资本用来购置土地或经营典当、高利贷,以求过个平平安安的日子。其实这种资本转化十分有碍于社会的发展。龙游商人则不同,他们虽地外偏僻,却敏感地意识到,只有手工业和工矿产业才是资本的最佳去处,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他们果敢地投资于纸业和矿产业,直接参与商品生产。

    龙游造纸历史颇为悠久,造纸一直以来就是龙游的支柱产业,所以投资于造纸的商人(即槽户)颇多。“衙之常山开化等县以造纸为业”,“民多造纸”。当时江南、河南、湖广、福建等地为交纳摊派的官纸,都到龙游来进货,为龙游造纸业注入了生命力。

    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槽户生产纸张就必须雇佣工匠。没有雇人,效率就不会提上去。如纸商林巨伦,经营造纸,积资达到巨万,在修建通驷桥时,他一次捐银就是一万多两,足见其生产规模。一般工匠来自子江西、浙江等全国造纸中心。一个纸槽(即作坊),当时要八个人进行操作,抄纸一帘要三人,轮流抄纸就要有四个人,包括抄纸前的选料和检料以及抄好后的晒焙、整理,至少也要四个人。所以槽户就是全家都使上劲,也还得雇人。

    实际上,这种雇佣方式的出现,就标志着龙游商帮中已经出现若干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龙游纸商对他们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什么奇怪,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他们只是凭自己的直觉和思考,走到了商品经济的前沿。

    龙游商帮所经营的不仅仅是纸业,他们的经营范围涉及到生活的各个层面,特别是书、珠宝这类其他商帮不太注意的行业在龙游商帮却占有重要份量。他们经营的主要行业有纸、药材、珠宝、山货、丝绸等。

    宁波商帮

    当年孙中山先生曾对宁波商人有过如此评价:“宁波人对工商业之经营,经验丰富,凡吾国各埠,莫不有甬人事业,即欧洲各国,亦多甬商足迹,其能力与影响之大,圈可首届一指者也。”

    宁波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位居我国大陆海岸线的中段,在东海之滨绵延一万四千余里,海上交通非常便利,对内可以南到广东、福建,北上辽宁、山东,对外可以到朝鲜、日本及西亚各国。因此,宁波自古以来就是海上贸易的重要港口之一,在明代海禁以前,宁波的商人主要是经营海外的贸易,明代海禁以后,宁波商人不得不进行走私贸易。这种走私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商人自行武装,与朝廷对抗进行走私;二是外商与中国走私商人或巨商人贾相勾结进行走私;三是葡萄牙和荷兰等国的商人在宁波进行走私。这些走私的规模都很大。在嘉靖十九年,葡萄牙人与麻六甲中国侨民许栋相互勾结,率领数千商人在宁波海口进行大规模走私。每年的夏天,数百艘走私船,就扬帆远航,规模宏大,气势颇为壮观。

    走私贸易的热闹场面吸引了宁波一带商民纷纷云集双屿港,干起了走私,宁波海商则用棉布、绸缎等换取外国的银锭,并为外商贩运商品。这样,就渐渐形成了宁波商帮。宁波商帮指的是奉化、定海、鄞县、镇海、慈溪、象山六个县的商人。他们的海上走私活动规模巨大,范围广泛。其中出现了像王直、毛海峰、徐元亮、徐碧溪这样的大首领。这种有规模、有组织的走私,很快就遭到了明政府的仇视与镇压。如嘉靖二十七年,浙江巡视都御史朱纨摧毁双屿岛;嘉靖三十二年,都御史王忬摧毁烈港;嘉靖三十七年,胡宗宪摧毁岑港。

    这样一来,宁波商帮只好另谋出路,转而进行内地贸易。如原来的大海离孙春阳就在苏州开了一家著名的南华铺,店房共分为六房:海货、南北货、蜜饯、酱货、腌腊、蜡烛,所制物品中还有进贡朝廷的。随着大批海商转成内商,在天启、崇祯年间,宁波商人终于在北京成立鄞县会馆,至此,宁波商帮正式形成。

    宁波商帮形成之后,就大力强化了在北京、天津等地的势力,同时在汉口、上海、常熟等地修建会馆,保持联系。他们有利共享、有害共御,同乡互相扶助。宁波商帮有着强烈的同乡扶助和联合竞争的意识,他们在危难关头,往往能齐心协力,共同抵御外来势力的倾轧。如宁波商帮集资兴办的四明银行在上海曾受到外国银行的排挤,金融市场一旦有什么动静,外国银行便拿四明银行发行的钞票来挤兑现洋,其实四明银行的资本并不太大,却能次次化险为夷,这就是因为宁波商帮开设的商店、银号和钱庄在挤兑风潮降临时,都为四明银行代收钞票的原故。可见,这样一个有凝聚力的商帮不会没有前途。

    宁波商帮不仅有凝聚力,还有一种自始至终的精神,他们一旦认定目标,就会矢志不移地发展下去。这一点表现在他们的资本转化上。他们不同于山、陕商帮那么眼光短浅,也不像有些商帮那么冒险,他们自始至终都将资本投于商业。他们有两大支柱业:即轮船航运业和银行业。

    轮船航运业开始是沙船,沙船贩运需要很大投资,又有很大风险。尽管如此,但沙船贩运利润相当高,许多宁波商人就是以此发家的。沙船贩运不但赚钱多,还可以强化他们与沿海各大港口城市和长江沿岸城市的联系,扩大宁波商帮的势力。

    随着欧美洲制造的轮船开进中国,沙船一下子矮了一大截。宁波商帮见情况不妙,于是直即果断地决定转营轮船贩运。早在光绪十一年,宁波商帮就创办了外海商轮局和永安商轮局。当时外海商轮局资本共三万多元,有一艘六百吨位的海门轮船。永安商轮局资本共四万多元,有两条轮船行驶于宁波与余姚之间。在宁波商帮创办的轮船贩运业中,最有实力的要算朱葆三航业集团和三北航业集团。

    朱葆三的航业集团包括镇昌、顺昌、越东、同益四家轮船航运公司,共有六艘轮船。三北航业集团共包括三北轮埠公司、宁兴轮船公司、鸿安商轮公司、鸿升码头堆栈公司。其中三北、鸿安、宁兴三家公司合计资本在1917年共有320万元,资产达到700百万,轮船18艘。沙船航运与轮船航运不但让宁波商帮积累了雄厚的资本,还为宁波商帮的对外交流起了巨大促进作用。

    银行业就是先前的钱庄业。宁波商帮一直十分重视银行业的高额利润,他们既用商业资本投资于钱庄、银行,又用钱庄银行的贷款来促进商业活动。宁波商帮还将进账制度和山西票号的汇兑等方法兼收并蓄,共同应用于上海钱庄业,很快宁波商帮的钱庄就在上海拥有雄厚的资本,逐步垄断了上海钱庄业。其中经营钱庄业的宁波富商有叶、李、严、方、朱、宋、董各大家族。

    宁波商帮不但开设钱庄,还放眼未来,积极组建更先进更适应潮流的银行。他们很早就意识到钱庄终究会被淘汰,所以积极地在银行业上寻求发展。于是他们相继在上海组建了四明银行、中一银行、正明银行、中国垦业银行等,在天津组建了明华银行、东陆银行等,宁波的富商豪贾像朱葆三、虞洽卿等,还投资外国银行。上海的许多大银行都由宁波商帮控制,像大来、恒利、中国通商等银行。由此可见,宁波商帮在上海银行业中已到了举足轻重、呼风唤雨的境地。

    除了两大支柱产业,宁波商帮还经营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

    宁波商帮在传统行业中,主要经营药材业、海味业、成交业、银楼业等。药材业是宁波商人经营时间最早,也是地地道道的传统行业。他们在全国各地的药店主要有:北京同仁堂、温州同仁堂、天津“京都达仁堂乐家老铺”、“上海胡庆余中药店”、绍兴震元堂等。海味业也是宁波商帮的长项,像上海由宁波商人经营的海味业,每年每户的收入达到一百万两白银,足见其规模之大。一般海味的经营品种分为三类一是综合海味,如各色鱼翅;二是西洋海味,如开洋虾米、龙须堆翅;三是干货海味,如海带、海蛰皮、刺参、干贝、鱿鱼等。宁波商人仅在上海的海味店就有:东源、润大、顺昌、余发、源余、鼎裕、乾丰、阜和、益源、新茂和、茂昌、源康、振大等著名商号。成衣业宁波商帮刚刚形成时经营的行业,最著名的是南京的李顺昌服装店,店主是宁波人李宗标,他手下有88个工人,专请宁波的裁缝,服装质量十分可靠,加上他店铺规模大,资金雄厚,当时就誉满南京,成为国民党政府达官显贵经常光顾之地。另外,宁波商人著名的成衣店还有天津的马源昌、王元记、张兴茂、周和昌、复兴祥、向庆昌等十几家,上海则有凤翔、张发记等110多家,苏州、南京也有几十家。宁波商帮的银楼业以质量可靠、工艺精细著称,有许多著名的老牌商号,如沙市的老宝成、老丹凤、老万年、老天宝、老同震、新凤祥等;在天津有物化楼、天宝、薪宝华、恒利等金店;在上海则有新凤祥、方九霞、杨庄和、老凤祥等。

    这些传统行业既稳妥又有特色,足以安身立命、持续发展,这样,既为宁波商帮积累了资本又为从事新行业打下了基础,使老行业体现出了价值。

    宁波商帮对新生事物十分敏感,他们开拓进取、勇于探索,一旦认准目标,往往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他们经营的主要新兴行业有:日用洋货业、房地产业、钟表眼镜业、保险业、证券业、公用事业、洋布业、五金业以及进出口贸易等。他们在上海开设的房地产公司主要有:大同、上元、天丰、地丰、黄丰、三星、五埠、树德等;开设的保险公司则有上海的华成、泰山、宁绍水处、华安水火、华兴水火、华安保群人寿、宁绍人寿、信平、肇泰四明等保险公司,在天津则有茂华产业、长城产物、中国天一、华商等保险公司,在厦门则有华通、重庆则有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开设的证券公司则有上海的通利、长丰盛、辛泰、立丰协记、永祥、泰来、裕兴、汇记、大康成、勤益、瑞大、厚丰、贸信、立丰协记等多家公司;开设的五金业则有上海的元泰五金号、五金洋货行、慎裕五金号、恒大祥五金号等商品;开设的公用事业事业则包括电力、电话、煤气、自来水以及照相馆、游艺场、高级宾馆、豪华饭店、出租车等服务性行业。

    宁波商人对新兴行业的接纳与投资,进一步奠定了他们在近代发展的基础,新兴行业同时又使他们对未来的商业活动充满了胜利的希望。

    温州商帮

    在中国的版图中,没有哪一个地域板块,没有哪一个地域品牌,能够像温州这样既被高度地神圣化,又被高度地妖魔化;在中国,提起商帮,谁也“绕不过”温州。今天的温州人已支撑起了中国的很多品牌企业,使中国的消费者享受到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的产品,并使许多产品走向世界。是什么力量,让温州获得这么大的发展?这里我们可以从一个确实存在的群体中找到答案,这就是温州商帮。

    温州人的足迹遍布各个角落。温州人走到哪里,就把生意做到哪里。早在国家号召支援西部,进行西部大开发时,温州人就在西藏的拉萨做起了生意,在新疆开始种起了棉花。他们不仅走遍了中国的山山水水,还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在世界各地,遍布着从事各行各业的温州人。温州人曾昌飚在朝鲜包下了朝鲜的百货商场;温州人吴建海在喀麦隆开了“中国商城”。温州人无处不在,温州人的产品也无处不在。现在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当美国人用高科技迫使全世界为他们打工的时候,他们身上穿的却是温州人做的衬衣,听的是温州人做的半导体,早晨唤醒他们的是温州人做的闹钟,吸烟用着温州人做的打火机,戴着温州人做的眼镜。温州人的力量不可小觑!

    温州人仿佛天生就是经商的材料。他们从小就对商业有着独特的认知,对金钱有着特殊的感觉。

    在传统观念里,中国人是耻于言利的,但温州人并不这么认为。温州人对待金钱的态度很坦诚。他们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温州人大多都不安于给别人打工,他们总会选择自己创业,温州人创业的目的其实很现实:那就是赚钱!威力打火机有限公司老板徐勇水面对“你创业成功的动力是什么?”的提问时,他的回答是:就是为了赚钱,过上好日子。温州人认为,只要是自己辛苦赚来的钱,都是好的,没有人们传统思想里的“脏”钱和“净”钱之分。一开始,人们并不能接受温州人的思想观点,但随着温州人越来越多的财富积累,证明了温州人的观点是正确的。温州经济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温州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它——金钱。它只是工具,并不是可耻的万恶之源。因此,我们可以说,温州人改变了中国人的财富观。

    温州人被称为东方的犹太人,是中国人中最能赚钱的人群。这个群体身上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温州人能吃苦。他们能吃一般人不能吃的苦,所以他们能赚一般人赚不到的钱。无论是高山峻岭,还是冰山雪地,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温州人的足迹,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温州人在那里做生意。

    第二,温州人对商机有独特的嗅觉。温州人总能在纷繁复杂的信息里找到有利于自己的商机,并能利用商机赚钱。

    第三,温州人信奉有钱大家赚。温州人所特有的“朋友、义气就是商业”的人脉观念是推动温州人成功的重要因素。遍布世界各地的温商都会自然形成一个小圈子,圈内的人可以方便地交流信息、资金、经验。当然,温州人的人脉网络不仅仅局限于圈内,温州人不但老乡之间愿意合作、易于相处,到了外乡,他们会很快的认识新的圈子,新的朋友,很快地融入当地社会。圈子不仅是温州人在外地的生存网络,还是他们的致富秘诀。

    温州人信奉朋友就是财富,有义就有利。他们和朋友间的利益并不是直接金钱的交往,而是相互帮助。比如,在商会组织的活动或朋友聚会中,温州人会在相互交流中获得很多有用的信息,他们将这些信息变成钱,也就实现了朋友间的利益共享。温州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找到了中国传统的关系文化同现代市场接轨的关键点。

    第四,温州人抱团打天下。温州人做生意不吃独食,往往是以一人带一家,一家带一姓,一姓带一村,一村带一镇,一镇带一县,进而形成规模大、协作好、分工细、效率高、竞争力强的经商模式。我们经常说的温州炒房团,温州炒煤团便是明证。

    温州人的财富观念值得我们思索,温州人的赚钱方式值得我们借鉴,温州人的商机意识值得我们学习。作为中国新时代商帮的典型,基于温州商帮30年的形成与发展的经验,可以为中国未来社会企业家群体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从整体上提高中国企业家个人和群体的素质,从而逐步打造出适应国际竞争、勇于创新、善于成功的中国新商帮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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