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幽默谈吐-文人幽默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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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亦快哉”

    在大街上如果遇到有人把果皮纸屑乃至甘蔗渣胡乱丢在地上,心情自然是很不快的。关心社区的文人,少不得对此发一点议论。一般地说,总是以正面表示谴责的为多。比如有作家就写过:在一条非常干净的马路上,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孩,居然把甘蔗渣吐在地上,我前去劝说,那个小孩不但不知羞惭,反而随即又往地上吐了一口。

    用这样抒情的方法只能引起读者的悲哀。如果所有的作家都是这样,读者也许会觉得单调。

    幽默作家则不然。梁实秋先生就模仿金圣叹批注《西厢记·拷红》一折,一连写了十几个“不亦快哉”。其中有写到地上的甘蔗渣的。不过梁实秋先生不是去批评世人的不知清洁,而是转而作自我嘲讽。

    他在《来台以后十二大快事》中说自己:于烈日之下,口干舌燥,遂于路旁小摊之上,随手购得甘蔗一支,随嚼随吐,既可立解口渴,又可为扫地者创造就业机会。不亦快哉!……

    这是用自嘲的方法来讽世,比之正面批评有别开生面之效。

    幽默之用,与抒情之不同,于此可见一斑。

    刻薄而又忠厚

    如果只读钱钟书先生的散文和小说,就会留下一个印象:钱钟书先生的幽默往往是非常尖刻的。尤其是对于知识分子同辈、同行,他的幽默锋芒毕露。他非常藐视那种缺乏才气而又装腔作势的文学批评家。明明没有什么艺术感觉,却偏偏要当文学批评家,对此他饥讽道:这好像是后宫的太监,虽然有很多机会却没有能力。

    诸如此类的进攻很强的幽默,在他的小说和散文中比比皆是;他很少像林语堂、梁实秋、贾平凹那样自我调侃。

    有时就难免让人联想到:钱先生在日常生活中,想必是比较尖酸的。但是近来读了一些他的文章和关于他的一些资料又使我感到:钱钟书先生在文章中和在生活中不大相同,在日常生活中,倒是很善于自我调侃的。比如,他访问美国归来,送给老友一支烟斗,说:

    “我向来不吸烟。这次,好比阉官为皇上选宫女,不知合用否?”

    在日本一所大学演讲,他说自己是个日语的文盲,而日本则是汉学的宝库。来到日本就像一个穷光蛋,既不懂得开箱的密码,又没有带撬门的工具,瞪着个大眼看着保险柜。好在无知是勇气的源泉,只能信口开河了。这样的自我调侃,就把钱先生秉性中忠厚的一面显示出来了。

    不避粗野的黑色幽默

    王小波有一首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走在天上

    走在寂静里

    而阴茎却挂下来

    难得的是,他的妻子对这里表面上有点粗野的用词却十分欣赏,对之赞不绝口。

    这可能是因为,虽然只有两句,却既有哲理意味,又充满了幽默感。首先从思想上来说,这里的深刻性在于揭示了一种矛盾:人不管怎么充满了崇高的思想(哪怕是走在天上),但总是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人总还是人,是一种动物;不可否认的是:凡是男性都有千方百计地掩盖起来的部件。这个部件的姿态并不是很崇高的。这就直率地揭示了人性与动物性、精神追求与本能无法解脱的永恒矛盾。另一方面,这里又有很强的幽默感。主要产生于大雅的哲理和大俗的生理之间不伦不类的错位,虽然用了很不雅的词语,但却没有庸俗之感,也没有很明显的进攻性。这还得力于,这里包含着很明显的自我调侃的色彩。他调侃的是自己。

    张爱玲的散文中有句著名的话:

    “人生是一袭华丽的锦袍,却长满了蚤子。”

    这同样很深刻,但是却不幽默。除了煞风景的对比不如王小波强烈以外,还因为讽喻的是大家,包括读者,而不仅仅限于自嘲。

    选美的喜剧

    哲理的庄重与幽默的游戏性质是互不相容的。

    要幽默就要从现实情境中解放出来,把所要讽喻的对象推向荒谬绝伦的境地。这是需要一点魄力的。

    老讽刺诗人刘征的《选美记趣》表现了这样的魄力:

    管领春光的东皇,传旨要在百花中选出最美的皇后。具体管事的花神却愁眉苦脸,说是不论选上哪一种花,都会引起无法解决的争端。既然不能把每一种花都选为皇后,还不如干脆一个也不评。

    遭到东皇斥责以后,花神汇报新的结果:蒺藜当选为花后。理由是因为它有刺,只有它当选才没有人敢闹事。

    东皇重申不能把选美变成选丑。最后花神汇报:最佳候选者是太湖石。理由却是因为它不是花,才最为超脱。世界上全部复杂的矛盾一点不沾,而且它还是女娲的后代。

    东皇大怒,立即将花神的职务撤了。花神不但不感到痛苦,反而如释重负。而东皇却因此而为找不到负责选美的管事人员而大伤脑筋。

    越是导向通常价值的反面,越是在逻辑上荒诞、离奇,才越有幽默的深度。

    苦涩的微笑

    有时候,微笑不一定是愉快的,而是无可奈何的,甚至是痛苦的。这往往出现在比较高级的文学作品中。这可称为黑色幽默。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在中国产生了影响之后,已经出现了不少类似的无可奈何的黑色幽默小说。

    《长春》1999年第一期上著名作家莫言的《祖母的门牙》就是一例:

    我的祖母指使、威逼父亲殴打了才过门三天的母亲,由此奠定了祖母和,父亲长期联手毫无道理地欺侮母亲的惯例。这种没有道理的惯例,成了谁也不能不接受的现实,也就成了最不可动摇的传统。等到祖母老了,母亲终于忍无可忍,挥拳打落了祖母的门牙,祖母的威风随之被一扫而空。

    奇怪的是祖母在99岁高龄之时,又毫无道理地长出了两颗小门牙。这使得祖母又神气起来。十分尴尬的母亲终于又毫无道理地用老虎钳子拔掉了祖母的门牙,并且毫无道理地陪伴着祖母发出难分难舍的哭声。

    莫言向我们显示的是: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无意识中的丑陋的劣根性。人与人之间(不仅是婆婆和儿媳)的仇恨来自毫无道理的传统,你先是非接受不可,后来身不由己为之摆布,最后成为它的帮凶。读这样的作品,你不能不微笑,又不能不感到无可奈何的苦涩。

    恐怖的笑

    余华在小说《河边的故事》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疯子在河边杀了收养他的孤独的老太太,还把人头放在坟堆上。这使所有在此前后到过河边的人,都因为害怕受到怀疑而感到恐怖起来。一个女人因为逃离现场时发夹丢在那里而恐怖,另一个人因为去现场散过步而恐怖。而他在现场看到的一个钓鱼的人,因为害怕受到怀疑而在恐怖中等待。公安人员找他谈话以后,竟然自杀了。这个自杀的人,被推断为凶手。

    后来证明是疯子作的案,但是法律拿疯子无可奈何。不久以后,疯子又以同样的方法杀死了另一个人,结果是疯子被送到了疯人院。但是,终于又被送回来。不久他又用同样残酷的方法杀死了一个人。

    负责办案的刑警队长就开枪把他打死了。

    局长和他的妻子为了给他开脱,就劝诱他在精神病医生面前语无伦次,作疯傻状。

    他拒绝配合,但是医生反复纠缠,他由于发火而故意胡言乱语。局长和妻子本以为这样可以开脱他的法律责任而大喜,但是医生却宣布,把他关进了疯人院。

    这非常可笑,然而又非常可怕。

    这应该属于黑色幽默。

    深邃的幽默

    在我自己的一些有关幽默的文章中,尤其是在一些关于口语交往的文章中,常常不由自主地把戏谑性幽默,也就是调保,当做了幽默的全部。其实这不全面,幽默有调侃的一面,也有非常严峻的一面。这个观念我早就有了,但是却没有找到很恰当的理论概括。

    最近看到诗人韩东写的一篇短文《朋友》,觉得可以比较简明地讲清楚了。韩东在文章中说:

    “到邻居家串门,最怕邻人把孩子叫来当面背诵‘锄禾日当午’,以此来证明孩子的不凡。锄禾之后,再弹几下电子琴,让我明白这孩子除了有文学造诣,还是音乐天才。我脸上雕刻出一种长者的笑,心里在想这孩子长大后如何经受艰难人生。也许为了长工资给工友打小报告,也许为了跻身什么排行榜,就和评委上床……”

    这样的幽默看似戏谑,但是却很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家长望子成龙的危机。这种幽默很严峻,很不轻松,对于望子成龙的倾向所隐藏的人格和道德危机,揭示得很是尖锐。

    但是,这还不是韩东幽默的全貌,他接下去说,他和他儿子做朋友,希望儿子当邮电局长。因为,他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是韩东,而发表作品的名字是韩冬。每逢有稿费来,收款人都是韩冬,而他拿着以韩东为名的身份证就常常领不到。邮电局工作人员好认死理,弄得一趟一趟地跑,自己麻烦,单位证明麻烦,邮电局工作人员也麻烦。

    盼望自己的儿子当上邮电局长,便可以省掉许多个人的麻烦。严峻的幽默又转化为戏谑。

    这明显是虚拟的,不可能的,不但是对于邮电局的调侃,也是对自己的调侃,这样使幽默的内涵就更丰富了。

    鲁迅与林语堂的幽默

    鲁迅是幽默大师,林语堂也是幽默大师,但却在幽默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甚至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鲁迅也并不笼统反对幽默,相反,在20世纪20年代,他还称赞过林语堂把西文的Humour翻译成“幽默”。

    他和林语堂一样,主张幽默应与严肃的同情心相联系,而不应一味把人生当做儿戏。

    但是鲁迅警惕着幽默变成滑稽,而滑稽是不严肃的,他说:幽默一旦被滥用了,就可能“潜伏着危机,正如军人自称佛子,高官忽挂念珠,佛法就要涅槃一样,倘若油滑、轻薄、猥亵都蒙‘幽默’之号,则恰如话剧变成文明戏,好端端的严肃艺术就变成了无聊的滑稽了。”

    鲁迅是一个社会批判者,他要用幽默来进行社会批判,所以他的幽默往往与讽刺相联系。他十分警惕幽默变成油滑,把社会矛盾掩盖起来。所以他说过“我不爱幽默”,而且说中国人没有幽默感,幽默是西方人的事,他担心幽默“将屠户的凶残,化为大家的一笑,收场大吉。”

    而林语堂是一个向于纯艺术追求的文学家,他觉得幽默的要义是用来调和人生紧张的对峙,故他公然声言,幽默最好不要变成讽刺,即使是社会人生讽刺也要超越具体的社会内容,不要太激烈,不要造成紧张的对抗,让对抗缓和,让冷嘲变成幽默。

    鲁迅是强调幽默的社会批判性,而林语堂却强调幽默的人生怡养性。前者是严峻的战斗,后者是温和的戏谑。其实是幽默社会和人生效应的两面,可谓遥遥相对、息息相通。

    思路灵活

    要幽默得起来,就要善于“多向思维”,不能满足于现成的思路,现成的结论。比如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这句话被反复引用,已经变成天经地义的真理了。如果要讲一些一本正经的话,毫无保留地引用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幽默起来就不能这样老实了。

    要设法把这种现成的、被普遍认同的道理,弄得歪一点,甚至反过来,才可能有一点幽默感。

    美国华人作家吴瑶玲的散文很幽默。他常常在这类问题上做文章。他把这句话改成: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另外一个女人。”

    字面上变化不大,可是在内涵上却是反讽丈夫的不忠了。这就是思路转移的妙处。

    另一个华人文学家周腓力又从另外一条思路上把这句话重新说了一下: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差一点让他失败的女人。”

    这就是对太太的批评了。

    吴瑶玲还举出另外一种说法: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女人不断地告诉他,还有比他更成功的男人。”

    这句话的矛头就是指向厉害的太太了。

    反语的分寸

    反语,尤其是违背现场事实的反语,很容易产生幽默的效果。但是由于反差尖锐,分寸却是不好掌握的。无伤大雅的事,即使反差再大,也不要紧,但双方都很认真的事,用反语分量就可能变得很重了。

    在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方鸿渐和他所爱的唐晓芙之间发生了误会,方鸿渐解释说他是“闹着玩的”。唐晓芙立刻插进来一句反语: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都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些笨蛋,把开的玩笑都看得很认真。”

    唐小姐把自己称做笨蛋,这是与事实相反的。这种反差也就是所说的反语。反语的特点不是一般的不一致,而是在两个极端上的不一致,因而进攻性十分强烈。

    有一种反语是用来自我调侃的。其中包含着友好的意味。明明一个近来发胖的女士走过来,她对你这样说:“近来我越发变得苗条了。”这种反语不太尖锐,因为其中没有太强的进攻性锋芒。

    而唐晓芙的这句话,虽然说表面上是骂自己,而在现场的语境下是把方鸿渐的歉意顶回去。这样的自称“笨蛋”就很尖刻了。在朋友中间运用反语的时候,最忌锋芒毕露。

    反语与无理淮断

    鲁迅先生曾经自述,说他的杂文“好用反语”,这是千真万确的。鲁迅先生杂文的反语,往往比较尖锐。例如在《记念刘和珍君》中的“中国军人屠戮妇婴的伟绩”,明明是罪恶,而说成“伟绩”,这样鲜明的反语不胜枚举。最精彩的是《论辩的灵魂》中这样一段话:

    “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说中国人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若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因此你也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所以你就是卖国贼。”

    这是一组推理,但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绝对主观武断,给人以非常可怕的罪名。

    表面上的层层推断和实际上的语无伦次之间构成了鲜明的对照。其荒谬和正常的理性形成强烈的反差。

    实际上,对于这种逻辑的使用者已经不是一般的幽默,一般的幽默是友好的,而这种反语中包含着无情,已经没有任何调侃的意味在内。因而这已经是讽刺,或者叫进攻性很强的硬幽默。

    黄永玉的广告词

    中国文人有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拿作品卖钱是不光彩的。在改革开放以前,羞于讲价,到了新时期,仍然有人不了解世情,以向画家索画为荣,而不知此乃无条件剥夺画家之劳动。许多画家不好意思讲价钱,有些勇敢的就干脆来一点文字上的幽默。著名画家黄永玉是这样写的:

    “一,热烈欢迎各界男女老少光临舍下订购字画。保证态度和蔼可亲,服务周到。二,价格合理,老少、城乡、洋人、土人不欺,无论题材尺寸,均能满足供应,务必令君开心而来,乘兴而返。”

    这里的幽默感主要来自于幽默学上的戏仿。仿的是旧式商店贴在门口的广告语。以艺术家的身份写这样的广告语,便有某种反讽的意味。接下去是:

    “书画一律现金交易……铁价无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纠缠讲价,即时照原价加一倍。再讲价者放恶狗咬之,恶脸恶语相向,驱逐出境。”

    这一段更为幽默,其奥妙在于摆出了利欲熏心、盛气凌人的姿态,好像是邪恶到了极点,但是由于高度夸张,达到了超现实境界,心照不宣地传达了开玩笑的意味。好处在于戏谑性和严肃性的交织。

    在这样的幽默中,商业广告的实用性被幽默的艺术性压倒了。读起来就和读冷冰冰的广告不同了。

    李敖的“不亦快哉”

    金圣叹在《西厢记·拷红》的批注中曾经一口气写了十三个“不亦快哉”,在台湾先后有林语堂、梁实秋、李敖写了以“不亦快哉”为题的散文。李敖还不止一次地写这个题目。李敖的特点是以玩世的姿态写他的愤世之情。试举一二为例:

    “得天下之蠢材而骂之,不亦快哉!”

    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论首从,从国民党的老蒋到民进党的小政客、小瘪三,都聚而歼之,不亦快哉!

    在浴盆里泡热水,不用手指而用脚趾开水龙头,不亦快哉!

    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你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以快速放领袖万岁歌,以慢速放蒋经国演讲电影,笑不可抑,不亦快哉!

    看淫书入迷,看债主入土,看丑八怪入选,看通缉犯入境,不亦快哉!

    “拆穿柏杨,指其忘恩负义,且为‘丑陋的中国人’,不亦快哉!”

    李敖的幽默和柏杨有一点相同,那就是不怕丑、不怕赖。故意把自己写得很不堪(看淫书)、很顽劣(以快速和慢速放影碟)、很无聊(和小狗咬来咬去)、很散漫(用脚趾开水龙头)。然而就是在这种无聊和顽皮中,显示了他在政治上和学术上的原则性和坚定性,以自己的极其藐视世俗的姿态而自豪。

    他的幽默属于亦庄亦谐的风格,以极庄极谐的反衬为特点。

    戏仿和幽默

    王蒙在《黄杨树根之死》中描写一个主人公,有一段这样的话:

    “幸好,谢天谢地,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治好了他从娘胎里带来的文学爱好癖病。当他把他最喜欢的《家》、《骆驼样子》连同《责族之家》、《樱桃园》……投到火焰里的时候,他觉得他确实是获得了精神的大解脱、大解放。大风起兮云飞扬,大火起兮书烧光,无牵挂兮游四方,滚你文学的蛋兮……咚咚,锵!”

    这里的幽默来自何方?主要来自戏仿(或者叫戏拟)。这里最生动的句子是游戏性模仿楚辞体,特别令人联想起汉高祖做了皇帝以后归故乡时吟唱的: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从句式来说,几乎是同样的,但是从内容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不但不相及而且错位感甚为强烈。

    一个是帝王对于守卫疆土、统一国家的深沉忧虑,一个是小知识分子对于自己爱好的欲罢不能和无可奈何。一方面是庄严的诗歌,一方面是游戏的语言,甚至是难登大雅之堂的骂人的话:“滚蛋”,还有戏曲锣鼓声“咚咚,锵”,更加强化了话语的游戏性。

    由于这二者的错位而构成了不伦不类的怪异感,所以正是从这样的反差或者对比中产生的了幽默感。

    幽格非一默

    格非是先锋小说作家,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就相当引人注目。和一般先锋小说作家不同,他比较内向,在一批张扬甚至乖张的先锋作家中,他表现出少有的诚恳和质朴,在他的情节被瓦解得支离破碎的小说中渗透着生存哲学的沉思。只有在看足球的时候,他作为年轻人的任性和顽皮才流露出来。要调侃这样的作家是很困难的。

    他的一个密友也是一个球迷。这个球迷在一次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居然从成都跑到北京,住在他家里和他一起一面过瘾地看球赛,一面神聊海侃。

    格非的妻子是个非常爱整洁的女士。这位朋友形容她的卫生标准是:出了汗就得洗澡,一天至少得洗三次;地板要拖得比狗舔得还要干净,光脚踩上去,不能感到发黏。

    每逢他太太快回来的时候,格非就和这位朋友拿着拖把加紧劳动,等到她一走,他们就如释重负地回到电视机前为各个球队的命运担忧。

    据这位朋友说,格非的足球水平非常高,他能猜中欧美的著名教练排兵布阵的招数,指出意大利和巴西互罚点球时,意大利队教练在排兵布阵上所犯的致命错误。如果不是这个错误,就是意大利队而不是巴西队获得世界冠军了。

    接下去这位朋友这样说:“这样看来,意大利队之所以没有获得世界冠军,就是因为没有按着格非的指示办事。”

    这一笔真是太神了。轻而易举地用了一手导致荒谬的办法,就把读者的想象带到了一种任性、纵情自由的境界,其幽默的品位被提高了几个档次。

    杂乱无章之乐

    作文要有条理,这是从小学时代老师就反复要求的。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说文章可以写得杂乱无章的。但是幽默文章却能以杂乱无章取胜。以台湾诗人管管的《自题小传》为例:

    “本名管运龙,中国人、山东人、胶州人、青岛人、台北人。写诗46年,喝酒47年零23天,戒烟10年至今。骂人60多年,唱大戏49年,看女人59年,吃大蒜56年零10天,好友一大堆,仇人3个半。出诗集2册、散文4本,电影演了10多部。也得过奖,也挨过骂,统统不管。至今牙齿少了4颗,有痔1门,香港脚2只。爱睡懒觉,爱说粗话,爱穿奇装异服,爱裸体,爱拉野屎,爱艺术,爱害羞,爱禅。传说我是云南白族人,又说是满洲人,很想当贵族,又怕不好玩。”

    对于自传,不言而喻的共识是尽可能把自己最堂皇的事情写进去,可是管管在这里,堂皇的事情固然有之,如出版诗集之类,但是不正经的事、难登大雅之堂的事也杂七杂八地写了一大堆,不正经的文字,构成了与预期(常规)的不和谐,显得可笑;但也表现出了作者的天真、豁达。

    这二者结合起来就成了幽默,关键在于自由中表现了真诚。

    艾青幽默

    在诗里,艾青是一个非常温情的人,可是在生活里却不同,他的日常谈吐中充满了机智和幽默。这一点和舒婷有一点相像。舒婷在诗中柔情似水,但是在生活中嘴巴极其尖刻。

    不同的是,舒婷的幽默以戏谑性的调皮为主,而艾青的幽默则时时透露出讽刺。

    早在1978年,中国作家协会在浩劫以后第一次恢复活动,组织代表团到鞍山和大庆去访问。艾青那时还是个“摘帽右派”,只是一个普通团员。在一个关于诗歌的座谈会上,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与会者。请他发言,他说:“我这个人,是一面鼓,只要针一刺,就会‘噗’的一声‘出气’”。

    他幽默的话语中很硬的进攻性,使会议的组织者颇为尴尬。

    随着他境遇的改善,他的幽默就不再那么尖酸了。一个年轻的诗人问到他对毛泽东的评价,他对毛主席大大地赞扬了一番。正在一旁的夫人高瑛说,艾青打成右派以后,九死一生还说毛主席的好话。

    艾青说,评价一个历史伟人不应该从个人恩怨出发。他对妻子说:“高瑛啊,你这么胖,就是因为你肚子里个人的恩怨积压得太多。”

    他这种幽默中虽然有批评高瑛的锋芒,但是用了幽默术中的歪曲因果的办法,带着明显的虚幻性,是以软性为主的,所以并不伤人。

    莫言戏写李白

    李白是个大诗人。文学史上有了李白自然有说不完的好处,但是,不管什么好事都可能变成坏事。李白纵使可以上天揽月,也逃不了一条规律的约束,这就是,一提起李白,人们的感情和趣味就不由自主地进人了同一个模式:他是天才,遭到了当时混乱腐败官僚体制的迫害,他只能求仙问道,潇洒一番,等等。赞美和景仰几乎成了所有写李白的硕士、博士论文中的基本出发点。

    但是,莫言却不这样,他用戏谑的眼光来看待李白:他年轻时醉心仕途,说难听点,就是个官迷。而人一旦迷上了当官,就潇洒不起来了。想当官的人,就得摧眉折腰,就得不要脸,这个问题一点也没得商量。李白写了吹捧皇帝小老婆的诗,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这样肉麻的奉承,想捞个官当当,可惜的是皇帝不买他的账。只赐他一个翰林供奉,闲人一个。于是他沉浸到酒乡里去了,装疯卖傻,借酒消愁,弄假成真,染上了酗酒的坏毛病,成了不折不扣的酒鬼。由此也就进入了潇洒的境界。那些伟大的诗篇也就写出来了。

    这样的文风有一点幽默感。原因在于他不是用华美的语言来赞美李白,而是用市井小民的感觉和口语来表现李白,把他写得不怎么样。这样的李白和通常在学术论文中的李白就形成了反差,这种反差越是大,幽默感就越是强烈。

    从幽默上升到诗意

    美国是全世界的超级幽默大国。但是这不等于说,中国人就在任何场合都不可能发挥出里根那样的幽默和创造出里根式的欢乐氛围来。幽默是一种即兴创造,在实际生活中也并不神秘,有时并不需要特别的才气,只要心态自然,就可以与幽默不期而遇。

    有一个并不著名的诗人莫非,应邀到首都师大中文系演讲。诗人讲到自己的诗作时,准备朗诵一段,但是,正好诗稿在听众那里传阅,诗人便走下台去拿,不料从台下回到讲台的时候,趔趄了一下,跌倒了,听众哄堂大笑。

    笑声虽然是友好的,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是一般人,毕竟免不了有点尴尬。但对于富有幽默感的诗人来说,却能化尴尬为幽默,不失时机地把会场气氛调动起来。

    诗人在台阶上稳住身子以后,转向听众说:

    “你们看,上升一个台阶是多么不容易。生活是这样,诗歌也是这样。”

    台下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此时诗人还在台阶上,接着又说:

    “一次成功不了,不要紧,再努力一下。”

    说着诗人装作用力的样子走上了讲台。这样的幽默之所以值得称道,就是因为他不但摆脱了尴尬,而且把尴尬上升为机智和幽默,从而又上升到诗意。

    刘半农的戏文

    刘半农是个学者,在五四时期是个勇猛的闯将。其批判传统文化的文章,均以严峻见长,间或抒情,幽默感则非其所长。然而在朋友交往和日常生活中,往往也有幽默之时。有一次周作人写信向他借俄国小说和瑞典戏剧,他的回信竟是一篇戏文。做成奏册的样子,信封上写:“昭代名伶院本”。其所写戏文如下:

    “(生)方六爷(周作人)啊,方六爷啊,(唱西皮慢板)你所要,借的书,我今奉上。这其间,一本是,俄国文章。那一本,瑞典国,小摊黄(按:江南称地方戏曲为摊黄)。只恨我,有了它,一直保藏。都未曾,打开来,看个端详。(白)如今你,提到它,(唱)不由得,小半农,眼泪汪汪。(白)咳,半农呀,半农呀,你真不用功也。(唱)但愿你,将它去,莫辜负了它。拜一拜,手儿呵,你就借去了吧。”

    这在幽默学上属于戏仿,也就是形式上的模拟。明明是平常讲话,偏偏要模仿京戏中那种三三四的叙述调子。这种调子的一步三摇、拖泥带水的节奏、腔调和现实生活中对话的简洁形成对照,谐趣由此而生。

    两种自嘲

    幽默之道与抒情不同,行情往往免不了要美化自己和环境,而幽默则不一定,常常不惜作某种程度的“丑化”。

    幽默有自嘲之法,自嘲就是自我“丑化”。鲁迅的诗曰: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破帽遮颜过闹市,偏舟载酒泛中流。”

    甚至还有:

    “躲入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

    这样的句子把自己说得好像在逆境中很消极的样子,似乎与鲁迅的战斗精神不相符合。这是因为,鲁迅在这里用的是反语。

    周作人也有过自嘲诗,最著名的有两首《五十自寿》

    前世出家今在家,

    不将袍子换袈裟。

    街头终日听谈鬼,

    窗下通年学画蛇。

    老去无端玩古董,

    闲来随分种胡麻。

    旁人若问其中意,

    请到寒斋吃苦茶。

    另一首:

    半是儒家半释家,

    光头更不着袈裟。

    终年意趣窗前草,

    外道生涯洞里蛇。

    徒羡低头咬大蒜,

    未妨拍桌拾芝麻。

    谈狐说鬼寻常事,

    只欠工夫喝苦茶。

    表面上看,二者似乎甚为相像,仔细玩味一番,可以看出,鲁迅主要用了反语来自嘲,实际上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对抗。所以才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冷峻中带着尖锐的格言式的警句。

    而周作人虽然不能说没有不满,但是消极玩世的意味压倒了一切。二者毕竟不能相提并论。不过在以口语来写古典诗歌,而且是格律很严谨的律诗,一点没有扭曲口语的语义和语法,达到如此自然的程度,则是中国律诗史上很罕见的经典之作。

    不怕丑的幽默

    幽默中的自嘲格,其基本精神是通过对自己的嘲弄、调侃来达到两个目的:第一和读者缩短心理距离;第二,坦然表现自己胸怀的宽广。凡有幽默感的人,到一定时刻都善于自嘲。林语堂、梁实秋、王了一、贾平凹、孙犁,乃至在日常生活中的钱钟书(不是在散文或者小说中的),都善于自嘲。

    这些中国的幽默大家,大都是中国的著名学者,他们的自嘲都比较高雅。表面上是把自己贬低了,实际上是在显示着自己的睿智和胸襟宽广。越是自嘲,越是显得自己豁达大度,心智不同凡响。

    例如贾平凹在《说话》中很坦然地描写自己不会讲普通话,便自我调侃自己:连毛主席都讲不好普通话,我不会,有什么关系。还说,普通话,就是普通人讲的话嘛。更为精彩的是,他说自己不会说普通话,但是会用家乡话骂人,骂得很畅美。不会说普通话,就不去见领导、见女人。

    这样的自我调侃,妙在把自我安慰、自鸣得意、自我嘲弄结合在一起。一般的自嘲和抒情的美化、诗化相反,多多少少有点丑化,可把自己写得处境尴尬、水平不高,甚至相貌丑陋,不过很少有人把自己写得在行为上近乎恶的。

    柏杨自嘲的特点是不限于一般地贬低自己,而是有点不怕丑甚至不怕恶?

    他在一篇文章中说,由于苦于别人借了他的书不还,便不但要组织一个“死不借书大联盟”,而且还要冲到一个借了他的书不还的朋友家里去,在“人赃俱获”之后,再把人家的一只名牌打火机顺手拿走。并且扬言,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可能还要偷走人家的金手表。

    他还自称为“老泼皮”,足以表现其自嘲到了不怕丑、甚至不怕恶的程度。这样大幅度拉开了善与恶的错位幅度,更加表现了他的率真的美。

    大言不惭

    幽默不但有自嘲,而且有自夸;自夸的表现形式与自嘲相反。自嘲是自我贬低,自夸是自我颂扬。其实,二者在根本精神上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构成显而易见的荒谬,都是心照不宣的虚拟。差不多所有的幽默作家都善于作自我贬低来构成幽默感,而作自我颂扬者少。也许是中国人谦谦君子的传统观念太强大,中国的幽默家,很少以自夸见长的。

    在自夸方面,台湾作家李敖可算是一个例外。此人是一个怪杰。他不但在思想上有特点,特立独行,敢于反潮流,真正是一个硬汉,而且在文字上也敢作惊人之语。

    他说过,五百年来,中国的文章,第一是李敖,第二是李敖,第三还是李敖。这是不是幽默的自夸呢?是不是故作大言呢?似乎是,又似乎不是。

    他说得有点过分认真了。以至许多人以为他是自吹。但是我却以为他是二者皆有之。

    李敖之所以弄得读者摸不着头脑,弄不清他究竟是自嘲还是自夸,这是因为他向来说话都有些夸张,有时是很认真的夸张,有时是故作玄虚的夸张。在别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荒谬,而他却是一本正经,这样就造成了读者的狐疑。这样朦胧的“幽默”也能达到沟通心灵的效果。不过,这是李敖,读者对他已经有了了解,换了别人就不大一样了。

    林语堂上课

    林语堂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课的时候,已经是知名教授了。头一天,学生们免不了诚惶诚恐地等着。

    好容易把他给等来了。只见他皮包鼓鼓的,学生们以为是讲义和资料,不料他不慌不忙地打开皮包却满满都是带壳的花生。他把花生当堂分送给学生。毕竟课堂有课堂庄严的氛围,又加上名教授的威望,学生们自然不敢轻易地享用,只是呆呆地望着他,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林先生终于开口了。他用简洁而流畅的英语,并不讲课文,却讲起了吃花生的妙诀:吃花生必须带壳,乐趣并不仅在吃花生米而且在剥壳。剥壳是一种期待,有了期待,趣味才会更浓。正等于诸位刚才期待我的到来一样。学生们笑了。

    林语堂话锋一转说:花生又名长生果,诸位吃了长生果定然更有“长性”,一来,更有“长性”等我,二来,学习更有“长性”,不会逃课,则我亦三生有幸。这时,课堂里笑得更为开怀了。

    从表面上看,林语堂不过是开玩笑,实质上,林语堂的目的就是要以幽默感来打破学生在名教授面前的拘谨,缓解气氛,缩短他们之间的心理距离。

    钱玄同的幽默

    钱玄同在北京师大中文系讲汉语音韵学,讲到开口音和闭口音的区别时,同学们不甚明白,请他举一个例子,他却说了一个故事:

    北京有个唱京韵大鼓的女艺人,相貌很是俊美,特别是一口洁白的牙齿,是她炫耀的资本。有一次,她因车子事故,掉了两颗门牙还得赴宴应酬,无奈只好坐在席上尽量避免开口。万不得已时答话也一概使用闭口音(也就是韵母发音嘴唇不张开的)。

    有人问她:“贵姓?”

    她就答:“姓伍。”

    再问:“家住哪里?”

    答:“保安府。”

    又问:“干什么工作?”

    答:“唱大鼓。”(以上韵母均为u,发音时是双唇闭合的)

    后来,她的牙齿修好了,再与人谈话的时候,唯恐人家看不见她漂亮的牙齿。发音就全用开口音。

    人问:“贵姓?”

    答曰:“姓李。”

    又问:“多大年纪?”

    答曰:“十七。”

    再问:“家在哪里?”

    答曰:“城西。”

    最后问:“干什么工作?”

    答曰:“唱戏。”(以上韵母均为i,发音时双唇是微微张开的)

    学生大笑。

    这给我一个启示,幽默感不但需要性情,而且需要学问,至少是熟能生巧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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