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初遇,追溯起来,还要到她出国之前。那一对乐观其成的家长,自顾自介绍两个孩子认识,却没有过多干涉他们的发展。如果说徐志摩是林徽因生命中一段挥之不去的深刻记忆,那么梁思成,则是她一生里对的那个人。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夜开星幕千万重,遍寻那人寻不见,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么长久的一段时光里,林徽因在遥远的彼岸,仿佛忘记了“梁思成”这个名字,而这个人也从未出现在她的人生里,充盈她的生命。直至归国,他们再度相见。她霍然之间这才发现,原来那才是她的Mr.Right。
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都是致力于改革的政界名流,他们两个亦是饱学之士,在中华文化的熏陶中成长,又汲取了海外的精粹,都是极有声望举足轻重的人物。若是能结成姻亲之好,自然是再好不过。然而,开明的家长们,并未将这层意思捅破,只是彼此心知肚明罢了。作为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身上毫无名流子弟的骄娇二气,反而是一位十分优秀的年轻人。他很早就考入了清华学堂留美预科班,这个预科班的学制是八年制,1922年,他即将毕业,这一年,他二十一岁;这一年,他重新见到了林徽因,当年那个灵气而秀雅的女孩子。
如今的她,出落得越发美好。乌发如染,眉眼如画,温婉静雅,令他忍不住要想起《诗经》里的句子: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他静静地凝视着她,而她抬眸,清澈如水的目光,潋滟出一泉芬芳。林徽因忽然明白,原来真的有一个瞬间,叫作“心动”。其实,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并不高大,也不英俊,可是心底就是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这个人能够令她获得幸福,就是这个人,将会是她一生的良人。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梁思成便是这样一位君子。他珍惜、爱重林徽因,给予她最大程度的空间。他和气、善良、诚恳、忠厚,跟他在一起时,林徽因感到无比的安心,仿佛一颗漂泊了太久的心,寻到了抵达的港湾,可以在其中静静沉睡,不用管外头雨大风黑。实际上,不只是林徽因喜欢他,林徽因的母亲看这位未来女婿,也是越看越喜欢。
林家在北京的寓所,是一座位于市中心的宅子。这里闹中取静,格调雅致,宽阔庭院里有一双参天的古树,郁郁葱葱,遮天的绿意,到了花开的时间,黄色的花朵夹杂在幽幽的叶子里,宛若盏盏星痕。推门眺望,还能望见北海公园的白塔,衬着蔚蓝的苍穹,真是风景无限好。林徽因和她的母亲住在这所宅子的一个小院落里,院落里植着一架紫藤,春风和暖时,会开出纷繁馥郁的紫藤花,簇簇拥拥,仿佛一道流泉瀑布,煞是喜人。少女时的林徽因,时常坐在紫藤花下,阳光漏过树叶和花朵,斑驳在她纤细的指间,一时间,像是手中落满了金色的流沙。透过花叶,笑容温和的年轻人推门而来,这时候母亲便会微笑起来,张罗着让厨子拿出看家本领,做一桌好菜。
花开放的时间里,林徽因和梁思成并肩坐在花架下,任由飘零的花瓣落了一肩。相似的家庭背景,相似的性情,使得这对年轻人永远有说不完的话。他们从未对彼此感到过陌生,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的老朋友,默契十足,这默契里,又有几分油然而生的欢喜。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彼此就能心领神会,这样的灵犀,并不是与谁都可以获取的。何况,梁思成爱好那样广泛,跟他在一起,永远都不会感到乏味。
他热爱音乐,小提琴、钢琴都可以信手拈来;他还是校歌咏队的队长;他也喜欢美术,是美术社的中流砥柱,也当过校刊的美术编辑;当然,他的运动细胞也十分出色,会踢足球,跳高和体操都是一流。由于他的父亲梁启超本身就是中西皆通之人,在梁启超的培养下,梁思成亦是饱学多才。他的国学相当优秀,西学也出类拔萃。还在学校的时候,他就已和几位同学一起合译了威尔斯的《世界史大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个年轻人很早就知道,自己未来的妻子将会是林徽因。那是两家订下的婚约,虽然家长并不干涉他们的感情发展,但并不意味着这桩婚约将会被遗忘。
没有重遇林徽因之前,他曾猜想,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呢?多年前的匆匆一瞥,已在他心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游学归来的她,一定会是更美好的女子吧。他的猜想没有错,甚至,比他所能想象的还更美好。她是那样灵秀、剔透、柔润和洁白,抖一抖衣袖,仿佛都可以撒下珍珠的光彩。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林徽因更加成为他心中珍之重之的人,这个女孩子,竟然是如此优秀。他见过许多外表美丽却缺乏内涵的女孩子,他生怕他的未婚妻也会是这样的人。但林徽因不是,她温柔、雅致、有思想、有一颗敏感细腻诗意的心。了解越深,他就越想将她好好珍藏在心上,温存呵护,长久地陪伴在她的身侧。
所幸,他就是那个被上苍选中的幸运儿。家世、人品、地位,决定了他们的般配程度。但最重要的是,林徽因也如同梁思成喜欢她一样,喜欢着他。互相恋慕,愿意同时拉起对方的手,那才是决定爱情能否天长地久的最真诚的理由。而梁思成给予林徽因的爱情让她发觉,原来爱不是痛,不是受伤,不是夜深人静时的辗转和流泪,爱是温柔的,从容安静的,纵使平平淡淡也能令人品味出甜蜜的。她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欢乐。
这种欢乐,使她忘却了过去的阴影,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她想要将这份快乐传递出去,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林徽因沐浴在爱的海洋里,她的眉眼,她的心灵,她的灵魂,都因为这份爱更加纯粹与灿烂。真正的爱情就应该是如此:彼此尊重,彼此爱惜,为了彼此成为更美好的存在。
之于梁思成,莫不是如此。预科班毕业在即,梁思成面临着专业的选择,他问林徽因:“你以后想要学什么专业呢?”
那个清秀柔弱的姑娘眼里闪着动人的光辉,她笑着告诉他,自己以后想要选择“建筑”。梁思成有点儿吃惊,因为他还不能将那样一项职业同他心爱的姑娘联系起来。林徽因看出了他的惊疑,笑着补充说:“更准确地说,应该是Architecture 吧。”那是“建筑学”的意思,看来她的打算并不是一朝一夕间的冲动。
面对梁思成的不解,林徽因和他说起了这项理想的由来——那还是在欧洲的时候,那些浑然不同于中国建筑的房子、宫殿、教堂……大自然与人力的和睦相处,是那样美好。钟塔刺穿了云霄,雕像上浸透了晚霞,那是一只莫扎特的手,在世界的彼端,弹奏出的奇妙音符。说起那些的时候,林徽因的脸上,透出了一种极迷人的光彩,这令她神采飞扬,宛如驰骋在世界中心的公主——那是属于她的世界吧,或者是即将属于她的世界吧。
梁思成从未有一刻这样激动过,他是那样迫不及待地也想要去那个世界,和林徽因一起并肩而行,一起分享彼此的汗水、心血、失败、欢喜和荣耀,一切苦甘一同承担,一切喜悦共同品尝。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梦想啊!他几乎是瞬间就动了心。因为林徽因,梁思成最终选择了建筑学,后来,他成了建筑界的一方泰斗,地位显赫,他也曾谈起这段往事,坦然承认自己最初选择建筑业,正是因为林徽因,加上他也十分喜欢绘画,在激情和理智的共同驱使下,他选择建筑,并将其作为一生的事业。
再也没有比这更浪漫美丽的事情——爱情和事业,都可以一起行走,一起收获甜美的果实。林徽因选择了梁思成,也选择了建筑,那都是她少女时期纯净的梦想: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最初的抉择,成为最后的相伴,她的决定从未更改。这个自江南来的秀雅女子,也用她的一生,为这选择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恋歌·给你最暖的陪伴
都说天长地久的陪伴,才是最深情的告白。世事莫不是如此。花前月下的芬芳誓言,听得人心暖融,以为那样的告白,便是一生;可若是此后山水相隔,当初的铮铮誓言,该以什么来承载?最温暖实在的,不过是身侧的点点滴滴,虽然寻常如细水长流,却尽数是用爱汇成。陪伴在你身侧,听你小声抱怨,看你容颜逐渐斑驳,握着你的手却始终没有放开。或许在他面前,你不是众人眼中闪闪发光的宝石,你不用维持风度,不用为了保持美丽而往脸上涂抹七八层化妆品,你待自己的所有严苛和防备都全部卸下——因为你知道,不论你以怎样的脸孔出现,他都会长久地陪伴在你身边。
那样长久的陪伴时光,是林徽因对梁思成沉默的告白。她是婉约柔和的女子,不擅长将甜蜜的言语说出口,可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证明了她心的方向。
1923年,那是一个五月。春夏之交,在江南已有几分酷暑味道的时候,北方却还残存一些清爽,晨起出门,春风打在脸上时,还有许多凉意。那一日,梁思成带着同父异母的弟弟梁思永一同出门,他们骑着长姐梁思顺赠送的摩托车,前往长安街,去参加北京学生的示威游行。当时开车的是梁思成,梁思永则坐在后座。
谁都没有预料到,横祸突兀而来,便是发生在一瞬之间。在行驶出家门没多久,一辆小轿车便疾驰而来。梁氏兄弟躲避不及,被生生撞了上去。登时,后座的梁思永被撞飞出去好几米,而梁思成被摩托车压在下面,昏迷不醒。那是北洋军阀金永炎的小轿车,他是当时大总统黎元洪的心腹股肱,看到司机开车撞了人,竟然默不作声,扬长而去。过了半晌,梁思永才缓过神来,他一瘸一拐地过去看梁思成,却发现大哥已经不省人事。只是受了一点儿轻伤的梁思永吓得面色铁青,急忙跑回家里去叫人。
最先赶来的是梁家的门房老王,他急急把梁思成从摩托车下救出来,飞奔着送回了梁家。梁启超请来了医生,在为梁思成做了初步检查后,确诊为左腿骨折,幸好没有伤及腰椎。听到这个消息,梁启超松了一口气。在经过简单包扎后,梁思成被送往医院。
当时,梁思成根本无法动弹。被撞上的瞬间,他以为自己就此送命,没想到福大命大,竟然活了下来。只是浑身疼痛,想要说话都万分吃力。一向同他感情甚笃的梁思永也跟他一起住进了医院,他受伤并不严重,只是擦破了皮,又受到了惊吓。梁家担心,这才送进来做些检查。梁思永不过住了一周便顺利出院,梁思成却在医院中住了三个多月时间。
三个多月,说长不算长,说短不算短。足以从春天走到秋天,足以疗好一场伤,也足以忘却一些悲伤的事情。对于梁思成来说,这三个多月,若是放在之前,他一定觉得是那样难熬,近乎度日如年的艰难,但此刻,他却宁愿时光走得慢一点儿,再慢一点儿。那是因为之前的他孑然行走,并未品尝过爱情的甜美,而现在,他的身边已有了那样好的女子。
林徽因得知梁思成出事的消息,惊得面色惨白,她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刚巧梁思成动完手术醒来。她看见素日里健康的梁思成,那样苍白孱弱地躺在病床上,腿上打着厚厚的石膏,身上还有好多处伤口,顿时心里像被割了一刀一样,眼泪就那样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打湿了整张莲花般的素颜。倒是梁思成比她乐观,还笑着拉着她的手说:“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了。”
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了……我只是害怕再也看不见你。他不说自己的痛,也不抱怨和伤感,就这样淡淡却带着笑意的一句,却令林徽因哭得更加厉害了。其实这一回,梁思成的伤并不是那样简单,他的左腿复合型骨折,原来以为没有受伤的腰椎实际上也被挫伤。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院方就为他做了三次手术,更令人难过的是,由于当时医术的落后,院方一开始认为他的左腿无须手术,生生耽误了治疗。这次车祸,给梁思成留下了永远的伤痛,他的左腿从此比右腿短了一厘米,走路时便有微微跛足,还有脊椎的毛病,都成了伴随他一生的后遗症。
然而,善良的他,却始终没有在林徽因面前流露出过任何沮丧和悲伤。林徽因也懂得梁思成的良苦用心,她也并不戳破,只是每天一有空便来病房陪伴他,给他念报纸,给他削苹果,细心而周到。看到林徽因窈窕的身影,梁思成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虽然疼痛还是侵袭着他的身体。
梁启超长子梁思成出车祸的事情,由北京《晨报》报道了出来,报道严肃斥责了金永炎。迫于舆论的压力,金永炎在不久后来到医院探视了梁思成,并负担了所需的医药费。然而,这场车祸给梁思成留下的伤痛,却是多少金钱都不可弥补的。有时候,他痛得彻夜难眠,此时,唯有林徽因是他的止痛药。
他已能听出她的脚步声,轻轻的、柔柔的,像羽毛飘落,像雪花扑向大地,又轻盈得像是一个梦。她盈盈地落在他身旁,手里拿着一沓当日的报纸,还有几本画册,还不忘带来他最钟爱的冰镇杏仁酪。坐在他床沿,她柔声为他读起新闻,声音温暖柔和,像淅沥的雨滴,轻轻敲击在他心上,每到这时候,是他一日中最快乐的时候,夜间如影随形的痛,仿佛都被风拂散。为了转移梁思成的注意力,她跟他说起自己最喜欢的作品,英国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她想要将这个童话翻译成中文,这个想法由来已久。
对于翻译国外佳作,梁思成是有经验的。二人窝在病房里,讨论如何才能用中文将原著中的诗意和优美,翻译得更加美丽贴切。
《夜莺与玫瑰》是一首极美的童话诗:一个年轻人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面对年轻人炽热的追求,姑娘希望年轻人能为她摘取一朵红玫瑰,她就愿意和他跳一整夜的舞。然而他走遍了整个国家,却没有发现红玫瑰的踪迹,他瘫倒在草地上,泪如雨下。
栖息在森林深处的夜莺,目睹了年轻人的痛苦。它感慨爱情的神秘和伟大,也被年轻人深深打动,这只可爱的鸟儿决定为他寻找一朵玫瑰花。它飞过茫茫的海洋,飞过积雪的山巅,飞过大片大片的原野,找到了许多种玫瑰,却没有一朵是姑娘想要的红玫瑰。它历尽风险,终于找到了红玫瑰,却听红玫瑰说它因寒风侵蚀,已不可能再开花,除非夜莺用尖刺刺入心口,淌着血为它彻夜唱歌,当鲜血流下,就会成为红玫瑰的颜色。
夜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一朵爱情的红玫瑰。它最后的愿望,是希望那个年轻人去做一个真诚的情人,不要辜负爱情的珍贵。爱情的伟大,远远超乎了生命的存在。林徽因用极其美妙的语言,将这首童话诗译成中文,发表在《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上,那是她文学生涯的第一篇作品,这其中也有梁思成的功劳。
在林徽因的照顾陪伴下,梁思成的病情渐有起色,很快,他就能拄着拐杖下地行走。当时,有友人为他拍摄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梁思成拄着拐杖,腿上的石膏还没有卸下,他坐在椅子上,笑得满足而温暖。或许当时,林徽因就在镜头之外不远处的地方看着他,同样的笑意清浅。她每日都待在医院,自然清楚地知道梁思成的病情,她知道,大约梁思成这辈子都要留下来一些小毛病了。
林徽因不知道这在旁人眼中,会不会是否定他的一个理由。但是,在她心里,只是纯粹地感到幸运。只要他能够从死神手中活下来,就算是落下了终身残疾,也没什么打紧的。最重要的是,他还活着,能够聆听她的话语,她也可以触摸他的体温,两人相依相伴,携手同行。
这个忙碌的尘世,每一分钟都有那么多的错过,萍水相逢,短暂相聚后匆匆诀别。错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再是彼此的风景,所有的喜乐忧惧,从此别无干系。林徽因是多么庆幸,在经历了与死亡擦肩而过后,在茫茫人海里,她还能握紧梁思成的双手,还能听到他从容淡然的言语。她不追逐多么轰轰烈烈的时光,不渴望锦衣玉食珠光宝气的生活,不钟情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繁华,只要有一个人,长久地陪伴在身侧,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诗酒琴棋长做伴,这样生活下去,直至天荒地老,就足够美好。
欢歌·点点滴滴皆欢愉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或许,世界上最为捉摸不透的便是感情。春去秋来,燕去花开,流光点滴闪逝,总有那么些人,如过客一般,于漫长的生命里,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叩门和辞行,都不带走一片云彩;也总有些人,可以长久地停留,总是短暂一瞥,却如惊鸿,耀眼了整个人生。
无法预知究竟是谁,将在自己的生命中留下入木三分的痕迹;也无法揣测,究竟茫茫人海中谁会一生相依相伴;更无法料到,情之一路的尽头,是千回百转,抑或细水长流。不到最后时光,谁都看不见彼岸的风景。珍惜吧!珍惜时光中的转瞬即逝,珍惜每一个萍客的徘徊与告别,珍惜人生路上所有花木的美丽姿态,总有那样的一刻,生命因这些而圆满从容,笑意因这些而充实愉悦。
那个凝聚了山岚清灵的女子,如一掠而过的飞燕,滑过天际的时候,任何一个滑翔的瞬间,都焕发出了最动人的光彩——包括情,也包括她的人生。
毕业那年,她长成了一个更加秀美聪慧的女子。像一块琥珀,在时光的积聚和沉淀中,越发柔润晶莹。时间赋予了她更加镇静的心性,也带来了更加丰富温柔的内心。她剪去了一头长发,将秀发剪至耳后,刘海儿轻盈,发线流畅。那是时下女学生最流行的发型,于她身上,更显出一种清雅古典的韵味来。
林徽因也是在那一年,考取了半官费留美的资格。原本,梁思成会比她更早去美国留学,然而那场意外的车祸,延迟了这一计划。他不得不留下来,等待次年的机会。而他弟弟梁思永和同学们,都已远赴海外,幸好,父亲梁启超对他的要求并不因受伤住院而有所松懈。他时常会来医院,为梁思成补习国学,《论语》《孟子》《荀子》……梁思成的国学造诣深厚,很大程度是梁启超的严格要求打下的基础,这对他后来从事建筑业也有相当大的帮助,后来他也曾直言,自己所取得的成就,同父亲的“严苛”不无关系。
虽然错过了那年的留学,梁思成不得不滞留国内,不过,这也令两个年轻人的感情更加深厚。他们每天都待在一起,亲密无间。这对小情侣,显然已深深地坠入了爱河。这在信奉“自由恋爱”的年轻人眼中是情之所至,无可非议。然而,在一些长辈们的眼中,未免就有些不妥当了。
梁思成的母亲李蕙仙出身名门,是旧式大家闺秀,看到还未行订婚礼的小儿女如此亲密,却觉得实在是不合常理。而且,林徽因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行事洋化,与人交往不像中式的小姐们恭顺低眉,反而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在梁思成受伤住院期间,她一直毫不避嫌地照料他,在梁夫人看来,又是一处不妥。从前哪有这样的女孩子,虽然是有婚约的未婚夫妻,到底没有过了明面儿,放到从前,说个话都是要当着父母面的。
她的不满在梁启超心里,却又是另一种想法了。梁启超素来很是自豪,他以为自己在儿女的婚姻大事上那是相当成功的。长女梁思顺,就是经由当父亲的他介绍,同当时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总领事周希哲相识,继而相爱成婚的。由父母看中,再介绍给孩子们,他觉得这种方式既开明又不违常理。这种方式在长女身上的成功,令他信心倍增,而林徽因便是他为长子梁思成挑选的“最佳儿媳”。
如今这两个孩子感情日笃,梁启超又岂能不开怀呢?高兴的并不只梁启超,林家亦是感到十分欢喜。他们觉得,既然孩子们感情这样好,不如趁热打铁,给他们订婚,把婚事赶紧订下来。梁启超却觉得,林徽因和梁思成都还年轻,太早订婚会对他们的学业有所影响。不如等学业有所成之后再订婚也不迟。
最后,林徽因和梁思成还是尊重梁启超的意见,决定先立业再成家。直到1927年,他们在美国大学毕业后才结为夫妻。而在赴美留学之前,林徽因成为“新月社”的一员,尽管她自己并不认为曾加入这个文化圈,但事实上,她的文学之路是同新月社密不可分的。新月社的名字,取自泰戈尔诗集《新月集》。而徐志摩极喜欢“新月”这个意象,在他眼中,那虽然是非常柔弱的事物,却象征着无限的希望。新月社的发起,受到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北京的上流社会流行各种聚会,最初出现在金融界、政治界,渐渐扩大至知识界、文化界。一开始,新月社是由徐志摩、胡適等人发起成立的,并创办了《新月》杂志。后来,徐志摩和梁实秋等人在上海开了新月书店。那是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的事情了。由于同新月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通常林徽因也被视为新月社的一员。在陈梦家收编的《新月诗选》里,还收录了林徽因的《笑》《深夜里听乐声》等四首新诗。
新月社的聚会地点,选在北京石虎胡同七号。在这方充满文化和诗意的小天地里,却创造了一个大世界。这里布置得极其幽雅温馨,每到佳节自有庆祝活动。而平日的周末,也时常会举行茶话会,内容包括书画、诗歌、散文、小说……种种形式,不一而足,文化气氛格外浓厚,更是因此吸引了当时不少名流,不仅是文化界,还辐射至金融、政治等领域,丁文江、林语堂、余上沅、凌叔华等人,都是这座宅子的常客。
1924年,泰戈尔访华至北京,是中国文化界的一件大事。主要负责接待的便是徐志摩,而林徽因和梁思成也是接待人员。为了表示对泰戈尔的欢迎,新月社特意排演了泰戈尔的诗剧《齐德拉》。这部诗剧出自印度史诗《摩诃婆多罗》:一位生得并不美貌的公主,自小被国王和王后作为男孩子教养,然而,爱情的力量令她萌发了作为女子的本能,她爱上了邻国的王子,为了让王子对自己一见钟情,她向爱神祈求美丽的容貌,爱神答应了她的请求,给予了她一年的美貌。王子果然爱上了变美后的公主,他们结为夫妇。然而,婚后不久,王子却告诉她,自己真正爱着的,是那位其貌不扬的公主。最后,美貌被爱神收回,公主在王子面前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容颜。
当时,林徽因饰演了剧中的公主,张歆海饰演王子,徐志摩则扮演了爱神,舞台设计则由梁思成负责。他们花费了许多心机来排演这出戏剧。戏剧通用英语,时间更是放在泰戈尔五月八日的六十四岁寿辰上,作为当晚的压轴大戏出场。
帷幕缓缓拉开,灯光如流水月光,温柔地倾泻在一方舞台上,美丽的少女静静立在中央,如莲花一般静好。她仰起脸,凝望着天幕上一弯皎洁的新月。一时间,那种静谧的美好,感染了座中所有观众。林徽因的美丽,向来是众所周知的,可当她穿上古装,优雅地亭亭而立,总令人要想起,大约“碧海青天夜夜心”的嫦娥也不过如此。为这种美丽所陶醉的,还有远道而来的泰戈尔,戏剧落幕之后,他微笑着上台来,拥抱这位美丽的中国少女,他不乏赞美地说:玛尼普王的女儿,你的美丽和智慧并不是借来的,是爱神早已给你的馈赠,不只是让你拥有一天、一年,而是伴随你的终生,你因此而放射出光辉。
这是亚洲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林徽因最真挚的赞美与祝福。眼前的这位少女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蕙质兰心,她的风采,已令不少人为之折倒。徐志摩的苦苦追求,梁思成的亲密陪伴,她就像是一位公主,受尽人世的眷恋宠爱。
不久后,林徽因和梁思成赴美留学的事情尘埃落定,船票也已经订好。她即将再次离开祖国,奔赴大洋彼岸的远方。上一次,陪伴在她身边的是父亲,而今,是她一生的伴侣。她不是不知道,自己这一去,有一个人会因此伤心失望。但是,既然无法给他承诺,又何必多说呢?他们注定要走向不同的人生啊!她也有许多话,想要同他说清楚,但有些事情,说得太清,反而不留余地,更加令人难过。林徽因选择将那些话沉淀在心里,任由时光稀释过往的一切,她期待的,不是未完的余音,而是彼此更成熟和灿烂的明天。
她站在夕照的余晖里,身侧有一个温暖踏实的肩膀,随时可以依靠。碧海茫茫,涛声萧萧如梦,迎接她的,将是一个崭新的未来,而这个未来,是由她和梁思成一同谱写的。想到这里,她的嘴角不由微微弯起,像做了一个甜美惬意的梦。
远行·万水千山永不失散
远方,彼岸。千山万水,跋涉而去,或许两地风霜的苦苦追寻,只为挨近一个传奇;或许亦是为圆一场梦,为暖一颗心。远行,总有千百种理由,离开一片伤心地,开始一段新旅程,看一路迥异风景。从三月飘摇至七月流火,从南国芬芳到北地幽茫,从潇湘碧海来到白塔钟声,寂寞的旅途,唯有天地无声,静默地常年相伴。
或许,追寻心中理想,去一座圣洁的城虔诚朝圣,是远行最温暖的理由。告别了熟悉的家乡,踏上陌生的路途,若是心中笼着一团炽热火焰,那么风尘仆仆的旅程,身体不会失去温度,也不负流景,不伤离情。
南国七月,最是炎热的酷暑。早熟的柑橘已点金般缀在枝繁叶茂的枝头,蝉声像匆匆的流水,不停歇,只高歌唯一令人心头一凉的,约莫只有幽深的竹林和山泉。而在七月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宾夕法尼亚州,这片秀美典雅的土地,却恰是好时光。风和日丽,天暖花开,空气里渗透出一种令人神清气爽、精气神儿一振的味道,行走在城市里的人们高挑且修长,隆鼻深目,是迥然的美和风情。
抵达美国的林徽因和梁思成,正是在最好的七月间。他们来不及打量这片陌生的国土,一下船就连忙赶到绮色佳的康奈尔大学。因为时间紧迫,他们要赶着在暑假期间去那里选修补习功课,通过之后才能到宾夕法尼亚大学进行注册。一行人里还有梁思成在清华时候的同窗陈植,他也是打算攻读建筑系,他们颇费了一番周折,终于在康奈尔大学落下脚来。
梁思成租了一间小小的寓所作为安顿之地。虽然小,林徽因却很喜欢。因为这间小公寓有一个精致的阳台,阳台外带黑色的雕花栏杆,线条流畅,像云彩一样优美。站在阳台上,可以眺望不远处的青山和森林,七月的绮色佳,山林深处,已略略透出一层枫叶的红,淡淡地间或其中,真是美不胜收。
在康奈尔大学,林徽因选修了两门课程,分别是户外写生和高等代数,而梁思成则报了户外写生、水彩和三角静物三门课程。他们时常在天气晴好时,背上画架去外面写生。绮色佳是一座典型的美国东部小城,全城不过万余人口,而康奈尔大学的学生就占了绝大多数。城中的建筑物只有两种颜色——奶黄色和浅灰色,都是极其温柔浅淡的颜色,林徽因远远眺望时,便觉得这里仿若一幅淡色的油彩画。
康奈尔大学坐落在两座峡谷之间,三面傍山,一面绕水,山翠水绿,明艳得宛如一颗自然淬炼的翡翠。迷人的风景令林徽因心醉神迷,然而最令她感到如鱼得水的是此地的教学方式,一种纯粹的、自由的、不设藩篱栅栏的教学方式,很能够发挥出学生的潜力。虽然都是国外,然而英国和美国还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康奈尔的校风充满了人情味,也令林徽因不由自主地感到亲切。康奈尔大学校友会一幢奶黄色的楼房里,大厅里挂着的幅幅油画肖像,那是康校历届校长的肖像,一旁的长条桌上,陈列着每一届走出康大的毕业生名册,记录着他们在学术和社会事业上的成就,以及他们对母校的捐赠,毕业生和在校生捐赠的桌椅等物品都刻着姓名。每一个小细节,都令人觉得宾至如归。
新的生活,使林徽因的生命里焕发出新的光彩。然而,好景不长,总有那么些不愉快的事情萦绕在心头,令她惶然不安。梁思成的母亲并不喜欢她,这是林徽因一直都知道的。她并不像梁母,是旧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她渴盼新事物,渴望有自己的世界,希望自己可以自食其力,即使不能长成参天的大树,她也不喜欢成为柔弱的绿藤。那也是梁思成所不愿看见的。他钟情的,正是那个有主见、敢追寻的林徽因。林徽因以为,天长地久,自己终有一日可以打动未来婆婆的心,让她看见,思成选择自己是最完美的。
然而,在抵达康奈尔大学不久后,梁思成收到了长姐梁思顺的一封来信,信中对林徽因颇有非难。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样的来信并未终止,甚至其中有一封中说,梁母是绝对不会接受她的,至死也没有可能。这样冰冷残酷的词汇,令林徽因十分难过。她自幼就渴望一个幸福健全的家庭,但她的家庭始终是畸形的,她的母亲也始终是不幸福的。她渴望的家庭生活,和睦的家人,友好的气氛,在梁思成母亲与长姐的苛责里化为了泡影,这是多么难以接受的认知。
她细腻、柔婉的心灵,似乎不能承受这样的痛楚。在深重的压力之下,林徽因开始辗转难眠,整夜整夜地失眠,令她迅速地憔悴下去。母亲的施压、恋人的痛苦,梁思成亦是心如刀割,他不能强硬地回应母亲,也无法放开心爱的恋人,进退两难的折磨,令这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也极快地消瘦下去。他在给梁思顺的回信中写道:感觉做错多少事,便受到多少惩罚,非受完了不会转过来。这是宇宙间唯一的真理,佛教说“业”和“报”就是这个真理。
这场痛楚,令深爱的二人万分难过。为此,林徽因甚至向梁思成提出,让他自己去宾夕法尼亚大学,她则留在康奈尔大学,这就是想要分开的预兆了。她深信,只有这里的青山绿水,才能治疗她心灵上的创伤。情到深处,却要经历这样的纠结凄楚,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何去何从了。梁思成自然无法同意,他们千里迢迢地来,并不是为了失散在异国的土地上。于是,二人陷入了冷战。
内外交困下,林徽因病倒了。病来如山倒。林徽因连着许多天都在发高烧,始终不退,时而冰冷,时而滚烫。诡谲的幻梦宛如狞笑着的恶魔、幽深的海底、血盆大口的怪兽、阴冷无边的狭长山谷……她紧闭着双眼,泪流不止。那样的痛苦,就连梦中都深深地蔓延进去。
许多天后,她的病才一点点退去。梁思成始终陪伴在她身边,一如当年她照顾他。看到林徽因缓缓睁开眼睛,他不由长长地叹了口气,双眸里流露出感激和如释重负。好几次,他都担忧,她会不会不再醒来?若此生再不能看到她依偎在自己怀里,笑得清亮明媚,那么他取得再多的成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可笑他这样傻气,到此刻,才明白谁才是生命中最举足轻重的存在。
那是林徽因,那是将要成为他的妻子和他儿女的母亲的女人,是要陪伴他一生一世到白头的人!而这段时间,他居然忍心将她丢弃到绝望的黑暗里。他摘来一束野花,静静地放在她的床头,重新向她露出了温和的笑意。
实际上,在她生病的时候,梁思成家里发来了一封电报,说母亲病重,让他赶紧回去。他却无法丢下她,任她独自一人孑然地在异国他乡生活。他回电报说,自己不回去了。在母亲和恋人之间沉默了许久的梁思成,终于做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那束自山野而来的鲜花,还带着清晨的山露,开得娇艳又明烈。林徽因望着那束花,抬眸凝望着思成,一切都尽在不言中。她抿了抿嘴角,暌违多时的笑意,终于再度出现在二人脸上。
在完成了一个多月的补习之后,林徽因和梁思成来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宾大坐落在该州的首府费城。这里曾经是美国第一个首都,亦是美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城市。它处于两条河流涨潮时的交汇处,风景独特,宾夕法尼亚大学就建立在其中一条河流的西侧。它与哈佛、斯坦福,是美国人公认的最好的三所学校。尤其是梁思成后来就读的建筑研究院,更是宾大各类学科中的翘楚。
他们顺利完成了注册——除了遇上了一点儿小问题。他们原计划都报读宾大的建筑系,然而却被校方告知,建筑系向来不收女生,这并不是歧视或其他什么原因,而是因为建筑系的画室开放到很晚,若是女生留在画室到夜深,不安全,也不方便。综合多方面原因,林徽因改报了宾大的美术系,而建筑系的功课,他们则通过选修来进行学习。
人生旅途上,谁能不承受点风雨?再顺遂的人,也会有过凄凉的长夜。可是,那又何妨?从谷底到山尖,其间风景辽阔,从山脚湖泊采撷到山腰遍野的花,继而一览众山。
生命,不正是这样一个循环不息的过程吗?只要记得当年窗外,那轮明月,只要记得从前脸上的坚定笑颜,只要记得往昔心中炙热火焰,这一切,都不过尔尔。经历了这些风雨,林徽因更加坚忍地成长,她已明白,痛苦只是一时伤痕,只要自己足够强大,再尖锐的风也无法令她憔悴和萎落,她爱的,想要的,不愿分散的,只要她想,世间并没有什么能分开两颗相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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