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语言的突破与沟通的艺术-有效沟通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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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演讲的合适态度

    就一场演讲来讲,最重要的有三件事:是谁在发表这场演讲,他如何进行这场演讲,以及他说了些什么。在这三件事中,排在最后面的,重要性也最低。因此,演讲者最宝贵的资产,就是他的个人特色。

    有四种方式,而且只有四种,使我们与世界发生接触。信不信由你。人们正是以这四种接触方式来对我们加以评介,并进行归类。这四种方式是:我们做了些什么,我们看起来是什么样子,我们说了些什么,以及我们怎么说。我们先讨论最后一项,即我们怎么说。

    当我最初教演讲课程时,曾花费很多时间在发声练习上,主要是教导学生们利用共振,训练他们增大音量,并使尾音更加轻快活泼。但是,我不久便发觉,教导成年人如何把音调置于鼻窦中,以及如何形成“透亮”的母音,完全是徒劳的。这项训练,对那些靠花上三四年时间来改进声音表达技巧的人而言,诚然是一种极好的方法。然而我却明白,我的学生也只有将就使用自己天生的发音装置了。然而我发现,假使把先前用以协助学生练习“横膈膜式呼吸”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更重要的目标上——帮助他们从死也不敢放手去做的自我抑制中解脱出来,将会达到十分明显且恒久的惊人效果。感谢上苍,赋予我力量能如此明智地这样去做。

    1. 打破羞怯不安的心态

    我的课程安排中,有几堂课的目的旨在解除人们内心的拘谨与紧张。我跪下来——这可绝不是夸张,请求我的学生从害羞的龟壳里钻出来,见识一下自己。只要他们肯出来,这个世界是会以热情的姿态欢迎他们的。我承认,这需要花点工夫,然而却是值得的。正如法国富希元帅在谈论战争的艺术时所阐明的:战争的艺术作为一个概念极为简单,然而它执行起来却很复杂且非常困难。当人们从害羞的龟壳中爬出来时,其最大的绊脚石,自然是拘谨局促,它不只表现在身体上,而且也表现在心理上,并且这种感觉会随年龄增长老而弥坚。

    要在听众面前自然、流畅地演讲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必须进行多次的练习,才能达到这种境地。演员们也许最能体会这一点。

    不过,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比如说4岁吧,你也许可以不知畏惧地登上讲台,并且非常伶俐自然地向听众讲话!可是等你到了24岁或45岁时再登台说话,你的表现会怎样?你还保有自己4岁时在台上的那种全然不顾周围人反应的自然吗?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据我的观察,到了大一些的年龄,你多半会变得更加拘谨、矜持而又机械。有的人甚至会像一只乌龟一样,头刚一伸出来,在外面张望一下后,便很快又缩回到壳里去了。

    在指导或训练成人发表演讲时,其重点并不是放在帮他们在身上添加某些特性,而是主要放在协助他们排除障碍,让他们出于本能对所要面对的情境自然地作出反应。

    不知有多少次,我在演讲人讲至中途时就打断他们,请他们“讲得像一个人一样”。也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我为训练学生自然说话而绞尽脑汁,弄得自己回家时精神和神经都处于衰竭状态。请相信我,这件事做起来确实不像说起来的那样容易。

    在一堂课里,我要学生把对话里的某些部分表演出来,其中有的甚至还是方言。我要他们尽情地投入到这些戏剧性的故事里。当他们在这样做时,都非常惊讶地发现,尽管自己的表现也许像一个傻子,可是他们在这样做的兴头上时,感觉还真不赖!而且全班同学对某些人所显现出的表演能力更是惊叹不已!因此,我认为,一旦你能在人群面前显得安适随意,你就不可能再退缩。而且此时你不论是面对个人或在人群面前,都能以极为正常的、习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你此时忽然感到的这种自由,正像是一只小鸟从拘禁的笼里逃脱而能展翅高飞一样。你瞧!人们为什么会蜂拥着去剧院或去上电影院呢?因为在那里他们可以见到自己的同类在银幕或舞台上毫无拘束地尽兴表演呀!在那里他们还可以见到人们一览无余地袒露自己的胸怀和情感。

    2. 要做好自己

    我们都对有些演讲家非常羡慕。他们能在演讲中嵌入表演术,能够毫无惧色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够灵活自如地用非常独特的、个性化的、富于幻想的方式道出听众们想听的话。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我在伦敦见到了罗斯·史密斯和凯恩·史密斯两兄弟。他们刚刚驾机完成了伦敦至澳洲的首次飞行,这一创举在大英帝国上下引起了巨大轰动。他们赢得了澳洲政府颁发的5万澳元奖金,并荣幸地赢得了英皇颁赐的爵位。

    在他们这次飞行的壮举中,有一位知名的风景摄影家胡雷上尉,曾伴他们飞行过一段路程,并为他们拍摄了许多场景。为了扩大这次飞行的影响,英国政府专门安排他们在伦敦的“爱乐厅”作专场演讲。我则十分荣幸地协助他们通过画面来解说这次行程的经历,重点是训练他们如何表达。

    他们俩在伦敦的“爱乐厅”每日演讲两场,早、晚每人各1场,这一活动共持续了4个月之久。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兄弟俩尽管有着完全相同的经验,因为他俩曾并肩飞行绕过了半个地球,而且他们的演讲词也几乎逐句逐字是相同的,可是听众听起来感觉的差异是如此之大!

    要使讲话成功,除了用于表达词句以外,尚有其他的重要因素,那就是在词句表达时所采取的特有风味,也就是演讲时的态度。说什么和怎么说是两码子事,切不可混为一谈。

    在一次公开演奏会上,我正好坐在一位年轻小姐的身边。当著名钢琴家潘德列夫斯基弹奏肖邦的一首马祖卡舞曲时,她也对着曲谱在看。从她的面部表情来看,她感到很困惑,因为她无法理解:她与这位钢琴家曾弹奏过同一首舞曲,而且所敲击的音符也完全一样,然而,他们俩的表现力却有天壤之别,她的表现极为普通,而这位钢琴家则表现得如此吸引人,他能将此曲子弹奏得如此美妙,以致感染了全场的听众。原来一首曲子要弹奏得引人入胜,其关键并不仅在于是否弹对了音符,而在于他所弹奏的方式!这位钢琴家之所以能将同一首曲子弹奏得如此感人,主要是因为在弹奏时加进了自己的感觉,体现了自己的艺术才能和鲜明的个性。正是这一切,构成了凡人与天才之间的差别。

    一次,俄国大画家布鲁洛夫对一名学生的习作进行了些微的修改。当学生看到修改了的图画后非常惊奇,竟情不自禁地大叫道:“呀!你才动了那么一点点,整幅画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呀!”布鲁洛夫答曰:“艺术不就是开始于那么一小点点吗!”

    以上演奏和绘画的例子,向我们讲述了“功夫在诗外”的道理。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人们在说话时的表现。在英国国会里流传着一句老话:一切事情的结果听凭演讲的方式而定,而不是根据事情本身而定。

    “所有的福特轿车从性能到款式完全相同,”它们的制造商曾经这样说过,“但是,对于它的使用者来说,我们却找不出完全一样的两个人。每一个人都是一条新生命,他们都是沐浴在太阳下面的一种有血有肉的存在。在他或她诞生之日起,他或她就是上帝的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造。年轻人应该培养出这种观念,他应当寻求独特的个性,使他自己与众不同,并且挖掘出他自己的价值。社会及学校可能企图会改造他,它们习惯于把每个个体放在同一模式中,但我们不会让每个人内心所潜藏的那点充满个性的火花消失。这是你作为一个人之所以具有重要性的唯一而且真实的凭证。”

    对演讲而言,上面这段话更是正确无比。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找不出另外一个人与你相同的。是的,数以亿计的人确实都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但他们之中是没有一个人与你完全相同的,从他们之中也找不出一个人具有和你完全相同的思想及想法。也很少有人以与你完全相同的方式来谈话及表达自己的意见。换句话说,你所表达的观点完全是个人化的,是十分独特的。身为一名演讲者,这种独特性就是你最宝贵的财产。抓住它!珍惜它!发挥它!就是这点火花将使你的演讲产生无穷的力量,并表达出对听众无比的真诚。这是你个人具有重要性的唯一而且真实的凭证。拜托了,各位,我恳请你们,千万别把自己装入某个被人设计的模子里,而使自己失去了个性。

    有些人的演讲之所以表现得与众不同,因为他自己就是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说话的态度,就是他个人特点的基本组成部分,就如同他的胡子与秃头是他的独特“商标”一样。相反,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他企图模仿劳伊德·乔治,那么他的表现将是虚假的,他也将注定失败。

    美国有史以来最著名的一场辩论发生在1858年,地点是伊利诺大草原的一个镇上,辩论的双方分别是道格拉斯参议员和林肯。林肯个子高而笨拙,他的对手道格拉斯则矮而优雅。这两个人不但在外表上迥然不同,他们在个性、思想、立场和见解上也完全不一样。

    道格拉斯身处上流社会,林肯则有“劈柴者”的绰号,他常常穿着短袜子就走到大门口去接见民众;道格拉斯的姿态十分优雅,林肯则显得比较笨拙;但道格拉斯完全没有幽默感,而林肯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讲故事专家;道格拉斯不苟言笑,林肯则经常引用事实及例子来打动听众;道格拉斯骄傲自大,林肯则十分谦逊且宽宏大量;另外,道格拉斯的思考速度很快,林肯的思想过程则是慢条斯理的;道格拉斯说起话来犹如狂风暴雨,林肯则显得比较平静,而且表达思想时非常深入,且十分从容不迫。

    这两个人虽然外表与内在迥然不同,但他们都是不同凡响的演讲家,因为他们都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与超乎常人的感知。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人企图模仿对方,他一定会在这场辩论中败得很惨。幸运的是,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独特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因而使自己既显得与众不同,又具有说服力。

    “发挥自己的长处”,这句话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否容易遵循呢?很不容易。正如富希元帅在分析战术时所表明的:概念极为简单,遗憾的是,执行起来却很复杂、很困难。

    3. 培养良好的演讲态度

    在演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用以表达的字句只是其中一部分,它还包括发表演讲时的态度。与你在演讲时说了什么相比,你怎么说显得更为重要。

    一个好的演讲态度,可以使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发挥出长远的影响力。我注意到,在大专院校的演讲比赛中,获胜者并不是演讲题材最好的人,而是那些演讲态度很好的人,道理很简单,因为他可以使演讲题材发挥最佳效果。

    英国政治家及著名作家摩尔利爵士在谈到演讲时,曾以略带讥诮的语气说道:“就一场演讲来讲,最重要的有三大要素:是谁发表这场演讲,他如何进行这场演讲,以及他说了些什么。在这三大要素中,排在最后面的,重要性反而最低。”这是不是太夸张了?也许!但是,只要你在它的表面刮下一道薄薄的痕迹,你将会发现隐藏在其中的真理正在冲着你闪闪发光。

    英国政治家爱德蒙·伯克所写的演讲稿,不管是从逻辑、论理或文章结构来看都是最佳的作品。因此,即使到现在,全世界一半以上的大专院校,仍然把他的演讲稿当做经典范本来加以研习。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伯克本人却是一名失败的演讲者。原因何在?原来是由于他没有将他的杰出作品表达出来的能力,也没有能力使他的演讲具有吸引力及震撼力,因此,他被人戏称为英国下议院的“晚餐铃”。只要他一站起来发表谈话,其他议员们就又是咳嗽、又是洗牌,不然就是睡觉,或成群结队地离开现场。

    你可以尽全力将一枚包着铁壳的子弹射向某人,但它也许根本无法在那人的衣服上留下任何痕迹。但你若把火药放在一根蜡烛后面,然后将它发射出去,它将会穿透一块松木板。因此,我只得斗胆说一句:有火药推动的蜡烛似的演讲,要比没有外力推动的钢铁般的演讲,给人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

    因此,你一定要倍加注意你的演讲态度。

    A. 什么是演讲态度

    当某家店铺的伙计将你所购买的货物送到你家里时,他们是怎么做的呢?那名送货司机是否只是把那件货物丢进你家后院里,然后一走了之?把东西从自己手中扔出去,与把东西送到对方手中,是一回事吗?想一想,电报局为什么一定要派专人把电报亲自交到指定的收报人手中?相比之下,所有的演讲者都将自己的意思直接传达给听众了吗?我举个例子,可以说明一般人对待谈话的态度。

    有一次,我在瑞士阿尔卑斯山的避暑胜地穆伦停留,住在由一家伦敦公司经营的旅馆里。通常,这家旅馆每周都有从英国邀请来的两位演讲家向宾客发表演讲。这一次,他们请到了一名著名的英国小说家,她演讲的题目是:小说的前途。她承认,这个题目不是由她自己选的,最糟糕的是,对于这个题目,她觉得没有什么话可说。由于她对此题目并不真的关心,因此也就顾不得自己的演讲是否会精彩。在演讲前,她只是匆忙准备了一些提要,当她站在听众面前时,竟全然无视他们的存在,甚至连正眼都不瞧他们一下。她有时抬头望着前方,有时候低头看着自己的笔记,有时候又望着天花板。她照着笔记逐条地念着那些空洞的言词,眼中充满恍惚的神情,语音缥缈,将所有听讲者带入枯燥乏味的虚幻之中。

    看看她的这种表现,这还谈得上是表达吗?这简直就是在表演个人“独白”,和听众之间毫无沟通感可言。而好的演讲首要的条件就是:有沟通感。作为演讲者,你一定要让听众感觉到,有一股信息从你的脑海及心中直接传达到了听者的脑海与心田。而上面那位小说家的那种表演,也许只适宜在荒凉干涸的戈壁大沙漠里举行,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是茫茫沙漠中的沙粒,她也就是把面对她的听众当成了一颗颗毫无情感的沙粒,浑然不觉得自己是在面向一群人发表演讲。

    因此,发表演讲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即用正确的态度面对你的听众,但它也有一套很复杂的程序,那就是你要对你要发表的演讲精心准备,投入激情,真诚面对听众。因此,以上两方面很容易被误解及滥用。

    B. 如何保持良好的演讲态度

    关于演讲的表达技巧,已有无数的南郭先生写过许多荒谬而且拙劣的评论,使得这一问题一直被笼罩在各种规则、仪式与人为的神秘之中。那种老式的“演讲术”一向为人们所憎恶,它经常将演讲一事弄得极为荒谬。当一些想学会演讲技巧的生意人到图书馆或书店去找寻有关“秘籍”时,图书馆馆员立刻会给他搬出一大套被冠以“演讲术”的长篇巨著给他。遗憾的是,我要告诉你,这些东西对你所用无几。有些学生尽管在很多学科方面都成绩卓著,然而他们却被迫去练习及背诵韦伯斯特和英格索的“演讲术”——这种演讲术已相当落伍,而且也违背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这种风气就好比英格索夫人和韦伯斯特夫人所戴的帽子还在今天被当做时尚一般。

    自从内战结束以来,已出现了一派完全崭新的演讲理论。为了与时代精神合拍,这种新式的演讲就像电报一般直截了当。曾经一度流行的华丽讲词,已不再为现代的听众所接受。

    现代的听众,有怎样的嗜好呢?他们不管是仅有15人的商业聚会,还是上千人齐聚一堂,都希望演讲者能像在私底下聊天时那般直截了当地说出他要表达的内容。相应地,就演讲态度而言,他们也期望演讲者能如正在同听众私下交谈一样那般亲切。

    当然,你在当众演讲时的态度可以同你与朋友私下聊天那样亲切,但你在这种场合表达语气的力度却不能像在窃窃私语一样,否则,大部分听众可要听不见你的声音了。为了显得自然,你在向40个人发表演讲时,必须花上比你在向一个人谈话时更大的力气,就如同建筑物屋顶上的雕像必须选得很大,才能使人们在从底层望上去时觉得那座雕像和真人一般大小。

    有一次,马克·吐温在内华达州的一处矿场发表演讲。演讲完之后,一名年迈的探矿员走上前来,问他道:“你平常说话的声调是这样的吗?”

    这正是在演讲会上听众们所期待的:你的声音比平常说话的声调要稍微提高一点。

    如何才能学得这种既要提高嗓门而又显得自然的演讲技巧呢?唯一的法子就是练习。在练习时,若发现自己的表达有些矜持别扭,就请停下来,并在心里毫不留情地对自己说:“呀!哪里不对?快点清醒!要有人性,要自然一点。”然后假想你从听众中挑出了一个人——也许是坐在后座的人,也许是听众中最不专心的人,并同这个人闲聊了起来,同时想象他问了你一个问题,你现在正在回答他,而且你是唯一能回答他问题的人。他站起来同你说话,而你也回应了他的话。通过这个练习过程,必然能立即使你的演讲更加平和,越来越像你平日与人交谈一样,显得更为自然,更加直截了当。因此当你在进行这种练习的时候,就假想它就是正在发生的真实事情吧。

    通过这种不断的练习,你的进展也许会很顺利。到最后,你将感觉你在十分逼真地提出问题,并逐一予以回答。例如,在你的谈话当中,你也许会问:“你们各位是不是有此疑问:我这样说,是不是掌握了什么证据?当然,我确实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我现在说明如下……”然后,你接下去回答你自己提出来的这个想象中的问题。这样做会显得十分自然,从而打破一个人唱独角戏的单调局面,并使你的演讲显得更加直接、愉快,而且更像在与朋友闲话家常。

    当你在向社区委员会发表谈话时,其态度应该和你向老朋友约翰聊天时一样。社区委员会有什么特别的呢?它不就是一大群如约翰差不多的人聚在一起的团体吗?你在单独对付这些人时奏效的方法,在你用来对付他们这个群体时也同样奏效。

    在本章前几页,我们曾叙述过一位小说家失败的演讲方式。数个晚上之后,也就是在她曾演讲的那个大舞厅里,我们有幸聆听了奥立佛·罗基爵士的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原子与世界”。这个题目对奥立佛来说可谓驾轻就熟,因为他曾在此领域献出了半个世纪的思考、研究、试验与探究。其中有些方面已从根本上成为他自己心灵、思想与生命的一部分,在这个题目上,他感到自己有一些非说不可的东西。在讲台上,他早已忘了自己是在演讲,他可以说对此毫无顾忌。他唯一上心的是要告诉听众有关原子的事情,并力求用正确、明畅且感情丰富的方式告诉他们。你瞧,他在讲台上满腔热忱,一心努力使我们与他一起分享他所看到的,所感受到的。

    结果怎么样呢?他做了一场超凡绝俗的演讲,他简直魔力四射、威势慑人。他的演讲给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演讲简直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然而我确信,他从未想过自己是一个演讲家;我也确信,凡听过他演讲的人,压根儿就没把他当成是一名“公众演讲家”。

    如果你在公开发表演讲后,听众都在怀疑你曾受过当众演讲的训练,那可不是什么表扬,你切不可以为是在给你的老师挣面子。作为你的老师,我对你的要求是要你以自然的、无比轻松的态度去讲话,使听众已无暇顾及你曾经接受过“正式”的训练。一扇好的窗户,它本身不会招人注意,它只是在默默地放入光线。好的演讲家也是如此。他是那样的自然而不设置任何屏障,听众也从未留意他讲话的神态,他们只会把心思放在咀嚼他所论述的观点上。

    4. 全心投入演讲之中

    真诚、热心与高度的热诚也可以助你演讲成功。当一个人受到自己的感觉支配时,他真正的自我就会浮出水面;他的热烈情绪能够将一切障碍扫除;他的行为举止将回归自然;他的谈话也将自然如初;他的表现也就能自然地达到其本来面目。

    因此,归根结底,如果说演讲还有什么表达技巧的话,那也就是回到本书所一再强调的:全身心地投入到演讲之中。

    布朗院长在向耶鲁大学神学院的学生布道时说:“我的一位朋友曾向我描述过他在伦敦参加过的一次教堂仪式的情形,它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位朋友告诉我,那天布道的主讲人是著名布道家乔治·麦克唐纳。在那天早上,他先念了《新约·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的经文。到了讲道时,他说了以下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你们各位都听过有关这些人笃诚信仰的事迹了。我不必告诉你们信心是什么,因为神学教授在这方面所做的解释,要比我强得多。我到这儿来只是要帮助你们建立信心。’接着,他又以简括、真诚及高贵的方式,说明了他个人对那些不可见的永恒物的信念,希望以此协助他的教友在脑海及内心建立起信心。他全心全意专注于他的工作,他的讲道产生了不同凡响的效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他的演讲完全源自于他自己的内在生命,有一种真正的美感。”

    上面提到的“他全心全意专注于他的工作”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同时它也适用于任何人。但就我所知,这项忠告并未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它之所以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可能是由于它的表达似乎显得有点儿含糊,而且也不够明确。一般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忠告是简单易行,而且是很明确的,必须是他用手都可以触摸到的,这类忠告最好就像汽车驾驶手册那般精确。

    这既是一般人所期望的,当然也正是我希望自己能够提供给他们的。希望它对他们来说更加容易,对我来讲做起来也比较容易。但是,我只得遗憾地告诉诸位:这种忠告或规则在这个世上并非没有,但它们只有一点不对劲:那就是毫无效果。它们会使你的演讲完全没有自然气息、毫无生命力,而且也极其无趣。我自己对此就有亲身体验,因为我年轻时就曾浪费了很多精力去练习这些所谓的规则。它们当然不会在本书中出现,就如同乔希·比利斯以其一贯轻松的口吻所说的:“知道了这么多无用的东西,也还是没有用啊!”

    5. 练习使声音有力且富有弹性

    当我们用自己的思想与听众沟通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许多发声组织及身体的各个部位。我们可以耸耸肩、挥动手臂和肩膀、皱起眉头、增大音量、改变高低调门和音调,并依场合与题材的不同而有时说快一点,有时又放慢说话的速度。不过,你最好要记住,这些都只是你练习的结果,而不是其内在的变因。实际上,我们的音调在转换与调节时,其实直接受我们的精神与情绪状态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在听众面前讲话时,一定要选择我们自己所熟悉的题目并对之有强烈兴趣的缘故,同时也是为什么我们要与听众热切交流自己所讲议题的缘故。

    随着年龄的增长,多数人都会失去幼时的纯真和自然,我们会不知不觉地落入某种固定的身体与声音沟通模式中。我们的说话会愈来愈无生气,也愈来愈不肯用手势,我们也越来越不善于抑扬顿挫地提高或放低自己的声音。简言之,我们已失去了真正交谈中所具有的那种鲜活与自然。也许久而久之,我们就养成了说话太快或太慢的习惯,同时我们在用词上,若不小心注意,便会变得散乱和疏忽大意。

    我一再告强调要表现自然,也许你会误以为我可以宽恕你使用一些拙劣的遣词造句,或利用单调无聊的表达方式,完全相反!我这里所说的自然,是说要把自己的意念用全副精神完整地表达出来。还有一点不要忽视,一个好演讲家绝不会认为自己的词汇已经用尽,无法扩充,已经无法再使之具有更加丰富的想象,也无法找到更完美的表达形式,也无法使其表达的效力再增强一些了。作为一个优秀的演讲家,这些恰恰是你要精益求精地去追求并加以自我砥砺的。关于如何改善辞藻,我们将在下一章详细说明。

    你最好能够测评一下自己的音量、调门的变化和速度。你可以利用录音机。另外,请朋友评估一下也很有用。若是能获得专家的指点当然更佳。不过你可要记住,这些练习还没有把听众包容进来。注意自己在听众面前的表达技巧,对于有效表达自己的意念,应该更为重要。一旦你已站在听众面前,就要使自己全身心投注于演讲中,集中全副精神以对听众产生心理与情感上的冲击,那么,你的表达就会比从书本上得到的更为强劲,更加有力。

    6. 让你的演讲更加自然

    演讲要自然,就是使你的演讲更为清楚,也更为生动。在讲述这些要点之前,我还有点儿犹豫,因为一定有人会这样说:“呀,这些你不说我也会明白,不就是让我强制性地按你所说的去做吗?”不是的,我也绝不会如此!如果强迫你自己这样去做,那你将会像木头一样僵硬不堪,更会像机器人一样毫无表情。

    事实上,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神秘的,当你与人交谈时,你实际上已经使用过这些原则中的绝大部分,而且你也许还一点也没有感觉到你曾使用过它们,就如同你将晚餐进食的食物消化掉那般自然。但这正是你使用这些原则所要采用的方法,并且也是唯一的方法。在演讲方面,要想达到这种境界,事实上也别无他法,唯有练习别无他途,这一点我们在前面也多次提到过。具体建议如下。

    A. 对重要的要点不断重复,将不重要的部分跳过去

    在日常谈话中,我们应将一些重要的字加强语气,对其他的字则匆匆跳过去。对整个句子的处理也是这个办法,这样就能将一些重要的字词句突显出来。

    我所描述的这种处理办法其实极为普通,也毫无特殊之处。只要稍微留意一下,你便能发现,你四周的人在谈话时就是这样做的。你自己昨天可能也是这样去表达的,而且你过去已上百次,甚至上千次地这样做过。毫无疑问,你明天还将会这样继续下去。

    请让我举个例子,朗读拿破仑将军所说的下面这段话,引起来的词读重一点,其他的词则迅速念过去。你感觉一下效果如何?

    我只要是决定去从事的工作都能“成功”,因为我已“下定决心”。我从不“犹豫不决”,因此我能超越世界上其他的人。

    当然,这并不是朗读这段话的唯一方法,换一位演讲者也许会念得跟你不一样。如何强调语气,并没有一定的模式,需视情况而定。

    以热情的态度大声念念下面这首小诗,试着使诗中的含义明确表达出来,并且要具有说服力。看看你自己是否会对那些重要的词句加以强调,同时将一些不重要的词句快速念过去?

    如果你认为你已被打败,不错。

    如果你认为你未被打败,你就不会失败。

    如果你希望胜利,却又认为胜不了,

    可以肯定,你一定不会取得胜利。

    在生活中并不一定是强壮或速度快的人获胜,

    最后获胜的一定是那些自认为自己一定能获得胜利的人。

    在一个人的个性中,也许没有比坚定的决心更为重要的了。一个小男孩若想将来成为一名伟大的人物,或是打算日后出人头地,你必须下定决心:

    不仅要排除成百上千道障碍,而且要在历经上千次挫折与失败之后,仍能坚信自己必胜无疑。

    ——罗斯福

    B. 改变你的声调

    当我们在与人交谈时,声音往往从高到低,并且这种高高低低的状态会不断重复下去,就像大海的表面一般起伏不定。这是为什么呢?恐怕没有人知道,而且也没有人对此表示关心。但这种方式令人感觉愉快,而且也是一种很自然的方式。我们永远不必去学习,就会这样表达。我们从孩提时代起就已经会这样起伏着说话了,我们用不着去追求,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学会了。但是,一旦要我们站起来面对观众,我们的声音却一刹那会变得枯燥、平淡而且单调乏味,就如同内华达州的沙漠一般。你若发现自己正以一种单调的声音——通常是又高又尖的声音。发言时,不妨停下来歇一会儿,对自己说道:“我现在说话的样子就像木头雕成的印第安人。对台下的这些人说话要有人情味,要自然一点。”

    已经到了如此窘迫的情景还对自己说这些话是否有任何帮助呢?可能有一点。至少稍微停顿一下,会对你有所帮助。但你平时必须多加练习,以研究出自己的解决之道。

    你可以将你挑选出的任何句子或单词突出出来,就让它们像你门前院子里的那棵青绿的月桂树那般突出。你只要在说到这些突出的句子时突然提高或降低声调,就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纽约布鲁克林著名的公理教会牧师卡德曼博士就经常这样做,奥利佛·罗吉爵士、布里安及罗斯福等人也经常这样做。几乎每一位著名的演讲家都会这么做——这是演讲中一条千古不变的法则。

    下面列出三段名人语录,你可以试着念一遍,但在念到引号内的字时,要把声音降得特别低。看看效果如何?

    我只有一项长处,那就是“永不绝望”。

    ——福熙元帅

    教育的最大目标并不在于知识,而是“行动”。

    ——史宾塞

    我已活了86岁,我曾亲眼看到人们登上成功之巅,这些人达几百人之多,他们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信心”。

    ——吉朋斯主教

    C. 变化说话的速度

    小孩子说话的时候,或是我们平常与人交谈时,总是不停地变换我们说话的速度。这种方式令人听了很愉快,很自然,不会令人有奇怪的感觉,而且具有强调的作用。事实上,这正是把某项要点很突出地强调出来的最好方法。

    沃特·史蒂文斯在他那本由密苏里历史学会发行的《记者眼中的林肯》一书中告诉我们,以上所说的这种方法也就是林肯在强调某一要点时最喜欢用的方法之一:他会以很快的速度说出几个字,当来到他希望强调的那个单词或句子时,他会让他的声音拖长,并一字一句说得很重,然后就像闪电一般,迅速把句子说完……对于他所要强调的单词或句子,他会把时间尽量拖长,说这一句话的时间几乎和他在说其余五六句不重要句子的时间一样长。

    用这种方法演讲必然会引起听者的注意。再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我经常在演讲时引述下面一段吉朋斯主教的谈话。我希望在引述时能强调勇气,所以我在谈到那些重要的字时,总是尽量把声音拖长,还特别把它们提出来加以强调,就如同我本人也被它们深为感动一般——而且我确实也深受感动。请你不妨大声念一遍,试一试这种方法,看看效果如何。

    再试试下面一个实验:很快说出3 000万美元,口气要显得平淡,这样让人听起来就像这只是一笔数目很小的钱。接着,再说一遍3万美元,速度要慢,而且要充满沉重的感觉,仿佛你对这笔金额庞大的钱感到印象极为深刻一般。这样听起来,是不是觉得3万美元反而比3 000万美元更多呢?

    D. 在要点前后停顿一下

    林肯经常在谈话途中停顿一下。当他说到一项他认为的重要之处,而且也希望他的听众在脑海中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时,他会倾身向前,直接对视着对方的眼睛,足足达1分钟之久,但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种突如其来的沉默,此时无声胜有声。即,它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这样做,会使得每个人提高注意力,变得警觉起来,并注意倾听对方下一句将说些什么。

    在林肯与道格拉斯那场著名的辩论快接近尾声之际,所有迹象都表明他已失败,他为此而感到很沮丧,他那种痛苦的神态侵蚀着他,这反倒为他的演讲词增添了不少悲壮感人的气氛。在他的最后一次演讲中,他突然停顿下来,默默站了1分钟,望着他面前那些半是朋友半是旁观者的群众的脸孔,他那深陷下去的忧郁的眼睛跟平常一样,似乎满含着未曾流下来的眼泪。他把自己的双手紧紧并在一起,仿佛它们已太疲累了,无法应付这场无助的战斗,然后,他以他那独特的单调声音说道:“朋友们,不管是道格拉斯法官或我自己被选入美国参议院,那是无关紧要的,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们今天向你提出的这个重大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远胜过任何个人的利益和任何人的政治前途。朋友们,”说到这儿,他又停了下来,听众们屏息以待,唯恐漏掉了一个字,“即使在道格拉斯法官和我自己的那根可怜、脆弱、无用的舌头已经安息在坟墓中时,这个问题仍将继续存在、呼吸及燃烧。”

    替他写传记的一位作者指出:“这些简单的话,以及他当时的演讲态度,深深打动了每个人的内心。”

    林肯在说完他所要强调的话之后,经常也会停顿一下。他以保持沉默的方式来增强这些话的力量,同时也使它们的含义进入了听者的内心,对对方产生巨大影响。

    奥利佛·罗吉爵士在演讲当中也会经常停顿下来,这种时候一般被放在一些重要的段落前后。有时,一个句子可能被停顿三四次,而且他在这样做时往往表现得很自然,不易被人察觉。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一点,除非是有人在专门分析罗吉爵士的演讲技巧。

    大诗人吉卜林说:“你的沉默,道出了你的心声。”在说话中聪明地运用沉默,可使沉默发挥最大的功用。它是一种强而有力的工具。它太重要了,你切不可忽视。然而,初学演讲者却往往将其忽略了。

    下面这一段是从荷曼的《生动活泼的谈话》一书中摘录出来的,我已经注明了应在哪儿停顿。我并不是说,我所标的这些地方是演讲者应该停顿的唯一地方,或者说是停顿的最佳地方。我只是说,这是停顿的方式之一。应该在什么地方停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视其意义、气氛及感觉来确定。你今天演讲时在某一个地方停顿了,但当你明天再作相同的演讲时,可能就要在另一个地方停顿了。

    先把下面这段话大声念一遍,不要停顿。然后再念一遍,在我所注明的地方停顿一下。看一看,停顿到底有什么效果呢?

    “销售货品是一场战斗?”(停顿,让“战斗”这个念头深入听众脑海中),“只有战斗者才能获胜。”(停顿,让这一点深入听众脑海中)“我们也许不喜欢这种情况,但我们既无力创造它们,也无法改变它们。”(停顿)“当你踏入销售界时,要鼓起你的勇气。”(停顿)“如果你不这样做,(停顿,把悬疑的气氛拉长1秒钟)每一次你出击时,都将被三振出局,除了一连串的零蛋,什么分数也得不到。”(停顿)“对投手心存恐惧的打击者,永远到不了三垒。”(停顿;让你的说词深入听众心中)“这一点要切切记住。”(停住,让它更深入一层)“能够把球击得老远,或甚至让球飞过网子,造成全垒打的人,通常是这样子的球员;他在踏上打击位置时,(停顿,且把悬疑的时间拉长一点,使大家聚精会神地聆听你将如何介绍这位杰出的打手)心中已坚强地下定了决心。”

    把下面几段名人语录大声而有力地念一遍。注意你在什么地方会很自然地停顿下来。

    美国的大沙漠并不位于爱达荷、新墨西哥或亚利桑那,而是位于普通人的帽子底下。美国大沙漠是一种心理上的大沙漠,而不是实质的大沙漠。

    ——I. S. 克洛斯

    世界上没有治疗百病的灵丹妙药,它们只是与广告词略微接近而已。

    ——福士威尔教授

    我必须对两个人特别好——上帝和加菲尔德。我此生必须与加菲尔德共同生活,死后则和上帝在一起。

    ——詹姆斯·加菲尔德

    一个演讲者如果遵循了我在本章中提出的这些指导,他的演讲很可能仍会有100个缺点。他的演讲可能和他平常与人谈话时完全一样,因此,他的声音可能令人听了不舒服,而且还犯有文法上的错误,态度粗鲁无礼。另外,那可能还有些令人不愉快的举动。一个人日常生活中的无拘束谈话,可能本身也需要进行很多的改善。因此,先使你的日常谈话达到完美自然的境界,然后把这个方法带到讲台上。

    改善你的语言表述

    在这个世界上,全新的事物实在太少了。即使是伟大的演讲者,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及书本的资料。想要增加及扩大文字储存量的人,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接受文学的洗礼。

    一位英国人,在他失业时口袋里已空空的,他只得走在费城的街道上去找一份工作度日。他走进当地一位大商人保罗·吉本斯的办公室,要求与吉本斯先生见面。吉本斯先生以不信任的眼光打量着这位陌生人。他的外表显然对他不利。他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已经磨光,全身上下到处显出一副寒酸样。吉本斯先生一半出于好奇心,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

    一开始,吉本斯只打算听对方说几秒钟,但话腔一打开这几秒钟就变成了几分钟,接着几分钟又变成了1个小时,而谈话依旧进行着……谈话结束之后,吉本斯先生打电话给狄龙出版公司在费城的经理罗兰·泰勒。泰勒先生是费城的大资本家之一,在接到吉本斯的电话后,泰勒盛情款待了这位陌生人,并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这个外表看上去十分潦倒的男子,是靠一种什么魔力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影响了如此重要的两位人物的?此中秘诀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他对英语的表达能力。原来,他是牛津大学的一名毕业生,他到美国来是为了完成一项商务活动。不幸的是,这项计划失败了,使他被困在美国,有家难归,他此时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好在他的母语说得非常标准,而且极其漂亮,他的语言立刻打动了听他说话的人,而且使听者完全忘了他穿的那双沾满泥土的皮鞋,他那褴褛的外衣,以及他那满是胡须的脸孔。正是他美丽的辞藻成为他进入最高级商圈的护照。

    这名男子的故事多少有点不同寻常,但它也说明了一个广泛而基本的真理,那就是:我们的言谈,随时会被别人当做评判我们的依据。我们的说话,显示了我们的修养程度,它差不多能让听者判断出我们究竟是何出身。它也是我们所受教育及文化程度的证明。

    前面曾经提到过,我们——你和我,与这个世界只有通过四种方式接触。旁人正是根据这四种方式来评判我们,并将我们进行分类:我们做了什么,我们看起来像什么样子,我们说了些什么,我们怎么说。然而,有很多人却糊里糊涂地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在离开学校后,他们不去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也不勤于掌握各种字义,更不去花心思进行正确而肯定的说话。他已对流行于街头及办公室里那些既不规范又不严谨的词句习以为常。这也就难怪他的谈话既含糊不清又不具鲜明的特点了。这也难怪他经常发音错误,或是将文法弄错了!我甚至听到很多大学毕业生口操市井俗人的一些口头语。如果连大学毕业生也变得如此没有涵养,不注重自己的操行,我们又怎能期盼那些因经济能力不足而不得不缩短受教育时间的人不这样呢?

    几年以前的一个下午,我曾站在罗马的古竞技场里遐想。一位陌生人向我走过来,他是一位来自英国某个殖民地的游客。他先自我介绍一番,然后开始大谈他在这个“永恒之城”的游历经验。他说了不到3分钟,“You was”“I done”之类表述就开始纷纷出笼。那天早晨,当他起身时,他特地擦亮了脚下穿的皮鞋,穿上了一尘不染的漂亮衣服,企图以此来维护自己的自尊,并博得旁人对他的尊敬。遗憾的是,他却无法擦亮自己的词汇,使自己说出来的话毫无瑕疵。当他在与某位女士搭讪时,他所说的话,如果他未脱下帽子的话,可能会感到很惭愧,但是,他却不会惭愧——不,他甚至连想都未曾想过,他弄错了文法,冒犯了听他说话的人的耳朵。从他所说的来看,他等于是站在那儿暴露自己,接受着旁人的评判及归类。他使用英语的能力是如此可悲,等于是在不断地准确无误地向世界宣示:他是一个没有文化修养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担任哈佛大学校长长达1/3世纪之后宣称:“我认为,在一位淑女或绅士的教育中,只有一项必修的心理技能,那就是正确而优雅地使用他(她)的本国语言。”这是一句意义深远的声明,值得各位深思。

    但是,你也许会问:我们如何才能同语言发生亲密的关系?我们如何才能以美丽而且正确的方式把它们说出来?我要很轻松地告诉你,我们所要使用的方法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也没有任何障眼法。这个方法是个公开的秘密。林肯就是使用这个方法获得了惊人的成就。除了林肯之外,还没有其他任何一位美国人曾经把语言编织得如此美丽,也没有人像他那样说出如此具有无与伦比的音乐节奏的短句:“怨恨无人,博爱众生。”从林肯的身世看,他可没有如此高贵,他的父亲只是位懒惰、不识字的木匠,他的母亲也只是一位没有特殊学识及技能的平凡女子,难道是因为他特别受上苍垂爱,赋予了他善用语言的天赋?

    我们没有证据支持这种推论。当他当选国会议员后,他曾在华府的官方纪录中用一个形容词“不完全”来描述他所受的教育。在他的一生当中,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那么,谁是他的良师呢?有的,他们是肯塔基森林内的萨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尔,印第安纳州鸽子河沿岸的亚吉尔·都赛和安德鲁·克诺福,他们都是一些巡回的小学教师。他们从一个拓荒者的屯垦区流浪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以火腿及玉米来交换他们教导小孩子们读、写、算,他们就留了下来。当然,林肯也只从他们身上获得了很少的帮助及启蒙,他的日常处境对他的帮助也不多。

    此外,他在伊利诺伊州第八司法区所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也都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好在林肯并未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才能与他相等或比他低的同伴身上——你必须记住这一重大事实。相反,他和当时一些头脑最好的人物——一些跨时代的最著名歌手、诗人,结成了好朋友。他是怎样与这些并不同处一个时代的人结交的呢?看了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他可以把伯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整本地背诵出来。他还曾写过一篇评论伯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里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另外还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办公室的那一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摊开在《唐璜》那一页。

    当他入主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尽管如此,他仍然经常抽空拿一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会在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这本诗集,当他凑巧看到使他得到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一些诗,他会立刻起床,身上仅穿着睡衣,脚穿拖鞋,悄悄到白宫各个房间一一寻找。他甚至还会叫醒他的秘书,把一首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在白宫时,他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背熟了的莎士比亚名著,还常常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念法,并提出自己对这部名著的独特见解。他曾写信给莎剧名演员哈吉特说:“我已经读过莎士比亚的某些剧本了。我阅读的次数可能和任何一个非专业性的读者差不多一样多。《李尔王》《理查第三》《亨利八世》《哈姆雷特》,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一个剧本比得上《麦克白》,真是写得太好了!”

    林肯热爱诗句。他不仅在私底下背诵及朗诵,还公开背诵及朗诵,甚至还试着去写诗。他曾在他妹妹的婚礼上朗诵过他自己写的一首长诗。在他的中年时期,他就曾把自己的作品写满了整本笔记簿。当他对这些创作还不是信心十足时,甚至他最好的朋友也不允许去翻阅。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学成才的伟人,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自己的思想包扎起来。他可以被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长过程,同爱默顿教授描述的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尽管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仍以唯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与练习。”

    林肯是一名举止笨拙的拓荒者,年轻时候经常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剥玉米叶子及杀猪,以赚取1天31美分的微薄工资。但就是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人,后来却在盖茨堡发表了人类有史以来最精彩的一篇演讲。当时曾有17万大军在盖茨堡进行一场大战,有约7 000人阵亡。著名演讲家索姆奈在林肯死后不久曾说过,当这次战斗的记忆自人们脑海中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讲仍然活生生地深印在人们的脑海处。而且即便这次战斗再度被人们回忆起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人们想到了林肯的这次演讲。我们有谁能够否认索姆奈这段预言的正确性呢?

    著名政治家爱维莱特也曾在盖茨堡一口气演讲了两个小时。他所说的话早已被人们所遗忘,而林肯的演讲却不到两分钟,有位摄影师企图拍下他发表演讲时的照片,但等这位摄影师架起他那架老式的照相机及对准焦距之时,林肯已经结束了演讲。

    林肯在盖茨堡的演讲全文已被刻印在一块永不腐朽的铜板上,陈列于牛津大学的图书馆,作为英语文字的典范。研习演讲的每一位学生,都应该把它背下来:

    87年前,我们的祖先在这块大陆上创设了一个新的国家。她孕育于自由之中,并且献身给了一种理论: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

    现在,我们正从事于一场伟大的内战,以考验这个国家,我们正在做一种试验:究竟这个国家,或任何一个有这种主张和这种信仰的国家,是否能长存下去。我们在那场战争的一个伟大的战场上集会。我们来此集会,是为了把那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奉献给那些在此地为那个国家的生存而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人,以作为他们的永久安息之所。我们这样做,是十分理所当然且恰如其分的。

    可是,从更为广泛的意义来说,我们无法奉献,无法圣化,无法神化这块土地。那些曾在这里奋斗过的勇敢的人们,生者和死者,已经将这块土地圣化,这远非我们这点微薄的力量所能增减的。世界上的人们不大会注意,更不会长久地记住我们今天在此地所说的话。然而,全世界的人们则永远不会忘记这些勇士在这里所做过的事。相反,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应该把自己奉献于勇士们,以崇高的精神向前推进尚未完成的事业。更应该把自己奉献于依然摆在我们面前的伟大任务——我们要从这些可敬的死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献身精神,来完成他们为之献出全部忠诚的事业;我们要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烈士们的鲜血白流;要在上帝的保佑下,使我们的国家获得自由的新生;要使我们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一般认为,这篇演讲稿结尾的那个不朽的句子是由林肯独创出来的。真的是由他自己想出来的吗?事实上,林肯的律师合伙人贺恩登在盖茨堡演讲的几年前,就曾送过一本巴克尔的演讲全集给他。林肯读完了全书,并且记下了书中的这句话:“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治理,它属于全体人民,并由全体人民分享。”不过巴克尔的这句话也有可能是从韦伯斯特那里借用来的,因为韦氏在巴克尔讲这句话的4年之前曾在一封给海尼的复函中说过:“民主政府是为人民而设立的,它由人民组成,并对人民负责。”如果进一步追根溯源的话,韦伯斯特则可能是从门罗总统那里借用来的,因为据考证,门罗总统早在韦氏讲此话的1/3世纪之前就发表过相同的看法。那么门罗总统又该感谢谁呢?在门罗出生的500年前,英国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就已在圣经的英译本前言中说:“这本圣经是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所翻译的。”远在威克利夫之前,在耶稣基督诞生的400多年前,克莱温在向古雅典的市民发表演讲时,也曾谈及一位统治者应用“民有、民治及民享”的制度来治国。至于克莱温究竟是从哪位祖先那儿获得的这个观念,那就已无从考证了……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货真价实的所谓全新的事物实在是太少了。纵使是最伟大的演讲家,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及得自书本的资料。

    从书本中学习!它就是取得成功的秘诀。一个人要想增加及扩大自己的文字存储量,他就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受文学的洗礼。约翰·布莱特说:“我一进入图书馆,就会感到一阵悲哀:因为自己的生命太短暂了,我根本不可能充分享受呈现在我面前的如此丰盛的美餐。”布莱特15岁时离开学校,到一家棉花工厂工作,从此就再也没有机会上学了。令世人惊奇的是,他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光辉灿烂的演讲家。他以善于运用英语文字而闻名。他对那些著名诗人的长篇诗句反复阅读,潜心研究,还详细地做笔记,并能将其中的一些精彩句子倒背如流。这些诗人包括拜伦、弥尔顿、华兹华斯、惠特尔、莎士比亚、雪莱等。他每年都要把弥尔顿的《失乐园》从头到尾看一遍,以增加他的词汇及文学素养。

    英国著名演讲家福克斯靠高声朗诵莎士比亚的名剧作来改进他的风格。格雷斯通戏称自己的书房为“和平圣殿”,里面有15 000册藏书。他自己就坦率地承认,他因为阅读圣奥古斯丁、巴特副主教、但丁、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而获益匪浅。荷马的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更使他着迷,他写过6本书来评论荷马的史诗及其这些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

    英国名政治家及演讲家庇特在年轻的时候,就经常每天阅读1~2页的希腊或拉丁文作品,然后把这些段落翻译成英文。他每天这样做,持续了10年之久。这种努力使他获得了一种无与伦比的能力,即在不需要预作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他的思想化作最精练且排列最佳的话语。

    古希腊名演讲家及政治家狄摩西尼斯曾亲笔将历史学家修西狄底斯的历史著作抄写了8遍之多,希望以此能学会这位著名历史学家那种华丽高贵而又感人的措辞。效果如何呢?还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自己磨砺出的一流写作技巧,使自己的作品成为后人学习的范本,甚至在他去世2 000年后,威尔逊总统为了改进自己的演讲风格,还专门去研究过狄摩西尼斯的作品,与之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英国名演讲家阿斯奎斯也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莱主教的著作,是对他自己最好的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丁尼生每天研究圣经,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可以长篇背诵下来。罗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规定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地朗读一遍,甚至每个音节,一词一句,从创世纪到启示录,一点也不能遗漏。罗斯金把他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母亲对他的这些严格的训练。

    RIS被公认为是英国文字中最受人喜爱的姓名缩写,它代表了苏格兰名作家史蒂文森。他可以说是作家中的作家。那么,他到底是如何发展成那种得以闻名的迷人风格的呢?好在他把自己的故事亲自告诉了我们:

    每当我读到一本特别令我感到愉快的书或一篇文章时——这本书或文章对一件事进行了很恰如其分的叙述,它或者给我们留下了某种印象。它们之中有的含有一股显而易见的力量,有的则是在风格上表现出一种让人愉悦的特征。我一定会立刻坐下,要求自己把这些特点模仿下来。第一次不会成功,我知道;于是再试一次,又不成功,而且经常连续多次不成功;但至少,从这些失败的尝试里,我对文章韵律、和谐、各部分的协调与构造方面,获得了一些练习的机会。

    我以这种勤勉的方式模仿过哈兹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笛福、霍桑及蒙田的作品。不管喜欢与否,这就是我学习写作的方法;不管我是否能从中获益,这就是我的方法。大诗人济慈也是以这种方法学习的,恐怕无人会否认,在英国文学史上再也没有比济慈更优美的气质了。

    这种模仿方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生所模仿的对象,总是有一些学生所无法完全模仿的特点。让他去试试看,他也许会失败,好在“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古老而正确的格言给了我们继续下去的勇气。

    我们已举出了太多的成功人士及一些非常特殊的例子。这个秘诀已经完全公开。林肯在写给一位渴望成为名律师的年轻人的信上说:“成功的秘诀就是拿起书来,仔细阅读及研究。工作、工作、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到底读什么书呢?你可以从贝内特的《如何度过一天24小时》开始。这本书将如同你在洗冷水浴时一样具有刺激的作用。它将告诉你很多你最感兴趣的事情——那就是,你自己。它将向你显示,你每天浪费了多少时间,并告诉你如何停止这种浪费,以及如何利用你节省下来的时间。这本书只有100多页。你可以在1周之内轻松地把整本书看完。每天从书上撕下20页来,把它们放在你的口袋中。然后,把每天早上看报的时间缩短成为10分钟,而不是习惯性地一看就是20或30分钟。

    杰弗逊总统写道:“我已经放弃了阅报的习惯,而是改为阅读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坨和古希腊史学家修西狄底斯的著作。我发现,在做了这一调整以后我自己也变得快乐多了。”如果你也学学杰弗逊的做法,把阅报的时间至少缩短一半,几周之后,你也将发现你自己比以前更快乐、更聪明了。你相信吗?你难道不愿意如此尝试1个月,并把你由此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阅读更有持久价值的一本好书?你在等待电梯、巴士、送餐、约会的时候,何不取出你随身携带的那20页书来看看呢?

    你在读完这20页书之后,把它们放回书本中,再撕下另外的20页。当你以这种方式读完全书之后,用一根橡皮筋套住封面,以避免那些脱落的书页四处散落。以这种方式来肢解及拆开一本书,岂不是比把它原封不动地摆在你书房的书架上毫无用处更好吗?

    在你读完《如何度过一天24小时》以后,你可能会对同一位作者的另一部著作产生兴趣。那就试试《人类机器》。这本书将可使你学会如何更圆熟地与他人打交道。它也将协助你将自己潜藏着的镇静与泰然自若的优点发掘出来。

    我们在此推荐这些书,不仅是推荐它们的内容,也推荐它们的表达方式,因为它们一定能增加及改进你的词汇。

    另外几本有帮助的书也一并介绍如下:弗兰克·诺里斯的《章鱼》和《桃核》。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两本小说。前者叙述发生在加利福尼亚的动乱与人类悲剧;后者描述芝加哥交易所股票市场经纪人的明争暗斗。托马斯·哈代的《苔丝》,这是写得最美的一本小说。希里斯的《人的社会价值》,以及威廉·詹姆斯教授的《与教师一席谈》,是两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法国名作家摩路瓦的《小精灵,雪莱的一生》,拜伦的《哈洛德的心路历程》以及史蒂文森的《骑驴行》,这些书也都应该列入你的书单中。

    请爱默生每天与你做伴。你可以先阅读他那篇评论《自恃》的著名论文。让他在你耳边轻声念出像下面一些如行云流水般的句子:

    说出隐藏在你内心深处的信念,它应该是世界性的;因为,最内部的通常会成为最外部的——我们最初的思想经由最后审判的喇叭声传回我们身上。思想的声音对每个人都是很熟悉的,我们认为,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等人的最大功绩就是,他们不受制于书籍及传统,他们不仅说出人们所说的,也说出他们所想的。每个人都该学会侦测及注意自内部闪现过他脑海的光芒,而不必去注意所谓贤者及智者的开导。然而,他却不知不觉地放弃了他的思想,因为那是他的思想。在每一位天才的作品中,我们往往会发现被我们遗弃的思想:他们带着某种疏远的高贵气质又回到我们眼前来。伟大的艺术作品不会对我们构成比这更有影响的教训。它们教导我们,以良好脾气的不妥协态度忠于自然地出现在我们脑中的印象,而不是像我们大多数时间那样,将来自我们脑海深处的声音置于一旁。否则,明天就有一位陌生人以良好的感性,正确说出我们所想的一切,同时,我们随时要被迫羞辱性地从别人那儿去获知我们自己的意见。

    每个人的教育过程中,总有一段时间他会发现,嫉妒是无知的行为;模仿是自杀;不管是好是坏,他必须自己承担;虽然这个世界慈悲为怀,但每个人必须辛勤耕种分配给他的那块土地,才能获得粮食。存在于他身上的那股力量,是自然界的新事物。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他能够干什么,而他自己也要亲自尝试过之后,才会知道。

    但我们把最好的作者留在最后。他们是谁呢?有人请亨利·欧文爵士提供一份书单,列出他认为最好的一百本书,他回答说:“面对这一百本好书,我只会专心去研究其中的两本——圣经和莎士比亚。”亨利爵士说得对。你必须到英国文学的这两个伟大的泉源取水喝。要经常去喝,而且要尽量多喝。把晚报丢到一边去,说道:“莎士比亚,到这儿来,今晚和我谈谈罗密欧和他的朱丽叶,谈谈麦克白以及他的野心。”

    如果你这样做,你会得到什么回报呢?逐渐地,不知不觉地,但必然地,你的辞藻将会开始变得美丽而优雅。慢慢地,从你身上将开始反映出你这些精神伙伴的荣耀、美丽及高贵气质。德国大文豪歌德说:“告诉我,你读了些什么,我将可说出你是哪种人。”

    我上面所建议的这项阅读计划,只需要花费很少的意志力,而且只需利用谨慎节省下来的少数时间……你只需每本花上5美元,就可买到爱默生论文集及莎士比亚剧本集的普及版。

    马克·吐温如何发展出他对语言文字的灵巧而熟练地运用能力的呢?他年轻时,曾搭乘驿马车,一路从密苏里州旅行到内华达州。旅程缓慢,且相当痛苦,必须同时携带供乘客及马匹食用的食物——有时候甚至还要准备饮水。超重可能代表了安全与灾祸之间的差别,行李是按每盎司的重量收费的;然而,马克·吐温却随身带了一本厚厚的《韦氏辞典大全》。这本大辞典伴他翻山越岭,横渡荒凉的沙漠,走过土匪及印第安人出没的一片广袤土地。他希望使自己成为文字的主人,凭着独特的勇气及常识,他努力从事达成这项目标所必须做的工作。

    庇特和查特罕爵士曾把辞典念过两遍,而且是逐页逐词都读了两遍。白朗宁也是每天翻阅辞典,并从辞典里面获得了乐趣及启示。替林肯写传记的尼可莱和海伊说,林肯常常“坐在黄昏的阳光下”,“翻阅着辞典,直到他看不清楚字迹为止”。

    这些例子并不特殊。每一位杰出的作家及演讲家都有过相同的经验。威尔逊总统的英文造诣极高。他的一些作品——对德宣战宣言的一些部分,在文学史上必定能占有一席之地。以下是他口述的他学会运用文字的方法:

    我的父亲绝对不准家中的任何人使用不正确的字句。任何一位小孩子说溜了嘴,必须立即更正:出现任何生词要立即予以解释;他并鼓励我们每一个人把生词应用到日常的谈话中,以便将它确实牢记下来。

    A. 一天一个新词

    纽约有一位演讲家,他一向以其句子结构严密、文辞简洁美丽而受到很高的评价。他在最近的一次谈话中,透露了他选择正确而有力文字的秘诀,那就是,每当他在谈话或阅读当中发现不熟悉的单词时,就立刻把它抄在备忘录上。然后,在晚上就寝之前他要先翻翻辞典,以彻底弄清楚那个生词的意思。如果他在白天没有发现任何生词,他在晚上就改而阅读一两页由费纳德所著的《同义词、反义词及介词》,注意研究每一个词的正确意义,以便日后当做最好的同义词使用。

    这就是他的座右铭。这也意味着,在1年当中,他至少可获得365件额外的表达工具。他将这些新词全都记在一个小的笔记本上,白天一有空闲他就溜出来复习它们的词义。他已经发现,一个新单词只要使用过3次之后,就会成为他词汇中永恒的一分子。

    使用辞典,不仅只是为了了解某个单词的正确意义,也是为了找出其来源。在英文辞典里,每个单词的历史及其来源,通常都列在其定义后面的括弧内。你可不要认为,你每天说的这些单词只是一些枯燥、冷漠的声音而已。其实,它们充满了色彩,拥有浪漫的生命。例如,你说“打电话给杂货店,叫他们送些糖来,”即使是在如此平淡的两个句子里,我们仍然使用了许多向不同文字及文明借用来的单词。“telephone”(打电话)这个词就是由两个希腊字组成的,“tele”这个词的意思是“远方的”,而“phone”则意味着“声音”。grocer(杂货商)是从法文中一个历史悠久的单词grossier借用过来的,而法文又是从拉丁文grossarius演变而来的。它的意思是指零售及批发商人。sugar(糖)这个词来自法文;法文又系来自西班牙文,西班牙文又是从阿拉伯文借用过来,阿拉伯文又脱胎于波斯文;而波斯文的这个单词shaker又是自梵文carkara一词演变而来的,意思是指“糖果”。

    你可能是在某家公司上班,或是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公司”(company)这个词系脱胎自法文的一个古字,意思是伙伴companion。而companion这个词又由com(与)和panis(面包)这两个词组成,这样你的伙伴companion就是要和你共享面包,一家公司company实际上就是由一群想要共同赚取面包的人所组成的。你的薪水salary就是指你用来买盐salt的钱。古罗马士兵可以领到买盐的一些津贴。后来有一天,某位阿兵哥把他的整个收入称作salarium(买盐钱),而成为一个广为流传的俚语单词,但最后甚至成为一个非常受尊敬的英语单词。你现在手中拿着一本书book,这个单词的真正意思是指一种树木beech(山毛榉)。因为在很久以前,盎格鲁撒克逊人把他们的字刻在山毛榉树干上,或是刻在用山毛榉木做成的桌面上。放在你口袋中的美元dollar,实际上的意义是valley(山谷),因为最早的钱币是于16世纪在圣卓亚齐姆的山谷中铸造的。

    Janitor(看门人)和January(一月)这两个词都借用自意大利西部古国伊楚里亚的一名铁匠的姓氏。这位铁匠住在罗马,专门制造一种特殊的门锁及门闩。他死后,被奉为一名异教徒的神,且被塑造成拥有两张脸孔、能同时看到两个方向的神,代表了门的开启与关闭。因此,介于一年的结束以及另一年开始之间的那个月份,就被叫做January,或是称之为Janus(这位铁匠的姓氏)。因此,当我们谈到January(一月)或是一位janitor(看门人)时,我们等于是在纪念一位铁匠,他生于耶稣诞生的1 000年以前,还娶了一位名叫Jane的妻子。

    一年的第七个月份,July(七月),是根据古罗马的Julius Caesar恺撒大帝的名字而命名的。而奥古斯都大帝为了不让恺撒一人作美,也把下一个月份命名为August(八月)。但是,在当时,八月份只有30天,奥古斯都大帝不甘心以他的姓氏为名的月份竟然比以恺撒为名的月份少了一天,于是,他从二月抽出一天,把它加进八月去。这种自负心理的偷窃痕迹很明显地显示在你现在所挂的月历上。真的,你将会发现,每个单词都具有迷人的历史。

    试着从大辞典里寻找这些单词的来源:atlas(地图册)、boycott(抵制)、cereal(谷类食品)、colossal(巨大的)、concord(和谐)、curfew(宵禁)、education(教育)、finance(财政)、lunatic(疯人)、panic(惊慌)、palace(皇宫)、pecuniary(金钱)、sandwich(三明治)、tantalize(诱惑)。找出它们背后的故事,这将会使这些词的意义更加多姿多彩,更加有趣,而在使用它们时你也将会更加觉得有滋有味、其乐无穷。

    B. 一个句子改写了104次

    试着正确说出你的意思,表达你思想中最微妙的部分,这不见得是容易办得到的——即使是有经验的作家也不一定办得到。美国著名的女作家芳妮·赫斯特曾经对我说,她有时候把写好的句子一改再改,通常要改50~100次。她说,有一次她还特地计算了一下,发现一个句子竟被她改写了104次之多。另一位名女作家沃伦坦诚地对我说,为了从一篇即将在各报纸联合刊登的短篇小说中删去一到两个句子,有时甚至要花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

    美国政治家莫里斯曾经述说过美国名作家戴维斯为了找出最合用的词是如何辛勤地工作的:

    他写的小说中的每一个词,都是他从他所能想到的无数单词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他所选用的词,都是依据他一丝不苟的判断,且都必须是最能经得起考验的词。每个词,每个句子,每一段落,每一页,甚至整篇小说,都是写了一遍又一遍。他采用的是一种“淘汰”的原则。如果他希望描述一辆汽车转弯驶入某院大门,他首先要作冗长而详细的叙述,任何细节都不放过。然后,他开始一一删除他痛苦思索出来的这些细节。每做一次删除,他都要问问自己:“我所要描述的情景是否仍然存在?”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就把刚刚删除的那个细节又放回原处,然后,试着去删除其他的细节,如此一一删节下去。在经过如此千辛万苦的努力之后,最后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就是那些简洁而明澈的片断。正是有了这一过程作铺垫,他的小说与爱情故事才会一直受到读者的喜爱。

    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花如此多的时间,也没有如此尽力、辛勤地寻找那些合意的字眼。我们之所以在此举出这些例子,是要向你表明,成功的作家是十分重视用正确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考的。我们同时期望,这样做能够鼓励学习演讲的学员们对语言及文字的运用更感兴趣。当然,一个演讲者不应该到了演讲途中停顿下来,支支吾吾地,以求找出他渴望表达的意义的正确语言。不过,他应该每天练习,以对自己的意思做最正确的表达,一直到这些语言能够很自然顺畅地从头脑中涌出为止。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演讲家,你是应该这样做的,但你这样做了吗?没有。

    大文豪弥尔顿在他的作品中共使用了8 000个单词,莎士比亚作品使用的词汇达15 000个。一本标准的辞典词汇为45万个。但根据最普通的估计,一般人只要认识2 000个词,在讲话时就足以运用自如了。一般人通常只懂得一些动词,以及把它们串联起来的一些连接词,再加上一些名词,以及一些被已经滥用了的形容词。一般人在精神方面也相当懒散,或是太过于专心于事业,因此无暇学习如何将意念做最正确的表达。其结果怎样呢?且让我举个例子吧。我曾经在科罗拉多的大峡谷边度过终生难忘的几天。在有一天下午,我听见一位女士竟以一个相同的形容词来形容一只狗、一段管弦乐曲和一位男士的脾气,以及大峡谷本身,那就是,他们全都很“漂亮”。

    那么,她到底用的是哪一个形容词呢?因为英国语言学家罗杰在“beautiful”(漂亮)下面列出了许多的同义字。你能猜得出她所使用的到底应该是其中的哪一个吗?

    C. 避免使用老掉牙的表达方式

    你不仅要努力做正确的表达,也要尽量使自己的表达具有新鲜感与创意。要有勇气把你对事情的看法说出来,因为“事情本身就是上帝”。例如,在圣经记载的诺亚大洪水之后不久,一些最富创意的人首先使用了这个比喻:“冷得像条胡瓜。”这个比喻真是太好了,因为它极具新鲜感。即使是在后来的贝尔夏加的著名盛宴上,这个比喻仍可保有它的原始新鲜感,并值得在一场宴会后的演讲中使用。但是到了今天,我们这些以拥有创造力而自负的人,如果还在重复使用这个比喻,你难道不感到羞愧吗?

    下面是12句用于表示寒冷的比喻。它们岂不跟那个陈腐的“胡瓜”比喻具有同样的效果,不仅更新鲜,也更能为人所接受吗?

    冷得像青蛙。

    冷得像清晨的热水袋。

    冷得像步枪的通条。

    冷得像坟墓。

    冷得像格陵兰的冰山。

    冷得像泥土。

    冷得像乌龟。

    冷得像飘雪。

    冷得像盐巴。

    冷得像蚯蚓。

    冷得像黎明。

    冷得像秋雨。

    趁你现在还有这份兴致,可以想想你自己的比喻,用以表达寒冷的感觉。要有与众不同的勇气,并把它们写在下面。

    我曾经请教女作家凯瑟琳·诺利斯,如何才能发展出自己独特的风格来。她回答说:“阅读古典散文与诗集,并严厉地删除你的作品中无意义的词句及陈腐的比喻。”

    一位杂志编辑有一次告诉我,每次当他发现投来的稿子中有两三处陈腐的比喻时,他就立即把稿子退还给作者,以免浪费时间去看它!在他心目中,一个没有表达创意的作家,将无法表现任何有创意的思想。

    台风与个性

    台风与个性,是决定演讲成败的重要因素。唯有自然、真诚,才能赢得听众信任。有一次,卡耐基技术研究所曾对100位著名的商界人士进行过智力测验。这次测验的内容与战时对陆军所进行的测试相似。该研究所最后将测验结果郑重对外公布:在一个人事业成功的各种因素中,个性的重要性远胜过他智力的高低。

    这是一项意义极为重大的结论:对商人而言,极为重要;对教育而言,极为重要;对专业人员而言,十分重要;对演讲者而言,更是十分重要。

    对于成功的演讲来讲,除了事前的准备之外,个性可能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了。著名演讲家阿尔伯特·哈伯德就曾说过:“在演讲中,赢取听众信任的,是演讲的态度,而不是讲稿的词句。”我要对他的这句话略作修正,应该是态度加上观念。但个性是一种模糊而且难以捉摸的东西,就像紫罗兰的香气一般,即使是最能干的分析家也无法把握。个性是一个人的全部组合:肉体上的、精神上的、心理上的,还包括遗传、嗜好、倾向、气质、思想、精力、经验、训练,以及全部的生活境况。它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般复杂,同样几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理解它。

    个性是由遗传和环境所决定的,而且极难更改或改进,但我们可以使之强化到某种程度,使它变得更有力量,更具吸引力。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努力对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这项奇异的事物作最大的利用。这个目标,对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相当的重要性。改善的可能性尽管微乎其微,但我们仍然可以进行讨论及分析。

    1. 演讲之前要充分休息

    如果你希望将自己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必须先要得到充分的休息。一位显出疲态的演讲者在讲台上是没有吸引力的。千万不要犯这种最常见的老毛病,即把你的准备工作及计划一直拖延到最后1分钟,然后再匆匆忙忙赶着进行,企图弥补失去的时间。这样干会对你的身体造成破坏,引起头脑的疲乏。这是一种可怕的破坏力量,它将会拖累你,削弱你的活力,使你的头脑与神经同时变得虚弱。

    如果你必须在4点钟时向委员会发表一个重要的演讲,你就应该吃一顿轻便的午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小睡一会儿,以恢复精神。休息正是你所需要的,不管是精神上、肉体上还是神经上都是如此。

    法拉的行为习惯就经常让她的新朋友大吃一惊,因为她常常很早就向他们道晚安,然后上床睡觉,留下他们同她的丈夫继续谈话。她知道她所从事的艺术工作需要有充足的睡眠。

    诺蒂卡夫人在她当上了歌剧第一女主角后就表示,必须放弃自己所喜爱的一切:社交生活、朋友、诱人的美食。

    当你要发表一篇重要的演讲时,注意,切不可吃得太饱。你演讲第一顿的饮食要像一位圣徒那般少。周日下午5点,亨利·比彻经常只吃一些饼干,喝点牛奶,除此之外不会再吃任何东西。

    摩贝尔夫人说:“要是我准备在晚上演唱,我就不吃午餐,只在下午5点的晚餐进分量很少的食物,包括一块鸡或鱼肉,或是甜面包、一个苹果和一杯水。每一次当我从歌剧院或音乐会回到家中时,总是发现自己饿得都支持不住了!”

    摩贝尔夫人和比彻的做法真是太明智了。我起初也不理解这样做的意义,后来,当我成为一名职业演讲家之后,每当我在吃完一顿丰盛的大餐后要发表两个小时的演讲时,我才明白个中的道理。经验告诉我,在喝完饭前酒及汤之后,接着就是牛排、炸薯片、沙拉、蔬菜和甜点,带着这样的负重感再到台上站上1个小时,到那时我不但不能发挥我身体的最佳状况,而且也不能使我的演讲尽情发挥。本来应该流淌在我脑中的血液,现在全都集中到了胃部去同牛排及炸薯片战斗去了。著名音乐家帕德列夫斯基说得对!他说,他若在演奏会之前随心所欲地大吃一顿,那么他身上的兽性将会占据最上风,甚至还会渗进他的指尖,而使他的演奏遭到破坏及变得呆板。

    2. 不要忽略衣着与态度

    有一次,一位担任大学校长的心理学家向一大群人发出问卷,向他们询问,衣服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结果,被询问者几乎一致表示,当他们穿戴整齐、全身上下一尘不染时,他们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穿得很整齐,而且也可以感觉得到,这表明衣服会对他们产生某种影响。这种影响虽然很难解释,但十分明确,十分真实。得体的衣服会使他们增加信心,使他们的自信心大增并提高他们的自尊心。他们发现,当他们的外表显得很自信时,他们的思想也比较容易顺畅,他们的表达也更容易取得成功。这就是衣装对穿着者本人所产生的影响。

    演讲者的衣着会对听众产生什么影响呢?我注意到,如果演讲者是位不修边幅的男士,穿着宽宽松松的裤子、变形的外衣和鞋子,自来水笔和铅笔露在胸前口袋外面,一张报纸、一只烟斗或一罐烟草把西装的外侧塞得凸了出来;如果演讲者是一位女士,带着一个样子丑陋的大手提包,衬裙还露在外面,听众对这样的一位演讲者根本就没有信心,就如同演讲者对自己的外表也没有信心一般。看了他或她那个蓬乱样,听众岂不是也认为,这位演讲者的头脑一定也是乱七八糟的,就如同他那蓬乱的头发、未经擦拭的皮鞋,或是胀得鼓鼓的手提包一样。

    当罗伯特·李将军代表他的军队前往阿波麦托克斯镇表示投降时,他穿着一套整整齐齐的制服,腰边还系了一柄很珍贵的长剑。与他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格兰特却未穿外套,也未佩剑,只穿着士兵的衬衫和长裤。格兰特后来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相较之下,我一定是个十分怪异的对象,而对方则是一名衣着漂亮的男士,身高6英尺,服饰整齐。”未能在这个历史性场合穿上合适得体的服饰,这也成为格兰特将军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

    美国农业部曾在其实验农场上养了几百箱的蜜蜂。每一个蜂巢都被装上一面很大的放大镜,只要按下按钮,蜂巢内部就会被电灯照得通明。这样,在任何时候,不论是白天或夜晚,这些蜜蜂的一举一动都能被很细密地观察到。演讲者的情况也与此类似。他也像被安置在放大镜下,被聚光灯所照射,所有的眼睛都在看着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个人外表上哪怕是最微小的不协调之处,也立刻会像科罗拉多的帕克山峰那般醒目。

    几年以前,我曾替《美国杂志》撰写过一篇关于纽约一位银行家的生平故事。我请他的一位朋友说明他成功的原因。他说,这位银行家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在于他那迷人的微笑。乍听之下,这种说法可能显得有点儿夸张,但我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其他的人——可能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可能拥有更丰富的经验,而且也具备更为优越的财经判断力,但这位银行家却不同,他拥有他们所没有的一种额外资产:最随和的个性。在这种个性中,他那温暖、受人欢迎的微笑,则是其中最大的特色之一。这种微笑能使他立即赢取别人的信任,使他立刻获得别人的好感。只要是与他有过一面之交的人,都愿意看到他获得成功,而且都十分乐意对他表示支持。

    中国有个成语叫“和气生财”。在观众面前展露笑容,岂不是与在柜台后面的笑容一样受人欢迎吗?谈到这儿,想起了一件事,有位学生参加了由布鲁克林商会主办的演讲训练班。当他出现在观众面前时,全身都散发出一股气息,仿佛在向台下的人表明他很高兴能来到这儿,他很喜欢他即将进行的演讲。他总是面带微笑,而且显得十分乐意地面对着他的听众。他的这种情绪很快感染了台下的每一位听众,人们立即觉得他十分亲切,而他也大受欢迎。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却经常看到演讲者以一种冷漠、造作的姿态走上讲台,以一种很不情愿的神态来发表这次演讲。等到演讲完了,好像完成一个苦差事似的,谢天谢地的。我们这些当观众的,也会很快被他的这种情绪所感染,会十分沉重地听完他的演讲。

    奥佛·斯特里特教授在《有影响力的人类行为》一书中写道:

    喜欢产生喜欢。如果我们对我们的听众有兴趣,听众也会对我们产生兴趣。如果我们不喜欢台下的听众,他们不管在外表或内心,也会对我们表示厌恶。如果我们表现得很胆怯而且慌乱,他们也会对我们缺乏信心。如果我们表现得很无赖,而且大吹其牛,听众们也会表现出自我保护性的自大。经常的,我们甚至尚未开口说话,听众就已评定我们的好或坏了。因此,我有充分的理由指出,我们必须事先确信我们的态度一定会引起听众的热烈反应。

    3. 把听众聚集在一起

    身为一名演讲者,我经常会在下午对稀稀落落分坐在大厅内的一小群听众发表演讲,或是在晚间对拥挤在一个狭小空间内的一大群人发表演讲。在不同时间,听众对演讲者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晚上听众们听了会开心地哈哈大笑的同一个话题,到了下午却只能使听众们的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晚上的听众会对每一段落都报以热烈的鼓掌,但下午的听众们却毫无反应。

    这是为什么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下午的听众大多是年老的妇人或小孩子。他们当然比不上晚上那些精力充沛且比较有辨识能力的听众那般对讲题有那样热烈的反应。但这只是一部分的原因而已。

    更真实的原因是,当听众分散开来时,他们不易受到相互感染。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种场地里空空的听众与听众之间空了很多椅子更能浇灭听众的热情了。

    亨利·比彻在耶鲁大学发表有关讲道的演讲时说:

    “人们经常问我:‘你是不是认为,对一大群人发表演讲,要比向一小群人演讲更有意思?’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可以向12个人发表精彩演讲,同样,我也可以向1 000个人发表同样精彩的演讲,对于前一个群体只要这12个人能够围坐在我的身边,紧紧地靠在一起,并且彼此可以碰到对方的身体。同样,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1 000个人分散而坐,每两个人还相隔4英尺之远,那也像在一间空无一人的房子里一般糟糕……把你的听众紧紧聚集在一起吧,你只要花一半的精神,就能令他们大为感动。”

    当一个人置身于一大群听众之间时,他很容易有一种失去自我的感觉,因为他成了这些听众中的一分子,这当然比他单独一个人时更容易受到影响,他会不由自主地随大众的气氛时而开怀大笑时而热烈鼓掌。但如果他只是听你演讲的五六个听众中的一个,虽然你对他说的仍然是同一内容,由于气氛太冷清,他会显得无动于衷。

    当人们成为一个整体时,你很容易使他们发生反应,相反,如果你要使一个独处的人有所反应,就比较困难了。例如,当男兵们前往战场时,他们一定会采取世界上最不顾一切后果的行动:他们希望大家聚成一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家都知道德国士兵们上战场时,彼此要紧握住同伴们的手不放。

    群众!群众!群众!他们是一种很奇特的现象。所有规模庞大的运动及社会改革,都是经由群众的呼应而推展开来的。关于这个题材,我的书里有一本极为有趣的著作作了极为精彩的论述,这本书就是由艾佛特·狄恩·马丁所写的《群众行为》。

    如果我们要向一小群人发表演讲,就应该去找一个小房间。把听众塞进一个狭小的空间,好过让他们分散在宽广的大厅里。

    如果你的听众坐得很分散,就请他们移到前排来,坐在靠近你的位子上。你一定要坚持让他们移过来后才展开你的演讲。

    除非听众相当多,而且确实需要演讲者站到讲台上去,否则不要这样做。你可以下台去和他们站在同一高度,站在他们身边,这样可以不拘形式,同听众们亲切地打成一片,这能使你的演讲和日常谈话一样。

    4. 注意演讲场所的环境

    保持空气的新鲜。在演讲过程中,氧气的供应是极为重要的基本要素。不管是如何动人的演讲,也不论是音乐厅中如何美丽的女高音,都无法使置身于恶劣空气中的听众保持清醒。因此,当我置身于一个空气不怎么清新的环境中发表演讲时,在开始演讲之前,我总是要请听众们站起来先休息两分钟,同时把窗户全部打开。

    过去14年来,詹姆斯·庞德少校曾担任过亨利·比彻的经理,为此他不得不一直穿梭于美国及加拿大各地。当时,这位著名的布鲁克林传道师广受人们的欢迎。庞德经常在信徒来临之前,先去察看比彻将要前往传道的地点,并且认真地检查灯光、座位、温度及通风情况。庞德是位喜欢大吼大叫的退伍陆军军官,他很喜欢运用权威。因此,如果一处传道场所太热,空气不流通,而他又打不开窗子,他会拿起书本对着窗户丢过去,一下子把窗户的玻璃砸得粉碎。他深信:“对于一位传道者来说,仅次于上帝恩典的最佳事物就是氧气。”

    灯光是影响演讲成功与否的另一要素。除非你是在一群人面前表演招灵术,否则,应尽可能让房间里的光线保持充足。要在一个像热水瓶内部那样半明不亮的房间里激发起听众的热烈情绪,就如同想要驯服野鹌鹑那般困难。

    如果你看过名制片家彼拉斯科有关舞台制作的著作,你将会发现,一般演讲者对于适中灯光的重要性的观点可以说是一丝一毫也没有。

    让灯光照在你的脸上,人们希望看清楚你的面容。在你五官上所产生的那种微妙变化,是自我表现的一部分,而且是最为真实的一部分。有时候,这种外观表现更甚于你的言语表达。如果你站在灯光的正下方,你的脸孔上可能会有阴影;如果你站在灯光的正前方,你的脸上一定也会有阴影。因此,在你站起来演讲之前,先选定一个光线最佳的地点,这岂不是一种很聪明的行动吗?

    千万不要躲在桌子后面。听众希望看到演讲者的全部面貌。你是否发现,有的人为了打量你,他们甚至会从座位上探出头来,以把演讲者的整个人看清楚。

    一些好意的演讲组织者一定会替你预备一张桌子,一个水壶和一个杯子。实际上,如果你的喉咙很干,可以考虑含一点盐在口里,或尝一点柠檬,它们会使你的唾液再度流出来。

    你不能要水壶或杯子。你也不能将一般讲台上放置的那些毫无用处且又难看的废物堆在你的讲台上。

    你是否打量过,位于百老汇大道上的各种品牌的汽车展示厅都布置得十分漂亮、整洁、干净,让人赏心悦目。法国巴黎那些名牌香水及珠宝店的办公室也布置得既高雅又豪华。这是为什么?因为这些产品都极为高级。当顾客看到这些展示室布置得如此美丽之后,将会对这些产品更加肃然起敬,更有信心,也将更为羡慕。

    同样的理由,一名演讲者也应该拥有为他设置的令人赏心悦目的背景。在我的意念中,理想的布置应该是完全没有家具的,在演讲者的后面不应有任何吸引听众注意力的东西,在他的两边也不能有任何东西。也就是说,除了一幅深蓝色的天鹅绒幕布之外,什么东西也不要。

    但是,看一看,一般演讲者的背后通常都有些什么东西呢?地图、图表及桌子,也许还有很多积满灰尘的椅子相互叠在一起。这会造成什么结果呢?只会是一种粗俗、凌乱及不调和的气氛。因此,你一定要把没用的东西全部清除掉。

    亨利·比彻说:“演讲中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人。”

    因此,你一定要让演讲者在整个会场突显出来,要像少女峰白雪覆盖的峰顶与瑞士的蔚蓝天空相互辉映那般突出。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兰登市,正好碰上加国总理在当地演讲。在他演讲时,却有一名工友拿着一根长木棒从这个窗户走到另一个窗户,他在一一调整窗子的开合。结果发生了什么事呢?听众几乎一致地暂时忘记了台上的演讲者,转而去看那位工友,仿佛他正在表演什么魔术似的。

    不管是听众或观众,他们都无法抵抗——或者应该说他们不愿意抗拒,向移动物体望去的诱惑。演讲者只要能够记住这一真理,那么,他就能使自己免于一些困扰及不必要的烦恼了。

    第一,他应该克制自己,不要把弄自己的手指、拨动衣服或是做些能减少别人对他的注意力的一些紧张的小动作。我记得,有一次有位很有名的纽约演讲家在演讲时,用手玩弄着讲台上的桌布,结果听众们全都专心地望着他的手,足足有半小时之久。

    第二,如果可能的话,演讲组织者应该把听众的座位做适当的安排,使他们不会看到迟到的听众进来,如此可以防止他们分散注意力。

    第三,演讲者不应该安排贵宾坐在讲台上。几年以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的演讲。他邀请我和另外多位贵宾一起坐在讲台上。我予以了拒绝。理由是,这样做对演讲者并不好。第一天晚上,我注意到很多位贵宾移动身子,以及把一条大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等等。每一次,他们之中只要有任何一个人稍微移动一下,听众就会把眼光从演讲者身上移到这位宾客身上。第二天,我把这种情形告诉了罗宾斯先生,请他注意。于是,在以后的几个晚上,他很聪明地单独一个人站在讲台上。

    比拉斯克不允许舞台上放置红色的鲜花,因为它们会吸引听众太多的注意力。演讲者怎么可能允许在他演讲时有一个动个不停的人面对观众坐着呢!他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聪明一点,就不应该这样做。

    5. 保持良好的姿态

    演讲者在演讲之前,不要坐着面对听众,你应以崭新的姿态到达会场,这岂不是比听众在你还没有演讲之前就看到你的尊容更好一点吗?

    但是,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也要十分注意我们的坐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吧,那是否很像一头猎犬在找一处可以让它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先是到处张望着,当他们真的找到一张椅子时,就加快脚步跑上前去,然后就像放置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放在了椅子上。

    懂得如何坐的艺术的人就不这样,他一般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并使自己在内心的完全控制下,让整个身子从头部到臀部都保持轻松的直立姿势,然后缓缓坐下去。

    我们在前面说过,不要拨弄你的衣服或首饰,因为这样做会分散听众对你的注意力。不仅如此,这样做还会给人一种懦弱而缺乏自我控制的印象。任何不能增加你的演讲分量的动作都会减少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在演讲会场,是没有任何动作不会吸引听众注意力的。因此,当你站立时,必须保持静止的状态控制好你的身体,这样就会使你在听众面前产生一种能控制心理的、泰然自若的感觉。

    当你准备站起来向听众发表演讲时,急急忙忙地开口是业余演讲家的通病。你应先深深吸一口气,对着你的听众望大约1分钟的时间,如果听众席上还有嘈杂声或骚动,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起你的胸膛,这种姿势有助于你自信的表达,让听众从你这儿感受到一种力量。当然这种行为也不是说当你站在听众面前的霎时就能笔直的站立的,你必须每天都这样练习,只有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你才会很自然地挺起胸膛。

    卢瑟·克里克在他的《有效率的生活》一书中说:“在每10个人当中,我们也找不出1个能使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使颈部紧紧贴住衣领。”他建议人们每天从事下述这种练习:缓慢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与此同时,把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这一套动作很夸张,也对你有益而无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介于两肩之中的背部能够挺直,同时也会使胸部加厚。

    你的双手应该如何摆放呢?忘掉它们吧。如果能够将它们很自然地下垂于身体两侧,那就最理想了。如果你感到它们就像一大串香蕉似的,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人会去注意它们,或是没有人对它们感兴趣。

    最好是让它们轻松地下垂于你身体的两侧,这样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无法批评你的这种姿势。当然,如果需要,你还可以自然地打出各种强调性的手势。

    但是,假如你很紧张,而且你发现,把它们放在你背后,或是插入口袋中,或是放在讲桌上,能够使你减少紧张的情绪,你该怎么办呢?运用你的常识去判断。我曾经聆听过我们这一时代许多著名演讲家发表的演讲。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演讲时,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恩曾这样,德普也曾这样做过,罗斯福总统也会这样做。即使像英国政治家狄斯累利这样注重仪态的绅士,有时候也会向这种诱惑投降。但是,天并不会塌下来,而且根据气象预报,如果我的记忆正确的话,明天早上,太阳仍会准时升起。如果一个人准备演讲的内容是有价值的,而且他也能很有说服力地说出来,那么,他究竟如何处理他的双手或双脚,当然是小事一桩。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心中热情澎湃,则这些次要的细节大都是可以自行解决的。毕竟,发表演讲最重要的部分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这会很自然地引领我们去注意到经常被滥用的姿势问题。我所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讲授的。在我的记忆中,这一堂课谈到的主题就是姿势问题。遗憾的是,对我来说,这堂课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认为其观念错误,绝对有害。他教导我说,我应该让我的手臂松弛地下垂于我的身体两侧,手掌心向后,手指半弯曲,拇指与我的大腿接触。他还训练我要以优雅的曲线举起我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转一圈,然后先把食指伸开,接着是中指、小指。等到这堂具有美学及装饰性的训导进行完毕后,还要求我的手臂再循着同样优雅但不自然的曲线放下来,还要再度贴住大腿外侧。整个表演极其呆板,而且十分造作,完全不合情理,也非常不真实。十分可笑的是,在他内心深处还觉得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别处学不到的。

    然而,他没有教我应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我培养起做出手势的感觉;没有要求我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显得自然;也没有要求我放松心情,学会自动自发,突破我保守的外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谈话及行动。整个表演令人感到十分遗憾,就像一架打字机一样,也像去年已筑的鸟巢般毫无生气,更像电视闹剧那般荒唐不堪。

    如此荒谬的言谈居然到了20世纪还能听到教授,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就在几年以前,我的书架上还曾摆放过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整本书的内容都在企图使人成为机械。它居然告诉读者,在讲到这个句子时该做出什么手势,讲到那个句子时又该做出什么手势,哪种情形要用一只手,哪种情形要用双手,哪种情形要把手举高,哪一种要举到中等高度,哪一种要放低,如何把这根手指弯起来,以及怎样弯起那根手指。有一次我看到有20个同学站在一班同学的面前,同时念着从这本书中摘录出来的相同句子,并在完全相同的句子上做出完全相同的手势,这一场景使人感到非常荒谬可笑、造作、浪费时间、机械化且有害于健康。这种机械化的演讲观念已使许多人对演讲教学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的院长最近说,他的学校不开班教授演讲,因为他一直未看到任何一种实用而且能教学生合情合理发表演讲的教学方法。我百分之百同意这位院长的看法。

    有关演讲姿势的所有著作,9/10都是废纸一堆,而且它们不只是浪费了好纸张及好油墨,因为让学生从这些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很可能都是一大误导。你要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揣摩,从自己的内心,从自己的思想,从你自己对这方面的兴趣中去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手势与晚宴服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完全不同。后者只是一个人内在本能的一种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及晕船一般。

    而一个人的手势,就如同他的牙刷,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而且,诚如人人特点各异一般,只要他们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应该都各不相同。

    不应该把两个特点各异的人训练成手势完全相同的人。你们可以想象,如果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想缓慢的林肯,和说话很快、个性急躁而且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相同的手势,那将是多么荒谬无比!

    据曾经与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的贺恩登说:

    林肯用手做手势的次数,不如他用脑袋做姿势那般多。他经常使用脑部,也就是在加强部分,他会用力甩动头部。当他企图强调他的某种说法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猛然顿住,仿佛将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一样。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讲者那般猛挥手势,好像要把空气及空间切成碎片一般。他从来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动……随着演讲过程的进行,他的动作会愈来愈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后达到优美的程度。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因此他也就显得富有尊严且十分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于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手指则蕴含着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的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欢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五十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渴望拥抱他所喜爱的那种精神。如果他所要表现的是厌恶的情绪,例如,谴责奴隶制度时,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的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显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接下来,丢在灰尘中予以践踏。他总是站得中规中矩,两脚的脚指头踏在同一条线上;也就是说,他绝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在任何东西上支撑身体。在整个演讲过程中,他只对他的姿势与态度做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

    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曾把他的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像,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罗斯福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思在演讲时经常伸出一只手,手掌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讲者的思想与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讲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

    自然而充满活力,它们是行动的至善表现。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非常的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讲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麦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令人不敢恭维。葛拉登也是一样。巴尼尔也一样。已故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讲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讲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讲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许多年以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他的演讲曾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我对他的精彩演讲极为佩服。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令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能练习及运用这些原则,你将发现,你自己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做出你的手势的。我无法替你举出任何运用姿势的法则,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讲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讲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我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可能对你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令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速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错误。这种错误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形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只做出那些自然发出的手势。当你在练习时,如果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做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把书本合上。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的。当你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你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指示都更有价值。

    如果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做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讲,请记住一点: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掉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及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如果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会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向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

    以下三句话是对演讲时台风的最好说明:

    a. 装满桶子。

    b. 敲掉塞子。

    c. 让自然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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