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深蓝-解决争端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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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懂法,依法执法,依法治海

    国际海洋法的形成与发展

    海洋法规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并走向法制化的曲折漫长的过程。先有各国的实践,然后将其推而广之,逐步形成国际习惯法,最终才编纂形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样的成文法规。

    海洋法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关海洋问题的国际法,也称国际海洋法。海洋法主要确定海洋区域的法律地位和规范,确定世界各国和地区从事海洋活动的原则、准则和法律制度,调整各国和地区之间在海洋区域内的关系和活动的法律,海洋法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17世纪到19世纪20年代是海洋法的萌芽时期,当时欧洲的法学家们主要围绕海洋占领和海洋自由问题进行了足足三个世纪的争论,结果“海洋自由原则”被大多数国家所赞同,并发展成为海洋法的一个传统原则,另一个传统原则就是“沿海国家可以占领沿岸海域”。

    1930年,国际联盟在海牙召开了国际法编纂会议,首次系统地编纂了海洋法规。“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独立国家不断增加,从1945年的70个增加到1979年的160多个。这些国家独立以后,不仅反对帝国主义和海洋霸权主义者利用海洋进行扩张和侵略政策,而且强烈反对他们利用旧的海洋法制度继续垄断和掠夺海洋资源的强盗行径。

    1949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对海洋法进行讨论。拉丁美洲地区和亚洲、非洲等地区各国,强烈要求对沿海200海里的海洋区域进行管辖和控制,有些国家甚至自行宣布行使200海里海洋权和专属经济区的管辖。

    根据多数国家的要求,联合国第11届大会1957年宣布讨论制定海洋法公约。之后,先后召开了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一次于1958年在日内瓦召开,有85个国家参加;第二次于1960年在日内瓦召开,与会国87个;第三次于1973年2月至1982年4月共召开了11期会议,有150多个国家参加,历时9年,结果制定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漫长的立法过程中,许多国家就相继自行宣布了专属经济区和渔区,同时对海洋岛礁展开了大规模争夺和抢占。1947年秘鲁率先宣布实行200海里领海制度,1952年智利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同年,智利、秘鲁和厄瓜多尔三国签署了关于海洋区域的《圣地亚哥宣言》,宣布200海里专属主权和管辖权。到1973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开幕时已有67个国家主张12海里渔区,18个国家主张15~103海里渔区,11个国家主张200海里渔区。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代表会议,总计有16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到会。这次会议从1973年12月开始,经过9年11期16次会议的讨论、争论和斗争,终于在1982年4月30日的会议上以压倒多数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年12月10日,119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在公约上签了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共17部分320条,它在维护人类共同财产和各国海洋权益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原则和规章制度,如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际海底资源等,从而打破了旧海洋法只对少数大国有利的局面。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该公约生效以后,各签约国的国内立法机构开始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充分讨论,并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70年代开始,先后多次派团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并正式签署了该公约。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法是维护世界海洋事务正常秩序的法律制度,是濒海国和海洋国在国际交往中的行为准则,各国都应按照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去解决海洋争端,建立和维护海洋秩序。同时,海洋法也是濒海国和海洋国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的武器和开展海洋斗争的工具,沿海国家可以充分利用海洋法保护自己的海洋权益不受侵犯、海洋岛礁不被侵占、海洋资源不被掠夺,也可以充分利用海洋法揭露和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非法行为,维护世界海洋的和平秩序和海上安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海洋上的斗争焦点将主要集中在领海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争夺方面。

    海洋法是把双刃剑,小心伤到自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由150多个国家签署,并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的。该公约生效以后,各签约国立法机构要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充分讨论,并予批准。批准之后,表明该国正式加入此项条约,并承担该条约中所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先后多次派团参与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并正式签署了该条约。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则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于1992年2月25日宣布了第一个海洋法方面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12海里,毗连区为24海里。领海和毗连区宣布之后,带来的一个直接问题是中国所宣称的领海和毗连区从哪里算起,领海基线不明确。这样,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发表声明,宣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但对于钓鱼岛、南沙群岛等争议海域的领海基线尚未宣布,更没有宣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1998年又宣布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批准和有关法规宣布之后,中国将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法律程序已经正式承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容,全面履行公约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公约规定对所宣布海域行使管辖权。海军作为国家的武装力量,在平时和战时都担负着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执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二,钓鱼岛和南沙群岛按照国际惯例等原则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传统海疆线之内,或者在历史上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但毕竟与周边各国存在历史和现实的争议,况且我国目前尚未宣布这些海域的领海基线,所以海军兵力在上述海域行动时只能依据传统习惯法,这就给维护海洋权益的行动带来许多战略性、外交性的重大问题。

    第三,国家没有正式宣布南沙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和界限,所谓“中国有300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已经被周边国家瓜分150多万平方公里”等说法都是学者们的个人研究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海军及国家海洋执法力量在这类海域中如何执行任务,将是个很敏感的问题。第四,上述三个问题都将使用海军兵力和国家海洋执法力量进行海上斗争,这些斗争的主要特点是和平时期的海上冷战和对抗,更多的是威慑、显示力量、表明存在、驱赶外国渔船、制止外国石油开采或矿藏勘探活动,以及配合海关、边防、缉私等部门进行正常的海上巡逻等。这类行动难度很大,因为政策性很强,一个小的战术行动很可能引发战略性危机,所以对于武器的使用、斗争策略的选择、装备的配置等需要专门进行研究和论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12海里领海、群岛水域、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可延伸至350海里或可开发深度大陆架以及国际海底区域等新的国际法制度,是第三世界各国人民经过20多年斗争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反帝、反殖民主义和反对海洋霸权主义的一大胜利,这些是值得肯定的。中国政府为此也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在海洋法讨论、制定、修改的漫长时期内,某些国家利用该法尚未生效之机,抢先宣布所谓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破坏了该法的尊严,造成海洋制度的混乱,并引发和制造了某些海上争端和武装冲突,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而实际上已经存在的事实。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于是,那些提前宣布管辖海域的国家便更有法可依了。中国在这场激烈的海洋斗争中是赢家,还是输家呢?是占了便宜,还是吃了亏呢?应该说,我们什么便宜都没占着,应该划归我们的海域反而被人家像切蛋糕那样一块块给切走了,这种形势真有点像15世纪“地理大发现”、海洋大掠夺和殖民统治时期,在这场蓝色海洋圈地运动中,所不同的是殖民者由过去拥有强大海军舰队的帝国主义国家换成了只有几艘破船、穷得叮当响的第三世界国家,争夺的目的从过去利用海洋通道来占有别国的陆地本土转移到争夺海域、岛礁和海洋资源。小国突然变成了“大国”,只有几百平方公里土地的岛国却拥有了几倍于自己领土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同时,大国变成了小国,富海国变成了贫海国,像中国这样的泱泱大国却一时间成了相对的海洋小国,无论是海域的绝对面积还是人均占有海域的面积,我们和其他大国相比、和海洋法赋予我们的海域面积相比,难道不算是小国了吗?是什么因素在作怪呢?它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是我们一贯支持和积极参加制定的那个国际法。其实,法是个好法,就是在实施过程中被有关国家抓住时机利用了,有些国家却错过了时机,我们现在只剩下望洋兴叹的份了。

    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都宣布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朝鲜除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外,还宣布了在日本海从领海基线算起50海里的军事警戒区。文莱和日本划定了从领海基线算起的200海里渔区。

    在考虑划定大陆架时,日本企图以非法占据的钓鱼岛为基点与中国内地按中间线划分。同时还与韩国非法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开发面积达8200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应属于中国的大面积大陆架。一个时期以来,日本与韩国就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问题展开激烈争论,特别是竹岛(独岛)之争,更是异常激烈和尖锐。目前,双方都已决定,要通过国内立法,正式宣布各自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无疑是对我们的又一次挑战。

    20世纪70年代以来,南沙生存条件较好的40多个岛礁都被邻国抢占完毕,其中越南占了29个,菲律宾占了9个,马来西亚占了3个,有些岛礁虽然没有派兵驻守,但也竖立了主权碑等标志。最大的太平岛由中国台湾军队驻守。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所宣布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分别侵入我国传统海疆线以内7万、41万、27万和5万平方公里。

    我国属于大陆架宽度超过200海里的世界上18个国家之一,渤海和黄海海底全部为大陆架;东海有2/3的海底为大陆架,最宽宽度为400海里,总面积51万平方公里;南海大陆架占海床面积的1/2以上。各国片面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侵入我国传统海疆线或应该划归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约150万平方公里,其中黄海7万平方公里,东海30万平方公里,南海80万平方公里。今天,我们无论怎样评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不能忽略让人家掠夺走的这150万平方公里海域。100多年前,甲午海战北洋水师覆没之后,被迫割地赔款,154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白白送给了俄罗斯等国家,当时我们是输家。重复历史是可悲的,但愿这样的历史不要再重复。

    因此,海洋法的实施实际上加剧了沿海国的海洋争夺,周边邻国相继宣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使我们国家利益蒙受重大损失,中国不仅没有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获利,反而损失惨重,代价昂贵。

    以法律为武器,进行坚决的斗争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在谈及海洋的重要性时认为:“我们不仅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还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我们不仅要捍卫陆上的国家主权,还要保卫海洋权益和国家的海上主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我个人认为,我国的主权范围仅限于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领土和12海里领海内的40.8万平方公里领土,以及在此之上80~110公里高度以下的领空。从12海里领海算起,以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我国不享有完全主权;除海南岛和西沙群岛以外的其他外岛我国没有宣布领海基线,因而很难确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350海里的大陆架范围,那也只是在海洋资源的经济开发和海洋管理方面享有某些管辖权,并不是国家完全的主权,在军舰航行、飞机飞越等方面仍应视为国际公海的性质。所以比照“陆地国土”一词提出“海洋国土”似乎欠妥,容易引起误解,建议在今后国际性学术交流中应适当注意这样的提法。

    学术界研究问题不能太学究化,不能太多地搞经院式的研究,应该务实和可操作,应该把精力放在高层决策和斗争策略的研究上,更重要的是,不能军方、民方、官方、非官方各唱各的调,应该组织一支强有力的国家队,切实研究一些对策性问题,用于实际的决策,不能再停留在大而化之的一般性宣传、鼓动和号召上了。十几年来,海军、海洋局等有关部门所开展的全民海洋观宣传是很见成效的,但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另外,要突出海洋经济问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其实就是允许沿海国进行经济开发的那么一些海域,我们不要把这种权益联系太广。资源、人口和环境是世界也是中国在21世纪面临的重大问题,不能任凭周边国家肆无忌惮地蚕食和掠夺应该属于我们的海洋资源。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个死的条文,可它的使用和解释却是灵活的,各国都可以拿它作武器进行斗争,让死的法律为活生生的现实服务。加拿大和西班牙的渔业纠纷、希腊和土耳其的海洋归属危机和韩国与日本的竹岛(独岛)之争,说明沿海国都在利用这个公约中的某些条款为自己谋求利益,争夺海域,获取资源。几乎可以肯定地说,现在争夺海域划界权仅仅是海洋争夺的第一步,今后,很可能继续推动把国家管辖海域过渡到领土、领海化性质的主权性管辖。

    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应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感情、友情和法规的关系。美国人处理国际关系有个原则,就是“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对美国来说,凡是对美国利益有益的就是朋友,否则就是敌人或不友好的人,它把国家利益放在一切利益之上。我们在处理海域争端问题上,考虑国家之间的友谊是应该的,但因为这种所谓的友谊讲得太多而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领土争端就不应该了,什么都可以商量,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不能讨价还价,否则一个国家还有什么尊严?今天的世界都在讲依法制国,法律至上,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了,我们为什么不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二是应该加强斗争的力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正确的,但国防建设也不能放松,那种等经济发展了再加强国防建设的观念是很危险的,因为那样做不但经济建设不好,国防也架空了。西方人崇尚一句话,那就是“军舰是最好的谈判者”。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在谈到加强海军建设的重要性时有句名言:“说话要和气,但手里要有大棒。”这根大棒就是海军舰队。实践证明,没有军事实力的外交是没有力度的,1000份声明抵不上一支舰队的存在。今后,我们应该经常动用海军、空军兵力在争议海区巡逻和监视,及时有效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采取国际招标等形式,组织力量前往争议区捕鱼、采矿和开采油气资源,形成犬牙交错的竞争局面。

    经常出动舰队和飞机对争议海域进行巡逻和炫耀武力,是维护国家权益的必然行为,是合法的正当自卫行为,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这样做并不是说我们好战,喜欢打仗或鼓吹用武力解决,而是配合外交斗争,使外交斗争尽快结出果实,否则,无限期地拖到哪年哪月才算完?当然,和平解决争端和慎用武力仍是今后较长时期内解决海域争端的一个基本原则。军事斗争最高的艺术境界是什么呢?是2500年前孙子的战略思想,即“不战而屈人之兵”,要达到这样一种境界,还需要各方面做大量的工作。

    首先,应该多召开或多参加国际性学术讨论会,加强民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某些问题上非官方人员和专家先达成共识,再逐步过渡到官方的决策;其次,应以中俄、中越等边界谈判为成功范例,着手开展海域划界问题的实质性谈判;最后,积极推进国内立法,争取早日宣布南沙群岛领海基线、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家不宣布明确的海疆线,海军和政府执法部门就很难采取相应的行动,出现危机或紧急事件后也不好处置。

    重视海洋法研究,积极开展“专家外交”

    如何深入进行海洋法规的研究和宣传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海洋法规包括海上平时国际法和海上战时国际法两个部分,前者侧重于海洋划界、海洋管理和海洋开发方面的问题,后者则侧重于海上武装冲突、海上封锁、临检、拿捕、攻击和人道主义救助等方面的问题。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包含了许多新的法律概念,所以对海洋划界、海洋管理、海上安全、海上执法和海上作战及巡逻等带来了一系列新鲜课题。为此,应注意加强三个方面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首先,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和海洋法制观念。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虽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有关海洋法方面的教育和宣传还很不够,海洋法正式生效后,作为签约国应该有宣传海洋法的义务,应该使广大民众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自觉地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和遵守海洋法规。

    其次,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海洋法生效后,海军、海警、海关、卫生、检疫、渔政、海监、海事等有关执法机构和人员必须加强海洋法和有关国际法的培训,应该懂得如何正确地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尽量避免因执法不当而造成不应有的国际误会、危机或冲突,以文明执法来维护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

    最后,造就高级海洋法专家和研究人员。高级海洋法专家和研究人员是为国家职能机构提供高级咨询和参加国际会议、外交谈判及政策制定的重要人才,这些人不仅通晓国际法和海洋法,有流利的外语、能言善辩的口才和良好的外交修养,还应该有广博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知识,这些人才应该逐渐成为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际海洋斗争第一线上的生力军。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办事,讲究法理,贯彻公平原则,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是今后国际海洋斗争的一个重要趋势。以民间或个人身份参加或举行国际性的研讨会常被称为“第二轨道”,即非正式渠道或非官方渠道。近年来,在东盟地区论坛和南海问题的国际研讨会上这种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和接受。实践证明,这种“专家外交”和“幕后外交”,是对“第一轨道”的积极而有力的支持。专家们以个人身份参加研讨会,能在一个民主、自由、轻松、活跃的气氛中就国际法、科学技术、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切磋和交流,正确的观点可被及时吸纳到决策层(第一轨道),不成熟的观点可以通过交流和碰撞逐渐成熟,错误甚至反动的观点也可以通过“火力侦察”来摸清底细。总之,正式渠道和官方人员不能谈、不便谈、不敢谈的问题,尽可以通过专家之间的交流来充分酝酿,待到瓜熟蒂落时,再提交官方正式讨论和决策,这种群体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方式将会越来越普遍。

    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提高决策和咨询水平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和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批准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后,中国将面临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全面履行公约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公约规定对所宣布海域行使管辖权。

    第二,虽然我国始终坚持领有钓鱼岛和南沙群岛主权的严正立场,但毕竟与周边各国存在现实的争议,况且我国目前尚未宣布这些海域的领海基点和基线,尚未正式宣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和界限,但周边各国均已宣布有关海洋管辖区域的法律法令,从而造成宣称管辖海域的大量重叠。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何执法和维护海洋权益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以免因行动不慎而引发严重事态。

    第三,新时期海洋斗争形势与冷战时期有所区别,在海洋争端中最主要的不再是进行海战或海上武装冲突,海军的任务主要是威慑、显示力量、表明存在和护渔、护航等,至于为维护海上经济秩序而进行的日常监视、巡逻、驱赶或拿捕外国渔船、制止外国石油开采或矿藏勘探活动以及海关、边防、缉私、反海盗等海上执法行动似不应列入海军的日常任务,应由类似于日本海上保安厅、中国台湾的保七中队或美国的海岸警备队这样的准军事部门完成(划归交通部等政府部门管辖)。海军属于国家的正规军,是以作战为主的战斗部队,过多地介入海洋日常执法行动、特别是敏感海域的执法行动容易引起误会或诱发冲突,因此,要慎重适用海军力量。

    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提高决策和咨询水平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关于海洋划界问题、海上岛礁争夺问题、国家海洋权益问题、海洋管理和海洋政策问题、海洋法规及执法问题等现在是山头众多,“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国家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之间缺乏交流,因而很难形成一致意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我们讲了这么多年,但最终形成了哪些一致意见,谁也说不清。解决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的海洋划界问题,采用哪些国际法原则,在这些问题上如何统一认识,加强咨询和科学决策,的确是应该重视的。海洋管理体制应该逐渐强调一体化管理,把海洋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执法、开发、划界、环保、安全等融为一体,统一、全面筹划海洋的发展与合作问题。

    解决争端不能坐而论道,要积极行动

    我国与周边国家在海洋划界方面存在的争议很多,几乎与所有邻国都有领土和划界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1997年且与俄罗斯等国在陆地边界的划分方面已有明显成果,但在海洋划界方面却没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虽然有关国家已经在争议区内大量开发并获得可观的收益,但我国在这些争议区却还没有进行有效的勘探和开发,经济损失非常巨大。

    如何解决海上存在的现实争端,办法不外乎四条:一是武装收复,二是国际仲裁,三是谈判解决,四是拖而不决。武装收复被抢占的岛礁或使用海军舰艇强行摧毁对方正在作业的油井、击沉正在捕鱼的渔船或拿捕正在进行勘探和考察的船舶等是最简便可行的办法,但都是不可取的手段,不仅目前不能采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必须慎重使用。国际仲裁劳神费力费时,需要在法律、地理、历史和外交等多方面进行广泛调查取证,经过长期斗争,最终裁定结果还不见得对我国特别有利,所以我国不主张采取这样的方式。拖而不决是对占领者最为有利的一种方法,其实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不尽的财源滚滚流入人家的腰包我们却无所作为,就像是球赛,场上比分是三比零,人家控制球,所以千方百计跟你磨时间,最后时间到,人家仍然是三,以绝对优势取胜,而我们依然还是零,一无所获。这三种方式都不妥,那就只有谈判解决了。

    其实,长期以来,我们就海上争端与周边各国的谈判一直没有间断,但至今却没有达成任何有价值的协议,其中原因和教训值得思考和总结。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重新定位:一是谈判的基础问题。国际间的事情,不能靠主观臆想和国内习惯做法去解决,必须以国际法为武器,以国际法基本原则为基础,驾轻就熟和灵活运用其有关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抛开国际法另行一套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死搬硬套和硬往国际法条款的框框里钻也是要不得的。

    二是谈判的灵活性问题。时机和礼让是谈判成功与否的关键。1969年中国和苏联曾为一个小小的珍宝岛而发动了一场局部战争,但大片的领土争议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解决。1991年以后,中国和俄罗斯关系缓和,并确立战略伙伴关系之后,东段划界问题很快得以圆满解决,这里面就有个时机问题。中国与越南1979年在路上方向进行了较量,但并没有解决边界争端的问题,之后进行外交谈判,最终划定了陆地边界和北部湾边界,还在北部湾进行联合巡逻。这些经验能否运用到南海争端的谈判去呢?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海上岛礁争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之争,矛盾尖锐复杂,历史与现实绞在一起,传统国际法与现代国际法、国际习惯法和现代海洋实践掺杂在一起,加上主权、利益和安全等多方面的冲突,要想彻底解决争端谈何容易?其实,只要在谈判中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及平和礼让的心态,就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主权一谈就崩可以先放下不谈主权,甚至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不涉及主权归属问题,不仅搁置争议,主权也可以先搁置起来,避开一些特别敏感的问题,就大家共同关心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等多做些探索。永久性划界和主权问题谈不成,就先谈临时性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经过一定的投资并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和实惠之后,矛盾自然就会逐渐缓和,数年或数十年后再谈主权归属和海洋划界问题也没有关系。国际上有很多岛屿都是国际共管,一个岛屿由两个或多个国家共同管理,共同开发,这不也是一种选择吗?总之,只要对经济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有利,就应该先着手去干,而不能总是坐而论道,因为坐而论道只能是无休止地浪费时间和资源,而我们最需要的恰恰是时间和资源。

    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合作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正式生效,为维护国际法赋予的海洋权益和海洋资源,各沿海国都普遍加强海上国际法的研究,因此,以国际法为武器,以海上军事实力为坚强后盾和威慑力量,在国际舞台上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已成为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洋斗争的重要形式。只顾本国权益而疏忽其他海上相邻或相向各国的利益,只考虑使用武力进行威胁、威慑甚至动辄诉诸武力、发动战争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严重违背当今世界潮流,而且也不符合各国人民发展经济、和平共处的共同愿望。

    关于如何处理与周边各国也已存在的海洋争端问题,我国的基本立场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对于发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争端,认为是属于沿海国主权和专属管辖权范围之内,应该按照沿海国的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由各国自己决定采取解决争端的程序和方法(解决争端有四种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程序和特别仲裁程序)。1995年6月,我国又郑重声明,愿意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来解决海洋争端的问题。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应结合南海、东南沿海斗争实际,结合海上军事斗争的需求加强海洋法、海战法等有关国际法规的研究,树立中国军队文明之师、正义之师的形象,在西太平洋地区确立中国的大国地位、重要作用和影响力。

    在南海方向,海军的作战任务重点是巩固南沙驻守岛礁,显示军事存在,保卫西沙群岛。南海离大陆较远,长期以来我国海军鞭长莫及,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乘机抢占了40多个岛礁,单方面宣布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与外国合作大力开发海洋资源,驱逐我国渔民,拆除我国竖立的海上测量和标志。1995年以来,菲律宾态度强硬,驱逐和攻击我国渔船,并拆除在美济礁上的设施,还声称要向安理会和国际法院控告我国。

    预计,南海方向在海域划定、岛礁归属和护渔护航等方面的斗争将更加激烈和复杂,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将利用实际控制的有利条件加紧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谋取更多的利益。由于我国海军、空军兵力鞭长莫及,由于我采取“先沿岸、后内海、再领海、后毗连区、不涉及或少涉及争议区”的海洋资源开发模式,加之提倡“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斗争策略,这些国家并不急于南沙问题的解决或裁定,拖延对他们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他们是真正的受益方,而我们则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地位: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从我们口袋里大把大把地掏钱,我们却告诉他,你不能把钱全部拿走,我们应该共同享用。

    今后,我们应该加强斗争的力度,应该让他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从人家口袋里掏钱是违法的,要受到应有的制裁,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似乎应该采取文攻武备的措施,所谓文攻,是在主权属我的前提下,以国际法为武器进行斗争,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地区性专家研讨会、专题性学术论坛,也可以是各种形式的谈判或论战;所谓武备是指要经常动用海军、空军兵力在争议区巡逻和监视,及时有效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海洋发展战略,如采取国际招标等形式,组织力量前往争议区捕鱼、采矿和开采油气资源,形成犬牙交错的竞争局面。国家相关执法力量也要积极发挥作用。

    海军和其他军兵种有所不同,它是一个国际性军种,无论平时和战时,都可以越出国家领海武装出入于国际海域,其主要战场和活动区域遍及领海以外的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等公海海域,在这些国际水域进行远洋作战、训练和巡逻时经常要和外国舰船及飞机打交道,我们不能用国内法规或军队内部的指示、命令、政策和法规代替国际法去约束外国人和外国舰船及飞机,必须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进行合理、合法的斗争,因此,平时和战时海上国际法的研究和应用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沿海城市的对外开放,海上交通也日趋繁忙,海洋渔业、海洋石油的勘探和开采活动也在蓬勃发展。在和平时期的日常作战勤务方面,重点是遂行侦察巡逻、护渔护航、保卫国家海洋开发和海上科学试验、捍卫国家海洋权益。

    近年来,我国海军舰艇多次执行出国访问、南极考察护航、远洋科学调查、海上远洋训练、南沙、西沙巡逻、保护海上钻井平台及护渔、救援及印度洋反海盗等任务。另外外国军舰也经常访问我国港口,所以海军的国际交往和军舰的涉外活动逐渐增多。20世纪80年代以来,海军平时和战时的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执行任务的海域扩大了,对外交往增多了,所以非常需要了解和掌握海上国际法。

    和平解决争端,有愿望也要有行动

    南海问题是人为制造的问题

    所谓的南海问题,其实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是没有问题的。1974年西沙之战以后,越南实现了国家统一,开始对南沙群岛部分岛屿进行抢占。

    1976年开始,由于联合国在酝酿制定新的海洋制度,国际上在13年中连续召开了11次新的海洋制度研讨会,逐渐就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350海里大陆架问题达成一致。但专家研讨会并不能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联合国真正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的事情。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利用新的海洋制度学术研讨的机会,迫不及待地先后单方面通过国内立法宣布了各自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对南沙群岛除太平岛以外的50多个岛屿进行了抢占,致使中国海洋主权被侵犯、海上岛屿被侵占、海洋资源被掠夺。

    面对这一系列严重事态,20世纪80年代初期曾经掀起了一阵海洋热,海洋战略研究、海洋法规研究、海军发展战略研究等悄然兴起。学术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观点认为,按照传统海疆线,南海被多国瓜分和侵占的事实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尊严,国家武装力量应该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因此,提出发展航空母舰等大型水面舰艇,以军事斗争和武力收复的方式,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改革开放,国家的战略方针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队要忍耐”。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应该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所以,不仅军队要忍耐,解决南海争端问题也要忍耐,要贯彻韬光养晦的方针,不要锋芒毕露,要维护国家战略机遇期。为了妥善解决南海争端,中国按照“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以及“以邻为善,与邻为伴”,构建“和谐世界”的主导方针,2002年与各争端国签署了《南海各方宣言》,提出和平解决争端的思路。三十多年过去了,南海问题长期被搁置下来。

    我们曾经有过美好的愿望,以为以诚相见、以诚相待,就可以将心比心,感动周边各国,使之逐渐收敛甚至放弃侵占中国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行动。事实恰恰相反,由于他们摸清了中国的底线,认为中国所谓的“韬光养晦”是争取时间发展自己,等待羽翼丰满之后再对他们下手,所以,在三十多年的历程中,周边国家不仅没有放手对南海的争夺,反而变本加厉,采取了多种方式使南海问题合法化、军事化、国际化,致使南海问题越来越复杂。

    在法律上,这些国家加速国内立法,修改国家版图和教科书,使其对南海的占领合法化。同时,按照国家领土获得的一些法律要素,把所占南海岛屿进行官方命名,列入国家行政区划,任命行政领导人进行实际管辖,迁入居民在所占岛屿上居住等等。在国际法方面积极寻找证据,进行海洋科学考察,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分问题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

    在外交上,通过加入东盟,使与中国的双边争端扩展为国际争端,东盟十国集团和美国介入其中,从而使南海争端国际化、政治化、复杂化。

    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金砖四国中处于龙头地位,在亚太地区声名鹊起。中国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上台执政以后,美国在第一岛链和西太平洋失去了与中国对抗的筹码,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靠挑拨离间、火中取栗,因而把斗争的重点转向东海和南海。为了遏制中国的影响力,美国挑动南海周边各国在东盟外长会议上对中国突然发难,煽风点火,挑拨日本及南海相关国家与中国斗争,从而获取这些国家对美国的依赖,企图利用这样的机会重返越南金兰湾基地、菲律宾克拉克空军基地和苏比克湾海军基地,甚至与相关国家签订军事条约,以更方便地介入南海争端。

    在军事上,周边国家在已占岛屿上修建永备工事、直升机停机坪、常规起降飞机机场和跑道,并派兵上岛驻守。政府官员、国防部官员和军队高级将领经常前往占领岛屿视察,媒体积极跟进配合宣传,以表达政府和军队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同时,大力加强海洋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把已占岛屿和区域称为本国的海洋国土,经常组织国民和学生前往已占岛屿参观游览。为了应对中国崛起,防备中国武力收复南沙群岛,周边国家大力增加军费,大量购买中型水面舰艇、先进常规潜艇、远程海上巡逻机、海上作战飞机和反舰导弹等武器装备,并与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大国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

    在经济上,南海周边各国在抢占岛礁上开发旅游观光,在擅自划定的海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进行油气田开发和渔业捕捞作业。30多年前,这些国家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开始合作开发南海油气田,当时的国际石油价格只有几美元一桶,后来逐渐上涨到180美元一桶,这些国家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每年有数百亿美元的外汇收入。海岸警卫队、海警和海军舰船、飞机,依托岛岸,对擅自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常态性巡逻,驱赶进入这些区域作业的中国渔民。

    从目前形势来看,未来南海问题的发展趋势有两个:一是借势发力,顺水推舟,维护其既得利益。南海形势维持现状对除中国外的其他各方都最有利,所以都希望“搁置争议,久拖不决”。因此,在政治上、外交上继续安抚中国,利用中国不动武、不交恶、能忍耐、不开发的善良心态,争取时间,谋取最大利益。同时,南海争端各国,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性机遇,加速与中国广西、云南等相邻和相向区域的互联互通,开辟海上和空中航线,加强陆地公路、铁路的连通,积极发展与中国的经济贸易活动,使之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是背靠大树,攻守同盟。美国在继续加固第一岛链的同时,近两年加速以关岛为核心的第二岛链的建设,且与澳大利亚、日本、印度、新加坡一起构建“亚太小北约”,共同围堵中国,主要是防范中国海军冲出第一岛链,进入太平洋和印度洋。南海是第一岛链的延长线,马六甲海峡不仅是中国进出印度洋,而且是进出世界海洋的咽喉要道,现在声称要用武力卡住这条咽喉要道的国家除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个海峡沿岸国以外,美国、日本、印度、越南都表示出极大的兴趣,而且都在为此而准备海空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共同的利益和战略目标有可能使南海周边国家与美国、日本、印度等走到一起,如果马六甲海峡出现危机,美国在越南和菲律宾拥有军事基地,那对于中国南海形势将构成更加严峻的挑战。南海周边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军事力量,重整军备,加固工事,强硬对抗,防止中国收复被占岛屿和海域。另一方面,寻求国际化支援。加入东盟以后,他们相互之间也开始经常交流信息,商量对策,订立攻守同盟,以集团对单一,以东盟的力量来对付中国。背靠大树,以美国的力量来遏制中国,从而给中国造成外交和军事斗争上不利的局面。

    南海是中国的历史性主权

    按照国际法中历史性管辖原则,中国是在这一海域中最早发现、占领、开发和管辖并行使各种主权权利的国家,而越南找出的所谓证据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的越南叫安南,是清政府的一个藩属国。菲律宾则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这显然是难以作为历史见证的。国际法中历史性管辖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状况:首先,谁是最早的发现者、管辖者和占领者?其次,率先进行实际管辖的国家有何法理依据或史实证据?最后,其他相关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所持的原则性立场。从这三个方面来讲,周边国家都缺乏必要的法理和证据。

    中国能够提供大量历史证据证明南沙群岛等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始终保持着管辖与控制,在法理上也曾多次列入官方文书、政府文告,并以传统海疆线清晰地划入国家版图。对于中国主权一系列历史性宣示,周边各国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并没有表示异议,更没有表示反对,问题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因为这个时期发生了三件事:联合国开始讨论和制定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实现了国家独立,越南结束了长达14年的战争并实现了南北统一。

    有的国家声称南沙群岛在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并据此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根据国际法和海洋法,领土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基础,海洋权益是从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海洋管辖权扩展到别国的领土上,更无权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为由侵占他国领土。总之,任何国家对南沙群岛岛礁的军事占领或其他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在国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构成主张领土要求的依据,也不能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这一无可争辩的法律事实。

    在南海争端中,中国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性底线有三个:

    一是南海诸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具有排他性主权,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容谈判的。主要法理依据是“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系列文告、声明、法规,以及国际社会的承认。

    二是在南海传统海疆线问题上,中国要继续坚持,因为这是一条历史遗留下来的南海疆界线,它先于后来的现代海洋法规。主要法理依据是历史上一系列公告、声明、法规、地图及国际社会的承认。考虑到历史遗留下来的这条疆界线不是实线而是断续的国界线,所以在法理上还不能作为一条真正的国界线,按照准确的经纬度去执法和行政。解决的办法,是在坚持历史性权力的基础上,具有一定弹性地进行执法和行政,主要是宣示主权和军事存在。

    三是在南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短时期内解决的可能性不大。这个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收复南海被占岛礁,然后才能站在这些岛礁上去宣布领海基点,进而与其他各岛礁进行连线,构成领海基线。以此为据,向外划分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由此看来,岛礁是最为重要的关键性要素,因为国际法承认“岛屿决定海洋”。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问题不容谈判,但南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则必须谈判解决,所以在执法中要注意把握政策,要注意依法执法和行政。

    南海与中国相邻相向国家众多,由于这些国家都单方面宣布了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所以都出现了其依托岛岸基点宣布的领海基线及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侵犯到中国的传统海疆线之内的现状。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对方根据陆地决定海洋的国际法原则,依托岛岸向南海延伸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范围,应该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这种自然延伸并不能把本来隶属于中国的南海岛礁包含在内,因为岛礁决定海洋,而不是海洋的向外延伸包括了中国的岛礁之后,中国的岛礁就会自然而然地成为其海上领土和海域。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双方进行谈判,任何多边解决方案都是不可行的,因为海洋划界争端盘根错节,就像一团乱麻,很难理出个头绪。

    南海争端将向何处发展

    在海洋争端中,通常存在三大误区:一是都想占便宜,把海洋当成公洋,跑马占地,相互争夺,你进一尺,我进一丈,互不相让,矛盾愈演愈烈,火药味越来越浓。争端双方都从本国利益出发,想方设法搜集和罗列证据,以图争取和得到更多、更大和更广阔的海域或领土。二是一旦吃进去就再也不愿意吐出来。本来,通过武装侵略、单方面把争议海域或别国海域宣称为自己的主权海域是一种非法行为,但这种非法行为和粗暴的做法却无法得到应有的遏制和制裁,结果占领者利用所控领土和海域进行掠夺性开采和开发,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哪里还有心思去考虑国际法规和别人的利益,这种对控方有利和一边倒的局势是影响争端解决的重要因素。三是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占便宜。争议海域多是富有矿产、渔业和其他生物资源的海区,经济价值往往非常高,所以争端双方都跃跃欲试。但这种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相比,往往又是芝麻和西瓜的问题,争端双方谁也不想为此而冒政治、经济或军事方面的风险,去捞取哪怕是再多的经济利益。双方都看到争议区是块肥肉,但都前怕狼后怕虎,犹豫再三,最终只好让资源睡大觉,结果是一损俱损。

    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南沙群岛一直是世界热点地区,各方为权益和资源所争也发生过多次流血事件和武装冲突。21世纪的南海将向何处去?这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从目前形势判断,南海的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这样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维持现状,长期固守,久拖不决。南沙群岛相邻周边各国具有极大的地缘优势,且现已占据绝大多数露出水面的岛礁,并通过海军和空军控制了所有的争端海域,在外国公司支援下已经完成对争端海域石油、天然气、海底矿藏和渔业等生物资源的海洋考察,对海底这个聚宝盆到底有多大开采和利用潜力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这些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都是贫穷落后的国家,石油、天然气等多为进口,而现在,都靠石油发了家,成了暴富户。目前,各国正在张罗着向世界招标,用非常优厚的利润吸引西方发达国家的财团和石油公司到南海投资,南海海洋资源开发即将掀起一股前所未有的热潮。在这种形势下,中国要想与之进行卓有成效的谈判,要想从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嘴里争得一杯羹,那恐怕是相当相当难的事情。

    二是南海问题国际化,多方形成利益共同体来共同对付中国。20世纪70年代南海周边国家要宣布一个岛礁或海域的归属权还真有点胆战心惊,因为那时南海周边各国还很弱小,比如,越南长期陷入抗美战争和侵柬战争之中,有点自顾不暇。当时,各国都担心两件事:一个是中国是否会武力收复南沙群岛?另外一个是相邻和相向各国是否会因为各自宣称的海域有交叉而发生战争?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摸索,结果证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20世纪80年代,更加肆无忌惮,因为谁都知道中国提倡“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和平解决”,不会动用武力抢夺被占岛礁和海域。至于其他各国也都是惺惺相惜,大家都不那么清白,何苦相互自残呢?进入90年代之后,问题又复杂起来,随着台湾海峡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各国认为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正在来临,乘中国陷入台海危机之时,在南海大行其道,大肆扩张。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20多年来南海发生了三个根本的变化:一个变化是越南停止了侵柬战争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其他国家也是羽翼丰满,正待腾飞,而丰富的南海资源恰恰为此提供了一个绝好的阶梯;另一个变化是东盟势力的迅速扩充,致使越南等国在短期内加入东盟,并很快使东盟成为东亚地区一个非常有影响的组织,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开始有发言权,在安全方面也开始强硬起来。南海问题,在东盟内部实际上已经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要发言大家一个声音,要谈判大家一个基调,这就使南海争端更加复杂和棘手。第三个变化是大国的介入,使问题更加复杂。

    1991—1992年,菲律宾人民高举反美标语、高喊“美国佬滚出去”的口号,愣是在克拉克空军基地和苏比克湾海军基地租期到期的时候,毫不留情地把美国军队给轰出了菲律宾,坚决解决延长50年代缔结的《共同防御条约》和《军事基地协定》。曾几何时,菲律宾大有“独立国家”和民族英雄的自豪感。但没过多久,因南海争端日益激烈,少数菲律宾国会议员异想天开,提出重新把两个军事基地出租给美国,以便让美军帮助菲律宾夺占南沙群岛,结果又与美国签订了《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根据菲律宾美军事协定,美国和菲律宾两国军队每年都要在菲律宾吕宋岛和巴拉望岛及其西部海域举行“肩并肩”联合军事演习。菲律宾感到“大树底下好乘凉”,根本不再把中国放在眼里。尽管美国国防部部长明确表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仅仅涵盖菲律宾本土,而不包括周边海域,美国反对菲律宾利用《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在南沙争端中把美国推到前台,反对菲律宾因此事打“美国牌”。但事实胜于雄辩,菲律宾政府执法部门制造的一系列事件与美国的背后支持是分不开的,恰恰是因为有了美国的支持,所以才有了中菲美济礁争端,才有了60多名渔民被扣事件,才有了用冲锋枪横扫中国渔民的暴行。美国在菲律宾得手后,又开始向越南等其他国家渗透,谁知道大国支持下的周边各国今后会折腾出什么花样来呢?

    海峡两岸能否“共同捍卫南海主权”

    在南海问题上,有人提到希望海峡两岸共同捍卫南海主权,这是个很值得探讨的学术问题,也是一个很敏感的政治问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华民国就组建了一个水陆联合调查委员会进行海洋水文调查,1947年出版了一本由“中华民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编绘的《南海诸岛位置图》,最终确定了南海九段线为中华民国的海上疆界线。从此,国家就认定这条线以内就是中国的主权范围。国家有政府声明,有正式出版的版图,有官方公布的南沙岛礁沙洲的名称,且九段线均以断续国界线标志绘制而成,这些都有历史资料可以举证,何况周边相邻和相向国家均无异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继承了“中华民国”划定的这些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线,所以,我们今天宣布的主权和权益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法律主体。与台湾合作是可以的,但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台湾当局至今仍然认为“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澎金马、钓鱼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九段线都是台湾的主权和权益范围。也就是说,台湾当局认为“中华民国”是法律主体,而“中华民国”在台湾。大陆认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华民国”的正式结束,世界上从此不再有“中华民国”这个国号。对于这样严肃的问题,我们必须考虑到法律的基础和法律的主体,不要片面地认为,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与大陆的观点是一致的,我们就可以进行合作。其实,在主权问题上是有重大分歧的。

    我们必须坚持这样的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它的法律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上不再有“中华民国”,台湾不是一个具有国家主权性质的法律主体,因而没有资格宣称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宣称的所谓主权。台湾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框架下就解决南海问题进行一些操作层面的合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钓鱼岛问题上,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比如,中国和日本虽然都宣称钓鱼岛是各自的固有领土,但事实上都没有宣布钓鱼岛是各自的领海基点,更没有划定各自的领海基线,这表明在法律上还缺乏明确的法律基础。但是,台湾当局却早已宣布钓鱼岛为台湾的领海基点,并划定了领海基线、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海峡两岸在南海诸岛的主权问题上,在南海传统海疆线问题上,一直以来有诸多共识。双方有共识,这是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海峡两岸的专家学者可以就海上争端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学术研讨,不断地修正和统一观点,为官方重新认识和最终解决海上争端提供咨询建议。同时,利用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和《今日关注》等电视节目,海峡两岸的专家学者在节目中连线,面向两岸三地及世界华人观众,传播海洋知识,让大家了解海洋争端的现状,中国解决争端的立场观点方法,在道义上争取支持,扩大影响。中央电视台是党和国家的喉舌,在牵涉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尤其是领土、主权、权益争端等敏感话题的时候,要及时发声,积极配合国家的外交斗争和军事斗争,主动占领舆论制高点,正确引导舆论,防止民族主义情绪泛滥,影响或危害大局。

    太平岛是南海最大的岛屿,是唯一能够利用岛上自然条件进行生存的岛屿,岛上具有起降大型民航客机的条件,也具有停泊大中型水面舰艇的条件。因此,海南省在开放国际旅游之后,应聚焦太平岛,通过官方渠道与台湾方面协商,在岛上进行必要的投资,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依托太平岛,辐射整个南沙群岛,进行开放式国际旅游。在主权争端问题上,海峡两岸都不要去触碰,先在海南省与台湾省之间进行合作,把这项活动定位于旅游观光,就像我们与台湾岛开放旅游一样。通过这样的活动,可以大大提高国人的海洋观念,增强民众的爱国主义精神。

    2000年起,台湾当局就不再在太平岛上部署军队,由原来的海军陆战队编制转为“海岸巡防署”,这是一个很好的合作条件。我们也应该认真研究,看能否在渔政、海事、海监等方面与台湾进行海洋执法队伍的合作。如果能够达成意向,可以加大在太平岛的投资,大力建设机场、码头、港口、道路等基础设施,依托太平岛,辐射整个南海。这样的联合巡逻机制,可以节省力量,节省开支,加强两岸互信,增强执法队伍之间的交流,对于震慑南海诸岛各占有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在南海海域保护我国渔业资源及海上石油资源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如果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能够落实,中国人民海军及海军航空兵应该为太平岛及南海旅游观光的安全提供保护。这样的活动如果能够持续下去,对加强两岸军事互信又是一个重要的尝试。

    解决南海争端的总体思路

    如何解决南海争端,谁都能说出一大堆对策,罗列一大堆方案,但最主要的是两种:一种是用武力解决,就像美国人那样,没有废话,要来就是真的,“我是强国我怕谁?”的确,“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动武或许真的是一种好办法,因为,从来就没有谁敢侵犯美国的海域,敢掠夺美国的岛礁,敢在美国的海域中架井采油。谁都知道美国惹不起,为什么?仅仅怀疑你干了危害美国利益的事情,就可以用几十枚、上百枚导弹给你一顿狂轰滥炸,要是让它逮着把柄哪里还有你的好果子吃?显然,军事威慑在发生作用。另外一种是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就像中国已经和正在做的那样,南海之争和为贵,休要言战,结果出现了一种“警察怕小偷”的滑稽现象。面对南海争端,中国究竟应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南海争端为何难以解决的原因,只要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就等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如何解决南海争端,相关各方已经在多种场合、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过多种试探,但收效甚微,矛盾反而越积越深,难以解决。现在回顾起来,关键问题是冷战思维在作怪,没有建立起相互信任关系。总认为南海是一块“唐僧肉”,先下手为强,吃到嘴里的肉你别想让我吐出去。为此,加固南沙已占岛礁,部署强大兵力,准备进行海上交战,决心以海空军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大家都这么想,就都在搞军备竞赛,你搞我也搞,相互之间就越来越不信任,总认为自己的兵力比别人弱小,真打起仗来会吃亏,所以用开石油赚的钱去买武器,然后再疯狂地采油卖钱。有的国家感到自己再发展也打不过对手,干脆出钱请人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军事大国的介入,使本来就复杂的问题更加麻烦,冷战随时都有转为热战的可能。周边各国错误理解“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认为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明令禁止动武,所以大家可以为所欲为。

    思考南海问题解决方案,一定要注意两个大问题:一是全球和亚太战略格局问题,二是中国国家战略问题。南海争端的任何解决方案,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两个大局,否则将是不合时宜的,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从国际战略和国家战略的高度来思考解决南海争端的策略,应坚持这样几个原则: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南海争端中六国七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各自强调各自的主权,互不相让,甚至以威力相威慑或诉诸武力,显然无助于南海问题的解决。比较明智的办法应该是利用当前争端各国关系较好、地区形势较为稳定的局面,因势利导,不计前嫌,暂时搁置主权要求,共同进行海洋资源业、海上旅游业和海上运输业等方面的经济开发。各国在进行一定的经济投入、享受一定的“和平红利”并在共同合作与开发中密切关系之后,在适当的时机再谈主权这一敏感的问题或许更利于问题的解决。

    中国是亚太地区大国,是第三世界国家,与南海争端各国有着良好的传统友谊,著名的丝绸之路曾经把我们世世代代连接在一起,不能因为渔业、石油、岛礁或海洋划界争端而随意对其动用武力,伤害人民之间的传统感情和友谊,因为武力并不是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最好方式,最好的方式是和平而不是战争。与我有争议的周边各国与中国一样,同属第三世界国家,在历史上也都遭受过法、日、英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侵占,大家应该团结起来,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而共同开发海洋资源,而不应动辄诉诸武力;更不应该以大国为保护伞,通过订立同盟关系等方式来寻衅滋扰闹事,危及地区和平与稳定。所以,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仍应继续贯彻“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争取用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在保留主权的前提下,不争论,不动武,先共同开发海洋资源,从中获取利益,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行谈判解决主权、归属和划界问题。

    相互信任,互利共赢的原则。争端各方建立相互信任措施,确立某种安全保障机制,对于减少危机、防止冲突、避免战争是很有好处的。首先,除政府谈判和接触之外,发动第二渠道做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南海争端各国学者和民间机构,在文化上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在语言上具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以具有较好的交流基础,应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从历史角度、国际法角度和现实角度来综合研究南海问题,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制度。目的是通过交流取得共识,探讨未来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加强相互间的理解、谅解,避免可能的误会、危机或冲突。中国应针对南海问题成立专门的研究会或学术组织,也可利用有关学会开展此类研究工作,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系统,全面、详尽地研究南海问题。同时集中组织对外交流,特别是与台湾学者的交流更应引起重视。在南海问题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上台湾学术界与内地学者有许多共同点,如果合作研究和交流,定会提高研究层次和深度。

    其次,加强军事和准军事交流与合作。从历史上来看,南海争端各方在历史上都遭受过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统治,有着共同的不幸的历史遭遇。冷战期间,该地区又是战火不断,美苏两霸竞相建立军事基地并争夺势力范围,特别是长达14年的越南战争严重破坏了地区安全与稳定。在冷战后的今天,区域内各国应该珍惜和平环境,加强对话,减少对抗,增加理解和谅解,以消除误会,避免冲突和战争。为此,除政治、经济、科技界等行业的交流外,军事和准军事交流也应该作为将来的一个重点考虑,如海洋勘探、科学考察、海洋气象、海上搜索救援、海上执法、护渔护航等,相互之间可按照不针对第三国的原则,制定信任措施、加强军事监督、共同制定海上安全信号和避碰规则等。

    最后,加强国际法研究和探讨。近年来,围绕海洋划界、海洋资源和海洋主权等问题在南海海域引发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件,比如动辄使用武器和武力、扣押渔船和渔民,甚至发展到小规模武装冲突,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之间的睦邻友好关系,影响了合作与发展的目标,也影响了正常的海上航运和交通往来。为消除这些不安定因素,有关各方需要按照有关国际法原则进行学术研究,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措施。迫切需要共同研究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海上武装冲突法》(海战法)等。

    克制忍让,和平解决的原则。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军事战略是“积极防御”,在动用武力方面向来十分克制,有一系列的原则进行限制,比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开第一枪”;“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等。中国军事战略的核心是防御,不会主动惹事,即便是将来强大了,也不会超出近海范围到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去炫耀武力,侵略他国。这一点,周边各国应该放心,不必担心。明朝郑和七下西洋,先后到过37个国家,都未曾掠夺过一草一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更没有对任何周边国家进行过威胁和侵略,所进行的几次战争和冲突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倡导并争取和平解决,但并不是说对南海权益和资源撒手不管,任凭周边各国竞相瓜分和宰割。

    克制和忍让是一种修养,为避免冲突和战争而作出让步是一种顾全大局的姿态,绝不是因为力所不及或害怕什么人而不为之。中国人希望和平,反对战争,但向来不信邪,不怕压,更不惧怕战争。忍辱负重是中国人民的美德,但忍让总也是有分寸有限度有原则有底线的,如果欺人太甚,忘恩负义,胆敢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中国的严正警告而肆意妄为,中国海军和空军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会依照国际法和海战法进行坚决的武力反击和有效自卫,到那个时候滋事者恐怕是追悔莫及。

    和平解决争端,慎交国际仲裁

    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本意是维护沿海国的海洋权益,建立一种新的海洋秩序。该法中关于“沿海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可延伸至350海里或可开发深度大陆架”的规定是一种基本原则,不是让各沿海国按照这个原则直接去制定自己的国内立法。为了避免引起纠纷,公约中还特别规定海洋相邻和相向国家应经过协商后再划定上述区域。周边各国未经协商、不顾历史性管辖的事实,擅自单方面进行海洋立法,宣布自己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从而造成南海海域主权和海洋权益范围的相互重叠,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和海洋合法权益,践踏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人为地制造海洋争端和海上危机。南海各国抢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之前,争相宣布各自的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范围,结果引发了法律冲突,各国之间也因此造成许多新的矛盾,因而成为地区内一个新的不稳定因素。

    1995年厄立特里亚和也门关于大哈尼什岛的争执最终也导致了一场小规模局部战争。该岛位于红海东南端海域正中,东距也门、西距厄立特里亚均约40公里,距红海东南出口处约110公里,面积53万平方公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多年来由也门控制,在9个岛屿上驻军500多人,厄立特里亚独立后突然提出对该岛的主权要求。双方经外交斡旋无效后,终于于1995年11月15日诉诸武力。18日,厄军夺占大哈尼什岛,俘虏了包括守军司令在内的200多名也门官兵。19日,也门出动飞机和舰艇反攻,仍未夺回该岛。经国际干预,至12月底,厄也双方均接受停火,并同意从岛上撤军,将该岛交国际法院仲裁,武装冲突暂告结束。

    在海洋划界争端中,凡是涉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新的海洋秩序的争端,应该探索多方面解决的可能性,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提交国际法院仲裁,争端双方提出各自诉求,由国际法院的法官进行裁决。采取这样的方式,牵涉到一个基本问题,诉讼双方都必须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如果不承认就无法执行判决。1962年中印自卫反击战之后,印度方面希望提交国际仲裁解决边境争端,中国表示拒绝,首次提出双边用外交的方式,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原则性立场。这样的一种原则性立场逐渐形成,到1972年,中国就此发表声明,不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未与其他任何国家订立过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的特别协议,争端只能通过双方直接谈判解决,决不可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国际仲裁解决。

    近年来,在钓鱼岛争端、南海岛屿争端过程中,有些人经常提出希望通过国际仲裁的方式解决。2011年7月,菲律宾又提出就南海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我国早在1962年就确立了和平解决争端,反对提交国际仲裁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主要是三条:一是中国不承认国际法院规约,所以,国际仲裁的程序对中国没有约束力;二是中国主权争端不容第三方介入。钓鱼岛争端的实质是中国固有领土被日本实际占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提交国际法院仲裁,无论裁定什么结果,中国都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而日本属于非法占领中国领土,这个官司打赢打不赢最终结果都是赢,而中国如果同意上法庭的话,一开始就是道义上的损失,如果再被判决给对方,损失就更加惨重。类似的情况还有南沙群岛等被占岛礁。三是当事国之间可以进行谈判,用和平的外交的方式解决争端。中俄、中越陆地疆界的划定就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在国际仲裁方面,国际上也有成功的案例,主要是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关于蛇岛争端的国际仲裁,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关于白礁岛的国际仲裁。

    链接:乌克兰与罗马尼亚蛇岛争端

    2004年后,乌克兰与罗马尼亚两国在国际法院上唇枪舌剑,展开较量。乌克兰想将蛇岛定义为岛屿,这样就可以拿到大面积的专属经济区。乌方认为,蛇岛“可以算是真正的岛,因为自古以来有人生活在那里,岛上有邮局和银行……蛇岛上的深井有可饮用的水”。

    而罗方则反驳称,“蛇岛上根本没有可饮用水。乌克兰人在岛上钻井取水,可他们找到的是含有害物质的海水。那种泥多的液体根本不符合可饮用水的要求。”罗方还强调,蛇岛在1984年后被“非法划归乌克兰管辖”。国际法院在勘定边界时应考虑到这一历史因素。

    2009年2月3日,国际法院划分的边界终于定了下来,罗乌两国存在争议的区域约有80%被判归罗马尼亚所有。国际法院的理由是:属于乌克兰的兹梅伊内岛(罗称之为“蛇岛”)是礁石而非岛屿。根据国际海洋法的相关内容,礁石不能作为专属经济区的起点。罗马尼亚据此可拥有附近9700平方公里的大陆架。据报道,判归罗的海域藏有约700亿立方米天然气和1200万吨石油。罗方曾估计,这些区域的能源够该国用20年。而乌克兰则失去了蛇岛周边的大陆架权益。

    此案特别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争端一旦由双方同意提交国际法院,那么无论国际法院怎么判,两国都必须执行。这就意味着,一旦我国决定通过国际法院解决纠纷,就必须先给国内各界打预防针,要有思想准备——即使判决对中国不利,也要服从。二是国际法院对海上无人居住的小片陆地,究竟认定为岛屿还是礁石,对最终的判决有很大影响。因此,中国必须在国际法方面有所准备,掌握充分的历史、地理资料,以便在需要时用得上。

    历史考证

    1948年,苏联强迫罗马尼亚将黑海中无人居住的蛇岛(乌克兰称之为“兹梅伊内岛”),移交给当时属苏联加盟共和国的乌克兰。此前这个岛被认为是罗马尼亚的一部分,而这一移交并未得到罗马尼亚和苏联立法机构的批准。罗马尼亚是二战的战败国,后来又成为华约成员国,对此事只好忍气吞声。

    1968年,罗马尼亚领导人齐奥塞斯库公开抨击苏联侵占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与苏联渐行渐远,加以当时地质勘探工作者发现黑海大陆架蕴藏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蛇岛的主权争端于是浮出水面。

    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岸国可以获得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而且岛屿可以作为专属经济区的起点,这使得蛇岛的地位更加重要。

    1991年苏联解体后,乌克兰继续控制该岛,罗马尼亚一直表示抗议。

    1995年,罗马尼亚向乌克兰提出包括蛇岛在内的一些领土归属问题,要求重划两国边界,遭乌克兰方面反对。两国关系一度陷入紧张状态。

    1997年,乌克兰和罗马尼亚两国外长在乌克兰首都基辅签署了《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友好、睦邻、合作条约》,解除了两国关系的紧张状态,并承诺双方不向对方提出领土要求,乌克兰则保证不在蛇岛上部署进攻性武器,同意通过谈判解决海上边界问题,在问题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开发争议海区的资源。后来,罗马尼亚为了进入北约(要求加入北约的候选国不能与其邻国有任何领土争端)于2003年6月17日与乌克兰签署条约,正式承认蛇岛归乌克兰所有。

    2002年,由数国专家组成的科学考察小组对黑海海底进行勘探后发现,黑海海底有一个巨大的油气田,其天然气储量达到25万亿立方米。

    2003年6月17日,罗乌两国总统签署《乌克兰-罗马尼亚国家边界及边界问题合作与互助条约》,罗方在条约中确认一直存在争议的兹梅内伊岛主权归乌克兰所有,乌方则承诺不在该岛部署进攻性武器。罗方爽快让步的原因是,该国想尽快加入北约和欧盟,而“入约”的条件之一就是,候选国不能与其邻国有任何领土争端。但两国的海上边界还是未确定。

    2004年,罗乌进行数轮谈判未果后,向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际法院对两国海上边界进行划分。

    链接: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白礁岛争端

    白礁岛位于柔佛海峡东部,在新加坡海峡与南海交汇的地点,面积仅为2000平方米,离马来西亚柔佛州有13公里,距新加坡东部海岸有60多公里。这块面积比一个足球场还小的礁石,并没有居民居住,礁上终年都被白色的鸟粪覆盖而得名。这座小岛遍布石头,谈不上什么经济效益,但对海上安全非常重要,因为它坐落在货船来往繁忙的国际水道上。中岩礁则位于白礁岛以南零点六海里,它由两块礁石组成,南礁则距离白礁岛以南2.1海里,它只有在低潮时才露出海面。

    白礁原为柔佛王国的领土,英国人在1840年代占领了该岛,并于1851年在岛上建造了一座灯塔,随后交给新加坡管理。在过去150年以来,柔佛王国(或马来西亚)并未对新加坡行使主权及负责管理岛上的灯塔提出抗议,直到1980年马来西业出版的地图把白礁岛划为其领土,引起新加坡抗议之后,才引发两国对白礁岛的主权争夺。为加强对白礁岛的控制,新加坡也在这个没有人烟的岛上兴建一座两层楼的建筑物、直升机降落坪及白礁岛军事通信设备,同时派驻军舰巡逻,阻止马来西亚渔民在附近捕鱼。

    1994年,马来西亚、新加坡两国同意把白礁主权争执提交到海牙国际法庭裁决,并在2007年开审。柔佛王国向来都不稳定,地域范围也不确定,在传统的马来人概念中,所谓“主权”也是依照人们的效忠宣誓,而不是明确地划定领土范围。因此,要证实这么一个王国曾拥有白礁主权,是非常困难的。马来西来也没有任何文件足以证明它拥有白礁的地契。它所提交的历史文件也没一份直接提到“白礁”这个名称。马来西亚屡屡辩称本案是关于拥有权,而不是“有效行使主权”的争论。这并不正确。

    新加坡的立场是白礁在1847年是个无人荒岛,从1847—1851年之间,新加坡取得该岛主权之后,直至今日都拥有白礁主权。倘若国际法院认为无法确定白礁当年的拥有权归谁,而只能比较双方谁在有效行使主权,那新加坡已清楚地证明拥有白礁的主权。

    基于距离、地质、历史及法律上的理由,白礁、中岩礁和南礁这三个岩礁是不可分割的,应受到相同的处理。白礁与中岩礁属于一组,南礁则是在白礁与中岩礁的海域范围内的礁岛,只有在海水低潮时才露出海面,因此其归属应同白礁与中岩礁一样。

    2008年5月23日,联合国国际法院裁定,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国间存有主权争议的白礁主权归新加坡所有,中岩礁主权归马来西亚所有。针对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国另外一个存有主权争议的岛屿南礁,法庭作出的裁决是:南礁位于哪国的主权水域内,主权就属于哪国。国际法院的裁决没有完全解决围绕南礁的争议,因为法院只判定了岛屿归属的依据,但未划定两国的主权水域范围。

    马新两国对此次判决极为重视,都罕见地通过官方电视台直播判决实况,让人民掌握判决。由16名多国法官组成的聆审团以12票对4票判决白礁岛主权归新加坡,以15票对1票判决白礁岛南部的中岩礁归马来西亚,而南岩礁主权则归有关海域的国家所有。在厚达300页的判词中,国际法庭同意在1953年前,白礁岛为柔佛的领土,不过,1953年柔佛政府秘书在回复新加坡英殖民政府询问的公函中表明不拥有白礁岛主权,有关灯塔随后交由新加坡管理,从而成为新加坡争取主权的最有力武器。此外,法庭也认为,新加坡在白礁岛行使活动,包括插上军旗、大兴土木、在附近海域巡逻等,宣示新加坡对该岛的主权;相反,马来西亚在过去100年皆没有在该岛行使主权活动,因而判决主权归新加坡所有。

    让世界各国关注的是,国际法庭针对白礁岛主权判决,并不依据历史的因素、地理位置,而是依据有关国家对岛屿的行使权,这项判决可能对世界各地岛屿主权纷争带来很大的冲击,这包括中国与日本对钓鱼台主权的争议及牵涉多个国家的南沙群岛主权争夺;目前日本占据钓鱼台列岛,中国、越南、菲律宾及马来西亚国也分别占据南沙群岛的个别岛屿,并在岛上建设军事基地或作为旅游景点。国际法庭的判决可能鼓励存有主权纷争的国家先下手为强,占据发生纷争的领土或岛屿,从而让自己拥有较有利的地位。

    历史考证

    1583年,荷兰航海家林可登记载白礁岛为“来自中国及航向中国船只必经之岛,为航行的船只构成威胁”。从1824—1851年,最少有25艘船只在此发生意外。

    19世纪40年代,英国殖民主义者占领了白礁岛,并于1851年在岛上建造了一座灯塔。

    1847年之前,白礁是个无人拥有的荒岛,从未被任何国家并入辖区。

    1847—1979年,这130年期间,新加坡是在“公开、连续而又众所周知”的情况下占有白礁,从来没有人挑战新加坡的主权。

    1953年,当柔佛在国际法律下还是个自主国时,它的邦秘书便以公职身份写信通知新加坡政府,柔佛政府并不拥有白礁。按照国际法律,这样的说明对柔佛后来加入的马来西亚,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1962—1975年之间,马来西亚先后出版了六份把白礁归入新加坡版图的地图,而新加坡却从没出版任何把白礁归入马来西亚版图的地图。

    1968年,新马两国分家三年之后,马来西亚抗议新加坡在香蕉岛上升起新加坡海事旗,要求新加坡取下。由于香蕉岛属于马来西亚所有,新加坡答应照办。然而,马来西亚并没对新加坡在白礁上升起海事旗提出抗议,这显示马来西亚承认白礁主权归新加坡所有。

    1979年,马来西亚不知何故,突然在所出版的新加坡地图中首次把白礁划入它的领土范围,开始争夺主权。

    1994年,马新两国同意把白礁主权争执提交到海牙国际法庭裁决,并在2007年开审。

    2008年5月23日,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庭对备受关注的白礁主权归属问题作出裁决。新加坡赢得白礁岛主权。马来西亚本拥有主权却没有行使,接受裁决后1980年主权已转给新加坡。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个新问题,而且有法可依,国际海洋法对于如何划界也有明确的界定,所以争端双方如果本着互谅互让、尊重对方权益、尊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求真务实的态度,应该能够得到合理解决。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政府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愿意在争议解决前,同有关国家暂时搁置主权争议,开展经济合作,共同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中国政府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做的。近些年来,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南海问题多次进行磋商,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中菲、中越、中马等国的双边磋商机制始终在有效运行,对话取得不同程度的积极进展。在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对话会中,双方也就南海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赞同以和平方式和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

    建立信任措施,确保海上安全

    及时交流信息,增强相互信任。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因此需要高度保密,这是各国军队的共同点。正是由于保密,各国军队之间才缺乏相互了解和相互信任,许多军事分析家或评论家所撰写的文章或研究报告基本都是凭借并无权威性的公开资料或个人主观臆断来研究的,所以往往因为结论的不准确而造成国家外交政策或军队决策的误导,如“中国威胁论”就是这种误导的一个典型产物。同样,在兵力调动与集结和海上军事演习的企图判定、在引进和研制大型或远洋性武器装备、在增加军费开支、制定军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确定海上战略、作战对象等方面,单凭猜测和分析,都很容易造成极大的误会。为此,很有必要建立一种旨在相互交流军事信息、增强军事领域公开性和透明度、表明没有敌意或敌对行动,增进各国之间海上安全的相互信任措施。

    建立危机控制机制。亚太地区海上热点较多,潜在的危机也不少,如果两个国家或多个国家在使用自己兵力或扩大范围使用兵力时,由于缺乏信任措施可能引起误会;如果几个国家都想确保在自己宣布的海上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巡逻、控制和确保安全,由于这些区域的宣布是相互重叠、有的还互不承认,所以,如此众多的现代化兵力在相对狭小的海洋空间内活动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可能造成误会或引发冲突或战争。为此,应该建立某种联合危机控制机制,有关各方在建立信任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热线通信联络和军事观察措施,监督危机的发生和发展,及时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商对策,控制危机使之不向冲突或战争的边缘发展。

    建立海上和海空安全及识别措施。亚太地区各国和地区近年来引进和研制了大量高技术武器装备,由于人员培训或技术上的原因,发生意外误击和误射事件的可能性是有的,此类事件如果发生在南沙群岛、台湾海峡和朝鲜半岛等危机区域或形势紧张时期,就非常可能诱发冲突或战争,因此,和平时期应呼吁有关方面建立海上和空中识别措施。1983年韩国007号民航飞机在日本海上空被击落、1987年伊拉克战斗机误击美国护卫舰、1988年伊朗民航班机在霍尔木兹海峡上空被击落、1996年美国民航飞机在本国海域上空被击落等一件件惨案都说明,平时建立必要的识别措施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措施应包括海军舰船、海军飞机、民用商船、渔船、民用飞机等各种交通工具或飞行器,其法律依据应以海战法和民用航空法等有关法规为主进行广泛研讨和磋商。

    限制军事部署和军事活动。根据亚太地区海上安全形势,考虑到热点海域和争议海区较多,因此应该着手研究增强信任、消除误会、减少对抗和降低威胁的一些具体措施。在这方面,有三个领域可供研究和探讨:一是减少外国军事基地。美国及其他国家根据有关条约或协定在地区内有关国家驻军和开设军事基地是冷战时期的产物,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地区安全形势的好转,应逐步削减或撤除驻军或军事基地的数量。同时,不应在地区内各国谋求新的军事基地或驻军方案,以免给地区海上安全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在危机区域、热点时刻、敏感时机要停止或减少军事演习。在南海争议海区,应减少两国以上规模的联合军事演习,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如果一定要进行海空军事演习,须建立提前通报制度或互派军事观察员制度,以增强军事透明度和增强信任感。三是制定减少海空危险军事行动的措施。由于地区内各国海军和空军力量的活动范围日益增大,已经延伸到距岸200海里左右的海域,因而造成各国和地区巡逻海区的相互重叠,所以平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以避免因危险的军事行动、导弹试射、互相跟踪、抵近侦察、特技飞行和电子对抗等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或冲突。同时,应开展海上军事合作,地区内各国应就海上联合搜救、海洋环境保护、反海盗等开展更为广泛的国际合作。

    不搞双边或多边军事同盟。最近,少数国家和地区以“中国威胁论”为理由,希望美国军队为其提供所谓的“安全保护”,希望美国海军介入双边海洋争端,并为此而签订双边或多边军事协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海空军事演习,加强防务方面的合作与协调,而美国也乘机插手地区事务,以“国际警察”的身份来维持所谓的地区安全。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印度海军多次到南海与有关国家进行联合军事演习,这是印度海军参与东亚地区事务和武装介入南海的新动向。

    中国和亚太地区所有国家和地区,在二战以前,都曾经是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殖民地,长期受军事强国的奴役和侵略。战后以来,各国为争取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作出了许多不懈的努力,现在这些目标都已经实现。冷战结束后,世界出现了一个“以经济促安全”的好形势,但地区内少数国家和地区不珍惜这样的机遇,却仍然热衷于以冷战思维来考虑和运筹地区安全问题,还继续搞什么军事同盟,这显然是无助于地区安全和稳定,也不利于海洋争端的最终解决。

    共同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如果暂时难以从法律上彻底解决南沙群岛的争端问题,有关各方可共同制定一些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以避免因误会或联络不畅而导致危机或冲突。首先,应建立一个“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性立场。目前,南沙群岛争端中已有六国七方,大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各自强调各自的主权,都不作出牺牲和让步,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甚至请求某些军事大国提供所谓的“保护”,使双边问题多边化、地区问题国际化,这不仅无助于南沙群岛问题的解决,反而将使事态进一步恶化,或发展到危机或战争的边缘。比较明智的办法应该是利用当前各国关系较好、地区形势较为稳定,且有东盟地区论坛这样的对话平台等有利形势,因势利导,不计前嫌,暂时停止主权方面的争论,先共同进行海洋资源、海上旅游和海上运输业等方面的联合经济开发。各国在进行一定的经济投入、享受一定的“和平红利”并在共同合作与开发中密切关系、尝到一些“甜头”之后,将来再在适当的时机讨论主权这一敏感的问题或许更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其次,民间和学术界应加强交流与合作。“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当前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的战略性方针和策略,但并不能最终解决南沙群岛问题,因为最终仍然涉及一个敏感的主权问题。为此,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和民间机构,应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从历史角度、国际法角度和现实角度来综合研究南沙群岛问题,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制度。目的是通过交流来进行学术争鸣,交换不同的学术观点,在某些重大问题上逐步取得共识,探讨未来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为各自政府制定相应的外交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加强相互间的理解、谅解,避免可能的误会、危机或冲突。

    最后,加强军事交流与合作。从历史上来看,南海争端各方都曾遭受过英国、法国、日本等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统治,有着共同的不幸的历史遭遇。冷战期间,该地区又是战火不断,美苏两霸竞相建立军事基地并争夺势力范围,特别是长达14年的越南战争和13年的柬埔寨战争等严重破坏了地区安全与稳定。在冷战后的今天,区域内各国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应该抛弃传统的过时的冷战思维,从战略高度和未来角度来洞察南沙群岛问题,多考虑世界、地区等大的安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狭隘利己主义思潮,才能把本国、本民族的生存维系于东亚地区、亚太地区乃至整个世界;才能主动地积极地加强对话,减少对抗,增加理解,消除误会,避免冲突和战争。为此,除政治、经济、科技界等行业的交流外,军事交流也应该作为将来的一个重点考虑,如海洋勘探、科学考察、海洋气象、海上环境保护、海上搜索救援、海上执法、护渔护航等,同时也应建立必要的信任和安全措施。

    加强军事交流,防止误解和误判

    一位资深的美国学者在研究南海和南沙问题时认为,南海存在五个潜在的冲突海区,它们是:西沙群岛、北部湾、越南沿海大陆架、印度尼西亚沿海大陆架和南沙群岛。当然,潜在的冲突海区可能不止于此,但它起码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南海和南沙群岛海域将存在潜在的危机和冲突,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如何在南海和南沙群岛周围海区避免危机和冲突,是地区内海上安全与稳定的关键要素。

    早在1954—1975年,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菲律宾和巴基斯坦等国签订《东南亚集体防御条约》,成立“东南亚条约组织”。主要目的是发动越南战争,封锁、遏制中国,干涉东南亚国家内政,镇压该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东南亚条约组织成员国曾在东南亚地区举行过多次大规模军事演习,在印度支那战争后期,美国利用该组织指使一些成员国参加侵略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战争。1975年越南战争结束后,东南亚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也取得了重大成就,许多国家从殖民主义者统治下独立出来,整个地区形势出现好转。1972年中日建交,尤其是1979年中美建交之后,美日及西方国家改变了传统的反华、仇华的战略,中国来自美国及西方的威胁减小,但来自苏联的威胁加大。20世纪90年代初,菲律宾民族主义势力抬头,带头赶走美国驻军,使美国失去了在菲律宾的苏比克海军基地和克拉克空军基地,再加上越南战争结束后失去的金兰湾海空军基地,美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军事控制力大幅下降。这个时期,东南亚国家致力于建立“东南亚国家联盟”。

    1967年,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到2009年底,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已经扩展到10个,包括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1997年东盟成立30周年之际,确定建立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机制,每年召开首脑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和工作层会议。这30多年间,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中的很多国家存在南海争端,令人高兴的是,尽管存在很多争端,但大家都能够求大同、存小异,加强合作,维持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睦邻友好关系。

    2009年奥巴马总统执政后,致力于结束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缓和与俄罗斯的关系,减轻欧洲方面的安全压力,集中力量作“战略重心东移”和“重返亚洲”。根据这样一个战略方针,2009年11月,美国与东盟举行首届峰会,2010年9月,利用东盟国家首脑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的机会,首次在美国本土举行双边峰会,主要聚焦在经贸和安全两大议题。美国企图以美国—东盟峰会为核心,构建新的地区安全机制。2010年7月,美国国务卿参加了东盟外长会议。10月,美国国防部长出席了东盟防长扩大会议。2011年,美国总统将首次参加东亚峰会。美国参加这一系列本来是亚洲国家参与的机制,为的是参与东南亚地区安全机制的构建,并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美国新的地区安全机制的构想为:随着中国经济和军事实力的迅猛增长,必然对东盟各国尤其是美国的国家利益构成挑战,中国可能拒止美国海军舰艇和飞机进入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及传统海疆线以内,为此,美国应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和军事往来,为东盟成员国中与中国有争议的各方提供安全保证,加强军事合作,如果将来这些国家面临中国的军事威胁,美国将提供军事支援和保护。按照美国的构想,东盟这样一个地区性的政治、经济性组织,有可能向安全组织转变,美国拉拢东盟如果构建起一个安全同盟,势必对中国构成巨大挑战,也必将给南海争端的解决增添新的麻烦,不仅使南海争端国际化,而且和平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将减小。因为争端各国都以美国军事力量为后盾与中国讨价还价,他们可以在美国与中国之间进行力量平衡,两边通吃,从中获取最大的经济和安全利益。利用与中国的地缘优势和经济合作模式,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利用与美国的安全合作架构,在与中国的海洋争端中坚持实际控制已占岛礁和海域,加速海洋开发,获取更多的经济和安全利益。

    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中国维护南沙群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影响外国船舶和飞机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通行自由。事实上,中国过去从未干预过外国船舶和飞机在此地区的通行自由,今后也不会这样做。中国愿同南海沿岸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国际航道安全。中国希望南海争端应该由争端双方协商解决,反对第三方介入,外人和外国力量的介入不仅于事无补,还很容易使问题复杂化,矛盾尖锐化,从而影响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海上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冷战结束以后,亚太地区海上安全形势虽然趋于缓和和稳定,但存在问题依然较多,最主要有三个:在领土划分、海洋划界、海洋资源和海洋权益方面存在争端,相互之间宣称的重叠区域比较多;由于战争积怨、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使地区内各国之间依然存在疑虑、紧张、忧患、愤怒和仇视等现象;各国之间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一些新的摩擦和争端。

    在诸多安全问题方面,海洋安全将成为未来一个令人焦虑的问题。亚太地区将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一个热点地区,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外贸易急剧增加,经济的快速发展将直接引发国家对资源、燃料的过度需求,因此而导致海上交通的繁忙,甚至是不堪重负。这一系列问题又将引发海上航行、卫生、环境及反海盗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对整个循环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海洋划界、岛礁争夺等继续成为未来海洋安全的一大挑战,因为这些挑战可能引发各种危机或冲突,甚至是局部战争。海洋划界和岛礁争夺是长期遗留下来的问题,在解决这类问题上各方面已经进行过多种试探,但收效甚微。现在回顾起来,矛盾之所以越积越深,难以解决,关键问题是还没有完全放弃冷战思维,没有建立起相互信任关系。在新世纪到来之后,应该在解决这类问题上建立新的思维模式,只有采取灵活的方式,只有双方互动,才能有助于矛盾的解决。由于21世纪初期仍然是和平与发展和多极化的国际战略格局,中国仍将保持与大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周边问题上将主要是以稳定为主,以保证给予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一个和平稳定安全的环境。出于这样的战略思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应该认真贯彻,并进行开创性的探索,争取用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长期遗留下来的海洋权益及岛礁主权争夺问题涉及国家和地区较多,且目前基本上已经国际化,所以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这些纠纷,因而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应集中精力做好海上军事斗争准备,同时坚持和平解决争端的方针。因海洋争端而与其他国家发生纠纷时,要尽量克制,不要采取过激行动,更应慎用武力。要坚持按照国际法规处理国际纠纷,按照国际法处理海上纠纷、岛礁争端等问题,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在国际上,特别是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中树立“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在解决海上争端的过程中,要表现出足够耐心、和善与真诚,要让周边国家真切地感受到崛起后的中国不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大国,而是一个讲和谐、讲友好、讲道理的文明大国。这样的道理我们天天讲,时时讲,不厌其烦。直到有一天,他们听烦了,不愿意听了,背靠美国来跟中国闹,甚至无法无天太岁头上动土,把中国的真诚、和善当做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的时候,中国就应该像梁山好汉那样唱着《好汉歌》,风风火火闯九州,该出手时就出手,横扫浩瀚的南海,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解决海洋争端,要文攻武备

    美国介入南海争端,矛头直指中国

    海洋法通过和生效后,周边各国以“中国威胁论”为幌子,以保卫海洋权益和资源为目标,大力增加军费投入,全面扩充海空军力量,并联合进行军事演习,使海上安全形势日趋紧张。

    南沙海域资源极为丰富,周边各国正在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外国公司共同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已有200个区域向外招标,已有650多口油井开钻采油。世界上许多国家已把目光转向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的南海海域,在南海海域投资勘探油气资源的多国公司目前已达60余家。越南已同十多个国家30多家公司合作开发油气资源。

    非经协商,单独抢先宣布争议区内己方一侧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是非法的行为,也是对邻国极为不尊重的一种行为,这本身就是不光彩的。广泛吸引外资,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抢先开采有限的资源就更不光彩。但是,在这种前提下,对于中国这个一向以礼仪之邦和慷慨之国而著称的大国,他们却非常赞同美国的观点,那就是“中国威胁论”。他们抢夺了我们的财物反把我们作为最大的威胁,害怕中国夺回他们抢占的岛礁,害怕中国强行宣布自己的管辖海域,害怕中国海军用武力在自己的管辖海域内执法和巡逻,当然最害怕的还是年收入数亿美元的肥肉轻而易举地丢失。海洋经济给这些小国注入了发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与美国、英国等大国在争议海区内共同开采石油,使他们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大国加入后经济上的利益和风险,为本来就动荡的地区海洋安全形势雪上加霜,小国有了靠山和后盾越发胆大妄为。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很快填补了西太平洋的所谓力量真空,成了这个地区的大管家和地区内的海上警察。

    小国迫于所谓的“中国威胁论”,也希望用美国的力量来制约中国,遏制中国,使之不能贸然发动海上局部战争或武装冲突,以便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的抢夺和开发中国海洋资源的环境。于是,美国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建立新太平洋共同体”的倡议,实际上就是联合地区内各国抗衡中国。1991年菲律宾拒绝美国使用其苏比克海军基地之后,马上冒出个新加坡,它欢迎美国使用它的海军基地,并愿意为航母提供综合补给。现在又出来个越南,俄罗斯舰队撤离之后,它盼着美国舰队早日进驻金兰湾,以便在那里制约和抗衡中国海军舰队。这些事情对于美国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的,真到了那个地步,南沙问题岂不更是错综复杂?

    2011年美国在伊拉克完全撤军,在阿富汗开始撤军之后,这样的全球战略收缩将很快转化为在东亚的战略进攻,矛头直指亚太地区的新兴大国中国。美国在东亚地区的战略企图是利用矛盾,扩大矛盾,制造矛盾,挑动群众斗群众,唆使一些前线国家跟中国斗。这些前线国家在东北亚有日本、韩国,在东南亚有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还有美国的军事盟友澳大利亚,美国的战略伙伴印度等国。根据这样的战略企图,美国将会长期驻守东亚,有可能在这个地区选择军事基地,比如新加坡、越南和菲律宾。同时,加强与南海声索国之间的军事演习,并在东北亚保持军事压力。在外交上,可能会在2011年11月东盟首脑峰会之后,与东盟国家形成某种联防机制,加强对地区的政治渗透和军事控制,以达到联合南海声索国与中国打群架的战略目的。迫使中国长期处于战略守势,最终彻底丢掉南沙群岛和南海主权。

    从近年来东盟论坛会议和召开的多次南沙问题讨论会可以看出,这个地区集团的作用不可低估,它不仅是一个经济和政治集团,在发生危机的时候,很可能成为制约中国的一个准军事集团,从而使我海上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地区内军事联盟将发挥重要作用。西太平洋地区老的军事联盟主要是美日、美韩联盟,美澳联盟,这些联盟国每年都要在地区内举行规模不等的各种联合海空演习,以加强相互协调和支援能力。特别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地区内有些国家积极推行和建立新的联盟体制,比如现在建立的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和英国的“五国防卫体制”就是这种类型的机构,根据有关协议,澳大利亚的舰艇和飞机可以在马来西亚的海域中巡逻,出现危机之后澳大利亚可以提供必要的军事援助。平时,五国经常进行海空军演习。

    我们且不说像日本这样能作为地区中一级的强国,因为它每年的军费总额都在400亿美元左右,居世界第二位或第三位。但有必要提一下泰国,它与中国十分友好,发展军备不是对付中国的,但它大力振兴军备的做法起码给别的国家做了个榜样。这么一个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每年军费超过了60亿美元,居然还建造了第一艘11500吨级的轻型航空母舰。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这些小国,每年军费一般在20亿美元左右,但近年来却急剧增加,正在利用海洋开发所赚取的利润加强军备。这些拟发展和采购的军事装备不仅仅是巡逻艇、护卫舰之类的近海防御型装备,更重要的是在21世纪初期,他们开始拥有一流的战斗机、攻击机、驱护舰,甚至还有先进的常规潜艇和战斗力很强、装备精良的海军陆战队。

    美国有能力封锁遏制中国吗

    美国向以全球安全作为本土安全的基础,认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出事都对其国家利益构成威胁,所以要出兵,因此要干涉。要想在世界上争夺势力范围,巩固和扩展自己的地盘,就必须做好三件事儿:一是打造不沉的航空母舰,也就是建立庞大的军事基地网络;二是建造超级航空母舰战斗群,用来在世界大洋游弋,哪个地方发生危机或冲突,就立即赶到进行军事威慑或介入战争;三是分区划片,建立责任区和片儿警,主要是通过军事同盟条约、军事防卫协定等各种各样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来绑定一些国家和地区,使之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发挥作用,最好是起到片儿警的作用,就像东北亚的日本、韩国,东南亚的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洋的印度、巴基斯坦,太平洋上的澳大利亚那样。

    美军的军事基地布局与战略方向、作战企图和兵力部署密切相关,主要特点是:以本土基地为核心,以海外基地为前沿,点线结合,多层次配置;控制战略要点,扼守海上咽喉要道,既重视前沿基地的作用,又重视战略运输线上的中间基地和后方基地的作用。美国军事基地已经形成欧洲、中东、北非地区,亚洲、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以及北美、拉美地区的基地与主要军事设施体系。仅就亚太地区而言,其军事基地和设施呈三线配置:第一线由阿拉斯加、阿留申群岛、日本、韩国、菲律宾、新加坡至印度洋上迪戈加西亚基地组成,构成一条岛屿锁链式的前沿基地带;第二线以关岛为中心,含马利亚纳、加罗林和马绍尔群岛,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基地群组成,是第一线基地的依托,又是重要的海运中间基地;第三线由夏威夷群岛基地群组成,既是支援亚太地区作战的后方,又是本土防御的前哨。上述三线基地形成若干基地群:阿拉斯加基地群,由在阿拉斯加和阿留申群岛上的基地组成,靠近俄罗斯,是战略侦察、预警和本土防御的前沿基地,部署有远程警戒雷达、弹道导弹预警雷达,主要是防止前苏联的弹道导弹和战略突袭袭击;东北亚基地群,由日本(含琉球群岛)和韩国的基地群组成,控制宗谷、津轻、对马海峡三个重要通道,是岛屿锁链的首要环节。可支援朝鲜半岛上的陆上作战,可支援西北太平洋的海上作战;西南太平洋基地群,主要由新加坡的海军设施组成(1992年底美军撤离菲律宾苏比克湾海军基地和克拉克空军基地)。

    此外,还有印度洋基地群,由迪戈加西亚岛上的海军港口、海军航空站、海军通信站及其他后勤设施组成。位于印度洋中部,扼守海空航道要冲,可支援中东和波斯湾地区作战,也可对印度洋广大海域进行监视与控制;关岛基地群,由马利亚纳、加罗林和马绍尔群岛基地组成,设有美军太平洋美军前线指挥部和战略核攻击部队前进基地及尖端武器试验场;澳大利亚基地群,主要由设在该国的基地和军事设施组成,用于监视和侦察俄罗斯及我国核试验、航天等活动;夏威夷群岛基地群,由夏威夷群岛和中途岛基地组成,是连接美国本土及西太平洋各基地的纽带,是太平洋战区的指挥中枢和战区战略预备队配置地域,是太平洋中航线和南航线的海运、空运枢纽。珍珠港是太平洋总部和太平洋舰队司令部驻地,福特岛是海军基地,亦是第三舰队司令部驻地。

    美国在亚太地区与日本、韩国、菲律宾和泰国等订有双边安全协议,经过战后数十年的苦心经营,美军在太平洋已形成三线、二线和前沿大纵深配置的基地群:三线基地群分布于美国西海岸,其主要任务是支援海外基地和为一线部队提供战略预备队,支援前沿一线作战;二线基地群包括美国对俄罗斯防御的前哨基地阿拉斯加;连接美国本土与太平洋各基地群的纽带、海空运输总枢纽以及太平洋战区的指挥中心夏威夷群岛和萨摩亚群岛;前沿基地群全部分布在西北太平洋,由日本、韩国和关岛基地群组成,纵贯西北太平洋南北,构成以远东地区为战场的大纵深、广正面的战略部署;这些基地呈岛屿锁链,便于兵力机动和展开,形成一个可攻可守的梯次军事基地体系。这些海外基地,是美国前沿部署战略的基础,没有这些基地,美军在太平洋的活动范围就会大大收缩,丧失主动性。

    二战后,美国的军事存在几乎遍及全球,它在世界各地建立的军事基地曾达5000多个,其中近半数在海外。冷战结束后,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军事战略的调整以及驻在国人民的反对,美国军事基地的数量大大减少。目前美国海外军事基地374个,分布在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驻军30万人;本土基地871个,其中海军基地242个,空军基地384个。冷战结束之后,由于国防预算的减少,作战对象的改变,军事革命的影响和武器装备的发展,美国开始对基地进行大规模调整。美国先后在1988年、1991年、1993年和1995年成立了“基地调整与关闭委员会”对军事基地进行削减。削减的基本原则是减少各军兵种之间的重复,共同使用基地资源。主要目的是提高军事效能,削减管理费用以节约开支,实行合理的、无偏见的选择程序,通过削减不必要的基础设施使国防部基地与部队结构相协调并保持战备。美军基地设施总价值5700亿美元,总面积相当于弗吉尼亚州大小,42000平方公里。1988年、1991年和1993年三个委员会分别批准关闭了16个、26个和28个基地,每年可节约400万美元经费。

    1998年4月2日,国防部长科恩又促使国会批准关闭一批基地,据称每年可节省200亿美元。四轮基地的关闭到2003年预计节省300亿美元。已经削减的基地包括:在德国,由47个减为23个;在英国,由17个减为14个;在土耳其,由5个减为1个;在菲律宾的6个全部撤除;在韩国,由15个减为6个;在日本,由16个减为14个。与此同时,由于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的需要,美国又在这两个战场及周边国家和地区新建了一大批军事基地,比如在伊拉克周围的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巴林,在阿富汗周围的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都建立了一些军事基地。目前两场战争行将结束,美军已经开始大规模的撤军行动,在美军撤离之后,是否还将继续保留大量的军事基地?从军事角度判断,美国有可能通过与驻在国签署军事基地租借条约的方式继续保持军事存在。

    随着中国的崛起及军事力量的增强,美国有可能会在政治上与中国保持友好关系,在经济上通过与中国发展双边贸易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但在军事上仍将继续保持对中国的遏制和防范,这一点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有任何变化。相反,随着中国军队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样的遏制和防范就会更加强烈。但是,美国对中国的这些军事行动是否构成对中国的战略包围?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美国军事基地群的分布来看,的确对中国构成了断断续续的战略包围态势。从美国军事机动兵力的部署来看,依托这些军事基地,美国在中国周边部署了大量机动力量,如航母战斗群、战略轰炸机、四代战斗机和战略导弹核潜艇等,所以有对中国构成了军事遏制的态势。从美国军事力量的运用来看,2011年美国在中国的黄海、东海、南海和西太平洋地区进行了一二十次大大小小的军事演习,这些演习说明,美国是在向中国炫耀武力,有明显的遏制中国的军事意图。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美国在中国周边的军事基地以及美国针对中国的军事演习数量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所以在军事上美国对中国实施遏制战略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美国有能力实现对中国的战略遏制和战略包围吗?答案是否定的!美国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在中国的周边建立一个水泄不通的战略包围圈,更没有能力把中国海空力量封锁在第一岛链之内!因为未来中国海空力量的战略目标是突破第一岛链的封锁向外拓展力量,以捍卫国家安全利益和国家拓展出去的经济利益。显然,中美在封锁、包围、遏制与突围和军事力量外拓之间将构成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样的矛盾如果不加以控制与协调,就很容易发展为误解、危机和冲突。由此可见,中美两国建立军事信任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美日韩军事同盟体系的演进

    尽管冷战结束之后,地区内安全形势的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但有些人的冷战思维观念和安全观念并没有完全转变过来,他们还没有走出40年长期冷战的阴影,以意识形态画线分成敌我友、人为树立一个潜在敌人、动辄诉诸武力和实施强权政治、企图通过遏制、威胁和威慑来达到维护地区安全的想法仍然根深蒂固。

    冷战时期,美国推行“遏制”政策,通过建立军事联盟的方式来包围和遏制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在亚太地区建立了美日、美韩和澳新美等军事同盟体制。这些,作为冷战时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冷战结束后,世界处于总体缓和的大好形势,亚太地区安全形势也出现了可喜的局面,战事减少,热点降温,争端各方都在寻求对话与合作。但是,有关国家和地区,受冷战思维的影响,不仅仍然继续保持旧的军事联盟体制、维持庞大的海外驻军,还花样翻新,建立或试图建立新的军事同盟体制,从而严重影响了亚太地区安全与稳定。

    美日军事同盟关系始建于战后初期。当时,战败国日本违反《波茨坦公告》,于1951年与美国签订《日美安全条约》,同意美军留驻日本。

    1954年,与美国签订《日美共同防御协定》,以“自卫队”为名重建了自己的武装力量。1960年,与美国签订《日美共同合作及安全条约》,确立了双方进行共同防务合作的原则,并于1970年宣布无限期延长这一条约。通过这一系列军事条约,日本在美国的扶植与庇护下,重组军队,以苏联、中国、朝鲜为假想敌迅速扩展军事力量,在军费开支、装备质量和作战效能等方面已稳居亚太地区首位。

    1994年,冷战结束四周年之际,世界各国正在纪念二战胜利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然而,这时的日本却出现了一种反常的思潮,国内右翼势力拒绝承认战争罪行,煽动扩展军事实力,鼓励政府采取强硬立场,并把中国作为主要潜在威胁。日本开始对美国说“不”,想尽快摆脱美国的制约和限制,成为世界政治大国,极力争取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东亚地区也想当龙头老大,并通过修改宪法、向海外派兵等扩展自己在国际上的影响,拓展势力范围。

    在这种复杂背景下,克林顿总统1996年4月访问日本,并签订了《美日安全问题联合声明》。该宣言改变了原来“美日安全保障体制”的某些特点和原则,最重要的变化是强调美日两国联合对付可能出现的威胁,而且日美关系由过去的“主从关系”改变为“平等合作”伙伴关系,决定维持并加强同盟关系,将两国军事合作重点从“日本有事”向“远东有事”转移,从而使防卫合作范围由日本扩大到亚太地区。日美安保联合宣言签署后,日美两国加快了在军事领域的结盟。这个新的日美安保条约给远东地区内那些兴高采烈地享受“和平红利”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从而引起远东地区各国、特别是邻国的不安。人们不明白,在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正在向和平稳定发展的今天,美日两国有何必要再签订这样的旨在对付地区各国、特别是中国和朝鲜的军事同盟呢?美国长期以来怂恿、支持、庇护日本军事实力的飞速发展,在冷战后的今天,为何还要顺应日本国内右翼势力的错误思潮、扩大日本军事力量的活动范围和防务责任呢?

    美日双方在条约签署之后,都曾作过多次解释,但这些解释却是欲盖弥彰,越解释越引起人们的不安。比如,美国有一种说法,认为“今后美日安保体制的主要课题是对付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的不稳定局势”,日本官方人士居然认为,“该条约的效力效果将波及包括东盟在内的大洋洲”,“包括对日本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中东、马六甲和南沙”。曾经饱受日本军国主义蹂躏和欺辱的亚太地区各国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和不断扩展军事势力的做法不得不表示关注,因为新的安保条约已经远远超出了美日双边关系,而成为一个美日联合插手地区纠纷、进行武装干涉和地区霸权的联合宣言。

    2007年3月13日,澳大利亚总理约翰霍华德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签署《日澳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加强两国在军事领域的合作。这个宣言的签署,说明澳大利亚实际上成为了继美国之后,第二个与日本在安全领域密切合作的国家。日本和澳大利亚都是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铁杆盟友”,美国希望三国加强在军事领域的合作,打造在亚太地区的三角联盟。联合宣言的中心内容是:日澳两国决定设置由外交、防务官员组成的“日澳安全保障磋商委员会”,日澳两国将加强在情报领域的合作,日本自卫队将参加在澳大利亚举行的军事演习,和澳大利亚军队一起进行关于灾难救援和维和任务的训练。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日同盟虽然进一步巩固,关系更加密切,但基本上还局限于美日签署的一系列双边军事同盟协定。虽然《周边事态法》、《反恐特别法》等已经将日本对美国提供军事义务的范围扩大到了整个亚太乃至全球,但日本自卫队的海外行动总是有挥之不去的在美国的阴影下行动的嫌疑,如果日本单独出兵海外还受到国内外法规的严格限制。日澳防卫协定的签署,从法理上赋予日本更大的权利,使之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广阔的太平洋进军,能够像二战中太平洋战争时期那样,让自己的舰艇和飞机驰骋于太平洋的海空。

    2011年1月10日,日本防卫大臣北泽俊美和韩国国防部长官金宽镇在首尔举行会谈,决定缔结《相互军需支援协定》和《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并加大防卫交流力度。两项协定草案均带有浓厚的军事合作色彩。前者为缔约国武装力量互相提供战备物资的运输、修理等活动提供依据;后者规定缔约方互相提供机密军事情报时防止向第三方泄密。根据日美版《相互军需支援协定》,当发生有关日本安全的“周边事态”时,美方可向日方提供弹药等物资。日韩协定草案虽暂限于维和及人道救援,但不能排除双方今后根据需要扩大适用范围。这两项军事协定属于操作层面的后勤支援与情报共享协定,虽然层次比较低,但军事意义非常重大,这说明日韩两国正在向建立军事同盟体制演进,只是考虑到周边国家的感受,低调行事,多干少说而已。由于美日、美韩签署有军事同盟协定,所以这两项协定的签署,将使美日韩三国在平时和战时能够共享军事情报资源,并进行后勤保障和作战支援。

    回顾二战以后日本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战后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30多年间,日本的战略基本上是以发展经济为主导,加速战后恢复。当时的日本就像是一条冬眠的蛇,在美国的呵护下慢慢地苏醒。

    在军事上,强调专守防卫的战略,重点是医治战争创伤,接受战争教训,遵守和平宪法。

    70年代到80年代是第二个阶段,这个时期的日本,经过几十年的能量积蓄,强身健体,羽翼已经丰满,开始蓄势待发。1972年中日建交之后,两国安全环境有了很大好转。1979年中美建交之后,中美日安全环境又有了新的改善,所以日本迎来了一个大发展的好时机。利用这段时机,日本在军事上加速了武器装备的发展和建设。由于日本是一个工业化强国,二战中在航空母舰、潜艇、战斗机等武器装备的研制和建造技术世界一流,所以只要给它机会,就有快速发展的空间。

    90年代冷战结束、苏联解体、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相继爆发,为日本提供了向外扩张的历史性机遇,这是战后以来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鼎盛时期。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失去了战略目标,中国成为其新的敌人。为了遏制中国,美国不得不启用日本和韩国,让他们在前线与中国抗衡,美国提供战略支援。在这种战略指导下,美国不仅默许日本违反和平宪法,大力发展军事力量,还为日本军事力量的对外拓展提供机会,从1991年海湾战争开始,就允许日本派遣扫雷舰、全副武装的士兵进行海外维和。在太平洋战区,美国依托日本提供后勤保障和作战支援。同时,还默许日本与美国的盟国澳大利亚签署防卫协定,加固环太平洋的美日澳军事同盟体系以及东北亚的美日韩军事同盟体系。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战略目标,就是把中国的海空军力量围堵在第一岛链之内,同时在第二岛链加固军事防卫力量,以便对突防第一岛链的中国军事力量进行反击。

    格鲁吉亚的尴尬处境值得别国深思

    2010年,美国与菲律宾、越南等东盟国家进行了一系列军事演习,华盛顿号航母还访问了越南。2011年6月到7月,美国就在南海连续进行了五次军演。在美国的支持下,菲律宾、越南等南海声索国顿时感觉腰板硬了很多,说话也更有底气,俨然一股“我在前面冲锋,美国在后面掩护,天塌下来有美国顶着”的霸气。如果顺着这个思路下去,在南海不断地夺岛、占岛、军演、挑衅,等什么时候中国感觉忍无可忍、断然出手的时候,美国真的出兵相助吗?俄格之战中格鲁吉亚的尴尬处境很值得越南、菲律宾等国参考一下。

    格鲁吉亚国土面积是俄罗斯的0.41%,人口总数是俄罗斯的3.1%,武装力量只有21000人。其中陆军17767人,海军495人,空军1310人,国民卫队1578人,准军事部队11700人。仅有128辆坦克,9架战斗机和几艘快艇。俄罗斯武装力量103万人。其中陆军36万人,空军16万人,海军14.2万人,核威慑部队8万人,指挥和后勤支援部队25万人,空降部队3.5万人,还有准军事部队41.8万人,并具有动员2000万预备役人员的潜力。俄罗斯陆军拥有2.3万辆坦克,空军拥有1736架战斗机,海军黑海舰队常驻乌克兰的塞瓦斯托波尔,正好堵在格鲁吉亚的家门口。

    双方对比,相差悬殊,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所以,分析交战双方的武器装备和作战问题是一件很没有意思的事情。像格鲁吉亚这样一个小国,为什么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挑起武装冲突,并不顾一切地向俄罗斯开战,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这场武装冲突之后会留下哪些遗产?

    地区问题国际化的复杂背景

    1999年3月24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南联盟以“人道主义危机”、“人权高于主权”为借口,出兵干预,爆发了科索沃战争。科索沃战争之后,欧盟和北约派遣维和部队驻扎在科索沃进行维和,促使科索沃顺利走向独立。科索沃独立以后,欧盟和北约弹冠相庆,但没有想到,这是使用武力肢解一个主权国家从主权和领土完整走向民族分裂的一个先例。科索沃独立,为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树立了一个典范,于是他们效仿科索沃又开始铤而走险,寻求独立,从而再次引发格鲁吉亚中央政府一次又一次的武装镇压。这是地区问题国际化的第一个重要事件。

    在美国接受教育的萨卡什维利2004年通过“颜色革命”上台之后,彻底割断了原苏联体制培养的谢瓦尔德纳泽等政治领导人与俄罗斯的血脉联系,一头扎入西方的怀抱,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投桃报李,与俄罗斯关系日趋紧张。2008年4月的北约峰会上,美国准备吸收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加入北约,最终未能如愿,但此事对于俄罗斯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1999年开始,北约已经进行了三轮东扩,从原来的16个国家扩充到28个国家,前华沙条约国家基本上全都加入了北约,前苏联国家中独立出来的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也已经加入了北约,如果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再加入北约,俄罗斯的翼侧将与北约国家接壤,将不再有战略缓冲的空间,这无疑严重影响到俄罗斯的安全与稳定。刚刚崛起的俄罗斯突然发现在自己经济实力增强之后,反而在政治上、军事上、国家安全上处于危险和危机之中,就连格鲁吉亚这样的小国居然也敢“挟天子以令诸侯”,公然依仗美国和西方的势力与俄罗斯分庭抗礼,所以感觉十分窝火。这是地区问题国际化的第二个重要事件。

    国际社会的软弱无力和绥靖政策,国际法在强权面前的不作为,“人权高于主权”的错误理念,构成地区问题国际化的第三个要件。在现代国际法制度确立以前,世界上的战争通常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就是基于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现代国际法将战争分为侵略战争和自卫战争,其中侵略战争定义为非法战争。联合国安理会是定义战争性质的最高权威机构,如果定义为侵略战争,那就是非法的,不人道的,应该受到国际谴责和制裁的,比如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战争。为了对侵略者进行惩罚,联合国通过了678号决议,授权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以武力方式把伊拉克军队从科威特赶出来,所以那场海湾战争是合法的战争。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也是联合国授权的战争,那是一场合法的国际反恐战争。

    1998年12月美英联合对伊拉克发动的“沙漠之狐”空袭行动,未经联合国授权,是一场非法的军事行动,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侵略。可惜,联合国听之任之,得过且过。结果,三个月之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抛开联合国,纠集了13个北约国家,擅自对南联盟这样一个主权国家进行了78天的战争。这场战争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破坏了国际法准则,损害了联合国的权威,混淆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界限。战争留下了两大后遗症:一个是让人们感到,只要美国和北约想干的事情,联合国和国际社会都没有办法,“刑不上大夫”,国际法也只不过是强权政治的工具而已。另一个是战争促使南联盟被进一步肢解为多个国家,科索沃实现独立,使人们错误地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只要敢于与中央政府闹独立,最终就一定能够在国际社会的干涉下独立为一个国家。

    格鲁吉亚自不量力,铸成大错

    萨卡什维利以为,当前全世界舆论的焦点都在奥运会,如果利用这个时机使用武力解决长期的民族纷争,不会引起国际社会的注意。于是,8月8日晨,第29届奥运会的圣火还没有点燃,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的运动员欢聚在五环旗下,准备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下举行体育比赛的时候,格鲁吉亚军队却悍然进入南奥塞梯控制区,并炮击该区首府茨欣瓦利市及其他一些具有军事意义的地区,致使1000余名当地居民和12名俄罗斯维和士兵死亡,150名士兵受伤。俄罗斯迅速调遣驻北高加索部队进入该区,并与格军激烈交火,从而引发了这场持续四天之久的俄格之战。奥运休战是奥林匹克的历史传统,在此次奥运会之前,世界上有180多个国家在北京提出的《奥运休战协定》上签了字。格鲁吉亚恰恰利用这样一个时机开战,不仅有违国际法规,而且也干扰了奥运会和平友好的气氛,毁坏了自己的国际形象。这是格鲁吉亚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时机判断失误。

    格鲁吉亚犯下的第二个错误是对俄罗斯的反应判断失误。科索沃战争期间,南联盟面临北约军事威胁,十万火急,多次催促俄罗斯派兵支援。叶利钦虽然左右为难,但考虑到与南联盟的关系,还是决定出动海军舰队从亚得里亚海方向实施支援。但没想到美国对此反应强烈。叶利钦总统被迫收回成命,按兵不动,南联盟孤立无援,只好孤军奋战。有鉴于此,萨卡什维利也认为俄罗斯会采取类似的行动,漠然置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没有想到,今天的梅德韦杰夫和普京已经不再是叶利钦,强硬的俄罗斯迅速出动陆海空三军,对格鲁吉亚大打出手,毫不留情,并进行了战略反击。格鲁吉亚犯下的第三个错误是过于相信西方。萨卡什维利虽然受的是西方的教育,但却没有从本质上去认识西方,没有站在美国和西方的立场上从战略的高度去分析形势,没有看到他们那种唯利是图的本性。萨卡什维利以为格鲁吉亚目前是“北约成员国计划”中的成员,即将加入北约的行列,与美国和北约国家有着很好的关系,背靠美国和北约这两棵大树就可以向俄罗斯叫板,万一有什么不测风云,美国和北约肯定会向科索沃战争时期那样,出动军队来支援格鲁吉亚。萨卡什维利和格鲁吉亚人民万万没有想到,美国和北约是那么的让他们失望,美国总统布什只是轻描淡写地表了表态,不仅没有在军事上支持,在经济上也没有给予支持。总统布什任期马上就快到了,现在是一脑门子官司:伊拉克驻军14万人,花了6000多亿美元,死了4000多人,现在没有个结果,民主党控制的国会还逼着撤军。阿富汗战场上乱作一团,基地组织和塔利班卷土重来,美国和北约部队忙得不亦乐乎。伊朗战争箭在弦上,美国左右为难,举棋不定。美国自己现在是苦不堪言,哪有闲工夫打理格鲁吉亚这点事儿啊。当然,如果这场冲突发展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也不排除美国借机介入的可能性,但就目前形势而言,美国直接介入的可能性很小。

    至于北约就更没有什么表示了,因为目前格鲁吉亚还不是正式的北约国家,北约根本不可能启动盟约第五款出兵进行保护。再说了,整个东欧国家以及部分西欧国家,包括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在石油、天然气和经济方面严重依赖俄罗斯,如果真把俄罗斯惹急了,根本不必使用武装力量,光断油、断气就会把这些国家给折腾死。自己的命门掌握在俄罗斯人的手里,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小小的格鲁吉亚去冒那么大的风险呢?

    俄罗斯反击作战,成果丰硕

    俄罗斯后发制人,取得战略主动。在格鲁吉亚发动军事进攻并造成南奥塞梯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后,俄罗斯反而师出有名了。从国际法角度来看,俄罗斯是1992年格鲁吉亚与南奥塞梯停火协议的当事方之一,并负有在冲突地区执行维和任务的使命。从国际人道主义角度来看,由于南奥塞梯绝大多数居民拥有俄罗斯国籍,在战火中他们流离失所,沦为难民,俄罗斯派兵保护自己的公民,也是俄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从目前形势来看,无论最终采取什么解决方案,两个自治共和国最终脱离格鲁吉亚的可能性在增大。如果真能获得独立,格鲁吉亚的损失是惨重的,代价是巨大的。在这样一种乱局之下,加入北约的梦想很可能在短期内会破灭。

    俄罗斯这一仗打得有理、有利、有节,打出了威风,在世界面前亮了剑,让全世界看到了一个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屈不挠、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俄罗斯。俄罗斯这种超乎异常的举动,不仅让格鲁吉亚感到意外,也让美国、北约感到吃惊,有可能会起到敲山震虎的效应。一方面,让西方国家明白,昔日的超级大国又回来了,俄罗斯这头睡狮已经醒来了,北约东扩的步伐、挤压俄罗斯生存空间的行动可能会因此而逐渐收敛一些。另一方面,对乌克兰等企图脱离独联体、加入北约的国家也是一个教训,让他们自己检点些,不要轻易在太岁头上动土,不要认为俄罗斯是软弱可欺的。

    8月12日,在法国总统萨科齐的调解下,战火逐渐熄灭,形势走向好转,我们盼望着交战双方尽快停战,利用和平谈判的方式去解决争端,为奥运会创造一个和平和谐的友好气氛。

    争议岛屿的实际管辖与控制

    传统国际法认为,“国家为了取得领土,必须以割让、兼并、征服、先占、时效和添附等方式取得合法权益的任何一种为依据。”但事实上国际法中的这项原则是15世纪、特别是17世纪以后西方殖民主义国家为侵占和殖民世界各国而创造的一个所谓法律,其法律基础是抢占“无主地”,谁先发现、先占领、先开发、先居住和管理,这块土地就归谁。这种理论为殖民主义征服和统治世界提供了法律依据,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周边各国历史上都是这个法律原则的受害国,都曾长期遭受过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侵略,因此国际法中的这种原则本身就存在不公正性。

    1858年以后,沙俄通过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中俄伊犁条约》,夺走了我国东北部的库页岛、海参崴和伯力和堪察加半岛等数百个岛屿,割占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江东64屯等在内的中国15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3个法国、4个日本、6个英国和49个比利时的国土,这些都属于领土获得方式中的割让和征服等。俄国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实际的管辖、居住和修建永久性设施,所以又符合时效等原则,1997年我们已经与俄罗斯划清了边界,所以永远不可能再收回来了。现在南沙群岛和钓鱼岛等争议岛礁的形势,实际是周边国家利用国际法领土获得的六种方式,作为无人岛礁和无主地进行先占,人为地开发、居住和建立人工岛等进行添附,再加上实际占有和开发的时效,所以久拖下去对我国非常不利。

    西方海洋大国按照传统国际法推崇弱肉强食政策,海洋强国和技术先进的国家,可以凭借实力在海洋上任意抢占岛礁,将其攫为己有,这种殖民掠夺式的“割让、兼并、征服”与现代国际法强调“平等、协商、互不侵犯、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援引旧的国际法原则来解释现实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比如,殖民主义者肆意掠夺和侵占别国岛屿本身就是非法的,如以此为基础宣称岛屿主权,并继而以此为基点划分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显然是不合法和不公正的。在国际水域、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不包括历史性水域)上建立人工岛和永久性设施,可以用来进行经济开发,但以此为依据宣称主权,以此为基础向外拓展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是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的。

    国家对争议岛礁及海域的实际控制有三个方面的象征:一是宣称国家主权及海洋权益的范围。具体方式可以是国家领导人登岛,外交部宣示主权;在所占岛礁上竖立主权碑,升国旗;将所占岛礁划入本国版图,将所占岛礁列入本国行政区划,迁入岛民在所占岛礁上居住;进行海洋立法,将所占岛礁宣布为领海基点和基线,并据此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二是进行军事占领。军事占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对所占岛礁进行实际控制的主要表征,因此,在所占岛礁上修建碉堡、工事、机场、码头、公路、建筑物等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派兵占领并进行日常巡逻警戒和军事演习。三是进行海洋开发和利用。在所占岛礁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进行海洋开发,包括海上捕鱼作业及油气资源的开发等。

    日本海上有一个无人岛屿,位于日本岛根县的隐岐和韩国郁陵岛的连接线上,由东西两个小岛和几十个岩礁组成。日本人称之为竹岛,韩国则称之为独岛。两国都以该岛为自己的领土为由展开争端,经过多次书面交涉仍无法解决,日本于1954年提议将竹岛归属问题提交国际法院仲裁,但韩国拒绝接受,并向该岛派遣常驻官员,企图以实力解决这一争端。双方都援引历史根据和国际法观点声称对其领有主权,韩国列举了从公元6世纪新罗时代开始以来一直对郁陵岛进行官方和民间开发及管辖的事实,日本则列举了17世纪以后对其进行管辖和开发的依据。1965年,双方通过谈判达成妥协,大致解决了各种悬案,但对竹岛的归属问题却始终未能取得一致意见,韩国坚持认为独岛是其固有领土,不能接受调停,仍占据着该岛。1996年,日韩两国都积极筹备专属经济区法案的宣布,于是,又因该岛诱发了激烈争端,双方出动舰艇、飞机和武装人员,火药味甚浓,险些酿成一场武装冲突。日韩独岛(竹岛)争端的启示有两点:一是韩国认为,独岛是其固有领土,不属于国际争端岛屿,因而无须提交国际仲裁;二是先入为主,进行实际占领和行政管辖。2011年,韩国又决定对附近的郁陵岛进行大规模军事建设,这个岛距离其独岛不到100公里,韩国的战略目的是通过在郁陵岛建设大型军事基地,控制独岛。

    1982年英国和阿根廷之间爆发的海上局部战争就是由于马尔维纳斯群岛(福克兰群岛)的主权归属所引发的。该群岛位于南大西洋,有大小岛屿200多个,总面积12173平方公里,距阿根廷东海岸最近处276海里,距英国本土7100海里。该岛曾遭受过英国、西班牙和法国殖民主义统治,关于主权之争已有150年之久。1816年,阿根廷独立后宣布继承原来由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统治的马岛主权,并于1820年宣布拥有该岛主权。1829年,英国宣称对马岛拥有主权,并于1833年1月3日派兵占领了两大岛屿,此后一直占据该岛,英阿双方就该岛主权进行多次谈判未果。1982年2月26~27日,双方谈判破裂。3月31日,阿根廷政府决定武装收复马岛,并于4月2日和3日攻占两个重要岛屿,由此揭开马岛海战的序幕。海战中英国海军直接投入战斗舰艇总吨位34万吨,舰载飞机和直升机242架,参战总兵力近3万人。阿根廷参战舰艇37艘,飞机370架。经过74天的激战,英国损失21.6亿美元,有6艘舰船被击沉、12艘舰船被击伤,10架飞机和24架直升机被击落和击毁,伤亡人数达1100人。阿根廷损失10亿美元,有5艘舰船被击沉,6艘舰船被击伤,107架飞机和10架直升机被击落和击毁,伤亡13700人。双方经历了一场战后最大规模的海战之后,至今仍未能解决岛屿争端,英国实际控制着争议岛屿。

    英阿马岛海战的启示有两点:一是岛屿主权与岛屿距离本土的远近无关。马岛(福克兰群岛)距离英国13000多公里,距离阿根廷只有300~400公里,表面上看来,英国对在如此遥远的距离上宣称主权似乎有点问题,实际上没有任何问题。菲律宾之所以占领中国南沙群岛的多个岛屿,并提出这些岛屿距离其本土很近,而距离中国很远,这种说法实属无稽之谈。

    二是当国家主权受到侵犯,国家尊严受到挑战的时候,就不惜一切使用武力夺取被占岛屿。1982年的英国经济危机十分严重,国力衰败。尽管如此,英国在阿根廷占领岛屿三天后成立战时内阁并对阿宣战,继而全国进行战争动员,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舰队才抵达南大西洋,最终以全国之力夺取被占岛屿。试想一下,如果当时不是如此坚决地动用武力,而是与阿根廷谈判,或者是提交国际仲裁的话,马岛很可能被永久性地一分为二。

    国家主权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国家继承下来的主权,比如台湾、钓鱼岛、南沙群岛等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另一种是战争遗留下来的主权,即用战争方式占领的主权,领土作为战胜后的战利品而保留下来,比如北方四岛被俄罗斯侵占后便被俄罗斯作为自己的领土和主权。这两种形态是国家主权的静态模式,就是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国家主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但是,从动态方式分析,则可能会出现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国家对主权的实际控制情况。中国一直宣称对台湾、钓鱼岛、南沙群岛等享有完全的主权,但实际上并没有处于国家的实际控制之下,比如没有划定领海基点、没有派兵占领、没有实际上的行政管辖,没有现实意义的经济开发等等。北方四岛虽然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但长期处于俄罗斯的实际控制之下,日本也是干着急没办法。

    链接:日韩独岛(竹岛)争端

    独岛是位于北纬37°14′12″,东经131°51′51″的2个岛屿和礁岩群,韩国称独岛,日本称竹岛,国际上称利扬库尔岩。据西方有关日本海考察探险史籍记载,1849年,法国捕鲸船“利扬库尔”号曾来此查勘,他们据船名将此岛命名为利扬库尔岩。现今英国出版的国际上最有影响的《泰晤士地图集》,仍将该岛标以这一法语名称——利扬库尔岩。

    独岛本岛是由东、西两个小岛及周围37块岩礁构成。低潮时东岛与西岛之间的最短距离为151米。东岛位于北纬37°14′26.8″、东经131°52′10.4″,高98.6米,周长2.8公里,面积有73297平方米,设有船舶靠泊设施。西岛位于北纬37°14′30.6″、东经131°51′54.6″,高168.5米,呈圆锥形。独岛所有岛屿的面积总共为187554平方米。独岛两岛四周悬崖峭壁,航船难以停泊,只有东岛南部有点滩涂;西岛呈锥体状,海拔174米,东岛海拔为99.4米。该岛距韩国郁陵岛本岛只有92公里,而距离日本最近的隐岐诸岛有161公里。

    在地质成因上,它和郁陵岛一样由460万—200万年前熔岩喷发而形成,独岛上现还可以看到3个火山口,全部位于东岛,西岛无喷出口。东岛和西岛间有兄弟洞,东岛还有天顶洞和海蚀溶洞,其海蚀阶地和海蚀崖地形十分发达。

    因为险峻多石,面积狭小,终年大风不断,且缺少淡水供应,原本是个无人居住的岛屿,所以该岛自身并没有利益可言,但独岛位于日本海寒流和暖流交会处,四周海域是一片丰饶的渔场,周围广大的专属经济区的渔业权和海底资源(鱼类和贝类、海藻类水产)十分丰富。海底还可能蕴藏着比较丰富的油气田。

    在独岛(竹岛)争端问题上,中国、美国都持中立态度。显然,岛屿归属与任何外人无关,我们也无意就这个敏感的话题进行评判。由于这两个国家都是中国的近邻,在历史传承、民族文化及地缘政治方面与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处,认真研究分析独岛(竹岛)争端的历史及现实,对于我们思考和借鉴如何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岛屿争端或许有所借鉴。独岛(竹岛)争端体现了一下几个特点:在历史性传承方面,韩日两国分别举证:韩国先民早在公元512年就有在独岛一带活动的记载,日本最早记载是在1618年,显然,根据国际法领土获得的要则,在“先发现”岛屿这个问题上日本好像更晚一些。

    在“先占领”这个问题上,韩国的举证说明早于日本。日本对该岛的占领始于1904年的日俄战争中,次年以“无主地”的名义宣布占领该岛并命名为竹岛,列入日本的行政管辖。朝鲜于次年发现后并立即予以驳斥和抗议,坚称其属朝鲜主权。这说明当时日本以战争方式夺取并占领的并非无主地,而是侵占的朝鲜领土。在该岛的法律地位上,曾经有过一段托管期,日韩双方都无主权诉求。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盟军最高司令部决定将该岛由美军托管,并命令日本船只不得接近该岛12海里以内海域。1948年,韩国建国后,总统李承晚发布政令确定了独岛的行政管辖范围,官方进行了学术调查,渔民经常进入到独岛12海里以内海域捕鱼,并修建有祭奠石碑等。一系列事实证明,从日本战败到1951年前美国托管期间,日本事实上终止了对其竹岛的主权和管辖权,但韩国对其独岛的主权诉求及管辖权的实施并未间断。

    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为争端埋下了伏笔。日本战败之后,美国军就代表盟军在日本驻军,到1951年就已经驻军五年多的时间,为了分得更多的战后利益,尤其是在日本长期驻军,美国组织在旧金山开会讨论对日和约问题。中国等许多国家被排斥在这次会议之外,显然,美国是有阴谋的。美国玩弄的一个手法就是只确定让日本无条件交出以战争方式侵占的外国领土,但不确定这些领土交给谁。比如,在西沙群岛、南沙群岛问题上,就采取了这样的手法。在独岛(竹岛)问题上也是如此,只是确认将日本曾经占领、后来由美国托管的韩国领土交给韩国政府,但唯独遗漏了独岛的归属,美国揣着明白装糊涂,采取了模糊政策。恰恰是这个模糊政策,给后来的日韩争端造成了诱因。1972年美国把钓鱼岛从托管状态可擅自交给日本也属于这种模糊政策。美国的战略意图是什么呢?就是要在其盟友之间制造主权争端,加深他们相互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对美国有需求,美国才能浑水摸鱼。

    韩国通过国内立法及行政命令,单方面改变现状,维护国家主权。1952年发布的“李承晚领海线”在国内法上确立了权威,为国内执法、武装力量维护主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年,有一个23岁的韩国军人洪淳七,他在一场战役中负伤后以特务上士身份退伍。在返乡途中,无意间发现了郁陵岛警察厅院子里的一根标排,上面写着“岛根县隐岐郡竹岛”,洪淳七这才知道独岛沦陷。满腔热血的退伍兵洪淳七,独自南下釜山,用自己的退伍费在美国军营附近购得武器,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后,于次年4月,组织退役军人和当地渔民40余人,组建“独岛义勇守备队”。4月20日,洪将部队分成两组,各有15人,分两路成功登陆被日本占领的独岛(其余人员负责后勤、联络及后备工作),其后多次赶走日本人并在独岛上插上了第一面韩国国旗。不甘示弱的日本政府随后曾多次派日本海上自卫队巡逻艇进驻独岛海域,试图重新夺回此岛。但是此时朝鲜战争已近结束,在得到韩国政府、海洋警察厅及民众的军事等支援下(当时美国以立场中立为由,禁止接受美国援助的韩国军队介入领土争端),由洪淳七带领的“独岛义勇守备队”经历了50多次大小战斗,成功守卫独岛长达三年八个月,坚守至l956年韩国海洋警察守备队接管独岛。韩国政府和人民都认为,正是由于洪淳七等人不怕牺牲、英勇奋斗,韩国才得以至今仍牢牢地控制独岛。为表彰其爱国行为及其不怕牺牲的精神,韩国政府向洪淳七等人颁发勋章,其爱国事迹也广为人传。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想象一下,一个23岁的退伍兵,用自己的退伍费购置武器装备,擅自招募兵员登上独岛,风餐露宿,历尽艰辛,在独岛上默默守岛三年八个月,多次武装击退日军袭扰。这样的民族精神,具有相当强的正义感,从一个侧面说明,独岛如果不是韩国的,一个普通公民很难有这样的爱国热情。另外也说明,韩国民众这种自发的民族主义精神是多么高涨。

    加强实际控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是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而岩礁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基本经济生活,因此韩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在岛上建设民间设施。韩国政府提出,“独岛非岩礁,乃岛,主权归韩国”。为了加强对独岛的控制,韩国除立法正名之外,还加强了军事控制和民用基础设施建设。韩国在独岛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先后设有灯塔一座、通信塔两座、哨所两个、营房一幢以及各种天线和石碑等军用设施。此外,还修建了渔民住所,建造了20吨的储水箱、净水设施、食品储藏设施、发电室、通信设施及简易气象站等生活设施。国际法规定,是否有人居住是判定岛屿主权的重要条件。为此,韩国在独岛的东西两岛上保留韩国居民在独岛生活的证据,1981年10月郁陵岛渔民崔钟德决定把居民登记地(即户口)迁移到独岛,随后陆续又有多人迁居独岛。目前已有2204名韩国人将自己的户籍迁到独岛。

    加强舆论宣传,掌握“独岛是韩国主权”的世界话语权。为巩固实质控制权和向世界宣传韩国对独岛具有主权的事实,韩国政府、军队、文化界、国民及海外韩人集体动员有组织地举行了一波又一波的“护独岛运动”。对内,政府动用行政资源加大对独岛主权意识的宣传。韩国网络、公营、私营电视台的天气预报都会播报独岛的天气情况。韩国银行也在10万韩元纸币上标记上独岛的标志。韩国民间的独岛学会每年也会不定期举行学术会议,研究并讨论独岛的历史及以后的展望;全国护独岛马拉松大会也会每年举办马拉松比赛来宣传独岛;韩国新世界百货商店也会制作一些以独岛为主题的巧克力,韩国文艺界人士也会写歌或一起举办演唱会来提高国民对独岛主权的意识。韩国网民也在互联网上发起“攻势”,纷纷在一些官方网站上创建了各种护独岛社区。在对外宣传上,韩国政府出资,以韩英中日四国语言出版《独岛是韩国领土》教材。十几万网民慷慨解囊,自发募捐资金在美国《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CNN等各大世界媒体上刊登一系列独岛宣传广告。

    在捍卫国家主权问题上同仇敌忾,强硬应对,决不退让。韩国总统多次宣称独岛主权,亲自授权执法力量在必要时率先开火,总理韩升洙及40余名国会议员陆续视察独岛军民,展现韩国对独岛的绝对主权。在日本多次请求谈判和提交国际法院仲裁的情况下,韩国政府表态强硬,提出主权问题不容谈判,不接受任何仲裁。韩国政府指出:“韩国对独岛的主权,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都是非常完整的,任何无根据的宣称都不能动摇主权。”韩国方面认为独岛位于韩国的领海范围之内,处于海洋警察厅的韩国海洋水产部管理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独岛问题上,朝鲜从来都是立场鲜明,坚决支持韩国维护独岛主权的行动,同时对日本的“侵略行为”进行谴责,尤其是表示愿意与韩国采取“共同行动”对付日本。此外,朝鲜还发行了“保卫独岛”的纪念邮票。

    历史考证

    公元512年开始,朝鲜半岛诸政权文献就有记载。

    1618年,日本开始有独岛活动的记载。

    1904年8月,日俄战争中,日本政府为了侦察在朝鲜半岛东海岸的俄罗斯军舰活动,在郁陵岛和竹岛设置了军用望楼。

    1905年1月28日,日本政府、内阁会议为竹岛命名,将过去的“松岛”改称为“竹岛”,为岛根县隐岐岛司所管。同年2月22日,岛根县知事发布第40号告示宣布“隐歧岛西北85海里处的岛屿称为竹岛,并属于本县”。在日俄战争以及日本的逐渐控制下,日本以无主土地的身份公布竹岛是岛根县的岛屿(邮便番号为685-0000)。

    1906年,石岛被朝鲜称呼为独岛。3月23日的乙巳条约(第二次日韩协约)才发现日本吞并了岛屿。5月20日,朝鲜议政府参政大臣朴齐纯在指令第3号中,指出独岛划为日本领土纯属诡妄,此事状况及发展如何尚须调查。

    1914年,朝鲜从江原道向庆尚北道移交郁陵岛。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发表了有关从政治和行政上分离日本若干周边区域的决定书(通称SCAPIN第677号),并将此指令给了日本政府。该决定书的第3条明确规定把独岛移送给了驻韩美军政府管辖。1月29日《有关政治上行政上从日本分离若干的外围地区的事的觉书》和同年6月22日《有关被日本的渔业及捕鲸业认可区域的觉书》,日本渔船被限制在竹岛周围12海里以外。6月22日,在SCAPIN第1033号第3项中又作了进一步规定:“今后日本的船舶及乘务员不得接近处于北纬37°15′、东经131°53′的独岛12海里以内区域,并且对于同岛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近。”

    1947年8月,朝鲜山岳会主办实施了对郁陵岛和独岛一次学术的调查。

    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政府成立,第一代总统李承晚就任,将庆尚北道郁陵邑南侧岛洞1番地编入独岛。

    1948年6月30日,美国空军轰炸演习,导致在独岛近海出海捕鱼中的韩国渔民数十人死亡。

    1951年1月6日,韩国修建渔民的祭奠石碑。在《旧金山和约》中,美国又有意避而不提该岛归属问题,从而为日本留下了翻旧账的余地。日本称根据该和平条约中,日本已放弃对韩国领域拥有任何主权,但这些岛屿并未被包括在内,日本指出:“17世纪中期,日本实际上就管辖这些岛屿,当时它们用作日本渔民的停歇处。”日本外务省在其网页上显示:“竹岛显然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历史上如此,根据国际法也是如此。”

    1952年1月18日,韩国首任总统李承晚发表“关于毗连海域主权的总统声明”,宣布对邻接其领土半岛和岛屿沿岸的大陆架及所属范围的全部海域行使国家主权,并明确有关经纬度坐标,确定上述毗连海域范围,独岛被韩国划归为领海管辖。

    1953年5月,日本趁朝鲜战争仍在酣战之际,曾派兵一度占领了该岛,并在岛上建立了领土标志碑。当韩国方面得此消息后,居住在郁陵岛上的韩国居民立即组成“独岛义勇守备队”。7月12日,在23岁的洪淳七的领导下,韩国义勇守备队开赴独岛,将日本军人赶走。至此,独岛完全在韩国的实际控制之下。在现今行政区划中,韩国将其归为庆尚北道郁陵郡郁陵邑独岛里1-37番地管辖。

    1954年以来,日本每年都向韩国政府递交外交抗议文件,共计50多次,指出独岛是日本领土,韩国必须立即撤出该岛。而韩国政府则一再声明,独岛是韩国固有领土。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谁也不想在领土问题上让步。9月25日,日本政府向韩国建议将此岛提交海牙国际法庭审理领土争端,被韩国政府拒绝。韩国外交通商部认为“独岛问题已不是外交纠纷问题,而是主权问题”,以主权问题不容谈判为理由予以断然拒绝。

    1956年,李承晚政府派出海上警察守备队,洪淳七结束了神圣的“守土护国大业”。为此,韩国政府向洪淳七颁发了勋章,以表彰他独自守卫独岛长达3年8个月之久的爱国行为。从此,韩国在独岛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目前独岛东岛上韩方设有1个无人灯塔、2个瞭望哨所、3间房子以及各种天线和石碑等设施。

    1965年6月,日韩邦交关系正常化,两国一致同意“日韩两国的所有纷争,首先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途径不能解决的,通过两国政府认可的手段进行调解解决”。因此,日本政府提出与韩国就该岛纷争进行对话。但韩国官方则不容置疑地认为,“独岛自古以来是韩国领土,这个问题不能作为两国纷争进行对话”。

    1981年12月,韩国海军人员还在岛上修建了守岛工事和直升机场,并于1996—

    1997年在独岛东岛上修建了耗资180亿韩元(当时约合1850万美元)、可停靠500吨船舰的码头。

    1982年11月16日,韩国把独岛范围划为“独岛天然保护区域”,编号336号。

    1993年韩国在岛上兴建灯塔。

    2005年,日本岛根县议会定立竹岛日。当日,朝鲜立即声援韩国,通过官方媒体称,“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反动派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的本性的大暴露,是无耻行径的丑恶表演”并宣布,在独岛问题上,朝鲜与韩国应“联台斗争”,反击日本侵略行为。

    2006年4月14日,时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宣布,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从当日开始勘测竹岛周边水域,是战后第一次。4月22日,韩国和日本的外交代表谈判达成妥协,日本方面同意停止实施勘测计划。5月4日,韩国政府宣布,在未来5年内投资342.5亿韩元,用于开发独岛及周边地区的自然资源。7月5日,韩国的海洋2000号海洋调查船在竹岛附近海域进行了海流调查,日本提出抗议。7月,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试图阻止韩国海洋调查船对竹岛周边海域实施调查,时任韩国总统卢武铉秘密下令,随行海军舰艇准备对日本巡逻船实施警告射击。时任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前首相安倍晋三说,他担心阻止韩方实施海洋调查可能引发枪战,最终“叫停”日本巡逻船。

    2008年7月14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宣布将在2012年度使用的中学“新学习指导纲领”社会科解说书中,写入竹岛为日本领土,引起韩国民众抗议示威。7月18日,韩国召回驻日大使。7月19日,日韩自由贸易协定交渉再开协议也无限期延期。7月20日起,韩国政府将以往对该岛所持的“实际控制”的说法改为“领土守卫”的说辞。7月29日,时任韩国国务总理韩升洙登上独岛,“以此表明独岛自古以来就是韩国领土的一部分”。9月5日,日本发表2008年度《防卫白皮书》,主张竹岛是日本领土。韩国外交通商部当日严正抗议。9月9日,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重申韩国将冷静有效地应对独岛问题。

    2010年10月11日,韩国郁陵郡政府宣布,从下月起向访问独岛(日本称竹岛)的游客发放“独岛名誉居民证”,以加强对独岛实际控制。

    目前,韩国在独岛常年派驻34名武装警察,同时配置了驱逐舰、快艇、直升机,并已开始在独岛兴建永久性的码头。而日本从来也没有放弃过对该主权的声明。

    韬光养晦的同时也要有所作为

    外国人的理念是“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在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问题上没有什么好谈的,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出卖国家主权,更不能拿国家利益作交换,这是重大政治性、原则性问题。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在某些历史发展阶段当然是正确的。如果用这个原则来作为解决南海问题的政策,以牺牲南海的永久性国家利益来换取国家经济发展的暂时性繁荣,为了确保经济建设大局就可以对南海争端听之任之、不作为,这是不正确的。

    关于解决海上争端的政策,我们应该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和“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战略,在确保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可以搁置争议,但要加强对南海油气田和渔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共同开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危机和冲突,但也可能孕育着更多的合作,更可能因为合作的成功最终促成南海争端各方取得更大的谅解,为永久性解决南海问题提供良好的铺垫。

    维护国家主权,一定要有所作为。在捍卫国家主权问题上,不应该区分强硬和软弱,也没有什么鹰派与鸽派之分,手段必须服从战略目标。在这方面,俄罗斯在处理南千岛群岛问题,以及俄格之战中的快速反应作战就是典型的案例。当国家主权遭到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交涉,但外交交涉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军事力量应该也必须作为外交交涉的坚强后盾,没有军事力量支持的外交是没有力度的。美国“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是有道理的,“说话要和气,但手里要有大棒”,这个大棒就是武装力量。

    要做到先礼后兵,讲清道理,说明轻重,如果不识时务,胡搅蛮缠,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动用武力,就像西沙之战和赤瓜礁海战那样。无论从国家战略利益,还是从国家经济利益来讲,都应该尽快把南海确定为主要战略方向,加强南海的战场建设和力量建设。在南海争端问题上,我们的原则是和平解决争端,反对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不使用武力进行反击。南海诸岛是中国的主权,中国武装力量和国家执法队伍有责任、有权力在平时适用武装力量进行常态性巡逻,以展示我国维护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同时进行护渔护航和保护资源。两支队伍相互配合,联合作战。和平时期,海上执法队伍应发挥主要作用,当发生危机和冲突的时候,海军兵力应具有快速反应,应招出击,速战速决,敢打必胜的能力。

    在南海经济开发问题上,要有所作为,尽快改变“你开发,我观察”

    的不利局面,再也不能隔岸观火。南沙群岛露出水面的岛屿虽然全部被别人占领,但我们还是在几个礁盘上建设了一些能够居住、警戒和宣示主权的基础设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依托南海这些小小的根据地,有计划地进行南海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采,势在必行。通过旅游观光,不断积累中国在南海的人气。通过海上经济开发,不断积累中国在南海的财气。中国人进去了,设备器材进去了,国家执法队伍进去了,南海主权就有了基本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海军力量才能确保南海上述活动的安全,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和平解决争端,但不放弃使用武力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中国海洋问题可以分成两方面问题:一个是国家主权问题,96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陆地主权范围,还有40.8万平方公里的领海面积,包括领土、领海、领空,这是我国海洋主权范围,960万平方公里加40.8万平方公里,这就是我国12海里领海之内所有的国家主权范围。另一个是海洋权益的问题。海洋权益主要是指12海里领海以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些区域的划分主要依照国家宣布的领海基线来计算。

    根据1996年5月15日《中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广大的南沙群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台澎金马和钓鱼岛等都没有宣布领海基点和基线!没有明确的领海基点就不可能推算出领海宽度,也就没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所谓主权和权益也就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既然如此,这个海洋权益如何计算,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仍是一笔糊涂账。我们可以泛泛地说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等都是中国的领土,曾母暗沙是中国最南端的领土,南海是中国的固有海域,但国家没有法律的支持,执法部门就难以按照法律确定的范围进行执法和维护国家权益。

    如何保卫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许多专家学者都曾发表过许多很有价值的见解,这些观点和意见经常被媒体划分为两大类:鹰派与鸽派。主张用武力解决的就被划为鹰派,主张外交谈判的就被划分为鸽派。我个人认为,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不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洋权益问题,基本上是20世纪80年代新海洋制度确定后出现的新问题,没有历史纠葛,脉络清楚,比较容易解决。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主要的是采取外交谈判的方式,实在不行可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因此类争端而诉诸武力。主权问题则不然,它涉及国家的尊严和领土完整,事关重大,而且会影响千秋万代。在这类重大问题上,如果出现争端,当然最好的方式是外交解决,但在外交解决的同时,也要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武力解决方案,当外交失灵的时候,武力解决就成为主要的方式。

    早在1984年,邓小平就对南沙争端提出了两个选项:“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基于睦邻友好的和平政策,中国确定了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议的选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使用武力收回被占岛礁的权利。对此,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51条及联合国有关决议提供了充足的国际法依据,即当一个国家遭受侵略等武力攻击时,受害国有权行使自卫权收回被占领土。据此,中国有权随时使用武力收回被占岛礁,更有权随时占领、管控中国主权范围内全部岛礁。

    武力解决不一定是用战争方式解决,可以分为三种方式:

    一种是武力威慑。使用强大的海空兵力在争议海域和岛屿进行常态性军事演习,炫耀武力,给对方发出一个明显的信号:中国的主权不容侵犯,有敢于来犯者,定叫你有来无回!近年来我军在东海、黄海、南海进行的一系列军演都属此类。

    第二种是看家护院。对于国家宣称的主权,要派遣国家武装力量和执法力量前往巡逻,展示自己的力量,宣示自己的权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抓扣和打击非法闯入者。中国渔政310船2010年底前往钓鱼岛海域巡逻就发挥了这样的作用,今后应该建造更多这样的大型海上执法船,经常性地航行在钓鱼岛、南沙群岛等敏感海域,维护国家主权。当然,国家的海空军也要进行相应的常态性巡逻,因为捍卫国家主权是军队的重要使命。渔政、海监、海事、海警等国家执法力量,主要任务是依法治海,维护良好的海洋秩序,维护国家的海洋安全和权益。在海洋执法过程中,如果遇到外国军舰或军用飞机的威胁或挑衅,应呼唤我海空军力量进行支援,按照国际法赋予的自卫权行使武装自卫。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发生武装冲突,应属于自卫反击作战行动,是合理合法的军事行动。

    第三种是要学会打擦边球,要学会合理冲撞。打擦边球及合理冲撞是乒乓球和足球运动的两种战法,但是也可以用在捍卫国家主权上,比如渔政310船在钓鱼岛附近巡逻过程中,如果遭遇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的阻拦,就可以先警告驱离,如果对方置之不理也用不着刻意规避,要一直前行。此时如果对方依然阻拦拒不让路,可以边警告边撞击。且注意不可将事态继续扩大,比如不可擅自使用火炮、导弹等重武器进行海上攻击,如果撞船后导致对方人员落水要展开营救,这就是合理冲撞和打擦边球。在南海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因为南海海域的情况与钓鱼岛的情况有所不同。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且处于我国已经宣布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之内,海洋执法有法可依。南海海域广阔,声索国众多,且我国尚未宣布南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目前仍然是按照传统历史性水域确定国家主权,所以在执法中既要表明我国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强意志,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直接碰撞和武装冲突。美苏冷战时期,美国的三艘军舰就故意闯入苏联的领海以内五六海里,苏联海军护卫舰先是口头警告,继而向军舰上空开枪开炮示警,在全部无效的情况下,使用护卫舰开足马力将三艘军舰撞击出自己的领海,显示了苏联海军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和对方展开外交会谈、作出任何妥协或韬光养晦、视而不见、任其为所欲为,那必将助长其侵犯国家主权的野心,让对方摸准自己的底线,反而陷入被动。俄罗斯在处理这些问题上的措施也是如此,只要对方侵犯国家主权,首先是警告,如果不听就开枪开炮,打死打伤概不负责!

    中国乒乓球善于打擦边球,这体现了中国人的睿智和谋略水平,所以才成为巨无霸。中国足球不善于合理冲撞,见了外国猛男就主动礼让规避,所以名落孙山,被人瞧不起。中国足球要崛起,首先要强身健体,其次要培养中国特色的足球文化,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像当年女排的“中国姑娘”那样有几个铁榔头,敢打能拼才行。维护国家主权,要有《英雄儿女》中那样的战斗精神:“我是王成,向我开炮!”一边说着,一边向敌营冲去!

    链接:美舰抵近侦察,苏联军舰将其撞出领海冷战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海军经常在全球各大洋进行对抗和角逐,但是一方军舰抵近到另一方的家门口进行武装挑衅,还是非常少见的事情。

    1988年2月12日,美国海军第六舰队9000吨级的“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约克城”号和8000吨级的“斯普鲁恩斯”级驱逐舰“卡伦”号以享有“海上无害通过权”为由,抵近黑海舰队塞瓦斯托波尔基地以南7海里的海域侦察,以测试苏军的反应能力。

    苏联海军迅速作出反应,派舰跟踪并警告美军舰艇已经进入苏联领海范围,要求两舰立即驶出,但两舰仍以依照国际规则拥有无害通过权为由对苏联海军的警告未予理睬。苏联海军不甘示弱,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作出了撞击美军舰艇、迫其离开、维护苏联领海主权的决定。苏军舰艇发出“我舰奉命撞击你舰”的信号,在美舰无反应的情况下对其主动进行撞击。

    执行这项命令的是隶属于黑海舰队的两艘护卫舰,分别是3000吨级的“克里瓦克”I型“忘我”号(舷号811)和1000吨级“米尔卡”级SKR一6号(舷号824)。面对吨位数倍于己的美军现代化舰艇,两艘苏联护卫舰丝毫没有犹豫,坚决执行了命令。最终,“忘我”号执行了对“约克城”号的撞击,而SKR一6号则撞向了“卡伦”号,造成美国“约克城”号巡洋舰艉部和艉部的“鱼叉”导弹发射架受到损伤,苏联“米尔卡”级护卫舰舰艏水线以上则被撞出一个大窟窿,使美舰在无限惊恐中慌忙撤出了苏联领海。此次撞击事件发生在冷战即将结束的20世纪80代末期,当时在国际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从国际法角度来看,美国没有加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以它仍然坚持3海里的海洋制度,认为领海以外是公海,在公海美国军舰享有自由航行权。按照国际法一般性原则及习惯国际法原则,即便是美国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也应该尊重已经加入该公约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苏联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宣布了12海里领海权,并宣布外国舰艇进入苏联领海必须先申报,经批准后再通过。美国认为,该公约中既然规定了“领海无害通过权”,美国军舰就有权无害通过别国领海。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就派遣军舰进入苏联领海,抵近挑衅,测试苏军的反应。

    无论是援引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美国未经请示就贸然进入苏联领海的做法都是违法的。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面对美舰的入侵,苏联有权采取自卫。问题是如何自卫?美舰距离苏联海岸只有几海里,在这样近的距离上,使用岸炮、岸舰导弹、岸基飞机和水面舰艇,都能够全歼来犯之敌。但是,苏联海军指挥官没有使用火炮、导弹等火力,担心遭到美舰报复,使冲突升级为战争。面对美舰的猖狂挑衅,作为一个世界超级大国又不能默不作声,因而必须作出反应。在这种情况下,苏联海军总司令亲自下令出动舰艇将美舰撞出领海。

    舰船在海上相撞属于航行事故,只要不主动开枪、开炮就不会引发武装冲突。美舰万万没有想到苏联海军会来这一手,被撞击之后,只好仓皇出逃。苏联海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了国家主权的尊严,提升了民族精神,震慑了美军的嚣张气焰,也为沿海国家如何维权创造了一个很值得参照的案例。

    链接:“海巡31”大型海事执法船

    2011年6月15日,“海巡31”船缓缓驶离广东珠海高栏岛海巡码头,开始了首访新加坡的航程。此次出访是中国海事局首次组织3000吨级、适航无限航区大型海事执法船主动出访。“海巡31”船将在新加坡停留6天。中新海事部门将进行海事监管、港口国监督、海上搜寻救助、反海盗等业务交流,访问团还将参观新加坡船舶交通管理信息中心、海上搜巡救助培训中心和亚洲反海盗中心等,并举行“海巡31”船公众开放日活动。

    “海巡31”船是我国海事系统目前现代化、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巡视船。有的媒体称之为“中国海事第一船”;有的媒体称之为“海事航母”。“海巡31”全长112.8米,宽13.8米,吃水4.38米,排水量为3000吨,最大航速22节以上。在18节航速时,续航力为6000海里,自持力达40天。如果从广州启航可以在不补给的情况下直达夏威夷。该船还配备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内第一套导航雷达,该雷达系统与电子海图和综合航行信息显示组成综合航行系统,实现了导航的数字化。它是全国海事系统第一艘拥有直升机起降平台、直升机库和飞行指挥塔等全套船载系统的海巡船,也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艘装备直升机库的非军事船舶。经过近2年的设计与开发,“海巡31”船于2003年3月开工建造,于2004年6月下水,于2004年11月试航,2005年2月22日正式列入中国海事船艇序列。

    “海巡31”船第四层后甲板有一个八字倒梯形的飞行指挥塔台。塔里面的设备和仪器非常先进。超短波电台、GPS显示器、电罗经分显示器、自动电话、声力电话、MF/HF无线电控制器、气象分显仪、中波归航遥控盒、电视监视器等各种飞行指挥系统应有尽有,能够满足多种型号直升机在各种海况下起降。直升机机库15米多长,5米多高,可存放一架EC-135型或海豚直升机系列直升机。

    20世纪70年代中期,南海陆续出现海域被瓜分、岛礁被侵占、资源被掠夺的现象。从那时起,我就致力于国际海洋法、国际海战法、海洋战略及武器装备的研究。几十年来我提的最多的一个建议就是希望中国组建海岸警卫队。七八十年代,当时正处于冷战时期,中国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我当时提出的观点就认为海军发展重点应该是面向中远海域,海军舰艇应该以大中型舰船为主,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领海以内的日常防卫性巡逻任务,应该交由新组建的海岸警卫队负责。

    随着历史的演进,这个建议在每个历史时期都遭到各种各样的反对,时至今日,中国仍然没有组建起一个能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行政执法的海岸警卫队。与此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则相继组建了中国海警、中国海事、中国海监、中国渔政等执法机构。本来应该捏成一个拳头,重重地砸在滋事者的脑门上,可实际上,这个拳头从来就没有形成过,反而伸展开五指,乏力地向四外沿展,致使“九龙闹海”成为今天这样的严酷现实。我们经常看到“九龙闹海”的盛况,却不见海龙王在何方;虽然执法队伍逐渐扩大,但海上争端却日益复杂,形势更加严峻,从南到北,没有一个海域不存在争端。美国“无瑕”号海洋调查船侵入中国南海的事件发生后,我们几艘执法船把“无瑕”号团团围住,做出了各种各样的抗议动作,此时此刻的“无瑕”号官兵一脸的无奈,他们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中国执法船着装各有不同,五颜六色的徽标和形状各异的大盖帽把美国人搞得头晕脑涨,不知道该听谁的。

    从法律上来讲,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属于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工具应该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和国家的执法力量。但是在和平时期,海上面临的争端和冲突主要是海洋开发、资源争夺和海上航行方面的问题,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上安全与稳定、进行常态性的护渔护航、搜索救援、环境保护、缉毒缉私及卫生防疫等,最主要的应该是国务院下属的执法力量。执法力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事,即便是引发一些冲突也可以界定在法律框架之内,通过外交方式来解决。如果在这类事务中轻易使用国家的武装力量,万一引发冲突则很可能迅速升级为军事危机甚至是战争,后果难以想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国、印度、日本等许多国家都组建了海岸警卫队。组建海岸警卫队最大的好处有三个:

    一是形成拳头。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叫做海上保安厅,是1948年成立的,其主要职能是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现有各类人员12000人,有11个海上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助部1个、海上保安署54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务所39个。这样的组织机构统分结合,伸缩自如,伸出去的时候能够形成拳头,收回来的时候便于积蓄力量。

    二是便于执法。日本海上保安厅虽然力量强大,但与海上自卫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它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是国家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这样的执法机构即便是在执法中出现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也不至于引发武装冲突和战争,与海上自卫队相比有一个战略缓冲的余地。

    三是战略支援。海岸警卫队通常被称为第四军种,就是除陆海空三军之外的另一个军种,他们实行军事管制,执行军事条令条例,身着统一的制服,舰长等重要指挥官也多从军队转业,与海军和空军之间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经常进行相关的军事训练,万一出现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海空军的支援。同样,在战争和冲突发生后,海岸警卫队可以迅速转变为海军,听从海军的指令进行作战支援。日本海上保安厅说起来是政府一个下属部门的海上执法机构,似乎不太起眼儿,实际上,它拥有各类巡视船艇50多种,共计700余艘,其中携载直升机巡视船13艘,大型巡视船40艘,中型巡视船46艘,小型巡视船20艘,消防船5艘,其他巡视艇200余艘,另外还有测量船、设标船、航标维护船和教育实习船等。拥有各类型固定翼飞机29架,各类直升机46架。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大型巡逻船3000多吨,能够携载中型直升机,其固定翼飞机有8种类型,性能十分先进。日本海上保安厅这样的装备规模和水平,与中国的海监、海事、海警、渔政等执法力量相比,要先进几十倍!如果是与中国周边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相比,日本海上保安厅的海空力量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水平,都远比这些国家的正规海军力量要强大得多!

    我们必须急起直追,加速发展我们的海上执法力量。组建海岸警卫队的事情虽然搁置了几十年,但现在有重提的必要,否则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仍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大致划分为30年。

    第一个阶段是1949—1978年,这个时期国家百废待兴,经济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基础薄弱,帝国主义对我国实施全面封锁遏制,企图把新生的共和国扼杀在摇篮之中。中苏关系恶化,周边安全形势恶劣,我国被迫参与抗美援朝、抗美援越战争之后,多次进行了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同时还面临前苏联百万大军的北线威胁和帝国主义的核大战威胁。在那种战略形势之下,国家不得不把安全放在首要地位,先解决生存,然后才是发展问题,所以当时经济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国家大部分人力物力财力都用于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军事力量和备战备荒之中,“横下一条心,打完仗再建设”,“备战备荒为人民”,“准备早打、大打、打核大战”是那个时期的真实写照。

    第二个阶段是1978—2008年,其间正好是30周年。当时,邓小平同志对世界未来发展趋势和战略格局有一个著名的判断,他认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未来较长时期内核大战爆发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工作做得好,全面战争也可以避免。”在这种战略判断之下,军队开始转型,由过去长期“准备早打、大打、打核大战”转变到应付局部战争方面来,由长期“盘马弯弓箭不发”的临战状态转变到和平建设方面来,国家安全降为次要地位,国家经济建设上升到第一位,国家开始实施改革开放。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从国际战略环境来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政治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中国和平与发展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好。从国内形势来看,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政治大国、经济大国和军事大国。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国家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机遇的确是前所未有,实在难得。但是,也要看到,一个曾经十分弱小的、受尽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侵略和奴役的中国,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国民生产总值就跻身世界发达国家行列,处于世界第二位,国防和军队建设成就也名列世界前茅,这不能不引起一些世界大国和强国的关注,他们抱着怀疑、仇恨、嫉妒等各种心理去揣摩一个日益崛起和强大的中国。于是,在“中国威胁论”和“文明冲突”理论的大旗下,妖魔化中国,封锁、打压、遏制和包围中国,防止中国做大做强的呼声不绝于耳。冷战结束前,北约国家只有16个成员国,经过几轮东扩,现在已经拥有26个国家,2008年4月6号的北约布加勒斯特峰会又扩充两个新的国家参与其中,北约成员国已经28个。扩充后的北约,从四面八方挤压俄罗斯的战略空间,同时从西方向东方进军,前锋已经抵达中亚。为了配合北约东扩的进程,日本曾多次提出构建“亚太小北约”的战略构想,企图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新加坡为核心,在亚太地区扩充一个军事联盟,以便从战略上封锁、遏制中国,挤压中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周边国家和地区虽然与我国双边和多边关系比较稳定,但也潜伏着很多纷争和矛盾,而且都是一些短期内很难解决的问题。比如,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长期存在的海洋划界和海洋权益争端,中国与日本长期存在的钓鱼岛主权争端及海洋划界争端,以及中国与印度等邻国长期存在的一些陆地边界划分争端等等。这些争端虽然在外交上已经和正在进行着多层次的谈判与接触,但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是巨大的,潜存的危机是不容忽视的。从国内形势来看,还有很多不安定因素:首先是台独势力近年来十分嚣张,反台独、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与地区安全稳定是我们长期的战略任务;其次,新疆和西藏地区的恐怖分子与境外三股恶势力相互勾结,制造了很多恐怖袭击事件,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与稳定的重大安全隐患。最后,随着国家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发生在复杂电磁领域和信息领域中的一些不安全因素也日益增长,对国家和军队的信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是新世纪、新阶段抓住战略机遇、战胜各种挑战、化解各种风险提供安全保障的需要。国内外战略形势虽然机遇大于挑战,但也应该看到,我们党面临长期执政的考验,我们国家面临安全发展的考验,我们军队则面临有效履行历史使命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历史责任感,要把富国与强军统一起来,完成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富国与强军是辩证的统一,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富国是强军的重要物质基础,没有这样的物质基础,强军就没有保障;强军是富国的保障,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国家再富强政权也难以稳固。

    科威特是中东最富饶的国家之一,人均收入35000美元。由于国土狭小,疏于防备,1990年8月2日,短短几个小时就被邻国伊拉克吞灭,科威特亡国。亡国之后所承受的那种磨难和屈辱,国家为解放、战后重建、恢复经济及军队建设而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以色列人口数量、国土面积都非常小,国家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四面都是敌人,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生存始终是国计民生第一位的重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以色列不屈不挠,长期抗争,打赢了多次战争,保卫了国家安全,靠的是一支常备不懈、能够打赢战争的军队和全民皆兵的后备力量。

    强大军事力量保卫了国家政权和国家建设成果,保证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和平环境,从而促使国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以色列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军事装备出口数额以及人均收入在中东地区长期处于第一位,在世界上也名列前茅。相比之下,伊拉克就很让人痛心。

    1980年以前,伊拉克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在中东地区位于前列,军事力量号称世界第四大军事强国。1980—1988年长达8年的两伊战争,把伊拉克经济拖垮,陷入长期的经济危机之中。为了从危机中解脱,伊拉克走了一步险棋,吞并邻国科威特,从而招致联合国授权进行海湾战争,致使伊拉克雪上加霜,军事力量大部分被毁损,经济实力遭到重创。伊拉克战争五年来,伊拉克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国家没有主权可言,国内处于内战和骚乱状态,民不聊生,无家可归,妻离子散,难民人数处于世界第一位,多达400多万人,有66万人在战争中丧生。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两个发展阶段的历史,我们深有感触。在第一个发展阶段,迫于当时十分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我们不得不在经济实力十分弱小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军备,全民皆兵,备战备荒,不仅准备打核大战,而且要准备打局部战争和旷日持久的全面战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发展了“两弹一星”等尖端武器,发展了第一代和第二代常规武器,拥有了一支能够保卫国家安全的、敢打必胜的人民军队,有力地挫败了帝国主义封锁、遏制和打压中国的战略企图,捍卫了国家安全,为国民经济建设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战略环境。

    1978—1999年的20年,是国家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队要忍耐”的20年。20年中,我国军队员额长期保持在300万~350万人,国家的军费投入每年基本维持在70亿~90亿美元,这样的军费投入无论是军费总额还是人均军费,在世界上都是相当低的。20年中,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增长,但对军队的军费投入一直较低,欠账很多,致使武器装备长期不能更新换代,这些都严重影响到军队战斗力的生成和保持,同时对国家安全也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1995年中国银河号货轮事件、1999年中国驻南使馆被炸事件和2001年中美撞机事件等一连串危害国家安全及大国形象的事件,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落后就意味着挨打”,国家再富强如果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也会遭受别人的欺负和威胁。

    进入21世纪以后,党和国家提出了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方针,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投入也要有相应的增长,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国民经济建设要实现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要建设一支与国家地位相称、与形势发展变化相适应的军事力量。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近年来国家对国防和军队的军费投入有了明显的增长,当然,国家在短期内快速增加对军费的投入,一方面说明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了明显增长,国家的物质基础雄厚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们在长达20多年的时期内军费几乎没有增长,那20年恰恰是世界发达国家从机械化向信息化快速发展的20年,我们本来就落后,再加上20年没有大的发展,相对而言更加剧了落后,所以危机与忧患缠绕在一起,使我们感觉到加速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双重任务的迫切性和使命感。增加的这些军费在很大程度上是用来还账的,因为20年欠债太多。此外,武器装备的大幅涨价和提高军人生活待遇也占用了相当多的军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任务繁重,主要是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有效履行我军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弘扬我军优良传统,建设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军队,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就是要完成胡主席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要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国家利益拓展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过去几十年来,我们的国防和军队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为了应对核战争、全面战争的威胁,从未来发展看,外国侵略者全面入侵本土的可能性不大,我国面临核战争和全面战争的可能性较小,未来战争威胁主要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战争的目的主要是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反分裂、反恐怖作战行动。我国军事力量长期以防为主,基本局限于领土、领海和领空。随着国家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安全利益的向外拓展,要求国家军事力量必须具有保卫国家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能力。因此,作战空间和力量投送应该逐渐向公海大洋、外层空间和电磁空间拓展,以增大战略防御纵深,维护国家安全。军队是执行作战任务的武装集团,和平时期准备打仗,战争时期打赢战争是军队的根本职能。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威胁呈现多样化态势,要求军事斗争准备必须适应这种安全威胁的新变化,在准备打赢一场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同时,也要具有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为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为了完成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富国与强军的协调发展。胡主席在2007年的八一讲话中指出:“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是融入国家现代化战略全局、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发展;是注重全面建设、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相统一的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军队建设与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相一致的发展;是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的发展。”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信息时代反对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强调综合集成和横向一体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是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基本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国家战略能力涉及多方面要素,是一个复杂的动态体系,需要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外交等多个领域进行统筹。国防和军队建设是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战略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最核心的支撑力量,要科学发展,就必须理顺它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现代化战略全局,走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的路。军民融合的重点是: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军队信息化建设融入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将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将军事斗争准备需求和战场建设融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将军事人才基础教育培养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军队生活服务保障融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将国防动员融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军民结合,共同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

    为了维护海洋主权,必须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海洋是海军作战的主战场。长期以来,我国海洋战略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至今国家领土未能统一,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被严重侵犯,大片海域被分割和抢占,大量油气、渔业和矿业等海洋资源被强行开发和掠夺,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国家经济建设受到严重损失。

    21世纪围绕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域划分所进行的斗争将更加复杂激烈。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了保卫国家和海洋利益和经济建设成就,我们必须建立一支与国家相称的、能积极开展海上斗争、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较为强大的海军兵力。这支兵力,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一是要有一定的海上侦察、预警和电子战能力。能够在战役的主要方向、重要阶段、关键时刻和预设战场夺取制电磁权,做到先敌发现,通信顺畅,指挥灵敏,干扰有效,我能制敌,而敌不能制我。二是要有一定的海上编队防空和局部制空能力。以大型水面舰艇和驱逐舰、护卫舰为主的海上机动编队在高威胁环境和岸基航空兵掩护半径之外作战和巡逻时,要具有较强的编队区域防空作战能力和较高的生存能力。海军航空兵应确保在战役的主要方向和重要阶段夺取制空权,掩护海上机动编队、特种作战分队和其他战术分队完成既定作战任务。三是要有较强的海上突袭作战能力。潜艇是实施封锁作战最有效、威慑力和打击力最大的一种特殊装备,以大中型水面舰艇为主组成的海上机动编队是实施海上破袭作战、封锁海上交通线、显示海军威力的重要兵力,这些兵力应能使用精确制导武器进行海上反舰、反潜等突袭作战,并具有较高的作战效能。四是要有一定的远程打击和支援能力。使用飞机和导弹等远战兵器对陆地、岛礁或海上重要目标进行精确打击是进行封锁作战或其他作战行动不可缺少的重要作战方式。海上机动编队在东海海域及南海海域实施局部作战时,空中和海上兵力也应能及时提供作战支援。

    海军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军种,有独立的海上战场和独特的作战装备,所以有一些特殊的需求和发展。占地球70%的海洋是海军舰船进行军事活动、实施作战和巡逻的主要战场。海军舰队可以通过国际间联合军事演习、国际性军事访问及在争议海区内的军事训练和巡逻等非战争形式来显示军事实力,表明军事存在,实施强有力的军事威慑。在危机发生或迫近战争的时候,海军舰船可以通过海洋这条洲际通道来进行大规模兵力投送,将战争所需的大量人员和军用物资源源不断地送往战区;可以迅速出动海军舰队,奔赴危机区域,切断海上交通线,实施海上封锁,频繁进行军事演习,加剧战争气氛,强化军事威慑,遏制危机升级,迫使敌人收回成命,主动放弃战争企图或作出重大让步,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据统计,海军可以从海上对世界上任何一块陆地进行攻击,而世界上60%以上的人口和绝大多数城市和工业区都濒临海洋。在爆发海上局部战争的条件下,海军可以使用舰载电子战飞机和预警机对敌进行海空电磁侦察;可以利用强大的海上舰队摧毁敌潜艇、水面舰艇等海上有生力量,可以使用舰载机和巡航导弹在战役纵深内进行远程对地攻击作战;可以运用潜艇、水面舰艇或飞机进行敌前攻势布雷,迟滞敌方舰队的军事行动,封锁作战海区;可以利用两栖战部队在敌占岛礁或沿岸滩头进行登陆,或使用直升机群进行大规模垂直登陆。

    海军是一个综合性战略军种,不仅拥有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和航空兵部队,还拥有海军陆战队、岸防部队和特种部队,有些国家还组建了海军航天部队、电子战部队等。其作战范围不仅涉及海洋、海空和海岸,还扩展到太空、电磁和陆地等多维空间,因此海军是一个高度综合性的战略军种。海军的发展与国家安全利益、国家外交政策、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并能产生巨大影响。海军对于国家安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安全的范围不断扩大,单靠本土的武装力量有些鞭长莫及。传统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主要集中在大陆本土,所以陆军等本土武装力量的作用一直很受重视,而海军的作用长期受到限制。现代条件下,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以及国家间经济贸易合作和往来日益增多,所以国家在海上和海外的利益成为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海军自然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要使命。

    二是海军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能够对敌人进行战略核威慑或常规威慑,能够从战略全局上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从美国和俄罗斯海军来看,海基战略核武器一直是国家核战略的基点和核心,由于它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无所不达的对陆攻击能力,今后在裁减陆基核武器的同时仍将继续重点发展海基核武器。海洋是海军的主要战场,海洋的面积十分广阔,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所以海军对远程通信、探测、导航的需求非常强烈,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海上机动、海上封锁和战略战役作战的效能。美国海军20世纪80年代就成立了海军航天司令部,海军用于航天方面的投资、研制和采购经费一直据各军兵种之首,由24颗卫星组成的导航星全球定位系统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海军的战场在海洋,海洋环境和陆地相比在这三个方面就有很大的区别:由于舰艇和飞机具有很大的雷达反射面积、红外特性和辐射噪声,所以无论白天黑夜和天气如何变化,在高性能雷达、声纳和光电探测设备面前,其透视性和暴露率都非常高。海上没有合适的地形、地物可供隐蔽、躲藏和机动,进攻往往是海上作战的最好战法。无论舰艇还是飞机,一旦暴露,就很难脱身,只好背水一战。严格地说,海上作战没有退路,无处躲藏。对海上机动作战部队来讲,很难进行有效的防御,最有效的防御仍然是进攻。

    因此,海军的作战环境恶劣,面临威胁来自海洋、空中和电磁等多维空间,海上作战必须具有综合作战能力,防空、反舰、反潜、抗干扰和综合后勤支援能力都要具备。海上战场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海军武器装备在夺取战争胜利中的关键作用,要求海军武器装备的水平和质量和对手相比不能相差太大,要求海军装备要先进、顶用,可靠性和可维性要好,海上适应性要强。

    从黄水走向蓝水,从蔚蓝走向深蓝

    目前,世界政治、经济重心正从欧洲向亚太地区转移,人类开发和争夺的重点正在从陆地转向海洋和太空,不难看出,21世纪将是亚太世纪和海洋世纪。

    我国地处西太平洋,是亚太地区的一个政治、经济和军事大国。我国不仅是一个陆地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濒海大国,有着辽阔的海洋国土,丰富的海洋资源,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海洋将是我们中华民族未来生存和发展的希望所在。

    海洋观是人们对海洋的认识,只有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才能自觉地去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过去,西方人把海洋作为一种海上通道,认为要想侵略别国,掠夺别国的财富,就必须控制海洋,用自己强大的海军兵力去征服别的国家,所以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日本等国从来都是大力发展海军。

    15世纪的所谓地理大发现,海军强国利用海洋通道发现并征服了许多殖民地,这些殖民地为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资源和财富。经过数百年的开发和利用,陆地资源开发的潜力已经不大,所以人们的注意力开始转向海洋。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发现海洋本身不仅是一个通道,而且具有丰富的宝藏,海洋中有渔业资源,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还有各种矿物质资源。所以对海洋的认识产生了一个飞跃,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的深度和广度有了新的提高。

    海洋、太空和极地被认为是21世纪人类开发的重点,由于海洋可以为人类提供丰富的食品和物资,所以人们普遍认为21世纪将是一个海洋世纪,人们将更多地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所以围绕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上岛礁等方面的斗争将更加激烈和复杂。

    从世界来看,最发达的国家基本上都是海洋国家,最发达的城市基本都是沿海城市,不重视海洋、不注意开发海洋和控制海洋的国家不可能强大。从我国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孔雀东南飞”已形成大势,沿海地区和城市比内地要发达,经济发展速度和现代化程度要高得多,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的结果。

    我国一向以陆地大国著称,所以历史上就很少关注海洋,国民的海洋观不强,对海洋的需求不像荷兰和日本那些弹丸小国那样迫切。我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人口已达到13亿多,人均土地面积不到14亩,不到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如果按可耕地面积计算就更少,人均只有一亩多,仅相当于美国的八分之一,远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面积4.9亩的平均水平。所以我们不再是地大物博,而是人均耕地面积少得可怜,且陆地资源又濒临枯竭,更应该重视海洋国土的开发和利用。

    15世纪以前,中国一直是世界海洋大国、海军强国和航海大国,但就在将自己宝贵的航海经验和火药技术等传授给西方,西方殖民主义者利用这些先进技术猖狂进行海上掠夺和对世界进行瓜分与侵略的时候,我们却关闭了国门,奉行禁海政策。结果,中国在世界海洋大竞争的第一个回合中失败了,失去了一个本不应失去的宝贵的历史机遇。

    17世纪以后的大清帝国,历经近300年的发展和建设,至晚清时代已建成一支亚洲第一强、世界第九强的海军舰队,由于政治腐败,终于在100年前的1895年甲午海战中全军覆没。结果,一个泱泱大国不得不任凭欧洲那些面积只有几十万甚至几万平方公里的弹丸小国在我们的国土上任意宰割、侵吞和瓜分,最终使我们丧失了两三百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海洋权益和内河航行主权以及海洋经济和资源的开发权全部被八国联军等殖民主义者所控制。强大的中国在世界海洋大竞争的第二个回合中又失去了一个宝贵的机遇。

    甲午战争以后,民国政府经过40多年的建设,终于又建立了一支拥有120多艘舰船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海军兵力,但这支军队基本上全部用来进行军阀混战和进行镇压人民的国内战争,待到日本人入侵的时候,这支军队居然不战自溃,将海军舰船全部自沉于江河沿海,最终导致国土沦丧,18000公里长的海岸线和所有沿海港口码头全部被飘扬太阳旗的日本舰艇所控制。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太平洋战场,中国海军基本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而在世界海洋大竞争的第三个回合中又失去了一个宝贵的机会。

    20世纪70年代以后,联合国组织各国研究和制定新的海洋法规,各沿海国家认识到海洋的战略价值,于是纷纷大力开发海洋、利用海洋和控制海洋。我国在海洋划界问题上本来与周边各国没有重大争议,但各国宣布自己的海洋法规之后,有1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侵入我传统海疆线以内,从而导致一系列的海上争端。和平解决争端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我国一贯倡导的原则,但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如果听凭少数国家长期侵犯我国海洋权益、掠夺我国海洋资源、占领我国海上岛礁,是无法向人民交代的。中国历史上由于不重视海洋、不重视海军的发展,已经失去了多次机遇,希望在这次世界海洋大竞争中不要再失去历史赋予我们的机遇。这是海军的责任,也是全国人民的责任,所以加强海洋观和爱国主义教育,让人民特别是跨世纪的接班人更多地了解中国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了解海洋战略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人民海军成立60周年。那一年,我们举行了盛大的天安门阅兵,威武雄壮的陆海空三军通过检阅台,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军队的风采和现代化水平。4月23日,在青岛外海,中国人民海军举行了海上阅兵式,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海军舰艇参加了阅兵式,一支新型的现代化程度很高的海军舰队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们一定在想,这是600年前那只郑和下西洋的舰队吗?她会驶向何方?太平洋,印度洋,还是大西洋?

    600年前,当郑和船队28年内七下西洋的时候,南海所有岛礁沙洲,所有南海海域全都是中国的地盘。当郑和船队路过马六甲海峡的时候,只有胆大妄为的海盗敢于挑衅,但是,很快被郑和缉拿回国,随之斩首示众。从此,南海海盗灭绝!郑和下西洋,以和平之旅,加强了中国与海外各国的联系,展示了明朝国力的强盛。

    600年前,中国水师曾经屡次走向深蓝,足迹踏遍南海和印度洋。600年后的今天和明天,中国巨轮能否循着郑和船队的足迹,从黄水走向蓝水,从蔚蓝走向深蓝?这是中国人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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