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千紫
1
学校门口的天桥断掉了,于是截道修路,我每天依赖的公交车站也往前移了两站。原本出门就能看到的公交车站,现在要走15分钟才能到。由于修路而积聚的黄沙,雾一样地飞舞在眼前,光是看着,就已经失去走过去的勇气了。
挣扎着回家,狠狠地戴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有些壮烈地冲进无尽的烟尘之中,在风沙里变得狼狈。我是有些抱怨的,可是后来,又觉得那种狼狈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因为就在那漫天的风沙里,我遇见了那个少年。
2
那天的风沙一如既往地凶狠,夹杂着沙石的风猛烈地吹到脸上,干涩的疼痛。我哭得很厉害,脸上满是泪痕,泪水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出来。索性不再去遮挡,任自己潮湿的脸在风沙面前一览无余。
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全世界的风沙都停止了,天空浓重的蓝不知何时变成刺眼的白。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高高的男生撑起他的白衬衫罩在我的头上,为我遮挡了头顶盘旋着的黄沙。他真的好高啊,我仰着头,却只能看到他尖尖的下巴和青色的胡楂。他长长的睫毛翻飞地闪动,却根本没有看我。
一阵猛烈的风吹来,他忽然就抱住我的头,背对着前方挡在我面前。我闻到洗衣液的香味,我的鼻尖正好抵在他心脏的位置上。就在那一瞬间,我的想象力忽然空前丰富起来,凭空滋生了许多有关天长地久的遥远臆想——如果可以永远这样被他保护着,应该会很幸福的吧。
走到车站,他若无其事地甩了甩那件白衬衫,然后优雅地穿到身上。我站在他身边,红着脸羞涩地说“谢谢”。可是眼前这个高且瘦的男生却像是没听见一样,看都没看我,只是自顾自地望向公交车开来的方向。有些尴尬,我低着头看两只手绞在一起,不知道应该再说些什么。
忽然,一包面巾纸飞过来打在我头上,是那个男生扔过来的。本来我可以很淑女地抽出一张面巾纸来擦脸的,可是那个男生冷漠而怪异的行为让我的神经有些细微的失调。我握着那包面巾纸不知死活地走到他身边,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背,用一种很无辜的语气说:“你为什么用这个打我的头?”
他低下头来看我,眼皮低垂,一副很不爽并且无奈的表情。我第一次看清了他的脸,是隔壁班的男生,校园里的风云少年。
3
后来,少年解释自己那天的行为说:“看见一个瘦小的女孩子独自走在风沙里,忽然有些近似慈悲的怜惜。”我狠推他的脑袋,说:“得了,直说你暗恋我多时了不是更好。”他马上露出很轻蔑的表情,于是另一边脑袋又被我狠狠推了一下。
从那天起,少年渐渐与我熟悉起来。他曾经问我那天为什么会哭,我摇摇头不肯告诉他,可是他威逼利诱。
估计他是把我那天流泪的原因归于类似于失恋那些事件了。可是事实上,那天,我在寝室看《天国的阶梯》,女主角死掉了,所以我哭了。以我对少年的了解,他是绝对无法理解这种为了一部韩剧哭得梨花带雨的少女情结的。
4
北方的天气依旧风沙肆虐,盛夏将至,空气开始炽热起来,而风却依旧凌厉,席卷着漫天的黄沙侵袭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而我,却不再抱怨。因为少年每天都会为我撑起他的白衬衫,让我在呼啸的风中体会最接近的温暖。有时候我也会有片刻的沉醉,幻想我与少年,会不会真的就此相爱。
我是学校里若有若无的人物,默默无闻。可少年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是在各种竞赛中频频获奖的才子。偶尔,我会细细打量他。他高且瘦,细碎的刘海低低地垂在眼前,他喜欢穿白衬衫,敞开着第二个纽扣,微微露出锁骨,总是一副高傲而冷漠的样子。这样的男生,的确是很迷人的吧。
5
少年曾经问我为什么总喜欢看那些小说和电视剧,他问我:“别人的故事看多了,不会觉得累吗?”
他不知道,就因为是别人的故事才美好啊,我自己,又能有什么故事呢?
“可能因为我也想有一个小说里那样的人生吧,什么都不用做就有幸福的家庭、美丽的容貌、王子一样的男朋友。”本来以为我说出这么矫情的话,他一定会鄙视我一番。可是抬头看他,却正好迎上他清澈的目光,孩童一样真挚而纯粹的表情。
“那么,我是你的王子吗?”
我愣住,良久良久,一句话也说不出。脑袋里忽然铺展着空洞的白,一望无际。
他忽然拍了一下我的头:“看你那副花痴的样子,像我这么帅的人,不是王子是什么,用得着想那么久吗?”
我忽然释然地笑了。这种夹杂着轻松和失落的情绪让我只能微笑着点头,却找不到适当的句子来调侃。
“可是,我喜欢你。”少年忽然很认真地说。
6
少年突兀的表白,我却无法回答。那并不算长的相聚时光,忽然变得无比珍贵和温暖。他不知道我已经在办退学手续和去美国的签证。
我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少年。
每当有沙尘涌动的时候,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少年,看着风起的方向,守望着记忆中他颀长的影子。
漫长一生中,还会不会有那样一个人,在盛夏肆虐的风沙里为我撑起白色的衬衫?还会不会有那样一个人,拍着我的头表情认真地说喜欢我?
看见你,想起你,忘记你
苏蒿
你变了许多,皮肤比两年前更白皙,脸庞消瘦了下去,戴了金丝边眼镜,也穿上了当年你嗤之以鼻说是文艺青年才穿的白色衬衣,翻出干净好看的领子和袖口。你的身边换了另外一群人,他们在你的周围小声嬉笑,你也一反两年前的样子,没有和他们推打成一团,而是安静地翻看着自己手中的书。
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尽管两年的岁月把你变高变瘦变沉默,可是只要看上你一眼,当年你咧着嘴哈哈大笑、抱着足球汗津津、午休时打鼾的样子就会在我的脑海中清晰而完整地浮现出来。
两年前的你不是现在这样的,那个时候的你神经大条,动作粗鲁,说话大声,爱挑是非,会撺掇班里的男生一起逃课到足球场踢一下午的足球,会通宵玩游戏第二天满眼通红地到教室埋头补觉。你看,那时的你真是全身上下毫无优点。
可也是这样的你,在一个黄昏拦下了放学急着回家的我,将一本书塞到我怀里,眼睛看向别处,口齿不清地说:“听人说你喜欢简媜的书,这是我特意买给你的,希望你喜欢它,然后也喜欢我。”说这话的时候,你早已脸红得不像样。可我还是开口问:“你说什么?”你气急败坏地转过头看着我大声说:“就是要你喜欢我啊!”
说实话,当时你的表白一点也不浪漫,甚至十分笨拙,可那还是成为了我这些年以来最温暖的回忆。后来,当我翻看你送给我的简媜的散文集时,发现了你给我写的情书,草绿色的信纸被你细心地熏上了玉兰花的香气。你的字迹并不好看,说的也是简简单单的话,可你不知道那些字句在我心里有多美。
我们在一起之后,你收敛了许多,不再上课迟到,晚上的游戏也被数学习题代替,每天按时吃早餐,上课时认真地做笔记。你会在午休的时候拿一张椅子坐到我旁边给我读简媜的散文。你会带我去吃大号的月亮饼,在我抱怨吃胖了没人要的时候说:“放心,就算你没吃胖,除了我也没人敢要你。”每天你都会用一张你亲手裁剪的用香气熏过的小纸条给我写简媜的语录,每日一句,放在一个玻璃瓶里。我将玻璃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看着里面装的纸条一天一天多起来,每次打开,鼻端就会立刻凝聚起一股香气,久久不散。后来我一张一张地数,一共有365张,就好像我们在一起的365个日子,悲伤地躺在那个玻璃瓶里,日渐发黄。
我记得有一年元旦,你带着我到广场上倒数迎新年。当时人群涌动,你紧紧抓着我的手。倒数第三秒的时候,你突然在我耳边大声喊:“如果,有醒不了的梦,我一定去做;如果,有走不完的路,我一定去走;如果,有变不了的爱,我一定去求。”那是简媜的句子,也是当时年少的你给我的一个承诺。那一次,我第一次在你面前毫无淑女形象地哭起来,眼泪吧嗒吧嗒地濡湿了你的围巾。
后来呢?
后来,我们还是为各自的未来而分开了。你斗不过你的父母,转去了更好的学校。你骤然从我的生活中剥离,时间变成一潭死水,可还是慢慢地走过了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里,我忙碌起来,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更加努力地做更多的习题,我一心埋头在即将到来的高考中。我从来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你,一直以为你在我心里是一道深深的伤口,触碰不得。
直到两年后的今天,我再一次看见你,内心是平静的,那些我以为会像浪花一样翻涌的疼痛竟丝毫不存在。时间真的是伟大的治愈师啊,当初的甜蜜与承诺竟与此刻再没有任何关系。
我听到你的同学喊你的名字。你抬头应了一声,合上书。然后,你仿佛察觉到什么,往我这边看过来。你看着我,眼神波澜不惊,远远地对我一笑。这一刻,你身后的阳光无比澄净,将一整个季节都照得透亮。
恐怕你是忘记了,我喜爱的简媜还说过这样一段话:“誓言用来拴骚动的心,终就拴住了虚空。山林不向四季起誓,荣枯随缘;海洋不需对沙岸承诺,遇合尽兴。连语言都应该舍弃,你我之间,只有干干净净的缄默,与存在。”
与你的青春擦肩而过
马德
这个夏天有点特别。一是我们升入了传说中的魔鬼高三,另一个是,周晓婉空降到了我们班。
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密匝匝的,让夏天蓬勃得有点眉目传情。有一枝旁逸斜出,把绿意探到窗前。我伸手抓住其中的一片,说,嗨,刘小舟,你看,这叶子多大,像不像你的耳朵?刘小舟没理我。我一回头,他正朝我挤眉弄眼,夸张地使眼色。这是发哪门子神经呢?我再一回头,立刻魂飞魄散——什么时候,班主任竟然不声不响地进来了。
唐正东,这位是周晓婉同学,省城转来的,让她跟你坐一桌吧。
我故作矜持,没同意,也没反对。眼角的余光里,周晓婉一袭白裙,身姿绰约,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我三下五除二,把桌子收拾了一下,说,欢迎你,新同学。
我依旧矜持着,没笑。初来乍到,我得装深沉一点。
其实,学文科挺没意思的,一天到晚背呀背,几千年的历史,七大洲的大地山河,反过来倒过去,把我们折腾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你不能那么背。有一天,我正眉间峰峦如聚、波涛如怒,表情痛苦地背着历史,耳间,听得周晓婉一声断喝。我赶紧驱峰峦散波涛,洗耳恭听。周晓婉翻出一道历史题来,大意是某朝代的书画家喜欢把题款写在树丛石缝间,某朝代画家喜欢留白,某朝代书画家又喜欢把整幅画面画满,然后问这样的现象反映了什么。
我一下子抓耳挠腮。说实在的,历史书上并没有这些。周晓婉说,高考文综题考得很活,理解其实比背诵更重要。周晓婉说这番话的时候,神情依旧很严肃,像是说给我,又像是说给她自己。我发现,那一刻,我听得虔诚而认真。好多年了,我即便是听老师的课,也没有这么认真过。
拨云见日吗?不是。醍醐灌顶吗?也不是。我只是隐约觉得,空降到我身边的人,不是简单来和我坐同桌的,而是来拯救我的。
听班主任说,周晓婉是复读生。高考成绩超一本线30多分,因为走不了理想的学校,所以选择了复读。
原来是前辈啊。全班同学顿时对她刮目相看。我呢,更是自惭形秽。倒是周晓婉波澜不惊,发现我理解问题有偏差,就毫不客气地指出来。她的声音很好听,怎么说呢,泉水叮咚的,不紧不慢,王维的“清泉石上流”说的应该就是她吧。
窗外,蝉声密集,把夏天的闷热织得愈加密不透风。若放在平时,我早推开汉唐,掀翻宋元明清,寻觅蝉的踪影去了。现在,我不敢。周晓婉坐在我身边,安静地写字做题,就连酷暑都为她动容,我只好沉静下来。
因为有这样一位凛然不可侵犯的同桌,一直和我玩的死党刘小舟,也很少主动找我玩了。刘小舟嬉皮笑脸地说,喂,唐正东,你的同桌不是喜欢听许嵩的歌吗?许嵩有一首歌叫《城府》,你可以问一问她的城府有多深嘛。
我说,滚,一点正经没有。然后,一转身,给了他一个义愤填膺的背影。
他不会懂,在我心里,周晓婉是不容亵渎的。
秋天刚过去一半,整个文科班伤筋动骨,把阶级兄弟们给分得七零八落。我还在原来的班里,只是,周晓婉分到了另一个班。她和谁坐到一起了呢?窗外的天空,湛蓝而高远,正是深秋时节。树叶开始一片两片往下飘落,像极了我此刻纷乱的思绪。
突然,门口有同学喊了一嗓子:唐正东,有人找你。
是周晓婉。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站在教室外的长廊上,面容依旧皎洁澄澈,像一轮明月升起在雪白的衬衣之上。
唐正东。她叫我,依旧是泉水一样的声音。这本书应该是你的吧?她朝我扬了扬手中的书,浅浅一笑,说,那天分班的时候太匆忙,混到我的书堆里了,还给你。
然后一转身,她走了。长廊里,剩下一脸傻傻的我。
像是电影里的某个情节,又不全是。我有些沮丧地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随意地把她还我的书一扔,突然,一张字条从书的缝隙里钻出来,翩然落在地上。
漂亮的,像欧·亨利式的结尾。
周晓婉所在的班就在楼上。
晚餐的时候,我一般很晚去食堂,在楼梯口一圈一圈徘徊。当然,用刘小舟的话说,我做这一切是有预谋的——等着周晓婉下来,一块儿吃饭去。
我喜欢和周晓婉一起穿过黄昏的校园。夕阳静照,余晖穿过白杨林的缝隙,斑斑点点洒落在我们身上。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把她的影子也拉得长长的。一转弯,我的影子跌落在她的影子里,又一转弯,她的影子又叠合在我的影子里。
长的影子纠缠着短的影子,像理不清的青春年华。
有一天,我和周晓婉刚下楼,迎面碰上了政教处的老师。他站在那里,一脸阴沉之外,还带着不易觉察的自鸣得意。那架势,仿佛他天衣无缝地设下了一个埋伏,然后,又非常完美地抓住了我们。他说,你们俩,过来,我注意你俩很长时间了。
怎么了?
怎么了?难道不知道学校不让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吗?
我拉起周晓婉,飞一般地跑开。我们一边跑,一边笑。
是的,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谁也不怕。
再看到周晓婉,是在高考百日誓师大会上。她作为学生代表,上主席台发言。那一天,校长讲了些什么,大家都忘了,但周晓婉铿锵有力的演讲,却在同学们的心里余音绕梁,多日不绝。
好长时间了,我们再没有一起去吃过饭。快高考了,大家都忙得跟云彩似的,在天空飘着,倏忽间去,又倏忽间来,见不到影。有一次,周晓婉看到我,远远地和我打了个招呼,说,看到这次一模考试你的成绩了,年级40名,真不错。看得出来,她是真的为我高兴。那一刻,我真想冲上去和她击掌相庆,但最终,我只是很含蓄地笑笑,说,你考得更好,年级第一嘛,向你学习。
一夜之间,我成了我们班的典型。班主任张嘴闭嘴都是“你看人家唐正东……”号召全班向我学习。一时间,我有些膨胀,走路说话都有些得瑟。还是刘小舟,关键时候拉我一把,说,哥们儿,淡定!
对了,忘了给你介绍。我,唐正东,在遇到周晓婉之前,是典型的差等生。一塌糊涂的成绩,像缚在头上的咒语,让我难以挣脱。在自卑无聊之际,遇上了难兄难弟刘小舟,本来,高三,我们打算在青春迷茫中混过去的。这时候,来了个周晓婉。
真是平地一声春雷,我的前方,满眼的绿色。
高考成绩下来,周晓婉考上了北京那所她最心仪的大学。而我,也被浙江一所不错的大学录取,史诗般地为我们学校的差生演绎了一段传奇。
谁能读懂这段传奇呢?
只有我,只有周晓婉,只有我与她擦肩而过的那段青春岁月。
十六岁的表白
于小鱼
1
校园网上那条求拼购的消息一发出来,立马就有人跟了贴,发帖的是沈晴,而跟帖的那个人,是我。
沈晴要买的,是一本吉他谱,二十五块钱,而网店的要求是满五十包邮,沈晴想在网上随便逮个人和她搭个伴,这样,就能省去十块钱的快递费。
本来只是一场乞求双赢的简单交易,可沈晴还是好奇地打开了语音:“亲,你确定要买那本书么?”
“是啊,两本正好五十。”我飞快地按着键盘回复。
“可两本书一模一样啊,不如到时候我借你看。”沈晴的声音,还算好听。
“可那样,就省不了运费了……”我打字的时候,能够想象得出沈晴看到这条“神回复”时的表情。
沈晴依然不明就里,她让我和她说话,我便应付着发了几个字过去,“我打字,要比说话快得多哦!”
最终,沈晴也没能说服我的执拗,我们合伙,买了两本一模一样的书。
是的,我笃定地认为,有些东西,没有一起分享的余地。
沈晴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就像她的名字,阳光,晴朗。我们的教室分布在一楼走廊的两端,之前,她没有留意过我,而我,却早就关注起了她。
也许只有我能看得出来,沈晴喜欢那个叫林潇的男生,每次在食堂打饭,她都会悄悄地排在林潇的身后,林潇吃麻辣鸡丁,她就捏着鼻子往嘴里塞辣椒;林潇大口地喝可乐,她就不住地满口打着碳酸饱嗝。
也许,偷偷喜欢一个人,都是这个样子吧,喜欢他喜欢的味道,钟爱他所倾心的事物,所以,当沈晴知道他狂热地喜欢着国外某一乐队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买下了那个乐队的琴谱。
而你也应该看得出来,喜欢那个男生的,还有我。
2
我叫陈小艾,“期期艾艾”的“艾”,尽管我对这个词万分抵触,可我不得不承认,很早以前,我就患上了一种异常恼人的疾病,精神性口吃,只要稍稍一紧张,说起话来,便会结结巴巴。
学校里不乏长相俊朗的男生,而林潇在这些人里,亦显得个性分明,他白皙,高瘦,在球场上,总能看到他掩饰不住的活力和张扬,而唱起歌来的时候,他又会变得阴柔沉郁。
气质如此独特的一个男生,又怎能不让身旁的女生为之心动呢?
而我,一个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表达不清的女生,真的没有勇气去和这个男生接近。
我能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去接近喜欢他的女生,所以,尽管我根本看不懂什么乐谱,可还是千方百计地和沈晴扯上了关系。
沈晴那天拿着刚刚收到的两本书找到我:“陈小艾,怎么办啊,有一本在快递途中磨破了书角。”
“哦……怎么会……”我惊愕的表情,同样很夸张。
“要不,你先将就一下吧,这本书……对我很重要呢。”沈晴抱着一丝希望,小心地试探着我。
“哦……”我急得说不出话来,咚咚地跺脚。
“……那好吧,书毕竟是我买的……”沈晴看出我的为难,极不情愿地留下了破损的那一本。
是的,如果我不是很清楚地知道沈晴买这本书的目的,我也不会和她如此计较,沈晴是想在某一天,把这本书当作礼物送给林潇,而那,不正是一种含蓄而隐秘的表白么?
是的,我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沈晴去向林潇表白,所以那天,我没有向沈晴退让分毫。
3
沈晴和我渐渐熟稔起来,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去自习室抢座,在别人看来,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姐妹,而其实,我不过是想从她那儿得到一些关于林潇的消息而已,况且,对于这个女生,我总是怀有一种不自觉的敌意。
在沈晴面前,我总是小心地掩饰着自己的妒忌,林潇背蓝色的书包,穿蓝色的球鞋,沈晴也会迎合着穿上一条条蓝裙子,每当她问我那些裙子好不好看的时候,我总是含糊地朝她点点头,然后迅速地把目光移开。
那天林潇只朝沈晴简单地打了个招呼,沈晴便一整个下午都兴奋得不得了。晚自习的时候,她和我挑选了有林潇在的那个教室,她不时地朝林潇那边张望,手里不停地摩挲着那本破了角的吉他谱。
“喂,你是不是……喜欢……那个男生?”我用手指了指林潇。
“哦……没有啊!”沈晴慌乱地把目光收了回来,可在她低头的一刹那,我还是看见她的脸唰地红了起来。
我一向对学校花样繁多的社团没有什么兴趣,可那天沈晴问我愿不愿意和她一起参加林潇组织的合唱团的时候,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朝她点起了头。
林潇那天在前排领唱:“天蓝蓝,海蓝蓝,拉起锚,开起船……”
我一时只顾用眼睛瞥着旁边的林潇,竟没有注意到自己那早已跑了音且慢了八拍的嗓门:“天……天……天……蓝……”
当我从一片哄笑声中逐渐缓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我,我低下头匆匆抓起了书包,三步两步冲出了那间教室。
事后,我把所有的怨愤都发泄在沈晴身上,凭什么拉着我去参加什么狗屁合唱团!
4
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变得那么糟,走在校园里,我甚至能听到好多人都在背后小声地议论:“就是她哦,那个天天天蓝,哈哈……”
“哦,那个女生也不错啊,怎么会口吃……”
我的自尊就那样垮了下来,好长一段时间,我都竭力地回避着人群,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孤零零地躲在自习室的角落里看书。
直到沈晴第三次找到我,坦诚地跟我说那天我出糗完全在她意料之中的时候,我们之间才有了对话的可能。
“陈小艾,那一天,你早晚都要面对的啊。”沈晴万分愧疚地望着我,“我当初也只是想刺激你一下,毕竟,逃避不是办法的……”
那天我没有再责备沈晴,也许她说得对,能够帮助我的,也许只有我自己,我那病症的根源,完全是来自那日渐沉重的胆怯与自卑。
我和沈晴的关系再一次有了好转,只是有些东西,我依然不能释怀,下个月的一号是林潇的生日,而沈晴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在他生日那天把那本书送给他。
我觉得自己真的有些卑鄙,我盼望着沈晴会把那本书弄丢,或者是在那天突然崴了脚……
而那天,终究还是到来了。
“沈晴,你拿这本书去做什么?”
“我……”
“你想……送给林潇?”
“可我……还是……不了,好丢人!”沈晴犹豫了好久,最终狠了狠心,抱着书跑回了宿舍。
5
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的口吃会矫正得那么快,甚至,我可以站在艺术节的舞台上,和沈晴一起合唱一首歌:“天天天蓝,云云云淡,晴朗少年,纯真的期盼……”
而也许你更不会想到,林潇生日那天,那份表白,他还是收到了,只不过表白的那个人不是沈晴,而是我。
那天,我送给了林潇两本一模一样的书,我淡定而坦诚地告诉他:“沈晴和陈小艾,都很喜欢林潇!”
我和沈晴的心里,突然就清澈了许多,甚至我们后来都没有再纠缠林潇的下落,因为我们知道,那不过是我们人生里,一段献给自己的表白。
是的,那一年,我们十六岁……
和小布丁不一样的想念
桥边红药
在行政楼财务室和薄明朗撞个满怀时,楼外高大的梧桐树,叶子一片一片地纷飞,何凝抬头看了一眼薄明朗,目光随即落在他身后的窗外。“你很缺钱吗?”他这么问的时候,何凝的脸毫无征兆地红了。还没来得及反驳,薄明朗便不屑地瞟了她一眼,飞快地走出财务室。那是初次见面,窗外景色不错,诗意弥漫,可惜两人的对白不够经典。何凝手里的补助证明让薄明朗有足够的底气认定她很缺钱,于是何凝原本低着的头又低下去很多,埋在尘埃里,却开不出一朵花。
书上说,在暗恋的人面前,你的目光总是落在他身后5米远的距离,地面的厚重让喜欢的心跳踏实。何凝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一下,昂首阔步走进财务室。她每天一放学就要直奔食堂,换上干净的工作服卖饭;她在没课的下午要辗转两趟公交车,像沙丁鱼一样被挤着赶去城市的另一端做家教;在周末的时候骑车奔波于各大商场,促销衣服、鞋子、家电。领微薄的薪水,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偶尔请自己吃小布丁,不是圣代,不是哈根达斯。是的,她很缺钱。
像陀螺一样被生活抽得不停旋转,这也是何凝十九岁的美好,如花一般盛开在北方的某所高校,寂静安然。可是从财务室出来,慈爱的阳光抚在脸上,那句“你很缺钱吗”不停地响在耳边,何凝就蹲在高大的梧桐树下放肆地哭了。
艺术传媒学院的吉他乐队很有名,演唱会场场爆满。荧光棒和喝彩声很快为乐队赢得了骄傲,却没有满足少年的心。队长薄明朗费尽周折地打听到何凝并站在她面前请她作词时,何凝惊讶,却开口:“我很缺钱,所以费用很高,你付得起吗?”
薄明朗忘记的事情何凝却记得清楚,这个高大的男生浅浅一笑后,说没问题。何凝开始认真地填词,每一首曲子于她而言已是要价不菲,她不想对不起谁。和薄明朗一起出去买谱子的那天,公交车上一如往常那般拥挤,薄明朗双手撑了吊环,恰好环住何凝,一方小小的空间,拥挤只是薄明朗背后的力量,这一边山川晴好。何凝别过头看着窗外,路边的梧桐一棵一棵地倒退,自己的意愿也在倒退,退到初始的爱慕,依旧藏于心底。
那天薄明朗出口伤人并不是针对何凝。校花梁书瑶突然和薄明朗分手,传言四起,说来说去离不了“钱”字。撞到何凝的那天薄明朗心情很不好,他一着急说了不该说的话。这个英俊的男生略带伤感地讲述原因时,阳光隔了梧桐繁密的枝叶温柔地覆在他的脸上,何凝生气而坚硬的心忽然柔软了。
乐队的演唱会是在平安夜,校内礼堂足够气派足够宽敞,却还是连过道都站满了人。精彩的演奏令整个礼堂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坐在嘉宾席的何凝看到薄明朗微笑如星辰的眼睛看着自己,突然地紧张,低头,是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喝彩声未降下来,清晰有力的呐喊却划过人群:“薄明朗,我爱你!”连喊三声,一次比一次有力,一次比一次清晰,一次比一次发自肺腑。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梁书瑶。薄明朗在她的宿舍楼下,买好早餐等她一起上课。他们一起上自习,他会帮梁书瑶查资料,写论文。梁书瑶足够漂亮,政法系的才女,弱不禁风的小巧模样却赢了4所高校的辩论会,良好的逻辑和内涵,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喜欢。
何凝一声叹息,低头,容忍了绝望,就该抽身而退。平安夜的晚上大口大口地吃小布丁,吃到心都冰凉,可是这样能减轻疼痛吗?
何凝读中学的时候经常遇见一个男生,在周一、周三、周五的语文晨读的早上,踩着7点的铃声上楼,步履坚定,不慌不忙。何凝是语文科代表,在7点准时下楼取作业,于是常常会遇见。那是一个桀骜的少年,穿宽大的格子衬衣,休闲板裤,经常打架,胳膊上有明显的伤痕,倔强坚毅的脸上从未有过笑容。每次何凝低着头任男生带着淡淡的烟草香从身边经过,总是想下一次一定要跟他讲话。可是很多个下一次过去了,何凝的成绩愈发优秀,他则因为义气有了越来越多的兄弟。
初三的平安夜何凝终于鼓足勇气去他的教室,他却一个人坐在走廊的栏杆上,吃很多小布丁。何凝走到他面前,却终究没说话,转身的时候,听他说:“我认识你,你的语文成绩一直是年级第一。”这句话恰好被蜂拥而出的同学们听到,于是一群人起哄,何凝来不及点头便逃也似的跑开了。其实他知道自己,甚至关注过,明天圣诞节的早晨,一定要跟他讲话。何凝无比郑重地告诉自己,因为这将是初中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来年中考过后,大家便会四散天涯。
可是圣诞节的早上,7点准时下楼,却不见他上楼。那天学校来了很多警察,调查很多老师和同学,为了平安夜里打架死去的他。那么多的人,他们的话语多少能拼凑出他生前的一部分,可是何凝一直在他的千里之外,连接受调查也轮不到。
何凝学着他的姿势,在圣诞节冰冷的寒风中吃很多支小布丁。听说,他一直很喜欢她。不打扰,是他给的温柔。
演唱会在深夜十一点半准时结束,何凝在后台将之前每一首曲子的费用悉数退还,连带着留下一句话:“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拜金。”礼堂外,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起,已经很多年不曾下雪。
大一平安夜的时候,何凝扮了圣诞老人在商场前促销平安果。薄明朗买了平安果送给梁书瑶,他腼腆微笑的样子看得出是真心喜欢。梁书瑶也是开心的,可是没走几步,梁书瑶生气地走开,薄明朗怎么追都追不上。
隔得远远的,何凝看见薄明朗垂着头坐在商场外另一头的椅子上,买了一袋子的小布丁,一支一支吃得很难过。恍如隔世的朦胧,何凝甚至猜想那是不是他?那天何凝的平安果卖得很不好,因为她总是分神悄悄看远处的薄明朗。
现在何凝坐在礼堂外的空地上,吃很多支小布丁,她记得刚才礼堂内薄明朗用麦克风用力地回答梁书瑶带忏悔的表白:“谢谢!”谢谢梁书瑶再次回来?何凝不愿想清楚。对贫苦的家世,何凝并不自卑,却总是逃避,她像鸵鸟一样埋下头等风沙过去。还好刚刚大二,大学里还有一个平安夜,还有一个圣诞节,让自己缅怀。
也许,总有一个春天会轰轰烈烈地到来,到那时,春暖花开,阳光温暖,即使吃一袋子的小布丁也不会手脚冰冷。
大三的时候大家都开始忙着考研、找实习单位,在学校碰到的机会已经很少。薄明朗也不再开演唱会,将那些歌词安然收好。平安夜的时候他去找何凝:“你陪我放许愿灯吧,这是大学里最后一个平安夜了。”何凝点头,她输不起任何一个最后,中学最后的平安夜,最后的圣诞节,最后一个见他的早上,最后却没有见他离开。橘黄色的许愿灯飞得很高,带着愿望飞过了重重阻挠。薄明朗记得大一平安夜的那晚,在商场外看到何凝,瘦弱却坚强的样子,一股同情涌上心头。他说:“我们多买几个平安果吧!”只是这一句惹恼了梁书瑶,她说:“你要是心疼就陪她一起卖。”薄明朗是真的心疼了,他陪她一起卖平安果,佯装远远地在椅子上坐着,漠不关心。
梁书瑶是被很多人捧在手心里的,不缺薄明朗这一个,可是何凝不一样。薄明朗心里的天平不明就里地倾斜,他却只想问:“何凝,你为什么经常吃小布丁?”梁书瑶的那三句告白很震撼,可惜薄明朗的回答是谢谢,谢谢在很多时候是委婉却有力的拒绝。她赢过4所高校的辩论赛,却还是赢不了爱情这一场。
终于问出口了,怕再没了一起过平安夜的机会。“因为吃小布丁的时候会想念一个人。”是何凝苍凉而安静的回答。“那你以后吃小布丁的时候,也想念我,好吗?”何凝答:“好!”以后,天涯海角总会遇见一个人,冰天雪地里不再吃小布丁了,可是会想念。这想念,和小布丁不一样。
花儿与少年
语笑嫣然
1
斑驳的城墙,被拆迁的旧楼房。尚未打朵的蔷薇花,一手抚过去,露水沁凉。曾经喧嚣的庭院,如今已然荒芜不似从前。
记忆里总有个声音在背后喊她,回身,却只有影子像寂寞一样冗长。
别后秋天,绿暗残红。
他已经不再是她的手风琴少年。
2
四年前,是他在人群里一眼就发现了她。白衬衣,牛仔裤,整齐的马尾,白皙的皮肤。他为她带路。在女生寝室的门口,他说,很高兴认识你。
一场相遇,一场空欢喜。
后来的迎新晚会,他用漂亮的手风琴赢得满堂喝彩。台上的灯光那样璀璨,台下一片黯淡,他确信她就在最近的一处角落,微笑,鼓掌,眸子闪亮如星。他仿佛都已经看见。
那一曲,是《花儿与少年》。
3
但彼时,她已有她中意的少年。
不是他。
虽在异地,两日两夜的路程之遥,但花朵般美好的青春年少,以为爱就是两个人的坚持,天涯海角,却画地为牢。
辜负他一心的守望。
只是他不说,她也就不会知道,心安理得地享用他赠她的温暖,暖入脾肺,填补她因思念而起的寂寞。春寒,夏炽,秋荒,冬殒。她未曾感觉原来时光也有忧伤。
像她说的,很高兴认识你。她是真的很高兴。
仅此而已。
4
有一年她学画画,写生,到旧年存留的四合院。围墙下,沿路都开满鲜花。
她听见有人在背后喊她,回身,是他背着画板笑意满满笔直地站成一棵白杨,刚毅挺拔。她说,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阳光很好,他们坐在门槛上画花画草画青石板的小巷,画出来像他的心事一样深远绵长。
5
放假那天,他送她去车站。一人明亮,一人惆怅。他知,她是去奔赴她的朝思暮想。他说,一路顺风,旅途愉快。统统都是伪装。
回来的时候他再到车站去接她,看见她神采飞扬。
礼物是一个呆头呆脑的木刻娃娃,她说,这就像你一样,有时连话都不会讲。
怎知,怕只怕,说多错多,泄露了最脆弱的那一点隐秘。
6
毕业之前很多人一起去KTV。拥挤的包厢里有人唱得歇斯底里,有人饮醉了手舞足蹈,有人啜泣,有人痛哭。
四年时光,只余下渺茫。大家彼此拥抱,舍不得放手,过往像水流一般淌过。而他,一直都站在离她最远的角落里。
第二天,换做她送他离开。
在并不拥挤的站台上,他们听见乞讨的流浪艺人用破旧的手风琴弹奏着《花儿与少年》。他们相视而笑。总有些遗憾在生命里落下败笔,却是不得不就此戛然而止。
好似轰烈,又好似一切从未发生。
人已远走,记忆又从未稍离。
7
多年以后,他从她旧日好友的口中得知,原来她当年远行时,跟她在远方的男友便已分手。他竟丝毫没有看出破绽来。
想来是他自己的嗟叹,令他错过了昨宵,又错过了今朝。
然而,谁又知道当年无言的收场,不是最好的结局?
青春写给堇生的情书
苏小城
1
黄昏将至。
堇生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前生锈的铁皮信箱,取出了里面的信件。今天的信封是淡蓝色的,这是她在这个星期收到的第三封信,依旧没有署名。
奶奶又在里屋喊她了,奶奶的眼睛不怎么好,耳朵却异常灵敏,所以当她听到外面的铁皮信箱被扣上的声音时,她知道堇生回来了。
“堇生,你放学了啊,又有人寄信吗?”“没呢,我就看看。”堇生一边小心地把信塞进包里一边推开门,径直走向自己的卧室。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一个黄色盒子,盒子里放着13封信,她认真地在上面编了号码。她并没有打开信封,而是掏出笔在上面写上14,然后丢进了盒子里。锁好抽屉,她站起来想要去厨房做饭,这个时候,窗户外面有人在轻轻地敲打玻璃窗。“啪啪”的声音,像是雨点打在玻璃上的回音。
堇生跑到窗口,“砰”的一下推开窗户。外面站着一个男孩,他正龇牙咧嘴地对着堇生,一副凶狠的样子。“干吗?下午还嫌摔得不够惨啊!”堇生噘着嘴巴,想笑又没有笑出来。“你还说,要不是因为你,我才不会那么丢人呢!”男生脸上的轮廓,在黄昏的光影里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浅金色的光。“你快回家洗洗吧,小心小巴认不出你了。”小巴是他捡来的一只流浪狗。“哼!”一声冷哼自男生的嘴里发出,然后他把书包甩到肩膀后面,转身气呼呼地走掉了。他的白衬衫上还残留着大片的污渍,是下午体育课上摔倒在水坑里遗留下来的。堇生看着他愤然离去的背影,站在窗户边呵呵地笑开了。
男生名叫宫奈良,住在葵花街100号,而堇生的家是1号,正好跟他家隔了99个数字的距离。
他们都是浅野高中一年级的新生。在下午的体育课上,他们进行1000米跑步练习,正当堇生跑过一个水坑旁边的时候,一个足球不偏不倚地朝着堇生飞了过来。在那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跑在她旁边的宫奈良伸手把堇生往旁边一推,自己却被球砸中了身体,脚下一滑,便一个踉跄跌进了旁边的水坑里。
班上的女生都停下来看着宫奈良笑,宫奈良从水坑里爬起来,白衬衫上开出了大朵大朵的污水花,那样的他,像极了一只气急败坏的黑猩猩。堇生就兀自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
“尤!堇!生!”几乎是嘶吼出来的,宫奈良的脸都憋红了。堇生见他像是生气了,便一溜烟地跑了。剩下宫奈良一个人慢悠悠地朝着教室走去。他的背影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只是有些单薄。
2
堇生收到的信已有四十多封了。此时的葵花街上已开始下雪,雪花像变魔术一样将葵花街上所有的房屋和大树都变成了白色,包括那只生锈的铁皮信箱。信件以不规律的时间躺进堇生家的信箱,仿佛有一个老友,时不时地给她带来问候和关怀。不过堇生仍旧没有拆开过任何一封信。
宫奈良还是会每天早上骑着车到堇生家门外等她,冬天的宫奈良穿得像一只北极熊,大红色的围巾缠在他的脖子上,更增添了几分滑稽。
堇生把牛奶放进包里,关上铁门之后,骑上自行车,跟宫奈良一前一后地往学校赶。
3
春天的葵花街飘满了柳絮。堇生好久没有收到陌生信件了,铁皮信箱上已经落满尘埃。
宫奈良经过一个寒假似乎长高了许多,他从南方回来给堇生带了很多自己捡来的贝壳。堇生把那些贝壳一枚枚放在阳光下,看上面反射出细微的光。
“堇生,我们一起考去厦门好不好?南方阳光充沛,气候湿润,就连冬天也不用穿得像包子一样。”宫奈良把自行车骑得更快了一些。堇生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风从她的耳边呼呼吹过。她在寒假里不小心扭到了脚,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现在不能自己骑自行车了。那么,载她的重任当然就落在了宫奈良的身上。
“你骑慢点啊。”堇生并未回答宫奈良的问题,而是急切地命令道。宫奈良仍旧使劲地踩着踏板,在经过一个下坡的时候,车子以飞快的速度往下冲。那一刻,堇生的心里莫名地紧张,又有些莫名的兴奋。
她感觉自己像是飞起来了一般,在晨光熹微中,心跳都乱了节奏。而在不知不觉间,堇生的双手已经环住了宫奈良的腰。没有一点的别扭,像是演练过无数次一样,就那么熟练地放了上去。
4
堇生是在早上出门的时候听到礼堂失火的消息的,邮递员正在外面喊堇生的名字。堇生那天起床晚了,所以也没顾邮递员便匆忙往学校跑。那一天,她都没有看见宫奈良。在放学的时候,她听到有个女生在说:
“昨天半夜,葵花街的礼堂发生了严重火灾,好像宫奈良也在大火中不幸遇难了呢!”
仿佛遭遇了世界末日。眼前的光化为虚无。
她在黄昏的葵花街上奔跑,不到100米的距离,之前的她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完,而现在,步伐却是难以想象的沉重。
到达宫奈良家门口的时候,堇生就听到了他妈妈的哭声。堇生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差点跌倒在地上。她缓慢地走近宫奈良房间的那扇窗户下面,透过模糊的玻璃,仿佛还能够看到宫奈良在里面朝她挥手。她揉了揉眼睛,然而里面什么都没有。
那天晚上,堇生一个人在葵花街上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遍。那些打马而过的青葱岁月,仿佛一部无声的老电影,在她的眼前缓慢地回放。
经过礼堂时,看着被大火烧得残损的模样,堇生宛如被万箭穿心,疼痛自心尖向全身蔓延。她还记得,跟宫奈良一起去看马戏团表演的那晚,他在人潮中悄悄地拉过她的手。只是,那时的她不动声色地拒绝了他。堇生想,如果宫奈良此时此刻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会主动把手伸出去,毫不犹豫地拉住他的手。
5
是在很久很久之后,堇生才想起了那天有邮递员来她家投递过信。她打开信箱,把信从里面拿出来。不是跟之前的信出自同一个人,而是陌生的字迹。
堇生站在门口打开信,在阳光下,看清楚了上面的字迹。是江一北寄给她的。
原来,是真的有人会给她写信的。之前的那些信,都是堇生自己写给自己的。堇生十岁时,父母因车祸去世。于是,她变得沉默、自卑、消极。后来的她一度以为自己是没人疼爱的人。直到她十六岁的时候,看了一部电影,一个怯懦自卑的女孩暗恋一个男孩,幻想男孩为自己写了很多封情书,最后男孩发现了之后,就真的给她写了情书。从那时开始,堇生就想着给自己写信。至少,自己还没有忘记自己的存在,自己还可以给自己鼓励和信心。
这封写给堇生的信,也是一封告别信。他将离开浅野高中,跟着爸爸去日本。而回想起来,这封信,距离投递的时间也已经有一年多了。
6
堇生不想去怨恨那场带走宫奈良生命的火灾。现在的她早将那些让她痛哭的年少时光,埋藏进了心底。
她在厦门的一所大学选了最冷门的动植物研究专业。没课的时候,堇生会去海边,捡拾那些被大海遗弃的贝壳。她把它们放在一个透明的盒子里,连同宫奈良曾经送给她的那几枚一起,视若珍宝。
那67封写给自己的信,堇生在十八岁生日那天把它们都烧掉了。因为现在的她已经变得足够勇敢。
看着它们化成青烟,燃成灰烬。过往,也不过如斯。堇生的眼泪终于轻轻地流了下来。
等待旅行归来的栀子花
汪亭
年少的初夏,小镇,草木葳蕤,云淡风轻。
那个清晨,和煦的阳光照射在窗前,一缕一缕地散落在课桌、讲台上。我不经意间瞥见她课桌的右上角放着一个玻璃瓶,两朵洁白的栀子花相依相偎。
我也爱花,尤爱栀子。望着那两朵摇曳生香的栀子花,我的心止不住地兴奋。于是撕下一张小纸条,写上:“你的栀子花从何而来?”然后让左边的同学一个又一个地,横穿整个教室,递给她。
她伸手正要接过纸条时,语文老师从背后使劲地咳嗽了两声。她的脸颊顷刻泛红,伸开的手也不知所措。语文老师拿过纸条打开一看,径直走到我的桌旁,笑嘻嘻地说:“小伙子,情书很含蓄嘛!”
那年,正读高二。一张小纸条竟然成了一封情书,我诧异。就算情书吧,我想,也是写给栀子花的。
下课后,我跑到她的课桌旁,还是那句:“你的栀子花从何而来?”她莞尔一笑,说:“我家园子里的啊。”我“哦”了一声,告诉她,那不是情书,转身就跑开了。
第二天的清晨,到教室早读,远远地我就看见自己的课桌上插着两朵栀子花。走近,看见花瓣上还滚动着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我扭过头朝她望去,她的桌上依旧有两朵栀子花,相互依偎着。而她正埋头读书。
花是她送的,应该说声谢谢。我撕下一张小纸条,写上:“栀子花真的很香,我家庭院里的一株栀子树,此时也应绽开花朵了。”
枯燥的早读,因为有了栀子花的相伴而变得明媚轻松。在一波又一波的朗读背诵声中,我轻轻地哼唱何炅的《栀子花开》:“光阴好像,流水飞快,日日夜夜,将我们的青春灌溉……”
每天两朵鲜艳的栀子花,一个月的芳香,渗透我的课桌、书本,就连年少的心房也暗香浮动。
她走读,我住校,我们似乎没有交流,只是偶尔我会写些散词断句,用一张小小的纸条,去感谢她带给我的芬芳。然而,她从未回复。日子就这样在花香中悄悄溜走,两朵栀子花是无法阻挠季节的生长与更替的。
直到有一天,我走进教室,却发现课桌上没有了栀子花的踪迹。四处寻觅,她的桌前也是突兀一片,一摞高高的书本甚至遮挡了她的眉梢。
我知道,该来的、该走的都必将顺应自然。可心里的失落就如一片花瓣,摇荡在枝头。
我写给她一张纸条:“栀子花今天迷路了!”
这次,我看见她拿起笔,在我的纸条上开始写字。写完后,她小心翼翼地叠好,羞涩地递给同桌。几经转手,落到我的掌心,是一只飞翔的纸鹤。我拆开,一枚墨绿的栀子叶静静地躺在娟秀的字上:“栀子花去远方旅游了,只待明年才会回家。”
原来,原来她也懂栀子花,原来她如此才华横溢。相识能相知,在懵懂的年纪,是莫大的缘分。我像寻到了前世的恋人般激动不已。她说,我们一起等待栀子花回来吧!我欣然答应了。
一个约定,我们默默相守。烦闷的学业让人心生浮躁,偷得闲暇,我就提笔写下心事,折成一条窄窄的纸船,飞越教室,抵达临窗远眺的她。而此时,她是每张必回,即使有时,白纸上只是一个“!”或者一串长长的省略号。她写下的一字一句,都深知我意,嵌入我的心间,开枝散叶。
知了开始零星鸣叫的时候,班上的同学议论纷纷:我们在恋爱。
我告诉他们,我们是恋爱了。我们都爱上了栀子花。没人相信,无人能懂。我们还是静静地等待栀子花回来,可她却食言了。家庭突变,她退学了。
一日又一日的清晨,走进教室时,望着她空空的课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栀子花会回来的,她只是去远方旅游了。
经年复经年,变迁万象。高考,升学,我远离小镇,求学他乡,在城市立业,生根。可是依旧难以忘怀那两朵栀子花,对当年的约定也耿耿于怀。
而今,每到初夏,行走校园时,看见几株栀子树正悄悄地打着骨朵,我便迫不及待地追上前,情不自禁,轻轻地问一声:“你何时回来?”
感谢你,让我遇见如此美好的自己
三一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听见了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地落在铁皮屋顶上,特别响亮。打开窗,猛地灌进来的空气里,都是秋末冬初的荒凉味道。这样的天气,总是容易让人沮丧,令人想要混沌地混过这一日。可是我想起你来,心里冰凉的忧伤便被一种温柔的力量包裹住。我想起那些我们在一起时有雨的日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呼出来,然后那像春日的河流一般的平静,就又失而复得了。
我撑着彩虹伞,走在雨里。
今天是我和你告别后的第一千零一天。我依旧会强烈地想念你。
那年夏天的一场台风,带来一场大雨,在8月18日的清晨。大风吹散了路边的垃圾,我顶着风雨,亦步亦趋地走向有你的目的地。
那天清晨,你穿着一件纯白的V领T恤,头发软软地耷拉着,笑着问我,你有淋湿吗?
我始终记得那一刻,大概是因为你笑得实在好看,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嘴角上扬的弧度也刚刚好,眼睛弯弯的,眼角有细细密密的鱼尾纹,连那鱼尾纹里都藏满了笑意。也可能是因为,你问那句话的语气,实在是太温柔,温柔得让我觉得,我是被小心翼翼地放在心上的。
我看着你的眼睛,黑黑亮亮的,透着光,里面倒映着的我,在笑着摇头。窗外风雨很大,没有开花的凤凰木落了一地的叶子。那一瞬间,全世界,我仿佛只听得见你的声音,只看见你的笑。
我知道,因为有你,风雨兼程变成了一种奖励。
那场淋湿了你的大雨,早早地停了。太阳探出了云层,光芒洒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树干上和你的身上。
我一直很羡慕像你这样温暖的人,对每个人微笑,说话温柔。即使偶尔毒舌地幽默一把,你的语气也像是带着潮湿的热气,暖暖的。
我觉得我的孤独症也快要在你的声音里痊愈起来。曾经,我想要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来;可是此刻,我站在你身边,掏心掏肺地想要和这个世界握手言和。即使你什么也不说,我也仍然觉得你很好,什么都好,好得令我惆怅。“因为一个人而想要变得更加美好”的心情,后知后觉但又深入骨髓地被体会到。
我迫切地想要变得柔软起来,不再笨拙地一个人生活。
我们分离的那个秋天里,也有一个下着小雨的黄昏。我穿着毛衣,依旧冷得在寂静的黄昏里跺了几下脚,你一边把衣服从包里拿出来递给我,一边轻声地嘲笑我是“老人家”。
我穿着你的衣服,心脏比身体更快速地暖和起来,我几乎要为这样柔软的雨天哭出来了。我慢慢地走在你的身后。你在白色T恤外套了一件灰色的薄毛衣,手指在昏暗的夜色里显得洁白,骨节分明。
我走得很慢,眼光却一直跟随着你的背影。你偶尔会回过头,然后站在原地等我。那样站在夜色里的你,蒙着一层细雨,却明晃晃地发着光。我几乎无法遏制地走向你,如飞蛾扑火一般。
此刻,我坐在你曾经坐过的位置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窗外的那棵龙眼树。
曾经的某个夏日午后,你坐在这里,望着那棵树,说起过你的童年以及一条河流。你在那条河里抓过鱼,游过泳,自娱自乐地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安静无聊的午后。你说着那些话的时候,窗外的阳光正盛,茂密的树叶绿得发光。
我侧头看你,觉得你那么近,又那么远。窗外蝉声轰鸣,我总觉得你还有话没有说。但是你只是站起来,整了整衣服说,刚才好像做了一场梦。我望着你离开,没有说话,但心里在想,能够陪着你做梦,也值得庆幸。
我现在望着那棵树,它因为长得过于旺盛,最接近天空的那一段枝丫,已经完全被砍去了,颓败得像垂暮的老兵。那郁郁葱葱的,青翠得仿佛少年一般的树,消失了,我却依旧会被它打动。因为曾经遇见你,我学会了用柔软的心脏,去看待这个世界的所有纷乱与残酷。
虽然我们没有在一起,但仍然感谢你,让我遇见如此美好的自己。
岁月无措,流光浅
染玖
10年后,再次看到他,我站在拐弯处愣了好久。天空是日暮时分的暗色的灰,而时光是一张交错的网,某时,某地,某人,不过是兜兜转转间的宿命。
诗中写“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和他之间,若认真计较起来,怕也担得上“青梅竹马”四字。
那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幼年时就在一起办家家酒。他身体不太好,后遗症便是沉默寡言。四五岁时候是瘦瘦小小模样,到了七八岁时除了个头高些,也并没有强壮多少。
但他能牵着我的手带我回家。纵然隔了10年,有些过往却仍然有模糊影像。
院子里有很多同龄的女孩子,大家都在一个班,便约好了下课后一起回家。他作为唯一的男生,却往往腼腆地走在队尾。我也不爱多说话,所以多半也还是和他一起。
从学校到家要路过幼儿园、居民区、招待所、医院。路还是沥青的,夏季炎热时会滋啦啦冒出油来,穿廉价的凉鞋踩在上面,会有粘黏之感。
路边一直都有野花野草的,狗尾巴草扯下来也能够绕着手指把玩很久。幼年时对一切都充满乐趣,看到漂亮的石头也会蹲下来研究。所以往往只要10分钟的路程我们都会走上半个小时,一路洒下欢声笑语。
他不像其他男生那样闹腾,能够和我一起,对着天空或者花朵露出微笑,安然到有些过分。
每天清晨只有我去叫他,冬天,穿过厚厚的浓雾,走过那棵高大的白杨,走上那个微斜的坡,去敲他家的门。那时他多半还在整理书包,他妈妈会给他塞上牛奶。出了门,他却把整整一盒牛奶递给我。我本来是不喜欢喝的,可他执意说自己很厌恶这味道,只不过是迫不得已。我便只好很讲义气地收下。
我们两个人赶路的时候会走得很快,因为免去了太多的烦琐打闹,只会讲些闲话:昨天的作业,上节语文课要背的书,隔壁家奶黄色的猫生了只小的,昨晚某某家的狗吠得特别大声。
有一次我们在路上走的时候,看到路旁草丛里有动静,凑上去一瞧,居然是只小小的刺猬,似乎是受了伤,蜷缩成一团。他隔着厚厚的手套捧起来,揣在兜里带去学校。
熬到第一节下课后我去找他,我用手碰一碰桌斗里的小刺猬,又惊吓又觉得有趣。没有人愿意和他玩,这时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凑热闹。我看着那团成一团的刺猬和他在一旁静静注视的样子,觉得我是他唯一的好朋友。
他也并不是没有闹腾的时候。有过踢石子把邻居家的窗户砸破的时候,拉起我便逃,还叮嘱说一定不能告诉大人,虽然最后还是被揪着去认错。也有一次,在大家都不在,只有我和他一起回家的时候,他拉着我到医院后的小河旁捉蝌蚪摸虾,弄了一身水却什么也没捞到,回去和家长说是留在学校做值日了,但衣服上的水渍无法遮掩。还有过在下雨天,套着大大的胶鞋在水洼里踩得水花四溅,弄得我浑身都是泥水。
他所有的带点儿小恶意的玩笑,都会对着我。
“为什么呀?”有一次我问他。
他把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的糖果塞到我手里,昂着头向前走:“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
语文课本上的《小橘灯》让我们羡慕了很久,他告诉我说做法很简单,我不信,于是在那年冬季的第一个雪天,他用衣服兜着几个橘子来我家,样子傻傻的。
我跟他说家里有橘子,他也只嘿嘿地笑。他轻轻揉搓几下橘子,用刀子削开顶上薄薄的一层皮,但掏空橘子时他没有什么经验,弄破一个又一个,一大堆橘子剥完之后,没有一个成型。
在我的大笑声中他微微红了脸,别过头去看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我们去堆雪人吧。”
那年雪并不大,只够把房顶盖上。常绿的树木诸如桂花,经过一整夜的寒冻,叶子上结了一层清亮的冰。雪人自然堆不成,他小心翼翼地从树叶上敲下有着脉络形状的透明冰块,放在我的手心里。冰块带着七彩的散光,剔透而美丽。
10年前,他搬家了,走的前一天来找我,似乎要把生命中剩下的话讲完。他从前借我的书也拿了回来,丢了一本冰心的《繁星·春水》,还有以前攒的方便面里的拼图,有一套《水浒》,我觊觎了很久,他一直不肯,也终于给了我;还有我曾经夸过的模型。
我笑说不用,他说也许以后见不到了。
我看着他的笑容,突然难过起来。那时候还不懂得离愁别绪,但满心堵得沉闷不堪。
10年后,他搬去的小镇在我心目中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温婉的地方。也许他每天要骑着车穿过条条窄巷,在一片清新空气里微笑。
我想,每个人都曾有过自己的青梅和竹马。在尚不懂爱和喜欢的年纪,有愿意把一切美好都献给他或她的心情。然后分开,然后成长。
原来随时光流逝的并不是岁月,而是我们。
你听,青春在寂寞地歌唱
深雪
2008年秋天,我第一次遇到骆梨。她斜梳着一条马尾辫,嘴唇上涂着亮晶晶的唇彩,光脚穿白色的球鞋,历史书下面压着安妮宝贝的小说集。她坐在我的旁边。我们几乎不说话,新相识的同桌,很少会像我们这般沉默。我试着开口,可她始终在看小说,或者漠然地发呆。
潘晓北坐在我们后面。平头,小眼睛,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喜欢在我背后贴纸片,而我总是迟钝地带着那张纸片在校园里跑来跑去。
在潘晓北第N次扯我头发的时候,我终于气愤地哭了起来。是的,我一直知道他在欺负我,我习惯了忍受,可是,骆梨站了起来,转身给了潘晓北一巴掌。那一巴掌,打得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
于是,我和骆梨成了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有人觉得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像个独行侠,而我到处受宠爱,可是这不能阻止我们成为知己。之后潘晓北对我的态度收敛了许多,他几乎不敢和骆梨说话,只是逢人便说,骆梨太猛了。
那年期末考试,我考了第三名。潘晓北全班第一。老师们都爱他,并且包容地说顽劣的小孩往往聪明。骆梨倒数第三名,她并不屑于学生手册上的成绩,别人做习题的时候她往往在纸上写一些我看不懂的句子,至少,那个时候我无法读懂。她写道:这孤独,正寂寂地歌唱。
2010年,我和骆梨已经不再是同桌。很多事情也都在变。比如说,潘晓北和我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和骆梨。他们依然坐在很近的位置,自习课上我甚至能够听见从他们那边传来的窃窃私语。我问骆梨:“你们都在说什么啊?”她说:“什么都没有说,是你的幻觉。”然后诡异地对我笑。
潘晓北在大多时候却只是看我,不说话。我开始变得很大胆,我说:“喂,潘晓北,把你的数学卷子给我看一下。”他就乖乖地递过来。我反而有些失落,我觉得我更喜欢从前他那些飞扬跋扈的时刻。
那年夏天的中考结果出乎老师的意料。潘晓北去了普通高中,反而是我,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而骆梨进了一所职高。
据说潘晓北的失利,是因为和骆梨有早恋的苗头。潘晓北说不是那么回事,只是因为一道选择题的失误。骆梨忽然很严肃,她说选择是重要的,可是人往往不知道哪一个选择是正确的。每一个选择都会打开不同的门,每一扇门内都会有不同的境遇。
我抱住骆梨说:“那么多选择里,我们选择彼此做朋友,便是最幸运的,我们是永远的朋友。”骆梨和潘晓北都笑了起来。他们并不知道我心里的怕,我怕他们真的在早恋,我怕潘晓北把骆梨从我身边带走。
那天告别时,我向左走,骆梨和潘晓北一道向右走。在街角拐弯处,我偷看他们的背影,忽然有些忧伤。
2011年,我们见面的次数已经较少,偶尔打电话。在繁忙的生活里,我又有了新的朋友,一起要结伴奔赴大学的新朋友。
3月的某天,潘晓北忽然打来电话:“后天下午一起给骆梨过生日吧。”我很久没和潘晓北联络,他的声音变得很好听。
那夜,我忽然失眠,他的声音总是在耳边出现。原来,在分开的日子里,我悄悄地想念着他,我不愿意和他们联络,仿佛是怕见到骆梨带走潘晓北。
同学说北辰路的书店进了一批复习资料,是老师推荐过的,平时很难买到。我兴冲冲地随着他们去了。这种事情,不知何时开始变得重要,仿佛慢一步,就会被别人抢了先机。当我抱着大摞的习题回家时才想起,这天是骆梨的生日。我给自己寻找各种开脱的理由,然后心安理得地原谅了自己。
夏末,我坐公交车路过骆梨的学校,在一个烧烤摊上看到一个女生的影子,穿着绚烂的衣服,挑染成黄色的头发,像极了骆梨。旁边坐着一个男生,正是潘晓北,额前的头发被风拂起,露出干净的脸庞。她似乎在抬头的刹那看到我,我急忙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可是在低头的瞬间,我知道她看得出我的伪装。
老师说,人生有很多条路,对于重点高中的我们来说,考一流大学是唯一的选择。因为在走入竞争激烈的社会之后,我们所拥有的才学与毕业证书将是第一件和对手抗衡的有力武器。
老师讲得激情澎湃,这是每个月对学生必不可少的激励教育。可是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我第一次想到了骆梨,想到了中考分别时的拥抱,想到了她那已经让我陌生的金黄色的头发,很快,潘晓北的面孔又盖过了骆梨的脸庞。我重重地叹了口气。
2012年春天,我准备高考,每天沉溺在书山题海里。骆梨和潘晓北已经变成了很久远的记忆。我安慰自己,没什么,因为太忙,可能他们也都在各自忙碌,所以大家都忘记了联络。
有一场英语口试要在我们学校进行,全市几所中学的应试学生都来了。我穿过操场的时候,有人喊我的名字,是潘晓北。他似乎又长高了,也成熟了很多。我们站在一棵开花的桃树下说话,我开始怀疑,我们是否只是三年没有见面。他没有追究那年我没有赴约的事情,我心里惴惴的,怕他问起。
“有一次,骆梨说,在路过的公交车上看到了你。我笑她,那么一闪即过的公交车,怎么可能来得及看清你。”他说,“可能是她太想你了。”“你们常见面吧?”“因为两所学校离得近,所以经常会见面。”他这样回答。他是有意这样说,仿佛是为了给我脱离友情的事实找个借口。
“我也很想她,她过得好吗?”
“去年年底,她被学校开除了。”潘晓北沉默了一会儿,“因为她爱上了一个校外的男生,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然后,她去了北京,听说现在在学习美发。”
“她总是那么勇敢。”我一时无语,也许,我从来不曾了解她,就像不曾了解什么是爱情。“她走的时候给你留了一封信,我想今天应该能遇到你,所以带来了。”潘晓北递给我一个信封。我们礼貌地说了半个小时的话,其间,不断有风,吹落树上的花瓣。
告别的时候,他回头:“郁郁,你长大了。”“你是说,我不再像年少时一样单纯美好了吧?”“可是我们都要长大。祝你高考顺利。”他笑笑,离开了。
“初中的时候,潘晓北告诉我一个秘密,他说他喜欢一个女孩,初时,他总是欺负她企图引起她的注意,后来他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反而因为羞怯变得沉默不语,因此只好接近她最好的朋友,以此接近她。高中的时候,我告诉潘晓北一个秘密。因为好朋友的疏离,我前所未有地为自己的生活感到自卑。可是,无论怎样,在最年少的时候,她曾经那样温暖过我孤独的心灵,并且,那温暖将永远都在。郁郁,我一直在想念你。”
这是骆梨的信。
我抬起头,越过课桌上的一摞书本,可以望到午后天空的一角,蓝得纯粹而又空旷,没有风,阳光仿佛也静止了。然后,我在一页空白的纸上,轻轻地写:这孤独,正寂寂地歌唱。
只希望,在人生的迷宫里,能有一条路,在走出很远之后,依然能引领我回到最初相遇的地方。在静好的时光里,我们的友情,安然无恙。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