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让我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优雅明亮地面对生活是有你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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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蕾记得我爱你

    陌尘

    草莓味棒棒糖

    弟弟小我四岁,小时候身体弱,上学晚,所以我们俩没有一起上学的经历。他上小学,我上中学。中学我开始住校,一周回家一次。每周五他都会早早地等在我回家必经的路口,还不停地问妈妈:“我姐怎么还不回来呢?”

    上大学之后,我一个月回家一次,慢慢存了一点私房钱,能给正上高中的他买他心仪的球鞋。

    有一次周五我先到家,他推开大门看见我,就放下手里的书包,摸摸索索地掏出两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虽然是男孩子,他却一直喜欢吃零食,书包里常常能翻出瓜子、辣条之类的小零食。)我看到他手里的棒棒糖,下意识地就拔高了声音:“你这么大了,还吃零食?你的生活费都被你这样零花了!”

    正在整理书包的他突然僵住,抬头看了看我说:“妈说你这周要回来,我才给你买的……”

    突然失语。才想起来,他不吃甜食。

    德芙巧克力

    大三下学期,我一直在考研和毕业后先工作这两种考虑之间徘徊。心里的念头此起彼伏,这一刻刚下定决心,要与学业死磕到底,下一刻一个忽起的念头就能把之前的所有推翻。没课的日子,我在自习室一待就是一整天,看周围人拿着厚厚的考研英语书狂背,心里没有着落。《中国电影史》《世界电影史》在桌子上堆得很高,好久没翻,手指贴上去,有细细的灰尘沾在上面。放弃,轻而易举;坚持,却举步维艰。

    夏天来的时候,很伤感,徘徊间我蹉跎掉了一整个春天。

    那天在座位上发现两盒德芙巧克力,心神恍惚地以为是同位女生遗忘的,就把巧克力推到旁边的位置上。之后连着几天,每次走进自习室,它们都端端正正地摆在我的桌子上。于是,我开始有点明白,感觉教室的某个角落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那一道视线,突然让我的生活明朗化了,对自己有了信心,面对未来时也有了勇气。

    后来是怎么知道了视线的主人呢?忘了,只记得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我打开了包装盒,待在高温的环境里太久,它居然融化了。我第一次尝到液体巧克力的味道,很美味!

    毛毛虫面包

    大学门口有一家卖面包的小店,店名是“面包小屋”。简单的门面,面包的种类也很单一,但能满足我们几个初级吃货的需求,经常买的是被我们称为“毛毛虫”的长条面包。

    面包店下午六点打五折,于是六点之后,面包店里像被施了魔法一般排起了长队。排在队尾的时候不多,因为宿舍里的八个人总是两两组合而去,为了买三块五一个的“毛毛虫”,我们还偷偷地逃过课。

    举着面包,踢踢踏踏地走在有凉风的黄昏里,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时间流过去是察觉不到的,因为谈笑嬉闹的分贝已经压过了外界所有的声音。我们说着对未来的期许、对学业的苦恼,有时候还会荒腔走板地唱两句:“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努力地深爱过就不苦……”一起哭过、笑过,也在夜幕下对着空旷的教学楼喊过暗恋着的那个人的名字,回声折回来,打在每个人的心上。

    工作之后,高兴或不高兴时,还是喜欢吃一个“毛毛虫”。总觉得,甜食于我是最好的治愈药。每次走进面包店,我都会深深地吸一口气,视线像是一台扫描仪,自动搜寻目标所在地。只是,“毛毛虫”再也吃不出大学时的味道了。

    就像萧红在后来的文章中多次提到“列巴圈”一样,面包小屋的“毛毛虫”也被我提过很多次。真正让我回味的不是那一点奶油的甜香,而是当年在一起的日子。没有想过要回去,只是时常会想起。也很想知道,后来的漂亮姑娘们,到底有没有和喊出来的名字在一起。

    那些留在回忆里的味道以最独特的姿势,柔软了时光,定格了记忆。它们给过我力量,也给过我美好,让我用来软化岁月中的沙砾。

    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

    里则林

    小时候我特别害怕过马路,因为有一年,家里的保姆带着我过马路去公园玩,结果她看到一辆面包车疾驰而来,一紧张,就甩开我那正紧握着她的手,自己跑了。我张着嘴傻愣在原地,然后听到耳边一声轮胎剧烈摩擦马路的声音,虽然车最终在我面前刹住了,但我还是被吓晕了。

    昏迷中我知道被人抱起,然后就不记得了。从此我留下了马路恐惧症,只要旁边没人一起过,我就会一直站到有人一起为止。

    后来朋友们发现了我这个特点,经常过马路到中间的时候,集体跑掉。我站在路中间,挣扎一会儿,然后掉头回去,虽然走到对面和回去的距离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我居然可以一个人从马路这头走到那头。朋友们笑完以后,又会从对面无奈地走回来,再带我过一次马路。

    我总极力做一些事情掩饰心里那个独有的懦弱。

    二年级的时候,体育课上有一条小蛇从草丛里爬了出来,一大群小伙伴四散逃开。我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冲上去对着那条蛇踩了一二十脚,整条蛇被踩成了蛇干。大家都为我鼓掌,但我一点得意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我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三年级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在讨论青蛙好恶心,打赌谁敢抓一只青蛙放在自己手掌上。此时我默默地从草丛里出来,看着大家,然后从裤袋里掏出一只癞蛤蟆。小伙伴们四散逃开。但我仍然没有觉得自己很牛,因为我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四年级的时候,大家在小区的人工池里抓一条鱼,一群人抓了一个小时也没抓到。我拿起一个桶,蹲下去,放进那条鱼前面的水里,几秒过后,那条鱼自己游了进去,我再把桶提起来。大家又很膜拜我,但是我还是不敢一个人过马路。

    也许很多人都不敢相信,但这的确成了我童年里比较大的一个困扰。夜深人静时看着窗外,我会觉得很羞愧,为什么我一个男孩子,却不敢一个人过马路。后来我养成了一个坏习惯,跟朋友们一起走在路上,如果要过马路,我会拉着前面一个人的衣服,他一路扯着我走,不爽地转过头来问我干吗,我告诉他,别问。

    我曾无数次地吃完饭,走到楼下,看着面前车来车往的马路,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今天要走过去,然后勇敢地踏出第一步,接着会下意识地一个转身,又回到原地。这时,心里就会感到非常失落,那种失落,直到今天我仍记忆犹新。

    后来我生了场大病,住了一个月院,有几天要在手上打十多个备用针孔,然后把针头留在里面,用胶布粘着。那是我无法理解的一种治疗方式,因为直到最后那些针孔也没用上。至于是什么病,医生最后也没搞清楚。我只是每天发烧、呕吐,以为自己活不长了,顿时比过不了马路还失落。

    在一个午后,一个护士又来给我打针,我有点紧张。护士问我:“妈妈呢?”我说出去还没回来。护士看着我满手的针孔,有点心疼,问我疼吗。我说打的时候疼。然后护士莫名其妙地对我说了一句:“很坚强啊,小朋友,你真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

    我烧得头昏脑涨,听不太懂这句话,我对着护士不解地“啊”了一声。

    她又耐心地重复:“我说,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然后我看着她默默地给我打完一针,目送她离开。

    那天傍晚,我走出病房,看到医院门口的一条大马路,我走到斑马线上,看了看对面,又看了看满手的针孔,心里反复默念着一句:“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然后深吸一口气,径直往前走。中途有车,我就在马路中间停了下来,车过了,我继续走,几秒钟后走到了对面。我回过头看着正前方的医院大门,又走了回去。最后我盯着眼前的大马路,发现其实我不用身边有人,不用拉着别人或者被别人拉着,同样能过马路,不禁大哭起来,感觉许多年的压抑和挣扎都释怀了。我再也不是一个不敢独自过马路的男孩子了。

    那之后的第二天,我的烧就退了,下午就出院了。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突然就好了,更没有人知道我竟然会因为害怕一个人过马路,纠结了半个童年。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不会抓一些恶心的小动物在手里,只为显示自己胆子很大。现在想起来,无法直面心中最大的恐惧,反而越彰显就越显得懦弱。

    可能那么竭尽全力地去克服一些在别人看来微乎其微的事情,会显得很莫名其妙。但是偶尔我紧张的时候,会想,现在会比小时候一个人站在马路中央的感觉更可怕吗?然后我就放松了许多。

    真的坚强也许并非刀枪不入,永远不会受任何东西伤害,而是被伤害以后,仍能直面内心最大的恐惧走出阴影,做一个坚强的人。

    所以这件荒诞的难以想象的事情,总是在我想要懦弱的时候连同那句“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一起跳进我的脑海里。

    许多年以后,一个夜里,我坐在窗边给杂志写稿子,快写完的时候,脚抖了几下,把电源踢掉了,写的东西全没了;然后我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写,写到一半,停电了。最后整个人就崩溃了,眼泪都气出来了。过了一会儿,我拿起手机,想给编辑发短信说这稿子我可能交不了了,犹豫要不要发送的时候,我看了一眼窗外,楼下就是一条大马路。

    忍不住想起了那段荒诞的经历,想起曾经那个仅仅因为终于自己过了一次马路而感慨得大哭的孩子,心里豁然开朗。我想起“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这句话,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帮你,也许以后你还会遇到更多只能自己过的马路,所以你必须写完它。

    后来我写完的时候,天都亮了。

    回到许多年前,如果我没有多问护士一次,没有把那句话深刻地记在心里,没有念念不忘地无数次去直面一条对我来说仿佛没有尽头的马路,我想我在那个夜晚,一定还会习惯性地懦弱,习惯性地放弃,那么现在,我可能就行走在完全不一样的生活轨道上。

    虽然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对我来说充满了挑战性,我却不会感到害怕和无助。

    人不会太孤单,许多路,你可能需要自己走。但是没关系,因为你是你自己坚强的后盾。

    只是欢喜随意而至

    加肥猫

    “小确幸”和60件圆领T恤

    买到一件中意的圆领T恤,对我来说,算一种“小确幸”。虽然我的要求并不苛刻,但能够完全满足,也要经过一番辛苦搜求:第一,须是蓝、黑、白、灰、棕这五种颜色;第二,百分之百的棉质,不要掺杂什么莱卡与丝绸等劳什子,更不要提什么纳米技术;第三,板型合宜,领口、袖口、腰身等部位不可以松松垮垮,也不要裹得紧紧的——当下的流行设计,还真不容易找到这样走中庸路线的,要么是修身设计,要么是宽袍大袖的街头范儿,穿上之后几欲乘风而去;第四,平平凡凡的圆领即可,什么翻领、V领、亨利领统统不必;第五,无须什么图案文字,最好连品牌Logo也欠奉。

    也不是对所有的图案都排斥的。譬如,有一款荷兰牛仔品牌Blue Blood的T恤图案就深得我心:一只红彤彤的张牙舞爪的大龙虾,位于心脏的位置。这表示我嘴吃猪头肉,心怀大龙虾,所谓的“志存高远”。Blue Blood的品牌创始者是牛仔狂人,收藏有一万多条古董牛仔裤,都可以建造一座牛仔城堡了。想必他待在牛仔城堡里摩挲欣赏之时,心头涌上的那股子丰饶感觉堪称“大确幸”吧。

    一万多条牛仔裤,肯定没办法都穿一下,而我的60件圆领T恤,全部浸染了自己的汗水,尽管有的总共穿不了几日。如今,小小的衣橱里边已经满满当当的,但遇到合意的,还是忍不住买下来,收藏的数量仍在膨胀之中。或许,我在寻觅“好看得摧枯拉朽”的那一件,但始终未曾寻获。当然,是否好看,圆领T恤自己只有30%的决定权,其他的70%取决于它的主人。类似阿诺德·施瓦辛格的肌肉男,穿来不会好看,休·格兰特那样的也不怎么对味儿。可以穿得好看的,是布拉德·皮特那样健硕又颀长的身型,始终带着不羁的男孩子气。总之,圆领T恤是这么一种行头,无论是躺着还是流浪,上山还是爬树,诸般皆宜。穿着它,大可不必在乎什么形象,可以尽情去做一些无聊但是有趣的事情。

    此类事情,倘若穿着西装三件套就不怎么做得来。其他款型的衣饰都不免给它的主人添加了某种身份与意义,唯独这种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圆领T恤,如同人类的第二张皮肤。

    大约就是这样了,我喜欢圆领T恤,是恋恋着不想对青春放手吧。等到若干年后某一日,长出了软绵绵的球状大肚腩,再也无法穿上这些圆领T恤,那就是我对岁月表示臣服之时。趁日光晴好的时候,我会把所有的圆领T恤在院子里晾出来,躺在圈椅上,看它们在微风里轻轻舞动,回忆一下年轻时的荣光。

    阳光小姐,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九月一个晴朗的中午,因为阑尾炎发作,我去社区诊所挂完了两个吊瓶,准备回家休息。腹部的右下角仍然在丝丝作痛,在我的想象中,那里正进行着一场剧烈的战争,病菌们如同电影《魔戒》中的半兽人军团,已然把城门攻破,在我派去的左氧氟沙星军团未曾到达之前,它们正在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回家需要经过一个一千多平方米的大广场。旁边,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咚咚咚地跑了过去,我不胜欣羡地看着他们雀跃的步伐,心里充满了酸溜溜的妒意。

    因为不得不放慢了脚步,我注意到今日薄云微阴的天空,正是我最中意的那种“短裤、拖鞋、长袖T恤、架在头顶上的墨镜”的好天气。广场的长椅上,尽坐着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眯缝着眼睛,安详地浏览着这个烂熟的世界。在阳光的沐浴之下,他们的眼神充满了温暖的恋恋之意。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浪漫想法,没准儿那边长椅上背对背坐的老头儿和老太太正在生着小闷气呢!

    经过一个空空的长椅时,我忍不住坐下,伸展了几个姿势,都觉得不够舒适,干脆枕着背包躺了下来,将手合在胸前,长长地吐一口气,再闭上眼睛养神。眼前一片生生不息的红色,无所不在的热力浸润着身体。正在我腹部右下角鏖战的左氧氟沙星军团仿佛得了强援,一下子精神大振,奋起追杀,将病菌特种部队冲击得抵挡不住,纷纷做鸟兽散,丝丝隐痛如退潮一般消隐了。

    我忽然懂得了为什么老人们喜欢晒太阳。阳光小姐,乃是我们人生最后的一份恋爱。告别了她,就意味着遁入永恒的黑暗。在病痛来临之时,自己仿佛一下子接近了衰朽残年,陡然生出来日无多的惶恐感觉。在身体完好的时候,以为手中依然握有无尽岁月,要么避日如仇,宁可不见天日,要么指望它把自己晒成好看的古铜色或者小麦色,心中毫无恋慕之情。唯有身体和欲望都老去之后,才晓得这默默无语的阳光是何等体贴,何等温柔,何等珍贵。

    若干年之后,我静静地坐在广场的长椅上,阳光如同轻暖的帽子,罩在我那灰白稀疏的头顶上,而我会眯缝着眼睛,用缺牙漏风的嘴,轻轻地哼唱着: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乌云密布时是你使我快乐。亲爱的,你从未明了,我是多么地爱你……

    “西红柿炒鸡蛋党”

    小学三年级,我第一次拿起了炒勺,在妈妈的指导之下,制作了人生的第一道菜——西红柿炒鸡蛋。我闭上眼睛享受鼻子底下升腾起的香气。尝了一下,味道也不差,颜色红红黄黄的,很好看,堪称色香味俱全。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乘胜追击,致力于在餐桌上开辟新的疆土,而是心满意足地止步于此。

    西红柿炒鸡蛋是我唯一擅长的菜肴,它堪称懒人与笨人的救星。在漫长的独居岁月中,我给自己至少做过100次,都是一个人默默吃完。它抚慰的可不仅仅是空虚的胃,还有漂泊的心。豆瓣网上有个小组叫“西红柿炒鸡蛋党”,人气很旺,没料到世上还有这么多的同好。有人总结了这道菜的精神:简单——是人就能做;完整——有荤有素,营养完整,一个菜就能够满足一顿饭;方便——原料准备工作毫不费事,只比炒鸡蛋多一步洗西红柿;节约——整个菜没有任何不可以吃或不便吃的东西,没有水煮鱼最后那锅凄凉的油汤,也没有状元猪手吃完猪手后留下的一堆狼藉的配菜。西红柿炒鸡蛋都吃完了,余下的汤汁还能让小屁孩去舔一圈盘子。

    大多数“西红柿炒鸡蛋党”党徒的特征是“我只会做这一道菜”,在虚荣心的指使之下,务必要把这道菜说得非同凡响,甚至唯我独尊。西红柿炒鸡蛋虽然简单,但绝不乏味,其中蕴藏着众多变化。根据程序不同,可以分为“先蛋派”与“后蛋派”;根据作料不同,可以分为“有糖派”与“无糖派”;根据口味不同,可以分为“干锅派”与“喝汤派”。像我,则隶属于“后蛋无糖喝汤派”。虽然大家观点不同,却能尊重对方的口味,和谐共处,无人以名门正宗自居。这是“西红柿炒鸡蛋党”的可爱之处。

    至于我为何选择“后蛋无糖喝汤派”,无他,只因这是我妈的一贯做法。吃了那么些年,对这种口味的忠诚业已沦肌浃髓,压根儿不作他想。对我来说,西红柿炒鸡蛋最可贵的“精神”是里边有妈妈的味道。

    在远离了妈妈的爱之后,不免会怀念她的厨艺,但其他的菜肴无论如何煞费苦心去做,都做不出那种黯然销魂的味道。唯有西红柿炒鸡蛋,却是同妈妈昔日做的不差分毫,连同乡愁嚼碎吞进肚子里,心头又会生出一些温柔的力量。

    台风小姐,我青春的面试官

    桑宁

    台风小姐,不叫“莫拉克”,不叫“桑美”,叫“陈菲菲”。她戴白框眼镜,画粉色眼妆,留自我感觉超棒的灵动长发。老妈说,这是她费尽心力找来的成绩全优的新家教。

    可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把给我补习当作她人生的First job,这是什么精神?唉,这明明是神经嘛。

    好端端的周末,我躲在林梦雨家避难,假装大脑失忆了。火上房的老妈,短信一条条地发过来。

    “小葵,你在哪儿呢?补课时间快到了。”

    “小葵,你别故意不接电话。”

    “向小葵,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如果你10分钟之内不回电话,我保证这句话出现在天涯、猫扑、西祠、搜狐、网易。——等你回来的新家教,陈菲菲。”

    卑鄙、无耻、可恶……我骂了一长串恶毒的形容词后,不得不郁闷地拨通老妈的电话。

    陈菲菲的第一堂课,老妈陪堂。她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白纸说:“小葵,开始学习之前,我想让你写写自己的优点。”

    其实,我的优点还是蛮多的,至少我很善良,也算漂亮,乐于助人,偶尔勤快。除了学习有点……

    陈菲菲突然挡住我的笔,说:“注意注意,我让你写的是优点,可不是缺点哦。”这么名正言顺地夸自己,我都要脸红了。这一天的课,我补得很满意。

    台风小姐临走前,还做了件相当古怪的事,把我自己写的优点,贴在了穿衣镜上。老妈严重抗议说:“陈老师,这样不好吧,小葵要美到天上去了。”

    陈菲菲却不慌不忙地从书包里摸出本《面试大全》,里面的第一条情商金律就写着:“多看自己的优点,会督促自己变好;总看自己的缺点,就会破罐子破摔。”

    这天午后,陈菲菲拉我去了海洋馆。原来她不但是我的家教,还在这里做义工。我说:“你真行,都快毕业了也不着急找工作?”

    “怎么会?”陈菲菲拉开背包我又看见了那本《面试大全》。陈菲菲翻到某页某章某个面试要素说:“你看,上面说得多好。当你遇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千万不要表露出过分的热衷。”

    “这也太有心机了吧?”

    陈菲菲合上书说:“这是战略,也是心态。就像我,需要专注地找工作,但也不能忘了我喜欢的海洋馆。其实生活里有许多有趣又有意义的事,何必把自己局限起来呢?”陈菲菲认真地望着我,映着海水的眼睛,好像话里有话。

    可怕的“签字代理门”事件终于爆发了。全校老师组织了代签名试卷大清查,我三张被“代理”的数学卷子不幸命中。

    数学老师赵大志,可是出了名的暴脾气,他拍着桌子说:“向小葵,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回去签字,不然直接叫家长!”

    周六补课时光,陈菲菲看着烦心的我,说:“怎么了?没精打采的不像你啊?”

    她温和善良的口吻,让我灵光乍现。我说:“咱俩是好朋友不?”

    “当然啦。”

    我把三张试卷推到陈菲菲面前。她扫了一眼假签名,就猜到了80%。她拉足官腔说:“这个名……我不能帮你签。但是我有一个办法,不签名,就能摆平。”

    不出意料,《面试大全》又上场了。这次可是很高级别的面试法则。陈菲菲说:“你相信自己是羊,你就是羊;你相信自己是狼,你就是狼。”

    我很晕地问:“你是说喜羊羊和灰太狼吗?”

    陈菲菲一脸瀑布汗:“拜托,这句话是说,你表现得像羊,别人就会当你很软弱;你表现得像狼,别人就会当你很可怕。所以当你面对数学老师表现出胆战心虚的样子,就会招来他对你的批评,但是如果改变一下的话……”

    我夸张地说:“你不会是让我和他谈判吧?”

    这一天的补课内容,变成了面试速成。陈菲菲不但和我一起制定了谈话稿,还扮成可怕的赵大志,听我阐述N多不签字的理由。我犹疑地说:“这样真的行吗?”

    陈菲菲却拉着我到客厅那面有魔力的镜子前说:“向小葵,你漂亮、热情、勤快、善良……你是个这么优秀的女生,你还怕什么?”她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白色信封说:“这是我收到的第一张面试通知,就在星期一哦,我们一起加油吧!”

    周一清晨,我脊背挺直,目光坚定,把没签名的试卷推到赵老师面前:“对不起,我没有让家长签名。”

    赵老师望着非同一般的我,有些捉摸不定。虽然我已经紧张得要命,但赵老师悄悄改变的态度,却让我有了说下去的勇气。我说:“签名的意义,不就是让我了解你的用心吗?你是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督促我的学习。实际上,我妈妈也已经做出了这方面的努力,为我请了家教。我近期成绩的提升,就是最好的证明。其实,赵老师,有些事,我希望你也能从学生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你教学20年,有多少学生因为家长签名而提高了成绩?又有多少学生,因为家长签名而激化了与父母的矛盾?”

    那一天,办公室里很静,高二年级组的老师都坐在办公桌旁,仔细旁听着我与赵老师的谈话。

    台风小姐说的一点没错,端正的态度和谈吐,改变了我和赵老师敌对的关系。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他把卷子放在我手中说:“小葵,你今天让我刮目相看啊。我认为,你确实不用签了。老师也是希望你能变得更好。你说的意见我会认真考虑的,我们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我走出办公室的时候,长长地出了口气,给陈菲菲发短信。

    我说:“I got it(我做到了)!”

    她回:“Me too(我也一样)!”

    做了OL的陈菲菲,不能再做我的家庭教师了。

    不过,我还可以在周末到海洋馆找到她。老妈派我专程来请她去某酒楼参加“谢师宴”。那一天,我和台风小姐一起放了老妈的鸽子,两个人去吃了麦当劳。其实,真的很庆幸,我们能在成长的路上,做了彼此的面试官,用各自飞扬的青春,见证了一段大女生与小女生的友情。

    只是,那个等到黄瓜汤都凉了的“老女生”十分不满,气急败坏地发来N条短信。我拿给陈菲菲说:“你看,还是你比较厉害吧。不但改变了我,还改变了我老妈。”

    短信说:“向小葵,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如果你10分钟之内不回电话……”

    纸条上的流年是一段美丽的情愫

    积雪草

    许多旧时光,蜷缩在人生的某一个角落里,静待不语,像一只蝴蝶安静地蛰伏。然后我们在漫漫人生路上跋涉的时候,与那些旧时光不期而遇,然后那些旧时光,就像花丛中被惊飞的蝴蝶一般,翩翩起舞。

    沧桑的岁月里,总会有一些小惊喜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等着我们。收拾旧物,发现一只不起眼的硬纸盒,上面积满了灰尘,捏着鼻子拿到外面,抖落灰尘,然后打开,一段青春岁月扑面而来,与我狭路相逢在这悠长的午后时光里。

    纸盒里盛着一些被折成各种形状的小纸条,有浅粉的心形、有深蓝的小星星形状、有淡绿的船形,共有十几张之多。

    这些小纸条,大多是男生送的,少数是女生写的。

    旧年的时光里,没有手机可以发送短信,所以同学之间往来,多半是私底下传送小纸条。一张不起眼的小纸条,往往承载着男生和女生藏在心底无法对人言说的小秘密。

    记得那年夏天,一群男生和女生去海边游玩,我们赤着脚在沙滩上嬉戏,捡贝壳,翻石板捉小螃蟹,在沙子里挖蚬子……天空蓝得没有一丝云,风软绵绵的,带着炙热的温度。碧蓝的大海像镜子一般,一望无际。褐色的礁石旁边泊着古老而笨重的大木船,有渔人在船上喝水煮东西吃。远处的海岸线上,树,一棵又一棵,孤零零的,各自为阵。有叫不上名字的野花,在风中摇曳……

    那只是青葱岁月里无数精彩时光中最平常的一个午后,可是那个午后,我收到了平生第一张小纸条,一个男生写给我的小纸条。他赤着脚,在沙滩上蹚过,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把一个浅粉的折成心形的小纸条出其不意地塞进我的手里。

    我的心慌乱成一团,手心出汗,湿了那张漂亮的小纸条。我几度猜测纸条上面的内容,是他喜欢我吗?约我看电影?跟我借笔记?我不得而知。心中急得火上房,却不敢轻举妄动,耽搁了良久,踟蹰了良久,趁着同学们都不备,找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悄悄地打开那张小纸条,上面有一行工整的小字:你的眼睛可真大。

    我承认,当时的我无法参透这一行小字背后隐藏的意思,这个男生是想说我的眼睛很大很漂亮,还是想说我的眼睛很大很难看?我琢磨了很多天,仍然不解其意。那颗跳动频率很高的心终于平缓下来,回归正常。

    那张被折成船形的淡绿色小纸条,是初中时的一个老师送给我的,至今,我仍然记得那个老师的模样,戴眼镜,头发略长,面色有些苍白,酷爱写诗,很有些文青的范儿。

    有一个学期,期中考试,我因为看琼瑶小说看多了,心猿意马,不着边际,考试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怕同学们嘲笑,又怕回家受到父母的责罚,所以世界末日一般,无精打采,忧心忡忡。

    午后,打过上课铃,同学们都陆续回教室了,我在教室外面的蔷薇花下,遇到那个文青男老师,他把一张船形的小纸条塞进我的手里。

    那时节,蔷薇花开得正好,枝枝杈杈上都是花骨朵,风一吹,香味扑鼻。我握着纸条回到座位上,慢慢打开,上面写了一行很有些风骨的草书:“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琢磨了两天,我终于懂得了文青男老师的苦心,他是想告诉我,别的花都开完了,我也会有开花的机会。

    还有那张被折成小星星形状的深蓝色小纸条,是一个女生送给我的。那时候,她喜欢上一个男生,被暗恋折磨得幸福又憔悴,小纸条上,满满都是她浓郁得化解不开的心事……

    许多的旧时光,一旦被惊起,便挡不住,拦不住,纷纷坠落眼前。那些旧时光里曾经遇到过的人,一个个走到我的眼前,那么熟悉,那般亲切,隔着时光,依稀尽在眼前。

    在通讯不是很发达的年代,纸条以它的独特性和神秘性在同学之间流转,传递着小秘密和小心事。那些小纸条,被时光覆盖了一层瑰丽的颜色;纸条上的流年,是一段美丽的情愫,在记忆深处芬芳。

    安静下来的夏天

    锦上

    十五岁的夏天,因为顾一晨的到来而显得格外溽热和漫长。

    这个穿着蓝色工装裤和白色长袖衬衣的男生像一颗被风无心吹来的草籽,默默“落”在了教室门前。男生悄悄使个眼色,女生把眉头微皱,我明白大家的意思:他太土了。但是,我还是对他说:“欢迎你,新同学。”

    心中不是没有轻视,只因我是班长,一个老师青睐、同学拥护的班长。我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声望。比如,在大家无视陌生的顾一晨时,我送上适时的关心。

    顾一晨瘦削的脸上现出笑容,明朗得好像初升的太阳。他坐在教室最后面右边的角落,在夏天火轮一般的大太阳下仍穿着长袖衬衣,头发好像菠萝的叶子,让人发笑。他不用自动笔,只用粗粗的铅笔……总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顾一晨成为大家课间议论的对象,少年总是对沉默的人有格外的好奇心。心中很想知道顾一晨的经历,但我不参与同学的讨论,那会有损我班长的“权威”。我只是在自习课坐在讲台上的时候,多注意了他一下。

    他不怎么喜欢看书,大家都做作业的时候,他歪着头发呆。我下去提醒他,他竟说做完了。我不信。他是那种不学习、得过且过的家伙吧。我对他有了一丝轻蔑。那天物理竞赛报名,顾一晨竟然也参加。他递上一张皱巴巴的5元纸币,说:“我的报名费。”我有些讥讽地回一句:“量力而行啊,何况还是交钱的。”

    结果出来的那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顾一晨得了第一名。

    物理老师跑到我们班,喜滋滋地问谁是顾一晨。我把手一指,那个穿白色衬衣的瘦瘦的男生。我看着物理老师把他叫出去,给他好几本物理资料,心中暗暗不爽。

    以前,什么奖励不是我严戈的?老师对我像是对待国宝熊猫。更何况,我还是班长,所有的荣誉都有我的份儿。而这个叫顾一晨的沉默瘦弱的男生,瞬间夺走了老师的关注。我心中有一种叫作嫉妒的荆棘潜滋暗长,等待一个时机,划破少年纯真的心。只是,当时我还没意识到。

    很快机会就来了,我得知顾一晨要代表我们学校参加市里的物理竞赛。比赛是在周三下午,上午的时候,物理老师来交代他:“这次比赛选择题是机器改卷,就是那种用铅笔填涂答题卡的,你懂吗?”顾一晨点点头。

    中午我很早来到教室。我走到顾一晨的位置上:“喂,下午加油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带着男生特有的力气,那是一种亲切和友好,只在哥们儿之间发生的亲切。他以笑容回报我,一贯的明朗的笑容。

    我们又聊了一些闲话。然后我把他送出了教室,一直送上校车,看着车开出校园。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墙上的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每一下都敲在我心上。班主任喊我收作业,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被大家笑了好一会儿。

    我在等待某个事情的发生,我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带着酸涩和苦。

    顾一晨回来了,一同进教室的还有物理老师。年轻的物理老师脸涨得通红:“交代你多少次,记得带铅笔,记得带铅笔,你怎么还是忘了?”他尖锐的声音掩盖了顾一晨的低语。没人听得清楚顾一晨说了什么。只有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藏起了顾一晨的铅笔,唯一的一支铅笔,那支粗糙的铅笔。

    顾一晨在老师的责难声中走到教室后面,坐下,把头钻进书屉里,翻找那支不存在的铅笔。他的背很弯,好像秋日收割过后的麦田残存的最后一株麦子,孤单,寂寥。

    终于,他放弃了寻找。他待在位子上,两手紧握,上面的血管突起。看得出,他很难过。

    我在不安中度过那漫长的一天,但没有人怀疑我,放学的时候,我很快就收拾好了书包要走。“啪”————一个东西从书屉里掉了出来。是铅笔,就是我藏起的那支,我本来打算放学路上扔掉的。

    同桌好奇地凑上来:“咦,你怎么也用铅笔?你不是一直用自动铅笔吗?”我支支吾吾说:“原来的坏了……坏了。”“不会是顾一晨的吧?他今天不是丢了一支吗?”同桌不依不饶。顾一晨走到我面前。他拿起笔,看了好一会儿,说:“不是的,别误会严戈了。”

    天知道听到这句话我是多么高兴,提到嗓子眼儿的心又回归原处。也许,顾一晨真是被我迷惑了吧,我暗自庆幸。最关键的是,我保护了自己的声誉,作为一班之长的声誉。

    第二天上学,我故意跑去和顾一晨打招呼,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了以前的笑容。

    两周后,物理成绩出来,他还是获奖了,物理老师来祝贺,他也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谢谢。他更加沉默了,急剧地消瘦,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内心。再后来,他转学了。

    转学的前天晚上,他喊我出来,在城西的一个大学。

    六月的校园,凤凰花开得正好,火红热烈,团团锦簇。他伸出手:“谢谢你一直帮助我。”我一愣,在他漆黑清凉的眸子中,映出两个小小的我。第一次从别人眼眸中看自己,渺小却自以为是的自己。

    “那种铅笔,你这里好像没卖的,只在我们小镇上有。”顾一晨接着说,“我不怪你,只是那笔是我妈妈给的,她要我好好学习。”

    “那你妈妈呢?”我脱口而出。

    “在外打工吧,不知道在哪里。”顾一晨说。

    明明是轻描淡写,我为何觉得雷霆万钧?我不知说什么,只是伸出了手。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被我伤害了的人,握手。

    我们在开花的校园游荡,听晚风把树叶唤醒,说着各自的梦想和骄傲。我第一次发现顾一晨沉默下面的热情、瘦削后面的强大。也许有些晚,但是还不算最糟。至少,我们拥有一次倾心的长谈,让溽热的夏季瞬间清凉安静。

    而我那颗骄纵自私的心,也在这个凤凰花开的季节,渐渐成熟。

    小提琴的力量

    布里奇斯

    每天黄昏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小提琴去尤莉金斯湖畔的公园散步,然后在夕阳中拉一曲《圣母颂》,或者在迷蒙的暮霭里奏响《麦绮斯冥曲》,我喜欢在那悠扬婉转的旋律中编织自己美丽的梦想。

    小提琴让我忘掉世俗的烦恼,把我带入田园诗般纯净恬淡的生活中去。

    那天中午,我驾车回到离尤莉金斯湖不远的花园别墅。刚进客厅门,我就听见楼上的卧室里有轻微的响声,那种响声我太熟悉了,是那把阿马提小提琴发出的声音。

    “有小偷!”我一个箭步冲上楼,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大约十二岁的少年正在那里抚摸我的小提琴。

    那个少年头发蓬乱,脸庞瘦削,不合身的外套鼓鼓囊囊,里面好像塞了某些东西。我一眼瞥见自己放在床头的一双新皮鞋不见了,看来他是个小偷无疑。

    我用结实的身躯堵住了少年逃跑的路,这时,我看见他的眼里充满了惶恐和绝望。就在刹那间,我突然想起了记忆中那块青色的墓碑,我愤怒的表情顿时被微笑所代替,我问道:“你是拉姆斯敦先生的外甥鲁本吗?我是他的管家,前两天我听拉姆斯敦先生说他有一个住在乡下的外甥要来,一定是你了,你和拉姆斯敦先生长得真像啊!”

    听见我的话,少年先是一愣,但很快就接腔说:“我舅舅出门了吗?我想我还是先出去转转,待会儿再来看他吧。”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个正准备将小提琴放下的少年:“你很喜欢拉小提琴吗?”

    “是的,但我很穷,买不起。”少年回答。

    “那我将这把小提琴送给你吧。”我语气平缓地说。

    少年似乎不相信小提琴是一位管家的,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拿起了小提琴。临出客厅时,他突然看见墙上挂着一张我在悉尼大剧院演出的巨幅彩照,于是浑身不由自主地战栗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确信那位少年已经明白了怎么回事,因为没有哪位主人会用管家的照片来装饰客厅。

    那天黄昏,我破例没有去尤莉金斯湖畔的公园散步,妻子下班回来后发现了我的这一反常现象,忍不住问道:“你心爱的小提琴坏了吗?”

    “哦,没有,我把它送人了。”

    “送人?怎么可能?你把它当成了你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亲爱的,你说得没错。但是如果它能够拯救一个迷途的灵魂,我情愿这样做。”

    见妻子并不明白我说的话,我就将当天中午的遭遇告诉了她,然后问道:“你愿意听我讲述另一个故事吗?”妻子迷惑不解地点了点头。

    “当我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我整天和一帮坏小子混在一起。有天下午,我从一棵大树上翻身爬进一幢公寓的某户人家,因为我亲眼看见这户人家的主人驾车出去了,这正是偷盗的好时机。

    “然而,当我潜入卧室时,突然发现有一个和我年纪相当的女孩半躺在床上,我一下子怔在那里。

    “那位女孩看见我,起先非常惊恐,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她微笑着问我:你是找五楼的麦克劳德先生吗?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只好机械地点头。这是四楼,你走错了。女孩的笑容甜甜的。我正要趁机溜出门,那位女孩又说:你能陪我坐一会儿吗?我病了,每天躺在床上非常寂寞,我很想有个人跟我聊聊天。

    “我鬼使神差地坐了下来。那天下午,我和那位女孩聊得非常开心。最后,在我准备告辞时,她给我拉了一首小提琴曲《希巴女王的舞蹈》。看见我非常喜欢听,她又索性将那把阿马提小提琴送给了我。就在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走出公寓、无意中回头看时,发现那幢公寓楼竟然只有四层,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居住在五楼的麦克劳德先生!也就是说,那位女孩其实早知道我是一个小偷,她之所以善待我,是因为想体面地维护我的自尊!

    “后来我再去找那位女孩,她的父亲却悲伤地告诉我,患骨癌的她已经过世了。

    “我在墓园里见到了她青色的墓碑,上面镌刻着一首小诗,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把爱奉献给这个世界,所以我快乐!”

    三年后,在墨尔本市高中生的一次音乐竞技中,我应邀担任决赛评委。

    最后,一名叫梅里特的小提琴选手凭借雄厚的实力夺得了第一名!评判时,我一直觉得梅里特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颁奖大会结束后,梅里特拿着一只小提琴匣子跑到我的面前,脸色绯红地问:“布里奇斯先生,您还认识我吗?”

    我摇摇头。

    “您曾经送过我一把小提琴,我一直珍藏着,直到今天!”梅里特热泪盈眶地说,“那时候,几乎每一个人都把我当成垃圾,我也以为我彻底完蛋了,但是您让我在贫穷和苦难中重新拾起了自尊,心中再次燃起了改变逆境的熊熊烈火!今天,我可以无愧地将这把小提琴还给您了……”

    梅里特含泪打开琴匣,我一眼看见自己的那把阿马提小提琴静静地躺在里面。梅里特走上前紧紧地搂住了我,三年前的那一幕顿时重现在我的眼前,原来他就是“拉姆斯敦先生的外甥鲁本”!

    我的眼睛湿润了,仿佛又听见那位女孩凄美的小提琴曲,但她永远都不会意识到,她的纯真和善良曾经怎样震撼了两位迷途少年的心,让他们重树生命的信念。

    处女座的小妈妈

    薇薇安

    小妈妈芳龄四十五岁,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时,缩成小小的一团,于是被我和妹妹称之为“小妈妈”。她刚刚学会上网聊天,热衷于在我去洗手间时偷看我的手机短信。

    在她听说有星座这一新鲜事物时,让我帮她查一下自己的星座,得知自己是处女座之后,一脸惊诧和害羞地说:“我四十多岁的人,怎么可能是那个星座,赶紧给我换一个!”

    小妈妈多年来专一“暗恋”的男明星是成龙,也恰恰是最不招我待见的男明星。有回电影频道播成龙的影片,小妈妈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我故意拿起遥控器换台。她立即说:“干吗换台呀,成龙大哥演得多好啊!”我一撇嘴:“有什么好看的。”小妈妈为偶像据理力争,为此竟不惜忽视女儿的性别:“有本事你演去呀!”

    小妈妈幼时家贫,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如今生活好了,她依然勤俭持家,用淘米的水洗菜,洗完菜的水浇花,积累多年来我们穿破的袜子绑在一起做拖把。用妹妹的话说,咱家扔掉任何一样东西之前必须问一下小妈妈,她首肯可以扔掉的东西,那绝对是再无半点利用价值,连废品站都不收。

    我五岁时,小妈妈求人托关系把我送进了最好的幼儿园。她生不逢时,但一定要让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我不负众望地站在全县幼儿园文艺汇演的舞台上,代表幼儿园讲话。上台前,望着台下黑压压的观众,小妈妈搂着我问:“你紧张吗?”我望了望高高的舞台说:“掉不下去!”

    幼儿园锻炼了我的“胆识”,小学五年级我就敢于模仿小妈妈的字迹在分数不理想的数学卷子上进行“家长签字”,用小沈阳的话说“一般我自己能做到的事,从来不麻烦别人”。除此之外,我还“助人为乐”,主动帮助那些有需要的同学签字。东窗事发后,小妈妈狠揍了我一顿,并在家长会上,领着我一起向老师和“被害”家长道歉。从那以后,我在全校一炮而红,私底下找我签字的同学有增无减,只是我再也提不起那支作假的笔。不是我不敢,是我无法忘记小妈妈站在讲台上忏悔自己教女无方的表情。

    小妈妈生日那天,我和妹妹早早起床,蹑手蹑脚地拿着列好的菜单,奔向超市采购。我们要在小妈妈生日这一天,给她买一块小蛋糕(这比较符合她节约型的气质),为她做一碗长寿面和几道“硬菜”。从小到大,每到我们的生日,小妈妈都变着花样儿为我们做好吃的。

    当我和妹妹提着大袋小袋蹑手蹑脚走进家门,却发现小妈妈正在浇花,看到我们,她穿着大爱的粉红色花边睡衣像蝴蝶一样飞过来,把我们搂在怀里,眼里泛着泪花说:“真没白养我两个宝贝啊,起大早给妈妈买菜去了。”我和妹妹诧异于她是如何发现我们大清早出门的,小妈妈得意地看了门口一眼说:“我起来去洗手间,看见你们俩的鞋不见了啊!”

    那是怎样一桌丰盛而失败的饭菜啊!带鱼有点腥,鸡肉没炖烂,生日面也因出锅不及时而黏成一大团。小妈妈仍旧一脸欣喜,妹妹从房间里端出小蛋糕时,小妈妈果然不负众望上来就问:“多少钱?”

    我端起酒杯,感慨万千。还记得小时候,小妈妈坐在小板凳上洗全家人的衣服,入秋开始织毛衣,院子里是她种的葡萄树、樱桃树,还有五颜六色花瓣如绸缎般的马蛇菜花……被她晒了一天的被子,总有一股阳光的味道。转眼我已经长大了,却还依偎在妈妈的身边做小孩。我一直不愿意听到别人管小妈妈叫老太太,但却又不得不承认,小妈妈老了,老得像一个小孩。周末我一回家,她就向我告状,同一件有意思的事兴奋地讲两遍……

    于是,我道出祝福:小妈妈,过了四十五岁的生日,你就不用再操劳这个家和我们姐妹俩,可以安心地做小孩了。不管外面的世界风吹雨打如何变化,不管你喜欢成龙还是孙红雷,在咱们这个家里,终身成就奖——你,值得拥有。

    我和物理老师的无声PK

    苏诗钰

    从懂事的那一天起,一向尊孔的老爸,便多次给我灌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可自从换了新的物理老师,一向被视为“乖乖女”的我,却偏偏违背了这条古训,发誓要和新来的物理老师进行一场较量。用眼下最为时髦的话讲是“PK”——当然,是暗暗的PK。

    物理老师尽管声称已有10年教龄,可左看右看都是个“嘴上没毛”的大哥哥。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离“父”的年龄远了点吧?那好,你既然“为父”,不妨和“小女”过上几招,看看“父亲大人”究竟有几把“刷子”!

    于是,从第一节课起,我便不动声色地实施起我的“A计划——运动战”。

    这天,物理老师刚刚走上讲台,开场白尚未讲完,我便举手说要上厕所。人有内急嘛,何况又是女生。

    年轻的物理老师措手不及,不得不尴尬地点了点头。

    我心里忍不住窃喜,在厕所转了一圈便回到教室。不到10分钟,见他讲得正起劲,我又举手报告:“老师,我要上厕所!”

    就这样,一节课下来,我上了4次厕所。可他竟一次次地恩准了我。

    一计不成,便来二计。紧接着,我又实施起“B方案——阵地战”。哈哈,这次可要和你来明的了!

    早知他有提前几分钟进教室的习惯,第二天上物理课前,我偏偏背对教室门口,想将他堵在门外,可没料到,他却幽了我一默:“啊,是所长呀,怎么,难道想荣登室长的宝座不成?”

    天哪,本来是想让他难堪的“B方案”,却引起全班同学对我的哄笑。这怎么能行,我岂能就这样败下阵来?我决定使出最狠的一招:“C行动——地雷战”。

    这天上微机课,我无意间在百度贴吧上看到“北外附中老师排行榜”的帖子,新来的物理老师竟然排在第一名。我气更不打一处来,凭什么把你排在第一,我偏要把你排在最后一名!然后我故作风雅,俨然是李清照或苏小妹再生,写了一首自认为只有天知地知我知,谁人都未必能知的“藏头诗”发在贴吧里。诗曰:“雾遮燕山山无踪,梨落秋野野碧空;老子欲曰无声语,师出精门有不同;时闻蚕死丝方尽,大道通天天地通;笨人不乏圣贤事,雄才自古有少英。”山山对野野,无对有,死(丝)丝对天天,笨人对雄才,切合又押韵,表面看来是在赞美老师,但最为高明的是,诗的第一个字连起来是:雾(物)梨(理)老师时(是)大笨雄(熊)。

    我为自己能写出如此藏而不露的“千古佳句”而自豪,同时,也着实解了心头之气。但帖子发出不久我便后悔了,我怕这颗“地雷”随时都会爆炸。但转而又想,他一个物理老师,未必去看这些帖子,即便看到了,也未必能看出诗的妙处,即便能看出是首藏头诗,也未必就知道是我的“大作”。

    让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是,这颗“地雷”很快便被物理老师发现了。微机课刚上完,他便和我在走廊“不期而遇”,且那脸上明显是多云天气——随时都会有一场暴风骤雨。本想转身,可还是被他叫住了:“贴吧上的诗写得不错嘛,用网上流行的一句话说你太有才了,可干吗要躲着老师?不让老师和你一道雅俗共赏?”

    “不不不,贴吧上的诗不是我写的,老师搞错了吧?”我竭力为自己辩解。

    “这么文采飞扬的诗篇,除了我们的小才女,谁人能行?”物理老师露出“微笑”。

    是呀,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便在全国各地报刊发表文章,现在算来已有近百篇之多,才女嘛有些过奖,但能写出如此藏头诗的同学,也许真的不多。加上发帖的时间正是我们上微机课时,这岂不是自投罗网?唉,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见事已败露,我心想,这下真的完了。但转而又自我安慰:也许他并没有看出这是首骂他的诗,不然即便再有涵养,也早该火冒三丈了。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当即便找了个借口开溜。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便是物理课。我强睁着红肿的眼睛,等待着那场猛烈的暴风雨,甚至在物理老师走进教室的前一分钟我还在祈祷:上帝,千万别让物理老师看出来那是首藏头诗啊!

    物理老师脸上却带着少有的微笑,其开场白也更是别开生面:“今天讲新课之前,我先出个对联:动力引力摩擦力力力相互。有对出下联的请举手!”

    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弄不清物理老师为何不讲物理课,偏偏要出这么一个上联,一时忍不住窃窃私语。

    物理老师见我始终不肯抬头,加上同学们一时又对不出下联,便直接点了我:“你能对出下联吗?”

    “亲情友情师生情情情相系。”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本来,下联对出后应该到此打住。可无论是“厕所事件”“堵门事件”,还是“贴吧事件”,都令我感到愧疚。我忍不住解释说:“不管是动力引力摩擦力,它们都是有相互作用的力,你给它一个力,它必然会回给你一个力。这正如亲情友情师生情一样,只要你给他一份情,他必然会还给你一份爱。老师,请相信我,不管是引力摩擦力,我都会把它当作自己学习的动力!”

    “好,请同学们鼓掌!”同学们先是一愣,见物理老师带头鼓掌,紧接着也便齐刷刷鼓起掌来。

    这是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为热烈的掌声。掌声中,我终于忍不住流下了后悔的泪水。

    同学们也许并不明白我的泪因何而流,但我相信我的“笨熊”老师一定明白。这并非是因为我和物理老师在PK中失利而难过,而是为他也许只有父亲才有的宽容而感动!

    “对不起,我的笨熊老师!”掌声过后,我终于有勇气说出我心里最想说的一句话。

    岁月长,衣裳薄

    九生

    凌晨,一个人躺在床上,耳边只剩下室友浅浅的呼吸声,一起一伏。我暗想着北楼的那丛迎春花是否已盛开了,是否正用那片热烈的明黄细细涂抹开春的颜色,交织出满墙风情。

    夜晚的风从田野呼啸而过,惊扰了一池湖水的梦。地里的菜苗歪了歪头,我仿佛听到季节趁这黑夜降临的时候,在晚风中悄然远走的声音。而我无法退缩。我不知道自己是送走了一天、一个季节,还是送走了一年,抑或一生。

    我们总是在夜色的遮掩下被纷繁的过往肆意侵蚀,不可安眠。你知道,其实每一段回忆都只逗留在那短暂的一瞬,那一瞬呼啸而过,所有的纸页都在燃烧,明亮而温暖。因为那样一个瞬间,我们从此对它们永远深爱,尽管它们很快便化为灰烬。

    在这样一个寻常的夜里,突然辗转,被一些景象袭击、纠缠,措手不及,无法逃离。原来脑海里还存储着那么多琐碎无意的细节,它们交叉排列,拼凑成彩色的画面,或温情或残忍,或尖锐或柔和。

    我看到那个小小的自己坐在时光里,手里也许捧着一本红色封皮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又或者是那个年纪还看不太懂的《茶花女》。我的头上扎着粉红色的花,稚气的脸严肃而安静,阳光下每一个毛孔都那么清晰。或许还微微蹙着眉毛,故作成熟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那时的我们无知而无畏,每一毛钱都是财富,披块床单就是公主。我们的骄傲是把奖状贴在最显眼的位置,而那本永远集不齐的贴画册,承载了童年的所有乐趣。

    然后镜头一转。爸爸愤怒地甩着皮带在邻里巷间追着你打,你叫着躲着,跃过花坛,跳下楼梯,一回头已是少年模样。青春随手在你额头撒下一片痘痘,你却还不懂青春的含义。你认识了一群新朋友,会花一年时间追着读《昆仑》和《搜神记》,也收起《数码宝贝》看起了《机动战士高达SEED》。那时候你觉得中考还很遥远,幸福也仅仅是每个月六本杂志的厚度而已。

    你看,我们就这样翻过回忆,不过寥寥数语。你眉飞色舞地跟我讲你的高中聚会,我却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后来的际遇。我总想忘掉那些无助而阴郁的年月,我总希望当我回头的时候,只剩晴天。我没有告诉你,我曾遇到过一些多么糟糕的人,他们像一团乌云笼罩着我人生中的几年。我早早尝到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也曾变得孤僻乖张、偏激冷漠。但我很庆幸,那些冷言冷语、欺侮辱骂,把我打磨得足够坚强,让我无论在怎样恶劣的境况里,也始终不曾背弃内心的信仰。

    许多年后的这个夜晚,我仿佛再次看见年少的自己孤零零地躲在空旷的宿舍里蒙着头无声哭泣,然后擦干眼泪,挺直脊梁。

    感谢生活赐予我挫折,让我知道:这是个美丽又残酷的世界。

    我慢慢明白,深刻的情感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遇到不同的人,我们握手,问好,然后互道再见。

    现在,我平静地学习、生活,写写论文,也偶尔逛逛街。会在天气很好的下午,找一间小店,点一杯色彩明亮的饮料,放任思绪拉扯。偶然想起往事,竟全是斑斓的光影。诧异以后,也只对自己随意笑笑说,原来已经是陈年旧事了。

    总有些遗忘存在于别人的记忆里,而遗忘让我们坚强。

    年华如风雪般迅猛飞过,人生的沟壑横亘于时空。我终于蜕去所有棱角,与岁月握了握手。

    孤独是年少时的一场轻感冒

    朱珠

    我从小就是一个很孤独的孩子。记得我大约十二岁那年,剪着短发,穿一件妈妈亲自设计的只有半边领子的白衬衣,下面配一条姨妈寄来的她按照流行式样为我缝制的浅紫色背带裙裤,再戴上大大的草编太阳帽,脚踩一双米色厚底凉鞋。刚上初中的我,无疑是我们那个简陋的乡村中学里最时尚的女学生,再加上成绩也是别人高不可攀的好,静静地走在校园熙攘的人群中,我总是最孤单的那一个。

    我喜欢阅读,我常去读书的地方,是屋后小河的石桥下,尤其是夏天,我一下午一下午地耗在那里。赤着脚浸泡在清凉的河水里,水草的清香从脚底升起,蔓延全身,让我的头脑格外清醒。手里拿着一本书,即便只是随手翻上几页,书上的图文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

    对于我来说,一个人静静地看书便是最好的学习方式。我很喜欢去阅览室,看自己带去的书。常常是在离我座位很远的角落,他们有的和我一样静静地写字,有的则用书蒙着脸,悠闲地在窗边晒太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静得只有时光在悄然流去。然而后来的无知证明,或许我根本就没有在那里认真读进去什么书,而只是习惯了一个人守着属于自己的孤独。

    有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睁开眼睛,看不到任何人,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自己,还有无限的焦虑。我想象着,过马路时,我的身体像一片轻飘飘的落叶一样,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想象着,过大桥时,石桥会突然断裂,我像一只白蝴蝶一样坠入水中。我梦见自己坠入无底的黑洞,梦见自己被厚厚的黑土掩埋。我整天听着汪峰的歌,知道爱情像一颗子弹,已经完全穿透我的心脏;知道我的生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疯狂,一面沉默。孤独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拯救自己。

    我开始一个人爬山,和树说话,听风吹过的声音——那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回应。我去看池塘里的鱼,它们摇头摆尾的,让我感到生命的鲜活。我还会半夜起来看星星,我以为那是很多双遥远的眼睛。慢慢地,我喜欢上了逛街、看电影、听广播,我开始明白,看看拥挤的人群、听听人们说话的声音,也是一件很充实的事情。我开始喜欢聚会,喜欢咖啡馆,喜欢公园,喜欢街道,喜欢热闹甚至喧闹,尽管我依然是那背景里最安静的一个影子。

    我想,假如有一天,我从事写作,我也会像杜拉斯一样,去一个安静的小咖啡馆。我会坐在窗边,一抬头就能看见街道,看着人来人往。空闲的时间,我也会像王安忆书中描写的那样,和一大群人围坐在暖烘烘的炉火旁,喝茶、吃火锅,烟雾缭绕,热气腾腾,如此温暖。

    孤独是年少时的一场轻感冒,我自有治愈这场感冒的绝妙处方,而当我走过这段踽踽独行的年少岁月,才顿悟,我的那些异想、那种种沉浸其中的小格调、那温馨的作家梦、那些时光深处的小忧伤,都打磨成了我经年之后难以忘却的旧容颜……

    小师妹,大学不是读出来的

    薇卡

    亲爱的小师妹:

    就在昨天,我在电话中听你说了整晚的大一生活,最后你向我抛来一个天问——怎样读好大学?

    正值六月,凤凰花开,重回校园,到处可见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生在合影。过往的一切历历在目,深夜回想起大学四年,我决定提笔给你写这封长信。

    进大学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读书

    亲爱的师妹,你问我读大学的用处是什么,我想,大学最大的作用其实是把我们变成一个懂得系统分析和有执行力的年轻人,而并非只是手捧几份满意的答卷。

    大学四年,我的身边有人从木讷少言变成能说会道的辩论队队手,有人从朴素无华的小女孩变成懂得穿衣打扮的姑娘,有人从拼命三郎变成创业能手,有人从肢体不协调变成舞蹈队主干,有人从自娱自乐到组建自己的乐队与品牌经营。这样的变化并非直接关乎读书,却丰盈了他们的人生。这就是我想说的,大学的一项巨大而真实的功能——改造。

    宽松的大学环境,让我们得以实现在严苛紧张的中学读书环境中不能实现的梦想。这个宽容的环境允许我们去延伸自己的长处,更加了解自己的潜力。

    我对大学最热血的回忆就是我们一起创办了一本杂志。那时,大中午我们踩着单车拿表格到场地管理处盖章,在下课人流量最多的时候派发杂志,一起工作完后吃凉掉的打包盒饭,夜晚一起在小凉亭中讨论内容,现在看来那本杂志稚嫩无比,但却印着我们青春的足迹。那本杂志并没有让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拿到报酬,但至今想起仍记得那种喜悦。许多事情年少的时候不做,等进入了社会也许就再也品尝不到那份欣喜和甘甜了。等你毕业后会发现,毕业后很多人的遗憾并非在学业上,而是在一些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上。

    就算不恋爱,青春一样会被挥霍掉

    接下来我们说说感情。你说你有喜欢的男生,你渴望恋爱,却不敢尝试。大学恋情的难得之处在于彼此之间的简单纯粹和顺其自然。

    恋爱并非大学的必修课,我们已经过了把心事全埋在心底的年龄,如果你如此喜欢那个男生,不妨大大方方地告诉他,最不济也就是两人变成普通朋友。我们常常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如果你尝试去测量这距离,也许它真的没我们想象中的那么远。

    当然,如果有一天你恋爱了,也不要脱离群体,甚至是早早地离校同居。除了爱情,你必须找到其他可以让你站稳双脚的事情,你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人,才能去爱和被爱。你依旧需要有自己的圈子、爱好与理想。当然,你也不要害怕遇见错的人,青春本来就是用来挥霍的。就算不恋爱,我们的青春也同样会被挥霍掉。

    最好的品质是宽容

    在大学里,让我们成长的,除了言传身教的老师、关爱有加的恋人,还有萍水相逢的同窗。

    你是独生子女,从来没有在校住宿过。你在寝室里受尽委屈,觉得室友都腹黑透了。亲爱的师妹,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必要对我们好。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生气的同时我们不妨反观自己,为什么是我?

    早起动作大声,也许是她们很努力地珍惜每一天的时间;过于吝啬,也许是她们手头拮据;表情冷淡,可能是她们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当然,我不否认,校园里也有坏人。在我大三的时候,有一天我去洗手间,一个不相识的女生端着热水一边走路一边听歌,突然一个不小心,一大盆热水就这么忽然泼到了我身上。上身被大面积烫伤的我每天都得吃药、换药,两个月里连梳头更衣都只能由室友和朋友照顾,开始结痂的时候夜夜痛痒到完全不能入睡。这样大的一件事,那个安然无恙的肇事者连一分钱也不愿意赔偿。这世界上有心地不善的人,也有内心温暖的人。那些照顾我喝粥更衣的朋友,才是我人生旅途中的宝藏。就像你一定也有关心你的朋友,他们才是你身边最重要的人。

    每一朵花开都有自己的姿势

    再谈谈你说的职业规划问题吧。也许你很期待这部分我会给你许多建议,但原谅我主观地认为大一职业规划尚早。你可以先在校园丰富的课程、活动环境、实习机会中,发掘自己的特质和潜能。想想与他人相比,你的长处在哪里?想从事本行就与同专业的师兄师姐多交流经验,想考公务员可尽早做做行测、申论,想当教师就考教师资格证。其实我们身边从事与原本专业毫不相关的工作的人数不胜数,有人读电子却做了日语翻译,有人读化学却做了理财……就像我们打算要长途跋涉,你先要清楚自己的鞋码,再挑一双合适的鞋子,才能开始计划路线。

    如果不爱自己的专业怎么办?有人说过不可一业不专,也不可只专一业。前者是我们生存的必需技能,后者则是为你的职业选择添砖加瓦。就像你读的人力资源管理可谓不错的专业,在你没有明确的目标之前,先别急着转专业,尝试着去修读一个双学位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曾经我也觉得学科乏味,于是便去旁听学校传播学院的课程,从新闻系到广告系,专业课我都修读过,受益匪浅。

    最后,我还有一个秘密想和你分享。其实你脸上那颗小小的雀斑一点也不明显,细看之下,还十分可爱。不要害怕自己在百花丛中过于平凡,每朵花都有自己开放的姿势。按照你喜欢的适合的风格去打扮自己,唯有气质出众,才能让人过目不忘。去试着学会成长,但不要急于成熟,每个年龄段都有无法复制的美,你只需珍惜并过好当下。四年的时间,足够你脱胎换骨变成内心最想成为的那个人。

    亲爱的小师妹,预祝你有一个美好并值得回忆的四年。

    你的师姐

    治愈系之座机号码

    大鸟kiki

    有一段时间,夜里总是反复做梦,梦见一个初中男生H。

    H个子不高,长相也不算出众,只是清秀。他成绩不拔尖,平时也不怎么喜欢发言,偶尔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总是想半天,然后很镇定地告诉老师,我不知道。他说话很温暾,走路也慢。有时早晨上课要迟到了,别人都拼命往教室一路狂奔,他还是会保持匀速,不紧不慢地一路走到教室。我偶尔会很着急地问他,你干吗不跑啊,要迟到了。他会一边按照既有的步履往前走,一边面无表情地说,有什么好跑的啊。班里偶尔会有调皮的男生笑话他,他只是笑笑,从来没见过他生气。记得班里有个女生大概是暗恋他,每天都把他的书本推到地上好几次,他每次都会不厌其烦地捡起来,掸掸灰,却从来没见他红过脸斥责过。

    我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注意他。他实在是一个很不起眼的人。

    初中毕业,我再没见过他。

    10年过去了,一次偶然碰到一个老同学,他问我,你还记得H吗?我说,记得啊。他说,H真是很神啊,本科在上海某名校读的,后来去了香港读研究生。我问他,那H现在在干吗呢?他说,在老家待着,偶尔炒炒股。这个人,竟然连手机都没有。有一次上街碰到他,他就给了我一个座机号,说打这个座机,一定可以找到他。我把号码记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觉得H好像一点儿都没变。

    一天下班后,我翻出电话簿,看到那个座机号,突发奇想:如果打过去,真的如H所说,能找到他吗?

    强大的好奇心驱使我拨通了那个号码。电话接起来,似乎还是10年前那个慢吞吞的声音,懒散,闲淡。他对我突然打来电话似乎并没有感到意外,对我提出的各种俗套问题似乎也并不厌烦。诸如为什么毕业以后不留在香港,他说不适应那里的气候;以后有什么打算,他说走一步看一步吧;以后会去哪个城市发展,他说这个还没想好;问他为什么没有手机,他说好像没有那个必要。他不太上网,在家里炒股,也不怎么出门,所以电话已经足够了。

    一切听起来都那么顺理成章。也许换一个人,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可是我突然理解了。其实,这些问题对于他而言,都算不上是问题。他是唯一一个让我好奇了那么多年的同学。我很庆幸我得到了他的座机号,让我得以解开了心中长久以来的谜团。他没有说什么,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类人,会一直保持着同一种节奏,很难被外界事物所影响,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渴望和计划。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塞满,包括未来的时间,然后因为没有完成既定的目标,不得不拼命地与时间赛跑。我们在为各种事情焦虑,为没有完成昨天的目标而焦虑,为没有把未来的计划安排好而焦虑,为害怕被这个世界淘汰而焦虑,为生命和时间被浪费而焦虑……我们就在这种焦虑中,惶惶不可终日地度过了很多年。

    我想,当年我之所以会那么注意H,也许是因为发自内心的一种羡慕吧,只是那时并不自知而已。那个时候的我,如此脆弱,充满了不安定感,迟到、考试、上课走神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似乎都能成为我噩梦的根源。我带着太多的负担参加中考、参加高考、参加工作、参加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应当的生活——他们称之为幸福的、合理的、圆满的生活。

    他们说该怎么办,我二十五岁了,还没有找到男朋友;怎么办,我快三十岁了,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怎么办,我三十五岁了,还没有生小孩……大家都如此一致地认为:这个世界,如果有人不是按照常规的程序来安排人生,就是不可思议的,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

    后来,我再也没有梦见过H;后来,我再也不为很多事情焦虑;后来,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翻出那个电话号码,打过去。因为我知道,一定可以找到他。

    杧果街上的香气

    桑德拉·希斯内罗丝

    黑暗里醒来的疲惫的爸爸

    你爷爷去世了,有天清晨,爸爸到我房里来说,他不在了。说完,他好像自己才听到这个消息一样,人像件外套一样皱缩起来,哭了,我勇敢的爸爸哭了。我从来没看过爸爸哭,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知道他要走了,他会坐飞机去墨西哥,所有的叔叔婶婶都会去那里。他们会拍上一张黑白照片,在摆着白色花瓶的墓地边,花瓶里插着长矛状的花束。在那个国家,人们就那样送别死者。

    因为我是最大的孩子,爸爸最先和我说,现在轮到我来告诉别的人。我会解释为什么我们不能玩耍,我会告诉他们今天要安静。

    我的爸爸,在黑暗里疲惫地起身,蘸水梳头,喝掉咖啡,平日在我们醒来之前就走了的爸爸,今天正坐在我的床边。

    我想,要是我自己的爸爸死了,我会做什么。于是我把爸爸抱在怀里,我要抱啊抱啊抱住他。

    塞尔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我发觉他在看我,塞尔,可我知道他在看。每次,我从他家门前走过时,他都一直在看。他和他的朋友在门前,坐在自行车上抛硬币。他们没吓我,但他们吓着我了,可我不会让他们知道。我不像别的女孩那样过街,我走了过去,笔直向前,笔直的视线,我知道他在看。我要向自己证明,我不害怕任何人的眼睛,即便是他的。我要回头用力看,就一眼,当他是块玻璃,于是我那么做了。我看了一眼,可我看得太久,在他骑过我身边的时候,也许是因为我想勇敢些,一直看到他眼睛上灰蒙蒙的猫毛里去。自行车停下来,撞在一辆停着的小汽车上,我于是飞快地走开。

    有人那样看你,会让你的血结冰。有人看我,有人看。可是他是那样的人,他那样看。他是个小混混,爸爸说。别和他说话,妈妈说。

    后来他女朋友来了,我听到他叫她罗伊丝。她又美又娇小,散发出婴儿皮肤的味道。我见她有时去商店为他买东西,有次在宾尼先生的店里,她站在我身旁。她光着脚,我看到那光脚丫上婴儿一样的脚趾涂成了淡淡的粉红,像小小的粉红贝壳。她的气味也是粉红的,像婴儿。她长着大女孩的手,骨头却像女人的骨头一样细长,她也化了妆。可她不会系鞋带,我会。

    有时很晚了,我仍听到他们在笑,听到啤酒罐响和猫叫,还有树儿在窃窃私语:等呀等呀等吧。有时他们一起散步,我望着他们。她牵他的手,他有时停下来帮她系鞋带。妈妈说,这样的女孩是会钻进小巷里去胡来的女孩。不会系鞋带的罗伊丝,他把她带去了哪里?

    我身体里的每样东西都屏住了呼吸,每样东西都在等待像圣诞节一样绽放。我想做一个焕然一新的我,我想要晚上坏坏地坐在外面,脖子上挽个男孩,裙子下有风吹过。不是像这样,每晚都对着树说话,欠身望向窗外,想象我看不到的事情。

    有一次,一个男孩紧紧抱着我,我发誓,我感到他手臂的握力与重量,可那是在梦里。

    塞尔,你是怎么抱她的,像这样?你什么时候吻了她?

    四棵细瘦的树

    它们是唯一懂得我的,我是唯一懂得它们的。

    四棵细瘦的树长着细细的脖颈和尖尖的肘骨,像我一样——不属于这里但到了这里的四棵,市政栽下充数的四棵残次品。从我的房间里可以听到它们的声音,可蕾妮只是睡觉,不能领略这些。

    它们的力量是个秘密。它们在地下展开凶猛的根系,它们向上生长也向下生长,用它们须发般的脚趾攥紧泥土,用它们猛烈的牙齿噬咬天空,怒气从不懈怠。这就是它们坚持的方式。

    假如有一棵忘记了它存在的理由,它们就全都会像玻璃瓶里的郁金香一样耷拉下来,手挽着手。坚持,坚持,坚持,树儿在我睡着的时候说。

    当我太悲伤、太瘦弱,无法坚持再坚持的时候,当我如此渺小却要对抗这么多砖块的时候,我就会看着树。不畏水泥仍在生长的四棵,伸展,伸展,从不忘记伸展的四棵,唯一的理由是存在、存在的四棵。

    心底的一座城

    佚名

    永远不要低估一座城在一个女子心中的重量,因为那不仅仅是一个模糊的印象,或许还包括一个久住心里的人,一段遥不可及却又浅浅的记忆,一段午后阳光下片刻的宁静与安详。

    每个女子的骨子里,都深深地刻有一座伴随她成长的城留下的清晰的印记。尽管在这座城里,道路不那么宽阔,房屋也矮小,可是当一次次迷失方向,不知道下一步要迈向何方的时候,都会在那些幽深曲折的小巷中,找到前行的路口。

    这个人在我们心中是那么重要,所以陪他一一走过的城市,也可以在地图上串联成美丽的风景。每一个城市的角落,或者是偶然经过的那些沟壑,都是不可磨灭的年华岁月。然而却又那么安心地随着他,在这些陌生的城市里寻找着彼此需要的理由。想一想,还真是有着少女的心扉。只是想在他身边,在这样一座城市里,周围没有任何熟悉的脸,却能清楚地感受到,他在我身边,我在他身边,像极了电影中常常出现的镜头。慢慢地,这座城市因为这样的一个人,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然而,注定了有一座城属于我们自己。也许早已忘记是因为什么,我们永远或者短暂地离开了那个人,独自来到这座偏远的小城。从我们到达这里的那一刻起,我们便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过去的一切不过是浮云背后潜藏的阴霾。你发现你更爱这小城里午后宁谧温情的阳光。这样的年岁里,因为这座陌生又安稳的小城,因为这城里面带微笑的孩童或者老人,你都会感觉到自己每一天的成长。

    一直都心存疑问,为什么那么依赖这些古老或者繁华的城市。朋友的一句话,让我突然明白了一座城市为什么那么重要。原来,是我们心里早有了这样一座城池,也早早地安排了各种小情绪在不同的角落,要遇见怎样的男子,说哪些话。只不过有一天心里的这座城池突然崩塌了,不复存在了,或者变得遥不可及了。这样一来,就失去了一切关于美好的幻想,失去了可以任性、可以难过、可以快乐、可以躲避所有目光的城堡。那么现实中这座永远不会消失的城市,对我们来说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其实,我们心底早已搭建好了一座城,我们安稳地坐在某个角落,等待岁过境迁。

    最美好的时光在十七岁

    爱子

    前天刚看了一篇怀旧帖,大意是讲述自己十七岁时的梦想和现在的境遇。昨天就看了这部《阳光姐妹淘》。

    我想每个人都能从“七公主”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有了这种代入感,看电影的时候就更能体会到导演想要表达的怀旧与感动。

    我十七岁时,和片中的少女一样,不太爱学习,喜欢和好友疯玩打闹;跟有过节的女生恶斗;跟踪喜欢的男生;会跟老师发生矛盾;刚进入新班级时惶惶不安;和好朋友闹别扭会很难过……

    现在回想起来,好多那个时候会把自己击倒的事,会让自己辗转反侧的事,会让自己伤心流泪的事,都不算什么大事。可是为什么那个时候跟好朋友发生口角转身各自不理对方,心里就会觉得天好像要塌下来了呢?

    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拥有“纯粹”。

    看过一句话:小时候,幸福是件很简单的事;长大后,简单是件很幸福的事。成长令我们成熟了许多,得到了许多历练,却也剥夺了我们的“纯粹”。我真的很抗拒长大,我努力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我还想要用少女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像少女一样迎接这个世界对我的考验。

    电影中的片段是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经历过的故事,在那些故事中还有一个最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都有过牛逼的梦想。

    你十七岁时的梦想是什么?

    片中,梦想成为画家或者歌手的娜美成了全职主妇;曾经是Sunny(影片中歌唱组合团体的名字)队长的春花成了女强人,却已时日无多;曾经满嘴脏话的珍熙成了阔太太,不和朋友在一起时举止优雅;一直执着于双眼皮的玫瑰成了保险规划师但是业绩惨淡;梦想成为作家的金玉闲在家里带孩子,整天忍受婆婆的唠叨;渴望成为韩国小姐的福熙因为家道中落沦落为酒家女;最漂亮最有气质、中学就当上平面模特却被划伤脸颊的秀智迟迟没有出现……

    我十七岁时有很多梦想:和喜欢的学长永远在一起,当作家,当明星。可是现在,我和学长已经好久没有联系,我很长时间没有写作,我默默潜水于八卦组“欣赏”各种明星的各种爆料。我没有实现十七岁时的梦想,但并不代表我不能有其他的梦想,也不代表我没有能力实现梦想。

    我可以有新的梦想并为之努力,我也会有新的爱情。我没有一幅可以在25年后送给学长的素描,但我的记忆里会一直给他留一个空隙。Sunny们在25年后都可以展开新的生活,还没到二十五岁的我为什么不行呢?

    说到Sunny们得以开始各自的新生活,不得不感谢春花,这位最有范儿的大姐头。不一定每个人都曾经加入过一个小团体,也不一定每个小团体都有一个如春花般性格火暴的大姐,但我想每个人与自己的好朋友都会像春花和其他几位一样,真诚、团结、友爱。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动我们其中一个就是动我们全部”,朋友有难我们都会全力相助的,不是吗?

    如果能有几个在自己的女儿被人欺负了以后陪着自己一起去“复仇”的朋友,那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再多各自牛逼的时光,也比不上一起傻逼的岁月。”如果你还记得你的十七岁,你还会偶尔回忆起这段最柔软的时光,那就打起精神,努力活好,迎接接下来更多的17年。

    最重要的是,趁还活着,珍惜时光,珍惜爱人,珍惜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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