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让我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从容坚定地扶稳王冠是你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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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得·潘的马蹄莲开了

    爱芙罗狄蒂

    那天很热,我极不情愿地穿着新衬衫去新学校报到。那件衬衫真是别扭得让我说不出口,宽、大、颜色俗气、样式古怪,衬托得我更加灰头土脸。

    我走进教室,竟引起了一阵哄笑。原来我的后脑勺上沾着一片青菜叶。我的同桌,穿韩版裙的姜子,小心翼翼地说:“苍耳,你身上有股怪怪的味道……”我脸一红:“可能是樟脑丸吧。”我说得很平静,但心却虚得发慌。其实,那是菜园子的味道。

    我很自卑,我几乎悲伤地以为,将来的三年,我要么变得爱慕虚荣,想尽办法穿上美丽的衣裳并拒绝再去菜地帮忙,让自己看起来养尊处优;要么就怀着自卑感低头走路小声说话,让这美好的年华变成蒙尘的瓷器,暗淡无光。

    填新生登记表时我也格外紧张,父母职业那栏,别的同学都填的医生、教授、律师,而我只能填菜农。我不是为父母的职业感到羞愧,只是青春的自尊心是多么强烈啊。

    但我有了新发现。

    有个男孩,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是天蝎座的,我记住了他,彼得·潘。彼得·潘其实不叫彼得·潘,但他骑单车的速度和气质可以与小飞侠媲美。我愿意在心里这样叫他,只能在心里,因为彼得·潘是那样出众的男生呀。

    那个起了薄雾的早晨,在一个交叉路口,我撞到了彼得·潘的单车上。我没受伤,却窘得不行。我的白色旧棉裙已经发黄,裙摆也皱皱的,身上还有泥土的腥气。我忙说:“我没事我没事……”站起来就要跑。他却叫住我:“苍耳,我载你去学校!”

    在路上,他说:“你的气质像马蹄莲,不卑不亢,坦然自若,低调地盛开着。”那个时侯,我正悄悄抚展裙摆上的褶皱,紧张、欢喜,却又自卑得心慌。

    没想到,他这句话像一道阳光,猛然刺破了厚重的云层,让我豁然开朗起来。我开始微笑,并且决定,从今以后,自卑的小菜农苍耳同学,要成为彼得·潘赞许的女孩,不卑不亢,坦然自若。

    彼得·潘是个幽默、人缘很好的男孩,所以他生日那天,收到了一桌屉的礼物和卡片。最后,他很高调地拿出一个本子,让全班同学给他写祝福的话。

    我并不介意大家忽略了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我只想在彼得·潘的本子上留下特别的、像马蹄莲一样的祝福。我足足想了一节课,最后鬼使神差地写上:“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放学的时候,花店的姐姐抱着一束马蹄莲微笑着出现在教室门口。她说:“有人请我送这束花给苍耳同学,并祝她生日快乐。”那束马蹄莲,花朵洁白,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夹着的粉色小卡片上是一行工整的小楷——马蹄莲的花语:我不是最美的花朵,但也要快乐地盛开。没有落款,但我希望并且相信,马蹄莲,是彼得·潘送的。我悄悄转过头去看彼得·潘,他的目光也越过来看着我,温暖且满含笑意,但只是一闪而过。

    这束马蹄莲让我欢喜得不知道把它们养在哪里才好。最后,我把它们插在了泥土里,我祈祷它们能生根发芽,以后年年都能花开不败。可它们还是枯萎了。我把枯萎的花朵剪下来,放进一个小布袋里,挂在窗户下,每当风吹来,我都幻想能闻到它们的幽香。

    生日过后,冬天到来,然后春天姗姗而至。彼得·潘依旧意气风发,每天在我的视线里来来回回。我熟悉他外套的颜色,熟悉他的表情,而我,依旧帮父母在菜地里拔草、摘菜,身上依旧带着泥土和露水混合的气味,在能和彼得·潘偶然遇见的那个路口徘徊。姜子已经不再对我身上的味道大惊小怪了,有时我还会告诉她:“你今天吃的菜,说不定还是我亲手摘的呢。”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尴尬了。

    生日那天,花店的姐姐照样送来一束马蹄莲,和去年一样洁白美丽,我把它们用玻璃瓶养在了清水里。碧绿的花茎在清水里若动若静,花朵很美。

    到第三个生日快到来时,我已经长高了近7厘米,并学会了种菜。我种了黄瓜和番茄,等它们成熟了,我要把它们送给彼得·潘,当作他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我相信每年的这一天,我们都揣着同样的小秘密,但我们仍然没有亲口向对方说一句“生日快乐”。实际上,我们在十字路口相遇也不超过10次,他也再没有撞到我,我也再没借口蹭他的车坐。

    我们见了面,只是淡淡地一笑,但就那一笑,我心里已经很快乐了。

    那个清晨,我摘了两根黄瓜和两个大红番茄,它们都带着露水。

    我把它们装进竹篮里,再用几片番瓜叶盖上。我不打算遮遮掩掩了,我决定大方地送到彼得·潘面前并祝他生日快乐。

    这个时候的我,就算顶着一棵大白菜去学校也无所畏惧了。可我抱着这个篮子的时候,还是犹豫挣扎了一个早上,最后,趁课间操的时候,我把篮子塞到了彼得·潘的桌子下。

    我坚定地以为,花店的姐姐会像往年一样,送来一束盛开的马蹄莲,可出乎我的意料,她竟然送来了两束。一束依旧匿名,一束写着彼得·潘张牙舞爪的名字。我很诧异:这个匿名的,是前两年送花的那个吗?那么这么说来,彼得·潘是第一次送花给我了?但是,惊异过后,我快速镇定下来,说服自己相信,前两年的马蹄莲就是彼得·潘送的,只不过现在,他终于敢在上面签上名字了而已。

    于是那天,我像明星一样,抱着两束马蹄莲。

    我的旧裙子依旧带着抚不平的褶皱,我捧着花的手,依旧沉淀着洗不干净的蔬菜浆汁。

    后来,我在校友录里发现了一个帖子。那个人说,他曾经遇见一个像马蹄莲一样的女孩,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每年生日那天,他都送她一束马蹄莲。在她十五岁生日那天,他竟然送了她两束,一束署名一束没有。为什么呢?也许是青春奇异的心理在作怪吧。

    于是我在后面回复他:彼得·潘,谢谢你的马蹄莲,它让我成了一个不卑不亢、坦然自若的女孩。那些马蹄莲,比漂亮的裙子、精美的饰物都更加珍贵。它们就像一块柔软的丝巾,擦去了我的自卑、我的灰头土脸,让我青春的光芒得以展现。

    青春里的荒草

    金贝儿

    陆晓嘉从教室里出来时,没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她的头低着,脚步匆匆地奔向操场,耳边全是纪老师的声音:“我把你的卷子看了三遍,怎么也不相信你得了零分!”

    纪老师在“三遍”和“零分”上加了重音,陆晓嘉的耳朵里充斥着这两个词。那卷子在书包里,像个炸弹,随时可以把她炸得粉身碎骨。

    她站在操场上,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远处一群男生拥过来,先到的是个足球。陆晓嘉转过身,长长的影子亲了那足球一下。

    有男生大声喊:“美女,帮下忙!”陆晓嘉慌乱地擦脸,一个大男生已经站在了她面前。陆晓嘉没看那人,匆匆地往前走,却没看清路,撞到栏杆上。陆晓嘉的眼泪又出来造反,她索性一屁股坐下,任由眼泪泛滥成河。

    男生把球踢回去,掏出面巾纸递给她,陆晓嘉擦眼泪,却越擦越多。男生不说话,坐在她身边。好半天,陆晓嘉的眼泪断了流,她说:“谢谢你!”他没问她为什么哭,只是安静地陪在她身边。

    晚上,陆晓嘉坐在书桌前,掏出那张考卷。看每一道题都觉得面目狰狞。她不知道躲在那些题目后面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她心慌,自己真的笨得要死吗?

    第二天,陆晓嘉吃了早餐,背着书包出门。见了垃圾箱,从书包里掏出那张卷子一点点撕碎,扔进去。她顺着马路走啊走,走到了学校。偌大的校园只有一个班在上体育课,她坐在校园的操场边上,天上的云朵真是高啊,安静又悠闲。

    有人坐在她身边,是那个男生。陆晓嘉问:“你怎么没上课?”他把手指放唇边“嘘”了一下,说:“我请你吃冰激凌怎么样?”说完,变魔术似的从背后拿出冰激凌。陆晓嘉咬了第一口冰激凌问:“人为什么非要学数学呢?”她咬了第二口说:“我真想去流浪。”

    男生歪着头说:“你一定是三毛转世!”男生开始讲他自己,成绩不好,离家出走,结果差点被人抓去黑砖窑。幸亏他机灵,从卡车上跳下来……他说:“我现在想明白了。学习上的事不必太勉强,尽力就行了!”

    陆晓嘉撇撇嘴:“你妈不逼你?”

    “当然逼啦,不过我问她是想要儿子还是想要读书机器?如果想要读书机器就认电脑当儿子好了!”

    陆晓嘉笑了,笑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奥数测验吃了零蛋!”

    男生笑了。接着他说:“那天你就为这哭啊?我上学那会儿,语文从来没及格过,后来……”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自己会了呀!”

    上课铃再响时,陆晓嘉坐在教室里,她跟老师撒谎说去医院看奶奶了。其实,陆晓嘉的奶奶一年前就过世了。是从那时起,陆晓嘉喜欢一个人在操场上站着。那时,思念像水一样涌来,奶奶会笑着劝晓嘉别那么要强,尽力就行了。晓嘉知道这世界上只有奶奶是最懂她的。

    她没有再强迫自己去钻研奥数题。再考试时,对着那张卷子也没那么恐惧慌张,居然做对了几道题。

    纪老师看陆晓嘉的目光又和蔼起来。

    陆晓嘉还是喜欢一个人在操场上站一站。只是,男生不再出现了。

    某一天,陆晓嘉拦住踢足球的一个男生问见没见过一个男生,个子很高,笑时有酒窝的。那男生说:“哦,纪老师的儿子秦末呀,他实习结束,回清华了!”

    陆晓嘉想起纪老师说起过她儿子。离家出走过,后来考上清华数学系。她抬头看远处的天空,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男生说:“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没人能替你把握,除了你自己!”

    每个人的青春都长过荒草,别因为那些荒草就否定人生的意义。咬咬牙,挺过去,好风景就在前面了。

    画郎学长

    莫夏离

    天微亮,一束柔和的暖光照在于初晓的脸上,让人感觉他似乎是太阳之子,充满希望。但又有谁想过,这样美好的男孩,只是一个整日面对石膏人像的艺术生,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睡觉睡到自然醒的二维宅男,一个自认没天赋想自生自灭的小子。

    “学长!起床了!不是说去看漫展嘛!”上铺的薛南将枕头砸向睡得很沉的于初晓,下一秒就被反砸了回来,正中薛南的脸。“哥靠脸吃饭的……”薛南显然忘记了于初晓有起床气,谁敢打扰他的睡眠时间?

    “你应该感谢他砸的不是砖头。”对面的下铺男生不知何时醒来,好意提醒薛南。

    “啊——”于初晓终于打着呵欠起床了,很显然他不记得刚刚用枕头砸了薛南。

    人山人海的漫展,穿梭着各路社团的各色Coser,不到半个小时,薛南已经叫苦连天。“哎,学长,现场作画的比赛开始了!”薛南看见人潮拥向正中央的舞台,催促着于初晓。于初晓被人群左推右挤,被意外地挤到了一个选手旁边,那是一个少年,一个其貌不扬却笔下生辉的少年。他在画最右边的那个古装少女,一笔一笔地勾勒出少女的柳腰、烦琐的汉服,渐渐完成的画作令于初晓看得入迷。他认定了,这个少年一定是行内的佼佼者。想到这,于初晓不禁脸色黯然。在于初晓愣神的一瞬间,那个正画得出神的少年抬眼看了一下于初晓,扫过他胸前的学生牌,又继续低头作画。

    离结束的时间还有10分钟,少年嫌不够传神,在油纸伞上画上两只灵动的鸟儿,又在少女的脚下添上一条蜿蜒的石板路,路旁还有缓缓绽放的小花。于初晓已经想不到用什么词来形容这幅画了,如果自己能有这样的画技,早就笑傲群雄了。

    比赛结束,主持人抽取出几张画展示给围观者,于初晓终于看到他期待的那幅画,美不可言。“这幅画的作者是一位相当有潜力的选手,不过他没有署名,只留下一句话:初晓,一个梦的开始和新生!”

    那句寄语深深地刻在了于初晓的脑子里:初晓,不是我的名字吗?是说给我听的吗?于初晓迅速反应过来,在场内疯狂地寻找那个少年,但那个少年就像昙花一现,不见了。于初晓独自一人愣在人群中。因为那句话,他终于明白了自己该干什么,自己心中一直存在着什么。那句话,是那个少年送给他的,在祝福自己勇敢地去实现梦想。

    他现在走的,是一条通往梦想的路吧?那么远,那么亮。

    于初晓自从毕业后就辗转各地,梦想中的加拿大、樱花之国日本、北欧挪威海、水城威尼斯、四季宜人的冰岛、终年寒冷的格陵兰……终于看到了不同的美丽,不同的世界。趁旅程还没完,在去了西子湖之后来到这个小镇小憩。

    高大的人影挡住了店门,于初晓抬起眼。来者是个与于初晓年龄相当的男子,背个旅行包,年轻的脸上染上了风霜的痕迹。关于大学的记忆,似乎如散开的拼图般,记忆碎片在慢慢地重新拼凑,回到它原来的地方,拼出一个少年的轮廓。

    “请问,你是中央美院毕业的吗?”于初晓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即使得到的是一个失望至极的答案。“是,请问我们见过吗?还是你是小我一届的学弟?”

    “那你是薛枫学长吗?”只要答案是肯定的,这么多年的目标就已经尘埃落定,于初晓不仅要找到他,还要证明自己。自己仍然在倔强地走着,那条名为梦想的路。

    “我是,我们见过吗?”青年疑惑的神情、有些歉意的笑容令于初晓黯然。“不,我们没有见过,只是听朋友说过你的名字。”于初晓选择放弃,既然相见,姓名又有何重要。人生的匆匆过客,又有谁能烙下姓名,存在于对方的生命中。

    以后的日子,既辛酸又疲累,但既已坚持了最初的梦想,就要为了当初那份祝福与鼓励一直走下去,直至成长为一个充满勇气与力量的勇士。

    亲爱的小孩

    兰格格

    在MSN上,女生碰见女生就开始谈感情的事情。在英国的朋友不知道从哪个女性网站上发现了一篇文章《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当宝贝一样传给我,我笑,说:你这个小孩。她问:为什么?我回答:因为你还这样依赖着爱。

    她发给我一些照片,说是回上海拍的。背景是大片的空地,她站在平衡木上,手捏着海蓝色的裙子,眼神清亮,脸颊和脖颈的曲线倔强而美丽。我想起那首歌,很久很久以前听过的苏芮的《亲爱的小孩》。

    朋友发给我一套经典婚纱的幻灯片,我喜滋滋地转发给了好朋友们,并附上一句:“你们谁要结婚了,千万要让我当伴娘啊。”

    马上有人回信:“你们谁要结婚了,别忘给我订制那套粉红色的伴娘服啊。”

    第三个回复:“你们这些傻孩子,你们应该立志当新娘而不是伴娘。”

    第四个人应和:“立志穿新娘装而不是伴娘装。”

    第五个人回复:“立志穿孕妇装而不是淑女装。”

    我真是不敢在办公室里大笑啊,可是这些傻孩子,每天看着老板的脸色挣钱,还要在下班以后去进修,有人还要照看自己年老的父母,忙得没有爱情还这样乐观。

    有一个姐姐说她叫自己的心上人“小哥哥”,因为他们有相同的孩子气,像在同一家幼儿园待过。我碰见那些我喜欢的朋友,总是愿意叫她们“亲爱的小孩”,因为我们身上也有相同的孩子气,像在同一个幼儿园待过。

    这个世界风雨飘摇,充满了好的和恶的奇迹,然而,走了这样远,她们依然勤奋,依然勇敢,依然倔强地相信着,依然如此天真着。

    如果,你每天要早早起床和一大堆人挤公共汽车,月初月底都一样要忙得四脚朝天,吃简单的午饭,不喝咖啡下午就会瞌睡……可是你依然每天都头发乌黑发亮,衣服洁净,而且在电梯里对每个人甜甜地微笑。你是,亲爱的小孩。

    如果,你爱过,错过,下一次碰见了还会很温柔地心动;依然相信那件叫“爱情”的事情,哭过以后会对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冬天开始的时候就期待下一个春天。你是,亲爱的小孩。

    如果,你坐在漆黑的电影院里,看见男主角在雨中奔跑着追赶那个女主角,悄悄地掉下了眼泪还怕被别人看见;如果你看见街上手牵手的恋人,突然想起十八岁时你爱过的那个男生。你是,亲爱的小孩。

    如果,你每个夜晚都会在夹着薰衣草的本子里写字句给日子,会在临睡前跪在床前为爱着的人祈祷,会在流泪的枕边放一个iPod,一遍遍听最喜欢的歌曲直到睡着。你是,亲爱的小孩。

    如果,你每个雨天依然撑着那把你用了5年的老伞,在每个春夏交替的日子会把冬天的衣物放在阳光下晒暖再收进衣箱,把夏天的漂亮裙子挂满衣橱。你是,亲爱的小孩。

    如果,你二十岁以前就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旅行箱,在火车站和飞机场总是会等家人转身离开后才开始自己哭,每个中秋都记得给自己买月饼,每个圣诞节都记得给自己买礼物。你是,亲爱的小孩。

    亲爱的小孩,在有病毒也有孤独、有理想却每分钟都有建筑物在坍塌的地球上生活,虽然我们在街道上摩肩接踵,却常常在同一个楼道彼此疏忽。无论我们是彼此接近还是彼此遥远,都需要学会彼此珍重。我常常受着别人的指点和教导,把这些教导给你分享也好。

    秋天的时候不可以再穿凉鞋和打赤脚。假如在有空调的房间里办公,记得要穿长筒丝袜,否则你会感冒。

    如果生病了,记得要请假,病假是我们的带薪福利,只有黑熊才一年都不请病假。

    失眠的晚上要记得喝一大杯热牛奶,而且是不脱脂的。

    记得要锻炼身体,身体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邓肯所说的那种快乐。

    一个星期给妈妈打一个电话,在你的电子记事簿上标好母亲节和父亲节,这样可以延缓他们的衰老,而你可以更久地做他们真正的孩子。

    每次失恋的时候可以看看迪士尼动画片,丑丫头可以变成公主,正义战胜邪恶,真爱永远无敌……悲伤的时候,天真的乐观要比世故的悲观好。

    时常选一些和专业相关的课程去学,哪怕旁听。实在没有课程去学习了,就订一份专业杂志。你要知道,多挣一点钱,永远得先花一点学费。

    有钱千万别买股票,还不如去美容或者旅游。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全存成活期准备置嫁妆。

    亲爱的小孩,其实我感冒了一个星期,请了四天病假,刚刚把夏天的衣服收进箱子里;其实我让别人失恋过也自己失恋过。这些话是别人说给我听的,我也说给你听并且自己温习。

    女孩子的花期

    呼吸

    十六岁,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正像一幅慢慢展开的画卷,开始有了无限的缤纷色彩。看着班上越来越多的女孩换下年幼时不分性别的大T恤,穿上镶有蕾丝花边的衣裙,骄傲地露出自己优雅的脖子和修长的腿,我的心里有着深深的落寞。纤细的女儿心,终于敏感地明白,为什么女生会聚在一堆笑我,为什么没有男孩子愿意与我同桌,为什么就算我考第一也不能被老师记住名字。在我应该开花的年龄,却被人遗忘在了角落。

    没有人愿意与我同桌,于是我独坐在教室的最前方,也是在角落,突兀而多余的样子。座位前面就是垃圾篓,常有调皮的男生远远地往里扔纸团。他们叫:肉丸子,低头!然后纸团就“嗖嗖”地擦耳而过,有时我反应慢点儿,又躲闪不及,纸团就雨点般砸在我头上,不重,却足以引起全班的大笑。他们笑我:肉丸子打狗,哦,不,狗打肉丸子,哈哈。我不说话,慢慢地低下头,眼泪湿润了我的眼。

    在泛滥的自卑面前,我愈发地孤僻和沉默,直到杨帆出现。

    杨帆是高二留级下来的学生,有挑染过的棕黄色头发,细长而漫不经心的眼睛,双手插在裤袋里,书包斜斜地挎在肩上,很惹人注目的样子,而他居然被安排与我同桌。我怦然心跳,激动、紧张、惶恐,还有深深的自卑,在女孩们羡慕、嫉妒或许还有看笑话的眼光里,我心不在焉地度过了一节课。下课时,张开握笔的手,手心里全是汗水。

    或许因为杨帆是留级的学生,老师并不重视他。大部分的时间,他兀自做自己的事情,似乎眼睛都没有向我的方向转动过。时间久了,偶尔他也会和我说话,简单且不带感情,借笔、问问题之类。可即便如此,我心里也会充满巨大的快乐。每天晚上,我总是匆匆地做完作业,为的是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仔细回味白天和他有关的一切。他说话时的眼神,他微微扯起的嘴角,他说话时转笔的姿势,甚至他听得心不在焉时“嗯嗯”敷衍我的样子。

    杨帆在班上没有要好的朋友,而我,虽然对他也知之甚少,但至少我知道他上课时不是像老师表扬的那样在认真地做笔记,而是在认真地画漫画;下了课趴在桌上时,不是在睡觉而是在哼歌;他手指细长,耳朵上穿了很多耳洞……在别人看来,我也许算是最了解他的人了。于是,开始有女孩向我打听他的消息,她们的态度变得友好,也许是因为有所求,也许是因为杨帆对我的平和态度扭转了她们对我的判断。我觉得自己不再像以前那么孤僻和沉默——至少,在谈起杨帆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喜欢唱歌,吐音很准,声音清婉,包括朋友和父母。在我被自卑笼罩的心里,不敢对外袒露自己的一点点优点,怕那最后的尊严也沦为别人的笑柄。

    我不敢去想,要是同学们看到我挺立了肥胖的身体,却陶醉而深情地唱王菲的情歌时,会有怎样的吃惊和嘲笑。也不敢去想,在这样的嘲笑声中,我又该用怎样的勇气和眼泪去应对。不想,一次下课,受杨帆哼歌的影响,我也禁不住轻轻地唱起来,是王菲的《红豆》。我唱得很投入,待上课铃响,才发现杨帆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我。我羞红了脸,不知怎么解释才好。杨帆挑起眉毛:嘿,想不到你唱得这么好。我翻书,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心却“怦怦”地跳得厉害。他补充一句:为什么不去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呢?老师叫上课,他拿起书,不再多说。

    那一堂课,老师讲的话,我竟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那突如其来的快乐,连心都盛不下。我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得到别人的肯定了。甚至在我努力了一个月,天天学习到深夜才考了第一名的时候,老师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提,她的眼神和语气里写着“不相信”。而现在,只是几句无意且自己不敢张扬的歌声,却得到了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而且,他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不轻易表扬别人,而且,他是那么备受其他同学的关注。终于,我似乎也能闻到一点点花季飘来的馨香了。

    那时我已经高二,高考的压力日渐显露,我已经没有时间和心情去参加任何课外活动了。然而从那以后,自信却是一点一点地被我积攒起来,终于偶尔也可以在女生堆里放肆而张扬地大笑。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穿那些有蕾丝花边的衣裙,似乎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难看,虽然那时我仍然是130斤,像个肉丸子。

    杨帆的离开和他的到来一样悄无声息。暑假补课时,我还能很清晰地听到他用铅笔画漫画时“沙沙”的声音,20天后假期结束他却走了。我望着自己身边那空空的地方,感到了片刻的惶恐和窒息,一如一年前他来时的心情。在我刚走出自卑的阴影,在我刚想享受花季的绚烂时,杨帆,却走了。

    高三毕业时的告别会上,我给全班唱《大大世界》,大家在下面疯狂地鼓掌。有男生吼:肉丸子,唱得这么好,高一怎么不去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啊?肯定得第一的!我只是笑。那时的我,如一匹黑马,出人意料地考上了人人羡慕的大学,也因为高考的用功而瘦了一圈。我穿淑女屋的裙子在台上唱歌,虽然也不是很好看,却终于可以坦然地接受众人的掌声和鲜花。

    只是,他们不知道我的花季来得多么的晚,不知道我的花绽放得多么的艰难,更不知道我的成长和一个叫杨帆的男孩子多么的有关。

    不可言说的少年心事

    锦上

    十六岁,正是青葱时节,他却很老成,穿单调的白衬衫和黑裤子,走在校园里,遇见同学,也不热情,脸上显出一个清浅的笑容,旋即消失。

    只在每次成绩单下来时,老师才会想起他,在讲台上点他的名字,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口气。他则很坦然地在同学的注目中接过卷子,对着惨不忍睹的分数,似乎并不难过。他想好了,高考完就去打工,就好像他经常在火车站看到的那样,无数穿着短袖汗衫和山寨阿迪的少年,在人潮拥挤的车站等待属于自己的列车和并不确定的未来。

    农村出来的孩子,能考进重点高中,已经是全村的荣耀了。他还记得第一次英语课,同桌拿出电子词典,他惊奇地看了又看,用手拨弄了两三次,才知道哪个是开机键。他把电子词典还给同桌时,那个清秀的女生掏出纸巾在银色机身上擦了一遍,为的是擦掉他留在上面的粗糙的指纹。这个动作,瞬间隔开了他和周围的人,男孩子的自尊心,被一张纸轻易地抹掉了。在这帮家境优越、感觉良好的男生女生中,他异类而可笑。他回答问题时带着家乡味的普通话,会惹来窃窃的笑声。他的成绩,一落千丈。

    如果不是那节课,他想,他的人生已经定型了。

    那是一节美术课,下午两点,最犯困的时候,很多同学都埋着头,趁这难得的时间好好休息一下。这时,一个穿着小碎花娃娃衫、刺绣牛仔裤的年轻女孩走进了教室。她冲教室里看了看,亮晶晶的瞳仁里,带着点羞涩。他想,准是进错教室了,却听到一句清脆的声音:“大家好,我是新来的美术老师。”

    讲台上,那个女孩盈盈一笑,而他,惊讶得忘记手中还有卷子呢,就那么松开了手,卷子飞了一地,惹得一阵笑声。美术老师说:“那个同学,请坐好,开始上课了。”他的脸,没来由地红了。

    讲的是印象派画家莫奈。美术老师说:“我请一个同学谈谈自己对这幅画的感受。”她拿着点名册沉吟了片刻:“司南。”他没想到,被喊中的人是自己,有些迟疑地站起来,往讲台上看,在和美术老师眼神相遇的瞬间,立马低头。他又听到周围的窃窃私语。

    他放在桌子上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他的心,因为那些轻蔑的话语而猛烈地跳动。他真想冲那些自以为是的同学说一句:“住嘴!”可是,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他下意识地低头,再低头,想把自己滚烫的脸,埋进深深的臂弯。他当时的样子,一定很窘迫很无助,他不想讲台上的年轻老师觉察到他白衬衫下那颗时时惶恐的心。

    可是,美术老师还是过来了,一步步走到他位子旁边:“这位同学,是不是不舒服?”他抬起了脸,摇摇头。就那么短的时间,他看清了美术老师清淡的眉目、长长的睫毛、黑色的眼眸和微翘的鼻子。他的手卷着书角,展开,再卷起,好像在一点点铺排他千回百折的少年心事。困窘、局促、惭愧、不安,以及从第一眼看到美术老师就萌生的淡淡的喜欢。

    美术老师帮他把书角展平,然后,指着那幅画说:“你好好看看,感觉到了什么?”是那幅莫奈的《睡莲》。光影摇曳,色彩细腻,明暗有致。他沉默良久,极力要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好听一点,他说:“温和、平静的大自然。”

    只是几个字而已,美术老师却很欣赏地说:“这个同学说得很对,莫奈的画,总是善于捕捉大自然转瞬即逝的美丽。”她示意他坐下,然后用手轻轻按了按他的肩膀:“这幅画,藏于法国的奥赛博物馆,希望有一天,你能去亲眼看一看。”

    他愣了一下,确定这句话是说给自己听的。他的心,被一种狂乱的喜悦所覆盖。他甚至没注意到自己的衬衫,全部被汗水浸湿。他定定地看着美术老师的背影,在心中默默回忆她说的每个字,然后抹了一下眼角。

    他开始了一个人的战争,和自卑、懒惰作战,他努力学习,努力改变自己落落寡欢的性格,努力练习普通话,努力接受新鲜的事物。他要把阳光、自信、勤奋、上进这些词,统统找回来。只是为了对得起美术老师的那句话,对得起她善意的鼓励,对得起在自己荒漠青春中出现的甘泉般珍贵的年轻女孩。

    他的成绩,越来越好,他的性格,逐渐开朗,但他还是会在美术课上悄悄低下头。竖起的课本,遮盖了他微烫的脸庞,却不能减缓他剧烈的心跳。他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坦然面对她的目光,从容回答她的问题,不会脸红,不会慌张。沉默的少年,连喜欢,也是这样内敛而单纯。

    后来,他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学法语。4年后因为成绩好,被交换出国,去巴黎。在美丽的塞纳河左岸,他找到了奥赛博物馆。他随着人流,一一观看里面的艺术品。就那么不经意的一瞥,他看到了那幅画,那幅曾在无数个黑夜里暗自摩挲的画——莫奈的《睡莲》。他默默地看着温柔的睡莲,然后低下头,用手遮住了脸庞。

    没人知道,这个黑睫黑瞳的年轻人,为什么突然眼角有泪。只有他自己清楚,不过是遥遥地想起了一段不可言说的少年心事,以及十六岁那年被阳光润湿双眼的午后。

    凤凰花开的路口

    朱肖影

    1

    我从火车窗外看见鸟儿、树木、房屋。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想起了阿泉的画,于是从看不见的地方伸出了树枝、海水、乌云和墙壁。

    到达景秋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这个被我称为家乡的城市,从上大学开始,我已经有四年没有回来过了。在有阳光的午睡时刻,家乡的桂圆树和凤凰花会以形形色色的颜色和尺寸出现,我依然记得这里的路灯和街道,我永远忘不了这里有我最好的朋友。

    夏天,天空格外安静,提着行李箱走出火车站,隔着老远便看到阿泉从一辆大众轿车里伸出头来,对我招手。

    四年前同样的夏天,我离开的前夜,景秋下起了大雨。周颖、阿泉和我在街边的小店铺里一起吃沙茶面。阿泉对我说,我们都受命运的摆布,我们都会淹死在暴风雨中,只有那个有勇气往前的人,才有资格在暴风雨中漂泊更长的时间,我注定是个失败者。

    那个夜晚,酱油和姜蒜的味道淹没了海鲜的咸鲜,也淹没了阿泉倔强的笑容。

    2

    景秋一中是全市唯一的封闭式高中,两人间寝室,阿泉是我室友。对我而言,他就像普通日子里温和的刺激。他留着高中禁止的长发;他是学校足球队队长、学绘画的艺术生;他的父母是市里最大的蔬菜批发商;学校车棚里,花花绿绿的自行车旁有一台他的本田摩托车。

    阿泉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朋友,在阿泉的身上反射出我内心对自己的期许:高大、富有,表情阳光,阔步前进,身后最好跟着一个唯命是从的小子,而我现在正在努力成为那个小子。我幻想有一天可以从身后超过他,成为他认可和期许的人。

    在我们的晚自习时间里,阿泉都会去画室。他每天都会弄到很晚才回寝室,他说总觉得还有好多东西没有画完,总想在那里多待一会儿。

    学校宿舍的禁入令是在晚上十点半,我便有了要为晚归的他开门的任务。他会借给我他的索尼CD机。老实说,听惯了盗版磁带的我,那是第一次听正版专辑。那张专辑叫《七里香》,到现在我都记得里面所有的歌曲。黑暗中我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同时思索着未来,CD的橘黄色封面在机器里不停地旋转着,我仿佛看到了飓风、潮汐和大火。

    3

    阿泉知道我喜欢看书,便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个充电台灯。

    接下来的一整个夏季,我都养成了一边听CD一边用充电台灯看书的习惯,只要枕边的手机震动一下,我便下床找拖鞋,光着上身穿着内裤往楼下跑。熄灯的宿舍楼道里只剩下我的拖鞋发出的空空荡荡的脚步声。拉开红色的木质大门后,就可以看见他微笑的样子,以及他身后满盈的天空。

    到了冬天,阿泉有了一个同他一起学美术的女友,叫周颖。我发誓我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她就像某首诗或者歌曲里所描写的那样,说话声音轻轻的,带着别样的忧伤。

    周末,周颖会来我们学校看阿泉踢球,我会陪她一起。那是景秋冬天唯一要穿毛衣的时候,我记得天空很明亮,带点湿漉漉的灰色,空气有些冰冷。阿泉在操场上奋力奔跑着,我拿出CD机和周颖在操场边一起听歌。

    4

    我乐此不疲地在他们两人中间当着电灯泡,这似乎也成为了他们恋爱中的一部分,我甚至参与进了要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的话题。他们都是艺术生,凭着在学校还不错的成绩去重点大学几乎不是问题,而我的成绩在全校属于中下游,能去一个像样的本科学校就不错了,但是当时我铁了心要跟他们一起。

    我本以为我们三人会保持同样的姿势迈过青春期甚至更远,但其实人的处境是很可怜的,我们拥有想象力,对未来充满了期许,但我们控制不了的却是自己的生活。

    在高考的前两个月,阿泉的父亲由于操劳过度,在半夜的一次心肌梗塞中去世了。他母亲的身体也一直不好。那时城里大部分人的思想都是上学的目的总归是为了赚钱,何况艺术本来就是一个高危行业,现在有一份好的生意摆在阿泉的面前,理应比上学强上百倍,更何况现在照顾母亲的重任也落在了他的肩上。

    葬礼那天,在一整个院子的酒席里,阿泉身边围绕着大大小小的亲朋好友和父亲的商业伙伴,谈论的都是要阿泉懂事好好照顾自家的生意。那个下午,阿泉私下跟我们说,他真想砸碎他们的脑袋。

    对阿泉来说,意识到自己不能再画画是一件非常艰难而现实的事情。

    5

    没有CD机的夜晚,我总是感觉枕头旁的手机会在半夜突然震动起来,在夏夜里吱吱作响。

    高考完后,我去找过一次阿泉。他住在店铺的二楼,楼下有鲜红翠绿的蔬菜,空气中弥漫着些许鱼腥味。每天早上三点半,他就要起床将蔬菜打包分往城市的各地,已经有很久没碰过画笔了。他对我说,他将从现在起衰老下去,开始是悄无声息的,然后是大张旗鼓的,他的未来和梦想已经与父亲一起在火葬场被火化了,他听得见柔软的东西坠入坑底时发出的沉闷声音。

    后来我们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望了会儿城里的屋顶。这个小城的屋顶给人一种既危险又好看的感觉,一切呈淡淡的褐色或者黄色,像明亮的大地或者闪耀的沙漠。以前,阿泉总觉得从景秋到厦门只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从厦门那边就可以看见宽阔的海和广袤的天空,即便考不上厦大,再不济也有集美和理工。那时他的表情就像在教堂的钟塔上准备飞向海面的海鸥。想不到如今,那么短的距离,阿泉却再也没法跨越了,身后的CD机在床头张开了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离开阿泉家的时候,我才明白那个我视为目标的人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没有更好的阿泉了,这里没有,那里也没有。

    6

    成绩出来后,周颖决定去北京,我决定去武汉。我们似乎达成了共识,都没有选择沿海城市,或许在我们心里只有阿泉在的地方才会有海洋。

    在踏上开往武汉的火车的那一刻,在喧嚣的走道上,我看见一片雨后放晴的灰蒙却明亮的天空,光芒似潮水,把天和地分开了,把昨天和今天也分开了。

    我知道我得到了一个机会,一个带着梦想前行的机会,一个超越阿泉的机会。但我并没有感到高兴,反而有一种失去东西时的感觉刺激着我的眼球,我还是决定坐上这列火车,带着阿泉对未来的期许,不回头。

    7

    四年后的现在,我坐在阿泉的车里,他把车窗降下来,风吹着他的头发。副驾驶上是一个陌生的姑娘,阿泉和周颖两年前分手了。他告诉我说他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景观房,明年开年就准备结婚,我对他说我还在为成为一个厉害的作家努力着。我在暗处观察阿泉的样子,在他趋于笃定与成熟的脸上已经搜寻不到年少时让我向往与追赶的表情了。

    火车站附近工厂的灯在一天结束时全灭了,在凤凰花新开的街道旁,我看见年轻的阿泉就在路边,我们的车辆从他身边开过,不小心鸣了一声喇叭。

    以一种卑微共享过你的青春

    桥边红药

    山中人兮芳杜若

    初来乍到就锋芒毕露的女生,往往像昙花,一夜开过一夜落尽,远不及日后慢慢出现在你眼前的人,像罗丹的雕刻,一笔一刀都磨足了性子。当我们不由自主地被深深吸引时,眼里眉间已投了太多的关注和羡慕。就好像,羡慕方杜若。

    新生军训的时候,整齐统一的迷彩服根本遮掩不住方杜若所在学校女生的美丽。军装皮带扎在迷彩服上裹紧了腰肢,高挑的女生在炎炎烈日下抬手点点额上的汗,白皙的脸庞微红。放眼望去,方杜若远不是最惹人怜的女生。

    可朱丽亚发现了方杜若。就在教官下令休息,所有的女生都七倒八歪地席地而坐时,方杜若不紧不慢地走到操场边,她拿出手帕擦了擦脸,又拿出水杯慢慢地喝了两口水。送水的男生经过时问方杜若要不要续水,她礼貌地摇摇头,说“谢谢”。要知道酷暑高温下,几乎所有人都在迫不及待地抢水喝,没有几个人像方杜若。朱丽亚就是在和一群人拼命扎堆但是被无情淘汰时发现这一幕的。方杜若表情淡淡的,以置身事外又带点哀怨的眼神和朱丽亚四目相视。她微微一笑,别过头去,像居高临下的公主。

    朱丽亚忽然想起开学第一天做自我介绍时,方杜若说:“我叫方杜若,山中人兮芳杜若,但此方非彼芳。”台下一片发愣,朱丽亚就笑了,她猜这个女生底子不错。可这一次,方杜若让朱丽亚感觉像受了奇耻大辱。

    朱丽亚没有罗密欧

    新学期各门课程的第一节课,老师都爱把玩手中的花名册,专挑奇怪新颖的名字点。朱丽亚是热点,因为老师通常会读成,朱丽叶。

    可是亲爱的,朱丽亚不是朱丽叶。朱丽亚有一头干枯的头发,站起来的时候磨磨蹭蹭低着头,总是过分拘谨而显得小家子气;说话的同时在咽字,你能听到的回答总是瓮声瓮气。不久大家就烦了,第一天最后一节课点名的时候,大家齐刷刷地趴在桌子上,对朱丽亚再也不好奇了。

    有时候被期待是一种幸福,而失去期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孤单。朱丽亚在大家出去吃饭的傍晚,一个人坐在教室,她在日记本上写道:“我本来就不是朱丽叶,我叫朱丽亚。还有,我的家就在下面的村子里,不在英国。”

    那一天同学们的窃窃私语和后来的不耐烦让朱丽亚一点一点知道了朱丽叶的故事。凯普莱特大家族的掌上明珠朱丽叶,有整套整套的宫廷装,言谈举止是公主的风范。她在十三岁的宴会上成为主角,并与年轻俊朗的罗密欧一见钟情。而十七岁的朱丽亚却在开学第一天就打破了高一所有同学的幻想,并一举磨灭了他们的期望。

    这一点和方杜若恰恰相反。方杜若厚厚的齐刘海下,黑色的眼眸明亮,说话的时候眼睛在微笑;她嘴唇薄薄的,抿在一起发出的声音是那么好听,标准的普通话像广播台的主播。最让人羡慕的是每次生活委员打开班里的信箱时,总有一封从某部队写给方杜若的信安静地躺在信箱里。朱丽亚见过信封上的字迹,俊逸的颜体,有力大方,“方杜若亲启”这五个大字像是刻在信封上的。而方杜若从来都是爱理不理地取信,拆信,再装回信封随手丢进抽屉。后来大家都开始传,每月定期给方杜若写信的“兵哥哥”是喜欢方杜若的男生。有人还见过附在信封里的照片,穿笔挺的军装,有军人特有的洒脱和帅气,笑容干净明朗。

    年轻的十七岁,当在单纯的爱恋里占上风时,才会随心所欲地居高临下,不在乎那些跋山涉水寄来的信纸和相片。那是一个十七岁女孩子的骄傲和任性。朱丽亚不是方杜若,她没有那样显赫的可以骄傲的资本,高一那年她在日记本上写的最后一句话是:朱丽亚没有罗密欧。

    香草也是空谷幽兰

    高二分科时,朱丽亚读文科,她没想到方杜若也读了文科。因为方杜若文理兼修,读理科自是理科班众星捧月的待遇,可她偏偏读文科。只是朱丽亚不喜欢方杜若,硬要找借口的话,也不过是那次抢水时她淡淡的笑。

    朱丽亚学习更努力了,普通话不标准就狠练普通话,越是人多的时候她越要站起来讲话,大家说她错在哪里她就改哪里;文科成绩最怕数学拉后腿,朱丽亚就把资料从头到尾做了三遍,到后来资料书都被勾抹得看不清题目了;还听人说,朱丽亚晚上睡觉的梦话都是,本初子午线穿过法国。不得不承认,朱丽亚是在觊觎那200元励志奖学金,她知道那200元对她意味着什么。

    夏天的知了鸣叫过后,秋风带着凉意吹高了天空,吹白了云朵。只是高二的期末考朱丽亚不是第一名,她以1分如此微小的阿拉伯数字输掉了200元的奖学金。第一名是方杜若,比朱丽亚仅仅多1分,可到底还是多了1分。在办公室里,老师委婉地说:“励志奖学金的初衷是要奖励给家庭贫困但成绩优异的学生。”方杜若依然抿着嘴唇,但很坚定:“我只是争取我应该得到的,并且不愿放弃。”9月的傍晚已经凉爽,窗外的梧桐不停地摇晃,可站在一边的朱丽亚却觉得空气凝固,时间定格,方杜若的那句话在耳畔嗡嗡地响。她轻轻开口:“老师,我先出去了。”

    那200元对于家境富裕的方杜若而言,也许只是一条裙子,一个背包,一张游乐场的门票,可是她不愿让出来。她为什么要让出来?杜若本就是一种香草,如同空谷的幽兰,经历风吹雨打,然后坚韧执着。这是方杜若告诉朱丽亚的,她从办公室追出来,一字一句地告诉朱丽亚。天边,火烧云惹了半边天。朱丽亚忽然庆幸自己没有反驳方杜若的决定,让出的奖学金本就是一种施舍,更像是一种侮辱。

    那是一张神奇的照片

    高三带着浓浓的火药味席卷而来,大家在习以为常的大小考试里一并习惯了那些跋山涉水寄给方杜若的信件。这其中最大的原因也许是方杜若保持了年级第一的传奇,而朱丽亚像一个骑士一样马不停蹄地追赶,却屡屡排在第二的位置。所有人都见过方杜若后来贴在课桌上的那张相片,她说,那是一张神奇的照片,因为照片她才会有陪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却毫不畏惧的勇敢。大家就笑,虽然照片上的男生戴了一连串的军功章,笑容温和,但在飞扬的十九岁,脱口而出的还是爱情的力量。

    朱丽亚坐在前排没有说话,她看着窗外飘落的梧桐叶,那么轻盈地落在地上,没有一点声响,自己就像那梧桐叶,安静地被湮没,有的只是单枪匹马的一腔孤勇。可也许,也许那真的是一张神奇的照片。

    高三那年冬天的期末考,方杜若出乎意料地成绩滑落,大家不约而同地发现那张神奇的照片没了踪影。都以为方杜若会大吵大闹,至少会哭上一场,可是她只是循例般找了找,然后安静地更改试卷。听方杜若说,一个内心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要那些东西的。朱丽亚没听明白,但是她很淡定,她又没得第一名,照片怎么会是她拿的呢?

    谁指引了饱满的青春

    那一年高考朱丽亚笑到了最后,她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高等学府。当街头巷尾都在谈论朱丽亚的传奇时,再也没有人说朱丽叶。原来当一个人足够优秀时,名字是掂量成绩的那个最有分量的砝码。

    在八月燥热的阳光下,方杜若拥抱朱丽亚,她说:“恭喜你,你真的很优异。”

    这个拥抱却让朱丽亚不知所措,她挠挠干枯的头发,低着头说:“如果没有丢掉那张照片,也许你还是第一名。”方杜若听着朱丽亚又开始瓮声瓮气地答话,忽然就哈哈大笑了:“你还真信啊?那怎么会是一张神奇的照片呢?”朱丽亚不明就里,方杜若说:“那是我哥哥的相片,他是一名很优秀的军人。为了督促我好好学习,他每月都给我写信,而我把哥哥当作榜样,就把相片贴在桌子上。”朱丽亚又问:“所以,即使真的有人故意拿走你哥哥的照片,你也不会生气,是吗?”方杜若笑了:“我倒是希望照片能带给捡到的人好运。”

    朱丽亚知道,自己获得了赦免。

    其实,在我们成长的青春里,总会遇见优秀的、耀眼的人,我们不停地追赶,却总是匍匐在他们的影子里。那些自卑和敏感让我们学会努力,当我们也渐渐优秀时才发现是他们指引了我们的青春,那是一路的风向标。

    现在,朱丽亚会安心收好那张神奇的照片,她曾以一种卑微共享过某个人的青春,但最终让青春饱满。

    做女王,不做灰姑娘

    肖凤莲

    郭姑娘是个其貌不扬的川妹子,长得肉嘟嘟的,满脸青春痘流光溢彩,一口四川普通话更是惹出很多笑话。大一那年,她竞选班干部、竞选学生会的各个部门均以失败告终。离谱的是,她向一名大二学长表白被拒绝,他的理由居然是:我喜欢男人。

    常人看来,郭姑娘太失败了,可郭姑娘就是个乐天派,天天哼着小曲儿,仿佛不曾遭遇过任何挫折。

    刚上大学时,我们寝室四个姑娘中,老大在学生会混得风生水起;老二是系花,整天被男生众星捧月般供着,约会不断;而我天天忙着码字,一有假期就跑出去旅行,倒也开心自由。那段时间,大家都忽略了郭姑娘,我依稀记得她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出去,晚上十点多才回来。

    大一第二学期,我们逐渐习惯了大学宽松自由的生活,一个个懒惰懈怠起来,早上睡到日上三竿,逃课更是家常便饭,大把大把的时间都宅在寝室打游戏逛淘宝。郭姑娘依旧早出晚归。因为生活鲜少有交点,我们和郭姑娘的关系渐渐疏远了。

    某一天,我们突然察觉出郭姑娘身上的变化——瘦了,漂亮了,有气质了,普通话说顺溜了,浑身洋溢着一股朝气蓬勃的自信。

    大二那年,老大在学生会混烦了,换届时被扫了出来;老二谈了N场恋爱均以失败告终;而我,小日子过得自在,成绩一塌糊涂,还差点儿被记过处分。再看郭姑娘,才发现她不但拿过丰厚的奖学金,得过学校主持人大赛一等奖,还一次性通过英语四、六级与计算机二级考试。学生会换届时,她被任命为学习部部长。更震撼的是,以前那个“喜欢男人”的学长把玫瑰花送到我们寝室,开始追求郭姑娘!

    一次深夜开卧谈会,老大说郭姑娘怎么忽然间时来运转了,就像灰姑娘忽然间拥有了水晶鞋与南瓜马车,获得了王子的青睐。郭姑娘笑笑,说了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

    “其实大一那年我很受打击,每次失败时,我都爬到图书馆楼顶边吹冷风边哭。可是哭有什么用?我想起学长对我的告诫,在大学你感到很迷惘时,就努力读书。我每天早上一大早起床去自习室练习普通话,晚上坚持上三个小时自习,一年来从没有间断。空余时间我参加了一个形体训练班,努力减肥。我抓住一切可以表现自己的机会,努力去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我那时候的想法很单纯,就是让自己变得优秀、漂亮,那样就会有男孩子喜欢我。渐渐地,生活越来越充实,我才认识到自我价值。以前我老是做着灰姑娘那些不切实际的王子梦,后来才发现,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打那以后,我们都叫郭姑娘为“郭女王”,她也确实有女王果敢、坚强、自强不息的气场。其实每个女生都该做自己的女王,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才能找到自身的价值。

    一路走过,就长大了

    罗宇

    初二,学校组织体检。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阳光下,他很安静地垂着眼,睫毛在脸上投出一片阴影来。我站在他身后,享受着他颀长的影子带来的片刻阴凉,心像雨后的青草地,有小小的花要绽放。

    当我在心里默默欢喜时,忽然听到了他和一群男生尖厉的叫声:“哈哈,小矮人。”在各种“笑容”面前,我头上流出汗来,心里流出泪来。原来他的身高,于我而言,不只是阴凉,还会是一片阴影。

    那年,我还喜欢着安徒生和格林兄弟的童话,还以为每个女孩儿都是娇嫩的豌豆公主,都是会有王子来保护的灰姑娘。然后,我知道了,女孩儿不一定都是白雪公主,还有可能是小矮人。

    高一,和朋友聊天,她好意却又残忍地提醒:“你的牙齿不好看,老是露在嘴唇外面。”从此,照镜子时,我不敢再笑。我只好去安装牙套。妈妈问:“怕吗?”我手脚冰凉,心微微颤抖,但还是勉强地笑:“还好。”

    牙齿被硬生生地套上钢箍,吃饭时疼得心细成一根针。我对着镜子微笑,嘴里闪耀着异样的金属的光芒,像个青面獠牙的女鬼。我很难过,但是嘴唇却可以闭合成好看的形状,心里又有点小小的欣喜。

    班上的男生为全班的女生排了号。有校花,有班花,有4朵金花。我会写文章,会用几种方法解一道数学题,他们看不到。我选择沉默,选择坐在教室最隐蔽的角落,他们却总是找得到我。他们叫我:钢牙妹。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要让十五六岁的男生透过女生的外表,看到她们细腻美好而敏感的内心,是多么困难的事。

    高二,学校要准备文艺晚会。我会写文章,会弹着钢琴唱歌,会说流利的英语和标准的普通话,于是我报了名。飞扬的青春,我也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璀璨夜晚。可是我却落了选。几个学生会的女孩儿冷冷地笑:“你上台,走一步地动山摇,就不怕把舞台跳垮?人要有自知之明嘛!”同学们看着我,都笑了。我体重120斤,是个小胖妹,像只帝企鹅。

    从那以后,我不敢再乱吃东西,晚上饿得胃疼时,会想起那几个女孩儿的笑,那么美,却又那么冷漠。可是体重却并没有因此而减轻,在同学有意无意的一声声“胖妹”中,我终于逃也似的回了家。

    看着衣橱里挂着的连衣裙,我忍不住潸然泪下。妈妈知道了,给我看她年少时的照片,居然也是胖乎乎的傻样子。妈妈说:青春期的女孩儿,都会长胖的,那是在摄取营养,然后再长成一棵修长挺拔的小白杨。

    至此我才知道,青春是一盒巧克力糖,下一颗永远值得期待。也知道了,其实内心的美比外在的美重要,比如面对别人的缺陷时,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

    高三,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男生有着花泽类一样英俊的外形和儒雅的笑容。我终于鼓足勇气,在他必经的路上,递上自己的情书。情书上的一笔一画,都是女孩子绽放的心思,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信的最后,我说:上学路上,一起好吗?男生愣了愣,笑笑,把信放进衣服口袋。

    从此,便多了期待。上学路上,我会提前半个小时在路口等待,看他的自行车像风一样疾驰而过,却并不多作停留;路过我的窗口,他也是一如平常,没有一个多余的微笑。

    很久以后,我在男生宿舍,看到了我的信。它静静地待在男生的书桌上,没有拆封。我把信抽出来,拍拍上面的灰尘。男生略略有点不好意思:“都是些女孩子送的,还没有时间看呢,也不知道是谁写的。”他似乎忘记了,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

    我偷偷地把信扔进垃圾桶,就像扔掉那段廉价的暗恋一样。我也暗自庆幸,这一切,就如同一部自导自演的电影,哭过,笑过,喜欢过,失落过,脆弱过,坚强过,但是只有我知道。

    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回想起青春路上有过的疼痛与伤害,每次都让人那么绝望,那么不知所措,那么看不到尽头。但是所有的这些,应该都叫作“青春”吧。

    你的生活也可以鲜活

    麦兜兜

    依露,你大概是我们同一届女生里,最潇洒的一个。大学还没毕业,你就已经走遍了24个省;为了一件大衣,你可以豪掷两个月的零花钱,不计后果;恋爱谈得酣畅淋漓,能有几个人可以拥有绕着校园一直私语到天亮的恋情?

    然而人总要长大,或许是在十八岁,或许是在二十八岁,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点。最近你和我聊天,好像很苦恼。你说你越来越不适应朝九晚五的工作;你说你渴望自由,不想被束缚在世俗里;你说你很倦怠,对生活、对工作,好像渐渐被冻僵,失去了原本的乐趣。

    你说得越多,我思考得越多。

    看不到梦想最可悲

    依露,在和你谈梦想以前,先让我谈谈我的朋友小P。小P和我们同岁,是个学理工的男孩,毕业后和我们大多数同学一样,进了一家IT公司上班。

    IT业曾经是这个年代最热门的行业之一,当然收入也比较高。高收入支撑着小P鲜衣怒马的生活,却也一度让他内心迷惘,如你所说,没有任何变化的生活让他的心情很糟糕。

    于是小P想给自己一个改变。他从一个好友身上看到了差距:那个朋友念过名校的MBA,眼界不凡。小P决定也去读名校的MBA。第一年,他没有成功;第二年,他还是没有成功;当他三十岁也就是第三年的时候,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那所名校,开开心心地缴了十来万学费去念书了。这3年是小P最忙碌的3年,包括接下来的几年,他都会很忙。忙工作,忙考试,忙上学,他牺牲了打游戏的时间、健身的时间,也和聚会说了再见。我最近一次见到他,他人很瘦,精神却很好,因为清瘦而精神,竟然让他有了几分学者风度。

    这是一个很好的励志故事,不是吗?它绝对真实,发生在我们周围。有时候我们看到了,是因为我们和这个人比较熟,比较了解。有时候我们却看不到这种追求梦想的故事,因为我们粗心,或封闭了自己,便以为梦想已死,青春已死。我觉得无论是心盲、眼盲,导致看不到梦想,还是根本不相信梦想,都是很可悲的事。

    自由从来只是相对

    依露,你还记得我们中学那个总是穿布鞋的校长先生吗?那时候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长得帅气,并且浑身散发着一种简朴又高贵的气质。因为喜欢,我们会记住他说的大部分话。

    我记得他说过:“很多同学都说要自由,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不自由是绝对的,但自由却是相对的。”我第一次认真思考自由,便是从这句话开始的。

    或许对于自由,尤其工作以后的自由,我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前几年,因为身体不大好,爸妈又有很多事需要帮忙,我便辞职在家,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闲散游民的生活。除了给爸妈办点事,我就出去钓鱼。

    爱钓鱼的年轻人很少,尤其是女孩子就更少,因此我很寂寞。我常常在河边一坐就是一天,饿了就吃点饼干,渴了就喝点水,或许你觉得这是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当我有了那么多无穷无尽的时间任我挥霍的时候,我觉得时间没有了意义。当时间都没意义的时候,自由还有什么意义?

    后来我厌弃了钓鱼,也厌弃了无止境的自由,我又重新找了份工作,并且再也没有抱怨过工作。相反,当工作带给我们满足、报酬、友情、合理的休息时间以后,我觉得我们应该感谢工作,它使自由更加宝贵而有意义。

    幸福是内心的触觉

    最后,我想谈谈快乐。这不得不说到我的朋友小B,他家世显赫,生活无忧无虑,从小受尽宠爱。我认识他3年,却从未从他嘴里听见过“幸福”和“满意”这两个词,更多的是他对生活的抱怨还有消极的人生态度。他找过心理咨询师寻求快乐秘方,却一无所获。当他对我说,他羡慕我的生活时,我更多的是诧异。因为他说,从未有一件事让他真正舒心,哪怕拥有别人眼中光鲜亮丽的生活,他的世界也从来只有黑白色。

    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在于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你的感受越细腻、越丰富,生命状态会越好。那么我想,小B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一定是粗糙而简陋的。所以,朋友,请保持一颗感恩之心,尽情描述一下内心最简单的小幸福。

    做何种职业,过何种人生,都是我们个人的选择。这些选择或许有好有坏,但其实,它们无关我们内心简单的、真正的、坚定的幸福。

    梦想是什么,可以吃吗

    久安

    在懂事之初,你并不知晓“梦想”这个词,可你却对未来有很多期待,就像吃了一颗甜甜的糖,提起来都会笑盈盈的。

    你说:“将来我想要不上学,每天都在家里睡大觉。”“我想要没有作业,如果我是老师就好了,让小朋友们天天玩。”“我想要家里满屋子都是零食。”

    再后来,你开始上小学、上初中,你开始去观察这个世界,一点一点地想要摸清它的边缘。

    你渐渐发现,小学时老师问起你的梦想是什么,你回答服装设计师的那股爽利劲儿再也没有了。

    五年级的时候,在正午炙热的阳光灼烤下,你和小伙伴背靠背晒太阳,懒洋洋地什么话也不想说。

    突然小伙伴问了一句:“哎,你的梦想是什么?”

    “嗯?我啊,不知道。以前是服装设计师,现在,不想当了。”你无所谓地笑笑。

    其实也不是啦,当美术课上看着同学们五彩缤纷又精致的卡通画时,你私底下暗暗地把画纸揉成了团。

    当同龄的小女生们再也不穿裙子,再也不涉及粉红色时,你偷偷地把裙子压在了箱底。你开始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标榜自己的特立独行。

    当然,这时候的迷茫,只不过是丢了一块糖,然后必须在其余的好多块糖之间选一个的不知所措。

    你看,其实从出生到现在,我们无时无刻不面对着选择与丢弃。

    初一,班主任让同学们轮流上台演说,当轮到你的时候,你面容镇静,吐字清晰,可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你的腿有点发软,尾音还带点儿颤。你在63人的大教室站直,整个教室里只有浅浅的呼吸声,你深吸一口气,轻轻地说:“我想当律师,公益律师。”

    全班的人为你鼓掌。你面红耳赤地下了讲台,你羞涩是因为你很久没有这么坚定地说出自己的梦想了,可是你也不想承认自己的失望。

    其实你明白的,大家也都明白,每个人的梦想说出来都会收获一段掌声,可是能为之认真践行的,只有你自己而已。

    所以直到结束你还是一直低着头在想,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同班的一个女同学走了过来,她的梦想也是律师,不过少了“公益”两字,她冲你笑了笑,很友好地问:“哎,你想当公益律师吗?嘿嘿,那你以后怎么赚钱啊?公益律师可是赚不到钱的呀。”

    哦,是的。

    你怎么会忘了呢?在你渐渐看清世界的时候,你已经越来越明白了,金钱,对于世界,对于生活,对于你,有多么重要。

    如果没有钱,会怎么样呢?

    会吃不饱,会穿不上漂亮的衣服,会没机会每日挂在网上闲聊,会吃不到想要的零食,会没办法上学,会没法拿着一部部小说和闺密大声谈论,甚至,没资格谈及梦想。

    那已经不是生活了,而是,生存。

    于是你越来越迷惑,越来越浮夸。

    你不写作业被罚蹲,被老师骂不悔改,被妈妈说不听劝,你变得愤青,你觉得你就是一个看透世事的老人了,可是你的心越来越空荡了。

    深夜辗转反侧时,你哭了,哭得稀里哗啦、一塌糊涂。

    你看不到未来,你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你为什么要学习、要每天早早起床去学校,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甚至,你连自己为什么哭都不知道。

    在你张扬肆意的举止下,其实藏了一个小人儿,他在心里用力地蜷缩着。

    你笑得越大声,他缩得越紧,就像气球,一戳,就破了。

    又过了3年,你来到了高中。

    走过的人都说,高中是个让人难忘又会让人成长的地方。

    你不出意料地学会了照顾自己,学会了关心家人,在失去的同时更懂得了珍惜,在难过的同时不忘记感动。

    你大哭大笑大闹,你有着许多知心密友,他们有的像你心里的蛔虫,有的像你床头的月光。

    你从没遇到这样的人,你好开心,好感动,好满足。

    就这样,半年又过去了。

    你发现总有人可以每天早早来到教室背书,就是周末也不例外。

    有的人在桌上贴着未来的目标大学、励志的话语。

    有的人每天画图画到手抽筋。

    有的人在夏日里大汗淋漓地拼命做题。

    有的人连睡觉前也不忘背单词……

    所有人都怀着一个目的——高考。

    你好像有点明白什么了,但又不是很清楚。

    你开始不再每日跑到走廊上和密友聊天,不再无视老师的谆谆教导,你早晨早早地起,在严寒冬日等班车的路上,大声地背着单词,声音破开了森寒与迷雾。

    你开始埋头做笔记、整理错题、做卷子、做小结,每天都有大堆大堆的事等着你做。

    你的心像是放在火炉上烤一样,每天火急火燎的。

    当你不在乎光阴时,它转眼即逝;当你珍视分分秒秒时,它还是转眼即逝。

    可是有什么东西已经不一样了呢,它在心里已经破土而出,在慢慢地发芽,总有一天,它会结出硕果。

    你开始看卢思浩、Silver是水果味儿的、张嘉佳,你开始滞留在“邻居的耳朵”听农药的电台节目,你的iPod上是她每一期的节目,你去豆瓣每日打卡,刷微博,你偏爱那些暖人的正能量,因为你终归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好人总比坏人多,温暖的人性最重要。

    你时常会想起站在讲台上坚定地说要当公益律师的自己,然后会心一笑。

    其实什么都没有变,你还是你,那个执着地想要坚守自己的你。

    暑假里,你给自己制订了大量的计划,其实已经很好了,上学习班,睡饱饱的觉,认真地练琴,午后在空调间里喝着茶,吃着自己烘烤的小点心,和喜欢的人谈天说地。

    那个晚上,你和前男友聊天,两个小孩子啊,在温柔的夜风里回想曾经。

    当提及你居然开始每日写作业的时候,他诧异地笑了笑,说他不爱学习,就想这么玩过去。

    你也很诧异,当然你诧异的不是他的话,而是你发现,你居然一点也不赞同、不羡慕了。

    在那个晚上,你在手机主屏上敲下了这样一句话——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如果没有,愿你成为自己的太阳。

    之后你又哭了,同样不知道原因,只是在哭泣中删掉了旧照片,你不想再去感伤,去浪费时间怀念过去的美好了。

    你越来越喜欢现在的自己,会因为感动而哭得稀里哗啦,会在深夜皱着眉埋头学习,会满怀友好去和人交往,会相信爱情。

    你傻愣愣地笑着过每一天,就算有不美好也顶多是皱皱眉难过一会儿就忘记了。

    至于梦想那个玩意儿,你至今还是没搞懂它是什么。

    没关系,这是你陌生的旅途,向前走,即使历经磨难、头破血流,也想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潜力,会闯出什么样的未来。

    谢谢你,愿意走下去,坚定地、勇敢地、用力地走下去。

    阮小美的梦想地图

    琴台

    刚认识阮小美时,我对她印象不错。一个乡下来的女孩儿,虽然有点儿矮,也有点儿黑,可一笑起来,却有种天真纯朴的气息。

    每天早晨五点钟,阮小美就会悄悄地从上铺爬下来,一个人到阶梯教室去用功。其实,我们这种三流大学,没必要这么拼命。出于好心,我劝了她两次,可是,她总用那蹩脚的普通话红着脸憋出一句:勤能补拙嘛。

    阮小美吞吞吐吐地告诉我,她的理想是当一名播音员。

    看着她那矮胖的身材,听着她那方言浓重的普通话,我憋得面孔紫涨才没有爆笑出来。她也太幼稚了吧,就是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又怎样——长成这造型,还想出镜?

    为了让阮小美死心,我找机会带她去了趟中国传媒大学,那里的美女帅哥简直多如过江之鲫,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让人自惭形秽、无地自容。

    没想到阮小美根本就忽视了那差距,她低着头跟在我身后,出了中国传媒大学后吐出一句话:将来能找个当播音员的男友该多幸福,那些男孩儿的普通话可真好听。

    我险些跌倒在地上。

    可是,这个世界,“以声取人”的并不多,所以,尽管阮小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去争取,可校园播音员的机会还是轻易被别人拿了去。

    她有点儿失落,但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情绪,更刻苦地学习播音。大四后半学期,她甚至自费去中国传媒大学当了几个月的旁听生。

    我们人人自危地到处找工作时,阮小美奔波在诸多电视台之间找机会。那些以貌取人的场子,不要说阮小美只有个三流的大学文凭,就是清华北大毕业又怎样?我多次旁敲侧击地和阮小美提过,央视各个栏目组,北大毕业的美女也不过混个导播的差事。阮小美不信。可我相信,生活早晚会教育她。

    阮小美最终落脚在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在大北窑,阮小美天天四点起床,急急忙忙倒公交车,到公司口干舌燥说上一天,晚上顶着一头星星疲惫地跑回来。

    我无意中发现,她的案头还摆着做了密密麻麻标记的播音教材。

    阮小美不再提当播音员的事了,她翻着教材轻轻地笑,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却成了荫。原来,中介所那工作,她之所以能够在一帮职高生中脱颖而出,不是因为她的三流大学学历,而是因为她的普通话标准。

    世界上果然没有白费的努力,我拍着阮小美的肩膀感慨。她笑嘻嘻地对我说:我已经在大北窑附近找到出租房了。

    和阮小美分开后,我陆续换过很多工作,后来,好不容易进入一家体制内单位,做了个小科员,发不了财,但总算有了个铁饭碗,心里很欣慰,翻出阮小美的电话打过去,想要叙叙旧,才知道,她早就不在中介公司干了。

    让人吃惊的是,阮小美现在在一家电台做DJ。我半信半疑地在淘宝上拍下一个收音机,午夜的节目中,果然是阮小美糯米一样香甜的声音。

    那天她朗诵的是舒婷的一首诗。午夜的星光下,轻轻闭上眼睛,耳畔袅袅回荡的,是熟悉的阮小美式的希望:“对北方最初的向往,缘于一棵木棉。无论旋转多远,都不能使她的红唇触到橡树的肩膀。这是梦想的最后一根羽毛,你可以擎着它飞翔片刻,却不能结庐终身。然而大漠孤烟的精神,永远召唤着……”

    阮小美的声音这时再次轻轻响起,她好似在温柔地呢喃,可声音中的坚定又沸腾着勇气和力量:“对于很多人来说,梦想就是一根会发光的羽毛,虽然无法逃避凋零的宿命,但借助它短暂的力量,我们却可以看到意料之外的光芒。这就是奋斗的魅力所在。”

    那天晚上,在梦里,我再次看到了阮小美。她笑嘻嘻地坐在一根发光的羽毛上,向上,一直向上,最后,羽毛凋零了,可她的身上,却生出了一双巨大的翅膀。

    孤独要趁好时光

    佚名

    上周大学同学聚会,闲侃中有人吐槽北京的地铁:那么遥远的换乘居然没有电梯!我不禁想起第一次来北京,拎着硕大的行李箱从地铁一号线换乘二号线,看着一望无尽的楼梯瞬间绝望的情景。

    但有人来帮你吗?

    确实没有人帮忙,而且在拖动行李箱的同时还要努力确保自己不被迎面拥来的人潮卷下楼梯。再回忆起这一幕,我更加确信,生活中的女孩子都要做好准备,以便孤身一人的时候能够把自己的大行李箱运上去。

    前段时间刚搬完家,跟S和J在家里组装床铺弄到半夜。几个姑娘拿着扳手和钳子,刚开始连朝哪个方向拧螺丝都不清楚,折腾半天最终把一个上下铺拆卸、组装,并重新挪了个地儿。诸如此类,都是独自生活必备的硬实力。

    前天晚上和姐姐聊天,说起人际交往中,要有意识地尝试让自己过一个人的日子。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是保持些适当的距离比较好。刚开始无比黏糊,恨不得合成一人,吃饭睡觉出行玩乐都是步调一致,这样习以为常了,偶尔哪一天怀着些小情绪自己出去走一走,或者哪个聚会忘了叫上谁谁谁,彼此之间就容易心生芥蒂。人与人之间,总是越亲近就越容易肆无忌惮、予取予求,慢慢看到的都是缺点。

    谁都不是坏人,但揪着缺点愤怒的时候,那瞬间的不满真是理智无法填充的。所以,当你心里对亲密无间的某个人产生抱怨时,就表示是时候给彼此留出些恰当的空间啦!你过你的小日子,我有我的主心骨,彼此间仍会相互挂念,却已经无须形影不离,这样才能避免相互伤害,一段关系也才能良性发展。

    但是,暂别了至亲至近的那个人,你自己能够好好生活着吗?你是不是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努力实现的目标,有自己想做的事?你有没有培养属于自己的生活情趣,会不会不断对生活产生新的兴趣,能不能积累下小日子中的一些乐趣?一个人空闲的时间也有丰富多彩的安排,无论是独自出游还是窝在家里看一本书,哪怕在静悄悄的时空中,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心里感觉到的也是踏实。每天有很多事情想要做,永远不会觉得无聊,不会手足无措,这样“一个人,不孤寂”的自我相处能力,你有吗?

    上野千鹤子在《一个人的老后》中说,“孤独是人生的重要伴侣”。当我们老后,终究要面对“一个人”的人生结局,所以,早一些经历孤独的时光,倒是这漫长又短暂的人生旅途中不错的体验。

    在年轻的时候,无论是一个人拎走自己的行李箱,还是一个人掌管自己的内心世界,都是孤独历练过后才会具备的无比珍贵的能力。

    孤独要趁好时光。这样的孤独,是流年里的修行,更是浮华中的沉淀。如果你一个人,孤独时也是怡然自得的,那你今后所有的,都将是好时光。

    在世界的反面修补

    柯裕棻

    从小我就有一张自己的书桌,我对它的里里外外知之甚详,我坐在它边上做功课的时间和在它底下发呆的时间差不多。

    桌子极沉,拉开抽屉时完全没有声音,两个大人也抬不动,沉甸甸的整个像是一个苦读的人。桌子摆在木地板的房间里,靠窗,那窗开得低,空间和光线都够,我在桌底下刚好可以趴在窗沿上向外张望。窗外不远处是一架遮天盖地的绿葡萄藤,光影绿森森地从叶缝间浸透过来,葡萄叶上有肥的青虫。夏日午后很静,暑假里非常寂寥,日头又毒又辣,哪儿也不能去,院子里蓝黑的石板块在高温底下闷蒸发烫,青虫一不小心从叶子上落下去,狠狠地,肥软的小脚挣扎一会儿就被烫死了。

    我会长时间坐在那里,从深绿色的纱窗看出去,着迷于青虫坠落的声音、色彩,还有渺小又残酷的死亡。我也看油亮的黑蚂蚁在窗台爬行,搬运我的饼干屑,把它们压死会闻见辛辣的油气,那气味非常切合这种虫子不屈不挠的个性。我喜欢在桌底下反复读《爱丽丝梦游仙境》,在桌底下看这书特别奇幻恐怖,那个版本有一些奇怪的版画插图,线条复杂,黑白分明,所有人物的脸孔都又老又长,看起来很阴险,城府深沉,爱丽丝尤其像个心情不好的、有法令纹的小老太太。我想,这样的人会做这种噩梦也是必然的。

    事实上,在桌底下看任何书都特别离奇,仿佛是从一个小小的孔洞偷窥了故事里不为人知的反面。我觉得桌底下是世界的反面,在那里事物都反了,事情反着看比正着看更有意思,反面总是显现谜一样的气息。

    桌底下、床底下、衣柜里、门背后都是小孩子害怕的角落,我却有小女鬼的习性,一有空就往这些缝隙里钻。这些小角落是屋子的反面、生活的反面,藏身于这些反面的场所可以轻易将自己的存在从常态中抹除。我假装自己从屋子里消失,从反面观察在我之外的空无与完整,感觉屋子将我涵纳并渐渐成为它自己。我得以进入另一个透明而凝聚的视野里,像一台显微镜那样将事物的道理和秘密看个净透,这个视野真实得诡异,因为它过于清晰地展示着不为人知的一面。

    再大一点儿我就改藏在衣橱里。成人之后,没得藏了,就躲到后阳台去,坐在那里看报纸,后阳台也算是半个反面的世界。不过我还是觉得,桌子底下那段与虫虺魍魉为伍的反面时光最愉快。

    科幻电影或武侠小说里常会特别强调一种神秘的情节: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主角练就了特殊的能力,日后若是受了重伤,只要能够回到那个神奇的角落,他必能奇迹般地复原,他甚至会因此而激发出比原来更强的能力。这种神奇的地点若非在人迹罕至的高山飞瀑中,则必定是在机关重重的幽深洞穴里。

    另外有些不那么玄妙的故事也会出现一种属于凡人的疗愈空间,主角只要回到那里,看见日出或是月光,或听见某一首歌,或回想起幼时种种,就能得到心灵的平静或是勇气,他会看透一切,所有的挫折和痛苦都烟消云散。

    我真希望有那样一个神秘的空间,每次受伤都是更上一层楼的契机;即使没有,我也希望至少有个疗愈的场所,可以在其中迅速地修补自己。

    然而,人世有的也就只是自己拼拼凑凑的遮蔽所,行路的风雨中可以偶尔歇憩。我在自己虚构的世界的反面,在那偏斜的视野里,无法变得更好,但我感到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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