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往事:改革纪事-南充地区农村产包户到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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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盛文

    邓小平说:“四川是改革之乡”,中国农村改革,四川、安徽两个省带头,“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

    30年前,由中国农民创造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体制改革(农民俗称包产到户),席卷了整个中国大地。南充地区的城乡也同样经历了那一场波澜壮阔的巨大变革。

    南充地区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77年春极少数偏远地方由群众自发悄悄干起,到1984年基本搞完,历时8年。其间,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即群众自发阶段(1977-1978)、试点徘徊阶段(1979-1980)、择优推广阶段(1981-1982)、巩固成果阶段(1983-1984)。从1985年开始,查漏补缺,规范运作,并向着副业、林果蚕业、养殖业领域延伸,并开始了经济改革由农村包围城市的进程。

    乡村黎明静悄悄

    1977年初春,寒意还阵阵袭人,南充农村仍然像死一般的寂静。

    春节过后,四川省委在成都召开了万人大会。全省的地、州委书记,县、区委书记,公社书记都参加了会议。南充地区领导刘纯夫、郭宪书、李世德、冯希尧等和地区所辖的县、区、公社书记近千人出席了会议。我当时在地区革委会办事组工作,也参加了会议。我们每个人一个小板凳,坐在成都军区北较场的操坝里,听省委书记赵紫阳的报告,报告说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一批两打,即批判“四人帮”,打击派性,打击资本主义。会议强调农村要坚持学大寨,走集体化道路。万人大会精神的传达,并没有激起人们的生产热情。

    “大寨活,慢慢磨,做快了,划不着”,“大锅饭,大家站,谁也不愿使劲干”。可是,毕竟“四人帮”粉碎了,压在人们身上的石头搬掉了,加之农民渴望吃饱肚子,过好日子,在1977年大春栽插时,一些“山高皇帝远”的边缘生产队,就悄悄地扩大自留地,把田坎、地边包到人,有的搞包产到组,分组劳动。南充县斑竹公社七大队一队,土质肥沃,水源充足,本是米粮仓,但长期搞大寨极左的那一套,结果弄得年年没粮吃,顿顿喝稀汤。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社员们私下商议,把生产队的田土、农具、劳动力分成8个组,实行包工到组,包耕包种包产量。并且约定:只准隐倒干,不准对外说。到了秋天收获时,粮食破天荒,亩产上千斤,人均分粮600斤,劳动工分值也由上年的0.18元上升到0.6元。

    下乡调查的县委书记康咸熙发现了,生产队长向他检讨,所有社员为队长求情,希望康书记不要撤队长的职。面对一张张期盼的脸,一双双渴望的眼,康书记能说什么?他知道,上面没有政策,不敢乱开口子。能说的他都说了,想说的他又不敢说。很久,他说出一句让人捉摸不透的话:“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在当时大抓阶级斗争的年代里,这位县委书记发现了资本主义,可他没有去批判,也没有向上报告,已经是尽了心了。

    其实,在各个县的边远生产队,都在悄悄地搞形式多样、花样百出的包工定产责任制,只不过大队干部装眼瞎,公社干部装耳聋,谁也不上报,大家都心照不宣。一股与当时政策完全相悖的农村责任制变革,在南充大地上悄然地兴起来了。

    1977年10月27日,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率领省委副书记杨万选、王黎之来南充检查工作。我跟随地委书记刘纯夫去南充县里坝迎接,省委领导一行查看了南充县蟠龙、东观等地的大田生产,听取了“天大旱、人大干,水路不通走旱路”情况的汇报。当省委领导问到有没有资本主义复辟情况时,在场的几位地委领导都矢口否认,一再表示要坚持举旗抓纲不动摇,坚持农业学大寨不动摇。

    1978年1月20日,南充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代表大会隆重开幕。全区公社书记以上的农村干部近2000人出席会议,传达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的工作重心是一批两整顿:批“四人帮”、整顿国民经济秩序、整顿农村经营管理。大会的主导思想还是大批资本主义。会上,用了三个半天介绍农业学大寨的经验,而对农村悄然出现的分组作业、定额管理闭口不谈,讳莫如深。在讨论中,广安县反映道:因为纠正包产到户,大队干部自杀的有10多个、被免职的20来个,希望地委能表个态、作个结论。对于这种敏感而危险的事情,地委研究再三,回答是:“先搁着,以后再说。”其实意思也很明白,就是让农民自己干,我们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1978年3月,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来川视察,对省委负责人讲:“政策问题,现在不是过头,而是不敢搞。对过去行之有效的,经过实践可以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能促进生产、群众欢迎的制度,都要恢复。政策零放碎打不行,要集中解决一下。”邓小平的讲话,在当时干部的思想上,无疑是一个强烈的震撼。省委很快进行了传达。3月15至16日,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传达邓小平来川讲话精神。但大家都感到茫然,讨论中都认为:还是要听华主席的。对恢复过去的制度存在三个害怕:一怕和党中央唱对台戏,二怕搞错了又要挨批斗,三怕包了产集体经济受损失。县委书记会议精神贯彻时,不少公社干部都持抵触情绪,思想不通。阆中县二龙公社第十三大队第一生产队财务队长说:过去的那套制度要不得,坚决不能再要。地委于3月27日派出基本路线教育工作团赴阆中县柏垭公社搞试点。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工作队只抓挖干板田,抓抗旱,对农村责任制的问题不去涉及,也不过问。

    春天的花朵正含苞待放时,4月的《人民日报》刊发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一场由邓小平倡导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这就增加了地委对农业生产管理体制进行变革的底气。4月14日,地委召开县委书记学习会,在学习报纸文章的同时,围绕农村责任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当时全区包产到组的生产队有30%,还有70%在坚持社会主义阵地。面对这种状况,大家认为:包产到组的就是比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效果好得多,而今已经到了可以“越雷池一步”的时候了,对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该大胆地恢复起来。这是一次解放思想的启蒙会,也是开始冲破左的思想束缚的动员会。

    5月18日,省委书记赵紫阳一行来南充,我随地委领导去陪同,在南部县皂角、升钟、建兴等地与农民座谈时,农民普遍欢迎搞承包责任制。省委领导指出,合作社时的经验值得研究,把三定一搞,社员就不会磨洋工了。对于包产,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办法去限制,不要怕社员搞资本主义,这种干法,1957年搞过,1964年也搞过,很好嘛!现在集体搞不起来,分到组去让他们搞,这不影响农业的发展速度。还是要提倡大集体,小自由。省上领导还告诫,至于用什么办法去解决,你们下去调查,农民有许多好的办法。

    按照省上领导的要求,地委6个正副书记、各县市委书记都奔赴农村,开展1个月的责任制专题调查。6月27至30日,地委召开县、区委书记会议,先参观南充县东观、老君公社,武胜县八一公社,又坐下来讨论。地委号召:不要统得过死,要给社员留一点回旋余地。分组作业也是集体生产的补充,应该放胆让农民自己去试验。这次会议后,不少生产队搞开了包产到组,有些偏僻地方甚至走得更快一些。

    尽管四川在搞包产到组,但全国学大寨的势头并没有减弱。根据上面的安排,地委决定组织公社书记以上干部去大寨参观学习。我随地委办、农工部等先遣组于7月14日到山西昔阳,地委副书记郭宪书带领的大队伍1200多人于7月18日抵达昔阳,进行了为期10天的考察学习。大寨大队依然讲的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参观回去后,胆大的公社书记继续搞包产到组,胆小的便等待观望。

    地委领导在调研中发现了这一动向,又于8月15至20日召开县、区委书记会议,引导干部正确认识农业学大寨,端正对包产到组的认识。地委书记刘纯夫在总结会上强调:学大寨主要是学大干的精神和作风,不能什么都照大寨学。要根据各地情况,只要不搞包产到户,凡是能够增产的责任制,都可以干。地委的鲜明态度,减轻了县、区委书记思想上的压力,全区的包产到组责任制艰难地缓慢推进。

    时代总是在前进。从1978年秋天开始,全国的政治气候似乎趋于好转。10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胡乔木的文章《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文章提到“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社员和社员之间的经济关系,都应当实行合同制”。当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着重研究:解放思想就要冲破老框框,看准了的下决心干,充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

    11月,四川省委批转了广汉县金鱼公社实行包产到组、分组作业的经验。金鱼公社从1977年秋开始,实行“分组作业,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大大提高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省委肯定了这一做法,号召在全省推广试行。12月5日,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学习金鱼公社的经验。会上总结了全区实行的五种责任制形式:一是定额到组,责任到人,另加奖励;二是分组作业,定产定工;三是包产到组,包工包产;四是山坡田坎,以产定工,包给各户,交粮评分;五是包产到户。县委书记们争论激烈,各抒己见。地委书记刘纯夫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区都必须实行定额计分、超产奖励,超产部分可以三七分成或者四六分成。凡是能够定额的,都要尽量搞定额。领导力量强的生产队,田坎可以定产到户,副业可以责任到人。

    12月底,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要求,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肯定了农村联产计酬责任制的做法。但同时又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解放思想的帷幕,奏响了改革开放的序曲。南充地区的农业联产责任制,从此由农民自发的探索迈进到由各级党委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的一个新的时段。

    步履蹒跚沉甸甸

    在南充实行包产到户的进程中,几多艰辛,几多忧愁,多少失败,多少曲折,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深知其中的酸楚。

    1979年1月6日,四川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指出:只要不搞包产到户,不搞分田单干,各种办法都可以试验、比较。2月17日,地委在岳池县花园公社召开书记现场会,通过看现场,认清了包产责任制的优越性。决定:包产到组有的地方有点越轨,比如包到了户,也不忙去动,不要急于去纠。

    就在全区大力推行包产责任制时,3月1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一封读者来信并加编者按,对包产到组进行猛烈批判,给农村正在进行的联产责任制大泼冷水。为消除报纸上文章的负作用,解决想包产到组又不敢搞的现象,地委于3月31日召开县委书记会议,相继参观西充县的同德、义兴,南部县的升中、大桥等地。西充县多扶公社反映:“我们包产正展劲,报纸上面发了文,区委书记下令停,我们想搞也等于零。”会议要求大家正面认识报纸的文章,按照地委的部署搞下去,决不能“看风使舵观潮头,原地打转不前进。”

    9月28日,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对包产责任制的提法明显地放宽了政策。10月底,四川省委发出了100号文件,允许将土地总面积的15%划给社员户作饲料地。地委立即组织力量到南充县东观公社试点:一是扩大自留地,二是增划生猪饲料地,两者相加人均8-12平方丈,不超过土地面积的15%,实行定产包工,包产指标一定五年不变。三是允许社员利用空闲时间搞副业,编竹器。四是放开自由市场,允许社员上街卖菜卖鸡蛋。这些措施的实行,对当时禁锢的气候是很大的冲击,对期盼的人们也是很大的激励。地委书记刘纯夫、副书记冯希尧、康智盛都到东观蹲点调研,取得经验,指导面上的联产责任制工作。12月13日,地委在东观召开现场会,会上研究:15%的包产地要划够,即使多划了,也暂时不要退。同时要求,队干部要加强领导,种好85%的集体田地。

    面对包干到组的新动向,地委于1月10日召开会议进行分析:一是15%土地承包后,社员是否可以在承包地上自由种植,是否需要干预?二是有的种差了致富慢,怎么办?三是集体85%的大田生产该如何组织?四是超出了分组作业的范畴是否要去纠正?五是有的生产队不愿承包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地委会议认真分析后决定召开县委书记会议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2月25日起,开了5天县委书记会议。与会者以大量的事实证明分组作业的正确性。南充县小龙公社6大队6队,20年换了16个队长,长期落后,人称“小台湾”。定产到组后,当年人平产粮673斤,社员分到钱,有了存款。广安县桂兴公社桂花六队,从1977年初就悄悄分组作业,三年粮食产量增了一倍多。华蓥县工农示范区溪口八大队,地处工矿区,大队办有水泥厂、煤矿、石灰厂、茶场,以前都是亏损,1979年定额包到人后,全部扭亏为盈。广安县反映群众中存在“一个不愿,两个吃亏,三个担心,四个畏难”的情绪,即不愿种集体庄稼;当干部吃亏,干集体吃亏;担心大田生产种不好,干部不好指挥,政策又会变;政策难落实,社员难管理,人口难控制,干部更难当。阆中、西充县反映包产只达到土地面积的11%,干部仍然害怕,不敢放手去搞。地委认为农村责任制要毫不动摇地抓下去,决不能闪火。农村要稳住分组作业,包到户的土地要达到15%,不要怕,即使有些地方划多了,甚至越了轨包到了人,也不忙去公开纠正,等到秋后再说。并且明确宣布:包产到组5年不变,社员的15%承包地时间还可以更长一点,养牛、副业承包至少也要包5年。地委的态度一明朗,各地就大张旗鼓地干开了。

    中共中央10月份发出了75号文件,指示:“边远山区和贫穷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就全国而论,在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实行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四川省委对贯彻中央文件又作了具体规定:“生产队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包产部分统一分配,超产减产部分分别给予奖罚。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文件还规定:“边远山区和长期贫穷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这是解决这些地方群众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至于哪些生产队可以包产到户,可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中央的文件,对包产到户又前进了一大步,省委把包产到户的决定权下放到县上。这对地、县两级,既是信任,更是责任。地委在10月24日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上,认为:包产到组的确解决了大锅饭的问题,但作业组内部又出现了二锅饭,社员又在作业组里磨洋工,而且干部也没有积极性,“公社干部下命令,大队干部带个信,生产队长就过混,只有作业组长在卖命”。会上,地委副书记康智盛代表地委就完善联产责任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大范围的责任制应限定在“一组三专”上,除社员15%的承包地外,大田要坚持分组作业,副业、牧业、林果业实行专业组承包;除极个别高山区生产队外,不宜搞包产到户。南充是个农业地区,搞责任制,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不出大乱子,就是个胜利。

    势如决堤潮滚滚

    社员群众和区、社干部在联产承包责任制问题上的思想碰撞,1981年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地、县两级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大多数群众坚决要求包产到户、一步到位,可上面规定只能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包产到户,不能大范围推开。地、县委领导真是左右为难,无所适从了。

    4月初,刘纯夫书记派我陪人民日报、中国社科院记者采访农村责任制,在交换意见时指出:南充是谨慎有余,灵活不足。记者返京后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三总家乡的农民又笑了》,肯定了南充农民的做法。针对“群众想包产,干部不敢包”的现状,地委4月18日召集县委书记研究,形成共识:群众愿意包的,要有领导地去搞;群众不愿包的,不要搞强迫命令。

    包产到户推进慢,主要是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不适应。对包到户是不是社会主义,还是顾虑重重,表现在:一是思想不通。南充县天峰公社一位副书记,在公社党委研究搞包产到户时,他当场顶,说“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坚决不干。二是怀疑改革。队干部害怕现在包,二天变了怎么办?干脆辞职不再干。天峰公社80个生产队,有17个队长辞职。三是小手小脚。担心包了后集体经济成了“空壳”。四是外出逃避。南充县东观公社二大队六队,一个月内选了三任队长,当选不到一周就悄悄跑出去打工。还有的公社干部说:包产到户搞得好是灵丹妙药,搞不好是一副烂药。地委本想再开会解决干部思想认识,可在7月13日至16日,狂风暴雨席卷川北大地,嘉陵江水咆哮疯涨,田野村庄烟雨苍茫,江里江外四处汪洋。在南充辖区的几百公里沿江两岸,数万城乡房屋被淹,数千万亩庄稼被毁。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全力以赴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我随着刘纯夫、冯希尧等领导,乘着冲锋舟,拨潮击浪,在洪涛中指挥抗洪工作。百年不遇的洪水持续了4天,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地委当务之急是抓抗洪抢险,灾后重建。

    在嘉陵江重新恢复昔日的平静和温柔后,地委又开始了抓生产关系的变革。10月4日,地委用6天时间,听取派往各县的工作组汇报情况。汇报反映说:包产到户工作的进展是艰难的、缓慢的。仪陇全县包到户的只占生产队总数的12%,85%的队仍是水统旱包。南部县9086个生产队,包到户的2229个,占25%;按劳承包的占52.9%,还有6%的队搞定额管理。苍溪县许多社、队干部不愿包,认为这样搞“彻底变天了!”鸳溪公社跃进大队二队队长,请来全队190人吃分家酒,表示集体垮了,他也不干了!一些队干部到城市抢买毛主席画像珍藏,说“二天变了,就买不到毛主席像了”。地委搞试点的南充县东观区789个生产队,水统旱包的389个,占49.3%,包到户的不到40%。阆中县沙溪公社五大队大队长质问公社:去年我们想包不准包,今年上面催到包,你们到底在搞啥子?公社干部答:我也不晓得,只有听上面的。各工作组在汇报中还提出了包产到了户的“20个怎么办?”比如:包到户后,新增人口怎么办?大农具缺乏怎么办?砍树严重如何制止?部分社员外出挣钱不种庄稼如何处理?农田基本建设怎么搞?集体果园如何管?等等。而疑问最多的是:包产到户可以包几年,希望上面有个说法。

    围绕工作组反映的问题,地委认真讨论后于10月14日至16日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交流包产到户的做法与经验。会议认为:要尊重群众意愿,不要只强调哪种责任制形式好,对包产到户、大包干、包产到劳、水统旱包,四种形式都可以搞。至于到底包多久,上面没有规定,地委也不好说,暂定3年吧!

    1982年1月初,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文件肯定了农村“双包(包产、包干)”责任制,明确规定两个长期不变,还提出:“农村经济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把市场经济写进了中央文件。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中央允许包产到户、大包干的信息,很快传遍川北大地。1月17日,地委组织县委书记学习中央1号文件,总结教训,端正认识。南充县委书记康咸熙说:过去对双包顾虑重重,现在迎刃而解。中央文件指出“包产、包干都是责任制形式,允许搞”,真是大快人心,农民高兴。两个长期不变,农民特别满意。准备全县放开搞双包。阆中县计划半年内“双包”要搞99%的生产队。南部县委书记文明富信心坚定地说,南充在全国属于三类地区,吃饭问题没有解决,应该大搞“双包”,而且要扭住不放,不能再东风吹来随东转、西风来了向西倒,计划全县80%以上的生产队搞包产到户。地委副书记冯希尧对贯彻中央1号文件作了部署:当前工作是稳定、完善、领导。首先稳定人心,稳定干部,稳定双包。其次是完善合同,已经搞了双包的也要重新按长期不变的政策签合同,田土、树木、果园、农具、生产、工程、干部责任制等,均用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其他的责任制形式,群众欢迎的,让他们继续搞;群众不满意的,往双包方向引。再就是加强领导。以县为单位,组织宣讲团,分赴各个公社,逐个大队、逐个小队开展宣讲,让群众知晓中央允许包产到户、允许大包干,政策长期不变。宣讲时间至少半年。

    “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经过3个多月的宣讲,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包产到户责任制全面铺开,在开展中也出现了许多具体问题。为了使包产到户工作顺利进行,地委4月14日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岳池县反映,有13%的队搞得差,3%的队走过场,搞应付。武胜县反映,农村搞包产,上面先是批判,后是堵拦,现在又放任自流。有的人认为,本来各地都搞了,已经稳定了,社员习惯了,现在又要强行包到户,搞新折腾。广安县还出现了抗粮不交的情形,“包产包产,干部不管,公粮不交,集体瓦解”。各县汇报90%的队都包到户,群众三个满意三个盼:允许包到户,满意;责任制长期不变,满意;派工作组来帮助,满意;盼望政策千万莫变,盼望包产后干部要管事,盼望生产资料莫涨价。会议决定,宣讲组继续在下面搞,摸索解决承包后的配套政策,帮助解决后续问题。

    5月12日,省委书记谭启龙专程来南充检查工作。在听取地委汇报后,谭启龙指出,贯彻中央文件态度要坚决,不能走样,不要怕右,要把重点放在发动群众搞好生产。并提出了“挖穷根、栽富根,站稳脚跟”的号召。挖穷根就是挖掉大锅饭,栽富根就是组织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站稳脚跟是保证粮食增产。谭启龙还强调:可进一步放宽政策,把荒山荒坡划给社员栽果植树植草,社员建的果园,归社员所有,集体不要去收。地委很快传达了省委领导来南充的讲话精神,并于9月底组织区、公社书记去外地考察,学习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完善和引导农民致富的经验。承包到户后,少数队出现了社员砍木毁果、拆公房、分晒坝、劳弱户田地丢荒、劳强户剩余劳力外出学手艺挣钱等情况。这些新问题摆在区、社干部面前,他们感到不好办。为了提高干部对包产到户的驾驭能力,地委10月21日开始用了13天时间在党校召开扩大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中共十二大精神,研究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完善办法和配套措施。地委书记刘纯夫在升任副省长离开之前作了讲话,要求大家把工作重点放在引导农民致富,实现中央提出翻两番的奋斗目标上来。

    变革激流浪滔滔

    1983年初,中央第二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下发后,地委进行认真学习。讨论时分析了南充现状:一是左的余毒还有。苍溪县书记雍湘说,苍溪学大寨,一年变成大寨县,灾难不小;当了很多典型和样板,受害不浅;短时间要彻底纠过来,真有点难。二是包到户有点放任自流,引导不够,遗留问题存在。三是少数干部适应不了新形势,不知道该干什么?四是农村出现了私人雇工。包产到户后,农村出现了四种形式的私人雇工:带徒弟、请帮工、请技术员、招雇长期工。雇工是否算剥削,会上争论很激烈。会议形成的办法是利用、限制、引导,允许雇工,但限制雇工人数,限制雇主利润分配,引导发展成合作经济。

    与农村联产责任制同时出现的便是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当时称为两户。8月2日,康咸熙在出任地委书记后主持的地委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两户”是巩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载体,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会议重点研究包产到户责任制尽快向农业技术领域、流通领域及其他领域延伸拓展的工作。地委提出先对农业技术员实行技术联产承包,在武胜县三溪公社、南充县吉安公社试点,制种杂交水稻,超产部分70%归包产的社员,30%奖励给技术员。由于那时人的认识的局限,执行中干部社员思想都不通。社员认为技术员拿了国家的钱,就该教我学技术。公社干部觉得他们比技术员还要累,也要求联产。出现了公社干部“有时下队走一走,碰到干部握握手,专业户家吃吃酒,喝足吃饱又开走”的现象;社员也有意见,说是“农民热,部门冷,区乡干部消极等”。

    就在包产到户的成果推广维艰之际,《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倡导技术人员通过向农村传授科技,技术联产后可以带徒弟,包产奖不封顶。这给大家打了气,地委及时召开两户座谈会,两户代表讲:“集体干活是大锅饭,联产到组是二锅饭,包产到户是小锅饭,专业承包就是高压锅饭,香!”当年底,地委召开两户先进代表大会,大张旗鼓表扬了200户包产到户的致富带头人。地委政研室、办公室专门出版了《致富先锋》一书,传播两户的致富经验。

    包产到户成果得到更广泛地运用,农村改革呈现为“两个不变,三大转变”:土地集体所有不变,分户家庭经营不变;农村工作对象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转变为双层经营、分户作业,农村工作内容由“四大管理加分配”转变为技术指导,农村工作方法由行政指挥转变为市场服务。同时,包产到户责任制开始发展成农村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当时全区出现了6大类型:一是队、组双重集体组织;二是集体专业承包;三是联户合伙经营,到1984年底,全区已达1万多个;四是技术服务经营,比如植保、防疫;五是合股经营;六是家庭独立经营。地委在强调稳定包产到户成果的时候,重点倡导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区广泛宣传五朵金花:南充县石圭公社玛瑙大队、溪头公社一大队,蓬安县清溪公社十三大队,岳池县同兴公社十二大队,广安县瓦店公社芭蕉大队。五朵金花的共同经验就是:田地包产到户粮食获得丰收,林果业、加工业、矿产业等集体经济得到壮大,体现出了双层经营、分户作业的优越性。

    从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发出了5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推进农村联产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在1984年1月,地委召开县、区、乡书记参加的农村工作会议,总结包产到户经验,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并作出了十条规定:农民土地承包期在2000年前不变;鼓励社员搞开发性承包;农村建筑队可进城承包;允许农村集体、个人进城搞短途运输;允许社员进城摆摊设点,出售农副产品;允许农村专业户到集镇开店、办厂;允许耕牛、农具按承包土地人口分摊到户;允许1、2类产品在完成征、统、派购任务后由社员自行处理;减轻农民负担,提留金人均不超过7元;“两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在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大会上,《宪法》得到修改,规定:实行政社分设,设立乡镇政权组织。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1984年4月,地委决定:改人民公社为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改小队为组。

    至此,农村的责任制改革推动了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从那以后,南充地区的农村改革便从稳定完善包产到户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转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立体农业,扶持专、重两户,鼓励农民致富的农村第二步改革迈进,南充的农村改革又掀开了一个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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