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过客,你是天涯:三毛遇见张爱玲-爱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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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夜的灯火阑珊,平湖的渔舟唱晚。

    有人说,爱是神话;有人说,爱是烟火。

    其实,爱如情花。可以让人迷醉,可以让人断肠。

    沧海月明,蓝田日暖,此情可待,当时惘然。

    爱情,是天荒地老,是沧海桑田。

    他懂她的悲喜

    爱情,任凭岁月浮沉,这字眼从不苍老。只不过,来去聚散之间,隔着百转千回。

    因为爱情太美,所以人们愿意,为之绚烂,为之低沉;为之痴狂,为之荒凉。

    无论结局如何,至少,经历爱情的时候,人们都曾尽情绽放。

    爱情本来应该是纯粹的,没有渣滓,没有尘埃,没有挣扎。可惜,我们看到的爱情,却常常是这样,说着天长地久的话,做着蝇营狗苟的事。

    爱情里不该有誓言,若爱得深,自然会不离不弃。相比于真爱,语言实在太苍白。

    张爱玲,虽然习惯了冷漠与孤单,却渴望爱情。她是旷世的才女,却也是寻常的女子。如果可以,她愿意在遥远的路上,遇见所要遇见的那个人,倾心相爱,生死相依。为了爱情,她可以倾尽所有。

    此时,爱情还未来临。她在上海,绚丽多姿。她的名字和才华,已被无数人仰望。但她仍喜欢独自的世界,那是她荒年里的城堡。

    明月清风,年华正好。她幻想着,有人披着月光而来,敲开她沉睡的门扉。她不曾想到,爱情会突然到来。

    那个叫做胡兰成的男子,悄然出现,让她猝不及防,于是迅速沦陷。

    胡兰成生于1906年,比张爱玲年长十四岁,是浙江嵊县人,家在距县城数十里之遥的下北乡胡村。幼年,他与母亲相依为命,看尽人情冷暖。他天资很高,读书又很刻苦,在家乡是小有名气的才子。

    二十一岁的时候,胡兰成离开杭州,前往北京,在燕京大学副校长室谋得一份抄写文书的工作,并旁听燕京大学课程。北伐战争爆发时又回到浙江,先后在杭州中山英文专修学院、萧山湘湖师范学校做教员。不久后,他又来到广西,辗转南宁、百色、柳州等地,度过了五年平淡无奇的中学教员生涯。

    胡兰成是个自负的人,有着文人常有的恃才放旷。但是同时,幼时的艰难生活,又让他极具忍耐力。所以,那些沉闷的岁月,他始终耐着性子,等待发迹。

    对于政局的变动,胡兰成有着无比的热情。他渴望在变动中找到机遇。所以,1936年,“两广事件”发生,给他提供了机会。当时,由于蒋介石执行妥协主义的对日政策,在国内激起普遍不满。桂系第七军军长廖磊起兵抗蒋,要求蒋政府积极抗日。在此期间,胡兰成受聘兼办《柳州日报》,获得了进入中国政治舞台的机会。他在报纸上坦论时局,提出了自己的抗日主张,引起了政界人物的注意。所以,“两广事件”平息后,他虽然受到牵连,被送到桂林受第四集团军(桂系)司令部的审判,被监禁33天,但因为白崇禧本人赏识他,所以,并未处置他。

    离开广西后,胡兰成去了上海,投奔有汪伪背景的《中华日报》。不久,他因为几篇投日本人所好的政论文章,成为《中华日报》的主笔。沪战以后,他被调到香港汪派报纸《南华日报》任主笔,同时还供职于“未来书店”,同样是汪派机构。两三年后,他便以政论家自居。但他很不满足,因为始终没有获得实际的政治权利。

    生于乱世,有人寂静如初,有人飞扬跋扈;有人烹茶煮酒,有人苦心钻营。

    生命的底色和本质,在纷乱的人世,显露得十分清楚。

    胡兰成还是找到了机会。1937年,已经沦为叛国之人的汪精卫大肆笼络人才,胡兰成亦被看中。不久,汪精卫夫人陈璧君接见了他,并给了他不少经济资助。于是,自诩文人的胡兰成,上了汪精卫的贼船。上海和南京沦陷后,汪精卫策划成立傀儡政权,胡兰成奔走效力,很是招摇。

    作为文人,胡兰成失去了该有的骨气,这是很可悲的。那些年的卑微历程,让他只愿追名逐利,不去理会是非曲直。他那样聪明,自然知道汪伪政权的性质,但他没办法,他需要飞黄腾达。他的个性里,有坚忍洒脱,却也有不顾廉耻的不择手段。

    尽管,多年以后,他仍不愿忘记当时的所谓风光与荣耀,但他毕竟只是乱世里的蜉蝣。青云直上,俯视人寰,都不过云烟。事实上,不久后,胡兰成就在政治斗争中失利了。文人究竟只是文人,他没有任何背景可以依存。而且,他又是那样狂妄自负,所以,连汪精卫也渐渐开始冷落他。到1943年下半年,他基本上失去了地位。

    可他并不甘心,于是通过日本使馆的官员,和日本政界频频接触,并且发了不少政论文章纵论时事。这些文章同时译成日文发表,在日本人中间造成不小影响。然而,这时候,汪伪政府与日本人矛盾较剧,日寇在战场上又显出疲久将败的迹象,汪精卫对日本人的态度非常复杂。胡兰成的论调,与汪伪政府持论并不相同。所以,讨好了日本人,却惹怒了汪精卫。不久,汪精卫下令将他逮捕。不过,胡兰成到底非等闲之辈,经过日本军方的从中斡旋,很快就被释放了。当然,他也被闲置了。

    虽然行径卑劣,但是胡兰成终究是文人。被闲置,仍有几分闲情逸致。

    1943年11月。深秋的南京,天高云淡。胡兰成在花园洋房的草坪上,躺在藤椅上慵懒地翻着杂志。突然,那篇名为《封锁》的小说引起了他的兴趣,当然,小说的作者更让他十分好奇。他从藤椅上站了起来,在草坪上来回走了几步。

    胡兰成手中的杂志是上海《天地》月刊。他很想知道,张爱玲到底是何许人。他决定去找苏青。苏青是《天地》月刊上署名的总编辑,给他寄来杂志的,正是这个正在走红的女作家。胡兰成知道,她会给他想要的关于张爱玲的答案。

    很快,胡兰成就找到了苏青,向她问起了张爱玲,并提了相见的愿望。此时,苏青与张爱玲已是好友,她深知张爱玲疏淡冷傲的个性,所以并未给胡兰成明确答复,只说张爱玲独来独往,不喜欢见人。

    胡兰成心有不甘,不久又去信询问。苏青因为办杂志也多有需要胡兰成帮衬的地方,无奈,只好回信给了他张爱玲的地址,并再次强调,张爱玲不见陌生人。同时,她又给胡兰成寄去了两期《天地》月刊。这两本杂志上,有两篇张爱玲的散文:《公寓生活记趣》和《道路以目》。

    经历了官场尔虞我诈的胡兰成,彻底被张爱玲温柔而灵动的文字打动了。于是,他提起笔,带着激动,写了一篇评论,名为《论张爱玲》。

    文中这样称赞张爱玲:“是这样一种青春的美,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彷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想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去处,而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她所寻觅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点顶红顶红的红色,或者是一点顶黑顶黑的黑色,作为她的皈依。”

    尽管不无吹捧,这样的盛赞却是张爱玲喜欢的。她虽然总是独来独往,身影寥落,却喜欢被人仰慕和欣赏。所以,她喜欢出名的感觉。

    于她,那大概是凄凉深处的乱世欢歌。

    所有相遇,都是重逢。或许,真可以这样说。人海茫茫,能够遇见,前生后世总有缘由。只不过,世事如谜,无人看穿。

    对于张爱玲来说,遇见胡兰成,是定数,亦是劫数。尘缘,最是神秘。

    必须承认,不论人品,只论文字,胡兰成也算是才子。否则,孤傲的张爱玲,怎会对他那般痴情?这绝不是萝卜青菜各有所好那样简单。可以说,张爱玲的世界,容不下俗人。

    可惜,她终究是看错了。胡兰成纵然才华横溢,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风流鬼。他们之间,注定以悲凉收场。

    只是,在看透之前,张爱玲早已沦陷。

    只因,他懂她的悲喜。

    低到尘埃里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若非爱情,张爱玲大概不会这样,在俯首低眉的姿态里暗自欢喜。她是恣肆的,亦是骄傲的。但是,遇到了让她灵魂颤动的男子,蓦然间便放下了身段。

    爱情中的人们或许都是这样,在寂静里欢喜,在尘埃里绽放。

    突然发现,为了爱情,我也曾低到尘埃里。那个叫做梁光明的男子,虽不能与我天长地久,但他成全了我许多幻想。虽然,我们不曾匹马天涯,但是月下的人间,我们也曾相依着,说起古道西风瘦马。

    因为爱,我懂得了感恩,也懂得了慈悲。我想,真正爱过的人,都应该是这样。

    连续读了张爱玲的文字,胡兰成不甚喜悦。他甚至有几分意乱情迷,只要是张爱玲的文字,就觉得是好的。他急切地想要见到张爱玲。

    当然,尽管胡兰成自己解释说,去拜访张爱玲,完全源于对张爱玲文字的激赏。事实上,两个人也的确在文学上有默契相通之处。但是,胡兰成这个人,到底是风流轻薄之人,无论是认识张爱玲之前还是之后,他都有不少风流韵事。

    他,是个十足的情场浪子。拜访张爱玲,理由说得温文尔雅,却有不少猎艳的成分。只有这样,才符合他的性格。可惜,张爱玲太天真。她写尽人情冷暖,却不曾在倾心之前,将那男人的面目看个仔细。

    不久,胡兰成就去了张爱玲的住处。她居住的赫德路与他住的大西路美丽园隔得不远。但是张爱玲没有见他,他又没带名片,只得递进去一张字条。他无奈离去,心里满是失望。没想到,隔了一天,张爱玲竟主动打电话给他,说要到他家回访他。两处隔得不远,她马上就到了。

    原来,在胡兰成去拜访之前,张爱玲已经读了他写的那篇评论。她虽然孤高自赏,但对于那篇华丽的文字,却是十分喜欢。在他看来,能写出那样美丽文字的胡兰成,定是个落拓不羁的性情中人。她相信,他们可以谈得来。

    很轻易的,她就卸下了防卫。她就是这样,很冷清,也很任性。兴之所至,不管不顾。打完电话,他就过来了,到了胡兰成居所。

    初见张爱玲,胡兰成有些吃惊。读她的文章,以为她世故老练,见面后才发现,她竟像个女学生,单纯甚至幼稚。深居简出的张爱玲,的确太单纯,否则,她不会轻易爱上这个薄情郎。

    胡兰成见惯了社交场上的风情女子,眼前书卷气浓厚的张爱玲,倒也让他颇觉得新鲜。而且,他喜欢张爱玲身上那种冷傲和忧伤的气质,这种气质里还有属于贵族世家的矜持。胡兰成很是喜欢。

    习惯了与女人周旋的胡兰成,应对涉世未深的张爱玲,自然是得心应手。温文尔雅,世事洞明,让张爱玲无比欣赏。更何况,她早已为他的文字折服。她喜欢他的文采风流,也喜欢他的聪明机趣。对于她来说,胡兰成是未曾见过的风景。

    张爱玲,注定要在这风流文人面前,低沉下去。

    或许,他们都是不羁放纵的。只不过,他属于花红柳绿,她属于静默欢颜。

    那日,他们在胡兰成住所里,倾谈了五个小时。在张爱玲人生中,这是极少见的。孤绝的她,真的被胡兰成打动了。听那男子侃侃而谈,从时下流行的作品,到她文字里的微妙蕴藉之处,再到金陵的前尘往事,都让她无比喜悦。

    送张爱玲回去时,胡兰成与她并肩而走,走到弄堂口,胡兰成突然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张爱玲一怔,却没有说什么。

    胡兰成看似戏谑的话语,却分明就是暗示和挑逗。言下之意是说,她这样高,简直比我还高,以后并肩同行,多么不般配!听那口气,仿佛两人必然要相爱。

    听了胡兰成的话,张爱玲些许反感,却并未生气。二十三岁的张爱玲,何尝不想有个人走入她的世界,明白她的冷暖,分担她的喜忧?在此之前,即使是姑姑,即使是炎樱,都不曾让她敞开心扉。而现在,长久紧闭的心扉,悄然地打开了。

    次日,胡兰成又去找张爱玲。在他居处拘谨的张爱玲,回到自己住处,显得华贵高雅,竟让胡兰成有不敢逼视之感。不过,谈到文学,他们又没了距离,气氛十分愉悦。很快,他们便无话不谈了。向来孤僻的张爱玲,甚至将家里的许多事情,也告诉了胡兰成。

    至少在与张爱玲相遇之初,胡兰成也是迷醉的。那日回到家中,他又给张爱玲写信,以缠绵婉转的文字,再次表达了对她的钦慕。而且,在信中,他说她很谦逊。

    对于张爱玲,这是很入心的话。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骨子里其实也有温和与谦逊,寻常人都只知她冷傲,能发现这点,必须具备足够的聪明和悟力。所以,她更加认定,胡兰成是个性情中人,也是个聪明而有趣味的人。

    看过信,张爱玲马上便回了信。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她那封信的主题。世事的浮沉变幻,生命的聚散悲喜,她懂得,所以常有慈悲之心。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懂得她。活在人间,最难得是知己。知遇之感,尽在言中。

    他是她的知己,她是他的红颜。看上去,才子佳人的故事,多美!

    之后,胡兰成隔天就去见张爱玲,相谈甚欢。其实,张爱玲也曾有过些许犹豫和烦恼。胡兰成虽然很可人意,才华满腹,风度翩翩,但他毕竟已近不惑之年,又有妻室,又在汪伪政府里做事,这段感情终究有许多不适宜的地方。当她发现自己爱上对方的时候,心中甚至有几分凄凉之感。

    因此,张爱玲曾写字条让胡兰成不要再去见她。对她的心思,胡兰成很清楚,混迹情场多年的他,自有办法。他依旧如常去见她,让张爱玲欲罢不能。

    感情这东西,越想挣脱,越难挣脱。

    后来,胡兰成更是每天都去见张爱玲。渐渐的,张爱玲彻底打消了顾虑。

    她放不下相见时的那种欢喜。

    更何况,她本就活在自己世界里,不太顾忌别人的看法。她将爱上胡兰成的事告诉了炎樱,炎樱很惊讶,却也没办法。她很固执,这是她的选择。

    然后,她变得很低很低。她愿意以尘埃的姿态,去面对这份爱情。

    但其实,这场爱情,从开始就是不公平的。她是痴情的才女,他是风流的浪子。对于情爱之事,她只看到小楼明月,他已历了沧海桑田。

    她爱得倾心倾意,他却是渐行渐远。这是必然的结局。但是最初,张爱玲不明白。纵然她冷傲孤绝,纵然她笔下生花,却不知道,爱情里竟有那么多波诡云谲。

    执手红尘,不离不散。这大概是张爱玲对于爱情的理解。

    她是唯美主义的。其实,她何尝不知道世事无常?但她终究是有几分执念。

    爱情于她,是月白风清,是天荒地老。

    所以,在爱情里,她才会甘心俯身下去。

    至静默,至尘埃。

    倾城之恋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

    不早,不迟。经过各自的旅程,恰好遇见。却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只是轻声地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这样的相逢,无论经过怎样的寻觅与等待,相对的刹那,总是极致美丽的。世间的人们,总是梦想着,在人海之中,蓦然回首时,遇见所要遇见的人。无论结局如何,初见时的默然欢喜,已足以让人回味千万遍。

    遇见胡兰成,张爱玲无疑是欢喜的。后来的那些日子,这欢喜更是有增无减。胡兰成,这个深谙男欢女爱之道的成熟男子,甚至没有费多少力气,就让自己成了让张爱玲沉醉的风景。儒雅机智,文采风流,这就是他在张爱玲眼中的形象。

    可叹的是,张爱玲并不知道,那只是他的外表。他的自私与无耻,被他温文尔雅的外表掩盖着,不着痕迹。张爱玲虽聪慧,但是迷醉在爱情的喜悦里,便少了判断力。

    胡兰成风流成性,加上灵魂里的卑劣,不可能对谁从始至终。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于他,是最可怜的事。他,没有忠贞可言。

    张爱玲没有看透。于是,他们恋爱了。

    在张爱玲最美的年华。

    当时,胡兰成虽然在官场上受到重挫,但他并不甘心就此退隐林下,仍然与南京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与日本军界有密切接触,所以平时主要住在南京。住在南京,张爱玲就给他写信。他每月必到上海住八九天,每次回上海,也不回美丽园自己的家中,而是直接赶到赫德路张爱玲公寓。

    从相识到相恋,速度之快,让张爱玲惊异。她从未想过,会让一个男子,就这样轻易地进入自己的生活,还让自己急速沦陷。

    许是荒凉了太久,所以突然遇见那个令她动心的男子,便以为是此生归宿。对于胡兰成,她此时只有痴情。尽管,她知道他的底细,亦知道他是有妇之夫,但她不在乎。

    她不愿错过,这千万人之中遇见彼此的尘缘。

    她要的只是,凭窗相对,男欢女悦;她要的只是,花前月下,诗酒流连。

    才子佳人的爱情,简单来说就是这样。不管后来怎样,此时,爱情里的两个人,还是以缱绻与缠绵,勾勒出了让人心驰神往的画面。

    于张爱玲,浪漫与诗意随处可见。她不喜出游,如许多诗性的人,总是相信,最美的景致都在心里。斜阳草树、山水渔歌,不如心底的闲花落地。胡兰成同样不喜出游,刻意求得新鲜。

    所以,他们很少出门。谈艺论文,品茗醉眠,是他们更喜欢的事。他们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在这样的欢愉里,张爱玲全然没有了最初的拘谨,又知道胡兰成倾慕自己的才华,更是无所不谈。从人生到文学,从沧海月明到岁月无声,说起来,总有无限的情趣。

    他们谈得最多的还是文学。从中国到外国,从古典到现代,总能谈得天昏地暗。那时候,中国文坛深受西方影响,托尔斯泰、歌德、雨果等已取代了曹雪芹、吴承恩、施耐庵等,成为新生代作家心目中的偶像。但是,张爱玲最喜欢的,仍是《红楼梦》、《西游记》等古典名著。胡兰成对此,惊叹不已。

    报纸杂志上凡有评论她的文章,她都剪存;有人冒昧写信来崇拜她,她也收集起来,但是对这些意见,却是不听不答,也不做参考。胡兰成觉得费解,在他自己而言,如果有人赞扬他不得当,他会觉得不舒服,批评得不得当,他又会觉得无聊。

    但张爱玲却不然。别人说她好,说的不对她也高兴;别人批评她的,如果不得当,她也很少生气,往往只是惊诧而已。那些话,经常被她当做谈资,与胡兰成说起,只觉得好玩。

    她是倔强而自我的张爱玲,即使是在爱情里,即使愿意为爱低到尘埃,性格也并未发生多大变化。人生态度和审美情趣,更无什么改变。胡兰成影响不了她的想法。只不过,有时候,胡兰成即使说得不对,她也乐意听。于她,这是爱情的滋味。

    胡兰成倒是被张爱玲改变了不少。胡兰成买了贝多芬的唱片,时常聆听。某天与张爱玲谈起音乐,得知她九岁起学钢琴到十五岁,胡兰成正有所得意,不料张爱玲又说他不喜欢弹钢琴,胡兰成马上怅然若失。有时候,两个人看画,凡是张爱玲觉得好的,胡兰成也就点头称道。

    不得不说,胡兰成虽然风流,对张爱玲的拜服却是真心的。张爱玲甚至影响到了他的思维方式及审美观念,以至于后来缘尽各去之后他仍说,若无张爱玲,他断写不出《山河岁月》那部书。

    《山河岁月》是胡兰成避居温州时所写,曾以化名将其中部分章节寄给文化界名流梁簌溟看过,梁表示赞赏。胡兰成对此书甚为自矜,从此也可看出他对张爱玲的佩服。尽管他们之间的故事,与他最初的想象已有距离,但他确实也是爱张爱玲的。他到底也是悟性不凡的才子,懂得张爱玲其人其文的妙处。所以,他做过高官,却也可以陪张爱玲去静安寺街上买菜。

    才子佳人的故事,也是他神往的。只不过,他的爱,不纯粹,亦不长久。

    张爱玲自己,也是欢悦之甚。她喜欢这年华深处的相逢,亦喜欢这飘渺人间的相依。胡兰成给她的,除了呵护备至的温暖,更有高山流水的清响。他是她的知己,知道她的苦乐悲欢。

    偶尔,胡兰成在的时候,张爱玲喜欢在房门外悄悄窥看他在书房里。原来,冷傲的她,也可以这样调皮。爱情真是美丽的事情,可以让人变得柔和。

    胡兰成总在南京和上海两地往返,每月相聚的日子并不多。那种聚散匆匆的感觉,让沉醉在爱情里的张爱玲颇为难过。于是,她更加珍惜相聚的时光。夜色迷离,喁喁私语,时间总是流逝得毫无知觉。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爱得铭心刻骨。

    爱情里,不见了纷扰,不见了迷惘,只有相对视线里的时光如水。

    张爱玲说,现在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爱情中的喜悦,溢于言表。胡兰成,成全了她对于爱情的许多幻想。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高山流水,月满西楼。

    诗画般的爱情,让二十四岁的张爱玲,醉意翩跹。

    我相信,她是渴望婚姻的。尽管,父母的婚姻始终是阴影,姑姑又抱着独身主义,但她毕竟是女子,婚姻于她是安稳港湾,爱情只是窗前明月。

    所有人都知道,我极是特立独行。但这样的我,却还渴望婚姻。我与荷西爱得轰轰烈烈,似乎只要爱着就好,无需那些细枝末节。但我们,还是在撒哈拉沙漠,完成了婚姻的仪式。我以为,对于女子,走入了婚姻,才算是有了依归。

    生于乱世,张爱玲虽然孤绝,却也不喜欢飘零。

    只不过,许多事横在那里,无可奈何,只好沉默。

    或许,于她,倾城之恋,不该只有相望相依的欢喜。

    遥望山河岁月,她要岁月静好。

    但愿岁月静好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尘世间,我们都是尘埃,飘零于四方。

    但其实,我们都愿意停下来,与时光对饮。风景看透,聚散明了,我们终究希望,与所爱之人,在人海深处,看细水长流。

    谁让我们春暖花开,谁让我们尘埃落定,我们都记得。

    张爱玲,喜欢独自清欢,在自己心中修篱种菊。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愿意孤独终老。我想,遇到胡兰成,体会过无边的欢喜以后,她定想过不离不弃。

    她是女子,需要爱情的华美,亦需要婚姻的安稳。为了爱情,低到尘埃,不应该只是为了醉在花前月下。

    但她又无可奈何。胡兰成与张爱玲相爱的时候,家中已有两位妻妾,一位是续弦的全慧文,与胡兰成生有几个孩子,另一位则是年轻的英娣。张爱玲的出现,全慧文的反应不见记载,英娣的态度却比较激烈。张爱玲虽然任性,却也不喜强人所难,要求胡兰成离婚。

    而且,那些日子的相处,对于胡兰成风流才子身上的放荡不羁,张爱玲定是有所察觉。她不敢确定,这个男子是否能给她现世的安稳。

    所以,她很少向胡兰成提出结婚,胡兰成也乐得如此。他仍然在南京与上海之间往返。这是他喜欢的局面,内有主妇操持,外有金屋藏娇,时而还可约会许多年轻美貌女子,尽享人生欢愉。于他,这便是真名士自风流。

    这就是胡兰成的性格。朝秦暮楚、喜新厌旧,对他来说,似乎是光彩的事。周旋于各种女性,更是他沉醉的事。其实,以他的性格,能带给张爱玲的,除了最初的欢喜,便是最终的悲剧。

    胡兰成的爱情观里,不可能有天长地久。只是,爱情中的张爱玲,来不及细想。或许,爱情中的女人都是这样,如在梦里,不愿醒来。

    此时,张爱玲与胡兰成,仍在热恋之中。大上海迷离的光阴里,有他们说不尽的你侬我侬。

    他们依旧很少外出。唯独有一次《万象》杂志的主编柯灵被日本宪兵队逮捕,张爱玲让胡兰成去找日本宪兵,把柯灵释放了。这不单是因为柯灵帮她发表过作品,还因为她对柯灵比较信赖,有朋友之谊。她的小说《倾城之恋》改编成舞台剧本时,柯灵提过不少好的意见。

    张爱玲与胡兰成,虽然爱得如痴如醉,但毕竟是婚姻外的爱情。他们并不愿意太招摇。尤其是张爱玲,她只愿与所爱之人携手欢言,不愿去面对别人奇怪的眼神。所以,他们的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

    他们偶有应酬,也多半是去最亲近的朋友那里。他们有时去炎樱那里,胡兰成也很喜欢她,但他英文不行,而炎樱即使讲上海话,也是如风般来去无踪,倒常使胡兰成自觉笨拙。

    他们有时也去苏青家,但因为苏青本也是上海有名的女作家,观念又很开放,不太拘于男女距离,所以张爱玲常是不喜,有妒忌之心,后来也就去得少了。

    场面上的人物,张爱玲只跟胡兰成去过邵洵美家。邵洵美是留学生,美男子,太太是李鸿章门生盛宣怀之女。此外,张爱玲还见过日本人池田。见池田时是与炎樱一起的,结果池田对她们印象甚好,说他愿意炎樱是他妹妹,张爱玲是他姐姐。除此之外,张爱玲很少愿意见人,日本的宇垣将军、上海的伪警备司令熊剑东几次想宴请她,都被拒绝了。

    爱情中,她在尘埃里开花;尘世间,她在人海里孤独。这就是张爱玲。见谁不见谁,她有自己的原则。最重要的是,她不愿与世间的纷扰有太多纠葛。

    她只愿,简单而深刻地活着。

    不过,胡兰成喜欢拿张爱玲对人炫耀。他虽然早已看过柳绿花红,但是与张爱玲这样孤傲清绝的才女发生爱情,却让他有些沾沾自喜。

    他说:“我即欢喜爱玲生在众人面前。对于有一等乡下人与城市文化人,我只可说爱玲的英文好得了不得,西洋文学的书她读书得来像剖瓜切菜一般,他们就惊服。又有一等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她们看人看出身,我就与她们说爱玲的家世高华,母亲与姑母都西洋留学,她九岁即学钢琴,她们听了当即吃瘪。爱玲有张照片,珠光宝气,胜过任何淑女,爱玲自己很不喜欢,我却拿给一位当军长的朋友看,叫他也羡慕。爱玲的高处与简单,无法与他们说得明白,但是这样俗气的赞扬我亦引为得意。”

    胡兰成倒是实在,从不避讳自己的世俗与虚荣。倾城之恋,才子佳人,这似乎是他永远值得炫耀的资本。当然,对有关张爱玲的某些批评,他会尽力去反击。

    张爱玲也不忌讳与胡兰成出双入对。一次两人去看舞蹈表演,出来时天下大雨,他们在戏院门口叫了一辆黄包车,一起上去,张爱玲就坐在胡兰成身上,胡紧紧抱着她,一路回去,她自己并不在意。

    情到深处,他们之间,已没有了距离。

    但在经济上,张爱玲仍是独立的。她的小说销路好,稿费又比别人高,所以她并不需要胡兰成养她。事实上,经过那些窘困的日子,她早已明白,除了自己,谁都靠不住。自从开始职业生涯以后,她从未在经济上依赖过任何人。但她并不拒绝用胡兰成的钱。

    她说,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花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她享受的,是那份情趣。大概所有的女人都这样,即使可以睥睨天下,仍希望在某些寂静的时刻,可以小鸟依人。

    其实,在张爱玲心里,胡兰成已经是她的丈夫。虽然,她不曾强求婚姻;虽然,她不太在乎名分。但是,想要的生死相依,却总是可望而不可即。其实,即使日子常被欢愉填满,某些瞬间,她也会觉得悲凉。

    她曾经在给胡兰成的信中说:“我想过,你将来就只是我这里来来去去亦可以。”看上去,她似乎是,只要爱情,不要婚姻,只要缱绻缠绵,不要月圆花好。可实际上,她内心的苦楚和无奈,只有她自己知道。

    女人总是口不对心的。张爱玲其实希望胡兰成停下来,在她身边,不离不去。来来去去,蜻蜓点水,给她的欢喜,毕竟是有缺憾的。

    张爱玲不强求婚姻,胡兰成也乐得逍遥。没想到,始终隐忍的英娣却终于不能忍受了,她向胡兰成提出了离婚。胡兰成同意了她的要求,送了她一笔钱,又帮她买了一辆卡车让她做生意。在金钱上,胡兰成从不亏待女人。这倒符合风流浪子的个性。1944年8月,胡兰成在报上刊出了与全慧文、英娣的离婚广告。当然,与全慧文的离婚广告只是形式上的。

    终于,他们没有了顾虑。这场乱世中的倾城之恋,终于到了结婚这步。这是张爱玲渴望的。她不强求,却始终向往着。许多事,她只愿放在心里。她希望,这场爱情可以在婚姻里,落地开花,永不凋残。

    不久,张爱玲与胡兰成结婚了。胡兰成考虑到日后时局的变动,两人没有举行正式的仪式,只写了婚书为定: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前两句为张爱玲所撰,后两句为胡兰成所撰。炎樱是证婚人。

    在与胡兰成相识相恋并结婚的那段时间,是张爱玲写作生涯的黄金期。后来,缘散人去,各自天涯,她的生命与才华,也便几近枯萎。

    但是现在,乱世之中,她终于可以尘埃落定。

    不论结局如何,至少此时,张爱玲是幸福的。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刹那即是永远

    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这个九月的黄昏,莫名地想起了海子,那个背对红尘的诗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看似温暖,却又满是绝望。人间于他,只有喧嚣与凄凉。

    在人间兜兜转转,我仍是孤独的三毛。

    我出生的时候,张爱玲二十三岁;海子出生的时候,我二十一岁。

    我们都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未必喜欢孤独,却总以孤独为伴。我们有各自的远方,张爱玲的远方是人比烟花寂寞,我的远方是万水千山走遍,海子的远方是只身打马过草原。

    海子离开的时候,我还活在人间;我离开的时候,张爱玲还活在人间。同样的孤寂,张爱玲到底是更看得开。所以,来得最早,去得最晚。

    不管后来的岁月多荒凉,至少在她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场倾城之恋。也许,我也该这样想,也该坦然面对生活。但我又实在做不到,荷西去了,再无声响,留下的只有相遇相知的那些片段。

    在这世上,许多人可以从容面对世事纷扰,我却无能为力。

    很多时候,我宁愿流浪。

    初恋,仿佛是在细雨中。但是,雨停了,梦醒了,于是,人去楼空。仿佛是这样,初恋只有悄无声息地结束,反而显得意犹未尽。

    对于梁光明,我后来感念于心。他没有给我岁月静好,却给了我华年里的深情款款。人应该知足,谁给你三月的微风细雨,记得就好,不该奢求六月的莲叶田田。

    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他有他的方向,我有我的。从此以后,我们纵然能记得彼此,却也是两无消息。分手的时候,我悲伤欲绝。对于聚散之事,我从来都无法看淡。可以说,那段日子,我的生命荒草丛生。

    悲伤到了极点,我知道,我必须离开台北。尽管父母都不同意,但我只愿听从内心的指引。我必须在陌生的地方,以崭新的方式开始生活。

    西班牙,这是我最初的远方。1967年,我只身去了这个陌生的国度。

    总觉得,这里与我有着不解之缘。少女时期迷恋的毕加索,就出生于西班牙。去之前,我也曾想过,是否能在西班牙遇见耄耋之年的他。若遇见,他大概是半躺在阳光下,不知是否会与我说上三言两语。

    另外,西班牙有我无限向往的田园、牧场、小房子。对我来说,那里有童话里的绚烂和安详。似乎,人们总是慵懒地打发着悠然时光;似乎,世间从来没有过喧嚷与苦涩。这是我对于西班牙的印象。所以,悲伤的时候,我选择去那里。

    流浪也好,旅行也好。

    西班牙于我,是梦中的归途,是心灵的故乡。

    但是,对我的父母来说,那个遥远的国度,只有陌生与凄凉。离开的那日,默然与他们道别。我强颜欢笑,他们悲伤欲绝。母亲几乎哭倒在栏杆上,但我不曾回头。我竟是这样决绝!

    马德里。不久后,我就出现在这里。我始终相信,我是注定要来到这里的。因为,荷西在这里。后来我终于明白,过山过水过云烟,到万里之外的人海,原来只是为了与他相见。

    来到西班牙之后,我自学西班牙语数月,便进入了马德里大学文哲学院,攻读文学和艺术。但是对我来说,学业从来都不重要。而且,我始终不喜欢学校。即使是多年以后,学校的环境,仍被我视为囚笼。

    但我喜欢这里的生活方式。在这里,我学会了跳舞,坐咖啡馆,听轻歌剧,还学会了抽烟,而且烟瘾不小。或许,西班牙就是个适合疗伤的地方,我真的开始了全新的人生。我忘记了台北的丝丝细雨,也忘记了那里的悲欢离合。

    自然的,也忘记了那个伤我的人。后来的岁月,他只是出现在偶尔浮现的记忆里。不管怎样,我对他没有怨恨。

    生命很短,我有许多路要走,没有余力去怨恨。

    在远离故土和故人的地方,我可以放肆地活着,无需理会谁的眼神与看法。这里,有热情的人们,有夸张的风格,样样入心。所以,我决定打开心扉去迎接那些异域风情。

    不久,我就遇见了荷西。

    荷西生于1951年,出生于西班牙南部的哈恩省。家里共有八个孩子,他排行第七。他并不是个乖巧的孩子,成绩也不优秀,所以,从小父母给他的爱都很有限。

    他的身上,具有典型的西班牙男子的特质,粗犷而温和。我曾经将他的名字译为“和曦”,因为他在我心中,始终是那样,如晨曦般温和。然而,他却有着和我相似的脾性,不喜欢笔画复杂的名字,觉得“曦”字太难写,我只好叫他荷西。

    与荷西相遇,也属偶然。那还是我刚到西班牙不久,正赶上圣诞节。这天,我在一位中国朋友家里过节。午夜时分,朋友邻居们互相举杯祝愿的时候,楼上跑下来一个祝平安的男孩。他就是荷西,阳光而英俊,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

    可以说,他给了我瞬间的惊艳。但也仅此而已,我失恋不久,心伤还未痊愈,绝不敢再轻易触碰爱情。更何况,与梁光明相比,荷西并没有让我产生特别爱恋的感觉。或者说,他并未让我的心灵颤动。

    在我看来,他还是个稚气未脱的男孩。

    但,荷西却不同。他很快就开始了对我的热烈追求,成了我的中国朋友家的常客。后来他对我说,遇见我的瞬间,他就失去了自己。

    人们说,刹那即是永远。若非如此,荷西和我的故事,大概未开始就已结束,而我的人生,怕也会索然无味。缘分,真是奇妙的东西。

    荷西说得认真,我也相信。只不过,那时候,他年岁还小,我只把他的追求当做青春时节的悸动。

    他是个很有活力的人,总能轻易地让人感受到快乐。不得不说,他给了我许多的欢乐。我们常在院中打棒球,打雪仗。他总有许多新奇的想法,总能让我玩得忘乎所以。但我又清楚,我们之间,并非爱情。至少,对我来说,他只是个阳光男孩,可以给我快乐,却不能给我刻骨铭心的感觉。

    荷西却在不知不觉间坠入了情网。为了我,还在上高中的他甚至开始逃学。每天最后两节课,他总是溜出校门,跑来找我。对我来说,逃学这件事,实在无所谓。但是,荷西是为了见我而逃学,这让我有些许不安。但我又无法拒绝他,只好陪着他,逛街或者看电影,体会那份简单的快乐。

    渐渐的,荷西不再满足于每日的游玩,他竟向我求婚。这让我在始料未及的同时,也想起了那场初恋。那时候我想,倘若梁光明向我求婚,我定会忙不迭地答应,与她相守,哪怕茅屋草庐,哪怕布裙荆钗。

    但这,只是当时的想法。后来,我终于明白,我们性情不同,本就不是同路人。我可以为了爱情,不怕清贫,过散淡日子。他却必然做不到。于是我知道,我们的故事只能存在于那样的季节,也只能以那样的结局收场。

    尘缘如此,没有谁对谁错。

    荷西甚至对婚后的生活有了规划。他希望,我们有自己的公寓,亦有自己的孩子,他赚钱养家,我洗衣做饭。这样的画面让他着迷,于我亦是无比温馨。他从小就缺少爱,所以常常幻想那样安稳平静的生活。但他只是个高中生,无力承担家庭。于是,他恳求我,等他六年,四年大学,二年兵役。之后就娶我。

    看上去有几分傻气,却是说得无比诚恳。我突然发现,我不能害了这个男孩。他闯入了我的世界,却终究只是个意外。我陪他玩闹,却并未动心。我不能让他继续活在梦里。

    终于,我下了决心。那日,我对他说,他还太小,不要再做梦,不要再来找我;我对他说,六年太久,我不知道会去何处,也不会等他六年。

    黄昏,我们作别。我站在那里看着他渐行渐远,走之前,我已告诉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他说,不要把他当小孩子,他不会再来缠我,除非我愿意。他的背影越来越瘦小,却依旧在悲伤地说着再见。夜幕悄然降临,下起了雪,我几乎忍不住要唤他回来。

    可我终究还是忍住了。只是他的背影让我难过。

    那个夜晚,注定无眠。马德里的夜,漫天的飞雪,似与爱情有关。

    我以为我不爱荷西,但他转身的刹那,我却是满心凄然。

    原来,他已住进了我的心里。

    欢乐趣离别苦

    西班牙。我喜欢这里的热情似火,亦喜欢这里的自在慵懒。在这里,我是真实的三毛,听着音乐抽烟,喝着咖啡写作,都觉得无比惬意。

    遇见荷西,大概是注定的。他说的六年之约,我也只当笑谈。反正,那个飞雪的日子,我们在马德里的黄昏告别了彼此。看似洒脱,心里的滋味只有自己明了。

    为了断绝他的念想,我很快便交了男友。荷西也的确没有再来找我,仿佛真的远离了我的世界。

    在西班牙,我曾有个日本男同学,他家在西班牙开了一家豪华的日本餐厅。他每次见我,总会带着鲜花和各种礼物。或许,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敲开我的心扉。但他真的不了解我。

    我是倔强而唯美的三毛。对我来说,鲜花这东西,与真正的浪漫,相差甚远,更与爱情无关。虽然那时候,我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怎样的爱情,但是这个日本男孩给我的,显然不是我想要的。

    梁光明之后,我很难再爱上其他男子。我可以与他们交往,流连山水云月,却很少打开心门。不仅是害怕受伤害,还因为对我来说,爱情很神圣。花前月下,缱绻缠绵,都只是浅显的爱情。

    后来,这位日本男孩突然买了一辆汽车来向我求爱。我虽然偶尔也为那些鲜花和礼物而感动,但是对他这样突然的举动,还是吃惊不小。我很清醒,我并不爱他。但我又不知该如何拒绝,心中痛苦地挣扎着,终于落了泪。他也因此不知所措,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连连道歉。

    他收回了求婚的念头。经过这件事,我虽不曾明说,但他终于明白了我的心意。这段故事,也就草草地画上了句号。我知道他会失望和伤心,但也没办法,他注定不是我爱情的终点。

    他虽然痴情,我还是逃开了。为了避开他,我收下了一名德国朋友送的花。对我来说,他是个好人,但依旧不是我爱情里的风景。对于爱情,我始终是有些执念的。

    又或许,那个叫做荷西的男孩悄然住进了我心里,便再无空间给别的男子。他虽然不再来找我,但我知道,他就在那里,那些快乐的回忆就在那里。

    原来,我对他始终是念念不忘。只不过,孤傲的我不愿承认。

    西班牙的课程结束之后,我在肖邦和乔治桑住过的一个岛上做了三个月的导游,赚了旅费,便去了德国,西柏林。是仿佛永无止境的旅途。那是1969年。

    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从此处到彼处,从人海到荒野,总如浪迹浮萍。我喜欢流浪,喜欢路上的白云与溪水。当然,不是谁都愿意流浪,几生几世也修不来这样的决绝。

    我是以马德里大学文哲学院的结业证书申请进入西柏林自由大学哲学系就读的。各项条件皆具备,唯独德语未曾学习不能过关,在校方建议下,我进入歌德语文学院进修。那段学习德语的日子,单调枯燥,简直令人绝望。

    虽然当时我也交往了一位叫做约根的德国男友,但他给我的快乐却是很少。他的理想是外交官,读书十分刻苦,将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我却不同,我希望时光是清浅而温柔的,我不愿在乏味的学业上苦度流年。

    我们甚至很少交流。或许,这段所谓的爱情,本就是个错误。冬天,我因为考试考砸,被男友数落,心里很是愤怒。于是,我又开启了逃学的记忆。我将书包埋在雪里,负气只身去往东柏林。当时,柏林墙隔着水火不容的两个世界。我由于持台湾护照,被拒之门外。

    那并不是个好日子。但我却遇见了那个德国军官。他英俊挺拔,眼神里满是温柔。他走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忙。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耐心地帮我办了临时签证,并护送我过了关。

    只是刹那,却似缠绵。那交错的片刻,居然让我回味了许多年。可以说,他是我旅德生涯里最好的光照。他给我的,只是瞬间的守护,却温暖了很久。

    我几乎是沦落了,在那个下雪的日子。

    可惜的时候,回西柏林的关卡却在另外的方向。于是,我们不曾再见。我们之间,没有故事。但,也可以说,故事早已发生。匆匆,却未擦身而过。他就在那里,温情地立着。

    我的德国男友终于如愿以偿,成了外交官。那日,他拉着我的手,问我是否愿意结婚。我毫不犹豫地摇头。这就是答案。吃饭的时候,他悄然落泪。

    烟花岁月,寂寞流年。我希望有个人伴着,日日目送夕阳西去。但显然,这个人不是他。他纵然再痴情,我仍是不改初衷。我终究是决绝的三毛。爱与不爱,我心里清楚。后来,他等了我二十年,也算是痴情男子。

    但,我已去远。红尘里,我们各自天涯。

    我又到了美国,在美国芝加哥城的伊利诺伊大学申请到一个主修陶瓷的学习机会。同时,我还在这所大学法律系的图书馆找到了一份兼职。

    那时候,我堂兄的一位朋友在伊利诺伊大学读化学博士。堂兄就嘱咐他,就近照顾我。他的确是不负所托,对我可谓关心备至。本来就是如此简单,但是日子久了,他对我产生了爱慕之心,不再把我当做小妹妹,而是以恋人的模样,来关心我照顾我,这让我不知所措,却又无可奈何。

    后来某天,他突然对我求婚了。我仍旧给了他冰冷的答案。他很优秀,温文尔雅,学养深厚,但我从不曾爱上他。他纵然再好,我也不会委身相嫁。于我,结婚的终极原因,只能是因为爱情。我们之间,只能这样。

    不久后,我离开美国,飞回了台湾。1971年。

    回到台北后,我当上了德语老师。结束飘零,回到家里,父母自是无比欢喜。几年以后,我已不再是那个自闭少女。而且,经过那些风吹雨打的年月,我终于明白,最温暖莫过于在父母身边。

    只不过,我注定要走在路上。我爱着远方。

    台北的绵绵细雨,终究留不住我。

    本来,回到台北的日子是很平静的。却不料,还是发生了让人不堪回首的事。那日,我在咖啡馆里遇见他。他坐在那里,清瘦孤独,静默无言,吸引了我的注意。于是,我走过去和他说话,方才得知,他是画家。因为毕加索,我喜欢画家这两个字。

    我们聊了很久,仿佛曾经见过。后来,我去了他的画室。他真的极有才华,每幅画都入我心。于是,我竟然心动了。许多男子在我生命中来过,却不得不默然离去。而他,停了下来,我并不介意。我们开始交往,后来,他向我求婚,我竟然答应了。

    独自天涯太久,我大概是疲惫了。于是,下定了决心。然而,在即将举行婚礼的时候,我却得知,那人早已有了妻室。我终于知道,他的爱情,不过是谎言。人心叵测,原来如此。

    其后,我又遇到一名德国男子。是在网球场认识的。父亲热爱运动,在我心绪不佳的时候,总会鼓励我去运动,譬如网球,甚至还专门为我定做了球衣。

    他身材高大,儒雅斯文,心思极是细腻。自因父亲的缘故与我认识开始,对我呵护备至。除了切磋球技,他也会帮我解决一些德语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我们的相处温和而缓慢,终于水到渠成。

    很多事情,说不清,道不明。我拒绝过许多人,但是此时,突然觉得,在台北的细雨中尘埃落定,亦是美好的事情。于是,在某个寻常的日子,我答应和他结婚。

    彼时,经历过天涯的漂泊,我只要现世的安稳。

    然而,上天很快就让我断了念想。即将结婚的前几日,他突然心脏病发作,永远地离开了我。就那样,死在了我的怀里。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这段爱情,不曾轰轰烈烈,不曾缠绵悱恻。

    我却永远怀念。无声的岁月里,他曾来过。

    欢乐趣,离别苦。不是寻常滋味。

    爱情如禅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远方,对我来说,不只是山高水远,不只是天高海阔,更是梦里的栖息地。

    以梦为马,流浪远方。我想,世间最浪漫的事,莫过于此。

    台北,碧水蓝天,斜风细雨。给我的却是说不尽的悲伤。在德国未婚夫去世后,我很快抑郁成疾,于是又选择了自杀,不过最终还是被抢救过来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我只知道,命运无常。

    不久,我收到来自西班牙的信。信中附了一张照片,是荷西。他已是个健硕男子,穿着泳裤,在海滩上抓鱼。身后,是蔚蓝色的大海。当年,那个带着羞怯的男孩,变成了大胡子的男子汉。不变的是,阳光英俊。

    分明,他便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他在信中说,那个下雪的夜晚,被我离绝,他曾伏枕痛苦整夜。甚至,他想要自杀。他说的六年之约,我已经淡忘,而他却始终记得清晰。

    这世上,痴情之人不少。但是,经过爱恨纠葛以后,他们能得到的,往往是心痛的领悟。无情不似多情苦,他们如是说。

    我亦算痴情之人,不过此时,荷西并非我痴心所向。但我记得,他痴狂的模样。我亦记得,那日他离去时我的心伤。

    千帆过尽,爱无所爱,这或许是我在经历生离死别后的心境。

    于是,我选择了继续远行。

    1972年,冬天。我终究还是离开台北,坐上了飞往西班牙的飞机。于我,那是个温暖的国度。那份慵懒与自在,是令我痴迷的。

    当年因爱离家的女子,如今仍旧敏感如初。这颗心,早已伤痕累累。岁月给我的,我无法拒绝。我相信,岁月不会永远无情。

    马德里,待我如初。抵达后,我与三名西班牙女子合租一处,房屋宽敞明净。昔日老友得知消息后也纷纷来探。室友都是极洒脱开朗之人,我们相处十分融洽。

    我在马德里找了几份英语家教的工作,同时也开始给《实业世界》杂志撰稿。感情旧伤日渐平复,心中郁结也日渐舒展。年近三十,仿佛才在这遥远的异乡,拾起了片刻的静好时光。

    此时,在军营里,那个痴情的荷西,正在服他最后月余的兵役。偶然的机会,我遇见了荷西的妹妹伊斯蒂,几年未见,她俨然已长出了风情。她深谙荷西心意,见到我,不时表达几年以来荷西持久不曾改变的情意,并希望我写信给荷西聊以寄慰,哪怕只言片语也好。

    我犹豫了。对荷西,当年我不敢放手去爱,如今仍旧踯躅。经不住伊斯蒂百般纠缠,我终于用英文写了短短一句:荷西,我回来了!

    如此简单,却明白地告诉他,我又来到了他的世界。其实,荷西于我,是难以抗拒的风景。我让他离开我的视线,并不代表我可以轻易忘记他。他是个纯真而深情的人,可以是许多女子心中的白马王子。我之所以不愿接受他的爱,大概是因为心里还存着旧爱的阴影,不明净,不透彻。

    爱,不该有些许杂念。不能是为了治愈伤痛,不能是为了填补空白。爱就是爱,必须纯净如水。

    我知道,这封信在荷西心中激起的,不只是涟漪浪花,定会是滚滚波涛。几年以来,他从未放下思念。如今,他痴爱着的那个女子,又回到了马德里,对他来说,这无疑是天大的惊喜。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或许,见到这封信的时候,荷西就是这样的心思。他看不懂英文,但又必须立刻回应。情急之下,他想到了办法。他剪下许多漫画,精心地贴在信纸上,并用笔勾勒出一个漫画小人,注明那就是他。他将信投进邮箱。

    但他还是忍不住激动。于是,他向伊斯蒂要了我的电话,马上打电话给我。他无比兴奋地告诉我,数日后,他就要赶到马德里来看我。

    到了那日,他果然来到了马德里。可惜,那日我与同伴在郊区闲逛,直到日落时分。我竟然忘记了他说的日期。那时候,我对他真的不用心。

    回到宿舍,女友告诉我,有个男孩打了十几个电话找我。正说着,电话铃再度响起。我接起电话,对方是我十分要好的女友。她说有一件急事,要我赶快到她家去。听她说得急迫,放下电话,我就打车去了她的住处。

    到了那里,她将我神秘兮兮地迎进客厅。忽然让我把眼睛闭上,我猜测她是在恶作剧,便也配合。

    当我闭上眼睛,她走了出去。正在疑惑,背后一双手臂将我抱了起来。我打了个寒战,睁开了眼睛。转身,荷西就站在我面前,笑得灿烂。

    隔着千山万水,仍在等我回来。若非这份痴情,我们定会错过。纵然在马德里重逢,也不过是清淡寒暄,彼此不会这般欢喜。

    六年。没有几个人能为爱等待这么久,但荷西做到了。六年以后,他仍旧是那个痴心不悔的男子。纵然伤心,纵然凄凉,他从不曾放手。

    烟花易冷,初心不变。爱情因此,从未凋谢。

    六年以后,许多事情都改变了。我经历了多次恋爱,却未能尘埃落定。荷西从那个大男孩长成如今的成熟男子。现在的他,爱潜水,爱航海,有了自己的生活认知。

    让人庆幸的是,几番辗转,往事迷离,我又回到了这里。我并非为他而来,到底还是与他重逢。而他,外形虽改,爱恋依然。天地间,他的眼里只有三毛。或许,如张爱玲所言,我已是他心中永远的朱砂痣。他的宿命,亦是我的。

    我们的故事,从不曾结束。

    马德里的光阴里,又有了我们相随的身影。某日,我们在公园里散步,我心里却想着稿子的事,因为《实业世界》交稿期限到了,我却因笔意迟滞并未完稿。荷西看出了我的心事,指着树上的园丁说,那些被关在办公室里办公的人,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如果让他选择,他定要做那树上的园丁,也不做银行的职员。

    我竟被他的理论折服。于是,回到宿舍,我就给编辑写信:对不起,不干了。此时的荷西,已经不是那个跟在我后面,每日带给我新奇的高中生了。他有了自己的处世哲学,对许多事有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而这些见解,恰恰是我最为喜爱的。

    我们,到底是同样的生命。所以,我们能走入各自的世界。

    那日,荷西邀请我到他家里去。在他的卧室,我发现整面墙上都贴满了我被放大的黑白照片。这些照片并非我送给他的,因为这六年期间,我们从未有过任何通信。他告诉我,这些照片都是从我中国朋友家里偷来的。我顺手取下一张,看到了照片后面墙上的一块白色印子。我知道,这些照片已陪伴了荷西好几年。

    夕阳西下。我在那温柔的光线里,看着荷西,看着那面墙。欢喜亦悲伤。这斑驳的墙,分明在诉说着无怨无悔。

    我知道我在他心里,没想到他痴情如此。

    真的如他所说,世上没有哪个男子如他那样爱我。

    世易时移,他仍在原地,等着,爱着,心念如故。而我,幸好并未走远。

    爱情有如佛家的禅。

    不可说。

    时光无恙

    经过我们相遇的地方。恰好你还在,泪水成霜。

    我停下来,拾起你门外的月光。你说时光无恙。

    那么,我陪着你,地老天荒。

    那个黄昏,斑驳的墙,泛黄的照片。突然发现,红尘陌上,竟有人如此爱我!那些寻寻觅觅的日子,不断遇见,亦不断离别,原来是为了这场静默的相逢!

    他若悄然离去,我们此生便会擦身而过。但他没有,他就在那里,痴痴地等着,花谢花开,月圆月缺。

    刹那间,我终于相信,我们早已见过,千年以前,时间的无涯荒野。

    如今的荷西,以长成了磊落成熟的男子,那份纯真与痴情却依旧如初。他望着我,无比虔诚。我将往事摊开,看了又看。去过许多远方,遇见许多人影,却依旧形单影只。只因,他还在这里,孤独地等待。

    他爱我如斯,我怎能错过!

    日落时分,我终于开了口。我问他:“荷西,记得你六年前的话吗?你还想结婚吗?如果我告诉你,我要嫁给你,会太晚吗?”这话落在荷西耳中,似幻似真,令他情不能自已,泪流满面地说:“不晚,不晚。一点都不晚。”

    是的,不晚。六年之后,马德里华灯初上,我们在夜空下说着情话。

    默然相爱,寂静欢喜。是这样的况味。

    但我却并不想马上结婚。我想去沙漠看看。偶然的机会,在美国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一张日落大漠的照片,只是刹那,不能解释的,就莫名其妙,将心交给了那片陌生的大地。

    我想去撒哈拉沙漠,是执念。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我必须在那里遇见。当然,我想遇见的,还有那荒凉里的无边无垠。

    但,荷西喜欢海洋。他从朋友那里借来一条帆船,说要与我,前往爱琴海。我看得出,大海之于他,就如,沙漠之于我。说起大海,他总是兴高采烈。

    这似乎是个两难的选择。当年,我给了梁光明相似的选择题,结婚或者分手。梁光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留给我漫长的悲伤。荷西却选择了我,选择了与我同行。他说,爱我胜过所有,甚至理想。我信。

    荷西悄无声息地申请了一份去撒哈拉沙漠的工作,然后悄然打起行李,早早地赶到了那里。那是1973年2月,荷西来到了西属撒哈拉的首府阿尤恩。他在城外一家磷矿公司从事工程工作,住在公司的单身宿舍。为了迎接我,他还在那里租好了房子。

    他喜欢的是大海。可是现在,他在沙漠。只因,他深爱着的三毛,对沙漠心驰神往。他是这样的男子,为爱,可以远走天涯,可以遗忘自己。撒哈拉的日光下,他爱得没有怨言。

    他写信给我,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我想得很清楚,要留在你的身边,只有跟你结婚,我的心中才不会有痛楚。我们夏天结婚好吗?我在沙漠等着你。”

    这封信我看了很多遍,直到泪眼模糊。我在街上走了很久,回去后便做出了决定。我决定结束独自漂泊的日子,对这个痴情男子,我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他爱得深沉,我不能辜负。

    浪迹天涯,白首不离。想象着这样的画面,我便飞到了撒哈拉沙漠。

    荷西早已等在那里,正是黄昏。

    苍凉的荒漠,在黄昏的落寞之下,显得更加悲怆。也正因为这份与世隔绝的苍凉,才会令我神往。我要在这里停留,体会庸常生涯之外的别样人生。

    荒漠之上,我见到了分别三个月的荷西。此时的荷西牛仔裤脏得要命,双手粗糙不堪,须发上皆是黄沙,脸被烈日晒得黑红,嘴唇又极为干裂。

    荷西说:“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抱里了。”

    我点点头,喉咙哽住了。

    于我,撒哈拉沙漠是内心深处住了多年的情人,举目望去,无际的荒漠上有肆意的大风呜咽着吹过,天是高远而纯粹的,地是沉厚而安静的。我喜欢这诗意的苍凉。

    但是,见到荷西的瞬间,我又马上明白,在沙漠生活并非易事。看着那样的荷西,我心中十分难过。

    来到沙漠的第二日,我们便想马上结婚了。去镇上的法院咨询申请时,方才知道手续是那样繁琐。本以为很简单的事,原本不是这样。我们竟不知道,原来两个人想要生死不离又合情合法,是这样难的。

    在阿尤恩,外籍人士登记结婚需要涉及许多地方外交部门的文件。譬如我们,需要台湾的、台湾驻葡萄牙机构的、西班牙外交部的,而后才能在阿尤恩小镇做登记处理。再发还马德里的原籍做公告,文件旅行的时间,大约便要三个月。

    我头疼地问荷西,是不是不结婚了?荷西摇头,他结婚的决心无比坚定。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漫长过程中,我开始探秘撒哈拉。这片大地,我已神往太久。如今,身在这里,我很想知道,穿过沙漠,是否能遇见大海云帆。或者,看见彼岸红尘!

    当地人听说我要横穿沙漠,都把我当成了疯子。警察局长不分青红皂白,声称三个月后,要把我送回马德里。退休的军团司令,则把我请到地图面前,不厌其烦地指点我。他说,撒哈拉人迹罕至,根本没有正常人可以走的路。

    或许,我需要的不是路,而是前方。在沙漠里,人需要的不是路途,而是信仰。我始终相信,我是有信仰的。当然,我最虔诚的信仰,莫过于远方。

    只有在沙漠,才会知道生命如尘;只有在沙漠,才会明白岁月无声。

    当然,那些等待结婚的日子,我并未远行。我只是偶尔搭便车,去看看海市蜃楼;或者跟着卖水车,去拍些沙漠的照片。

    终于,文件旅行结束。七月的某天,我被告知,次日下午六点,我们可以到法院举行结婚仪式。我高兴得让人赶紧通知荷西。荷西来了,他比我更加兴奋。然后,我们停下了所有工作,去电影院,看了一场《希腊左巴》,算是告别往日时光。

    次日下午,荷西回家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纸盒。我以为是鲜花一类的新婚礼物,兴奋地叫着抢过来。当我打开纸盒一看,竟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我无比喜悦,至今我仍觉得,这是世间最特别的结婚礼物。我喜欢拾荒,很多被人遗弃的东西,我却觉得可心。倘若,在沙漠里遇见那样的头骨,我定会喜不自胜。荷西,不愧是我的知音。

    没有车,我们走着去了法院。衣着简单素朴,我们都不介意。

    身外之物,身外之事,我们都不太在意。我们在意的是,那天,我们终于结婚了,成了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我们不说天长地久。我们只要,执手天涯。

    撒哈拉沙漠,炊烟升起的地方,有烟火人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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