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娜眼光直盯着爱丽的钻石胸针看,尤其注意吴太太项链上的长形大钻石。每次她一扭动身子,钻石就闪闪发光,而偏偏吴太太就喜欢故意扭动躯体,以示炫耀。还有,她总是不顾礼节地把抽过的香烟头,浸熄在盛鱼翅鸡汤的汤碗里,又不把烟头拿起来,就算她非常富有吧,唉!真叫人看不惯。
这次吃饭的其余话题——算不上彼此交谈——都是听吴太太谈她自己各种的产业。
“我实在没办法样样都管,恩喜简直是什么都不懂,也不关心。我需要一个能替我管理一切生意,租赁、保险、股票、红利等事宜的女婿,所以嘛,我告诉过爱丽,她结婚的时候,她可以任选一辆劳斯莱斯或凯迪拉克牌的轿车,随她要什么颜色——黑的、红的、栗色的,甚至镶金边的……”
这时,新洛突然站起来,很不礼貌地走出饭厅,出门前还回头说了一句:“吴太太,很抱歉,我另外还有一个约会。你如果要取消‘巴马艾立顿事务所’生意合约的话,请便。”
叔叔一时楞住了,吴太太更是目瞪口呆,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讲错了什么?”
爱丽先站了起来,晚餐也因此不欢而散。她面带祈求和渴望的眼光,目送着新洛走出去,一句话也没有说。
然后,爱丽向大家道个歉,走到沙发上坐,开始啜泣,悄悄用已经搓揉成一团的手帕擦着眼泪。
“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吴太太还一再地说着。
“都是你嘛!妈妈,都是你!”爱丽在沙发上叫着,她一定恨死她妈妈了。
琼娜掩不住的高兴,但却没有吭声。
客人都走了以后,叔叔震怒不已。他痛骂侄儿太不懂礼貌,声音都骂哑了。他咬着香烟,不断用手对沙发扶手猛拍,还边骂边吐痰,最后他才回到楼上去。替他消气是琼娜的职责,自然,她也跟了上去。
现在,琼娜对新洛说:“叔叔说你应该向吴太太道歉。”
“为什么我要跟她道歉?”
“叔叔要你这样,是他叫我来告诉你的。”
“刚才你自己还说,要是我不想娶爱丽,还是让她们知道的好。”
“我的意思是说,你去见一下吴太太,心里若有什么话,可以尽管对她说个明白。我答应了叔叔,过来把话带给你。”
“你认为呢?”新洛向来尊重琼娜的意见。
“这就看你自己了。你要是不想和吴家女儿结婚,将来总会有不愉快发生——假如你去吴家向她们道个歉,叔叔会觉得好受一点,何况只要你讲几句话,道歉一声,又不会让你损失什么。不过迟早……话总要说个清楚,到最后,虽然会伤爱丽的心,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咦,我一直闻到有股含笑花的香味——她叫什么来着?……柏英?——柏英送你的。哪天你得跟我谈谈她才行。”
“为什么?”
“我想知道嘛。”
“怎么说?”
“因为我是女人嘛。”
她望着他,他也看着她。他说:“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错过了机会,她现在已经结婚了。”
“你的愿望成空了,我晓得,她也一定很失望?”
“可以这么说。这一切都是环境所逼,也实在不能怪怨任何人。”
“但她还不断寄花给你,她大概不会写信吧?”
“对,她不会写信,然而花朵也足够表达情意和一切无声的讯息,这可是书信所做不到的,你不觉得吗?”
“好了,我要走了。出去洗个头发,还得先打电话叫车。你要不要跟我一道进城?”
“不必了,谢谢。”
“我会叫阿花把早点送到楼上来给你,假使你不想下楼的话。”
琼娜临走前,看了看他,表情上流露着深挚的关怀和好奇。
新洛一面吃早餐,一面浏览早报。
中国正发生革命运动,此刻适值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由广东进发,迅速地向江西全面推进。从各种迹象显示,这次是慎重其事,和以往建国十五年以来,军阀、革命军之间的内战性质似乎完全不同。国民革命军继续推进,国民党为了完成统一中国的目标,决心扫除军阀。为了此次北伐,国民党订定了清晰、健全的建国计划,举国的知识分子也一致响应与支持。报上标题写着“上海已攻克”。国民革命军“北伐”正在进行,中国全体青年均全心服膺中央领导。新洛内心感到无限兴奋,国内局势月月改观。他在想,不知道北伐军有没有经过故乡福建,也不晓得自己的母亲、姊姊和柏英,会有什么遭遇。
第二节
新洛感到很无聊、很寂寞,今天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才好。他约了韩沁见面,但是要等到晚上。几个月以前,他俩刚认识的时候,韩沁告诉他,说她在“果园路”的一家奶品店工作,她要到晚上八点才下班。
新洛穿上背心和浆熨笔挺的西裤,慢步踱向宽阔的走廊。他很少跟别人一样在家穿拖鞋,习惯使然,这完全受了亡父生前的影响所致。即使待在家里,他也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唯留一撮发丝让它甩落在前额边上。
他曾受过强烈而独特的家庭束缚,为了甩脱这一层束缚,负笈来到新加坡求学,如今终于成为年轻的律师,而他那种超然、腼腆和深不可及的眼神,或许与此有关。敏锐的双眼、忧郁而富于沉思的模样,以及文静的神情,都给他的英籍老板,留下很好的印象。
琼娜刚刚说,马来亚大学的毕业生——在英国商行工作的青年律师,像这么一位未婚男子,具有足够的资格做吴家的候选“驸马”,真是一大讽刺,他想。
他十九岁离家,当时父亲仍然健在。他来新加坡原是来学习医学的,之后,改变初衷修习法律。因为他一看到人体的内脏——不管是真的,还是解剖学课本上的彩色图片——就会觉得恶心,他宁愿选择法学的条律和精确的逻辑理论。
读大学的时候,真的,他最大的目标就是争取自己能在法律系,以优等生成绩毕业。现在虽已拿到了法学士的正式学位,然而文凭的魅力,却已日渐褪色。
他父亲过去是一位穷教员。
新洛读大学时,一半是靠奖学金,一半靠叔叔的资助与帮忙。由于在家里受过严峻的庭训——节俭、自制、守规矩,对课业和学习便始终持理想观念——使他成为超然、腼腆、不爱交际的学生。
大学的时候,他对女孩子从不正视,女生都觉得他是一个怪人。因为他体格魁伟,长相出色,一副生得俊俏的颚骨,又是网球健将,所以他的超然、冷漠的模样,以及严肃感,使得女孩反而更受他吸引。然而他只知一心一意争取每年五百新币的奖学金,就由于有了这一份奖学金和叔叔的帮助,他才顺利念完大学的。
现在,他每月可以赚到二百元新币,除了按月寄钱回去给妈妈外,还坚持慢慢地偿还叔叔供给他念大学的费用——叔叔为此简直气坏了。
难道叔叔需要这区区数千元的新币!难道说他不是叔叔的亲侄儿!这等于否认了叔侄关系,何况叔叔又没有子嗣,他还期望新洛将来能继承他的事业,与他分享事业成果呢!新洛也颇不习惯他叔叔社交圈的这一种安逸生活。他认为,自己既然生长在乡下,便永远是属于乡下的小孩。他羡慕这些城市的年轻的男孩,能够跟女孩子们轻松谈笑,拍手喧闹,自由自在地对一切事物充满信心。这些年轻人都是富家子弟,有些是他的朋友,但他就没办法像他们一样。
他只认识像他母亲、姊姊碧宫和柏英之类的女子。他们的家庭很特别,家境清苦却注重理想及生活的和乐,尤其在乎精神方面的事情。当初,受了父亲及叔叔的鼓励,而且他本身也想出外求学,所以才抛开了温馨的家乡情愫,远来新加坡读书。
失去柏英,他就失去了一切。受了这个影响,他总是给人一种脸色严凝,目光忧郁、沉默的感觉,使他的英国雇主和年轻女孩子格外地注意他。
而今,实在是太寂寞的缘故,他突然狂热地爱上了这位合乎他梦寐所求的女孩——欧、亚混血女郎。他只有二十五岁,内心却像三十岁的男子,渴望找回失去的一切。
他打电话给昔日好友,也是大学同学的韦生。他现在为一家大报——《南洋日报》主持一个社会专栏。他下午五点和他见面。
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找一个周末去看秀瑛姑姑,他星期六有空,他已经有一个月没去看她了。秀瑛姑姑是他父亲最小的妹妹。她在一所公立学校教中文和绘画,看起来很年轻,还没有结婚。她像他父亲,也嗜爱文学、艺术和举凡富有诗意、美丽的东西。她自己也写诗。像极了她哥哥——新洛的父亲,她会为历史上的伟大英雄豪杰,或一幅不朽名作而欣喜若狂。她对于世间一般人追求利益而庸碌的情景,也能保持相当的超脱和冷漠。新洛认为,她不想结婚也好,这是自然现象,她若嫁给一个粗俗的新加坡橡胶大王,必定会悲哀一辈子的。因为她是一位极易受伤害的女性。
新洛觉得和她最亲密,因为她从小就认识他,而彼此又了解对方。和她在一起,他可以感受到家园的气氛。他觉得她是新加坡泥浆中的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他打了个电话给她,说他要到学校来看她。学校校址在查宁堡附近,待会从那儿到山城街和韦生见面,只要走几步就到了。
她的房间恰如其人。临窗是一张纤尘不染的书桌,上面整整齐齐陈放着一方砚台,笔筒里插着毛笔,精致的莲叶型细玉浅水钵,和一块白色的铜制文镇。床上的枕头和被单,折叠得井井有条。墙上挂着一幅明代山水画,是仿唐的作品。房间一角摆着一张梳妆台和少数化妆品。置身室中,予人一种“空灵”的感受,一切都恰到好处,布置简洁而适切,房间虽然不大,却也留下了充分活动的余地。窗边挂着一只鸟笼,里面养了一对鹦鹉,还有一个浅棕色的瓷质花盘,上面画有青苔、奇岩、卵石和铅粉画就的山水缩图,花盘就摆设在窗台上。窗外渗进柔淡的绿色光线,给房间带来凉爽的气氛。
如果让一个粗汉或大嗓门的男子和她同住在如此静逸、整洁、除了心灵外不会有丝毫波动的环境里,乱甩东西的话,那该有多么滑稽!
新洛自忖道,她真是永远不该嫁人。
或许有人认为,她很严谨,对于新洛的烦恼事,根本不予关心。其实他知道,她蛮有人情味的,而且总是十分了解他。
新洛兴高采烈地和她谈起昨晚的宴会,她也听得津津有味。
“新洛,你的个性跟你爸爸一模一样。你父亲和你叔叔,彼此间从来无法互相了解。叔叔对昨晚的事情,作何感想?”
“他气坏了。他要琼娜告诉我,叫我去道歉。你觉得我该不该去?”
“除非你想当吴太太的女婿,否则没有必要。”
她干脆地回答,使他非常满意。
新洛的父亲是长子,叔叔是老二,所以称为“二叔”,秀瑛排行老么,被唤做“三姑”。
“三姑,你昨晚上为什么不来?二叔请了你,他希望你也在场。”
“他没有告诉我他昨晚为什么要请客。他只说吴家的人会来,声音显得很兴奋。我觉得和吴太太见面,没什么多大的意思。”
她盯了侄儿一眼,接着说:“你怎么不常来看我?最近还好吗?”
“跟以前差不多,我想,公司方面还算喜欢我。”
“我不是指这个。”
“那你是指什么?”
“昨晚的宴会,使我想起了你的个人问题……你看起来似乎很忧郁。”
“是吗?”
“也不算真的忧郁,但你好像心事重重?”
“我向来是这副模样。”
“不是真的忧郁,可是你并不快乐。我看得出来。前一阵子你二叔告诉我说,他觉得你该结婚了。他还问我,你为什么对婚事老是提不起劲。有女朋友了没有?”
新洛没有答腔。
“还在怀念柏英?”
“也许吧!两个礼拜以前,她还寄来一朵含笑花。”
“是的,我知道。碧宫跟我说,柏英每次都按季节送花给你。她可真是一位不平凡的女孩子。”
新洛眼睛突然一亮,甩了个头,轻声地叹了一句:“柏英!”又说,“她生活快乐吗?你上次看到她,她是什么样子?”秀瑛寒假时曾经回去厦门一趟。
“你该知道,她每天只晓得忙着做事,哪还有时间去想什么快乐不快乐的问题。总是忙上忙下的,脸孔上倒是永远带着一份渴盼的微笑。我相信,她已准备开始读书和认字了。听说,她学习认字,是为了要赶在儿子罔仔之前,将来才好教他功课。”
新洛抬起双眼,面对面地盯着她望,过了好半晌才说道:“我想,你都知道了?”
“是的,我都知道,碧宫告诉我了。”
罔仔是新洛和柏英的孩子。
为了罔仔,她才不得不匆匆下嫁给现在的丈夫甘才。
新洛沉默了一会。
然后他说:“你知道……一切就那样发生了……我们两个很相爱。碧宫跟我妈都晓得这事。就我目前所知,只有柏英的妈妈不知情。”
“所以你才没娶到她?”
“事情是发生在我学校最后一次放假的时候。我正要出国,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只好赶紧嫁人。甘才是在她们家农场做工的。我过了好几个月才知道。当时她的祖父眼睛快瞎了,家里凡事都必须靠她,她不能够也不愿意跟我一道出国……”
秀瑛灵巧地变换话题说:“上次我看到他们,她祖父已经瞎了,她对他真是孝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做孙女的,能有人像她这么耐心照顾自己的祖父。”
“我知道,”新洛沉默地说,“唉!人实在是很难理解。那个时候,我也不懂她为什么不能抛下家庭跟我走。她无时无刻不牵挂着家里,看样子她祖父每一天、每一刻都需要她、离不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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