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希腊神话不仅是一个唯美传说
希腊神话故事几乎全面影响了罗马神话故事;而罗马神话故事也深刻影响了罗马宗教;罗马宗教文化又几乎影响了整个欧洲。于是我们可以说,希腊神话乃是西方文艺和文化形成的端点,其后漫长的世纪中,西方戏剧、文学、绘画皆取材于斯,影响直至现当代西方。
在希腊神话和罗马神话中,有以下几点是其重要人文元素:
权力观
奥林匹斯山是众神生活、开会和各自办公的神山。包括众神之王宙斯在内,共十二位神组成类似常委会的领导核心。在这个核心集体中,尽管宙斯的权力和威力是最大的,但其权力却不是无限大的,威力也不是战无不胜的。如果在某事上大多数骨干神与他意见相反,那么他很难独断专行。如果他企图靠威力强大一意孤行,那么有些骨干神极可能联合起来,以共同的神威挑战他单一的神威。所以宙斯必须既维护自己众神之王的特殊权力地位,又必须极善于团结其他骨干神们。该让步妥协,则只能让步妥协。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
人间有一位国王叫坦塔斯,是宙斯在人间播下的风流种子。他仗着自己特殊的出身背景,骄横傲慢于人间。还仗着自己血统中的高贵基因,经常企图与诸神平起平坐。有一次,他在王宫中宴请几位每对他另眼相看的神们,为了试探他们是否真的具有超能力,竟残忍地将自己的少年之子杀死,煎烹成菜肴,观察那几位神们是否吃出异常。神们当然洞察到了他的卑劣歹毒,于是一齐向宙斯汇报,强烈要求将坦塔斯打入地狱,令他遭受最严厉的惩罚,永世不得超脱。神们认为,一个对自己的亲子都那般残忍的人,其残忍便不可救药了。而宙斯虽然心存姑息,但碍于神们的义正词严,不得不勉强同意。惩罚确乎是严厉的——坦塔斯被浸于地狱中的一个水洞里,水中有各种毒虫噬咬他的皮肉,吸吮他的血液,而水深没及他的颈部。在他眼前,各类美果悬于枝头,近离分寸,但他就是无论如何也吃不到,连嘴唇都能触到的,还是吃不到。即使他想要喝一口那肮脏的潭水也是痴心妄想,因为被铁链拴在一块巨石上,才一低头,水便退浅。古希腊人将他们受的惩罚概括为“坦塔斯的折磨”,至今这仍是一句希腊名言。在全部希腊神话中,有着特殊的出身背景和神血统的人物不少。但无论哪一个,只要做了恶事,最终都难逃惩罚。包括宙斯在内的无论哪一位神,打算庇护也不能够。
神权在善恶和正义面前,往往顿失自作主张的权威。还有一个例子,意在直接强调——最大的权力肯定是公权力,拥有公权力的人,包括广受敬爱的神,如果公权私用,那么也必会付出代价,受到惩罚。太阳神阿波罗就是一位广受敬爱的神。他对他年仅12岁的小儿子宠爱有加。简直可以说儿子要求什么,他便尽量满足什么。有一次小儿子纠缠他,闹着非要驾他的天火神车在天穹兜一圈。天火神车体现阿波罗的职责,他每日亲驾神车巡行于天穹时,是谓人间白日。他明知儿子的请求太过任性,可最后竟还是答应了。结果神车翻在天穹,事故殃及人间,造成了一场灾难。他的小儿子,也被天火活活烧死。后来有几位神出于对悲痛欲绝的阿波罗的同情以及对他的小儿子的怜悯,既齐心协力减轻了人间的灾难,又使他的小儿子复活了。而太阳神父子,从此深刻地铭记住了那可怕的教训。公权力是神圣的。“神圣”一词在古希腊人的思想意识中包含有超神性。超神性是谓古希腊人思想意识中的“圣”原则。
民生观
在诸神中,组成核心集体的十二位神分别是:众神之王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战神、火神、海神、信使之神、智慧兼和平女神、月亮兼狩猎女神、谷物女神、美神、佑家女神。
在中国神话故事中,也有佑家之神,即火土神。证明古今中外,家庭在人类的思想意识中同样重要。但以上诸神中的许多位,在中国神话故事中是缺席的。天后赫拉可以比做中国神话中的王母娘娘。但王母娘娘只不过是玉皇大帝的老伴,并无具体职责。赫拉却是有职责的——保护人间妇女勿受不公平对待。尽管在希腊神话中,她对自己的职责履行得并不怎么样。但直接由天后来负起保护人间妇女的职责,这一种想象诉求,毕竟是意味深长的。证明在古希腊人的思想意识中,妇女不仅仅是男人的性偶,而且和男人一样,也应该受到神的关爱和合理庇护。除了赫拉,还有一位女神,专门负责保护少女的贞洁不受野蛮侵犯。如果说在古希腊人的思想意识中妇女不可能不等于弱者,那么少女当然是弱者中的弱者。男人们对她们的侵犯,也大抵表现在贞洁即性侵犯方面,所以她们需要由一位女神来专职予以保护。应该说,人类生活安全的方方面面,几乎都由人们来担起责任了。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这样两点——信使之神名列十二大神之列,证明古希腊人对掌握信息是何等重视;而智慧女神兼和平女神,则证明古希腊人早已意识到,和平难求,故而需要智慧……
正义观
《荷马史诗》是希腊神话的重要内容。
《奥德赛》等于是一场战争史。战争是这样引起的——有次诸女神聚会,没请一位不该忽略的女神,即不和女神。结果使不和女神心内恼火,偏作不速之客,并出示一个金苹果,说要献给最美的女神。于是天后赫拉、司美女神和爱神争执起来。宙斯在妻子、女儿和情人之间,殊是为难,私下里求不和女神,干脆将金苹果给予凡间一个叫海伦的女子算了。海伦原本只不过是宙斯亲雕的一尊石像,因为他太喜爱自己的作品了,青春女神给予了她生命,爱神给予了她女人味儿,智慧女神给予了她聪慧。不和女神给了宙斯面子,但天后赫拉郁闷了,运用神力使特洛伊城国王的小儿子诱拐了海伦。这又令宙斯极为恼火,因为他已使海伦成为了人间一个极有势力的国王的王后。当然,对于海伦,这是一件无爱可言的事情。宙斯这么安排,存在有他对海伦的不轨之心。而天后赫拉的做法,实际上是为杜绝宙斯的非分之想。彼国的王后被一个小国的小王子拐走,当然要召集各路人马,大兴问罪之师。于是,人间发生了一场攻与守的大战,著名的《荷马史诗》中《奥德赛》的故事,便这样拉开了序幕……这样的神话故事又究竟有什么特别呢?为什么说它包含着影响西方各国的浓厚的人文元素呢?且看故事中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攻城一方的将领中,有一位叫阿喀琉斯的大英雄。他受战神雅典娜的庇护,骁勇无敌。雅典娜是宙斯的妹妹,战争立场自然站在攻城的军队一方。一次双方交战城下,阿喀琉斯与诱拐海伦的特洛伊城的小王子决斗。后者自然非是他的对手,被击落了剑和盾,可怜地在地上乱爬。
神话中为什么要有这一情节呢?正是要传达这样一种思想——谁若以不光彩的方式使他人蒙羞,那么他自己也必加倍地蒙耻。城上观看着这一幕的人中,包括爱他的父王在内,以及他的一概亲人和将士和人民。幸而,他的哥哥赫克托耳千钧一发之际杀来,救了他一命。
阿喀琉斯有一个表弟,是一个爱虚荣的青年战士。他平时羡慕极了阿喀琉斯的英名,有次偷偷穿上表哥的铠甲,冒充表哥叫阵,结果死在赫克托耳的矛下。
又想要传达什么思想呢?虚荣之人,必付出代价。在战时,那就往往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一言以蔽之,虚荣害死人。阿喀琉斯因而大怒,叫阵要与赫克托耳单独决斗,结果赫克托耳又死在阿喀琉斯的矛下。并且,阿喀琉斯策马在城下拖其尸。赫克托耳也是一位大英雄,并且受太阳神阿波罗庇护。那么阿波罗为什么能容忍他死得又惨又备受羞辱呢?因为这是赫克托耳必付的代价。他从外地赶回城中,本应劝说自己的弟弟将海伦送出城去,但他却表示了对弟弟和海伦之间真爱的理解,放弃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惜使全城将士以及百姓和他一道,为他弟弟的一己之情共担生死存亡之险……无论两个人爱到何种地步,若以众生的生命为代价,这是绝不会受到任何一位神的保佑的。谁支持了这样的爱情,谁也要为自己的不正确的做法付出代价。
最悲伤、最受辱的,莫过于特洛伊城的老国王。小儿子在阵前连滚带爬,大儿子战死后又被拖尸,他的心都要碎了。他本是一位好国王,但他实在有些咎由自取。他不但是父亲,还是国王。他要为他对小儿子的溺爱付出代价……最终,特洛伊城被攻破了,阿喀琉斯被赫克托耳的弟弟以箭射死。因为英雄和英雄决斗,生死由命。但侮辱对方的尸体,也是神所不容的。那样做了的人,也要为自己的不人道付出代价。
而老国王被敌方的国王杀死了。神不保护一位为了使自己的儿子高兴便拿全城人的生命来赌输赢的国王。
敌方的国王又被赫克托耳的妻子杀死了,因为他虽出师有名,但全无了仁慈悲悯之心。神反对一位君主杀死另一位君主,更愤怒于获胜的一方既不但下屠城令,还要霸占一位英雄的未亡人……但是神们对于真爱,还是网开一面了——特洛伊城的小王子,在混乱中带领海伦逃到了连宙斯都发现不了的地方,从此过起了平静的凡人夫妻的生活。
战争发生在人间,又似乎是天上的神们在进行神力的较量。每一个人,不管他是怎样的英雄,怎样的国王,不管他受哪一位神的暗中庇护,只要他做了严重的错事,他都只能付出惨重的乃至生命的代价。什么又是严重的错误呢?自私、虚荣、将亲情感觉摆放于众生命之上、胜利者的残暴而不是应有的仁慈悲悯、侮辱死者,都是人不应该犯的最严重的错误。在这一点上,虽然又有着一种原则连神们也不敢冒犯——便是我们后来称之为人文主义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而这一点,也是后来的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所竭力传播的,只不过希腊神话、罗马神话的形成比中国古代思想家们诞生的年代还要早四五个世纪……既然以上都是很严重的错误,悲剧的发生完全是由于特洛伊城的小王子和海伦两个人引起的,却又偏偏是他们保全了性命——这公平吗?
在从古至今的西方的文化中,真爱每每是获得宽恕的。宽恕并不等于赞同。
《荷马史诗》的下部《伊利亚特》,讲的便是大战结束以后,一位叫俄底修斯的英雄,怎样率部下返回家园的历险故事。他历经苦难,受到美丽的海妖的诱惑,受到更美丽的太阳神的女儿的诱惑,被骗之下吃过“忘忧果”,但都不能改变他早日回到家乡、回到妻子身边的决心。他对太阳神的女儿说:“你比我的妻子美丽一百倍,但我的妻子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的女人。”而他的妻子,同样在家乡面对一切诱惑,相信自己的丈夫总有一天会回来……这与其说是历险的故事,毋宁说更是关于爱情的誓约的故事。古代的西方人类,用这样的故事想要表明,神真正鼓励的爱情,正是如此爱情。
所谓神的思想,在古代的西方,更是人性最高境界的思想,只不过借神的言行传播向人间而已。
一位正派的西方人士,他的诸种人生信条中,肯定有一条是——“我有权保卫自己的生活不受别人的影响和侵犯,但我也绝不做影响和侵犯别人生活的事。”
生活质量观
在古希腊人的思想意识中,有质量的生活,或曰有品质的生活,那一定是人人知识化了的、文艺内容丰富的生活。故在希腊神话中,共有九位女神分别掌管各类文艺和知识,统称缪斯。在古希腊物质和文化最发达的时期,国王甚至要求每个公民都至少应该擅长一类文艺,或作诗,或绘画,或歌唱,或舞蹈,或器乐,或雕塑,或戏剧,或表演等等。但我们必须明白,那时的古希腊,终究只不过是奴隶制的社会形态。对于奴隶们,根本不可能是什么理想国。但奴隶们也有一线希望,那就是——如果他们中有谁在文艺或知识方面表现出极优的才华,那么将有可能摆脱自己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的不幸命运,伊索便是一例。他后来不但获得了自由人身份,还做过希腊的外派官吏。文艺使古希腊人具有特别浪漫的气质和想象力——时序女神、雨虹女神、夜女神,还有妩媚、优雅、纯洁三女神,这些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是没有的。在古希腊人的思想意识中,不浪漫的生活,虽然不是有品质的生活,而这也正是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后来发生的社会理由之一……
英雄观
希腊神话中英雄多多,但普罗米修斯乃是英雄中的英雄,是最受爱戴的英雄。他的母亲是大地之神,那么他也有着神的血统。他“造”出了人,是人类之父。他却从来也不因而傲慢于人类,仅仅要求自己做人类忠实无私的朋友。他教人类观察天体运行、日月升落、星辰密疏的现象,以使人类了解宇宙规律,对可能发生的灾难预先做出预防;他教人类掌握农耕、造船、驯养牲畜以及航海、采矿、制药医病的种种能力;他还教人类创造文字、数字和影响人类喜爱文艺……当然,他最果敢无畏的英雄事迹是为人类盗火。
普罗米修斯所做之一切,归根到底是为了使人类也变得文明起来,在神们的眼中树立起应有的尊严和存在的权利。
后来,一位大英雄发现了他在遭受着的苦难,射死了宙斯派遣天天啄食他腑脏的神鹰;并且,另有一位半人半兽的神感动于他的事迹,宁肯冒充他将自己缚在山里,以使他避免遭受宙斯的进一步迫害,得以为人类去寻找潘多拉的盒子,好将希望也从盒子里放出到人间来……普罗米修斯的故事,是希腊神话的第二篇。第一篇讲述的是宙斯如何成为众神之王的内容。也就是说,新的一种神权形成不久,人类便诞生了。而人类从诞生之日起,既不得不诉求神权的保护和关爱,也不得不与神权进行着长期不懈的主张人权利的抗争。在这一种抗争过程中,人类是弱势的,往往陷于孤立无援之境,所以特别需要普罗米修斯这样的人权利的无私的保护者。
在古希腊神话中,“英雄”二字频繁出现,英雄事迹林林总总,却恰在普罗米修斯名字前边,从未出现过“英雄”二字。
有的人物,人类用“英雄”二字来称颂他们已显得太不够了,普罗米修斯便是。
普罗米修斯就是普罗米修斯。他曾对宙斯派来对他行刑的一名神吏说:“如果谁明知某事正义而且冒险,他却决定了去做,那么他即使失败了,也应无怨无悔地承受因而导致的个人苦难。”
普罗米修斯这个名字高于英雄,使神的权威也黯然失色。他的话,至今也是几乎一切敢于向他那样去行动的人间英雄的信条……
浪漫中的理性
希腊神话中最浪漫之点乃在于——举凡一切我们今天耳熟能详,其职能和人类现世生活的关系特别密切的神,大抵为女性,而且几乎全都美丽,只不过各有各的不同美点罢了。这是为什么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和母系氏族社会的深远影响有关。但母系氏族社会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先祖们也同样经历过的,为什么在我们的神话故事中,情形却不是那样的呢?
比如在我们的神话故事中,天宫诸神,排开列队,几乎清一色的都是赳赳武夫形象的男神。恐怕有一点更是原因,即古希腊人对于美,当时已有超乎寻常的敏感。他们的神话想象具有显然的唯美倾向。希腊国土乃是由四百余座美丽岛屿组成的。生存环境之美,使人类的早期想象力必然具有唯美倾向,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但古希腊神话并不仅仅是一味浪漫、一味唯美的。不知女神在神话中的存在,证明理性思想的哲学萌芽已产生。如果说世界原本是和谐的,那么自从有了人类,人类与世界的关系一直是难以和谐的,人类社会自身的关系也一直是难以和谐的。和谐是愿望,是主观的,相对的;不和谐是现实,是客观的,绝对的。一种和谐达成了,另一种不和谐会随之产生;一个时期的和谐实现了,不和谐将可能潜伏在下一个时期里。人类社会永远不能一蹴而就地摆脱此种苦恼,这是人类哲学思想力始终不渝的动力。不和女神的千古存在,乃是古西方、中国和外国之哲学思想千古存在的最根本、最直接、最具针对性的理由。对于后世的人类,也是如此。故,我们不但要尊敬自己那些文化经典,也须尊敬别人的文化经典。
无论我们的还是别人的文化经典,都是全人类的……
2.不革命行吗?——我们拿什么拯救世界
建国以来相当长时期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小学生六年级课本中的一篇重要课文——许许多多的小学语文老师们曾在课堂上强调它的“基本思想”是安徒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含泪的控诉”。既是控诉,且含着泪,那么对于控诉的主体亦即资本主义,照马克思的话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于是乎只有革命。或用毛泽东观看京剧《白蛇传》时霍然而起大声所说的一句话是:“不革命行吗?!”
毫无疑问,《卖火柴的小女孩》确是安徒生的含泪之作。对于人世间的不平,它也确是一面镜子。但是它所要唤起的并不是憎恨和革命,而是同情和国家人道主义。
对于一个民族也罢,对于一个国家也罢,人道主义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没有同情的人道主义不是人道主义。没有人道主义的人文文化不是人文文化。我只知道那不是,坚信那不是。至于究竟是什么,说不大好。安徒生是懂得以上道理的,否则他不会写《卖火柴的小女孩》、《柳树下的梦》、《依卜和小克丽斯汀》、《老单身汉的睡帽》、《沙丘的故事》、《丑小鸭》……王尔德也是懂得以上道理的,否则他不会写《快乐王子》。麦加菲也是懂得以上道理的,否则他不会在写给美国孩子的《成长的智慧》一书中,将同情和善良列为第一、二章,且为第一、二章写了全书最多的短文……否则,屠格涅夫不会写《木木》和《猎人日记》……斯托夫人不会写《汤姆叔叔的小屋》……托尔斯泰不会写《午夜舞会》……契诃夫不会写《伊凡的信》……高尔基不会写《在底层》……雨果不会写《悲惨世界》……左拉不会写《萌芽》……纵然一向以笔做投枪和匕首的鲁迅,大约也不会写《祝福》吧……而柔石则肯定不会写《为奴隶的母亲》……一个人的头脑里不会天生就产生出以人道主义为人性之最高原则的思想或曰作为人的基本情怀来的。人需要人道主义的教育。那么,《卖火柴的小女孩》究竟是写给谁们看的呢?作为童话,它当然是首先写给孩子们看的,但它绝对不是首先写给卖火柴的小女孩们看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们买不起安徒生的一本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写给不必为了生存在新年之夜于纷纷大雪之中缩于街角快冻僵了,还以抖抖的声音叫卖火柴的小女孩们看的,基本情况差不多是写给生活不怎么穷的人家乃至富人家的权贵人家的小女孩们看的。通常,这些人家的小女孩晚上躺在柔软的床上或坐在温暖的火炉旁,听父母或女佣或家庭女教师给她们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她们的眼里流下泪来了,意味着人世间将有可能多一位具有同情心的善良的母亲。而母亲们,她们是最善于将她们的同情心和善良人性播在她们的孩子们的心灵里的——一代又一代,百年以后,一个国家于是有了文化的基因……这是为什么全人类感激安徒生的理由。
同样——屠格涅夫的《木木》和《猎人日记》并不是写给农奴和农民看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不是写给黑奴看的;《午夜舞会》不是写给被冷酷拷打的士兵看的;《伊凡的信》不是写给孤苦伶仃而又不得不给地主老爷做童仆的小伊凡们看的;《在底层》不是写给人生陷入无望困境的失业者们看的;《悲惨世界》不是写给冉·阿让们看的;《萌芽》不是写给当牛做马似的矿工们看的;《祝福》也不是写给祥林嫂们看的……以上一些书的及时问世,及时地体现着文化的良知。当文化也没了良知,集体朝理应被同情的阶层和人们背转过身去佯装未见的时候,那样一个国家也就向和谐的宗旨背转过身去了。而打压文化的良知,乃是打压全社会最底线的良知。而连文化的同情都获得不到的一部分民众,乃是最不幸的民众。我以我眼看世界,凡经济发达国家的文化,其文化之意义曾体现于特别重要的两个方面——启蒙了穷人和教育了富人,从而,文化了国家。我认为这是比革命伟大的意义。文化当然绝不仅仅有以上两个方面的作用。但倘竟从来没有好好地起到过以上两个方面的作用,其文化的品质,无论怎样提升了来进行评论,都是可疑的。于是联想到了“希望工程”,据有关资料统计——它的绝大多数捐款者,乃是小学生、中学生和退休了的老人们。我们中国的老人和孩子们还具有同情心和善良,这实在是中国的安慰。我以我眼看中国,我们的孩子们和老人们,并不是人文主义的文化首先要教育的对象。自然,旁人们也不必首先接受此种教育。
心灵中没有吸收过饱满的人文主义教育的人,不配当公仆。因为他不可能有什么人文主义的情怀,非当也当得很冷漠——对人民的疾苦……心灵中没有吸收过饱满的人文主义教育的人,纵然富了,也不可能是一个可敬的富人。因为他将宁肯赠豪宅和名车给女人,哪怕仅为一夜风流,却不太会捐出区区一百元帮一个穷孩子上得起学……人文主义文化在教育西方国家的公仆和富人方面,真的不可谓不成功,起码是比较地成功。
中国在这方面需要多少安徒生们呢?需要多少个时代呢?全世界都需要我们这样,我们因而感受到,不但人类的社会,连整个世界都少了某些荒诞性,多了几分合理性。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因而发现,娱乐使我们同而不和,思考使我们和而不同。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将会发现,思考的过程、产生思想的过程,是一个非常快乐的过程。这种快乐是其他快乐无从取代的。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将因而活得更像个人,更愉快,更自然……
3.拒做儒家思想的优秀生
文化是一个内涵极其广泛极其丰富的概念。我想仅就中国文化中的思想现象,而且主要是关于国家、民族、民主和知识分子们亦即古代文人们与权力、权势关系的某些思想现象,向诸位汇报我自己的一点儿浅薄之见。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传说和古人追述之中的朝代,始于公元前2070年,距今4000余年了。商朝是中国第一个有文字记载的朝代,那么商朝应该说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史、文化史的端点。其后一概思想现象,皆由此端点发散而存。到了公元前500年左右,就应该是春秋战国时代了,那是一个大动荡、“大改组”的历史阶段,统治权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可谓波澜动魄,时事惊心。也许正是因为那样一种局面,促使和刺激中国古代的思想者们积极能动地思考统一与统治的谋略。他们相互辩论,取长补短,力争使各自的思想更加系统、成熟,具有说服力。那是中国古代思想者们自发贡献思想力的现象,后人用“诸子百家”来形容。而孔子当之无愧地成为那一时期的思想家。
以当时而谈,孔子们的思想确乎是博大精深的。政治、军事、经济、民生、文化、风俗、人和自然、家庭、人以及自身的关系,如生老病死,我们古代的思想家们当时都想到了。
我们的古代思想家们,是特别重视思想美感的,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后人学习的。比如“天道酬勤,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一句古代名言,道理并不深奥,但与天与地进行了修辞联系,语境宏大开阔,不仅具有思想美感,而且具有极为亲和的说服力。因为其修辞暗示显然是——且不论你能否做到,只要你愿意接受此思想,你仿佛就已经是君子了。而是君子的感觉,当然是人人都愿有的令人愉快的感觉。正确的思想,以美的语言或文字来传播,才更有利于达到其教化作用。我们古代的思想家们,既不但重视思想力的美感,分明还深谙并尊重接受心理学。看我们的当下,有些官员的话语,即使在宣传很正确的思想时,也往往是令人打瞌睡的,有时甚至是令人极其反感的。他们宣传思想的语言表达能力是难以令人恭维的,缺乏形象生动的词汇,仿佛一旦撇开人人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的那一套“政治常用词”,便不会以自己的语言来表达了。还每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思想特权者的盛气凌人的语势训人,使别人感到思想压迫。我认为,他们尤其应该向我们古代的思想家们学习。我们古代思想家们的思想,还是很精粹的。比如“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绝妙比喻,即使从文学角度来看,也堪称佳句经典。“苛政猛于虎”,则一针见血。曾经有一段时间,简单粗鄙的思想方式特别流行,比如“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应该说这句话的本意是不错的。但“破”字,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代,都更应该是一个包含智慧性的动词才对,是指尽量采取智慧性的主动态度。好比一盘看起来的死棋,也许并非真的每一个棋子都没有活步了。也许发现了哪一个棋子的一步活步,便全盘僵局改变,所以才有一个词叫“破局”。在作文章方面叫“破题”,数学、几何里叫“破解”。而在某些人士那里,“破”的意思似乎便是彻底“破坏”掉,以摧毁为能事。
我个人认为,铲倒性的思想力,难免更是思想冲动力。思想冲动力也是浮躁之思想力。目的纵然达到,代价往往巨大。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在方法和目的之关系方面,是很重视代价大小的。
我觉得,中国古代思想家们的思想遗产有如下特征:1.农耕时代以农为纲的思想;2.渴望明君贤主的抱负寄托思想;3.求稳抑变的保守主义思想,这里指的是后来成为历朝历代主流思想的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现象另当别论;4.道德理想主义思想;5.文人实现个人功利前途的特质;6.唯美主义的思想力倾向。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思想家或思想力这一概念,同时也必然是封建时代思想家和思想力的概念。既然是封建时代的,再博大再精深,那也必然具有封建时代的杂质,存在有服务于封建秩序的主观性。所以,我个人绝不是所谓“传统文化思想”的崇拜者。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之思想的一大兴趣点,往往更在于为帝王老师。这是我不崇拜的主要原因。好为帝王老师,难以做到在思想立场上不基本站在帝王者们一边。
当然,站在帝王身侧的一种思想立场,也往往贡献出有益于国泰民安的思想。比如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善修睦。”——这样的思想,帝王们若不爱听,其实等于自言自语。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比较自信只要自己们苦口婆心,是完全可以由他们教诲出一代代好的帝王的。
而西方古代思想现象的端点,却是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发散开来的。古罗马帝国是形成过民主政体的雏形的,故在西方古代思想的成果中,“天下为公”是不需要谁教诲谁的,是人类社会的公理,像几何定义一样不必讨论。
两种端点是很不同的,所谓“种子”不一样。帝王统治不可能完全不依靠思想力。儒家思想乃是帝王们唯一明智选择的思想力,所以他们经常对儒家思想表现出半真半假的礼遇和倚重。这就形成为一种王权对社会思想的暗示——于是后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或曰中国文人,越来越丧失了思想能动力,代代袭承地争当儒家思想的优秀生,做不做帝王老师都不重要了,能否进入“服官政”的序列变得唯一重要了。当前,“儒家文化”似乎渐热,对此我是心存忧虑的。
在21世纪,对于一个正在全面崛起的泱泱大国,当代思想力并未见怎样地发达,却一味转过身去从古代封建思想家们那儿去翻找思想残片,这是极耐人寻味的。而如此一种当代中国的思想现象究竟说明了些什么,我还没想清楚,待想清楚了再作汇报……
4.做立体的中国人
(1)
二十几年前,倘有人问我——在中国,对文学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姊妹艺术的恰如其分的鉴赏群体在哪里?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在大学。
十几年前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一结论。尽管那时我被邀到大学里去讲座,受欢迎的程度和二十几年前并无区别,然而我与学子们的对话内容却很是不同了——二十几年前学子们问我的是文学本身,进言之是作品本身的问题。我能感觉到他们对于作品本身的兴趣远大于对作者本身,而这是文学的幸运,也是中文教学的幸运;十几年前他们开始问我文坛的事情——比如文坛上的相互攻讦、辱骂,各种各样的官司,蜚短流长以及隐私和绯闻。广泛散布这些是某些媒体的拿手好戏。我与他们能就具体作品交流的话题已然很少。出版业和传媒帮衬着的并往往有作者亲自加盟的炒作在大学里颇获成功。某些学子们读了的,往往便是那些,而我们都清楚,那些并不见得有什么特别之处。
现在,倘有人像我十几年前那么认为,虽然我不会与之争辩什么,但我却清楚地知道那不是真相。或反过来说,对文学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姊妹艺术的恰如其分的鉴赏群体,它未必仍在大学里。
那么,它在哪儿呢?对文学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姊妹艺术的恰如其分的鉴赏群体,它当然依旧存在着。正如在世界任何国家一样,在21世纪初,它不在任何一个相对确定的地方。它自身也是没法呈现于任何人前的。它分散在千人万人中。它的数量已大大地缩小,如使它的分散变成聚拢,乃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它是确乎存在的。而且,也许更加的纯粹了。
他们可能是这样一些人——受过高等教育,同时,在社会这一个大熔炉里,受到过人生的冶炼。文化的起码素养加上对人生、对时代的准确悟性,使他们较能够恰如其分地对文学、电影、电视剧、话剧乃至一首歌曲、一幅画或一幅摄影作品,得出确是自己的,非是人云亦云的,非是盲目从众的,又基本符合实际的结论。
当然,他们也可能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根本没迈入过大学的门坎。那么,他们的鉴赏能力,则几乎便证明着人在文艺方面的自修能力和天赋能力了。
人在文艺方面的鉴赏能力,检验着人的综合能力。卡特竞选美国总统获胜的当晚,卡特夫人随夫上台演讲。由于激动,她高跟鞋的后跟扭断了,卡特夫人扑倒在台上。斯时除了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当年我们的电视机还未普及),全世界约十几亿人都在观看那一实况。
卡特夫人站起后,从容走至麦克风前说:“先生们,女士们,我是为你们的竞选热忱而倾倒的。”
能在那时说出那样一句话的女性,肯定是一位具有较高的文艺鉴赏能力的女性。
迄今为止,法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海军女中将,当年曾是文学硕士。对于法国海军和对于那一位女中将,文学鉴赏能力高也肯定非属偶然。
丘吉尔在二战中的历史作用是举世公认的,他后来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细想想,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深刻的。
是的,我固执地认为,对文艺的鉴赏能力,不仅仅是兴趣有无的问题。这一点在每一个人的人生中所能说明的,肯定比“兴趣”二字大得多。它不仅决定人在自己的社会位置和领域做到了什么地步,而且,决定人是怎样做的。
(2)
前不久我所在大学的同学们举办了一次“歌唱比赛”——27名学生唱了27首歌,只有一名才入学的女生唱了一首民歌,其他26名学生唱的皆是流行歌曲。而且,无一例外的是——我为你心口疼你为我伤心那一类。
我对流行歌曲其实早已抛弃偏见。我想指出的仅仅是——这一校园现象告诉了我们什么?告诉我们——一代新人原来是在多么单一而又单薄的文化背景之下成长的。他们从小学到中学,在那一文化背景之下“自然”成长,也许从来不觉得缺乏什么。他们以相当高的考分进入大学,似乎依然仅仅亲和于那一文化背景。但,他们身上真的并不缺乏什么吗?欲使他们明白缺失的究竟是什么,已然非是易事。甚而,也许会使我这样的人令他们嫌恶吧?
到目前为止,我的学生们对我是尊敬而又真诚的。他们正开始珍惜我和他们的关系。这是我的欣慰。
(3)
大学里汉字书写得好的学生竟那么的少。这一普遍现象令我愕异。在我的选修生中,汉字书写得好的男生多于女生。
从农村出来的学生,反而汉字都书写得比较好。他们中有人写得一手秀丽的字。
这是耐人寻味的。我的同事告诉我——他甚至极为郑重地要求他的研究生在电脑打印的毕业论文上,必须将亲笔签名写得像点儿样子。我特别喜欢我班里的男生——他们能写出在我看来相当好的诗、散文、小品文等等。
近十年来,我对大学的考察结果是——理科大学的学生对于文学的兴趣反而比较有真性情。因为他们跨出校门的择业方向是相对明确的,所以他们丰富自身的愿望也显得由衷;师范类大学的学生对文学的兴趣亦然,因为他们毕业后大多数是要做教师的。他们不用别人告诉自己也明白——将来往讲台上一站,知识储备究竟丰厚还是单薄,几堂课讲下来便在学生那儿见分晓了;对文学的兴趣特别勉强,甚而觉得成为中文系学子简直是沮丧之事的学生,反而恰恰在中文系学生中为数不少。又,这么觉得的女生多于男生。
热爱文学的男生在中文系学生中仍大有人在。
但在女生中,往多了说,十之一二而已。是的,往多了说,十之八九,“身在曹营心在汉”,学的是中文,爱的是英文。倘大学里允许自由调系,我不知中文系面临的是怎样的一种局面。倘没有考试的硬性前提,我不知他们有人还进入不进入中文课堂。
(4)
中文系学子的择业选择应该说还是相当广泛的。但归纳起来,去向最多的四个途径依次是:留校任教,做政府机关公务员,做大公司老总文秘,或是做报刊编辑、记者及电台、电视台工作者。
留校任教仍是中文系学子心向往之的,但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且,起码要获硕士学位资格,硕士只是一种起码资格。在竞争中处于弱势,这是中文系学子们内心都清楚的。公务员人生,属于仕途之路。他们对于仕途之路上所需要的旷日持久的耐心和其他重要因素望而却步。做大公司老总的文秘,仍是某些中文系女生所青睐的职业。但老总们选择的并不仅仅是文才,所以她们中大多数也只有暗自徒唤奈何。能进入电台、电视台工作,她们当然求之不得。但非是一般人容易进去的单位,她们对此点不无自知之明。那么,几乎只剩下了报刊编辑、记者这一种较为可能的选择了。而事实上,那也是最大量地吸纳中文毕业生的业界。但,另一个不争的事实乃是,报刊编辑、记者早已不像十几年前一样,仍是足以使人欣然而就的职业。尤其“娱记”这一职业,早已不被大学学子们看好,也早已不被他们的家长们看好。岂止不看好而已,大实话是——已经有那么点儿令他们鄙视。这乃因为,“娱记”们将这一原本还不至于令人嫌恶的职业,在近十年间,自行地搞到了有那么点儿让人鄙视的地步。尽管,他们和她们中,有人其实是很敬业很优秀的。但他们和她们要以自己的敬业和优秀改变“娱记”这一职业已然扭曲了的公众形象,又谈何容易。
这么一分析,中文学子们对择业的无所适从、彷徨和迷惘,真的是不无极现实之原因的……
(5)
“学中文有什么用?”这乃是中文教学必须面对,也必须对学子们予以正面回答的问题。可以对“有什么用”作多种多样的回答,但不可以不回答。我原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当代问题,后来一翻历史,不对了——早在20世纪20年代时清华学校文科班的“闻一多”们,便面临过这个问题的困扰,并被嘲笑为将来注定了悔之晚矣的人。可是若无当年的一批中文才俊,哪有后来丰富多彩的新文学及文化现象供我们今人津津受用呢?
中文对于中国的意义自不待言。中文对于具体的每一个中国人的意义,却还没有谁很好地说一说。学历并不等于文化的资质。没文化却几乎等于没思想的品位,情感的品位也不可能谈得上有多高。这类没思想品位也没情感品位的中国人我已见得太多,虽然他们却很可能有着较高的学历。所以我每每面对这样的局面暗自惊诧——一个有较高学历的人谈起事情来不得要领,以其昏昏,使人昏昏。他们的文化的全部资质,也就仅仅体现在说他们的专业,或时下很流行的黄色的“段子”方面了。
一个人自幼热爱文学,并准备将来从业于与文学相关的职业无怨无悔,自然也就不必向其解释“学中文有什么用”。但目前各大学中文系的学生,绝非都是这样的学子,甚而大多数不是……
(6)
那么他们怎么会成了中文学子呢?因为——由于自己理科的成绩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而只能在高中分班时归入文科;由于在高考时自信不足,而明智地选择了中文,尽管此前的中文感性基础几近于白纸一张;由于高考的失利,被不情愿地调配到了中文系,这使他们感到屈辱。他们虽是文科考生,但原本报的志愿是英文系或“对外经济”什么的……那么,一个事实是——中文系的生源的中文潜质,是极其参差不齐的。对有的学生简直可以稍加点拨而任由自修,对有的学生却只能进行中学语文般的教学。
(7)
不讲文学,中文系还是个什么系?
(8)
中文系的教学,自身值得反省处多多。长期以来,忽视实际写作水平的提高,便是最值得反省的一点。若中文的学子读了四年中文,实际的写作水平提高很小,那么不能不承认,是中文教学的遗憾。不管他们将来的择业与写作有无关系,都是遗憾。
(9)
在全部的大学教育中,除了中文,还有哪一个科系的教学,能更直接地联系到人生?
中文系的教学,不应该仅仅是关于中文的“知识”的教学。中文教学理应是相对于人性的“鲜蜂王浆”。在对文学做有品位的赏析的同时,它还是相对于情感的教学,相对于心灵的教学,相对于人生理念范畴的教学。总而言之,既是一种能力的教学,也是一种关于人性质量的教学。
(10)
所以,中文系不仅是局限于一个系的教学。它实在是应该成为一切大学之一切科系的必修学业。
中文系当然没有必要被强调到一所大学的重点科系的程度,但中文系的教学,确乎直接关系到一所大学一批批培养的究竟是些“纸板人”还是“立体人”的事情。
我愿我们未来的中国,“纸板人”少一些,再少一些;“立体人”多一些,再多一些。
我愿“纸板人”的特征不成为不良的基因传给他们的下一代。我愿“立体人”的特征在他们的下一代身上,有良好的基因体现。
5.“天下为公”是全人类的精神生命
(1)
事实上,民主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的现象,古已有之。诸侯称霸的社会有诸侯们的民主现象;皇权一统的社会有皇帝们的民主现象;推而论之,大约氏族时期,无论父系还是母系,也自有其民主现象吧?在中国,后来被史家称为“帝”的尧舜两位氏族首领,便在民主现象方面有过良好表现。也有史家认为,包括禹在内的“三帝”,并不真的存在。即或如此,假托的民主表现,也还是可以证明人类对于民主的早期想象。
尧是有后代的,却将帝位传给了深孚众望的舜,这不能不说是“天下为公”的做法。舜也是有儿子的,却将帝位传给了禹,而且禹还是遭罪诛之人的后代(传说禹的父亲因治水无果,被砍了头,很可能还是经舜批准的),这也不能不说是“天下为公”的典范。禹也是一心想要以尧舜为榜样的。考察期满了的第一位接班人,不幸死在他的前边。而第二位接班人尚未来得及接他的班,他自己却猝死了。偏偏他的儿子又有野心,威胁合理的接班人不许接班;偏偏合理的接班人又怯懦,所以也就不敢相争,结果禹的儿子成为首领了。他成为首领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合理的接班人杀了。
“天下为公”的历史随之终结,家天下的历史随之开始。这一开始,也就一发不可收拾。古代人的权力崇拜,远比近当代人强烈得多。权力得来不易,家传才心安理得,自然视民主思想、民主言论为大逆不道。
周武王伐纣,建立了周朝,分封有功者,立诸侯,起初也是想民主些个的,要求诸侯们每年年末到王朝所在地开一次会,互相交流统治的经验教训,很有点儿联邦的意思。这方式,也不能不承认是人类早期的民主现象。但是,又要天下太平,长治久安,又要一国权力家传,永远姓周,这就特难。好景不再,周王朝也瓦解了,于是群雄争霸,烽烟四起。
孔子一生大愿是“克己复礼”,所要复的正是周朝那一种制度。也许在他想来,那是光复民主。所以他的学生子路倡导文明祭祀,不杀活牲,孔子的反应是很冷漠的。子路不解,质问他何以不热忱地支持自己,他则叹道:“唉,你眼里只看到了几头牲畜的可怜,我心里日夜思想的却是何年何月才能恢复周天朝的那种礼啊!”
忧国忧民心境,令人感动。假如孔子至今还活着,假如我们问他,周天朝那一套封建秩序和那点子封建民主,恢复了又怎样呢?您明明心里清楚,那终究是不可持续的啊!他肯定是答不上来的,或者他认为,世代君王都接受他的谆谆教诲,争做仁君,便可持续了吧?但我们清楚,那不过是他的天真理想。后来的君王们倒是都极敬起他的学说来了,但没几个真照他的教诲做仁君的,而是要求百姓照他的教诲做良民……中国历史上的情形如此,外国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就说英王乔治一世吧,统一了疆土之后,实行圆桌会议,十几位有功的骑士,不但可以与他平等似的围坐着共议国是,还可以那样子和他共饮共食,碰杯同歌。比起中国最开明的封建君王与大臣们的关系,也还是民主多了吧?但那又怎么样呢?乔治一世一死,儿子称君,十几位有功的骑士们,还不是一个一个被杀害了吗?到了乔治八世,自己亦难逃身首两处的下场。沙俄女皇叶卡捷琳娜仿佛也是很乐于实行民主的,有新思维的人都有几分可能被她宣入宫中,待之以礼,赐给爵位。连法国的伏尔泰也成为过她的贵宾,并且写过锦绣文章,赞颂她的“与时俱进”。但法国一兴起真的民主革命来,远在俄国的她便视为洪水猛兽了。一听说路易十六被“公民议会”处以死刑了,她立刻下令出兵,帮助法国保王派武装力量镇压革命,视为己任,“替天行道”……封建社会制度之下,民主从来都是现象,从来都是陪衬封建统治的“秀”。封建制度是绝不允许古已有之的民主也制度化的……
(2)
但古罗马的情况却那么例外。在人类的社会中,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最先出现在古罗马文学中。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一经从希腊神话中被移植到了罗马神话中,便发生了微妙的情节改变:人类不堪神们不断升级的崇拜指示和祭祀要求,只得和神们进行迫不得已的谈判。
要进行谈判就得有谈判代表,普罗米修斯成为人类公推的谈判代表。他的谈判条件只有两条——人类愿意对神们保持崇拜和敬畏,也愿意因而履行祭祀的义务;但神们不能对人类施加太多太高的要求,使崇拜和敬畏成为人类的精神负担和压力,并且神们也当集体自律,还应将人类最需要的火无条件地给予人类……这是人类公推的代表,首次向神权理直气壮地提出人权诉求的文学记载,可视为人权最早的“白皮书”,当然也可视为人类最早的民主思想的萌芽。可能正因为这种最早的民主思想形成于罗马,后来在古罗马出现了“元老院制”。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认,是罗马人首先在自己的古国里将民主制度化了。
细想想,我们后人难免困惑——当时的罗马,其实还是一个兼有显然的奴隶制特征的封建制古国,怎么就会产生了“元老院”那么一种特现代的民主形式呢?民主现象是一回事,民主制度是另一回事。民主只有制度化了,才进而合法化了;只有合法化了,人民才能变为公民,才能拥有公民的公权力。由于有了“元老院”,古罗马才废除了帝王制,改为“保民官”制。恺撒起初只不过是“保民官”。他这位“保民官”当多久,取决于“元老院”和罗马公民对他的政绩评估如何。倘若他当得不好,别人经由公选取代了他,便是既合理也合法的事了。当时一心想要取代他的,自然是另一位统率众兵的将军庞培。“元老院”倒是使一个古国在民主方面制度化了,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个古国于是成为理想国了。最血腥、最野蛮、最残酷、最违背人性的事情依然发生在罗马,便是经常发生在角斗场里的事情,便是奴隶非人,奴隶主有权任意惩罚、买卖乃至杀死奴隶。
而且在元老、贵族和保民官之间,权力争斗、尔虞我诈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暗杀手段也是家常便饭。恺撒不甘于仅仅做“保民官”,打算称帝,结果被元老们所杀。对于恺撒,这是悲剧;而对于一个古国的民主制,即是迫不得已。只要人类的历史仍处于封建制度的历史时期,民主即使制度化了,也无法保证国家的公权力不被权力欲极大的人个人化。
又比如拿破仑……
(3)
古罗马帝国后来形成了意大利公国。由于这个公国曾有过以上历史经历,文艺复兴运动首先发生在意大利实属必然。那时的意大利,资本主义已见端倪,资产阶级已经产生。任何一个新阶级都必然是没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的阶级。资产阶级不屑于仅仅充当封建贵族阶级文化的“异己继承者”,对于劳动人民的大众文化又看不上眼,所以备感文化饥渴。如果不能尽快拥有属于自己的文化,那么将不但在文化方面被封建贵族阶级所蔑视,也会被劳动人民所讥笑,这是意大利资产阶级文艺复兴运动的初衷。
只要有阶级存在,文艺就既不但注定具有阶级的形式特征,也注定具有阶级的思想色彩。复兴来复兴去,不同于封建贵族阶级的文艺产生了,资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也悄然形成。像孔子“克己复礼”是由于有一个周天朝的“样板”存在过一样,意大利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也是由于有一种古罗马的民主制曾存在过。资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一经形成,资产阶级的革命行动随之发生。那一行动之目的在于颠覆帝制。肩负那一使命的群体叫“党”,具体说是“烧炭党”,因为他们经常装扮成贩卖炭的脚夫进行串联,凝聚力量。
《牛虻》中的主人公亚瑟后来便是烧炭党人。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小说《法尼娜·法尼》,内容写的便是一位意大利贵族小姐与一名青年“烧炭党”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司汤达曾作为法国的外派官员在意大利生活过多年。文艺复兴的接力棒一经传到法国,于是演变为启蒙运动。资产阶级的革命随之在法国全面爆发。民主是需要用血来换的。法国资产阶级流不起那么多血,便将平民阶级鼓动起来,和他们一起造反。平民阶级对于造反这类事一向很来劲儿,资产阶级反而被吓着了,就反戈,再与封建贵族阶级联合起来,镇压平民阶级的造反。封建贵族阶级、资产阶级、平民阶级,三方面都死人无数;三方面人的手上,都交错沾染了别的两方面的鲜血。比起来,平民阶级所流的血最多。人类用血浇铸出了一部《人权宣言》,它使人类的血总算没白流……
(4)
民主对于人类而言,只有在西方的启蒙运动之后才牢固地确立了其文明意义。
封建的王朝统治最长的也不过二三百年,还要依赖于封建专制的手段。其不可持续,已无需证明。
人类希望借民主政体,以使每一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最大程度地享有公民权——人权。
这一种可能性,也已无需证明。故民主不仅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全人类的精神生命。
在独裁的、专制的政体和泛民主的、无政府主义的社会状态之间,民主的管理方式,无论对于哪一个国家,都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幸而人类已经进入了理性时期,较能够靠理性包容各种民主制度的差强人意之点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子替封建帝王们所出的这一统治招数是最阴损的,也是今日之中国人最应予以唾弃的。
归根结底,民主乃是使一个国家在思想上不沉睡的“脑白金”。近代的中国之所以长期落后而不自知,首先就是由于统治者的卑鄙,致使国人在思想上集体睡着了。所以我们这一头“东方睡狮”,当年被外国人用大炮来轰,起初却仍一眼开一眼闭,半醒不醒……
6.权力与美学
依我浅见,权力与美学之间,大约是有些关系的。君不见,古今中外,人类为权力不是设计了不少象征么?王冠、王杖、王宫或皇宫,是也;专车、专列、专机,是也。中国古代的“乌纱帽”,是官居几品的象征。而中国古代的官员们一旦被定了罪,便会被当即摘去乌纱。玉玺和官印自然更是权力的象征。现在中国的官员们比起古代的官员们,不必再操心的一件事那就是——免去了守印之累:官印已不再叫印,叫名章,叫公章。名章就是名章,并不能单独当了公章来用的;丢失了,再刻一枚就是。而公章,由专人保管;丢失了,作一次内部的或报上的声明就是。即使被盗用了,一般也不至于将责任直接追究到官员头上,而由保管者承担。但在古代,官丢了印,那对于他可是件天大的事,只有高官,“行政待遇”方面才配有“护印”官之类的专职服务人员。
依我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人,无不生活在权力制约之下。“统治者”、“公仆”、“领导”……当然,也不只是叫法不同了,权力性质变了。“公仆”或“领导”与“统治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往往为所欲为,而前者必须接受监督。现在全世界的官都害怕同一件事,那就是揭发检举。
正是在此点上,我认为权力和美学发生了关系。
我认为相对权力,民主和监督不但是政治话语,其实也是美学话语。权力是一柄双刃之剑。它足以使也很容易使权力拥有者的人性和人格异化,结果经由权力,往往伤害了并且异化人们的人性和人格。世界长期处于这种情况之下,美好又从何谈起呢?
为了使更多的普通人都能够感觉到世界毕竟是美好的,少数人拥有的权力必须合法产生。为了使一切权力拥有者的言行也受到制约,那么必须赋予一切普通人监督他们的权力。人类的社会既不能处于没有权力的局面,又不能允许少数人通过权力变为人上人,便自然而然产生出对于权力从形式到性质所寄托的种种合乎公愿的理想。而凡赋理想之事,皆附美学内容: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为地占者不能成土,为禄仕者不能成政。”“不苟一时之誉,思为利于无穷。”中国古代先贤先哲们关于权力的那些思想,多么美好啊!如是,则权力拥有者是“美人”也,则权力本身亦美矣。只不过,在以王权为全社会的权力基础的古代,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权力阶层根本不可能达到那么理想化的程度,权力本身也不能。
“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我们的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有些什么不好的东西舍不得丢掉呢?”
众所周知,以上都是毛主席生前庄庄重重讲过的话。对于权力,健全的政治体制和成熟的经验,与思想理念是同等重要的。
这一种形式和性质的统一,在美学上,当可曰为“和谐美”。不和谐,则权力被人异化,人反过来异化权力,皆难“美”矣。
今天,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已经比从前健全多了,司法体制也比从前健全多了,并且在继续改革进步着。因而今天,对于权力,我们有了对被赋予权力的人和权力本身,寄托更加符合美学原则的希望。广泛的人性认知水平是美学的基础。我们希望代表权力的人和权力本身更美好些,也就是希望它和他们更智慧些,更仁慈些,更经验丰富些,从而更人性化一些。
智慧、仁慈、平等、公正,明智、克己奉公的精神,无怨无悔的责任,丰富的经验和雄辩的风采以及幽默的方式,我以为,一个人他个人的品质美点越多,越具有人格之魅力,当他被赋予权力之后,那一种权力也就会变得像他本人一样,成为别人愿意自觉服从的权力,而不是反过来;同样道理,若我们对权力本身产生的方式,被赋予的仪式,行使的范围和受监督的前提思考得越周到,越符合公愿,它就越接近着是一种体现我们人类“思想之类”的“东西”,而即使某个并不优秀的人拥有了它,也或许由于它的要求渐渐变得优秀起来。起码,不至于变得恶劣。最后我认为,迄今为止,人类一切关于权力的文明的进步的思想成果,都是大体上符合美学原则的思想成果。而“权力美学”,这一定是将来有人会深入研究和总结的一门政治学科。
7.与欲望兵团打个平手的一辈子
人生伊始,原本是没有什么欲望的。饿了,渴了,冷了,热了,不舒服了,啼哭而已。那些都是本能,啼哭类似信号反应。人之初,宛如一台仿生设备——肉身是外壳,五脏六腑是内装置,大脑神经是电路系统。而且连高级“产品”都算不上的。
到了两三岁时,人开始有欲望了。此时人的欲望,还是和本能关系密切。因为此时的人,大抵已经断奶。既断奶,在吃喝方面,便尝到过别种滋味了。对口感好的饮食,有再吃到、多吃到的欲望了。若父母说,宝贝儿,坐那儿别动,给你照相呢,照完相给你巧克力豆豆吃,或给你喝一瓶“娃哈哈”……那么两三岁的小人儿便会乖乖地坐着不动。他或她,对照不照相没兴趣,但对巧克力豆豆或“娃哈哈”有美好印象。那美好印象被唤起了,也就是欲望受到撩拨,对他或她发生意识作用了。
在从前的年代,普通百姓人家的小小孩儿能吃到能喝到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少了。偶尔吃到一次喝到一次,印象必定深刻极了。所以倘有非是父母的大人,出于占便宜的心理,手拿一块糖或一颗果子对他说:“叫爸,叫爸给你吃!”他四下瞅,见他的爸并不在旁边,或虽在旁边,并没有特别反对的表示,往往是会叫的。
小小的他知道叫别的男人“爸”是不对的,甚至会感到羞耻。那是人的最初的羞耻感,很脆弱的。正因为太脆弱了,遭遇太强的欲望的挑战,通常总是很容易瓦解的。此时的人跟动物是没有什么大区别的。人要和动物有些区别了,仅仅长大了还不算,更需看够得上是一个人的那种羞耻感形成得如何了。
能够靠羞耻感抵御一下欲望的诱惑力,这时的人才能说和动物有了第一种区别。而这第一种区别,乃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最主要的一种区别。
这时的人,大约已五六岁了。五六岁了的人仍是小孩儿,但因为他小小的心灵之中有羞耻感形成着了,那么他开始是一个人了。
如果一个与他没有任何亲爱关系可言的男人如前那样,手拿一块糖或一颗果子对他说:“叫爸,叫爸给你吃!”那个男人是不太会得逞的。如果这五六岁的孩子的爸爸已经死了,或虽没死,活得却不体面,比如在服刑吧——那么孩子会对那个男人心生憎恨的。
五六岁的他,倘非生性愚钝,心灵之中则不但有羞耻感形成着,还有尊严形成着了。对于人性、羞耻感和尊严,好比左心室和右心室,彼此联通。刺激这个,那个会有反应;刺激那个,这个会有反应。只不过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流淌的不是血液,而是人性感想。
挑逗五六岁小孩儿的欲望是罪过的事情。在从前的年代,无论城市里还是农村里,类似的痞劣男人和痞劣现象,一向是不少的。表面看是想占孩子的便宜,其实是为了在心理上占孩子的母亲一点儿便宜,目的若达到了,便觉得类似意淫的满足……据说,即使现在的农村,那等痞劣现象也不多了,实可喜也。接着还说人和欲望的关系。五六岁的孩子,欲望渐多起来。欲望说白了就是“想要”,而“想要”
是因为看到别人有。对于孩子,是因为看到别的孩子有。一件新衣,一双新鞋,一种新玩具,甚或仅仅是别的孩子养的一只小猫、小狗、小鸟,自己没有,那想要的欲望,都将使孩子梦寐以求,备受折磨。
记得我上小学的前一年,母亲带着我去一位副区长家里,请求对方在一份什么救济登记表上签字。那位副区长家住的是一幢漂亮的俄式房子,独门独院,院里开着各种各样赏心悦目的花儿;屋里,墙上悬挂着俄罗斯风景和人物油画,这儿那儿还摆着令我大开眼界的俄国工艺品。原来有人的家院可以那么美好,我羡慕极了。然而那只不过是起初的一种羡慕,我的心随之被更大的羡慕涨满了,因为我又发现了一只大猫和几只小猫——它们共同卧在壁炉前的一块地毯上。大猫在舔一只小猫的脸,另外几只小猫在嬉闹,亲情融融……回家的路上,母亲心情变好,那位副区长终于在登记表上签字了。我却低垂着头,无精打采,情绪糟透了。
母亲问我怎么了。我鼓起勇气说:“妈,我也想养一只小猫。”母亲理解地说:“行啊,过几天妈为你要一只。”
母亲的话像一只拿着湿抹布的手,将我头脑中那块“印象黑板”擦了个遍。漂亮的俄式房子、开满鲜花的院子、俄国油画以及令我大开眼界的工艺品全被擦光了,似乎是我的眼根本就不曾见过的了。而那些猫们的印象,却反而越擦越清楚了似的……不久,母亲兑现了她的诺言。
而自从我也养着一只小猫了,我们的破败的家,对于学龄前的我,也是一个充满快乐的家了。欲望对于每一个人,皆是另一个“自我”,第二“自我”。它也是有年龄的,比我们晚生了两三年而已。如同我们的弟弟,如同我们的妹妹。如果说人和弟弟妹妹的良好关系是亲密,那么人和欲望的关系则是紧密。良好也紧密,不良好也紧密,总之是紧密。人成长着,人的欲望也成长着。人只有认清了它,才能算是认清了自己。常言道:“知人知面难知心。”知人何难?其实,难就难在人心里的某些欲望有时是被人压抑住的,处于长期的潜伏状态。除了自己,别人是不太容易察觉的。欲望也是有年龄阶段的,那么当然也分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中年期、老年期和生命末期。
儿童期的欲望,像儿童一样,大抵表现出小小孩儿的孩子气。在对人特别重要的东西和使人特别喜欢的东西之间,往往更青睐于后者。
当欲望进入少年期,情形反过来了。伊朗电影《小鞋子》比较能说明这一点:全校赛跑第一名,此种荣耀无疑是每一个少年都喜欢的。作为第一名的奖励,一次免费旅游,当然更是每一个少年喜欢的。但,如果丢了鞋子的妹妹不能再获得一双鞋子,就不能一如既往地上学了。作为哥哥的小主人公,当然更在乎妹妹的上学问题。所以他获得了赛跑第一名后,反而伤心地哭了。因为获得第二名的学生,那奖品才是一双小鞋子……明明是自己最喜欢的,却不是自己竭尽全力想要获得的;自己竭尽全力想要获得的,却并不是为了自己拥有……欲望还是那种强烈的欲望,但“想要”本身发生了嬗变。人在五六岁小小孩儿时经常表现出的一门心思的我“想要”,变成了表现在一个少年身上的一门心思的我为妹妹“想要”。于是亲情责任介入到欲望中了。亲情责任是人生关于责任感的初省。人其后的一切责任感,皆由而发散和升华。发散遂使人生负重累累,升华遂成大情怀。有一个和欲望相关的词是“知慕少哀”。一种解释是,引起羡慕的事多多,反而很少有哀愁的时候了。另一种解释是,因为“知慕”了,所以虽为少年,心境每每生出哀来了。我比较同意另一种解释,觉得更符合逻辑。比如《小鞋子》中的那少年,他看到别的女孩子脚上有鞋穿,哪怕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旧鞋子,那也肯定会和自己的妹妹一样羡慕得不得了。假如妹妹连做梦都梦到自己终于又有了一双鞋子可穿,那么同样的梦他很可能也做过的。一双鞋子,无论对于妹妹还是对于他,都是得到实属不易之事,他怎么会反而少哀呢?
我这一代人中的大多数,在少年时都曾盼着快快成为青年。这和当今少男少女们不愿长大的心理,明明是青年了还自谓“我们男孩”、“我们女孩”是截然相反的。以我那一代人而言,绝大数自幼家境贫寒,是青年了就意味着是大人了。
是大人了,总会多几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了吧?对于还是少年的我们那一代人,所谓“现实问题”,便是欲望困扰,欲望折磨。部分因自己“想要”,部分因亲人“想要”。合在一起,其实体现为家庭生活之需要。
所以中国民间有句话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早当家的前提是早“历事”。早“历事”的意思无非就是被要求摆正个人欲望和家庭责任的关系。
这样的一个少年,当他成为青年的时候,在家庭责任和个人欲望之间,便注定了每每地顾此失彼。
就比如求学这件事吧,哪一个青年不懂得要成才,普遍来说就得考大学这一道理呢?但我这一代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当年明明有把握考上大学,最终却自行扼死了上大学的念头。不是想上大学的欲望不够强烈,而是因为是长兄,是长姐,不能不替父母供学的实际能力考虑,不能不替弟弟妹妹考虑他们还能否上得起学的问题……当今的采煤工,十之八九来自于农村,皆青年。倘问他们每个人的欲望是什么,回答肯定相当一致——多挣点儿钱。
如果他们像孙悟空似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除了对自己负责,不必再对任何人怀揣责任,那么他们中的大多数也许就不当采煤工了。干什么还不能光明正大地挣几百元钱自给自足呢?为了多挣几百元钱而终日冒生命危险,并不特别划算啊!但对家庭的责任已成了他们的欲望。
他们中有人预先立下遗嘱——倘若自己哪一天不幸死在井下了,生命补偿费多少留给父母做养老钱,多少留给弟弟妹妹做学费,多少留给自己所爱的姑娘,一笔笔划分得一清二楚。
据某报的一份调查统计显示——当今的采煤工,尤其黑煤窑雇用的采煤工,独生子是很少的,已婚做了丈夫和父亲的也不太多。更多的人是农村人家的长子,父母年迈,身下有少男少女的弟弟妹妹……责任和欲望重叠了,互相渗透了,混合了,责任改革了欲望的性质,欲望使责任也某种程度地欲望化了,使责任仿佛便是欲望本身了。这样的欲望现象,这样的青年男女,既在古今中外的人世间比比皆是,便也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屡屡出现。
比如老舍的著名小说《月牙儿》中的“我”,一名20世纪40年代的女中学生。“我”出生于一般市民家庭,父母供“我”上中学是较为吃力的。父亲去世后,“我”无意间发现,原来自己仍能继续上学,竟完全是靠母亲做私娼。母亲还有什么人生欲望吗?有的。那便是——无论如何也要供女儿上完中学。母亲于绝望中的希望是——只要女儿中学毕业了,就不愁找到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位好男人。而只要女儿好了,自己的人生当然也就获得了拯救。说到底,她那时的人生欲望,只不过是再过回从前的小市民生活。她个人的人生欲望,和她一定要供女儿上完中学的责任,已经紧密得根本无法分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而作为女儿的“我”,她的人生欲望又是什么呢?眼见某些早于她毕业的女中学生不惜做形形色色有脸面有身份的男人们的姨太太或“外室”,她起初是并不羡慕的,认为是不可取的选择。她的人生欲望,也只不过是有朝一日过上比父母曾经给予她的那种小市民生活稍好一点儿的生活罢了。但她怎忍明知母亲在卖身而无动于衷呢?于是她退学了,工作了,打算首先在生存问题上拯救母亲和自己,然后再一步步实现自己的人生欲望。这时“我”的人生欲望遭到了生存问题的压迫,与生存问题重叠了,互相渗透了,混合了。对自己和对母亲的首要责任,改变了她心中欲望的性质,使那一种责任欲望化了,仿佛便是欲望本身了。人生在世,生存一旦成了问题,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其他的欲望呢?“我”是那么的令人同情,因为最终连她自己也成了妓女……比“我”的命运更悲惨,大约要算哈代笔下的苔丝。苔丝原是英国南部一个小村庄里的农家女,按说她也算是古代骑士的后人,她的家境败落是由于她父亲懒惰成性和嗜酒如命。苔丝天真无邪而又美丽,在家庭生活窘境的迫使之下,不得不到一位富有的远亲家去做下等佣人。一个美丽的姑娘,即使是农家姑娘,那也肯定是有自己美好的生活憧憬的。远亲家的儿子亚雷克对她的美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这使苔丝也梦想着与亚雷克发生爱情,并由此顺理成章地成为亚雷克夫人。欲望之对于单纯的姑娘们,其产生的过程也是单纯的。正如欲望之对于孩子,本身也难免地具有孩子气。何况苔丝正处于青春期,荷尔蒙使她顾不上掂量一下自己想成为亚雷克夫人的欲望是否现实。亚雷克果然是一个坏小子,他诱惑了她,玩弄够了她,使她珠胎暗结之后理所当然地抛弃了她。
分析起来,苔丝那般容易地就被诱惑了,乃因她一心想成为亚雷克夫人的欲望,不仅仅是一个待嫁的农家姑娘的个人欲望,也由于家庭责任使然,因为她有好几个弟弟妹妹。她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自己成为亚雷克夫人,弟弟妹妹也就会从水深火热的苦日子里爬出来了……婴儿夭折,苔丝离开了那远亲家,在一处乳酪农场当起了一名挤奶员。美丽的姑娘,无论在哪儿都会引起男人的注意。这一次她与牧师的儿子安杰尔·克亚双双坠入情网,彼此产生真爱。但在新婚之夜,当她坦白往事后,安杰尔却没谅解她,一怒之下离家出走……苔丝一心一意盼望丈夫归来。而另一边,父亲和弟弟妹妹的穷日子更过不下去了。坐视不管是苔丝所做不到的,于是她在接二连三的人生挫折之后,满怀屈辱地又回到了亚雷克身边,复成其性玩偶。
当她再见到回心转意的丈夫时,新的人生欲望促使她和丈夫共同杀死了亚雷克。夫妻二人开始逃亡,幸福似乎就在前边,在国界的另一边。
然而在一天拂晓,在国境线附近,他们被逮捕了。
苔丝的欲望,终结在断头台上……
如果某些人的欲望原本是寻常的,是上帝从天上看着完全同意的,而人在人间却至死都难以实现它,那么证明人间出了问题。这一种人间问题,即我们常说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竟将连上帝都同意的某部分人那一种寻常的欲望锤击得粉碎,这是上帝所根本不能同意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和宗教的关系,其实也是和普世公理的关系。倘政治家们明知以上悲剧,而居然不难过,不作为,不竭力扭转和改变状况,那么就不配被视为政治家,当他们是政客也还高看了他们……但欲望将人推上断头台的事情,并不一概是由所谓“社会问题”而导致,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的命运说明了此点。于连的父亲是市郊小木材厂的老板,父子相互厌烦。他有一个哥哥,兄弟关系冷漠。这一家人过得是比富人差很多却又比穷人强很多的生活。于连却极不甘心一辈子过那么一种生活,尽管那一种生活肯定是《月牙儿》中的“我”和苔丝们所盼望的。于连一心要成为上层人士,从而过“高尚”的生活。不论在英国还是法国,不论在从前还是现在,总而言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一个国家,那一种生活一直属于少数人。相对于那一种“高尚”的生活,许许多多世人的生活未免太平常了。而平常,在于连看来等于平庸。如果某人有能力成为上层人士,上帝并不反对他拒绝平常生活的志向。但由普通而“上层”,对任何普通人都是不容易的。只有极少数人顺利爬了上去,大多数人到头来发现,那对自己只不过是一场梦。
于连幻想通过女人实现那一场梦。他目标坚定,专执一念。正如某些女人幻想通过嫁给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改变生为普通人的人生轨迹。
于连梦醒之时,已在牢狱之中。爱他的侯爵的女儿玛特尔替他四处奔走,他本是可以免上断头台的。毫无疑问,若以今天的法律来对他的罪过量刑,判他死刑肯定是判重了。
表示悔过可以免于一死。于连拒绝悔过。
因为即使悔过了,他以后成为“上层人士”的可能也等于零了。
既然在他人生目标的边上,命运又一巴掌将他扇回到普通人的人生中去了,而且还成了一个有犯罪记录的普通人,那么他宁肯死。结果,断头台也就斩下了他那一颗令不少女人芳心大动的头……《红与黑》这一部书,在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前,一直被视为一部思想“进步”的小说,认为是所谓“批判现实主义”的。
但这分明是误读,或者也可以说是中国式的意识形态所故意左右的一种评论。
英国当时的社会自然有很多应该进行批判的弊病,但于连的悲剧却主要是由于没有处理好自己和自己的强烈欲望的关系。事实上,比之于苔丝,他幸运百倍。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一份稳定的收入,他的雇主们也都对他还算不错。不论市长夫人还是拉莫尔侯爵,都曾利用他们在上层社会的影响力栽培过他……《红与黑》中有些微的政治色彩,然司汤达所要用笔揭示的显然不是革命的理由,而是一个青年的正常愿望怎样成为唯此为大的强烈欲望,又怎样成为迫待实现的野心的过程……“我”是有理由革命的。苔丝也是有理由革命的。
因为她们只不过要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社会却连这么一点儿努力的空间都没留给她们。
革命并不可能使一切人都由而理所当然地成为“上层人士”,所以于连的悲剧不具有典型的社会问题的性质。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愿望是这样一件事——它存在于我们心中,我们为它脚踏实地来生活,具有耐心地接近它。而即使没有实现,我们还可以放弃,将努力的方向转向较容易实现的别种愿望……而欲望却是这样一件事——它以愿望的面目出现,却比愿望脱离实际得多;它暗示人它是最符合人性的,却一向只符合人性最势利的那一部分;它怂恿人可以为它不顾一切,却将不顾一切可能导致的严重人生后果加以蒙蔽。
它像人给牛拴上鼻环一样,也给人拴上看不见的鼻环,之后它自己的力量便强大起来,使人几乎只有被牵着走,而人一旦被它牵着走了,反而会觉得那是活着的唯一意义。一旦想摆脱它的控制,却又感到痛苦,使人心受伤,就像牛为了行动自由,只得忍疼弄豁鼻子……以我的眼看现在的中国,绝大多数的青年男女,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说到底其实仍属于普通人的一生目标,无非一份稳定的工作、两居室甚或一居室的住房而已。但因为北京是首都,是知识者从业密集的大都市,是寸土寸金房价最贵的大都市,于是使他们的愿望显出了欲望的特征。又于是看起来,他们仿佛都是在以于连那么一种实现欲望的心理,不顾一切地实现他们的愿望。
这样的一些青年男女和北京这样一个是首都的大都市,互为构成中国的一种“社会问题”。
但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它是没有所谓退路的,有退路可言的只是青年们一方。也许,他们若肯退一步,另一片天地会向他们提供另一些人生机遇。但大多数的他们,是不打算退的。所以这一种“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一代青年的某种心理问题。
司汤达未尝不是希望通过《红与黑》来告诫青年应理性对待人生。但是在中国,半个多世纪以来,于连却一直成为野心勃勃的青年们的偶像。
文学作品的意义走向反面,这乃是文学作品经常遭遇的尴尬。当人到了中年,欲望开始裹上种种伪装。因为中年了的人们,不但多少都有了一些与自己的欲望相伴的教训和经验,而且还多少都有了些看透别人欲望的能力。既然知彼,于是克己,不愿自己的欲望也同样被别人看透。因而较之于青年,中年人对待欲望的态度往往理性得多。绝大部分的中年人,由于已经为人父母,对儿女的那一份责任,使他们不可能再像青年们一样不顾一切地听凭欲望的驱使。即使他们内心里仍有某些欲望十分强烈地存在着,那他们也不会轻举妄动,结果比青年压抑,比青年郁闷。而欲望是这样一种“东西”,长久地压抑它,它就变得若有若无了,它潜伏在人心里了。继续压抑它,它可能真的就死了。欲望死在心里,对于中年人,不甘心地想一想似乎是悲哀的事,往开了想一想却也未尝不是幸事。“平平淡淡才是真”这一句话,意思其实就是指少一点儿欲望冲动,多一点儿理性考虑而已。
但是,也另有不少中年人,由于身处势利场,欲望仍像青年人一种强烈。因为在势利场上,刺激欲望的因素太多了。诱惑近在咫尺,不由人不想入非非。而中年人一旦被强烈的欲望所左右,为了达到目的,每每更为寡廉鲜耻。这方面的例子,我觉得倒不必再从文学作品中去寻找了。仅以“文革”时期的中国而论,权争动魄,忽而一些人身败名裂,忽而一些人鸡犬升天,今天这伙人革那伙人的命,明天那伙人革这伙人的命,说穿了尽是个人野心和欲望的搏斗。为了实现野心和欲望,把个人世间弄得几乎时刻充满了背叛、出卖、攻击、陷害、落井下石、尔虞我诈……“文革”结束,当时的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发表过一首曲,有两句是这样的:
君不见小小小小的“老百姓”,却原是大大大大的野心家;夜里演戏叫做“旦”,叫做“净”,都是满脸大黑花……其所勾勒出的也是中国特色的欲望的浮世绘。绝大多数青年因是青年,一般爬不到那么高处的欲望场上去。侥幸爬将上去了,不如中年人那么善于掩饰欲望,也会成为被利用的对象。青年容易被利用,十之七八由于欲望被控制了。而凡被利用的人,下场大抵可悲。
若以为欲望从来只在男人心里作祟,大错特错也。女人的心如果彻底被欲望占领,所作所为将比男人更不理性,甚而更凶残。最典型的例子是《圣经故事》中的莎乐美。莎乐美是希律王和他的弟妻所生的女儿,备受希律王宠爱。不管她有什么愿望,希律王都尽量满足她,而且一向能够满足她。这样受宠的一位公主,她就分不清什么是自己的愿望,什么是自己的欲望了。对于她,欲望即愿望。而她的一切愿望,别人都是不能说不的。她爱上了先知约翰,约翰却一点儿也不喜欢她。正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依她想来,“世上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爱上了哪一个男子,是哪一个男子的造化。约翰对她的冷漠,反而更加激起了她对他的占有欲望。机会终于来了,在希律王生日那天,她为父王舞蹈助娱。希律王一高兴,又要奖赏她,问她想要什么。她异常平静地说:“我要仆人把约翰的头放在盘子上,端给我。”希律王明知这一次她的“愿望”太离谱了,却为了不扫她的兴,把约翰杀了。莎乐美接过盘子,欣赏着约翰那颗曾令她神魂颠倒的头,又说:“现在我终于可以吻到你高傲的双唇了。”
愿望是以不危害别人为前提的心念。欲望则是以占有为目的的一种心念。当它强烈到极点时,为要吸一支烟,或吻一下别人的唇,斩下别人的头也在所不惜。莎乐美不懂二者的区别,或虽懂,认为其实没什么两样。当然,因为她的不择手段,希律王和她自己都受到了神的惩罚……罗马神话中也有一个女人,欲望比莎乐美还强烈,叫美狄亚。美狄亚的欲望,既和爱有关,也和复仇有关。美狄亚也是一位公主。她爱上了途经她那一国的探险英雄伊阿宋。伊阿宋同样是一个欲望十分强烈的男人。他一心完成自己的探险计划,好让全世界佩服他。美狄亚帮了他一些忙,但要求他成为自己的丈夫,并带她偷偷离开自己的国家。伊阿宋和约翰不同,他虽然并不爱美狄亚,却未说过“不”。他权衡了一下利益得失,答应了。于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欲望,达成了相互心照不宣的交换。
当他们逃走后,美狄亚的父王派她的弟弟追赶,企图劝她改变想法。不待弟弟开口,她却一刀将弟弟杀死,还肢解了弟弟的尸体,东抛一块西抛一块。因为她料到父亲必亲自来追赶,那么见了弟弟被分尸四处,肯定会大恸悲情,下马拢尸,这样她和心上人便有时间摆脱追兵了。她以歹毒万分的诡计“恶搞”伊阿宋的当然也是她自己的权力对头——使几位别国公主亲手杀死她们的父王,剁成肉块,放入锅中煮成了肉羹,却拒绝如她所答应的那样,运用魔法帮公主们使她们的父亲返老还童,而且幸灾乐祸。这样的妻子不可能不令丈夫厌恶。坐上王位的伊阿宋抛弃了她,决定另娶一位王后。在婚礼的前一天,她假惺惺地送给丈夫的后妻一顶宝冠,而对方一戴在头,立刻被宝冠喷出的毒火活活烧死。并且她亲手杀死了自己和丈夫的两个儿子,为的是令丈夫痛不欲生……古希腊的戏剧家,在他们创作戏剧中,赋予了这一则神话现实意义。美狄亚不再是善巫术的极端自我中心的公主,而是一位普通的市民阶层的妇女,为的是使她的被弃也值得同情,但还是保留了她烧死情敌杀死自己两个亲子的行径。可以说,在古希腊,在古罗马,美狄亚是“欲望”的代名词。
虽然我是男人,但我宁愿承认——事实上,就天性而言,大多数女人较之大多数男人,对人生毕竟是容易满足的;在大多数时候,大多数情况下,也毕竟是容易心软起来的。
势力欲望也罢,报复欲望也罢,物质占有欲望也罢,情欲、性欲也罢,一旦在男人心里作祟,结成块垒,其狰狞才尤其可怖。
人老矣,欲衰也。人不是常青树,欲望也非永动机,这是由生命规律所决定的,没谁能跳脱其外。
一位老人,倘还心存些欲望的话,那些欲望差不多又是儿童式的了,还有小孩子那种欲望的无邪色彩。
故孔子说:“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意思是还有什么欲望念头,那就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实现吧,大可不必再压抑着了,只不过别太出格。对于老人们,孔子这一种观点特别人性化。孔子说此话时,自己也老了,表明做了一辈子人生导师的他,对自己是懂得体恤的。
“老夫聊发少年狂”,便是老人的一种欲望宣泄。但也确有些老人,头发都白了,腿脚都不方便了,思维都迟钝了,还是觊觎势利,还是沽名钓誉,对美色的兴趣还是不减当年。所谓“为老不尊”,其实是病,心理方面的。仍恋权柄,由于想象自己还有能力摆布时局,控制云舒云卷;仍好美色,由于恐惧来日无多,企图及时行乐,弥补从前的人生损失。两相比较,仍好美色正常于仍亦权柄,因为更符合人性。
“虎视眈眈,其欲逐逐”,这样的老人,依然可怕,亦可怜。人之将死,心中便仅存一欲了——不死,活下去。人咽气了,欲望戛然终结,化为乌有。西方的悲观主义人生哲学,说来道去,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欲望令人痛苦;禁欲亦苦;无欲,则人非人。那么积极一点儿的人生态度,恐怕也只能是这样——伴欲而行,不受其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年轻的时候起,就争取做一个三分欲望、七分理性的人。
“三七开”并不意味着强调理性,轻蔑欲望,乃因欲望较之于理性,更有力量。好比打仗,七个理性兵团对付三个欲望兵团,差不多能打平手。人生在这种情况下,才较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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