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种研究都很显著地表示了,梦的基本性质乃是将思想转换为幻觉的经验。而如何完成这个过程,则是令人惊奇的。对于这样普通心理学的问题,我们不必在此多说。通过研究儿童的梦,我们了解梦的工作的目的就是获得某种欲望的满足,排除刺激对睡眠的干扰。至于梦的伪装作用,在尚未获知如何说明之前,我们自然不能妄下断言,在开始时我们希望把梦的这些观念与儿童的梦的观念相互贯通起来。如果我知道一切梦其实就是儿童的梦,都利用了幼稚的“原料”,并且梦的特点也与儿童的心理本能冲动和心理机制相同,则我们的愿望就能达成。现在我们如果对梦的伪装作用已经有了解了,我们就要进一步追问:“梦是欲望的满足”的观念是否也可解为伪装了的梦?
之前我们已经分析了众多的梦,却没有讨论过“欲望的满足”这个问题。我想我们前面分析梦的时候,你们必然多次察觉到了这个问题:“梦的工作目标既然是满足欲望,那么这些梦是否已有欲望地满足了呢?”这一问题很重要,它就是那些外行的批评家经常提到的。你们知道,人类生而就对新知与创见有嫌恶的情感,其表达方式之一就是把任何的新理论无限缩小直到再无减少的范围,如有可能,还要加上一个符号。“欲望的满足”就成为了这样一个符号,用以概括我们关于梦的新理论。他们但凡听到“梦是欲望的满足”,就要问:“梦里如何形成了欲望的满足呢?”他们的这一提问可算是推翻了这个观念。立刻他们便会想到自己的很多的梦,大多都感觉不愉快,甚至有时感到恐惧;由此觉得精神分析梦的学说好像不可信。其实这个疑问不难解决;伪装了的梦并不公开表现欲望满足,而要我们去寻求,因此便要等到经过分析得到梦的解释以后,才能证明它。我们也了解到,潜藏在梦的伪装背后的欲望皆为检查作用所排斥,正由于这些欲望才构成了梦的伪装作用及检查作用的动机。然而,要使外行的批评家明白这一点很难:即在梦未经解析前,我们一定不要去问梦究竟是满足了哪种欲望;他们总把这一点忘记。实际上,他们之所以不愿意接受满足欲望的观念也正是受梦的检查作用的影响,由于梦的检查作用才使得他们以质问代替真正的思想,因而否认被检查了的梦的欲望。
对我们自己而言,自然有必要解释为什么有很多内容不愉快的梦,并且我们更希望了解为什么会有“焦虑的梦”。我们在此第一次谈到了梦的情感;这一问题非常值得去研究,然而遗憾的是,现在我们不能加以讨论。假如梦是欲望的满足,不愉快的情绪自然没有可能侵入:关于这一点那些外行的批评家似乎正确。而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其原因是他们忽视了三个方面。
第一,有时候梦的工作并不能很好地完成欲望满足的局面。所以,梦的显意中会有隐意中的部分不愉快情感。经分析可知,这些隐意的不愉快情感远比由这些隐意形成的梦更为强烈。这一点可从任一实例中得到证明。因此,我们承认这时候梦的工作已无法实现目标,正如口渴者梦见喝水并不能解渴那样。做梦者依然口渴,因此会起来找水喝。这些梦依然留有梦的特征,不失为适当的梦。我们不得不说“尽管力量有限,仍不失为欲望满足”。不管怎样,明晰可辨的意向使之仍然值得赞美。梦的工作失败的例子也不在少数;而失败的原因在于,其一梦的工作较长于事实的改造,而苦于产生满足需求的情感转换;情感常常是非常倔强的。因此,梦的工作运行时不愉快的隐意内容转化为欲望的满足,而不愉快的情感依然不变。于是情感与内容不相协调,批评家抓住时机指责梦根本不能满足欲望,并且无害的内容却常伴随着不愉快。关于这些并不明智的批评,我们说正是这样的梦里,其满足欲望的意向才最显而易见。正是在这样的梦里这种倾向才呈现为分离的状态。他们的批评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神经病患者,认为内容和情感的关系要比实际存在的关系还要密切;因此他们无法理解内容发生了改变,而伴随的情感竟然始终如一。
第二,这一点尤为重要,却同样被一般人所忽视。欲望的满足本可心生愉悦,然而我们要问:“究竟什么样的人心生愉悦?”当然是有此欲望的人感到快乐。我们却了解到做梦者对于其欲望的态度极其特殊:排斥、指责这些欲望,更有甚者不愿意有这些欲望。因此,这些欲望的满足反而使其不快。由经验可知这样的不快尽管有待于分析说明,但却是焦虑形成的主要原因。以其欲望观之,做梦者就像由于某些共同的要点拼在一起的两个人。我不愿意继续引申这一问题,只想告诉你们一个很有名的神话故事。你们在故事里便能发现所讲的这些关系。一个心怀慈悲的神仙答应一位穷人和他的妻子,满足其前三个愿望。他们非常高兴,选择愿望时极其谨慎。闻到邻居烧烤腊肠的妻子愿有两根腊肠,心念一动,腊肠出现面前,第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丈夫不以为然很生气,于是他愿这两根腊肠挂在妻子的鼻子上,第二个愿望也满足了,腊肠就挂在妻子的鼻子上无法移动;然而对于丈夫的愿望妻子却非常痛苦。故事的结局你们可想而知,毕竟他们是夫妻,那么他们的第三个欲望就使腊肠离开妻子的鼻子。也许我们会用这则神话来比喻别的事情;在此我只想说明一个事实:即一个人欲望的满足,可使另一个人很不高兴,除非两个人心意完全相同。
如此对于“焦虑的梦”我们就较容易解释得更为圆满了。此外仍要顾及一点,之后方可采用被许多观念所拥护的假说。那就是——焦虑的梦其内容常常少有伪装;似乎躲开了检查作用的注意。这些梦往往表露出赤裸裸的欲望的满足,然而做梦者却不承认这个欲望,他已是完全排斥它了;因此焦虑就乘虚而入,对检查作用取而代之。儿童的梦是欲望的公开满足且为做梦者所承认,一般的伪装的梦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隐形满足,而焦虑的梦的方程式则为压抑的欲望的公开满足。因此,焦虑表明了被压抑的欲望力量何其大,梦的检查作用已无法制服,虽有检查作用的干扰,仍然求得了或几乎求得了欲望的满足。我们以检查者的立场来看,知道了被压抑欲望的满足会使做梦者的情绪发生不愉快,进而激起抵抗。因此,在梦里表现为焦虑,这是由当时不能抑制欲望的力量所引发的。这个抵抗成为焦虑的原因,仅由对梦的研究,我们是不能完全获悉的,很明显,我们也要从其他方面进行讨论。
没有伪装的焦虑的梦所适用的假说,也可用来分析那些只经过少许伪装的梦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不快或焦虑相当的梦。大致上说,我们常被焦虑的梦所惊醒;在梦的背后被压抑的欲望不能克服检查作用以获得完全满足前,我们常常就惊醒了。关于这些梦,尽管其原有的目标并未实现,却不因此而改变它的主要性质。曾经我们把梦视为睡眠的保护者,其目的是保护其免受干扰。这个保护者的能力显然不足够独自抵御干扰或危险,因此不得不和梦一样唤醒睡眠的人;然而有的时候,我们尽管在梦里深感不安、焦虑,却依然酣睡。我们会在睡眠里自我安慰:“这只是一个梦而已。”所以就由它去,从而再次入眠。
或许你们会问,梦的欲望什么时候才可以克服检查作用。这要依据欲望大小和检查作用两者而定;欲望的力量可因某些理由而变得非常强大;而据我们的印象可知,两者在势均力敌时,检查作用的态度往往是发生变化的原因。我们已经了解检查作用的严厉态度不尽相同,而根据不同的梦的成分随时改变强度;我们现在再加上一句,检查作用的一般行为很不确定,对于同一成分其严厉的程度也常有不同。假如检查作用突然力不从心难与一种欲望抗争,它将抛开伪装,而采用最后的办法,即激起做梦者的焦虑使其惊醒。
为什么这些邪恶的、被排斥的欲望偏偏要在夜间骚扰我们安睡呢?尽管我们对此很奇怪,却还不能解释它。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只能利用另外一种基于睡眠的性质上的假说。白天,检查作用的强大力量抑制了这些欲望,使其不可能侵入到意识之内。然而,夜间的检查作用或许因睡眠而松懈,或者至少是力量大大削弱了,正如精神生活的其他作用一样。既然检查作用松懈下来了,而被压制的欲望伺机而动。一些有失眠症的神经病患者认为其最初的失眠是自动的;也就是他们因为担心做梦而不敢入睡,即他们对检查作用松懈导致的结果感到恐惧。你们很容易了解,检查作用的减弱本无大碍,睡眠就降低了各项活动的机能;因此邪恶的念头即使此时伺机而动,至多也只能形成梦,事实上无丝毫的妨碍。正因为如此,做梦者才可以在夜晚安慰自己:“这只是个梦罢了。”且由它吧,继续入睡。
第三,你们该记得做梦者驳斥自己的欲望时,就如两个不同的人由于密切的关系而拼凑到一起;于是你们就明白还有一种情况可使欲望的满足同时引发不愉快的事情:那就是惩罚。我们再借用上次说的那则神话故事来解释这个问题。前面盘子里的腊肠是第一个人即妻子的欲望的直接满足;鼻子上挂着的腊肠乃是第二个人即丈夫的欲望的满足,同时这也是对妻子的愚蠢欲望的惩罚。在神经病的病例中,我们也会发现与这则神话里第三个欲望类似的欲望。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这样的惩罚倾向相当多,且都非常强大,被视为某些痛苦的梦的主因。现在你们也许认为对于这些梦而言,所谓“欲望的满足”其实并无满足可讲。但仔细分析,你们的结论是不正确的。现在,我们暂且把梦视为什么内容的各种可能性放到以后再作讨论比较,那么欲望的满足、焦虑的满足及惩罚的满足等,这些说法其意义当然是非常狭隘的。但是,原本焦虑就是欲望的反面,反面与正面又极易于形成联想,我们已知二者在潜意识之内为同一物,并且惩罚本身就可看做一种欲望的满足,不过它满足的乃是检查作用的欲望而已。
所以大致说来,你们尽管反对“欲望的满足”这一理论,而我却从未妥协;对于这个工作我们向来不愿意推诿:即要证实每个经伪装的梦里存在着欲望的满足。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分析前面曾经解释过的一个梦,即一个半弗洛林买到三张坏座位戏票的梦,我们也因此获悉了许多的梦的知识。希望你们记住它。那位太太某一天听丈夫说,年龄小他三岁的好友爱丽丝订婚了,当晚她就梦见和丈夫一起去看戏,剧场一边的座位几乎都是空着的。丈夫告诉她,爱丽丝与未婚夫原本要来的,最终没到的原因是他们不愿意用一个半弗洛林去买三张坏座位的戏票。她说这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反而是捡了便宜呢。我们了解到她在梦的隐意里对丈夫不满,后悔自己太早结婚了。我们可能感到奇怪,她的悔恨的思想是怎样变成了欲望的满足呢?在梦的显意里又如何表露诸多的蛛丝马迹?我们已知“太早了”“太匆忙了”等词因检查作用而隐形了;此时剧场里的座位就成为这一元素的暗示。“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坏座位的戏票”这句话本来模糊不清;然而在我们了解象征作用后,很容易知道“三”实际上是男子的代表,因此显然梦的这一显意可翻译为:“用嫁妆买一个男子做丈夫”,“如此丰厚的嫁妆应当买一个十倍好的男子”。“去剧院”显然是结婚的象征。“票买早了”暗示着结婚太早了。这一替代的过程便是欲望满足的工作。做梦者尽管不满意自己结婚太早,然而并不总像听到女友订婚的那天强烈。她曾经夸耀自己的婚姻要比女友更幸福。我们也常听到年轻的女子在订婚的日子来临时,由于可以去看以前不被允许看的各种戏剧而充满喜悦。
毫无疑问,好奇心的表现和“偷窥”的欲望源于对性的“偷窃冲动”,特别是关于父母的更甚,这一冲动乃是促成子女早婚的强大的动机;所以,去剧院自然就成为了结婚的替代物。现在她既因结婚太早而悔恨,于是她便回想结婚同样满足了自己的“偷窥冲动”的情形,在这个原始的欲望的支配下,以到剧院去的念头去代替结婚的念头。
或许你们认为,刚才的例子似乎不容易解释潜在的欲望的满足;实际上,对于任何一个伪装的梦,我们都不得不进行如此曲折迂回的解释。我们不能在此详加讨论,我们只能声明这种研究方法肯定是卓有成就的。而从理论上看,我非常愿意这一点有更深入的探讨;根据经验,我们可知这是梦的整个理论中最容易引发矛盾和误解的一个观点。并且你们也许由于我说过梦可是欲望的满足,也可成为欲望满足的反面,比如焦虑或者惩罚,你们可能觉得我撤回了一部分的学说;你们或许觉得这也是一个良机,可以迫使我作更多的让步。同时又有人斥责我把自己采用的事实表述得过于简略,以致不能使人信服。
你们已将梦的分析的研究进行至此,接受我们的理论也到达了这样的程度,然而关于“欲望的满足”这一问题,仍难免感到困惑,会问:我们承认了每个梦都有其意义,而精神分析法可研究发现梦的意义,然而我们为何对一切反面的证据都予以否认,却勉强地把这一意义置于欲望的满足的公式之中呢?为什么黑夜里我们的思想不像白天那样多彩多姿呢?同一个梦为何不会有时是一种欲望的满足,而有时又是欲望的满足的反面,比如惊恐,有时还会成为一种决心、警告,一种问题的正反两面,或者是一种谴责、一种良心的痛苦,又或者是对某事业的一种预备,再或者其他?为什么硬把它说成一种欲望,或者充其量不过说是欲望的反面呢?
或许我们能这么说,若是赞同了其他任何一点,而只一个点保持异议,则是无关紧要的。既然我们已知道了梦的意义及分析其意义的方法,岂不是可以满足了?假如我们要过分地限制了梦的意义,那么我们过去所取得的成就都要付之流水了。但这个方法显然不正确。由于对这一问题的误解和我们关于梦的知识关系非常重要,这一问题的结果将会威胁到这种知识对神经病的了解上的价值。还有一点,“屈己从人”对于处世是有价值的,而对于科学却是有害无益的。
为什么梦的意义不是多方面的?这一问题的第一个答案是很普通的,即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我们也不反对其果真如此。对于我,它们也未必不能如此。然而,这个很宽泛的梦的概念却存在着一个很小的障碍,其实梦的意义并不是多方面的。我的第二个回答将着重于一点:即梦代表了思想及理智作用的多种假设,我认为这绝不是一种虚幻的观念。某次我对一种病的病理发展史进行研究,记载过一个持续三夜尔后不再出现的梦。根据我当时的解释,这个梦表示了一个决心,当决心成为了事实,做梦便已没有必要了。之后,我又发表了一个梦,分析认为它是表达了一种忏悔的。而今我为何会自相矛盾,总说梦只是欲望的满足呢?
我宁愿自相矛盾,也不去承认一个愚蠢的歪曲,这个歪曲或许会使我们丧失掉梦的研究的一切成果;并且会把梦的显意与其隐意混为一谈,觉得梦的隐意是这样,那么梦的显意必定亦然。的确梦可以表示或还原成上述所说的诸多思想表现,比如决心、警告、反省以及行为的准备和计划等。然而,如果你们观察足够用心,就能知道这些都只是转换为梦的各种隐意。依据梦的分析的经验,你们能了解人们的潜意识进程有很多这样的决心、准备和反省,经梦的工作成为了梦境的“原料”。不管何时,你们的兴趣都要集中于人们的潜意识历程,而不是梦的工作,你们就可以对梦的构成材料弃之不理,而称梦的本身即可代表一种警告,一个决心或别的东西,实际上也未尝不如此。精神分析的研究也常使用它:大致说来,我们仅仅追求打破梦的表现形式,并以梦所由起的相当的隐意取而代之。
所以,在我们对梦的隐意加以讨论时,无意之中了解到我们方才所讲的高级而复杂的心理活动都可在潜意识里完成,这是一个既使人震惊,同时又令人惶恐的结论。
但现在我们要言归正传:你们认为梦代表了种种思想的表现方式,假如你们把这句话替换成更简略的表达方式,不用这些思想方式作为梦的主要性质,自然就非常正确。在说到一个梦时,你们所指的或者梦的显意即梦的工作的结果,或者指梦的工作自身,即梦的隐意转换为显梦的心理路程。如果你们认为还有其他的意义,都是要使思想混乱、谬误立见的。假如你们想说的是梦的隐意,就要表达清楚,莫要用词模糊而增强问题的隐晦性。梦的隐意是梦的工作形成显梦而用的材料。你们为何偏偏把材料与制造材料的方法混淆起来呢?一些人只了解梦的工作的最终产物即显梦,却无法解释它的由来,即梦的起源和造梦的历程,即梦的工作。假如你们无从辨别显梦与隐意,你们的过失与他们是相同的。
梦本身的唯一要点,就是指处理思想原料的梦的工作,说到理论方面,我们并没有权利忽略此事,尽管在一些现实的情形之下,其未必不被忽略。另外,由分析的观察显示,梦的工作一向不只是把隐意翻译成之前所说的原始的、退化的表现形式。相反,总会存在“虽不属于白天的隐意,而实际上却成了形成梦的动机”的事物附在上面,这便是潜意识的欲望,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梦的内容的改造即是为了这一欲望的满足。因此,你们若是只讨论梦表示了思想,那么梦即可为任一事物:一种警告、决心或一种准备,等等。然而,除此以外,梦本身也往往是一种潜意识欲望的满足;假如你们认为梦只是梦的工作的产物,抛开欲望的满足就不再有其他意义。因此,梦必然不仅为一种决心、警告的表达;而且决心或别的什么,梦里常利用潜意识的欲望退化成最原始的形式,而翻译的结果就是该欲望的满足。总的来说,梦的主要性质乃是欲望的满足这一特性,其他的则可有可无。
这一切我都很了然,只是不知道你们是否也已了然。要证实这一点并不容易;一方面需要证据,而且证据就要对诸多的梦慎重分析之后方可能求得;另一方面,对于梦的概念的最重要的一点,只有与其他现象连带着讨论方能使人信服,然而这些讨论暂且留待于未来。如果你们了解这些现象之间的关系如何密切,你们就可知这一现象有什么样的性质,如果没有研究,就无法知道这另一现象的性质。由于我们尚不了解与梦的现象相类似的神经病的症候,因此不得不暂时把了解的那部分看做为满足,现在要再列举一例,以此予以一种新推论。
我们仍然再次列举已讨论过几次的“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戏票”的梦为例子,坦白地讲,之所以选择这个实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们已经了解到这个梦的隐意是:做梦者听到她的朋友刚订婚,即已深深后悔自己结婚过早了,认为如果自己能耐心等待,或者会嫁一个更好的丈夫。所以,她有些看不起现在的丈夫。我们还知道这些梦的隐意促成一种梦的欲望,即一种“偷窥冲动”,想因此可以自由地去看戏,这是一种好奇于结婚后有什么结果的原始冲动的产物。我们知道小孩子的这一好奇心常把父母的性生活作为目标;即这是一种幼儿时的冲动,成年人如果出现这类冲动,那么其必定源于婴儿时期。但是,做梦的前一天听到的消息并不能引起“偷窥冲动”而引发了其懊悔及怨恨之情。这一偷窥欲在最初与梦的隐意并无直接的连带关系,因此,分析时即使排除了偷窥欲,也可获得梦的解释。但是,懊悔不可能由自身形成梦:后悔结婚太早的失策,也不足成梦,然而由于这一思想引发从前要看结婚后有何结果的欲望。这一欲望于是成了梦的内容,而结婚则以去剧院看戏来代替;关于其形式乃是早期欲望的满足:“现在可以去戏院看之前被禁止看的戏剧了,然而你却不能,因为我已结婚了,你仍然要等。”如此,现实的情境恰恰成为其反面,以前的胜利又代替了最近的懊悔;结果就是同时满足了偷窥欲和自我夸耀。后者的满足决定了梦的显意;即显梦:做梦者在剧院中端坐,她的朋友却无法看戏。梦的其他部分实际上也是为这一欲望的满足,在此略去。梦的背后仍隐藏着梦的隐意。梦的分析的任务就是寻求背后潜藏的痛苦的隐意,而略去其代表了欲望的满足的部分。
上述一大段话的目的也只是请你们注意梦的这些隐意。其一,你们要记得做梦者对于梦的隐意一无所知;其二,这些隐意都十分合理并且相互关联,因此可看做对于引起梦的任何刺激的应有的反应。其三,梦的隐意的价值和任何心理的冲动及理智的活动相当。我们想赋予隐意一个较之前更有限制意义的名称,称之为前一天的“残念”,做梦者对于此既可承认,亦可否认。所以,我可由“残念”和隐意之间形成一种差别,但凡梦的分析所发现的一切皆称作梦的隐意。也正是我们之前所沿用的;“前一天的残念”仅是隐意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可将梦时的经过记述如下:“前一天的残念”以外,仍然存在一种强大的却被压抑的潜意识欲望的冲动,正由于这样的冲动使得梦有了形成的可能。因此,这一欲望的冲动影响着所谓的“残念”,而隐意中的其他部分,也就是非清醒时所能理解的部分也就随之而成了。
我曾用一个比喻来解释残念与潜意识的欲望之间的关系,现在再次重复于此。每一种企业,总有一个资本家支付其费用,一个计划专家负责设计,并且了解如何实现计划。对于梦的结构来说,资本家往往是潜意识的欲望,为形成梦提供着精神能量的必备资源;而计划家则是为“前一天的残念”决定了能量消耗的方式而已。资本家自身原可兼具计划及所需的知识,计划家自己也可以说资本雄厚。这都能使情境化繁为简,却提高其在理论上的难度;对经济学而言,同是一个人,关于资本家的功能或计划家的能力常进行区分,辨明了差异之后,我们的比喻才有充分依据。梦的形成亦有类似的变化:暂且不说,任由你们去想吧。
这一问题至此将不能继续下去了,我觉得你们也许早有疑问在心中了,现在似乎恰逢其时要马上提出了。问道:“所谓的‘残念’是潜意识的,与梦的形成要有潜意识的欲望果然是相同的吗?”这个问题当然不错:这是全部事件中的最重要一点。两者皆为潜意识的,其意义却是不相同的。梦的欲望是另一种形式的潜意识,如果能用名称以作区分,自然是非常便利的。但是我们却宁愿掌握了神经病的现象后再做研究。假如潜意识的概念已令某些人异想天开,现在我们要断定潜意识共有两种,人们更要大惊小怪了。
所以,我们暂且以此结束。你们又一次听到了未完成的话;然而我们正可以希望这方面的知识因我们的努力或别人的研究从而更上一层楼,并且我们已经获得的知识就已足够令人称奇,以至于使人惊讶不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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