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大传-有一件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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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笔记中记载了一则故事,河南学政俞鸿图督学闽中,主持科举考试,他个人的职业操守称得上严谨,对于抄袭作弊现象防范得很严,每次开考都告诫仆人在试院外值班,不得擅自出入于试院,以防止其为考生传递消息。不料仆人利欲熏心,暗地里收取了贿赂,依旧帮助考生作弊,他利用随同俞鸿图进出试院的机会,偷偷窃取与考试有关的材料,然后贴在俞鸿图官服外面的外褂上,借以带出试院。等到俞鸿图脱下外褂,穿着官服出门时,他又轻轻地把材料揭下来传给相关考生,而俞鸿图竟然一点都没察觉。

    时间一长,通过作弊得以考取的人越来越多,秘密终于藏不住了,人们知道真相后哗然,俞鸿图立即遭到其他官员的弹劾。明清时期的主考官如果泄密,乃是大罪,何况还是这种大范围泄密,朝廷将俞鸿图处以腰斩,侍讲学士邹升恒受命前去接替俞鸿图的职务,同时担任监斩官。

    刽子手也有陋规,他们的陋规是犯人要想死得快一些,就得送钱,否则就会让你在痛苦中慢慢地死去。邹升恒与俞鸿图是儿女亲家,但他怕自己受到牵连,就没有把要处以腰斩的事提前告诉俞鸿图。俞鸿图被抓到刑场才知道自己被判了死罪,而且还是腰斩,因为缺乏准备,这时他已来不及给刽子手送钱,刽子手就给了他一个慢死……

    人命关天

    笔记上说,俞鸿图被处死时惨不忍睹,他的身体虽然已被斩为了两段,可是没有立刻毙命,疼得他在地上乱滚,最后用手蘸着身上的血在地上连写了七个“惨”字,才逐渐停止呼吸。

    邹升恒在现场目睹此状,精神上大受刺激,同时他的良心也不免受到责备,回去后就据实向雍正陈奏了事情经过。雍正听后生出恻隐之心,遂下令封刀,腰斩之刑自此废除。

    在正史上,俞鸿图虽被判斩立决但并非腰斩,而且也未有雍正宣布废除腰斩的明确记录,不过毋庸置疑的是,雍正朝以后的刑罚里就没有了腰斩,可想而知,若是雍正本人不表态,它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

    腰斩据说自周代就已出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许多名人如李斯、晁错、方孝孺等都是受腰斩之刑而惨死,雍正以前那么多皇帝,号称仁君的不少,但似乎从没有人像雍正这样有过恻隐之心,想到过必须彻底废除这项野蛮残忍到极点的酷刑。

    如果说雍正废除腰斩尚缺乏文字方面的证实,他对于割脚筋刑法的改动则是确凿无疑的。根据康熙朝的法律,凡是盗窃犯、逃亡的奴仆、隐匿逃亡奴仆的窝主,都要处以割脚筋的刑法。雍正即位后,认为这种刑法将使受刑者变成残疾,使用应当谨慎,次年他又说司法机构不能区分轻重,导致现在受此刑的人很多,也起不到应有的警诫作用,因此下令永远废除。

    由于雍正实行威严政治,再加上权力斗争、情报网的设置,所以民间一直有他残暴好杀的流言,传播者深信雍正“极好杀人,京城凛凛”。雍正在知道这一流言后,感觉啼笑皆非,他拿出十多个死刑案的卷宗,让人静心细读:你一件案子一件案子地看过去,中间有哪一件可以说明我“极好杀人”?有一件算我输!

    十多个案件合在一起,已足以呈现出雍正朝司法的概貌。清代有秋后审决人犯的制度,实际就是给死囚一次复审的机会,不过在雍正以前,只有京城的死囚才进行三次复审,地方上的一律立即执行,没有复审的可能。雍正即位后为表示对人命的慎重,下令地方处决死囚前也必须三复审,后来更决定亲自审核,亲自勾决。

    每年秋审到来时,雍正都要先将犯人的供词看一遍,到勾决之日,再与大学士、刑部堂官等人反复进行讨论,再三再四,然后才降旨定夺。以他给人看的那十多个死刑案件为例,案件来自于六个不同的省份,西至云南,东至浙江,北至山西,南至广东,所涉及的犯人年龄、职业各不相同,所犯罪行也形形色色,别说皇帝,就是专业的司法官有时都会嫌麻烦,但雍正在审核时却极为认真负责,对每个案件的每个口供都看得非常仔细。

    在这些案件的死囚犯中,年龄最大的是一名籍贯云南的寡妇,已经八十二岁了,她的罪状是伙同三个儿子将一名男子殴打致死,事后还企图趁夜焚尸灭迹。云南方面在初审时认定寡妇为主谋,当斩首,其子是从犯,判绞刑。雍正看完该案案宗后,提出两个疑问:一、一个八旬老妇有何精力和体力去打人,还能搬一大堆稻草焚尸?二、夫亡从子,家中已是长子当家,如果老母有杀人之心,长子应该阻止其犯罪,为什么却不阻拦反而相助?

    雍正由此判定这应该是一起共同谋杀案,他说就整个案子而言,不是非要让一个做儿子的负全责不可,但既然是共同谋杀,就没有理由单单将老妇判得更重,因此下令重审。

    在另一件来自江西的案子中,一个妇人与丈夫长期不和,有了情夫,情夫又谋杀了她的丈夫,情夫自然要以命抵命,而该妇人也被判绞刑。雍正结合对供词的分析,认为妇人事先对谋杀毫不知情,而且她虽与丈夫不和,但仍共同照顾一个八岁的儿子,如果丈夫被杀死,妇人并不会从中得到任何好处,换句话说,她缺乏犯罪动机。雍正认为此案判决有疑问,要求重审。

    人命关天,被忽略的细节往往能够改变案件的性质。发生在安徽的案件就是这样,弟弟拿起酒坛砸向哥哥,把哥哥给砸死了,弟弟为此被判斩首。雍正从口供中找到并着意推敲了一系列的细节,首先,两兄弟并不是原来就有仇,关系还好得很,只是这次为了一点小钱才突起争执。其次,第一个拿酒坛砸向自己兄弟的,不是弟弟,而是哥哥,哥哥砸弟弟,没砸中,弟弟便随手捡回酒坛掷回,不巧竟砸中哥哥要害,令哥哥当即身亡,而这显然不是弟弟事先能够预料到的。

    雍正所得到的结论是,弟弟偶然失手,并非故意或预谋在先,这与一般的谋杀案性质完全不同,当可复议。

    当然,雍正勾决时也不是为避死刑而避死刑。比如有一个福建的案件,案犯偷割别人的稻禾,为了不被发现,竟又将已故胞兄的独子勒死,企图嫁祸于人。刑部拟罪时,打算对案犯减等论刑,理由是大清律例中有尊长辈,卑幼辈的规定,而案犯就是死者的长辈。雍正不赞成,他说案犯固然是死者的亲叔,但论其凶恶惨毒、丧心病狂的程度,已经超出人伦之外,既然如此,凶手与死者之间还讲什么尊卑长幼名分呢?

    雍正指示立即对袒护尊长的相关法律条令进行修改,刑部也由此议定,以后只要碰到类似情形,凶手一律“拟判绞监候处决”。

    仁政

    在政敌眼中,雍正无疑是个无情、冷血以及毫无怜悯之心的大魔头。雍正最讨厌沽名钓誉、虚伪做作,他也从不说自己有多么“仁”,但他在执政期间办过的仁政其实为数不少,“除豁贱民”是当中很著名的一例,与之相比,废除腰斩或许还真的不值一提。

    清代的所谓“贱民”,属于社会最低层,他们平时从事着卑贱和为人所不齿的职业,也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其社会地位不仅比不上普通农民、佃农、佣工,甚至还不如乞丐。

    贱民沿袭自宋、元、明三代,比如山陕乐户就是明初官员的后代,他们拥护建文帝,反对明成祖朱棣篡位。要说中国历史上哪些皇帝真正称得上心狠手辣、毫无教养,包括朱棣在内的几个明朝皇帝绝对不遑多让,朱棣篡位成功后不仅将拥护建文的大臣全部予以残杀,还很下作地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伎,以后又驱逐至山西、陕西,但仍勒令世代永操贱业,不得翻身。

    1723年4月,御史年熙上疏,请求削除山陕乐户的贱籍,准许他们改业从良,跳出火坑。清代按照儒家正统观念,对前朝历史重新做了解读,山陕乐户的祖先应为忠义之臣,他们的后代自然也就成了忠义之后,这是年熙在疏中提出的主要理论依据。可是贱民的沉沦毕竟已有数百年历史,就像腰斩等刑罚一样,你说它不合理,也已经存在了那么长时间,俨然成了一种社会习惯,况且中国文化向来都有尊古贱今的一面,类似这样挑战社会传统秩序和观念的建议,一般御史是不敢轻易涉及的,如果有人提出,就必然有其背景。

    年熙的背景和底气就是雍正。年熙是年羹尧的长子,雍正对他相当看重,他生病时,雍正曾亲自让人给他算命,为了拉近年羹尧和隆科多的关系,甚至做主将年熙过继给隆科多做儿子。年熙提请削除山陕乐户,即便不是出自雍正的授意,也是事先同年羹尧商议过的——那个时候的年羹尧正炙手可热,与雍正关系极为密切,对雍正的态度和心思非常了解。

    果然雍正认为年熙的奏议很好,令礼部进行研究。礼部岂会违拗皇帝的意思,立即做出决议:“压良为贱,是前朝的一个弊政。我朝用教育来感化和启发民众,首重礼义廉耻,像这样有伤风化的事情,契宜革除。”

    雍正顺水推舟,批准革除山陕乐籍,他同时下令各省进行检查,若发现有类似贱民,一律准许出贱为良。

    山陕乐户的悲惨生涯是从京城教坊司开始的。在山陕乐户除籍之时,雍正让教坊司的乐户也全部从良,另选精通音乐的平民充当乐工,以后宫中奏乐,一律改由这些乐工来演奏,甚至他将教坊司都改了名称,称为和声署,一段黑暗历史从此宣告终结。据记载,乐户除豁,“令下之日,人皆流涕”。

    看到皇帝对贱民的事这么上心,大臣们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做。几个月后,两浙巡盐御史噶尔丹写来奏折,说浙江绍兴府有一种“惰民”,情形与乐籍没有什么两样,应该比照山陕乐户,也革除其贱籍。

    惰民也称堕民,主要分布于江浙,浙江省内不光绍兴府有,宁波府也有,还有一批在江苏苏州、常熟一带。其来源各种典籍记载不一,一种与宋代有关,说他们是南宋大将焦光瓒的部属,金人入侵时,焦部投降了金人,以后宋金议和,金人为表诚意把焦部全数引渡过南宋,南宋政府除将焦光瓒处斩,将焦光瓒的后代及部下也全部贬为了贱民。另一种说法则起源于元末明初,认为惰民是兵败后降明的蒙古人后裔,但也有人说是陈友谅的后人和部属,陈友谅与朱元璋争天下失败被杀,他们便一律被贬为贱民。

    不管惰民究竟源自哪里,总之,到明初时他们已被明确载入户籍,称为乞丐,但与乞丐不同,他们实际是有职业的,只不过只能从事一些服务性的低贱职业,比如男的当吹鼓手、演戏、抬轿子,女的保媒、卖珠、卖笑。

    惰民不单单是职业让人看不起,按照政府规定,他们不能读书应举,不能做官,不能与平民通婚以及平等相处,最过分的是,连居住地区、房屋样式、穿着打扮、行路乘车都没有选择的自由,其处境确实不比乐籍好上多少,甚至还更差。

    通向自由的道路

    噶尔丹显然相信惰民源于宋代,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清代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中,惰民的先人就是贰臣。尽管噶尔丹也认为,惰民在宋代属于罪有应得,南宋政府的处置是恰当的,但他同时指出,现在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惰民的子孙繁衍生息,不应该老背着这么一个包袱,应给其改业从良,走自新之路的机会。

    雍正接到噶尔丹的奏折后,仍先交礼部奏议。这次礼部配合得没有上次那么干脆,他们的意见是惰民以低贱职业糊口,若除丐籍,就是不允许其再从事原来的这些职业,恐怕以后无法维持生活。

    雍正见礼部不同意,就直接发话说让惰民除籍本身是件好事,礼部就不要反对了,经他亲自批准,惰民终于还是得以脱离丐籍,转为了平民。

    礼部并不是故意要跟皇帝唱反调,他们的担心后来也得到了部分事实验证。按照雍正时代的条件,惰民要舍弃旧业,重找新的职业,确实比较困难,而且当时的社会对吹鼓、演戏、抬轿、保媒等行业也有刚性需求,所以不少人“以生计攸关,乃服务如故”。

    与此同时,在封闭的等级制和等级思想的禁锢下,惰民和周围的人要突破旧俗绝非易事。据鲁迅回忆,直到民国建立之初,在他的家乡绍兴还有惰民在给大户人家服役,而且不与平民通婚。鲁迅家也有前来走动帮忙的惰民,他母亲对其中一位惰民的女人说,民国建立了,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谁知对方听了却勃然变色,愤愤地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

    尽管如此,雍正发布的削籍令还是为惰民打开了通向自由的道路,最起码,政府对惰民的特殊控制政策已经被取消,只要惰民自己有这个意愿,他们就可以按照平民的方式生活,如果与平民发生纠纷,也可以以平民的身份与之对簿公堂,而不用再像过去一样遭到无端的歧视和打击。史载,削籍令颁布实施后,江浙一些惰民都按照政府的规定改业从良,换了其他职业,“无复往来市巷矣”。

    贱民不光只有乐户、惰民。1727年,雍正听说,安徽的徽州府有一类人群被称为“伴当”,宁国府另有一类名为“细民”,他们也都世代从事微贱职业,情况几乎与乐户、惰民完全相似。

    雍正还听说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有两个姓氏的人群,民户和所居村庄的规模都差不多,但甲姓却有为乙姓“伴当世俗”的习俗,遇到乙姓有婚丧嫁娶,甲姓就要前去“服役”,而且“服役”时还得像奴隶一样,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稍有不从,就人人鞭打,苦不堪言。你问他们这个习俗从何而来,有没有什么根据或记载,竟然谁都不知道,两姓之间的这种关系不过是相沿旧俗,习惯使然而已。

    雍正又好气又好笑,他觉得如果这些事是真的,就不该不予理会,遂谕令内阁进行查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内阁转令安徽巡抚魏廷珍进行调查,魏廷珍调查后说在安徽的徽州、宁国确有伴当和细民,不过其中有些人至今仍是大户人家的奴仆,且有明确文契可考,除此之外,有的是奴仆赎身后所生的子孙,与原主之间早无主仆名分,有的如“伴当世俗”那样,彼此既无文契,也不受其豢养。

    内阁根据调查结果,建议区别对待,除目前仍为奴仆者,或准许豁免为良,或一律不许以伴当、世仆对待。雍正认为内阁的意见妥当,立即批准执行,这也是雍正在御史之外,亲自提出和推行的一次贱民除籍行动。

    雍正年间,还有本为平民,被地方积习人为压抑成贱民的例子。广东滨海地方有一类以捕鱼、水运为业的人群,叫作“獭家”,广东人视之为“卑贱之流”,不准他们到陆地生活和居住。雍正知道后极为同情,说这些人“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他指示广东当地政府,只要有“獭家”愿意也有能力上岸,就要为其提供保护,“势豪土棍不得藉端欺凌驱逐”。

    与“獭家”处境相似的是浙江的九姓渔户,后者相传是元末明初陈友谅部属的九姓后裔,朱元璋建国后便把他们列为贱籍,并不准他们登陆生活。经地方官奏疏,雍正传令豁其贱籍,允许他们在陆地上从事农业或其他职业。

    雍正为什么热衷于革除贱籍?史家有很多解释,有的说他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有的说是为了维护封建伦理和秩序,还有的说是为了压抑绅权。这些说法当然都有些道理,但也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雍正在政治斗争之外的另一副面孔和人格。

    事实上,还是有人注意到了雍正对社会弱势群体那种发自内心的同情,乾隆年间的《清朝通志》就说雍正对贱民“甚悯之”,所以才会亲自主持,“俱令削除其籍”。

    对于贱民问题,明万历年间的文学家沈德符曾表示不解,说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宋迄今六百年”,贱民仍“不蒙宽宥”。沈德符或许不会想到,自他提出这一疑问后,不仅他所在的朝代始终没有解决贱民问题,即便又过了一百年,到了清代,贱民也仍然是贱民,其间虽然有君主做过一些释免,但范围极小,影响和作用也不大。

    直到雍正大颁削籍之令,贱民才终于获得解放,难怪清代学者俞正燮在研究乐户、丐户史时予以高度评价:“本朝尽除其籍,而天地为之廓清矣。”

    棘手的难题

    未得到解放的贱民固然处境悲惨,但平民、佃户也不见得日子都好过。在中国古代,田赋、差徭是臣民对于政府的两项基本义务和负担,雍正从小接受儒家传统教育,在儒家的政治理论中,轻徭薄赋向被为国泰民安的根本,君主宽政爱民的表现,他当然不会不予重视。有一次雍正查看各省赋税记录,发现交税最多的地方共有两处,一是江苏的苏州府、松江府,二是浙江的嘉兴府、湖州府,值得一提的是,它们还不是现在才交这么多税,其缴纳重税的历史竟然已长达数百年之久。

    这是一段与惰民、九姓渔户起源相同的历史。元末明初,陈友谅与朱元璋抗衡,以苏、松、嘉、湖四府为据点进行固守,朱元璋取得天下后便归罪于四府,加重其赋税。清袭明制,清初时仅苏、松每年就必须交税数十万两,老百姓负担非常沉重。了解这一典故后,雍正评点说,就算陈友谅挡了你朱家的路,那也只是陈友谅一个人的罪过,怎么好怪到百姓头上去呢?“是洪武之苛也”,这姓朱的也太刻薄狭隘了!

    雍正首先向苏、松下达了免税令。诏令一下,苏州每年免六十万两,松江免十五万,两地居民闻讯敲锣打鼓,欢天喜地进行庆祝。两年半后,嘉、湖也得到减税待遇,赋税各被免掉了十分之一。

    江浙本属富裕地区,即使原先的赋税重,老百姓可能也就觉得艰难些,还不至过不下去,其他地方就一样了,从康熙年间起,不少地区的居民便“逃亡过半”,有的地方甚至“逃亡者十之九”,原因就是贫民负担不了差徭,只能一逃了之。

    田赋、差徭历来都是分别征收的,简单来说,田赋收的是土地税,差徭收的是人头税,所以也称丁役。在清代税额中,丁银的数额相当大,少一点的有四成,多的甚至达到六成以上。康雍时期社会稳定,人口和土地的开垦面积都有了较快的增长,但人口增长的速度永远比土地增加的速度快,人均土地也就越来越少,据统计,从1685年至1717年,三十多年时间里,全国人均土地已由平均三十亩下降至二十五亩。

    地少甚至无地的贫民急剧增加,他们收入极为有限,交不起丁银,除了逃亡根本就没别的办法可想。鉴于在粮、丁分征的体制下贫民逃亡问题严重,1723年6月,山东巡抚黄炳向雍正提出奏议,主张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有地则纳丁银,无地则不用缴纳,以解民困。

    雍正不但没有接受黄炳的建议,还责备黄炳不该冒冒失失地越出职权——你老老实实地把你山东一省的刑名钱谷办好吧,那才是正事,不要呱呱一张嘴,动不动就拿如此重大的国家议题过嘴瘾!

    雍正板着脸做出不愿一听的样子,却并不等于他内心不受触动。说实在的,黄炳的建议绝不是什么新观点新主张,康熙朝就有人提出要搞摊丁入亩了,但是当时反对的声浪非常大,反对者站在富人立场,认为穷人富人都是人,都应承担差徭,将丁银并入田赋,等于是让富人代赔穷人的丁银,有失公平。

    康熙本有心对赋役制度进行改革,但见辩论双方相持不下,也只得把这个棘手的难题暂时搁置下来,结果到临死前也没能拿出一个令各方面都满意的办法。

    雍正是个极具使命感的人,他当然不会容许任何难题在自己任上继续拖下去,之所以否决黄炳只不过是觉得眼下实施摊丁入亩在时机上尚不成熟,还不能仅凭一个封疆大吏的一面之辞就进行决断而已。

    一个月后,直隶总督李维钧再次奏请摊丁入亩,并请求雍正批准他在直隶进行实施。一样的主张,一样的诉求,一样的理由,雍正却没有像斥责黄炳那样斥责李维钧,而是把李维钧的奏章交给礼部讨论,并在给李维钧的朱批上表示,摊丁入亩是可以考虑的,只是不要推行得太急,最好是等到农田丰收的时候实施,那样拥有田地比较多的富人也比较好接受一些。

    户部站在专业角度上进行讨论,很快同意了李维钧的意见。为慎重起见,雍正又令其他部门和李维钧共同商议,解决了诸如土地按好坏等级摊入等技术性问题。

    1723年10月,雍正批准第二年在直隶先行实施摊丁入亩,但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作为该政策的建议人和未来的实施者,李维钧自己却又突然变得犹豫起来。

    李卫当官

    和火耗归公、养廉银等带有雍正标志的新政改革一样,摊丁入亩所产生的后果将是颠覆式的,这一制度实施之后,可以预计的情况是,谁的土地越多越好,交的税也就越多,谁的土地越少越差,交的税就越少,无田者或佃户则不需要交纳任何赋税费用。

    它实际上是一种调剂贫富、利贫损富的办法,正如雍正在上谕中所说:“丁银摊入地亩一事,于穷民有益,而于绅衿富户不便。”

    雍正明白的事,他的臣僚岂能不知,李维钧害怕有权势者或政敌拿着摊丁入亩这件事做文章,对他进行攻击,到时如果雍正再反悔,说都是他李维钧一个人要做的,那他就惨了。

    李维钧其实是多虑了,雍正不是那种瞻前顾后、优柔寡断的性格。对于一件事,他要么还没想好,一旦有所把握,认准了可以干,就会不怕艰难,不顾阻挠,一往无前。当李维钧发出密折,奏称自己遭到“权势嫌怨”,感觉十分孤立时,雍正马上告诉他:“照直去做,坦荡荡不要有任何心理压力。如果你信不过自己,那就是信不过朕,朕难道是那么容易被其他人蛊惑的吗?”

    得到雍正如此明确有力的支持,李维钧这才安下心来。直隶是摊丁入亩制度的试点省,之后山东、云南等省也紧跟其后,使得该制度开始由个别省份向全国普遍推行。

    作为清代赋役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摊丁入亩对雍正年间的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最突出的反映就是人口增加了。资料显示,在康熙五十年即1711年,全国人口还只有两千四百多万,至雍正十二年即1734年,全国总人口已达到两千六百多万,增加了两百多万。人口增长的原因很多,比如经济振兴,儿童的出生率亦有所增加等,但主要还是与实施摊丁入亩有关,因为摊丁入亩以后,不征人丁税,劳役负担也免除了,老百姓用不着再隐匿人口。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各省在推行摊丁入亩的过程中确实受到了很大阻力,浙江就是典型例子。1724年,当浙江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摊丁入亩时,省城杭州一些田多丁少的富人坚决不同意,他们纠集了百余人到巡抚衙门喊叫阻拦,巡抚法海惊恐不已,只得表示暂不实行。无田的贫民知道后更不满意,认为富人“阻拦摊丁”,而巡抚姑息养奸,于是也“聚众乡民,围辕吵闹”,或者“聚众进城,闹至县堂”,一直闹到了法海被撤职为止。

    浙江本可被称为摊丁入亩的先驱。早在康熙年间,宁波府农民就提出了“随地派丁”的主张,另有两个县的无产业百姓和外来流寓人员表示承受不起丁役,要求赋税时不要把人丁考虑在内。至计划全省实施摊丁入亩时,部分州县实际已经在试行当中,但就是因为遭到部分绅衿富户的反对,全省计划屡屡受折,包括法海在内的两任浙江巡抚也都对此束手无策。

    就在大家都觉得搞不定的时候,李卫上阵了。

    终雍正一朝,最受皇帝宠幸的汉臣莫过于田文镜、李卫,但雍正喜欢李卫的程度应该还在田文镜之上。李卫的出仕方式与田文镜相同,都没有经过科举,而是通过捐纳走入了官场,不同之处是田文镜乃汉军八旗,李卫非旗籍,且出身豪族,家里很有钱。

    李卫的先祖在明初以军功起家,世代承袭锦衣卫一职,后由浙江迁至江苏定居。世人对李卫向有“公不甚识字”的批评,他自己后来也向雍正承认:“臣孤失学,不习章句,缘从母命,访择塾师,仅能讲说《通鉴》,粗知古人行事。”

    就是说,李卫虽然上过私塾,但从小读书不多,除了对《资治通鉴》了解得多一点,对于四书五经以及参加科举考试的必要技艺,根本就没下过功夫。

    可想而知,如果要让李卫参加科举考试,那是绝对没戏的。好在家里什么都可能缺,就是不缺钱,李卫三十岁那年,正好碰上青海用兵,国家急需用钱,李家就拿钱出来,先给他买了个监生资格,然后让他以国子监学生的身份,捐了个兵部员外郎。

    康雍时期有很多捐纳出身、目不识丁的大吏,所以李卫当官并不稀奇,他官当得也不错,颇得上司认可。兵部右侍郎田从典对他大加称赞,说:“非常才也!此席他日属君矣。”——你可不是一般的人才啊,我的位置以后一定是你的!

    两年后,李卫升任户部郎中,到了新的部门后,他干得同样出色,张廷玉评价他在户部“遇到复杂的疑难问题,能够代替上司裁决,且都处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有一年山西闹饥荒,李卫以户部专员的身份随左都御史朱轼前往赈灾,朱轼也就成了他的临时上司。在山西期间,李卫辅助朱轼悉心筹划,救活的人难以计数,与此同时他又保持着极佳的操守,不论经过哪个郡县,即便当地只请他吃顿饭都拒不接受。朱轼看在眼里,回京后便向康熙举荐,康熙感慨地说:“在部属各司的官吏中,像李卫这样实心任事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特授李卫为直隶巡道,不久,又保留道员衔仍回户部办公。

    从这时候起,有一个皇子就注意起了李卫,这名皇子就是允祥,他在雍正面前竭力推荐李卫,称李卫“才品俱优,可当大任”。

    大闹天宫

    雍邸时期的雍正一开始并没有听说过李卫,直到允祥力荐,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经过了解,他发现允祥对李卫的推重确非言过其实,李卫所做的不少事情都令人刮目相看。

    有一位亲王分管户部,规定户部所收缴的白银,每千两就要额外加收十两作为损耗。李卫坚决反对,多次谏阻,但亲王执意不听,李卫就将收来的损耗银用一个柜子装起来,柜子外面注明这是某某亲王的“赢余”(即额外收入),然后将银柜抬至户部东廊,让进出的人都能看见。此事让亲王很是震惊和尴尬,只得下令停止了克扣行为。

    另一件事也反映了李卫不畏权势的刚直性格。这位亲王王府中的歌伎杀了人,李卫奉命同刑部一起对其进行会审,刑部因为涉及亲王,便有意宽纵,想把事情拖下来,然后不了了之。李卫不干,跟刑部争吵起来,逼着刑部尽快开审。李卫的同事劝他说,即便刑部开审也不要急着去,这样好给刑部和王府都留点面子,李卫听了反而早早就赶去会审现场,总之是非把罪犯绳之以法不行。

    李卫的这种性格脾气和作风,令雍正很是欣赏,一登上大宝便任命他为云南盐驿道。李卫是个孝子,奏称因母亲年老,做儿子的不宜远行,所以想辞去这一职务。雍正下谕说:“朕新政不久,万里外边疆重地,无信任的人可以委派,你千万不能推辞!”他还勉励李卫到任以后,一定要澄清吏治,对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实施改革,同时可以随时就当地所发生的情况向他单独进行报告。

    李卫遵奉旨意,到云南后一边详查盐务,一边用密折向雍正进行详细汇报,结果他发现云南盐课存在严重亏空,积欠竟达十一万余两白银之多。

    食盐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是古代重要的利税来源之一,在清初的各项财政收入排名中,盐课仅次于田赋,列于第二位。云南的井盐和岩盐资源丰富,有着两千余年的产盐史,到清代时,盐税占全省赋税收入的比例已接近三分之二,云南盐课亏空的主要原因是官员们利用职权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甚至有官员在其任内对挖出的盐井也隐匿不报,窃为私有,其横行不法、蒙混渎职的程度堪为全国之冠。

    号准了脉之后,李卫立即从吏治着手进行大力整治,其间不管牵涉到谁,一概追究到底——在京城都跟亲王对着干,现在到了西南边陲,又能怕你们谁?

    李卫在云南官场大闹天宫,所过之处仿佛被扫荡过一般:对盐务官员进行严查,所有已查出有贪污行为的官员负责分摊亏空的银子;云南前任巡抚甘国璧私自挪动盐课,从中取用资金,虽然甘国璧本人已离滇,但他的儿子还在云南,那就父债子还;有官员在拜谢上司时,曾从盐课中挪了六百两银子使用,如今必须一文不少,即刻归还。

    李卫此时才刚刚三十八岁,比田文镜小足足二十四岁,他的性格也与田文镜不同,田文镜较为守敛持重,他则豪放粗疏,不拘小节,加上又要“大闹天宫”,与上司同僚的关系难以融洽,自然很容易引起各种非议。雍正知道李卫的性格弱点,在李卫从云南发回的第一批奏折中就对他说:“朕对你的忠诚勤敏没有顾虑,不放心的地方,就是怕你的少年锋锐之气太盛,又报效心切,在和上司同僚相处时太过强势,以致招来倚仗皇帝撑腰,轻狂放纵等议论,我可不希望这样。”

    在要求李卫戒除身上的坏毛病,学会谦虚待人的同时,雍正也不忘对李卫进行保护。云贵总督高其倬上奏抱怨李卫这个属下“轻视同官”,“往往盛气凌人”,雍正批谕“此人心肠、本领是个好的”,他让高其倬代替他就近对李卫进行包容和培养,“琢磨他,期于上进,莫负朕惜才之意”。

    高其倬是个官场老油条,见雍正态度如此,马上唯唯诺诺,不再瞎叨咕了,而有皇帝亲自挡枪,李卫身上所承受的压力毫无疑问被大大减轻。在履任八个月后,他治盐的成效也出来了,亏空不仅从盐课的账本上完全消失,而且还盈余了三万余两。

    雍正接到报告后十分高兴,夸奖道:“你为人刚直,忠诚无私,处理公务也勤勉机敏,对此朕非常了解……到底没有辜负朕对你的赏识和提拔。”他让李卫再接再厉:“一切但放胆去做,自有朕做主。”

    经过李卫的整饬,云南盐务亏空陆续得以完补,连高其倬也在奏疏中说:“李卫在云南,盐政焕然一新,一切皆尽心料理。”

    雍正盛赞李卫是“国之伟器”,除颁赐亲书“公勤廉干”匾额以及人参、貂皮等物,还升任他为云南布政使兼理盐务、铜矿事务。

    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还在“田李互争案”发生前,雍正就不是很介意官员的出身,而是更看重对方的实际才干。他认为科举取士,只能看出一个人适不适合应试,至于这个人的人品好不好,实际才能如何,却是完全看不出来的,所以他主张选拔任用官员,“不可尽以科甲为人才,而视他途为市井小人”。

    与此同时,雍正对官场论资排辈的风气也极为反感,说循资按次、照例选用的官员往往都不合格,“庸碍无能者有之,年老衰惫者有之,少不更事者有之”,让这些人做官只能造成政务废弛。为了创造崭新的政治局面,雍正按照“宜广其途,以为搜罗”的思路,在传统的选官制度和模式之外,一再打破出身和资历的限制,竭力为他所看中的贤才创造脱颖而出的各种条件和机会,从田文镜、杨文乾等人,再到李卫,莫不如此。

    李卫升任布政使后,雍正特赐折匣一个,使他享有了超出职权之外的特别奏事权。其间,李卫曾奉旨奏议黄河治理,他对当时的河道总督齐苏勒不满意,便请求雍正访寻“深知黄河水利,实有经济”的人去总理河务。又有一次奉旨论用人,李卫把过去在户部的老上司都评点了一番,说原户部尚书赵申乔精熟钱谷吏治,但他把精力都放在细枝末节上,对重大事务和政策反而把控不好,又说户部侍郎张伯行与赵申乔相仿,人很清廉,可是一样不擅统筹,“密于小而疏于大”,往往被坏人钻空子。

    不论齐苏勒还是赵申乔、张伯行,都比李卫的现有职位和品级要高,雍正让李卫直言不讳地谈论对他们的看法,一方面是用作下一步用人行政的参考,另一方面也是信任李卫的一种表示,换句话说,李卫从这时起就已被正式纳入了雍正的近臣圈子。

    信任和重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允许范围之外,雍正并不希望李卫放纵和妄言,也期待着他改正身上既有的一些毛病。可是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李卫就算是升了官,也还是保持着原来的老样子。有人密参李卫四款罪,说他私下居然称呼云贵总督高其倬为“老高”,巡抚杨名时为“老杨”,非但如此,李卫还在节礼生辰时收受川马、古董等礼物,自己的执事牌子上写的是“钦用”字样,等等。

    李卫这几个被举报的罪状都是可大可小,若往大了说,“老高”“老杨”是恃才傲物,对督抚上司粗鲁无礼,收受礼物是操守和廉洁有问题,而“钦用”直接就是犯了忌讳。有些皇帝如果知道自己的臣下这样,可能立刻就会上纲上线,但雍正的反应却很平淡,因为他的思考角度和用人观与别人并不相同,在他看来,这些事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像李卫这样实心任事,整饬地方的大臣官员,极可能会触犯方方面面的利益,从而导致其不为周围的舆论所容。雍正对此非常清楚,他历来主张,观察一个官员好与坏,不能只被舆论左右,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他有没有干实事,以及政绩怎样。退一步说,即便李卫真的在“操守廉洁”上有可被指摘之处,其才也足以进行弥补。过去主流社会的用人观一般都是重德轻才,“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包括康熙都是如此,雍正则反其道而行之,他认为德才兼备的官员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才能与操守不可兼得,则宁可舍弃不能办事的所谓清官,而任用那些操守看起来平常的能吏。

    当然“重能轻贤,重才轻守”的前提是,必须确保臣下能够像田文镜那样,大节不亏,始终与君王站在一起,“以天心为心”,同时雍正也不相信李卫真像密参者说得那么糟糕,他怀疑李卫仅仅只是细节上不注意,被人抓住了把柄。为了加以确证,他特命贵州提督马会伯进行调查:“最近听说李卫做事轻狂放纵,操守亦不如前,是否如实?你一丝一毫不能顾及情面,也不能存有酬恩或报怨之心,必须据实向朕奏闻。”

    对于这样的奏报,马会伯自然不敢随意往里面夹私货,在经过一番调查后,他老实回报:“李卫虽然赋性急躁,样子看上去也有些轻狂放纵,但做事其实并不偏执乱来,操守也依旧不错。”

    雍正一颗心落了地,不过他仍把密参内容转给李卫,并在朱批中一一告诫:“以后待人接物尽量学得谦虚老成一点,即便是私下的称呼,也不要不知轻重;虽然你是偶尔收受礼物,也没有用于损公肥私,但这事还是要检讨一下自己;‘钦用’牌什么,那是你能用的东西吗?赶快停下来!”

    挨了训的李卫表示他将“谨遵礼法”,“不敢任性,亦不敢委蛇从事”,可是却又说“若稍避嫌怨,万难整顿”,显然心里还是不服气:这才多大一点屁事啊,也值得去皇上您那里打我的小报告?我才不怕呢,我还是要继续跟他们干到底!

    对于李卫这样勇于任事、刚直不屈的劲头儿,雍正是赞赏的,他担心的是李卫分不清刚直与傲慢的区别,于是又用朱批加以教导:“不避嫌怨与使气凌人、傲慢无礼可不是一回事,二者判然两途。你要勤加修习的东西,唯‘涵养’二字最为要紧,你一定要努力做一个完人,这样才能不辜负朕对你的知遇之恩。”

    他的居心是好的

    雍正为李卫可谓操碎了心,谁知李卫似乎横竖与“涵养”二字无缘,他依旧和云南按察使张谦等人不和。雍正闻讯,就像是父母对待毛病始终改不了的孩子一样,既着急又有些无可奈何,他嘱咐高其倬对李卫严加管理,并且说:“李卫是个好材料,就是性格不够平和,太过意气用事。你千万不要因为朕对他信任重用,就过分地屈就他,你是他的上司,这种上下体统是绝不能乱的。”

    李卫和张谦的矛盾尚未能够理顺,他和署贵州巡抚石礼哈之间再起纷争,而且这回的声势大到吓人,两人甚至到了势同水火,有你无我的地步。

    如同“田李互争案”时一样,雍正为了考察官吏的优劣和忠心,往往会加大密折的使用范围,通过将一位大臣的密参内容给另一位大臣看的方式,让官吏们相互督促和揭发。不过出于保护密参者的考虑,密参者的名字势必要预先裁去,他给李卫看的密参就做了这样的处理,李卫不能确知到底是谁参了他,而只能进行猜测。

    猜测的目标当然主要集中于那些平时对自己有意见或提过意见的人,李卫倒没有怀疑到张谦身上,他认为最有可能暗算他的人就是石礼哈,于是在奉旨进京,途经贵州时,逢人就“问候”石礼哈的长辈,将石礼哈的祖父一顿痛骂,还说两人至此势不两立:“他参我四次,我亦还过他七次。”

    其实,密参李卫目无上司,私底下直称“老高”“老杨”,确系石礼哈所为,但其他三款却与其无关。石礼哈亦非泛泛之辈,与李卫相比,两人在年轻气锐,敢做敢为方面极为相像,因此也颇得雍正赏识,他刚到贵州时任威宁总兵官,未几即署贵州巡抚。做了巡抚的石礼哈同样恃宠傲物,得知李卫在自己的地盘上到处骂他,如何忍得下这口气:你既然说都是我参的你,好,我就这么着了,而且更狠的招还没放出来呢,你能拿我怎的?来咬我啊!

    石礼哈一不做,二不休,向雍正密奏:“李卫在云南,骄奢放纵,作威作福,不顾公论,专任私情。凡文武官员有要投靠他,想依附于其门下的,便竭力庇护,有与他合不来的,便想方设法除掉。”

    如果说石礼哈的前一次密参尚有事实根据,这次明显是在编织罪状,故意抹黑。雍正了解李卫,他知道李卫虽有种种性格弱点,但为人处世一向光明磊落,更不至于党同伐异,所以对石礼哈的这次密奏未作任何批示。

    雍正从不怠政,他破例不予批示就是一种态度,可石礼哈依然不死心。未几,他又密折参劾李卫的前任、原云南布政司毛文铨,指控其在任时涉嫌贪污。

    参劾毛文铨其实只是一个引子或者说借口,最终目的还是打倒李卫——据石礼哈说,李卫在与毛文铨进行官职交替时,两人结为儿女亲家,从此以后,毛文铨便敬李卫如神明,言听计从。

    石礼哈的言外之意,是暗指李卫可能与毛文铨联手涉嫌贪污。根据雍正所掌握的情况,毛文铨怎样且不去说它,李卫则根本就没有与别人联手进行贪污的事实。他对这种为了给别人定罪从而捕风捉影的行为很不以为然,当即直接道出了自己对于李卫的看法:“李卫确实有以气凌人、傲慢的毛病,朕也时常加以教诲,但他也只有这一个毛病,除此之外,他的居心是好的,一心想着要报效国家,才情亦属难得。”

    正如李卫在贵州时放话出来,石礼哈参他四次,他也参石礼哈七次那样,石礼哈连参李卫的同时,雍正也收到了李卫参劾他的密折。这让雍正颇有啼笑皆非之感,他把李、石互参之折发给云贵总督高其倬看,说:“人心如此,真堪发一大笑。”

    李、石虽然互参,但李卫再怎么说石礼哈不好,也只是就事论事,甚至于他每次参劾别人,在呈上奏章后都必定会让人抄写一份送给被参劾者,以示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石礼哈就不一样了,在雍正看来,他已经发展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这也让他在雍正心目中原本不错的印象大打折扣。

    雍正见过大臣们相互攻讦的现象太多了,如果只是因为与对方有矛盾,在密奏中表现得情绪化一些,并不难理解,他唯一无法接受和容忍的就是罔顾事实,他认为这不仅会影响他做出正确判断,也暴露了对方的人品。为此,他在朱批中对石礼哈进行了严厉批评:“看过你参李卫的折子后,朕很看不起你这种孟浪无知的做法,对你的器重之心也因而减去了大半。你要记住,一个做臣子的,心中一丝一毫都不能存有嫉贤妒能之念。”

    多年后雍正让另一宠臣鄂尔泰评点李、石相争案,鄂尔泰评论道:“论心地,李卫颇为正直,石礼哈则近乎狡谲。论人品,李卫没说的,石礼哈却较为低下。”鄂尔泰提供的说法应该是较为公允的,实际这也是雍正当年对李、石的看法。

    鉴于李、石互不相让,又都不肯改正自身的缺点,雍正决定用人事调整的办法来解决矛盾。他认为李卫既难以和西南的上司同僚搞好关系,便不适合继续留在西南,只能调往其他省任巡抚,让其独当一面,以观后效。至于石礼哈,为了个人恩怨,竟然不惜在公事上泼别人脏水,这样的人,反而不能让他所当一面,但调往其他省也不妥。最后雍正做出的处理是,将李卫调往浙江担任巡抚,取消石礼哈署贵州巡抚的官衔,仍任威宁总兵官。

    李、石的一升一降间,可以明显看出雍正的倾向性,某种程度上,他也是在以此与未来赌博,他要看看他的鉴人有术是否真的能够像他所自信的那样,达到精准无误的程度。

    大爷我只会武的

    明清时期,浙江是财赋要区,有道是“天下财赋,半出江南”,但同时它又是海上门户和当年南明小朝廷的根据地,至雍正年间,南明残余势力也仍在当地从事反清复明活动,其重要性和复杂性不言而喻。李卫看上去浑身是胆,就没有他不敢做的事,但对于担任浙江巡抚,也觉得责任过于重大,为此曾以“无巡抚之才”婉谢(当然没有能够获准)。

    任职浙江后,李卫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被暂行搁置的摊丁入亩问题。1726年8月,正当他准备在全省实施这一政策时,又再一次遭到了激烈反对。时值乡试,拥有土地较多的绅衿聚集了一千余人到钱塘县衙请愿,不许推行摊丁入亩,而地少丁多的贫民也向政府施压,他们聚众闹事,将当街铺面上的瓦片扔下去,逼迫商人罢市。

    前任巡抚遇到这种情况,往往是与闹事者讲道理,道理讲不通,便只能答应暂不实行。李卫不一样:我本身都不识几个字,还跟你们来文的?大爷我只会武的!

    半句废话都没有,李卫直接动手,把闹事者抓了起来,剩下的人都傻了眼,谁也不敢再跟官府叫板了,十几年来在浙江一直争执不定、久施不决的摊丁入亩制度迅速在全省得到推行。

    对于李卫而言,镇压闹事,推行改革只是小菜小碟,真正让他大显身手的还是整治盐务。李卫在云南就当过盐官,但浙江的情况与云南不同,如果说他在云南整治盐政必须侧重于吏治的话,那么在浙江就必须侧重于打击盐业的走私。

    在古代,政府为增加税收,规定食盐不得私卖,而公卖的食盐价格至清代时已达到成本的三十倍,如此惊人的利润,使得私盐也营运而生。私盐比官盐便宜得多,自然影响官盐销路和国库收入,因此历朝历代,政府都要出动力量,对私盐加以取缔。

    清代划分十几个盐区,浙江沿海是产盐大区之一,浙盐行销浙、苏、皖、赣四省,所征盐课是浙江省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可是浙江盐区的走私情况也非常严重,由于打击走私不力,在很长时间内,私盐竟然可以公开叫卖,像上海(时称松江府)那样的新兴城市,市场上已经全部都是私盐,官盐“片盐不销”,一斤都卖不出去。

    私盐的泛滥不仅直接造成官盐滞销,使得浙江盐务出现亏空和财政收入大减,而且也使地方治安受到了影响。经过一番调研,李卫决定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对食盐走私进行整治。

    官盐在市场上不受欢迎,价高是最主要的因素,要降低官盐价格,就必须控制成本。古时以制盐为业的人户被称为盐户,盐户一般情况下都是各自独立设灶煎盐,为节省制盐的成本,李卫一面将摊丁入亩制度同样推行于灶地,一面鼓励盐户并灶煎盐。

    私盐贩子自己不会生产盐,其私盐也需从盐户手里进行购买,而盐户之所以违反政府规定,将盐卖给他们,大多又与管理盐场的场官收受贿赂、管理废弛脱不开干系。李卫软硬兼施,除提高场官地位,用功名前程来引导他们,使其重名忘利,还对场官严加约束,一旦查明不称职者即永不起用。

    当时浙江省的松江、台州、温州三府的盐场产量最大,在政府计划收购之外,盐户往往还有不少余量,所以透漏出去的私盐也最多。李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奏请朝廷发放帑银也就是国库银,专门用于收购三府的余量盐,然后再销给本地的渔民,这部分盐也被称为帑盐。

    在控制成本、尽量堵住私盐的流出渠道之后,缉私便成为关键。浙江海宁县长安镇是私盐贩子出没最为频繁的一个通道,李卫在此镇设立了巡盐千总,专门负责缉拿私贩。与之相应,针对缉私过程中各官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的状况,他又设立了缉私道员,后者对于治内盐务大案拥有审理权——既然你们对于缉拿私贩都一推三六九,那我就专门找人来管这件事!

    浙江盐区的私盐既有浙盐,也有从两淮盐区透漏的两淮盐。两淮盐价格低廉,对官盐的威胁最大,特别是在江苏,因为与两淮盐区靠近,私贩纷纷将两淮盐越区运到江苏贩卖。

    私贩有高额利润可赚,相应也就有能力大量购买武器和招募武装人员。清以前的很多造反大王,比如唐代的王仙芝、黄巢,明代的张士诚,都是实打实的大盐枭,要打击他们这些人,从来都是件吃力不讨好而且极为危险的事。江苏官吏认为盐课收入反正与本省的财政收入无关,便乐得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浙江官吏倒有心打击私盐,然而往往又鞭长莫及,徒呼奈何。偶尔上面追查下来,江苏官吏为了交差,也会对私盐贩子进行缉捕,但抓到的往往都是出货量仅一升两升的小贩子,真正的大盐枭仍然逍遥法外。

    在这种情况下,李卫认为必须跨省兼理盐务,否则无济于事,于是便向户部奏请关防,却没有得到批准,李卫再以缉私急需为由呈请,户部仍不给予关防。

    退而求其次

    李卫缉私,等于是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奔忙,跟户部直接相关,为什么户部还不同意不支持?其实也没别的原因,就是户部官员都看不惯李卫那种“我是救世大英雄,你们都要给我当助手”的嘴脸。雍正知道后,一语道破,说李卫对此也有责任,性情太骄傲了:你以前是户部的人,但现在户部是你的上级机构,还是要尊重人家嘛。

    尽管如此,雍正依旧对李卫毫不瞻顾,一心要把事情干好的劲头表示欣赏,他直接指示户部,说李卫奏请关防是业务需要,不要阻拦,马上颁给。

    拿到关防,李卫即通盘筹划,在足以决定浙盐销售成败的苏、松、常、嘉四府(江苏的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浙江的嘉兴府)对两淮私盐进行严堵,尽力保障浙盐的销路。

    要取得打击走私的彻底胜利,就要主动出击,向大盐枭宣战。打大盐枭是要操家伙动武的事,有的白面书生出身的文官可能会觉得提心吊胆,然而李卫却是兴味盎然。

    史载李卫身高六尺二寸,若用现代社会的长度单位换算,已接近两米。除此之外,他身材魁梧、膀大腰圆、膂力过人,而且自幼习武,练就了一身本领,早在任云南布政使时就曾亲自入山,擒获了两名为害一方的山贼。

    李卫的祖先在明代是以军功起家的武将,李卫自己虽然以文臣为职业,但平时也爱琢磨武事,常有以武定国的志向。雍正将其调任浙抚时,他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想让雍正给他调换的官职就是“总兵武弁”。他还建立了一个勇健营,招募兵勇,教兵勇们练习搏击拼刺之术。每当进行野外演习的时候,他都要身披金甲,手持一柄铁制的爪杖,亲自登台进行指挥,兵勇则拿着武器,按照他的指挥像模像样地“冲锋陷阵”。

    李卫对领兵打仗十分向往,以至始终念念不忘。在浙抚任上,他曾两度请缨,一次是提出想当提督或总兵,“专心缉盗练兵,准备征战,随时效命疆场”,没有得到同意。第二次是母亲过世,他再度上奏,说母死已无牵挂,愿效力西陲,朱批依然是:“但愿此等处不用卿也。”

    雍正对李卫说,我知道你素来想从军,也深谙武备,但边防上暂时还没有这种需要,而且按照我的想法,也不应该把你用到那方面去,言外之意,李卫做文臣所起的作用会更大。

    不能到边疆保家卫国,便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在家里剿匪过过瘾了。在当时需要打击的大盐枭中,以沈氏的势力为最大,此人既有武艺又有胆量,部下数百人,大船也有好几艘,经常用船满载私盐,在江浙平原纵横来去。官兵前往追捕,一再败北,沈氏因而变得更加嚣张不可一世。

    打不赢和抓不住盐枭,说明缉私队伍的力量需要加强。李卫发现千总韩景琦擅长捕盗,他不仅予以重用,还让自己的小妾拜韩景琦为义兄,以拉近双方的关系。韩景琦知恩图报,遂用尽全力对沈氏实施抓捕。

    清代的江南民间完全是个江湖社会,江湖风气非常浓厚,即便如盐枭,其实也算江湖中人。韩景琦原来做过镖头,对江湖中人的规矩及其命门可谓了如指掌,他熟门熟路,很快就设计将沈氏予以生擒活捉。沈氏本人一落网,该团伙即告自行瓦解,其余盐枭亦被震慑,人人避官兵唯恐不及。

    产、运、销、管是贯穿盐务的四个基本环节,李卫不愧老盐官,纲举目张,很快就使原先官盐滞销的情况大为改观,出现了“食私盐者少,食官盐者多”的局面,浙江盐务很自然地得以扭亏为盈。后来邻近的两淮盐区实施盐政改革,几乎是照搬了李卫所创立的这套盐务模式。

    李卫整治盐务取得成功的报告传至京城,雍正对李卫大加激赏。此时距离李卫离开云南,出任浙抚已有两年之久,两年后,李卫的政绩变得更加出色,但当年憋足劲排斥李卫的石礼哈却在走下坡路,老是把事情办糟,总挨皇帝的批评,在仕途上已没法跟李卫相比了。

    雍正很高兴,因为这证明了他两年前对李、石的判断和任用是完全正确的。在批评石礼哈的时候,他旧事重提,对石礼哈说:“你总是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别人,比如当初参奏李卫,就说人家是不可容留之辈。你瞧瞧你都是怎么看人的,说你有眼无珠不过分吧?”

    至此,李卫得到雍正的进一步信任和倚重。有一段时间,李卫病重,雍正竟索取他的生辰八字,让京城的相师算一算李卫究竟还能活多长。算下来的结果估计让雍正很满意很安心,因为过不了几天,李卫就被擢拔为浙江总督管巡抚事了。

    那些所谓毛病

    在李卫担任浙抚后,雍正的朱批中还常见他对李卫的训诫之语,不外乎是让李卫注意涵养,戒除“粗狂”、傲慢等毛病,而到授其以浙督前后,类似的批评就慢慢地从朱批中消失掉了。原因当然是在密折中参李卫的人不多了,雍正因此高兴地对李卫说:“看来最近大家对你都比较谅解,已经没有什么人再抱怨你了。”

    其实哪里是真的没有抱怨和不满之声,只是官员们看到雍正这么宠信李卫,甚至都超过了田文镜,大部分人都不敢上来触霉头而已。当然,愿意拿花岗岩脑袋撞墙的主儿也不是绝对没有。李卫向户部上呈关于两浙(浙东、浙西)盐务的题本,户部议复时称李卫为“该盐政”,而不按规定称“该督”。雍正一看就知道有奚落李卫的意思,马上发旨查问是怎么回事。查询得知,原来是户部司官张复故意所为,雍正毫不犹豫地将其予以革职,发回原籍云南,交当地督抚严加管束。

    李卫的那些所谓毛病也从来没有真正得到改正,比如说“粗狂”。李卫爱出风头爱招摇,他出行穿的都是绣衣衮袍,坐八抬大轿,坐轿前方安排一个特选的巨人,巨人肩上扛一把明晃晃亮闪闪的鬼头刀,作为前导。除了通常都有的鸣锣、鼓吹等仪仗,这支队伍里还配备有“提炉”,也就是把带链的香炉拴在一根棍儿上让人提着走,香炉里点的是檀香,轿子抬到哪里,香气就弥漫到哪里,而且经久不散。

    与其他高官不同的是,李卫出行不仅不要求沿途的百姓回避,而且他还希望来看的人越多越好。为了告知和吸引围观者,随行人员把锣鼓敲得震天响,以至于三四里范围都能听到,就跟过节一样,结果是他要么待在官衙里不出来,一出来差不多整个杭州城里的男女老少就都知道了。

    知道李卫好这一口,大家也都挺配合,围观的人群通常都是里三层外三层,他们在围观时也如同李卫所期待的那样,啧啧称赞于总督大人的威风八面以及出行仪仗的漂亮炫目。

    李卫有时究竟会“粗狂”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他疏浚西湖,在西湖建了一座花神庙,庙内正中央塑“湖山正神”,旁边塑“花神”,结果这小子居然让人按他的形象塑“湖山正神”,按他妻妾的样貌塑“花神”,还在一个小神龛内放置了一张他和妻妾们的画像。杭州人来花神庙拜神,拜来拜去,拜的都是他李卫一家子,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不过好在杭州百姓对这位父母官的印象极佳,好多年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对此有什么意见,后来还是当了皇帝的乾隆巡幸江浙,参观西湖花神庙时发现问题,才下旨予以撤毁。

    李卫的“粗狂”有时也挺可爱。他非常喜欢听评书,时常把民间说书的老艺人叫到衙署内为他说书,每听到忠臣义土含冤受屈,小人得志,常忍不住呜呜啼哭,甚至于还会破口大骂或拔剑而起。明清时,一些舆论往往把王安石视为误国奸臣,据说李卫某次听人说书,听到王安石变法“误国”时,一气之下,竟下令把杭州的王安石祠堂给拆了。

    李卫在公务上认真敬业、忠于职守,曾几次累到吐血,但与刻板拘谨的田文镜不同的是,他也很爱游玩,正好杭州的西湖又是“人间天堂”,他便常常留恋其间,有时兴之所至,还会让人敲锣打鼓,把文案搬到西湖的亭台楼榭间“现场办公”。事情传出去后,一般人都不敢在雍正面前指责李卫,唯恐惹得雍正不高兴,说他们小题大做,只有田文镜上折,径直参劾李卫爱“嬉戏游玩”。

    凭借对李卫的了解,雍正就算不调查,也知道田文镜说的八九不离十,应该是真的,只好说:“李卫向来喜欢嬉戏游玩,确实是不太检点,朕一直都知道他有这个毛病,但没料到会如此过分,等他下次来京陛见,朕一定要好好地训斥教导他一番。”

    对于“嬉戏游玩”的指责,李卫倒从来没有否认过,他申辩的理由是从没有因此耽误过公事,甚至有时对公事还有益。比如说他读书少,而且“不求甚解”,但听评书却可以从中学习礼仪,还可以知道哪些人物是好人,哪些人物是坏人,向好人学习,坏人引以为戒,等等。雍正对李卫知之甚深,了解他的性格和为人,于是除了略加告诫,也多数不了了之了。

    英雄作为

    李卫不光“粗狂”,还傲慢,除了雍正,基本上任何一个上司同僚他都敢得罪,哪怕对方也是皇帝的宠臣。

    这里就要说到田文镜了。田文镜在河南,李卫在浙江,按道理双方风马牛不相及,他为什么要弹劾李卫?如果让田文镜自己陈述理由,他肯定会说为国家惜人才,希望李卫能够做得更好更出色之类,但清代笔记中却认为他其实是忌妒李卫更受宠幸,所以才会背地里弹劾李卫。

    富有戏剧性的是,按照笔记所载,在田文镜弹劾李卫,却发现雍正除了打马虎眼,根本不为所动之后,他又害怕起来,转而想结纳李卫。正好李卫的母亲去世,田文镜就派人以他的名义送礼物前去吊唁。不知道是他弹劾的事已经让李卫知道了,抑或李卫本身对他也有看法,不但不收礼,还大骂道:“我母亲生前就算饿死,也绝不会收受小人的哪怕一勺水!”骂完之后,他便将田文镜的使者推到大门外,同时将田文镜的名片也扔进了厕所。

    笔记里记载的内容往往都只能划入野史,但李卫在故事里的言行却完全符合他的性格,称得上是惟妙惟肖,所以有专家分析,李、田之间发生的这类冲突很有可能就是实录。

    雍正如此悉心保护甚至可以说是袒护李卫,是知道李卫与年羹尧、隆科多不同,却和田文镜有相似之处,即能够保持大节,勇于任事。有这些作为基本前提和保证,其他诸如粗狂骄傲、不注意小节之类都可以放在次要位置,留着对当事人慢慢提醒,慢慢改正。

    在其他大臣密参李卫的奏折中,雍正将自己的这一用人理念表达得非常清楚:“李卫粗疏直率,轻狂放纵,这是人所共知的,你们大家就不要介意了。朕也知道这些,但朕用他,是看重他操守廉洁、勇于任事的品格,用以挽回因循苟且,视国政如儿戏的颓风!”

    雍正本身的性格,在认真严谨一丝不苟之外,还有真性情和有趣的一面,后者也正是李卫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特质,或许正因为这样,相对于苛急刻薄的田文镜,李卫才更讨雍正喜欢一些。

    前任浙江巡抚朱轼是个有点食古之化的理学名臣,在他抚浙期间,不但要求百姓的婚丧嫁娶、请客吃饭都必须遵循古制,而且禁止灯棚、水嬉、妇女入寺烧香、游山、听戏等,弄得市面上一片萧条,赖此维持生计的人家只得关门闭户,心中愁苦不堪。李卫在户部任职时,朱轼曾做过他的临时上司,有知遇之恩,但李卫为政却不如此古板,他到浙江后便听众民意,下令将朱轼所禁的所有民间娱乐活动全部放开,非但如此,他还不顾保守势力的指责,实行“三不取缔”,即不逐娼妓,不禁赌博,不干扰茶坊酒肆的正常营业。有人提出异议,他给出的理由是:“这些都是缉盗的线索,不能禁绝,否则很难跟踪盗贼。”

    因为李卫的到任,浙江重新变得歌舞太平,老百姓都为此称颂李卫施行了善政。不过话又说回来,朱轼当初治理地方的出发点究竟有没有错?其实也没错。朱轼精通理学,他是想把古代礼制的思想和教条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去,从而教化民众,用孔子的话来说叫作“齐之以礼”。只不过优秀的理学家未必是合格的能吏干臣,也注定做不出超出框范的英雄壮举。李卫就不同了,有人评价他在治理浙江的大胆行政就是一种英雄作为,也让地方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可称之为“敏则有功”(李卫去世后获赐谥号敏达)。

    父母官好不好,治下民众最有发言权。几年后,李卫调离浙江,未几坊间便传出民谣,说:“李太保督浙万民安业,万提督到任阖省胥谗。”

    李太保即李卫,那时他已被封为太子太保,万提督是指万际瑞,新任浙江提督。民谣中直接称赞李卫督浙有方,使得百姓安居乐业,相比之下,继任提督简直是个渣渣,全省人没有一个说他好的。

    又过了好多年,李卫调任直隶总督,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与户部尚书海望一道到南方勘察海塘,经过浙江时,恰好被一些村民给看到了。人们以为李卫“前度刘郎今又来”,又要到浙江来当督抚了,全都额手相庆,消息传出,数十里范围内挤满了纷至沓来的欢迎人群,一时欢声震天,李卫在浙江得人心之深可见一斑。朱轼听到后也颇有自叹不如之感,说:“古人云,观徐、傅言论,不复以学问为长。这话讲得太实在、太真实了!”

    “徐”是南北朝时的名臣徐羡之,“傅”是指那时候的另一位大臣傅亮。徐羡之和李卫一样,平民出身,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却被朝野上下一致公认为有当宰相的能力和声望。每当大臣们聚会时,其他如傅亮等才学渊博、善于言辞的大臣都雄论滔滔,唯有徐羡之大部分时候都保持着沉默,只在适当的时候才发言,但他那种庄重严肃的态度和喜怒不形于色的涵养放在那里,反而使当时的人加倍推崇他。有人叹息道:“观察徐羡之、傅亮的言论,已经不再是以学问见长了。”

    如今不比学问了,要比就比能力,比贡献!

    自雍正下令清查钱粮亏空并限定期限和目标以来,能否如期达标便成了检验各省督抚吏治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尺。钱粮亏空本身是康熙朝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因时间久远,现任督抚的前任们都已经换了好几茬,关系网更是盘根错节,面对这一困难,一些能力平平的督抚往往不是束手无策,就是只能敷衍塞责。

    在李卫履任浙江时,浙江的钱粮亏空也很严重,而且过往的浙江督抚同样换得跟个走马灯相仿,李卫又是怎么解决的呢?据清代笔记记载,当雍正的六年清查期限行将结束时,其实浙江离达标还远得很,李卫问幕僚们该怎么办,众人大眼瞪小眼,谁都拿不出什么奇思妙策。

    见所有的人瞬间都变成了哑巴,李卫说:我倒有一个办法,如今不妨一试。

    借力打力

    李卫虽然从小读书和识字不多,但绝非不通文墨,甚至他还能跟别人讲一讲《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收录从战国到五代之间一千多年的史实,总结了军事政治方面的许多经验教训,既是一部大型历史书,同时也相当于政治学教材。对一个大吏来讲,读《资治通鉴》其实比单纯地读四书五经要有用得多,李卫也自认受益匪浅,从中了解到了不少古人做事的方法。

    由读《资治通鉴》、听评书中得来的启示,再加上本身就具备的天赋,让李卫在处理各类行政事务时表现得非常灵活机智。就拿上报的奏章和公文来说,他一般都是先让幕僚起草草稿,然后再读给他听,听到不满意处时,就能立即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而且常常切中肯綮,入木三分。据说有一次,雍正诏命李卫到某地办差,但他正好痔疮发作,于是就让幕僚将这一隐情报告给雍正。幕僚担心若直接写痔疮二字会对皇帝不敬,迟迟难以下笔,李卫脱口而出:“那你为什么不写‘坐处不安’呢?”

    “坐处不安”就是告诉皇帝,我患痔疮了,行动不便,做这样的文字处理,既不会有不敬之嫌,又没有偏离事实,大家听后无不心悦诚服。

    清理亏空非普通处理文案可比,但二者却也有相同之处,那就是都得用脑。为什么浙江用了六年时间都无法在清理亏空上收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下面的州县官还没有充分感受到压力。李卫认为,期限临近看似是个坏事,但反过来也能对州县官造成压力,他的办法就是借力打力,倒逼州县官们赶快交代真情,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清查分两种:一种是自查,以雍正对李卫的宠幸程度来说,如果李卫提出自查,应该是能够得到允许的,但对于自查的结果,雍正会不会相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另一种就是朝廷派人来查,缺陷是可能会让李卫失去对局面的掌控,那他的办法也不能得到成功实施,李卫因此对幕僚们说:“如果不请朝臣(即钦差大臣)来清查,皇上不会相信,但如果朝臣来了,督抚没有权,事情就糟了。”

    在李卫的授意下,幕僚起草了一封奏疏,奏疏中说:“浙江政事废弛已久,如果有朝中大臣前来督责办理亏空案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但朝臣初来乍到,恐怕难以抓到要害,我身任浙江总督,希望能够由我来协助朝臣,对清查事宜进行主持。”

    奏疏写成后即火速上奏。李卫随后假装要过生日,大摆筵席,接受下属的祝贺。总督过生日发请柬,有谁敢不来?浙江七十二州县的官吏能到的全都到了,其间,李卫在杭州城里张灯结彩,设乐演戏,搞得还真像那么回事。生日会结束,他以留下来继续饮酒为名,借机将把州县官们带入了一间密室。

    直到走进密室,李卫才把脸色沉下来,对大家说:“朝廷负责清查亏空的使节就要到了,你们库中究竟亏了多少,丝毫不能瞒我,这样我才能救你们,否则的话,一旦被揭发出来,就是诛罚的大罪,到时你们不要怨我。”

    州县官们事先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听后全都吓呆了,个个都流着眼泪请总督大人无论如何施以援手,而且保证李卫怎么说,他们就会怎么办。

    这哪是什么生日会,简直是催命会!州县官们一回去就赶快行动起来,有亏空的按册核实,密报李卫,没有亏空的也都向他打了书面报告。

    没多久,李卫写给雍正的奏疏批了下来,雍正派户部尚书彭维新为钦差大臣赴浙清查,同时准许李卫协理。彭维新是个很有名的清官,对地方官员的贪腐之风一向深恶痛绝,他南下后先到江苏,管辖江苏的总督、巡抚都不敢在他面前说假话,完全按照他的安排进行清查,结果江苏各州县被处以流放、斩杀、监禁、追究的不计其数。

    查完江苏,彭维新再杀到浙江,其风风火火的气势十分吓人。此时李卫虽已拿到详细的亏空名册,但还来不及进行弥补,所幸他早已有备,在迎接彭维新时即拿出雍正的朱批给对方看,说:“朝廷准行我参与清查,彭公就不要像江南省那样办了吧。”

    明白了李卫在这次清查中所处的地位和角色,彭维新当然就不能再以钦差的身份居高临下,说少啰唆,本大臣马上就要展开清查之类,不仅如此,他还得稍稍对李卫礼让一些才行呢。

    李卫为第一

    李卫按例设宴款待彭维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突然举杯叹息道:“凡是大家在一起共事,就没有不产生争执的,偏偏我这个人性情粗鲁,又好与人争斗,为此曾屡次受到皇上的教诲和批评。这次我下决心再不能与彭公你争了,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完全避免我们两人之间的争执?”

    彭维新也想尽可能避开李卫,以免受其干扰,于是就提议说:“把州县分开,你我各查一部分如何。”李卫听了喜形于色,说好,马上让身边人将全省各州县名称书写在纸上,然后将纸揉成豆粒大的纸团,用漆盘装着,供他和彭维新分别抓阄。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彭维新像清查江苏时一样,拿着算盘,亲自对所分到的州县进行钱粮核算,但不管他怎样反复算,最后连握算盘的手都起了老茧,还是没有发现账本上有问题,而且每个州县都是如此。

    奇怪吗?不奇怪。彭维新并不知道,李卫在抓阄分州县时做了手脚,每个纸团上都有特殊标记,李卫据此将那些存在亏空问题的州县都抓在手里,而没有问题的州县则都归了彭维新。

    李卫名为与彭维新一道清查,实际是暗中督促各州县弥补亏空,待到清查全部结束,亏空也基本弥补得差不多了。这时候李卫才故意问彭维新:“怎么样,你那里查到有亏空的没有?”彭维新当然回答说没有,他转问李卫那边情况如何,李卫立即装出一副喜出望外的表情,说他负责的州县也没有。

    两人一同向雍正奏报,说浙江没有夸空。雍正闻之大喜,对身边的人说:“听到要清查亏空了,督抚们多数愁眉苦脸,只有李卫不放在心上,该玩玩,该吃吃,这是他督浙有方,对此有自信的缘故啊!”遂加封李卫为太子太保,外加许多赏赐,同时浙江各级官吏也都因此各升一级。至此,“江南之人,望如天上”,官员们都对李卫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他看得好像神仙一般。

    笔记所述的故事或许有很多夸张虚构的地方,但也足以看出李卫在整肃吏治方面确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作为一个深受雍正欣赏和重用的封疆大吏,李卫各方面的能力都很突出,不过他最擅长最拿手的还是缉捕盗贼。

    清代的江浙两省一方面是富省,另一方面贫富差距也较他省更大,这里不仅充满江湖气,而且盗贼出没横行,社会治安很成问题。李卫赴浙莅任后便全力缉盗,他之所以顶着压力在浙江实行“三不取缔”,既是因为认识到青楼、酒坊、茶肆等乃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须赖此发展地方经济,同时也确是如他所言,要从中寻找破案缉盗的线索——民间娱乐行业总离不开盗贼光顾,从业人员当然最恰宜被官府发展为跟踪他们的眼线。

    一旦得到重要线索,李卫就或令捕快干员乔装改扮混入贼窝,或命已向官府投诚的盗贼暗通情报,以便知己知彼,全面准确地了解盗贼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李卫才正式指挥人马发起出击行动,有意思的是,每次出击,他都会交给部下一个锦囊,部下们只要按照锦囊去做,每次也都能大获全胜,从无落空的时候。

    在李卫所辖范围内,最后就连发生在二三十年前的康熙朝积案都被他给破获了,浙江由此出现了“东南数千里无盗贼之警”“千里如枕席”的局面,“拐逃、假银、扒手、赌博等犯”的作案次数也都锐减。雍正对此大加称赞,说“督抚中能侦缉匪类的人,惟李卫为第一”。

    江浙原本的盗案都一样多,就在浙江的社会治安大为改观的时候,隔壁江苏却还是老样子。雍正认为是地方官有问题,在他看来,两江总督范时绎缺乏缉盗之才,江苏巡抚陈时夏的性格又过于柔懦,以致在加强地方治安方面毫无起色,已经与邻省浙江拉开了好大一段距离。

    包括范时绎、陈时夏在内,雍正都希望他们能够效法李卫,曾经屡次对他们说:“朕之所以这么信任李卫,正在此处(指侦缉匪类),他是真正识得大体,能知地方利害的一个督抚。”当然再怎么训诫,你要范、陈二位一下子就赶上李卫的水平,也是件不可能的事,所以雍正就干脆下令将江苏所属七府五州的一切盗案全部移交给李卫管理。

    对于李卫到浙江后的表现,后世有说他粗狂傲慢的,有说他意气用事的,甚至还有批评他摒弃前任朱轼的治理方法,“不纯用儒术”的,却都不能否认他对于地方的贡献,也都不得不肯定其在抚浙期间,“恩惠施及海边僻远地区,乃封疆大吏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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