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虽然没有降到冰点以下很多度,但是天气寒冷彻骨,雪花又大又粘,而且很潮湿。整个城市就像一张白被单。有一队军人由城这头行进到城那头,却让人听不见一点脚步声。如果天上还有滞留未去的飞鸟,那么赛茵河上那座岛屿在它们眼里,也只不过是一个很大的白补丁;至于那些桥梁,则不过是几根放在乌黑的地面上瘦长的白石头,那地面便是河流。在城市上空,白雪堆积在教堂钟楼的精致的窗棂上。大雪塞满了所有的壁龛。一切雕像,无论是离奇古怪还是超凡脱俗的头顶上,都戴上了高高的白帽子。兽头式的屋顶承溜口已经变了形,像一个庞大的假鼻似的,弯弯地向下垂着。墙上的各种凸雕就像许多一头向外膨胀直立着的大枕头。大风暂停时,从教堂院墙周围,可以听到嘀嘀哒哒的水滴声。
就连圣约翰公墓也分到了它的那一份积雪。所有的坟墓上面都遮盖得整整齐齐。高高的白色屋顶排成庄严的行列矗立在周围。善良的市民们和他们的住宅一样,都戴着睡帽早已进入了梦乡。除了教堂唱诗室中那高利盏吊着的摆来摆去的灯,透出一丝光亮外,整个城市一片黑暗。随着这点微光的动荡,许多阴影也不停地前后摇晃。当巡夜人持戟提灯由此经过时,正好是十点钟。他们拍掌相呼而且并没有看出在圣约翰公墓周围有什么形迹可疑之处。
但是,就在公墓后面,那间紧贴着院墙的一幢小房子里。这里面的人仍然醒着,在这充满鼾声的黑夜里,为着罪恶的目的而醒着。由外面看去,由于烟囱顶上有一股热烘烘的蒸气把外顶上的一片积雪融化了,门口有几个脚印几乎被覆盖了一半之外,并没有多少露出蛛丝马迹的地方。但是在屋内,在紧紧关闭着的窗门里面,弗朗西斯·维龙先生,这个诗人和他所结交的几个贼党,正在欢度良宵,举杯痛饮。
拱形壁炉里的一大堆木柴烧得正旺,向外散发着通红的强烈的火光。尼古拉斯法师,这位毕伽地和尚立在壁炉前面,叉开两腿撩起长袍,露出他的满腿肥肉,正在取暖。他那放大了的身影将房间截成了两半,火光只能从他庞大身躯两侧和跨开的两腿之间那一小块空间照过去。他那张啤酒色的瘢痕累累的脸,满布着充血的筋网,一望便知是个酒鬼,通常他的脸都是紫色的,而现在则是灰紫色了,因为即使他背朝着火,可是另一面仍然冷得让他直打哆嗦。他的僧帽半甩在脑后,一眼望去就像一边一个奇怪的大瘤子长在他那牛一般的头颈两旁。他就是这样叉开两腿,嘴里嘟囔着,用他那肥大身躯的影子把房间截成了两半。
靠右面,维龙和盖伊·泰伯雷伏在一张破羊皮纸上挤作一团;维龙正在写一首诗,准备叫它“烤鱼歌”;泰伯雷不断地在他肩后啧啧称赏。诗人又黑,又小,又瘦,两颊凹进,一头稀薄的卷发留在头上,他的身体已经被他糟蹋得不成样子了。他已有二十四岁,一向过着狂放的生活。贪婪使他的眼角上生了许多纹路,奸笑使他的嘴边起皱。他的脸上混战着凶残的狼性和贪欲的猪气。那是张善于辞令、尖刻、丑陋、庸俗的面孔。他的一双手像猴爪似的纤小有力。如同打了结的绳子一样的手指不断在自己面前甩动,做着各种各样兴奋而富于表情的手势。至于泰伯雷,一副粗俗、洋洋自得和阿谀的愚蠢神气从他那扁鼻子和拖着涎水的嘴里流露出来。命运的捉弄让他成了一个贼,但是如果让他变成一位市议员,想必他也会做得有模有样。命运是不可违抗的,它安排着人类中的那些呆鹅蠢驴。
蒙提格尼和塞文宁·彭塞特在和尚的另一边掷骰子。关于前者,就像个堕落了的天使有些地方还沾着好出身和受过好教育的气味;身材颀长,体质柔软,斯文有礼;但脸色阴沉,有点像鹰鹫。塞文宁,这个穷鬼,看上去似乎是十分得意忘形:那天下午,他在圣雅各路的郊区里赌博得手,而且整夜都在赢着蒙提格尼的钱。他满脸露出讪笑的神气;他那个秃顶,周围留着一圈映出玫瑰般的光彩红卷发。每当他一捋赢来的钱时,他那小而凸的肚皮就会由于暗暗得意而起伏抖动。
“加倍或相抵好吗?”塞文宁说。蒙提格尼冷酷地点点头。“有些人也许喜欢豪华的盛宴,”维龙写道,“银盘里装着面包和乳酪。或是……或是……帮我个忙,盖伊!”
泰伯雷格格地笑着。
“或是金盆里放上几根香菜,”诗人草草写着。这时外面的风速越来越大了,风把雪花赶在前面,有时提高了声调胜利地嗥叫着,有时又吹着烟囱发出阴沉的怨声。夜色愈深,寒气就更加刺骨了。维龙撅起嘴唇,摹仿着暴风发出一种介于吹哨子和呻吟之间的声音。那位毕伽地和尚对诗人的这项可怕的,令人不安的天才,是极端憎恶的。
“你们有没有听见绞架被风吹得刮哒刮哒乱响?”维龙说,“他们吊在那儿,在半空里鬼跳舞。你们尽可以跳舞,我的漂亮的英雄,没有比你们再暖和的了!嘿!好大的风!没准正好有人掉下来啦!那个三脚枸杞树上又少了一个坏蛋!——我说,尼古拉斯法师,今天晚上,圣但尼斯路上大概很冷吧?”他问道。
尼古拉斯法师眨了眨两只大眼,似乎什么东西塞住了他的喉头。鹰山上那个庞大可怕的巴黎绞刑架,正好屹立在圣但尼斯路旁,这个玩笑像一把刀子一样正好扎进他的心脏。至于泰伯雷,他听到了枸杞树这三个字就笑得前仰后合,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轻松有趣的话,于是他抱着肚子,像个公鸡似的叫着。维龙捏着他的鼻子扭了一下,他的高兴立马变成了一阵猛呛。
“喂,别吵啦,”维龙说,“想想有什么字和‘鱼’押韵。”“加倍或相抵,”蒙提格尼顽固地说。“我完全赞成,”塞文宁说。
“瓶里是不是连一点都没有了?”和尚问道。“再开一瓶吧,”维龙说,“那么一小瓶一小瓶怎么能把你那个大水桶一般的身子灌满呢?你也在盼望上天堂里去吗?你想过没有,得匀出多少天使才能把一个从毕伽地来的和尚带上去?或者,你是不是觉得你自己也算得上像伊利亚那样的先知一样——他们会派车子来接你?”
“人所不能的,在主是可能的,”和尚一面用拉丁文引着圣经上的句子回答,一面斟满了他的杯子。
泰伯雷又笑得发狂了。维龙又把他的鼻子扭了一下。“你如果真乐意笑,你可以继续笑我刚才的笑话!”
维龙说。
“他的话说得更有趣。”泰伯雷反抗道。维龙对他做了个鬼脸,“想想有什么和‘鱼’押韵的字吧,”他说。“会拉丁文又有什么用?到了最后的审判时,你就只希望宁可自己一点也不懂拉丁文,到了那时,魔鬼就会喊:盖伊·泰伯雷,教士——这个魔鬼可是个驼背的,指甲烧得通红。说到魔鬼,”他悄悄地加上一句,“你看蒙提格尼!”
他们三个人一齐暗暗向那个赌棍偷看。他的赌运似乎还是不好。他的嘴角微微向一边扭着,一个鼻孔几乎是闭着的,另外一个张得很大。就像那种吓小孩子的歌谣中通常所用的比喻说:“黑狗爬到他背上啦。他似乎在被什么恐怖的负担压得呼吸急促。看他那神气,好像他能用刀把他杀了似的。”泰伯雷睁圆了眼睛悄悄地说。
和尚战栗着,把脸转过去,张开两手在红亮的炭火上烘着。那完全是寒气在使尼古拉斯法师这样发抖,并非由于他的道德观念有什么过分的敏感。
“来吧,”维龙说,“看这首诗吧。现在听起来怎么样?”于是他用手打着拍子,朗诵给泰伯雷听。
他们读到第四节,这两个赌棍一个短促而致命的动作就把维龙给打断了。一盘赌完了,塞文宁正要张嘴说他又胜利的时候,蒙提格尼跳起来,迅速得像一条毒蛇似的,一刀插进他心里。这一刀立刻送了他的命,他没来得及叫一声,也没来得及动一下。他痉挛了一两次,身体猛烈地抽搐着,两手一张一合;脚跟在地板上顿了几下,头便往后挂在一只肩膀上,两眼睁得大大的。塞文宁·彭塞特的幽灵,就此回到创造他的上帝那里去了。
这时,所有人都跳了起来。但是顷刻之间他便彻底没气了。剩下的四个活人彼此面面相觑,脸上都没有了血色。死尸的眼睛死死的盯住了屋角,面色特别难看。“我的上帝呀?”泰伯雷说,于是他用拉丁文开始祈祷。
维龙猛地神经质般地大笑起来。他向前走一步,对着塞文宁怪模怪样地鞠了一躬,于是笑得声音更高。他忽然又在一张凳子上坐下,缩成一团,剧烈地继续大笑,那笑声好像要把他自己给震碎。
蒙提格尼首先镇定下来。“让我们找找看他身上有些什么东西,”他说。于是他用久经锻炼的手,把死人口袋里的东西全给翻出来,把钱摊在桌上分了四份。“大家分吧。”他说。
和尚深深叹了口气把它那份接了过去,又偷偷瞟了一眼死去的塞文宁。死者正在萎缩,摇摇晃晃地从椅子里向一边倒下去。
“这件事我们大家都有份,”维龙喊道,他的笑消失了,“这是该上绞架的玩意儿,眼前在这里的人谁也脱不了干系——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他用举着的右手在空中做了一个恐怖的手势,伸出自己的舌头,把脑袋向旁边一甩,装做已被绞死了的神气。接着他就把他的一份赃款塞进口袋里,两只脚跳动了几下,好像想使血脉恢复流通。
泰伯雷是最后一个伸手的,他冲过去一下子把钱抓到手里,立刻退到房间的另外一角。
蒙提格尼把椅子上的塞文宁扶正,又把匕首拔了出来,尸身上又淌出了一股鲜血。
“你们这些家伙最好这就走吧,”他说,一面将刀子上的血液在受害人的紧身上衣上擦净。
“我想我们只好这样了,”维龙咽了一口唾沫说道,“他那个讨厌的肥脑袋!”他忽然叫道,“它像一口痰似的梗在我喉咙里。一个人死了还有什么权利有红头发?”于是他又两手捧住了脸缩成一团坐在凳子上。
蒙提格尼和尼古拉斯法师放声大笑,甚至泰伯雷也跟着轻轻地笑起来了。
“可怜的家伙,”和尚说。“我一直就说他是个女人,”蒙提格尼嘲笑地加上一句。“坐正点,成不成?”他一面说,一面把被杀者的尸体摇动了一下。“把火踩灭,尼克!”
但是尼克在做着更妙的事,趁诗人瘫痪似的、颤抖地坐在凳子上时就是那张他不到三分钟之前不在写诗的那张凳子,不声不响把维龙的钱袋拿了过来。蒙提格尼和泰伯雷暗暗逼着要他分赃。和尚却一面默允,一面把这个小钱袋塞进长袍的胸口里。从多种角度来说,艺术家的性情实在不适于实际的生活。
钱刚刚被偷走,维龙就抖擞精神,跳起来帮着把炭火拨散,再把它们熄掉。这时,蒙提格尼打开大门,朝街上很谨慎地窥视着。外面一个人也没有,也看不见有什么好管闲事的巡夜兵。然而,他仍然认为比较明智的作法是一个一个地溜出去。同时,因为维龙急于要离开死者塞文宁的地方,而其余的人更急于要在他发现丢了钱之前把他弄走,于是大家一致同意,让他第一个离开。
这时,大风已经胜利,扫尽了满天乌云;只有一些稀薄得如同月光一般的烟雾,很快地在星斗中穿梭。根据一般视觉常识的判断,景物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几乎比光天化日之下更显得清澈。安眠着的城市寂静到了极点:在闪闪的星光下,只见一群白色屋顶,像一片小山起伏的原野。维龙诅咒着自己的命运。幸运的是还在下雪!现在,无论他走到哪里,在这晶莹的街道上,在他身后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踪迹。无论他走到哪里,他仍然会拖着一根通向圣约翰公墓旁边小屋中的线索;无论他走到哪里,拖着沉重的脚步,他总是割不断那根把他和罪行绑在一道、并将要把他绑在绞刑架上的绳子。死人狰狞的面目又回到了他脑中,产生了新的意义。他弹弹手指,好像是为了鼓起自己的勇气,随后胡乱选择了一条街,放大了胆子,踏着雪,迈步向前走去。
他一面走着,一面惦念着两件事情:在这样明亮多风的夜色中,鹰山上绞刑架的样子,这是第一件;另一件,死人的秃头和上面的一圈红鬈发。这两件事情都令他十分寒心,于是他不断地加快步伐,仿佛仅仅由于只要加快了脚步,就可以让他逃出这些不愉快的念头的束缚似的。有时他紧张地回头望去,便会猛地浑身战栗;但是只有他自己是这些白色街道上唯一在行动的东西,除此之外,只剩下当风力刮到街角,掀起了开始冻结的积雪时,喷出无数闪烁的雪粉了。
突然,他望见有很长一条路,有一团黑影和两盏马灯出现在他面前。这团黑影在不停的晃动,好像由行路人提着的两盏摆来摆去的灯似的。这是一队巡夜兵。虽然他们不过是正常地穿过他前面的路,可是他认为还是快点逃出他们的视界为妙。他心里非常不情愿会遭到别人的盘问,他也意识到雪地上留下了明显的他的足迹。这时他发现一所大厦,屋隅有几座角楼,门前有一道大走廊的大厦屹立在他的左边。他记得这地方空在那里好久了,因为大厦的一半已经毁坏了。于是他一连三步,跳入走廊的荫蔽之中。一路都被街上亮晶晶的白雪映着眼,走到里面便觉得十分黑暗。他伸开两手摸索着往前走,后来不知被什么一种又软又硬,又坚强又松驰的东西绊倒了。那东西的阻力真实复杂得难以形容。由于内心剧烈的恐惧他猛地向后倒退了两步,惊诧对着障碍物凝视。后来他如释重负微微一笑。原来是个女人,而且是死的。他在她旁边跪下来检查一下她是否真的死了。她已经冰冷了,身子像根木棍一样缰硬;头发上一条破丝带迎风飘着,当天下午她还曾把她的两颊涂过浓浓的胭脂。她口袋里什么也没有;但是维龙在袜子里靠近吊袜带的地方找到了两枚小钱,那是一种叫作“白币”的小钱。虽然这点钱少的可怜,不过总还是有一些钱;因此诗人内心有一些振动,悲叹她居然没把钱用完就先死了。对他来说,这似乎是一个晦涩和凄惨的神秘的事情,于是他看看手上的钱,又把眼光投向那个死去的女人,后来又看看钱,摇着头,觉得一个人的生命是如此的秘不可测。英国的亨利五世死在万森的时候,他是正好在征服法国之后死去的;而这个还没来得及用掉她那两个白币的穷妓女,却已在一个阔人的走廊里因一阵寒风断送了性命——人生就是这么残酷的现实。实际上两个白币只要一瞬间的工夫就可以花出去了。然而,在魔鬼攫走灵魂,把身体留给飞鸟和蠹虫之前,两个白币还可以让人再品尝一次美味,还可以再咂一下嘴唇的。他倒是宁愿把他的油完全用尽后灯光才会灭掉。
他一边想着这些稀奇古怪的念头,一边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钱袋。霎时间,只觉得一阵寒战由腿后上升,似乎还有一记冷拳击中了他的后脑,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呆若木鸡地站了一会,随即感到一阵热流袭遍了全身,然后骤然意识到他弄丢了所有的钱,立刻浑身大汗淋漓。对于挥霍的人,金钱实在是十分生动和实际的——它就是在他们和他们的乐趣之间的一层极薄的幕!除了时间他们的幸福不受任何限制。一个挥霍的人只要有了几个法郎只要还没有把他用光,那他就是罗马皇帝。对于这样的一个人,丢了钱就等于遭到极可怕的挫折,一下子,由天堂打入了地狱,由富有变得空无一物。更加冤枉的是:他是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才弄到这笔钱的,如果就是为了这个钱袋,他明天竟然要被绞死,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赚来的东西,却如此糊涂地丢掉!维龙站在那里诅咒着。他把两枚白币扔到街上猛地朝天空挥着拳头;一面跺着脚,甚至发现了自己恰好踩在那个可怜的死者身上,也丝毫不觉得恐怖。这时,他开始迅速地循着自己的足迹向公墓旁的那幢房子走回去。他已经完全忘记了遇到巡夜兵的可怕,事实上巡夜兵当然早已走远了。他脑子里除去丢掉的钱袋以外,任何其他的想法也没有。他东张西望地在雪地上寻找。完全是徒劳:什么也看不见。他并没有把钱袋落在街上。会不会掉在屋子里呢?他确确实实十分愿意走回去看看,然而一想到占据在里面的那个面目可怖的尸体,就不免魂飞魄散。此外,当他走近了一点的时候,他又看出他们熄灭炭火所花的气力是完全白费。相反,火烧得更旺了,门窗的小缝隙中摇晃着变幻不定的火光,于是又想起了当局和巴黎绞刑架的恐惧。
他回到大厦就是那个有走廊的大厦,在雪地上暗中摸索刚才由于自己幼稚的激动而扔掉了的小钱。但是他只找到了一枚白币,另外一枚也许是侧着掷过去,深深地陷进雪里了。口袋里只有孤零零一枚白币,原来想在什么野酒店里畅饮一宵的打算,也就完全落空了。现在,不仅是欢乐从他掌握中嘲笑地飞走了;而当他悔恨万分站在走廊前时,实际的不舒服和痛楚也在打击着他。汗水已经在身上干了,虽然风势已减,严寒却在一小时比一小时加紧,他觉得浑身麻木,心中作呕。怎么办呢?虽然时间已经晚了,虽然也没有把握,他还是要到他寄父、圣贝诺瓦教堂的牧师家里去试试。
他一路奔跑过去,然后畏怯地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应声。他敲了又敲,每敲一下他都得再鼓一下勇气。里面终于隐隐约约的传来了脚步声。在那满是铁钉的门上,一个由铁条拦住的小窗口开了,一股黄光从里面射了出来。
“把脸抬起来对着窗口,”牧师在门内说。“是我,”维龙抽抽噎噎地说。
“哦,是你,是吧?”牧师回答道;于是接着用一些不像教士口吻、不堪入耳的恶劣的话咒骂他,骂他在这般时候来打扰,叫他滚回地狱,从哪来滚回哪去。
“我两只手都乌青到手腕上面啦,”维龙恳求道:“我的两只脚都死了,到处一碰就疼;我的鼻子在寒气里也冻得发痛;我心里都冰冷啦。天亮之前,我会死的。救我这一回吧,父亲,上帝在上,从今以后,我决不会给你添任何麻烦了!”
“你应当早一点来,”这个教徒冷冷地说。“青年人受点教训也好。”他关上小窗,不慌不忙地退回室内去了。
维龙气疯了,他拳打脚踢地撞着门,粗野地在牧师身后嚷叫着。
“卑鄙的老狐狸!”他喊道,“只要我能够抓住你,我一定会把你倒栽着扔进地狱的无底洞里去不可。”里面的一扇门也被关上了,只有微弱的声响由长甬道上传到诗人的耳朵里。他抹了抹嘴又骂了一句。其后,他忽然觉得处境的滑稽,于是他仰天长笑,轻快地望着满天繁星也似乎在眨着眼睛嘲弄他的狼狈样子。
怎么办呢?看起来这一夜像是要在这冰天雪地的街道上过了。他的脑海里又猛地出现了那个死女人的情景,使他感到一阵恐慌。在前半夜那女人所遭遇的事情很可能就是在黎明之前他所要遭受的。可是他还这么年轻!他还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未来去无法无天地寻欢作乐!他觉得自己的命运十分可怜,好像这是别人的命运似的,他为明天早晨人们发现自己的尸体时的一幅小小的情景描画着。
他把自己的一切机会都在脑袋里想了一遍,一面将白币在拇指和食指之间转来转去。他有几位老朋友,本来在目前这样危难中会向他伸出援手,不幸的是都相处得很坏。他作诗讽刺过他们,或是打过他们,骗过他们。而目前,在他被环境逼得这样紧的时候,他又想,至少总有一个朋友会有恻隐之心。就算机会渺茫也是值得去试试的,而他也很愿意去看看。
在路上,他碰到了两件小小的意外,这两件小意外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在他的冥想中添了一点色彩。第一件,他走着走着突然踏在一片巡夜兵的脚印上,虽说他们走的不是一个方向,他却沿着这片脚印走了好几百码。这足让他大大地振作了精神;因为至少,他已经弄乱了自己的踪迹;原来他脑子里仍然盘踞着这样的念头:人们正在全巴黎的雪地上搜索他的脚印,在他第二日清晨醒来之前就可能把他抓进监牢。另外的一件事情给他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他路过一个转角。在那里,不久之前曾有一个妇人和她一个孩子被豺狼吞掉。他想着,现在正是那种天气,豺狼的脑子里很可能转着再到巴黎来一次的念头。一个单身人在这些荒凉的街道上,不仅是受点惊吓而已,还可能遭到性命之忧。他停下来,担心地向这地方望了一望——这是一个几条小巷交叉的中心。他对着每条巷子逐一望去,一面屏息听着;惟恐看到有什么正在雪地上奔驰着的黑东西,或听到在他和河岸之间什么嚎叫的声音。他回忆在童年时,母亲一面讲着故事,一面指着这个地点给他看。他的母亲!他只要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那他至少可以保证能得到一个容身之地了。他决定天一亮就去打听,不,他还要亲自去看她,可怜的老婆婆!想着想着他就到达了目的地——能投宿的地方,这是他的最后一线希望。
这幢房子暗得很,和周围的房子一样;门还没有被敲几下,他就听见上面有了动静。有扇门开了,一个慎重的声音正在问他是谁。诗人压低了嗓子高声报出自己的姓名,战战兢兢地等候分晓。不过他并不需要等很久。
一个窗子突然打开,接着就是一桶污水,泼在门口台阶上。维龙对这一类的事情也并非没有准备,事先早已将身体尽量贴紧门廊;虽然如此,腰部以下却仍被泼得透湿。很快他的袜子几乎就冻成冰了。冻毙露尸的命运已经迫在眉睫。他记起了自己是有肺病的,于是试着咳了几声。然而危险的严重性却使他神经镇定下来。他跑开了,在距刚才受人粗鲁侮辱的那个门口约几百码的地方停下来,拿手指贴着鼻子想着。他终于明白只有一种投宿的办法可行了,那就是用暴力强行进去。他已经注意到不远的地方有幢房子,好像很容易破门而入;于是赶紧朝那里走去,他一路自得其乐地想象着里面有个暖烘烘的房间,桌子上还堆满了剩菜残羹,在那儿他可以度过这一夜余下的几个黑暗而可怕的钟点,等天一亮就捧着一叠值钱的金子溜走。他甚至还考虑到了他要挑选一下,吃什么东西,饮什么酒。正在他一样一样数着他欢喜的美味时,“烤鱼”这个菜名却猛地涌上了心头,不过一想到这两个字,觉得又是有趣,又是恐怖。
“我一辈子也不能把这首诗写完了,”他暗暗想道,然后又回忆到当时另外一种使他战栗的东西,“唉,他那个讨厌的肥脑袋!”他用劲地重复着这句话,在雪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那幢被他瞒上的房子初看似乎很黑。但是,当维龙预先察看一下,想找一个最便于进攻的地点时,忽然看见从一扇窗子的窗帘后面透出一丝光来。“见鬼!”他想,“人家是醒的!也许是学者,要不就是圣人,这些混帐的东西!为什么他们不能像他们的邻居一样喝醉了躺在床上打鼾!如果这样干嘛还要打晚钟,那些撞钟的穷鬼,何必像小丑一样在钟楼里拉着绳子跳来跳去?如果人们整夜坐着不睡,还要白天干什么用?这些人真是该死!”他觉得自己这种逻辑太可笑了,便不禁露着牙齿笑了起来。“说到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接着想下去,“假使他们醒着,上帝保佑,我还是可以试一下,老老实实求顿晚饭吃吃,就算是死人我也不在乎了。”
他大胆地向门前走去,一只手很自信地敲着门。先前那两次,他敲着门的时候,心里很畏怯,生怕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现在,他一旦抛弃了鬼鬼祟祟的念头,敲起门来似乎异常轻松而坦然了。敲门声在屋内引起了轻微的、空洞的回声,似乎室内是空空荡荡的。但是回声尚未消失,一阵均匀的脚步声就走近了,接着两根门闩撤去了,一扇门开得很大,似乎住在这里面的人真是胸中并无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一个身材颇高,筋肉强健而瘠瘦,背脊微驼的男人来给维龙开的门。他的头非常大,好像雕刻得相当精细;鼻尖虽然粗钝,但愈往上却愈清秀,直连到两根显得很正直的浓眉;嘴和两眼周围环绕着细微的皱纹;整张脸完全安顿在一丛浓密的白胡子上面,须髯修剪梳理得十分整齐。借着手提灯闪动的光亮,看起来这副容貌似乎可能比它原来的面相要高贵得多。这是一张漂亮的脸蛋,虽然不见得很聪明,但是简单、结实、正直可靠。
“你这样晚来敲门,先生,”老人用响亮的、客气的声音说道。
维龙畏缩地弯着身子,忙不迭地说出许多卑躬屈膝的道歉的话。在这生死关头,他表面上这副完全惊惶失措的乞丐相隐盖了他是位天生的才子的气质。
“你一定很冷,”老人重复道,“也很饿吧?唔,进来。”于是他作了一个很大方的手势命令他走到房子里去。
“是个大贵族,”维龙想。这时,主人已将灯放在进门处铺着石头的地上,一面将门重新闩好。
“抱歉,我要在前面带路了,”主人做完这件事之后说。接着他就领着这位诗人上楼走进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暖烘烘地烧着一盆木炭,点着一盏由房顶上吊下来的大灯。房间里家具很少:只在壁橱上陈列着几只金盘;几本大书,两窗之间竖着一套盔甲。墙上还挂着一些精致的织锦画,一张织着的是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画,另外一张是牧童和牧女在溪流旁边的风景。壁炉上挂着许多兵器。
“你请坐,好吧?”老人说,“原谅我暂时失陪。今天晚上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如果你要吃点东西,我只好亲自去看一下。”主人才走出来,维龙就从刚刚坐下的椅子上一跃而起,像猫一样轻手轻脚地、急切地开始检查这个房间。他把金酒壶放在手里掂了一掂重量,把所有的大书都翻了一翻,检查了墙上的那些兵器,和椅套的料子。他又掀起窗帘,看出了窗上都嵌着值钱的彩色玻璃,上面有许多图案,据他自己估计,大概都是有军事意义的。于是他站在房间正中,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起两腮闭住这口气,东张西望地四下打探,旋转着脚跟,好像要把这间屋子里每一件东西都深深印在自己记忆之中。
“七只盘子,”他说,“要是有十只,我就情愿冒险了。一幢很好的房子,一个很好的老主人,我说实话,所有的天神都保佑我吧!”
正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老人沿着走廊回来的脚步声,便偷偷回到椅子上,开始怯生生地将两只湿脚放在火盆前烘着。
他这位东道主一只手里是一盘肉,另一只手提着一壶酒。他把盘子放在桌上,招呼着维龙将椅子拖近一点,一面走到壁橱旁边,随即把带回来的两个酒樽给斟满了。
“这一杯祝你时来运转,”他一面说着,一面严肃地和维龙碰杯。
“祝我们相知得更深一些,”诗人说着,胆子逐渐大了起来。一个纯粹的平民见到一位如此礼貌和气的老贵族,大都会觉得惊惶失措的。但是维龙对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了。在这之前,他曾经嘲弄过许多大贵族,而且发现他们和自己相同,也是一群黑心的流氓。于是他就自顾自地狼吞虎咽起来。老头子这时背靠着椅子,以坚定、诧异的眼光注视着他。
“你肩膀上沾着血呢,伙计,”他说。他在离开小屋子时,蒙提格尼一定曾经把血淋淋的右手在他身上按过。他心里咒骂着蒙提格尼。“这不是我自己干的,”他呐呐地说道。“我并没有那么想,”主人平静地回答,“跟谁吵架了吗?”
“唔,和吵架差不多,”维龙声音战栗地承认。“也许是有人被谋杀了吧?”“哦,不,不是谋杀的,”诗人说着,愈来愈窘了。“完全是公道的比赛——可是偶然一个不小心一个人被杀死了。这件事和我可是没有一点关系。我如果说慌,天诛地灭!”他热忱地加了这一句。
“我敢说又少了一个流氓,”主人说道。“你说得一点不错,”维龙表示同意,一面感到如释重负般的轻松。“一个从咱们这儿到耶路撒冷之间最大的流氓。他像只绵羊似的一伸腿就死了。不过那副神气看着真叫人恶心。我敢说你从前也见过不少死人吧,爵爷?”他加上这句话,眼睛瞅了瞅那套盔甲。
“我见得多啦,”老头子说,“你大概也能猜得到我参加过好多次战争。”
维龙把刚拿起的刀叉放下来了。“死人中有秃头吗?”维龙问道。“唔,有的,头发和我的一样白。”“白头发,这我倒不觉得介意,”维龙说。“他的头发是红的。”说到这里,他一面觉得惊恐的感觉又再次回来了,一面又很想放声大笑,但是,喝了一大口酒就把他们都淹没了。“我一想到它,心里就非常不自在。”他接着说下去。“我认识他——该死的东西!后来寒冷使得人胡思乱想——也许是胡思乱想才使人觉得寒冷,我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身上有钱吗?”老头子问。“我只有一枚白币,”诗人回答着,哈哈大笑起来。
“是我在一个空荡荡的走廊里从一个死婊子的袜子里弄来的。她死得跟恺撒一样,可怜的婊子,冷得像座教堂似的,头发上还吊着零零碎碎的一点丝带。在冬天,对于豺狼、婊子和像我这样的光棍,真是一个极其难熬的世界。”
“我,”老头子说,“是恩格兰得·特·拉·佛意莱·柏里斯托特爵士,柏塔特拉克的执行吏。你是谁?是什么人?”
维龙彬彬有礼地站起身来鞠了一躬。“我叫弗朗西斯·维龙,”他说,“是个穷学者。我掌握了一点拉丁文,还懂得一大堆坏招儿。我能编山歌、写歌谣、故事诗、二韵诗和旋韵诗,而且我很喜欢喝酒。我是在阁楼里出生的,我将来大概逃脱不了死在绞刑架上的命运。我可以再说一句,爵士,从今夜以后,我就是听您使唤的、您的最忠顺的仆人了。”
“你不是我的仆人,”爵士说道,“你是我今天晚上的客人,不过我只会款待你这一次。”
“一个很感恩戴德的客人,”维龙恭恭敬敬地说着,就做着手势举趣酒杯向他的东道主致敬。
“你真机灵,”老头子说,一面用手冲着他的前额指了一指,“很机灵,你有学问,你是个学者;可是,你居然在大街上从一个死了的女人身上把一枚小钱给拿走了。这难道不是一种偷窃的行为吗?”
“这是在战争中经常干的一种偷窃行为,爵士。”“战场是光荣的地方,”老头子骄傲地对答道,“一个人在那种地方会把自己的生命孤注一掷。他是以国王陛下,上帝,以及一切所有神圣的贤哲和天使的名义去作战的。”
“就算你可以说,”维龙说道,“我是一个真正的贼,我不是也在把自己的生命孤注一掷,而且与拥有最占优势的敌人面对面作站吗?”
“那是为了利欲,不是为了荣誉。”
“利欲?”维龙重复着,一面耸耸肩膀。“利欲!为了要吃晚饭,穷光蛋才去拿的。士兵们从军也是这样。再说,我们常常听到的征收这个,征收那个的这一套是什么呢?也许对于拿到手的人来说,这都不算是私欲,可是对那些拿出来的人说,那可的的确确是损失。拿枪杆的人围坐在熊熊的火盆边喝酒,可是那些替他们买酒买柴的老百姓却咬着指甲在怨恨的咒骂。我在乡下见过那样的场景,有很多种田的人在树上吊着荡来荡去。唉,我见过在一株榆树上竟然吊着三十个死人,他们的样子可真可怜。我问过一个人这些人为什么都给绞死了,他就告诉我说,这是因为他们凑不起足够的钱来满足那些拿枪杆的人。”
“这种事情在战时是不可必免的,出身微贱的人只得永远默默忍耐。这倒是真的,可能有些队长勒索得太厉害了。无论在哪一种阶层里都有一些不大有同情心的人。事实上的确有很多从军的人并不比强盗好些。”
“你瞧,”诗人说,“你就不能分清楚当兵的和强盗的差别;贼是什么,也不过是行动上四面留神的单身强盗,对不对?我偷了两块羊肉,甚至都没有惊动人家的睡眠;那个农民嘟哝了几句,可是拿剩下来的东西作晚饭,一点也不会减少营养价值。你们堂而皇之地吹着洋号跑来,把整只羊牵走,而且还要狠狠地打农民一顿。我没有洋号,我不过是汤姆、狄克、或者哈利之流的普通人;我是个恶棍,是一条狗,绞刑对我还嫌太客气——我说这番话是真心诚意的。不过你大可去问问农民,他们到底宁愿要我们这两种人中的哪一种;你可以去打听打听,他们在冰冷的夜里,躺在床上睡不着时咒骂的,究竟是我们之中的哪一个。”
“拿我们两个人来说吧,”爵士大人说,“我年老、结实、受人尊敬。假定明天我被人从我自己家里赶出去了,许许多多的人都会以给我提供住处而自豪。倘若我只不过暗示一下,我希望一个人清静一点,穷人家都会带着孩子离开家,跑到街上去过夜。可是我得知你彷徨街头无家可归,从路边死女人身上偷小钱!我不畏惧任何人,也不怕任何事。可我曾经看见你听到了一个字,就会浑身发抖,大惊失色。我是心满意足地坐在家里等候上帝的召唤,或是如果幸蒙皇帝召命,就奔赴疆场。你等待的是绞刑架,一种难受的、迅速的死,既毫无希望,也没有光荣。难道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吗?”
“相差很远,就跟到月亮上去一样远,”维龙承认道。“不过,如果我生来就是柏里斯托特爵士,而你是贫困的学者弗朗西斯,这种区别会不会减少一点点呢?如果那样,我不是也会在这盆炭火前面暖我的膝盖,而你不是也会在雪地里潜伏着摸小钱吗?我不是也会作个军人,而你不是也会做贼吗?”
“做贼!”老头子叫道,“我是一个贼!你要为你这番无礼的话感到后悔的。”维龙摊开两手,做出一种难以摹拟的不敬的姿势。
“如果爵爷能给我荣幸,听我的辩论,不要离开本题!”他说。
“你能在我面前说话,已经是给你过分的荣幸了。”爵士说道。“当你在和一个上了年纪、身份尊贵的人说话的时候,你还是要留点神的好。否则换个急躁一点的人,就会用比这更刺耳的话来责备你了。”于是他站起来,在房间的下首一角踱来踱去,在愤怒和憎恶中挣扎着。维龙偷偷地又斟满了一杯酒,比先前更舒适地安坐在椅子里,交叉着两条腿,一只手托着头,胳臂肘支在椅子背上。这时,他吃饱了,暖和了,一点也不觉得他的主人可怕,因为主人已尽可能很公平地在这样两种不同的人物之中估量了他。这一夜也快消磨完了,到底是用一种很舒服的方式度过的。他大致上觉得天一亮有把握可以很安全地离开此地。
“告诉我一件事情,”老人说着停住不走动了,“你真的是个贼吗?”
“承蒙你这样殷勤款待,我真是万分感激,”诗人回答道,“大人,我是贼。”
“你还很年轻,”爵士继续说。维龙一面回答,一面伸出了自己的手指头:“如果我不用这十个能干的东西帮助我自己的话,我决不会活到现在的。它们自始至终是我的衣食父母。”“你还是可以忏悔和改变的。”“我天天忏悔,”诗人说道。“比可怜的弗朗西斯还肯专心忏悔的人也没有几个。至于改变,让别人来改变我的环境吧。一个人即使专为了他可以不断地去忏悔,也得不断吃饭呀。”
“这种改变得从心里开始,”老头子庄严地回答道。“我亲爱的爵爷,”维龙回答道,“你真以为我偷东西是为了找乐子吗?我恨偷窃就跟恨别的危险或别的工作一样。我看见了一个绞刑架牙齿就发抖。可是我得吃,我得喝,我得混在某种团体里。人不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动物——一个男人总得要有个女人!要是叫我做御厨房的掌管……叫我做圣但尼斯教堂的执事,叫我做柏塔特拉克的执行吏,那我就真的要改变了。然而,只要你始终叫我做穷学者弗朗西斯·维龙,连一个小钱也没有,哎,当然喽,我还是要这样的活下去。”
“上帝的仁慈是万能的。”“要是对这一点发生疑问,那我就是邪教徒了。”弗朗西斯对答道。“上帝叫你做了柏里斯托特大人,和柏塔特拉克的执行吏。他什么也没给我,就只有脑子里这点急智,手上这十根指头。我可以自己斟杯酒吗?我很恭敬地感谢你。老天在上,你这个酒可真是头等好货。”柏里斯托特大人反背了手来回踱着。也许是在他脑子里,他还没有肯定贼和兵是否相同;也许是由于错综的同情心使他对维龙发生了兴趣;也许是这许多新奇的理论把他的神智真正弄糊涂了;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他很希望将这个年轻人的思想改造得好一点,因此下不定决心把他重新赶到街上去。
“这里面有些地方是超过了我的了解认知范围的。”他终于说道。“你这张嘴里尽是些花言巧语,魔鬼已经领你在邪途上走了很远了。但是,在上帝的真理面前,魔鬼不过是一个十分脆弱的幽灵;他一切花言巧语,只要听到一句真正的道理,就会像黑暗在黎明面前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再听我一次劝告。很久以前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一个绅士应当英勇地、仁爱地为上帝、为国王、为他的意中人而活着。虽然我也亲眼见到许多奇怪的事情,可是我仍然努力地践行着这条信念。只要他肯用心感悟一下,他就会发现这不仅写在所有高贵的历史上,而且也写在每一个人的心里。你说到了食物和酒,我也知道得很清楚,饥饿是一个很难忍受的考验。不过,你一点也没提到你缺少的其他东西。你一点都没提起过荣誉,和对上帝和其余的人的忠诚,不提到礼貌,也不提到真真正正的爱情。我的确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可是我自认为我是聪明的——而在我看来,你好像是个陷入迷途、在生活上犯了很大错误的人。你就像一个到了最后审判日期还在关心牙痛的人,只是关心一些小小的需要,然而你完全忘记了那些伟大而特别真实的需要。因为像荣誉、爱情和信仰这些东西,它们不仅是要比食物更高贵,而且我认为我们确确实实更加需要它们;在缺乏这些东西的时候,你会感到更厉害的痛苦。我之所以对你这么说,是因为我想这样说最容易使你理解。在你注意填满肚子的时候,你是否忽略了你心中另外一种欲望,因而破坏了你生命中的欢乐,而弄得你永远这样落魄呢?”
维龙被他这一大套说教很敏感地激怒了。“你以为我没有一点荣誉感!”他喊道。“我是够穷的。上帝也知道!看着富人带着手套而自己却呵着两只冻手是难过的。空着肚子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你却把它说得那样轻松。如果你也经历过像我这么多的痛苦,你没准也不会再这样说话啦。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贼——就算你往最坏处想——我可并不是地狱里来的魔鬼,我如果说谎,天诛地灭!我希望你能知道,我也有我自己的一种荣誉感,和你的一样体面,可是我并不以为有了这么一点就要每天挂在嘴边算是上帝的奇迹。对我来说:这是自然而然,没什么了不得的。我把它关在箱子里,需要的时候再打开。就谈现在吧,你瞧,我和你在这间房里耽了多久?你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你是单身在家里的吗?瞧你的那些金盘子!就算你很结实,如果你高兴这样说的话,不过你老了,没带兵器,而我倒是有把刀子。我不需要其他动作只要一举手,就会把一柄钢刀插在你肚子里你就会倒在这儿而我呢,怀里捧上一大堆金器,走在大街上了!你是不是以为我笨得连这一点也想不到?我不过认为这么做无耻。因为你那些倒霉的金樽,安安稳稳像放在教堂里似的;因此你的心健全得跟新的一样。而我呢,预备就走出去,依然穷得和我进来的时候一样,只有一枚你骂我不该拿的白币!而你认为我没有一点荣誉感——我说的如果不是真话,天诛地灭。”
老头子伸出了他的右臂。“我要告诉你,你算个什么东西,”他说。“你是个流氓,伙计,一个厚颜无耻,黑心肠的流氓,讨饭的。我已经同你混了一个钟头。唉!相信我吧,我觉得自己受到了耻辱!而你在却在我的桌子上又吃又喝。不过现在,见你在眼前我就恶心。太阳出来了。深晚出现的枭鸟该滚回窝里去啦。你愿意走在前面,还是走在后面?”
“随你高兴,”诗人一面回答一面就站了起来。“我深信你是极有荣誉的。”他思索着把杯子喝干了。“我想我能够再加上一句:你是有智慧的。”他一面说着,一面用指节在他自己头上叩了一下,“老了,老了!脑子僵了,害上风湿病了。”
老头子由于自尊心,走在头里。维龙跟在后面,吹着口哨,将两个拇指插在腰带里。
“上帝可怜你吧!”柏里斯托特爵士在大门口说。
“再见,老爷爷,”维龙打了个呵欠回答道,“多谢你的冷羊肉。”
门在他后面被关上了。黎明正在白色的屋顶上慢慢的伸展。一个寒冷而令人不舒服的早晨把白昼接引来。维龙站在路中心,愉快地伸着懒腰。
“真是个索然无味的老绅士。”他想,“他那些金樽也不知道到底能值多少钱。”
(万紫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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