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要。
《笔法记》是重要的山水画论著作,同以往的山水画论著作相比,内容更加深入、细致,且有系统。《笔法记》中提出的“六要”,是荆浩专门为山水画创作制定的六条标准,同谢赫根据人物画所提出的“六法”不同。但“六要”显然是“六法”的继承和发展,是根据山水画的特殊要求和荆浩自己的创作实践,把“六法”加以取舍,在“六法”的基础上作了创造性的发展。
“六要”是: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先说气与韵。荆浩把六法中的气韵分开来讲。什么叫气?“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心随笔运,实际是笔随心运。画家的思想统率用笔,描绘形象才能心有主见,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要求笔迹为形象服务,不能脱离开形象,单独显露出来。荆浩把气韵分立为二法,据他自己解释的气和韵的含义,似乎没有必要把气韵分开。气、韵对人物画和山水画都是指表现对象的神,气韵是完整的词;也许是这个缘故,后世评画,仍然用气韵,不作分解。
三曰思。“思者,删拨大要,凝想形物。”荆浩在另一处讲的“去其繁章,采其大要”,即是删拨大要的意思。思,是谢赫六法中没有的。有人说,思是经营位置,乃是把章法与立意混为一谈了。经营位置固然需要集中概括,但那是指画面上的形象安排工作。荆浩将思作为一法,并说画家要聚精凝神去思考他表现的对象(凝想形物),无疑是指没有出现在画面上的立意构思活动。思作为一法提出来,不仅对山水画创作而且对所有的绘画创作都有好处。这是荆浩的首创。
四曰景。“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要求画自然景物根据季节时间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来描绘(制度时因),要集中再现自然景物的状貌神情(搜妙创真)。荆浩特别重视艺术的真,真是神似和形似的兼备。他说“似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俱盛”,真正好的山水画要气质俱盛,也就是形神兼备。
五曰笔,六曰墨。这是讲笔墨。荆浩曾说过:“吴道子画山水有笔而无墨,项容有墨而无笔,吾当采二子之长,成一家之体。”(《图画见闻志》)他在《笔法记》中说:“项容山水……用墨独得玄门,用笔全无其骨。”“吴道子笔胜于象,骨气自高,树不言图,亦恨无墨。”从这些评论中可见他对笔墨的重视和追求。在我国古代,荆浩是第一个将笔墨并重的人。谢赫六法只讲骨法用笔,并没有提到用墨。后来有些人说骨法用笔包括用墨,实际不是这样。荆浩对笔墨的解释是:“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彩自然,似非因笔。”用笔虽有法则,但要加以变化,用笔要灵活生动;用墨要渲染物象的立体感和明暗关系。比如石头受光面要淡,背光面要浓,根据对象的色彩深浅变化用墨,因此,墨法实际上是起色彩的效果,或者说是色彩的丰富。所以荆浩讲“随类赋彩,自古有能,如水墨晕章,兴我唐代”。
荆浩还提出用笔有四势:筋、肉、骨、气。他解释道:“笔绝而不断谓之筋;起伏成实谓之肉;生死刚正谓之骨;迹画不败谓之气。”我们将他用笔的四势和传为卫夫人《笔阵图》对照,可以看出它的渊源。《笔阵图》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所不同者,其一,“四势”多出个气来;其二,《笔阵图》是褒筋、骨而贬肉的。荆浩则认为筋、骨、肉都重要,并把筋、骨、肉、气四者联系起来,认为没有肉,也是画不好的。可见荆浩的四势是继承晋人书法的用笔和谢赫的骨法用笔理论加以发挥的。
自从荆浩提出了墨法之后,代代有人研究,并不断丰富,使笔精墨妙的民族绘画技法臻于完备。
(二)有形之病与无形之病。
魏晋以来,一般评画都指出优点和缺点,但只就某家、某作品而说的。荆浩提出画有二病——有形之病与无形之病,是总结了绘画创作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什么是有形之病?“花木不时,屋小人大,或树高于山,桥不登于岸,可度形之类也,是如此之病,不可改图”(不可,应是尚可)。荆浩所举的这些毛病,有的是属于画家没注意“制度时因”造成的,如花木不时,有属于透视上的不合理,如屋小人大之类,总之,缺点是可以认识和修改的。什么是无形之病呢?“气韵俱泯,物象全乖,笔墨虽行,类同死物,以斯拙格,不可删修”。这样的画是没有办法改的了。有形之病是局部的细节上的缺陷,无形之病涉及神似、形似及笔墨各方面,关系到作者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观,是贯穿整个画面上的问题,是无法修改的。无形之病实际上是指画的格调。后世对于画格续有发挥,病的名目更多了,也许是荆浩的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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