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福莱特悬疑经典-针眼(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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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站上挤满了人。费伯心想,如果他能混进人群,说不定还能溜掉。他放下手提箱就跑,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他突然意识到他把裤子忘在火车上了,而他的短袜上有卐字徽记。他得趁着人们还没注意到这个穿着卐字徽记的袜子但没穿裤子狂跑的人之前,在遇到的第一家商店里就买条裤子。这时人群里有人说:“我以前看见过你的脸。”接着他脚下一绊,“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原来是他倒在了打瞌睡的车厢地板上。

    他眨了眨眼,打了个哈欠,四面张望了一下。刚醒来的一刹那,他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因为他发现刚才的事情原来不过是场梦),但随后他又为出现在梦中的象征物觉得好笑——一只带卐字的袜子,老天爷!

    他身边一个穿工作裤的人说:“你睡得真香。”

    费伯警觉地看了对方一眼(他总害怕自己会说梦话暴露了身份),接着说:“我做了个不愉快的梦。”那人未加评论。

    天黑下来了。他睡的时间可不短。车厢里的灯突然亮了,那是一只蓝色的灯泡,有人把百叶窗拉上。人们的面孔都变成了苍白、不见五官的椭圆形。那个工人又饶舌了。“你错过了刚才那激动人心的一幕。”他对费伯说。

    费伯皱起了眉头:“发生了什么了?”他不可能睡得连有警察检查之类的情况都没有醒。

    “有一列美国军车开过了我们。车速大概每小时十英里,一个黑鬼开车,不停地响着铃,车头前面还装了一个大型的排障器!”

    费伯微微一笑,又去回想他刚抵达英国时的情形。事实上,当日他并没有在滑铁卢车站遇上盘问,而是一路平安无事地抵达伦敦。他住进事先订好的一家旅馆,用的还是那本比利时护照,他曾花了一星期的时间走访了好几处乡村墓地,从墓碑上记下和他年龄相仿的男人的姓名,申请了三个出生证的副本。随后他利用并不存在的一家曼彻斯特公司的伪造证明文件,找到了住所,并取得了一份卑微的工作。他甚至在战前海格特的选民登记册上注册并投了保守党的票。按照定量配给制度,配给证是透过房东发给在某一晚上在该处过夜的每个人的。费伯当晚设法在三处住所都各待了一段时间,所以就以三种身份弄到了三份配给证。他把那本比利时护照烧掉了——假如他需要护照的话,他可以弄得到三本英国护照。

    火车停了下来,从外面的嘈杂声中,旅客们猜到他们已经到站了。费伯下了车,才意识到他有多饿。他的上一顿饭还是前一天吃的香肠和饼干。他穿过收票口,看到了车站的快餐店。里面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大兵,他们在餐桌旁,不是睡着,就是想打个瞌睡。费伯要了一份起司三明治和一杯红茶。

    “这儿的食品是为军人准备的。”柜台后面的女人说。

    “那就只要红茶好了。”

    “有杯子吗?”

    费伯有点出乎意料:“我没有。”

    “我们也没有,朋友。”

    费伯满心厌恶地走开了。他想去东方大旅馆吃饭,但那样太浪费时间。他找到一家小酒店,喝了两杯淡啤酒,又到一家“炸鱼加马铃薯条”店买了一袋马铃薯条,站到行人道上,吃了起来。这些东西居然让他出乎意料之外地饱。

    现在他要找一家药店,然后破门而入。

    他想把他的底片拿去冲,看看照片能不能洗出来。他不打算冒带上一卷报废的底片返回德国的风险。如果照片不好,他只好再偷些底片,回去重拍一次。想到这个就让他受不了。

    这家药店必须是一家独立的小店,不能是那种专门冲洗底片的连锁店。它还要位于当地居民买得起相机(或战前买得起相机)的地区。利物浦街车站所在的伦敦东区不太理想。他决定到布卢姆伯里去。

    月光下的街道十分恬静。这天夜里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警报。在法官街,两名宪兵拦住了他,要求看看他的身份证。费伯装出带几分醉意,那两名宪兵也没有问他在街上做什么。

    他在南安普敦街的北端找到了他要找的药店。橱窗里有柯达的招牌。没想到,店还开着。他走了进去。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弓腰驼背的人,已经开始秃顶了,戴着眼镜,穿着白外套,脾气不算好。他说:“我们只接受医生的处方。”

    “这没什么。我只想打听一下你们冲不冲洗底片。”

    “冲,不过你得明天再来——”

    “你们冲印照片有规定吗?”费伯问,“你知道,我很急。”

    “你得明天再来——”

    “我能当天取吗?我弟弟正在休假,他想带一些照片走——”

    “我们最快也得二十四小时。明天再来吧。”

    “谢谢,我明天再来。”费伯说了假话。他出门的时候,注意到药店再过十分钟就关门了。他横过马路,站在暗处等候着。

    九点一到,那个药剂师走出店门,在身后锁上门,沿路走了。费伯向相反方向走去,过了两个街区之后,转了弯。

    看来没有通向店后的路,这让他失望。费伯并没打算从前门破门而入,以防他在店内时万一有巡警注意到前门没锁上。他沿与药店平行的另一条街道边走边看,寻找一条通路。显然没有。不过,店后总该有个天井之类的地方,因为如果两条街的建筑背靠背紧挨着的话,两条街不应该隔这么远的。

    最后他来到一所旧的大宅子前面,门前钉着一个牌子,说它是附近一座大学的宿舍。前门没有上锁。费伯走了进去,快步穿过一个食堂。一张餐桌旁坐着一个姑娘,边喝咖啡边看书。费伯咕哝了一句:“我是学校派来查灯火管制的。”她点了点头,继续看她的书。费伯从后门走了出去。

    他穿过一座院子,绊到了挡路的一堆垃圾桶上,找着了一扇通后巷的门。门一打开,迎面就是药店的后门。这个后门显然从来没用过。他踩过一座废弃的轮胎和一张旧弹簧床,用肩膀撞门。腐朽的木门很轻易就垮了,费伯到了店里。

    他找到了暗房,把自己锁在里面。开关一打开,天花板上一盏昏暗的红灯就亮了起来。暗房设备齐全,贴了标签的冲洗液整齐地摆放着,还有一部放大机,甚至还有一架烘干机。

    费伯迅速而仔细地工作起来,把温箱的温度调得准确无误,把冲洗液调匀,照墙上一座大电钟的指针掌握着进度。

    底片完美无瑕。

    他把底片烘干,然后放进放大机里,洗了一整套10×8英寸的照片。他看到冲洗盆中的照片逐渐显影,感到一阵欣喜——上帝,他干得多棒!

    现在需要做出一项重大决定。

    这个问题已经在他的头脑中纠缠了一天了,如今照片既已冲洗出来,他被迫要去面对它了——

    万一他送不回去照片怎么办?

    他前面的行程是未卜的。尽管有旅行限制和海岸安全规定,他自信还是有能力到达会合地点,但他没把握潜艇是否一定会等在那里,即使他登上船,能不能穿过北海返回德国也是未知数。

    他发现了重大的战争秘密,但他有可能会活不成,届时秘密也会跟他一起完蛋——想到这种可能性,他就不寒而栗。

    他得想一条后路。这意味着他得写一封给汉堡的信。

    当然,在英国和德国之间没有通邮。邮件得通过一个中立国,所有这样的邮件肯定都会受到检查。他可以用密码书写,但这毫无意义:他必须附上照片,那才是能说明问题的证据。

    有一条邮路,不过已经很陈旧了。伦敦的葡萄牙大使馆中有一位出于政治原因同情德国的官员,由于接受了大量的贿赂,他会把情报透过外交信袋送到里斯本的德国大使馆。这条邮路早在一九三九年就开辟了,不过费伯除了卡纳里斯所要求的常规通讯测试之外,从来没有用过。

    这次是非用不可了。

    费伯觉得十分气恼。他痛恨信任他人。这条邮路可能不通了,或许已经不安全了;如果是这样,英国人会发现他已知道了他们的机密。

    间谍工作有一条基本规则,那就是不能让对方了解到你发现了什么秘密,否则,你的发现将是一场空。然后,目前的情况却不同,英国人即使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们仍然非在法国登陆不可。费伯的头脑清晰了。权衡的结果无可置疑地倾向于把他的情报送交葡萄牙大使馆的管道。

    尽管本能反对,他还是坐下来写了一封信。

    14

    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在乡间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下午。

    当五位忧心忡忡的太太向当地警察局报告,她们的丈夫没有回家时,一名乡村警察绞尽他那有限的推理脑汁,得出了结论:这支国民军巡逻队已然全体失踪。他相当肯定地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迷了路:这些人非聋即蠢,要不就是年纪老迈,不然他们早就在军中服役了——不过,那位乡村警察还是照样上报给总局,只是为了开脱自己。收到消息的值班室中士马上意识到,这伙失踪的人是在一个非常敏感的军事区巡逻的。

    他向他的警长报告,警长上报到苏格兰场,苏格兰场一面派出一名特警队员到现场,一面通报给军情五处,军情五处立即派出布劳格斯。

    特警队派的那名队员正是哈里斯,他曾经办过斯托克威尔的谋杀案。他和布劳格斯在火车上会了面。哈里斯再一次邀请布劳格斯星期天到他家用餐,而布劳格斯也再一次告诉他:自己大多数星期天都要照常工作。

    他俩下了火车之后,借了两辆自行车,沿运河的纤路骑行。哈里斯比布劳格斯年长十岁,体重也多了五十六磅,对这一路奔波倍感疲累。

    他们在一座铁路桥下遇到了搜索队的一支小分队。哈里斯巴不得有这样一个机会下自行车喘口气。“你们发现什么了?”他说,“尸体吗?”

    “不是,是一艘小船。”一个警察回答,“你们是什么人?”

    他俩作了自我介绍。一个脱得只剩内衣裤的警察正钻下水去检查那艘船。他露出水面时,手里拿着一个塞子。

    布劳格斯看着哈里斯:“是有意弄沉的船?”

    “像是这么回事。”哈里斯转向那个下水的人,“还注意到别的情况没有?”

    “船沉的时间不长,而且完好无损,船桅是卸下来的,不是折断的。”

    哈里斯说:“你在水下只待了一分钟,发现的情况倒不少。”

    “我周末会做做水手。”那个下水的人说。

    哈里斯和布劳格斯跨上自行车,继续骑行。

    他们遇到搜索队的大队时,那些尸体已经找到了。

    “五个人全是被杀死的。”带队的警长说,“兰厄姆上尉、李下士和士兵沃森、戴顿和福布斯。戴顿的脖子被扭断了,其余的都是用一种刀子杀的。兰厄姆的尸体曾经落在河里。全是在一座浅坟里找到的。血腥的谋杀。”他显得深受震惊。

    哈里斯靠拢去仔细看那摆成一排的五具尸体。“我以前见过这样的刀伤。”他说。

    布劳格斯凑过去观察:“天啊,是他。”

    哈里斯点点头:“锥形匕首。”

    那位警长惊讶地说:“你们知道谁干的?”

    “我们能猜到。”哈里斯说,“我们认为他以前曾两次杀人。果真是同一个人的话,我们知道他是谁,可是不清楚他在哪儿。”

    警长眯起眼睛:“这地方离禁地这么近,你们特警队和军情五处又这么快就来到现场,对这件案子我还需要了解些别的情况吗?”

    哈里斯回答说:“你只要合上嘴什么也别说就行,等你们的局长和我们的人谈就是了。”

    “我不会再说什么了。”

    布劳格斯问:“还发现别的情况吗,警长?”

    “我们还在这一地区搜索,圈子更扩大了,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什么。那座坟墓里有些衣服。”他指着说。

    布劳格斯小心地翻了翻那堆衣服:黑裤子、黑毛衣、一件皇家空军式样的黑夹克。

    哈里斯说:“夜行服。”

    “适合一个大个子穿。”布劳格斯补充说。

    “你们那个人有多高?”

    “超过六英尺。”

    警长说:“你们来时遇上发现沉船的人了吗?”

    “遇上了。”布劳格斯皱起眉,“最近的船闸在哪儿?”

    “沿运河向上游四英里的地方。”

    “如果我们说的那个人在船上,看闸的人一定见过他,对吧?”

    “对。”警长附和着。

    布劳格斯说:“我们最好和他谈谈。”

    他返身回到他的自行车前面。

    “又是四英里,我骑不动啦。”哈里斯抱怨说。

    布劳格斯说:“借这个机会把那些星期日的美食消化消化吧。”

    四英里的路程,他们骑了快一小时,因为线路是为马蹄而不是为车轮修的,崎岖不平,泥泞不堪,暗布着松动的石头和四下伸张的树根。他们抵达闸门时,哈里斯已经气喘如牛、汗流浃背了。

    看闸的人坐在他的小屋外面,吸着烟斗,享受午后的户外空气。他是个中年人,说话慢条斯理,动作更是慢吞吞的。他略显开心地打量着这两个骑车人。

    布劳格斯开口了,因为哈里斯还喘不过气来。

    “我们是警察。”他说。

    “是吗?”看闸的问,“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吗?”他兴奋的样子如同炉火前面的猫。

    布劳格斯从皮夹里取出“针”的相片,递给了他:“你见过这个人吗?”

    看闸人把相片放到大腿上,划着一根火柴点烟斗。随后端详了一会儿相片,又递了回来。

    “怎样?”哈里斯说。

    “嗯。”看闸人慢悠悠地点了点头,“昨天差不多这个时候,他来到这儿,进屋要杯茶喝。蛮不错的家伙。他犯什么事了,在灯火管制之后点灯吗?”

    布劳格斯沉重地坐下。“差不多。”他说。

    哈里斯自言自语:“他从这里顺流而下,天黑以后进入了禁区。”他说得很轻,不让看闸人听见,“他回来之后,遇上了监视他的船的国民军。他料理了他们,向铁路方向又航行了一段路,沉掉他的船然后……跳上一列火车?”

    布劳格斯对看闸人说:“下游几英里处有一条铁路线与运河相交——铁路通哪儿?”

    “伦敦。”

    布劳格斯:“哦,该死。”

    布劳格斯于午夜时分返回白厅内的陆军部,高德里曼和帕金正在那等候他。布劳格斯说:“是他,没错。”接着把情况讲给他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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