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福莱特悬疑经典-针眼(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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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这岛上住了四年,已经失去了掩饰自己的能力。再说,这种事正是旁观者清。”

    “你结过婚吗?”

    “没有。这是实话。”

    “为什么没结婚呢?我想你该成家的。”

    这次轮到费伯看着炉火沉思了。真的,为什么没结婚呢?他要是自问自答,答案是现成的:他的职业不允许。但他不能这样告诉她,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得太随便。他突然说:“我不相信自己对谁能爱得那么深。”这句话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很惊讶:他原以为自己正在解除对方的武装,没想到她反倒穿过了他的防御。

    有一阵两人都没有说话。壁炉里的火在暗下去。几点雨滴沿烟囱淌下来,在渐冷的煤上发出嘶嘶声。暴风雨毫无止息的迹象。费伯发现自己正在想着他有过的最后一个女人。她叫什么来着?格特露丹。那是七年前的事。此时,他能在蹿动的火焰中看到她:一张德国人的圆脸,金发碧眼,漂亮的乳房,过于肥大的臀部,腿很粗,脚也难看;说起话来像开快车;有着带野性、不知疲倦的性欲热情……她恭维他,崇拜他的头脑(这是她说的),爱他的躯体(这是她不用说的)。她为流行歌曲写歌词,在柏林的一处简陋地下公寓里读给他听,这不是什么赚大钱的职业。他看到她一丝不挂地躺在乱糟糟的卧室的床上,催促他和她做更稀奇古怪的性爱动作:要他把她弄疼,或要他自己抚摸自己,或要求他躺在下面,让她坐在上面……他轻轻摇头,把这回忆赶走。这么多年来的独身生活中,他从来没想过这些。这些景象扰乱着他。他看着露西。

    “你在想着久远的事情。”她微笑着说。

    “回忆。”他说,“这种有关爱情的谈话……”

    “我不应该给你增加负担的。”

    “你没有。”

    “是美好的回忆吗?”

    “很美好。你在想什么?美好吗?”

    她又莞尔一笑:“我想的是未来,不是过去。”

    “你看到什么了?”

    她似乎就要作答,但立刻改变了主意。她有两次这样欲言又止,目光有紧张的迹象。

    “我看出你找到了另一个男人。”费伯说。他边说边想:我为什么这样做?“他没有大卫强壮,也没有他英俊;不过正因为他弱,你才爱他。他聪明而不富有,情感丰富而又不滥情;温柔、体贴、可爱。他——”

    白兰地杯子在她的紧握下破了。碎片落到了她的膝盖,落到了地毯上,但她却无动于衷,一动也不动。费伯走到她椅子那儿,跪到她面前。她的大拇指在流血。他拿起她的手。

    “你把自己弄伤了。”

    她看着他。她在哭。

    “我很抱歉。”他说。

    割破的是表皮。她从裤袋里取出一条手帕,扎住手止血。费伯松开她的手,开始捡玻璃杯的碎片,后悔刚才没抓住机会吻她。他把碎玻璃片放在壁炉架上。

    “我没想让你难过。”他说。

    她拿下手帕,看着拇指,血还在流。

    “用绷带包一包吧。”他建议说。

    “绷带在厨房里。”

    他找到了一卷绷带、一把剪刀和一个别针。他盛了一小碗热水,回到客厅。

    在他出去这一小会儿,她擦掉了脸上的泪痕,木然地坐着,任凭他把她的拇指浸在热水中,然后擦干,用一小块纱布裹住伤口。这一段时间她始终看着他的脸,而不是他的手,表情难以捉摸。

    他给她包好伤,往后猛地一站。他太蠢了,走得太远了,该撤退了。他说:“我想我最好还是上床去吧。”

    她点点头。

    “我很抱歉——”

    “别道歉了,”她对他说,“这不像是你该说的话。”

    她的语气很生硬。他猜她也觉得场面有点不好收拾了。

    “你还不睡吗?”他问。

    她摇摇头。

    “好吧……”他走到门口,为她打开门。

    她走进他前面时,回避着他的眼睛。他跟在她后面穿过厅堂,走上楼梯。他看着她登着楼梯,禁不住想象着她穿别的衣服时的样子:想象她的臀部在丝绸布料下面轻柔地扭动,想象她修长的双腿穿着的是丝袜,而不是灰色毛呢裤子,脚下穿的是高跟鞋,而不是磨损的毡拖鞋。

    在楼梯上端的狭窄楼道里,她转过身来,悄声说:“晚安。”

    他说:“晚安,露西。”

    她凝视了他一会儿。他伸手要去摸她的手,但她迅速转身,走进卧室,头也不回地把门关上了。他愣在那儿,手还伸着,嘴巴张开,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更中肯地说——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22

    布劳格斯驾着那辆征用来的加大马力的山比姆·托伯特汽车,不顾危险地在夜间高速行驶。苏格兰的公路崎岖而多弯,由于下雨,路面变得十分湿滑;在一些低洼的地方,积水有两三英寸深。滂沱大雨淌过挡风玻璃。在一些没有遮蔽的山顶上,劲风大得仿佛要把汽车吹下公路。布劳格斯向前探着身子,透过由雨刷在挡风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块空间,紧盯着车头灯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这样开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在爱丁堡的北边,他轧死了三只野兔;每当轮胎碾过那些小小的身体时,都会颠一下,让他感到恶心。他没有减速,只是纳闷,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间出没。

    过分紧张让他头痛,他的坐姿则让他背疼。他还感到饿。他打开车窗,让冷风吹进来,想以此保持头脑清醒,但扫进来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户关上。他想到了“针”:一个身穿运动服、手捧奖杯笑眯眯的年轻人。费伯正在赢得眼前这场比赛。他抢先了四十八小时,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线路。要不是赌注这么高,他妈的这么高,布劳格斯倒还蛮高兴和这家伙赛上这一场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针”面对面的话,他会怎么办。他想:我会在那坏蛋动手杀我之前先击毙他。

    费伯是个行家,和那种人较量可不能手忙脚乱。大多数间谍都是业余的:他们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对间谍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贪婪的男子、痴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诱的倒霉鬼。而专业的间谍虽然为数不多,却相当危险,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对手也是冷酷无情的。

    布劳格斯驶进阿伯丁时,还差一两个小时才天亮。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样对路灯感激不尽,尽管遮着灯罩,灯光昏暗。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里,街上也没人可以给他指路,于是他就绕着城找,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蓝色电灯(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车,冒雨冲进大楼。大家正在等他。高德里曼已经打来电话,他现在可真成了上司了。布劳格斯被带到阿兰·金凯德探长的办公室。金凯德五十多岁,他的房间里还有另外三名警察。布劳格斯和他们一一握手,但随即忘记了他们的姓名。

    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得也真够快的了。”

    “我差点没死在路上呢。”布劳格斯回答说。他坐下去:“要是你们能帮我弄来一份三明治……”

    “当然。”金凯德把头探出门去,喊了句什么,“马上就来。”他告诉布劳格斯。

    办公室的墙壁刷成了灰白色,地板是木头的,家具简陋: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和一个档案柜。布置很单调:没有鱼,没有装饰品,没有个人色彩的任何东西。地板的一个托盘上有几个脏杯子。空气中烟味很浓,嗅起来像是人们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凯德有着稀疏的灰头发,留着小胡子,戴着一副眼镜。他个头很大,上身只穿衬衫,裤子用的是吊带,看上去很能干。布劳格斯认为,他就是构成英国警力骨干的那种警察。他说话带有地方口音,这说明他和布劳格斯一样是一步步升上来的——不过从他的年龄来看,显然他比布劳格斯晋升得慢。

    布劳格斯说:“你们对这件案件的全部情况到底知道多少?”

    “不多。”金凯德说,“不过,你们的头儿高德里曼说过,伦敦的谋杀只能算是这家伙犯过的罪行里的最小部分,而我们又知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加一加,就可以推断出费伯是个非常危险的间谍。”

    “就是这么回事。”布劳格斯说。

    金凯德点了点头。

    “你们到目前为止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布劳格斯问。

    金凯德把一双脚放到办公桌上:“他是两天前到达这里的吧,嗯?”

    “对。”

    “我们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找他的。我们有他的照片——我敢说,全国每个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的。”

    “我们查了旅馆和客栈、火车站和汽车站。查得相当彻底——尽管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他已来到这里。不用说,我们没查出什么结果来。我们正在查第二次。不过,依我看,他有可能一到阿伯丁就立刻离开了。”

    一位女警察拿着一杯茶和一块很厚的三明治走了进来。布劳格斯道谢之后,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金凯德继续说:“我们派了人守在火车站,汽车站也派了人。所以,要是他果真离了城,那他要不是偷了辆车,就是搭了便车走的。但我们又没有得到汽车失窃的报告。”

    “妈的。”布劳格斯满嘴面包,所以得先咽一口才能继续说下去,“这下追踪他就更难了。”

    “他显然是因为这个理由才选择搭便车的。”

    “但他也可能从海上跑了。”

    “那天出港的船都很小,他没办法躲在上面。从那时起,由于这场暴风雨,没有船再出过海。”

    “有船丢了吗?”

    “没听说。”

    布劳格斯耸耸肩:“既然不能出海,船主可能就没到码头上去察看。在这种情况下,有船被偷可能要在暴风雨结束之后才会被人发现。”

    房间里的一名警察说:“我们漏掉这个了,探长。”

    “对。”金凯德说。

    布劳格斯说:“也许港务长能把固定停泊的船只查一查——”

    “我同意。”金凯德说罢,已经拨起电话。过了一会儿,他便对着话筒讲了起来,“道格拉斯船长吗?我是金凯德。唉,我何尝不知道这会儿所有文明人都已经睡觉了。你还没听到更坏的——我想请你冒雨去走一趟呢。咳,你没听错……”

    别的警察都笑了起来。

    “察看一下所有固定停泊的船只,把没有在平时泊位的船都记下来——别管那些你明知道合法出港的船。把船的名字和船主的地址——如果有的话,把电话号码也告诉我。咳,咳,我知道……我会加倍补偿你的。没问题,一瓶酒。再见,老朋友。”他挂上了电话。

    “他得查半个小时,然后我们需要两个小时查所有的地址。这样做值得,尽管我仍然认为他搭顺风车走了。”

    “我也这么想。”布劳格斯说。

    门开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金凯德和别的警察都站了起来,布劳格斯也跟着站起身。

    金凯德说:“早安,先生。这是布劳格斯先生。布劳格斯先生,这位是理查德·波特。”

    他们握了手。波特脸膛红红的,胡子修剪得很认真。他穿着一件双排扣的驼黄色大衣。他说:“你好。我就是那个让大坏蛋搭便车到阿伯丁来的冒失鬼。实在难为情。”他讲话没有当地口音。

    布劳格斯说:“你好。”波特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会给间谍搭便车的蠢驴。他问,“你怎么会想到,你搭载的那个人就是……用锥形匕首杀人的凶犯呢?”

    “我听到了那辆丢弃的莫里斯汽车的事。我就是在那儿让他搭车的。”

    “你看到他的照片了?”

    “看到了。当然,由于大部分路程是黑天,我没机会仔细看那家伙。但是在我们钻到引擎盖下面时,我用手电筒照过他的脸,还有后来进入阿伯丁时——那时天已亮了,我还是看清了他。要是光看到那张照片,我只敢说照片中的人有可能是他;但加上我让他搭车的地方离发现莫里斯的地点那么近,我就敢说那人百分百是他。”

    “我同意。”布劳格斯说。他思索了一会儿,怀疑自己从这个人嘴里能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费伯给你的印象怎么样?”他最后这样问。

    波特立刻说:“他让我觉得他疲惫、紧张和坚定,应该是这个顺序。再有,他不是苏格兰人。”

    “你觉得他口音怎么样?”

    “他的口音嘛——是伦敦附近,属于小些的公学[28],与他的服装不相称,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他穿的是工装裤,这也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

    金凯德打断了谈话,他拿来了茶。大家全都喝了。那警察向门口走去。

    布劳格斯判断出来,波特不像他初看时那样没头脑:“你们都谈了些什么?”

    “哦,没谈很多。”

    “可是你们在一起待了好几小时——”

    “一路上他都在睡觉,他修好了车——据说只是导线连接不好,不过我对机器很外行——随后他告诉我,他自己的车在爱丁堡坏了,他要去的地方是班夫。他还说,他真想穿过阿伯丁,因为他没有军事禁区的通行证。我……我叫他不必为这件事担心。我说,如果我们被人拦下来,我可以为他作保——我这么说真他妈的够蠢的了。不过我觉得自己欠他的情,他帮我脱过困。”

    金凯德说:“没人怪你,先生。”

    布劳格斯其实是怪他的,只不过没说出来罢了。相反地,他问:“见过费伯并能告诉我们他样子的人没几个。你能不能好好想一想,并且告诉我,他看起来像个什么的人?”

    “他惊醒的时候像是个军人。”波特说,“他彬彬有礼,而且似乎很聪明,握手很有力。我对握手很注意。”

    “还有呢?仔细想一想。”

    “他惊醒时还有点情况……”他那红润的面庞皱了起来,“他的右手伸向左袖口,就像这样。”他比划了一下。

    “这很重要。”布劳格斯说,“他的匕首一定藏在那里。袖子里有带鞘的刀。”

    “我想没别的了。”

    “他说过他打算去班夫。那就意味着他并不想去。”

    “真的?”

    “间谍总要说假话,这是原则。我敢打赌,在他告诉你他去哪儿之前,你就先说了你要去哪儿了。”

    “我相信是这么回事。”波特沉思着点点头,“唉,唉!”

    “要么他的目的地就是阿伯丁,要么他在阿伯丁下车之后又往南边走了。既然他说他要往北走,就很可能不是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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