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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野早上常常懒得起床,那天也照例十点来钟才醒。他在被窝里,仰望着天花板,吸着飞船牌香烟[4],这时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噢,对了,那里写的是真姓!”他不禁大声说道。

    虽然谁也不曾听见,但他仍不安地瞪着眼睛张望。他并没有顺口说出什么不可告人的事。说实在的,最近他养成了大声地自言自语的毛病,总觉得这是发疯的征兆,所以不大愉快。不过,这毛病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二十来岁时就开始了,最近变得格外厉害了而已。从早到晚昏昏沉沉的,多动一会儿脑子马上就疲倦了。思想不仅不断地开小差,漫无边际,还冒出复杂多样、前后不相关联的种种幻想;一闪而过的念头,恍若忽地投射到纸窗上的鸟影一般,不知不觉地变成独语脱口而出。于是,水野有时就慌得叱责自己似的嚷道:

    “浑蛋!”

    这是变本加厉的自言自语。“无论如何我也得改掉这个毛病。”至今,他也不知道抑制过自己多少次了。但每次连五分钟都抑制不住,不晓得什么时候就忘记了。他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想联翩,随即消失,周而复始。他那颗心尽管是自己的,又好像不属于自己。肩膀上与其说是顶着个脑袋,毋宁说是有个槽子,而且槽子里净是臭得厉害的肮脏的沉淀物,仅只表面一层淌着水。没错儿,滴滴答答地漏下来的就是自言自语。

    一个人倘若不能支配自己的精神——倘若大脑变得像是一部电影放映机(而且还是自动放映机),银幕上于是魑魅魍魉,一片混乱,而本人只能袖手旁观。一旦变成了这么一个人,就再也没有人的价值了。岂止是出现了发疯的征兆,多半是已经疯狂了。总之,水野自己也大致明白,他之所以养成了这样一个毛病,主要是因为他经常孤零零地过穷日子,连个像样的朋友也没有。也就是说,成天没有谈话的对象,没有作声的机会,尽管自以为并不孤单,实际上难以排遣内在的寂寥。可也是,两三年前他还和老婆一起过的时候,就不曾像这样频频地自言自语。而今,连老婆长得什么样儿他都想不起来了。不论老婆对他说什么,他都只是在嘴里嗯啊哼啊的一声。然而,老婆在身边的期间,似乎每天总讲过两三次话。即便他本人不曾开口,她想必也有话唠叨。哪里像现在这样,自己的也罢,别人的也罢,反正屋子里一下子听不到“人声”了。他是由于巴望听到“人声”,才自言自语的。证据是:唯独没有旁人在场时他才犯此毛病。有时仅仅呀啊嗯地呻吟一声。

    “管他呢,写了真姓也没关系……”

    他刚这么咕哝了一句,像塔尖一样积得又细又长的烟灰,纷纷落到了他的嘴唇上。他哭丧着脸,将还剩下半寸来长的烟头按灭在枕畔的茶杯里。于是,羞于让人看到自己的脸似的,用被子整个蒙上头。黑暗中,他瞪大了眼睛凝望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打刚才起,他再三自言自语地提到“真姓”,那指的是两三天前写完的一部原稿中的人物的姓氏。二十来天前他就开始撰写这篇预定刊载在《民众》上的小说了,直到前天(截稿日)才交给杂志社派来的人。这篇小说用的是他珍藏的材料,在他来说是得意之作,所以殷切盼望杂志能早日出版。尽管他已经靠笔耕生活了十五六年,但有时依然会这样。于是东一处西一处地回顾个中情节予以咀嚼,蓦地觉得,仿佛有两三处误将原型人物的真姓写上去了。

    他躺在被窝里,凝望着黑暗,第三次脱口而出:

    “儿玉,儿岛,儿玉,儿岛……”

    在这之前他也曾以初恋的女子作为原型写过小说,一不留神竟把她的真名实姓写上去了。幸亏那次在原稿中发现了,还没排版就予以改正。他寻思,这类事情不知会给自己惹来什么样的灾难呢,从此,在取名字方面尽量多加小心。但糟糕的是,就拿儿岛来说,倘若把它改成发音和字面都与“儿岛”二字迥乎不同的姓,那么就白白拿他做原型了,下笔时竟怎样也没有真实感。如果这位原型碰巧是故事中的主要角色,就更是这样。唯其如此,给原型人物添的麻烦也很大。所以最好琢磨出一个在感觉上有点相似的名字,以便只有他才会联想到原型人物。但是这么一来,就跟那个人的真姓差不多了,连一般读者都依然能看懂。在这一点上,他真是用心良苦。于是,名字过于相似时,他就经常刻意把人物的年龄调换一下,或在容貌上进行一番别样的修饰打扮,搪塞过去。而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多工夫。其实起初倒也曾想过“儿玉”二字容易混淆,可是就这么用下去了。越写越起劲儿,截稿日的头一两天几乎是通宵达旦地走笔疾书。一直写的是“儿玉,儿玉”,曾几何时变成了“儿岛,儿岛”。

    这也要看是什么场合了。那篇小说的结构,大体还是他独特的那套恶魔主义的颓废情调。情节是有个男子热衷于知道自己能否完全不留痕迹地杀掉随便哪个人,并选出一个最适合于达到此目的的人,神不知、鬼不觉地顺顺当当予以杀害。凶手的原型似乎是作者本人,儿岛则被选作主人公的原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与水野经历相同的文人……他生来从未打心里爱过任何人,唯独爱他自己。他的作品蕴含着这样一种人生观:这个世界通盘是荒诞无稽的。随着他那艺术才能的逐渐衰退,他终于想在生活中也体现这种思想。首先,他既然秉性如此,就不会有亲密的朋友;由于居心叵测、孤零零地过日子,创作的灵感也就枯竭了。倘非干这么一档子事,就太寂寞,太无聊了。其次,他寻思:难道我果真会受良心的苛责吗?——转这样的念头便说明他已完全疯了,他本人却浑然不觉。在他看来,所谓良心的苛责乃是一种神经衰弱。人的神经是非常脆弱的,只要稍微用脑过度或受点异常的刺激,马上就会疲劳而导致病态,不一定非干下不道德的事才会如此。倘若想在不至于受到良心苛责的情形下为非作歹,就得一方面尽可能欺骗自己的神经,另一方面又让神经麻木不仁,对于为非作歹习以为常,并告诫自己要想“欺骗神经”,着实得“理性地予以引导”,完全不必视为畏途;这样做,毋宁说明自己是忠实于本人信念的有胆有识者。于是,一边当心着不要过于刺激神经,一边一点点地作恶。最后,不论多么惊心动魄的坏事,做起来也满不在乎了。他定下这么个计划后就不动声色地悄悄实行起来。最初是欺骗并陷害了别人,还让被害者以为他为人厚道而感恩不尽。就这样试着干下去,他的神经果然像他所巴望的那样逐渐麻痹了,良心的苛责也慢慢地淡化消尽。他心里说:“让我猜着了吧……”

    从此,他简直成了魔鬼的化身。干到什么地步才会受到良心的苛责呢?这还不够吗?这还不够吗?趁势得寸进尺,最后竟想:无论如何也得尝试一次罪大恶极的“杀人”勾当,否则是不足以解决良心问题的……他就不慌不忙地四下里打量着,物色适当的牺牲者。

    他的罪行纯粹是为犯罪而犯罪,此外没有任何理由……因为倘若有理由的话,也许就会或多或少产生从道德上替罪行开脱的余地,所以作为牺牲者的那个人,和他的私人交往越少越好。再说那样的话,被发觉的可能性也少。就算能够趁其不备而下手,但要是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就白搭了……

    为了寻找那个符合种种条件的人,他再度四下里打量,这时候一个男人开始在他的视野里晃动。

    他(小说的主人公)为什么看中了那个姓“儿玉”的人?正如上文所说,儿玉与他几乎没有交往。自古以来,那些计划周到的犯人总是把证据统统消灭掉,但是由于多少在良心上留下了点痕迹,所以依然不知从什么地方被侦破。外界的脚印是能擦掉的,然而留在心里的痕迹是轻易抹不掉的。他的良心业已麻痹,对这一点倒是无足担忧。只要多加小心,里里外外,不论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可以把证据彻底消灭掉。

    还有这么一种情况:尽管没有证据,人们也会隐隐揣测是他下的毒手,捕风捉影的消息就这么传开来。假若一般人都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他,被万人所指,兴许就会有了破绽。然而儿玉其人,从前担任某妇女杂志的记者,并曾造访过他两三次,此外就只是偶尔在街头擦身而过,或在电影院碰见过。而今,儿玉也罢,这份妇女杂志也罢,都和他了无干系。他仅有机会直接或间接听说此人自从辞去妇女杂志记者一职后,就退居到埼玉县大宫[5]郊外,从事某全集的编纂工作。为此,他每周两次(星期一和星期五)到东京来;每次进京,多半都在城里吃晚饭,乘八九点钟的火车回去。最后一点是:他家坐落在离大宫车站一千多米[6]的郊外,得沿着夜间那僻静而阒然无人的路走上一两百米。每一次他在银座大街的电影院和儿玉相遇,儿玉都是进京来办事的。寒暄时,儿玉就顺便说声:“嗯,星期一和星期五我都进京。”不等看完电影,一到八点左右,儿玉必然提前离开,嘴里还念叨着:“啊,对不起,先走一步。因为住得远,要是不赶这趟火车……”就这样,他和儿玉在外面偶然遇见过五六次。儿玉有个朋友在某杂志社当记者,也不时地到他家来串门。有一次话题转到郊外生活上,扯起“郊外生活固然好,太不方便了,也是个问题”,于是谈及儿玉家的事。那位记者为了举例说明住在偏僻的地方多么不安定,多么冷清,相当详尽地将路上的情景描述一番,并说道:“唉,每周两次倒也罢了,要是每天跑来跑去,那样的地方可就住不得了。”

    关于儿玉,他并不曾特地调查什么,只是听说了这么几件事。像这样尽管关系疏远的人,关于其行动和生活却能了解这么多,实在难得。想来想去,除了儿玉之外,再也没有如此符合条件的人了。对于蒙在鼓里的儿玉来说,刚好符合条件这一点却是天大的不幸……

    人不定何时会遇到什么样的灾难呢。从悬崖下面经过,会被从上边滚下来的顽石压得粉身碎骨。在泥泞中行走,脚底下往前多滑了一两寸竟跌进深谷。在大街上也可能突然心力衰竭……儿玉之死也就是上述横死中的一种。只不过由另外一个活人代替了顽石或泥泞而已。此人丧尽了天良,与顽石、泥泞没有多少差别。儿玉直到被杀害的那一瞬间,不,甚至遇害后化为幽灵,恐怕也猜不出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在断然下手之前,务必尽量不让人觉察地弄清楚儿玉是否至今每逢星期一、星期五就进京,而且依然住在大宫郊外。然而并没有非在哪一天之前下手不可的期限,所以用不着急忙调查。他抓住偶然的机会,极其自然地跟与儿玉所编全集有关的人员以及儿玉那位记者朋友闲聊,并就着话茬儿一点点地打听,故不曾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在这个基础上,他又悄悄地亲自前往大宫,观察了儿玉住宅周围的环境,又从儿玉家步行到车站,算好了距离和所需时间。然后,最费脑汁的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暗杀手段。他心想,凶器也尽可能使用偶然弄到手的才好。下手的当天捡起掉在路旁的什么东西,用来达到目的后,再把它丢在路旁。如果能这样行事,就最为理想了。当然,偷刀枪之类的东西并非上策,到头来会留下更多的罪证。他所计划的凶器不是这样的玩意儿,而是极其平凡的,比方说一条手巾、一根绳子、空瓶、半截木棍等。再提什么奢望的话,那就是在一滴血也不流的前提下,只一击就能把受害者打昏过去,还得能够从相距两三尺的地方万无一失地击中受害者。从车站到他所看中的僻静小路的某处之间,会不会有这么个物件呢?实地勘察的那一天,他边走边转着这样的念头。他晓得在这条路上很容易就能弄到至少四种可充作凶器的东西:一种是郊外建筑工地角落里那簇灌浇混凝土用的钢筋;第二种是堆积在路旁的柴火;另外两种是斜靠在一家农户的堆房墙上的镐和柴刀。动手的当天晚上总可以弄到其中的一种;万一弄不到,也没什么可着急的,当晚就干脆死了这条心。要坚持不懈,不论重复多少个晚上都行,直到偶然弄到这么个物件。

    自发现了儿玉这么个“适当的人”,他是经过这么多考虑才终于干此勾当的。约莫等了半年之久,方具备了最合适的条件。到了十一月底,天黑得早了,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星期五晚上,他在和服外罩了件长披风——这是他平素间散步的装束,飘然走出神乐坂的公寓,搭乘比儿玉早一趟的火车抵达了目的地。从上野通到大宫的这条铁路线,最没有遇见熟人的危险了,但是他依然穿着平日的家常衣服,以防万一……

    “于是,儿玉终于被杀死了。假定儿岛读了这篇小说,究竟会做何感想呢?”

    ……水野回顾着小说的情节,想到这里,略微歪了歪头。

    儿岛会不会发觉小说中的儿玉就是以他为原型的呢?首先,儿岛会读这篇小说吗?

    水野起初太大意了,不知怎的就认定他多半不会读吧。而今想起来,这真是十分粗率的看法。因为尽管儿岛现在从事着与文学不大沾边儿的某百科辞典的编辑工作,但他原来是一份叫作“幽默曲”的娱乐性杂志的记者,所以肯定是个对文学有兴趣的人。这么说来,儿岛是不可能不浏览月月发行的杂志的创作栏的,尤其是像《民众》这样第一流的杂志。话虽如此,在文坛上混得太久、杂志也看得过多的人,反而有那么一种瞧不起当今小说的倾向,不过是哗啦哗啦地翻动一下书页,兴许不会逐篇仔细阅读。这样的事确实是可能的。眼下就拿水野本人来说吧,每月寄赠来的杂志,他都要翻一遍,然而只读那些轻松的随笔和话本之类。至于创作,他是轻易不读的,除非他特别喜欢哪位作家或与之有私交;要么就是对其中所透漏的内部消息有兴趣,抑或那是轰动一时的作品。儿岛多半也是这样的。水野绝非儿岛“与之有私交”的作家,恐怕也并非他“喜欢”的作家之一。然而倘若该作引起了文坛上的注目,兴许他就会读了。也可以设想有个第三者读了那篇小说,并挑唆儿岛道:“喂,有个人物是把你作为原型而塑造的,作者一不留神,写下了你的真姓。”

    ……不,不可能有这样的事。第三者绝不会注意到那个原型。儿岛是世上司空见惯的姓,即使把儿玉误写成儿岛,也毫不奇怪。

    ……不,不,也不见得。小岛是很平常的姓,但是儿岛的话,也许会使人联想到那个儿岛吧?除了他而外,几乎没有人会想到他会以儿岛为原型吧?然而,不管怎样,他原先认定儿岛不会读这篇作品,那样推断未免太轻率了。至少儿岛有读的可能性。他觉得这种可能性还相当大。与其认为儿岛没读,还不如只当他读了……

    于是问题又回到开头的地方来了。假定儿岛读了那篇作品,他会发觉吗?如果马马虎虎地翻阅过去,自然不会注意到什么。然而读到末尾,当“儿岛”二字取代“儿玉”直扑眼帘时,他会不会“哎呀”一声有所觉察?于是重读一遍,就逐渐感到“这件事有蹊跷”吧?

    ……倘若像这样往坏处推测,更感到有好多地方令人担心。比方说,儿玉从前是某家妇女杂志的记者,如今是某全集的编纂委员。而儿岛呢,以前是娱乐性杂志《幽默曲》的记者,如今是某百科辞典的编辑人员。儿玉的家在大宫,儿岛则家住前一站浦和。儿岛也因工作关系,每周到东京来一两次。更糟糕的是,儿岛和水野交往的程度,与小说中的主人公和儿玉之间的交往差不多,不时地在外面相遇。两人还有个在杂志社担任记者的共同的朋友,那位姓铃木的杂志社记者曾把儿岛的近况讲给水野听。

    儿岛一旦发现了这么多相似的事实,恐怕就不会认为这是出于偶然的巧合。他准会想:“哼,这是以我为原型的。”倘若仅仅有这么几点相似之处,倒也不至于使人感到怎么不愉快,然而作者还以辛辣的笔触,将儿玉的人品、容貌、体态和嗓音都描述到了,而他笔下的这个人物活脱脱就是儿岛本人,给读者的印象一点都不好。

    说实在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将儿玉选作牺牲者,原是丝毫也没有夹杂私人感情的因素。但是水野选儿岛来做人物的原型,多少是由于“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家伙讨厌”的心思,有几分歹意在作祟。世上不可能有那么一种“从长相就看得出好像会被人杀害似的家伙”,倘使有的话,儿岛不折不扣就是这么一个人……水野的头脑里老早就不知怎的有这么个想法。行凶者不可能根据对方的人品来决定该不该对其下毒手,但有时会平白无故地认为杀这个人比杀那个人容易一些,杀这个人的话心里不会留下什么疙瘩。比方说,戏中有名叫贡的主人公连斩十人的场面:贡遇见了一个身穿浴衣出来溜达的家伙,于是仅仅出于心血来潮,就无缘无故地劈头盖脑乱砍一气,予以杀害[7]。

    但凡这样的被害者,大抵都很瘦,肤色黝黑,谈不上什么风采;其貌不扬,身体羸弱,说得难听一些,好比虫豸,仿佛一吹,就能给吹跑了似的。水野本人长得也不怎么样,瘦骨嶙峋。有个时期他净到“角虾”去冶游,流连忘返。到头来,大白天穿着浴衣坐在大房间[8]的长火盆对面,宿酒未醒,头昏脑涨。这时他心里就经常想:“这种时候,嫖客当中会不会有像贡那样发疯而连斩十人的呢?我也许会受牵连而被杀死吧?”简言之,儿岛就是上文所描述的那种类型的人。儿岛曾经和铃木一道来看望过水野一两次。记得他们初次见面时,刚聊上一两句,水野就产生了这么个印象:“真是个形容猥琐的家伙。”本来即便和一个形容猥琐的人面对面地坐上一两个钟头,只要那人从眼前消失了,五分钟后他就会忘个一干二净。但因为儿岛的形容过于猥琐,他反而记住了。不知道儿岛是什么地方出生的,反正不是东京人。东京人不会长那么一张皮肤光滑细腻的脸。面目干脆黧黑倒也罢了,可他那脸色也说不上是褐色还是茶色,使人联想到破旧的小牛皮鞋面。塌鼻梁,两眼无神,嘴巴和前额既缺乏特征,轮廓又不鲜明。整个脸盘儿就跟腮帮子一样扁平,然而五官全都那么又小又圆。莫如说,不仅是脸色,整个面庞简直就像是一只鞋。再加上他的嗓音又干巴沙哑,含混不清,嘴里咕哝着,却几乎看不出嘴唇在动。让人觉得:可不是嘛,从这样一张脸所发出来的就得是这样的声音。尽管听得见声音,从儿岛脸上却看不出说话的模样,不啻鞋在叨咕哩!

    儿岛既然是这样一个人,待人接物也呆头呆脑。他好像没有本事快活地朗笑,说句乖巧的俏皮话,开开玩笑。如果光是这样,而本人仿佛为自己长得丑很感苦恼,显得拘谨,倒也罢了,但是他满不在乎,脸皮真厚。初次见面的时候,还没怎么意识到这一点,后来又在电车里碰见了。水野佯装没看见他,摊开报纸读。儿岛却特地从座位上站起,走过来熟人一样地招呼道:“喂!”

    这声“喂”,照例是在嘴里含混不清地咕哝出来的,没有什么亲切热情的韵味。为什么要做出这么一副熟头熟脑的样子呢?也许本人并没有这种意思,只是觉得不打声招呼不合适才这么做的吧?总之,对儿岛的心境,水野完全摸不着头脑。又一次在浅草的电影院,有人从背后默默地拍水野的肩膀,回头一看,是儿岛。儿岛说了声“好久不见了”,然后就扭扭捏捏地站在那里。

    水野只好应道:

    “啊。”

    由于没什么话好说,二人便面对面站着。儿岛好半天也不离开,尽管水野并不曾正正经经地搭茬儿,儿岛却坚持不懈地一个劲儿打扰他,不时像忽然想起来似的问些什么:“最近忙吗?”“写什么东西呢?”“经常来看电影吗?”但是水野本人也有股优柔寡断、黏糊糊的劲儿,对别人不便说三道四,所以心里尽管觉得这是个“讨厌的家伙”,却还给他留几分情面,哼哈地好歹搭个腔。再说,凡是“讨厌的家伙”,倘若压根儿见不着面了,不知怎的也会觉得那是人生的一个缺憾,所以偶尔与之周旋,一面体味他有多么无聊,多么令人厌烦,一面在内心深处蔑视他,倒也挺有意思哩。就这样,儿岛虽然是个一无可取的人,却像个老囚犯[9]一般经常不断地待在水野头脑的角落里。于是,在街上相遇的话就会停下脚步闲聊五六分钟。

    水野之所以有了这次的小说的构思,说来是儿岛其人——留在他脑海里的儿岛的形象,冥冥之中引导他、启迪他的结果,不过他自己不曾意识到而已。倘非儿岛的形影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恐怕他是想不出那么一个情节的。其间多少有几分存心捉弄儿岛一番的意味,不可否认,甚至还有平日的轻蔑所引起的半开玩笑的心情在作祟。于是想道:“对,对,就以这家伙为原型吧,像他这么个迟钝的家伙,什么也不会明白。”因此,尽管照小说的情节,儿岛和主人公之间丝毫也没有个人之间的反感,假若有反感,倒不好办了,然而作者利用第三者的地位,好像不时地稍稍透露出自己的歹意——恶作剧的打算。兴之所至,用一些过头话来形容儿岛:“长相如此晦气的家伙”,“一副寒酸相,可怜巴巴的样子”。

    文中甚至还用了“破旧的小牛皮鞋面般的脸色”这样的词句,儿岛的脑筋再迟钝,读了也绝不会愉快的。不过,从作者这方面而言,倘若读者任意将小说中的人物与真人对上号,说长道短,那就什么也写不成了。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得把二者区分开来考虑,否则就不好办了。也可以推脱说:即便是以某人为原型而写的,然而作者纯粹是本着艺术良心下笔的,善意也罢,恶意也罢,绝对没有夹杂私心。早知如此,让儿岛和儿玉之间的距离再大一些就好了。儿岛既然住在浦和,就不该让儿玉住在大宫,改为横滨一带或千叶一带才好。一个既然是百科辞典的编辑,哪怕设法把另一个写成是学校教师或公司职员也好嘛,却偏偏写成某全集的编纂人员;儿玉也和儿岛一样,过去曾做杂志记者,把他写得如此酷似儿岛,完全是多余的。即使不写成这样,也不至于影响到小说的情节,不把儿玉遇害的地点写成是大宫郊外,而改为鹤见郊外,效果也不可能减弱。水野起初对这些方面未加注意,乃是因为快要截稿了赶得太紧之故,但毕竟还是由于没把儿岛看在眼里,倘若被指责说故意把儿玉写得像儿岛,似乎也难以辩解。

    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那家伙会有所觉察?会生气?哈哈,对方充其量也不过是儿岛嘛。就是生了气,他又能怎么着?顶多说上一句:“小牛皮鞋面这词,可用得太损了。”然后嘻嘻嘻地一笑就算了。

    “近来我很不对头,净嘀咕这些事,大概神经衰弱相当严重了——”水野依然钻在被窝里,边眨巴眼睛,边用“这算得了啥”之类的话试图说服自己。然而奇怪的是,联想立即兜了个圈子,重新回到原来的地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又继续转这个念头了。

    过去他曾写过几次以凶杀为题材的小说。凶手大抵是以他本人为原型的。他究竟在小说里杀过几个人呢?况且,尽管没有此次这么露骨,遇害者也总是有个原型,凡是了解他的私生活的人,心里大致都有个谱。他的老婆就是因为他接连写了三四篇以杀妻为题材的小说才逃走的。当时,各方面都寄来了表示同情的信函,好几位读者写了这样的话:“太太,您的先生是个可怕的人。您读了那篇小说,有什么感受呢?”水野先生又杀了老婆。这是第二次,这是第三次了!——文坛上就此问题风言风语,超过了对作品本身的评论。老婆终于吓得不辞而别。那时他显然对老婆怀着恶意,即使写作品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赶走她,但确实有意利用作品来轰走她。“哼,正中下怀,这下子终于痛快了。”——毫无疑问,他心里这么冷笑着,因老婆中了他的计而感到高兴。

    这样的事日积月累,想来至今指不定在外面结了几许仇怨呢。他之所以总觉得原型问题会引起什么灾难,归根结底是他为此而忧虑之故。万一儿岛怨恨他,又会引起什么灾难呢?采取报仇手段吗?但是儿岛孤掌难鸣,毫无办法。而今儿岛与文坛关系疏远,想开展一场排斥水野的运动也没那么方便。那么,诉诸法律吗?——然而儿岛丝毫也不曾受到损害,并没有因为这篇小说而失掉社会地位或砸了饭碗。说实在的,有的原型比儿岛受的损害大得多。儿岛呢,只不过是在作品中被谩骂,遭受轻蔑,被比喻成皮鞋面,净是一些不值一提的琐事。而且,只要作者矢口否认,儿岛又不同于老婆,恫吓作者又拿不到分文好处,所以找不到足以说明确定是以儿岛为原型的理由和根据吧。于是,儿岛非但不能如愿以偿,反倒等于是在法庭上宣传说自己的脸色像是皮鞋面;所以,他是不可能打官司的。那么,他会怎样呢?如果他报仇心切,会不会反过来干掉水野呢?

    水野哼地讥笑了一声。可是那种类型的人,也许倒会出乎意外地杀人哩。儿岛性格内向,令人捉摸不透,样子阴险,不能排除他犯罪的可能性。将水野在小说中所写的办法反过来用在水野身上,这样来报仇,真是痛快无比啊。只要是个稍微有点想象力的人,即便没有勇气实行这个计划,起码也会浮现在脑际吧。白天黑夜一门心思只想着此事,逐渐地就会被幻想所诱惑。像他那么个有话憋在心里不说的人,完全可能会这样。或许由于他是个反应迟钝的人,所以根本就省略了这些复杂的过程,而一开始就定下“杀人”计划,大刀阔斧,撒手来干。

    水野用很大的声音第四次自言自语道:

    “神经衰弱,神经衰弱……”

    他的思路又像线似的纠缠在一起,盲目地胡乱打了一会儿转转,这时重新回到原先的问题上来。他忽然想到,这里还有个值得担心的情况。不是别的,倘若儿岛在与小说中的儿玉毫无二致的状态下遇害,那么嫌疑会不会落到自己身上呢?当然,这样的事是绝无仅有的,那简直是最倒霉的情况了。但是也难保没有这种事,因为可能有个对水野怀恨在心的第三者,一开始就抱着陷害他的目的杀死儿岛。对,假若有个人躲在他所不知道的阴暗角落里,静候这样一个机会,那么现在确实就是最好的时机了。机缘凑巧,能够在杀人后完全诿罪于第三者——这样的一瞬间是很难得的,水野却不啻替什么人制造了这么个机缘,并主动担任了替罪羊的角色。

    他原以为在小说里写了一桩巧妙的凶杀案,却播下了自己被杀害的种子。为旁人挖陷阱者,曾几何时为自己挖了陷阱。那篇小说里并没有写到天不知地不晓地杀死人的最阴险的手段。那篇小说,其作者水野,原型人物儿岛,以及暗中窥伺的人——这四者的关系之间才会成立这样的手段。按此顺序排列下来,被选中的活靶子不是儿岛,而是水野。儿岛肯定先遇害,但儿岛不过是被用来作工具而已,躲在阴暗角落里那个家伙的最终目标乃至兴趣在于顺利地嫁祸于水野,借法律的手来杀害他。那篇作品发表之后,这个计划是十分可能实现的。实现它的可能性比小说中的主人公对儿玉所制订的计划大得多。凡是注意到这种可能性的人,即便对水野素无仇恨,纯粹是出于寻开心,也想来试一试。总之,他的小说理应有个续篇。他应该一开始就考虑及此,而把前篇——儿玉遇害的故事写成小说中的小说就好了。也就是说,理应把下面的两个情节写成一部小说:以凶杀案为题材的小说引起了真正的凶杀案;于是小说的作者成为嫌疑犯,并被处以死刑。这样一来,指不定会比单写前篇出色多少倍呢。不仅如此,如果把第二个情节也写进了小说,就可以预防续篇中的那种不幸事件的实际发生。要是续篇已经写成了,那个躲在阴暗角落里的人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如法炮制就不会有多大兴趣了。这样做,非但诿罪于作者的成功率低多了,他本人反倒会有蒙受嫌疑的危险……

    “这事干糟了。要是能延期一个月,就可以整个改写一遍,能不能把原稿讨回来呢?”

    ——水野的烦恼是双重的。首先,他自以为煞费苦心地写了一篇构思新颖的作品,其实并不完善;本来可以把情节写得更复杂自然一些,他却疏忽了。其次,由于这样的疏忽,如今他自己正面临着异乎寻常的危险。但是,索回原稿嘛,明摆着是压根儿行不通的。《民众》这份杂志,每月至迟十号就截稿,大抵在每月二十号以前就上市。况且他这次的原稿是每隔两天左右就五页十页地交给杂志社派来的人,杂志社收下后立即送到印刷厂。最后一部分是十三号早晨交稿的。打那以后,至今又过了三天,这会儿业已校对完毕,准保发印了。即使尚未发印,既然此稿已预定下期刊用,在没有任何重大理由的情况下,杂志社是决不肯随随便便退还给他的。诚然,就作者个人而言,这关系到他的命运,也可以成为重大理由,但即便马上急急忙忙赶到印刷厂去,对编辑诉说,又有谁会轻易听信他呢。

    “喂,喂,那篇小说要是就那样刊登出来,可就糟了。一登出来,相当于小说里的儿玉的那个人,就会真正被杀害。准会发生这样的事。这么一来,我就会被警察逮捕。这关系到两条人命啊!”

    但是编辑对水野这种焦虑不安的心情,连一半也体会不到,才不会认真听呢。

    “别开玩笑了!这样荒唐无稽的事……你到底怎么了?”

    编辑会这么说。你越是一本正经,他越拿你逗乐儿。

    水野自己也觉得这是荒唐无稽的。但是犹如一片云彩逐渐舒展开来,终于遮住整个天空似的,静静地钻在被窝里的时候,这种不安也愈益加剧了。灾难往往是荒唐无稽的事引起来的,而且此次他一开始就预感到好像会发生什么事似的。“这算得了什么!”他越是想用这话来打消上述念头,越听到恐吓他的声音:“不,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作恶多端,快要遭到报应了!”总算及时发觉了,证明自己的贼运尚未到头,反正莫若多加小心。那么,要是不能讨回原稿,怎么办才好呢?

    对了,仅仅要求把“儿岛”改成“儿玉”就成吧。就改这么一点,还来得及。错都出在十三号早晨交稿的最后十来页上,再紧急也不可能付印吧,说不定校对员灵机一动,替他改正过来了呢。——要是那样,可太好了。不过,他是逾期三天才交稿的,校对员哪里顾得上注意这样的事呢?说来民众社社长的性子可急了,社员个个粗心大意;尽管做事麻利,杂志总是错字连篇。既然如此,是不可能替他改正过来的。好的,打电话跟他们交涉一下吧!刻不容缓——水野想到这里,忽地撩开被子站起来了。他马上又嘀咕起到哪儿去打电话才好。因为这家公寓没有电话间,只在大门口装了一部电话。被人听见了倒也不碍事,不过,热切地大声交涉“儿玉”“儿岛”什么的,还是有点可笑吧。要是被认为“只不过是排错了几个字,这个人为什么如此担心呢”,那可不妙。那么,去打公用电话吧,然而,公寓里有电话,还特意到外面去打,也有点奇怪吧?

    一旦这么担忧起来,他就什么都弄不明白了。不论在哪儿打电话,本来都是一样的,但水野从屋子里出来进去地摇摆了好半天,又过了半个钟头才决定打公用电话。

    当他来到离公寓最近的公用电话亭跟前时,不知怎的径直走过去,一路小跑到拐角处的另一个电话亭。他谨慎地环视四周,看清马路上都有哪些行人,这才悄悄地钻进去。

    他挂通了承印《民众》杂志的印刷厂,恰好编辑部主任原田在场。

    “喂,你是……啊,是水野先生啊。”

    “喂,原田君……喏,这次的原稿上有严重的笔误,无论如何我也想改正……只是最后的十来页而已……还来得及吧?”

    “来不及了呀。那份原稿,当天就连夜校对完了,第二天就付印了,怎么也来不及了。”

    原田说话带九州腔,活像是一名现代剧里的警察。他端着架子慢吞吞地说着,听起来沉着得令人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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