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心理学-精神分析引论: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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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别,我们已经进行过多次探讨。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三点:第一,从压抑作用来看,这两种本能是相互反抗的,性本能在表面上屈服于自我本能的压抑,以迂回曲折的方式来求得满足。第二,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对于现实的必要性从一开始就有完全相同的关系,因此它们的发展各自不同,对于唯实原则的态度也不一样。第三,我们通过观察可以得知,性本能与焦虑之间的关系要比自我本能与焦虑之间的关系密切得多,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饥渴是保存自我的两种最重要的本能,但它们却从未转变成焦虑,但对于不满足的力比多来说,却经常会转变成焦虑。

    我们之所以要将性本能和自我本能进行严格的区分,是因为在精神分析中,这两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事实上,说性本能是个体的一种特殊活动就已经是默认二者之间的区别了。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区别到底具有什么意义,以及我们是否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区别。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看下面的两点:第一,性本能在身体的和心理的表示上,到底与自我本能差别到了何种程度,我们能否对其进行规定;第二,因这些差异而引起的结果到底有多么重要。我们本来无意要坚持这两种本能在本质上的差异,况且就算有了差异,了解起来也是很难的。它们只是被描述为个体能力的泉源,如果要讨论它们就根本上来说到底是同属于一种还是分属于两种,则决不能只以这些概念为基础,而必须以生物学的事实为根据。就现在来讲,我们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得不多,即使我们知道很多,对于精神分析的研究来说也没有多大用处。

    荣格认为各种本能都同根同源。可是,只要是来自本能的能力都被称为“力比多”,这显然也是不行的。因为如果采用这个办法,根本不可能让精神生活中的性的机能消失,所以我们仍然要将力比多分为性的和非性的两种。不过,我们会将力比多一词仍旧保存着,用来专称性生活的本能力,就如我们之前提到的一样。

    我认为是否应该对性的本能和自我保存的本能到底加以区别的问题,对于精神分析来说并没有多大的重要性,而且精神分析也没有资格讨论这个问题。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很明显能够找到很多证据来证明这个区别的重要,因为在有机体的机能中,唯有性这一种是超出个体之外而与物种相联系的。这个机能的行使不像别的活动那样经常对个体有利,而是为了得到性的高度快乐,有时甚至会危及生命。不过,个体的生命仍然需要保留一部分遗传给后代,于是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就出现了一种不同于其他新陈代谢的历程。

    个体自认为自己非常重要,并认为性也像其他机能一样,只是用来寻求个体满足的一种手段,但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个体的有机体只是物种绵延的一段,与不朽的种质(germplasm)相比,其生命是非常短暂的,只不过是种质暂时的寄身之所。不过,用精神分析来解释神经病,就不需要进行这种深远的讨论了。

    性本能与自我本能的区别可以说是了解“移情神经病”的关键。这种神经病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某一基本的情境,而性本能与自我本能在这个情境之中互相矛盾,或者说自我以本身作为独立的有机体的资格与另一种资格,即作为物种延续的一分子,是互相对抗的。这个分立可能是从有了人类才开始存在的,所以总体来讲,人类之所以较优胜于其他动物,可能就在于他有患神经病的能力。人类力比多的过分发展及其精神生活的异常复杂(这可能是从力比多发展而来),好像正是导致性本能与自我本能矛盾发生的条件。不管怎样,我们已可明确,人类在这些条件之下,具备了远远超出动物的进步,因此他患神经病的能力就好像只是人类文化发展能力的对应面。不过这些推论与我们目前讨论的课题并没有太大关联。

    我们的研究只是根据这样一个假定:性本能的表现和自我本能的表现能被区别开来。在移情的神经病内,这种区别是很容易看到的。只要是自我对于自身的性欲对象的能力投资,我们都将其称之为“力比多”,而来自生存本能的其他投资,我们则称之为“兴趣”。如果推求力比多的投资、变化及其终极的命运,我们就可以初步了解到精神生活中各种力的进行,而为这个研究提供了最好的材料正是移情的神经病。不过,关于自我及其构造和机能的种种组织,我们仍然不能完全了解,于是,我们便不得不相信其他神经病的分析也许会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有所帮助。

    事实上,早就有人用精神分析的概念来研究其他情感了。1908年,亚伯拉罕和我讨论之后,发表了一种主张,认为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是没有在外物上投资的力比多(见《癔症与精神分裂症的精神性欲的区别》)。不过那时出现了一个问题:患痴呆症者的力比多既然已经离开了它的外物,那么它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亚伯拉罕毫不犹豫地认为,力比多又回到了自我,他认为力比多的这种回复乃是精神分裂症中夸大妄想的起源。这种夸大妄想就如同恋爱时对对方身价的夸大其词一样。我们也是因为研究精神病的情绪和常态恋爱生活方式的关系,才第一次懂得了精神病情绪中的这样一个特点。

    我要告诉大家,亚伯拉罕的这个见解在精神分析中仍然保留着,而且已经成为我们关于精神病理论的基础。我们已逐渐了解了这一概念:力比多虽然附着在某种对象之上,并表现出一种想在这些对象上求得满足的欲望,但它也可以抛弃这些对象而用自我本身来作为代替;这个观点已经逐渐发展得更为周密。

    过去P.纳基在形容性的倒错时使用的是自恋一词,即一个成年的个体将施于爱人身上的拥抱抚摩滥施于自己身体之上。现在,我们借用这个名词来称力比多的这种应用。

    其实你们只要略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世界上确实存在很多这种爱恋自己身体的现象,而且这个现象并非完全是例外的或无意义的。或许,这种自恋就是十分普遍的原始现象,有了这个现象,才有对客体的爱,而且自恋现象并不会因为有了对客体的爱而消失。我们应该还记得“客体力比多”的进化,在这个进化的初期,儿童的很多性冲动都在自己身体上寻求性的满足,即我们所谓的自淫满足。这种自淫现象就是力比多在自己身上发泄的行为,也就是自恋下的性生活。

    概括来说,我们对于自我力比多和客体力比多的关系已获得了一个相当的观念。如果借用动物学方面的比喻来加以说明的话,这个观念就像是一团未分化的原形质一样,既可以随所谓“假足”而向外伸张,也可以缩回这些“假足”再将原形质集为一团。这些假足的伸出,就如同是力比多投射在客体之上,而最大量的力比多仍可留存在自我之内。于是,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常态的情况之下,自我力比多可以转变成客体力比多,而客体力比多最后也可能被自我所收回。借助这些概念的帮助,我们就能解释整个心理的状态,或者退一步讲,我们就可以用力比多说来描述常态生活的情况了,例如恋爱、机体疾病及睡眠等状态。

    对于睡眠的状态而言,我们可以假设睡眠状态是脱离外界而将精神集中于完成睡眠的愿望。我们都知道,半夜里梦的精神活动也是以保持睡眠为目的,并且全受利己主义的动机所控制。用力比多说来解释,我们可以认为,在睡眠的时候,所有一切在外物方面的投资,无论是力比多在利己或者利他方面的投资,都被撤回而又集中于自我。自我分配出去的能力都收回来了,身体的疲劳自然也就得以恢复了。睡眠和胎内生活的相似之处也可以因此得以证实,同时也可在心理方面扩大其意义。力比多分配的原型或原始自恋的现象都能在睡眠中重现,而那时,力比多和自我的利益就会在自足的自我中合为一体而无法划分。

    这里我还要附带说两点:

    第一,自恋和利己主义的区别在哪?在我看来,自恋是把力比多作为利己主义的补充。我们平时所说的利己主义,只是着眼于某人的兴趣,而自恋则是有关力比多需要的满足。在实际生活上,两者具有互不相关的动机。一个人可能是完全的利己主义者,但是如果他的自我要在一个客体上谋求力比多的满足,那么他的力比多对于客体就会有强烈的依恋,他的利己主义那时就必须保护他的自我不因对客体的欲望而有所损伤。一个人既可以是利己主义的,同时也可以是强烈自恋的,即感到不是很需要客体,而这个自恋可能表现为直接的性满足,也可能表现为所谓爱情,从而有别于肉欲。对这些情境来说,利己主义具有明显而常存的成分,而自恋则是变动的成分。利己主义的对立面是利他主义,利他主义并非是力比多投资于客体之上的一个名词。与力比多不同,利他主义在客体上并没有谋求性满足的欲望。不过,如果爱情达到最高的强度,利他主义也能够在客体上变成力比多的投资。大概来讲,性的客体可以将自我的自恋吸去一部分,于是自我往往就会过分估计客体的性。假如再加上利他主义,就会将自恋之人的利己主义引向客体,那么性的客体就会把自我完全吞没掉。

    在这些枯燥的科学玄想之后,我想如果引一段诗来说明自恋和热爱的区别,并加以“经济的”对比,或许对大家的理解会有所帮助。这段诗引自歌德的《东西歌女》(West-East Divan),是楚丽卡与她的恋人哈坦的对话:

    楚丽卡:奴隶、战胜者和群众都异口同声地承认,自我的存在乃是一个人真正的幸福。如果他不失去自己的真我,就没有必要拒绝所有人。如果他仍然是他,就能够忍受任何物的损失。

    哈坦:就算你是这样的吧。我可是从另一条路来的,我在楚丽卡的身上,看见了人世幸福的全部。如果她有意于我,我愿牺牲一切。如果她舍我而去,我的自我也就立刻消灭,那时哈坦的一切也都成过去。如果她很快爱上了某个幸福的爱人,那我只好在想象中,和他合为一体。

    第二,是扩大了梦的学说。除非我们假设潜意识中被压抑的观念已经对自我宣告独立,否则梦的起因就是无法不可解释的。虽然自我为了睡眠已经撤回了自身在客体上的投资,但是这种观念仍不受睡眠欲的支配,而保存着其活动力。只有这个假设才能使我们明白,这种潜意识的材料到底是怎样利用夜间检查作用的消灭或减弱来塑造白天剩余的经验,从而产生一种为本人所不允许的梦的欲望。反过来讲,这种剩余的经验与被压抑的潜意识材料之间本来已经有了一种联络,由这种联络可能会产生一种抗力来反对睡眠的欲望和撤回力比多。所以,我们有必要把前面所讲的有关于梦的构成的概念再并入这个重要的动力因素之中。

    有些情况,比如机体的疾病、伤痛的刺激、器官的发炎等,能够让力比多从客体上撤回。这些撤回的力比多又重新依附在自我上,被自我投资于身体上病痛的部分。比起自我兴趣从外界事物上的撤回,力比多从客体上的撤回在这种状况之下更让人感到惊异。不过,这对我们了解忧郁症十分有利。在忧郁症中,有些在表面上看不出病痛的器官却要求自我的关注。不过我并不打算对这一点,或对其他能用客体力比多返回自我来解释的情境进行讨论,因为我想大家此时一定会有两种抗议。一种是你们会问我,为何在讨论睡眠、疾病时一定要坚持力比多和兴趣,以及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别?事实上,要解释这些现象,我们只要假设各人都有一种自由流动的一致的力投射到客体之上,也可凝集于自我之中,这样两方面的目的就都能达到了。另一种抗议,你们要问我,为什么敢将力比多从客体离开看成是疾病的起源?为什么如果这种由客体力比多转为自我力比多或一般自我能力的变化,就是一种每日每夜常有的、常态的心理历程呢?

    对于这两种抗议,我的回答是:你们的第一个抗议听起来似乎相当有道理。单从睡眠、疾病及恋爱等情形的研究来看,或许还看不出自我力比多和客体力比多,或力比多和兴趣的区别,不过大家不要忘了我们最初的研究。事实上,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心理情境正是以这些研究为根据的。既然我们知道了由移情的神经病而引起的矛盾,我们就必须要将力比多与兴趣、性本能与自存本能加以区别。而此后,这个区别便会经常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如果要揭开所谓自恋神经病,如精神分裂症的谜,或者要完满地解释自恋神经病与癔症及强迫性神经病的异同,就必须要假设客体力比多有变成自我力比多的可能,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承认自我力比多的存在。之后,我们才能用由此得出的理论来解释疾病、睡眠及恋爱。我们要将这些理论的到处试用,看到底在哪些方面可以走得通。而唯一没有直接根据分析的经验的一个结论就是:不管力比多附着于客体还是自我,始终都是力比多而不会成为自我的兴趣,而自我的兴趣也一定不会变成力比多。不过,这句话也只是表示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别。我们已经对这个区别进行了批判的考察,就启发性上来说,它暂时是有用的,具体的可以等到证实它没有价值之后再说。

    至于大家的第二个抗议也是一个合理的问题,不过论点上有点错误。客体力比多回复到自我确实不一定都会导致疾病的发生,而力比多每夜在睡眠之前撤回,醒后又复原,这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就如同原形质的微生物收回假足之后,往往又再次伸出。然而,如果有一种确定的、很有力的历程,强迫着力比多从客体上撤回,那结果就大不一样了;由此而成为自恋的力比多就找不到返回客体的途径了,而力比多在自由运动上受到障碍,就肯定会致病。自恋的力比多如果储积到某种限度之上,就会变得不可忍受。我们可以假设它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而投射于客体之上的,而自我也不得不放出力比多,以免过分储积力比多而生病。假如我们的计划是要对精神分裂症作更特殊的研究,那么我或许能告诉大家,使力比多脱离客体而无法复返的那一历程实其实与压抑作用有密切的关系,可以将其看成另一种压抑作用。不管怎样,如果大家能知道这些历程产生的初步条件——据我们现在所知,几乎和压抑作用互相一致,那么大家对于这些新事实就很容易了解了。

    矛盾彼此相似,且互相矛盾的力量也是相等的,但其结果却不同于癔症,这是因为倾向有所不同。这些病人的力比多发展的弱点位于发展的另一时期,而引起症候的执着点也有不同的位置;可能就位于初期自恋的阶段之内,那么精神分裂症最后就会返回到这一阶段。总而言之,对于自恋的神经病来说,我们必须假设它的力比多在发展上执着的时期要远远早于癔症或强迫性神经病。大家或许已经听说自恋神经病实际上比移情神经病更为严重,而由关于移情神经病的研究而得到的概念足以用来对自恋神经病进行解释;两者之间确实存在互通之处,它们基本上是同一组的现象。因此,一个人如果没有掌握关于移情神经病的分析知识,就很难对这些病症(应属于精神病学)做出相当的解释。

    精神分裂症的症候与自恋不同,它们的发作并不是由于力比多返自客体而储积在自我之内。它们还会表现为其他一些现象,具体可追溯到力比多要复返于客体而力求恢复的结果之时。事实上,这些现象才是这种病的显著特征。它们与癔症的症候相类似,偶尔也有少数类似于强迫性神经病的症候,不过就各方面来讲,二者仍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就精神分裂症来说,它们的力比多返回到客体或客体观念的努力,虽然看起来有所收获,然而所收获的只是原物的影子而已,如附着在原物上的名词或影像。由于受篇幅所限,我们对这个问题就不再做进一步讨论了,不过在我看来,力比多返回到客体的努力这个方面,是可以被用来了解意识的观念与潜意识的观念之间的区别的。

    我们现在可以把分析的研究再往前推进一步了。自从有了自我力比多的概念之后,我们也就有了解自恋神经病的可能了。我们现在的工作,就是要从这些疾病里找到动力的成因,同时通过对自我的了解去扩充我们对于精神生活的知识。我们主要是想建立一种关于自我的心理学,可是自我心理学无法建立在我们自己的自我知觉所提供的材料之上,而是要像力比多心理学那样以对自我病狂的分析为根据。大家可能会认为如果自我心理学可以成立,那么我们从移情神经病的研究里得到的关于力比多的知识就变得得不那么重要了。事实上,我们目前在这方面还没有取得过重大进步。我们不能用研究移情神经病的有效方法来研究自恋,你们不久就会知道我之所以这样说的原因。

    在研究自恋的病人的时候,我们往往在走通了一小段路之后就会碰壁,并且无法继续通过。大家知道,移情神经病内也有这种抵抗的壁垒,不过这个壁垒可以一段一段地冲破。但是自恋的抵抗是无法克服这种壁垒的,充其量也只能伸长脖子去窥视墙外有什么经过,聊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所以,我们必须设法改变研究方法,可是现在还找不出一种更好的改善方法来。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关于这些病人的材料,而且这些材料的分量还相当可观。然而我们目前只能用从移情神经病中得到的研究知识去注释这些材料。这两种病症的相同之处已经给了我们满意的出发点,至于用这个方法到底会收到什么样的成效,这得将来才能知道。

    除此之外,阻碍我们前进的困难还有很多。说实话,只有研究过移情神经病的人们,才有能力去研究自恋神经病以及和自恋有关的精神病。可是,精神病学者几乎从来不研究精神分析,而精神分析家所见过的精神病的例子又太少,因此,现在必须培养一批精神病学家,使其先接受精神分析的训练。美国已经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了,有几位精神病学者领袖开始对学生讲演关于精神分析的学说,医院和疯人院中的主任医生也都想用精神分析的理论来观察病人。我们偶尔也探到了自恋幕后的一些秘密,因此,现在我想告诉大家一些关于此病的见解。

    妄想狂是一种慢性精神错乱,在目前精神病学的分类上,具有很不确定的地位。不过,它确实与精神分裂症有着密切的关系。我曾提议过,两者都应该归属于妄想痴呆,妄想狂的形式随幻想内容的不同而名称有所不同,比如夸大的幻想、被压迫的幻想、被妒忌的幻想以及被爱的幻想等。

    对妄想狂病人症候的解释往往各式各样。比如精神病学也曾凭理智的努力,想用这些症候来互相解释:一个病人深信自己受人迫害,他推想自己一定是一个要人,由此逐渐产生妄自夸大的幻想。精神分析法认为,这种夸大的幻想是由于力比多从客体上撤回而使自我膨大所致,这属于第二期的自恋,是早期幼稚形式的回复。在对被迫害的幻想的观察中,我们找到了一些线索。首先,我们知道对大多数的事例来说,迫害者和被迫害者是同性的。这种解释本来蕴含着好意,不过对于某些已受严密研究的例子来说,似乎病人在健康时就对这个同性者极其友爱,而只是在发病之后,才将其看作迫害者。这种病还能够因联想而进一步发展,将一个被爱的人换成另一人,比如将父亲当成严师或权威者。从这些观察来看,我们认为一个人是由于想要抵御一种强有力的同性恋冲动,于是采用了被迫害妄想狂作为护身符。爱转变成恨,而恨又足以危及既爱又恨的对象的生命,这个转变与力比多冲动变成焦虑是一样的,都是压抑作用经常出现的结果。

    我们举一个最近发生的例子来加以说明。有一个年轻的医生曾在自己的住处恫吓过一个大学教授的儿子,为此,他不得不离开那里。这个大学教授本来是他的密友,但是他却认为这个朋友有超人的魔力和邪恶意图,他还认为自己近年来家庭的种种不幸以及自己在公私两方面的困顿,都是因为这个人在背后捣鬼。不仅如此,他还认为这个恶友及其父亲引起了大战,致使俄国人侵扰边疆,并且曾用各种办法企图伤害他的性命。他因此深信,这位恶友一天不死,天下大乱就一天不会停止。然而事实上,他仍深深爱他,即使有枪杀他的机会,都由于手软没有放枪。

    我和病人进行了简单的谈话,从而了解到这两个人关系曾经很亲密,他们在中学时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而且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远超出友谊的范围,他们曾在某一夜发生过一次完全意义上的性活动。就年龄和人品来说,病人那时都应有爱女人的情感,但是他始终没有这个意思。他曾与一个美丽富有的女子订婚,但是因为他太过冷漠,女子最后宣告解约。几年之后,正当他初次能给一个女人以性满足的时候,他的病爆发了。

    当这个女人在感激和热爱中拥抱着他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一种神秘的疼痛,就像一把利刃切开头颅似的。随后,他向我诉说那时的感觉,就好像尸体解剖时切开头部的那种感觉。因为他的朋友是病理解剖学家,所以他开始怀疑是这个朋友派这个女人来引诱他的。加上他之前所想象的来自这个朋友的其他迫害,他更加确定这是那个恶友的诡计。

    在被迫害的幻想里,迫害者和被迫害者有时也可以是异性,那么,我前面说这种病是抵抗同性爱,难道不是与事实互相矛盾吗?我曾有机会诊察过这种情形的病,结果发现虽然这与我的说法表面上看起来相互矛盾,但事实上却互为证明。

    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想象与自己有过两度激情的男子迫害自己。事实上,她最初恨的并不是这个男人,而是一个妇人,这个妇人或许替代的就是这个少女的母亲。直至第二次和这位男子相会之后,她才将受迫害的幻念由那妇人移到男人身上。因此,在这个病例中,迫害者的性别和被迫害者相同的说法,仍能成立。不过病人在向律师和医生诉说时,对于第一次的幻想只字未提,于是这便与我们关于妄想狂的理论在表面上发生了互相抵触。

    与选择异性作为对象相比,选择同性作为对象进行幻想与自恋有着更深切的关系。因此,同性恋的热情一旦受到拒斥,就特别容易折回而成为自恋。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能在演讲中,将我们所知道的所有有关爱的冲动途径的知识通通告诉大家,现在恐怕也来不及进行补充了。不过我还是要告诉大家几句话:对象的选择或力比多超出自恋期以上的发展,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恋型(the narcissistic type),以能类似于自我者为对象来代替自我本身;另一种是恋长型(the anaclitic type),力比多以能满足自己幼时需要的长者为对象。而力比多强烈执着于对象选择的自恋型,同时也是有显著同性恋倾向者的一种特性。

    大家应该还记得我在本编的第一讲中曾引述过一个女人的幻想妒忌。在演讲结束之前,我想大家一定很想听听我用精神分析说来解释幻念。不过关于此事,我所能告诉大家的可能没有你们期望得那么多。逻辑和实际经验影响不到幻念,它与强迫观念一样,都能用它们与潜意识材料的关系来加以解释。这些材料一方面被幻念或强迫观念所阻遏,一方面却也借幻念或强迫观念表现出来。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基于此两种情绪的形势及动力的差异。

    抑郁症(可分为许多不同的临床类型)和妄想狂一样,我们也能略微窥见这种病的内部构造。我们知道,让抑郁症患者深感苦恼的、无情地自我谴责,实际上都能找到关于自己已经失去的,或由于有某种过失而不再加以珍视的性对象。于是,我们可以认为,抑郁症患者虽然将自己的力比多从客体上撤了回来,但由于存在一种“自恋性认同”(narcissistic identification)过程,导致他把客体移植到自我之中,用自我代替了客体。对于这个过程,我只能加以叙述,但无法用形势及动力的名词来加以说明。自我因此被看成是那已被抛弃的客体,而那些要加在客体身上的所有报复性的残暴行为,就都改施在自我上了,由此我们也可以推知为什么抑郁症患者多有自杀的冲动了。事实上,抑郁症患者对自我的痛恨,其强烈程度与对客体的那种又爱又恨的客体的痛恨是一样的。在抑郁症中,与在其他自恋的病态中一样,患者都会出现布洛伊勒所命名的,也是我们常说的矛盾情绪(ambi-valence),也就是对于同一人存在两种相反的情感即爱和恨。可惜的是,我们无法在这次的演讲中对矛盾情绪一词进行详尽的讨论。

    我们知道,除了自恋神经病以外,还有一种癔症的“自恋性认同”形式。我很希望能用几句简单的话就让大家明白这两者的差异,然而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不过,我现在可以说几句大家可能会感兴趣的。抑郁症具有周期性或循环性,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之下,在病去而未来之时进行分析治疗以阻止其病态的复发(我尝试了很多次,均获得了成功)。于是,我们知道,在抑郁症、躁狂症及其他病症中,都存在一种特殊的解决矛盾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先决条件上与其他神经病是一致的。大家应该能想象得到,精神分析法在这方面还是能够取得一定效果的。我还要告诉大家,通过研究自恋神经病,我们还能知道一些关于自我及其由各种官能和元素所构成的组织等方面的知识;我们过去在这方面曾做过初步探讨。

    通过对幻念的观察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我的一部分一直不断地在监视、批评和比较着自我的另一部分。这也是为什么病人在诉苦时总是认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在监视着,每一个想法都被人知晓并进行过考查。他的问题只在于他认为这个可恨的势力非他自己所有,而是存在于他自己的身体之外,然而事实上,病人在自我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创造了一种自我理想,并把它作为一种官能的界尺,来衡量自己的实际自我和一切活动。而他之所以要创造这个理想,主要是想求得与幼时的主要自恋联系着的自我满足;这种满足自从年龄增长后,已经多次因受到环境压抑而牺牲掉了。这种自我批判的官能就是我们所谓的自我检查作用或“良心”,在夜晚梦中抵抗不道德欲望的同样也是这个官能。如果这个官能能从被监视的幻念中分解出来,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官能的起源,是由于病人在幼时受到父母、师长及社会环境的影响,通过以这些模范人物自比的过程而产生的。

    这是我们将精神分析应用在自恋神经病上所得到的一些结果;可惜还太少,有很多概念我们还不明白,而只有等到对新材料进行多年的研究之后,我们才有可能将这些概念弄清楚。我们之所以能得到这些结果,是因为应用了自我力比多或自恋力比多的概念,由于有这些概念的帮助,我们才能将移情神经病方面的结论推广到自恋神经病上。你们可能要问我,是否能用力比多说来解释一切自恋神经病及精神病的失调,疾病的发展是否都是由精神生活中的力比多因素而非自存本能的失常导致的。我个人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并没有多重要,同时,我们现在还不具备答复的能力,只能静待将来解决;我想到时候一定能够证明致病的能力乃是力比多冲动所特有的。

    不管是在实际的神经病方面,还是在最严重的精神病方面,力比多说都能取得胜利。因为我深知,不服从现实及必要性的支配,这就是力比多的特性。不过我也认为自我本能在这也具有连带的关系,鉴于力比多具有致病的情感,自我本能的机能就必会因此而被扰乱。即使我们承认在严重的精神病中自我本能是主要的受害者,我也不认为我们的研究就会因此而失效。关于这些我们等将来再说吧。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讲焦虑,希望能够说明之前没有说清楚的地方。我们之前说过焦虑和力比多的关系是十分明确的,但却不与一个不可否认的假定互相调和,即针对危险而发生的真实的焦虑乃是自存本能的表示。然而假如焦虑的情感不是起源于自我本能,而是起源于自我力比多,那我们又该怎样应付呢?说到底,焦虑之感是会上升的,而且焦虑的程度越深,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不管是逃避的或自卫的行动,那唯一可以保全自我的行动都常受到焦虑的干扰。因此,假如我们将真实的焦虑情感成分归属于自我力比多,而把它所采取的行动归属于自存本能,那么所有理论上的困难就都可迎刃而解了。你们将不再认为我们是因为知道了恐惧才去逃避的,因恐惧而逃避是起源于对危险的知觉而引起的同一冲动。那些历经危险而幸存的人,认为自己并没有出现恐惧之感,他们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在伺机而动,比如举枪瞄准进攻的野兽;不过这确实是当时最有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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