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他与静秋,似乎与初恋无关了。就算没有初恋,就算他们以前并不相识,他也会爱上她。
不是重新爱上她,而是第一次爱上她。
1
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那天恰好是七夕。牛郎织女鹊桥相会,情话脉脉。
早晨楚墨就接到莫高的短信:七夕情人节到了,祝愿那些撒过谎、出过轨、勾引领导下过水;装过神、弄过鬼、跟别人老婆亲过嘴;挪过款、留过洋、带着网友开过房;翻过窗、跳过墙、一夜睡过三张床的男人们节日快乐!还要让大家谨记——男人是牛,女人是地,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牛越耕越瘦,地越耕越肥;好火废炭,好菜废饭,好车废油,好女废汉。借此机会向经常不回家却战斗在宾馆、浴场、K房、迪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一线并以种种谎言欺骗老婆的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楚墨笑笑,将短信读给念蓉听,念蓉说:“莫高是不是有毛病?。”一会儿,她的手机也迎来半烟的短信:女人一生只有五次会真正脸红——第一次的时候,第一次和老公的时候,第一次和不是老公的时候,第一次收钱的时候,第一次付钱的时候。七夕节到了,你脸红了没有?念蓉将短信读给楚墨听,楚墨说:“她今天可能想付钱了。不知会不会有男人给她打个折。”锅里煮着小米稀粥,“咕嘟咕嘟”的声音总让楚墨想起静秋的“骨嘟骨汤店”。
同学会定在今天,莫高心怀叵测。
楚墨上街买油条,顺便买回一朵玫瑰。卖玫瑰的人格外多,也许只有今天,全天下的老公们才舍得花十块钱给自己的老婆买一朵玫瑰。将玫瑰插进花瓶,念蓉还在厨房里熬粥,盈衣站在旁边,耐心地教她《报菜名》:“我请您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仔鹅……”念蓉“咯咯咯”地笑着,说,我请您吃蒸羊蒸熊蒸小鹿,烧鸭烧鸡烧小鹅……
吃完早饭,念蓉送盈衣,楚墨去公司。一左拐,一右拐,天气晴好,阳光灿烂。
办公室门前的台阶上,很意外地,莫高与阿芳等在那里。
“嚯!老成这样了?”阿芳像一只鸟,向楚墨俯冲过来,“这满脸褶子,跟菊花盛开似的。”说着话,又是摸又是捏又是掐。
“你们怎么在这里?”楚墨一边躲闪一边说。
“你这样的大人物不请能到?现在可就差你了。”阿芳一边进攻一边说。
“别骗我啊。我就不信静秋能去。”楚墨一边躲闪一边说。
“嚯!真是贼心不死,我们还没说什么呢,你倒主动提到静秋。”阿芳一边进攻一边说。
“我真不去。”楚墨一边躲闪一边说。
“大多同学们都是大老远赶过来的:从黑龙江、从北京、从上海、从浙江、从福建、从内蒙古……还有从国外赶回来的……你和莫高可都算得上东道主。”
“你再威逼利诱,我也不去。”
“你要是不去的话,我和莫高就赖在这里。”
“随你们便。”楚墨开门,逃进办公室,说:“先坐下来喝杯茶,叙叙旧。”
阿芳一点没变。依然长发,长脖,细眉,细腰,就像一只美丽的仙鹤。她坐在莫高旁边,一会儿给莫高拔掉一根白发,一会儿又要把这根白发给莫高栽上,其打情骂俏之状,让人肉麻。
至中午,楚墨要请两个人吃饭。
“那边都摆好了。”莫高说,“海参鲍鱼大龙虾……”
“海参鲍鱼大龙虾,咱们也可以。”
“茅台中华铁观音……”
“茅台中华铁观音,咱们也可以。”
“静秋阿芳孙晓云……”
“你到底有完没完?”楚墨说,“说好不去的。”
“那就把他们全喊过来,看你这间火柴盒似的办公室能不能装下。”阿芳说。
“那就喊过来吧!”楚墨耸耸肩膀。
莫高掏出电话,开始喊人。“焦仲卿吗?马上拉上咱们的部队,携带枪炮,开赴‘尚城国际’……”
“真受不了你们。”楚墨叹一口气,站起来,说,“先说好了啊,吃完午饭,你们继续玩,我撤退。”
莫高和阿芳击掌相庆。“双剑合壁,无坚不摧。”莫高眉开眼笑地说。
必须佩服莫高的组织能力。酒店里人声鼎沸,至少有三十位同学等在那里。三十位分成三桌,大家一边喝茶水嗑瓜子,一边乱哄哄地叙旧。如楚墨所料,果然不见静秋,一扭头,莫高与阿芳也不见了。楚墨知道这两个家伙肯定去搬静秋了,心中有些后悔,想走,却是走不成了。同学们轮番上前与他打招呼握手拥抱,又将毕业以后的音讯如填鸭般往他的脑子里填塞:
戴长脸升副局了。鲁光头成专家了。郑花嫁到卡塔尔。阿娇远走肯尼亚。胡莉莉成为警花。田英俊被关进监狱。吴大个子去乡下养牛。赵歪脖子开了家“最高发院”发廊。费奇英年早逝,令人痛惜。不过那病挺窝囊,似乎是艾滋一类……
楚墨点着头,嘴里应付着“嗯嗯嗯是是是好好好”,心里却乱成一锅粥。他想怎么会这样呢?说好了不来,却又来,难道真如阿芳所说的那样“贼心不死”?有贼心,还有贼胆,现在,似乎就差贼了。
马上暗自祈祷,静秋千万别来,千万别来。正想着,美丽的静秋闪亮登场。
看得出静秋经过精心打扮,眉眼描画得体,蓝色碎花长裙将她衬托得古典优雅,就像一只青花瓷瓶。看到楚墨,瓷瓶似乎吃了一惊,又看看身边的莫高和阿芳,似乎在说:不是说楚墨不会来吗?莫高挠挠头皮,阿芳捂着嘴笑,两个人不像在成人之美,倒像极了街上的皮条客。
寒暄,拥抱,就坐,上菜,喝酒,闲聊,眉飞色舞,滔滔不绝,涕泪俱下,场面混乱。不断有人过来敬酒,可是任他们磨破嘴皮子,静秋和楚墨,硬是一滴不喝。楚墨不喝酒的理由是身体不好,静秋不喝酒的理由是一会儿还得回店里,两个人理由,都极充分。但平时嗜酒如命的莫高滴酒不沾,就很令人生疑了。莫高说:“一会儿我还得开车。”这根本不能算作理由。有朋自远方来,别说不能开车,就算把车子砸了,也不过分。然而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他就是不喝。
“就不喝怎么着?”莫高拼命捂住酒杯,“有能耐你给我灌辣椒水。”
“你怎么不讲理?”对方说。
“我没理我讲什么理?”莫高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架式。
楚墨与静秋之间,隔着三五个人。两个人多忙着与别人说话,偶尔目光相触,慌乱且不动声色地躲开。终于那三五个人一起起身去他桌敬酒,为了不冷场,两个人匆匆聊了几句。——楚墨问静秋骨汤店的生意如何,静秋说还好。静秋问楚墨近来为何总是关机,楚墨说手机出了故障,他并不知道。两个人端起酒杯,干掉一杯冰镇矿泉水,楚墨被矿泉水呛出一个响亮的喷嚏。
楚墨想起一句话——世界上有三件事情掩饰不住:喷嚏;贫穷;爱上一个人。
三十多个人,一直闹到傍晚,直喝得人仰马翻,天昏地暗。这种喝法也好,直接省掉了晚饭。中途楚墨几次意欲离开,都被莫高及时拉回。
阿芳对静秋,更是严看死守。
散场后,一群人自发分成了几拨。一拨满大街寻找羊肉串摊,继续喝酒;一拨钻进七楼的K房,引吭高歌;一拨回到宾馆,促膝长谈甚至促唇长谈;还有一拨,只有四个人——莫高、阿芳、静秋和楚墨。
莫高命令静秋和楚墨:“上车!”
楚墨说:“你送静秋吧。”
莫高说:“先送静秋,再送你。”
楚墨说:“我有车。”
莫高吩咐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阿芳:“绑他一票!”
明知必有诈,明知这诈必是陷阱,明知这陷阱必与他与静秋有关,楚墨还是作满脸无奈状地上了车。
心有戚戚焉,然心戚戚矣。
纵心戚戚矣,仍心有戚戚焉。
在心里,楚墨送自己两个字:贱人。
车子的确奔向静秋“骨嘟骨汤店”的方向,然临近时,却突然转了方向。静秋对莫高说:“方向错了。”莫高说:“知道。”静秋说:“你要去哪里?”莫高笑笑,说:“还记得那次单车旅行吗?”
当然记得。不仅静秋记得,楚墨也记得。
还有阿芳和莫高,都记得。
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车子行进约一个半小时,拐上一条土路。此时晚霞满天,世间万物皆被镀上一层虽灿烂却凝重的色彩。如同铁器生上红锈,如同瓷器挂满包浆。那是怀旧的色彩和情绪。
就是这条路。路面仍然坑坑洼洼,阴沟里仍然长满杂草,土路两边的田野里,仍然种满庄稼——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似乎就在昨天,静秋飞落阴沟,不省人事。楚墨抱起她一路狂奔,泪洒成河。
那是楚墨第一次为一个女人哭泣。
“就是这。”莫高停下车子,看看静秋和楚墨,“时光如电。”
静秋和楚墨笑笑。
“不下去看看?”莫高建议。
两个人下了车。刚下车,莫高就将车子发动,回过神来的楚墨喊:“你你你你你……”莫高已经将车子开出很远,又拐了弯,不见踪影。
楚墨对静秋说:“信不信再见到他,我会砸了他的车子。”
“这里一点都没变。”静秋笑笑,说。
楚墨说是啊。“离这里这样近,这么多年,却一次也没有来过。”
“来干什么呢?不过一条偏僻的土路。”静秋说,“最多再加上一次意外。”
楚墨不知道静秋所言的“一次意外”是指她被摔伤,还是指他们的初恋。
“现在,怎么办?”楚墨问她。
“慢慢往回走吧。”静秋说,“上了公路,就能打到出租车了。”
“他们俩呢?”
“别管他们了。”
刚刚走出几步,莫高的车子却退回来。“故地重游,感觉如何?”莫高的脑袋从车窗里探出,说,“上车吧!”
楚墨拣起一块石头,做砸车状,车子逃出百余米,停下,莫高的脑袋再一次从车窗里探出。“真把你俩扔这里啦。”他恐吓道。
静秋说:“莫高快别闹了。”
莫高说:“好心让你俩故地重游,这家伙却要砸我的车子。”
楚墨说:“有本事就真把我俩留在这里。”
“真把你俩留在这里?你小子除了故地重温,还想重温什么?”莫高笑成一朵难看的花,“想得美啊!”
楚墨和静秋上车,阿芳问静秋:“感觉如何?”
“什么感觉如何?”静秋说。
“嚯!明知故问。”阿芳说,“莫高说前面有个观景台,咱们去坐一会儿吧。”
所谓的“观景台”,其实是一个酒店的房顶。酒店建在土路的拐弯处,倚一座小山,傍一个池塘,靠一片银杏林。静秋说这么晚了该回去了吧?“天还没黑透呢。”阿芳冲她眨眨眼睛,“既来之,则安之。”
登上“观景台”,视野变得开阔。天却一点一点暗下来,山、树、池塘、庄稼、土路们的轮廓模糊不清,彼此侵扰。却能够感觉到秋高气爽,心旷神怡。深吸一口空气,肺叶里充满庄稼和青草的气息。
“嚯!有点冷。”阿芳说。
“那就进屋。”莫高说。
“屋”指客房。不大,装修简陋,却给了楚墨足够的惊喜。因为,客房的地板上,铺满了各种各样的干花:野蔷薇、草茉莉、矢车菊、江斯腊、夜来香、太阳花、金银花、歪头菜、手参、唐松草、缬草、石竹、金莲花、有斑百合、紫点杓兰……光脚踩上去,柔软,酥麻,淡淡的极舒服的痒。莫高告诉楚墨,必须提前打电话预订,他们才会在房间里铺满干花。
“你提前预订了?”楚墨问他。
“那当然。”莫高说,“阿芳惦记着呢。”
说得阿芳红霞满天。
“开同学会,花这么多钱,就为阿芳?”
“其一是为阿芳,其二是我确实想他们了,其三是我想显摆一下我辉煌的事业和宽泛的人脉……”
“你们怎么约会不可以?什么时间约会不可以?”楚墨说,“为何偏偏是同学会”
“别的理由,阿芳不好向她男朋友请假。”
“她男朋友不是你吗?”
“我指的是,可以结婚的男朋友。”
“什么时候又交了男朋友?”
“上个月。”
“真是速食爱情啊!”
“他们有真爱……”
“有真爱还跑来与你约会?”
“我们也有真爱。就像你与念蓉,与静秋……”
“别把我扯进去。同学会就能准假?”
“当然啊。”
“为什么?”
“因为她男朋友上个星期刚刚去海南参加完同学会。”莫高摊开两手,说,“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能点灯……刚才说到真爱,怎么不可以?一桌八个菜,既爱红烧排骨,又爱水煮鱼,可能还爱醋溜白菜,是不是?总不能守着一个菜,吃个不休,是不是?至于吃红烧排骨的时候,水煮鱼生气了,那是它的问题。是不是?”
四个人在房间里聊了一会儿天,莫高起身离开。一分钟以后,阿芳接到他的短信,也起身离开。房间的隔音很差,隔壁很快传来两个人如牛似马的喘息声。那声音令柔软的柔软,硬挺的硬挺,轻飘的轻飘,沉重的沉重,干燥的干燥,潮湿的潮湿,温暖的温暖,滚烫的滚烫。那声音令楚墨和静秋,面红耳赤。
“咱们走吧。”静秋说。
“走回去?”楚墨说。
“莫高会追上来。”静秋说。
“好。”楚墨说。
静秋起身,楚墨起身。静秋往门口走,楚墨往门口走。两个人走到门口,莫名其妙地被挤到一起。楚墨看看静秋,说:“你先。”静秋刚跨出一步,就被楚墨拦腰抱起。
静秋轻炸一声,说:“楚墨,咱们再不能……”
楚墨说:“我知道。”
“我发过誓了。”
“我知道。”
“你肯定也发过誓了。”
“是。”
“这对萧健不公平。”
“是。”
“对念蓉不公平。”
“是。”
“放开我吧。”
“静秋……”
楚墨用他的牙齿,解着静秋的裙带和纽扣。静秋轻轻挣扎,却任长裙飘落。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橘红色的台灯,静秋的肩膀在橘红色的灯光下,闪烁出粉红色温润迷人的光芒。静秋说:“不要,楚墨。楚墨,真的不要。楚墨,我们完了。楚墨,求求你,放开我,放开我们吧……”她无力地躺倒在簇拥在一起的干花之中,花儿泛起波浪,隔壁传来阿芳忘乎所以的呻吟……
2
世上有三件事情掩饰不住:喷嚏;贫穷;爱上一个人。
但似乎,当遇上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在努力掩饰。
余炭再一次变成火苗。火苗再一次熊熊燃烧。添油加柴者,莫高,阿芳,以及楚墨,静秋。
那天他们都没有喝酒。他们无比清醒,无比理性。清醒和理性之中的交欢,只有一个解释。
他们互相爱上了对方。
千真万确。是爱上。不是寻求刺激。不是弥补遗憾。不是错觉。
是爱上。对此,楚墨有绝对的把握。
同学会后,在一次朋友的宴请中,楚墨意外遇到一个高中同学。入座他就将她认出,他笑出牙齿,她也笑出牙齿。他记得她的名字,记得她的习惯,记得她的口头禅,甚至记得她在校运动会上的百米成绩。其实她才是他真正的初恋,他们互相写过情书,一起听流行音乐,畅谈理想和人生,彼此深情地凝视……两个人一直心有灵犀——心有灵犀地写情诗,心有灵犀地听音乐,心有灵犀地畅谈,心有灵犀地凝视,心有灵犀地相恋,然后心有灵犀地疏远,心有灵犀地再不往来,直至心有灵犀地彼此忘却。
酒席上,两个人说了很多话,开了很多玩笑。楚墨甚至对旁边的她的老公说,假如他现在下手,她马上就能回到他的身边。然而,话说完了,就完了,他既没有当回事,她也没有当回事。随着酒席的散场,他们再一次心有灵犀地彼此忘却。
——所以,其实,并非所有的初恋,都会令人刻骨铭心。也并非所有的初恋情人,都会因多年以后的重逢而再一次令人怦然心动。
那么他与静秋,似乎与初恋无关了。就算没有初恋,就算他们以前并不相识,他也会爱上她。
不是重新爱上她,而是第一次爱上她。
这想法令他恐惧。说他惶惶不可终日,也不为过。
每天他都会去公司。关了门,关掉手机,椅子上半躺着,拉开抽屉,两脚架上去。闭着眼,喝着茶,听听音乐或者不听,眼前依次闪过蓝天,庄稼,坑坑洼洼的土路,铺满干花的地板,流血的静秋,残疾的萧健,煮粥的念蓉,骑着拖把的盈衣……他同情自己,鄙视自己。他认为自己无可救药。
同样无可救药的,还有楚歌。
自楚歌从新疆回来,就表现得极不正常。亦可知道他常常躲到门口接电话,然后随便找个借口溜出去。回来的楚歌,必是满足的,疲惫的。凭直觉亦可就知道打电话找他的必是半烟,那个妖精一样的女子。
“你见过半烟?”楚歌反驳道。
“我没有。”亦可说,“但是从你身上,我闻到一个女子清晰的气息。也许念蓉说得对,咱俩过早结婚,的确是一个错误。”
楚歌说:“你太敏感了吧。”
亦可的确敏感,但她说得没错。他们去了新疆,只不过,楚歌的心思,并没有随他前往。
他的心思留在了车厢,留在了这座城市,留在了半烟香气氤氲的卧室之中。
新疆好地方。天山雪莲,哈密瓜,羊肉串。美丽的新疆姑娘,迷人的新疆舞蹈。
新疆再好,也抵不过那节拥挤的车厢。雪莲花再娇美,也抵不过半烟的雪肤花貌。哈密瓜再香甜,也抵不过半烟的唇和舌头。羊肉串再可口,也抵不过半烟的锁骨和小腹。再美丽的新疆姑娘,再迷人的新疆舞蹈,也抵不过半烟的回眸一笑。
半烟水草肥美,曲径通幽。
楚歌变成傀儡,线绳由半烟牵着,半烟想他了,轻轻一拽,他就会过来。过来,有时候,他是半烟的王;有时候,半烟是他的王;还有时候,他们只是两只野兽,红着眼,露着利齿,都想把对方打败,征服,撕烂,然后吞进肚子。
“你可能是这世上婚后出轨最快的男人。”半烟笑道,“火车上离你们登记结婚过去了多长时间?不足半天吧?”
“事实是,还没有结婚我就出轨了。”楚歌说。
“我记得你曾经为自己寻找借口,说你婚前出轨是因为亦可不肯给你。”
“那时她的确不肯给我。”
“现在呢?”
“现在我很难受,也很害怕。”楚歌说,“你知道,亦可曾经杀死过两条金鱼。”
“杀死一对奸夫淫妇呢?”
“我猜她完全做得出来。”说着,楚歌翻身上马,撸开半烟的衣衫,说,“管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亦可再没有干出那样的事情。阳台上的花儿茁壮成长,鱼缸里的金鱼自由自在。如大多数新婚夫妇一样,每一天,亦可都过着快乐的日子。最起码,表面上,亦可过着快乐的日子。
亦可每天都要——最少一天一次,偶尔一天两次,一般一天三次,经常一天四次,甚至一天五次,最多一天六次。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水绕冰渠渐有声,气融烟坞晚来明……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蜡照半笼金翡翠,麝熏微度绣芙蓉……热带雨林,背后穿针,蜻蜓点水,飘飘欲仙……大雁飞天,甘露沁心,金鸡独立,一马平川……似乎亦可深谙此道,一点即通或者无师自通。——最纯洁最圣洁的女子一旦将身体奉献给一个男人,便会心甘情愿地成为这个男人的奴仆,几近婊子或者充气娃娃。亦可便是这样。
但楚歌知道,亦可绝不是这样。或者说,绝不是心甘情愿这样。她这样,只因她发觉了自己与半烟的苟且之事。所以她要报复。她的报复是温柔的,甜腻的,欢喜的,包融的……所有这些美好的东西加在一起,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将楚歌榨干。
榨干了,在半烟那里,便只剩下空壳。就像一瓶牛奶被喝光,只剩下空空的瓶子。瓶子再兴致勃勃,再倾尽全力,也无济于事。尽管每一次善良的半烟都会言不由衷地说:“你好强。”但是他知道,他并不强。
他是霜打的茄子。他是老秋的稗谷。一段毫无生机的猪大肠。
他恨亦可。恨她独特的恶毒的与众不同的报复。
他恨自己。一个男人在新婚后半天就开始出轨,就算被榨干,被掰折,也不会得到同情。
日子就这样过。这边,亦可,那边,半烟。这边,那边,亦可,半烟……他变成钟摆,滴答滴答。“滴答滴答”的不仅是钟摆的声音,还有他本该喷薄而出的精液。
“很累吧?”那天早晨,亦可突然问他。
楚歌盯着亦可。他不知道前面还有什么样的折磨在等待着他。
“生不如死?”亦可拆开一打牛奶,递一瓶给楚歌。
楚歌接过,“嗞嗞溜溜”地喝。
“我终于见到半烟了。”亦可说,“其实我以前就该猜到,车厢里那个突然出现的背影……昨天我捉奸成功,可是我并没有打扰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的内心深处藏有伟大的人格。”
楚歌被牛奶呛了一口。
“她真的很漂亮,但是看得出来,她并不年轻。”亦可拆开一包纸巾,递一张给楚歌。
楚歌用力地擦着下巴。他将自己擦成白胡子老头。
“你品味一般。”亦可去洗手间将毛巾湿透,递给楚歌,“你在用生殖器思考。”
楚歌接过毛巾,却只是擦了擦手。
“你们很快就会相互厌倦。”亦可说,“我完全不必担心。”
楚歌去画室,拿他的画板和炭条。
“所以,我打算把你们互相厌倦的这段时间完全交给你们。”亦可跟楚歌走进画室,说,“听懂了吗?就是说,你晚上不必回来了。今天不必,明天不必,后天也不必。至你们相互厌倦之前,都不必再回来。”
“亦可,请你原谅……”
“我原谅了啊!”亦可开始帮楚歌收拾东西:颜料盒、画纸、铅笔、速写本、夹子、削笔刀……拉杆箱、衣服、书籍、刮胡刀、皮鞋……“我真没生你的气。哪个男人不贪玩呢?何况在我眼里,你还是个孩子。请相信,我这样做,只是想让你们快一些厌倦,想让你快一些回来。楚歌你懂我的意思吗?你不懂的话,让我告诉你——就是我们从现在开始分居。不过你放心,门还会继续为你敞开,你什么时候玩够了,家永远欢迎你。”
“亦可,真的,请你原谅……”
“去吧。”亦可手里提着楚歌的箱子,腋下夹着楚歌的衣服,脑袋上顶着楚歌的速写本和颜料盒。“你是打算走门,还是打算跳窗户?”她笑盈盈地问。
楚歌与亦可,住在十一楼。
3
“骨嘟”骨汤店的生意越来越好,静秋忙不过来,希望萧健帮忙,萧健却说什么也不肯去。
“收收钱,很简单。”静秋说,“以前在茶馆,你又不是没有做过。”
“可是现在我不想去。”萧健飞快地转动着手里的四阶魔方。
“可是我真的忙不过来。”
“你再雇个人。”
“已经雇了四个人了。”
“再雇个。”
“萧健,你不能总是这样。既然我们是夫妻,我的事,就是你的事……”
“我们是夫妻,说得好。”萧健将手里的魔方拧得一塌糊涂。
静秋知道,她与萧健之间的裂隙,正在变得越来越大。尽管她很小心,但她是在小心地掩饰自己与楚墨的关系,而非小心地保持与楚墨的距离。
楚墨去店里找过静秋几次,每一次,静秋对他的态度,都非常冷淡。最后一次,天已很晚,店里客人散尽,秋雨飘零。楚墨不顾静秋的反对,钻进厨房,提了菜刀,帮静秋剁起猪腿骨。他力量极大,猪腿骨在他的刀下纷纷发出清脆的断裂之音。突然他扔下菜刀,从后面将正站在灶前熬汤的静秋抱紧。静秋被顶至灶台,衣服被撩起,嘴唇被撬开。炉火熊熊,骨汤沸腾,静秋开始了坚定并且虚假的挣扎。厨房非常狭窄,前后左右堆放着油盐酱醋、盆盆罐罐、被肢解的鸡鸭、被腰斩的鱼虾……空中悬挂着竹篮,铁架上挤满成桶的花生油、成包的花椒大料和成箱的糖和味素,两个人在小小的厨房里你来我往,闪转腾挪,不知不觉地将他们的体液挥洒进翻滚的乳白色的猪骨老汤之中。激情过后,楚墨笑着说:“明天的老汤完全可以给顾客们当成春药来用。”
他的话并不好笑。事实上,他们并不快乐。
偷情如同吸毒。吸毒所产生的快乐,只有那么几次而已——第二次,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第五次——剩下的,就是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一种寄托,一种折磨——生理上的,以及心理上的——不仅如此,还可能产生犯罪感,自卑感,虚无感,幻灭感,却唯独没有快感。
戒掉?不太可能。因为那不是糖,那是毒。
婚外情也不是糖。是毒。
面对念蓉,楚墨内疚得想死。就在前些日子,他还暗暗发誓,永不再欺骗念蓉,可是就在刚才,他对念蓉说:“莫高打牌缺人,我去救救场子。”念蓉说:“扑克还是麻将?”楚墨说:“还不知道。”下楼,钻进车子,额头冷汗涔涔。抬头,阳台上,似乎人影一闪。
但愿是错觉。楚墨想。
然楚墨知道,假如任其发展,他与静秋迟早会再一次败露。
——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他去骨汤店,静秋不在。问服务员,答静秋老板回家了,问怎么这么早,答静秋老板累了。楚墨驱车回家,路上不忘给莫高打个电话,说万一念蓉问起,就说你今天晚上约我去打牌,结果我去了,你们人手已经凑齐。
“你怎么知道我正在打牌?”莫高说。
“没心情跟你磨牙。”楚墨说,“别给我说漏了就行。”
“你怎么知道刚才念蓉打来了电话?”莫高好像有点幸灾乐祸。
“别开这样的玩笑。”楚墨说,“杯弓蛇影呢现在。”
“我说的都是真的。晚上去睡办公室吧。”莫高说。
尽管知道他在开玩笑,楚墨仍然有些紧张。回到家,念蓉问他:“这么快就打完了?”楚墨说:“人手够了。”念蓉说:“我觉的也是。”楚墨吓了一跳。念蓉说:“打牌这件事情,永远不会人手不够,是不是?六个人可以玩够级,五个人可以玩保皇,四个人可以玩麻将,三个人可以斗地主,两个人可以玩顶牛,一个人可以用牌占卜玩。”楚墨说:“那是那是。现在咱们两个人,床上顶牛去吧。”
他当然不会知道,那天晚上,静秋与萧健之间,第一次吵了架。
静秋身体不舒服,早早地回了家。步月却不在,问萧健,萧健说:“她出去买包烟。”
“去哪?”
“新恒达超市……只有那家有我要的‘速影牌’。”
“大马路上那家?”
“是啊。”
“这么晚了,你让她一个人去新恒达超市给你买包香烟?”
“是啊。”
“那里离咱家至少有一公里!”
“是啊。”
静秋转身,开门,欲冲下楼,却见步月擎着香烟和零钱站在门口。她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刚才给爸爸买烟去了?”
“爸爸让我去的。”
“你不害怕?”
“怕。”
“怕为什么要去?
“爸爸让我去。“
静秋转过身,盯着萧健。“这么小的孩子,出事了怎么办?”
“能出什么事?”
“现在几点了?”
“别管几点,街上有的是人。”
“那也不行!”静秋简直要咆哮了,“我一个人走夜路都害怕,何况步月!”
“她总得锻炼锻炼。事实上,我把她锻炼得差不多了。”
“锻炼得差不多了?”
“卓有成效。”
“你常常让她去给你买烟?”
“确切说是每天。”
“夜里?”
“确切说是你没有回来以前。”
静秋问步月:“爸爸说的都是真的?”
步月说:“爸爸妈妈别吵了。”
“我问你是不是真的?”
“是。”
“萧健你太过分了!”静秋扯起嗓子,“你想让月月出事吗?你想她被人拐走,还是想她被汽车撞了?”
“我得让她学会独立。”
“可是她才六岁!”
“那也得让她慢慢学会独立。”萧健说,“我照顾不好她。”
“那就我来照顾她!”
“你没有资格。”萧健从桌子上拾起魔方,看着,放下。“假如我们离婚,我要她。别说没有这种可能。”
静秋晃了晃,扶住一把椅子。离婚,两个字从萧健嘴里说出,她有一种天崩地裂的痛苦。萧健不善言辞,然她知道,他只要开口,必经过深思熟虑。
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婚。一次也没有。
做梦也没有。
“萧健,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
“我说的只是假如。”
“我知道你怀疑我与楚墨……”
“但愿我别再怀疑。”
“这些日子,我只是忙……同学会那天,回来有点晚,都是因为阿芳。她缠住我,我们聊得太久……萧健,对不起……”
“早点休息吧。”萧健摇着轮椅,独自进了卧室,“以后,我自己去买烟就是。”
4
《今古围城》的节目时段再一次被延后一小时,理由仍然是:为广告让路。这让思蓉下节目的时间,接近午夜。
本不必思远去接的——公交车站点距离电台并不太远,何况中间隔着一个乱哄哄的小夜市。但近来那段路在修整,白天尚不能通车,夜间更是人迹罕至。据说几天前的夜里有独行的女子被抢走坤包,又被伤了耳朵和私处。晚上思蓉走在那段路上,只觉头皮发麻,草木皆兵。
还好她有无微不至的思远。
但思远近来出了趟公差。所以这几天,那段路,她得自己对付。
走了两次,有些坚持不住了。想打电话给念蓉,让楚墨过来接她几天,却终未开口。深更半夜的,怎么好意思麻烦他呢?
牧川?万万不敢再招惹他。否则的话,说不准还会弄出个“送花事件”来。
下了节目,站在电台门口,想着这些,牧川的电话竟如约而至。
“还好吗伙计?”似乎牧川永远精力充沛。
“这么晚还没休息?”思蓉竟有些小激动。似乎那段路,会有人陪她走了。
“对我来说现在是早晨。”牧川说,“刚才下楼,我还跟刚喝酒回来的邻居打招呼说:早上好!”
“以后你得注意一下作息时间,别总是黑白颠倒。”思蓉等着他说:我过去送你。
“谢谢伙计。”牧川就是不说。
“这么晚打电话来,有事?”思蓉只好开始启发。
“当然。”
“什么事?”
“你回头。”
回头,牧川站在两棵芙蓉树之间,满脸堆笑。“知道没人接你。我送你如何?”他看着思蓉,却对着电话说。
“真是好伙计。”思蓉也看着他,对着电话说。
牧川急走几步,前面带路。思蓉跟在后面,小心翼翼。
“钟胖子的书,写得如何了?”思蓉对电话说。
“黄了。”牧川对电话说。
“黄了?”
“说我这个没有良心的知识分子骗了他。说他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弄清普希金早他娘死了八辈子了。”
“就因为这些?”
“还嫌我没有美化他。”
“你为什么不美化他?”
“我很美化他了。他却总是嫌我美化得不够。麻雀再美化能变成老鹰?壁虎再美化能变成鳄鱼?总之是黄了,一分钱没有得到。万幸的是,他没有罚我的款。”
“对不起啊。”
“说什么啊伙计?”牧川回过头,盯着思蓉的眼睛,两个人的脸,咫尺之遥。“你刚才说什么?电话信号不是太好。再说一遍?对不起?扯淡了不是?我真的挺感激你的……因为你的心里总是想着我。现在前面有沟,所以我得停下。”
他一直盯着思蓉的脸。他根本没有看前路。他停下的地方,恰好是沟畔。只要再往前一点点,他就会掉进沟中。
“你怎么知道这条沟?”思蓉问他。
“走过好几遍了。”牧川冲她眨眨眼睛,“真以为这两天,你只是一个人在战斗?”
“你敢尾随我?”
“确切说是保护。”
“我是该感谢你呢,还是该批评你?”
“说什么啊伙计?电话信号不是太好……”
牧川跃过沟,转过身,探了身体,向思蓉伸出手。思蓉犹豫一下,将手递给他。牧川轻轻一拽,思蓉像一只轻盈的燕子一掠而过。
走过僻静的路,走过乱哄哄的夜市,来到公交车站点。思蓉说,“就送到这里吧,今天,真的很感谢你。”
“请你吃宵夜?”
“又来了。”
“那你请我吃宵夜?”牧川说,“接连送你三天,你总得表示一下吧。”
“端阳还在邻居家,我得早些赶回去。”思蓉看着驶来的公共汽车,说,“以后吧。”
“那就明天?”牧川说。
“嗯。”话脱口而出,思蓉吓了一跳。待回过神来,她已经身在车厢之中,看窗外,牧川略显苍白的脸,路灯下轻轻闪过。
将睡熟的端阳从邻居那里抱回来,给自己洗过澡,上床,关灯,闭上眼睛,思蓉竟然毫无睡意。爬起来,开灯,走到窗前,给思远发一条肉麻的短信,等了一会儿,仍不见回信。想他大概睡去或者关机,刚想关机睡觉,却收到牧川的短信:独自在家,防火防盗防色狼。
思蓉“噗”一声笑了。笑完,感觉有些饿。喝掉一杯牛奶,吃掉两片饼干,仍然饿。再吃掉两片饼干,再喝掉一杯牛奶,还是饿。饿得心神不宁,坐卧难安。
突然有些后悔。早知自己会如此饿,刚才真该跟牧川去吃点东西。
吃点东西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5
楚歌在半烟那里住了七天,七天里他无所事事,优哉游哉。每天很晚才起床,很晚才睡觉,吃零食,喝可乐,喝啤酒,看电视,玩游戏,与半烟没完没了地接吻和做爱,剩下时间里,就是等待亦可的电话。手机二十四小时开着,半夜里醒来,也会偷看一眼是否漏掉了亦可的电话或者短信。他幻想亦可会主动联系他,求他回去或者命令他回去。然,没有。他像一条被主人抛弃的狗,主人已经绝情地将狗忘记。
亦可不联系他,他也不联系亦可。两个人较着劲儿,看谁先撑不住败下阵来。
周末的晚上,半烟请几个朋友吃饭,楚歌见到念蓉。念蓉问他:“真不打算回去了?”他苦笑。其实他很想回去——吃零食时,喝可乐时,喝啤酒时,看电视时,玩游戏时,将半烟压在身下或者被半烟压在身下时——但他不能。主人不允许它回去,它就不能回去。或者,就算它厚着脸皮回去,主人也会再一次将它驱逐。
因为他与半烟,仍然没有厌倦。
虽没有厌倦,却淡了很多。至少没有了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不仅是他,似乎半烟也是这样。
“偷情”远比光明正大住在一起要刺激、快乐和幸福得多。楚歌想起一句至理名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现在,他不仅偷着了,并且将“偷”变成为“随取随用”,这刺激、快乐和幸福当然就会大打折扣。但他弄不懂的是,他偷到的到底是妓,是妾,还是将来可能的妻?
半烟领大家到展示柜那里点菜。大家互相推辞,最后半烟对楚歌说:“你来点吧!今天你说了算。点你爱吃的。多点几个。”
楚歌说:“胶东豆花蟹。”
半烟说:“我看蟹不新鲜。豆腐也不太好。你再换一个吧。”
楚歌说:“那就红烧肉。”
半烟说:“你不觉得这肉看起来可疑?哪有这样的五花肉?这样吧,换成糖醋里脊,这道菜他们做得一直很棒。”
楚歌说:“来一个炒鱿鱼丝。”
半烟说:“怎么能点这个?胆固醇含量太高,对身体不好。换成鸡汁虾仁怎么样?既漂亮,营养搭配又合理。”
楚歌说:“海米扒油菜。这个行吗?”
半烟说:“刚才不是点了虾仁吗?都是虾,重了,就别要了。要不来个栗子烧白菜吧,既家常又好吃。你觉得怎么样?”
楚歌盯着半烟,说:“九转大肠呢?”
半烟说:“吃那么恶心的东西干什么?臭哄哄的,想想就恶心。你再换一个。”
楚歌扭头就往包间里走。当着这么多人,他有一种被捉弄被侮辱的感觉。
——的确是他在点菜,但事实是,他什么也没有点成。的确是半烟在征求他的意见,但事实是,一切全是半烟说了算,却打了他的幌子。
他想起很小的时候,贫穷的母亲带他经过水果摊。他眼巴巴地瞅着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大草莓,嘴角流出澎湃的口水。母亲赶紧拉他离开,又说:歌,听话,那东西小孩子不能吃。吃了不但不长个子,还会长胡子……歌,妈妈这是对你好。
也许在半烟眼里,他就是一个还没有长出胡子的孩子。
落座,半烟问他:“喝点什么?”
这次他学聪明了些。他没有具体地给出饮料的名字,而是变成抽象并且有些进攻性质的回答。“你认为我该喝点什么?”
“啤酒还是白酒?”半烟说。
“我想喝点白酒。”楚歌说。
“白酒太伤身。我看你喝点啤酒算了。大鸟纯生还是青岛纯生?”
“大鸟纯生,我想补补。”
“你的鸟够大了,不用再补。就青岛纯生吧。”半烟替楚歌做主了。
楚歌总算稍稍平衡了些。小计巧施,他如愿以偿地喝到他非常渴望的青岛纯生啤酒。
但那夜里,他非常不快乐。不仅不快乐,简直越想越恼火,越想越害怕。回忆以前种种,似乎,半烟一直在不露声色地掌控着他。从三个月以前半烟约他为她作画,到今天半烟让他为一桌人点菜,过去的所有时间里,半烟都在掌控着他——半烟约他为她画像,他便去了;半烟引诱他与她上床,他便上了;半烟希望他们保持情人关系,他便保持了;半烟希望他追赶她的背影,他便追赶了;半烟将他掳进洗手间,他便顺服了;半烟希望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便配合了。半烟一直安静地做着他的女皇,他却浑然不知。
或者,更严重些,半烟也是他的主人。他不仅是亦可的狗,还是半烟的狗。三十八岁的半烟与二十二岁的亦可用了完全不同的办法,却有了完全相同的结果。
自尊被两个不同年龄段的女人,摧残的一塌糊涂。
他有一种强烈的挫败感。
半烟不断将他挑逗,楚歌却完全没有交欢的心思。七天以来,他们头一次在睡觉以前,没有缠绵。
楚歌想,也许明天真该回家看一看了。狗在外面受到伤害,回家是唯一的选择。狗被主人撵出家门,错在狗,而非主人。该道歉是狗,而非主人。该主动示好也是狗,而非主人。
七天已过,亦可的火气,该消得差不多了吧。更何况,突然之间,他对半烟,似乎真的有一点厌倦了。
胡乱地想着,睡过去,梦里,他、半烟和亦可,纠缠不清。
早晨,尚睡着,门被拍得震天响。他用手指捅捅半烟,说:“去开门。”半烟反击他一个肘子,说:“你去开。”他拿膝盖顶半烟的腰,说,“这是你家。”半烟一脚将他踹下了床。“快去啊!”半烟跪在床上,闭着眼冲他叫。
他就连滚带爬地去开门。
开门,门开,他见到亦可。
揉揉眼睛,真是亦可。
亦可眉飞色舞,欢天喜地。
这样的亦可,让人狐疑。
亦可往旁边一闪,吓得楚歌差点跌倒。
他见到怒气冲天的父亲和母亲。
6
从新疆回来,楚歌与亦可并未回去看望楚歌的父亲和母亲。父亲楚文涛给楚歌打过几次电话,每一次都楚歌借口太忙搪塞过去。楚文涛和韩玲就知道,楚歌不是太忙,而是想躲着他们。
躲着他们,必有理由。
你不回来,我们就过去。做父母的,有一千种办法来对付他们不听话的孩子。
为提防楚歌闻讯而逃,他们没有声张。
直到下了火车,楚文涛才敢给楚歌打电话,那边却关着机。给楚墨打电话,也关着机。两个人在火车站坐了一会儿,再给楚歌打电话,还关着机。这时楚墨的电话打过来,说刚开机就看到父亲的电话,问父亲找他有什么事。楚文涛说:“事情大了——我和你妈在火车站要饭呢。”
楚墨去火车站接上他们,要带他们回家,韩玲却执意先找楚歌。“这孩子从小就犟,又不懂事,想看看他结婚后是什么样子。”
“还是先去我家吃早饭吧。”楚墨说,“念蓉听说你们要来,煮了一锅粥。”
“先去看楚歌,让亦可也给我们煮粥。”韩玲坚持说。
“可是这么早……”
“还早?”楚文涛白楚墨一眼,“我和你妈在火车站坐了三个小时!”
楚墨就给楚歌打电话,仍然关机。打给亦可,亦可说:“好啊!让爸妈先过来,我给他们煮粥。”楚墨小声说:“粥是小事情,楚歌在不在家里?”亦可说:“你认为呢?”楚墨说:“别闹了。我们都快到了。”亦可说:“放心来吧。”
“放心来吧。”楚墨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楚歌在家。但到了以后,亦可的表情告诉他,这句话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我会解释给二老听的。
直听得楚文涛眼珠通红,火焰从鼻孔往外喷。
便命令楚墨拉他们去找楚歌。
楚墨说这不好吧。“怎么也得尊重他的私生活。”
“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楚文涛气得连手都哆嗦起来,“结婚没几天就跑出去找别的女人,一个星期不回家,这就叫他的私生活?还谈尊重?他要是懂一点点尊重,能做出这样的混账事情?”
“是亦可把他赶出去的。”楚墨说,“这事你可以问亦可。”
“他不做错事情,亦可会把他赶出去?”楚文涛说,“刚结婚就有外遇,我和你妈这是养了个儿子,还是养了只畜生?”
“反正我不去。半烟与念蓉那么熟,不太好……”
“你把我们送到就行了。”亦可笑着说,“送到了,你和妈呆在车子里,不必下车……”
“多谢提醒。”楚墨说,“但我觉得你也没有必要去。”
“我得去。我想楚歌了。”
“你不是想楚歌,你是想让楚歌难堪。”
“他先让我难堪。”
“亦可,你这样做有意思吗?”
“哦?”亦可将椅子往前拖了拖,让身体和眼睛都尽量逼近楚墨,“那你告诉我什么有意思?他继续和半烟鬼混,我却假装视而不见?每次他与半烟鬼混回来,我都要主动给他洗脚为他按摩?要不我像那些泼妇一样站在小区里骂他十八辈祖宗?要不我半夜里拎把刀子把他骟了?要不往他的脸上泼泼硫酸?放火把房子烧了?放燃化气把房子炸了?你觉得哪个有意思?”
“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情告诉爸妈?”
“那你认为我该把哪些事情告诉爸妈?你的事情?”亦可笑着,声音轻柔,清澈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
只此一句,楚墨就败下阵来。他不敢再多说一句话。他认为即使十个自己再加上十个楚歌,也绝非亦可的对手。
重新将车子开上公路,听着亦可熟稔的指挥,三拐两拐,就到了。
他感觉自己在将三个刽子手送往法场。三个刽子会对付一个刑犯,楚歌很可怜。
刽子手亦可将防盗门拍得变了形状。
楚歌穿着睡衣,抱着肩膀,狼狈,惊乍。
“你给我过来!”楚文涛后退一步,说。
楚歌就过去。脸上堆着讨好的笑,猫步轻轻。“爸,怎么来也不打个招呼……”
“啪!”楚文涛拉开架式,一记耳光打得楚歌霞光万丈。
“爸……”
“爸你个腿儿!”楚文涛再一次扬起手,楚歌往后一闪,耳光抡空。“你想学西门庆还是陈世美?你想把楚家人的脸都丢尽么?”
正是清晨,小区里的人很多。很多人停下脚步观看,兴趣盎然。
“妈……”楚歌转向韩玲。
“妈你个嘴儿!”楚文涛又是一记耳光,楚歌偏头闪过,眼镜飞上了天。“你想学李甲和元稹吗?要不学吴起杀妻求将?赶快收拾东西,跟我走!”
楚墨绝没有料到会这样。他以为当着这么多人,父亲至多会责骂楚歌几句,充其量,将半烟一起骂了。他的记忆里,即使小时候,父亲也没有动手打过他们。
急忙拦到父亲与弟弟中间,充当肉盾。“快换了衣服,跟爸和亦可回去吧。”他冲楚歌说。
楚歌拣起眼镜,眼镜已经跌碎。擦擦鼻子,擦了一手鲜血。他看看亦可,亦可嚼着口香糖,“望穿他盈盈秋水,蹙损他淡淡春山”。
楚歌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捏捏亦可的下巴。亦可听话地将口香糖吐出。
“本来,即使你今天不来,我也是要回去的。”他对亦可说,“你又何必弄得血雨腥风?”
“不是我要请你回去,”亦可说,“是爸妈要请你回去。”
“你很无耻你知不知道?”
“我?无耻?”
“咱们之间的事情,跟爸妈有关吗?你把他们搬过来,是嫌不够麻烦?不仅把他们搬来,还大清早把他们领过来,你什么意思?组团捉奸?”
“你听着楚歌。”亦可又将一颗口香糖填进嘴里,飞快地嚼着,“其一,他们来,我并不知情;其二,不是我想带他们过来,是爸一定要来;其三,如果你还有良心,你说,是你嫌不够麻烦还是我嫌不够麻烦?结婚当天就与半烟偷情,每天与我同床异梦,睡梦里也‘半烟,半烟’地喊,这些是不是事实?”
“你说过,假如我与半烟相互厌倦,我就可以回家了,是不是?”
“问题是,现在,你们并没有厌倦。”
“你说对了。不但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你说过家永远欢迎我是不是?可是现在,还有以后,对不起,非常对不起,非常非常对不起,就算你请来一个欢迎团,就算你跪下来磕头,我也不回去了。”
说完,转身,从楚文涛和韩玲面前走过。韩玲和楚墨紧张地抱住挥舞着拳头的楚文涛,看那架式,假如放开他,他立刻会将楚歌打翻在地再踹上一百脚。
“人在愤怒的时候,智商为零。您说过的。”楚歌在他面前停下,说,“谢谢您的那记耳光,让我从此失去亦可。”
“失去你个嘴儿!是我打你跟亦可有什么关系?”
“一回事。”
又转回头,对亦可说:“哪天方便的话,给我打个电话,一起去民政局,把婚离了。”
防盗门关闭的那一刻,他听到亦可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嚎。似乎那长嚎中还夹着水果味的口香糖,口香糖击中防盗门,黏在上面,再也擦不干净。
屋子里,半烟搓着手,紧张地看着流血的楚歌。她跑进洗手间,为楚歌拿来毛巾。“快擦擦快擦擦你爸怎么能这样当着那么多人你的鼻子好像……”
“滚啊!”楚歌抢过毛巾,声嘶力竭。
7
都希望楚歌只是气头上说说。但似乎,楚歌真的吃了秤砣。
当初亦可逼他结婚,现在他逼亦可离婚。扯平了。
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离婚。李敖说的吧。说得那叫一个残酷。
为了不离婚,夫妻间便永远不要了解?永远不了解,与陌生人何异?
他了解亦可吗?或许了解,或许不了解。现在,了解或者不了解都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他不快乐。
婚前,不是很快乐。婚后,很是不快乐。
他没有回家,也没有赖在半烟那里。那段时间,他将楚墨的办公室当成他的卧室、画室、厨房、书房、客厅……
地板上铺满瓜子皮,窗台上堆满可乐瓶,墙角摆满啤酒瓶,桌上摞满素描画,烟灰缸里,长短不一的烟蒂们拥挤不堪……
楚墨劝过他多次。“两个选择。”楚墨说,“其一,你回去住,跟亦可认个错,然后继续过日子;其二,你到我那里住,跟爸妈认个错,然后继续和亦可过日子。”楚歌说:“就是说,无论哪一种选择,都得先认错,然后和亦可过日子。”楚墨说:“你还想怎么样?”楚歌看着窗外越长越高的大楼,说:“我只想静一静。”楚墨说:“爸妈说了,他们会一直呆在这里,直呆到你回家为止。”楚歌摇着头,说:“爸那么大岁数的人了,怎么还像个斗士?”
楚文涛的确是个斗士。年轻时看到不公正的事情,也不管敌我实力,必要争斗一番。为此他吃尽苦头,不仅在工作了一辈子的单位里没有捞到任何好处,还在四十八岁那年,因夜里勇斗四名歹徒身负重伤。至今他那条受伤的胳膊还用不上力气,但这并不妨碍他用另一条胳膊给了楚歌一记稳准狠俱全的色香味俱全的可以载入教科书里的耳光。
楚墨记得没错,之前对两个儿子,他从没有动过他们哪怕是一根手指头。只是那一天,那一刻,他实在忍不住了。看着自己新婚的二十二岁的儿子穿着睡衣从一个年近四十岁的女人的被窝里爬出来,纵是一只绵羊,也会愤怒。他所庆幸的是,在他抡楚歌的耳光之前,扔掉了手里的一根牙签。
否则的话,楚歌的脸上,很可能多出一条狰狞的伤疤。
楚文涛与韩玲常住沙家浜,白天下跳棋,看电视,晚上就与楚墨和念蓉聊天。聊天的内容丰富多彩,却有一大半与楚歌、亦可和半烟有关——对楚歌和半烟,大家异口同声地声讨;而对亦可,大家则异口同声地同情。
其实念蓉该说半烟几句好话的。其实楚墨该说楚歌几句好话的。但是,他们都没有。
念蓉不说半烟的好话,这不难理解。她需要哄公公和婆婆开心,为此牺牲她本就不太喜欢的半烟,很划算。
楚墨不说楚歌的好话,也不难理解。他需要和爸妈站在同一个道德阵营里,更需要靠牺牲楚歌来掩护自己。
他很担心念蓉会在父母面前说起他与静秋的事情。他知道,哪怕念蓉无意中说漏了嘴,哪怕说了一点点,母亲也会喋喋不休地追问,然后父亲便会愤怒,赏他两记耳光,并非没有可能。
可是,没有。念蓉与父母谈楚歌,谈京戏,谈叙利亚局势与氽牛肉丸子的做法,就是不谈那个雨夜,不谈静秋,不谈那两千块钱,不谈盈衣的名字的真正由来。并且在二老面前,念蓉努力表现出与楚墨的和谐与恩爱,甚至动不动撒撒小娇——让楚墨削个梨,泡杯茶,给她捏捏肩、捶捶腿,刷刷盘子刷刷碗,再为她切几片敷脸的黄瓜片,诸如此类,等等等等。楚墨心甘情愿地做着这些,耳朵却伸得很长,密切关注着客厅里的动静。
“楚歌能有楚墨一半听话,我和你爸就放心了。”韩玲说。
“能有四分之一也行。”楚文涛说。
“能有八分之一也行啊。”念蓉的语气,似乎有些揄弄,“这世上像楚墨这样专情的男人,真是太少了。”
韩玲信以为真,美得露了牙花子。
楚墨赶紧从厨房出来,殷勤地为念蓉的脸蛋贴上黄瓜片。脸上贴满黄瓜片的念蓉不再说话,她仰着脸,斜着眼,瞅着楚墨,眸子里闪烁出慈爱并且宽容的光芒。
那段时间里,念蓉变得很是清闲。有楚墨送盈衣去幼儿园,有楚文涛去幼儿园接盈衣回家,有韩玲给一家人烧饭,有韩玲哄盈衣睡觉,有楚墨争着抢着做家务,她只需吃饱后坐在沙发上,聊天或者看电视,将黄瓜片、鸡蛋清、番茄酱、菜籽油、白萝卜、大米饭、西瓜皮等等往脸上贴或者抹就是了。几乎所有的食物都能变成念蓉的护肤品,当然她仍然不忘每天坚持服用21金维他和脑白金。有天夜里楚墨去厨房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吃的,他跟仰着脸闭着眼的念蓉商量:“从你脸上借几个黄瓜片炒炒?”
那时念蓉正在做一个决定。她想等楚墨的父母走后,是否应该把自己的母亲也接过来住一段时间?过些日子她要去柳叶岛风景区开笔会,她担心在这段时间里,楚墨与静秋死灰复燃。
她哪里知道,现在楚墨对静秋的迷恋,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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