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罗马国家的发祥地
意大利是古罗马国家的发祥地。它的地理和自然条件对于古罗马国家的形成和历史的发展曾经起过很大的影响。
意大利位于欧洲南部地中海中央,它在地形上可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是一个窄长的半岛,形状像一支长统皮靴,深入地中海,亚平宁山纵贯南北,靴尖外是西西里岛;北部是比较宽广的波河水系平原,平原以北以高耸入云的阿尔卑斯山与中欧为界。
半岛部分三面环海,全长约1000公里,宽度在150至200公里之间,全岛形状窄而长,亚平宁山像一条脊椎贯穿全境。山脊两侧有许多横向的山梁把半岛割成很多丘陵和峡谷,亚平宁山脉的高度平均约1200米,最高峰也不到3000米,山峰之间有河流峡谷和山口,东西交通并不因中央的山脊而完全受阻。半岛东侧面向亚得里亚海,山势陡峭近海,多悬崖峭壁,河流短而急,不利航行。海岸线平直少港湾。西侧面向第勒尼安海,山势缓斜,多丘陵,河流较长,便于航行。较大的几条河的流域如阿诺斯河、第伯河、伏尔图诺斯河和利瑞斯河等形成了埃特鲁里亚、拉丁姆、坎佩尼亚等较大的平原。海岸港湾也比东侧为多。附近有西西里、科西嘉、撒丁三大岛及厄尔巴、卡晋里等一些小岛,通往西部地中海的航路比较便利。山脉、河流、海岸线、港湾以及岛屿的分布等方面的特点使半岛西半部比东半部发展得早而且快。整个意大利半岛与希腊半岛相比起来,希腊半岛是面朝东背朝西的,而意大利则是面朝西背朝东的。地理条件上的这种特点很明显地影响了两个地区的历史发展:希腊各国主要以爱琴海为中心,向东方发展,较早地接受了地中海东部地区各先进文化的影响,形成了其独特的灿烂文明。而意大利半岛上的罗马则由于没有希腊那样优越的航海条件,只能在意大利本土和西部地中海有限的岛屿上发展,接受东部地中海先进文明的机会很小,因此发展较晚,形成罗马所特有的发展道路。
意大利北半部的波河平原在地形上同亚平宁半岛是有分别的。这里东西宽达500公里,南北长约100余公里。波河及其许多支流流贯中央形成辽阔的平原河谷。平原以南和西南横亘着亚平宁山,使波河流域与亚平宁半岛在一定程度上相隔离。平原以北,气势磅礴的阿尔卑斯山脉成为扇形伸展,形成意大利对中欧的天然屏障。阿尔卑斯山的山势南面险峻,发源于这里的河水多形成深谷急流。而北面山坡却比较平缓,较易攀登。因此,中欧与意大利的交通来往和人口迁移,古来就不因阿尔卑斯山的高耸而受阻隔。
意大利半岛的气候属地中海型,冬雨夏旱,年平均温度较高,但少酷暑和严寒,因为经常得到地势较高的丘陵和附近海风的调节。半岛南部近似亚热带气候,中部各地因山势高低和离海远近而略有差异。
波河流域气候近似欧洲大陆,冬季山坡积雪很厚,夏季有雨,四季明显,温差很大。
意大利海岸线很长,但是岛屿和港湾少,没有希腊那样便利的航海条件,远古以来贸易不甚发达。不过意大利的地形和气候非常适合农牧业的发展:古代丘陵和河谷到处覆盖着茂密的植物,有森林、灌木林和草坡。河流水量丰富,气候比现在湿润。加以阳光充足、土壤肥沃,特别是半岛西部几个较大的平原,农牧业很早就得到发展。山坡丘陵地带都是良好的牧场,繁殖马、牛、羊等牲畜。平原地区宜于种植谷类和豆类,葡萄、橄榄等经济作物的栽培也从很早就极为普遍。
意大利的金属矿产不很丰富,不过也有不少种类:埃特鲁里亚有铜、铅、锡、锌等,厄尔巴有铁。
二、罗马起源及其传说
拉丁姆是罗马的发祥地。古罗马城原址就在拉丁平原北端,台伯河下游,距海边20公里,是一片山岗地带。它的地理位置十分有利:陆路交通四通八达,是许多天然通道的聚合点。天然通道为古代居民所利用,后来罗马人又遵循这些古道建设陆路交通干线,例如阿匹亚大道等。陆路之外,罗马还有台伯河航行之利以及海港通海之便。
罗马也是台伯河一个重要渡口,台伯河有一个河心岛是河中惟一小岛。台伯河口产盐,古代两岸居民沿河下行到海边取盐,形成一条盐道。这里成为重要的货物集散地。很早这里修了一座桥,交通便利,成为贸易口岸。罗马山岗是有险可守的地方,特别是帕拉丁和卡匹托两山岗,有陡峭悬崖,易于防守。帕拉丁山又有大片平坦坡地适于居住,很早成为牧民建立村落的地方,附近有七座较大山丘:卡匹托尔,帕拉丁山、阿芬丁、奎里那尔、维米那尔,厄斯奎林和凯里乌斯。
各山岗间谷地,远古时多溪之间或沼泽,后来经过排水、疏导、铺筑等工程,才变成几个平坦大广场。现在罗马城大体也是这样范围。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很早这片土地上就有各种居民居住。
在罗马帕拉左博物馆里,陈列着一尊母狼哺乳婴儿的青铜像,它把人们带到远古神奇的传说中去。
据传说,古代特洛伊覆亡以后,有一些保卫城市的人逃了出来。他们的首领叫伊尼亚。逃亡者的船只在大海里漂泊了很久,最后海风把他们吹到岸边。逃亡的人们看到一条宽阔的河流,两岸长满了丛林。太阳照耀着肥沃的平原,蔚蓝色的晴天映在湖泊中。疲惫不堪的逃亡者上了岸,这个地方叫拉丁区。伊尼亚的儿子在拉丁区建立了一座城市,命名为阿尔巴·隆伽。
过了数十年,伊尼亚的后代侬米多尔统治着阿尔巴·隆伽城。他的弟弟阿穆留斯是一个阴险残暴的人。他仇视哥哥,自己想做统治者。为了达到个人野心,便不择手段、施展种种阴谋诡计,终于利用他哥哥的亲兵,推翻了侬米多尔,窃取了政权。阿穆留斯并不畏惧那老朽无能的哥哥,所以就留下侬米多尔的性命。然而他却日夜担心他哥哥的后代起来报仇。为了消除这一隐患,残暴的阿穆留斯下令杀死他的侄儿,强迫他的侄女西里维亚去作维斯塔的女祭司。不久,西里维亚生了一对孪生子。阿穆留斯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惊恐,下令处死孩子的妈妈,并让一个女奴用篮子把这对孪生子扔到台伯河里去。这时台伯河正在泛滥,大水不断上涨沿河白浪滔天。女奴不敢走到水里,于是她把篮子放在紧靠水边的河岸上,就走开了。她心想:河水再涨高些,孩子就会被水淹死的。河水真的涨上来了,可是并没有把装孩子的篮子冲走,因为篮子让河边的树枝挂住了。
不久,洪水退去,孪生子开始哭叫起来。到河边饮水的母狼听到哭声,走到孩子身旁,舐干了他们并用自己的奶喂饱了婴儿。后来孪生兄弟被国王的牧人发现了,就把他们带回家去抚养。牧人给其中一个起名叫罗慕洛,另一个叫勒莫。兄弟俩每天跟随牧人出去打猎,锻炼成了敏捷、强壮的青年。牧人把他们出身的秘密告诉了罗慕洛。罗慕洛与勒莫一起领导阿尔巴·隆伽人民起义,推翻了残暴的阿穆留斯。把政权还给自己的外祖父侬米多尔。兄弟俩决定在洪水退去时,在他们幸存下来的地方建立新城。不久,兄弟俩发生了争吵,原因是用谁的名字来命名新城。结果罗慕洛杀死了弟弟,并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这座城市。
根据罗马建国的传说:最初定居在罗马地区的只有一个拉丁部落,其后又有两个部落参加进来。每个部落之下分十个胞族(亦称大氏族),叫做“库里亚”;每个“库里亚”之下又分十个氏族。合计起来,罗马在氏族公社时期共有三个部落,其下分为三十个“库里亚”,三百个氏族。原先这些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过着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原始公社生活。氏族的行政权掌握在享有特殊地位的“长老”手里。
一向有个传统的说法,说罗马城始建于公元前753年。不过根据近代学者的考证,这个年代并不可靠,实际上罗马建城的年代比这要晚得多。罗马城所在的这块地方,原为台伯河南岸拉丁姆地区的一片丘陵地带。这里有许多小山丘,拉丁人就按照血缘关系,分别聚居在这些小山丘上,形成了许多村落。在这些村落中,最重要的是那个位于帕拉丁山丘上的村落。后来,为了抵御外侮的必要,有七个村落联合在一起,称为“七丘同盟”,这便是罗马建国之始。罗马起初并没有城墙,大概直到“王政时代”的后期,即公元前六世纪时,才在这七个小山丘的周围筑起一道防御工事,以资防守,所以罗马城曾被称为“七丘之城”,至于“罗马”(Rome)这个名称,则系来自传说中的神话人物罗慕洛。在罗马建城以后,这地方的拉丁人就叫做罗马人。城市的建立,就标志着氏族制度的崩解和国家形态的产生。无怪乎在城市周围都是深沟高垒,峻堞高墙:它们那深广的壕沟便是氏族制度的坟墓;而它们的城楼则已经在指向文明了。
罗马城的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它是台伯河流域的枢纽,控制着拉丁姆地区和伊拙斯康人的交通孔道;它借台伯河与海外往来,帆樯可以直达城下;然而它离海岸却约有二十五公里之遥,可以免受海盗的剽掠。城堡依山傍水,便于防守。罗马城处于意大利半岛中部,周围有广大的农业区提供给养。其后这城邦发展起来,经过数百年的武力扩张,首先是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继而统一了整个的地中海世界。直到今天,罗马城仍旧是意大利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而它城内的那座梵蒂冈宫,则是世界各国天主教徒精神上的首府。罗马城在历史上被称为“永恒之城”,它历时数千年而不坠,这都是由其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所造成的。
三、“王政时代”的社会
根据传统的说法,早期罗马历史通常称为“王政时代”(约公元前8—前6世纪),先后有七个“王”统治罗马。
(1)王政时代前期(拉丁和萨宾王统治时期。公元前8—前7世纪)相传有四王:
罗慕洛(公元前753年—前717)传说他是罗马建城者。建城后首先修帕拉丁山城堡,扩大城区范围,召集人民开会,制定王者仪仗,以示尊严。为自己设武装卫士,收容逃亡人口为公民。指定100人为元老被选的家族首脑称贵族。抢劫萨宾妇女。关于抢劫萨宾少女的故事,反映了当时掠夺奴隶和财富已成为战争目的之一,同时也反映了罗马人和萨宾人两个部落联合的历史内容。两个部落合并后,罗慕洛统治帕拉丁,塔提乌斯(萨宾人首领)统治卡匹托尔,共治5年。塔提乌斯死后,罗慕洛为惟一王,罗慕洛在位37年,为罗马人创立城邦基础。他最后被元老院杀害。
努玛·彭庇里乌斯(公元前716—前673)他是萨宾人。在位期间他整顿社会,教育人民,以法制、伦理和礼仪教育人民。在位43年,使罗马变成和平和富足的公社,传说他曾制定历法。
图路斯·荷斯提里乌斯(公元前672—前641)本人为拉丁人,祖母为萨宾人。他曾制定满足平民土地要求的法案。最著名的是合并阿尔巴·隆伽。在位32年,武功卓著。
安库斯·马尔提乌斯(公元前640—前616)此时人口增加,犯罪时有发生。安库斯建第一座监狱。沿台伯河下行建立奥斯提亚港,并控制河南盐田,在位24年,由路克乌斯·塔克文继任为王。
王政时代前期的罗马正是由氏族制向国家过渡时期。尚未进入阶级社会。人们还过着氏族制生活,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和公共墓地。但氏族制已开始解体。公社成员按男性血统关系,分属于若干氏族,实行族外婚。
传说罗马共有三百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胞族(罗马称胞族为库里亚),十个胞族组成部落(罗马称部落为特里布斯)。罗马共有三个部落,达三个部落构成“罗马人民”。这时罗马的管理机构类似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军事民主制。这个时期,罗马有勒克斯(即所谓王)、元老院和库里亚会议管理公共事务。“王”(勒克斯)类似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巴赛勒斯。他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他还没有具备真正的国王的权力,“决不像蒙森所描述的那样几乎是专制君主。”他还没有掌握民政方面的权力。恩格斯说:“勒克斯的职位不是世袭的;相反地,他大概是由前任推荐,先由库里亚大会选出,然后在第二次大会上正式就职的”。元老来自各氏族的族长。他们最初是每个氏族从某个家庭选出的,并为“王”对内和对外政策问题的顾问。在“王”参与下,元老院还有权批准和否决库里亚会议的决议案。每个氏族从某个家庭选出元老的习俗,逐渐成了惯例。这种惯例是由于财产分化的发展引起的,结果,在罗马就形成了氏族显贵,产生了所谓贵族家族。库里亚会议是按库里亚召开的民众大会,是最高政权的代表者。所有参加会议的成员同时也是战士。由此可见,库里亚会议是武装人民的集会。这个会议解决公社生活中那些最重要的问题:宣布战争,选举勒克斯,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最后决定等等。恩格斯指出:“象英雄时代(即荷马时代——引者)的希腊人一样,罗马人在所谓王政时代也生活在一种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并从它们当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民主制之下”。
勒克斯(Rex)被西方史学家译为“王”,但他不是具有无限权力的专制君主。勒克斯职位不能世袭,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是部落联盟的军事统帅。罗马王政时代,也称军事民主制时代。军事民主制的产生,是和掠夺战争的出现紧密相关的。从罗慕洛曾诱掠萨宾部落少女,做罗马贵族青年的妻子的传说中可见,掠夺邻人财富和奴隶就成为战争的目的之一。
(2)王政时代后期(伊达拉里亚王朝统治时期)
从第五王开始,后期王都是伊达拉里亚人。他们的继位方式都夹有阴谋和暴力因素。后三王把罗马从一个村落式的氏族部落聚居地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城市国家。此时罗马进入阶级社会。
第五王叫路克乌斯·塔克文(亦称老塔克文,公元前616—前578)他来自塔克文尼亚城,先辈来自希腊的科林斯,他又称卢库莫,妻子塔娜琪是伊达拉里亚名门,移居罗马。他还鼓励伊达拉里亚人来罗马定居。他在罗马元老院里增加100名新元老,引进全套伊达拉里亚式的王权仪仗、戴金王冠,坐镶象牙雕饰的宝座,执鹰头节仗,着紫色金线绣的紧身衣,外披绣花长袍,由12名持鞭斧的卫队经常护卫,以增加国王的声势。
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首先,罗马居民不论贵族和平民,凡能负担兵役者,按其献身产分为5个等级。
其次,创设森都利亚大会,作为新的公民大会。
森都利亚会议,即百人团会议。会议对一切问题的表决,都以百人队为单位,每个百人队只有一票表决权,共有193票。会议决议案以过半数通过为准则。表决时按等级顺序进行。因此,只要第一等级和他们的骑兵团一举手,其他等级也就无须再表决了。这样,新的财产关系代替了从前的血缘关系。他还把原来的三个旧氏族部落重新打乱,按地区划分为四个部落。
塞尔维乌斯改革是王政后期罗马社会发展变化合乎规律的产物。按照地域和财产原则来划分、组织和管理所属居民,与氏族制度格格不入,分明是阶级社会的制度。在森都利亚组织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罗马公民公社,实行财产资格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无疑具有崭新的性质,它实际上是社会阶级和等级分化后有产者重新组合起来和实行统治的组织形式。同时,塞尔维乌斯不仅设立森都利亚大会代替库里亚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而且还改变以氏族制度为基础的武装力量,在地域和财产原则基础上创建了公民兵,以此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重要体现来维护新生的国家。所以,塞尔维乌斯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正如恩格斯所说:“这样,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
传说塞尔维乌斯共为王44年,最后被他的女婿,老塔克文的儿子(或孙子)所杀,并夺了王位。
第七王小塔克文,或称高傲者塔克文(公元前535—前509),是罗马王政时代的末王,传说中的暴君。
据说他和他的妻子(塞尔维乌斯之女)阴谋用暴力杀死塞尔维乌斯,夺取了政权,在未经元老院和人民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作了罗马王。这和王政时期各王经元老院选举的作法完全不同。老塔克文尽管有人说他是阴谋取得王权的,但后来也经过了元老院和人民的选举。塞尔维乌斯是经老塔克文之妻塔那其一力保举的,后来也补了人民选举的手续,只是未经元老院推举。而小塔克文则完全是自己用暴力夺取的。
高傲者塔克文当权后,执行暴政。
首先剥夺元老院的权力,遇事不照旧例与元老商议,而是独断专行,或只与自己家人商议。因夺权时未得人民和元老的拥护,所以他极力用恐怖政策对待人民和元老。对元老,他不惜用诬告、杀人、抄家、放逐等手段消灭他认为原来曾支持塞尔维乌斯的元老。对平民则更采取镇压手段:取消一切法律,遇事由他一人专断。他改变塞尔维乌斯的税制,要求贫富一律交纳。又取消了塞尔维乌斯在广场树立的铜柱法。他迫使平民服各种劳役,其中有公共建筑工程:如在大马戏场修柱廊,修排水沟使之通向第伯河。还有其他劳役和工匠活:如开石、伐木、运输、铁工、木工、泥瓦工等等。为防止平民反抗,他禁止大规模集会,并经常派遣特务到处探访向他汇报。他自知树敌太多,特设卫队保卫自己,宫廷里戒备森严,他本人也深居简出不常露面。
对外,首先是对拉丁人用软、硬、骗兼施的手段诱使拉丁诸城同他重订和约。为了加强对拉丁人的控制,他决定把拉丁青年和罗马青年混合编制在军团和百人队内。同时他还与厄魁人和埃特鲁里亚人订立了和约。此外,在他任期内又与盘踞在拉丁平原南部的伏尔西人发生战争,获胜,抢劫四十他连特财物。并用这钱在卡皮托里山修建朱庇特大庙,从埃特鲁里亚雇工匠装饰。
高傲者塔克文和他的3个儿子的暴行使元老贵族和平民都对他不满。激怒的人们在几个与王家有亲谊的高官贵族的领导下联合起来采取行动推翻了塔克文的统治。当时的领导人其实都与塔克文王家有亲戚。其中卢契乌斯·朱尼乌斯·布鲁图斯是塔克文的外甥,卢西乌斯·塔克文·柯来提努是塔克文的堂侄,斯普里乌斯·卢克里契乌斯是柯来提努的岳父。
据说起事之时,塔克文正在出征的军营中,听说罗马城反叛,急带兵回城。斯普里乌斯·卢克里契乌斯将其拒于城外,并宣布元老院已放逐他。他再赶回军营,布鲁图斯在军营也阻止他回来。塔克文势单力孤,无法反抗,只好会同两个儿子投奔埃特鲁里亚的凯勒城去了。时为公元前509年,高傲者塔克文共在罗马统治了25年。
不久,元老院召集会议,宣布推翻塔克文,推举斯普里乌斯·卢克里契乌斯为摄政官,暂主持政务。罗马人从此决定终止一人当权的王政,改为从贵族中选两人为执政官。
于是召集森都里亚大会,在会上选举了推翻塔克文有功的卢契乌斯·朱尼乌斯·布鲁图斯和塔克文·柯来提努力执政官。延续了244年的王政至此结束了,罗马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共和国时期。
第二节 早期罗马共和国
一、政治特色
推翻王政和建立共和国,是早期罗马发生的一个重要的政治事件。废除王政后,取代王执掌国家政权的是两个执法官,后称为执政官。两个执政官权力相等,彼此有否决权,任期一年。他们拥有最高统治权,在军事和行政方面握有很大权力,包括在战时对其下属人员操有生杀予夺之权,而且还掌握最高裁判权和财政权等。他们主持召集元老院和公民大会,负责执行决议。在正常情况下,新的执政官人选大概由前任执政官提名,经森都利亚大会表决通过,元老院批准,最后由库里亚大会授予最高统治权。
共和初期,元老院成员增至300人,成为贵族势力的堡垒。元老院在当时还是咨询机构,尚未达到后来那样具有广泛权力的地步;但按照惯例执政官每逢重要事宜必须提交元老院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由于执政官本身即是元老贵族,任期短暂,而元老为终身职,享有威望,地位显赫,这就决定了执政官听从于元老院的意旨。这时,森都利亚大会逐渐获得重要的政治权力,决定重大问题,但大会的多数票操纵在少数富有公民手中,表决通过的决议最后还需元老院批准。因此,在共和初期罗马国家政权机构中,元老院处于权力中心的地位。
罗马共和国实质上是贵族共和国。执政官选自贵族,元老院也为贵族所把持。平民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但他们享受的政治权利是不完全的。在一般情况下,平民不能进入元老院和出任国家高级官职。同样,宗教职务也都被贵族垄断,平民不得染指。贵族内部实行联姻,严格自动封闭起来。这样,贵族在推翻王政后直接掌握政权,竭力维护和扩大自己的特权地位,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拥有特权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阶层,成为一个排他性的等级。在经济上,贵族大量侵占国家由征服而得来的公有地,平民却得不到公有地的分配。平民中只有少数人由于经营工商业发财致富,大多数平民缺少土地,生活困苦。连年不断的战争,也加重了平民的兵役和赋税负担,致使许多平民负债破产。当时盛行债务奴役制,债务人以自身及其家属人身来抵押,到期不能偿清债务,债主有权拘禁抵债者,甚至处死债奴或把债奴卖到国外。贵族和平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地位与权利的不平等,必然激起矛盾,导致冲突。平民展开反对贵族的斗争,要求分得土地,取消债务奴役,同时在政治上也要求维护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特别是富裕平民要求享受与贵族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权,结束贵族独揽大权的局面。而公元前6世纪以来的军事战术的重大变化,即普通公民充当的重装步兵取代贵族的骑兵成为战争的主力,使平民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和条件与贵族展开这场斗争。
共和国建立后不久,罗马平民便掀起反对贵族的斗争;这两个等级的斗争延续两个世纪之久,构成了共和早期罗马社会斗争的主要内容。
二、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共和国初年,平民和贵族矛盾日益尖锐,贵族直接掌握政权后,力图维护自己的特权地位,在内部实行联姻,封闭起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完全排他性的等级。这样,贵族和平民等级界线森严,泾渭分明,他们在政治和社会方面的权利不平等,必然导致这两个等级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些平民已成为富有者,变成奴隶主,但绝大多数平民日益贫困。
当时罗马,正进行着连年对外战争。平民下层因出征打仗,不得不离开自己那一块土地。通过征服战争得来的大片土地,全部被贵族侵夺去了。同时,连年的战争也加重了平民的兵役和捐税负担,加之敌人蹂躏乡村田地,以及遭受天灾人祸,往往造成平民负债累累,家破人亡。缺乏土地和负债是平民沦为奴隶的根本原因。因此平民迫切要求改善自己的困苦地位,在经济上围绕着争取土地和取消债务奴役制问题展开斗争。同时在政治上,平民也强烈要求提高自己的地位,保障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特别是平民富有阶层要求享受与贵族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权,结束贵族独揽大权的局面。
据说,平民反对贵族斗争最早发生在公元前494年。这次冲突的起因是债务问题。当时,平民不堪忍受债务奴役,特别是服役出征的平民战士甚至有功的军官都因负债遭受残酷折磨,纷纷起来斗争。在军事形势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平息平民的义愤,行政长官塞维利乌斯颁布法令,禁止债主押锁或奴役愿意参军的公民。当罗马公民在军事服役期间,任何人不能没收或出售他们的土地或财产。平民再次出征了,不仅打退了敌人的进攻,而且还深入敌人领土去歼灭他们。但是在战争胜利后,另一行政长官拒不执行这条法令,听任债主对债务人的摆布。因此再次出征的平民群情激愤,他们全副武装撤离罗马,开往“圣山”,表示与罗马脱离关系。这一行动使贵族大为震惊,因为当时罗马正大敌压境,急需平民的军事援助。罗马因平民离去兵力锐减,生产停滞,贵族财产也遭到破坏。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贵族被迫做出让步。到公元前471年,平民经过斗争获得选举保民官和创设平民大会的权利。
保民官是每年从平民中选举的。保民官的人身不可侵犯,如果任何人侮辱保民官,都要处死,财产没收。保民官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官员的横暴侵犯,他们行使的否决权后来获得进一步发展,可以制止或否定国家官员的决定乃至元老院的法案。大概在此同时,又设置两个平民市政官,作为保民官的助手。他负责祭祀和保管档案。
共和国初期罗马并无成文法。习惯法的解释和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属于贵族,这些权利也成为贵族压迫平民的手段。公元前462年平民保民官特兰梯留提议编纂成文法典,贵族起初表示反对,后来同意成立一个十人委员会(成员皆贵族)并赋予广泛权力。公元前452—前451年,以阿皮乌·克劳狄为首的委员会编成十表条文,镌在十块铜牌之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平民不满其内容,公元前450年改组十人委员会,贵族和平民各占一半;他们在十表之外又增编两表,因全部条文镌于12块铜牌之上,故得名“十二铜表法”。这是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原文并未保存下来,其主要内容散见于古典作家的著作中。总的来看,它只是把传统的习惯法加以整理和记录,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法典明确规定维护私有制度和债权者的利益。例如,死者的财产须按其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由其最近父系亲属继承,若无父系近亲可由同氏族成员继承(第五表),这反映了氏族制的残迹。法典规定的借贷条件是:年利不得超过本金十二分之一,债务人无力偿还时得有30日的宽限期;倘仍无力偿还,债权人可将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给债务人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为奴隶(第三表、第八表)。法典保有“以牙还牙”的原始性,比如,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得到调解时,则伤人者也应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断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第八表),这里对奴隶和自由人作了法律上的区别。还有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的规定(第十一表)。十二铜表法的本质是保护贵族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但法典的编纂依然是平民的一个胜利。
事实上,《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共和时期”惟一的一部成文法典,它支配了一个很长的时期。
保民官是要由平民选举产生的。因此,除了原有的“库里亚大会”和“百人队大会”以外,从公元前493年起,罗马又出现了一个纯粹由平民参加的“平民大会”。这“平民大会”是按照罗马的地方行政系统“地区部落”组织起来的,所以也叫做“部落大会”(音译为“特里布大会”)。平民大会的职能,起初只限于选举保民官以及其他可以由平民担任的行政官员,负责审理伤害保民官的案件,并经过执政官向“百人队大会”提出请愿书。平民大会系由保民官负责召开,它的决议案就叫做“平民决议”。原先,这种“平民决议”只是作为一种舆情的反映,并无法律效力。但到后来,由于平民的力量日益增强,平民大会的权力越来越大,“平民决议”的份量也就越来越重了。公元前448年,也就是在制定《十二铜表法》以后的第三年,当执政官瓦勒里奥和贺拉提乌斯当政时,罗马制定了《瓦勒里奥—贺拉提乌斯法案》,规定此后“平民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全体罗马人(包括贵族)一概适用。于是,贵族也不得不来参加这个以前只有平民才参加的“部落大会”,而“部落大会”就开始具有“公民大会”的性质了。在这以后,尽管“库里亚大会”、“百人队大会”与“部落大会”同时并存,但“部落大会”权力日重,它成了罗马最重要的立法机关。
公元前445年,罗马制定了法案,允许平民得与贵族通婚,破除了婚姻方面的阶级界限。次年,罗马又设立了一种“军事保民官”的职位,规定“军事保民官”享有执政官的权力,并可由平民担任,首次打破了过去那种关于平民不得当选为高级行政官的禁例。
公元前4世纪,平民经过前一段斗争虽然取得一些胜利,关于通婚权和担任高级官职权利都是对平民上层有利,但与平民下层密切相关的土地和债务问题并未解决。
从公元前376年开始,平民和贵族展开了10年的激烈斗争,终于迫使贵族作出让步,在公元前360年通过了著名的李锡尼和绥克斯都法案。
公元前376年盖约·李锡尼和鲁西乌·绥克斯都担任保民官,他们提出涉及土地、债务和政权三个问题的新法案。同年,法案通过。
李锡尼—绥克斯都法的通过具有重要意义:平民首次正式获得分配“公地”的权利,债务问题也暂时得到有利于平民的解决,分享执政官权力使上层平民得以进身于最高权势者的行列,这些措施进一步调整了平民和贵族的关系。“罗马人民”的范围扩大了,罗马城市公社的基础和新兴的罗马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也有所加强,这一切都对罗马成功的对外扩张给以有力的推动。
随着平民开始担当执政官,公元前4世纪中期起,其他若干高级官职平民也大都有权担任。比如,约自公元前356年平民可任独裁官,公元前351年可任监察官,公元前337年可任大法官。另外,管理罗马市政的市政司、管理财务的财政司(均由公民大会选出),也都有平民任职。
公元前326年彼特留法通过,它规定禁止将负债的罗马公民变成奴隶。罗马历史家李维把这件事看作是平民获得自由的开端。废除债务奴隶制表明,此后罗马取得奴隶的来源只有非罗马人之一途了。公元前287年平民和贵族斗争又复激化。平民撤离到第伯河右岸的雅尼库鲁山丘。独裁官昆图·霍登西乌颁布法令,公民大会上的平民决议,可不必经过元老院的赞同而生效。意即罗马公民皆须遵守,贵族亦不得例外(事实上部落大会即公民大会早已有贵族参加)。这样,部落大会便成为名副其实的公民大会了。通常认为,共和国早期罗马平民和贵族的斗争,至此告一段落。
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结果,虽然并没有产生雅典式的民主政治,但其对罗马历史的发展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政治法律上全体平民争得了与贵族享受平等权利,他们有权担任国家公职和参加特里布斯大会;在法理上成了共和国的主人,平民组织得到社会的承认;平民和贵族通婚的合法化,使平民取得和贵族平等的社会地位。平民的经济地位也有改善。这就使得罗马公民内部关系得到调整,扩大了共和国的社会基础。特别是废除债务奴役制,划清了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界限,开创了罗马奴隶主不再奴役本国公民,而是外籍奴隶的道路。后来随着奴隶制的进一步发展,罗马公民内部矛盾逐渐让位于奴隶主和奴隶阶级之间的对立,使罗马发展成为一个典型的奴隶制城邦国家。
三、罗马统一意大利
刚刚建立时,罗马只是台伯河东岸拉丁姆地区的一个小城邦。起初,它受伊达拉里亚人统治。公元前510年驱逐塔克文,建立罗马共和国。但是伊达拉里亚人并不甘心放弃对罗马的统治,大约在公元前474年经库米海战,伊达拉里亚人败于希腊拉丁联军,他们的残余力量才退出拉丁姆,罗马才获得独立。
新建的罗马共和国处境相当困难,北方有强大的伊达拉里亚城市,东部和南部有经常入侵的萨宾、埃魁和沃尔斯奇等山地部落,邻近的城市也不承认罗马取得的领导地位。公元前496年罗马在莱吉鲁斯湖一役中击败了拉丁同盟城市。
公元前5世纪,罗马发动了对北方伊达拉里亚城市威伊的进攻,为了侵占这座滨河城市,罗马先后发动三次战争,最后在公元前390年攻占了威伊,将该城洗劫一空,居民惨遭屠杀,幸存者被卖为奴隶,土地被没收作为罗马公有地。
公元前391年,高卢人在他们的首领布伦努斯率领下,一支高卢混合联军冲进伊达拉里亚,逼近克鲁西乌姆。受威胁的城市不能从其他的伊达里亚人那里获得援助,于是向罗马求援。罗马元老院派出一个使团到高卢人那里,警告入侵者。但是这种劝告被高卢人看作是一种挑战。公元前390年高卢人猛攻罗马城,在离罗马约15公里的阿里亚河与台伯河汇合处同罗马军队发生激战,罗马投入了全部军队和来自拉丁城市的援军。但也抵抗不住勇敢的高卢军队的攻击。罗马军队遭到惨败。“阿里亚灾难”长期留在罗马人记忆中,作为他们早期历史的“国耻日”。
阿里亚战役后,高卢人乘胜进攻罗马城,毫无戒备的罗马遭到敌人的洗劫和烧杀。罗马城里老年体弱者撤到卡皮托利乌姆卫城作为临时避难所。当高卢人进攻卡皮托利乌姆卫城时,由于山坡陡峭,不易攻取,围攻竟达7个月之久。最后卡皮托利乌姆驻军终因粮绝被迫投降。高卢人也苦于疫病流行,同意和谈。高卢人要求在付给他们1000磅黄金后撤离罗马。
高卢人入侵使罗马遭受严重破坏。失败和挫折使罗马人的头脑清醒了。他们仔细研究了自己失利的原因,从中找出有益的教训。除了加紧修筑城墙和进行军队装备改革外,还进行了军团内编组改革,即方阵被中队所代替。中队军团的出现,标志着罗马军队走向正规化和成熟阶段。公元前4世纪所进行的改革,是保证罗马在对中部意大利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当高卢人被控制住,又打败了台伯河彼岸的邻里的进攻以后,罗马人开始同拉丁人算总帐了。公元前4世纪80年代前后,罗马周围的埃魁人、赫尔尼西人、沃尔斯奇人和拉丁人结成联盟向罗马进攻,但经过多次战争都被罗马击败。罗马人开始将其同盟者变成附庸。在改组同盟过程中,罗马人长期实行军事管制。罗马又侵占伊达拉亚里人许多土地,并强迫这些城市接受40年的停战协定。
罗马向南拉丁姆扩张与萨伯利部族发生了直接接触。萨伯利部族原住南部亚平宁山,他们是一个很大的部族,由于人口过剩压力向外扩展。他们向南部沿海平原的推进获得了迅速的成功。公元前450年从山上下来的一支萨伯利部族控制了坎佩尼亚平原,公元前423年他们占领了卡普亚;三年后又使意大利最早的希腊城市库米变成了一个奥斯戛纳市。再向南他们占领卢卡尼亚山地,把当地居民布鲁提人赶进多山而贫瘠的意大利靴子脚尖处。在亚平宁东边,萨伯利族在伽尔诺海角赢得了一个亚得里亚的出海口。住在坎佩尼亚的萨伯利人独立于其他奥斯坎语部族,因和伊达拉里亚人和希腊人同化并吸收了他们的文化,因此使得该地区城市工商业得以继续发展,特别是卡普亚发展成为意大利工商业中心。出现手工业者、商人以及富饶城市上层阶级,政治上建立希腊式城邦。年轻人出外当雇佣兵。到公元前350年左右,南意大利部分都落入奥斯坎人之手。
萨伯利安部落中最强大的一支萨姆尼特人是由小农和牧人组成的强悍民族。他们原住在亚平宁高原地区,后来他们占有东迄亚得里亚海,西达坎佩尼亚,南抵卢卡尼亚的中部意大利广大地区,称为萨姆尼乌姆。
公元前354年萨姆尼特人和罗马人为了防御高卢人入侵曾缔结一项联盟条约。公元前349年一支萨姆尼特人军队赶跑了高卢入侵者。但随着高卢人的撤退,使罗马人和萨姆尼特人之间联盟关系松弛冷淡下来。
公元前343年,卡普亚因受萨姆尼特人的骚扰,派使节到罗马,请求罗马人帮助他们反抗萨姆尼特人。罗马人不顾曾经缔结一项联盟条约,为了一个同他没有政治联系的国家对萨姆尼特人公开表示敌意。同年罗马派出一支军队帮助卡普亚人把萨姆尼特人赶出坎佩尼亚。这就是第一次萨姆尼特战争。公元前342年秋收季节,罗马军队发生一次兵变,罗马军队尚未养成在遥远的战场长期服役的习惯,他们无心为卡普人抗击萨姆尼特人。幸运的是,此时萨姆尼特人把注意力转到南部塔林敦,因此在公元前341年同意恢复与罗马人的从前条约。但是,在与萨姆尼特人谈判的同时,罗马人在坎佩尼亚赢得了新近同盟者。为了对付萨姆尼特人重新入侵,坎佩尼亚人现在同其他拉丁城市结成新的同盟,后者支持他们反击入侵者。罗马人在南意大利第一次冒险虽然成效不大,但意义深远。它表明坎佩尼亚沦入罗马的影响范围。
罗马在对外扩张过程中,经常以公元前358年的同盟条约,强迫拉丁同盟各城市为他提供军队和负担军费。这显然是为了罗马,而不是为拉丁人利益。在每次战争胜利后,罗马都加强自己的势力,企图使拉丁同盟变成自己的隶属者。拉丁人目睹罗马人从沃尔斯奇人那里夺回庞普廷土地,这些土地都分配给罗马公民,但没有为拉丁人建立新殖地提供方便。公元前349年他们公开表示不满。当罗马和萨姆尼特人发生冲突时,拉丁同盟各城市的贵族代表向罗马提出平等权利问题。他们要求罗马执政官一人和元老院成员的半数由拉丁同盟选出。罗马拒绝了这个要求,于是爆发了拉丁战争(公元前340—前338)。为了战胜罗马人,拉丁人批准了他们同坎佩尼亚人、奥伦克人和沃尔斯奇人的联盟。罗马人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同萨姆尼特人保持同盟关系,全力进行拉丁战争。萨姆尼特人遵守公元前341年条约派出援兵,罗马军队穿过埃魁人领土,在中部亚平宁同萨姆尼特军队会师。联军从利瑞斯河谷进逼坎佩尼亚,经过两年激战,在苏埃萨附近的特里劳努姆城下展开了决战,拉丁人和坎佩尼亚联军被打败。罗马又乘胜向坎佩尼亚人提出一些有利可图的条件,目的是瓦解敌人的联盟。罗马人离间了坎佩尼亚人以后,他们动手在下次战役中完全打败拉丁人。最后从沃尔斯奇人手中抢走了海滨城市安提乌姆。公元前238年,罗马最后在中部意大利建立了霸权。他们通过一系列孤立政策最后完成了对拉丁人的军事控制。拉丁同盟被解散,强迫各拉丁城市同罗马保持单线联系。罗马人为了避免同拉丁人公开对立,与拉丁某些城市单独签约,区别对待如下:
第一种,获得完全或部分罗马公民权的城市。他们除了在公民大会上没有投票权外。可享受和罗马人平等权利。这就奠定了罗马公民权的基础。
第二种,拉丁同盟者。靠近罗马的拉丁城市并入罗马,其居民享有罗马人同等权力。如库斯库卢姆和阿里西亚等城市。
首批得到非全权公民权的城市是那些居民不说拉丁语的城市,如沃尔斯奇人、奥伦克人和坎佩尼亚人的城市:费迪、费尔米奥、卡普亚等,他们必须为罗马提供士兵,罗马司法官经常来这里光顾。
第三种,其他的拉丁城市和殖民地。保有它们原来的身份,只限于同罗马结盟,不能互相结盟。它们保有其他的地方独立性,但在需要时被迫向罗马提供军队,相互间的贸易和通婚受到限制。这个级别的城市属于拉丁殖民地,有西格尼亚、诺尔巴、涅佩铁等。
其他城市在不同基础上同罗马结盟,像提布尔和普雷内斯特,它们的领土被剥夺一部分,但同科拉一样,保持他们罗马同盟者的地位。
第四种,安提乌姆得到特殊对待。在摧毁它的舰队以后,罗马人允许他们享有自己的城市,但罗马公民的一支殖民队伍被派到那里占领他们一部分领土,以保卫那里的海港,这是一个新的殖民类型。第二个海上殖民地奥斯提亚建立要塞。它的城墙痕迹现在依稀可见。
拉丁同盟这一总的解决,其后果和意义是深远的。它奠定了包围整个意大利同盟的基础。罗马所采取的政策是命令他的同盟者提供军队,为了共同利益并肩作战,而不是交纳税款或贡赋。因为罗马在赢得整个意大利霸权之前,还必须同控制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的萨姆尼特人决一胜负。
拉丁战争胜利后,罗马同萨姆尼特人的关系紧张起来。公元前327年,罗马占领希腊移民城市那波里,成为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公元前327—前304)导火线。
在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期间,罗马人面临着新的难题。在军事方法上需要作进一步改革,企图向更远的地方寻求同盟者也希望不大。如果罗马人想打败进入海岸平原的萨姆尼特远征军并进入敌人的要塞,那他们还得饱尝痛苦教训。
战争初期在平原地区进行。罗马曾获得一些胜利。当军事行动转移到萨姆尼乌姆山区时,战斗很快陷入僵局。萨姆尼特人不能通过在利瑞斯和沃尔图努斯河谷的罗马哨所,罗马人也不敢冒险沿小河直上进入山地的中心。公元前325年战局出现很大转机,一支罗马军队横过中部亚平宁,首次出现在亚得里亚海岸。此次远征,罗马人战胜了中部亚平宁山岳的马尔西和佩利格尼人,用武力降服了亚得里亚海岸的维斯提尼人,以便最后挺进到阿普里亚。这一转折性的作战行动,因急于求成的对萨姆尼安本身的正面进攻使整个罗马攻势停了下来。公元前321年一股罗马和同盟部队二万人在罗马执政官率领下,从坎佩尼亚穿过萨姆尼乌姆山区,直入萨姆尼的后方和粮食基地阿普利亚,在林木丛生的考地峡谷,遭到萨姆尼特伏兵的狙击。由于逃脱无路,罗马军队被迫投降。议和条件是罗马撤离萨姆尼乌姆地区,取消弗列雷等殖民地并保证不再发动战争。为了保证履行这些条件,罗马要以1600名骑士为人质。最后,罗马军队放下武器,身着短衣,排成单行,在胜利者的嘲笑声中,一个个地从轭门下爬过,蒙受极大的耻辱。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这个和约。
考地峡谷和约签订后,罗马力图重整旗鼓。在紧接5年当中,他们采取措施增加步兵的征集,从两个军团增至四个军团,每个军团4200人,将骑兵增加三倍,从400人增至800人,同盟国士兵的定额也是一样。这样正式参战的罗马军队从此以后固定在3.5万—4万人。有的军事史专家认为,中队战术是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中才采用的。
公元前315年,罗马人在形式上没有撕毁和约,但它却开始向阿普利亚扩张,从背后包抄萨姆尼特人。并且还在北部坎佩尼亚和奥伦克人地区建立两个新的部落。公元前315年,罗马一支军队进入阿里普亚,另一支军队进攻萨姆尼乌姆西南的萨堤库拉城并在苏埃萨建立一支拉丁殖民地。但是他们的计划一开始就被打乱了。因为敌人的一个游击纵队快速从弗列吉雷扑向海滨,以便切断罗马人同卡普亚的交通运输线。罗马派出一支预备队在Q·法比乌斯·鲁里亚努斯率领下,去打通通往坎佩尼亚海岸的通路。但在劳图拉伊隘路被截住,遭到一场几乎不亚于考地峡谷那样的惨败。罗马军队被打得惨败。萨姆尼特人占领了奥伦克人地区和坎佩尼亚,甚至卡普亚也准备投降。罗马形势非常危急。但是,在背叛进一步扩展之前,罗马人勉强地整编了残余兵力,妥善安置了伤亡,收复了失地。直到公元前314年,才把萨姆尼特人从塔尔拉齐那赶走,卡普亚仓促投降,罗马战势才有转机。紧接2年,他们收复了利瑞斯防线,建立一个拉丁殖民地因特拉姆纳,以加强它的防御。与此同时,他们占领了萨姆尼特人要塞,保证在阿庇亚得到一个永久的据点。为了行军方便和利于统治,监察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于公元前312年主持修建阿庇亚大道。这条大道不但把罗马和坎佩尼亚密切地联接起来,而且也有利于罗马向南意大利的进一步扩张。
公元前4世纪末,伊达拉里亚的一些城市,罗马昔日同盟者赫尔尼西人和被萨姆尼特人唆使的埃魁人联合起来反抗罗马。萨姆尼特人引诱伊达拉里亚人来一个反对罗马的总动员,次年他们拆散了罗马在中部亚平宁的新同盟者马尔西人和佩利格尼人和老朋友赫尔尼西人。但罗马一直保持对坎佩尼亚和阿普利亚的控制。有组织的压服那些小规模的叛乱,同伊达拉里亚人作战到底(公元前311—前310)。这种方式最后用于南亚平宁高地国家,充分发挥其威力。当萨姆尼特人被危险地孤立起来,他们乞求和平(公元前304)。罗马人也不愿再把20年极端紧张的战争再继续下去,让萨姆尼特人享有完全独立,满足于现状。在新近战争中,他们明显地把坎佩尼亚的萨姆尼特奥斯坎人同它们的亲属分开,保障了远达那波里的西部海岸的安全,在索拉建立一个拉丁殖民地(公元前303),为的是保卫利瑞斯流域北部,实际上罗马已从北、西、南三面包围了萨姆尼特人。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萨姆尼特战争的间隙,罗马人巩固了他们的地位。通过与萨姆尼特北部边境的少数部落——马尔西人和维斯提尼等建立和恢复同盟关系,通过在阿尔巴·富森和卡西奥科建立殖民地,以便控制到达中部亚平宁的重要通道——瓦来利亚大道。
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的附产品是罗马对伊达拉里霸权的扩张。经过多次战争,罗马获得了决定性胜利。根据新和约,罗马得到坎佩尼亚新土地,并且牢牢地控制住了萨姆尼特人,可以分出足够力量去迎接新的战线攻势。公元前310年,法比乌斯·鲁里亚努斯进行一次穿过西米尼安密林的大胆行军,挽回了他从前在劳图拉伊战败的耻辱。这一行军避开了一支正在挺进的伊达拉里亚部队,把他们诱入托斯坎尼中部,经过一次正式战斗,充分瓦解了伊达拉里亚联盟。在这以后两年间,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单独同罗马签订了条约。这一溃散损害了伊达拉里亚城市贵族寡头政府的威信,以致于他们不能继续维持他们在自己家族内的地位,被迫去乞求罗马的援助,来镇压奴隶和城市手工工匠的暴动。罗马虽然与他们缔结了同盟,但在实际上已使整个伊达拉里亚地区处于依赖地位。
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结束后,萨姆尼特人并不甘心失败。趁罗马人正忙于从这个海到那个海扩张霸权的时候,萨姆尼特人企图和自己的同族卢卡尼亚人结成同盟,以补偿他们在战争中的损失。但遭到卢卡尼亚人的拒绝。于是萨姆尼特人企图用武力威胁来达到目的。卢卡尼亚人向罗马求援。公元前268年罗马派出一支军队把萨姆尼特人赶出卢卡尼亚。这样,开始了意大利两个霸主的战争。
第三次萨姆尼特战争一开始,罗马人立即打到敌人的领土,占领了萨姆尼特部落联盟的中心波维阿努姆城。公元前297年,罗马军队继续向萨姆尼乌姆进攻,萨姆尼特人面临被摧毁的险境。为了战胜罗马,萨姆尼特人和伊达拉里亚人、北意大利的翁布利人、高卢人联合起来,共同对抗罗马。公元前295年罗马将军斯奇庇奥正率军追赶萨姆尼特人首领伊格纳图斯,在翁布利亚的卡美利努姆,罗马军队同萨姆尼特和高卢联军发生激战,罗马被打得惨败。在强大敌人面前,罗马加紧备战,号召退伍军人和释奴参军,他们投在战场上的总兵力达4万人。在森提努姆战役中,罗马取得了决定胜利。萨姆尼特军队溃败了,他们的领袖阵亡,对罗马怀有敌意的联盟土崩瓦解了。同年罗马将军接受了翁布里亚人的投降。公元前290年萨姆尼特乞求和平。萨姆尼特人变成罗马的同盟者,被割去大片领土作为惩罚。只给他们保留以波维阿努姆城为中心的一小块领土,同时还要承担各种义务。现在他们的四周被一个同盟者网状系统所切断。至此,北至波河,南到卢卡尼亚北境,全部中意大利都在罗马统治之下。
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萨姆尼特战争刚刚结束,罗马人便将目光转向南部意大利。
南部意大利最强大的城市是希腊移民城市他林敦。公元前282年,罗马人借口援助被路卡尼亚围攻的另一个希腊城市图里,派舰队至他林敦湾,他林敦遂向罗马宣战,并向希腊的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求援。公元前280年,皮洛士出兵意大利,与罗马人开战,史称“皮洛士战争”(公元前280—275)。在公元前280年皮洛士与罗马人的第一次交锋中,皮洛士使用了战象,致使罗马军队大败。许多归附罗马的城市又都转向了皮洛士。公元前279年,在阿普里亚的奥斯库伦战役中,罗马人又遭到惨败。但是,皮洛士尽管获得胜利,军队的伤亡也极大。据说他曾慨叹地说“假如再有一次这样的胜利,我就没有军队了”。因此,历史上把这种两败俱伤而取得的胜利,称为皮洛士的胜利。公元前279年,罗马人与迦太基人签订了共同对付皮洛士的条约。次年,迦太基开始进攻西西里岛的希腊城市叙拉古,皮洛士驰援、在以后3年,皮洛士在与迦太基人的战争中,一无所获。公元前275年,皮洛士返回意大利,在萨莫奈境内的贝尼温敦与罗马人展开决战,皮洛士的军队遭到惨败。残余军队由皮洛士率领退回希腊。随后,罗马人以风卷残云之势,吞并了整个南部意大利。至此,除波河流域仍属高卢人之外,意大利其余地区均控制在罗马人手里。
罗马人征服意大利后,采取“分而治之”的方法进行统治。按照各地区在被征服过程所持立场,以及在战略上、经济上的地位,将其分为“同盟者”和“臣属”。对不同地区居民所享有的公民权也有着严格的规定。罗马的目的在于,使被征服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各自的政治、经济利益有别,以造成被征服者之间的矛盾和敌对,从而不能结成同盟反对罗马。这些“同盟者”或“臣属”包括以下几种:
(1)具有罗马公民权的公社
拉丁同盟解散后,被罗马合并的一些拉丁城市。例如图斯库鲁姆等。这类城市往往保留内政方面的自治权,只丧失了独立对外作战和进行外交的权利。自治市公民有罗马公民权,可以加入罗马公社、参加公民大会和服兵役。因为这类自治市获得充分公民权,又称有投票权的城市,罗马给予这些城市以地方自治和完全罗马公民权,目的是企图在意大利城市中制造分裂,使其中某些城市比其他城市有特权地位。
(2)半公民权的城市或公社
所谓半公民权,即享有部分罗马公民权,不能参加罗马公民大会选举和表决,因此也称没有投票权的公社。当罗马开始接受非拉丁公社时,认为授予某些公社半公民权是获得他们的忠诚和支持的便利手段。凯列就是第一个被授予半公民权的非拉丁公社。半公民权的公社居民可以和罗马公民缔结婚约,他们的财产受到罗马法律保护,但不能当选担任罗马公职。后来半公民权公社也有上升为投票权的公社。例如,罗马认为萨宾人最忠诚,公元前268年将其全部居民由半公民权上升为完全公民权地位。
(3)拉丁殖民地
这是参加拉丁同盟的那些城市公社在罗马占领区建立的军事性质的殖民地。他们享有内部自治权。在战时也要服役,但不编入罗马军团,在特殊部队中服役,由罗马将军担任最高统帅。他们没有罗马公民权,但迁到罗马居住者,可得到罗马公民的一切权利。拉丁殖民地大约有30个。
(4)所谓同盟者
在战争中被打败而和罗马建立同盟关系的国家。这些战败者在名义上仍保持政治独立,但以同盟条约与罗马建立联系,故称“同盟者”。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罗马与他们订立的条约也不同。条约分别规定它们的地位和义务。条约还规定,当敌人进攻时,同盟者必须支援罗马。骑兵的绝大部分来自同盟国,也有的提供军援、战士或战舰。在政治地位上,同盟者不是独立自主的,只在内政方面保留某些独立权利。
(5)臣民
被罗马征服的居民中最没有权利和政治地位的是“投降者”。他们的土地1/2乃至2/3被罗马没收。他们不准携带武器,要服从罗马长官的统治。
历经200年的意大利战争,使小小的罗马变成意大利国家和部落联盟的首领,在地中海地区成为举足轻重的国家之一。罗马统一意大利为意大利民族的形成做好了准备,成了近代文明的先驱。
四、罗马的政治、军事政策
罗马之所以要经常不断地从事于武力扩张,那是和它的社会性质分不开的。在奴隶制社会中,一方面是奴隶主贵族要掠夺更多的土地和奴隶,一方面是那些在本国被剥夺了土地的平民想另辟生活之源。这两种势力汇合起来,便构成罗马要求向外扩张的动因。就罗马的奴隶主贵族看来,武力扩张是获得新土地的手段,而新土地的获得,其中也有一部分是落到罗马平民手里。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罗马的贵族就容易驱使平民从军,利用他们充当武力扩张的工具。
罗马在其发展的初期,在历次的对外战争中,往往是起初失利,而最后则转败为胜,征服了它的敌人。这里面的原因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由于两百多年来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罗马成年的男性公民得以普遍享有政治权利,因此罗马立国的基础比较坚固,政治体制比较完备,而罗马人又富于爱国心,人人争先为国效力,这是罗马之所以能够历经严重考验而屹立不坠的根本原因。但除此以外,还有两个因素也很重要:那便是罗马有比较稳固的经济结构和比较优良的军事组织。罗马的经济生活系以农业为主,尽管战争在进行,一般的经济生活并不立即受到严重威胁,所以能够持久作战。再者,罗马寓兵于农,它的军队绝大部分系由农民所组成。这种征自民间的军队,具有高度自发的纪律性和坚韧不拔的战斗精神,那和驱使雇佣军作战是完全不同的。有了这些优点,所以罗马在对外战争中常能克服千难万险,得到最后的胜利。
罗马法律规定:罗马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男子年满十七岁即当从军,四十五岁始免。而遇有紧急情况,未达兵役年龄的少年和超过兵役年龄的老者也都要应征入伍。罗马国家恍如一座庞大的战争机器,它做到了全民皆兵。
罗马的军事组织是以“军”为单位。每一个“军”下面辖30个“连队”,每一个“连队”辖两个“百人队”。一个“军”的兵力,约为4500人至6000人不等,其中有骑兵、重铠兵、轻铠兵,适当搭配。起初,罗马有由本邦公民所组成的四个“军”,另外辅以由盟邦所提供的四个“军”,合计约得4万人。及至统一意大利半岛时,它的军队人数便增加到八万左右。罗马的每一个“军”都能单独作战,可以按照战事的需要,随时征集调动。所以罗马虽然有时遇到惨败,国内却保持着充分的后备兵力,能继续作战到底。罗马的士兵,大都是身披重铠,手执盾牌和长矛,腰挂短剑。罗马人在战术上也有革新:军队在作战时大抵是列为三线,最初是由年青力壮的兵丁向敌阵投掷标枪,打乱敌人的行列,继以新兵冲锋,而把久经战阵的士兵列在第三线,以备和敌人作最后的决战。
罗马的军事纪律非常严峻,军令如山,决无宽贷。在战场上以及在行军途中,统帅的命令高于一切,下级对上级必须绝对服从。军人即使犯了很小的过失,也会受到鞭笞,甚至被处死。如有哪个部队临阵脱逃,或作战无勇,则执行“十一抽杀”之刑。那就是不分青红皂白,使那个部队的官兵全体出列,依次点名,抽出其中1/10的人来杀以示众。当年罗马军队中就是用这种残酷的刑法,使官兵们互相监督,以维持高昂的士气。罗马的奴隶主贵族崇尚武功,他们为得胜归来的将领举行盛大的“凯旋式”,论功行赏。而败军之将则无颜苟活,往往羞愧自裁。
罗马对被征服地区的居民是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去羁縻同化。在通常情况下,罗马人让被征服的各部族保留其原有土地的大部分,继续维持其原有的社会组织和宗教信仰,但却强迫他们必须在军事上、政治上、对外关系上受罗马领导。那些被征服的地区,有的被收为罗马的直辖殖民地,有的被列为“附庸”,有的则仅仅和罗马保持着“同盟”的关系。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各地居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也就不一样。因此他们互相间各有彼此,互相猜忌,而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来反抗罗马。罗马人就是用这种狡狯狠毒的手段,来控制整个意大利半岛。
罗马每征服一个地区,经常大约是把那边1/5的土地没收过来,作为罗马公民的胜利品。但在某些地区,被没收的土地则高达原土地面积的1/2,甚至2/3。这些被没收的土地,或者是由罗马的大贵族据为己有,用奴隶去耕种;或者分配给罗马的贫民,由他们在那边屯垦。于是随着罗马武力的扩张,罗马公民便散布到意大利全境。这种移民屯垦的办法,一方面固然是增强了罗马的统治,而另一方面也加速了部族之间的同化。罗马人和其他的意大利诸部族、伊拙斯康人以及半岛南端的希腊人熔于一炉,后来久而久之,便逐渐同化为一个民族了。
不过直到此时,罗马在经济上和文化上还是比较落后的。罗马经济主要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工商业不很发达。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就不曾有过统一的币制。尽管罗马在公元前6世纪就已经开始使用文字,但罗马人崇尚实务,他们在文学艺术方面的成就不甚显着。当时罗马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文盲,识字的人是很少的。
第三节 共和制向帝制的过渡
一、前三头同盟和恺撒大帝
公元前1世纪中叶,罗马统治阶级中有三个风云人物登上政治舞台,他们是克拉苏、庞培和恺撒。
苏拉的独裁统治及其倒行逆施,引起普遍不满。苏拉死后,公元前78年执政官雷必达企图取消苏拉部分立法,后又利用伊达拉里亚失地居民暴动,联合向罗马进军,结果被苏拉部将庞培镇压下去。在西班牙,马略余党塞多留坚持斗争,他们和当地土著部落结合一起,使斗争运动迅速发展壮大。公元前77年,庞培奉元老院之命讨伐塞多留,在连年战争中屡遭败北,直到公元前72年塞多留被叛徒刺杀,才把运动扑灭。庞培班师回国,协助克拉苏消灭了斯巴达克的余部。庞培和克拉苏分别镇压了西班牙和意大利起义后,成了罗马显赫人物。公元前70年两人一起当选为执政官。
公元前1世纪70年代末,罗马局势发生变化,民主派势力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庞培和克拉苏执政期间,恢复了保民官的权力,清洗了元老院中的苏拉派,以争取民众的支持。公元前67年,庞培被公民大会委以全权清剿海盗。他采用分区围剿办法,三个月便完成了在地中海消灭海盗的任务。次年,庞培受命指挥对密特里达提战争,接替同本都国王交战已获重大战果的鲁库鲁斯。经过3年时间,庞培胜利结束了密特里达提战争,把本都西部和比提尼亚合并为罗马行省,并在小亚细亚扶植一些附庸国,置于罗马控制之下,随后引兵南侵,把叙利亚置为罗马行省。公元前62年,庞培凯旋返回罗马,成为罗马最有权势者。元老院勉强允许举行凯旋式,但拒绝批准其在东方实行的各项措施以及分给老兵土地。庞培极为不满,开始同元老院对抗。
受骑士支持的克拉苏,也怀有野心。他在追随苏拉时候,通过侵吞赃物和从事高利贷与投机商业活动,聚敛了大量财富。他在担任执政官期间,大摆宴席,广疏钱财,收买人心,扩大影响。当庞培出征东方时,克拉苏活跃于罗马政界,企图柒指西班牙、山南高卢和埃及事务,均未成功。公元前65年担任监察官,一事无成。庞培返回罗马,克拉苏嫉妒在心,从中作梗,力图钳制庞培。
此时,恺撒崛起于罗马政治舞台。在当时,恺撒论权势不如屡建军功的庞培,论资财不及罗马巨富克拉苏,但他出身名门贵族,与民主派领袖有着密切关系,又曾参与反苏拉活动,因而在平民中颇有威望。恺撒历任财务官、市政官、大祭司长。公元前62年任执法官,期满后出任西班牙总督。公元前60年恺撒返回罗马,因元老院作难,他放弃凯旋式,竞选执政官。经他调解和撮合,庞培和克拉苏捐弃嫌隙,三人出于政治需要,达成了互相支持的秘密协议,即建立历史上所谓前三头政治同盟,以期共同对抗元老院。为了巩固这个同盟,恺撒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庞培。
根据三头协议,恺撒担任公元前59年执政官。他在执政期间,实施了一些法令,批准庞培在东方实行的措施,分给2万老兵和贫民土地,免除小亚细亚包税人欠款的1/3等等。恺撒卸任后,担任山南高卢和伊利里亚总督,为期5年。后来,元老院又给他增加了那尔旁高卢的统治权。恺撒到高卢后,兼施外交手段和军事行动,步步推进,在3年内征服了高卢大部分地区,不仅为罗马开拓疆域,掠夺了大量财富和奴隶,而且也为自己赢得了雄厚的实力和政治资本。恺撒声望提高,引起贵族派以及庞培的戒心。庞培和克拉苏因争夺出征埃及指挥权产生矛盾。罗马元老院代表人物西塞禄乘机挑拨离间,并攻击恺撒的土地法案。恺撒需要时间征服全部高卢,于是在公元前56年先和克拉苏在拉温那会面,后又一起到路卡同庞培会晤。在这里,三头弥合了同盟之间的裂痕,达成重要协议:延长恺撒担任高卢总督的期限;庞培和克拉苏出任公元前55年执政官,期满后分别担任叙利亚和西班牙总督。路卡会谈除三头外,还有200余名元老参加,所以这次会谈具有公开的政治结盟的性质。公元前55年,庞培和克拉苏担任执政官后,通过保民官提案,规定叙利亚和西班牙总督任期皆为五年,同时也将恺撒的高卢总督期限延长五年。克拉苏求战心切,任期未满便赴东方任叙利亚总督,进行帕提亚战争。庞培卸任后留在罗马,指派其副将管辖西班牙。恺撒则在高卢继续率军作战。
公元前54年,恺撒的女儿尤利娅去世,恺撒和庞培的联姻关系即告结束。次年,克拉苏死于帕提亚战争,三头同盟只剩下两雄对峙。公元前52年高卢部落举行起义,被恺撒镇压下去,山北高卢并入罗马版图。恺撒权势的增长,既使元老院心怀戒惧,也使庞培产生妒忌。元老贵族竭力拉拢庞培,庞培也逐渐倒向元老院。当时罗马政局日趋混乱。公元前52年元老院通过紧急法令,授权庞培征集军队,平定骚乱。不久,元老院又任命庞培为“没有同僚的执政官”,这在实际上开始了庞培在罗马的独裁统治。庞培上任后,利用职权提出高级官员和卸任高级官员担任行省总督应有五年间歇期等法律,把锋芒指向恺撒;并把自己在西班牙的统治权延长五年,完全不提恺撒的高卢总督是否延长问题。一些贵族群起攻击恺撒,要求解除恺撒的高卢总督职务,交卸兵权。恺撒通过其代理人提出对等条件,要求与庞培同时交卸兵权。元老院拒不接受,授权庞培招募军队保卫共和国,继而宣布恺撒为公敌。于是,一场新的内战爆发了。
公元前49年1月10日,恺撒率军渡过卢比康河,迅速攻占罗马和意大利。庞培偕同大批元老仓惶逃往希腊。恺撒巩固政权后,出兵西班牙,肃清了庞培的势力。后挥师东进,在法萨卢决战中大败庞培。庞培逃往埃及,为托勒密廷臣杀害。恺撒进兵埃及,转战小亚细亚,随后又翦灭了北非和西班牙的庞培残部。到公元前45年,罗马内战以恺撒的胜利暂告结束。
在内战期间,恺撒曾担任执政官等职务,还三次被任命为独裁官。公元前44年又被任命为终身独裁官。他独揽大权,成为罗马世界的最高主宰者。在恺撒统治时期,虽然共和制机构和各种官职仍然保存,但都听命于恺撒,所以恺撒政权实质上是君主专制政权。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奴隶主阶级统治基础,恺撒在内战和独裁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第一,他使大部分老兵在意大利或行省得到份地,使8万退伍老兵、被释奴隶和贫苦公民分得份地,并且在许多涉及自治市活动法令中,规定了老兵应该享受的特权。
第二,改革元老院,对元老院进行清洗,把一些非元老贵族出身的奴隶主(有的是军人出身,有的是来自意大利和各行省的中小奴隶主)选进元老院,把元老数目增至九百人。他补充了元老院,使自己的亲信成了元老议员。经过这样改革,元老院发生了深刻变化,它不再是一个狭隘的、仅仅代表罗马一小撮贵族奴隶主专政的机构。不论从地域或社会阶层来看,它代表的范围都比以前扩大了。
第三,在改革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是他的调整行省管理制度的措施。
恺撒抨击行省管理中的弊病,他颁布了新的严厉惩治贪污枉法的行省官员的法令。改进行省的管理,委派有能力正直的行省总督。使各地自治市有一定的政治权力,开始把公民权授予行省人民。他使山南高卢、西班牙和许多城市取得罗马公民权。在行省广建罗马公民殖民地,使罗马公民有权在行省拥有完全自主的土地。这些殖民地成为罗马政权的可靠支持者。
第四,改善税收制度,规定国家征收直接税。恺撒赞成每年支付固定税款代替农业税,以保护行省居民。只有间接税仍然采用包税制。
第五,为了便于对罗马全部领土实行统治,恺撒采用一种新的单一的金币制。
另外,还有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就是恺撒的历法改革。罗马人曾实行太阴历,1年355天,增加一个周期性的闰月。现在恺撒接受一种新的历法,这是由亚历山大里亚天文学家发明设计的。每年365天,每4年外加1天,称为朱理历,被西方世界一直使用到1582年。
恺撒的改革措施不仅有利于整个罗马国家奴隶主阶级的联合,而且削弱了元老贵族,提高了行省的地位,改善罗马对行省的统治,促进了各地经济的发展。他的行省政策为未来帝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开辟了道路。经过恺撒的改革,由一小撮元老贵族操纵的狭隘城邦共和国被基础比较广泛的恺撒帝国所代替。
但是,恺撒的独裁统治和改革措施却遭到一部分元老贵族的坚决反对,其代表人物就是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他们怀念旧的城邦共和国,视恺撒为暴君、共和国的颠覆者。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公元前44年3月15日,他们在元老议事厅刺杀了恺撒。
恺撒是一位伟大的改革家,他的改革措施加速了共和国向帝国的过渡,这符合当时的历史发展趋势。
二、后三头同盟和共和国的覆灭
恺撒被刺以后,罗马就开始了当年的执政官安敦尼(恺撒的部将)和西塞禄所领导的元老院之间的斗争。两派斗争最激烈的时候,罗马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政治人物,名叫屋大维。他是恺撒的甥孙,借恺撒的老兵和平民的支持,进入元老院。之后,他又借元老院和恺撒老兵的支持,成为安敦尼的竞争者。公元前43年,屋大维以代行大法官的身份与执政官的身份和执政官一起率军去北意大利同安敦尼作战。在穆提那把安敦尼的军队击溃了。
恺撒派之间的斗争,使元老院的地位有所增强。当时屋大维意识到只靠自己的力量还不能取得政权。公元前43年,他就和安敦尼、雷比达(恺撒的骑兵长官)结合,形成历史上的所谓“后三头”同盟。它和“前三头”同盟不同在于前者是秘密的,后者则获得公民会议的承认。公民会议被迫授予他们统治国家五年的全权。“后三头”获得全权以后,便在罗马大肆搜杀政敌,并没收其财产,结果杀了300个元老和二千个骑士。这时候,布鲁图和喀西约同他们的一部分余党已逃往希腊,他们企图在那里为共和制度作垂死挣扎,公元前42年,他们被安敦尼和屋大维的军队击溃。布鲁图和喀西约相继自杀。公元前40年后三头划分了军队势力范围。安教尼统治罗马的东方行省,屋大维统治意大利和高卢,雷比达则统治非洲北部。
屋大维回到意大利以后,在意大利没收了一些土地,分给三头的士兵。此外,他还屠杀一些贵族代表。屋大维的这些做法,在意大利居民中引起极端的不满情绪。长期在西班牙活动而后来又控制了西西里的绥克斯都·庞培(庞培的儿子)就乘机联合对屋大维不满的人,并吸收海盗和奴隶,向意大利进攻。绥克斯都·庞培势力的强大和三头统治渐趋动摇,迫使屋大维和安敦尼与绥克斯都·庞培暂时妥协。屋大维与安敦尼承认绥克斯都·庞培在西西里、撒丁尼亚和科西嘉的统治权,绥克斯都·庞培保证不再接受自由民和逃亡奴隶。屋大维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以后,便向绥克斯都·庞培大举进攻。公元前36年,屋大维借雷比达的援助,消灭了绥克斯都·庞培的势力。屋大维打垮了绥克斯都·庞培以后就剥夺了雷比达的军权。当屋大维在西西里等地消灭了绥克斯都·庞培的势力以后,把俘获的逃亡奴隶交还他们的主人,把无人认领的逃亡奴隶处死。元老院感激屋大维,决定在广场上为他建立黄金雕像,并授予他终身保民官的权利。
当屋大维在罗马巩固自己的统治的时候,安敦尼在东方也建立了自己的统治。公元前37年,安敦尼和埃及女王克里奥帕特拉勾结起来,并把罗马在东方侵略的土地赠给克里奥帕特拉和他的子女。公元前36年,安敦尼发动对安息的战争又失败了。这些事件激起罗马奴隶主对安敦尼的不满。屋大维利用这个机会攻击安敦尼。公民会议和元老院剥夺了安敦尼的职权,并向埃及宣战。公元前31年9月,屋大维率军和安敦尼、克里奥帕特拉在希腊西海岸亚克兴会战。当战争最激烈的时候,克里奥帕特拉认为安敦尼已无胜利希望,遂率领自己的军队逃回埃及。安敦尼也尾随她逃往埃及。失去统帅的安敦尼军队投降了屋大维。随后,屋大维又在东方恢复了罗马的统治。公元前30年夏季,屋大维侵入埃及,安敦尼和克里奥帕特拉自杀。从此,埃及被罗马所侵占。
安敦尼死后,屋大维成为罗马的独裁统治者。以军事统治为基础的皇帝政权终于在罗马建立起来。从此罗马历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即罗马奴隶制帝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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