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您已可以看出我如何满足。我享有自己的天性,我们都知道,这就是幸福。虽然为了促使对方保持平静,我们有时装作责备此种“洁身自好”。我至少享有天性中的一部分,能对孤儿寡母的要求做出准确反应,日久天长这种天性支配了我的毕生经历。比如,我也极喜欢帮助盲人过街。只要从老远的地方瞥见一根拐杖正踌躇不前地在人行道的一角探路,我就立刻冲过去,有时还抢在已伸出的另一只助人为乐的手之前,不让这盲人接受任何其他善行,用我那温馨而有力的手将他引上盲人行道,并且克服交通上的种种障碍,进入安全地带。然后咱们都很激动地分了手。同样,我始终喜欢为路人咨询,为他们点燃香烟,推一把沉甸甸的货车,为“抛锚”的汽车助力,买一份“救世军”女郎手中的报纸或卖花老太太的一束鲜花(虽然明知是从蒙帕纳斯公墓亲友献花处偷来的)。嘿,还有一些,我不太说得出口:我还很乐意施舍。我有一位朋友是虔诚的基督教徒,连他也承认,看见有乞丐走近家门,第一个感觉是不舒服。我呢,我“尤有过之”:我觉得心花怒放!这方面就不必细讲啦。
还是谈谈我的礼貌吧。那是远近闻名,并且货真价实的。的确,礼貌使我不胜欣喜。某些日子的早晨,我有幸在公共汽车或地铁中为老弱病残让座儿,捡起某个老妇人失落的物品并交还失主(她那感激不尽的微笑是我十分熟悉的),或者仅仅是把叫好了的出租汽车让给有急事者。如果是这样,我那一整天就会觉得心情舒畅。在罢工的日子里,若能在公共汽车站接纳三五个回不了家的同胞上我的私用车,我也十分高兴。在剧场里,我常常让出座位,好让情侣团聚;在旅途中,帮助身材不高的姑娘将手提箱放上行李架……这类事迹在我远较旁人更为常见,因为我很注意捕捉机会。由此获得的乐趣也就格外津津有味。
我被认为很大方,实际上也是这样。我公开和私下捐赠了很多财物。但在同一笔钱财分手时,我一点儿也不心疼,却总是欣然应命。其间也杂有些许忧郁:那往往是由于价值微薄,或许并不讨人喜欢。我有点捐赠狂,甚至不愿听致谢的话。钱财的确切数目令我恼火,我一听说就心烦。我的慷慨大方必须做得自由自在。
这些都是细节,但有助于了解我在日常生活,尤其是在本行本业中为何其乐无穷。在司法官的走廊里,您有时会让一位被告的妻子拦住。而替这位被告辩护纯粹是为了主持正义或出于同情,也就是说不取分文。这女人说了一番“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之类的话。您回答说那是尽本分,谁都会这么做的。甚至在此时解囊相助,缓和一下对方的燃眉之急,但为了避免无休无止的欷歔感叹并使事情“恰到好处”,您就凑过去吻了吻那可怜女人的手,并就此打住。亲爱的先生,这时的境界大大高于“壮志凌云”的俗人追求,而是自我提升到最高峰,也就是达到“为德行而德行”的顶点。
咱们就站在这高峰上得啦。您现在大概明白我为什么说“追求更高的境界”了。我指的就是这类最高峰,也是我唯一得以安身之地。的确,我只有在高处才觉得自如。包括在日常生活的小节上,我都需要登高望远。我喜欢公共汽车而不喜欢地铁;喜欢敞篷马车而不喜欢出租汽车;喜欢阳台而不喜欢夹层住房。我是业余体育飞机驾驶员,飞上蓝天后就全部身心都“登高”了。即使乘船,我也要坐在客舱的最高处。爬山时我避开山谷,专登山口和高地。这样,我至少充当了“准平原”的居民。假如命运让我选择体力劳动,当个车工或屋面工之类,那么请放心,我一定会看中屋顶,不怕“天旋地转”。我讨厌货舱、底舱、地道、地洞、深渊之类。我甚至特别恨那些洞穴学者,他们厚着脸皮占据了报纸头版位置,而他们的表演却令我作呕。拼命登上海拔不足八百米的高处,冒着脑袋被夹在山间缝隙里的危险(这些糊涂人称此类缝隙为“虹管”!),我觉得此类“事迹”只有变态人或精神有创伤的人才干得出。这里面肯定隐藏着罪过。
与此相反,在海拔五六百米处若有一座天然的阳台,足以远眺阳光璀璨的碧波,那会成为我呼吸酣畅之所在。尤其是如果能让我幽居独处,在蚁动的芸芸众生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处,那就格外美不胜收。我从从容容地向自己解释:布道词、重大的预言、燃烧的奇迹,全都是在尚可企及的高处发生的。在我看来,在地窖或牢房里是无法思考的(除非牢房设在可以极目远望的高塔之上),在那种地方人会发霉的。有位先生加入了修行会,满心期望自己的僧房面向开阔的山山水水,不想却正对着一堵死墙,他竟因此愤而还俗。我很能理解他。但您尽可相信,就我而言,我是不会发霉的。在一天的任何时刻,我都可以独自或与他人一起攀上某个高地,在那里燃一堆明火,于是一种愉快的得救之感在我的胸臆暗暗升起。至少正是这样,我才品尝到生之乐趣,才有了良好的自我感觉。
幸运的是,我的职业能够满足这种登高望远的天性。这就使我对邻人没有任何怨限,我总是帮人家的忙,而不会有负于人。这职业使我处于比法官更高的位置,因为我在审判法官;也使我高于被告,因为我迫使他对我感激不尽。亲爱的先生,请掂量掂量这分量吧:我过着逍遥法外的日子,没有任何审判会针对我。我不是站在法庭之上,而是在顶棚架子上的某个角落,就像那些神明,人家不时用机器把他们请下来,以便调整一下剧情,使之更有深意。无论如何,生活在高处仍然是唯一的办法,足以被稠人广众瞻仰,并接受他们的欢呼。
我那些堪称“典范”的被告中,有一些犯了杀人之罪,就是受同一种感觉的驱动。他们处境悲惨,看到自己在报纸上赫赫有名,大概得到某种凄苦的慰藉。像许许多多凡人一样,他们当初对自己默默无闻已十分不耐烦,这也是他们走上穷途末路的部分原因。要想出名,只要杀掉自家的门房就行了。遗憾的是,这种出名转瞬即逝,许多门房都该杀,并被杀了。犯罪始终是热门新闻,但罪犯却仅仅露一下面,很快就由别人取而代之。何况这一时的风头代价太高。为这些不幸想出风头的人辩护,等于在同一时间地点使自己出名,但手段要节约得多。这也就鼓励我做应有的努力,让被告尽可能少付钱,其实他们多多少少是替我付钱。另一方面,我付出了愤怒、才华和情感,表明我不欠他们的账。法官惩罚犯人,被告为犯罪而付出代价;我呢,我却不必尽任何义务,不受审判也不受惩罚,在一片伊甸园式的光明中自由行动。
亲爱的先生,这种直接感受的生活不就是“伊甸园”么?我便是这样生活的。我从来没有必要学习怎样生活。在这个问题上,我是生而知之的。有些人必须躲开别人,或至少是将就别人。就我而言,将就的办法是现成的。需要随和时我就随和;必须保持沉默时我就不开口;潇洒自如或者一本正经,我都能说到做到。因此我处处受欢迎,我在场面上的成功已不计其数。我的长相不俗,我表现得既像不知疲倦的舞伴,又像道貌岸然的学者,我既爱女人又主持正义,兼顾这两者亦非易事。我是体育健将,又是丹青高手。不过我就此打住,免得您以为我自吹自擂。但您不妨想象一位正当英年的男子,体格强壮,禀赋不凡,动手动脑都很出色。他不寒酸,也不奢侈;他睡眠充足,神态安详;他事事如意,得其所成,但除了为人随和、颇善周旋之外,并无剑拔弩张之势。如此道来,您得承认我这一辈子还算顺遂。
不错,很少有人能比我更随遇而安。我与生活的协调是点滴不漏的。我接受生活中的一切,而不论其高雅凡俗。我并不排斥它的揶揄嘲弄,它的荣华富贵,当然也不拒绝它的种种约束。特别要提到的是,肉欲、物质,总之是在肉体方面,我获得了稳当的乐趣,却又不曾沉湎其中。而许多男人却因为情场失意或孤独无伴而不知所措,或竟痛不欲生。我生来就有自己的肉体,因此我自身就美满和谐,在轻松愉快之中把握着自己。人家与我交往便体会得到,有时还对我坦承:这使他们受益匪浅。因此大家愿同我交朋友。比如有人觉得早就认识我。生活、生活中的人物以及生活的赏赐全都来迎合我,我善意而自豪地接受了这一切。其实,我做足了凡人,既圆满又淳朴,结果多多少少变成了超人。
我生在正派人家,却属于无名之辈(父亲是一名军官)。不过我得谦恭地承认,某些日子里,我觉得自己俨然如王储,或如国王在燃烧的荆棘。请注意:这还不是平常那种信心,须知平常我就以聪敏过人自居。此类“信心”倒无害处,因为许多白痴也心存此念。不是的,恰恰因为老是心满意足,我就觉得自己命该如此(这话我不太愿明说)。换言之,我在众人当中独走红运,注定事事成功,永远发迹。总之,这大概因为我具有谦逊的美德。我不愿把成绩归功于个人的长处,也不信某人兼备各种能耐纯属偶然。因此,我事事如意大概多多少少是上天的旨意。我还要告诉您我不信任何宗教,您就更能看出这信心实在是不同寻常。寻常也罢,不寻常也罢,这信心长期使我高出凡俗,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里我超然物外,对那些岁月至今不能忘怀。这情形一直持续到那天晚上……不过那是另一桩事,应当把它忘掉,也许我言过其实了。我的确事事顺遂,但却一点儿也不满足。有了一件乐趣,我就巴望另一件。我走出一场盛会,便赶赴另一场盛会。我有时成夜成夜地翩翩起舞,对人对物都爱得发狂。有时直到深夜,歌舞和酒酣,我那奔放的情绪,大伙儿的放纵不羁使我兴高采烈,既满意又倦怠,在极度疲惫之中,我突然悟到众生与人世的真谛。但第二天疲倦消失了,我那点儿悟性也就消失了,于是又重新寻欢作乐。我就这样奔跑着,总能遂愿,却永无餍足,也不知道该在哪里止步,直到那一天,或者说那个晚上:音乐声戛然而止,灯光骤然熄灭。我兴高采烈参加的那个晚会……但请允许我招来那位灵长类的朋友。请点头表示一下谢意,尤其是要同我一起喝一杯。我需要您的支持。
我看出这番表白令您吃惊,难道您就没有突然需要过支持、援助和友谊?当然也需要。我呢,我学会了以同情为满足。同情比较容易争取,而且并不要求承担义务。“请相信我十分同情……”在内部致词中,这类话后面紧接着就是“现在让我们处理别的事情”。所谓同情是内阁总理的口头禅,在天灾人祸发生时,可以廉价奉送的。友谊就不那么简单了,要争取到得长期努力并不辞辛劳。但友谊一旦获得,就没有办法甩掉,而必须加以应付。可别相信您的朋友们(您应该那样)会天天晚上给您打电话,以便弄清您是否正好当晚要自杀,或者仅仅问您是否要人做伴,是否想出门。不会的。请放心,如果他们打电话,那也肯定是在您有伴儿,生活很美妙的晚上。自杀嘛,他们倒是会根据认定的您的本分,而怂恿您下决心。亲爱的先生,愿老天保佑,别让朋友们把咱们抬得太高!至于那些本该爱我们的人,我是指父母、亲近的伙伴(多甜蜜的称呼!),那是另一码事。他们总有恰当的字眼,但字眼也就是子弹了。他们打电话就像开机关枪,而且百发百中!哦!这帮巴赞[27]式的人物!
什么?哪天晚上?我会来的,请耐心等着。而且我提到朋友和亲密的伙伴,是十分切题的。您看,据说某人因朋友锒铛入狱,便从此在房内地板上睡觉(因为他的密友不再享有睡在床上的舒适)。亲爱的先生,谁又会为我辈睡地板呢?我自己能做到吗?听着:我愿意做,我一定会做。不错,总有一天我们都能做到。那时人类就得救了。但这绝非易事,因为友谊是漫不经心的,至少是力量微薄的。它想做的事,却力不能及。也许归根结底,它坚持得不够。也许我们热爱生活也有限度,您注意到了吗?只有死亡能唤醒我们的喜怒哀乐,正如我们爱那些新近作古的朋友,对吗?我们多么热爱那些口里含满一抔黄土,从此不再饶舌的师长啊!到那时,敬意便油然而生,而他们也许毕生都在期待这一点儿敬意!可您知道,我们为什么总是对死者比较公正、比较大方呢?原因极简单!对死者不需尽义务了。他们一切随我们的意,我们尽可从容不迫,将表达敬意放在一场酒会之后,与美艳的情妇幽会之前,总之是在空闲的时候。即使死者强迫我们尽义务,那不过是毋忘纪念,而我们恰恰忘性很大。不,我们爱的朋友是新鬼,是尚能引起悲痛的死者。其实是爱我们的悲痛,也就是爱我们自己。
我有一位朋友,平素我对他敬而远之。我有点儿烦他,何况他还挺爱说教。但请放心,在弥留之际,他还是见到了我。我算准了日子才去的。他临终对我深表满意,紧握着我的手。还有一个女人,对我纠缠不已,当然是白费力气。她也很识时务地英年早逝了。于是马上在我心坎儿上赢得一席之地!而且妙就妙在是自寻短见!老天有眼,一时兴起了多么愉快的忙乱!电话派上了用场,表示至痛至哀;用语极精练,但言简意赅,还说是强忍撕心裂肺之痛,甚至还有几分自责!
亲爱的先生,人就是这样,他有两副面孔:他在爱别人时不能不爱自己。不妨观察一下您的邻居:万一在楼里死了一个人。平常他们过着小日子,睡得安安稳稳。突然,比如说,看门人死啦。他们立刻惊醒过来,不胜兴奋,四处打听,又悲伤、又痛惜。因为是刚死的人,于是兴师动众。他们需要戏剧性,那有什么办法!这是他们小小的体验,是他们的开胃酒!再说,我跟您说起看门人,难道是出于偶然?我的住处就有这么一位,其貌不扬,心肠狠毒,又卑劣又记恨,恐怕一心修善的方济会修士也望而生畏。后来我不跟他说话了,但他的生存却败我的兴。他一命归天,我还是参加了葬礼。您道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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