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全集-鼠疫(45)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某日,我正开着车,迟疑了一秒钟,未能趁绿灯亮时通过,而咱们那些有耐心的同胞在我背后大鸣其喇叭。就在这时,我忽然想起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另一件事。一个矮个子的家伙,戴夹鼻眼镜,穿高尔夫球球裤,驾摩托车超越了我的车子,但因碰上红灯,只好在我前方刹车。因为刹车太急,发动机熄了火,怎么着也不能再启动。下一次绿灯亮时,我以惯常的彬彬有礼请他挪动一下,好让我通过。这矮个子对那不争气的发动机的怒火未平,便以“巴黎式”的文明叫我“回家抱孙子去罢”!我仍旧客客气气地请他帮个忙,当然语气之中有几分不耐烦。对方立刻驳斥:好歹要让我“回家去”。这当儿,我身后的鸣笛声此起彼伏。我口气强硬起来,请对方注意礼貌,并且要明白自己在妨碍交通。这位先生本来就肝火旺,加上他那发动机显然是故意怠工,于是问我是不是想挨揍,说他正准备给我几老拳。如此厚颜无耻,已弄得我火冒三丈,于是我跳下车来,准备教训教训这没规没矩的家伙。我自认为并不是胆小鬼,(“自认”的长处数不胜数呢!)我比对手高出整整一头,我的肌肉一向很顶用。我当下还认为:是他该挨揍,而不是他揍人。但我在马路中间刚立定脚跟,从开始聚拢的人群中却冒出一条汉子,朝我猛扑过来,宣布我是顶顶劣等的货色,又说他决不允许我向一位脚踩摩托车、因而占了上风的人寻衅。我的脸正冲着这位侠义之士,但说实话,却没看清他的眉目。我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却已听得那摩托车噼里啪啦地开动了,我却挨了一记耳刮子。我没来得及弄清东南西北,那摩托车已经逃之夭夭。我糊里糊涂朝那大侠走去,而越积越密的汽车就在这时齐声鸣笛。绿灯又亮了。于是,我还带着几分懵懂,不仅没去找那招呼我的白痴算账,反倒老老实实回到自己车里。我一踩油门,那白痴就骂我一声“可怜虫”,接着扬长而去。此情此景,迄今仍历历在目。

    您会说:小事一段。没错儿。不过此事我久久未能忘怀,这就非同小可啦。我自有理由:人家打了我,我没有回手,总不能管我叫“胆小鬼”吧?我遭突然袭击,而且是两头夹击,已经昏头昏脑,鸣笛声更搞得我不知所措。但我特别懊丧,是觉得似乎很丢脸。想起当时众目睽睽,人人含讥带讽,眼睁睁看着我这衣着考究(穿的是蓝西装)的绅士忍气吞声地钻进汽车,大家无不幸灾乐祸!那一声“可怜虫”,我听得很明白,不过觉得也还中肯。总之,我是当众出丑。诚然是巧合,但巧合的事到处都有。事后一想,当时该怎么做倒是清清楚楚:我应当略施“钩击”小技,将那侠客击倒,然后登车,追上那打了我的混蛋。我应当在马路边停下车来,将他逼到一角,拉他下车,按他本该领受的份额,飨之以老拳。我以稍加修改的“版本”,在自己脑海里将这部小小的故事片放映了一百遍。可惜为时已晚,那口恶气足足憋了五六天。

    喏,又下雨啦。咱们别往前走了,就在这门廊下站一站。很好。说到哪儿啦?哦,丢脸的问题!后来我想起这回的历险,终于弄明白了其中含意。总而言之,是我的幻想经不起事实检验。现在很清楚:我原先梦想做个完美无缺的人,在人格和专业上都受到尊重。就是说,又要做塞尔当[28],又要做戴高乐。一句话:我在什么事情上都要发号施令。所以我要端起架子,装模作样地表现自己体格健壮(其次才是资质聪颖)。但当众挨揍却不敢还手,我那伟大的形象便毁于一旦。我以真理和智慧的信徒自居,倘若真是这样,这次历险早被目击者忘得一干二净,于我又有何妨?我至多应自责无端发怒,而愤怒又无机智,未能应付场面罢了。我非但欠缺此种明智,反而一味追求报复和克敌制胜!这么看来,我似乎并非立志当大智大仁之士,却要做一介武夫,充当大力士,而表现形式又近似小儿。实际上如您所知,聪明的人无不梦想充当江洋大盗,靠强力统治世界。可惜这不像武侠小说写的那么轻而易举,于是一般人改而从政,加入最残酷无情的政党罢了。只要能对全世界呼风唤雨,委屈一下智慧又有何妨?我发现原来自己梦寐以求的也是压迫他人。

    我至少弄明白了:我站在“罪犯”、被告一边是有限度的,仅限于他们的过失于我无害。他们的罪恶反使我大展辩才,那是因为我不是受害者。我若有险情,那也会俨如法官,而且是肝火极旺的主子:不仅要揍那罪犯,而且叫他下跪求饶,一切法律置之度外。亲爱的同胞,明乎此,还要自认为生来就讲公道,是孤儿寡妇的辩士,那就未免荒唐。

    雨下大了,咱们有的是时间,容我向您透露后来我又记起的一项新发现吧!咱们且坐在这长凳上避雨。同样的雨丝,落进同一条水道,几百年来抽烟斗的君子就是坐在这里观赏的。我要对您说的事有点儿难以启齿,是涉及一个女人的。先要说明,我不费力气就能勾搭上女人。我的意思不是说能满足她们的需要,甚至也不是靠她们寻欢作乐。不,仅仅是把事办成。我差不多什么时候想做就能做到。人家觉得我有魅力啊,多了不起!您自然懂什么叫“魅力”:不必明说,人家就送上门来。当年我就有这本领。您万万想不到?得啦,也不必摇头嘛。有我这副长相,自然是天经地义啰。嗨,成年之后,自己的形象自己负责,至于我嘛……这有什么关系?事实如此,女人觉得我有魅力,我就顺水推舟啰。

    不过我对女人从不使用心计,我态度诚实,或近乎诚实。我跟女人的关系平易近人,或像通常说的那样“舒展自如”。这当中没有欺诈,或者只有摆在面上的技巧,她们称之为“好意”。按约定俗成之说,我爱所有的女人,也就是说一个也不爱。我始终认为仇视女性是既庸俗又愚蠢的。凡是我结交的女人,我几乎都认为高出我一筹。当然,我把她们捧上天,目的是为我所用,而绝不是投其所好。这又怎能说明白呢?

    不用说,真正的爱情极为罕见,一百年出现两三次罢了。其他不过是虚荣或烦闷而已,说到自己,我并不自认为超凡脱俗。我绝非清心寡欲之辈,恰恰相反,是个多情种子,且极易伤心落泪。不过我的动情是为自己感慨,我只爱我自己。但笼统说我没爱过别人也不对。我这一生至少结过一次情缘,而我是被追求的。在这方面,除去少时难免有周折,倒是很快有了准头儿:我的爱情生活中唯一算数的便是肉欲。我只是寻找泄欲和征服的对象。我的体质很有助益:老天爷待我不薄。我因此而很自负,屡战屡胜,也不知是满足了肉体还是实现了虚荣。喏,您又要说我在自吹自擂啦。我并不否认,由于句句是实话,我并不怎样得意。

    总之,我的肉欲本身极为强烈,即使为了十分钟的恩恩爱爱,我就可以不认爹娘,后悔一辈子也在所不计。说得不对!尤其是为了十来分钟的飘飘欲仙,如果我确知并无后续的麻烦,那我更要投入。我自然也立了一些规矩。比如,朋友们的老婆是不可染指的。办法很简单:在行事前几天,诚心诚意地终止对夫君的友谊就是了。也许我不应当把这叫做“肉欲”。肉欲是不招人讨厌的。不妨包涵点儿,把这叫做“生理缺陷”:除了把做爱看成做爱之外,就什么也不懂,算是与生俱来的无能。不管怎样,这缺陷倒叫人感到舒舒服服。跟我的健忘一配套,我就格外自由自在了。同时,这使我显得更超然、更自主,于是频频得手。浪漫情调我绝不够格儿,给传奇故事添油加醋的本事还是有的。我那些相好的女士跟波拿巴颇有雷同之处:人人干不成的事儿,她们却稳操胜券。

    在这类交易当中,我除了肉欲也有别的满足,那就是表演癖。我喜欢女人充当某种表演的伙伴,她们至少乐于表演天真无邪的角儿。瞧,我历来不甘寂寞,日常生活里我顶喜欢休闲娱乐。即使五光十色的社交活动也极易令我厌倦,但跟心爱的女人在一块儿却从不觉得腻味。说来惭愧:我宁可放弃同爱因斯坦的十次谈话,也不能回绝同一位充当配角的漂亮戏子的头场幽会。等到了第十场幽会,我倒当真想见见爱因斯坦或者专心读书了。总之,我只是在小小荒唐的间隔中关心大事。往往我同友人当街进行热烈的争论,万一这时哪个小妖精正在过马路,我准会呆呆地站在路边,把争论的焦点忘得一干二净。

    反正我是在演戏。我心里明白:她们不喜欢直达目的地。先要有喁喁私语,或如她们所说,先要诉说衷情。我是当律师的,自然不愁没词儿;在团队当兵时又学过演戏,对使眼风也不外行。我的角儿千变万化,但戏本子却只有一个。比如,“一见钟情”就是最古老的保留节目,而且屡试不爽。只需哼哼几句“说不清楚为什么”,“没什么道理”,“我并不想谈恋爱”,“对谈情说爱早已厌倦”……就必定奏效。还有一个节目就是“天赐恩泽”:那就得宣称“别的女人一向做不到”;还要说,“也许开花结不了果(因为不能未卜先知),但妙就妙在这里”。尤其是,我练就了一小段台词,深得对方青睐,您也定会拊掌称是的。这段台词的要点是:“我算不了什么”(要说得悲切而又痛心),“用不着留恋我”,“我别有生活乐趣”,“不在于俗见的快乐”,“不过也许我宁可放弃一切,去追求这平平常常的快乐”,“只可惜如今为时已晚”。至于为什么会“晚”,我却三缄其口,深知向枕边人“保密”的趣味无穷。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对自己的胡诌深信不疑,我是生活在角色当中的。无怪乎女伴们也演得十分卖力。感情最丰富的几位对我的角儿体察入微,终于凄凄恻恻地委身于我。另外那几位见我按演戏的章法办事,先动口后动手,反倒急于求成。于是我两头得计:一是实现对她们的欲望;二是满足了自尊心,因为每回都验证了我的功效。

    这可是千真万确,即使有几位不能令我尽兴,我也竭力不时与她们重叙旧谊,真是常言所道“久别如初识”;紧接着又如当初配合默契,还证明“藕断丝连”,全靠我来缝接。有时我竟至逼她们发誓不得与任何其他男人有染,好让我自己一劳永逸地放心。但我这不放心与感情无涉,甚至也用不上想象力。深入我膏肓的是某种妄自尊大,这使我很难设想:跟我做了爱的女人怎能跟别的男人同枕共席(虽然她们明摆着要这么干的)。但此种发誓束缚了她们,却放开了我的手脚。既然她们不沾别的荤腥,我就可以同她们一刀两断;她们另有所欢时我反而做不到。我只要把她们的身子明验一次,就感觉得到“长期有效”。您道奇不奇?亲爱的同胞,真相就是如此。有人大喊:“一定得爱我!”另一些人呵斥:“不要爱我!”但别有一族(最恶劣、最阴险的那一族)却要求:“不必爱我,却要对我忠实!”

    只是那“验证”并非一劳永逸的,每有新人就得重新开张。一再重复,积久成习。很快地,现话就脱口而出,成了条件反射:终于变得没有欲念也要渴求。须知至少对某些人而言,舍弃不欲之物反而难上加难了。

    某日即发生此种情形(姑且隐去女方姓氏)。她并未令我真正动心,却因被动贪婪刺激了我。说实话,战果平平,这本也在意料之中。我从不懊恼,很快忘掉了这冤家,后来也未见到她。我以为她并未发现个中玄机,没想到她还会有什么高见。何况她那消极等待的神态,更使我以为她退避世俗。不料几个星期之后,她竟向第三方对我说三道四。我当即觉得有点儿受骗上当;她不太消极哩,却很有些主见。我耸耸肩,假装一笑了之。我真是将这事付之一笑,因为显然是小事一桩。要说在哪方面应将“谦虚知足”立为规矩,那么男女之事便首当其冲,因为风云变幻,难以预测。谁知当我独自反思之际,心中依然愤愤不平,立誓要一争高下。耸肩归耸肩,行动又怎样呢?过了不久,我又见到这女人。我如此这般引逗她,这回真正弄到了手。其实并不难:女人也不甘受挫的。从此以后,我或明或暗,千方百计地折磨她。今天抛弃她,明日又鸳梦重温,而且强迫她在难堪的时间地点听我摆布,时时刻刻虐待她,就像狱卒对囚犯那样抓住不放。这光景一直持续到某日,在纵情狂欢、弄得她死去活来之后,又逗得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夸耀自己受辱的经历。正是从这天起我反而疏远她,后来我干脆将她抛到脑后。

    您彬彬有礼而沉默寡言,我同意您的私见:此番经历算不得光彩。可亲爱的同胞,也请您回首一下往事:如有类似阅历,也不妨稍加披露。我本人一想到这段趣史,迄今还忍俊不禁。不过这笑有些不同,跟我在艺术大桥上听到的笑声倒有些相像。我是笑我自己的言谈和辩护词,主要是那些辩护词,而不是对女人们说的那些话。对女人们,我至少没有撒谎。在我的态度间,我的本能毫不拐弯抹角地说着真心话。且说做爱的行为罢,那就是一种自白嘛。自私心理在其中表露无遗,虚荣心也显而易见,要不然就是真心为他人着想。一言以蔽之,在上文提到的那桩可叹的故事中,我比在别的遭遇中更坦诚,连我自己也不曾料到。我亮明了自己的身份,道出自己怎样才能过日子。与外表相反,我在私生活里比较自尊(即使在干出上面那种事时,或许尤其是那时,也不例外),而绝不是在口若悬河、侈谈正义和无辜的官腔里。至少可以说,当我自觉在跟活人同做一事时,我不能自欺欺人,隐讳自己的天性。“人人在寻欢作乐时都无欺无诈”,亲爱的同胞,不知这话是我在读书时所见,还是我自己的感想?

    我同一个女人决裂颇费踌躇,这就形成了同时有许多相好,这情形我并不归之于情感丰沛。我的哪位相好如果因为达不到高潮而言退,这时并不是感情在促使我行动。接着便是我向对方靠拢,表示让步,并且滔滔不绝起来。感情也好,酥软甜蜜的心情也好,都是我在促使她们萌生。至于我自己,只有浮光掠影的感受,不过是受到对方拒绝的刺激,对于可能失去情爱有些警觉罢了。的确,有时我也真以为自己很痛苦。但只要那冤家真正离去,我就不难将她忘掉,而如果她决定重投我的怀抱,我却会当面无视她的存在。不,当我面临被抛弃的危险时,唤醒我的既非爱情,也非某种宽宏大度之心,而仅仅是被爱的欲望和得到应得之物的渴求。一旦被爱,相好的又被遗忘,这时我却扬扬得意,心满意足,待人接物也就和蔼可亲起来。

    须知这份爱心我一旦复得,就又觉得不堪重负。我恼火的时候,就诅咒心爱的冤家早死。这一死既可把双方的关系铸成定局,又可免除对她的束缚。但你总不能咒得人类死光,或者至少地球人口锐减,以便享受非如此就不可得的自由。我出于情理和对人类之爱,都反对这样做。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