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相信麦先生说的都是真话,但是嘴上还是说:“麦先生,您过奖了。”他坚定地说:“不是过奖,确实是这样,真的就是这样。我再次认定,张爱玲是个创作天才,你会流传下去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人,仍然会读你的小说。我最佩服的作家有两个,一个是美国诗人罗伯特·佛洛斯特,另一个就是你张爱玲。相信我,张小姐,以我这个爱荷华大学美国文学专业高才生的眼光,绝对不会看走眼。”我也不再客气,只是谢谢他,算是默认了他对我的夸奖,然后起身告辞。他忽然说:“明天中午我请你吃个饭。”我一时受宠若惊,赶紧婉拒:“不客气,不客气,麦先生,您那么忙。”他笑着说:“不是专门请你,算是让你作陪吧。美国作家马宽德来香港访问,我要接待他,你该知道他。”我点点头:“看过对他的介绍,但是作品没有读过。”麦先生说:“这将是你的工作之一,要把他的作品介绍给华文读者,他是美国畅销作家之一,获得过普利策文学奖,那是美国最高的文学奖项。我请他吃饭,你来作陪,我们的谈话一定会很丰富。”我说:“我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也倍感幸运。”
第二天中午,我如约来到半岛酒店。那是我母亲最喜爱的香港酒店,当然也是我最喜爱的酒店,带着殖民的贵族气与优越感。来之前我花了三个小时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虽然来到香港一直潦倒,但是在衣着打扮上我从来不曾马虎过。衣装打扮,让我对未来充满信心,这是我的一个习惯。我将头发盘成爱司头,用簪子簪住。不是所有的头发全簪住,挑出两绺长长地从鬓边飘逸而下,走动起来,它们便飘飘欲飞,有一种动感。旗袍是士林蓝色,是姑姑给我的,虽然穿过很多水,但是没有一点褪色,像新的一样。外套是一件葱绿织锦、黑缎宽镶的夹衣,上面饰有云头花朵。脚上是一双拖鞋,露出我那染成绿色的脚指甲。
我一出现就让麦卡锡和马宽德惊讶,他们看着我,目光里流露出极度兴奋,从前在上海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好感觉又找回来了,真是久违了的感觉。我翩翩而入,轻轻落座,然后冲麦卡锡和马宽德礼貌地点头、问好。马宽德也礼貌地向我问好,然后说:“你脚指甲怎么会是绿色的?”我随口答道:“哦,那是外用药。”这一回答太机灵了,麦卡锡和我同时爆发出哈哈大笑。马宽德不明就里,有点发窘,以为自己问了不该问的东西。我和麦卡锡看着他涨红了的脸,又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时候开始上菜了,麦卡锡才收住了笑,对马宽德说:“这个半岛酒店,这个柚木露台,可以看到整个美轮美奂的浅水湾,这是张爱玲小姐最津津乐道的地方,她的几部著名的小说,都以此为背景。”马宽德终于逮着报复的机会:“不会吧?《秧歌》就不会写到这里——”我笑了,麦卡锡说:“当然,当然,《秧歌》是个例外。”马宽德说:“我昨晚看了张小姐写的《秧歌》第一章、第二章,毫无疑问,这是一部超一流的小说,我相信它会在美国获得成功,我要将它带到美国去,向与我合作的最好的出版人推荐它。好的小说如同美食,一定要让更多的人来品尝、分享。”马宽德说着,一直看着我。麦卡锡举起杯:“来,我们共同干一杯,我相信马宽德对张爱玲小姐的小说,和对她的奇装异服一样感兴趣。”我们又同时笑起来。那天我喝了不少酒,这对我来说是破天荒的。我自终至终很开心,我一直主导着气场,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是我知道的,心里是那样地兴奋,又感觉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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