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于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地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作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作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乎乎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地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吋见方半吋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谈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
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孩子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称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起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盂懿子问孝,子曰:‘无违。 ’”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作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作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中年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天王送子图》又名《释迦降生图》,乃吴道子根据佛典《瑞应本起经》描绘佛祖释迦牟尼降生为悉达王子后,其父净饭王和摩耶夫人抱着他去朝拜大自在天神庙时诸神向他礼拜的故事。原图为吴道子所绘,现图为宋人摹本。
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的,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作踩高跷般的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老年
时间走得很停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宴会中总是有人簇拥着你登上座,你自然明白这是离入祠堂之日已不太远。上下台阶的时候常有人在你肘腋处狠狠地搀扶一把,这是提醒你,你已到达了杖乡杖国的高龄,怕你一跤跌下去,摔成好几截。黄口小儿一晃的工夫就窜高好多,在你眼前跌跌跖跖地跑来跑去,喊着阿公阿婆,这显然是在催你老。
其实人之老也,不需人家提示。自己照照镜子,也就应该心里有数。乌溜溜毛毵毵的头发哪里去了?由黑而黄,而灰,而斑,而耄耄然,而稀稀落落,而牛山濯濯,活像一只秃鹫。瓠犀一般的牙齿哪里去了?不是熏得焦黄,就是裂着罅隙,再不就是露出七零八落的豁口。脸上的肉七棱八瓣,而且还平添无数雀斑,有时排列有序如星座,这个像大熊,那个像天蝎。下巴颏儿底下的垂肉变成了空口袋,捏着一揪,两层松皮久久不能恢复原状。两道浓眉之间有毫毛秀出,像是麦芒,又像是兔须。眼睛无端淌泪,有时眼角上还会分泌出一堆堆的桃胶凝聚在那里。总之,老与丑是不可分的。《尔雅》:“黄发、齯齿、鲐背、耈老,寿也。”寿自管寿,丑还是丑。
老的征象还多的是。还没有喝完忘川水,就先善忘。文字过目不旋踵就飞到九霄云外,再翻寻有如海底捞针。老友几年不见,觌面说不出他的姓名,只觉得他好生面熟。要办事超过三件以上,需要结绳,又怕忘了哪一个结代表哪一桩事,如果笔之于书,又可能忘记备忘录放在何处。大概是脑髓用得太久,难免漫漶,印象当然模糊。目视茫茫,眼镜整天价戴上又摘下,摘下又戴上。两耳聋聩,无以与乎钟敲之声,倒也罢了,最难堪是人家说东你说西。齿牙动摇,咀嚼的时候像反刍,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戴围嘴。至于登高腿软,久坐腰酸,睡一夜浑身关节滞涩,而且睁着大眼睛等天亮,种种现象不一而足。
老不必叹,更不必讳。花有开有谢,树有荣有枯。桓温看到他“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桓公是一个豪迈的人,似乎不该如此。人吃到老,活到老,经过多少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还能双肩承一喙,俯仰天地间,应该算是幸事。荣启期说:“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所以他行年九十,认为是人生一乐,叹也无用,乐也无妨,生、老、病、死,原是一回事。有人讳言老,算起岁数来龂龂计较按外国算法还是按中国算法,好像从中可以讨到一年便宜。更有人老不歇心,怕以皤皤华首见人,偏要染成黑头。半老徐娘,驻颜无术,乃乞灵于整容郎中化妆师,隆鼻隼,抽脂肪,扫青黛眉,眼睚涂成两个黑窟窿。“物老为妖,人老成精。”人老也就罢了,何苦成精?老年人该做老年事,冬行春令实是不祥。西塞罗说:“人无论怎样老,总是以为自己还可以再活一年。”是的,这愿望不算太奢。种种方面的人情欠人,正好及时做个了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各有各的算盘,大主意自己拿。最低限度,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有人问莎孚克利斯,年老之后还有没有恋爱的事,他回答得好,‘上天不准!我好容易逃开了那种事,如逃开凶恶的主人一般。’”这是说,老年人不再追求那花前月下的旖旎风光,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一定如槁木死灰一般的枯寂。人生如游山。年轻的男男女女携着手儿陟彼高冈,沿途有无限的赏心乐事,兴会淋漓,也可能遇到一些挫沮,歧路徬徨,不过等到日云暮矣,互相扶持着走下山冈,却正别有一番情趣。白居易睡觉诗:“老眠早觉常残夜,病力先衰不待年。五欲已销诸念息,世间无境可勾牵。”话是很洒脱,未免凄凉一些。五欲指财、色、名、饮食、睡眠。五欲全销,并非易事,人生总还有可留恋的在。江州司马泪湿青衫之后,不是也还未能忘情于诗酒么?
乞丐
在我住的这一个古老的城里,乞丐这一种光荣的职业似乎也式微了。从前街头巷尾总点缀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缩头缩脑地挤在人家房檐底下晒太阳,捉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尔也有些个能挺起腰板,露出笑容,老远地就打躬请安,满嘴的吉祥话,追着洋车能跑上一里半里,喘得像只风箱。还有些扯着哑嗓穿行街巷大声地哀号,像是担贩的吆喝。这些人现在都到哪里去了?
据说,残羹剩饭的来源现在不甚畅了,大概是剩下来的鸡毛蒜皮和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里的一个大坑还填不满,怎能把余沥去滋润别人!一个人单靠喝西北风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追车乞讨么?车子都渐渐现代化,在沥青路上风驰电掣,飞毛腿也追不上。汽车停住,砰的一声,只见一套新衣服走了出来,若是一个乞丐赶上前去,伸出胳膊,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么?给他一张大票,他找得开么?沿街托钵,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人都穷了,心都硬了,耳都聋了。偌大的城市已经养不起这种近于奢侈的职业。不过,乞丐尚未绝种,在靠近城根的大垃圾山上,还有不少同志在那里发掘宝藏,埋头苦干,手脚并用,一片喧豗。他们并不扰乱治安,也不侵犯产权,但是,说老实话,这群乞丐,无益税收,有碍市容,所以难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样地被捉了去。饿死的饿死,老成凋谢,继起无人,于是乞丐一业逐渐衰微。
在乞丐的艺术还很发达的时候,有一个乞讨的妇人给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区域是在我们学校左近。她很知道争取青年,专以学生为对象。她看见一个学生远远地过来,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声“敬礼”,举手、注视、一切如仪。她不喊“爷爷”“奶奶”,她喊“校长”,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图上的晋升的层次。随后是她的申诉,其中主要的一点是她的一个老母,年纪是八十。她继续乞讨了五六年,老母还是八十。她很机警,她追随几步之后,若是觉得话不投机,她的申诉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样罗唆。她若是得到一个铜板,她的申诉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听到下课铃声一般。这个人如果还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编出更合时代潮流的一套新词。
我说乞丐是一种光荣的职业,并不含有鼓励懒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你看他晒得黧黑干瘦,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伤廉,勉强维持他的灵魂与肉体不至涣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两种:一是引人怜,一是讨人厌。他满口“祖宗”“奶奶”地乱叫,听者一旦发生错觉,自己的孝子贤孙居然沦落到这地步,恻隐之心就会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妈在你背后亦步亦趋,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来给你看,或是带着一窝的孩子环绕着你叫唤,或是在一块硬砖上稽颡在额上撞出一个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无珠的眼皮,或是像一个“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说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还要来得凄怆,那么你那磨得邦硬的心肠也许要露出一丝的怜悯。怜悯不能动人,他还有一套讨厌的办法。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你越厌烦,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时都会贴上去的样子,这时你便会情愿出钱打发他走开,像捐款做一桩卫生事业一般。不管是引人怜或是讨人厌,不过只是略施狡狯,无伤大雅。他不会伤人,他不会犯法;从没有一个人想伤害一个乞丐,他的那一把骨头,不足以当尊臂,从没有一种法律要惩治乞丐,乞丐不肯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为乞丐。乞丐对社会无益,至少也是并无大害,顶多是有一点有碍观瞻,如有外人参观,稍稍避一下也就罢了。有人以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罢?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泛滥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砂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想象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
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识,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作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
话虽如此,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地化身为一个乞丐。
诗人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轶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做飞蓬状,做狮子狗状,做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支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作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
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
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做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送行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地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素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得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一样地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地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噘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做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帖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
齐白石《送行亭》
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查查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地就跳上了车。这时候门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罢!”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我一个箭步蹿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
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
计开
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听,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听,小宝剑两把……
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请客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宴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馐,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账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素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地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发宽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透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地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地填得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哟,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烂肠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拣拣,捡捡拣拣,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息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姗姗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最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暄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坐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先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瞬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爷儿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拧眉皱眼地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糊糊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浆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道地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扑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炙。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盘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杯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狗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棵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狾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觌,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偾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与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做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客
“只有上帝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上帝吾不得而知之,至于野兽,则据说成群结党者多,真正孤独者少。我们凡人,如果身心健全,大概没有不好客的。以欢喜幽独著名的Thoureau他在树林里也给来客安排得舒舒贴贴。我常幻想着“风雨故人来”的境界,在风飒飒雨霏霏的时候,心情枯寂百无聊赖,忽然有客款扉,把握言欢,莫逆于心,来客不必如何风雅,但至少第一不谈物价升降,第二不谈宦海浮沉,第三不劝我保险,第四不劝我信教,乘兴而来,兴尽即返,这真是人生一乐。但是我们为客所苦的时候也颇不少。
很少的人家有门房,更少的人家有拒人千里之外的阍者,门禁既不森严,来客当然无阻,所以私人居处,等于日夜开放。有时主人方在厕上,客人已经升堂入室,回避不及,应接无术,主人鞠躬如也,客人呆若木鸡。有时主人方在用饭,而高轩贲止,便不能不效周公之“一饭三吐哺”,但是来客并无归心,
《溪山无尽图》
只好等送客出门之后再补充些残羹剩饭,有时主人已经就枕,而不能不倒屐相迎。一天二十四小时之内,不知客人何时入侵,主动在客,防不胜防。
在西洋所谓客者是很稀罕的东西。因为他们办公有办公的地点,娱乐有娱乐的场所,住家专做住家之用。我们的风俗稍微不同一些。办公打牌吃茶聊天都可以在人家的客厅里随时举行的。主人既不能在座位上遍置针毡,客人便常有如归之乐。从前官场习惯,有所谓端茶送客之说,主人觉得客人应该告退的时候,便举起盖碗请茶,那时节一位训练有素的豪仆在旁一眼瞥见,便大叫一声:“送客!”另有人把门帘高高打起,客人除了告辞之外,别无他法。可惜这种经营时间的良好习俗,今已不复存在,而且这种办法也只限于官场,如果我在我的小小客厅之内端起茶碗,由荆妻稚子在旁嘤然一声“送客”,我想客人会要疑心我一家都发疯了。
客人久坐不去,驱禳至为不易。如果你枯坐不语,他也许发表长篇独白,像个垃圾口袋一样,一碰就泄出一大堆,也许一根一根的纸烟不断地吸着,静听挂钟嘀嗒嘀嗒地响。如果你暗示你有事要走,他也许表示愿意陪你一道走。如果你问他有无其他的事情见教,他也许干脆告诉你来此只为闲聊天。如果你表示正在为了什么事情忙,他会劝你多休息一下。如果你一遍一遍地给他斟茶,他也许就一碗一碗地喝下去而连声说“主人别客气”。乡间迷信,恶客盘踞不去时,家人可在门后置一扫帚,用针频频刺之,客人便会觉得有刺股之痛,坐立不安而去。此法有人曾经实验,据云无效。
“茶,泡茶,泡好茶;坐,请坐,请上座。”出家人犹如此势利,在家人更可想而知。但是为了常遭客灾的主人设想,茶与座二者常常因客而异,盖亦有说。夙好羊饮之客,自不便奉以“水仙”“云雾”,而精研茶经之士,又断不肯尝试那“高末”“茶砖”。茶卤加开水,浑浑满满一大盅,上面泛着白沫如啤酒,或漂着油彩如汽油,这固然令人恶心,但是如果名茶一盏,而客人并不欣赏,轻咂一口,盅缘上并不留下芬芳,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也是非常讨厌之事。所以客人常被分为若干流品,有能启用平素主人自己舍不得饮用的好茶者,有能享受主人自己日常享受的中上茶者,有能大量取用茶卤冲开水者,飨以“玻璃”者是为未入流。至于座处,自以直入主人的书房绣闼者为上宾,因为屋内零星物件必定甚多,而主人略无防闲之意,于亲密之中尚含有若干敬意,做客至此,毫无遗憾;次焉者廊前檐下随处接见,所谓班荆道故,了无痕迹;最下者则肃入客厅,屋内只有桌椅板凳,别无长物,主人着长袍而出,寒暄就座,主客均客气之至。在厨房后门伫立而谈者是为未入流。我想此种差别待遇,是无可如何之事,我不相信孟尝门客三千而待遇平等。
人是永远不知足的。无客时嫌岑寂,有客时嫌烦嚣,客走后扫地抹桌又另有一番冷落空虚之感,问题的症结全在于客的素质,如果素质好,则来时想他来,既未来了想他不走,既走想他再来。如果素质不好,未来时怕他来,既来了怕他不走,既走怕他再来。虽说物以类聚,但不速之客甚难预想。“夜半待客客不至,闲敲棋子落灯花”,那种境界我觉得最足令人低徊。
小账
小账是我们中国的一种坏习惯,在外国许多地方也有小账,但不像我们的小账制度那样地周密、认真、麻烦,常常令人不快。我们在饭馆里除了小账加一之外还要小账,理发洗澡要小账,坐轮船火车要小账,雇汽车要小账,甚至于坐人力车、坐轿子,车夫、轿夫也还会要饶一句:“道谢两白钱!”
小账制度的讨厌在于小账没有固定的数目,给少了固然要遭白眼,给多了也是不妙,最好是在普通的数目上稍微多加那么一点点,庶几可收给小账之功而不被谥为猪头三。然而这就不容易,这需要有经验,老门槛。
在有些地方,饭馆的小账是省不得的,尤其是在北方,堂倌客气得很,你的小账便也要相当地慷慨。小账加一,甚至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堂倌便笑容可掬,鞠躬如也,你才迈出门槛,就听见堂倌直着脖子大叫:“送座,小账×元×角!”声音来得雄壮,调门来得高亢,气势来得威武,并且一呼百诺,一阵欢声把你直送出大门口,门口旁边还站着个把肥头胖耳的大块头,满面春风地弯腰打躬。小账之功效,有如此者。假如你的小账给得太少,譬如吃了九角八分面你给大洋一元还说“不用找啦”,那你就准备着看一张丧气的脸罢!堂倌绝不隐恶扬善,他是很公道的,你的“恶”他也要“扬”一下,他会怪声怪气地大吼一声:“小账二分……”门外还有人应声:“啊!二分!谢谢!”你只好臊不搭地溜之乎也。听说有一个人吃完饭放了二分钱在桌上,堂倌性急了一点儿,大叫“小账二分”。那个人羞恼成怒,把那两分钱拿起来放进衣袋去,堂倌接着又叫“又收回去了!”
一个外国传教士曾记载着:
中国的客栈饭馆和澡堂一类场所有一种规矩,就是在客人付账之后,接受银钱的堂倌一定要高声报告小账的数目,这种规矩表面上好像是替客人拉面子,表示他如何阔绰(或其反面),也确有初次出门的客人这样想的;但实际上是让其他的堂倌们知道,他并没有揩什么油,小账是大家平均分配的,经收的他是“涓滴归公”了的。 a这观察固然是很对的,但是多付小账能有意想不到之效力,也是事实。在饭馆多付几成小账,以后你去了便受特别优待,你要一盘烩虾仁,堂倌便会附耳过来说:“二爷,不用吃虾仁了,
a见潘光旦先生著:《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145页,商务版。
不新鲜。”虾仁究竟新鲜与否是另一问题,单是这一句话显得多么亲切有味!在澡堂里于六角之外另给小账六角,给过几次之后,你再去,堂倌老远地就望见你,心里说:“六角的来了!”
记得老舍先生有一篇小说,提起火车里的查票人的几副面孔,在三等车里两个查票人都板着面孔,在二等车里一个板面孔一个露笑脸,在头等车里两个人都带笑容。我们不能不佩服老舍先生形容尽致。不过你们注意过火车上的小账没有?坐二三等车的人不能省小账,你给了之后茶房还会嘟嘟嚷嚷地说:“请你老再回回手!”你回了手之后,他还要咂嘴摇头,勉强算是饶了你这一遭,并不满意。可是在头等车里很少有此等事,小账随便给,并无闲话听。原因很简单,他不知你是何许人,不敢罗唣。轮船里的大餐间,也有类似情形。陇海线浙赣线均不许茶房收小账,规矩很好,有些花钱的老爷们偏要破坏这规矩,其实是不该的。
考小账制度之所以这样发达,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劳苦的工役薪俸太低,一个是有钱的人要凭借金钱的势力去买得格外的舒服。
劳力者的待遇,就一般论,实在太低。出卖劳力的人,一个月的薪俸只有十块八块,这是很普通的事,每月挣五六块的薪金而每月分小账可以分到三五十元,这也是很普通的事。为了贪求小账,劳动者便不能不低声下气地去伺候顾主,这固然也有好处,然而这种制度对于劳动者是不公道的,因为小账近于“恩惠”,而不是应得的报酬。广东有许多地方不要小账,那精神是可取的。要取消小账制度,劳力者的人格才得更受尊敬。在业主方面着想,小账是最好不过,这负担是出自顾客方面,而且因此还可以把业主的负担(薪金)减轻。
富有的人并不嫌小账为多事。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的人往往就想:我有钱,什么事都办得到,多费几个钱算什么!在北平听过戏的人应该知道所谓“飞票”。好戏上场,总是很晚的,富有阶级的人无须早临而得佳座,因为卖“飞票”的人在门口守候着,拿着预先包销的佳座的票子向你兜售,你只消比戏价多出百分之五十做小账,第二排第三排便随你挑选,假如再多付一点儿小账,等一会儿还会有一小壶特别体己的好茶送到你的跟前。有钱的人不必守规矩,钱就是规矩。火车站买票也是苦事,然而老于此道者亦无须着急,尽管到候车室里吸烟品茶,茶房会从票房的后门进去替你办得妥妥帖帖,省你一身大汗,费你几角小账。只要有钱,就有办法。假如没有小账制度,有钱也是不成,大家都得守规矩,有钱的人和没钱的人不是平等了么?
我提议:一、把劳苦的人的工资提高;二、把小账的制度取缔一下,例如饭馆既有堂彩加一的办法,就不必另收小账(改作加二也好);三、公用机关和大企业要首先倡导打破小账制度,这事说起来容易,一时自然办不到。可是我还要说!
门铃
居住的地方不该砌起围墙。既然砌了墙,不该留一个出入的门口。既然留了门口,不该按上一个门铃。因为门铃带来许多烦恼。
门铃非奢侈品,前后左右的邻居皆有之。而且巧得很,所装门铃大概都是属于一个类型,发出哑哑的沙沙的声音。一声铃响,就是心惊,以为有什么人的高轩莅止,需要仔细地倾耳辨别,究竟是人家的铃响,还是自己的铃响,一方面怕开门太迟慢待嘉宾,一方面怕一场误会徒劳往返,然而必须等待第二声甚至第三声铃响,才能确实分辨出来。往往因此而惹得来人不耐烦,面有愠色。于是我把门铃拆去,换装了一个声音与众不同的铃。铃一响,就去开门,真正的是如响斯应。
实际上不能如响斯应。寒舍虽非深宅大院,但是没有应门三尺之童,必须自理门户,由起居之处走到门口也还有一点空间,空间即时间,有时还要脱鞋换鞋,倒屣是不可能的,所以其间要有一点耽搁。新的门铃响声相当洪亮,不但主人不会充耳不闻,客人自己也听得清清楚楚。很少客人愿意在门外多停留几秒钟,总是希望主人用超音速的步伐前来应门。尤其是送信的人,常常是迫不及待,按起门铃如鸣警报,一声比一声急。有时候沿门求乞的人,也充分地利用这一设备,而且是理直气壮地大模大样地按铃。卖广柑的,修理棕绷竹椅的,打滴滴涕的,推销酱油的,推销牛奶的,传教的洋人及准洋人,都有权利按铃,而且常是在最令人感觉不方便的时候来使劲地按铃。铃声无论怎样悦耳,总是给人以不悦快的预兆时为多。
铃是为人按的,不拘什么人都可以按,主人有应声开门的义务,没有不去开门的权利。开门之后,一个鸠形鹄面的人手里拿着烂糟糟的一本捐册,缘起写得十分凄惨,有“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意味,外加还有什么证明文件之类。遇到这种场面,除了敬谨捐献之外,夫复何言?然而这不是最伤脑筋的事,尤有甚于此者。多半是在午睡方酣之际,一声铃响,令人怵然以惊,赶紧披衣起身施施然出,开门四望,阒无一人。只觉阴风扑面,令人打一个冷战。一条夹着尾巴的野狗斜着眼睛瞟我一下匆匆过去,一个不信鬼的人遇见这样情形也要觉得心头栗栗。这种怪事时常发生,久之我才知道这乃是一些小朋友们的户外游戏之一种,“打了就跑”。你在四向张望的时候,他也许是藏在一个墙角正在窃窃冷笑。
有些人大概是有奇怪的收藏癖,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电铃的盖子,否则为什么门口的电铃上的盖子常常不翼而飞呢?这种盖子是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场的,不值得窃取,只能像集邮一般地满足一种收藏的癖好。但是这癖好却建筑在别人的烦恼上。
没有把你的大门摘走,已是取不伤廉,还怨的是什么?感谢工业的伟大的进步,有一种电铃没有凸出的圆盖了,钉在墙上平乎乎地只露出滑不溜丢的一个小尖头在外面供你按,但不能一把抓。
按照我国固有文明,拉铃和电铃一样有用,而烦恼较少。《江南余载》有这样一条:“陈雍家置大铃,署其旁曰:‘无钱雇仆,客至请挽之。’”今之拉铃,即其遗风。这样的拉铃简单朴素,既无虞被人采集而去,亦不至被视为户外游戏的用具。而且,既非电化器材,不怕停电。从前我家里的门铃就是这样的,记得是在我的祖父去世的那年,出殡时狮子“松活”的头下系着的几个大铜铃,扎在一起累累然挂在房檐下,作为门铃用。挽拉起来,哗啷哗啷地乱响,声势浩大。自从改装了电铃,就一直烦恼,直到于今。
这一切烦恼皆是城市生活环境使然。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门可罗雀,偶然有长者车辙,隔着柴扉即可望见颜色,“门前剥啄定佳客,檐外孱颜皆好山”,那是什么情景?
送礼
俗语说:“官不打送礼的。”此语甚妙。因为从前的官不是等闲人,他是可以随便打人的,所以有人怕见官,见了官便不由得有三分惧怕,而送礼的人则必定是有求于人,唯恐人家不肯赏收,必定是卑躬屈膝、春风满面,点头哈腰老半天,谁还狠得下心打笑脸人?至于礼之厚薄,倒无关宏旨,好歹是进账,细大不蠲,收下再说。
不过送礼的人也确实有些是该打屁股的。
送礼这件事,在送的这一方面是很苦恼的一个节目,尤其是逢时按节地例行送礼。前例既开,欲罢不能。如果是个什么机构之类,有人可以支使采办,倒还省事。采办的人在其中可以大显身手。礼讲究四色,其中少不得一篮应时水果,篮子硕大无朋,红绳缎带,五花大绑,一张塑胶纸绷罩在上面,绷得紧,系得牢,要打开还很费手脚。打开之后,时常令人叫绝。原来篮子之中有草纸一堆坟然隆起,上面盖着一层光艳照人的苹果、梨、柑之类,一部分水果的下面是黑烂发霉的。四色之中可能还有金华火腿一只,使得这一份礼物益发高贵而隆重。死尸可以冷藏而不腐,火腿则必须在适当温度中长期腌制,而亚热带天气只适宜促成其速朽。我就收到过不止一只金玉其外的火腿,纸包得又俊又俏,绳子捆得紧紧的,露在外面的爪尖干干净净,红色门票上还有金字。有一天打开一看,嘿!就像医师开刀发现内部癌瘤已经溃散赶紧缝起创口了事一般,我也赶快把它原封包起。原来里面万头攒动着又白又胖的蛆虫,而且不需用竹筷贯刺就有一股浓厚的尸臭中人欲呕。我有意把这只金华火腿送走,使它物还原主,又真怕伤了他的自尊,而且西谚有云:“不要扒开人家赠你的一匹马的嘴巴看。”其意是对礼物不可挑剔。无可奈何之中,想起了平剧中有“人头挂高杆”之说,于是乘黄昏时候,蹑手蹑脚地把这只火腿挂在大门外的电线杆上,自门隙窥伺之,果见有人施施然来,睹物一惊,驻足逡巡,然后四顾无人迅速出手,挟之而去,这只火腿的最后下落如何我就不知道了。送水果、送火腿的人,那份隆情盛意,我当然是领受了。
英文里有个名词“白象”(white elephant),意为相当名贵而无实用并且难于处置的东西。试想有人送你一头白象,你把它安顿在哪里?你一天需要饲喂它多少食粮?它病了你怎么办?它发脾气你怎么办?我相信一旦白象到门,你会手足无措。事实上我们收到的礼物偶然也是近似白象,令人啼笑皆非。我收到一项礼物,瓶状的电桌灯一盏,立在地面上就几乎与我齐眉,若是放在太和殿里当然不嫌其大,可惜蜗居逼仄,虽不至于仅可容膝,这样的庞然巨制放在桌上实在不称,万一头重脚轻倒栽下来,说不定会砸死人。居然有客人来,欣赏其体制之雄伟,说它壮观,我立即举以相赠,请他把白象牵了出去,后遂不知其所终。
生日礼物,顺理成章的是一块蛋糕。问题在,你送一块,他也送一块,一下子收到二块、二十块大蛋糕,其中还可能有两个人抬着拿进来的超大号的,虽说“好的东西不嫌多”,真的多了起来也是一患。我亲见有一位宦场中人,他生日那天收到三十块以上的蛋糕,陈列在走廊上,洋洋大观。最后筵席散了,主人央客各自携带一块蛋糕回家,这样才得收疏散之效。客人各自提着像帽盒似的一个纸匣子,鱼贯而出,煞是好看。照理说,蛋糕是好东西,或细而软,或糙而松,各有其风味,唯独上面糊着的一层雪白的“蜡油”实在令人难以入口。偶然也有使用搅打过的鲜奶油的,但不常见,常见的便是“蜡油”。我曾亲见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次罄了一个直径一尺以上的蜡油蛋糕,父母不拦阻他,因为他府上蛋糕实在太多正苦没有销场,结果是那个孩子倒在床上呻吟呕吐,黄澄澄一橛一橛地从嘴里吐出来,那样子好难看!
有些人家是很讲究禁忌的。大概最忌的是送钟,因为钟与终二字同音。送钟来,拒受则失礼,往往当即回敬一圆钱,象征其是买而非送,即足以破除其不祥。其实自始即有终,此乃自然之道。何况大限未至,即有人先来预约执绋,料想将来局面不致冷冷清清,也正是好事。有人在生日的时候,收到一份奇特的礼物——半匹粗白布。这种东西不是没有实用,将来不定为了谁而遵礼成服的时候,为经、为带均无不可,只是不知要收藏多久。主妇灵机一动,把布染成粉红色,剪裁加缝,做成很出色的成套的沙发罩布,化乖戾为吉祥。有人忌讳朋友送书给他,生怕因此而赌输。我从不赌博,因此最欢迎有人送书给我,未读之书太多,开卷总归有益,但是朋友总是怕我坏了手气,只有很少的几位肯以书见贻,真所谓“知我者,二三子!”
送礼给人,当然是应该投其所好。除非是存心怄气,像诸葛孔明之送巾帼给司马仲达。所以送礼之前,势必要先通过大脑思量一番。如果对方是和尚,送篦子就不大相宜,虽然也有“金篦刮眼”之说。如果对方患消渴,则再好的巧克力糖也难以使他衷心喜悦。如果对方已经老掉了牙,铁蚕豆就不可以请他尝试。诸如此类,不必细举。再说礼物轻重也该有个斟酌,轻了固然寒伧,重了也容易启人疑窦,以为你有什么分外的企图。从前旧俗,家家有一本礼簿,往来户头均有记录,逢年过节或红白喜事均有例可循,或送现金,或送席票。如果向无往来,新开户头,则看下次遇到机会对方有无还礼,有则继续下去,无则不再往来,这不失为公平合理的办法。现在时代不同,人口流动,应酬频繁,粉红炸弹与白色讣闻满天飞,送礼变成了灾害,如果逃不掉躲不开,则只好虚应故事,投以一篮鲜花或是一端幛子,而没有其他多少选择了。
观光
一位外国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湾,事前辗转托人来信要我予以照料,导游非我副业,但情不可却。事实证明“马路翻译”亦不易为,因为这一对夫妇要我带他们到一条名为 HagglersAlley的地方去观光一番,我当时就踌躇起来,不知是哪一条街能有独享这样的一个名称的光荣。所谓 haggler,就是“讨价还价的人”。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见识一下,亦人情之常。我们在汉朝就有一位韩康,卖药长安,言不二价,名列青史,传为美谈。他若是和我谈起这段故事,我当然会比较地觉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韩康是一位逸士,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到如今当然更难找到,不提他也罢。一条街以“讨价还价”为名,足以证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讨价还价,这也还是相当体面之事。好,就带他们到城里去走一遭。来客看出我有一点踌躇,便从箱箧中寻出一个导游小册,指给我看,台北八景之一的“讨价还价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没有说明中文街名,也没有说明在什么地方。在几乎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之令人兴奋的经验。
按照导游小册,他们还要看山胞跳舞。讲到跳舞,我们古已有之,可惜“舞雩归咏”的情形只能在书卷里依稀体会之,就是什么霓裳羽衣剑器浑脱之类,我们也只有其名。观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遗留!越简陋的越好!“祝发文身错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诉他们这种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方能看到,这使他们非常失望。(我心里明白,虽然他们口里没有说出,他们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况哩。读过Swift的《一个低调的建议》的人,谁不想参观一下福尔摩萨的生吃活人肉的风俗习惯?)后来他们在出卖“手工艺”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国剧脸谱”,大喜过望,以为这必定是几千年几万年前的古老风俗的遗留。我虽然极力解释这只是“国剧”的“脸谱”,不同于他们在非洲内地或南海岛屿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们仍很固执地表示衷心喜悦,嘴角上露出了所谓a serendipic smile(如获至宝的微笑),慷慨解囊,买了几份,预备回国去分赠亲友,表示他们看到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曾经招待过一位观光女客。她饱餐了我们的世界驰名的佳肴之后,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投桃报李,坚持要下厨房亲手做一顿她们本国的饭食,以娱主人,并且表示非亲自到市场采办不可。到我们的菜市场去观光!我们的市场里的物资充斥,可以表示出我们的生活的优裕,不需要配给券,人人都可以满载而归,个个菜筐都可以“青出于蓝”,而且当场杀鸡宰鱼,表演精彩不另收费。市场里虽然顾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撑着雨伞,任由雨水滴到别人的头上,依然可以推着脚踏车在人丛中横冲直撞,把泥水擦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顺手把额外的一条五花三层的肉塞进她的竹篮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地就把那条肉又抽了出来,起初是两造怒目而视,随后不知怎的又相视而笑,适可而止,不伤和气。市场里的形形色色实在是大有可观,直把我们的观光客看得不仅目瞪口呆,而且心荡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后问她我们的菜市与她们国家的菜市有何分别,她很扼要地回答说:“敝国的菜市地面上没有泥水。”
这位观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于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厦中之贵宾室,一切都很顺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钉人的照相师都没有使她丧胆,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只贼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着两根长须爬上被单,她便大叫一声惊动了全楼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后,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历史比人类的还要久远,这种讨厌的东西酷爱和平,打它杀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对节育,努力生产。外国女人看见一只老鼠都会晕倒,见蟑螂而失声大叫又何足奇?舞龙舞狮可以娱乐嘉宾,小小一只蟑螂不成敬意。
来台观光而不去看故宫古物,岂不等于是探龙颔而遗骊珠?可是我真希望观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长队的背着水壶拿着豆沙面包的小学生,否则他们会要误会我们的小学生已经恶补收效到能欣赏周彝汉鼎的程度了。江山无论多么秀美壮丽,那是“天开图画”,与人无关,讲到文化,那都是人为的。我们中国文化,在故宫古物中间可以找到实证,也可以说中国文化几尽萃于是。这样的文物展览,当然傲视全球,唯一遗憾的是,祖先的光荣无助于孝子贤孙之飘蓬断梗!而且纵然我知道奋发,也不能再制“武丁甗”来炊饭,仍须乞灵于电锅。
垃圾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虚不来。家庭也是一样,有了开门七件事,就要产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体积之大小、品质之精粗,就可以约略看出其阶级门第,是缙绅人家还是暴发户,是书香人家还是买卖人,是忠厚人家还是假洋鬼子。吞纳什么样的东西,不免即有什么样的排泄物。
如何处理垃圾,是一个问题。最简便的方法是把大门打开,四顾无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丢,然后把大门关起,眼不见心不烦。垃圾在黄尘滚滚之中随风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烧过的带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地摆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车过来就会辗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洼,像这样好心肠的人到处皆有。事实上每一个墙角,每一块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随意便溺,难道不可以丢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时也帮着生产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条条的西瓜皮,一块块的橘子皮,随手抛来,潇洒自如。可怜老牛拉车,路上遗屎,
尚有人随后铲除,而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没有人跟着打扫!
我的住处附近有一条小河,也可以说是臭水沟,据说是什么圳的一个支流,当年小桥流水,清可见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渐渐壅淤,水流愈来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着五彩的浮渣。这是一个大好的倾倒垃圾之处,邻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于是穿着条纹睡衣的主妇清早端着便壶往河里倾注,蓬头跣足的下女提着畚箕往河里倒土,还有仪表堂堂的先生往里面倒字纸篓,多少信笺信封都缓缓地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顾而乐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缮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砖瓦向河边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时还从上流漂来一只木板鞋,半个烂文旦,死猫死狗死猪胀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这一条臭水沟被改为地下水道,上面铺了柏油路,从此这条水沟不复发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么不便!
在较为高度开发的区域,家门口多置垃圾箱。在应该有两个石狮子或上马蹬的地方站立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乌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样子也够腌臜的。这箱子有门有盖,设想周到,可是不久就会门盖全飞,里面的宝藏全部公开展览。不设垃圾箱的左右高邻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来,把一个垃圾箱经常弄得脑满肠肥。结果是谁安设垃圾箱,谁家门口臭气四溢。箱子虽说是钢骨水泥做的,经汽车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独出心裁,在墙根上留上一窦穴,装入铁门,门上加锁,墙里面砌垃圾箱,独家专门,谢绝来宾。但是亦不可乐观,不久那锁先被人取走,随后门上的扣环也不见了,终于是门户洞开,左右高邻仍然是以邻为壑。
对垃圾最感兴趣的是拾烂货的人。这一行夙兴夜寐,蛮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没有可以抢救出来的物资。人弃我取,而且取不伤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状不可恢复,堆变成了摊,狼藉满地,惨不忍睹。家门以内尽管保持清洁,家门以外不堪闻问。
世界上有许多问题永久无法解决,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闻说有些国家有火化垃圾的设备,或使用化学品蚀化垃圾于无形,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门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异口同声地所谓起飞,所谓进步,天下物无全美,留下一点缺陷,以为异日起飞进步的张本不亦甚善?同时我又想,难以处理的岂止是门前的垃圾,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滔滔皆是,又当如何处理?
“旁若无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疾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罢?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痫风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做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履,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须一定要力竭声嘶地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呦,小三儿,你在哪儿哪?”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使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他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他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他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的,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可满足彼此取暖的需要;可使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地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幸灾乐祸
有人问“幸灾乐祸”一语,如何英译。英语中好像没有现成的字词可用,只好累赘一些译其大意。德文里有一个字,schadenfreud,似尚妥切,schaden是灾祸,freud是乐,看到别人的灾祸而引以为乐。
“幸灾乐祸”一语出自《左传·僖公十四年》:“背施无亲,幸灾不仁。”及《庄公二十》:“歌舞不倦,是乐祸也。”原说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现在人与人之间也常使用这个成语,表示同情心之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
其实,幸灾乐祸不一定是某个人品行上的缺点,实在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之一。人在内心上很少不幸灾乐祸的。有人明白地表示了出来,有人把它藏在心里,秘而不宣,有人很快地消除这种心理,进而表示出悲天悯人慷慨大方的态度。
最近报上有这样一段新闻:
……违建户大火,烈焰映红了半边天,也映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
在火场邻近的屋顶上,挤满了人。左边的消防人员手拿送水带,卖力地想要将火尽速扑灭。一名队员还从屋顶上摔下来幸而只受轻伤右边的一群人却“隔岸观火”,有几个还悠闲地蹲坐下来。别人的灾难竟被他们当成热闹好戏。
旁边附刊了照片,可惜模糊了一点,没有显示出那几位“悠闲地蹲坐下来”的先生们的面目。祝融为虐,照例有人看热闹,除非那一火起自或烧到你自己的家宅,那时候那一场热闹就只好留给别人看。不过我有一点疑问:假使离府上相当远的地方发生火警,不论是违章建筑还是高楼大厦,浓烟直冒,火舌四伸,消防队的救火车纷纷到来施救,居民忙着抢搬家私,现场一片混乱,这时节,你怎么办?当然你不会去趁火打劫。你也不会若无其事地闭门家中坐。你是否要提着一铅铁桶水前去帮着施救呢?你不会这样做,人家也不准你这样做,这样做只有越帮越忙,而且无济于事。遇到此等事,只好交给消防队去处理,闲杂人等请站开。站开了看是可以,爬到屋顶上看也可以,如果你不怕摔下来。千万不可站累了蹲下来坐着看,因为蹲坐表示“悠闲”,人家有灾难,你怎么可以悠闲看热闹?悠闲地看热闹便至少有隔岸观火之嫌。如果你心里想“这火势怎么这样小”,或“这场火怎么这样就扑灭了”,那你就是十足的幸灾乐祸了。
我看过几场大火。第一次是在民元,北京兵变火烧东安市场。市场离我家不远,隔一条大街,火势映红了半边天,那时候我还小,童子何知,躬逢巨劫。我当时只觉得恐怖,只觉得那么多好吃好玩的物资付之一炬,太可惜了。第二次看到大火是在重庆遭遇五四大轰炸,我逃难到海棠溪沙洲上,坐卧在沙滩上仰观重庆闹区火光冲天,还听得一阵阵爆竹响(因为房屋多为竹质),真个的是隔岸观火,心里充满了悲愤。又一次观火是在北碚的一个夏天,晚饭后照例搬出两张沙发放在门前平台上,啜茗乘凉。忽然看见对面半山腰上有房屋起火,先是一缕炊烟似的慢慢升起,俄而变成黑黑的一股烽燧狼烟,终乃演成焰焰大火。我坐下来,一面品茗,一面隔着一个山谷观火。非观不可,难道闭起眼睛非礼勿视?而且非悠闲不可,难道要顿足太息,或是双手合十,口呼“善哉!善哉”?
有时候听说舟车飞机发生意外,多人殉亡,而自己阴差阳错偏偏临时因故改变行程,没有参加那一班要命的行旅,不免私下庆幸。这不是幸灾乐祸。对于那些在劫难逃的人,纵不恫伤,至少总有一些同情。对于自己的侥幸,当然大为高兴,但是这一团高兴并非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法国十七世纪的作家拉饶施福谷(La Rochefoucauh)的《箴言集》里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至交的灾难中,我们会发现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Dams I’adversite de nos meilleurs amis nous trouvons quelquechose, qui ne nous deplaist pas.”)这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就是我们才说到的那种侥幸心理吧?
灾难如果发生在我们的敌人头上,我们很难不幸灾乐祸。民国三十四年两颗原子弹投落在广岛、长崎,造成很大的伤害,当时饱尝日寇荼毒的我国民众几乎没有不欢欣鼓舞的,认为那是天公地道的膺惩。想想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在珍珠港的偷袭,他们不该付出一点代价么?此之谓自作孽,不可活。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应该如曾子所说的“哀矜而勿喜”,可是那种修养是很难得的。
不亦快哉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摊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彳于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渣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霰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哑然而开,然后又轰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牝鸡司晨的职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钮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颈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性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从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琅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什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出版说明
为了保持梁实秋著作的原貌,又能给现代读者提供方便的梁实秋文本,编者参考了多个版本,对照原文,重新做了校订,
主要校对原则如下:一、旧时的习惯用法,如“它”之作“他”、“地”“得”之作“的”、“的”之作“底”等,根据现行语言文字规范加以改正。
二、对外国地名、人名等,如“卓别林”之作“贾波林”,“拉罗什富科”之作“拉饶施福谷”、“马可·奥勒留”之作“玛可斯·奥瑞利阿斯”等,一般不作任何改动,保持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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