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精选-刀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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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巴黎时,我写作起来拖拖拉拉。春日时节天气宜人,香榭丽舍大道上的栗树开满了花,街上的灯光五光十色。空气中夹杂着欢乐的元素,快乐虽然短暂,却让人无限轻松,情色但不粗俗,使你的脚步愈发轻盈,思想更为敏捷。我周围围绕着各种各样的朋友,我很开心,心里充满了对过去的美好回忆,我焕发了活力,至少在某些方面恢复了青春。我觉得要是允许工作打扰这大好时光,那我就绝对是个傻瓜,而我兴许再也不能如此彻底地享受了。

    我、伊莎贝尔、格雷和拉里到有意思又不会很远的地方去旅行。我们去了尚蒂伊、凡尔赛、圣日耳曼和枫丹白露。不管到哪里,我们都会吃很丰盛的午餐。格雷是个大块头,吃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身体需要,而且,常常都会喝得有点多。不论是因为拉里的悉心照料还是因为时间的缘故,他的健康都有所改善。他的头不再疼痛难忍,他的眼睛不再显得那么困惑,那时,我第一次在巴黎见到他,他的眼神是那样忧伤。他的话不多,只是时不时讲些冗长的笑话,可要是我和伊莎贝尔说些无聊的话,他就会狂笑,他倒是挺自得其乐。他这个人称不上有趣,却很幽默,总是高高兴兴的,所以不可能不喜欢他。他就是那种人,要是与他两个人过一个晚上,你肯定会犹豫,可你会很盼望和他一起度过六个月。

    他对伊莎贝尔的爱显而易见,他爱慕她的美貌,觉得她是世界上最聪明、最迷人的生物;而他对拉里的忠诚,就跟狗对主人的忠诚一样,很让人动容。拉里这人似乎也是个自娱自乐的人;照我看,不管他心里想着什么样的任务,都把现在这段时间当作假期,并且要充分享受一番。他也不常说话,不过这并不重要,他的陪伴抵得上千万次对话;他是那样温和宽厚,和蔼亲切,让人感觉愉快,以至于除了他所做的,你绝不会要求他付出更多,我很清楚,要说我们在一起的这段日子很快乐,那全是他的功劳。他从未说过任何睿智的话,可要是没有他,我们一定过得很沉闷。

    在一次旅行的归途中,我见到了令我震惊的一幕。那次我们去的是沙特尔,然后返回巴黎。格雷开车,拉里坐在他边上;我和伊莎贝尔坐在后座。经过了漫长的一天,我们都很累。拉里坐在那儿,手臂伸开,放在座位顶端。这样的姿势使得他的衬衫袖子卷了起来,露出他那很细却很强壮的手腕,还可以看到古铜色的小臂,上面长着细细的汗毛。被阳光一照,汗毛呈现出金黄色。伊莎贝尔这时候一动不动,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瞥了她一眼。她是那样安静,会让人觉得她被催眠了。她呼吸急促,目光紧紧黏在拉里那结实且布满金色汗毛的手腕,以及那只修长、柔软却有力的手上,我从未在哪个人的表情中,见过我当时在她脸上见到的那种饥渴的情欲,她仿佛戴了一张写满欲望的面具。我简直不敢相信她的美丽面容上会露出如此放纵的淫欲。与其说此时的她是个人,还不如说她是一头动物。她的脸不再美丽,那样的表情使她显得很可怕,简直令人毛骨悚然,让人惊恐地想到她就像一只发情的母狗,弄得我直恶心。她并没有注意到我在看她,她的眼里只有拉里随意放在座椅边缘的那只手,满脑子只有她那疯狂的欲望。跟着,她的脸一抽搐,浑身一颤,闭上了眼睛,窝进车子一角。

    “给我一支烟。”她说。她的声音是那么沙哑,我几乎认不出来。

    我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烟,为她点上,她狠狠地吸了起来。在余下的车程里,她一直看着外面,没说一个字。

    来到他们的家,格雷请拉里开车送我回旅店,然后把车开回车库。拉里坐进驾驶席,我则坐在他旁边。就在他们走过人行道的时候,伊莎贝尔挽住了格雷的手臂,依偎在他身边,我虽然看不到她看他的表情,却可以想象出她的感觉。据我猜测,那天晚上,格雷一定会得到一个热情的床伴,却永远都不知道她是出于怎样的良心谴责,才会对他如此温存。

    就快到六月末了,我必须回里维埃拉。艾略特的朋友去美国了,便把他们在迪纳尔的别墅借给了马图林夫妇,等到孩子们一放假,他们就会带孩子们去别墅。拉里有工作,所以留在巴黎,不过他买了一辆二手雪铁龙汽车,并且答应在八月份和他们一起待几天。在我于巴黎停留的最后一个晚上,我请他们三个人喝酒。就是在那天晚上,我见到了苏菲·麦克唐纳。

    二

    伊莎贝尔一直很想到那些下流娱乐场所见识一番,我对这些地方门儿清,她就请我充当他们的向导。我有些犹豫,毕竟巴黎的这些地方往往很不待见外国人,他们的敌意显而易见,一定会把人弄得败兴而归。可伊莎贝尔非要去。我只好提醒她,那种场所无聊得紧,还请她不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我们很晚才吃饭,又去女神游乐厅混了一个小时,这才动身。我先带他们去了巴黎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经常出入那里的都是些地痞流氓和他们的情妇,我认识那里的老板,他给我们在一张长桌边找了几个空位,那张桌边坐着几个混混,不过我还是请他们所有人喝了酒,还祝大家身体健康。地下室很热,烟雾缭绕,而且很脏。接着,我带他们去了斯芬克斯舞厅,在这里,女人们身着时髦俗丽的晚礼服,里面却什么都不穿,乳房呀,乳头呀,通通露在外面。她们在两张长凳上面对面坐着,乐队一演奏曲子,她们就无精打采地跳舞,目光则流连在那些坐在舞池周围大理石桌边的男人身上。我们点了一瓶香槟,不过是没冰过的。一些女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时会看看伊莎贝尔,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那代表着什么。

    下一站是拉普街。这里是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甫一进入巷子,淫秽的气息就扑面而来。我们走进一家小酒馆,还是通常那个年轻人在弹钢琴,此人面色苍白,耽于玩乐,拉小提琴的则是一个年纪大的人,一脸疲态,另一个人吹着萨克斯风,只是他的乐声十分刺耳。餐馆里人头攒动,一眼看去,一张空桌都没有,不过老板看出我们兜里有钱,就毫不客气地让一对夫妇和别人拼桌,让我们坐在他们的桌边。这两个人被赶走,心里不痛快,对我们说了很多不中听的话。很多人在跳舞,水手的帽子上别着红色绒球,男人大都戴着帽子,脖子上系着手帕。有的女人很成熟,有的只是少女,她们涂着眼影,不戴帽子,穿着超短裙和五颜六色的衬衫。男人们和矮胖的抹了眼影的男孩子跳舞;憔悴、容貌粗陋的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舞;男人和女人跳舞。烟味、酒味和汗臭味扑鼻而来。音乐没完没了,这些人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看了就叫人讨厌,他们不停地跳动着,脸上布满了汗水,亮晶晶的,显得一本正经的样子,却透着一种可怕的感觉。有几个大块头一脸凶相,可大多数人都弱不禁风,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我看着那三个演奏音乐的人,他们就跟机器人似的,表演得很机械,我琢磨着,是否有可能在某个时候,也就是在他们刚刚出道之际,他们以为自己会成为知名音乐家,吸引人们不远万里来听他们的演奏,为他们鼓掌。就算是小提琴拉得很糟糕,也是需要上课和练习的:那个小提琴手费了这么大的周章,就为了在这个臭气熏天又肮脏的环境里,演奏狐步舞曲到天明?音乐声停止,演奏钢琴的人用一块脏手帕擦了擦脸。跳舞的人或是没精打采,或是侧身,或是拖拖拉拉地走回座位上。突然间,我们听到一个带有美国口音的声音。

    “老天。”

    一个女人从餐馆对面的那张桌边站起来,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想要阻止她,可她将他推到一边,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她喝多了。她来到我们的桌边,站在我们面前,身体有些摇晃,露出了傻兮兮的笑容。她似乎觉得看到我们是一件特别愉快的事。我斜睨了一眼我的同伴。伊莎贝尔面无表情地盯着她,格雷蹙着眉头,一脸愠怒,拉里则注视着她,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们好。”她说。

    “苏菲。”伊莎贝尔说。

    “不然你以为是谁呢?”她咯咯笑了两声,一把抓住走过的服务生。“文森,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去吧。”他说着抽回了手。

    “浑蛋。”她喊道,还冲他吐了口水。

    “别着急,苏菲。”一个大胖子说,此人长了个大脑袋,头发很油腻,穿着衬衫,就坐在我们边上,“给你椅子。”

    “在这里碰到你们真是太好了。”她说,依旧摇摇晃晃的,“你好,拉里。你好,格雷。”她坐在刚才那个人放在她后面的椅子上,“咱们一起喝一杯吧。老板。”她喊道。

    我刚才就看到老板一直在瞄我们,这会儿,他向我们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些人,苏菲?”他问,用第二人称单数和她说话,显然与她很熟悉。

    “闭嘴。”她醉醺醺地笑道,“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开瓶香槟,算我账上。你可别拿那种跟马尿一样的香槟来,我要那些喝下去不会吐的。”

    “你喝多了,我可怜的苏菲。”他说。

    “去死吧你。”

    他走开了,很高兴卖出一瓶香槟——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直喝白兰地苏打水——苏菲没精打采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伊莎贝尔,他是你朋友?”

    伊莎贝尔把我的名字告诉了她。

    “啊?我想起来了,你以前来过芝加哥一次,很是自命不凡,就是你吧?”

    “也许吧。”我笑了笑。

    我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不过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毕竟我那次去芝加哥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我见到了很多人,在那之后,我又见过很多人。

    她的个子高高的,因为很瘦,站着时显得更高。她身穿一件亮绿色的丝绸衬衫,不过上面都是皱褶和污点,下身穿一件黑色短裙。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发卷松松散散,蓬乱无比,用明亮的散沫花染发剂染成了明亮的颜色。她化着俗艳的妆,胭脂从脸颊一直涂到眼底,眼圈涂着深蓝色眼影,睫毛涂着厚厚的睫毛膏,眉毛用眉笔画得很黑,嘴上擦了大红色的口红。她涂了指甲油,一双手很脏。她比这里的所有女人都更像荡妇,而且,我怀疑她不仅喝醉了,还吸了毒。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她身上有种邪恶的吸引力;她傲慢地歪着脑袋,妆容衬托得她那双绿色的眼睛闪闪发亮。她醉得迷迷糊糊,一副伤风败俗的样子,我能想象得到,下流的男人全都吃她这一套。她冲我们讥讽地笑笑。

    “看得出来,你们见到我不怎么高兴呀。”她说。

    “我听说过你在巴黎。”伊莎贝尔冷冷地说,脸上露出一抹冷笑。

    “那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电话簿上有我的电话。”

    “我们才刚来。”

    格雷开口救场。

    “你在这里过得愉快吗,苏菲?”

    “不错。格雷,你破产了,是吧?”

    他的脸腾地一下涨成紫红色。

    “是的。”

    “真可怜。我估计芝加哥现在的经济很糟糕,我早就走了,还算走运。老天,那个浑蛋怎么还不把酒拿来?”

    “快了。”我说,看到那个侍应正端着酒杯和酒,穿过一张张桌子向我们走来。

    我的话将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我身上。

    “我那些可爱的婆家人把我赶出了芝加哥。他们说我什么来着,对了,败坏了他们的名誉。”她疯狂地笑了起来,“我侨居国外,靠国内汇款过活。”

    香槟终于送来斟好了。她用哆哆嗦嗦的手,把酒送到唇边。

    “自命不凡的人都见鬼去吧。”她说着把杯里的酒一仰而尽,看着拉里。“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拉里?”

    他一直冷漠地看着她。自从她出现以来,他的目光就从没离开过她。这会儿,他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

    “我这人不爱说话。”

    音乐声又起,一个男人向我们走过来。这人身材颀长,体格健美,长了一个大鹰钩鼻,留着一头浓密闪亮的黑发,一张嘴很性感,很像满身邪气的萨伏那洛拉[76]。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一样,他的衣服也没有领子,紧身外套扣着扣子,腰身很明显。

    “来吧,苏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忙着呢。你没看到我和朋友们在一起吗?”

    “谁管你那些朋友,让你的朋友们见鬼去吧。走,去跳舞。”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可她挣脱开了。

    “别管我,骗子。”她喊道,突然露出了凶相。

    “婊子。”

    “猪猡。”

    他们说的是法语,格雷听不懂,可伊莎贝尔深谙法语,我看到她带着品性最正直的女人对淫秽所具有的奇异了解,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皱着眉,显得一脸不屑。那个男人扬起手臂,手掌张开,他的手粗硬,长着茧子,一看就是体力劳动者的手。这会儿,他要掌掴她,格雷立马从椅子上半站起来。

    “滚开。”他带着口音喊道。

    那个男人住了手,愤怒地瞪了格雷一眼。

    “小心点,可可。”苏菲哈哈笑了两声说,“他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那个男人看了看格雷,注意到他人高马大,一定很有力气。然后,他愠怒地耸耸肩,冲我们骂了句脏话,便溜走了。苏菲醉醺醺地嘻嘻笑了起来。我们几个则一言不发,我给她倒满酒。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她喝光酒后问道。

    “暂住几天。”

    和醉鬼说话很难,而且,不可否认的是,清醒的人处在不利地位。我们又这样沉闷尴尬地聊了几分钟。跟着,苏菲将椅子向后一推。

    “要是我再不回去找我男朋友,他怕是要气坏了。他这人就是头爱生气的畜生。可老天,他这死鬼人还不错。”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再见啦,各位。我每天晚上都在这里,你们一定要再来呀。”

    她穿过跳舞的人走远了,我们看不到她了。看到伊莎贝尔那精致面容上露出的冷漠和鄙夷,我差一点就笑了出来。我们全都没说话。

    “这鬼地方太乌烟瘴气了,”伊莎贝尔突然说,“我们走吧。”

    我付了酒钱,连苏菲的香槟钱也给了,我们走出小酒馆。舞池里的人密密麻麻,我们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此时已凌晨两点多了,要我说就该解散回家睡觉,可格雷说他饿了,我就建议去蒙马特区的格拉夫餐馆吃点东西。在开车去的路上,我们都很沉默。我坐在格雷身边,为他指路。最后,我们来到了那家俗气的餐馆。依然有食客坐在露台上。我们走进饭馆,点了培根煎蛋和啤酒。过了一会儿,伊莎贝尔至少表面看起来恢复了镇定。她称赞我对巴黎声名狼藉的那部分竟然如此熟悉,我总觉得她是在讽刺我。

    “可是你提出要去的。”我说。

    “我很开心,今晚挺愉快。”

    “真是见鬼了。”格雷说,“那些地方臭烘烘的,还遇到了苏菲。”

    伊莎贝尔冷冷地耸耸肩。

    “你还记得她吗?”她问我,“你第一次来和我们吃晚饭的时候,她就坐在你旁边。当时她还没留这可怕的红头发。她本来的发色是黯淡的米黄色。”

    我努力回想,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有一双蓝眼睛,让人几乎以为她的眼睛是绿的,她还歪着头,很有吸引力。算不上绝色,却清新脱俗,十分天真,不失羞涩,还有点傲慢,她集这两种特质于一身,我觉得非常有意思。

    “当然记得。我喜欢她的名字,我的一个阿姨就叫苏菲。”

    “她嫁给了一个叫鲍勃·麦克唐纳的人。”

    “那小子不错。”格雷说。

    “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英俊的男人之一,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她什么了。我结婚后没多久她就结婚了。她的父母离婚了,母亲改嫁,继父在标准石油[77]中国分公司工作。她和她父亲家的人住在马文,我们以前经常见面,可结婚之后,她就和我们疏远了。鲍勃·麦克唐纳是个律师,不过赚得不多,他们住在北区一栋没有电梯的公寓里。但是,她不见我们可不是因为这个。他们谁都不想见。我从没见过像他们这样如胶似漆的人。后来,他们结婚两三年了,也生了孩子,在去电影院的时候,他坐在那儿,还用手臂搂着她的腰,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就跟刚谈恋爱的小年轻一样。在芝加哥,人们都把他们当笑谈。”

    拉里听着伊莎贝尔滔滔而谈,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的表情有点叫人难以捉摸。

    “后来呢?”我问。

    “一天晚上,他们开着他们那辆小敞篷车回芝加哥,把孩子也带在身边。没人帮他们看孩子,所以,不管他们去什么地方,都会带上孩子。苏菲一个人做所有事情,他们就喜欢这样。几个醉鬼开着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迎头撞上了他们。鲍勃和孩子当场就死了,苏菲却只有脑震荡,外加折了两根肋骨。他们一直向她隐瞒鲍勃和孩子已死的消息,可到了最后,还是不得不将噩耗告诉她。他们说那场面真是太可怕了,她像是疯了一样,狂叫不停。他们只好日日夜夜守着她,有一次,她差点儿从窗户跳了下去。当然了,我们都尽了全力,可她好像特别恨我们。出院后,他们把她送去了一家疗养院,她在那里待了几个月。”

    “真可怜。”

    “他们让她出来之后,她就开始喝酒,喝醉后,谁找她,她就跟谁上床。她的婆家人当然受不了了。他们都是低调的好人,很讨厌这样的丑事。一开始,我们都尝试帮助她,可这根本就不可能。要是你请她来吃饭,她就会醉醺醺地来,晚饭还没吃完,她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后来,她和一群混混厮混,我们就都不理睬她了。有一次,她因为醉酒驾驶还被抓起来。她当时和一个在非法酒吧里认识的外国佬在一起,事实证明,那人是个通缉犯。”

    “可她有钱吗?”我问。

    “她一直在花鲍勃的保险金;撞他们车的人上了保险,她得到了一些钱。不过那些钱很快就花光了。她花起钱来如流水,两年一过,她就穷得叮当响了。她的祖母不让她回马文。后来,她的婆家人说,如果她能到国外去,他们就定期给她钱花。我想,她现在就靠这些钱过日子。”

    “真是风水轮流转呀。”我道,“从前,害群之马被从我的国家送到美国,现在,则是从你们的国家送去了欧洲。”

    “我真替她难过。”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冷地说,“可我不。这当然是个打击,没人比我更同情苏菲。我们从小就认识了。正常人都能从这样的事件中恢复过来。如果她振作不起来,那只是因为她这人心智不健全。她天生就很软弱,甚至就连她对鲍勃的爱都是夸大的。如果她性格坚强,就一定可以熬过去。”

    “要是主观愿望都能实现,那就天下太平了……伊莎贝尔,你也太苛刻了吧?”我小声说。

    “我可不这么觉得。我说的是常识,我觉得没有必要同情苏菲。天知道,没人比我更爱格雷和孩子们,如果他们在车祸中死了,我一定会发狂,只是我迟早能振作起来。格雷,你是希望我这样的吧。还是更愿意我每晚喝得不省人事,然后和巴黎的所有坏蛋上床?”

    格雷给出了一个我所听他说过的最幽默的回答。

    “我当然更希望你穿一套从慕尼丽丝女装店新买的衣服,纵身跳入我的焚尸之火中,不过现在不兴这么干了,所以我觉得你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去打桥牌。而且,你要记住,除非有三个半到四个快速赢张,不然就是一手没将的牌。”

    现在这样的场合,我可不想告诉伊莎贝尔,她对她丈夫和孩子的爱确实出于真心,却没有多少激情。或许她看懂了我此刻在想什么,便充满敌意地问我:“你想说什么?”

    “我和格雷一样,很为那个女孩难过。”

    “她算哪门子女孩子,她都三十了。”

    “我想,当她的丈夫和孩子在车祸中遇难的时候,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已经终结了。我想她根本就不在乎她会变成什么样,开始堕落,酗酒,随便和男人上床,以此来报复对她如此残酷的生活。她曾经生活在天堂里,当她失去了这个天堂,却无法适应凡人的生活,绝望之下,她一头扎进了地狱。我能想象,她是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

    “你说的这些,不过是你在小说里写的情节而已,根本就是废话,你知道那都是胡扯。苏菲堕落了,是因为她喜欢这样。其他女人也会失去丈夫和孩子。她变坏可不是因为这个,恶不是由善突变而来的。恶就是恶,一直都在。那次车祸粉碎了她的防护网,她就露出了本来面目。不要把你的怜悯浪费在她身上,她本来就是个荡妇。”

    拉里一直没开口,像是在沉思,我想他压根儿就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伊莎贝尔说完,我们沉默了片刻。拉里就说了起来,不过他的声音很奇怪,没有丝毫的抑扬顿挫,仿佛他不是在对我们说话,而是在自言自语;他的目光似乎落在了遥远模糊的往昔时光。

    “我还记得,十四岁时的她留着一头长发,从额头向后梳,后面打一个黑色蝴蝶结,脸上长着雀斑,表情严肃。那时候的她谦虚,高尚,有理想。她看过所有她能接触到的书,我们经常一起聊书里的内容。”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伊莎贝尔微微蹙着眉问。

    “在你和你母亲出去社交的时候。我经常去她祖父家,我们一起坐在一棵大榆树下,读书给对方听。她喜欢诗歌,她自己也写了很多诗。”

    “很多女孩子在那个年纪都这样,没什么大不了。”

    “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敢说,我也分辨不出水平高低。”

    “你当时顶多十六岁。”

    “只不过是模仿而已,很多地方都有罗伯特·李·弗罗斯特[78]的影子。不过我知道,一个小女孩能写出这样的诗,可以说相当不错。她有一双灵敏的耳朵,很有韵律感。她喜爱乡间的声音和香气,对空气中第一丝柔软的春日气息充满感情,热爱雨后土壤的清香。”

    “我并不知道她写诗。”伊莎贝尔说。

    “这是她的秘密。她担心你们嘲笑她,她很害羞。”

    “她现在可不会害羞了。”

    “等我打完仗回来,她都长成个大姑娘了。她阅读了大量关于工人阶级状况的书籍,她在芝加哥也亲眼见识过。她迷上了卡尔·桑德堡[79],写了大量自由体诗歌,描写穷人的悲惨生活和工人阶级受到的剥削。我敢说,她的诗歌很普通,却充满诚挚的情谊,尽是怜悯和抱负。那个时候,她想当社工,她的献身精神很令人动容。我想她是个能力卓绝的人。她并不傻,也不自作多情,而是让人觉得她是一个纯洁的人,一个奇怪却高尚的灵魂。那年我们经常见面。”

    我看得出来,伊莎贝尔越听越恼火。拉里根本不知道他这是在往她心上捅刀子,每个字都会让她的伤口变得更深。可当她开口的时候,脸上却挂着笑容。

    “她怎么会选你做她的好朋友?”

    拉里用充满信任的目光看着她。

    “不知道。你们很有钱,她却很穷,而我不属于你们那个阶层。我会去马文,只是因为鲍勃叔叔在那里工作。我估摸她觉得这让我和她有了某些共同点。”

    拉里没有亲属。我们大多数人至少有些堂表亲,虽然有些素昧平生,但起码能让我们感觉我们是某个家庭的一分子。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贵格派教徒,年纪轻轻的,在一次出海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姐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拉里更孤独的人了。

    “你有没有想过,苏菲有可能爱上你了?”伊莎贝尔问。

    “没有。”他笑着说。

    “她很喜欢你。”

    “拉里打完仗回来,是个受伤的英雄,芝加哥一半的女孩子都对他魂牵梦萦。”格雷说,他还是那么直率。

    “不是黏着你那么简单。她崇拜你,可怜的拉里。你是说你一直都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也不相信。”

    “我想你是认为她高不可攀吧。”

    “我现在依旧能看到那个小女孩,头发上绑着蝴蝶结,面色严肃,读到济慈的颂诗时,为了优美的诗句而泪流满面,声音都颤抖了。我想知道那个女孩现在去哪儿了?”

    伊莎贝尔有点惊讶,向他投去了怀疑且询问的目光。

    “太晚了,我累了,走吧。”

    三

    转天晚上,我搭乘蓝色列车[80]去了里维埃拉,两三天后,我去昂蒂布看望艾略特,给他讲了我在巴黎的见闻。他看起来很不好。他在蒙特卡蒂尼的治疗没有取得他预期的效果,后来辗转各地,又弄得他身心俱疲。他在威尼斯找到了一个洗礼盆,随后去了佛罗伦萨,买下了他之前还过价却没买的三联画。他急于将这些东西安置好,就去了彭甸沼地,住在一家简陋的旅店里,那里热得让人难以忍受。他买的那些宝贝还在路上,要很久才能到,可他打定主意,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于是他住了下去。最后,一切都安排妥当,他相当满意,还骄傲地向我展示他拍的照片。教堂很小,却不失威严,内部装修尽显低调的奢华,由此证明艾略特是个品位很高的人。

    “我在罗马看到了一副基督教早期的石棺,我一直想买下它,不过到最后还是放弃了。”

    “艾略特,你要基督教早期的石棺,到底有什么用?”

    “给我自己留着呀,我亲爱的朋友。石棺设计精美,我觉得把它放在入口的另一边,正好与洗礼盆交相辉映,只可惜那些早期的基督徒又矮又胖,我想石棺不合我的尺寸。我总不能像个胎儿似的,把膝盖抱在胸前躺在里面,一直等到最后审判日的号声响起吧,太不舒服了。”

    我哈哈笑了起来,可艾略特非常认真。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我做好了安排,遇到了一些困难,却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我要把我自己埋在圣坛前面,也就是高坛台阶的脚下,这样一来,彭甸沼地的穷苦农民来领取圣餐的时候,就会用沉重的鞋子踏在我的尸骨上。是不是觉得很别具一格?只在一块简单的石板上刻上我的名字和几个日期。Si monumentum quaeris, circumspice[81]。你知道的,意思是,要是想找墓碑,只要四下看。”

    “艾略特,我的拉丁文还算过关,所以这样一句陈词滥调,就用不着解释了。”我尖刻地说。

    “很抱歉,我亲爱的朋友,我见惯了上流社会的愚昧无知。我都忘了我是在和一位作家说话。”

    这次嘴仗他赢了。

    “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他继续说,“我在遗嘱中留下了指示,不过我希望你来监督执行我的遗嘱。我才不要葬在里维埃拉,和一大群退伍军人和中产阶级法国人埋在一起。”

    “艾略特,只要你愿意,我乐意效劳,可我觉得,在未来许多年里,我们都用不着为了这种事操心。”

    “你知道的,我的年纪越来越大,说句老实话,离开人世,我并不遗憾。兰多[82]那首诗怎么说来着?我用生命之火……”

    我不擅长死记硬背,不过那首诗很短,我能背下来。

    “我不与人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热爱自然,艺术次之;

    我用生命之火,烘烤双手;

    火焰逐渐熄灭,我已准备离去。”

    “对,就是它。”他道。

    我情不自禁地想,艾略特竟然用这首诗来形容他自己,实在太夸大了。

    “这首诗准确地道出了我的心情。”他说,“我唯一要添加的,就是我一直是欧洲上流社会的一员。”

    “把这样的内容挤进四行诗里可不容易。”

    “社交已死。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曾希望美国能取代欧洲,创建一个所有人都尊重的贵族社会,可后来发生了经济大萧条,没这个可能了。我可怜的国家越来越向着中产阶级方向发展,太叫人绝望了。简直不敢相信,我的朋友,但我上次回美国,一个出租车司机竟然管我叫‘老兄’。”

    里维埃拉依旧处在一九二九年经济大萧条的余波下,始终没有恢复,艾略特却依旧在举办聚会,参加聚会。他从不与犹太人交往,著名财阀罗斯柴尔德家则除外,可惜现在规模最大的派对都是这些上帝的选民[83]举办的,而且只要有派对,艾略特就一定会到场。他周旋于这些聚会,优雅地与这人握握手,与那人贴贴脸,却带着绝望悲惨的超然,好像一个流亡的皇室成员发现自己与这样一班人为伍,感觉有点尴尬。然而,这些流亡贵族却乐不思蜀,能结交电影明星似乎是他们最大的野心。现在时兴和电影圈的人交往,艾略特很不以为然;不过一个息影的女演员就住在他家隔壁,住处豪华,门庭若市。内阁成员、公爵和贵妇人会在她家一住好几个礼拜。艾略特成了她家的常客。

    “当然了,什么样的人都有。”他告诉我,“不过要是你不待见某个人,大可以不和他说话。她是我的同胞,我觉得我应该为她捧捧场。她家的客人如若发现有人能说他们的母语,一定会很欣慰。”

    有时候他身体很不好,我就问他,为什么不多休息休息。

    “我亲爱的朋友,到了我这个年纪,要是掉队了,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很久不露面,谁还记得你是谁。你该不会以为,我都在上流社会待了快五十年了,却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很想知道他是否意识到了他这话有多凄惨。我再也没有心情去嘲笑艾略特了,在我看来,他就是个可怜人。社交就是他活着的目的,参加派对就和呼吸一样重要,没有受邀参加派对对他而言就是侮辱,孤独会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他现在上了年纪,对此尤为害怕。

    夏天就这样过去了。艾略特则从里维埃拉一端匆匆赶到另一端,在戛纳吃午饭,在蒙特卡罗吃晚饭,拿出全部天赋周旋于茶会或鸡尾酒会,不管他有多累,都强忍着表现得和蔼可亲、风趣健谈。他知道各种小道消息,对于最新的丑闻,除了有直接关系的人外,没人比他知道得更早,而且他还清楚每一个细节。若是你说他这是在虚度光阴,他就会惊奇又坦诚地看着你。他或许会觉得你只是个悲惨的小老百姓,不懂他的生活。

    四

    秋天到了,艾略特决定去巴黎小住,一方面是为了去看伊莎贝尔、格雷和孩子们,另一方面则是按他所说,到首都活动一下。然后,他打算去伦敦定制几件新装,顺便看望老朋友。我则计划直接去伦敦,不过他要我开车带他去巴黎,这么做倒也挺惬意,于是我答应了,而且,要是这么做了,我也就没有理由不在巴黎待几天。我们一路上轻松愉快,时不时停下来享受美食。艾略特的肾功能不好,只喝维希矿泉水,却总是坚持为我挑选葡萄酒,虽然我只能喝半瓶,他这人太和善了,不会因为他自己不能享受,就不情愿给我这样的乐趣,而且,看到我品尝好年份的美酒,他打心眼儿里觉得满意。他为人慷慨,我很难说服他让我付我自己那份的钱。我有点厌烦他总是说他从前认识某某大人物,不过我喜欢这段旅程。我们开车走遍了大半个法国,彼时正值初秋,景色极为宜人。我们在枫丹白露吃了午餐,下午才抵达巴黎。艾略特送我到我常住的那家普通的老式旅店,便绕过街角,去了里兹酒店。

    我们已经通知伊莎贝尔我们到了,所以,看到她给我留了字条,我并不惊讶,不过看到字条里的内容,我倒是大吃一惊。

    “见字条速来,出了一件可怕的事。千万别带艾略特舅舅来。老天,赶快来。”

    我挺好奇,可我必须洗个澡,换件新衬衫;然后我坐上出租车,去了他们位于圣纪尧姆街的公寓。管家把我领到客厅。伊莎贝尔一见到我就站了起来。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我等了你好几个钟头。”

    现在是五点,我还没回答,管家就端上了茶点。伊莎贝尔的双手紧紧绞在一起,不耐烦地看着他。真想不出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刚到。我们在枫丹白露吃了午饭,耽搁了一会儿。”

    “老天,他可真慢。真能把人逼疯!”伊莎贝尔说。

    管家把摆有茶壶、糖罐和杯子的浅盘放在桌上,不慌不忙地在这些东西周围摆上面包、黄油、蛋糕和饼干,看了真叫人起火。然后,他走到外面,关上了门。

    “拉里要娶苏菲·麦克唐纳。”

    “谁?”

    “别傻了。”伊莎贝尔喊道,她的眼睛里闪动着怒火,“就是那次你带我们去那个肮脏的酒吧,遇到的那个醉鬼、荡妇。天知道你为什么偏要带我们去那个地方。格雷气坏了。”

    “你是说那个你在芝加哥的朋友?”我说,没有理会她那不公平的责备,“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应该怎么知道呢?他昨天下午过来亲口说的,从那以后我一直很生气。”

    “我觉得你应该坐下来,给我倒杯茶,讲讲事情的经过。”

    “你还是自己倒吧。”

    她坐在茶桌另一边,气呼呼地看着我给自己倒了杯茶。我舒舒服服地坐在壁炉边上的一张小沙发里。

    “最近,我们和他不常见面,我是指自打从迪纳尔回来之后。他去那里和我们一块儿待了几天,不过没和我们住在一起,而是住在旅店里。他常来海滩陪孩子们玩,她们都很喜欢他。我们在圣布里亚克打了高尔夫。有一天,格雷问他是不是又见到了苏菲。”

    “‘是的,我见过她几次。’”他说。

    “‘见她做什么?’”我问。

    “‘她是老朋友。’”他说。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我说。

    “跟着他笑了。你知道他那种笑,仿佛他觉得你说的话很有意思,事实上却根本没意思。”

    “‘可你不是我。’”他说。

    “我耸耸肩,改变了话题。之后再也没有想过这档子事儿。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他跑到这里,告诉我他们要结婚了,我有多震惊。”

    “‘你不能这么做,拉里。’我说,‘不能。’”

    “‘我已经决定了。’他说这话时很冷静,好像是在说还要一份土豆。‘而且,伊莎贝尔,我希望你对她好点儿。’”

    “‘你这就是强人所难了。’我说,‘你疯了。她这人这么堕落,她是个坏女人。’”

    “你怎么会这么认为?”我打断了她的话。

    伊莎贝尔对我怒目而视。

    “她从早到晚喝得跟一摊烂泥似的。那些混混只要找上她,她就跟他们上床。”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是个坏女人。很多受人尊敬的人也会喝醉,而且非常下流。这不过是坏习惯而已,就跟咬指甲一样,仅此而已。在我看来,一个人撒谎,欺骗,无情,这才叫坏。”

    “你要是敢向着她,我就杀了你。”

    “拉里是怎么又碰到她的?”

    “他在电话簿里找到她的地址,然后去找她。她病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可稀奇的,毕竟她一直过那种生活。他请了个医生,又雇了人去照顾她。事情就是这么开始的。他说她戒酒了,那个该死的傻瓜竟然认为她的病治好了。”

    “你忘了拉里为给格雷治病的事了吗?他把他治好了,不是吗?”

    “那不一样。格雷想要治好病,她可不想。”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了解女人。一个女人堕落到这种地步,就彻底玩完了,再也不可能恢复。苏菲变成现在这样,是因为她自甘堕落。你认为她会对拉里一心一意吗?当然不会。她迟早会甩掉他,她就是这样的性子。她要的就是肉欲,她觉得这很刺激,她就是要当个婊子。她会把拉里带入地狱的。”

    “我觉得这很有可能,但我不知道你能做什么。他心甘情愿。”

    “我是什么都做不了,但你能。”

    “我?”

    “拉里很喜欢你,一定会听你的劝。你是唯一一个对他有影响力的人,你了解这个世界。去找他,告诉他别做傻事,告诉他这会把他毁掉。”

    “他准会说,这不关我的事,而且,他说得对。”

    “可你喜欢他,至少你对他感兴趣,你绝不能坐视不理,任由他把生活搞得一团糟。”

    “格雷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们认识的时间最长。虽说我不觉得这能有多大作用,可我觉得,找他谈这事儿,格雷是最好的人选。”

    “噢,格雷。”她不耐烦地说。

    “你知道的,事情兴许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认识两三个朋友,一个是西班牙人,另外两个在东方,他们都娶了妓女为妻,而她们都是很好的妻子。她们对丈夫心存感激,我是说,他们给了她们安全的生活,而且她们很清楚如何讨好男人。”

    “你真是烦死我了。你认为,我牺牲了我自己,就为了将拉里送到一个丑恶的慕男狂怀里吗?”

    “你怎么牺牲你自己了?”

    “我放弃了拉里,唯一的原因是我不愿意妨碍他。”

    “得了吧,伊莎贝尔。你放弃他,是为了方钻和貂皮大衣。”

    我刚一说完,一盘黄油面包就朝我的脑袋飞了过来。算我运气好,我一下子接住了盘子,可黄油面包全都掉到了地上。我站起来,把盘子放回桌上。

    “要是你打碎了皇冠德比瓷盘[84],你的艾略特舅舅一定会叫你吃不了兜着走。这些盘子是为了第三代多赛特公爵烧制的,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把黄油面包捡起来。”她厉声道。

    “你自己去捡吧。”我说着坐回沙发。

    她站起来,气鼓鼓地拾起了散落的食物。

    “亏你还说自己是英国绅士。”她凶巴巴地说。

    “这话可不对,我这辈子就没这么说过。”

    “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一见到你我就讨厌。”

    “对此我很抱歉,因为见到你我一直很开心。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鼻子就跟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普赛克[85]的鼻子一模一样,那可是现存的处女之美的最美代表。你的双腿是那样精致,修长有型,每次见到,我都会惊叹一番,因为当你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你的腿很粗,我真无法想象你是怎么得到这一双美腿的。”

    “靠的是坚强的意志和上帝的恩赐。”她愤怒地说。

    “不过你的手才是最迷人的,不仅纤细,而且精致。”

    “我记得你认为我的手太大了。”

    “和你的身高和体型一比,就不算大了。你手上的动作优雅迷人,风采不凡,我一直都赞叹不已。不管是天生的,还是你有意为之,反正你的手势一向充满了美感。有时候像是花朵,还有时候宛若飞翔的鸟儿。手势比你的语言更富于表现力。真好像见到了格列柯[86]那些画中的手,艾略特说你家祖上有一个西班牙贵族,我本觉得这事不大可能,但当我看着你的手,我愿意相信艾略特说的是真的。”

    她怒气冲冲地抬起头。

    “你到底在胡扯什么?我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事。”

    我给她讲了德·劳里亚伯爵娶了玛丽王后的未婚侍女这件事,而艾略特说,从母系追溯,那个侍女就是他家的祖先。在我说话的当儿,伊莎贝尔则注视着她那修长的手指,看着她那修剪整齐、涂着指甲油的指甲,显得很是自鸣得意。

    “人总有祖先。”她道。跟着,她轻笑一声,淘气地看看我,一点也看不出怨我的样子,然后又说,“你这个挨千刀的。”

    瞧见了吧,只要告诉一个女人真话,就能让她讲道理,容易得很。

    “有些时候,你这人倒也招人喜欢。”伊莎贝尔说。

    她走过来,挨着我坐在沙发上,用一只手臂圈住我的手臂,探过身来要亲我,我连忙躲到一边。

    “千万别把唇膏糊我一脸。”我说。

    “要是你想吻我,那就吻我的唇,仁慈的上帝创造了它们,就是用来接吻的。”

    她咯咯笑了两声,用手扳过我的脸,在我的唇上轻轻印了一个口红印。感觉不错。

    “做完了这件事,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想要什么了。”

    “我要你的建议。”

    “我乐意效劳,不过我觉得一时间你肯定接受不了。要我说,你只有一件事可做,那就是顺其自然。”

    她又火了,一把把手臂抽开,站起来,坐在壁炉另一边的一把椅子上。

    “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任由拉里毁掉他自己的。只要能阻止他娶那个婊子,我什么都干得出来。”

    “你什么也干不成。你知道的,他遇到的是最强大的感情之一,已经无法自拔。”

    “你该不会是想说,他爱上她了吧?”

    “那倒不是。相比起来,爱情根本不值一提。”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看过《新约全书》吗?”

    “就算看过吧。”

    “你还记不记得,耶稣是怎么被引领到荒野之中,饿了四十天?他饥饿难耐,魔鬼就来找他,说,‘如果你是上帝之子,就把那些石头变成面包吧。’耶稣拒绝了这一诱惑。然后,魔鬼把他送到了圣殿的顶上,对他说,‘如果你是上帝之子,就从这里跳下去。’因为天使会对他负责,接住他。耶稣再次拒绝了。接下来,魔鬼将他带到一座高山上,给他看世界里的国家,说,只要他跪下,崇拜他,他就会将这一切都赐给他。但耶稣说,撒旦,走开吧。根据善良单纯的马太所说,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事实并非如此。魔鬼十分狡猾,他再次来找耶稣,说,‘如果你接受羞愧和耻辱,接受鞭挞,戴上荆棘做的王冠,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你就能拯救人类,因为你为朋友牺牲自身,是最伟大的爱。’耶稣果然受了魔鬼的迷惑。魔鬼笑得肚子都疼了,他知道,邪恶的人会以他们那位救世主的名义去作恶。”

    伊莎贝尔愤怒地看着我。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套说辞?”

    “哪里都没有,是我现编的。”

    “我觉得这故事太蠢了,还很亵渎神明。我只是想要你明白一个道理,自我牺牲是一种无可抵挡的热情,同它相比,欲望和饥饿根本不值得一提。在这种感情的支配下,亲历者会走向毁灭,以作为对其人格的最高肯定。目标并不重要,可以值得,也可以不值得。没有任何美酒可以如此醉人,没有任何爱情可以如此让人走向毁灭,没有任何邪恶可以如此引人投入。人牺牲了自己,有那么一刻,就比上帝还要伟大,因为,上帝虽然不受限制,无所不能,他却如何能牺牲他自己?充其量他只能牺牲他唯一的儿子。”

    “老天,你可真烦人。”伊莎贝尔说。

    我假装没听见。

    “拉里深陷在这种热情中无法自拔,你怎么会认为跟他讲常识,或是叫他慎重考虑此事,就能让他回心转意呢?你不知道他这些年来都在追求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在揣测而已。这么多年的辛劳,这么多年的经历,都无足轻重了,现在,他的欲望最重要,不不,不只是欲望,而是一种急切的在他心里呐喊的需要,他认识的一个天真女孩如今成了荡妇,他需要去拯救她的灵魂。我想你是对的,他是肩负起了一项毫无希望的使命;他是如此敏锐的一个人,他将承受一切折磨;不管他毕生的事业是什么,都将无法实现了。卑鄙的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一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脚后跟,将他杀死[87]。拉里就做不到这样的残酷无情,可圣徒若要赢得光环,就得这么做。”

    “我爱他。”伊莎贝尔说,“老天知道,我对他一点要求也没有,我没盼着什么。没人能像我那样无私地爱他了。他一定会很不幸的。”

    她哭了起来,我觉得这样她能好受点,也就没劝她。一个念头突然钻进我的脑海,我开始琢磨起来,顿觉兴致盎然。照我看,看到基督教挑起了残酷的战争,基督徒相互施加迫害和酷刑,并且表现出冷酷、虚伪和偏狭,魔鬼一定会志得意满。当他想到,原罪这个苦涩的重担落在人类身上,就会为美丽的星空蒙上一层阴影,使得尘世间应该享受的短暂快乐夹杂了邪恶的元素,他必定会一面笑,一面说:这才叫公道。

    这会儿,伊莎贝尔从包里拿出一条手帕和一面镜子,左照照右照照,小心地擦拭眼角。

    “该死的,你竟然同情他们,是不是?”她喝道。

    我沉思着看着她,但没有回答。她敷上粉,涂上口红。

    “刚才你说了,你在揣测他这些年来都在追求什么。此话怎讲?”

    “你知道的,我只是猜测而已,猜错了也说不定。我觉得他一直在追求一个哲学,也可以说是一种宗教,一种人生准则,既可以满足他的思想,也可以让他的心灵得到慰藉。”

    伊莎贝尔想了一会儿,她叹口气。

    “一个从伊利诺伊州马文来的乡下小子竟然有这样的追求,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卢瑟·伯班克[88]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农场里,他种出了无核橘,亨利·福特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农场,却发明了轻快小汽车,这些都很怪吗?”

    “可那些都是实用的东西呀,这是美国的传统。”

    我哈哈笑了起来。

    “这世上还有比最好的生活更实际的吗?”

    伊莎贝尔摆摆手,表示她都听腻了。

    “总而言之,你不想失去拉里,是不是?”

    她点点头。

    “你知道他是个非常忠诚的人:如果你拒绝和他妻子往来,他也会拒绝和你往来。要是你能聪明点,就该和苏菲成为朋友。忘掉过去吧,要是你高兴了,就尽可能对她好点。她就要嫁人了,我想她需要买些衣服。你为什么不主动提出陪她去呢?我看她一定会高兴坏的。”

    伊莎贝尔眯着眼睛,听我侃侃而谈。她似乎下定决心要按我说的办。有那么一刻,她琢磨着,只是我猜不出她在想什么。跟着,她叫我大吃一惊。

    “你能请她来吃午饭吗?昨天我对拉里说了那些话,所以我出面有点尴尬。”

    “如果我按你说的办,你会按我说的办吗?”

    “我一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她答,露出一个最迷人的微笑。

    “我现在就办。”

    客厅里有一部电话。我很快就找到了苏菲的电话号码,照常等了一会儿后(在法国打电话的人都学会了耐心忍受这段时间),电话接通了。我自报姓名。

    “我刚到巴黎,”我说,“就听说你和拉里要结婚了,恭喜你。祝你们幸福。”这时候,站在我身边的伊莎贝尔在我胳膊上邪恶地轻拧了一下,我强忍着,这才没叫出来,“我只在巴黎待几天,想请你和拉里后天到里兹酒店吃午餐,不知道你们能不能赏光?我还要请格雷、伊莎贝尔、艾略特·坦普尔顿。”

    “我问问拉里,他就在边上。”电话那头静了下来,“好吧,我们一定到。”

    我说好时间,又聊了几句,这才挂断电话。然而,伊莎贝尔的眼神让我有些不安。

    “你在想什么?”我问她,“你这样的眼神很瘆人。”

    “对不起,我还以为你喜欢这样呢。”

    “伊莎贝尔,你该不会要捣乱吧?”

    她瞪大眼睛。

    “我保证不会。事实上,拉里改造了苏菲,我特别好奇,很想看看她现在是什么样子。但愿她不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到里兹酒店来。”

    五

    我组织的这次小聚会还不赖。伊莎贝尔和格雷最先到;拉里和苏菲·麦克唐纳迟到了五分钟。伊莎贝尔和苏菲亲切地亲吻了对方,还和格雷恭喜她订婚。我注意到伊莎贝尔在打量苏菲。看到苏菲此时的样子,我很是惊讶。当初在拉普街那家低级酒馆见到她,她化着浓妆,染着头发,穿着一件亮绿色上衣,放荡无礼,还喝得大醉,颇具挑逗意味,显得很下贱;可再看看现在,她整个人身上没有一点色彩,虽然她比伊莎贝尔小一两岁,却显得大很多。她依然骄傲地歪着头,可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却觉得这个动作极其楚楚可怜。她恢复了自然的发色,当初她染了发,任由其疯长,也不打理,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这会儿她的头发还是一样乱糟糟的。她只涂了口红,此外没有化妆,皮肤十分粗糙,有种病态的苍白。我记得她那双绿色的眸子亮晶晶的,此刻却毫无光彩。她身穿一件红裙,显然是全新的,帽子、鞋子和手袋都是配套的;我并没有假装对女人的服装很在行,可我有种感觉,那就是对于今天这个场合,她这身服饰太过讲究,太过精致了。她在胸口戴一枚俗丽的人造珠宝,像是从里沃利大街买到的那种货色。伊莎贝尔穿的是一套黑色丝绸服装,戴了一串珍珠项链和一顶很时髦的帽子,和她相比,苏菲那身行头就显得廉价和不入时了。

    我点了鸡尾酒,不过拉里和苏菲没喝。艾略特来了。他穿过巨大的门厅,却遇到了不少熟人,走几步停下来和人握手,又走了几步,停下来亲吻别人的手。瞧他那副派头,好像里兹酒店是他的私人住宅,他正告诉他的宾客,他们能大驾光临,真是他的荣幸。他并不知道苏菲的事儿,不知道她的丈夫和孩子都在车祸中丧生,现在要改嫁给拉里。过了一会儿,他总算来到我们身边,便像个主人似的,优雅地恭喜了他们。我们走进餐厅,由于我们是四男两女,我便让伊莎贝尔和苏菲在圆桌边面对面坐下,而我和格雷坐在苏菲两边;好在桌子很小,说话大家都听得到。我点好了食物,斟酒的服务员便拿着酒单走了过来。

    “我亲爱的朋友,你对酒一无所知。”艾略特说,“把酒单给我吧,阿尔伯特。”他翻看起来。“我自己只喝维希矿泉水,但我无法容忍看到别人喝不合适的酒。”

    他和斟酒侍应阿尔伯特是老朋友了,经过了一番愉快的讨论,他们决定了我该请我的客人喝什么酒。然后,他扭头看着苏菲。

    “你们打算到哪里度蜜月,亲爱的?”

    他扫了一眼她的衣服,几乎叫人难以察觉地扬了扬眉毛,我看得出来,他觉得她的品位太差。

    “希腊。”

    “十年了,我一直想去那里。”拉里说,“却一直没能如愿。”

    “这个时候希腊的风景很美。”伊莎贝尔说,表现出一副热情的样子。

    我和她都记得,那个时候,拉里想娶她为妻,就是打算带她去希腊。拉里似乎铁了心要去希腊度蜜月。

    我们的谈话进展得并不顺利,若不是伊莎贝尔,我一定会觉得很挠头。她拿出了最好的表现。一遇到冷场,我就搜肠刮肚,想找些新鲜话题来说,她却轻而易举地找到话题,我真感激她。除非有人找她说话,否则苏菲一句话也不说,好像说话对她来说是件难事,她一直没精打采。你或许会说,一部分的她已经死了,我则问我自己,拉里是否把她弄得太紧张了,已经超出了她的承受极限。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她不仅酗酒,而且吸毒,那么突然戒酒戒毒必然会使她陷入疲惫不堪的状态。有时候,我看到他们彼此对视。在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温柔和鼓励,可她的眼神则传递出恳求的意味,十分可怜。格雷是个善良的人,兴许是他本能地感觉到了我以为我看到的东西,便开始给苏菲讲,拉里如何治好了使他痛不欲生的头疼,又说他现在没有拉里不成,非常感谢拉里。

    “瞧我现在的样子,简直生龙活虎,”他又说,“我一直在找工作,已经找到了几个不错的,希望不久之后就能定下来。老天,能回家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格雷本是好意,然而,他所说的话并不得体,因为,按照我的判断,拉里治疗苏菲的严重酗酒,用的就是曾在格雷身上成功了的暗示法——在我心里,那种方法就该叫暗示法。

    “你现在头不疼了吗,格雷?”艾略特问。

    “三个月了,一次都没疼过,如果我觉得头要疼了,就握住我的护身符,就没事了。”他从衣兜里拿出拉里给他的那枚古钱币,“就算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卖。”

    我们吃完午餐,服务员端来了咖啡。斟酒侍者走了过来,问我们是否要利口酒。我们都说不要,只有格雷说要白兰地。酒送了上来,艾略特非要看看。

    “不错,值得推荐。这酒不会损害你的身体。”

    “先生,您要一小杯吗?”侍者问。

    “我戒酒了。”

    艾略特相当详细地给他讲了他的肾脏出了毛病,医生不允许他喝一滴酒。

    “喝点野牛草伏特加不会对您的身体造成伤害。众所周知,这酒对肾脏有好处。我们刚刚从波兰订了一批。”

    “真的?现如今这酒可是紧俏货,拿一瓶来让我看看。”

    这个斟酒侍应身材魁梧,举止威严,脖子上戴着一条长长的银链。听到艾略特的话,立即去取酒。艾略特解释道,这可是波兰产的上等伏特加。

    “那时候我住在拉齐维尔家,和他们一起打猎,就常喝这种酒。你们不知道,那些波兰贵族喝起这种酒来是什么样子;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一杯杯喝下这种酒,却面不改色。他们都有着高贵的血统;贵族的气质已经渗透到了他们的骨子里。苏菲,你真该喝一杯这种酒,你也是,伊莎贝尔。这样的体验绝对不容错过。”

    侍应拿来了酒。我、拉里和苏菲都拒绝接受诱惑,不过伊莎贝尔说她很想试试。我很惊讶,她一向很少喝酒,可今天已经喝了两杯鸡尾酒和两三杯红酒。侍应倒出一杯淡绿色液体,伊莎贝尔闻了闻。

    “啊,闻起来真香呀。”

    “我说的不假吧。”艾略特大声说道,“你闻到的是里面加入的药草的香气,馥郁芬芳。我陪你喝一点吧。仅此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

    “真是美酒呀。”伊莎贝尔说,“就跟母亲的乳汁一样。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东西。”

    艾略特将酒杯送到唇边。

    “喝了这酒,昔日的时光仿佛重现了!你们从来没和拉齐维尔家的人相处过,所以不知道什么是生活。气派,豪华,那才叫封建贵族。会让人以为回到了中世纪。有车夫驾驶六驾马车到车站接你。用餐的时候,每个人身后都有穿着制服的侍从服侍。”

    他继续描述宅院有多奢华和恢宏,派对有多高档;我忽然产生了怀疑——当然,纯属胡猜乱想——今天这次聚餐,不过是艾略特和斟酒侍者的一个奸计,只是要给艾略特一个机会,讲这个贵族家庭过着怎样的奢华生活,讲他结识了哪些波兰贵族,去他们的城堡里做客。

    他不说个尽兴是不会停下来的。

    “再来一杯,伊莎贝尔?”

    “不了,我可没这个胆子。不过这酒真好喝。我很高兴我知道了这种酒。格雷,我们一定得买点。”

    “我让人送几瓶到公寓去。”

    “艾略特舅舅,你说真的?”伊莎贝尔热情地大声喊道,“你对我们太好了。你一定得喝喝看,格雷;这酒有股刚割的干草和春天花朵的芳香,还有股百里香和薰衣草味。味道轻柔,十分爽口,就好像在月光下听音乐。”

    伊莎贝尔一般不会这样滔滔不绝,我估摸她有点醉了。终于到曲终人散的时候了,我和苏菲握手。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问她。

    “两个礼拜之后。届时希望你赏光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恐怕那时我不在巴黎,我明天就要去伦敦了。”

    我和其余人道别,这时候,伊莎贝尔把苏菲拉到一边,说了几句话,然后转身看着格雷。

    “噢,格雷,我不回家了。慕尼丽丝女装店今天有个时装展,我带苏菲去看看。她应该去看看新式样。”

    “我很想去。”苏菲说。

    我们分道扬镳。那天晚上,我带苏珊娜·鲁维埃去吃饭,转天早晨,出发去了英国。

    六

    两周以后,艾略特到了克拉里奇酒店,之后不久,我去看望他。他订了几套衣服,还详细地讲了他选择了哪些服装,为什么选。等终于轮到我说话的时候,我问他婚礼举行得怎么样。

    “压根儿就没举行。”他说。

    “此话怎讲?”

    “在距离婚礼只剩下三天的时候,苏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们吵架啦?”

    “那倒没有,完全没这回事。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我负责牵着新娘的手,把她交给新郎。等到婚礼一结束,他们就搭乘东方快车去度蜜月。要我说,我觉得拉里幸好没结成婚。”

    估计伊莎贝尔已经把一切都告诉艾略特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还记得那天我们和你在里兹酒店一起共进午餐吗?伊莎贝尔带她去了慕尼丽丝女装店。还记得苏菲穿的那件裙子吗?真是惨不忍睹。你注意到那衣服的肩膀了吗?衣服做得合不合身,全看肩膀处了。可怜的小姑娘,她可买不起慕尼丽丝女装店的衣服,你知道的,伊莎贝尔很慷慨,她们是打小的朋友了,伊莎贝尔就提出送她一条裙子,这样,她至少可以穿件体面的衣服结婚。她自然是欣然接受了。长话短说吧,有一天,伊莎贝尔请她在三点钟到公寓去,然后她们一起去最后试穿。苏菲准时来了,可很不巧,伊莎贝尔必须带孩子去看牙医,四点才回来,那时候苏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还以为她等得不耐烦,一个人去了服装店,所以她立刻就赶去了,然而,苏菲并没去过。伊莎贝尔没再找她,就回了家。那晚他们正好一块儿吃饭,到了晚饭时间,拉里来了,伊莎贝尔一见到他就问苏菲哪去了。”

    “他也不知道,于是打电话到她的公寓,却没人接听,他就说他亲自去看看。他们等了很久,拉里和苏菲都没出现,他们只好自己吃了饭。你自然清楚你们在拉普街遇到她之前,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你带他们到那里去,结果真是太不幸了。拉里找了她一整夜,找遍了她常去的地方,却连她的影子都没看到。他去了她的公寓很多次,但是门房说她不在。他足足找了她三天,可她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到了第四天,他又去了她的公寓,门房告诉他,她回来了一趟,打包了东西,坐出租车走了。”

    “拉里是不是难过极了?”

    “我一直没见过他。伊莎贝尔说他的确伤心。”

    “她就没写过只言片语吗?”

    “一个字都没有。”

    我想了想。

    “你怎么看?”我说。

    “我亲爱的朋友,我和你的想法一样。她撑不住了,又开始酗酒了。”

    这是明摆着的事儿,却非常奇怪。我搞不懂她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个时间溜掉。

    “伊莎贝尔怎么说?”

    “她自然觉得很遗憾,不过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她对我说,她一直认为,若是拉里娶了那样一个女人,肯定会是一场灾难。”

    “拉里呢?”

    “伊莎贝尔一向对他很好,她说事情难就难在他不愿意开口谈这件事。他一定能振作起来,伊莎贝尔说他其实并不爱苏菲。他娶她,只是出于不正确的骑士精神而已。”

    我仿佛能看到伊莎贝尔必定对于这叫她满意的转折表现得若无其事。我还知道,等我下次见到她,她一定会告诉我,她早就预料到这样的结局了。

    但我下次见到她,已是差不多一年之后了。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一些关于苏菲的消息,本可以告诉她,让她好好思考一番,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却不打算向她透露一个字。我一直住在伦敦,快到圣诞节时,我想回家了,就直接去了里维埃拉,中途没在巴黎停留。我正在创作一部小说,所以在接下来几个月里,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我时不时会与艾略特见上几面。他的健康明显日渐衰退,却还是参加社交活动,我看了很难过。就因为我不肯开车走上三十英里,去参加他常举办的派对,他很生我的气。看到我竟然更乐意坐在家里工作,他觉得我是个自命不凡的人。

    “如今的时节多美呀,我亲爱的朋友。”他这么告诉我,“你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错过了一切,简直是犯罪。就算我活到一百岁,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你选择住在里维埃拉那片老旧的区域。”

    噢,艾略特,你真是可怜,又傻乎乎的。显而易见,他活不到一百岁。

    到了六月,我写完了初稿,觉得该去度个假了,于是我打包行李,搭乘夏季载我们去福斯湾游泳的快艇,一路沿海岸向马赛驶去。只是不时才有微风吹来,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们不仅开着发动机,还扬着帆,嘎啦嘎啦声不绝于耳。我们在戛纳的港口住了一夜,第二夜住在圣马克西姆,第三晚住在萨纳里,随后,我们到了土伦。我一直很喜欢这个港口城市。法国的舰队为这里平添了一份浪漫和友善的氛围,我一向喜欢徜徉在这里的古老街道上。我能在码头上待好几个钟头,看着水手上岸,一对对地闲逛,或是带着女朋友溜达,市民悠悠漫步,仿佛享受这宜人的阳光是他们在世上唯一要做的事。这些大小船舶会把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送到这个大型港口城市的各个地方,会让你觉得土伦如同机场航站楼,整个浩瀚的世界都要在这里汇聚。坐在小咖啡馆里,看到碧蓝的大海,蔚蓝的天空,阳光明媚,你会觉得目眩,想象力要踏上金色之旅,飘到天涯海角。你会想象自己坐着一艘大艇,来到太平洋中的一片椰树环绕的珊瑚岛;你走下舷梯,踏上仰光的码头,坐上一部黄包车;又或者,你搭乘的船飞快地驶向太子港的码头,从上甲板上,你看到很多黑人,他们吵吵嚷嚷,还不停地打着手势。

    我们上午晚些时候才到,我在下午三点左右上了岸,在码头上逛了逛,看了看商店,人们与我擦肩而过,还有些人坐在咖啡馆的遮阳伞下。忽然之间,我看到了苏菲,与此同时,苏菲也看到了我。她笑着和我打招呼,我停下脚步,与她握手。她正坐在一张小桌边,面前摆着一个空杯子。

    “坐下来喝点东西吧。”她说。

    “咱们一起喝。”我说着在椅子上坐下。

    她穿一件蓝白条法国水手衫,一条亮红色宽松长裤,脚穿一双凉鞋,能看到涂了指甲油的大脚趾。她没戴帽子,留着短短的鬈发,发色是淡金色,有点像银色。她化着浓妆,与我们当初在拉普街碰到她时一模一样。从桌上的杯盘看,她已经喝了一两杯了,不过没到酩酊大醉的地步。看到我,她似乎并没有不高兴。

    “巴黎的那些人怎么样了?”她问。

    “我想他们都好吧。自从那天我们在里兹酒店吃完饭,我还没见过他们。”

    她从鼻孔中喷出一大团烟,哈哈笑了起来。

    “我并没有嫁给拉里。”

    “我知道了。你为什么这么做?”

    “亲爱的,到了紧急关头,我不能把我自己看成抹大拉的玛丽亚,把他当作耶稣·基督。这行不通。”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才会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

    她用嘲弄的眼神看着我。她还是那样无畏地歪着脑袋,胸口扁平,腰肢纤细,外加这身装扮,活脱一个品行不端的小男孩;可我不得不承认,与上次我看到她穿那身红裙相比,此刻的她更有魅力,彼时,她很忧郁,穿着打扮土里土气。现在,她的脸和脖子都晒得黝黑,在黝黑皮肤的衬托下,她脸颊上的胭脂和黑黑的眉毛显得咄咄逼人,虽然粗俗不堪,却魅惑力十足。

    “你想知道?”

    我点点头。服务员端来了我为自己点的啤酒,为她点的白兰地和苏打水。她用刚刚抽完的烟卷又点了一根。

    “一连三个月,我一滴酒都没沾,也没抽。”看到我微微有些吃惊,她大笑起来,“我不是说抽烟,是吸毒。我感觉糟透了。你知道的,有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我会歇斯底里地尖叫;我说,‘我撑不下去了,撑不下去了。’和拉里在一块儿的时候,倒也不算糟糕,可要是他不在,我就感觉像是进入了地狱。”

    我看着她,在她提到吸毒的时候,我用更犀利的眼神瞧着她;我注意到她的瞳孔只有针尖大,由此可见她现在还在吸毒。她的眼睛绿得惊人。

    “伊莎贝尔送了我一套结婚礼服。我很想知道那套衣服现在怎么样了,那套衣服很漂亮。我们本来约好了,我先去找她,然后我们一起去慕尼丽丝女装店。她选衣服很有品位。我来到他们的公寓,管家就告诉我,她带琼去看牙医了,还给我留了张字条,说她很快回来。于是我在客厅里等。桌上有咖啡,我就问管家,是不是能喝一杯。那时候我能撑下去,全靠咖啡。他说他去给我端,便收走了空杯子和咖啡壶。他把一个瓶子留在了托盘上。我看了一眼,原来是你们在里兹酒店说的那种波兰酒。”

    “野牛草伏特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他送了伊莎贝尔几瓶。”

    “你们全都为这种酒倾倒,说它味道有多好,我很好奇。我拔开木塞,闻了闻。你们说得对,闻起来真是太香了。我点了根烟,几分钟之后,管家就端着咖啡进来了。咖啡很美味。人们都对法国咖啡大加赞赏,那他们就去喝好了,我还是喜欢美国咖啡。来到法国,我唯一想念的就是美国的咖啡。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喝起来还不赖,我感觉很不舒服,但喝了杯咖啡后,就感觉好点了。我看着放在那儿的那瓶酒,真是个很大的诱惑,可我说,‘让它见鬼吧,我一点也不想喝。’我又点了根烟。我觉得伊莎贝尔随时都可能回来,但她没回来,我紧张到了极点,我讨厌等待,客厅里也没什么可看的书。我开始走来走去,又看看画,可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去看那瓶该死的酒。后来我就想,我就倒一杯看看。毕竟这酒的颜色很美。”

    “是淡绿色。”

    “没错,很有意思,颜色美,闻起来很香,就好像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的花蕊中能看到的那种绿色。我一定得尝尝它的味道是不是配得上它的颜色和香气,我琢磨着,只喝一口,不会有什么影响;我只是打算抿一小口,跟着,我听到有动静,还以为是伊莎贝尔回来了,我就把整杯都喝了下去,我不想让她撞见我喝酒,只是回来的不是伊莎贝尔。老天,我感觉太好了,自打戒酒以来,我还没感觉这么好过。我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如果伊莎贝尔那时回来了,我想我现在已经和拉里结婚了。我不知道那会有怎样的结果。”

    “她没回来吗?”

    “没有,我很生她的气。她以为她是谁,竟然让我等这么久?跟着,我看到酒杯又满了,我想肯定是我下意识地把酒倒满了,可是,不管你信不信,我真不知道我倒了酒。要是把酒倒回去就太傻了,于是我把它喝了下去。无可否认,那酒太好喝了。我感觉自己变了个人,我很想大笑,我都三个月不想笑了。你还记得那个老家伙说的话吗,他在波兰见过那些人用平底玻璃杯喝这种酒,而且面不改色?我就想,波兰那些家伙都能喝,我也能喝,而且,一不做二不休,于是,我把咖啡倒进壁炉,把酒倒满。说什么母亲的乳汁,纯属废话。后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我想,等到我喝多了的时候,酒瓶里已经不剩多少了。我想我得在伊莎贝尔回来前离开。她差一点就看到我了,就在我走出前门的时候,我听到了琼妮[89]的声音。我跑上楼梯,等到她们进了公寓,我才冲下楼,上了一辆出租车。我告诉司机快点开,他问我要去哪里,我就看着他哈哈大笑起来,感觉好像我得到了一百万美元。”

    “你回公寓了?”我问,不过我知道她没回去。

    “你以为我是白痴吗?我知道拉里一定会来找我。我不敢去以前常去的地方,就去了哈基姆那里。我知道拉里在那里绝找不到我。再说了,我得抽一口。”

    “哈基姆是谁?”

    “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只要你有钱,就能从他那里买到毒品。他是我的好朋友。你想要什么,他就能给你弄到什么,男孩,男人,女人,黑鬼。他那里永远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供人差遣。我在他那里待了三天,和好几个男人睡了觉。”她说着咯咯笑了起来,“不同的体型,不同的身高,不同的肤色。我把失去的时间补了回来。可你知道,我很害怕。住在巴黎,我感觉很不安全,生怕拉里找到我,而且我也不剩几个钱了,那些家伙,你得给他们钱,才能让他们跟你上床,我只好离开。我回了公寓,给了门房一百法郎,告诉他要是有人来找我,就说我走了。我收拾好东西,当天晚上就乘火车来了土伦。来到这里之后,我才有了安全感。”

    “从那以后你就一直住在这里?”

    “那还用说,我不打算走了。在这里,你想要多少毒品,就有多少毒品,水手从东方把毒品运来,真是好东西,比他们在巴黎卖的货色好多了。我在旅店找了个房间。你知道,就是贸易与海洋旅店。晚上在走廊里一走,全是毒品的味道。”她性感地做了个嗅闻的动作。“又香甜又辛辣,你知道他们在房间里吸毒,这会让你感觉十分舒服。他们才不管你带了什么人回来,他们凌晨五点来咚咚敲门,把水手叫回船上,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跟着,她突然话锋一转,“我看到码头的商店里卖你的书,早知道能碰到你,我就买下那本书,让你签名了。”

    在路过那家书店的时候,我曾停下来向橱窗里张望,注意到在其他新书之间,有一本我的小说的译本刚刚上市。

    “我估计你不喜欢那本书。”我说。

    “我看不出我为什么不喜欢。我识字,你知道。”

    “我相信你也能写。”

    她飞快地瞥了我一眼,哈哈笑了起来。

    “不错,我小时候常写诗。现在想想真是太可怕了,可当时我还自我感觉良好,是拉里告诉你这事的吧。”她犹豫了片刻,“生活就是地狱,要是有些乐趣能让你摆脱它,而你却不去享受的话,那你绝对是个白痴。”她挑衅地向后一仰头,“我买你的书,你能给我签名吗?”

    “我明天就走了。倘若你真喜欢,我买一本送给你,放在你的旅店。”

    “那很好。”

    就在此时,一艘海军汽艇靠港,一大群水手从船里出来。苏菲直用眼睛瞄他们。

    “那个是我的男朋友。”她冲一个水手挥挥手,“你倒是可以和他喝一杯,然后最好赶快走人。他是科西嘉人,和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嫉妒心强。”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在看到我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不过他做了个打招呼的姿势,便来到我们的桌边。他个子很高,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很干净,有一双漂亮的深色眼睛,鹰钩鼻,留着一头乌黑的卷发。此人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苏菲介绍我是她小时候在美国认识的朋友。

    “挺笨,不过长得帅。”她对我说。

    “你就喜欢他们那种粗暴的劲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也许某天你的脖子会被人割断。”

    “那没什么可惊讶的。”她笑着说,“死了,死了,一死百了。”

    “说话要说法语,对不对?”那个水手厉声说。

    苏菲对他嫣然一笑,却夹杂着一丝嘲弄的意味。她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会用很多俚语,有浓重的美国口音,这样一来,虽然她常说些粗俗污秽的语言,却显得滑稽可笑,会让你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我告诉他,你很帅,不过我用英语说,免得你不好意思。”她对我说,“他很强壮,全是肌肉,就跟拳击手似的。你可以摸摸看。”

    这番恭维下来,水手立马高兴起来,他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一蜷胳膊,露出二头肌。

    “摸摸看呀。”她说,“快呀,摸摸看。”

    我摸了摸,说我真羡慕。我们聊了几分钟。我付了酒钱,便站了起来。

    “我该走了。”

    “见到你真高兴,千万别忘了书。”

    “绝对不会。”

    我和他们握握手,便走开了。我在回去的路上去了趟书店,买了本小说,写上了我和苏菲的名字。跟着,我想到了一首很美的短诗,是龙沙[90]写的,只要是诗选,就会收录这首诗。不过我只记得头一句,便写在了书上:

    宝贝儿,走,去看那玫瑰……

    我把书留在苏菲住的旅店。那个旅店就在码头上,我经常住在那里,住在那里时,清晨,人们会被号角声吵醒,提醒上岸过夜的人回去当值,平滑的海上薄雾弥漫,太阳冉冉升起,将淡淡的光投到幽灵一般的船只上,颇有几分美感。转过天来,我们去了卡西斯,我想在那里买点红酒,然后去马赛,换了我们定购的新帆。一周后,我回了家。

    七

    我收到了艾略特的仆人约瑟夫给我的一封信,通知我艾略特卧床不起,很想见见我,于是转天我开车去了昂蒂布。约瑟夫在带我去见他的主人之前,便告诉我,艾略特得了尿毒症,医生认为他的病情很重。他撑了过来,现在病情已有好转,可他的肾脏有病,不可能完全康复。约瑟夫侍候艾略特四十年了,忠心耿耿,他表现得很难过,可显而易见,和他那个阶层的很多人一样,暗地里幸灾乐祸。

    “可怜的先生,”他唉声叹气,“他这人是有些疯狂,可说到底,他是个好人。人总有一死。”

    瞧他那个口气,好像艾略特马上就要断气了。

    “我肯定他已经为你做好了安排,约瑟夫。”我冷冷地说。

    “但愿如此。”他忧郁地说。

    他引领我进屋,我惊讶地看到艾略特精神很好。他面色苍白,显出老态,但生气勃勃。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梳理得很整齐。他穿着淡蓝色丝绸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名字的首字母,字母上方绣着他的伯爵饰冠。而掀开的被单上绣着更大的首字母和饰冠。

    我问他感觉如何。

    “非常好。”他高兴地说,“只是小病小灾而已,过几天我就能下床了。我约好与迪米特里大公爵在周六共进午餐,我告诉我的医生了,要他无论如何在那之前把我治好。”

    我陪了他半个钟头,在离开的时候,我告诉约瑟夫,要是艾略特旧病复发,一定要通知我一声。一个礼拜后,我和我的一个邻居一起吃饭,艾略特也在,我不由得大吃一惊。他穿着派对服装,面色吓人。

    “你该在家休息才对,艾略特。”我告诉他。

    “那不是浪费嘛,我亲爱的朋友。弗里达正在等玛法达公主。从可怜的路易莎还在罗马在任时起,我和意大利皇室有很多年的交情了,况且,我一定要支持弗里达。”

    我真不知道是该钦佩他这坚忍不拔的精神,还是该哀叹,他都这把年纪了,得了不治之症,却依然对社交充满热情。你绝对想不到他是个病人。他就像一个濒死的演员,等到上了妆,登上舞台,就会暂时忘却病痛。艾略特带着一贯的沉着镇定,周旋于众宾客之间。他和蔼可亲,时而恭维,时而殷勤,他妙语连珠,逗得人们发笑,这可是他最擅长的事。我觉得我从未见过他如此运用他的社交天赋。公主殿下终于起驾离开了(艾略特优雅地冲公主鞠躬,不光表现出对她尊贵地位的尊崇,还表现出了一位老人对一位标致女士的倾慕,这绝对是值得一看的场面),女主人告诉他,他是这个派对的灵魂和中心,我听了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几天后,他再次卧床不起,他的医生禁止他出房间。艾略特气坏了。

    “为什么非要是这个时候,现在这个季节多美好呀。”

    他一口气说了一长串要来里维埃拉避暑的大人物。

    我每隔三四天就来看望他一次。他有时候躺在床上,还有时候穿着华丽的晨衣,躺在躺椅上。他好像有无数件这样的晨衣,我不记得见他穿重样过。有一次我去探望他是在八月初,我发现他不大爱说话。约瑟夫在引我进屋的时候曾告诉过我,艾略特好了一点,所以见到他这样没精打采,我不由得大吃一惊。我给他讲了几段我在沿海岸游玩时听说的奇闻趣事,想逗他一乐,可他显然不感兴趣。他微微蹙着眉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他很少这样。

    “你去不去艾德娜·诺威玛丽的派对?”他突然问我。

    “当然不去。”

    “她邀请你了吗?”

    “她邀请了里维埃拉的每一个人。”

    诺威玛丽王妃是美国人,十分富有,嫁给了一位罗马王子,这个王子可不是意大利那种遍地都是的普通王子,此人是一个大家族的族长,他的祖上是一位雇佣兵队长,这位祖先在十六世纪便为他自己开创了一个公国。诺威玛丽王妃年届六旬,一直寡居,法西斯政权向她索要她在美国收入的一大部分,引起了她的不满,于是,她离开意大利,在戛纳那一边为她自己建造了一座佛罗伦萨风格的奢华庄园。她从意大利带来了大理石,镶嵌在偌大会客厅的墙壁上,还请来了意大利的画家在天花板上作画。她的画和青铜雕像全都精致不凡,就连不喜欢意大利家具的艾略特都承认,她的东西件件精美绝伦。她家的花园美不胜收,游泳池造价不菲。她热情好客,在餐桌边就坐的人不少于二十个。她计划在八月月圆之夜举行化装舞会,虽然还有三个礼拜,可在里维埃拉,人们张口闭口说的都是这件事。届时将燃放烟花,她从巴黎请来了一个由有色人种组成的管弦乐队。流亡的贵族又是嫉妒,又是羡慕,说什么办这个派对,花费要比他们一年的生活费还多。

    “太奢侈了。”他们说。

    “真是疯了。”他们说。

    “低级趣味。”他们还说。

    “你打算穿什么衣服?”艾略特问我。

    “我说过了,艾略特,我不打算去。我都这个年纪了,你该不会以为我还会穿着奇装异服去参加化装舞会吧。”

    “她没邀请我。”他用嘶哑的声音说。

    他看着我,眼神很受伤。

    “她一定会的,”我冷静地说,“我敢说,她还在陆续发邀请函呢。”

    “她是不会邀请我了,”他的声音都变了,“她这是在故意羞辱我。”

    “艾略特,你这话就没有说服力了。我肯定只是疏忽而已。”

    “我可不是那种会让人忽略的人。”

    “不过你身体不好,也去不了。”

    “我当然能去。那是这一季最好的派对了!就算我病入膏肓,我也要去。我可以穿我的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留下的服装。”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得保持沉默。

    “你来之前,保罗·巴顿来过。”艾略特冷不丁说道。

    我并不指望各位读者还记得此人,我自己写到这里,也会回过头去看看我给这个角色起了怎样的名字。保罗·巴顿这个年轻人来自美国,由艾略特引入伦敦的社交圈,后来,此人觉得艾略特没有用处了,便不再搭理他,艾略特极为讨厌此人。近来,他出尽了风头,先是入了英国国籍,后来娶了报业巨头的女儿,而这位巨头早已加封了贵族爵位。背后有了这样的势力,再加上他自己的精明劲儿,很显然,他前途不可限量。艾略特真是恨透他了。

    “每天晚上我醒过来,听到老鼠在护壁板里面乱爬,我就说,‘保罗·巴顿又在爬了。’相信我,亲爱的朋友,他一定会进上议院。谢天谢地,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

    “他找你有什么事?”我问,我和艾略特都很清楚,这个年轻人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来找我,”艾略特怒气冲冲地说,“是想借那套德·劳里亚伯爵留下的服装。”

    “真是厚颜无耻!”

    “你没看出他是何用意吗?他知道艾德娜没有邀请我,也不会邀请我,是她怂恿他来的,这个老贱人。要是没有我,她能有今天的风光。我为她举行派对,是我将她介绍给了她现在认识的那些人。她和她的司机鬼混,你自然知道这事。太恶心了!他坐在那儿,告诉我她把整个花园都装了彩灯,还会放烟花。我喜欢烟花。他还告诉我,有很多人缠着艾德娜,找她要邀请函,不过她拒绝了他们,因为她希望举办一次真正精彩绝妙的派对。听他那个语气,好像我一定会收到邀请。”

    “你把衣服借给他了吗?”

    “除非他先下地狱。我死的时候要穿那身衣服。”艾略特坐在床上,身体直摇晃,活像个发狂的女人。“他们太无情了。”他说,“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所有人。那时候我能招待他们,他们便乐得讨好我,可现在我老了,又得了病,对他们一点用也没有了。自打我生病,打电话来问候的人还不到十个,而且,这个礼拜,我只收到一束花,真是太惨了。我为他们做了一切。他们吃我的食物,喝我的酒。我为他们办事,为他们举办聚会,为叫他们满意,我倾尽所有。我得到了什么呢?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他们没一个关心我的死活。啊,他们真是太残忍了。”他哭了起来。豆大的泪珠顺着他那憔悴的脸颊向下流,“要是我一直留在美国就好了。”

    这个老人命不久长,坟墓的大门已向他打开,现在却因为没接到派对邀请,哭得像个孩子,真是可悲。在叫人惊骇的同时,又令人感到难以忍受的凄凉。

    “不要紧的,艾略特,”我说,“没准儿那天晚上会下雨呢,到时候肯定一团糟。”

    听了我的话,他就像个快溺毙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他哭着哭着竟然嘻嘻笑了起来。

    “我倒是没想到会这样,我要向上帝祈祷那天下雨。你说得对,到时候什么派对都举办不成了。”

    我使出浑身解数,总算让他不再琢磨这件无聊的事,在我离开的时候,就算他没有高兴起来,至少安静了一些。但我不愿意让此事就此打住,所以,一回到家,我就给艾德娜·诺威玛丽打了电话,说我转天要到戛纳去,询问是否能与她共进午餐。她传来消息说她很愿意,只是明天没有派对。然而,当我到她家的时候,却发现除了她本人之外还有十个人。她不是坏人,为人慷慨好客,唯一一个大毛病就是嘴巴恶毒。她总是说别人的坏话,就连她最好的朋友也不放过,但她就是改不掉这个毛病,因为她是个愚蠢的女人,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法子显得自己有意思。她说的坏话都被传了出去,那些她诽谤的对象与她甚至都算不上泛泛之交,不过她举办的宴会实在精彩,所以这些人大都觉得可以在一段时间后原谅她。我不想直接请她邀请艾略特,免得他丢脸,只好先看看情况再说。她很为宴会的事兴奋,午饭期间一直在谈论这个话题。

    “要是有机会穿上腓力二世的衣服,艾略特肯定会非常开心的。”我尽可能随意说道。

    “我没邀请他。”她说。

    “为什么不邀请他?”我佯装惊讶地问。

    “我为什么要邀请他?他在社交界里已经不受欢迎了。他这人招人讨厌,是个势利眼,到处传播谣言。”

    这些指责用在她身上正合适,我觉得她说得有些过分了。她真是个白痴。

    “再说了,”她又道,“我希望保罗穿艾略特的那身衣服,他穿上必定英俊不凡。”

    我没再说话,但我下定决心,就算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为艾略特弄到他渴望的邀请函。

    午饭过后,艾德娜带朋友们去了花园。

    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机会。曾有一次,我在她家住了几天,所以很清楚房子的布局。我估摸肯定还剩下很多请帖,而且一定在秘书的房间。我急急忙忙走到那里,打算偷拿一张请帖,写上艾略特的名字,再寄出去。我知道他病得很重,根本去不了,可他收到请柬一定很高兴。我打开门,就见艾德娜的秘书坐在书桌后面,不由得吓了一大跳。我还以为她仍在吃午饭。她来自苏格兰,人届中年,名叫基斯小姐,留一头浅黄色头发,满脸雀斑,戴着夹鼻眼镜,就是个老处女。我赶紧打起精神。

    “王妃带大家逛花园去了,我就想着来和你抽根烟。”

    “快请进。”

    基斯小姐有很浓的苏格兰口音,带着粗喉音,她的幽默不动声色,不过只会在喜欢的人面前展示,每逢此时,她的声音更加粗哑,听起来有意思至极,只是当你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之际,她就会诧异地看着你,如同她觉得你一定是疯了,才会觉得她说了什么可笑的话。

    “基斯小姐,我看为了派对的事儿,你一定忙坏了吧。”我说。

    “我已经忙得四脚朝天了。”

    我知道我能相信她,因此直奔主题。

    “为什么王妃不请坦普尔顿先生?”

    基斯小姐那狰狞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你知道她这个人。她很讨厌他,她亲自在宾客名单中勾掉了他的名字。”

    “他已经病入膏肓,这你是知道的,他再也不能下床了。这次没接到邀请,他很难过。”

    “要是他愿意和王妃交好,就应该聪明点,不要逮谁跟谁说,她和司机上床。毕竟,那个人有妻子和三个孩子。”

    “那她有没有做过?”

    基斯小姐透过夹鼻眼镜看着我。

    “我做秘书做了二十一年,亲爱的先生,我有个规矩,那就是相信我的雇主们都冰清玉洁。我承认,有一次,一个女主人怀孕三个月,而男主人则在六个月前就去非洲猎狮子了,我无法坚持相信她,可她去了一趟巴黎,花了很多钱,问题便迎刃而解了。我和她都松了口气。”

    “基斯小姐,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和你一起抽烟,而是想要偷一张请柬,寄给坦普尔顿先生。”

    “这并非明智之举。”

    “的确如此。行行好吧,基斯小姐。给我一张请柬吧。他不会来的,我只是为了让那个可怜的老人高兴高兴。他没有招惹过你吧?”

    “那倒没有。他一直对我彬彬有礼,他是一位绅士,对此我敢肯定,而大多数人来这里都是为了花王妃的钱填饱他们的大肥肚子。”

    所有大人物都有一些与他们走得很近的手下。千万不能怠慢这些下属,要是他们觉得没有得到应得的待遇,就会不断在主人面前说招惹他们的人的坏话。所以,一定要和这些人保持好关系。艾略特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不管是穷亲戚,年老的女仆,还是颇受重用的秘书,他都好言相对,报以诚恳的微笑。我肯定他常与基斯小姐愉快地开玩笑,到了圣诞节,总是不忘送她巧克力、小化妆箱或是手袋。

    “求你了,基斯小姐,发发善心吧。”

    基斯小姐夹紧了她那大鼻子上的夹鼻眼镜。

    “我很肯定,你并不希望我做出任何对我的雇主不忠的事,毛姆先生,况且,要是王妃发现我不听她的话,一定会解雇我的。请柬就在桌上的信封里。我现在要看看窗外,一方面,我坐得太久了,总是这一个姿势很累,所以要伸伸腿;另一方面,我也要看看美丽的风景。发生在我背后的事,是无论如何都怪不到我头上的。”

    当基斯小姐再次坐下来的时候,请帖已经到了我的衣兜里。

    “你是个大好人,基斯小姐。”我说着伸出手,“你要穿什么参加化装舞会?”

    “我是牧师的女儿,亲爱的先生,”她答,“所以,还是把这种蠢事留给上流社会的人去干吧。看到《先驱报》和《邮报》的代表吃了上好的晚餐,喝掉一瓶我们第二好的香槟,我的任务就结束了,到时候,我就回寝室,看我的侦探小说。”

    八

    几天后,我去看艾略特,发现他笑容满面。

    “快看,”他说,“我收到邀请了。今天早晨寄到的。”

    他从枕头下面拿出邀请函,给我看。

    “早就告诉过你了,”我说,“你看,你的名字以T打头。秘书小姐显然刚刚才写到这个字母的人名。”

    “我还没回复呢,我准备明天回复他们。”

    听到这话,一时间,我害怕起来。

    “你是否愿意让我替你回信?我可以在离开的路上寄出去。”

    “不不,为什么要你来做呢?我完全有能力自己回复别人的邀请。”

    我琢磨着,幸好信件都是由基斯小姐来拆的,她肯定知道要把他的回复扣住。艾略特摇了铃。

    “给你看看我的衣服。”

    “你该不会真想去吧,艾略特?”

    “这是当然。自从博蒙特家举办的舞会之后,我还没穿过那套衣服呢。”

    约瑟夫听到铃声走了过来,艾略特让他把那套衣服拿来。衣服放在一个又大又扁的盒子里,用薄纸包着。包括一双白色丝绸长筒袜,一条带有衬垫的短裤,短裤用金线织物制成,开衩处采用了白色缎子,一件配套的紧身上衣,一件斗篷,一条系在脖子上的拉夫领,一顶平顶天鹅绒帽,一条长长的金链,金链一端系着金羊毛勋章。看得出来,这是仿照提香画作中腓力二世所穿的那套华服制作的,而那张画就在普拉多,艾略特告诉我,德·劳里亚伯爵就是穿着这身衣服,参加了西班牙国王和英格兰女王[91]的婚礼,我觉得他完全是在胡诌。

    转天早晨,我正在吃早餐,电话铃响了,是约瑟夫打来的,艾略特在夜里发病了,医生匆匆赶来,并且说他可能熬不过今天。我着人取来汽车,开车去了昂蒂布,等我到的时候,艾略特已经昏迷不醒。他一向都坚决反对用护士,不过我发现有个护士在场,是医生从位于尼斯和博利厄之间的那家英国医院请来的,见到她在,我很高兴。我连忙出去给伊莎贝尔发电报。她和格雷带着孩子们在拉博勒的海边度假村避暑,那里是个物美价廉的地方,距离此处很远,我真担心他们不能及时赶回昂蒂布。除了她那两个多年不曾见面的兄弟外,她是艾略特唯一还在世的亲人了。

    然而,他的求生意志很强,也有可能是医生的药物起作用了,白天的时候,他竟然恢复了精神。他已经病入膏肓,却面无惧色,还向那个护士打听起了她的性生活,借此自娱。下午的大多数时间我一直陪着他,转过天来,我又来看他,发现他虽然身体虚弱,却兴高采烈。护士只允许我陪他一小会儿。我发了电报,却没有得到回复,因此很担心。我不知道伊莎贝尔在拉博勒的地址,只好把电报发去了巴黎,却担心门房没有及时转发电报。两天后,我才得到回音,说是他们立即启程。真是祸不单行。格雷和伊莎贝尔正乘汽车在布列塔尼旅行,所以刚收到我的电报。我查了列车时间表,他们至少三十六个小时之后才能到。

    转天一大清早,约瑟夫又给我打电话,说艾略特夜里情况很糟,一直嚷嚷着要见我。我连忙赶去,我一到,约瑟夫就把我拉到一旁。

    “先生,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对我说,“我这个人不信教,我认为所有宗教都是牧师的阴谋,妄图去控制人们,可先生您了解女人。我的妻子和女仆都坚持认为可怜的主人应该接受临终圣事,显然,主人的大限已近。”他满面羞愧地看着我,“人之将死,最好还是回归教会。”

    我很明白他的意思。大多数法国人虽然嘲弄宗教,可到了垂死之际,都倾向于同深入他们骨髓的信仰言归于好。

    “你希望我向他提起这件事?”

    “那样最好。”

    我不太喜欢这份差事,不过说到底,艾略特在很多年里一直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履行宗教信仰的义务,也说得过去。我走到他的房间。他正仰面躺在床上,形容枯槁,面无血色,却意识清醒。我请护士让我们单独待会儿。

    “艾略特,恕我直言,你的病很重了,”我说,“我想知道……我想知道你是否愿意请位牧师来?”

    他看了我一会儿,没有回答。

    “你的意思是,我就要死了?”

    “但愿不是这样,不过有备无患。”

    “我明白。”

    他默不作声。讲出我对艾略特讲过的话,真是太叫人难过了。我甚至都不敢看他。我咬紧牙关,唯恐哭出来。我坐在床边,面对着他,用一只手臂支撑身体。

    他拍拍我的手。

    “别难过,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的,地位越高,责任越重。”

    我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

    “你这个人太荒谬了,艾略特。”

    “那样更好。现在,去给主教打个电话,说我愿意忏悔,接受临终涂油礼。如果他能派查尔斯神父来,我将不胜感激。他是我的朋友。”

    查尔斯神父是助理主教,我在前面提到过他。我下楼去打电话,和主教说了此事。

    “是否紧急?”他问。

    “非常急。”

    “我立刻安排。”

    医生来了,我把我所做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和护士一块儿上楼看艾略特,我则在一楼的餐厅里等。开车从尼斯到昂蒂布只需要二十分钟。半小时刚过,就有一辆黑色汽车停在大门前。约瑟夫过来找我。

    “来的是主教大人,先生。”他慌里慌张地说。

    我出去迎接主教。和平时不一样,他并没有带着助理主教,不知道为什么,只带了一个年轻牧师,牧师提着一个小匣子,我估计里面装的是圣礼用具。司机提着一个破烂的黑色手提箱跟在后面。主教和我握了手,介绍了随行人员。

    “我们那位可怜的朋友怎么样了?”

    “他病得很重,大人。”

    “请您找个房间,让我们换上法衣。”

    “那边是餐厅,大人,客厅在二楼。”

    “就去餐厅好了。”

    我引领他们进了餐厅。我和约瑟夫在走廊里候着。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那个牧师跟在后面,两只手捧着一只圣杯,杯子顶上覆盖着一个小盘,盘子里摆着一块圣饼。这些圣品上面盖着一块透明的细薄布。我只在晚宴或午餐会上见过主教,他饭量很大,还要喝上一大杯好酒,讲起故事来生龙活虎,他的故事很有趣,有时候还很粗俗。彼时,我觉得他身强体壮,中等身高。此时,他穿着白色法衣,身披圣带,不仅显得高大威猛,还很庄严高贵。他的脸红红的,一笑起来都是皱纹,他笑起来虽然怀着恶意,却十分亲切,此时则神色庄重。他曾是一名骑兵军官,但只看他的外表,绝看不出一点过去的影子;一见到他,就知道他是教会里的大人物。看到约瑟夫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我毫不惊讶,主教微微一颔首。

    “带我去见病人吧。”他道。

    我让开路,请他在我前面上楼,但他吩咐我先走。我们在肃静中走上了楼。我走进艾略特的房间。

    “艾略特,主教亲自来了。”

    艾略特挣扎着坐了起来。

    “大人,这真是我的荣幸。”

    “别动,我的朋友。”主教转身看着我和护士,“你们先出去吧。”然后对牧师说,“我准备好后会叫你。”

    牧师环视四周,我猜他是想找个地方放圣杯。我把梳妆台上的玳瑁梳子推到一边。护士已经下楼了,我把牧师带进隔壁房间,平时,艾略特将那里用作书房。窗户开着,可以看到外面碧蓝的天空,他走过去,站在一扇窗边。我坐下来。很多艘帆船正在比赛,在碧空的映衬下,白色的风帆耀眼夺目。一艘巨大的纵帆船船体通黑,红色的风帆张开,正迎风向港口驶来。我知道那是一艘捕龙虾的船,他们从撒丁岛捕到了龙虾,为俱乐部中举办的盛宴供应海鲜美食。从关闭的房门里面传出了含糊的说话声。艾略特正在忏悔。我真想抽根烟,可又怕我点上烟,牧师见到会不高兴。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眺望窗外,他很年轻,身材颀长,留着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有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眸,从他橄榄色的皮肤可知,他有着意大利血统。他的样貌中有着南方人的热情,我琢磨着,是什么样的强烈信仰与炽热的愿望,驱使他放弃了生活中的快乐、他这个年纪的乐趣以及感官的满足,成为上帝的仆人。

    突然,隔壁的说话声停了,我看着房门。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

    “快来。”他对牧师说。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再次听到主教的声音,我知道,他是在祈祷,教会规定要为将死之人进行祷告。跟着,又是一阵沉默,我知道艾略特在吃圣餐。我想是因为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某种感觉,尽管我不是天主教徒,但每次参加弥撒,听到仆人摇铃通知我举起圣饼,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颤抖,心生敬畏;现在,我同样浑身战栗,仿佛有冷风吹过一般,心中充满了恐惧与惊奇。门又开了。

    “进来吧。”主教说。

    我走进房间。牧师正将薄巾盖在圣杯和用来放圣饼的小镀金盘上。艾略特的眼睛闪闪发光。

    “送主教大人上车吧。”他说。

    我们走下楼。约瑟夫和女仆正在门厅里等候。女仆们都哭了。她们一共三个人,依次走上前来,跪倒在地,亲吻主教的戒指。他伸出两根手指为她们赐福。约瑟夫的妻子用手肘推了他一下,他走上前来,也跪倒在地,亲吻了主教的戒指。主教微微一笑。

    “你并不信教,对吧,我的孩子?”

    我看得出约瑟夫正在极力控制自己。

    “是的,大人。”

    “不必为此烦扰。你是一个出色的仆人,对主人忠诚可嘉。上帝将宽恕你在认识上的错误。”

    我和他一起走到街上,为他打开车门。他向我一鞠躬,便上了车,并且纵容地笑了笑。

    “我们可怜的朋友身体非常虚弱。他的缺点只是表面上的;他性情忠厚,对人友善。”

    九

    我估摸艾略特在仪式进行完之后,想要一个人待会儿,于是我来到客厅,开始看书,不过,我还没坐稳,护士就进来告诉我,他想见我。我走上楼梯,来到他的卧房。兴许是因为医生给他打了一针,好让他撑过仪式,兴许是因为参加完仪式后他很兴奋,反正他这会儿很镇定,十分高兴,两只眼睛亮晶晶的。“这真是莫大的荣耀,我亲爱的朋友。”他说,“我将带着教会重要人物给我的介绍信,进入天堂。我想,所有大门都将为我打开。”

    “恐怕你会发现,天堂里的人非常复杂。”我笑了笑。

    “不要相信这个,我亲爱的朋友。《圣经》告诉我们,天堂里和尘世一样,都有等级差别。有炽天使,智天使,有大天使和天使。我一直是欧洲上流社会的一员,毫无疑问,我也将是天堂里上流社会的一员。我们的主说过:我父亲的家中有广厦万间。让民众住在全然不合适的地方,并不适宜。”

    我猜艾略特把天国里的住所看作罗斯柴尔德男爵的城堡,墙壁上有十八世纪的护墙板,桌子和橱柜上带有精细镶嵌的装饰品,路易十五时代风格的家具上铺着原来的斜针绣巾。

    “相信我,我亲爱的朋友,”停顿了一下,他接着说,“天堂里没有平等一说。”

    说着说着,他忽然睡着了。我坐下看书,他时睡时醒。到了一点的时候,护士进来告诉我约瑟夫为我准备好了午餐。约瑟夫被驯服了。

    “主教大人竟然亲自来了。对我们可怜的先生而言,这真是莫大的荣耀。您看到我亲吻他的戒指了吗?”

    “是的。”

    “若是为了我自己,我绝不会这么干!我是为了让我那可怜的老婆高兴。”

    一整个下午,我都待在艾略特的房间。这期间我收到了伊莎贝尔的电报,说她和格雷搭乘蓝色列车,将在明天早晨到达。我不指望他们能及时赶回来。医生进来了,直摇头。快到日落的时候,艾略特醒了,吃了点东西。这之后,他像是暂时有了点力气。他向我招手示意,我走到床边。他的声音很虚弱。

    “我还没回复艾德娜的邀请。”

    “噢,艾略特,现在就别琢磨这种事情了吧。”

    “为什么不呢?我始终是个出入上流社会的人,没理由因为我要走了,就不顾礼貌了。请柬呢?”

    请帖就在壁炉架上,我把它放在他手里,可我怀疑他根本就看不到了。

    “我的书房里有一沓信纸,请你把它拿来,我口述,请你写下来。”

    我走进旁边的房间,拿着信纸回来,在他的床边坐下。

    “准备好了吗?”

    “是的。”

    他闭着眼睛,不过嘴角挂着淘气的微笑,我很想知道他要说什么。

    “艾略特·坦普尔顿先生与慈爱的主有约在先,因此,很遗憾不能接受诺威玛丽王妃的邀请。”

    他咯咯笑了起来,声音很低,很可怕。他的脸色很诡异,白里泛青,看起来十分吓人,他呼出来的气令人作呕,是他这种病特有的恶臭。可怜的艾略特,他平时最喜欢喷香奈儿和慕尼丽丝牌的香水了。他依然抓着那张偷来的邀请卡,我估摸他拿着很不方便,就想把卡片从他手里抽出来,不过他抓得很紧。他突然大声说了句话,把我吓了一大跳。

    “那个老贱人。”他说。

    这是他最后的一句话,随即便昏了过去。护士照顾了他一整夜,看起来疲惫不堪,于是我让她去睡会儿,并且保证如有必要我会去叫她,还说我会照顾他。其实没什么可做的。我打开一盏带有灯罩的灯,看起书来,后来,我看得眼睛都疼了,便关掉了灯,坐在黑暗中。晚上很热,窗户一直开着。每隔一会儿,灯塔的灯光就会扫进屋子。月亮沉了下去,等到月圆之际,月光将照耀艾德娜·诺威玛丽举办的那空洞、喧闹而欢乐的化装舞会,此时,天空变成了深蓝色,无数颗星星闪烁着灿烂的光辉。我想我可能是睡着了,可我的意识依然清醒,我忽然清醒过来,只听到一声匆忙与愤怒的声音,是人所能听到的最令人敬畏的声音,那是死亡在怒吼。我走到床边,借着灯塔的光,摸了摸艾略特的脉搏。他已经死了。我打开他床边的灯,看着他。他的下巴下陷,双眼圆睁,在合上他的双眼之前,我就这么看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我不禁深受触动,感觉到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他是我的老朋友,心地善良,现在他死了。一想到他的一生是如此愚蠢、无用和渺小,我不禁难过不已。他参加了那么多的派对,与王公贵族过从甚密,现在全都不重要了。他们早就把他抛诸脑后了。

    我想没理由去叫醒那位疲惫不堪的护士,于是,我再次在窗边的椅子上坐下。早上七点,她走进来,而我睡着了。我任由她去做她觉得应该做的工作,自己吃了早餐,去车站接格雷和伊莎贝尔。我告诉他们艾略特已经过世,而且他家没有房间给他们住,便请他们到我家去,不过他们决定住旅店。我回家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换了身衣服。

    上午,格雷给我打电话,说约瑟夫交给他们一封艾略特写给我的信,艾略特生前将信交给约瑟夫保管。由于信中内容可能只有我一个人能知道,我说我立刻开车赶去,就这样,不到一个小时后,我又回到了艾略特家。那封信的信封上写着:交给他。在他死后,约瑟夫立即拿出了这封信,信中写明了他希望如何举办他的葬礼。我知道,他衷心希望葬在他建造的那座教堂里,而我早已把这事告诉了伊莎贝尔。他希望对他的尸体做防腐处理,还提到要找哪家商号。“我问过了,”他还写道,“听说他们的手艺很不错。我相信你会监督此事,以免他们草率从事。我希望穿上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衣服,将他的宝剑放在我的身边,将金羊毛勋章挂在胸前。我请你来为我挑选棺材。不要铺张炫耀,但要符合我的身份。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希望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负责运送我的遗体,请他们派人护送棺材到最终的安葬地点。”

    我记得艾略特生前说过他死后要穿那套衣服,当时我还以为他不过是一时突发奇想,没想到他竟然是认真的。约瑟夫坚持遵照他的遗愿,似乎没有任何理由去违背。他们为尸体进行了防腐处理,然后我和约瑟夫为他穿上了那套荒诞的衣服。这差事真是太可怕了。我们将白色丝绸长袜套在他那细长的腿上,又将金线短裤套好。我们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他的手臂塞进紧身上衣的袖子里。我们弄好挺括的硬高领,将缎子斗篷披在他肩上。最后,我们把平顶天鹅绒帽子戴在他的头上,把金羊毛领圈绕在他的脖子上。负责尸体防腐的人将他的脸颊和嘴唇都涂红了。艾略特身体瘦弱,这套衣服穿在身上,显得过大,活像威尔第[92]早期歌剧中的合唱团成员。他就好像毫无价值又可悲的堂·吉诃德。送葬者将他抬进棺材,我便把那把宝剑放在他的双腿之间,将他的双手放在剑柄的圆头上,我曾在一个十字军战士的石墓中,见过他们如此摆放宝剑。格雷和伊莎贝尔前往意大利参加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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